《青色荆棘》 高岭之花但又没那么高冷 林含璋入学的时候,是引发过一小阵轰动的。报道的第二天下午,校园表白墙上和贴吧就有他的照片,姓名,年级,专业和宿舍号,就差把他的学号和身份证扒上去,信息泄露程度相当于一次小型的人肉搜索,不带恶意的那种。网友或者说部分校友对被偷拍的模糊照片指指点点,众说纷纭,他的颜值没有得到统一认证,唯一达成共识的是腿挺长,身材真好。 后来那个帖子被他的高中同学看到,激情回复,在暴露更多私人信息,成为真正的人肉搜索前,被删掉了。 大学新生是被统一随机分配宿舍,林含璋分到的是上床下桌,他选了靠里靠北的床位,等到把所有的行李都收拾好,才发现书架松了,要找宿管修理否则上面放不了重东西。 他是第二个到宿舍的,第一个男同学坐在椅子上吃西瓜,滴一地红汁水,他的脚趿拉新百伦的跑鞋,那一小片地板被他踩的又是泥又是水,黑色西瓜子吐在没擦的桌子上。看到他进门,顿时来了精神,“嚯!来了个帅哥!吃瓜不?8424西瓜,我们上海产的!”他自豪得好像这个瓜是他发明培育的一样。 林含璋转头微笑,“等一会吧,我先把东西放一下。”那个吃瓜男边吃边吐籽,看他忙上忙下,眼睛扫视他好几遍,嘴还不停,“你妈没来给你帮忙吗?你哪人?什么专业?你叫啥?我家就在上海,你没来过上海吧,等会报道完我带你见识见识。” 等林含璋好不容易把从家里带来的薄被铺好,他爬下去将衣服一件件挂在桌边的衣柜里,带着笑意回复这个即将和他共同生活一年的舍友,“我叫林含璋,今口含,璋是斜王旁那个璋。河南人,信息学院的。” 那个吃瓜男擦用湿巾擦嘴,新冒出的胡茬发青,“河南那地穷地方,”他摇摇头,表情不屑,“不过我看你蛮好的,咱学校毕业就能落户,到时当阿拉上海人。哎,我叫赵乐乐,我这还有几块西瓜呢,你吃不吃?你爸妈怎么没来?” 林含璋把所有东西都放好,转头叹气道,“我的架子坏了,要跟宿管报备一下,现在得下去问问他们有没有办法找人修。” 赵乐乐本来听他河南来的,还以为他讲话有土口音,他开口说话才发现完全听不出他的口音,普通话发音非常标准,音质高级,播广播都够格。又见他笑得温柔和气,一瞬间几乎看呆了。 看他出门之后,才反应过来,喃喃自语,“学什么计算机,这长相这身高去卖脸当网红多能挣钱。” 林含璋回来的时候四人间宿舍另外两个人也到了,只有他一个人没有亲人陪同。赵乐乐的瓜顺利送给其中一个带黑框眼镜的男生,他的吃相好看很多,至少没有污染地板。 开学第一天,宿管忙得脚不沾地,借了他一把锤子让他自己先修理看看,修不好再说。 林含璋轻轻捶了几下,非实木的板子还是叉开的,很明显这种处理只能管用一时,上面能放一些轻巧的东西,书是肯定不能往上堆的。 他叹气,这个架子可能没那么容易修好。九月上海湿热的天气倒也没让他心烦气躁。宿舍里有空调,申请就能用,刚刚他去看了,每层楼都有隔开的公共浴室,条件虽然不太好,但是也没差到无法接受。 和家里当然没法比,但是他也没家了不是吗。那栋叁层带阁楼的建筑物,他在里面生活近二十年,在她走后,经过一家叁口两个多月的丑恶斗法,终于一拍叁散,只剩他自己。 应该让她生下孩子的,那她就跑不掉了,他漫不经心的想,至少逃走之前看清收养她夫妻的嘴脸,弄清楚谁跟你才是一边的。 算了,反正我还会有新的玩具,不是你抛弃我,是我暂时放过你。宿舍里的叁个人问他晚上要不要聚餐,他把锤子放下,暗暗观察这叁个人,在点头回话前露出无声无息的笑容。 这所全国知名大学的新生宿舍分配采用随机制,宿舍装修设备也不尽相同,有的宿舍是叁人寝有的是四人间;有的床和桌子分开,上下铺的设计,桌子放在对面;有的甚至是四室一厅小套间,环境更好。 被学校安排的室友来自不同专业,其中赵乐乐是上海本地人,学的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林含璋的信息技术专业看着好像接近,其实大相径庭。一个注重数学和物理,主要学习电气电路方面的基础知识,另一个则是学习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和应用技术。赵乐乐一看密密麻麻排满课的课表脸都黑了,林含璋的课表每周也只比他少了两节课,两个人还有不少重合的公共课。 另外一个本地人李易个子不高,比较瘦,眼镜很厚,他读的是金融学,从课表上看学业压力没那么大,不过也得学高数。 最后一个是江苏镇江人,名字非常潇洒,叫周游,整个人生的是矮壮矮壮的,学的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一样逃不掉高数的摧残。 四个人一开始经常聚餐,结伴去上公共课,早上起不来的时候老师点名还能帮忙打掩护。虽然大学生学习压力比高叁小,但依旧不轻松。大学英语比较简单,随便看看也能过关;高数就不一样了,各个学得抓耳挠腮愁眉苦脸,碰到难的高数题,一个敢问一个敢教还有一个敢跟着学。虽然专业不同,但哪个专业没有难啃的骨头,碰到地狱科目免不了去打听往年挂科率,互相比惨。 看上去和普通的男大学生一样,亲密友好,互帮互助。 偶尔出现的小矛盾也不是整个宿舍四个人都在意的问题。赵乐乐从来不打扫卫生,轮到他的那天就跟没事人一样嘻嘻哈哈,绝对不会动一下手指头。周游和赵乐乐怕热,只要回宿舍一定要开空调,温度打的很低,只有18摄氏度,但李易怕冷,更何况他的床位在空调的正下方,冷风一吹他就起鸡皮疙瘩。于是每次一开空调,他就得垫脚调整通风板,不让风正对他吹。 除此之外,赵乐乐有香港脚,周游睡觉打呼,李易特别斤斤计较,只能占人便宜,一毛钱的亏都不能吃,以及跟他们搭讪的女孩都是来打听林含璋的。 都是一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宿舍的氛围和刚入学的那个月的亲密无间比起来,可能是了解到对方的缺点,大家的关系冷了一些。 比起学习,大学男生更关心的一个话题就是女人,他们追求的不光是恋爱,更是与女人发生肉体关系。 赵乐乐在本地生活了小二十年,家境优越,他性格又外向,出手大方,朋友很多,再加上从小大学的同学,交际圈自然不小。 他经常主动张罗聚会,冠以各种名目。他的专业是再典型不过的和尚专业,一个班就叁个女生,只能把目光对准其他专业,尤其是文科,美女如云,正好新生也想认识更多校友,对以后的发展大有好处。 比起林含璋,李易和周游对这种集会兴趣更大,每个周末都要参加,因为是组织者的好友,赵乐乐经常大笔一挥,就不让他俩给钱了。林含璋也享有这个优待,但他每次都把钱默默塞给赵乐乐,赵乐乐抵不住他的各种说辞,只能收下。 在这样频繁的聚餐会,剧本杀,桌游等等活动的加持下,赵乐乐凭借自己的钞能力和开朗直爽的性格,第一个交到女朋友,不到两个星期就得意洋洋在宿舍里宣称跟那个小美女上了床。 李易因为长相和气质的原因,本来愿意放下对长相的要求和他接触的女孩就不多。一开始这些女孩和他相处还比较融洽,但是随着交流加深,他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习惯暴露,愿意和他继续交流的姑娘他一个也看不上。嫌弃那些女孩是乡下来的,配不上他上海郊区的户口;嫌弃她们不好看,没有赵乐乐的女友漂亮;最后还真心实感跟宿舍里的人说大学这些女人也就玩玩而已,睡完以后还得学习为重。 正被专业课折磨得挠头皮的赵乐乐好不容易从爱情,或者说性爱中找到一丝拉快乐,听到他说的话就忍不住嗤笑他连女人的毛都没见过,就开始说大话了。 听到他的话,李易气得脸通红,赵乐乐周游就指着他哈哈大笑。 周游对找女朋友这事也非常热心,他比李易聪明点也稍微大方点,至少不会喝个蜜雪冰城还和女孩子aa。所以他找女朋友的道路也比李易容易得多,很快就有同校的同乡女孩跟他暧昧,他估摸着很快就能拿下。 林含璋比他们都早得多,他每次出现在任何聚会上,简直像块磁铁,女孩子都被吸着走。入学的第五周,他交到了大学里的第一个女友,一个看起来温柔娴静,听话柔顺的大家闺秀般的女孩。 他们交往了两个多月,在圣诞节前分手。 两年之后,那位优雅娴静,气质不俗的大家闺秀被一个带着两个未成年孩子中年女人在学校里暴打一顿,是后来互联网上屡见不鲜的打小叁的戏码。这件事在那时小小的轰动一阵,很快随着女孩休学也没人讨论了。 清秀佳人照样虚荣无下限 林含璋大一的时候交了不少女朋友,他不难追,对女人的取向也非常宽广。那些女人有高有矮,有美有普,有穷又富,除了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都乏善可陈。 第一个是外语学院的美女,长得端庄大方,看起来温柔体贴。林含璋和她偶遇了叁四次,也不能称之为偶遇,其实是在类似于联谊的聚会上碰到的。 她打扮入时,拎的是某大牌的入门级包包,上衣是香奈儿,裙子裁剪一看就知道不便宜。林含璋跟她第五次见面,俊男美女,顺理成章牵手,他们两个成双成对出没在学校里的很多地方。同学们很快都知道校草和系花恋爱了。 林含璋看似温柔,相处起来才知道其实很冷淡,几乎不哄女孩子,也毫无浪漫之举,什么送早餐,帮忙打水之类的事他绝对不会做。偶尔女孩抱怨一句,他就转100元钱给她,让她自己买。女孩一开始不收,后来一次单方面的冷战后,为了出气点了收钱,从那之后他们之间的矛盾金钱可以解决百分之九十九。 林含璋作为男朋友无疑是合格的,虽然他性情冷淡,相处过程中完全享受不到以往被跪舔的女神待遇,但是看他的脸就能原谅他。 每次外出,当她挽起他的胳膊,周围几乎所有女生艳慕妒忌的眼神能给她带来极大的情绪价值,那个瞬间她甚至觉得自己是整个学校最让人嫉妒的女生,因为她的男朋友如此夺目,而她,拥有他。 更何况他从来不打压她,哪怕是她不擅长,不想做的事。刚一入学,她开了社交账号,买了单反相机,打算用视频记录自己的大学生活,做一个网络博主。但是她虽然个子高,皮肤白嫩,五官姣好,脸型也是古典的鹅蛋形,气质温婉可亲。可在镜头的拉伸下,她五短身材,面目扁平,说话的时候嘴还是歪的,除了名牌大学生这个噱头,在互联网众多博主中一点优势也没有。 她拍了十几个视频,每个视频拍摄得几个小时,剪辑又得几个小时,上传之后点击率了了,还有观众阴阳怪气她的长相,口音。她哪受过这等批评,每次看到差评都气得头疼。虽然知道自己拍照不上相,但没想到镜头下的自己竟如此平庸,落差之大令她破防。在舍友的建议下,本想转行恋爱博主,拉着男朋友增加人气。 林含璋本来对她做博主是支持的,她经常对他抱怨,慢慢他也就改变了态度,一直跟她说不想做就不要勉强自己。可能因为她的不成功,让他自己对上镜非常反感,少见地露出了极不悦的表情,非常认真的拒绝了她。 渐渐的,她也就不想做了,林含璋对此表示赞同,并且真心诚意地告诫她,博主能不能得到观众喜欢本身就是个玄学,现在博主多如牛毛,竞争太大,早点放弃,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更好。还安慰她,虽然她不上相,但生活中真的鹤立鸡群,不愧是我校校花,我高攀了的那种。 她听到这话乐得合不拢嘴,可虽然决定要放弃自媒体,但总觉得心有不甘,为什么那么多比她丑比她穷学历比她差得多的女人都能红,她凭什么不能红呢? 本不该有这种心思,但是这想法一旦出现,总是盘旋在她心头。 除此之外,还有让她不快的事,林含璋虽然好看,带出去很有脸面,出手也不小气,但是家境普通,父母关系差,甚至在闹离婚。他能不呢拿到父母的钱,能拿到多少钱还是未知数,换句话说,和他在一起物质方面好处有限。 这当然不是她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可她是认真和他交往的,真的想走到结婚那一步的,林含璋父母离婚之后又再婚的话,他肯定拿不到钱。 从小父母就把她当成千金小姐一样,家务活都没做过,结婚后要她一边工作一边打理家里杂务肯定不行,而且河南那边重男轻女的风气那么重,搞不好得生好两叁个直到生出男孩。 虽然大学生恋爱不该如此市侩,她也觉得自己贪心不足。但是同寝室和富二代交往的女孩子很快就收了四五个香奈儿网红包,出门有豪车接送,十一假期跑到瑞士逛了一圈。她在看她的朋友圈时,总忍不住想到那个男人先追求的可是她,是她选了林含璋所以才被室友捡漏。 室友羡慕她和校草恋爱,她看着室友满身名牌,叁天两头收到的奢侈品礼物也很眼热。好东西谁不想要,更何况她本身比室友美丽,但是一起出门的时候大家总是第一个看到香奈儿链条包。 如果室友真的成功嫁给那个富二代,她得多努力才能赶上现在这个处处不如她的室友,想到这个可能性,说完全不后悔自己的选择,那是骗人的。 更重要的是,林含璋时冷时热,她感觉不到他的爱,总觉得他不拿自己当回事。约会经常推迟取消,对她的喜好也不放在心上,态度温和,但行事冷淡,最能证明的是他甚至对亲吻爱抚等男大学生最热衷的事都不感兴趣,第一次接吻还是她主动的。 幸好每次抱怨冷战后,他虽然不道歉,但总会送上礼物。一开始只是她提过的几百块的彩妆,唇膏之类的,可能因为他是钢铁直男,总是买错色号。 这个时候他就会非常大方的将小票给她,让她去换成自己想要的颜色。她换过一次之后觉得在国内专柜买这些不划算,不如直接退钱,然后拿退货的钱从代购那里买,至少能省下一半的钱。多余的钱还能拿来买点其他彩妆,反正是他让我自己处置的。 她慢慢抓到诀窍,每次她找事,闹别扭之后,林含璋都会送她礼物,都是她平时提过的,想要的,但是自己一时买不起的东西。最贵的那次是生日,林含璋居然忘记了她的生日,第二天在她的提醒下才送她礼物,后来为了补偿,又加送一台顶配的苹果手机。 她收到之后非常开心,当场就选择原谅他,几天之后,他和她以及他们的室友晚上出去玩的时候,玩得过头来不及回学校,她就主动和林含璋开了一间大床房。 她是第一次,她相信他也是,他从头到尾都手足无措,最后两个新手情侣折腾完之后都哈哈大笑。那个时候,她感觉自己非常幸福。 从那之后两个人有空就肉体交流一番,身体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很久,她发现林含璋的情绪越来越低落。一问之下才知道他的父母真的离婚了,而且两个人很快就组建了新家庭。不止如此,两个人不愿意把他带到新家,不愿意再管他,甚至断了他的生活费。 她想帮忙,提供一些支持,但是他却拒绝了,强调她也是个学生,手头不宽裕,而且男人没有用女人钱的道理,他可以去打工。她心里美滋滋,因为他很为她着想,同时也觉得他实在是大男子主义,迂腐了点。 每个周末他都跑到市里做兼职,具体做什么他没提过,她也没好意思问。本来两个人相处时间就不多,没了周末之后更少了。更何况林含璋因为父母婚姻破裂的影响,对爱情婚姻非常悲观,她却是对此充满憧憬。他们总是因此起争执,每次都要她先道歉求和。 终于,在争吵几十次,一次冷战中他提出了分手,她本想挽回,但是那天室友在宿舍里又在炫耀收到的礼物,是她想要了很久的香奈儿套装。 他已经很久没送礼物给她,甚至甜言蜜语也不欠奉。她突然觉得继续这种没有前途的恋爱没有意义,她的青春非常宝贵,非常值钱。她不能再浪费时间在他身上了,皮囊能提供的价值是有限的,她虽然爱他,但是他实在不是她以后生活想要的伴侣。 两人分手后,都很快找到了新的恋人,她发现他的新女友比她好看,只觉得他可笑,还放不下自己,故意跟她斗气争面子。她虽然爱他,但再也不想重温他的若即若离,时冷时热的作风了。 她的新男友虽然卖相普通,比她大叁岁,但家里是做生意的,条件非常配得上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前女友是她的舍友。但是这个不重要,她是在他们分手后才出现的。如果觉得尴尬,大不了换宿舍,她也可以搬到外面住,反正钱不用她出。 他们再也没说过话,每次偶遇都有一丝尴尬。但她相信他一辈子都会记得她,她相信她是他的初恋和初夜,她一直爱着他,就像她忘不了他一样,他肯定也忘不了她。 在这等帅哥的人生中占据如此重要的位置,多少人羡慕,多少人眼红。 她的男友总是让她有些遗憾,带出去收获不了其他女人的羡慕,而且明明很有钱,出手却不像林含璋那么大方,得付出很多才能收到贵一点的礼物,买点奢侈品都费劲,有一次她拿收到的包去专柜验货,结果居然是假货,她大吵一架气冲冲地分了手。 没有关系,她那么年轻,那么美丽,学历那么好,总是有人愿意为她花钱的。学校里的同学有钱的不多,但是校外有钱人太多了。年轻的人小气,年纪大的总是大方的,反正她是他们的理想型,总是不缺有愿意奉养她的人的。 只要撒撒娇,闹一闹,小作一番,总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毕竟自己那么清醒,因为现实,放弃了完美的初恋,至今也忘不掉他,那么一定要在别的地方补偿才行,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失去的爱情。 来自上流社会的诱惑 林含璋大一时的最后一位女朋友,不是本校的美女,也不是师范院校的姑娘,甚至和他的学校不在一个大学城,是来自某个戏剧学院的其貌不扬的艺术生。 这个身份定位本身就充满了矛盾,她和林含璋的交际圈几乎没有重合,甚至可以说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他们相识相知充满了偶像剧的氛围。 女方是霸道总裁的那种。 幸好这个姑娘脑回路异于常人,虽然行事作风是常人不敢想的大胆,但最后分手时毕竟保持了体面,没有做出强制爱等叁流言情小说中常见的情节。这两个人甚至都没睡过,顶多就亲个嘴,然后女方诗朗诵一般发表一番高论,大部分取材自毛姆,小部分取材自网络小说。 看起来是个智商不高的傻白甜,家财万贯,简直是凤凰男首选,拆白党最爱。不过她博闻强记,心细如发,高考排名足够上国内任何一所大学。 一开始林含璋不知道这些。只知道她每周都来他兼职的琴行,也不买,也不问,就直勾勾的盯着他看,眼神赤裸裸,大庭广众之下她的行为甚至可以称为性骚扰。 毫不意外,不到两个星期,她就追着表白,在林含璋冷眼旁观叁个截然不同的女人开始往叉路走,室友们之间的气氛越来越诡异之后,他决定换个口味,一种新奇的口味。 随之,他遇到了改变他人生的女人呢,从世俗的角度看,是往好的那一面的改变。 她完全不纠缠,对男女关系中的含情脉脉的内容毫无兴趣。每次见面不是在弹琴谱曲,就是看书,《尤利西斯》《金枝》那种除了中文系学究没几个人啃的大部头,或者看他,换个更准确的描述,是欣赏他的面容,他的肉体。 他很少去她的学校,每次去看她,她的表情也看不出优越感和虚荣心。他第一次意识到,这是个不容易操纵的对象。 女孩在美女如云的戏剧学院可以说是毫不起眼的丑小鸭,她也从不带他去见同学,更对他的交际圈不闻不问。每次见面谈的都是他最近在做什么,专业课如何,读了什么书,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对外出玩乐也毫无兴趣,与其说是男女朋友,不如说是观察他的生活状态的研究者。 一丝不苟,好奇心强,对他整个人充满了兴趣与热情,与男女之间那档子事无关的那种。 他觉得自己遇到了某种少见的类型,某种很难下手的类型。 他觉得有必要吐露一些世俗的痛苦,比如,他父母不爱他,离婚后两个人对他态度恶劣,他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可怜。他总是收到父母的威胁的电话,两个人强迫他做出选择。 很常见的苦恼,很平庸的问题,近乎叁成大学生在读大学时父母矛盾爆发,一部分继续互相忍耐,一部分忍无可忍,继而离婚。 这不只是他一个人的烦恼,更何况他其实不觉得烦恼,甚至琢磨着怎么才能榨干他们然后完全摆脱。 女孩听了之后沉思一会,非常冷静表示,父母的感情破裂作为子女是无计可施的,能不被波及都是极幸运的。实际上她的生活里有很多这种夫妻,男的或者女的找个小叁,两个人生完私生子之后对原来的孩子不闻不问,甚至基本的生活费都不给,这种事很常见。 父母爱这种东西有当然是人间幸事,没有也是无可奈何,只要自己利益不受损就好。她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直接说了好些子女如何从父母身上弄到财产的故事,然后拍拍他的肩膀,真情实感地让他振作点,聪明点,没有得到爱,至少拿到钱。最可怕的是人财两空,明明是正统的继承人,最后什么都没得到,父母没了,家没了,钱也没了。 和她平时的诙谐画风完全不一样,非常实际,她泄露出一些她所生存的世界常识。她极少谈自己的事,那是他开始从她夸张的行为下,她文艺面具下窥得某些有趣的东西。 他们平时谈天说地,讨论的话题从刑事事件到梅雨天气,从动漫展到托斯特耶夫斯基,直到他谈到父母离婚之后,他们的话题才转移一点到自己身上。 有一次,谈到遗憾的事,她少有的收起嘻嘻哈哈的嘴脸,无可奈何的讲了她遇到的苦恼,和普通人亦不算相去甚远。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喜欢音乐,父母也百分百支持,良好的教育和她自己的努力让她成功考上现在的学校。然后她意识到,她虽然努力,也不缺物质支持,但是她的天赋非常有限,和同样学习音乐的同龄人一比较,简直就是一座山和一个小土丘的差别,更何况世界之大,有才华的人那么多,稍微一对比就觉得痛苦。 她意识到这些问题之后,就很难从音乐中得到纯然的快乐,本来自己的人生是一条自己选择的,自己热爱的快乐的路,但是现在意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只能止步不前,不知道自己要不要继续走。但是此时停下脚步也没有其他事能提起她的兴趣,做什么都觉得没有意思。 非常形而上学苦恼,绝大部分人对天赋的利用到不了这个份上,因为没有足够的物质条件去开发某些昂贵的天赋。 林含璋静静听着,想起一件几乎忘记的小事。他跟她说,他也有一个故事。 他从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岁刚记事开始就学习小提琴,一开始也觉得很苦,很无聊,他自己对拉琴这个事是很反感的,总是不练习,被父母发现后狠狠打手心。那时候流行学音乐,几乎每个负担得起的家庭都在要求孩子学习一门艺术类的东西。 他学着学着,居然就开始觉得音乐很有趣,背谱也不无聊,练习也不辛苦,每天都兴致勃勃的去琴室拉一会,心平气和,愉快得不行。 他的小提琴水平怎么讲呢,和同时期学琴的人中天赋异禀的相比,肯定是相形见绌的,但是他一直坚信就这么努力下去,虽然不能做顶尖的提琴手,但是混口饭吃问题不大。 然后,中考结束后,他就再也不被允许练习了。很常见的原因,父母开始认为拉小提琴浪费时间,以后又不能真的靠音乐混饭吃,拉了十几年也没有多大的成就,奖也没拿几个。不如赶紧停止,高中学业压力那么大,要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反正重本一定得考上。 明明他的成绩非常优秀,中考全市前二十名,可父母完全不管他的想法,就好像当年强迫他学琴一样,现在强迫他放弃。 为了让他早点死心,他的琴很快被卖掉换成一套桌椅,其实家里根本不缺那几万块钱。他失去了陪在自己身边十几年的琴,从那之后,他看到有人背着琴,心里总有一些异样的滋味。他再也没拿起琴过,少年时代那种拿起琴就心情舒畅的情绪好像消失了,现在他对这些都没兴趣了。 两个人很少谈到如此深的话题,他没有对她的天赋论发表观点,她也没有就他父母对他的摧残发表意见,两个人默默喝了茶,互道再见。 一周之后,他收到了来自她的包裹,是一把小提琴,瓜琴,出自意大利知名制琴师,一把古董琴,应该出现在专业小提琴演奏家手里,博物馆里,或者某个私人收藏家的家中。 她向他打开了上层的世界的门扉,那是他的父母恨不得从喉咙里伸出手都想要抓住的,来自富豪的世界的蛛丝马迹。 随琴而来的是一张赠予书,上面写着将这把琴借给他四年,琴已经投保,期间出现损伤或者遗失皆不用他负责。四年后,这把琴如果他想要继续持有,借出期限可以延长至他死亡。 非常贴心,非常大方,一把价值几百万美金的古董琴她就那么轻飘飘给了他。如果她是男人,他第一个女友绝对会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为了留住这个有钱的冤大头。 他当即拎回去找她,要将琴还给她。比起他,这把琴绝对有更适合的琴手,它本该属于排队等待它的顶级音乐学院的学生,他不该使用它。她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她认为他还不知道他在拒绝什么,她的慷慨意味着什么,她的举动又代表什么。 她向这个美丽有趣的男人递出一张邀请函,一条进入她所在的世界的捷径。她在暗示他,与其纠结于对父母的怨恨,不如睁开眼睛,看看她的世界,由金钱铸造起的世界如此繁华,与之相比,所有的东西都黯然失色。 虽然他们的困境是相似的,他们的感情是雷同的,但是他和她有天与地的差异,这背后是家世,是数不清的金钱,是看不见却能品尝到的权力的味道,她把她的世界掀开一面给他看,引诱他早点进入。 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哪怕他从小冷静,这种来自社会上层阶层的诱惑也是第一次遇到。小时候他看过很多女明星与豪门与政客的花边新闻,那时他对很多女星最后悲惨的命运嗤之以鼻。现在来看,立场转换,他居然是猎物,是无知无觉的被引诱的愚蠢猎物。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只在书上看到过的,世界的某些真相。它本不该离他那么近,拜父母给予的外表所赐,他父母梦想中的世界,和他的距离,不算远。 新生活(浴室play上,主动亲吻) 从打工的奶茶店到居住的地方,走路的话是2000歩左右,来回耗时大约25分钟。薪水按小时结算,月平均工资大概五千,跟原来的公司相比,涨了近一倍。 这也没什么好高兴的,上海合租单间的平均租金高达2000-4000元,而物价更不是云南的小城能比的。在云南,一块钱就能买到的蔬菜在上海可能得四五块。认真计算一下,哪怕是上满排班,如果要付房租也很难过上和云南同样水平的生活。 位于大学城里面的奶茶店,绝大部分顾客是附近的大学生。因为距离某个名牌大学非常近,该校大学生做家教的收入接近于奶茶店收入的十倍,店铺也不是连锁品牌,没有社保不说更不包吃包住,一直只招短工,所以总是找不到人,或者人干着干着就跑了。 林信书一直在附近晃悠,想找一个距离住的地方近的地方工作。在九月的烈日下游魂一样游荡了好几天,总算找到一家招人的店铺。她上门询问的时候,老板拿眼白上下打量她,口气也不好,看上去因为长久找不到人,开始自暴自弃了。更可怕的是他说的是上海口音的夹杂上海方言的普通话,半沪半普,只能连蒙带猜他的意思。 似乎所有大小城市荣誉住民都认为外地人都理所应当会讲他们的方言,哪怕不会讲也能听懂。经过多年改革开放洗礼也没学会在适当的场合说普通话的人此时却有一种莫名自信。 等两个人艰难的沟通完毕,讲完薪资待遇,她答应入职。无他,只是想早点找工作,哪怕要跟弟弟在一起五年,也不能什么事都不干,让他包养,白吃白住,等待他的指令,两个人独处的时候脱衣服,接吻,肉体交合…… 林信书整个少年时代已经习惯于被人指挥,或者说她的人生像是活在别人随意给她指的路上,哪怕那条路他们绝对不会自己走,更不会安排自己的子女走。往前看的时候什么都看不清,好像笼罩一层迷雾;往后看也只看到刮过身体的荆棘,尖刺上面还有未干透的血;只能往下看脚底的路,鼠目寸光也好,目光短浅也罢,走一步算一歩,她只拥有这样的生活。 唯一一次来挣脱原定轨道是逃到云南,短暂的迷茫后就是迎来新生的狂喜,但是喜悦也是短暂的,自己依旧是寂寞又孤独。难说没有后悔,如果听养母的话,复习一年又会怎么样呢?是班里年龄最大的高四生?能考上大学吗,什么样的大学?这些问题在云南孤寂寒冷的夜里总会让她翻来覆去睡不安稳。 可能人就是这样,总向注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伸出手;总渴求得不到的东西却对得到的不屑一顾;总为了莫须有的可能性折磨自己。 林含璋对她的整个行为不置可否。自从她跟着他到了上海,两个人的在云南那种交流模式就自然而然消失了,代之以沉默,命令和简单的对答,其实比少年时代好一点,至少他们可以交流。 他的家只有一张床,两个房间,其中一个是空的,另一个房间放了一张两米宽的床后也没有多少空间。寸土寸金的上海,能安家已属不易,想和老家一样拥有六七十平的单人房间那就属于不识抬举痴人说梦了。 林信书不知道另一个房间是否属于自己,她的行李和她一样无处可去,一开始可怜巴巴地堆在客厅的角落,后来被无声无息挂到他的衣柜,占用另一个角落。 两个人晚上只能睡在一张床上,上海的夏末和云南不同,不需要两个人搂在一起取暖,两个人皮肤碰触,过一会儿湿热的汗就会冒出来。如果是陌生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皮肤接触时间超过20秒,心里都会泛起恶心。 只要林含璋回到家,空调就开始工作。他大学要上的课很多,有一次看到他密密麻麻的课表,林信书才意识到原来高中老师说的到了大学就轻松了其实是谎话,不能相信。 她很少能在白天的看到他,只有每周二下午的社团活动日才能偶尔看到他提前回家。不能每周回来是因为他会被篮球队的人拉出去打球,她去看过一次,因为那天他让她去找他,他带她吃日料,晚上不用她做饭。 她很想拒绝,总觉得没必要跟着他享受不属于她的东西。但是拒绝的话千回百转,就在嘴边,最后还是没说出口。 两个人乘坐地铁,一个半小时后到了上海市区的一家日料店。生鱼片她吃不惯,天妇罗有点油腻,拉面比较咸,不知道是不是日本口味就这样,只有寿司和鳗鱼饭能吃得下去。两个人消费900元人民币不到,林信书在他结账的时候想着这些钱在云南够买多少鸡枞,能做多少瓶菌子油。 其实和她没关系的,又不是她的钱,怎么花是他的自由,不是她该琢磨的。她总觉得自己去想这个钱就有点僭越,好像在惦记他家的财产一样。她就一个跟着吃大餐的,哪来那么多意见。 她不愿意往深里想,回味了一下,幸好鳗鱼饭的香味压住了生鱼片的醋味,有点反胃。稍等一下,这450块五年之后应该不用还吧?叁天的薪水换一顿绝对称不上美味的日本料理,实在不划算,要吃的是云南菌子火锅就算了,生虾有什么好吃的,肉甜不拉几的。 吃完饭天刚黑,林含璋并不着急回去,他想带她到处走走。上海的夜和云南不一样,风是热的,吹在人脸上皮肤刺痒。周围的人不会停下来看他,人群在他们的身侧自顾自走着,川流不息,他看到她的手轻轻跟着腿的幅度摆动,这个时候去牵她的手,他们就和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里的千千万万的小情侣没有区别。 在云南的时候,她总是尽可能带着他,好像怕他一个人在家孤单一样。她把她的生活全部摊开,展示给他看。他其实不感兴趣。无论是在清晨天还没亮透的早市摆摊卖蘑菇百香果;还是晚饭过后百无聊赖地看她折金元宝,她的手很灵巧,叁五下就能折出来;或是和她参加热情过头老板的团建,与她同样平凡到记不住样子面目模糊同事吃饭。说到底,都是一个随处可见的穷女人的无聊日常生活罢了,没什么可看的。 只是发现她觉得很快乐,很幸福,这种情绪没有传染给他,他的世界还是一样,虚无,什么都没有。她的快乐是易得的,廉价的,有人花30元买她的两篮野生百香果就能让她快活一整天。不止她,其他的人也是,他们的快乐可能稍微难一点,奖学金,奢侈品,性伴侣……他周围每个人都很容易得到快乐,除了他。 所以他要抓住这个能带给他乐趣的人,占有她,玩弄她,伤害她,破坏她,直到他觉得快乐,感到满足为止。 以白色为主色调的浴室里,林信书静静站立在门前,手里拿着浴巾,不知道他要她做什么,只能拿个东西,从里面寻求安全感。 他赤身裸体,坐在瓷白的浴缸里。他的皮肤泛着冷白,很少见的肤色,他压在她身上的时候,她偶尔会注意到两个人的色差,冷静地想他的父亲好像也是同样白,看起来同样柔滑细腻,这种冷白如月色的肤质应该是遗传的。如果是生在女孩身上,不知道会是怎样夺目的美丽。 他招手,让她走近点,他微微屈身,似在催促她。她想,她之所以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满足他吗,不就是为了跟他做爱吗?这个时候再矜持难道还能提高自己的身价?照顾陪睡五年就能还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无论怎么看都是她赚了。 于是她转身,把浴巾放在架子上。沾了汗的上衣被她从头脱下,旧内衣一碰就掉,新买的短裤很宽松,全身脱光也不过十几秒。 她快步走到浴缸前,伸下头和他接吻,她的乳房在他的肩膀处,他能感受到那里多柔软。她的舌头伸进他的嘴唇,他的舌头很灵活,在云南和他唇齿相交多次,她也称得上熟练。在他的舌头于她的口腔寻找乐趣的时候,她也在小心翼翼探究他的敏感点,每次舌尖不小心相碰总让她心中莫名悸动,两个人接吻这种事,好像情侣一样。 如果林信书对性更热情一点,去寻找观看更多的成人片,她会发现接吻这事普遍存在于几乎所有视频中,比起情感意味,更带着性意味。日本片中,男优伸出舌头,恨不得把怎么搅弄女优口腔的所有细节展现给观看者,接吻整个过程充满口水唾液,属于他对她肉体玩弄操控的一部分。欧美的影片则更像是给嘴找个事做,毕竟他们叫床的声音绝对称不上美妙,几个无意义的单词音节重复罢了,接吻反而显得唯美些,不像两个失智的野兽疯狂性交。 与性相关的所有行为好像都喜欢和情感扯上关系,人们总喜欢修饰它,装扮它,使之唯美化。然而性本身在社会中早已被异化到提起这个行为,大多数研究者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控制与暴力。 浴室play(中)主动舔咬骑乘 一吻完毕,潮湿躁热的空间让她呼吸间总觉得有滞涩,吻到头昏脑胀时,她虚弱地环抱他的肩颈,她的头轻轻落在他修长白皙的脖颈旁。他身体的温度不高,来自他常用的昂贵香皂混合了白茶和铃兰的清香,她忍不住偷偷深吸一口,然后抬眼看他。他的眼睛是合上的,睫毛黝黑纤长如鸦羽,强烈的人造光源在他的眼下投下一层阴翳。她忍不住欺身上去,嘴唇碰触他的睫毛,舌头一点一点舔过。她在沉迷中惊讶于自己居然还有些许理智,于是迷迷糊糊地想,我现在头脑也有问题,不清醒,天气太热。 她的舌头很快就收回,舔舐一个男人的脸这种行为太过于暧昧和缱绻,像是一个母亲对自己深爱的幼儿,恨不得将其搂进怀里,冲脸上咬上一口才能宣泄心中的欢喜与喜爱;更像一对感情甚笃的爱侣,只恨不能将自己的情人变成叁寸大的娃娃,日日揣进兜里,得空就拿出摆弄一番,倾泻爱意。 他湿漉漉地睁开眼,感受到她少有的施虐欲,她在用她的尖牙轻轻的,害怕伤到他似的从他的眼睛路过,一路经过鼻子,鼻尖的位置她稍稍失去控制,留下极浅的牙印,又逡巡到脸颊,舌头也跟上,连吸带咬后还安抚舔弄。在同样的位置磨蹭了很久,她又接着往下走,在酥麻的快感之下,更令他难以忽视的是——他平静的情绪仅仅因这点挑逗就感到久违的快乐,这个发现如芒刺一般刺进胸口,异物感十足,细微的愉悦中扎的他难受。 最后又停在他的嘴唇,她想,他自己可能都不知道他的嘴唇多柔软。和她不一样,他的嘴唇像一朵初开未绽的玫瑰花,颜色介于粉红与鲜红之间,比粉红深得多但又不至于红到令人嗤笑他的性别特征,只凭艳红的唇就将其当作女孩嘲笑。他的唇齿之间是泠冽的薄荷清香,她在品尝时脑子里却煞风景想的是洗手台上那瓶漱口水配方有问题,薄荷成分加太多,她觉得有点辣嘴,用完之后口腔火辣辣的。他是换了新的口味吗? 同样作为人类,她长大之后,偶尔也会惊异于他如果不是有着诡谲的人格和恶毒善变的性格,真的是一个极具审美价值的人,光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副大师绘就美人画,美得足够令人心折。 在她欲望波澜乍起前,她还能在他的嘴唇上盘旋,来来回回,反反复复,轻蹭缓压,去感受那美妙的触感。离得太近,她又垂下眼,细细品味,看不到他的表情。他的嘴唇在独处时总抿得无情,但是现在看不到,只觉得他又香又软,鲜嫩非常,还带着闷热的夏日难寻的冷气,就这么虚抱着他,磨蹭他,心里就升腾起诡秘难言的快乐。 感觉太舒服了,她觉得有罪恶感。然而她忍不住搂的更紧,还想接着往下去啄,去啃他的脖子,他的锁骨,想尝尝那里是不是也和他的脸一样,带着海盐的味道,总觉得脖子会是一种味道,锁骨是另一种味道。 他一直等一直等,她的吻不招他烦,但是他开始想要加点别的了。不过,他漠然地想,让她继续吧,他对接下来她怎么主导这场你情我愿的性爱感到好奇。 浴缸阻隔了她的动作,雪白坚硬的缸壁压迫她的肚子,也阻碍她进行更多的尝试。她放开他,站起来,跨进浴缸中,本来半满的浴缸因她的进入水满溢而出。她整个人趴到他身上,不算重。他伸出双臂稳住她,她则环抱他的胸膛,继续去品尝他纤长细嫩的颈部,严肃认真,反复舔咬,好似在品味一种从没见过的美食。 是淡淡的咸味,他应该没来得及把白天的汗洗掉,不过味道不重。牙齿下的皮肤太软了,也太薄了,他曾经咬过她的脖子很多次,有时甚至咬得血淋淋。轮到她了,但她却没有那破坏欲,只发觉他的血管在搏动,里面流的是和她一样鲜红的血。她轻柔地舔了一圈,第一回感到了痛苦,无处可去的痛苦。于是她又回到他的嘴唇,那里口感最好,芬芳怡人,她想再品尝一次。 大腿处,他的欲望勃发,抵着她的腿心。她知道那个器官在那里等着她,但是她现在想躲开,暂时不想去碰触那里。身体在发热,她贴得更紧,忍不住摩擦他,她对这欲望感觉并不陌生,她不想处理,寄希望于温热的水使她冷静,她只想继续肌肤相亲,这个温和的游戏让她快乐。 太瘦了,他的手从后背抚弄到臀部,那里的曲线不算明显,但已经是她身上肉最多的部位。他不带恶意地用双手挤压,光滑的皮肤触感很好,少量的脂肪却令人不快。她的腰也是,瘦到只剩一层皮,揉弄的时候手感很差。 她的身体看上去真的倒胃口,瘦的骨头凸起,抱起来太轻。他漠不关心地想,不过插进去之后,里面的肉几乎是吸着不放,敏感至极,他只要轻轻一动,就会自动箍紧他。她太紧了,而且受不得刺激,如果时间够的话,给予她足够的刺激的话,到最后她整个人里面都是水淋淋的。对他来说,每次做爱,第一次总感阻塞,第二次渐渐得到趣味,第叁次则恨不得一整夜都在里面,不想拔出来。 等不及了,他的手摸到她的臀缝,紧接着向下按压寻找,在她的隐密处,他将一根手指插进去,模仿抽插的动作。她的内里不是往常那样干燥柔软,而是潮湿的,但是还没有到能让他把欲望顺利插入的程度。他增加手指,已经把重心下移亲吻他的锁骨的女人唇边溢出呻吟,那是她对他情欲的证据。他还没来得及把第叁根手指放进去,继续拨弄,就听到她说可以了。 抬起腰,她面向他,张开大腿,那个肉洞被最大范围扩开,她扶着他的欲望,一寸一寸坐下去。很明显,润滑还不够,她脸上情迷意乱的表情很快消失,代之以微蹙的眉头,刚刚还在他锁骨上啃咬的牙齿很明显崩紧,插入的时间被延长到超过20秒,她终于近乎全部纳入了他的性器。 她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肉体,完完全全的,奉给这个蔑视她,侮辱她,折磨她,伤害她的人,亦是长久以来她最恐惧的对象。 无所谓了,她想,我只有这个能还给他家了。 然后她浅浅动了一下,穴肉美妙的触感令他不自觉握紧她的腰,催促她继续动作。她微微躬身,小幅度挪来挪去,想找一个方便用力的位置。他忍住没有主动向上顶弄,尽管他也是咬紧后牙,恨不得马上就将她压到身下。 终于,她放弃寻找,双臂撑在他的腰上,闭上眼睛,咬住下唇,开始上上下下,让那具肉刃在她的身体里进进出出,给予他快乐。 林含璋睁开眼睛,一动不动,定定看着她。他能感受到她身体内的热度,她的肉穴还是一样紧致,每次她把他的欲望抽出多些,再刺入的时候她的脸就会不自觉闪过一丝痛楚。她试着深呼吸,放松,以便这个动作进行得更顺利。他的欲望没有完全进入,至少有半指长的地方还没有被照顾到。 两个人做过那么多次,她知道她身体的极限,她长吸一口气,暂停动作,将双手放到大腿根,用全力,尽可能掰开双腿,温热的水伴随她的动作进入她,几个急促的呼吸后,她继续放松,直到感觉他尽根而入,才停下来。 “这样可以吗?舒服吗?”她轻轻问他,坐直身体,她不习惯于长时间将他的性器纳入体内一动不动,太大了,内里好像被捅穿一样可怕。 他眼神平静,继续审视她,呼吸还是同样的频率,“嗯,还不错。”他回答。 这样就好,她开始起伏动作,毫无规律,有几次差点让他的欲望滑出身体。她只是闭上眼,去寻找自己舒服的地方,然后用他的顶端去刺激那里,分泌更多体液,让交合更顺利,毫无技巧可言,和她以前差不多,随便动动罢了。 浴室play(下) 不是她不愿意取悦他,而是实在缺乏相关的知识。她的脑子里关于性行为的模式太单调,不是伺候他泄欲就是被单方面粗暴对待,类似于附带轻微暴力的强暴。还有一种就是在云南那样的,接近于正常情侣,在他想做的时候就乖乖配合脱衣服,两个人抱作一团,她躺在他身体下面,任由他操弄,双方都得到情欲的满足。 多年的性经验,他和她身体交融无数次,但是她只能称得上熟练,就和流水线的作业一样,不需要动脑子,到最后只有本能反应,她也不觉得自己需要动脑子,”去把工作完成得更好。她对性也是,熟练有余,热情不足,徒增经验,谈不上精通。 这般重复的动作很快就让她累得喘息,她一开始是坐起来的,整个人坐在他身上,比较轻松省力。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又趴下来抱紧他,搂住他,微微起伏的胸部紧贴在他赤裸的胸口上,乳头因为下体的刺激也站立起来,摩擦他的前胸。他想伸手去揉捏那两团软肉,揪住那两颗肉粒,但最后,他什么都没有做,任由她抱着,磨蹭他,小兽一样趴在他的肩颈啃咬。 这算什么?他漠然地想。 迎合?奉承?接下来呢?我们两个人就过家家一样继续在云南的生活模式,你好我好的开开心心快快乐乐过个几年,五年时限一到让她走,两个人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不出意外,这辈子不会再见面。 这对她未必不是一种解决方法,甚至可以称得上最佳解法,对我看似也没有坏处。前提是,如果我正常人,正常得很,和几乎所有正常的普通人一样,热衷于名利权势,追求操最好最多的女人,那我就应该赶紧抛弃这个可能会成为我人生障碍物的女人,毕竟如果被外人发现我们的关系,我现在的名声就有了污点。或者现实点,都用完了,我成年了,上大学了,不需要人照顾生活起居,她已没有利用价值,早就可以就扔掉她了。 按照普通人的价值观,我应该低声下气,委曲求全,讨好顺从,做小伏低,把那个有钱有势的前女友追回来,趁她还对我有兴趣,利用她进入权贵阶层,然后寻找新的猎物,碰到愿意奉献更多给我的女人就扑上去把她们吃干抹净。 真是一条花团锦簇镶金边的捷径,也是我的父母最想我走的路。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给我安排了一条他们自以为轻松的人生路,我不需要奋斗,他们认为我的努力毫无意义,我只要能吸引女人就行。所以我必须成绩优秀,得以上名牌大学,不是为了增强我的能力,而是可以接触更多上流社会的女人,他们嘴里我配得上的女人。必须修饰形容,衣着得体,呈现更好的卖相。必须有一个拿得出手的文艺特长,因此五岁开始学习小提琴,拒绝的下场就是手心被打到流血,血肉模糊。等到他们觉得不需要了,就拿走。或者当我表现出桀骜不驯,违逆他们的意愿时,他们马上发疯,将对人生所有的不满发泄在我身上,从他们结婚到离婚,所有的错都在我。 回想起来,我对外呈现的一切都是按照某些人的期望与意淫塑造的,仅仅是因为我基因突变一般,有了远超父母的容貌。因为我的长相,他们单方面认定我是个天生吃驸马饭的,与其自己奋斗不如傍个富婆。 究其本质,是他们觉得我是他们的孩子,所以天然低他们一等,除了脸好一点,我自身并不令他们满意。以前我还会想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孩子,在我更小的时候我甚至可能会去扮演那种孩子,但现在我没有兴趣和耐性了。 如果我是正常的,对金钱或者权势有着莫大的欲望,我肯定能按照他们的指示去执行他们的计划,甚至超出他们的期望,实现更大的蓝图。我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邂逅合适的人,所谓合适的人,大概是富豪独女或者最受宠爱的那个女孩,要脑子笨的,会被我迷得团团转的。再在合适的年龄结婚,具体来说就是26岁之前,工作稍微有点成绩之后生第一个孩子,啊,对了,最好还得是个男孩。 幸好我不是正常人。我不听他们的。 我不快乐,我不幸福,在人群中伪装成正常人让我烦躁,面对满眼的蠢货我还需要保持心平气和,说话口气柔和。实际上,我只在想他们怎么还不消失,不要围着我转,太心烦,太厌恶了。 我的生活糟糕透顶,我的人生一片虚无,我好像什么都有,我有点小钱,和同学相处融洽,甚至连爱都是垂手可得,我做什么都很容易。 另一方面,我一无所有,我对钱没兴趣,对权力也没有兴趣,对女人和她们的爱更没有兴趣。父母也好,室友也好,女朋友也好,其他所有人都好,哪怕看到他们自取灭亡,也无法带给我多少快乐,短暂的快乐之后就是无穷无尽的空虚。 只是无趣,我没有到要自杀的程度,但我的确没有热情,对一切都没有。迟早有一天我会毁灭自己,我心知肚明。 如果说我的生活里面还有什么能让我稍微提起兴趣,也就只有现在了。 我在期盼她给我什么?服从还是反抗?仇恨还是爱情?我又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呢?她还有什么是我没有得到过的吗? 我的生活早已满目皆非,在所有人都走远之后,我总算抓住了自己真正想要的。父亲也好,母亲也好,谁和谁在一起都无所谓,反正他们除了对我横加指责,突发奇想强迫我做或者不做某些事之外,他们没对我做过任何好事。我的成长和他们无关,他们诈尸一样养育我,最好能变成真的尸体。 我现在想要什么?我的生活恢复秩序还是其他?肯定不会是奖学金,同学情,女朋友。我想要成为什么人?给人打工的程序员还是其自己创业?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比现在拥有更多物质享受吗?豪宅豪车?佣人?游泳池?奢侈品?上千万美金的古董琴?想要变成人上人,拥有财富和权力,支配他人命运吗? 不知道,其实无所谓。他漠不关心地想,怎么样都无所谓。他清楚,这些都不会带给他长久的快乐,他对这些东西的兴趣很快会消失。 他从不执着于任何事物,就像他学习不过是一种惯性,保持优异的成绩也不过是学习的必然成果,没什么值得高兴的。能够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也只不过是容貌和成绩带来的增益作用,其实根本不需要费心,他只要站在那里,就会有无数人过来和他交朋友,接下来要做的事不过是挑选罢了。 还是无趣,他对这些都提不起兴趣,只是伪装成一般人生活在法治社会而已。 他想父母死掉,但是两个正值壮年的中年人怎么可能说去世就去世,他们精力充沛到过个一年半载给他增加个弟弟妹妹也不奇怪。可要让他亲自动手,那也没有必要,还有风险,最重要的是对他们的执着和仇恨没到要手刃的程度,眼不见心不烦,不会到放在心里,更不会稍微碰一下就抓耳挠心。 至于舍友们,前女友们,大学里认识的所有人,那就更无关紧要了,他们自甘堕落也好,自寻死路也罢,他只是看着,偶尔提供聊胜于无的推手,哪怕那些人最后迷途知返也不会让他有什么心情波动,不过是生活中的一点调剂品,重要性不会高于馄饨汤底里面的葱花,可有可无。 他得到最多的快乐的人,就在他怀里。 他对她的肉体稍微有点上瘾,总想要。如果她能多吃一点肉在身上,那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应该会比现在手感好得多。他任由她摆弄到现在,性器被反复挤压,她的动作一直快不起来,半死不活,没到能让他释放的频率。他抱紧她,跟着她的动作往上顶弄,可这个操作好像使她受惊,她尖叫出声,声音短促浑浊,腰窝一麻,整个人脱力,差点从他怀里滑落。 他将她扶正,她的重量压在他的身上,让他和她的性器结合得更紧密,严丝合缝。他用力压住她的腰身,反复摩挲,手指还会拨弄他的阴蒂,她哪能受得了这等刺激,很快就从阴道里分泌更多体液,从两人的结合处流出蜿蜒到他的身下。他的双手握紧她的腰,加快顶撞的速度,她几乎都要撑不住,整个人都随着他的动作摇晃,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连呻吟都是带着情欲的,崩溃的。 她浑身的末梢神经仿佛都集中在下身那个器官入口,伴随着他的抽动,她的眼睛是花的,什么都看不清;她的意识是混乱的,身体下面这个人是给予她至极欢愉的。她模模糊糊地想,不论是谁,只要能让这个感觉存在就可以了。 内射+口交 他的性器埋在她体内,那里的嫩肉绞动着,太舒服了,他当然不会停止,而是更用力,力道之大简直恨不得把他两颗在外面的囊袋也捅进那处。 她开始语无伦次,她的话被他的动作分割得不成句子,她在哀号,请求他,“不……不要了……求求……你了……” 她的求饶实在廉价,每次都太轻易出口,她如果是个硬骨头,高傲矜持,面若冰霜,每一次都死命抵抗,那他可能会更残酷一点,使用更可怕的手段折磨她,让她屈服也更有成就感。但是她实在太有眼色,骨头太软,太窝囊,求饶得太快,让他觉得想办法对付折磨她并无乐趣。实际上,她一点点刺激,一点点暴力都抗不住,而他也大发慈悲,每次都轻拿轻放。现在不过是一点快感而已,又不会真的伤害到她。他决定忽略她的请求,提高速度,她的软肉疯狂箍紧他,每次抽出时都会带出一点红肉,丰沛的体液让他的动作更加顺畅,她的内部收缩越来愈快,他清楚这是她高潮的前兆。 她抱得越来越近,说到底是你情我愿,又有多稀奇,她能得到慰藉然后放下警惕吗?他漠不关心地想,她一贯是短视愚蠢的,任何人给予的微小的善意都恨不得放在心脏里珍藏,然后再不停给予,极端慷慨大方,像一条被雨淋湿缺爱的狗。 释放之后,他们躺在浴缸里,两个人挤在一块。为单人设计的浴缸盛不下两个成年人,她趴伏在他身上,身体只浅浅浸在水中。她感觉很累,眼睛睁不开,手指都动不了,一动也不想动,如果是在床上,她闭眼就能入睡。 假如以后的每一天都像今晚一样和谐,那五年很快就会过去。她在极度疲累中想,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他父母来看他,我有可能会被赶走,那就更好了。当然,这个可能性很小,最有可能的是他马上恢复精力,把我按在水里,在我呛水窒息前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提起来。 暴力,以及随之而来的疼痛一直是她惧怕的东西,不过世界上喜欢这两样东西的人应该也不多。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身高163cm,体重刚过80斤,看起来有点营养不良的女人,没有体弱多病,但是也绝称不上强壮。打是打不过的,还手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幸好,他没有真正对自己使用过暴力,她觉得庆幸。 她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也没什么不能给的。不过是性而已,她不是一直用肉体换取在他家生活的位置吗?为了混口饭吃也好,为了上学也好,反正现在也不过是人情债肉偿而已,谁让她没有钱也挣不到钱呢,已经够合算了,她只是付出肉体,没吃亏,有时候她还会想五年的时间,其实算占便宜的,她原本以为要更久。 除此之外,她还能给出什么?她没有能给的了。她能给的他们不要,因此交易无法成立,他们一家是她的恩人,只有他们拥有挑选的权力,而不是任由她决定自己所给的。他既然选了她的肉体,她自然无法拒绝,谁让她被亲生父母抛弃了呢?谁让她被亲人虐待呢?谁让她在无处可去走投无路的时候被他们家拯救了呢? 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命运好了,一切都是命运之神的恶意,她只是任命运玩弄的可怜蝼蚁,蝼蚁不用思考,蝼蚁最好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深究。蝼蚁去思考和芦苇思考一样,徒惹上帝发笑。 她感觉到力气回到身体,想站起来,他的手还放在她的腰上,没有要移走的意思,于是她放弃作罢。她觉得有必要跟他说自己今天找到的工作,虽然不是正式工作。向他陈述她的行动不是为了跟他分享生活片段,只是有必要的汇报,毕竟她住在他家里,她来上海主要是伺候他报恩,在报恩之后才能轮到其他事,至于打工挣钱,肯定要经过他的同意。 她不善言辞,在脑子里组织了一会言语,琢磨怎么用最简单的话把这事交代清楚。她的嗓子还有点干,说话的时候沙沙的,“我今天在大学城找到工作了,在屈臣氏对面的奶茶店,明天早上六点上班,这几天我得学奶茶配方,可能要很晚才能回家。” 说完也没听到回复,她应该把事情说清楚了。她暗想,哪怕他不同意,她也得偷偷工作,人不工作不行的。 出去工作是天经地义的事,她自己有手有脚,总不能理直气壮被比自己小叁岁刚过二十岁的男人包养。 她没有得到许可,她想可能是回家太晚惹他生气,又补充一句:“等我学会做奶茶再把价目表背下来,就能早点回来了。老板说一般叁五天就够了,不会耽误很久的。” 林含璋侧过身体,把她放在旁边,“那是你的事,你想出门还是在家待着都是你的自由。” 她松了一口气,轻轻说:“谢谢。”她也不知道自己在为什么道谢,为他的慷慨大方,愿意给她一定的空间?但是她又不是他的奴隶,他也不是她的主人,他们的关系太难定义。 她把自己放在什么位置都不舒服。她唯一确定的是自己一定要工作,不工作的话,以后怎么办呢?总不能在家呆五年,整个人废掉,出门找工作的勇气都没有,从此再也没有了挣钱的能力,不能独立生活,之后一辈子只能靠他养。但是他凭什么养她呢?如今的时代,哪怕是在家带孩子的家庭主妇,也会想办法挣钱。 再说,虽然他要求她用肉体偿恩情,但总要有点钱以备不时之需,假如有一天他的父母来兴师问罪就可以把钱还给他们,然后抬头挺胸证明自己不是一个白眼狼,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小人。最重要的是,她觉得还钱就算两清了。把钱还给他们之后,再也不用继续陪他睡觉,把肉体奉献给他,任他玩弄。如果把他家的恩情还清,从此之后就可以无债一身轻,放下所有的思想包袱和负担,真正开始自己的人生。 奶茶店的老板和她约好明天开始上班,因为要学习相关知识技能,要提前过去。明天很早就要起床,她想早点休息,但是他还抱着她不松手。她明白他的意思,他没有满足,他还想再做下去,至少再发泄一次。她的身体里还有他刚射进去的粘浊的精液,堵在里面,没来得及清理。 哪怕知道她明天要早起,然而这和他有关系吗?他既然给了她去上班的自由,那怎么安排时间就是她的责任。如果她因为工作的原因不能满足他,他就会收回这项自由,把她关在家里,让她老老实实做一个伺候他的玩物,毕竟是她自己要报恩的,她做不到,那不是他要考虑的。既然口口声声喊着报答他们一家,那自然得把报恩放在第一位。 林信书明白他的潜台词,但被过度使用的器官还在隐隐作痛。她想她还可以用嘴,总可以取悦他的。她扭过身,扶起那个刚刚在她身体里的肆虐的器官,上面还沾染的她粘糊糊的体液,谢天谢地,大部分被洗澡水稀释,味道不太重。她伸出舌尖,从根部开始往上舔,连两个沉甸甸的囊袋也没忘记抚慰,张开嘴含进去,舌尖轻轻摆动,用力吮吸,很快,那根粗长的器官变硬,挺立,这是他并没有在上次的性事中被满足的暗示。她用舌头轻舔出精孔,那里肯定特别敏感。多刺激一会,应该会让他很快释放,她把整根性器都纳入口中,顶端碰触到她的喉咙。 这就是深喉吗?她模模糊糊地想,已经快喘不过气来。幸好他没有用力顶弄她的咽喉,否则肯定会出血。把口里的性器拿出,她摸索到自己下身刚刚被使用过的地方,那个地方还没有完全合拢,她费力地将手中的器官放进去。他刚刚射进去的体液在肉穴被撑开后,沾到那根性器上,润滑足够了,她并没有觉得很难受,可是她的体力却不够让他再次高潮。 只能慢吞吞抬起身子再重重落下,每一次动作都让那根器官抵到一个非常不妙的地方,如果没有吃避孕药的话,我肯定会怀孕的。她想,幸好现在的避孕药很有效。从他们重逢,每次做爱,他几乎没戴过避孕套,每次还会恶意射到她身体深处,明明知道她根本不想怀孕也不能怀孕,她拿不准他的想法,难道他想二十岁就当父亲吗?他难道不觉得很可笑而且可怕吗? 他一动不动,任由她摆弄。这是想让我从头再来一次吗?她一边动作一边猜测,没过多久,在她得到结论前,他把她推开,打开花洒,囫囵吞枣给两个人洗了一遍。他还没有释放,那根东西在他给她洗澡的时候时不时戳到她的腰腹,暗示着这场你情我愿的性爱远未结束。 日常工作,忙成小蜜蜂 第二天,林信书开始了她在奶茶店的工作。她没有想到,这个本来只预备用来过渡的轻体力工作她做了很久很久,远远超出她的预期。而且在她不久后的人生中,在某些她想要放弃一切的至关重要时刻,给了她不离开的理由。然而,几乎所有人,在进行人生重大的选择时,当事人都是不知不觉的。 在奶茶店打工的前叁天每天都忙得头昏脑胀,要学的东西太多,一股脑塞过来,酸奶牛奶咖啡可可芒果草莓茶叶西米……她本来自认对做饭还算拿手,但是会做饭不代表就会做饮料,一切还得从头学。 奶茶基底是很好做的,只需要将茶包煮一定的时间,再加上部分鲜奶,部分植脂末,糖则是要根据客人的要求放。只加牛奶香味不足,只加植脂末对身体不好,不加糖味道更怪。 但是那些当季的饮品配方却不是那么好处理,每一种都有不少原材料,比如杨枝甘露,幽兰拿铁,岭南新荔之类的,名字好听,做法复杂,每一个都需要练习不少次。再加上还要去背每一种饮料在收银机对应的编号,很多饮料名字花里胡哨,价格也相差不大,还分大中小杯,背起来还是比较烦心的,总担心自己会混淆。 幸运的是,老板虽然是个急性子,说话机关枪一样快,但是并没有特别急着让她熟练掌握,可能是害怕她压力太大辞职,毕竟好不容易招到一个看起来干干净净年轻清新的姑娘。而且她学得很快,虽然第一天手忙脚乱的,但第二天稍微能理到头绪,第叁天她就已经可以开始上手去做那些简单的饮料了,柠檬水,生椰拿铁,珍珠奶茶,桂花酒酿之类的。 叁天后,粗略的培训暂时告一段落,各种饮品的配方和价格老板要求她记到笔记本上,多看多背,最后要做到顾客报出名字就马上能想起做法和编号和价格。以后每个季节还会上新的产品,其实是看其他连锁品牌奶茶店出什么新品就跟着复制改善,奶茶店最怕的就是赶不上潮流,总之别人家上的新品店里也一定要有。 林信书相信正是老板孜孜不倦的学习能力或者抄袭能力和蓬勃上进心才能让他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奶茶市场赢得一部分稳定的客流量。她自己试吃了不少,店铺里的水果冰淇淋和各种酸奶味道尤其优秀。冰淇淋口感顺滑,入口即化,吞咽下去只觉得肺腑都沁奶香。水果也放得大方,加了之后果味浓香,酸甜可口。酸奶都是老板自己挑选某个当地有口皆碑的奶制品供应商提供的鲜牛奶,加上菌种发酵而成,和市面上浓稠甜腻的口感比起来更清爽,吃起来和布丁一样,加点果酱调味后味道更鲜,更清香,哪怕是她都能不知不觉干掉一大碗。 经过叁天的没日没夜的苦学,和老板朝夕相处之后,林信书发现这个中年人并没有他一开始表现得那么难相处。他可能有一些急性子,说话也带有本地的口音,但是认真听,多听几次也不难理解。他教授林信书时倾囊而授,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有条理有逻辑把每个步骤的作用都讲得清清楚楚。还会给她现场演示操作失误带来的后果,小到几乎尝不出的口感差异大到完全制作失败,全部原材料泡汤,他也不吝惜,该使多少就使多少。林信书为了不浪费,只能把那些做得不太好的吃掉喝掉,叁天之中摄入的糖分快比往年一整年还多,满肚子汤汤水水,嗓子眼都是甜的,打嗝都带果酱味儿,正经饭那是一口都不想吃,撑得慌。 幸好那天晚上林含璋后来没有怎么折磨她,两个人面对面做了一次,她连清理都没做就直接睡了。第二天早起随便擦擦就出来上班了,上午是坐着背价目表和编号,不用站着,她偷偷去洗手间把射进去的体液导出来,整个人清爽多了。这几天她每天晚上接近十二点才回到两个人的居所,满脑子都是茶,奶,果酱,咖啡之类的,没功夫应付他,草草洗漱完就睡下。他也不知道在忙什么,进门就能看到他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什么时候上床睡觉的她都不知道,她起床的时候他还没有醒。 两个人倒也相安无事互不打扰,像一对不熟的室友。 前叁天兵荒马乱,每天脑子都是满的,拜高强度的学习和练习所赐,她很快熟练,第四天就可以基本上手制作,按照菜单挨个背下所有饮品的制作方法,价格和编号。第五天,店长专门留她一个人看店,为了试炼她能不能独挑大梁。她虽然有点心慌,但也顺利独自支撑一整天。老板长舒一口气,欣慰地说她上手了,自己总算可以休息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只有他一个人在店里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现在他总算可以收拾收拾去郊区钓鱼,好久没钓了,手痒得不行,瘾都犯了。 在入职的第五天,她确认自己可以独当一面,单独看店一整天。除了两个饭点忙不过来,老板娘会来帮忙,其他时间段倒也能应付。主要还是店铺里很多热门饮品是不用现做的,比如柠檬冰茶茉莉花茶之类的,提前泡好密封放在冰箱里味道更好,客人点单后只需要酌量加糖装好就行。需要现场制作的杨生椰拿铁之类的,她做了几次后愈加熟练,动作越来越快,几杯饮料同时开工,也没让客人等太久。唯一有点困扰的是结账问题,有时客人刷码付钱有时候不能立即到账,她得挂心,要是此时来了新客人就免不得一心二用,动作也没之前迅速流畅。还有一种情况很少见,客人给一张大额钞票,收银机里面的零钱找不开,她得跑到隔壁的店铺换钱。 前五天每天早上不到六点就出门,晚上不过十二点绝不回家,林信书知道她这样做就跟躲着他一样,其实暗地里她也认同她确实在逃避,可她知道,如果她继续这种投机取巧的操作,那过不了几天,他就会用一些非常规手段报复她的失信,她好不容易营造出的微妙平衡也会就此破灭。虽然他近几天没向她索求肉体,但她清楚这应该只是他的体贴,她不能得寸进尺,她该做的功课还是得做足。 所以她不能一整天都在店里上班,只能选择每天只上八个小时,提前告诉老板是上早班还是晚班,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但是她是按照时薪拿钱,所以只要没有急事,她的身体没生病,她就不打算休息。 早班是六点半到下午两点半,晚班则是下午叁点到夜十一九点,之后关店。早班需要做一天的准备工作,煮奶茶糖水切水果之类的。晚班轻松一些,不过需要把全天用过的器皿全部都洗好消毒好,再把所有东西归纳整理好之后检查几遍最后关门上锁。早班要辛苦一些,晚班要稍微好一些,不过晚上的生意也比白天好,未必会清闲。 如果选了早班的话,那下午和晚上的时间是自由的,还能做很多事。选晚班的话,总觉得上午的时间过得太快,什么都没干呢,一眨眼就要去上班,上完班就是第二天了。她也比较纠结,考虑了好几天,最后决定先上晚班试试。她心里有一个隐秘的想法,晚班回去之后接近12点,他总不能凌晨还折腾过个没完,十有八九能逃过很多次性事。 她知道这个做法有一点无耻,还有一种不知好歹的意味。可是她也是人,她也有自己的小小盘算,想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更舒服一些难道也有错吗?这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好指责的。 话虽如此,夜里到家看到他双臂交叉环抱胸前,冷冷的站着,等待她开门进屋。那个瞬间,她的背后冷汗直流。她直觉来者不善,她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她不是故意每天晚上都那么晚回来的,这几天只是特殊情况。 于是她颤颤巍巍开口:“这五天要学东西,所以比较晚,我已经学好了,到今天就结束了。明天早上我不用上班,我上晚班,下午叁点到店里就行。” 她自作聪明隐瞒了下班时间。 “你的意思是以后每天晚上都要现在这个时间点回来吗?”他冷冷反问,他当然不会陷入误区,一针见血指出他们的矛盾。 “老板跟我商量让我先上晚班,他每天早上想去钓鱼,下午才能回来。等天气冷了,他就会跟我换班,那我就能上早班,两点半就下班了,到时候晚上下午和晚上都有空了。”她绞尽脑汁解释,也不知道这个说法他能不能接受。 他依旧冷眼看她,对她心里的那些小九九一清二楚。 不能逼得太紧,得让她喘口气。她刚到上海,刚找到工作,如果逼得过头,她就会马上转身逃回云南,为了以后着想,应该先顺着她,等她习惯了在上海的生活,产生依赖和惰性,再做打算。 与弟弟生活的日常 “算了,周六我要带你出门吃午饭,见几个朋友,你准备一下。”他无意纠缠,将他今晚的在此等待她的原因说明。 “我下午叁点要去店里上班,午饭没问题,应该来得及。我和你一起去吗?去哪里吃饭呀?吃什么?远不远,来回大概要多长时间?”她没有思考,一连串的问题脱口而出。 “我带你去,地点现在没定。”他也没想好好回答,捡着回答了一个问题。 林信书不想请假,哪有刚正式上班就请假的,但也担心通勤时间太长,来不及及时赶到店里,所以还是提前跟老板知会一声比较好,让老板有一个心理准备。 “好的,我知道了。”她其实从来没有想过加入他的朋友圈,总觉得那个圈子都是名牌大学生,太高端了,她在里面自惭形秽。她一个没上大学还是在奶茶店打工的人跟他们格格不入,在他们身边晃悠,简直是自取其辱。她还没有那么自虐,但是他的要求她是无法拒绝的。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带她见朋友,她不觉得有什么必要,两个世界的人有必要认识吗?你去餐馆吃饭会和服务员交朋友吗?两个人能成为朋友的前提是有好处,她不觉得她有什么值得他的朋友认识的,完全不是一个社会地位的人,她能想到给他朋友的好处,也不过是在他朋友买奶茶的时候打个八折,前提是他的朋友们去她工作的店里买奶茶。 而且他会怎么去向他们介绍她呢?她在他身边的位置是什么?是陪他一起长大的姐姐是其他什么人,他的朋友们肯定会充满疑惑——为什么她没有去上大学?为什么她在奶茶店打工?为什么她的长相看起来就和他不像一家人?无论给出什么样的解答都觉得尴尬。 所以她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和他的朋友认识,最好的处理是她无声无息地跟他五年,然后再无声无息地离开,整个过程最不需要的就是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两个的关系。毕竟在世人的眼光中,这两个人的关系简直可以算得上是惊世骇俗,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自小一起长大,年长的姐姐却怀了不知道谁的孩子,这种事是旁人最喜欢的淫秽的八卦,家乡的人不知道背后怎么编排他们。她没有胆量去面对反抗社会上流言蜚语,也没有必要去挑战社会的普遍伦理道德。他们最好不惹人注目,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之间有肉体关系,悄无声息地同居五年,等时间一到,她再偷偷摸摸离开上海,回云南也好,去任何地方都行,反正就是不能让人联想到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不道德的关系,他们是见不得光的。 她总觉得他这个要求不怀好意,带有陷阱的,带她去认识他的朋友们有一点给她难堪的意思。如果不是她突然怀孕,她现在也是一个大学生,而不是站在店里十几个小时卖奶茶,收入低下到不及上海平均工资的社会底层打工人。他难道是想给她刺激吗?让她看到同龄人都是大学生,借此刺激她重新复习,然后继续考大学吗?她想他绝对不可能如此好心,她太了解他了。他的行为可能仅仅只是为了看她出丑让她难堪。总不会是为了大咧咧地给人介绍,这是我家收养的姐姐,她因为高考之后怀孕,没有读上大学,工作的地方是奶茶店。我现在和她住在一起,白天她照顾我生活起居,晚上我会和她性交。她想不明白他这样做的用处,她觉得没有必要。 还没有去赴约,提前思考这些也没有意义。她应该做的事尽快洗漱,然后睡觉。一整天站立十几个小时,小腿都是水肿的。脚底板居然可以又麻又疼,甚至是僵硬的,脚趾都没法屈起。她现在只想用滚烫的热水泡一泡脚,但是这里没有泡脚盆。站在门口去思考他的行为有没有深意是很愚蠢的,哪怕他想看她出丑,被人贬低看不起,那她也照样只能像小丑一样出去惹人发笑,她没有拒绝的权利和自由。他想让她做什么,她就只能听话去做。现在她累得要死,只想去睡觉。 于是她很快地刷牙洗脸,再冲了一个热水澡之后,薄薄的蚕丝被盖到她身上,她马上睡着了。一整夜在室温只有23度的空调房里,她睡得非常香甜,在床上位置都没有变一下,她安静地睡着,呼吸悠长。他看了她好一会儿,最后决定什么也不做,让她好好睡一觉。 睡醒已经是早上八点半,这一叫她睡得非常舒服,身体的疲劳缓解了大半。她身边的男人还在闭着眼睛不像要醒来。她悄悄起床动作很轻,今天上午第一节课他可能没有课,所以睡到现在还没有醒,她想她应该好好补偿他,因此她决定做一顿丰盛的早餐,大清早的总不能白日宣淫,不能满足肉欲至少满足食欲。 于是她开始和面,准备做他平时常吃的鸡蛋灌饼。其实,他不太挑食的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口味,给点吃的就能养活。不过上海的口味可能偏甜,调味也不是他自小吃惯了的,她观察了一个多月,发现他到上海之后不知道是不是苦夏,饭量小了,整个人瘦了一圈。他还是比较喜欢偏咸和偏辣的口味,像鸡蛋灌饼这样的咸口的又放了很多油脂和面粉的食物,简直就是一个热量炸弹,可吃的时候却会觉得满足的不得了,几口下去一个饼就没了。她还想给他弄一些这几天现学的新鲜东西,比如生椰咖啡,家里正好有没有喝完的椰浆。她把原材料混合之后,将成品放到冰箱里。生椰咖啡在冰箱冷萃之后,味道会更香,他睡醒之后就能喝。 没多久林含璋就在满屋的食物香味中醒来,他意识很快清醒,食欲并没有随之苏醒,但睁开眼睛就能享用到美味的食物,也是一件可以称得上是可心的事。他很快起床,洗漱后先喝了一杯咖啡,不知道她用什么方法把速溶咖啡也能泡得如此香醇。鸡蛋灌饼是她擅长的食物,他感觉不太饿,不过也吃了叁张,她做的饼不大,叁份也不多,她自己都能吃叁四张。像他这个年龄阶段的男孩子,正是饭量大,吃饭如狼似虎狼吞虎咽的时候,真放开肚皮吃,干掉七八个都不奇怪。不过,他的食量和同龄男孩子比一向不大,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为了保持瘦高的身材,故意控制饮食。只有在经过剧烈的运动,消耗更多的能量后,他才会多吃一些。比起油脂,糖和碳水化合物,他更加喜欢吃含蛋白多的食物,比起猪肉,他会更加喜欢鸡肉;和鸡肉相比,他更加偏向牛肉。他也会吃鱼虾蟹,上次去吃日本料理,他就不吃天妇罗和拉面,只吃生鱼片虾肉以及海鲜,但是看得出来他也不是多喜欢那几样东西,把那些食物送入口中的时候,他表现得好像是一个仅仅为了生存而进食的人,完全看不出来他对这些食物有任何热情。换句话说,他吃得不舒心。 两个人吃完美味的早餐,林含璋接下来还有一节大课,他稍微收拾了一下自己,很快带上教科书和笔记本电脑去上课。林信书则是把餐具都收拾好,将厨房清扫得干干净净。好几天没打扫,屋子里并不脏,但是她还是很想做一次大扫除,因为她睡得很好精力充沛。她把这几天堆积的衣服全部整理出来,分类洗好,再用洗衣服的水,把厨房卫生间和客厅来来回回拖了叁遍,直到地面上连一粒灰尘都摸不着为止。接下来她又接了一些干净的自来水,把他们的卧室用毛巾好好地擦了一遍,那间空房间她也没有落下。 和老家的叁层楼相比,打扫两室一厅的房间要轻松很多,不到一个小时,她就把所有的活都干完了。接着,她打算在家里做点零嘴,把冰箱里的库存消耗一下。等她把调味料和冰箱里能做的东西都拿出来清点解冻之后,她发现用现有的材料做不出什么适合热天的清爽零食。于是她又拿钱,下楼,去附近的小菜市场,买了一些辣椒柠檬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她买完之后,觉得不如趁此机会多买点,整一顿像样的午餐,吃不完的还能当晚饭。菜市场里竟然还有新鲜的花螺,价格很不便宜,但是她拿的是他给的生活费,只少少的买一点给他吃还是可以的,手里的材料正适合做一道涝汁花螺,回到家就动手,做完后盖上保鲜膜放在冰箱里冷藏入味一个多小时,等他放学到家正是最好吃的时候。 冰箱里还剩一些鸡爪,她准备再买一些添上,做一份柠檬百香果凤爪放在冰箱里,等入味之后,分成一份一份装在保鲜盒里密封冷藏,想吃就直接拿一盒装盘。家里居然还有一小捧红豆,是上次做豆沙没有用完的,还有一小把黑芝麻和一盒底燕麦。她决定今天都给消耗掉,做一份奶油焦糖红豆燕麦羹。这算是一道甜品了,不管是热着吃还是冷着吃都非常的美味爽口。至于中午的硬菜,她还没有想好,她刚刚去水产摊看了,现在的螃蟹还不够肥,虾这玩意她前几天刚吃过生的,短时间之内不打算碰。鱼倒是新鲜,在水里游得欢,干脆买一条鲈鱼清蒸了,也算适合现在暑气未消的天气。还有素菜,总不能一桌都是荤的,她预备把冰箱里没吃完的蔬菜混合炒炒,搞一个素炒什锦,不过她也知道这个菜他肯定不会吃,蔬菜他只吃新鲜的。 还是和弟弟的日常 她其实还想买一些糯米绿豆豌豆之类的东西,预备自己在家做酒酿,发豆芽和豌豆苗。不过菜市场倒也有新鲜的,可以随时来买,也不需要自己动手做,这些东西既然可以拿出来卖,那应该也是做得极好的,本来它们的味道就不会差的很大,不会因为自己亲自做就更加美味。而且手上的东西已经够多了,再买这些压称的东西,她担心自己拎不动。 外面太阳不小,到家满头大汗,她快速冲到浴室,拿肥皂搓到自己满身泡泡,将汗腥气一并冲掉,她还想洗头,但是转念一想,马上就要做饭,实在没有必要,洗完头再做饭头发上还是会有油烟气。厨房里没有装空调,装了凉霸,吹着也够了,让她不至于大夏天在厨房做饭,热的一脸油一头汗。 她马上开工,做饭是她少有的拿手的活计,她心里有数,首先要处理的是花螺。上海这边菜市场摊位老板都会提前给渡水,也不需要把花螺放在水里吐沙子,她稍微洗两遍之后,把花螺放在凉水中烧开,再捞起来放在加冰块的冰水中,这样处理螺肉口感会更鲜嫩脆口。烧水的时候她也没闲着,把小米辣,香菜,洋葱,蒜瓣切成细细小粒。再取一个大碗,调涝汁,酱油,生抽,蚝油,糖还有辣味鲜,再将切好的调料放进涝汁中,搅拌均匀,尝尝味,有点咸,她又加了点纯净水。最后把煮好的花螺控干水分,倒进瓷白大碗里,封上保鲜膜,放进冰箱。 花螺做好,她还想蒸点大米饭,因为没有提前泡米,而且蒸锅待会要拿来做鲈鱼,所以她就只能用电饭煲做米饭。他更偏好用蒸锅蒸出来的米饭,但是她这个做饭的人觉得麻烦,至少她吃不出来什么差别。现在的米好吃,电饭锅也好用,大米饭人人都能做好。淘米放水开锅,不能做太多,他们自小在中原地区长大,比起米饭更加喜欢吃面食,做得多了,那她接下来几天的主食就是炒米饭了。 她择菜洗鱼,剔鸡爪骨,连炒带煮,两座天然气灶同时开火,几个锅轮换着上火,很快就整出四菜一汤。汤用刚买的豌豆苗和鸡蛋煮的,绿莹莹,烧出来的汤清的很,口味也很淡。重口的是两个凉菜,柠檬百香果凤爪做得辣了一点,毕竟用的是冰冻鸡爪,不是新鲜的鸡爪,得把冷冻食品的腥味压住。涝汁花螺小米辣就放得很少,吃的是鲜美。素炒什锦油大一点,里面都是乱七八糟的不新鲜蔬菜,多放点油好吃。清蒸鲈鱼看着简单,但是在做的时候却需要非常费心,光去腥就用了叁个步骤,用厨房纸将鱼肚里没有去掉的血水擦干,接下来加上海盐腌制几分钟。在腌制的时候烧一锅开水,把腌好的鱼在滚水里极快过五秒,处理完之后,鱼腥味已经去掉的差不多,鱼皮表面的粘液也没了。 计算着时间,鲈鱼是最后一个入锅的,只等他回来就浇上热油上桌。其他菜都做好了,在桌上摆着,天气热,放凉一会等他回来就能直接入口。她看着桌面上的叁菜一汤,又洗了一个喷香的大白瓜,削皮,切成麻将大小的块,放在阔口碟里,再盖上保鲜膜,这是给他午睡后吃的。她琢磨着要不要再泡一杯咖啡,他下午和晚上课是满的,但是又怕他喝了之后夜里太精神,遂作罢。在奶茶店几天,她发现在上海的人是真的很喜欢喝咖啡,从早到晚就属咖啡卖得最好,也不知道这些人晚上为什么要喝咖啡,难道不担心睡不着吗?也有可能是因为晚上也要工作,毕竟这是一个996的城市,整夜都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少有安静的时候。 中午不到12点,他已经到家。天气热,他穿着长袖长裤,也不嫌闷得慌,非常吝啬,根本没有把他那一身冷白细嫩的皮肤露出来供人观赏的打算。顶着火球一样的太阳,大中午在室外步行二十几分钟,他也只有额头沁出一点细汗。跟他在一起生活十几年,她也说不上来他到底怕不怕热。说他怕热吧,他能在大太阳下面活动很久,出汗不多,浑身看起来直透冷气,好像也没中暑过;说他不怕热吧,气温稍高的时候,他只要在室内就绝对会开空调,哪怕室外气温只有二十七八摄氏度,他照样也要把屋里空调开到23摄氏度以下,一个夏天不知道浪费多少度电。 等他坐到餐桌旁,林信书已经把热油淋好,呲啦一声香味直串鼻子。她很快就把准备好的菜汤上齐,给他盛了一小碗米饭,筷子递到手里。两个人开吃,和她预料的一样,花螺果然是他夹的最多的菜,那盘炒青菜,他一筷子也没动,都被她吃了。鲈鱼他也吃了不少,她再把他剩下的扫尾。至于鸡爪之类的东西,如果不去骨头的话,那他是一口都不会动的,不过今天做的柠檬百香果凤爪应该比较和他的口味,他吃了好几只。两个人连吃带喝,把桌子上的菜消灭得七七八八,她给撤下去,将吃剩的底子倒掉,洗洗涮涮。 他打开书看了一会儿,今天上课的教授职称很高,但是授课的水平马马虎虎,应该也没有好好备课,想一句说一句,前言不搭后语,不但不讲逻辑,甚至还不讲语法。大部分同学听的是云里雾里,不明就里。幸好大学生绝大部分课,老师的水平无关紧要,反正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也只需要为了考试学习,一两节课甚至一两门课没听懂都没关系,到学期末都需要自学一遍,考试的时候不掉链子就行。有些聪明好学的学生,当然不会等期末再临时抱佛脚,他们会提前在各种学习网站上挑选最容易理解的老师,跟着他们再把教材学一遍。不过林含璋的这个专业, 大学里教的理论和实践都远远落后于市场,真对编程技术有热情,想当技术大神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自学的。 没看一会儿,他就把书合上,教材没什么可看的,一件透简单的事也得用复杂的从句表达,生怕学的人不知道编写的人是位才华横溢的知识分子。他刚吃完饭,碳水摄入不多,血糖没有上升,他不困,午觉是可睡可不睡的。下午有四节课,晚上又有两节课,九点才能结束,都不是只需要动动耳朵就能理解的科目,现在睡一会儿,精力会更好。但是,他转头看在厨房忙碌的她,几天没做了。他不馋,因为相信他想吃的时候就能吃到,距离上课也没剩多长时间,不如养精蓄神,把精力留在晚上。 等他睡醒,一碟冰镇甜瓜放在床头柜上,干净的牙签摆在餐巾纸上,非常贴心。他吃了几块发现她还没出门上班,而是站在冰箱前给做好的凤爪装袋密封,酸辣咸香的料汁并没有被她丢弃,看来是打算重复利用。她看起来精神十足,忙个不停,问他要不要给他准备晚饭。 林含璋摇头,早上和中午吃得太多,晚上他随便喝点牛奶就可以,没肚子大吃一顿。她没有听到他的回答,就知道晚上不需要再为他额外准备,她得快一点把手里的事忙完,马上就要去奶茶店交接。 这样轻松的日子,虽然忙碌但也没有什么可不满的,她觉得身心愉悦,时间过得飞快。她不知道他是怎样打算的,但是如果往后五年都像现在一样过日子的话,那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打工在哪里不是打工,虽然现在辛苦一点,但是挣的多攒的更多,吃住暂时不用自己掏钱,她当然也没有长期白吃白喝的打算,等她拿到工资,就每个月取1000块钱出来做她的伙食费。现在她手里的存款还不到四位数,还需要买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内衣,卫生巾,牙刷,避孕药之类的。况且按照上海的物价,这些钱拿出来之后,没几天就花光了,她总不好意思张口问弟弟要钱买私人用品,他放了一大摞钱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应该有上万块,她没有数过。她只预备把这些钱拿来做伙食费,每天花多少买菜都在小本子上记得清清楚楚。 她经常在菜市场买菜做饭,为了配合他以往的生活水准,买菜不能像在云南时那样买些便宜猪肉,死掉的鱼虾。他本来吃的就少,舌头过于灵敏,居然能吃出哪些菜用不新鲜原材料,不给他做像样的菜,他能一口不吃。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饮食问题曾经让他父母气得跳脚,大米只吃他爸从东北朋友那弄来的几十块一斤的,他爸妈经常提这事来强调他娇生惯养。现在他接地气多了,没那么挑嘴,十块钱一斤的五常米也能咽下去。他们的饮食质量比在云南高多了,伙食费也高多了。如果是在云南,新鲜的蔬菜瓜果花不了几个钱,但是上海这边可不便宜,主要是为了迁就他,否则光她一个人也花不了多少钱的。 关于校草的一些八卦 赵乐乐早就明白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就像现在,大二一开学,他最喜欢的室友就搬出去住了,甚至没和他提前打声招呼,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按理说宿舍少一个人会清静很多,剩下叁个人活动空间也会更大,他那么多杂物也可以堆在林含璋的床和桌上,可他一点也不希望他走。本来听说学校每年重新分配宿舍,但今年暂时又好像不分了。 说真的,他烦透了另外两个人,一个阴险猥琐,一个自私小气,两个人凑在一起胖瘦头陀一样,带出去都丢人现眼。林含璋不一样,用文学系女生的话说是玉树临风惊为天人,出门虽然会抢走他的风头,但他完全不在乎。林含璋人很好,谦和大方,相处起来让他感觉春风拂面,最重要的是在金钱上从不占他便宜,AA的时候都会多算钱给他。和林含璋在一起玩耍的时候,林含璋还会为他说话,处处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他快乐的不得了。林含璋交到女朋友后,他就恨那些女的占用了他们玩耍的时间,而且那些女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是传闻中的校花和林含璋一比也就长得普通还拜金,没有一个配得上他的挚友。 他恨不得拿个大喇叭向全校告知他单方面认定林含璋是他最好的朋友,然后他心中这位最好的朋友一声不吭就搬离了宿舍,他本意一心向明月,奈何明月先跑路,他又不是没有租房子的钱,完全可以提前告诉他一声,然后他们一起搬出去做邻居。 他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想去找林含璋兴师问罪,但网上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看到他的脸就原谅了他,而且林含璋还给他送了一盒好吃的,他把这盒酸辣凤爪当作林含璋给他的赔礼。其实想想哪怕是至交好友也不可能把所有事都告知他,更何况林含璋大一的时候过得不好,不分昼夜也不管他是不是在上课就打过来的骚扰电话,他有一次偷看他的手机屏幕,发现来电显示竟是他的父母,未接电话上百个。 后来才知道那两个人当时在闹离婚。闹得最不可开交的时候,两个人为了争他的抚养权逼他做出选择,疯狂打骚扰电话。上海离河南那么近,两个人竟然没有一个动身过来看看他,听听他的想法。完全就是在耍嘴皮子,搞道德绑架,后来为了逼他松口甚至断他的生活费,害他在考试周还得分心做兼职,真是一对心黑手狠臭不要脸的贱货,离什么婚,就应该一辈子在一块别祸害旁人。 更可气的是那些追求他的女生,不是他站在男生的立场说话,而是那些女的,真的一个个太不是东西。第一个女生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交往不到一个星期就开始要礼物不给就冷战,送东西就喜笑颜开,胃口还越来越大,怎么能狮子大开口问一个大学生要香奈儿包?你怎么不问你亲爹要呢?都知道他爸他妈在闹离婚,安慰也不给一句,好好一个名牌大学生硬把自己当妓女明码标价,他妈的看得我气死了,也就骗骗小林这样的好孩子,你这样的女人我看得多了,臭不要脸的拜金贱货。 第二个更离谱,二本专业的,自己上门,甩都甩不掉,自作多情,送早餐送晚饭,谁稀罕那些东西啊,跟伽椰子一样阴魂不散。人还没同意呢,仗着有几分姿色就自封成人家女朋友了,小林跟其他女生说句话都要跳出来找事,限制他自由,整天看这个不顺眼看哪个不顺眼,还让小林离我远点儿,我看他最应该离得远远的,就是你这个疯婆子! 几个星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小林都失眠躲着走了,结果他妈的不知道从哪冒出男的说小林抢了他女朋友,大姐,你追的人搞得全校都知道的时候能不能把你先把你男朋友甩了,怎么有脸跪下来求小林原谅你,人家就跟你没关系好不!唯一的交集就是一星期一节的马哲课!自个把梅花烙演完了,唱独角戏呢?小林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被你这个疯女人看上。是不是得了妄想症啊,有病就去看病,神经病不要出来丢人现眼。好家伙,听说小林交了女朋友还要自杀,还在宿舍里割腕,小林不到就不上救护车,也就欺负他人好。到了之后还逼他跟女友分手,骂人家姑娘小叁,要跟人拼命,这他妈是什么样的神经病!怎么不割深点死在医院里,死了多好,大快人心! 第叁个好一点,挺正常的一个姑娘,结果被第二个吓跑了,也是,谁敢招惹一个会拿刀砍人的疯女人。天呀,谁能把这个疯女人送到精神病院?这疯女人什么时候出院,得告诉小林,让他躲着点。 第四个是隔壁学校的,都不知道这女人是聪明还是蠢,长得挺乖巧可爱的,有小林这样的绝世好男友,也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居然想偷拍小林的裸照和视频去外网卖钱。他妈的,这事槽点太多了,和我们学校其他聪明人一样偷拍点他的日常照放抖音上也能当个大网红啊,赚得不强个几万倍,好好一个名牌大学生怎么就没有一点法律意识呢?亏我还是个理科生,她还是个文科生,我都知道出卖人家隐私犯法,她怎么就能表现得这辈子就没听过法律两个字,罗翔难道都不看一看吗?重复一遍,小林没把这女人送到监狱里,真的是因为他人太好啦!落到我手里,我非告得她倾家荡产。 第五个没见过面,听说长得不咋地,好像家里还有点钱。但这可是小林惟一一次主动提分手的,也没说什么原因,我估计是因为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能把小林这么好脾气的人惹毛。分手之后好像来我们学校找过几次小林,对他念念不忘,李易说那姑娘看着怪有钱的,周游说那女人长得不好看不过像个正常人,对此表示怀疑。 说实在的小林长得那么帅,可恋爱运真的不怎么地。看着交往过的女孩子一个比一个漂亮,但是居然没有一个好女人,不是拜金女就是神经病,没有我替他把关,我真担心他又被女人骗了。和他碰到的一个个卧龙凤雏比起来,我的女朋友们那点小作实在是太温馨了。今年他要交的女朋友,我得帮他好好挑挑,千万得把以前那样的坏女人过滤掉。 他边想边把他的耐克鞋穿上,今天是他们宿舍大二第一次聚餐,本来刚开学,就应该去的,但是那时候大家都很忙,小林忙着搬家,他忙着堕胎。运气不好,前女友怀孕了,也不知道是谁的,反正肯定不是他的,但他这个冤大头还是得掏钱,否则被赖上了怎么办。他怎么能会被一个诡计多端的女人套牢,外面的森林他还没逛完呢。 今年暑假他去瑞典旅游,说真的,没啥好玩的。风景不错,夏天都冻得要死,害他得了感冒,也就斯德哥尔摩的皇后大街还算有意思,去市政厅居然还要买门票,进去了发现也没啥好看的。本来还想去西班牙玩,但前女友发信息说她怀孕了,硬说孩子是他的,害他不得不回来扯皮。订的机票和酒店都浪费了。 周游和李易早就准备好,就等他一块儿走了。他虽然没有去成西班牙旅游,但这一个多月也没有浪费把驾照考下来了,他爸奖励他一辆新车。按照他爸的眼光选的别克,是一辆小轿车里面有五个座位,以他的审美来看有点老气不够帅。一个月下来他开得小心,至今没动过保险,两个室友也习惯了蹭他的车出门玩,蹭也就蹭了,居然还嫌弃起来,给脸不要脸,每当这个时候他就更加怀念那个说话好听的小林,虽然他们几乎天天见面。 这回聚餐订的是绣丽餐厅,交通方便,一路高速开过来非常顺畅。简单中式装修,包厢很大,装二十几个人都不成问题。最主要的是菜的口味不错,价格适中,毕竟得迁就李易和周游。既有赵乐乐和李易喜欢的本帮菜,也有不少川粤湘菜,反正能满足他们的口味需求。今天这顿饭好像不光是他们宿舍,还有几个外人要来,林含璋也说介绍朋友给他们认识,难道他在外面住一个月就有了新朋友?赵乐乐有点酸。 赵乐乐他们叁个本以为自己是第一批到的,结果没想到,他们刚进包厢,就看到了一男一女坐在椅子上, 女的玩手机,男的翻菜单。赵乐乐看他们面生得很,周游暗暗扯扯他的裤子,低声告诉他,这是林含璋的前女友,他唯一没见过的那个。他打量了她一会儿,真是见面不如闻名,这长相能让小林给她当男朋友,肯定富可敌国。但看她穿着打扮也比较朴素,也不像什么超级有钱人,只能说小林挑女朋友的眼光出人意表,完全不看脸。 五个人见面大眼瞪小眼,互相报了姓名,加了微信,五个人居然没有一个是相同专业,女的专业是作曲及作曲理论,男的学的是油画,反正一听就知道是烧钱低分的专业,两个都是本地人, 校草前女友与现女友的修罗场 赵乐乐搞不明白这女人在想啥,说是对小林念念不忘,那过来跟小林聚餐,带个男的是啥意思,炫耀自己不是无人问津吗?问题是你有追求者,难道小林会没有?借网上一句名言,追他的人能从这排到巴黎。而且这男的那么殷勤,搞得跟护花使者一样,大姐你根本就不是一朵花,你这长相顶天了也就是一根狗尾巴草。而且这男的除了可能比小林有钱点,连他的一根头发都比不上,让他来做小林的情敌,纯属自取其辱。 场面有些尴尬,他们两伙人其实并不熟悉,但可以作为他们之间连接纽带的林含璋至今没有出现,他们也只能先尬聊。赵乐乐自认是寝室的头,也算是学院里知名的社交能手,他清清嗓子,张口问:“小林说过他怎么过来吗?我原本就说要带他,可他说要办事。也不知道办好了没有,怎么到现在还没来?” 周游和李易都摇头,“我们还以为他早都到了呢,这餐馆他定的吗?” 赵乐乐暗骂一句蠢货,订餐馆一向是他的事,这话叫他怎么接?这不是暗示他把餐馆订得太远,所以害林含璋来迟。 这个时候那个叫黄蔚然的女生笑眯眯插话:“他给我发消息,说他要坐地铁过来,可能没那么快,现在才十一点半,还没到约定的时间,不着急。要不咱们看看有没有想吃的,先给点上,等他来了问问他想吃什么再加上,省得等到饭点人多上菜慢。” 李易接了句,“这样不太好吧?我怕他还没来,菜就上了,搞得我们跟故意的一样。” 坐在黄蔚然旁边的男的淡淡回复,“我们可以先定几个大菜,这边厨师烧菜慢。再说哪怕提前上菜,又不是我们害他迟到的,一大桌人等他一个吃饭,谁也没有故意忽略他的意思。” 他说话声音轻轻柔柔,斯斯文文,但赵乐乐听着有点阴阳怪气。赵乐乐叁个人互看一眼,还没来得及答话,那个男的就直接叫服务员,点了蟹粉煲,葱烧大排和油爆虾。赵乐乐不甘示弱,追加白斩鸡,八宝鸭,椒盐排条。黄蔚然遂即要了芝士焗南瓜,周游赶紧选了酸菜鱼,李易一个菜也没要。 他们加起来五个人,到现在点了八样菜。有猪有鸡有鸭有鱼有虾有蟹,还有一份甜品,再加两个人也吃不完。而且这菜点得蹊跷,除了酸菜鱼和甜品,都是上海本帮菜的口味,不止如此,连个素菜都没有。按照惯例,剩下的也就只有一份汤的份额,也就是说,等林含璋到了,他还可以按照自己的口味点碗汤。 那个男的等他们点完,凉凉地问:“要不再切盘西瓜?” 最爱吃8424的赵乐乐气得重重坐下,李易没有一点眼力,居然大点其头,“好呀,再加点巨峰葡萄。” 赵乐乐心想就你还吃葡萄,吃个屁!下次我要带你出来,我就不姓赵。 餐馆的后厨管理十分到位,更有可能中午吃饭的人太少,菜早早的就备下。他们点单后15分钟,一些快手菜就陆陆续续地被送上桌,先是白斩鸡和油爆虾,紧接着,椒盐白条和蟹粉煲也送上来,赵乐乐暗想其他菜能不能慢点,可惜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不到25分钟他们点的八样菜就上全了,包括甜品,桌子摆得满满当当。摆在五个人面前的一次性餐具还没拆掉,几个人看桌上热气腾腾的菜,都无语了。 也是天意弄人,菜刚上桌,包厢外传来脚步声,所有人齐刷刷看向房门,就听得吱呀一声响,林含璋搂着个比他矮一头还多的短发女孩的腰,推门而入。先看到满满当当一桌菜,又上移视线看向五个一脸懵逼的人,粲然一笑,“等很久了吗?我应该没有迟到,现在没到十二点。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正在同居的女朋友,林信书。” 听完他的话,六个人都惊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的天呀,这是什么修罗场?!赵乐乐瞪大眼睛,小林你要把女朋友介绍给我们,那还让前女友过来干嘛?找刺激吗?还有就是你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上个月急着搬宿舍,就是为了和这个女人同居吗?这女的哪个学校的?什么专业?看着比咱们都大,她几岁?你俩怎么认识的?怎么那么快就发展到了同居这一步?他简直想变身成十万个为什么,扁桃体扭成一个问号,小林这回怎么就那么神秘,保密工作做得太到位了,完全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而且这女人他横看竖看,也不像是能配得上他的挚友,颜值称霸张江大学城的林含璋。 林含璋轻搂着那个短发女孩,为她拉开最近的椅子,含情脉脉地带着她入座。他坐到她右手旁,距离其他人的座位都不近,这对小情侣自成一派。他看着餐桌上还在散发热气的八个菜还有他们没开封的一次性餐具,带着歉意笑道:“抱歉让你们等久了,我想给她买几件衣服,所以在店里多逛了一会儿。” 红着脸的女服务员把菜单递给他,又加了两份餐具放在他俩面前,那个短发女孩小声道谢。林含璋轻声问她想吃什么,声音柔得像水,口气像加了蜜样甜,女孩摇头一句话没说。他看着桌上菜,加了凉拌豌豆苗,香菇菜心,竹笙金针汤,最后点了一份水果拼盘,没有征求其他人的意见。 黄蔚然脸上的笑容消失,她面无表情,低头摆弄面前的一次性筷子。坐在她旁边的男人神情更复杂,似喜实悲,林含璋只在进门时瞥了他一眼,完全没把他放眼里。他在看到他走进来那刻想的却是——输了,输得心服口服。 他单方面将他视作情敌,施加给他的难堪,他甚至没有发现,他的眼里没有他也没有她,他的缪斯女神也不再是他的施加爱的对象。他本以为他也是那些攀龙附凤居心叵测野心勃勃的男人,可现在看到她的表情,他倒宁愿他是那种不堪的男人。那样的男人他见的太多,他相信只需要他们从手指缝露出点东西就能晃瞎那些人的眼,勾引他们追逐那些海市蜃楼般的不属于他们的美妙前景。 现在的事实是,她将她的追求连同她提前付出的奖赏送到这个美神降临般的男孩子面前,他婉言拒绝,他们以为他是欲擒故纵,想要攫取更大的好处。但他为了让她知难而退,在她面前明明白白地展示他的热情已经转移到另一个女孩身上,他对她的追求与欣赏不屑一顾,对她背后所代表的金钱与权势毫无兴趣,对她的奖赏也不当回事。最让她难堪的是,哪怕是两个人最熟悉时,她是他名义上的女朋友,他也不会如此热情对待她,他的喜恶表达的极为充分,他甚至不愿意说谎。正如他一开始就表明的,“我们互相不了解,我可能没有那么喜欢你。” 可据她所知,他在爱情里一直都是冷淡的,他从不对恋人施予热情,她原本以为那是他那类自忖美貌者的矜持,她相信她是不一样的,和他那些庸俗拜金,胆小怕事,总是束缚折磨追求他的女孩子们相比,她是如此格格不入,清新脱俗。她的才华,她和他一样对艺术的热爱,对金钱的淡漠,甚至对父母缘浅的遗憾都是如出一辙,她相信,哪怕不是冲着她的身家背景,在两个人的相处中,他会发现她是不一样的,是独一无二的。 他今天不是为了羞辱她才带上这个短发女孩,他真正要向她展示的是,他对她的一切都没有留恋,长达叁个月的单方面追求再加上两个月的所谓的恋爱,都没有让他喜欢上她,他没有被她吸引,她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特别,他的热情或者说爱情已经放到了另外一位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姑娘身上。或者说从来就没有转移这回事,她和他的前女友们没有什么不一样,他对她们一视同仁的冷淡,他从没有展示过他真正陷入爱情中是什么样的,可现在她知道了。 她悲哀的发现,她可能比她想象中更加喜欢这个人,从第一次见到他开始,她就确信自己想要他。她对自己自信满满,他也看似被她俘获,在她送出那把价值几千万的古董小提琴之后,她几乎已经确信,这个男孩绝对会大惊失色,受宠若惊。 人类就是那么庸俗。穷人装成有钱人暴露后必会得到愤怒和讥讽,甚至可能惹上官司;但有钱人伪装成穷人,面具被揭开的那一刻,收获的却是狂喜和赞美。同样的欺骗行为,后果却大相径庭,人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可他们对于利益和祸害的认定却如此肤浅。 黄蔚然甚至弄不清楚,她到底是否真希望他又是一个肤浅的人,倘若他是,那他总可以被收买,几千万的古董不行,几亿的豪宅还不够吗?或者问问他有什么梦想,只要别太离谱,大手一挥帮他实现,得到他总不会太难。可她确信她喜欢的就是他这份脱俗,这种人最难对付,他对她无所求,法治社会又不能搞强取豪夺那套,她如果下手把他父母搞死,他伤心的时间应该不会超过10分钟,绝对不会长过震惊她坐牢的时间。 各怀心思食不知味 林含璋点完菜开始给他个子小年龄大的女朋友介绍这一桌人。他依照座位顺序,从最近的开始依次介绍周游,李易,赵乐乐,认定的身份都是他大一时的室友,从他的口气听不出来跟哪个更亲近。 接下来,他开始介绍黄蔚然,有意思的事他却没有明说,这是他的大一最后一个女友,也就是他的前任,只说这是他在乐器行打工认识的朋友,是学音乐的。最后轮到黄蔚然旁边坐的男的,那男人见黄蔚然一声不吭,站起来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叶春江,是蔚然的朋友,在上海美术学院学油画。” “蔚然跟我提过你,她说过你是她的青梅竹马,名字特别好听,来自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 “哈哈哈,我爷爷起起的,他们那辈喜欢这样取名字。你和你女朋友的也不错,含章信书,一听就知道是文化人。” 两个人笑着寒暄几句,赵乐乐先拆了餐具包,问道:“你们喝不喝酒?今天怪热的,点些冰镇啤酒降降温。我开车来的,喝不了,你们想喝什么饮料自己点。弟妹,你爱喝什么,别不好意思,哥给你点。”他冲着林信书说。 林姓书叁秒之后才反应过来,那句弟妹指的是她。这个称呼实在是太脱节于时代,太没有真实感,应该出现在古装电视剧里,最近也得是民国片,弟妹这个词实在是过于书面化,也难为他能想起来。她赶紧摇头,抬手指指放在角落的茶壶,意思是她喝热水就行。 旁边林含璋帮她把餐具包装撕开,她赶忙拎起茶壶,问其他人需不需要她帮忙倒水,五个人都摇头。最后点了五瓶啤酒,五瓶红牛,一杯赤豆酒酿。酒酿是林含璋给她点的,装在圆身大肚子玻璃杯里,上面插一根粗塑料管子,没有被碾碎的成粒的红豆沉在下面。 她等别人都动筷子之后,拿起那杯赤豆酒酿轻吸了一口,几乎都没有米酒的味道,应该是加了不少糖,沉底的红豆每一颗都甜的腻人。虽然里面加了少量冰块,但是哪怕等冰全部都化了,这杯饮料的甜度依旧不会发生多大的改变,和这种几乎是全糖的饮料相比,她更喜欢那一种带一点酒味的口味,稍微寡淡的米酒。 满满一大桌菜,里面除了酸菜鱼几乎都是她没有碰过的口味,尤其是把梭子蟹和粉丝混在一起烧的搭配让她大开眼界。她没好意思夹里面的大块蟹肉,只少少吃了几筷子粉丝,入口爽滑弹牙,鲜味十足。酱油色的葱烧大排,每块肉都小孩巴掌大小,她一口也没吃,因为不好夹。喝到肚子里面的半杯赤豆酒酿让她几乎半饱。同样没有下筷子的还有油爆虾,因为她发现这个菜比较受欢迎,除了她所有人都吃了,本来也不是多大一盘,再说还有其他的菜,没必要多吃那一口。白斩鸡她夹的是鸡胸肉,鸡翅膀鸡腿是她很少吃到的部位,上桌的时候她从不会去碰。可惜这个肉做的不够嫩滑,一口咬下去发现里面竟然还有血丝,她有点犯恶心,但还是忍着吃下去,这样的场合挑食剩饭丢人现眼。 一屋子七个人,餐桌不小,坐得分散,叁个小团体各怀心思。尤其是林含璋的叁个室友,一顿饭不知道偷看林信书多少遍,对她的好奇都写在脸上,马上就要冲出五官,自成表情。 说真的,哪怕是她这样不善于人情处事的人都能看出来一顿饭大家都吃的食不知味,她虽然很想用心品味,毕竟距离她上次这种规模的大饭店吃饭已经过了很久。机会难得,按照她的收入水准,下次能到像今天这样的地方吃饭不知道要猴年马月。 可绝大部分菜不合胃口,说这家饭店做得难吃,那就有违心了,只能说,今天点的菜和她平时常做常吃的口味有很大的差异。惟一一个接近她常吃的口味的也就是酸菜鱼。这个菜做得极好,鱼肉鲜嫩,酸菜也咸香,她甚至喝了两口汤,非常美味,喝完满口生津。考虑到还要去下午奶茶店打工,她没敢多喝,怕到时候因为汤太咸她喝多了水,频繁去洗手间耽误生意。 不到一个小时,所有人都吃的差不多了。周游拿牙签剔牙,大排的猪肉丝塞进了他的牙缝。李易面前堆了一小堆螃蟹壳,他小口小口喝最后一瓶红牛,赵乐乐环视一圈,决定第一个开口,满足他已经快崩不住的好奇心。吃饭的时候他都快憋不住了,这顿饭吃得他难受极了,他选的都是他顺口的菜,可他都不知道自己夹了哪些吃了什么。他闭着眼睛一样夹菜,放进嘴里,机械咀嚼,每一口都没心情感受美味。饭桌上的气氛也微妙,除了两个傻逼室友,剩下的人都没好好吃。 他好哥们儿的前女友黄蔚然和她带过来不知道要干嘛的那个男的叶春江,两个人加一块四个菜,点的时候那叫一个豪情,吃的时候两个人居然都在那喝啤酒。五瓶酒女的喝了叁瓶男的喝了两瓶,他都搞不明白这两个人在想啥,难道是因为过来想求复合但是觉得没面子就带个男的充脸面结果发现前男友另寻新欢,然后借酒浇愁?可喝啤酒也没用啊,那点度数哪能喝醉人呢?应该来两瓶白的。 他又看了林信书两眼,这个女的从哪冒出来的,看着也不小了,总不会是老牛吃嫩草吧? 脚上穿的运动鞋,上面有一个李宁的大logo,看款式也不是这几年的,系鞋带的地方都磨得起毛,应该是很旧的款,不知道穿了多少年。身上的衣服是小林给买的,才认识多久就给她买东西?千万别又来一个光知道要礼物的拜金婊子。但是看着也不像,她说话都不敢大声,受气包一样。而且这个长相吧,说实话吧,也有比这桌上的小林前女友好看点,反正跟以前的几个女朋友没啥可比性。 难道小林又换了新口味?可是小林的前女友听说好歹挺有钱的,娶回家能少奋斗20年,这女的鞋都穿到破破烂烂不舍得扔,小林图她啥?可太叫人疑惑了。 刚才大家都在吃饭的时候他偷偷观察,小林也就一进来的时候表现得比较热络,点菜的时候问了她还给她点了一杯饮料,吃饭的时候两个人可一句话都没说,小林甚至没给她夹菜。可是小林又说他们同居了,那应该交往了挺长时间的,难道说小林脚踏两条船?还没给这个叫黄蔚然的女人分手就又交了新的女朋友?那小林今天吃饭就不会同时叫上两个女人,除非他活腻歪了,想挨打。既然他能考上我们大学,那他必然不可能如此愚蠢。 当然最有可能的是小林知道他前女友专门带一个蓝颜知己刺激他,所以他就坡下驴,顺势把自己金屋藏娇的女朋友公开。虽然赵乐乐自己觉得这个女人真的和金屋藏娇的娇字没什么关系,就是一个在大学城里面丝毫不打眼的姑娘,扔到人堆里面根本找不出来。 一桌子剩菜碗碟被服务员收走,果盘姗姗来迟,赵乐乐塞给李易一片西瓜,提前堵上他的嘴。既然没人说话,那他就要开口问了,再不问可憋死他了,八卦是人的天性,尤其是熟人的八卦,那更是无聊生活中最好的调剂品。 他从开学到现在不知道帮林含璋挡了多少次狂蜂浪蝶,最近连刚入学不久的大一学妹都过来打听了。他看其中几个长得漂亮,预备先挑一个听话乖巧的当女朋友,反正大家都想要谈恋爱,和谁谈不是谈,他也不差呀。 当然不能一开始就催着女方问,所以他站起来两步走到林含璋的位置旁边空的座位,坐下来,使劲拍林含璋的肩膀,笑着说,“你小子厉害,动作够快呀!什么时候认识的弟妹?谈多久了?一开学就同居了吗?” 林含璋微微侧身,卸掉他部分力气,“从小就认识,7岁那会,我俩从小一块儿长大的。”他浅笑,接着说:“我暑假去云南找她,磨到八月底她才同意当我女朋友,然后她跟我来上海,我们两个就住在一起了。” “好家伙呀,你们也是青梅竹马。”赵乐乐哈哈大笑,这可太好笑了。 周游和李易面面相视,跟着赵乐乐笑了两声,也不知道有啥好笑的,反正这么尴尬的场面,笑笑总是没错的。 那个叫叶春江的男人给黄蔚然剥了一粒葡萄,递到她手边,然后拿起餐巾纸吧,把被汁水弄湿的手指擦干。 他的头发很长,几乎齐肩,穿的是山田耀司的,一身黑如报丧乌鸦,长过头的脖子上堆迭不少藏银饰品,有粗有细,错落有致。长的挂到胸前,短的则如chocker,束缚在喉结上下。他有那么几分流浪艺术家范,乍看类小田切让,可又没那么落拓。他将长长的刘海挽到耳后时,林信书发现他单耳还戴着银色十字架耳坠。 这个类型打扮的男人在小城市是很少见的,林信书觉得新奇,忍不住看了他好几眼,在他注意到回看之前赶紧移开视线。 暗潮汹涌 黄蔚然接过那剥皮的葡萄,投入口中,有点儿酸。静静品味那一丝酸味儿,压住心里的遗憾和失落,笑着开口说:“春江跟我那可是实打实的青梅竹马,我俩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一个班的。你们别看他现在打扮的跟个艺术家似的,长发飘飘,高中那会儿还是个光头楞头青,他说要考美院的时候都没人相信。” 她感觉自己的口气太开朗大方,都不像她本人了。说的话也是,叶春江的事有什么好说的,她跟他们又不熟,没必要说这些。但是在她心底,又很想跟他解释,她想把自己最好的朋友介绍给他,她和他聊过很多次叶春江,同样也和叶春江聊过很多次他,说得叶春江都想认识他了。 本来是属于叁个人的小型聚会,但是他说正好他也想把他的朋友们介绍给她,她一开始想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联谊吗?互相交换资源,只不过绝大部分的联谊交换的是性资源。否则他把他的朋友们带过来是为了什么呢? 她本来想的是原来他也不过是一个俗人,那把极端昂贵的古董琴让他意识到了她所处的圈子有多大的物质价值,他将琴退回不过是欲拒还迎。这不,他开始主动把她纳入到自己的圈子。 如果那个女人没出现,她的猜测大概就是对的。但是他搂着那个女人出现了,向他在上海认识的最熟悉的朋友们宣告他们的关系,这是他的其他女友们都没有得到的待遇。 她后知后觉地想这才是真正的把对方放到自己的圈子里。他和她交往的时候,从没提过要带她见朋友,她也懒得说,甚至还觉得暗喜,不用和一群只知道发春没脑子的男大学生交流。这个年龄段的男生,对女人的评价标准无非是长相,身材,性格,最多再加个学校。所谓的性格,特指温柔,或者说柔顺,再换句难听的话说,听话。听话的程度则是他们评判性格好坏最主要的标准,强势自我的大美女在他们眼里比不上无脑听话崇拜他们的小女孩。 她向来是不参与大学生之间的交友游戏,一方面,她自持身份财富天赋智慧,大学生之间的那些情情爱爱在她眼里就跟闹着玩一样;另一方面,她也心知肚明,如果没有身家加持,在把女性身材容貌作为首要评价标准的男大学生们里面,真心爱她的估计没有几个,而且她也看不上那些人。 男人的爱就是那么肤浅的东西,沉溺于爱情的女人大多失了心智。她时常对爱情的本质产生怀疑。爱情产生的依据是什么?谁能证明它真正存在?哪怕存在,它的时限是多久呢?存在于文艺作品中的爱情大多坚贞不渝,心如匪石不可转也。可在现实生活中,她观察到的所有爱情都是短暂的,消失的理由大部分也很可笑。相爱的时间太长,爱情转变成亲情已经是最好的情况了。绝大多数的情况是女人一旦发胖变丑,爱情就会消失;男人能力有限,带不来满意的物质生活,女人也会收回爱情。好像爱情的依存就取决于外在和金钱,美好的外在一旦不复存在,爱情就会跟着消失,金钱也是一样。 所谓的爱情就是如此肤浅又可笑,那有什么可纠结的呢?我一开始被林含璋吸引不也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总不会因为喜欢他家里穷吧。 可是,但是,然而,唉……如果把美貌这个林含章最优秀的条件剥除,那他还剩下什么,我还会像现在一样喜欢他吗?还会像现在一样意难平于他好像没有我喜欢他那样喜欢我? 他俩相处小半年,她自认已经非常了解林含璋。除了颜值身材,他还成绩优秀,是上海着名大学的高材生;性格温和又有耐心,哪怕是被不懂事的小孩魔音穿脑哭闹几个小时都不会生气;他最大的优点更在于他看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他没有因为我长得不够美穿路边摊的衣服追求他就对我恶语相向,更没有因为送他一把昂贵的琴发现我暴富就对我喜笑颜开。 他美好的简直就像一个概念,一个虚无缥缈被证实存在但不能肉眼可见的概念。他当然也有缺点,但是那些渺小的缺点和他巨大的优点相比,简直不可相提并论。 所以,他看上这个女人什么?总不会是因为这个女人拥有温柔的性格美好的内在吧?可根据她的观察,根本看不出来。她就是一个畏畏缩缩的,抬不起头连句话都说不清的女人。还是说他也和其他的肤浅庸俗愚蠢的男大学生一样就喜欢她的这幅乖巧听话的模样? 她知道她不应该如此贬低前男友的现女友,这种做法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没有什么两样,自欺欺人的人最可悲。 以她的硬件和智慧,可悲两个字是绝对不可能和她沾上关系的。 她已经拥有了绝大多数人梦想中的一切,她什么都有,财富地位,聪明才智,还有来自家人朋友的爱护和敬佩,那怕是容貌,她也是中人之姿,想要变得美貌,不过是花钱受罪的事而已,她绝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这个女人有什么比得上她? 一桌人听到她的话都笑了,周游说:“真看不出来。哎,我听说美院也很难考现在。稍微好一点美术大学那个录取率也低得吓人,我上次看到一个新闻,有人考鲁美,五六年都没考上。” 叶春生就笑,他一身哥特风打扮,笑起来居然也没有违和感,“确实这几年不好考,不过鲁美的难度比我学校高多了,我们学校要求没那么严。我是集训了好几个月才考上,眼睛都快画瞎了。你们看,我都近视快五百度。”他指指自己的眼睛,眼球的形状确实可以看出来有些异常,林信书抬头仔细看他的眼睛,发现他好像戴了美瞳,应该是棕色的。 李易接了句:“几个月就能考上,那确实不难。你要不就是特别有天赋,要不就是文化课成绩很好。哎,你高考考多少诶?” 又开始了,怎么又开始翻自己的光辉历史?赵乐乐和周游忍不住翻白眼,一个宿舍就你高考成绩最差,还就你喜欢最显摆自己是学霸,在我们身上找不着优越感,现在跑去欺负人家艺术生,和艺术生比文化课成绩,也不嫌掉价,脑子有病吗? 叶春生一楞,这话题怎么跑到高考分数上面去了,这个应该算个人隐私吧,他和这些人也没熟的可以说隐私的程度。 不过也没所谓,因为他成绩很好,可能考不上鲁美,但是绝对考得上复旦。于是他勾勾嘴角,报了一个分数,一个让除了黄蔚然的人都感觉到诧异的分数。 李易顿时觉得西瓜不甜,香瓜不香了,这鸟人有什么毛病吗?成绩这么好,干嘛当混混一样的美术生,出来之后能干啥?浪费钱还没前途。 叶春生笑眯眯的看着所有人,不怀好意的又加一句,“蔚然比我更厉害,在上海市的排名比我还高50多名呢。哎,你们高考考了多少分?排多少名?” 这傻逼话题怎么还不结束,他怎么还来劲儿了?赵乐乐已经开始抠桌子,虽然他一向都以学霸自居,但高考都是去年的事了。他都上大二了,还得给人报这分数,哪怕他的分数和排名都很高,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好自豪的, 毕竟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没办法,新朋友想知道,他就得说呀,于是他施施然把自己的成绩报出来。一般一般,也就比叶春生强点。不仅如此,他还友情提供了另外一个上海室友的分数,也就比他低个快二百名吧,把李易气得直瞪他。傻逼,你生什么气,这不是你先提的吗?要不是你,哪来的这茬! 剩下叁个人都没吭声,从提到高考分数这个话题,林信书就一直没抬头,一个人都没看,一句话都不敢说,手攥成拳,放到肚子前,一动也不动,指甲戳到手心她也没感觉疼。她只想让着要命的话题赶紧结束,好想赶紧走,怕走晚了,影响到下午奶茶店的换班,怕老板对她生气。 她没有察觉到这一桌人的暗涌,只觉得今天这顿饭吃的是莫名其妙,她甚至没有吃饱,看到服务员把只动了一两筷子的菜倒掉的时候还觉得可惜。而且她想来想去,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她过来,难道就是为了在这一刻让她难堪,让她无地自容吗?他总不会那么无聊。 她丢脸的时候太多了,上午他带她去买衣服,她发现自己攒的所有钱都不够给一套衣服付账,只能接受他的施舍的时候,比现在尴尬得多也痛苦得多。更难受的是,她不知道这个钱要不要还,她本身是很想还的,但是一想要在奶茶店站着工作快100个小时才够买这套衣服,她又纠结了。可不还也说不过去,衣服是穿在她身上的,是属于她的,他俩的关系怎么也轮不到他给她买那么贵的衣服。他又不是她的亲人长辈,也不是她的丈夫,平时吃住用他的是因为吃也好住也好,都是必需品,她现在真的没有钱去配合他的生活水平,等她拿到工资就能补上。但是昂贵的衣服却不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用那么好的东西。 那套新衣服穿在她身上,是为了能让她光鲜亮丽的去见外人。她知道自己的穿着打扮不入流,上不了台面,可她也从没有想过到外人面前丢人现眼。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见不得人的,她像蘑菇,只适合生存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她一清二楚。 修罗场加男大学生奇思妙想 听到这群上海人炫耀,来自着名高考大省的周游就笑了,“你们上海的高考卷和我们江苏比起来那可太简单了,考的分数高也不奇怪。你们要试试我们江苏的数学卷子就知道为什么我们考不高了。不过我高考的时候考得还行,能排到我们省的前叁百名,是我考过的最好的成绩。” 李易本想讽刺两句,但是江苏高考的难度众所周知,上海高考试卷又确实没有那么难,最重要的是周游的成绩真比他好。把周游惹恼了,以后没人给他讲高数那就麻烦了,所以他选择闭嘴,吃瓜。 林含璋没有参与他们的话题,微笑听他们说话。赵乐乐忍不住了,“我哥们儿小林才是真正来自高考地狱的省份——河南!去年河南省有130万人参加高考,你们猜小林考了多少?全省前40名,让我说呀,他应该去北大或者清华,这个分数绝对够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竟然跑到咱复旦来了,浪费呀,真的太浪费了!这么高的分白考了!” 河南省每年有近100人被清华和北大录取,林含璋的分数绝对是够得着的,他没去的原因也很简单,他要找个有二本专业的学校,能让林信书一起读书的地方,现在来看可能白费功夫了。 赵乐乐连说几句“可惜,可惜”,可惜完之后,鹰一样盯住林信书,问道:“弟妹,”这个称呼他自己说着也想笑,因为很明显,他比她小,他接着问:“你是哪个学校的?” 可千万别是我们学校的,我怕那个护理系的疯女人来找你麻烦。其实找你麻烦也行,把你吓跑更好,反正小林还能找到更好的女朋友。 嗓子眼里好像塞了一块硬铁,林信书看向坐在她身边的男人,他面带微笑,看似温情,丝毫不打算给她解围。有什么好难堪的,她又没做错事,把事实说出来,不丢人。 “我不是大学生。” “哦,你是大学毕业了呀?” “不是,我没上大学。” “啊?!是没考上吗?” “考上了,没钱。” “你爸妈不给吗?” “我差不多是孤儿。” “你不知道大学生有助学贷款和助学金吗?只要考上了,拿到通知书就能来上学呀!” “现在知道了。” 卧槽卧槽卧槽!赵乐乐难以置信,问林含璋,“小林,你女朋友不会逗我们玩吧?哈哈。”他干笑两声,其他人一言不发,若有所思,场面一时非常安静,掉根针都能听见。 “那倒没有,她说的都是真的。”听到回答,赵乐乐倒吸一口冷气, 居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太多话想说了,同寝室的两个呆瓜也不知道接一句,给他个台阶下。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千万别说在给小林做女友,小林也是牛逼啊,这女人从哪山沟里出来的,居然也能找来当女朋友。 “打工。” 接下来要说啥说啥,哦,问她在哪打工干什么事儿。 幸好,这次他还没来得及张嘴,李易就急着插话,总算从他这把话头转移出去。 “你都能考上大学为什么不上?再复习一年,接着考呀。高中学历现在能干嘛?你哪怕想先打工攒钱,打一年工也够你在大学生活了,还是说你就打算一辈子打工,不考大学了?”他的口气竟然比正牌男友还着急,比她本人还把这事放在心上。 林信书扭头看他,这些问题,她在夜深人静时也问过自己很多次,她最后的答案可能不是他想听的。可她对着这少有的关心,竟然说不出浇灭他热心的话,她知道他可能是这些人中唯一不是看她出丑,真心为她着急的。所以她斟酌着回答,“我还在攒钱,攒得差不多了,我可能还会回去读书。” 这是她今天唯一的一句谎言。 赵乐乐听到这话,马上笑着打趣林含璋,“小林同学,你作为男朋友,不支持一下吗?” 大一的时候你给那个拜金女花了那么多钱,现在学机灵了,总算不乱花钱了。还是说你觉得这女的,不值得你花钱?嗯,我看这女的也确实不值钱。 他用手肘轻轻碰了林含璋几下,林含璋避开他,轻笑着说:“我从来都愿意支持的,问题不在我。” 赵乐乐觉得很有意思,太有意思了,虽然他知道他的好朋友一向视金钱如粪土,如来佛祖一样信奉众生平等,最可怕的是还能践行,哪怕对神经病跟踪狂都能保持礼貌。可未免太过了,以前是不把金钱和家世当回事;后来呢,连性格和长相也不当回事了;现在就更厉害了,居然连文化也不当回事了。不挑食到这个程度也确实罕见,难道是因为看她可怜,再加上从小就认识,所以就把她追来当女朋友?可是他唯一一次主动追回来的居然是这玩意儿。长相身材家世学历性格要啥啥没有,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言谈举止完全就不像是他的什么青梅竹马,像是从哪个村里来的。 他越来越搞不懂他的好朋友了,长那么帅,哪怕是赵乐乐也得承认,小林同学那是帅到扔到娱乐圈里都闪闪发光,浑身上下连毛孔都好看,哦,根本看不出来有毛孔。赵乐乐意淫过不知道多少次,他要是有这个外貌条件,能把全上海所有大学城里漂亮的姑娘睡一遍,都不带花钱的。他感觉小林爸妈得气死,白把他生那么帅,小林这辈子白帅了。而且小林也不笨呀,高考成绩能上清华北大的人怎么也不可能是个笨蛋。 所以他图啥呀?图她年龄大?图她学历低?还是图她长得丑?我们学校闭着眼睛找一个也不会比她差吧。还有他是在云南把她追到手的,她该不会出身在哪个寨子吧,自小修炼蛊术,给我们林大帅哥下了蛊,否则谁也接受不了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居然情侣。 这太诡异了,他简直想找人开个研讨会,好好讨论讨论这个超级大八卦。这顿饭来的真不亏,何止不亏,简直是大赚特赚。回到学校得好好宣扬一下,嗯,最好宣扬到让那个神经病跟踪狂也知道,让她把这女人赶走,这事女人撕一撕就完了。 小林可千万别跟我说,这女人是他的真爱,按照他找女人质量这个下降幅度,他下回的更真的真爱就只能从路边的乞丐里面找了。 赵乐乐一直觉得小林同学的恋爱运很差,他一直想的是,上天对小林恩赐太多,所以就在桃花运上面给他减损一点。可他今天才发现,这可能不是老天爷的错,是小林同学他本身的错,眼神有点问题,每次谈恋爱脑子都有点大病,更可怕的是病得越来越狠。 结账的时候大家都抢着买单,最后还是惯于当冤大头的赵乐乐拔得头筹,本来这顿饭是AA制,也不知道为啥最后变成了老大请客。算了,反正他也有钱,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顿饭吃得值呀。至少接下来的一个月,他都会被人围着团团转,他当然肯定不会是绯闻的主角,他是制造绯闻那个人。 而且林含璋有了新女朋友,这意味着至少2个月内不会有女人去追他。大家都知道,他每次恋爱差不多要两个月,他在恋爱期间对所有女生的示好都严厉拒绝,这也是他少有的会对女生冷言冷语的时候,不会有哪个傻瓜去触他霉头。也就是说,大一的漂亮学妹这两个月任赵乐乐挑选,他有信心得手最漂亮的那个妹妹,谁让他是先来的呢? 七个人分叁队到的,又是分叁队走的。回去的路上有点堵车,周六下午是大家都出来玩的时间,在上海周末堵车是很正常的。再说这回堵车也没耽误事,宿舍里剩下的叁个人不计前嫌,共同八卦,一致认为他们亲爱的室友小林同学,和现在这个女朋友是哪哪都不相配,门不当户不对,最好赶紧分手再搬回宿舍。他们激烈讨论这对不和谐的情侣的一切,包括她今天身上穿的一看就不便宜的新衣服,以及和之不匹配的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国产运动鞋,刷的布边都起毛了。她的手一看就知道是经常干活的手,他们大学没有一个女生的手那么粗糙。他们针对女孩子的种种表现,给出了辛辣的讽刺。 最后关于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小林同学,为什么会去追求这样一个女孩子?他们拿出证明数学题的热情,佐以某些不可说淫邪的配料,给出一个猜想,肯定是这个心机深沉的女人早早布局,在小林小的时候就看他年幼单纯,软弱可欺,勾引了他,让小林对她念念不忘。等到他俩都长大了,她又趁人之危,在小林同学父母离婚恋爱不顺备受打击的时候趁机而入,表现得像个贤妻良母,让小林同学感受到了久违的家庭温暖,所以才和她交往。 叁个人都觉得这个猜想非常合理,基本就是事实。 室友之间的场面话 路上堵了很久,他们叁个七嘴八舌热情讨论,赵乐乐拿起手机刚想散播这个大消息,就看到林含章给他发的微信信息,让他先不要告诉任何人这件事,他有话要跟他说。林含璋送完女朋友就回寝室,晚上四个人一起出去吃饭。 大概只有单纯的林含璋才没有意识到宿舍的氛围从大一下半学期开始就有多古怪,今天如果不是为了见他,他们叁个是绝对不会凑在一起的。他亲爱的小林同学就是这四个人关系也能搞到四分五裂的宿舍里的超强粘合剂,他们叁个只在他面前伪装成好朋友。他一搬走,剩下叁个人连装都不想装,说话不夹枪带棒都是教养好。 赵乐乐想了想决定还是先不说了,比起当个快乐的八卦人,他更想当小林同学最好的朋友,他不想他的好友生他的气,所以他把这条消息也告诉了另外两个人,告诫他们暂时先不要多嘴,等到了宿舍听听小林是什么意思。 叁个人简直归心似箭,可惜天公不作美,路上大堵车,他们用了叁倍的时间才回到学校。 一进宿舍就看到林含璋在看一本墨绿色书皮板砖厚英语单词书,见到他们进屋,他举了举手上的书,对李易轻声细语道:“我一个人呆着无聊,所以就借你的书看看。” 李毅慌忙说:“没关系,没关系,想看就看。书架上的书所有书都可以看,怎么看都行。” “你们都回来我就不无聊了,”他轻轻将书放回原地,“路上堵很久吧,我都等你们等急了。从中午等到晚上,再等一会儿的话我们就可以出去吃夜宵了。” 四个人都哈哈笑,林含璋直接说出了他的来意:“你们应该还没告诉别人吧?这回跟别人说我交到女朋友就足够了。如果有人还要问,就说具体什么人我没告诉你们。别跟任何人说她是谁,她就在我们大学城的奶茶店工作,屈臣氏对面那家,离咱们学校太近了。我担心你们说了之后影响她工作。” 叁人面面相觑,赵乐乐笑着回复:“肯定得听你的啊,不过这个你打算谈多长时间,最快啥时候分手?” 林含璋本来是笑着的,听到他的话后收敛笑意。他不笑的时候面无表情,极度冷漠,比时装杂志上冷峻的模特还有气势,赵乐乐看他脸色不对,嘴角也放了下来。 “你是不是不喜欢她?” “也谈不上喜不喜欢,就觉得她配不上你。”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女人配得上我呢?” “嗯……这我也不好说。反正得条件差不多吧,然后你看着喜欢就行。” “我是谈恋爱,又不是谈条件。而且你也说了要找我喜欢的,我现在就喜欢她,看着她我就高兴,每天在一块我开心得能多吃一碗饭。” 赵乐乐只觉得荒诞,感情的事最怕的就是这句,我喜欢我高兴。他小时候看到大美女嫁给猪头叁,没钱没势光嘴巴甜男人把美女哄得团团转,供他驱使糟蹋。还有他少年时看的日本后宫番,动画里平平无奇到窝囊的男主角,居然可以吸引到最好的女性角色们,不管是什么世家大小姐,还是傲娇女王,都给迷得找不着边儿。再一问喜欢这个男的啥,亚撒西,就喜欢这个人温柔,这可真他妈的离谱! “可问题是你喜欢她啥呀?”周游忍不住说道,“长得又不好看,家里也没钱,连大学都没上,在奶茶店打工,就是一打工小妹,你俩平时说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吧?她还能跟你有什么共同语言。” “我和以前那些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共同语言,她们说话我听而已,”他不知道想到什么,露出微笑,“而且她不唠叨,从来不会烦我。我不觉得她丑,我看她可爱得很,我喜欢她的长相。我又不入赘,她家有钱没钱和我有什么关系。再说她一不虚荣二不拜金,自己挣钱自己花,你们可千万别再说觉得她的工作丢人。” “我觉得在奶茶店打工也算不上是什么光荣的事。”周游说。 林含璋脸色一变,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开口道:“真奇怪,你们觉得配得上我的女朋友向我要钱要礼物,现在的女朋友自力更生又觉得配不上我。伸手要钱的不丢人,打工的那个反而丢人,我不觉得。到现在我还花父母的钱呢,我自己几乎没挣过钱,我比她差远了。” “你今天不还是给她买东西了吗?”李易想到那身新衣服,反驳道。 林含璋微微一笑,“那是因为她没带够钱,所以我才能帮忙付钱。等晚上到家她就会把钱还给我,哪怕我根本不想收。” 他看到叁个人不赞同的表情,叹气道:“本来挺开心的事儿,我把最喜欢的女朋友介绍给最好的朋友,现在却弄得我们四个人都不高兴。可她真的是我碰到过的女孩里面最好的,你们要是不喜欢他,那以后我就不带她见你们了。” 叁人互看一眼,心里想到一块去了——看不出来,他竟是个恋爱脑! “算了,算了,”赵乐乐打圆场,“我哥们儿喜欢就行,咱们的意见算个屁呀!”他在心里补充一句话,反正最多叁个月,肯定分手,现在着急也没用。再说哪怕是猪八戒和嫦娥谈恋爱,只要你情我愿,妨碍人家也是要天打雷劈的。 他没想到的是大学毕业的第二年,他久未联络的最好的兄弟(自封)就请他参加孩子的周岁宴。看到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婴儿,他不由自主会想起叁年前那个炎热傍晚的谈话,具体内容他已经记不清,只记得当时他自信满满:他相信他最好的朋友很快会搬回来和他共同生活,直到大学毕业。他甚至已经规划好之后给他引荐人脉,带他发财。谁曾想,好好一个人,怎么就变成孩子爸了?英年早婚在他看来还不如英年早逝,后者还有可能是天意弄人,前者就只能是自甘堕落。 林含璋看着他,又叹气,“她做了什么让你们对她有那么大意见,跟我说说。今天大家才第一次见面。” 赵乐乐也跟着叹气,拍拍他的肩膀,“没有的事,我有什么好不满的,又不是我女朋友,我还是那句话,你喜欢就行,千金难买你喜欢。” 林含璋抓住他的手,双手握住他的手背,“谢谢,我本来也在想要不要介绍她给你们认识,可我怕如果哪天我有事不在上海,她又遇到什么难处,找不到人帮忙。毕竟是我把她带到这里来的,我要对她负责。” 你想的也太多了,赵乐乐腹诽,她一个比你大的社会人士,遇事经验不比你个大学生丰富。但他张口却是,“那是那是,有事记得找我,我肯定帮忙!你的对象我还能不放在心上吗?” 另外两人见气氛好转,嘿嘿一笑,打趣他们小情侣同居肯定比和叁个大男人住在一起开心,他们观察林含璋的脸色,终究不敢把话题转向下叁路。 明明他们的校草室友脾气看上去非常好,几乎不生气,几乎好到有口皆碑,待人处事面面俱到,整层楼的同学都羡慕他们可以和他室友。但是他们叁个从不敢惹他生气,连赵乐乐有时候都有点怕他拉下脸,因为众所周知,脾气越好的人发起火来越可怕。 晚饭四个人又聚到了一起,吃的是徐州烧烤,林含璋请客。几个人荤得素的,白的啤的,点了满满一桌,连吃带喝加吹牛,不亦乐乎。林含璋也开开心心地秀恩爱,他好像憋了很久找不到人说话,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可不得说个够。一直炫耀他女朋友多么温柔体贴,聪明听话,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做饭超级厉害,每天回到家就有不重样的几个菜等着他等等等等……和她在一起住真的太幸福了,有这样的老婆人生已经没有遗憾了。 赵乐乐才知道,林含璋送的那盒好吃到让他恨不得吞掉舌头的柠檬百香果凤爪居然是他女朋友的手艺,他心想倒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菜做得还是可以的。很快他就知道林含璋不止给他送好吃的,另外两个人他也没拉下。他给周游送的是麻辣口水鸡,给李易送的是沙姜猪手。每次送的还都不少,应该是打算让他们叁个回去分享的,但是他们不约而同选择吃独食。当然在他的面前,这事就没必要说了。况且吃人嘴软,冲着这份美食,赵乐乐他们叁个决定口下留情,不把她供出来,以免她被人找麻烦。 吵吵闹闹的一顿饭吃完,都快到10点,林含璋说要去接他女朋友下班,就不送他们回宿舍了,他结帐走人,剩下叁个人看着他的背影走远。 他上了天桥,一路上几乎每个女人见到他都会回头,有的捂嘴偷笑,有的和身边人窃窃私语,有的很大胆,见到他居然远远地举起手机,光明正大地偷拍。 出门被人看了一天,虽然是每天都有的遭遇,他依旧觉得厌烦。 今晚要做。他路过超市和大药房没有进去,已经没有买润滑剂的必要。以前没有润滑剂,他甚至都进不去,那次堕胎倒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至少他现在想和她做爱,不需要准备润滑产品,只要有耐心,也不会弄伤她。 不仅如此,他找到她的时候,就决定再也不用避孕套。不只是为了在床上能够得到更多的快乐,更真切地感受她的肉体。还有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原因,他想让她受孕。虽然他说最多五年就会放他走,那是骗人的,他绝对不会让她离开。他不知道他的兴趣什么时候会消失,但他可以肯定五年的时间是绝对不可能的。没有什么比孩子更能锁住一个贫穷的女人,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希望能一次生两个孩子,她绝对负担不起,到时候只能依靠他生活。 工作地点强制性爱(楼梯捆绑上) 林信书下午及时赶回奶茶店,没有迟到。她一进门,老板就赶忙跑到阁楼上把他的钓具拾缀下来,风一样冲出门,把手里杂七杂八的东西扔到后备箱,“啪”的一声关上,又迅速绕回车门,打开,头一钻坐进去,林信书一句话都没来得及问,他就开得不见人影了。 接下来的八个小时,林信书就好像是没有意识的机器人一样,和客人问好,根据客人的订单做饮料,中间还有外卖订单插进来。她就不停的做饮料刷杯子,做饮料刷杯子。等客人好久没上门,看了看手机,才发现已经接近11点了,早就可以收拾东西下班了。老板总是跟她说,不要那么死心眼,生意一般的话,10点左右就可以开始把用不到的东西洗洗刷刷收起来,如果没有客人的话,提早十几分钟甚至半小时下班也是可以的,没有必要非等到11点再收拾,弄到快12点再走。现在夏天还好路上人多,如果是冬天的话,他是不放心一个女孩子夜里走那么远的路回家,到时候就给她换班到早上。 然而林信书拖拖拉拉,不想回去。她总是觉得如果回去的太早,碰上林含璋,他们两人就免不掉一场性事。如果他第二天早上还没课,那么等待她的就是漫长的性,他纵情发泄,把她的内部使用填满到根本合不拢,稍微一动,宫口的白色浊液就会顺着大腿流出。 太淫靡了。 对一个内心不情愿,但是没有立场拒绝的女人来说,这种性事太过火。她害怕在他身下高潮,灭顶的快感太可怕了。她宁愿和以前一样,感受不到多少性的快乐,她没有享乐的立场。但是她的身体却和灵魂分离,在他的操纵下尽情绽放,这让她感到痛苦。 她是来还恩的,怎么能沉溺于欢愉? 冬天什么情况到时候再说,现在能蒙混一次就少一次。每次在床上她都予取予求,被他摆出各种羞耻的姿势,他进入的时候抬腰迎合,收紧那不可言说的内部,够敬业了,他应该也没有抱怨和不满。他们的身体比在云南还要契合,他们的关系比少年时代更加融洽。 如果接下来的五年都这样度过,那她就不是来报恩的,她是来享乐的。 她不该如此快乐。 在她的预期中,应该是惊惧,接近于强暴的性;疼痛;被限制自由;最坏的可能是器官破裂,再也不可能怀孕,甚至影响日常生活使用。 但是她跟着他来了,不久就意识到,她在这里其实比云南过得更好。每天吃得有荤有素,哪怕是昂贵的海鲜牛肉,她也能吃点边角料。晚上被他抱在怀里搂着睡觉,倒也没有害怕到失眠,每天都睡得很好。而且虽然不好意思,她长大成人后,也不是一点欲望都没有,和他做爱确实非常舒服。每一次高潮后,她的内里软肉甚至都会箍紧,阻止那个器官从她身体里拔出,接连不断的快感简直让她发疯,话都不会说了。 那个时候如果他让她答应留下来一辈子报恩,她绝对也说不出反对的话。 她已经把关于他和她之间的性,名称从“那事”到“性事”,现在甚至用“做爱”来表达了。 她明白自己太现实,肤浅又可笑。稍微给点甜头,也不过是吃几顿像样的饭,几场不带折磨的性就让她改弦更张。对他从最初的厌恶害怕到现在见他,想到他们最近赤裎相对时,她如何去迎接他,下半身那个器官甚至升起隐秘的快感,一股热火从下腹窜上。 不该这样的,她知道他的本性,他绝对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他不知道会怎么对付她,她应该保持警惕心,不能因为一点好处就昏了头。 可是,太快乐了。她的肉体,哪怕是她的精神都无法抗拒这种快乐,从她记事到现在,她从没有过这么好的生活。每天吃好喝好,工作虽然辛苦但也顺利,她的薪水甚至可以一周结一次,每个小时都能换成真金白银。因为正在报恩,也没有原来在云南时的精神压力,催眠自己献身报恩的合理性后,心情也不再压抑。 总之,她每天都过得有滋有味。哪怕是今天,在陌生人面前难堪,她也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以后有交集的可能性太小,丢人就丢人呗。她又不跟着这些人一起工作生活,她的世界就只有奶茶店和弟弟家两点一线,需要打交道的人也就只有老板,他老婆以及弟弟而已。老板和他妻子是大好人,弟弟现在也不折磨她了,还能有更好的生活吗? 哪怕没有读大学,她不也能找到工作,也能挣钱养活自己吗?这个世界上,上不了大学的才是多数,她也不是什么异类,只是一个运气不好的普通人罢了。又何必苦苦纠结,徒增伤心呢。 边想边收拾,很快东西就收得差不多了。沉重的玻璃门被推开,她听到声响,转身看去,竟是她刚才正在想的那个人,她户籍上的弟弟,林含璋。 她连忙开口,“我收拾好了,上阁楼把明天要用的茶包拿下来就能走。” 她以为他是来接她的,但见他进门后,伸直手臂将卷帘门拉下来,上锁。她不明白他的打算,不是要回家吗,怎么又把门锁上了? 没来得及细想,她转身准备上阁楼,刚爬了几阶就被他捉住脚腕,用力一扯,她登时站不住,面朝下扑倒,双手堪堪撑住上半身才没摔实,饶是如此,也惊出一身冷汗。 “你又在发什么疯?!”她惊怒交加,好好的这是怎么了,今天应该没人得罪他呀,在这么陡的楼梯上摔倒可不是小事。 她被他死死压在木梯上,镂空的木板抵在乳头,又疼又羞。他的下半身紧贴在她双腿之间,她能感觉到那个庞然大物多精神,这里不行,绝对不行!这是她工作的地方,她不想以后每次工作,都想起在这里发生过的性事。 “求求你了,这店里随时都会有人来,你也不想被人看到听到吧。回家做可以吗,我会给你舔。你想用什么姿势,让我做什么都行,求求你了!”她哀求道。 他哼笑一声,不接受她的邀请求饶,双手径直伸进她上衣下摆,探进文胸内,大力揉捏那两团可怜的乳肉,洗过多次没有弹性的内衣哪禁得折腾,很快松开。他将她的上衣掀起来,让她双臂抬起做投降状,趁她乖乖听话没来得及反应前将两角系在一起,打个死结,让她看也看不清楚,双手也没有反抗的余地。他索性将文胸也往上撸,又压着她双手拉过头,一圈圈捆紧,打结。 她的双手是一动也动不了,何谈反抗? 他快速将两层裤子扒到膝盖弯,手指插进她的肉穴,不知为何,里面居然已有湿意,看来久未进入,她的器官也无比敏感,尚未刺激竟也自行分泌体液。 她脸朝下,被他压着绑着,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无奈闭眼。在黑暗中,他的下体存在感更明显,可现在就直接插入,来不及扩张充分的器官绝对会受伤。她以前已经很习惯那种撕伤,但最近的性爱她几乎忘记了原本是如何害怕他的。 幸好,他只是将衣服扯下,该有的步骤并未省略。他一根一根将手指探入,在内里向上向左向右按压,尽可能刺激这个没有完全开放的器官。同时,也没有忘记挑逗那颗已经立起的肉粒,他每次用指甲去刮蹭那个小孔,就能听到一声压抑至极的闷哼,带着情欲的香气。待能够容纳叁根手指后,他将沾满粘液湿淋淋的手指抽出。双手用力掰开她的臀肉,挺身而入。 进入的瞬间,她低叫一声,随后便完全安静下来。这个姿势很难完全进入,甚至连叁分之二都插不进去,但是被她紧致的双臀和大腿夹住的感觉不差。他开始缓慢抽送,亦没有放过她的双乳,每次排开软肉挺入,都会狠狠掐那乳上两粒可怜的肉粒,然后就能听到她的低声呻吟,那声音沾染欲望,听到耳中,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臀肉被撞击上百次,在她即将高潮之前,他停下动作,抽出那根一直在她体内肆虐的器官,肉穴察觉到他离开的意图,不由自主自动绞紧,挽留不让他拔出。他扶着她的胯部站起,将她翻过来,面朝上正对着他,狭窄到只能通行一人的悬空梯让这个操作没那么容易完成。翻身后,他索性把她的裤子褪到脚踝,又摆了几个姿势,发现还是碍事,直接连鞋捋掉,下身只留下可笑的肉色薄袜。 衣物被去除后能做的动作就多了,刚才的插入他觉得不过瘾,一小半性器都不得入内。所以这次他要进到最深的地方。他看到被扔到一旁的薄长裤,拿起,扶着她一边膝盖,尽力往上压,直到她受不了,泄出一声疼痛的呻吟才停下。接着,他欲用那条裤子将她的膝盖弯绑在楼梯扶手,她似乎觉察到他的意图,不安地扭动身躯,但最终也没有蹬开他。 工作地点强制性爱(楼梯捆绑下) 绑紧她的膝盖弯和小腿后,他将另一边腿也往上掰,试图把两条腿掰到同样的角度,这个姿势,让他能将刚才拔出的肉穴扯开,看得一清二楚。她一直不喜欢在性交时被看到那个器官,总想方设法捂住一点是一点。但他其实非常熟悉那里,毕竟一开始就是让她分开双腿给他看,直到他觉得看明白了,再上手摆弄揉捏。 性器被拔出没几分钟的小穴已经紧紧合拢,哪怕是现在这种挑战她身体柔韧度极限的姿势,也只是扯开一丝细细的缝隙。稀疏的体毛上还沾着两人的体液,入口处竟然还有未来得及破开的微小白沫,她刚才流了那么多体液吗?他将食指和中指并拢插入后撑开,里面的体液白沫竟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顺着他的手指往下流。 难道说她刚才,超级舒服? 衣服遮住她的脸,让他无法观察她的表情。他一开始太性急,一心发泄,甚至忘了听她的反应。但是,身体的反应是不会骗人的,那种狂风骤雨的暴烈性爱是她以前最害怕的事,可现在,她的身体内部却波涛汹涌。 他将手指抽出,若有所思地笑了。 还真是一个他从没想过的走向,给他一个从没考虑过的可能性。 他那个几乎性冷淡,每次上床都恨不得赶紧结束的倒霉姐姐,现在和他性交,哪怕是带有轻微暴力的抽插,竟会舒服到分泌那么多体液?他再刺激一下,会不会潮吹? 到时候她还能继续摆出受害者的嘴脸吗?还能大义凛然拒绝吗? 真想在这里就试试,他的理智还没完全消失,很快就否决了这个可怕的主意。潮吹如此有纪念意义的事,肯定要在一个舒服的地方,用一些特别的方式,最好还得记录下来,以后能多来几次。 这次,他不再着急,存着一颗探究的心,慢腾腾的,一寸一寸插进去,感受她身体的反应。果然,里面虽然还是紧绷,但是体液足以润滑,让他的插入没有感到一丝阻碍。等他全部插入完毕,她轻出一口气,仿佛就在等待这个时刻。 原来如此,他此时更不着急了,器官被全部包裹的感觉对他而言也极致美妙。他有意延长高潮的时间,每次内部软肉开始用力吮吸他时就立即抽出,这样反复几十次,她竟开始轻轻喘息,里面的体液更加丰沛,小穴上方的肉粒也跟着充血,颜色变成深红。 我这是在吊着她吗?他不敢肯定,决定从她的脸上得到更确切的答案。因此他将她的上衣接着往上拉,把她头露出来。她闭眼喘息,脸颊眼角红成一片,牙齿咬紧下唇。他托住她的臀部,按住用力往前送,他的性器从入口急速挺到一个从未进到的深处,肉穴受惊痉挛,过多的体液顺着性器流出,滴到木板上。 她没敢睁开眼睛,不知是极致的快乐还是痛苦逼出两滴细泪,更有可能是身体的应激反应。她松开下唇,剧烈吸入几口氧气,这太刺激了,她受不了。 她缓缓睁眼,竟直接撞上他探究的眼神!她脸上的潮红极速褪去,双颊变得雪白,她的身体因为惊恐在一瞬间绷紧,只有她的体内,还在热烈地包裹他,最深处那触感奇妙的肉壁吸引他继续下去。 “好了吗?”她明知故问,两个人都没高潮。但他清楚不能逼她太过,否则这场性爱就和以前没区别,他想知道的事不知道要等多久才得到答案,毕竟她很难放下防备。 所以他决定伪装自己,他一向懒得骗人。但是对她,他总是乐意送上欺骗的。 他扶起她的头,俯身低头亲吻。不知道为什么,她从一开始就不抗拒接吻,和她接吻的感觉总是很奇妙。果然,舌头伸进去舔舐她的舌底之后她的内部开始翻江倒海。 他一边亲吻她,一边慢慢抽送。很快,她就受不住,身子轻轻抖起来。她的下半身简直在不自觉地追着他的性器,每当他抽出部分,就送上来填满。这个发现让他堪称受宠若惊,毕竟以前每次都是不情不愿让他插入。 四年了,性交了成百上千次,他以为他对她的身体已经了如指掌,结果今天才发现,她的身体居然还有这等热情反应。好像巨龙的洞窟,它在里面生活百年,自认每一寸都摸过,没想到墙壁上竟然还有一扇隐藏的小门,里面堆了不知多少金银财宝。 此时此地探索未免太过煞风景,反正他们住在一起,没人打扰,有的是时间。他近来总是乐意放她一马的,今天也不例外。 再说在快高潮时控制自己的生理反应,他比她还难受。虽然林含璋自傲于自己的忍耐力,但是在此等性事上过于忍耐无异于自虐,因此他逐渐加快速度,很快让她肉穴内里爆发一阵颤动,他仍是不满足,依旧在她已经软烂的内部继续冲刺,很快也释放在里面。 将性器自她体内拔出,里面的白液跟着流出,顺着她的大腿往下走。他找了一会,翻到一包湿纸巾,抽出一张,随意擦拭她的大腿。她闷声道:“你先把我解开,我自己来。” 他也确实不想在这里进行第二次,太窄了,限制动作,而且整个店铺空气都是甜的,现在加上腥味,更难闻。恢复自由的她赶紧打开抽气扇,穿上衣服又把楼梯上下反复擦了几遍,确定没有可疑液体残留之后长舒一口气。 两个人并排坐在外面上客椅上,等待气味被抽走。虽然他们两个相处时总是沉默的,但今天的沉默格外尴尬。她忍了一会,问他:“你吃不吃冰淇淋?” 他摇头,现在这个时间点,除非他晚上没吃饭,否则是不可能进食的。虽然刚才进行了一场体力劳动,但能量消耗不多,完全不饿。 他的身体没有问题,只是对进食兴趣不大。他当然是正常的,味觉也没缺陷,分得出美味和黑暗料理。但是,他吃饭就仅仅是为了活着,进食这个行为不能带给他快乐。如果有一天人只能注射营养剂生存的话,他也不会觉得可惜。不过,要吃饭的时候还是吃点好吃的吧,美食不会让他快乐,难吃的食物却会令他厌恶。 她知道他的习惯,刚才不过是为了消弭尴尬的气氛没话找话罢了。很快,室内的空气恢复正常,她和他一起关灯落锁,往家走。 往常感觉很近的距离今天走得格外艰难,她知道是因为自己刚被绑起来,大腿疼。更重要的原因是她刚刚经过一场性事,觉得疲劳。以前看过的资料说男人射精后,会很困倦,大多数会很快入睡。但是他看上去完全不困,也不奇怪,以前也是,只要他愿意,每次都能折腾她好几回。 射进去的精液随着她的走动往下流,没办法,到家再弄出来洗掉吧。她今天有问题想问他,但是又不知道自己的立场去发问是否合适。她感觉两个人做完之后,他的心情好像转好了。机会难得,还是试着问一下吧。 于是她将在心里纠结了一天的问题拿出来,“为什么要带我见你的朋友?我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认识了也没意义。”她见他还没回答,补充说:“我知道你不是想让我难堪,虽然和一群高材生见面确实不好意思,但那是我自己的问题。” 他停步站住,拉住正往前走的她,“你今天话很多。” “因为你今天很奇怪。你跟你朋友说我是你女朋友,我都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不想让你丢人现眼,我们私底下住在一起,不告诉任何人,你想干嘛就干嘛不是更好吗?” 她也惊讶自己今天居然有胆子问这些问题,以前,他做什么她从来不过问。 他们对视,林含璋盯着她的眼睛说:“我确实不是为了让你难堪。第一个问题我以前就告诉过你答案,因为她们都比不上你,我有你就够了。第二个问题更简单,我不觉得说你是我女朋友是一件让我丢脸的事。” 如果不知道两人的关系,这番问答近乎真情告白。 林信书只觉得无语,他根本没想好好回答,说出来的话只让她更加迷惑。他审视她的表情,又补充一句,“我没有说谎。” “你今天真的太反常了。”她不打算跟他争论,他又不会好好跟她说话,争论也好,讨论也罢,根本就不成立。所以她直接结束对话,反正本来也没指望得到解答。 林含璋继续盯着她,暗想,你今天更奇怪,不过你今天奇怪得有趣,所以我破例回答你愚蠢的问题。 两个人到家后快速淋浴一番,很快上床睡觉。林含璋本还想再做两次,但是见她闭眼就睡着了,哪怕灯还亮着,最后还是放过了她。 他今天有了一个有趣的发现,心情格外愉快,一两次性交的满足和这份快乐比起来不算什么,所以他第叁次高抬贵手,给予她安宁。 周末性爱晨间试探 周日的早上,她醒得不算早,他的手伸进她的睡衣,搭在她的乳房上。不知道是昨晚她睡着后他食髓知味意犹未尽又玩了她的胸部,还是夜里睡着之后无意识伸进去的。 今天她还是下午的排班,距离15点还有将近八个小时,她也不太饿,倒也不用急着起床。轻轻将他的手臂挪开,她稍稍动一下,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一小会的功夫,她又有点昏昏欲睡,但神志还是清醒的,没有进入黑甜梦乡。 到下周末,就可以向老板要求结这两周的工资了。因为有五天是上了14个小时班,所以这两周收入非常惊人,能拿到接近2900元。这个钱到手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放1000元到床头柜的抽屉里,里面的钱是公用的,两个人都可以拿出去用的。尽管事实上就只有她一个人拿来做伙食费,她一直没放钱进去,怪不好意思的。剩下1900元,她算了很久,决定买一支智能机。她的手机是刚到云南时,为了省钱买的老年机,用途也就比座机多个短信功能,连音乐播放都没有,唯一的娱乐游戏是俄罗斯方块,她爱惜按键,一直没舍得玩。 感觉自己这个年纪的人,没有智能机真的寸步难行。她虽然有弟弟他们常用的QQ号,还是小学时弟弟新建自己的账号时顺带帮她申请的,里面只有寥寥几个好友,以及小学初中高中的班级群,她在里面从不说话,也没人找她聊天。后来因为她主动失联,自然也不可能继续使用那个账号了,上次登录还是高叁毕业的时候,她都不记得密码了。 老板和他老婆这个年龄段的中年人更常用微信,她在云南工作时要用企业微信,辞职后那个账户被收回,她还没来得及申请新的账号,因为没有智能机,这件事也只能暂且搁下。老板要扫她微信二维码时,得知她连智能手机都没有,简直惊呆了。之后他们就一直要求她无论如何也得配一支,否则工作怎么联络,而且他们也没那么多现金,以后发工资支付宝或者微信二选一。 智能手机确实很方便,也是生活必需品,可是她一直没有足够的钱买。弟弟也曾要把自己的替换机给她用,那是一支崭新的苹果新款手机,价格超过五位数,她哪敢要,直接拒绝。如果是那种用得半新不旧的几百元的国产机,她肯定就接受了。 于是她就一直用着自己的老年按键机,有事别人就给她打电话,每月不到20元的话费套餐,足够她用了。她有点纠结换智能机,要不要也升级套餐,她原本的手机根本用不着流量,但是智能机可不一样。换成更贵的套餐每个月又要多花一点钱,虽然不多,但是,唉。 她发现生活就是这样,她在云南时,老年机足够应付生活工作,所以她一年到头只要不到250元的话费。当她决定稍微向同龄人靠拢,添置一样对她的生活稍显奢侈的必需品后,其他看的见看不见的费用也跟着来了。如果在云南,她马上放弃,她不需要手机会唱歌会放电视剧什么的,那对她太奢侈了,她是要报恩的穷人,一个硬币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可她现在生活在上海,没有智能机确实很不方便,虽然称不上寸步难行,但生活中好多事必须依靠智能机。所以无论如何,得有一个。 她向老板咨询,老板让她买华为,据说性能不亚于苹果手机,可是她看了一下,种类繁多价格也相差悬殊,实在一头雾水。老板娘则简单直接的多,让她看看红米手机,千元机里最好的配置,功能也足够她用。就是别到线下实体店买,很容易被售货员坑的多花钱,直接去网上买,淘宝或者京东旗舰店最好,价格全网统一,不会被当成冤大头。 这就陷入一个循环困境,老年机不能网购,只有智能机才可以,问题是她需要网购的就是智能机,有点搞笑。后来还是老板娘热心,提前帮她下单,这钱从工资里面扣掉。不到八百元最低配置的型号,颜色也只剩黑色,不过她也不讲究颜值,等过几天到手再好好研究。 工资还没到手就花掉了叁分之一,她觉得有点肉疼。以前每个月两千出头的工资,她手里攒口里挪,能剩下快1400元,那些钱都被她打到养母的银行卡上。一年多过去,也就还了17000元。现在的工作应该可以剩下更多的钱,她仔细算过,每个月叁千元是板上钉钉的。这些钱,要继续还到那张卡上吗? 弟弟说让她来上海,用身体偿还他们家的养育之恩,最多五年就能还清,可她总觉得不还钱就不对劲,毕竟他家从没在物质上亏待过她,她真的花了他们家很多钱,这些钱难道不用还吗? 不还钱她觉得很难心安,可又担心把钱都拿来还债,将来有一天急需用钱怎么办?总不能再向弟弟借钱,到时候那个钱想要没那么容易,想还就更困难。 算了,算了,还没到手的钱想那么多干嘛,她翻个身,也不困了。可是在空调房里盖被睡觉实在太舒服了,她也不是很想起床。这周她过得手忙脚乱的,很充实但是也很辛苦,她也是一个普通人,也想偷偷懒。 现在应该快要8:00了吧,她想拿手机看看时间才想起她的手机被放到客厅,弟弟的手机倒是放在床头柜上,可去拿的话就需要撑着身子,尽量不碰到睡在外侧的弟弟,否则他睡得好好的被吵醒就大事不妙了。 也不是一定要知道时间,反正看天色,距离上班时间还很长。有一点渴,但也不是非要喝水。这样清醒,无所事事的时光是很难得的, 值得珍惜。 可惜好景不长,她感觉到身边的人快要睡醒,他的呼吸逐渐变得急促,眼皮颤抖,看着就要睁开。好不容易有一个星期天,他怎么就不能多睡一会儿呢?她忘了自己其实已经醒了将近一个小时了,没有资格指责另外一个不睡懒觉的人。 她决定闭上眼睛装睡,反正本来就打算多睡一会儿。如果他饿了的话,她肯定还是会起床给他做早餐的,问题就在于,他有没有胃口吃东西。 她一睡醒就感受到抵在臀部的器官,昨晚那场性事他并未尽兴。他醒的越早,意味着他能折腾的时间就越长。今天她还没来得及吃长效避孕药,她知道应该不会怀孕,但总是被反复内射,次数多了免不得心惊胆战。 果不其然,他醒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她搂在怀里,一只手在她身上游移,反复抚摸乳房,腰,小腹还有他昨晚进入的地方,那里还未苏醒,谢绝一切打扰,一节指头都很难插入。他很快放弃,他知道她一贯醒得早,这会早该清醒了。于是他单手将她的内裤往下拽,她一动不动,并不配合,因此他狠拧她的臀肉,强迫她抬起下身,让他把碍事的衣服褪掉。 她的睡衣是一体裙,内裤被脱掉后下半身就短短的裙子可以遮羞。很快,那穿了叁年的纯棉裙子也被扯掉扔到地上,她全裸背靠他。他没有耐性的手指直接摸到昨晚进入他的肉穴入口,那里并没有熟悉的粘稠液体,动作太快了,她还没来得及兴奋。 不过没关系,现在光线更好,他可以看得更清楚。让她自己抱紧双腿,将那隐蔽的器官拉开显露出来虽然很有趣,绝对会让她起警觉,不如自己摸索。 他复刻昨天的动作顺序,先插入一根手指。不知为何,完全不像昨晚那么轻松,整个肉穴大门紧闭,他试探了很久,才成功插入第一根食指。往常他早就没了耐性,扶住性器就直接插入,她疼的悲鸣,紧接着的就是狂风暴雨般的动作,他恨不得将她钉死在身下。一边拨弄花心一边试着加入第二根手指,少量体液让这个动作没那么困难。 怎么回事,今天水那么少?他有点不忿,偏偏在地点好时间好他还有耐性的时候,她的身体竟如此扫兴。 她其实清醒着,任由他拨弄,不声不响。 她早有预感,只是热情有限,白日宣淫非她所愿,她总觉得一觉睡醒有很多有意义的事等着做,美好的一天从性事开始太颓靡,应该先刷牙洗脸,吃点早饭,上午可以收拾房间,可以外出购物,可以做的事太多了。一起来就纵情声色实在过于不务正业不正经。 可最近十来天,两个人也确实没怎么做过,她早出晚归,累得头碰到枕头一秒入睡。她本以为睡着后,他如果要发泄欲望,照样会为所欲为,但是她每天都睡得很好。她知道这是因为哪怕他真的在她睡梦中亵弄她的身体,应也没有做得过火,否则她肯定会醒来。 半强制性爱 她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要热情点,要补偿他,但头脑理智的想法和迟疑的行动互成拉锯。明白是明白,可事到临头还是很想起身穿衣逃跑。虽然渐渐感受到性事的愉悦,可最好不要过度,如果按照她的想法,一个星期一次就差不多了,是一次而不是一场,她不是纵欲的人。性爱虽好,但是生活里比性重要的事太多了,性爱的快乐也不是绝对唯一的,能替代的美好事物太多了,比如工资,新手机,菌子火锅。 她觉得没有性也能过得很好,性于她就像一种昂贵少见的肉食,偶然吃一口,确实非常好吃,但是没有的话,也不会特别想吃,毕竟她的主要食物还是碳水化合物。 手指还在那处往里挖掘,叁指探入,他今天非常有耐心,非得逼她产出更多体液。不止如此,还试图在内里张开,扩展她的极限。今天这场性事是避无可避的了,她配合地张开双腿,任他在里面胡作非为。 还是没有昨天多,但是他已经忍了很久,下体也蠢蠢欲动。他的性器勃起后和她手腕差不多粗细,和她的小臂差不多长,尺寸骇人。往常总是被他弄伤倒也不是她身体冷淡,而是两个人技巧欠奉还不思进取,来来回回就那几套。 大床上的薄被早就被他掀开扔到地上,她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双腿大张,里面的穴口等着他的下一步操弄。他已经用手指扩张了很久,少量体液沾染到外面的肉蒂,带了一点亮泽的水意。按照经验,应是可以插入无碍。他以前不需要前戏也会长驱直入,全力在她体内挞伐,最后释放。不过需要他主动的时候不多,绝大多数性爱他都懒得主导,而是由她控制流程,把他伺候妥帖。他虽然有施虐心,但也懂得过犹不及,细水长流才是最好的选择,万一不小心把她玩坏了,上哪再找一个如她般称心如意的玩具。 伸进第叁根手指时她就张开眼睛,虽然在看他,但很明显走神,目光没有焦点。她被侵入扩张时,一点声音都没有,好像被玩弄的根本不是她的身体。过了好一会,他一直没进入,于是她轻声说:“可以了。如果你想我给你舔,跟我说就行。” 林信书其实对舔不反感,但是抵触被射到嘴里,更不喜欢喝精液。那东西味道难以形容,估计也没几个人真心喜欢。精液有什么好喝的,是奶茶不够香还是果汁不够甜,上百种饮料放着不喝,哪怕是探究人类食物极限也不至于把精液放进去,又不具备大规模生产可能性,那玩意就不是为了给人喝的。 她对口交也不害怕,因为还没被按头抽送,强迫用喉咙让人高潮过。她所谓的口交真的就是舔,偶尔含进去放得深了有呕吐感就马上拿出来。倒也不是缺乏服务精神,是一切全凭本能,她更不可能去跟着成人影片学习,这东西也没人教,所以至今她对两人之间的性的尝试都是浅尝辄止。最重要的原因是,她需要伺候的对象没意见,那她也没什么学习精进的必要。她对探索双方的身体没有概念,她觉得性就是那么回事,不管什么姿势,不就是阴茎插入子宫,活塞运动,然后射精吗?所以她一向直奔主题,哪怕是前戏都是为了让他硬起来,或者让身体放松产生润滑。 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她身上呈现出性压抑和性放纵两个矛盾状态的迭加。一方面她不明白性的各种社会意义,甚至没有最基本的概念。只是简单粗暴将它作为生理本能欲望的发泄,她是受体,被发泄的对象,所以她性经验非常多,但也只是重复的经验;另一方面她确实处于性压抑的社会环境下,在一个想去正确认识性行为,学习更多相关知识甚至都找不到合法途径的社会,几乎没有人受到过正确的,恰当的,合理的性教育。 部分女生从言情小说里面学习爱和做爱,但小说肯定是虚构的,夸大的,单一,肤浅的,这是因为小说就是小说,它只是来源于现实,抽取部分加工,写手只负责写出自己想写的故事,不需要为真实性负责,哪怕是自传体小说也绝不会百分百真实。因此,小说也好,电影也罢,其参考价值有限,可大多数人宁愿从虚构作品中寻找爱情的真义而不是去翻看相关研究。 现实中的爱其实非常复杂,复杂到哪怕是最喜欢水字数的写手都不愿意展开描述,因为无论怎么写都不可能用几千字就概括。爱是坚贞的,也是善变的;爱是美丽的,同样也可以极度丑陋;爱可以是专一的,更可以是滥情的,独占欲并非判断爱情的唯一标准;爱可以令人重生,但更多的爱是把你拉进地狱,永世不得超生……太难叙述,太难判定,如果有人跟你说他洞悉爱情的本质,那你可要当心,那不是骗子就是傻子。 做爱,性行为的一个美称,包括但不限于单人双人多人,男女男男女女,人和非人动物,人和无生命物……从人类诞生至今,这个边界越扩越宽,除了让人类增加某些难以治愈的性病之外,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毕竟还能解放天性,帮后来者增加认同。 就像女生从言情小说中学习爱,男人也从成人影片中学习做爱,也就是性,这个行为非常迷惑,学习的成果就是自以为掌握了很多的知识,其实都是虚妄的伪物。不是影片就是真实的,绝大部分Av拍摄是为了盈利,不是为了教学,其性质就决定了它必定是刺激的,超现实的,你怎么能把它当教学影片复制里面的性行为?欧美片男的器官各个都18厘米以上,粗如儿臂,打桩一样抽插几十分钟,现实生活男人脱掉裤子看看自己的生殖器也该知道片子有多离谱。与之相反的是日本女优们好像大家都很容易高潮,哪怕她身上的是个年老油腻大腹便便短小到马赛克都没必要打的丑男,她也会装出满足的表情,好像从这男人身上得到什么极乐一般,现实是他可能一插进去就射了,更可能女人在他耸动腰部时迷惑——他进来了吗?但是碍于礼貌也不好问,只能假装沉迷,脑子里最想的可能是玩手机。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林信书并没有接触过这些市面上的“科普”之物。后天经历导致她对性暗暗排斥没有热情,自然就不可能主动了解更多性相关的东西。她至今对性的认知还停留在初中的时候网上看到的一鳞半爪,多年没有更新。她不知道其他女人口交可能会痛苦,所以她可以轻易询问并主动提供,她只觉得口交就是主要舔,偶尔含,甚至都不知道要吸,也不是不能接受。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性器好看,白白粉粉的,放进嘴里也没有异味,倘若和她上床的是一个臭气熏天的中年男人,性器恶臭并且发黑,那她绝对不会把那根东西放进嘴里,更现实一点她根本就不会和那种男人有任何肢体接触,更别提上床了。 唯一和除他之外的有肉体关系男性还是同学,年轻的有点洁癖的同学。她最大的幸运在于还没被社会毒打到要被迫和油腻中年丑男性交,她也没有恋父情结。实际上她根本没有用性的眼光看过其他男人,这依旧得益于她本身没有性饥渴,一个吃得饱的人肯定不会馋。 她还张着腿,肉穴已经放松,就等着他插入。她并不想做,但是要做也不是不行,她也有心理准备。虽然不清楚他今天为何延长前戏时间,迟迟不入正题,但他一向也不是她能踹度的,不如安心躺着,等待他下一步动作或者指示。她又不着急,离上班早着呢。 插入虽有窒塞,里面体液不足,很难轻松放入。他能看到她稍稍挺腰,迎合他的进入,于此同时她的双唇紧闭,眉头不自觉皱起,他能感觉到她并不轻松,得到的痛苦比快乐要多。 这只不过是往常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次性爱的重复罢了,昨晚那场仿佛昙花一现,他只觉得她比他还要反复无常,她的肉欲来得蹊跷走得莫名,总不可能是她在那个脏兮兮的楼梯口更容易发情吧?还是因为可能被人发现的刺激让她性致更高? 依他对她的了解,二者都不可能。如果是她因为他的身体起反应,那今天和昨天又有什么区别呢?同一个人在做同样的事,为什么今天她的身体反应如此冷淡?他开始抽插,内部实在太紧,每次出去都能感觉到肉体在窃喜,再进入时亦有排斥之感,因为她太紧张吗?可都是做过多少次的对象了,有什么好紧张的? 主动探求弟弟美丽的身体上 晦涩难行,他本来已经习惯那种体验,但是和昨天的水乳交融一比,又忍不住烦躁。到底怎么回事,用什么办法才能让她和昨晚一样,身体不由自主迎接他,取悦他? 就和他观察她一样,她的双眼也一直在注视他,想从他的面容表情身体动作中分辨他的心情,这是她和他生活十多年后的本能。她其实不擅长察言观色,但是你和一个人同个屋檐下从小到大一起吃饭睡觉上学的话,肯定也能对他的某些特定的小动作代表的心情状态非常明确。尤其是他还是一个表里不一的可怕男性,她不得不拿出十二分心思和他相处。她能觉察他的心情越来越坏,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原因。 虽然一起床就不干正事,可她并没有拒绝,而且堪称配合。他昨晚心情变好得莫名其妙,今天心情坏得也一样古怪。他是她的债主,她应该提供情感价值, 让他开心起来,但是他的价值观实在是异于常人。他的喜悦快乐消失得太快,他的不快和空虚又填满得太多,他的日常就是烦闷,不愉快不幸福。她感觉她做什么都无法取悦他,因此她几乎什么都不做,甚至连对话的必要也没有,直接任他摆弄。 现在不一样,他们的关系已经默默好转,和中学时那种胁迫一样的关系相比,现在至少,自己是完全自愿的。所以她思索很久,开口,“你是不是感觉不舒服?要不要加点润滑剂?” 好像她的身体是一盘没放调味料的菜,润滑剂就是盐,加上就有滋有味。他觉得很好笑,摇头,抬眼看她,她也一样在看他,表情甚至关怀的,虽然她的身体内部依旧在拒绝。 实在是矛盾,同时也没意思,他本以为有什么新发现,结果是空欢喜。 她感觉他心情越来越坏,下身器官都被他愈加粗暴的动作撞疼了,她赶紧按住他,“先别动,这样我很疼,里面润滑不够。” “你要怎么办?”他见她轻轻推开他压在她身上的部分,问道。 “我想用润滑剂。” “我不想。” “你闹什么脾气?我疼你就好受吗?难道你很舒服吗?” “不舒服,但是昨天没用我们也做到最后了。” “今天也能呀,就是我们俩都疼得难受,你先起来,我去拿润滑剂,没有味道的那种,你一直用的牌子。” 她刚想起身就被按住,他们的体型差决定她反抗就跟闹着玩一样,他甚至可以把她完全压在身体下,光靠体重就压的喘不上来气。 莫名其妙,不可理喻,她觉得很离谱,以前不也没少用,今天是怎么回事?她摸不到他不高兴的原因,也实在不想分析,索性直接躺平,张开双腿,“你继续吧。” 此时他反而坐起来,看样子不打算继续了。 这可真是稀罕事,往常他每次都要做到最后,哪怕两个人身体不适,也一样要反复纠缠,直到脱力。 他双腿下床,脱掉睡衣,应该是想起床洗澡。 能躲过一次对她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再说他很少心情愉快,每回他不高兴就想办法哄他那到最后什么都不用做了,因为他实在是太容易不悦,尤其是两个人独处的时候,他装都懒得装。谢天谢地,他虽然绝大多数时间不太开心,但毕竟是个有正常认知普遍常识的人,没有一不高兴就冷嘲热讽暴力相向。 她从背后抱住他,他上衣刚被脱掉,身体白的发光。“不想用就不用吧。好不容易的周末,这两个星期谢谢你。”她学着他去舔吻他的耳廓,舌尖触碰那透薄的皮肤。 没有和以前一样为了让他快速射精直接去口交刺激他的性器,她那没几两肉的双乳轻轻摩擦他的后背,虽然是柔软的,舒服的,但也就那么回事,因为实在脂肪不足,触感微妙。 她身体本钱其实很一般,她个子中等,比例优秀,皮肤也称得上白皙,可实在太瘦,穿衣服还好,脱掉衣服就能看到锁骨,肋骨,耻骨,抱起来硬邦邦硌人。该细的腰虽然细了,但是不该瘦的胸和屁股也跟着缺斤少两,全身上下也就肚子上有点肉,大腿上也有点,聊胜于无。 反正不是很好睡的类型,他倒不在乎,一点没少睡。他自己丰骨玉肌,胸是胸臀是臀,腰细到双手可以合握。脱掉衣服一看,身上连块难看的皮都找不出来,甚至连颗痣都没有,皮肤又细又滑,给画皮鬼看到绝对是首选皮囊,下个受害人。 她很快把他扒个精光,两个大白天在卧室拉上窗帘裸体的人也不害臊,你看我我看你,其实她也没怎么细看过他的肉体,光注意他巨白,冷白冷白的,反正是她见过最白的,应该多晒太阳。她都忘了高中军训两个星期,她的脖子和脸晒成黝黑,他光脱皮了,蜕皮后又是一条白生生的好汉。 把他压到身体下面之后要干嘛她也有点迷惑,他已经硬了,现在直接坐在他的性器上估计还是疼,而且会疼得更厉害,进的越深越疼,也和他刚才做的事情没区别,只是男上位换成女上位。今天性事进展不顺原因在她,因为身体不够投入,实在没分泌多少体液,那接下来重点就在她,做点事让那个该死的器官兴奋起来,让他可以抽插顺利。 问题是,怎么做?自慰吗?在他面前张开腿自慰?那可太可怕了,绝对不行,她可能在湿透高潮前就羞得想死。回忆昨晚,让内里变得更热烈,她尝试一会,没用,而且太慢。算了,先照顾他吧,搞不好做着做着她就来了性趣呢,毕竟以前也不是没有过。 对他不太害怕的时候,能欣赏他的皮囊美几乎是顺理成章的。她只是心中顾虑太多,又不是真的失了智分不清美丑。 “你今天上午有事吗?” “没有。”真不是现在该问的,他想。 “那你饿吗?” “不饿。”这又是什么蠢问题,全裸坐在他身上的女人问他饿不饿,他要是回答饿接下来她预备给他吃什么,总不能再穿上衣服在厨房做个简餐拿给他吃吧。 “哦……”她的口气透出犹疑,“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让你高兴,谢谢你这两周一直忍耐我的任性。我把我知道的都试试,你要是不舒服就告诉我。” 她有几把斧头他一清二楚,可毕竟她心甘情愿献身的时候不多,总比他自己单纯发泄欲望有趣点,所以他决定冷眼旁观,看她打算怎么“让他高兴”。 “我没刷牙,能亲你吗?” 怎么又是这种愚蠢的问题,难道我就刷牙了,想亲就亲。他没有洁癖到每次接吻之前都要对方清洁口腔的程度。 “哈……”她用手捂住哈的气,还闻闻有没有味道。闻完之后她马上下床冲到洗手台用他常用的薄荷漱口水漱了叁口,吐完之后又闻闻,没问题了。于是她又冲回来爬坐到他身上,他感觉无语,想推开她,后来又作罢。 其实她没什么异味,他刚才跟她离得很近,她说话时嘴里没有味道。而且她居然跑了,把他剥光丢到一边自己跑了,虽然不到叁十秒就回来了,他还是觉得整个事透着滑稽。 现在压力来到他这边,他难道也得冲出去漱口? 很快他就不用想这个问题,因为她搂着他的脖子,把他扶起,然后一脸认真地和他亲吻,薄荷味的舌头伸进来舔舐他的牙龈,舌尖,上颚,就是她能想到的地方都转了一遍,甚至他的颊肉都没放过。这个过程让她的气味还有唾液和他的交融,长时间的亲吻让两个人分开时舌尖都带着透明细丝,连成线,藕断丝连。 “这样舒服吗?”她喘着气问,刚才为了不把气喷到他脸上,怕他嫌烦,她一直不敢正儿八经呼吸,只有憋不出的时候才轻轻呼吸几口,好不容易分开了,赶紧把氧气补回来,二氧化碳送出去。 他看着她憋红的脸,今天第一回感觉不赖,“接吻的时候可以呼吸的。我不也在呼吸吗?你好端端的憋气做什么。” “我觉得不好意思朝你脸上喷气,怕你不舒服。” “我的呼吸你又感觉怎么样?” “我没感觉到,我光顾着舔你舌头和嘴里面了。” 他送她一个白眼,“你不嫌弃我嘴里的味道?” “没注意,我只顾着数哪些地方已经舔了,哪些我还没舔到。” 他这回真的想笑了,“那你怎么不问问我这个被你舔的人愿不愿意,你就直接把舌头伸进我嘴里给我舔了一圈?我那么舔过你吗?” 这个真没有,他以前亲她比较随性,进出自由,在她嘴里也不会哪都钻。不像她,做试卷一样,不管叁七二十一,能不能得分,每处反正都得填上。 新手的三次亲吻身体探索下 这话叫她有点理屈,可她又不是没提前问,再说接吻不就那么回事,把舌头伸进去舔舔就完事了。 见她不说话,他又把话接回来,“再来一次。这次不要着急,找你喜欢的地方,还有你想呼吸就呼吸,我如果感觉不舒服会把你推开。” 他端坐,面带微笑,毫不羞涩,直视她,等着她去亲吻他。 “不亲了,太怪了。”她看他的脸色,总觉得他在看她笑话,优等生看差生出丑的那种,所以她很快就放弃,准备干点别的。 “不行,”他的反对毫不意外,“我教过你多少次,不要遇到一点难题就逃跑。你如果觉得不好意思,那我闭眼,你接着做吧。”说完他就立即紧闭双眼,上下睫毛连在一起,修长又浓密,墨一样的颜色,他的睫毛很直,没有翘起的弧度,因为毛发硬挺。 她还是担心他中途睁眼,于是先下手为强,一只手捂住他的双眼,一只手托住他的后脑勺,又把舌头伸进他嘴里。这次她注意到他的呼吸很浅,暖暖的气息喷到脸上也不烦人;他的嘴里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只有她刚刚分给他的漱口水味,是薄荷冰片的冰凉感觉;至于她喜欢舔哪里,其实都还行,舔哪都一样,为了不被他嘲笑,这次她专门没舔脸颊,把他无动于衷的舌尖多舔了几口,最后为了表示她有所长进,还无师自通吸了他舌头一下。 分开双唇,“还行吗?你舒服吗?”她没有忘记最开始的目的,喘气又强调一次。 他哈哈大笑,“我不知道,我光留意你预备什么时候呼吸,结果你到最后都没有,憋气不难受吗?” “是有点。”她红着脸,喘着气回答。 他不笑了,淡淡看着她,“再来一次,这次不要捂我的眼睛,你总不能以后每次都让我看不到。还有,你如果实在记不住要呼吸,那我告诉你什么时候可以。” 这回她实打实脸红了,不是因为他的好意引导,是因为自己的蠢笨。差生被优等生反复教导要留意的重点,到了考场上又给忽视了,之后还被优等生发现,没有责怪她,反而耐心又讲了一遍的那种羞耻。她其实没那么笨,她就是太紧张忘了。高一寒假被他辅导的功课真的只需要他讲一遍,特别难的她也不问,因为自己知道学不会。 第叁次她熟悉多了,又按照原来的程序,这回她又无师自通了一个要点,舌头可以舔嘴唇,舌头伸进去之后可以轻轻咬他的嘴唇。她前两次太紧张,总感觉忘了什么,这下补上了。于是她自认轻车熟路,先是舌尖,再是舌根,最后是上颚,这里不能太久,人会犯恶心。脸颊这回舔两下,舌底就算了,还得把他舌头顶起来,不过舌底面触感很奇妙,不再试试有点可惜。还有牙龈,滑溜溜的,舔着很有成就感,她正想着呢,就看到他的眼睛冷静盯着她,毫无波澜,蛇盯住猎物一样。 她的热情瞬间蒸发,直觉不妙,只想赶紧结束。她的意图第一时间就被他知悉,他完全不想结束这个吻,双手抱住她的头,恶狠狠回敬她。和她做实验一样学习的吻不同,他的舌头简直恨不得把她的口腔翻搅得天翻地覆,毫无规律,用力吮吸她的舌尖,啃咬她的嘴唇。她扛不过他的力道,整个人向后倒,他顺势把她压在床尾,直到她几乎窒息才放开。 “学会了吗?” 这种吻,她肯定学不会。她喘着粗气,没有回答。 “算了,你接着做吧。”他起身,又把她扶起来,两人继续面对面。 她脑子里一团浆糊,惯性回归到常用途径,“那我给你舔了?” 刚接完吻就要口交,他长出一口气,不打算与她计较。 她还有点察言观色的理智,看他表情就知道他不想要被口交,那接下来要做什么?她有点为难。 根据她自己的经验,阴蒂和乳头是最容易被刺激,有快感的,那替换成他,也就是阴茎和乳头,既然他现在不想被口,那就把重点放在乳头吧。 从善如流,她直接低头,一口含住他的左胸,舌头也没忘打圈拨动他的乳头。他实在是色系浅淡,连乳头都是浅茶色的,比她的颜色还轻。幸好不是粉色的,那她真的不好意思张嘴了。 连舔带咬,反反复复折磨那粒可怜的乳头好几分钟,等她大发慈悲,终于放过它时,那地方被她咬了好几个牙印,无端端比另一边红肿膨大了。 “舒服吗?”她又问一次。 他盯着她的头顶,看她婴儿吃奶一样趴在他胸口吸咬那处,一开始还觉得趣味,两分钟之后就感觉怪异,五分钟之后只想告诉她,里面什么都没有,快住嘴吧。 “破皮了,有点疼。”他实话实说。 实在是技术储备不足,听到他的评价,她竟不知道接下来要干嘛了。 “你想让我接下来怎么做?” “随你的意思,不用问我。” 问题又抛给她了,还是直奔主题吧。刚才折腾了几十分钟,她的内部别说湿了,马上都快干透了,只想赶紧结束吧,真不如一开始别多嘴。 不过他好像心情变好了,所以她做的事也不是毫无意义的。她既然是来报恩的,那就要态度端正,做爱的时候以他的感受优先。 见她扶起他的性器,打算直接插入,他立即拦住她,手指又伸进去试探,果然干涩,现在进去抽插,只会让她撕裂出血疼痛。 并非心疼她,只是这会他心情好,没必要给她吃苦头。 “可是,你还没射,你不让我给你舔,又不愿意让我放进去,怎么办?” 他看着她着急的表情,她确实想让他舒服,不带任何虚假,他觉得,是时候可以玩点别的,比接吻更刺激的…… 结束的时候,林信书的脑子还是混沌的,人怎么能摆出那种奇怪的姿势互相舔呢?她的私处第一次被舔,那个感觉太舒服,太可怕了,她几乎要化了,中途就没了意识,只会机械吮吸口中的性具。他没有在她嘴里高潮,但是她把床单都弄得湿透了,她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体液,他抽插的时候一直淅淅沥沥往下滴。他把几乎没有意识的人摆弄成各种姿势,尽情玩乐,在里面射了四次,等他回过神,已经是下午一点。 整个床铺都凌乱不堪,她眼神没有焦距,微微张口呼吸,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躺在他身下,双腿自然张开,从小腹到大腿都是粘浊的白液,泥泞不堪。下体嫩肉翻出,榴红颜色,红到滴血,花肉犹自无意识收缩,精液和她自身的体液混合从那小口坠到丝质床单…… 林含璋第一次在上海得到心满意足的高潮,太愉快了,好久没有那么快乐了。她居然真的能潮吹,他原本以为那是一个都市传说,盯着那可怜的软红嫩肉,又把手指插入刚才射精的地方,内里超载的体液立即往下流,肉壁马上就热情迎接他的手指,紧紧包裹,谁能想到几个小时前里面干到他甚至没法把手指塞进去。 点了外卖,特别备注送餐员不要敲门,到了之后直接放门口。他怕惊到她。其实还想继续做,把她身体的极限试探出来,但他也不是竭泽而渔的傻子,知道见好就收。于是他体贴的将她抱到浴缸,把她身体表面的体液洗干净后甚至还给她洗了头。后来他也躺进浴缸,拿起她的一条腿,驾到身上,伸进两根手指尽职尽责将肉穴里的体液抠出,这可真不容易,他差一点就想再把自己的性器再插进去,用力撞击那过度使用的器官,逼得她只能失声呻吟,意识溃散,他好接着做那意犹未尽的事。 会有机会的,他暗想。 必胜客的快餐送到时,他正给她吹头发,她从没留过长发,发质细软,但发量并不少。时值夏末,不用完全吹干,吹到八成干然后剩下的让它自由蒸发更舒服。他还是第一次给人做这事,其实不难,他曾留意过每次剪发时理发师的手法,很快就把她收拾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只是她再不清醒,他就只能给她喂饭,然后联系她的老板请假了。 食物的香味让她头脑清明了许多,她感觉自己的胃正在激烈抗议,恨不得吞一头牛。他点的种类数量都不少,满满一大箱,摆出来把整个桌子都铺满了。两份肋眼牛排,二十根香草香尾虾,十只浓香鸡翅和十只奶香麦片脆皮虾,两份咖喱芝士焗鸡肉,一大张和牛超级至尊披萨,一份意氏肉酱面,一份西班牙海鲜焗饭,还有芝士蛋糕,鸡茸蘑菇汤…… 不是她看不起他,以他的饭量,这么多美味佳肴,如果每种都尝尝,他顶多每个吃两口就饱了。倘若选其中一样,他百分百能吃完的也就那个牛排和肉酱面,披萨顶多叁片,焗饭最多半碗,这就是他日常的饭量。 明明不能吃,饭瘾倒挺大,点那么多,他又不吃剩饭,最后不还得她来解决吗? 曾经沧海难为水 在屈臣氏呆了一下午,傍晚再去左边良品铺子腻了就两个小时,最后是在名创优品店铺貌似逛了一晚上,其实黄蔚然知道,她的注意力在对面,在奶茶店里的那个她前男友的现女友身上。 中途她还若无其事进去过,没想到那女人还记得她,热情推荐自己觉得最健康,用料最实在的百香果酸奶,结账的时候给打了八折,虽然她一点也不差这点钱,最终也没拒绝。 那个女人,实在是平平无奇。身上的服饰一眼就能看出来穿了很久,洗得干净又透着穷酸;头发也不是精心修剪的,更像是自己随便剪剪,下端都是锯齿状的;她个子中等,身材也谈不上好,单就一个瘦;她的双手粗糙得很,奶茶店的活她一直像是做惯了,没有客人时也不闲着,反反复复洗洗刷刷,来来回回拖地,一个下午至少拖了七八遍。洗完之后她甚至不抹护手霜,草草擦干,又开始忙别的。 黄蔚然不知道前男友看上她什么,总不会是勤劳肯干,温柔可人吧?她的长相绝对到不了可人的等级,她只是看上去很好拿捏,性情很柔顺的样子。 黄蔚然觉得自己无所事事,专门跑来窥探一个女人的行为实在掉价。可是她总不甘心,凭什么?这个问题甚至在她给叶春江做绘画模特时依旧如乌云一样盘旋在她心头,其实她比谁都知道谈恋爱这种事讲究的是个我愿意。她一直都觉得在感情中掺杂外在条件是很庸俗廉价的行为,她虽然不那么相信爱情,但是相信两个人的灵魂之间互相吸引,在这件事上,她相信她是林含璋的知音。因为林含璋一开始答应和她交往的时候,并不知道她是一位富家女,她也故意打扮的很朴素,吃穿用度都参考了普通的同学。当她确认了林含璋确实是那种不讲究物质条件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后,又忍不住试探。 她更不愿承认的是,在内心深处,她是愿意倒贴他的,她变成了她最看不起的那种被感情冲昏头脑自动当血包的女人。她知道爱情应该是独立于物质的,但是这不影响她想用物质讨好他。 是试探更是讨好。 这引发了一个她至今后悔的结果,他立即送还她的礼物,并且直接宣布分手。她原本还以为他是自尊心作祟,小题大做,他总不会就这么甩了她,他们之前无话不谈,他们那么有默契,叁观统一,每次聊天都恨不得说上十个小时。他们总是有感情的,虽然他不越雷池一步,牵手亲吻都要她主动,但这不是问题。 直到他带着自己的新女友出现在他的朋友圈子,并告知他们已经同居一个多月,看上去感情融洽,不像要分手。往常他的女友在确认关系后,最短两周最长叁个月,肯定会换人。她听说过他不难追,女朋友什么样的人都有,拿他照片卖钱的骗子他都不计较,被人送了个外号叫“公共财产”,女孩总有机会试试,能不能成就看运气好不好。 她之前运气很好,追着追着他居然就答应了。 但这次她有种不详的预感,他难道玩真的了?他难道真的喜欢这个女人?这女人有什么不同,她长得一般,学历只到高中文化程度不高,她只会干家务活毫无灵魂。 还是说,她在某方面特别放得开,能满足他,两个人的床上运动和谐? 她总不愿意把他往性方面想,因为他实在看起来清心寡欲,饭都不怎么吃。观察他好几个月,他从不会故意看任何女人的性征,哪怕是难得的巨乳他在和那人谈话时也是把目光放在下巴,完全不会因为看到雪白的大胸脯就发情。他对女人不冷不热,她就是喜欢这股宠辱不惊的气质。 挚友听她的疑惑,她絮絮叨叨,他慢悠悠调色,“各人有各人的情况。他不喜欢那个女人也不代表他就会爱你。他和你交往的时候不也说了吗,他没那么喜欢你。” 叶春江对别人可能绵里藏针,对她素来一针见血。 “可是我不明白那个女生有什么特别的。” “别动,”她想侧身转头看他,被制止,“你在无限循环纠结同样的问题。就像我们都承认的,爱情它就是那么不讲理的,有时候你可以分辨它出现的浅层原因,比如你现在特别在意的林含璋,一开始就是迷恋他的外表。更多时候我们根本搞不清它为何发生,更何况是在别人身上,那就更难将心比心感同身受,比如林含璋喜欢那个姑娘,他自己可能都想不明白原因。但是你要知道,一个人并不是需要特别才值得爱。” “我明白,但是我总是……” 他知道她的潜台词,可以理解,但感情上无法接受自己在爱情里面是个败军之将。其实还有另一种可能性,他没有说出口是因为过于伤人——她可能根本就没有进入过叁个人的感情游戏,林含璋给她的是两人游戏的参与权,然后因为她的轻举妄动他又将其收回。看起来是她主动追求,其实这场感情的主动权一直在林含璋手里,哪怕她富可敌国,但很不幸,她喜欢的林含璋完全不在乎她的金钱。那么她连最大的优势都没了,只能丢盔卸甲,含恨饮败。 此时那句被人说烂的金句显得特别讽刺,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来真心。 他们都知道金钱买不来真心,但是原本他们以为自己不在乎真心,事实证明,他们不在乎的是不重要之人的真心。碰到真中意的人,他们也一样在乎,一样纠结,虽然没有钱重要,但还是很重要,重要到再如何自我洗脑,也没办法让自己释然,还是意难平。 “那你又能怎么办?找个男人去勾引他女朋友?等他们分手,你再冲上去求他跟你复合再谈一次恋爱?金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金钱配上头脑确实可以无往不利。可问题还是我一开始说的那句,哪怕林含璋没有现在的女朋友,他单身,你也依旧不是他喜欢的人,他不会接受你的第二次追求。”他边说边在白布上刷刷下笔,大致把轮廓画好。 她的声音明显不悦:“你又知道了?别跟我说你也是男人,所以你最懂男人。” 他忍了忍,开口道:“你自己难道没感觉?他就把你当成朋友,你再做些他不喜欢的事,连朋友都没法做。放弃吧,小然,强扭的瓜不甜,更何况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你有什么办法强迫他?” 他抬头,见她眼中好似带泪光,又安慰一句:“天涯何处无芳草,你想要好看的男人咱们俩的学校多的是。他们可能没林含璋那么美,但是那些人里面也不缺有趣的灵魂。你又何必苦苦纠结呢?” 她叹气,把心里的那块不适压下去,“我可能只是不甘心,和他在一起的感觉跟你很像,安心又快乐,我不是不满足,就是遗憾时间太短,一切都没开始就结束了。” 其实早就开始了,对你而言是遗憾,对他来说是解脱。你一开始只是沉迷他的容貌,后来又因他和你同样喜欢文学艺术而惊喜,最后决定你确实对他有爱情的瞬间是他对金钱的态度,他收到你的礼物没有受宠若惊,反倒彬彬有礼给你送回了,因此你对他另眼相看,你觉得他无比特别,越看越喜欢。 可是,你从不愿意思考,你挑选出来的就是有着优秀品质的人,他们若是不因为你的富有而窃喜,那他们也肯定不会因为你的大方就对你另眼相看,种什么树结什么果。 你想要一个不庸俗的男人,可问题是不庸俗又美丽的男人为什么要死心塌地爱你?就像林含璋,他绝对不会缺钱,他的美貌价值千万,只要他愿意,有无数种变现方式。他既然不可能贫困,不图你的钱,那他为什么要陪你这个富豪之女玩试探游戏?他又不犯贱。你既然不能让他满意,他随时可以换成满意的人选,就像你不缺钱一样,他不缺女人爱。 这些话当然不可能直白言明,“如果你实在心里难受,那就鄙视他找的现任处处不如你,眼神太差,以后有他苦日子过呢。” 他们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林含璋回到上海之后容光焕发,整个人都往外散发幸福满足的状态。她看在眼里,自然知道他现在日子过得多愉快,至少比跟她在一块时候快乐。她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带给他独一无二的恋爱体验,可现在一看,独特性是有,问题是和她在一起并没有比和其他女友在一起时更幸福,他追求的可能也不是独特。 我都知道,但是…… 见黄蔚然少有的沉默不语,叶春江思索着如何开口,怎么把话讲得既让她不要心存幻想又可以不让她伤心欲绝。 “其实你也别太绝望,搞不好他大学毕业后,给人打工,处处碰壁,到时候他就知道你的好了。至少和你在一起他一辈子不愁衣食,少奋斗四十年。他那个女朋友怎么看都是会让他供养的类型,不是个能给他遮风挡雨的。”这话有些诛心,他看似开玩笑实则句句现实。 林含璋的家境顶多算普通,他在大学里因为颜值优势受尽追捧一呼百应,可到了社会上,每个人都忙于揾食,你长得再帅,如果不从事靠脸吃饭的职业,哪又有多少用处,不照样得靠自己打拼吗?哪怕是名牌大学生,难道还能毕业即暴富?每年211,985大学毕业多少人,一两万总是有的吧,他们毕业后的年收入能过百万的又有多少?单靠打工,光她送的那把价值连城的古董小提琴他一辈子也未必能挣来。倘若他是因为可笑的男性自尊拒绝她,那再过两叁年他就会知道在这个社会上,美貌虽然值钱,但也没那么值钱,娱乐圈那么多红不起来收入微薄的美人。至于穷人所谓的尊严,那就更廉价了,绝对不会比那把瓜琴值钱。 叶春江还有一句潜台词是等他进入社会,被生活搓磨,他没有今天的光彩,那你还会像现在这么喜欢他吗?他一开始之所以吸引你,不正是因为他美丽吗?倘若他不美了呢?或者你改变了审美,那他还有多少价值? 但他不必说,就像他知道她的庸俗与不堪,可他更知道了解她平凡的外表下有着怎样超凡的灵魂;知晓她粗糙和细腻情感;更喜爱的则是她不俗的品味和不凡的勇气,对自己所爱的人事物她永远不惧主动追求。她下定决心以音乐维生,哪怕是天赋平平也会废寝忘食钻研。对喜欢的人,总是充满热情并且大胆展现自己的爱,她喜欢的人最后也一定会喜欢她。更重要的是,对他这个无人认可的艺术爱好者的肯定,她欣赏他每一幅作品,每句解读的话都是他想表达但是因为技巧拙劣而穿达不出的。 他洞悉她的一切,甚至某些她自己都未发觉的微妙特质,但这无损于他对她的爱。人情世故,他懂得太早,所以对于她身上的某些小缺点,他可以视而不见。 林含璋不爱她,是他的损失。林含璋身上的美好品质和优越的容貌固然可贵,可他心爱的黄蔚然难道就不是独一无二的吗?总不能因为她爱林含璋,她就自动被放置到更低的等级。林含璋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也就长得好看而已,可这年头有钱人又有几个真丑的?好看的人也不稀奇,看得多了没有新鲜感了也就那么回事。而且打开手机,遍地都是美丽的容颜,没有谁是不可代替的。 林含璋也没有钱,看似视金钱为无物是因为他就没真正见过钱。如果蔚然不给他小提琴,而是把与之等价的现金放到他面前,那个场面肯定很壮观。叶春江压根不信他一个小城市出来的乡巴佬看到那么多钱能保持淡定,最不思进取的选择是把那些钱存到银行,每年的利息都有几十万,足够绝大多数家庭一年的花用了,也足够林含璋和他那个穷光蛋女朋友花的了。再过几年,他们难道不会为钱所累,想想都知道不可能。如果他真那么不拿钱当回事,直接把蔚然拉黑就行,没必要搞什么分手了还做朋友这套。 更可笑的是他对女人的追捧故作冷淡,这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另一种形式的小白脸罢了,说到底还是靠女人吃饭。如果他真不喜欢被女人追逐,直接冷脸拒绝不就行了,干嘛中央空调一样到处供暖,给人虚假的希望。不就是为了虚荣,想向他人展现自己的魅力吗,又何必惺惺作态? 黄蔚然好一会才回答:“话虽如此,可我不忍心看到美好的人被消磨。他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他只是没在我身上找到他要的爱情罢了。如果他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肯定也会尽力而为的,我相信他对我也是一样。” 这也是他分手后还能和你做朋友的原因,你图他的色相,他图你的权势,这样的交换关系不正是我们自小就见过无数次的组合吗?再说你真遇到困难,也绝对不是他那个阶层的人能帮得了的,靠他不如靠我。 “所以你想开点了嘛?有没有好受点?”他继续描绘,精雕细琢眼睛,试图表现出她的神彩。 黄蔚然点头,“跟你聊过,肯定好受多了。可想明白也不代表立即就能让心情舒畅,我肯定要难过一小段时间,直到我找到下一个对象。有句话说的什么来着,怀念前男友就是因为没现男友闹的。回头我在学校里再找找呗,你看到靠谱的别忘了给我介绍。” 叶春江眼睛有点酸,她总是意识不到眼前的男孩子是她的同龄人,应在她的择偶范围内。就像兔子有不吃窝边草的习惯一样,她从不考虑他。她对他的守候与暗示视而不见。可在他需要的时候,又从不吝惜帮助与支持。在他怀疑自己,痛苦得恨不得放弃的时候她永远坚定的站在他身后,告诉他,即使他被父母抛弃,即使他的画一辈子不受人关注,一副也卖不出去,她依旧会支持他,奉养他一生,反正一个画家她还养得起。 她是他的挚交也是他的战友,他如果轻忽的表白,必然会让这美好的友谊破灭,这是他和她都心照不宣,不需言语来赘述的默契。 和短暂的爱人相比,他们还是更适合做朋友,他们拥有同样的追求,两个人都同样聪明。拥有一个挚友,在艺术的世界结伴而行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幸运。他们已经如此被上天如此眷顾优待了,给予他们庞大的财富,聪慧的脑袋,平凡的才华,健康的身体,他们的容貌甚至不丑陋,继续贪得无厌只会招致灾祸。 爱情对他们而言当然包括其中,拥有自然皆大欢喜,没有也无关紧要。他们的生活可比沉溺于情情爱爱的庸人们精彩多了,主动权和挑选权,可一直都握在自己手上。 林信书把没吃完的必胜客快餐分门别类收好,扔掉是不可能的,她刚看到了随订单放进纸袋的外卖单,每一样都贵到完全超出她预料。如果她和他平摊日常餐费,她绝对不会让他大手大脚胡乱挥霍,不过现在她这个吃白食的除了努力把这些剩饭消耗掉也没别的能做的。预估一下,下周至少有叁四天只需要做弟弟的饭,这些美味佳肴一天两顿她都得好几天才能吃完。其实做单人餐也不难,问题是林含璋实在是吃的不多,饱得太快。给他做饭必须营养丰富兼顾口味,否则他那个身体很快得暴瘦。 上大学后他长高一点,也更瘦了,一看就知道没好好吃饭。到云南找她的时候,可能是那边气候不错,他总算多吃了几口,身上稍微回点肉。来到上海,饭量马上跌回原地,晚饭还经常不吃,喝两口牛奶就对付过去。 倒不是担心他的身体,她就是来照顾他的,不到叁个月把人伺候到身高189cm,体重不到65公斤,瘦得跟鹭鸶似的就太不像样了。她尽可能每天去菜市场买新鲜的菜就是为了能让他多吃两口。谢天谢地林含璋不吃零食,否则零食把胃占了他搞不好马上营养不良。 其实她本想送点没动过的给老板他们,毕竟她没有喜欢快餐到可以连吃几天到程度。可这些食物又不是她花钱买的,她不能借花献佛,所以也就想一下。如她预料,弟弟就吃了叁只凤尾虾,两块披萨,一块牛排,一口意大利面,两口海鲜焗饭。其实他们今天上午也没少运动,他尤其出了大力气,早饭也没吃,按照常理,他应该能多吃点。他也的确多吃了,大概多吃了一块披萨两只虾,饭量甚至还比不上她。 早饭没吃,一个上午精力充沛折腾个不停,中午就吃了那么点,晚上大概率一口不吃,因为吃完午饭都两点了。她实在很想在家弄点像样的晚饭,再把晚饭时间挪到七点半,那样他应该就能吃几口,但是她毕竟得上班,没法去买菜做饭。 明天再好好补偿他,多买点新鲜的他爱吃的菜,每样不能多,把种类弄多点。我也一块上桌,主要吃剩饭,反正以前在他家我也是吃剩饭那个。其实不讨厌吃他剩下的,只是她也不可避免的想吃点没人动过的饭菜。 睡奸加主动配合加口交 晚上到家,她累得几乎要虚脱,腰疼,屁股疼,那个上午被使用过的器官也在隐隐作痛。没有客人的时候,她恨不得趴坐椅子上,一块肌肉都不想动。幸好今天虽然是周末,大家可能都外出玩了,大学城里的客人比上课的时候要少一些,没有和平常一样忙到焦头烂额手脚并用。甚至在平时最忙的饭店五点到七点之间,客人也少多了,于是她就给老板娘打电话告知今天不用过来。晚上也乖乖听话,早早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想到他可能在家里呆10个小时,什么都不吃,她打包了几个口味的水果酸奶,准备给他做夜宵。如果他不吃的话,那就明早给自己做早饭。 回到家还不到十点,这也是她自奶茶店上班之后晚上回来得最早的一次。这个时间点,林含璋果然没有入睡,穿着一身藏蓝色的睡袍坐在客厅的书桌前,噼哩啪啦在键盘上敲打,机械键盘噪音不小。 他们之间不用打招呼,她走进厨房,把手里的酸奶放进冰箱,等他忙完再问他喝不喝。正预备去刷牙,楼上爆发一阵听不清的争吵,碗碟落地摔碎的声音,最后跟着的是小孩的哭声嘶叫。她还是第一次碰到这般情况,一时之间竟拿不定主意要不要上去看两眼。 出来看他,他果然停了手头的事,长眉皱起,显然楼上这般吵闹动静不是第一次,他没有上楼询问的打算,手指又开始继续工作。 趁他停下了,先问问他吃不吃酸奶,他穿的还是中午的那件睡袍,很明显,他没有出门,家里也没有外卖盒的痕迹,冰箱里那盒牛奶没开封,肯定什么都没吃。 她赶紧去把酸奶拿出来,她选的是店里最小的包装杯,每份容量150毫升左右,把上面铺的厚厚一层水果去掉,酸奶顶多也就100毫升,几口就没了。非常符合他的食量,反正他也就是个小鸡胃,吃啥都是浅尝辄止。害怕她选的口味他不喜欢,于是她把店里卖得好的几个口味都打包了一份,这也是奶茶店员工的福利,店里东西随便吃喝。 那几位酸奶被她拿到书桌旁,他头也不抬,继续工作,看都不看她一眼,仿佛身边没有这个人。她知道这其实代表他的拒绝,但她依旧不死心,开口道:“你是不是没吃晚饭?我把店里最受欢迎的酸奶给你带了几份,你要不要尝尝?” “我不饿。” “可你有10个小时没吃东西了。” 他不再敲打键盘,双手从上面拿开自然下垂,“我没有胃口。” “你不是很喜欢百香果吗,要不先试一口?”边说边把最上面的那盒拆开,酸甜的新鲜百香果的气味刺激他的肠胃。 他只是对吃饭没有热情,内脏器官还是正常工作的,他的确饿了,但是没有胃口吃东西,总归是不太想吃。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进食并不能给他带来快乐。其实抵触进食的原因,他心里也有数, 太久的事了,那些人都死了,翻旧帐都找不到人。 直到她被领养,没多久开始殷勤讨好他,每天缠着问他想吃什么,想方设法给他整治叁餐,他的饮食才有了规律,身高也跟着抽条。在这方面,她比他那不负责任的父母关心他太多了。 她已经把一次性勺子递到他手上,见他没有动作,想了下,把百香果酱和下面的酸奶搅拌均匀,她想他可能觉得空口吃百香果太酸了。 为了不让她做白工,他张嘴抿了一小口,确实美味,酸奶醇厚,百香果酱加进去更是如虎添翼,他很快就把那一小杯吃完。见她又要拆下一盒,马上制止,“我够了,你拆了只能自己吃。” “那明早你再吃一盒?” “到时候再说。” 看来明天早上让他吃酸奶没那么容易。她也习惯了他的饮食方式,反正他饿不死,随他去吧。 刷牙,洗脸,洗澡,今天洗了两回澡了,幸好是夏天,她上班的时候也出了汗,不洗难受。最后她套上干净的睡衣裙和内裤,闭眼就睡了。等他忙完进卧室,她已经睡死了。 他想做。一个人在家孤零零坐了十几个小时,哪怕在敲代码,他脑子里也会闪过她正面躺在床上,双腿屈起,门户大开,只要往内里冲刺,她的腰就会不自觉抬起迎合他,可怜的乳肉也跟着抖动。 现在她睡熟了,不容易醒。他可以把她随意摆弄,内部润滑不够也没关系,家里还有她买的全新未拆封的润滑剂。他起身拿到床上,包装上的注意事项进入他的眼睛,要做吗? 明天上午四节课,他几乎不可能逃课,每次不去上课,辅导员都会特意打电话询问。他的电话号码不是秘密,哪怕设置成陌生号码拒接也没少被骚扰。林含璋已经习惯了这些细枝末节的破事,但,还是会烦躁。 做,必须做。 他把窗帘拉上,打开润滑剂,半坐在她身边,掀开裙子,把手伸进她的内裤。 果然还是微湿的,他在里面胡作非为一上午,热度和敏感程度不是那么容易消退的。他轻轻抬起她的臀部,把那条碍事的内裤褪到膝盖。 挤出一圈透明润滑剂,他以手指为媒介,都推到她的肉穴里,那里并不抵触手指都进入,但也没有热烈的反应。她睡得很熟,不知道身体正在被侵入。他一根一根增加手指试探,每当觉得难以进入就加入更多润滑剂,最后甚至加到四根,艰难地进入。 他把手指抽出,扶住早就硬到发烫的性器,对准穴口,慢慢插入。柱状头部刚进去,她就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等他进入一大半,她倏然睁大眼睛,发觉自己正在经历什么。他早有准备,闪电般捂住她的嘴,把她的尖叫压回嗓门,性器也进到根部。 她摇头晃脑,示意她要说话。林含璋放开她的嘴,可怜的嘴唇被压得通红。体内硕大的性器让她干喘气,但她没有愤怒与不安,只是睁着眼睛问他:“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他不准备回答,只想在那紧致的地方用最大力度抽插,蹂躏那个器官,她马上又握住他的腰,意思是暂时不要动。 “你想做我陪你,但这条床单脏了就没有干净床单换了。你先出来,我去拿浴巾铺上。”见他没有动作,她自动当成他默认,从他身下挪走去浴架拿最大的那块白毛巾,铺在床单上。 “现在可以做了,里面还很湿呢。”她忙完,又与他面对面,微微张开腿,刚被插入的地方透明的润滑剂打湿了毛发。 她乖得让人心安,他还以为她惊醒后会又哭又叫,对他连捶带打,但是她好像已经适应他们的同居生活,对性事也不那么抵抗。 他没有动,今晚他的情绪一直无法平静,他很熟悉的烦躁,因为这几乎是从小就面对的东西。以前他通过发泄性欲去排解,今晚他本也那么打算的,但她太乖了。 林信书抬头,试图从他的微表情查探他的情绪,根本看不出来。但她知道今晚他不太开心,有点暴躁,对他的心情她总是能抓点蛛丝马迹的。她不再等他,直接从头顶把裙子脱掉,和内裤一起放到干净的地面上。 她扶起刚刚还在她体内的器官,上面布满黏滑的无色液体。她轻轻擦掉,放入口中,毫无敷衍,用尽她所知的技巧去取悦这根性器。她昨晚就承诺给他口交,一直没做成。今天上午她虽然把性器放进嘴里,但是只顾自己被舔得高潮,流了太多水,没怎么好好帮他做,此时就补给他吧。 器官没有奇怪的味道,有点腥,那是正常的,因为它刚才进入了她的阴道。含进嘴里,他的长度对她来说是不可能完全当进去的。所以她放进一半,就自动停了,开始用舌尖触碰那处皮肤,她突发奇想,可以吸一下,她也就做了,这鲁莽的举动让他直接打个寒颤。 她马上拿出,问:“怎么了?弄疼你了?” 他摇头,声音低沉沙哑,“你继续。” 害怕又让他不舒服,她没有接着放进嘴里,而是用手轻轻抚弄那里,她的手皮肤粗糙,他的呼吸瞬间重了。 “我试试其他地方。”她把枕头拿过来塞进他腰下,把那处抬高。然后她一只手抚摸他的性器,另一只手摸到下面两个沉甸甸的囊袋,手指顺着纹路滑下。 还真没人摸过那里,他冷静地想。 “这样舒服吗?”她边摸边问。 “还行。”肯定没有口交舒服。 她尽可能低头,舌头舔舐囊袋,张大嘴尽可能放进嘴里,反正都是口交,阴茎她舔过很多回,他看起来已经没感觉了,这次换别的试试。 林含璋呼吸变得急促,说多快乐那是没有的,但被牙齿轻轻啃咬的时候,他确实感觉到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满意足。 潮吹加纵欲,做到她发热 对着那装满精液的器官连啃带咬,她感觉到他似乎很喜欢被这样对待,身体微微发热,上面的那根器官也更热了,她有点冷落它,这个认知让她不得不分神去舔它。左支右绌,忙不过来,到最后,两个连着的器官都涨得发红,被她的唾液弄得水淋淋的。 她的内里也一直发热,舌头离开出精口,手指又轻轻按摩那两个囊袋,紧接着她扭动身子,跨坐在他的大腿两侧。分开,单手掰开穴口,另外一只手扶着性器对准入口,她尽可能放松,蹲坐在他的性器上,把他的性具慢慢放进身体。 进得太深了,里面被塞得满满的,可怕的压迫感令她感到痛苦,低头甚至可以看到小腹外器官形状清晰可见。等她习惯了再动吧,现在就开始晃动,她感觉自己会被捅穿,两个人都不舒服。 口交这就结束了?他有些怅然若失,要说她敷衍,她的态度确实是认真的,更没有草草了事,她甚至可以说是虔诚完成任务一般努力去取悦他的器官。问题是口交并不止如此,像一份分值150分试卷,她却以为满分100,题目还不难,认真做题完成答卷后,心满意足交卷,以为自己考得不错。完全没想到还有一张50分的难题卷在下面压着,她没看到就自动当作没有,也没人告诉她。可话又说回来,难题她也未必会做。让他按住她的头在她的嘴里抽插,每次都深入到咽喉,让她干呕,射进她的食道吗?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这样可以吗?”她又问。 其实和她以前常给他做的流程区别不大,性器放进肉穴里肯定是舒服的,但快感和上午不可同日而语。他已经尝过山珍海味,再给他吃馒头虽然也能填饱肚子,但总觉得不过瘾。 “可以,你接着做。”他躺倒,烦躁消失了些。既然她想主动,那就由着她去吧,反正今晚他们做了,虽然食不知味。 她见他反应冷淡,料想肯定有什么不合他意,但又不至于让他暴怒。她挺动腰部,收紧内穴的肉壁,尽可能吸吮他的性器,这些是她做惯了的,得心应手。 就这么动作着,她很快就觉得有点疲劳,忙了一天,又没好好休息,腰到现在都是软的,提不起力气。她稍微分神,腿一打滑跌坐在他胯部,那根粗长的性器直接戳到一个了不得的地方。她的眼前瞬间白斑闪动,视线模糊,从喉咙里溢出一声低叫,小股潮水从她体内喷出,和润滑剂交融,浇在他的性具上。 是那里吗?她的敏感点? 他来了兴趣,反身把小规模潮吹后恍惚的她压倒,性器随着他的动作滑出些许,待他将她固定,双腿掰成大张的m型,他挺腰,又将她填实。被塞满的充实感让她低吟,他慢慢用柱头碾磨她的穴心,极有耐性,好整以暇地寻找她的敏感点,翻过来倒过去,哪一寸都不放过。哪怕他的本能此时正诱惑他全力抽插,也皱眉忍下。终于,在一个平时几乎无法注意的地方,他反复试了好几遍,只要他的性器掠过,她的身体就一阵颤抖,马上大量分泌体液。 既然找到了,那也不用客气了。他失去理智般对着那处疯狂撞击,为了补偿他的忍耐极限,很快体内浊液就汇成白沫,在他们的性器交合处随着抽插的动作流淌。强烈到无法形容的快感令她素来平静的面容扭曲,她倒在床上,扭过身,头死死埋在被子里,控制自己不要尖叫。可敏感处被大力顶弄撞击,爽到极致又令她不自觉呻吟。她想逃,可她的腿死死被他箍紧,随着他进入拔出的动作被压至胸前,几乎是她身体柔韧度的极限,大腿根应该是疼的,但是她已经被快感逼得分不清感觉。 抽插到她流出的体液把身下的厚白浴巾都浸湿透,他才在她身体里释放。可他没有拔出,而是直接抽掉那条白色浴巾,扔到一边。他似乎也不打算拔出性器,里面的嫩肉依旧在迎合他的器官,让他完全不想离开。他就打算这么抱着她,压在她身上,入睡。 酷烈的快感熬过去,余波还在,理性在十几分钟后回归,双腿之间的器官已经没了知觉,她感觉呼吸困难,不得不轻轻推他,“没法呼吸了,”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很难受,“你先下去可以吗?” 他依依不舍从那温暖柔软,几乎被他操烂的肉穴退出。现在已经是凌晨快两点了,继续做下去的话,他能蹂躏这具他刚尝到甜头的身体到天亮。 不想停,他仿佛事不关己一般想。明早八点要上课,接近十二点才能放学,授课老师也很严格,不过他不打算听。他只想缠着她做到他不得不离开的时间,回来再继续。 他又忍不住纵欲无度,可除了和她做爱,其他所有人所有事难道就有意义吗?什么都太无趣了,他对那些毫无兴趣,只不过是为了伪装成正常模样不得不奉陪罢了。 为了装成普通人,我真的付出太多了。 死死抱紧她,闭上眼睛,这是他睡着前的唯一想法。 第二天早上,她起不来,没法做早饭,腰疼得好像不是自己的,哪怕醒了都动不了,还有点发热。他快速给她喂了止疼片和退烧药,又往花穴里涂了点凉凉的药,就去上学了,带上昨晚她给他准备的一小杯芒果酸奶。 四节课根本不知道在讲什么,林含璋进教室就找一个偏僻的角落,倒头就睡,他的几个同学自觉把他掩护起来。课间转移教室时他被人叫醒,睡眼惺忪被人推着走。等到了新教室他清醒一点,摸到他的早饭,芒果酸奶,拆开包装盒几口吃掉,继续睡。等他睡饱了,有了精神,已经快下课放学了。 同学小声问他昨晚是不是偷人去了,怎么困成狗。他露出笑容,食指伸到嘴唇,做嘘声,意思是上课不要说话。 大学课堂潜规则之一,只要不闹出动静,睡觉是没人管的,但是说悄悄话就不一样了,老师肯定要横眉冷对。而且美男初醒,懒洋洋的神态着实杀伤力惊人,压弯的头发半掩眼睛,鼻梁的弧度更显精致。几个女孩见他不想回答,低头捂嘴笑,又忍不住偷看他。 回到家她居然还在睡,烧是退了,她可能是累了,睡到现在都没醒。 他虽然饿,但是不是非得要吃东西。刚一坐下,准备脱鞋上床,她就迷迷糊糊醒了,揉着眼睛问,“几点了?” “十二点十分。”他刚看过时间。 “你吃午饭了吗?”她的肚子饿的咕咕直叫,爬起来笨手笨脚把睡裙穿上。 “没有,我不饿。” “你哪有饿的时候。”她叹气,这会买菜做饭都不可能了,只能吃点昨天剩下的快餐。 她艰难起床,用烤箱炒锅重新加热了部分菜品,又用香油做了一道香喷喷的嫩滑炒蛋。香油是从安徽人摊子上买的,她小时候去油坊看过芝麻油的制作过程,这回买的香油和小时候一个味道。至于鸡蛋则是买的走地鸡蛋,真不便宜,一个1.5元,其实她觉得普通红皮鸡蛋也就口感稍差,营养一点没少,走地鸡蛋太奢侈了。不过这又不是给她吃的,也没花她的钱。 她把那盒没开封的巴氏鲜奶一起拿出来,然后慢吞吞挪动到卧室叫他吃饭。他不情不愿出来,看起来完全不期待今天的午餐。 反正她尽力了,爱吃不吃。 必胜客的快餐随便热热就很好吃,她倒了两杯牛奶,就着牛奶很快就把她的剩饭一扫而光,她是真饿了。扫眼一看他的两个炒蛋居然还没吃完,牛奶倒是喝完了一杯,让她稍微安心。 又等了一会,她把餐具快速清洗收好。还是很累,再歇一会吧,于是她又爬床,准备闭眼小憩。 “你困吗?” “上课时睡了,不困。” “我也是,不困,但是累。” “正常,你发热了。” “哦,”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昨晚我们是不是很吵?楼上会不会听到?” 绝对听到了,虽然她控制自己不发出声音,但是床吱吱响,肉体相撞一样动静不小。今天电梯里楼上那女人看他眼神都变了,带着某种探究的性意味。大城市就这点不好,除非是极好的隔音装修,否则有点声响上下楼层都知道在做什么。 这也没什么好羞愧的的,天天在家打小孩的夫妻都理直气壮,他只是睡不着和同居人做爱,又不犯法。 她明白他的沉默是什么意思,耳朵羞得通红,祈祷以后不要碰见任何邻居。 两个人都说不困,很快又抱在一起睡着了。 沉迷欲望而不自知 这两天身体做的太多了,那处被过度使用,林信书感觉下身的器官火辣辣的,里面应该破皮了,走路时还会隐隐作痛。她看不到内部,也不好意思看。每次上洗手间,偷偷抹药手指插进去的时候感觉非常羞耻,可放任不管,什么都不做的话又担心发炎,到时候就更难办了。要是最后严重到必须去医院看病,给医生解释她的私处因为什么而红肿发炎,她宁愿疼死,丢不起那人。 更可怕的是她没吃避孕药,两天之内被内射了六回,最后一次到现在都没来得及清理,还在她身体内,不知道是不是被吸收了,她也不觉得难受。她现在站着,精液也没有顺着大腿流出,以前都会往下流的。昨夜他进入得太深,最后关头甚至死死压制她想往外爬的身子,囊袋都挤入了小半,精液泵入身体深处时她下意识抵抗,他马上反击,恶狠狠顶撞她颤抖收紧的内壁,她只能失声呻吟,和他同时高潮。 被巨大的性器堵紧出口,内液没来得及排出。她当时最怕的就是体内半硬的性器再来一次,幸好在她的哀求下,他拔出去,没有任性妄为,和以前一样做到她失去意识。接下来她就睡着了,精液什么的完全没管,太累了。 她第二天还得工作,实在顾不得。 她也不想做那种一天到晚,什么工作都不干,只张腿等着男人插入的女人,那不就是妓女吗?林信书虽然知道自己拿身体报恩也不符合社会一般常识,可她也没办法。给钱他们又不要,而且她没几个钱能给。她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中毕业生,没有像样的学历,工作能力一般,这辈子顶多也就养活自己,想发财那是不可能的,一下子让她拿出几十万报答弟弟一家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她也知道自己运气很差,从没中过奖,再来一瓶都没碰到过,更不指望买彩票发财那种虚无缥缈的事。 弟弟要求她到上海照顾他,在云南的时候就不停半强迫地与她性交,做到最后她也认命了,顺从了。打不过,躲不掉,还能叫她怎么办?除了把他惹怒那几次,他也没在床上为难过她,一直都是中规中矩,她也有从中得到快乐。那到了上海更没有拒绝的立场了,总不能跟他说,我只是来给你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的,你可以当成你的仆人,绝不能强迫我跟你上床。她没那么大胆,她要是敢说这话,林含璋绝对会让她见识到他可怕的一面。 最重要的是,她真的欠他们一家太多,如果不是被他们收养,她可能早就被活活打死,被饿死了。她能吃饱穿暖,能上学读书,哪怕成绩一般也读的是最好的学校,都是他们家的恩惠。这些恩情,她这辈子都算不清。这份恩情太沉重,压得她喘不过气,在云南她只要想起心情都沉重,害怕自己这辈子都没办法报答。 与难捱的心理压力比起来,和林含璋做爱这种已经熟练到闭着眼睛都能完成的事真的轻松太多了。他早就得到这具身体了,用一句大家常说的话就是她早就是他的人了,这个时候再装贞洁烈女那就太可笑了。 更何况在上海两个人相处融洽,他从不拦着她做任何事。和云南一样,她自由自在的,爱干嘛干嘛,没有把她关进房间,控制她的证件,让她哪里都去不了。也没有做起来就不管不顾,非弄到她快死掉一样虚脱昏迷。更没有在她身上做一些可能伤害到她身体的邪恶残酷的事,就只是普普通通的做爱而已。她本来特别担心到了上海,他变回不听话也不讲理,只在她身上泄欲的野兽一样的男人,就和高叁刚毕业那会一样,恨不得把她撕碎吞进身体。但他并没有,他变得理性多了。 他其实可以这么做的,毕竟他比她力气大,比她聪明,比她有钱,更比她有耐性。她实在是胆小怕事,软弱可欺,一穷二白,她能找到的工作都是别人不屑于做的,只能靠体力挣一点钱。可他从没对她微薄的收入指手画脚,在她没钱的时候一直养着她,明明她已经是工作的社会人员他还是个大学生。他不嘲笑她的工作内容,在她必须加班的时候疏于照顾他的那几天,他也没翻脸,禁止她继续工作。毕竟她来上海的第一任务是照顾他,无论是他的生活还是他的欲望,都得兼顾,她工作后肯定不能和以前一样把他照料得妥帖。事实上,她上了晚班后果然没办法给他做晚饭。自从她工作,他应该就没按时按量吃饭,下巴都尖了。至于肉欲,那就更没被满足了,否则他昨天不会在她睡后还插入,又顾虑第二天要上班,只做了一回,那里还半硬着就睡了。 周一生意好得可怕,可能是因为天气热得反常,学生和路过的人们都想喝点凉的。她在四点就发现靠自己忙不过来,外卖单太多,店里也在源源不断进人。赶紧打电话把老板娘求过来搭把手,老板娘来了之后一看外卖单,又骂骂咧咧把去钓鱼的老板吼回来。叁个人在巴掌大的店铺连轴转,晚饭都没吃上,直忙到八点半才喘口气。幸好店里不缺甜食,她挖了好几大勺蓝莓果酱补充能量,否则都感觉自己要低血糖了。 老板娘出去买饭,顺带回家取快递,是她的手机到了。 拆开快递,小心翼翼拿出手机,上面的贴膜没敢撕。智能机,在手里滑溜溜的,好大呀,和原本的按键机感觉就不像一个东西,好像一下从封建王朝跑步进入共产主义。 其实,是非常新奇和雀跃的,这还是她给自己买过的最贵的东西。本来很心疼那八百块钱,但是,手机到手,又感觉这钱花得太值了。这是她一直想要但是自己又不愿意承认的东西,仿佛只要说出自己想要智能机,就犯了什么罪过一样,自己就像个扒着天鹅的癞蛤蟆,痴心妄想,恬不知耻。 新手机真好,买了新手机真是太好了。有了这个手机,她总算有了一点自信,她也能配得上过普通同龄人的生活了。自从她被父母亲人以6000元的巨款卖掉,她就觉得自己什么都配不上,她就值六千块钱,她是货物一样被买走的。哪怕后来她叫那两个恩人爸妈,可谁都知道她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女儿,没人当真,包括她自己。 能自己挣钱太好了,决定买智能机太好了,弟弟来找我太好了,答应来上海太好了,工作真好,上海真好。她有点想哭,但是在这个地点,这个时间,屋里老板娘和老板用上海话吵嘴,外面路上同龄大学生来来往往,她怎么能因为一支新手机就哭呢,这也太奇怪了,明明是那么值得高兴的事。 老板娘看她笨手笨脚拿着手机,呆得很,灵巧程度还不如动物园吃西瓜的大猩猩。于是风风火火过来,手把手帮她弄了基础设置,连上店里无线网,下载微信,QQ,支付宝,淘宝,拼多多之类的手机必备程序。因为她的手机配置低,内存也不大,老板娘嘱咐她及时清理垃圾文件,不要弄太多app在手机上,避免卡机。她又听了老板的建议,花五块钱买了1G流量,因为路上手机也会消耗流量。很快她申请了新的微信号,加老板夫妻为好友,还被他们拉到常客群里。老板娘专门建了一个微信群方便熟客点外卖,价格和店铺一样,不走外卖平台,能多赚点,不会被抽成。有空的时候就自己骑电动车送,实在忙不过来就给外卖小哥几块钱让他们顺带送,店里每天都能从群里接到几笔小单子,一个月下来也不少钱呢,至少水电费是够了。 拿着手机包装盒慢慢踱步回家,今天月亮很大,路上刚放学的学生特别多,叁叁两两,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也有人一手拿书一手玩手机。她看着那些人,心想,我也可以玩手机了哦,我和你们一样有智能手机啦。 她还没有意识到,她对所谓同龄人生活方式的执着到底意味着什么,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去弥补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内心缺憾。她现在只是一个22岁,刚用打工挣的钱给自己买低端手机的女孩,城市里她没上大学同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她其实不知道,农村的女孩在她的年纪如果没有上学,绝大多数已经打工几年订婚结婚生子。她眼中的同龄人,只有她看得到的这一小片大学生,她没法表达自己对他们的渴望,只能洗脑她自己不在乎,可每当她向这些人微微靠拢时,内心深处的狂喜就如同烟花般绽放。 拥抱现代生活 林含璋周一有五节大课,也就是十节小课,上下午各四节,晚上两节。全部上完,已经是晚上九点,晚上的科目特别难,他听完课如坠云雾,决定回去用电脑实际操作看看。谢绝了几个男生请他吃夜宵的邀请,径直回家。从教室步行回家,他走得极快,也没影响路上不停有男男女女跟他打招呼,甚至还有他不认识的老师。25分钟后他才到电梯口,直接上28层,电梯在家门口打开,他开门换鞋进屋,她还没回来。 在她没工作前,每晚到家她都会来门口迎接他。十点不到,她就洗干净准备睡觉,干净的皮肤散发肥皂的香味,非常适合咬几口。他有次没忍住,关上门掀开裙子潦草扩张后直接进入她,她非常紧张,内里简直要把他绞断。在门口,隔着门,他狠狠抽插二十几分钟,她的膝盖跪在地上,想往屋里爬,被他不怀好意按住脖子,一动不能动。最后射精,她根本爬不起来,还需要他扶,双膝磨得通红,大腿颤抖,眼角还有因为疼痛被刺激出的眼泪。 很爽。那是她找到工作前他在这里在她身上最刺激的一次体验。他虽然很想每天都那么来一场,但那会把她吓跑,得不偿失。不如先控制自己的施虐欲,至少现在还不行,等到她离不开自己再说。 昨天那是另一种体验,极乐世界,灵肉交融般的性交确实从未发生在两人身上过,但是昨天他的身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但他应该把她弄伤了,否则她不会发热, 今晚不能做了,烦躁。她那干巴巴的胸部和大腿又不能提供什么代偿服务。至于口交,算了,真顺着他的意思来,他能按住她的头,干到她下巴脱臼,精液射满食道,他还不想把她的喉咙又弄伤。按照她的口交方式,如果不插入她的下体,那真谈不上多快乐,就是翻来覆去地舔而已。现在的他,根本无法仅仅被舔就高潮,和她完全不一样。他要的是真刀真枪,淋漓尽致的抽送,舌头很好,但远远不够。 她的肉体太脆弱了,他对此感到不满。其实他并不喜欢她瘦削的身材,不止是抱起来不舒服,骨头硌得他不好受。更因为她瘦骨嶙峋,手腕和腰纤细到他稍稍用力就会折断,每次在她体内冲刺时他都要留心,不能用太大力气握她的腰和手腕,做爱弄得她骨折就可笑了。他在对她使用暴力时,永远得精微控制自己的力道,虽然称不上心惊胆战,可也担心真把她弄伤,每次都跟演戏一样,居然也能把她吓得求饶。虽然他有时被她气得头疼,非常想折磨虐待她一顿,但他有分寸,从没有真对她暴力相向过。 她从未尝过他真正的暴力和可怖。 如果他留不住手,她会容易被他活活打死。 如果她从这个世界消失,那他活着就更没意思,生活更无趣了。 她和他来到上海,住在一起之后,他的生活比之前快乐太多了。不止是美味的叁餐,干净整洁的房屋还有被人打理得整整齐齐的衣物,更重要的是,她真的太有玩弄的价值。光是她的身体,就给他带来其他女人完全没法比的美妙体验。昨天上午,她第一次潮吹时失神的表情,简直让他比射精还快活满足。做到最后,她已经完全变成没有智慧的人偶,只有身体的本能反应。他每次把她压在身下,纵情享受,她都会无意识抱住他,蹭他的脸,不像是求欢,像是向他寻求更亲密的联系。 他当然可以满足她,想要更亲密,那就把身体和心都向他完全敞开。反正他是不会抛弃她的,哪怕玩腻了,她也必须跟在他身边。 最简单绑住她的方法就是让她怀孕生子,可他现在不能强迫她停吃避孕药,会引起她的警觉。 走一步算一步吧,反正现在他很满意,他很期待接下来继续探索调教她的身体。 林信书比他晚一个小时到家,进门第一句话就是问他记不记得她的qq 密码,他看到她拿着的手机外盒,笑了。 “你自己没记住吗?为什么会觉得我能记住你的密码?”他问。 她挺不好意思的,“太久没用了我给忘了,我总觉得你应该知道。你要是也忘了,我就重新申请一个,反正也不费事。” “手机拿来。”他冲她伸手。 她忙不迭递给他,他拿过手机后把上面她没舍得撕的保护膜顺手揭掉,右手在屏幕上点滑,很快就帮她登陆成功。然后他又打开微信,看她的好友和消息,接着搜索他的微信号,添加为好友。 “好了。” 她赶忙把手机接过,“谢谢你啊,我就不用再申请一个新号了。” “举手之劳。”他点开自己的微信,通过她的好友申请,她的头像是一杯奶茶。刚刚他看到她好像在一个陌生的微信群里,算了,什么时候都可以进去的。 “我给你下单手机壳和钢化膜,到了之后,如果你不会贴的话再来找我。”他漫不经心打开淘宝,不到10秒钟选好,下单。 她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嗫嚅道:“我……我……有钱的,自己也能买。” “给你发工资了?”他抬眼问她。 “还没有。”她回答的心虚。 “就当作你给我带酸奶的谢礼吧,无论是手机壳还是钢化膜都不值钱,很便宜,没有你们店里的奶茶贵。”他微微一笑,说的话叫她安心。 “那好吧,谢谢你。”既然不贵,那就接受吧,以后再帮他带点其他好吃的。 “支付宝和微信的账户你申请了吗?实名认证做了吗?银行卡绑了吗?”他接着问。 她摇头,“我身上没带银行卡,只能回来再弄。我现在就去把银行卡拿出来,应该很快就能申请好。” 他点头,“也行,你先试着自己来,不清楚的再来问我。”他回到书桌旁,继续在他的两个苹果电脑上敲敲打打,一会看看台式机屏幕一会又把目光转移到笔记本电脑屏幕,看上去是在做很高端的脑力劳动,需要他专心致志,边做边停下思考。 她不好意思麻烦他,幸好现在的智能机是傻瓜操作,她一个考得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倒也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十几分钟后就把两个账户弄好了。以后收工资就方便了,她也可以扫码付款了。每次出门去菜市场超市之类的地方买东西都用现金,虽然从没有人说什么,大家都默默地收钱找钱。但她也注意到了,只有那些年纪很大的不会用智能机的人才用现金,她这个年龄段用现金的人真没有,大家都是非常帅气的直接扫码,喊一句付款啦你看看,马上就能听到钱到账提示音。 林含璋一到上海就去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她明白他其实也不需要用现金的,取那么大迭百元钞票只是为了给她用。他知道她身上没有多少钱,又没有智能手机,也不要他的备用机,只能取现金放到家里给她用。她心里一清二楚,厚着脸皮从抽屉里拿钱用,不是不感激他的体贴,虽然基本上钱都是花在他身上。 两个账户一分钱没有,因为她的银行卡余额是零,但是没关系,再过一个星期就能拿到第一笔工资了,到时候也能和大家一样扫码付款。 “咕咚~”居然有人给她发微信消息,她手忙脚乱点开一看,是林含璋给她发了一个88的红包,抬头看他,他好像没事人一样继续盯着他的电脑屏幕,手机放在手边,应该是刚放下。 她想了想,点收钱,“叮~”一声,是零钱到账的金币音,她也有电子钱了,嘿嘿。 想跟他道谢,但最后还是做罢,明天买菜就用这些钱付款。与其跟他口头道谢,不如给他好好整治两顿合他心意的美餐,明天在菜市场一定要好好选肉鱼和蔬菜,让他可以多吃几口。 晚上两个人没有做,他们搂在一起泡了澡,他的性器半硬,她想给他口交时被他拦下,意思是今天什么也不做。林含璋把手指插入她的肉穴,试图把凌晨射进去的体液引出来,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软肉在他指下搅动。她红着脸说:“好像太深了,今天下午我试了,没出来。但是我不难受,身上也不重,应该不用弄了。” “哦,知道了。”她总觉得他的回答口气怪怪的,但是也没多想。 今晚不用做爱她心里轻松了很多,她的下面确实需要修养一两天。她决定练习另一样他喜欢的事——接吻,正好周日上午和他做过,这会她还没忘要点。她反反复复进入他的口腔,搂住他的脖子,亲了很多次。一开始还是不熟练,老是忘记呼吸,后来跟着他呼吸,学着他的动作,也能做得不错。直到浴缸里的水变凉,两个人的嘴唇都亲麻了才停下。 无效挑拨离间行为 赵乐乐不知怎么就记住了林含璋那个奇怪的女朋友在奶茶店工作,他脑子里虽然有这个概念但是一直想象不出来,高岭之花的林含璋的女友给人点头哈腰,迎来送往的模样。他也怕难堪,一直也没想过真实地感受一下。就属于典型的脑子里有这事,也放在了心上,但故意不管不理,搁置一旁。 直到今天,太阳毒辣,他刚从体育馆打完球,往宿舍楼走,真是又热又累又渴,嗓子冒烟,撑到极致实在受不了,路上也没看到卖水的,当他看到一家奶茶店,想都没醒就了闪进去。 “欢迎光临,您要喝点什么?”听到这个不算熟悉的女声他才意识到,哦,就是这呀,他每天都从这家店路过,可从没进来过。 这家店的装修风格看着不上档次,不止如此,装修也很旧,看着就知道店铺经营得一般,甚至没钱把装修改良成现在流行的简约风格。名字也是那种十几年前随处可见的店名,已经完全过时,讲出来别人会疑问,这些店不是都倒闭了吗?还有开到现在的吗?他原本以为她是在一点点,喜茶之类的连锁店工作,搞半天他还想得太美,她自己不上档次,连她工作的地方都是位于鄙视链最底端。 但都进来了,总不能转身出去,看她的表情也知道她想起了他是谁。他忍住心里的抵触,扯出一个笑容:“呀!没想到弟妹在这高就?早知道的话我就带点兄弟来支持你的生意了。” 林信书听他说话怪怪的,品不出好坏,只能回笑道:“我在这工作叁个星期了,您今天第一回来,不知道想喝什么可以问我。而且我是拿时薪,您带人来我也没有提成的,不过您要是能带人过来还是得替老板谢谢您。” “好说好说,”他找个离柜台最近的位置坐下,这姑娘看着怪傻的,搞不好能套话。“你这边有什么解渴又不太甜的饮料吗?我刚打完球,渴死了热死了!” 她指指菜单,“那给您推荐冻顶乌龙,可以不加糖,冷泡十个小时,茶味特别香。” “那行,就要这个,糖加一小点就够了。” “好的,您要大杯还是小杯?” “大杯,渴死了。” “好的,您要打包还是在店里喝?” “现在就喝,帮我插好吸管。” “明白,大杯冻顶乌龙,店内饮用,9元。您扫我还是我扫您?” “我扫你吧,九块钱,好了。” 他扫码的功夫,就见她转身从大冰柜拿出一大壶茶,倒进大塑料杯,又加了叁样其他配料,密封杯口,拿吸管刺入,放到柜台。整套动作不过叁十秒,等他付完钱,她也做好了。 他拿起那杯至少八百毫升的乌龙茶猛喝一口,哇,满口茶香,这味道可以呀,怪不得店面那么破装修那么烂都没倒闭。 “你们家这口味真不错唉。”他笑着夸赞道。 她也跟着笑了,很不好意思的笑:“常客们都那么说,在微信群还经常点单呢。” “你们家还有微信群?” “有的,老板娘是群主,在群里点外卖不用配送费,所以熟客经常在群里点,我们送去。” “把我也拉进去,以后打球我请客的时候就点你们家。” “好的,谢谢啦。”她拿出手机,调出二维码,他扫码进群,里面果然有不少人,还有群主在里面吆喝今天的特价饮料。 “哪个是你?” 他猛吸一大口,问道。 她指着一个奇怪头像,一只大熊猫喝奶茶。 “我好像没你微信。”他又喝一口。 “要不,我加您?”她从群里想找他,马上手机震动,一个好友申请发过来,她马上同意了。 “你跟我讲话不用那么客气,别您您您的,我叫赵乐乐,你叫我乐乐哥就行。我跟你男朋友可是最好的兄弟。对了,你的名字发给我,我备注一下。”赵乐乐其实知道她叫什么,但是对具体说哪个字没有把握。 她把新加微信好友备注成赵乐乐,又马上把她的名字,林信书,叁个字发给他。“好的,乐乐哥。”虽然她年纪大,但是她知道有的男人就喜欢称兄道弟,让别人喊他大哥,一个称呼而已,无所谓的事。她还叫林含璋弟弟呢,反正“含璋”这种暧昧旖旎的叫法她绝对说不出口,他也没让她叫过。 虽然跟自己叫“弟弟”的男人做爱也很奇怪。 “你这名字跟你男朋友林含璋真像一家子,缘分呀!”他像是找到了新大陆,兴奋地宣布他的新发现。 那是因为我们原本就是一家子,她默默地想,当然这话是不能说的,“确实,真巧呢。”不说巧合还能说啥。 “以后你们孩子不用纠结父姓还是母姓了,你俩一个姓。要是生小孩就叫双林吧,林双林,叁个林,叁个人,多有意思!阿哈哈哈!”赵乐乐哈哈大笑。 “现在提这事有点早,呵呵。”她感觉这人有点满嘴跑火车。 赵乐乐止住笑,“你俩都同居了,想要小孩那不很快吗?你可别说你们同居光住一块,我哥们这么帅,人品又是万里挑一,你要不想办法拴住这个绝世好男人,过这村没这店了!” 这话叫她怎么接,总不能说我为了报他父母的养育之恩过来陪他睡几年,时间一到就滚了,要小孩那是自找麻烦。而且她总觉得不舒服,他的话有点狎昵,还有点贬低。 她也只能陪笑,不说话。 “唉—”他拉长调子,“你们怎么认识的?你不是孤儿吗?你那会没钱上大学怎么不联系小林,他肯定愿意借你呀!” 又是很难回答的问题,她脑子一团糟,“呃,我们从小在一个学校上学,他花的也是父母的钱,大学学费那么贵,我没法问他借。”这谎话应该没什么破绽。 他又问:“那你没上大学就去云南打工了?在哪打工?一般人都会跑东南沿海地区打工,你为什么跑西南?那边工资那么低,难道说你在云南有认识的人?还有你打工多久了,怎么还没攒够上学的钱?” 又是一堆难招架的问题,林信书都想撵他走了,只能硬着头皮回答:“我去云南是因为那边天气好,不冷不热的,工资也确实不高,所以我一直没攒到钱。” 赵乐乐见她语带迟疑,吞吞吐吐就知道她必有难言之隐。也是,听她身世就知道她绝对不会像她自己说的那么简单。更何况,能让林含璋专门介绍给朋友还特意维护的女人肯定不简单,这可是独一份的待遇。 去年,那个跟踪狂威胁他的当时的女朋友,林含璋虽然没有不闻不问,但是也很明显压根没放心上。这个女人就不一样了,他专门跑回宿舍让他们保密,害怕她被骚扰。更重要的是,马上两个月了,他非但没分手的打算,还一副沉浸爱情的傻瓜样,浑身上下散发幸福快乐心满意足的气息,赵乐乐在一旁看得牙酸。他敢保证,他要是不知死活上去劝他分手找下家,他搞不好马上翻脸把自己拉黑。 他就跟喝了迷魂药似的,搞不好真有了孩子也会乐呵呵当爹,他大学毕业马上结婚。 白帅了,真是白帅了!更可恨的是脑子也不好了,整个人往沟里跑,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他很快喝完一半,总算活过来了,再刺探刺探,看看能不能想办法给他们松松土。反正他看两个人在一块怎么都不顺眼,不拆一拆他难受。 “唉,”他假惺惺叹气,“我们小林谈恋爱的运气真的很差。他有没有跟你讲过他前女友,我知道他肯定不好意思讲。他那第一个女朋友呀,别看长得温柔漂亮,就是个钻到钱眼里的……”他添油加醋,使劲渲染林含璋第一个女友多漂亮,林含璋对她多好,在她身上花了大几万,反正来回强调林含璋有钱给别的女人买奢侈品,但是就不借给你学费。 其用心之险恶,稍微有点脾气的女人听到这事还不得回去使劲闹。女人最怕她配不上男人以前的女人处处比她强,男人还给花大钱,只要说了,就没人心里好受,绝对会闹几场。反正他又不是故意挑拨离间,他就是给弟妹讲讲小林大一多不容易,让她懂事点,听话点,别跟小林以前的女人一样就知道要钱。至于她怎么想的,会不会借机闹事,那和他就没关系了。 她最好闹个没完,小林最烦无理取闹的女人,他最短的一次恋爱就是那他接受一个小美女的表白第二天,那女人让他到宿舍楼下面约会,干等半小时,她迟迟不下来,他直接走人,发信息分手,把那女人所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那个女人后来求他原谅,他少有的冷若冰霜回复,他不喜欢胡闹的人。 羞耻play(没成功) 林信书见他的嘴张张合合,其实完全没注意他在说什么。说真的,这些事跟她有什么关系,而且他说的话也很虚假。如果有谁能让林含璋吃亏,让他出钱出力还落不的好,那绝对不可能是这女人太聪明,是他故意还差不多。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干,可他绝对不怀好意,满腹黑水。 不过这一样跟她无关,他的钱他愿意怎么花都行,与她何干? 不过他为什么有那么多钱?难道是他父母离婚的补偿?想到这个可能性,她有点坐立难安。尽管弟弟一直强调他的父母本来感情早就破裂,离婚怪不到她头上,可不管怎么说,她都是导火索。如果她没把自己怀了弟弟的孩子的事抖落出来,那他们应该还是可以维持一家人的状态,他也能拥有一个看上去完整的家。 那都过去了,她当时无法可想,无路可走。事到如今,悔恨已经没有意义了。如果换成现在的她,应该更有力量,可以自己做主,至少不会闹到最后,没有一个人得到想要的,每个人都损失惨重。 晚上到家,她收拾晒好的衣物被单,迭好收纳时依旧在思考这件事。她知道自己不该问,这不是她能问的事,哪怕他们曾经做过十几年名义上的一家人,但她最后是拆散那个家的罪魁祸首,由她来向受害者提问,无论说什么,都不合适,甚至有些讽刺。 她决定闭嘴,不提一句,都已经这样了,尘埃落定,她又何必吹起浮灰,让每个人都吸入灰尘,徒增不快。 只是在床上躺下,她自己脱光衣服后,忍不住想取悦他,心甘情愿的舔舐他的身体,想补偿他一些自己能做的。 他好像发现今晚她的心情低落,问:“你今天怎么了?” “没事。” “那你为什么这么积极?” 她长吸一口气,愧疚感逼得自己不得不自虐,“我想做。” 这是他们从开始发生性关系到现在,她第一次主动提出交欢的请求。 他极度震惊,放下手机,正儿八经面对他。 这本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是什么刺激到她了? “你到底怎么了?”他追问。 “你想要我怎么弄,今天都听你的。”她没有回答,接着自己的话。 他感觉到烦躁,“你今天遇到什么事了吗?” 见他无意做爱,心里稍微放松,其实她话刚出口就有点后悔,哪怕要补偿,也不能让他随着性子来。他脑子里有太多她无法想象的恶念。他稍微释放一点出来她就恨不得爬上火车逃跑,真让他随心所欲,她能被他玩死在床上。 她就是这样的人,决心不足能力不够,软弱可欺又心软,善良但总用错地方,脑子时不时不灵光,偶尔冲动一次,话一出口就后悔莫及。她也知道自己被生活折磨得很容易拿捏,也一直控制自己,至少自力更生,活得有尊严些。 为什么要愧疚要补偿他,这事说到底还不是怨他不做安全设施就按着她内射,还不让她清理。她虽然害得他家庭四分五裂,但是她不也一样没上成大学,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只能靠轻体力工作维生。 林含璋见她情绪波动极快,流露出后悔的神情,心下了然,她也就嘴上说说,不能当真。 但是她不该如此撩拨他,他控制自己两个月,不纵欲,不折磨她,性交的时候顾虑她的身体,但是她竟然敢撩拨他,更可恨的是她还反悔。 今天不把她反常的原因逼问出来,他就不是林含璋了,她非得要受点教训,才能听话。她原本的坦诚不过是她的保护壳,真到她不想袒露的部分,她比谁都嘴硬。 “你不是说我让你怎么弄都行,今天你听我的吗,那你自慰给我看。”他命令道。 啊这……这根本做不到,这也太羞耻了……她马上一脸为难,用“你强人所”难的眼神谴责他。 他讥讽道:“快啊。不是听我的吗?别跟我说你不会,腿张开点,我要看清楚。” 她脸涨得通红,迟疑地分开大腿,花穴果然是紧闭的,一点湿润也无,她又开始紧张了。她试着把手放到私处,这不难,不就是摸摸揉揉然后插进去吗,她不能出尔反尔。 她的耳朵已经烧起来了,她真个人羞耻得恨不得钻到地缝,手指怎么也没办法在他的注目下放到花穴抚弄,让她去死吧,她宁愿死也不要自慰给人看! “不行……”她可怜兮兮摇头,太难为情了,“换一样吧,求求你了,我给你舔行吗?” 林含璋双臂环胸,好整以暇盯着她。她的羞耻感特别高,别说自慰,她连叫床声都没有,哪怕是潮吹时都是无意识张大嘴,手掌狠狠捂住,害怕漏出一点声音。 说真的,他很喜欢看她自虐,她自我折磨可太有意思了,好不容易身体高潮了,她回过神来自己都不知道脸上多悔恨不甘,好像有快感是什么罪过一样。 她喜欢苦行僧一样修行,他乐意看她每次崩溃,然后再自我洗脑,再次因快感溃败,不断轮回。 再强逼下去,她看起来能把自己闷熟,她的脸已经烧到头顶了,性器因为紧张羞耻自动收缩,他骤然发问,大发慈悲给她提供另一种选择:“告诉我今天你为什么那么反常,否则你今天必须自慰给我看,哪怕一夜不睡,你也必须自慰到高潮,我要看。” 自白和自慰比起来,还是前面好,她痛恨自己的软弱,更恨自己怎么张嘴就敢冲他说大话。她虽然自知她不该说,但是再让她张开双腿玩弄自己的性器她就羞耻死了。 还是放过自己吧,不要太为难自己,他想知道,就告诉他吧。 “唉,”她叹气,“我是因为想到你父母因为我怀孕的事才离婚,你们一家人好好的,被我搅和散了。”这些话早晚要说的,她一直埋在心里,想起来就憋闷得慌。 “所以你决定用肉体补偿我?”他反唇相讥。 “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但是脑子一热就——” “算了,”他打断她,“过来。”他招手,把她搂在怀里,他还穿着睡袍,今天是纯黑色的,包裹得严严实实,只漏出修长的脖颈和细白的脚腕。 林含璋环抱她的腰,双手既没有向上摸索到她的乳丘,也没有向下探索她的花穴。只是安静的抱着她,下巴放在她赤裸的肩膀上。 其实有点扎人,他太瘦了,她肩膀上也没有肉,下巴骨头杠得她怪疼的。不过她也不可能推开他,只能任他抱着,他的呼吸撒到她的脖子,有点痒。 他吸了她好几口,洗完澡后的她清新得很,头发都带着洋甘菊的香味,那是他选的洗发水,她也跟着用。明明是同一款产品,在两个人的头上味道却不尽相同。她的皮肤还带着玫瑰沐浴露的芬芳,那是他给她选的,今天应该是她第一次用,以往她都是用香皂,皮肤摸起来涩涩的,他不讨厌,但是现在滑嫩的触感更喜欢。 “在云南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他们离婚怪不到你头上。你以为我是为了让你好受点所以说谎吗?” 林信书摇头,她还没那么自恋,他怎么会那么好心。 他吸够了,把她整个调过来,面对面,她坐在他盘起的大腿上,头发被他的手指拨弄,把掉落的刘海给她别到耳后。 “你对我的父母有什么了解?你觉得他们夫妻关系怎么样?”他漫不经心问她。 林信书仔细回想,然后装饰言语,那毕竟是他的亲生父母,她怕她说的话激怒他,所以她斟酌道:“他们人挺好的,大方,对我很和气。感情应该还好,我从没见过他们吵架。” 他闻言,嗤笑一声,“你可真是睁眼瞎,就他们那个夫妻状态也能叫感情好?那你看楼上那对天天吵架的夫妻感情怎么样?” 林信书思考一下,回答:“应该也还行,我就听到他们吵过一次。” “傻瓜,那是因为他们上个月不在家,楼上没人你天天在家都没发现吗?” “我真没注意,而且我有时候会出门找工作,我还以为楼上的人很安静呢。” 她确实没有住在拥挤的地方的体验,在农村时她和羊睡在一起,晚上静得可怕。到了她家她住独栋房子的阁楼,最近的邻居都在叁十米外,家里就一个不说话的闷葫芦和她,也是清静得很。到了云南,她租的农民房附近的人都出门打工,逢年过节才回家几天,晚上只有她家那栋有亮光,虫鸣声刺耳。上海这种人挤人,几百人密密麻麻住在薄薄的楼层,楼上炒菜都能听到动静的住宅楼她还是头一回体验。 一些家庭秘辛 他抚摸她的小腹,上面有一层薄薄的肉,最近她在奶茶店应该吃了不少甜品,稍微上了点肉,手感柔软,挺好的,再多吃点,吃胖点。 “楼上一家叁口小男孩天天哭,你下午晚上不在家所以不知道,每天七点多他们俩就开始打孩子。夫妻两个也是叁天两头吵架,那天吵到十点多都没消停,你知道的那天。”他的声音带着笑意。 她问,“你不觉得烦吗?每天放学回来都得听噪音,他们打扰到你了吧?” “我觉得烦的话会出门。扯远了,你要是觉得楼上夫妻关系还行,那你认为我父母关系好的理由是?” “他们不吵架呀,两个人说话都轻声细语的。” “你的判定标准真是肤浅,再说他们只是没在你面前吵过架。一个月就见一次面的夫妻有什么好吵的。”更何况他们把我丢给你,什么都不用管,各自去过逍遥的日子,平常有什么好吵的。 “你是说他们经常在你面前吵架吗?”她忍不住追问。 “阿哈哈哈哈,你说呢?他们每年回老家祭祖那几天,那次不吵架?你来之前,他们更是每天都吵得没完没了。”他冷笑回答。 她伸开双臂,抱住他,“我以为他们感情还可以呢。虽然两个人不常回家,但是每次见面看上去挺和气的。唉,我是真没发现。” 他任由她抱着,又补充道:“那你没发现的太多了。记不记得初二的时候有个长头发女人说她是我爸的秘书,每次我爸回来她也跟着进书房。” 她仔细回想,好像是有那么个人,但是她怕人说他们家闲话,每次来陌生人都躲到阁楼上不下来,所以印象不深刻。 他捏捏她的腰,“那是我爸的情人之一,他们每次都在书房亲亲我我。幸好你没见到过,那个场面太伤眼睛了。” 我的天,她确实不知道还有这事,他说她是睁眼瞎倒真没冤枉她。她赶忙问:“那父母他们离婚后,叔叔就和那个阿姨在一块了吗?” 林含璋叹气,表情是恨铁不成钢加对牛弹琴的无奈,“怎么可能,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我爸他要是能对一个情人真心真意那他还不至于那么下流,他没跟任何人结婚,现在同居的对象是他公司二十岁的业务员,比我年龄还小。” 林信书倒抽一口冷气,居然还有这回事,叔叔他怎么能对比自己儿子小的女孩子下手,而且听弟弟的口气,他没离婚时就好像不止一个情人,这真的太吓人了,她从没想过他竟是如此不要脸的好色之徒。 “那……那……”她震惊到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这还有什么好问的,这完全超过了她的知识范围,根本就是中年人肮脏的世界,弟弟要是不说,她这辈子可能都被蒙在鼓里。 “你是不是想说我妈知不知道?”林含璋非常善解人意,替她补全了问题。 她忙点头,对呀,阿姨知道吗?她要是知道得有多伤心呀,怪不得不理叔叔了。 林含璋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又把复杂的事情想得简单了,狠狠拧了她的腰一下,“你怎么会觉得我妈不知道?她像那么蠢的人吗?” 她心想,阿姨蠢不蠢我不知道,我是怪蠢的,又蠢又瞎,而且他刚才手重了,那块肉有点疼。 捏完之后又给她揉揉,“傻子,我妈肯定知道我爸在外面有人了,除了你谁不知道?和我家沾亲带故的人家,哪有一个不知道他们夫妻各过各的?也就你看不出来。”他淡淡地说,看起来非常平静。 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没有任何情绪,仅仅是在叙述一件众所皆知的事罢了,哪怕主人公是他的亲身父母,但好像也和他没关系。 “阿姨她不生气不难过吗?”她低声问。 林含璋垂眼,“她一开始可能也不高兴,后来她也没少找男人,两个人就达成默契,不找对方麻烦了,毕竟真掰扯起来那些烂帐没人算得清。” 她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像谴责谁都不对,人家夫妻自己都没意见,轮得到她来指手画脚。最应该不满生气的人心平气和,提到他的父母跟聊陌生人一样,看上去也不难过。 “你是不是想说他们离婚是迟早的事,他们本来就没感情了,怪不得我,我不用自责?”她闷头,低声问他。 林含璋面无表情,“我说过了,你顶多算个导火索。没有你,那两个人确实可能和以前一样维持现状,直到玩到六七十岁,两个人都玩不动为止。但是你跟他们说怀了我的孩子,你又自己消失了。两个人就开始互相指责,都说对方没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把黑锅甩到对方头上,最后再加上两个人的小情人煽风点火,闹到离婚也不奇怪。” “你父母离婚你难过吗?” “我为什么要难过,你想想,这两个人从小到大,跟我在一起的时间短到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他们离不离婚对我都没差别。”他摸摸她的肚子,回答。 林信书还是觉得不好受,“可你室友告诉我说他们离婚为了争你,天天给你打电话,让你没法好好上课休息,弄得你很不好过。要是我不说,他们应该也不会闹成那样。” 林含璋美丽的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哪怕是这等不善的表情在他脸上,他也仍旧容色逼人,当然,他怀里的女人看不到,“你别忘了,让你怀孕的人是我。这件事如果非要找个罪魁祸首,那肯定不是我就是我父母,你连个催化剂都算不上。你要究根问底的话,那就得从他们领养你开始算账。” 她无话可说了,她知道他其实不是在给她开拓,只是告诉她一些她以前没有发现的残酷现实,但是她仍旧觉得惆怅,太多信息冲进她的脑子,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虽然隐约察觉到他的父母可能也有点问题,但她一直告诉自己他们很忙,所以没空回家带孩子,他们在她看不到的时候肯定也会见面的。他们就是一对热心自己事业的夫妻,今天他告诉她真相,她才意识到久远前种种可疑的细节。 每回见面叔叔身上不同的香水味,他看阿姨的冷漠眼神,以及时不时会被他取消的家庭聚餐,哪怕只在一个月一次的聚餐他才回家见孩子。最长的一次,是初叁,她半年没见过他,真关心自己孩子的父亲会在快中考的时候失踪一样对儿子不闻不问吗?还有阿姨,也很奇怪,经常躲开他们讲电话。工作电话有什么不能让孩子听的,哪怕一个月见一次面电话也不停,还经常给对面发半天信息,脸上的笑容比见儿子还开心。 越想越觉得自己真的很好笑,完全一厢情愿认定他的父母就是理想的父母,优秀的夫妻,感情融洽。认定林含璋他不缺钱也不缺关心,如果他真的那么被重视,那为什么平时他爸妈电话都很少打? “现在他们应该不给你打电话了吧,你们最后怎么说的?”她问。 林含璋手移到她的胸部,轻抓她的乳肉,拨弄她的乳头,“因为我同意跟我爸了,我妈再闹都没用。” 她按住他的手,不让手指使坏,毕竟在说正事,“为什么要选叔叔?阿姨对你不好吗?” 林含璋脸上露出嘲讽,也不知道他在讽刺谁,“因为我爸给我一千万,我妈只愿意给我叁百万,我爸用钱证明他对我的看重,我选更在乎我的那个,多天经地义。我妈就伤心了,骂我见钱眼开,不愿意搭理我了。” 这事总觉得哪不对劲,道理说不通,虽然符合常理,但是,他们的关系太诡异了。 林含璋反抓住她的手,放到他的腰上,其实他没有全盘托出,依旧隐瞒了一些事,比如他父亲愿意花那么多钱争取他不是因为多爱他,多在乎他,只是因为他父亲早年在一场化工事故里面丧失了生育能力,不可能再有第二个孩子。他父亲那个人算盘打得精,也不信任那个小女朋友,所以连结婚的承诺都没有,不舍得给钱,平时也就花言巧语动动嘴皮子,父亲早就做好了两个人将来一拍两散的准备。他父亲也不相信自己儿子,可没办法他只有这个孩子,把林含璋得罪狠了,他晚年就不好过,不如笼络住,反正钱给自己儿子,总比被外面女人骗走或者给别人养孩子划算。 至于他的母亲,一开始也是暴怒不休,后来看大势已去,开始打感情牌,痛哭流涕,喋喋不休,说哪怕他跟他爸,她作为母亲也会尽责,等他大学毕业,就在他工作的地方把房,车被他买好,以后他有了孩子给他带,让他放心拼搏事业。 他静静看她演戏,一个字都不信,冷眼旁观他妈撒疯半个月,决定回上海买房子,很快办好手续,动身去云南找他那个倒霉姐姐,最后把她弄到了上海。 吃宵夜 她不知道用钱来表达爱对不对,但是好歹他的父母愿意为他付出巨额金钱,虽然给他关心不够,但是物质补偿到位了。她没有资格可怜他,她自己的亲生父母对她那是钱也没有,爱也没有,关心没有,更从不管她的死活。最后收了3000块钱就把她卖掉了。叁千和一千万,虽然都是钱,但是天差地别,比起他来,她真的没什么价值。 真是太荒唐了,一切都很荒唐,可笑又可悲。 他今晚话尤其多,犹自说道:“所以他们离婚你不用负责,更不用愧疚。不需要补偿我,对我来说也不是坏事,至少我拿到了钱。” “嗯,我知道了,睡觉吧。”她肯定睡不着,今晚的这些爆炸信息让她想东想西,头昏脑胀,思维过于活跃,然而啥也表达不出来,说什么都显得轻飘飘的。 她真的很愚蠢,她头一回发现自己怎么会那么蠢,她都蠢到无地自容了。她怎么就那么可笑呢,居然还想用身体弥补她的果实,缓解她的愧疚,她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居然还要他好心给她解惑,明明在云南的时候林含璋就提醒过她,他父母离婚和她没关系。 赶紧睡吧,睡醒了就把这些事就扔掉,她得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他父母有钱又有人陪,轮得到她操心?人家日子过得精采着呢,她一个全部存款刚超过四位数的穷光蛋先顾好自己吧。 还有他,得好好照顾他,五年时间很快就会过去,没必要跟他关系闹的剑拔弩张,不如踏踏实实过日子,存钱,他爱干嘛就让他干,只要别太过火。反正他现在比小时候情绪稳定多了,到了上海也没为难过她,日子还是很好过的,千万不要自己瞎想有的没的,就这么过吧。 他不满,哪有聊天过后就直接睡觉的,他又不是心理医生,给她梳理完情绪就算了,他本来是可做可不做的,她全裸在他身上坐了几十分钟,现在是必须要做了。 林含璋把她从被窝里拽出来,“我还不想睡觉,你光着身子撩拨我,现在你想睡觉?不行,你要负责。” 林信书也觉得自己单独睡了怪不厚道的,问题是听了那么多秘辛,她也没有做爱的心情了,她的脑子里现在是一行行字往外弹,耳朵里他说的还在随机循环,她其实自己都知道肯定睡不着,但是睡不着能做的事太多了,也不是一定要做爱的。 “那我给你做点宵夜?你晚上应该没吃饭吧。”她说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事,然后给出一个搞笑的提议。 林含璋瞪她,“你知道我不吃宵夜的。” 林信书说:“你就当我饿了,我想吃,可以吗?” “这会都十一点了,再跑到厨房做饭等你做好吃完得到什么时候,别吃了。”他倒也不操心扰民问题,只是觉得没必要吃。 “你明天上午有课吗?”她又问无关问题了。 他不耐烦回答,“十点后有一节课,不过老师可能请假,到时候再说。” “要不要出门散步?” “这个时间点?而且外面没有月亮也没星星,没什么好看的。”他直接拒绝。 她放弃,其实她也不饿,也不想大晚上出门晃荡,虽说路上人不少,但是她更不想做爱,现在就是没有那种心情,她连亲吻的心情都欠奉,只觉得低落得很。 “里面很干的,要做得用润滑剂。我去拿吧。”说罢,她就起身准备去冰箱把那东西拿出来。没有必要拒绝,顶多也就有点疼,算了,又不是第一回疼了。 他在她下床那刻拉出她的手,“先不用。你为什么突然不想做了?” 她还想问林含璋为什么还有做的心情呢,她一个旁观者听了这些事都觉得心情低落,他本人就跟没事人一样,怎么还有性欲的? “唉,我就是,感觉不太好。你说的这些事,我只想好好消化一下,虽然也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是我就是没有那个心情。”她一句假话都没有,语言表达能力也明显不够用了,几句话都是一个意思。 “你真饿了吗?”他冷不防问道。 她无精打采回复,“还行,吃也行不吃也行。” 他拿起手机,点开软件叫车,然后脱掉浴袍,走到衣柜随手拿了一套衣服扔到床上。 “穿衣服,我带你出门吃宵夜。”反正把她喂胖点对他也有好处,他已经很久没吃过夜宵了,偶尔吃一顿也没事。 她呆住,觉得他的行动不可思议,“不了吧,那么晚了,还浪费钱。” 林含璋把长袖T恤套上,“我叫车了。反正明天上午我们都没事,今晚可以晚点睡。一顿夜宵花不了几个钱,我爸给我的一千万没花完呢。” 他很快穿好衣服,催促她,“快穿衣服,马上车就到楼下了。” 两人穿戴整齐下楼,小区里还有不少行人,真不愧是中国最快节奏的城市之一,工作日还有那么多夜猫子在外面,不知道是刚下班还是和他们一样出门溜达吃夜宵。 他们很快被一辆私家车接走,开车的是个中年男子,应该是晚上开滴滴补贴家用,他选的目的地是挺远的街道的一家海南椰子鸡汤店。中年人见他上车,眼前一亮,一直试着向他们搭话,林含璋在没必要的时候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说,林信书就更是个锯了嘴的葫芦。快半个小时就司机一个人干巴巴唱独角戏,中途她怕气氛更尴尬,捧了几句,没想到那个人更有精神了,滔滔不绝,从上海最近异常的高温到附近那些餐馆味美价廉,他的口音也掺杂部分方言,她听的是满脑门雾水,一知半解。 今晚真的知道了很多无用的事,怪累的,现在她只想清静。 到了那家灯火通明的饭店,人可真不少,都快坐满了,他们两个人也没有小包厢能坐,只有室外的桌子剩下来。不过今夜有风,吹到脸上凉丝丝的非常舒服,比在室内听人唱歌划拳喝酒好多了,至少安静一点。 他很快点餐,看起来对菜单非常熟悉,应该来过几次。他先点了一份原味椰子鸡,然后问她有没有想吃的,再加上。她发现这家居然是火锅烧烤二合一,她很久没吃烧烤了,于是喜滋滋地点了掌中宝,羊肉串还有培根金针菇。每一种点的不多,因为她清楚,这些十有八九得全部都进她的肚子,他顶多吃两口鸡肉,喝点鸡汤。 烧烤很快就被送上来,与之而来的还有两个弹唱艺人,她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个情况,迷惑不解地看着那个抱着吉他的年轻女孩。 “谢谢,不需要。”他拒绝得冷漠,那两个女孩面面相视,应该也没少碰到这个情况,说声抱歉就到了另一桌。 隔壁那桌的年轻男孩就有礼貌多了,他们很乐意向漂亮贫穷的女孩展示他们的慷慨,很快,就听到一首《安和桥》。这首歌几乎人人都听过,出来卖唱的很少有人不会唱,这个地点这个时间点,由两个年轻的女孩唱给一群男孩,总觉得有点凄凉,很快她的这个想法随着两张百元大钞烟消云散。 会点技能来钱就是快,可如果让她当众个人唱歌,先不提会不会,最大的问题是她根本没法开口,她害羞,而且被人当众拒绝也不当回事也是一种非常强大,让她赞叹的心理素质。 这两个姑娘真的很厉害,她由衷感叹。人家挣钱轻松是人家的本事,她只能挣辛苦钱,这其实没什么可酸的,因为她的确做不到,她自己也承认。 她把烧烤按种类从铁串上取下,放到桌子中央,意思是让他也吃,他谁都没看,面无表情摆弄自己的手机。对烧烤看起来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只能拿筷子先吃,幸好椰子鸡很快就上了,满满一锅,闻起来就非常清甜。她赶忙给弟弟盛了一碗,把一个鸡腿和鸡翅放进去。又放了点椰肉,他应该能吃完的量。幸好他今天比较给面子,她原本还担心他一口不动,就坐在桌子上盯着她吃饭。 这个汤真好喝,椰肉和鸡肉结合,味道竟然如此鲜美,她得好好琢磨一下这道菜,以后在家也能做出来。林信书双眼发光,细细品味,喝了两碗汤,犹觉得不足,还想再喝,被弟弟制止了,他示意她把鸡肉放进蘸料,果然,一试之下发现味道更爽口。蘸料调配得也很讲究,怪不得那么美味,哪怕是深夜也接近满员。 两个人吃吃喝喝,等战斗结束都快一点半了,她吃得肚子溜圆,谁要是使坏按一下她马上就得吐出来。林含璋也吃了不少,相对于他可怜的饭量,他今夜差不多吃了一整天的食量。她现在非常忧愁明天早上给他吃什么,实在不行做份虾滑蒸蛋,鸡蛋打两个,不占肚子又营养。 地板半强制play 林信书的生活非常简单规律。每一天都被相同的事,上班,打扫,洗衣,做饭吃饭,以及最重要的一样,做爱,填得满满的。其实做爱倒也不是每天都做,偶尔他没心情没时间的时候可以免过。她来月经的叁天不做,但是真的细算起来,很少有不做的时候。如果每个月30天平均一下,每天至少会有一次,可能还不止。她没有算过,谁会算这事呀,多羞人。 因为她每天雷打不动去上班,所以至今还没在下午和傍晚做过。其他只要她在家的时间段,总会莫名其妙跟他滚成一团,幸好他还算有理智,没有在特别离谱容易被人看到的地方剥光她。他比较喜欢趁她洗完澡动手,那个时候她是清洁可人的,浑身是放松的状态,最适合被袭击。被他来来回回贯穿下体,射进去的精液让她的小腹鼓起。还有就是她早上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身体只剩下本能反应,他在她的器官里为所欲为,可她仍旧会抱紧他,不自觉地向他索吻,用脸颊磨蹭他。看起来乖的不得了,小小的,听话的,沉溺于欲望的,把他当作不可失去的人一样拥抱不放。 他知道那是假相,但现在先这样吧,谎言重复一万次也能变成真的。虚假的关系又有何妨,至少他们的肉体是紧紧连在一起的,她早晚会离不开他,时间还充裕,他有足够的耐心。 但他还是觉得吃不饱,身心都不满足。只有一次他把她按到床上,整个清晨加上午一直压着她,中途换了好几种能进得更深的姿势,射进去四次,到最后她已经没了意识,每当他粗暴插入,她就微微抽搐一下,那是他仅有的身体得到满足的时刻。 他对其他女人的肉体没有此等旺盛的欲望,热情也有限。 和她在一起,食欲可能只是稍涨,但是性欲却燃烧着他,他喜欢这种状态,这是他少有的觉得活着还有点意思的时候。他每天都在观察时机,计算时间,既不能做到引起她的警觉,又能让自己的欲望最大程度得到抒解。 林含璋知道,他其实可以更放肆,更残暴,他本可以随心所欲折磨她,在她身上放纵那些恶欲。然而他控制自己,强迫收敛自己的欲念,刻意保持饥饿,这和他同样保持少量进食的习惯无关,仅仅是他的直觉。 林含璋有一种只要他现在把他的恶念在她身上纵情发泄一次,他就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的直觉。所以他极力保持情绪稳定,约束自我,甚至偶尔听从她的建议,在他没那么烦躁时他是可以做到的。 可,还是觉得空虚。所以他选择狡猾地抓紧她,把她填进去。无论她愿不愿意,反正她没有拒绝的能力,她必须随他起舞,不止她是肉体,他现在想要她的灵魂也被他填满,被他塑造形状。 这是他的独占欲,却也没那么狭隘,他不追求她的身体纯洁,那个根本无关紧要。 他说不清自己想从她身上得到什么,但是,他现在得到的仍旧教他不满足,他还想得到更多。但是最后要到何种程度,他又没法确定,至少现在她绝对不能离开他。 林信书把蒸好的肉菜取出来,砂锅里还有鸡汤咕咚着。今天她选的是清远鸡,除了常见的葱姜等调味料,还加了人参,枸杞子,红枣,黄芪,小火慢炖足足两个小时,香味从电梯口一路输送,楼上楼下叁层都能闻到。 弟弟最近学习太忙,好像在赶期中作业,每天放学后都没法休息,手指在键盘上起飞,她看过去都重影了,甚至周六周日上午都抱着电脑不放。楼上夫妻吵架鸡飞蛋打,乒乒乓乓,他在楼下噼里啪啦敲键盘,一行行她看不懂的东西快速出现在屏幕上,居然半点没被影响。 不过她还是上去了一回,请那对夫妻小点声,对方好声好气,连连道歉,第二天依旧如故,可能已经非常熟悉这番流程了。说了没用,说了他们也不会听,倒是弟弟见她回到房间,停下动作,认真告知她,如果她觉得烦,可以先录音,联系物业;如果没用,再报警,控诉他们扰民;还没用的话,可以买震楼器。她感觉这么干有点撕破脸,怪不好意思的,纠结了几天,最后放弃,啥也没干,毕竟他都无所谓,她就更没关系了。 不如好好做饭,让他多吃点,给他补补身体。幸好现在天气刚变凉,奶茶店生意也跟着回落,她可以多花点心思在做饭上,让他多吃点,吃的顺心点,她看他快被作业弄得焦头烂额了。 只是今天中午,他刚进门就直奔冰箱,拿出润滑剂,看上去一点食欲也没有,她无奈,只能关火。还没走到卧室,就被他扒下裤子,冰凉的润滑剂全挤进去,尖嘴头从她体内拿出,他看也不看,把那空瓶子扔掉,抬起她一条腿,架在肩膀上,这个姿势能让他看清她的肉穴被拉开,注入过多的润滑剂向外溢出,沾湿稀疏的体毛,他没有扩张,直接把性器插入,果然,只到叁分之一就再也无法进入。 地板很凉,虽然是木地板,但是十一月初天气已经凉飕飕的了。她下半身光溜溜的被他压在地上,肉穴完全没放松,哪怕用了海量润滑,他也进不去,这可太正常了。 林信书没有推开他,反而深呼吸,试图放松下体,让他进入得更顺畅。她试图起身,抱住他的脖子,问,“今天怎么了?心情不好吗?饭做好了,你饿不饿?” “我想做。”林含璋的声音非常低沉,憋的太久,最近太多让他觉得心烦的事,他很久没得到任何满足。他一回到家,看到她在厨房忙东忙西,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必须发泄出来,哪怕就只能发泄一点,他都会好受不少。他那么想,也马上动手了,他控制力道,把她压倒的时候没弄伤她,他甚至还有理智找出润滑剂,全挤到她的身体里。 她摸摸他的后背,“想做就做吧,做完再吃饭。今天喝鸡汤,迟一点吃饭没事,不会影响味道。”其实还有一道他还算喜欢的葱香清蒸排骨,还有清淡的龙井虾仁,但是也不是非要做好就吃,他想先做爱就让他做吧。 为了能让他更快进入,她用手按压挑拨了几下阴蒂,那个地方只要是生理功能正常的女人,碰几下就会很快分泌体液。她让他把她的腿放下,这个姿势对她而言不太舒服,她反客为主,轻轻跟他说:“我先想办法放松,让你能进去,到时候你再用你喜欢的姿势。现在这样我没法放松,你卡在那里也难受。” 他有时候甚至怀疑,她会不会也在暗中试着控制他。 就像现在一样,他本来火气很大,只想发泄一场,但后来他听从她的建议,被她抱在怀里,她用下半身那个肉洞接纳他,尝试不同的角度刺激,没一会儿,她就放松到让他进入一大半。然后她又躺回地上,喘着粗气,跟他说:“你做吧,想用什么姿势都行。” 林含璋心里说不上来什么感觉,他的小阻碍解决了,但他却仍旧堵得慌,火气虽然灭了,但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心火却窜上来。但他最后决定什么都不说,依旧把她的一条腿抬起,开始反复抽送,两人肉体碰撞,啪啪作响。一开始他还控制力道,每次抽出插入时,艳红的穴肉跟着他的性器进出,极尽谄媚。做到一半,他完全不想控制自己,把她的两条大腿放到腰间,双手全力向左右两边掰开她的腿根,她下体可怜的器官被他拉扯到变形。硕大粗长的性器进到她的最深处,再加上他不怀好意地猛力冲撞,里面敏感至极的穴肉已经从欢迎到拒绝,不停收紧,想要将他的性器排出。 他又岂会让她如愿,九浅一深,让那个器官空欢喜一会后被残忍破开,侵入到最深处。她不断分泌出的体液和原本的润滑剂混合,顺着两个人交合的动作滴落到木地板上,那一小片地方都被她的体液浸湿,颜色由浅变深。 源源不断的体液溢出来,她的内部软肉因为他久久不射精,她比他更早高潮,早就变得敏感过度,每次他深入,都能听不到她倒抽冷气的声音,他抽出到入口,她就微微出气,放松戒备,他趁她放松身子,就猛地插到最深处,这样反反复复戏弄她几回,她就只能大口喘气,腿根打颤。 将她抱起,她很轻,这个动作很容易完成,堵在墙角。她不得不搂紧他的脖子,双腿盘上他的腰。他本来就进得极深,现在她的体重压下,他简直戳到她的内脏,她只能大口吸气,缓解身体和精神被过度侵入到不适感。 林含璋接着刚才的抽插,动作大开大合,每一回都进入到无法想象的深处又拔到几乎快从她体内离开。浓稠的白色体液飞溅到地上,她的花心红的似出血一般,花穴里的软烂红肉被折磨得收不回去,上面吸满白色浊液。 吃饭娱乐和做爱 林含璋继续抽插了上百下,把她操到身子都开始剧烈颤抖了,他才射进最深处。 不够,还是想要,想再进去,想要让她整个人都被快感逼到崩溃,想让她连话都说不出来,只会恍惚呓语,就和那天一样…… 怀里的女人轻微的喘息没有终止,她的额头出了一排细微的热汗,抱着他悬空也不轻松。她的双眼依旧澄明,观察配合他。在他射精后,她的双腿从他腰上滑落,她仍旧抱着他,因为暂时还无法站稳,需要依靠他。快感的余韵如同波浪,荡成涟漪,她还在细微颤抖,等着身体反应消失。 过了好一会,才听到她说:“吃饭吧,今天的鸡汤炖了好久,闻到香味了吗?你该饿了吧?” 他是有点饿了,但是他也弄不明白自己到底是食欲还是性欲。他的饥饿刚刚得到一丝缓解,可他还想要更多。 可是,不行。 他自己也知道,所以他免不了烦躁,情绪更容易失控,幸好他大部分时候情绪是低落而非亢奋,否则依他资质,他的攻击力和破坏力,后果绝对很可怕。 她从他怀里钻出,走到衣柜找到一条宽松的中长睡裙套上,加上她歪歪扭扭的上衣,不伦不类的。她没穿内裤,因为担心体液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流出,等他们吃完饭收拾好餐具,她再去浴室好好洗洗,清理干净。 草草收拾自己,她冲到厨房,把蒸菜随便热热,幸好排骨上锅回蒸一次只会更入味。龙井虾仁在微波加热几十秒,鸡汤不用加热了,大砂锅保温性能绝佳,现在还烫人呢。林信书赶紧拿出大碗,给他盛饭,她把两条琵琶腿,一只手枪鸡腿,还有一整个翅膀放进去,又加了两大勺浓香的鸡汤。刚刚她都听话配合让他发泄性欲了,那他中午就得多吃点,补充用掉的体力。更重要的是她听他的了,把他就应该报答她,至少把这碗鸡肉吃光。 光吃鸡肉有点腻,她先把叁样菜端到桌上,让他自己吃。她又取出小米椒,青色小金桔,葱姜蒜香菜,其中小金桔对半切开,其他的切成细末。又拿出两个味碟,加入米醋,蚝油黄酒还有点睛之笔蒸鱼豉油,把刚切好的调料沫加进去,搅拌均匀,最后把小青金桔的汁水挤进去,蘸料完成! 今天中午的叁样菜都是荤的,她觉得不太够,没有素菜怎么行。她又从泡菜坛子里面取出几根手指白萝卜,蒜苔和长豇豆,酸酸甜甜辣辣的,正是吃的时候。她前两天跟手机里的菜谱学着腌的,还是头一回做泡菜,今天做饭前试吃了几样,脆嫩鲜香,勉强就充做素菜上桌吧。 很快她就把所有食物弄上桌,他拿着筷子,她看看两盘菜,确定几乎没动过。反正只要她不盯着他,那他绝对不会正常吃饭,要是换成旁的他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这点东西都不够塞牙缝的,他们还能把一大锅鸡吃光。 不由自主叹气,她开始吃她那碗鸡肉汤。鸡肉已经煮透了,筷子下去就自动撒开,她先吃一口原汁原味的鸡腿肉,满口留香,鸡汤带点人参的醇厚香味和红枣枸杞子的鲜甜。然后她又夹了一筷子肉沾蘸料,酸辣爽口,鸡肉更鲜美了。她几口就把剩下那只大鸡腿吃光。又夹了一块排骨,果然非常入味,又嫩又新鲜,为了不破坏口感,她专门留下肋排的骨头,但是她统一剁成比麻将还小的快,方便入口。 龙井虾仁非常清淡,虾仁是她从鱼摊选的河虾,一只只,精挑细选。买回家再一个个剥出虾仁来,加上蛋清盐生粉腌制,又配上明前龙井茶叶,吃起来有淡淡的茶香,茶叶香味并没有夺走河虾的鲜味,炒好的虾仁颜色明亮,脆嫩饱满,一口一个,简直停不下来。 重口菜只有排骨,鸡汤虽然免不了有油脂,但是吃起来并不油腻,龙井虾仁和泡茶都是很清爽的,有辣味的只有泡菜,四样菜品应该可以满足他的口味。他要是不喜欢,明天她早点去菜市场,给他挑一些大闸蟹,清蒸几只,剩下的做蟹黄包,他还挺喜欢吃螃蟹的,正好现在螃蟹正肥,她又有了新的学习做饭的途径,可以多做几次蟹。智能手机里好多人都很会做饭还乐于分享,她简直沉迷刷烹饪教学视频,尤其是美食作家王刚,她特别喜欢,每个视频她都细细看好几遍,甚至打算买个本子做笔记。 智能手机太有用了,怎么就那么好玩呢,她以前看到别人玩手机半天头都不抬还觉得他们真是不像样,手机有什么好玩的,那么大年纪还有网瘾。现在她绝口不提那些傻话,手机太好玩了!里面什么都有,她甚至在网上找到了很多年前她在杂志上看过的小说连载的后续,更重要的是,不用花钱也能看!不过那小说后面走向有点流水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长大了,品味也提升了。 总之她才拿到手机不到二十天,已经确定,她这辈子可能都离不开智能机了,光是无穷无尽的菜谱和教学视频她就没办法放弃,她简直没法想象以后要是没了手机,她怎么才能料理出一日叁餐。 光是菜谱就叫她爱不释手,她还发现手机里什么歌都有,她想听歌随便搜搜就能听到。不止如此,她不记得的歌名。只要哼一段,听歌软件就能识别出来,做这些软件的人怎么就那么聪明,这背后到底是什么复杂的原理?她唯一不太喜欢的热门软件是抖音,倒也不是讨厌它们的用户或者做派,是因为抖音里面视频,配的歌,太难听。她从抖音里听歌,惊讶地发现,绝大多数热门歌曲完全没听过,她虽然知道自己赶不上同龄人的潮流,但是这些流行歌曲她怎么会都那么陌生?然后她好奇地把软件推荐的热门歌每个都点开,听了足足五页,竟然没有一首好听的,每一首都难听,大部分难听得雷同,小部分则难听到她觉得这也算音乐?最后她觉得这时髦不赶也罢,卸载了。 学做菜和听歌是她最常用到功能,她还下载了一些书,闲着没事看看,其实也没好好看过,毕竟她每天也怪忙的,也就上午能偷点时间看看小说娱乐一下。等她忙完,再点开阅读软件,都不记得自己上回看过的情节了,主人公的名字一眼看过去都很陌生,好一会才能回忆起来这是上次害女主全家死光的男人,做派不像好人,更像变态杀人狂,也不知道女主为啥能跟他爱得死去活来,好像家人们都是土豆,没了就没了吧,反正不能影响谈恋爱。 听老板娘说智能手机还有更多用途,林信书不着急,准备慢慢探索。她也试着下载王者荣耀之类的游戏,可是手机性能有限,游戏体验非常不流畅,她也确实不会打游戏,试完一把就又卸载了,还是五子棋和俄罗斯方块好玩,又不占内存。 林信书盯着弟弟吃饭,见他吃光鸡肉,心里松快一点,又见他夹了几筷子排骨,更觉得惊喜,最后他竟然还能吃一块泡菜,几粒虾仁。作为吃饭困难户,今天中午他也确实尽力了,至少没让她白忙活一上午,剩下的这些她可以包起来,给自己做晚餐,反正店里也有微波炉能加热,她只要再买个馒头就行。鸡汤还有半砂锅,密封好冷藏在冰箱里,看看是给他下鸡汤手擀面还是冲鸡蛋汤,无论哪样他应该都能吃几口,他还是挺喜欢吃面食的,也好久没给他做过了。 反正也不费事,今晚就给他擀面条,只做一点点,一小碗,让他吃碗面条再睡觉。她知道自从她去上班,没人盯着他吃饭后,他再也不吃晚饭。其实林信书也想不明白,他怎么吃个饭就那么费劲。你说要他挑食,天地良心,他真的什么都吃,香菜折耳根青菜肥肉内脏他都能吃,而且没有任何忌口,也不会对食物过敏。但是他吃饭就是没什么兴趣,她刚照顾他的时候每天还得追着问他想吃什么,时间长了,她会做的菜多了,对他的口味有点了解之后,就是她自己看着办了。反正好吃的摆到他面前,他还是会多吃几口的,不好吃的他也能吃,但是吃的极少,不会让身体饿死的那种量。她总是不由自主操心他的饭量,她对烹饪的热情和喜爱,一大半都是他的饮食问题逼出来的。 吃完饭她收拾好,马上就到浴室洗澡,下半身外面的体液已经干了,肉穴里面他射进去的精液,她分泌的穴液还有润滑剂搅合在一起,怪难受的。她试图用手指撑开,让液体受地心引力影响,自动流出。他也射得太深了,手指根本碰不到,里面的穴肉又在发麻,他留下的刺激还在,她忍不住叹气,认命拔出手指,引出多少是多少吧。 第一个朋友 中秋过后的螃蟹果然很肥,林信书甚至帮他稍微拆了部分,林含璋吃完两只螃蟹,又吃了一小碗鸡汤手擀面,倒是没有撑着,就是不想再吃了。 他每天吃的食物是定量的,哪怕多一口他都不愿意吃。 蒸了十只大螃蟹,她把最肥的两个拆给他吃,她自己又选了两只吃掉,剩下六只用一次性盒子分叁份装好,让他带给他以前的室友们。 于是他带上书包,正好下午和赵乐乐同上一节高数课,直接给他就行了。 赵乐乐接过餐盒,非常高兴,谢过他之后问:“小林你刷锻刷几次了?你住到外面之后好像就没怎么早锻过吧?” 其实这学期是一次都没去过,他们大学的体锻政策可谓是锻炼身心,防止学生睡懒觉堕落的妙招。刷锻的时间是工作日早上6:45到7:15,准时开始,只有刮风下雨下雪才能免去。一般学生都会提前把本学期的次数刷完,因为学期靠后天气会很多变。上半年是靠近学期末天气越来越热,还有梅雨天,下半年则是因为天气越来越冷,大冬天清早起床太折磨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期末各种突发事件特别多,活动多,作业更多,还要准备期末考,此时再加上刷锻,除非此人天赋异禀,叁头六臂,否则都得焦头烂额。 一般下半学期刷锻大家都提前在九月中到十月完成,第一是因为天气好,第二是这个时间段期中作业还不需要上交,一个学期基本不到叁十次刷锻,四十多天可以无压力轻松完成。像本学期就是12次早锻,必锻是6次中长跑和2次立定跳远,男生再做2次引体向上或者曲臂悬垂,还有晚上的6次选锻,每次满20分神,其实也不多。 林含璋大一的时候,每次恋爱女朋友都拉他刷锻,接受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同学的目光洗礼。有时候还有女人蠢到穿错鞋子,穿靴子跑步,被刷卡记录的老师拦住训斥,他虽然面带微笑轻声安慰,脑子里想的却是,心烦,下一个绝对不能那么愚蠢。 听到赵乐乐的问题,他笑着回答,“我这学期不用参加。你忘了吗,上个学期我拿星了。” “体质健康之星?!”周围竖着耳朵听他们讲话的同学马上围过来,“那个健康之星上学期全校就不到600人?!你拿到了?!” 林含璋云淡风轻点头,为了不刷锻,他针对体测项目练了半个月,这就不用说了。 “卧槽?!小林你这到底是什么神仙体质?你瘦成这样体测成绩都能进咱们学校的百分之五,比体院的肌肉男还厉害!求求你把你的身体借我用一下!体测那天就行,我不贪心的,呜呜呜……”赵乐乐拉住他的手,不让他走。 旁边女生顿时发出嘲笑,“你是本院大垃圾,怎么能跟我们学校公共财产互换身体?看你一眼都要得病,你可别把林大校草污染了。” “瞎说什么呢,”赵乐乐带笑带怒,“小林怎能就成公共的了?” “哦,我们女生投票决定的,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 “我不愿意啊,我都不知道有这事。”林含璋插了一句 女孩子们笑作一团,“阿哈哈哈哈,不需要你的同意,也没征求你的意见。你只能收下,大帅哥!” 男生们也跟着起哄,闹了一会,赵乐乐突然想起一个事,“我们系拿星的人都被院学生会在运动会上报了项目,你们系呢?” 林含璋感觉不妙。 拥着他的男孩女孩们面面相觑,脸上带着疑问,“不知道啊,但是直觉告诉我们,运动会要是能拉壮丁,我们系学生会绝对不会放过。” 赵乐乐看他脸上笑容消失,马上幸灾乐祸,“小林啊小林,大一叫你进学生会,你不愿意,现在人家想拉你干嘛你都不知道,我的小可怜~” 周围的女生发出呕吐音,让他别那么恶心,林含璋后面坐着的男生拍拍他的肩膀,“节哀,我们会去给你加油的!要给咱们系争光呀,话说冠军好像会奖励现金来着……” 赵乐乐作为社交达人,学院着名万事通,知道的更多,“是前叁名都有钱拿,也没多少就是了。不过运动会咱们和体院是分开比赛的,小林拿出体测时的本事,还是可以争个名次的。” 林含璋只觉得心烦,叹气道:“我是真不想参加,我没有擅长的运动,哪怕把我名字报上去也没用。” 旁边男孩笑着说:“体测之星还不擅长运动,哈哈哈,你可真会开玩笑。” 教室内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奶茶店熟客不少,有男有女,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附近的大学生。有个姑娘特别喜欢冰淇淋,连吃了快一个月,久而久之,林信书就加上了她的微信。每次她都会提前点想吃的,到店就能吃。她选的主要是各种口味冰淇淋,偶尔会让她推荐,一来二去,两个人就混熟了,林信书每次都给她打八折。这也是私人开的奶茶店员工的特权之一,可以给看着顺眼的顾客打折,折扣不能太大,最多也就八折。 女孩是护院的,就是护理学院,后来两个人混的熟了,也会在微信上聊天。她们院专业是二本,护理系甚至还有高职,叁年学制。她还推荐林信书考考看,不难。 这个女孩是大学女生顾客里少有对林信书不带俯视眼光,平时聊天也很注意分寸,没什么优越感,态度平和,而且她的名字非常好听,杜千寻,简直跟言情小说里面的女主角一样特别。她的长相也是,纤细又精致,整个人高高瘦瘦,皮肤白皙,就是可能学习太累,有一点黑眼圈和眼袋,但却莫名让她更添一点异样之美。 她经常给林信书推荐歌曲,小说,电视剧电影,她的品味都很合林信书的口味,两个人聊天经常会冒出共同的观点,只不过杜千寻可以很好的表达出来,林信书只会跟着重复,你说的对,我也这么想。 林信书非常喜欢跟她闲聊,每天都期待见到她。但是她也明白,她只不过是杜千寻的泛泛之交,谈不上朋友。可她能偶尔说几句话,每次见面两个人都高兴,说完话心里舒舒服服的对象真就这一个,所以她其实还是很在意,很珍惜的。 和弟弟偶尔也会多说几句话,但是那基本都是在必要的时候,不说不行。和同龄的女生,尤其是她憧憬的女大学生不带任何目的说说话,对她而言是非常珍贵的体验。 自从她和弟弟一块上学,就一个朋友都没有交到。一方面,她也知道这是因为自己的社交能力是真的很差。一开始的时候,她说话得很重的乡下口音,一年级的小学生们本来看她年纪大个子大,就下意识地不由自主的排斥她,再加上口音的问题,交流就更加困难。久而久之班里组成了各种圈子,哪一个她都进不去。体育课要组队活动的时候,如果弟弟不来一起组队,或者帮她找个女生,她就一个人可怜巴巴孤零零地在那站着,体育老师都气得骂了她不少次。另一方面,班里的人沾亲带故,都是附近幼儿园的,早都互相认识。他们或多或少都知道她是乡下来的,和弟弟非亲非故的,再加上那会都传言是赖在弟弟家不走的癞蛤蟆,因此同学们多少都有点都看不起她,有的嫉恶如仇的甚至鄙夷她,每次见她都没有好脸色。 到了初中,这个情况依旧没有改善。而且初中因为学业压力特别大,作业多的要命,每天还要精心安排弟弟的一日叁餐,打扫卫生,洗衣买菜做饭就忙得要命,她也没有心思交朋友,叁年一眨眼就过去了。 高中就更加倒霉了,遇到了一个脑子有病的班主任,写作业写到右手几乎废掉。那会儿别说交朋友了,连下课时间都在疯狂做作业,假期也闲不下来,第一要做作业,第二要跟弟弟上床。她也怕和弟弟的关系,被人发现察觉,所以也和班里的同学们都刻意疏远。 总而言之就是上了12年的学,一个朋友也没交到,幸好大部分时候需要人组队行动的时候,弟弟都会过来。有他在,虽然同学们会叽叽喳喳八卦个没完,但总比她孤身一人强,也没那么尴尬。毕竟他们八卦的对象是林含璋,又不是她,她就是校园风云人物旁边的连跟班都算不上的小人物。如果是校园漫画的话,就是主角身后没有脸的路人,还是站在最角落的地方的那种。 大学生众生百态与流言 女孩子真好,她感叹。 附近也有一些高职,叁本技术院校,有时候里面的男孩子们也会出来买饮料,很多时候碰到的都是抽着烟,嘴里骂骂咧咧不干不净的。有时候还有人对她说一些奇怪的话,夸她白,皮肤好,看上去很好摸之类的。但是她听到这些话完全不开心,只觉得怪异。还有的人会问借机问她要微信号,有时候实在是躲不过去就只能给了,然后就被人发一些奇奇怪怪的信息。有的人还会问她一个月收入多少,然后长篇大论他每个月给女朋友花多少钱,正好他现在分手了,女友的位置还缺人。 离这家奶茶店最近的名牌大学的一些男生也没好到哪去,看起来挺高傲的,他们几乎看不到她,她对于这些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因此他们经常当着她的面,讨论一些不应该从名牌男大学生嘴里说出来的话题。 林信书有时候几乎可以从他们的神态,口气,话语辨认他们是哪个学校的,虽然她没有开口确认过,但估计八九不离十。 反正有些男人都还挺一言难尽的,而且他们也挺虚荣物质的,炫耀的东西无非是球鞋呀衣服呀还有谁有一辆好车,有时候加上谁的女朋友比较漂亮,谁的女朋友是处女,真是一句话都听不下去。更可笑的是都说女人嫉妒心强,可她发现有些大学男生,对某些他们心目中优秀的同类也是咬牙切齿,贬低诋毁。对方可能仅仅是比他学习好上学期拿了奖学金,甚至可能是更小的事,教授喜欢某位学生,平时分给的高一点的之类的。 不止如此,他们对女孩子们的态度就更可怕了,有些男生,哪怕是受过高等教育,好像也没有把女人当从和他们一样对等的人,就算大家都是考进同一所名校的学霸。如果说林信书是因为考不上大学在奶茶店工作才被他们忽视的话,他们对同校女生的物化以及打心眼里看不起就是毫无原因的。都是辛辛苦苦考进来的,谁又比谁低级呢?张嘴就是女生这个不行那个不行,好像就只有他们男生样样都行。某个女生漂亮,是他们之前可能没有追求到的对象,他们就能诋毁她是个花点钱人人都能上的拜金婊。林信书听着真是头疼,有时候男生一多,他们开始八卦,她有一种自己身处臭水沟的错觉,只能加快手上的动作,赶紧把饮料做出来,将这群瘟神送走。 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居然从顾客的嘴里听到林含璋的八卦,还不是什么好话。说他实在心狠,大一时那么多美女对象说甩就甩,完全就像是个没有真心的渣男。本来以为大学四年,他这个做派,能把张江的美女一网打尽,至少达成百人斩的成就。结果到了大二,他居然摇身一变,转性成了情圣,跟他那捂得结结实实完全不知道是谁的女朋友同居几个月,丝毫没有要分手的样子。每天被人伺候地好好的,顿顿吃好喝好,还能给室友带点。渣男居然走狗屎运遇到真爱了,那女人还是个烹饪能手,老天真是优待他。就是这事把原本预备追求他的女孩子们气个半死,到处打听他新女友是谁,想见见到底是何方神圣,收了这个妖孽。 林信书觉得很陌生,在这些人嘴里,林含璋变成了某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更可笑她居然也成了流言的主角之一,实话实说,感觉比较糟糕。以前看林含璋被人各种八卦,把他做过的没做过的事都套到他头上,她在旁边看着,还觉得有意思。现在轮到她了,就只想变成隐形人,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们的关系,不想跟人解释她是怎么跟林含璋住到一块的,更不是他的什么真爱,那些都是谣言。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和杜千寻说的,她们还没有熟悉都可以聊如此贴身话题的程度。杜千寻偶尔也会和她聊学校的事,她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感兴趣的,尤其是穷学生在学校里怎么挣钱。她总是会幻想如果她也上了大学,那现在是过着什么样的校园生活呢?肯定是需要勤工俭学的。 杜千寻告诉她,他们学校学生勤工俭学都是在光华公司,这名字出自日月光华,旦复旦兮,一听就很有文化。每学期还会举办光华勤人节,还要抽签出节目,最后汇演,这个学期期末的时候,林信书如果有兴趣可以带她去看。勤工俭学的内容也比较简单,就是在小卖部卖东西,但是小卖铺的名字却叫护院报亭,里面可一张报纸都没有,只有各种小零食,饼干,辣条薯片之类的。 第一个学期呢,可以先做普通的员工,一个小时大概20块钱,熟悉业务就可以竞选经理,收入也能更高点,一个月最多大概能拿到一千多,再加上学校发的各种贫困生助学金奖学金之类的,还有每个院系都会给的学生补贴,反正是足够生活费了。 说实话,林信书其实是有一些心动的。她的成绩虽然比不上以前,也很长时间没有看过书,做过题,但是考不上二本,考高职肯定是可以的。拿不出学费的话可以申请助学贷款,问题在于,弟弟他会不会同意? 弟弟给的时间是五年,五年后她就自由了,这段时间肯定要好好照顾弟弟的,哪能说去读书就去读书呢?而且哪怕她真的想考试,那也就只能明年高考,也就是说,如果能考上,弟弟大叁的时候她才大一。哪怕是叁年学制,弟弟大学毕业一年后,她才能毕业,这一年时间又这么算呢? 想想也知道他不可能同意,她也没脸张嘴问,这种想法显得她反复无常,自食其言,背信弃义,痴心妄想,白日做梦。她要是敢讲出来。弟弟不知道怎么讽刺她呢。 不过交到新的朋友,她也不知道算不算朋友,是真的很开心。虽然杜千寻说的事对林信书未必有用,但是知道这些事还是会觉得很雀跃,她仿佛在用这些本可能与她息息相关的信息编织出一个美梦。她心里清楚这是梦,但也不影响她偶尔会沉溺其中,逃避现实,现实对她而言已经很美好了,可谁又不想过上更好的生活呢?谁又不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呢? 当她看不到的时候她可以装作不知道,可她现在满眼都是同龄的大学生,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她想装傻都做不到。 也就想想而已,做白日梦又没有招谁惹谁,她自己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毕竟现实生活,她不得不清醒,她只是一个在十几平大的奶茶店干活的,按小时算钱的长期工。没有社保,没有医保,收入低到如果要交房租,只能勉强养活自己。如果有一天生病的话,没有弟弟伸出援手,那可能连看病的钱都拿不出来,一个平凡普通的高中毕业生,偶尔做做白日梦,谁又能指责她呢? 同时她心里也明白,能住上两室一厅冬暖夏凉带空调带电梯的房子,一日叁餐想吃什么就买什么,甚至连六十块一斤的昂贵大闸蟹都可以随便吃的高物质水平的生活是林含璋带给她的,靠她自己是享受不到这样的生活的。 她甚至担心五年之后,她已经习惯了物质享受,等到她的独自生活挣不到那么多钱的时候,到时候她还能习惯吗?会不会已经被养刁了胃,再也吃不下以前的那些粗糙食物?这个可能性,她不敢想。 可又不是她一定要那么奢侈的物质享受的。林含璋吃饭太艰难,每顿饭都得精挑细选,把最好的给他,剩下的部分只能由她包圆,总不能扔掉。比如说鸡肉,他就只吃鸡翅中和鸡腿,他还不吃冷冻过的肉,只能每天去菜市场给他买新鲜的鸡。人家摊主能提供新鲜鸡腿,但是新鲜鸡翅可真没有。她还不能光买鸡腿,因为同一样东西,他也不吃太多。再说单买叁条腿要花的钱和整只鸡没差多少,不如买一整只鸡,还能有两根新鲜翅膀,他不喜欢吃的部分,她来吃不就行了吗?每顿至少得正经做叁四样菜,有荤有素,有干有稀。她已经尽量控制,每一样菜都做得不多,两个人几乎不剩饭,哪怕有没吃完的,也不会浪费,她会当作晚饭吃掉。 反正她已经是尽可能地节省了,除非是林含璋要带她出去吃饭,她自己从不外食,就是为了省钱。要是说她浪费,那实在是诛心,她可真的没有多花一分钱。但她也确实过得奢侈,因为弟弟就是得娇生惯养,她是过来照顾他的,不是过来克扣他的,总不能她负责弟弟的饮食起居,每顿都给他吃白水煮面,她自己都觉得不忍心。因此每次去菜市场买菜,看到新鲜的好肉好菜,总忍不住买回来细细料理给他吃,盼望他能多吃两口,别让她白费心思。 被忘却的与被铭记的 她有时候也觉得自己犯贱,林含璋和她相比,他是男的,父母哪怕不够关心也至少提供了足够的物质条件,头脑极端聪明,上了大学都是国内最好的学校之一,身体健康,比她有力气太多了。如果他们两个发生争执,真动起手的话,他只需要用一只手,就能按得她动也动不了。在云南的时候,她连跑都跑不掉,激怒他的后果就是,为了避免受到更严重的伤害,抛弃自尊,向他求饶,之后乖乖听话。她可以为了不受伤不疼,甚至是为了第二天能上班,就主动把肉体奉献给他”, 林信书听过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本来她很确定自己绝对不会和这种症状有任何关系。有一段时间,她非常恨林含璋,可是慢慢的,随着她碰到更多事,遇到更多人,那份憎恨也随之放下了。 她的人生如同活在荆棘之中,她的痛苦她所受到的伤害,林含璋固然要负相当大的责任,他强暴她,至今仍在支配她的身体,她连哪天不陪他做爱的自由都没有,只要他想,她就必须配合,甚至是积极表现。她的下半身那个无法言说的器官不止被他弄伤一次两次,她连愤怒都不会愤怒了。哪怕她内部受伤,她因此疼痛发,只要他想要,她就得给。 更可悲的是,她竟然还学会了在性爱中分辨他心情的好坏。如果他的心情不好,那她就会更加听话,更加主动,向他献媚,仅仅是为了少受点折磨,少吃点苦头。 本来就没有多少自尊,现在连羞耻心都渐渐抛弃了,真不知道是成长还是退化了。她只能反复洗脑自己,现在日子过得很好,比想象中好多了,就应该听话好好过日子。 反正她反抗不了。 她没有力量,没有金钱,甚至没有勇气,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他们一家的恩情。 对,是恩情。哪怕她活在荆棘中,不只是他的错,也不是他家人的错。归根结底,是因为她被亲生父母抛弃,这才是起因和最大的原因,倘若推到旁人身上,始作俑者反而隐身了。 她虽然喜欢自欺欺人,但这些事她反而一直清醒,拒绝忘却,拒绝原谅,虽然那已经是过去很久的事了。 坐北朝南,向阳的两室一厅房间,小间堆放的是一些杂物。有的时候林信书发现,她经常买的昂贵米面油打折,她就会忍不住多买一些,放到小房间里。反正这些东西耐放,结结实实密封之后,要吃的时候再打开就好。 还有林含璋了一些专业书籍,她偶尔会翻开看一看,其实她也能看懂其中一部分,还有一些课本就和天书一样,每个字和每个字母她都认识,组合在一起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毕竟他以前是理科生,而是她是文科生,看不懂也是正常的。 客厅面积还算大,向阳的大阳台的方向摆了两张黑色书桌,组成直角,上面放了两台屏幕显示器,还有一大一小两张键盘。很多次她回家,进门就能听到敲击键盘的声音。他的专业绝对不是简单的,否则依照他的头脑,不可能快到晚上12点还在忙功课,哪怕是在高叁的时候,他也不会学到12点。 小阳台和厨房连在一起,她在小阳台上放了一个柜子,第一层放的瓶瓶罐罐,其实都是各种调味料,还有她自己做的各种调味品。光辣椒油就七种口味,按照辛辣刺激程度排列,甚至还有花椒油,藤椒油。林林总总的调味料被她按照使用的习惯以及常用的程度放好,做饭就是要精细调味。第二层就是各种干货,从红枣枸杞龙眼干到广州香港地区煲汤用的海鲜干,当然,真正的昂贵的鲍鱼什么之类的还真没买多少。倒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害怕存储不当,等需要用的时候坏掉了。那就太浪费了。 柜子上面摆的是她腌的一些小菜,最显眼的是一小玻璃瓶泡菜,已经吃掉了叁分之一。还有一瓷瓶她自己做的甜面酱,这个不难,她跟着视频学,第一次就成功了。另一个不透明的粗瓷瓶里装的是西瓜黄豆酱,咸香非常。这次她做的没放辣椒,主要拿来配卷饼和一些面食,也没做多少,就叁斤不到。最近跟着智能手机里面的厨师学做菜,她估计很快就能把这个台面摆满。 靠近小阳台,客厅的另一边放的是一张大餐桌,上面收拾的干干净净,只有一个小号藤制小花瓶摆在桌上,里面插的是暗红色的玫瑰干花。 客厅是没有茶几的,她原本还觉得奇怪,后来想想林含璋应该也不想在这个房子里接待客人。不过为了避免出现特殊情况,客厅里的还是放了一排极简的布艺沙发,她刚刚学会网购的时候,识图搜索过,呃,比她想象中贵。因为灰扑扑的沙发看上去真不像什么值钱的家什。 更有意思的是,两个人几乎都不在那个沙发上面做什么。他没坐在那张沙发上面玩过手机看过电视,他就跟看不见这个家具一样,当它不存在,每次都从旁边过去直接坐到书桌前。她在忙完家务之后也懒得坐在上面休息,宁愿直接坐到餐桌前的木椅上。其实刚搬进来的时候,她也坐过几次,但是那个沙发太软,坐上之后,整个人都陷进去,什么活都不想干,只想当个废人。 她还不想挑战自己新的人性弱点,她人性中的弱点已经够多了,再加一个懒惰和好吃懒做,那就完蛋了。 不过,虽然这个沙发几乎没人用,她每次打扫卫生时,还是会把它擦得一尘不染。有时候她真怕他一时性起,在深灰色的沙发上跟她做爱。她认真的思考过,如果这个沙发被她的体液弄脏,她虽然可以把沙发布套拆掉洗干净,但是很明显再想把它装回去,对她而言就太过困难,完全是靠她自己不可能完成的,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做的工作。 如果不自己洗的话,那就要把它拿掉,带垫子送到干洗店,怕是想象那个场景,她都羞得无地自容。所以只要不在卧室里面做爱,她每一次都祈祷他千万别突发奇想把她按到沙发上去,她宁愿在地板上做,也绝对不能弄脏沙发。因为沙发要是脏了,她根本无计可施。地板脏了,擦擦就行。 整套房子其实并不大,她对面积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更不知道套内面积这玩意怎么算,她也就只能估摸出这套房子大概有70平左右,公摊多少她就不知道了。有一天她在小区的入口,偶尔看到某着名的二手房买卖公司摆出来的房屋求购出售和租赁信息。她站在信息栏前面看了一会儿,找到一家和他们现在住的地方差不多的户型,总价不到五百万人民币。但是很明显,她现在住的房子楼层更好还是向阳的,也就是说,这栋房子只会更贵。同类的房子每个月租金多少,她没找到待租赁同样的房子参考,但是同小区的房子,合租单间价格都在每月3000元以上。 林信书看到这些信息,要说心里毫无波动,那肯定是骗人的。她更深刻的意识到,她真的是一个彻底的穷人,虽然她觉得上海很好,她喜欢上海,但那是建立在不需要为住处操心的基础上。她能住上那么昂贵的房子,并不是靠她自己的本事,她虽然不是不劳而获,但总归不能心安理得。 这些想法也是无人诉说的。林含璋虽然给她施加的折磨不少,但他从来不会在物质方面斤斤计较,更不会在金钱方面故意为难,让她难堪。他每次都润物细无声,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就把这些事情全部解决,从不会把这些问题摆在她的面前。他也不管他的钱是怎么花,不定时往床头柜里放一迭现金,随便她取用。 而且他也不管她的钱怎么花,除非是有必要,就像上次去见他的朋友们一样。他平时不管她穿什么,多旧多便宜的衣服他都不在意。他不像一般人那样以貌取人,他判断人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很明显服装不在其中。当然,这不意味着他不懂人情世故,他也明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正式的场合,总是会帮她打理。当他需要她穿好一点的时候,会自己给她花钱买,从不征求她的意见。她也顺从,他买什么她就穿什么,不过说实话他的品味真的很好,她穿上他给买的衣服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反而她自己买的衣服总是不太适合她,不过算了,反正她穿衣服不追求时髦,实用舒服就行。 林含璋不会在这些小钱上锱铢必较,他就没跟她计较过钱。 一些事前的准备工作 林含璋今天心情很不愉快,无论是谁,在不知不觉的时候被安排了推不掉的苦差事,都不会开心。 哪怕他想现在就找院学生会成员,让他们收回安排,强调他不想参加任何体育比赛,估计也不行。其实他完全不喜欢出风头,哪怕他走到哪里都惊起一片赞叹,他根本不觉得有什么好骄傲自豪的,只觉得麻烦。更何况,林含璋一直认为这种比赛无相当聊,不止如此,他觉得所有的集体活动都毫无意义。 从小到大,班级上,学校里,只是需要露脸的活动,他都很难躲开。最离谱的是高中,他不知道做了多少次升旗手。一般学校会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让体育生或者其他身高体态合格的男生轮换着走正步升旗,他居然不知道被谁直接指名,然后连续好几个星期都得早起练习。一开始还不在意,因为按照惯例会很快被替换,两周之后就觉得不妙,向班主任推辞,对方还觉得他太害羞,应该自信大胆点,正好升旗可以锻炼他,让他在全校师生面前展现自我风采,更重要的是他被人赏识,更应该敦促自己,对得起别人对他的美好期待。 能把以貌取人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不愧是老师,不就是让他不要不识抬举。 他又干了两周,后来总算说服学校换人。可就算如此,他照样会经常被拉去接受注目礼。哪怕从很小的时候习惯类似的事,也照样喜欢不起来。 林信书倒是觉得他很适合那身制服,穿上去特别英挺帅气。制服确实很好看,可是,从没洗过。 现在学生会办公室是不会有人的,不到活动日,一般都没人。他也不想晚上去找院学生会会长的寝室,去年会长特别关注他,莫名其妙骚扰他大半个学期,让他进去做干部,他好不容易摆脱了会长的纠缠,绝对不能给他任何机会。 他对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形态毫无兴趣,虽然知道能得到一般意义上的好处,但是他的价值观一贯异于旁人。更何况再大的好处也抵消不了和蠢货天天打交道的烦躁。 就算他想马上把这事解决,也要老实等到下周二下午,全校社团活动日,那天所有的社团主要成员都会参加活动,每一个团体的办公室都有不少同学,会长不能明目张胆的骚扰他。 而且他有一种很不妙的预感,这事十有八九木已成舟。他不可能像去年一样幸运躲过,他所能做的也就只有决定自己比赛的项目和数量。否则按照学生会那心黑手狠的做派,整整叁天,能让他把所有时间不冲突的项目赛一遍。他们拉壮丁,可从来不会壮丁的死活。 林信书被他抱在怀里,背对他,他一边摸她的鼓鼓的乳房一边想这个破事,等他脑子里模拟完怎么和学生会交涉,他的手劲已经把她捏得闷哼好几声,她也鼓起勇气按住他的手。 “等一下,我先把文胸脱掉,你摸起来更方便。”其实她想说的是,轻一点,你把我捏疼了。 林含璋没有去除她的衣服,她刚进门就被他要求到阳台,坐在他的腿上。然后他就把手伸进她的上衣下摆,插进她的内衣,握住她的双乳,尽情感受那份柔软细腻。 “不用。”他拒绝了她的提议,衣物对他没有影响,他只是为了给双手找一件有趣舒服的事情做。但他还是放轻了力气,从下围开始,伸开手掌,把她的一双乳房往上推再往下捋,反复不休。 她也不知道这又哪里好玩。她的胸真的不大,内衣买的是B罩杯,无论是站起还是躺平,都是他一只手就能完全掌握的大小,他如果乐意,甚至可以把全部乳肉抓在手里往上提拉,真就那么点肉,一目了然。林信书自己觉得是没有什么可玩弄的价值的,他平时也很少把重点放在乳肉乳头上。 今天他可能只是闲着无聊,不想玩手机也不想做作业,所以大半夜拉个凳子坐在阳台上发呆。今夜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而且他们住在被密密麻麻的建筑物填满的住宅区,哪怕想看月亮看星星,从阳台上能看到的天空范围也有限,非常煞风景。不过,今晚天气非常舒服,微风轻拂过脸颊,就这样干坐在阳台上,发发呆也挺好的。 他没有开灯,阳台一片漆黑,附近的邻居也都睡了,没有灯光,对面的楼层也看不到他在做什么。所以他想做什么就让他做吧,既然没人看到,那就没事,她也不觉得羞耻。两个人住在一起,更亲密的事都做过了,现在他只是想揉胸,才到哪儿呀。 又揉玩了一会儿,他将手臂从她的膝盖弯穿过,打横将她抱起来,她赶忙搂住他的脖子,害怕掉下去。林含璋不需要任何光源,直接抱着她,径直走到浴室,中途没碰到家具,更没让她撞上任何东西,他把她放到浴缸里,然后转身开灯。 突然射入眼睛的强光让她忍不住眯眼,好一会眼睛才适应。 她觉得他是想做爱了。 她看着自己的衣服,在奶茶店忙了一天,哪怕她自己手脚麻利也照样会遇到突发状况。今天晚饭的时候,店里来了几个小男孩,其中一个被母亲抱在怀里,要喝酸奶。等林信书做好,递给他妈妈时,他又闹起来,非要自己拿着,果然一个没拿稳,掉在她身上,酸奶还好,果酱是真的很难清理。后来她又免费给小男孩补了一盒,可衣服还是没清理干净。更何况她忙了一天,哪怕出汗不多,她觉得也不好闻,肯定有异味。 如果他要做爱,那也必须让她先洗澡。今天她得洗头,不能像往常那么快结束。反正无论如何,不能脏兮兮的,她心里接受不了。 心随意动,她站起来飞速脱光衣服,脏衣服迭都没迭直接扔到架子上,把架上原本的白浴巾取下放到第叁层,她打开淋浴,冰凉的水刺到身上,身体不由自主打冷颤。但是她不管,快速打湿全身,摸起肥皂抹遍整个身体,揉泡,很快就把身上草草冲洗一遍。这时水也热了,她又忙把头伸过去,直接用手里肥皂洗头,反正她用的是男士香皂,清洁力应该够把头发洗干净。 整个流程不到叁分钟,等她把身上头上的泡沫冲干净,发现他面无表情看着她,看起来对她的清洁工作不甚满意。 她解释道,“我先洗好,你就可以直接直接做了。” “我没要求过你每次做之前要洗澡。” “可是我刚才很脏。” “哪又怎么样?” “我很难闻的。我的头发有味道,我身上还很脏,干了一天活呢。” “我不在乎。” “可是你很干净,我很脏,我很在乎!”她都快被这对话搞无语了,就让她好好洗干净,洗完随便他。 真不该拿肥皂洗头,搓了好一会儿完全没有多少泡沫,根本不像是洗干净了,而且头皮油腻,头发还很涩,属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干浪费时间了。不该图懒省事,刚刚就应该用洗发水的。 “我也没有洗澡。”他说。 林信书摸起架子上的洗发水,倒出硬币大小的黏稠液体,双手合十揉搓出泡沫,然后放到头发上,用指腹按摩着洗。 “你身上没有难闻的味道,你可以不洗。”林信书边洗头边回答。 他似乎有点不悦,“我也没闻到你有什么气味。” “你是不是感冒了?” 他懒得搭理她,穿着衣服站到淋浴下,把她圈禁在两面墙内。 她的头发上泡沫还没来得及冲掉,见他过来,赶紧关上淋浴花洒。还是被淋湿了,他的头发湿漉漉的,黑色的衣服也贴在身上。 十一月的天气已经很凉了,这样下去他真的会冻感冒的,她不请假想照顾病人,她每天上班都能实打实拿到工资,少做一天就少拿一天钱。于是她当机立断,动手脱他的衣服,他人高马大的,从他头上脱是不可能了,只能先从袖子拽,一边手臂肩膀拉出来,再拽另一边,最后踮脚把上衣脱掉。 裤子就简单多了,是她够得到的范围,他静静站着任她脱,不配合也不反抗。很快两个人赤裸裸站着,她赶紧跑出去打开一盏浴霸,总算不起鸡皮疙瘩了。 “你要洗吗?我在这碍不碍事?你要是伸展不开等我冲一下头发,我马上就好。”她抬头问他,头发上的泡沫流到额头,他伸手向上抹。 说罢,她还伸头闻闻他的胸,真没任何奇怪味道,只有他最近用的香皂的气味,很淡的山茶花香味,也就是她刚才拿来无效洗头的那块皂。 现在她身上也是同样的味道,但是不知道为何,她总疑心林含璋身上就是比她香,哪怕她刚洗完,而他声称自己一天没洗澡。 他伸手,抬起她的下巴,低头舔舐她的嘴唇,然用舌头撬开她的口腔,与她唇齿纠缠。 两人在雾气缭绕的浴室中亲吻。 她想的是,我还没刷牙。 他什么也没想,只是抱紧她的身体。 带着恶作剧的性爱 他们没有在浴室做爱,而是快速冲洗之后,擦干到床上。 她总疑心他会感冒,所以到了床上就给他盖上薄被,自己裹上雪白大毛巾拿来吹风机,要先把两个人头发吹干。反正她就在这,今晚什么时候都可以做他想做的事。如果头发湿还非急着做,两人都可能着凉感冒,最重要的是,一头水会把被子弄湿,潮呼呼的被子人在上面皮肤感觉太难受了!两人头发都不长,吹风机功率又大,几分钟就能吹干,这时候她觉得傻子才不先吹头发呢。 林信书跪坐在他面前,双腿分开,她的毛发很听话,都长在该长的地方,腋毛几乎没有,他想起她下体毛发也不多,而且颜色浅淡,什么都遮不住。头发却很丰盈,颜色是浅浅的栗色,上次他给她吹干头发之后,手指抓玩了好几下,柔软又滑的手感。 她的胸前,新疆长绒棉织就的毛巾触感极好,她将毛巾的一头掖在锁骨处,大浴巾松松裹住她的身体,他知道他只要拨开那一角,浴巾便会整个散落,她身上就一丝不挂了。 还是算了,天气已经转凉,他也不想她生病。虽然生病的她内里也别有一番滋味,比平时更热更紧,但没必要专门去制造,等她自然而然病了他再好好品尝,反正那时候绝对不会让她不床。 他的头发发质很好,绸缎一样,其实像他这么白的人一般头发黑色素应该也不足,应该呈现浅色系,瞳孔也是。可他头发和眼睛都是极黑的,尤其是头发,黑得像夜一般,和白皙的面孔对比鲜明。有时候这配色令他看起来像非人的物种一般,看过的人一见难忘, 至于瞳孔的颜色,她一般不太看他的眼睛,偶然扫过几眼,次数多了也记住了颜色。他平时也几乎不直视别人,眼皮半张,睫毛掩住瞳仁,面容平静,微微带笑,毫无攻击性,谁能不被迷惑?不被诱惑? 反正她自己就是凡人,普通的很。 他的头发每根粗细都均匀,不像她,有的极粗有的极细。给他吹头发是很快的,而且很让人心情舒畅,因为他头发丝透出香味,还是她拿来无效洗头的香皂的味道。 她喜欢山茶花的香气,如果有钱的话,一定要买一瓶同样气味的香水放到房间里,拿来薰衣服也很好,拿来喷头发更好。 忍不住深深吸了几口,然后就开始给自己吹头发。她的头发刚过耳,刚刚拿速干吸水毛巾擦了几遍,本就没多少水分。不到十分钟,两个人都干净清爽了。 她将吹风机拔下,收到洗手台上方抽屉中。回到床上,解开身上的浴巾,全身赤裸,掀开被子,爬到他身上,低头问:“等很久了吧?现在可以开始了。你今天想怎么做?” 林信书知道她的顺从是很有效的,至少比跟他对着干强。她还要和他在一起生活五年,现在就闹成仇人,每次都和强暴一样,那吃大苦头的人绝对不会是他。说她骨头软也好,说她任人拿捏也罢,她要是真硬气起来,折磨难道还能给别人受?真受到无法挽回的伤害,以后的人生还长着呢,谁能伺候她下半辈子? 现在听话一点,她的日子就好过很多,他也不是什么魔鬼,他也有不少烦心事,他们都做过不知道多少次了,干嘛还非得作出一副大义凛然誓死不屈的样子,她真没那么高尚,也没那么愚蠢。 其实她在奶茶店工作到现在,稍微吃胖了一点。他很满意,能再肉一点就更好了,以前她在他身上,他偶尔会被她的骨头硌得疼,现在她被一层薄薄的脂肪覆盖,他很乐意到处摸摸确认。今晚他摸到胸部,确实涨了一点,手感更好。她的小腿还是一样纤细,形状不错,但是手感一般,大腿不错,臀部也是,臀肉至少能挤出几团白色软肉,他在上面挤压了很久,感受那个堪称美妙的触感。 “我把你压疼了吗?”见他不回答,她赶紧从他身上岔开双腿,双臂把自己身体撑起,尽量不碰到他。 他突然伸手把她搂住,她不好使力气,整个人惊叫一声砸到他身上,骨头撞到骨头,她倒抽冷气,肋骨碰到一块太疼了,她的乳房撞到他的肩膀上,锁骨锋利,直接砸出冷汗。他怎么那么瘦,最近明明让他多吃了点,肉都长哪里去了。 她大口喘气,纯疼的,她听到他笑了,他的笑声非常愉快,在静夜里清晰可闻。就像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小男孩,哪怕自伤八千,对方伤一万,也是很值得开心的事。刚才那一下,她真不信他不疼,无非是他有心理准备,忍住了叫声而已。 摸索着捂住他的嘴唇,不想听他的笑声。她伸手关灯,黑暗降临到这个房间,她顺着手掌的方向含住他的嘴唇,她已经学会接吻了,今晚可以从接吻开始。但是她害怕他看他的眼神,所以还是关灯吧,什么都看不到她就不会紧张,也不会又忘记呼吸,被他再叁嘲笑。她坐到他身上,捧住他的脸,认真的亲吻他,舌头和他嬉戏,口腔被他挑弄。有时候他深入太过,舔到她的咽喉,她会有一种想呕吐的冲动,就赶紧截停他的舌头,继续搅弄纠缠不清,银丝顺着唇角流下,滑落到脖颈。 亲完嘴唇,她又开始噬咬他的喉结。她不敢在他脖颈处用力,更不敢吸飧他的皮肤,不止是因为他皮肤太薄,怕弄破他上面那层油皮,更怕留下吻痕,让他在学校里被人嘲笑。所以她只是轻轻带过那里,虽然那处的触感让她着迷。 锁骨刚刚害她不浅,她的左边胸部到现在还疼得厉害,这处不怕被人看到,所以她狠狠咬了两口回敬,终究也不敢真弄伤他,顶多留下两个很快就会消失的牙印。 他也没闲着,双手摸到她的下体肉穴,食指不怀好意扣弄花蒂,中指和无名指拨开两成肉唇,插入后向上压,那里特别舒服,她本来也不是很抗拒,很快就软成一团,亲不下去。下体也湿答答的,就等着他进入。 摸上他的性器,果然早就硬如铁一样,她撑起下半身,扶住那根性器,花蒂和肉唇在上面磨蹭几回,肉根已经被体液打湿,出精口受到软肉的勾引,快感分明,他有点不耐烦,想推开她,自己进入,然后握住她的腰疯狂操弄。 “别急,马上就好。”她做好准备,一手扶住他的性器,一手撑开肉穴,不急不缓纳入他巨大的器官,插入到叁分之二,她借助自己体重,直接坐到底。两个人都发出满足的喟叹,被填满的充实感简直让她快乐到后背发麻。 他也沉浸在这具柔软和紧致的身体里,品味难得的一刻,竟然没做太多前戏,就顺利进到深处,全靠她自己分泌的体液,真难得。 她开始动作,每一次都进到她觉得极乐的位置,他也跟着她,每次她坐下,他就抬起腰,那根性器恨不得次次都插到她子宫的入口,内里的花肉简直疯狂一般收缩绞紧,他也快乐得无以复加。 只是动作几十下,她就停下,身体的快乐太可怕了,就这么一会,她就要高潮了,体内花液简直要决堤,停了近十秒,她决定把他抱起来,在黑暗中寻找他的嘴唇,贴上去亲吻。这个动作让他的性器一下子进到更深的地方,她先是呆滞一下,然后一小股体液淋到他的性器上,她几乎要控制不住,高潮,甚至是潮吹了。 林含璋此时不使坏都愧对自己,他直接抱紧她,下半身开始疯狂进攻她的肉穴,不过几十下,肉穴内就喷射出好几股透明润滑的体液,才刚开始,她就潮吹了。过多的体液顺着他们紧紧结合的器官滴落到床单上,她脑子一片空白,甚至不知道把旁边的毛巾拿过来垫上。 粗长的性器还堵在她的花穴,他摸到刚刚她脱掉的浴巾,塞到两人身下,今晚他想做到爽,哪怕结束也不给她清洗,他有点喜欢她身体内外被他的精液污染的样子。 没有抽出,甚至没有在意她的反应,他把她的头放到床上,半跪着抬起她的下半身,不是为了进得更深,而是抬高后体液不会轻易流出,他开始第二轮抽送,很快透明的液体就被打成白沫,黏在他的性器根部和她的内外花唇上。 刚刚高潮过的肉穴哪能经得起这番刺激抽插,她的脑内简直和万花筒一样晕眩,肉体的极度享乐令她不自觉呻吟,她什么都说不出来,也什么都不用说,她的身体自动替她说明了一切。 一开一阖的花穴仍旧被他的性器所占领,她的身体变成了随他拉奏的小提琴,是不是发出悦耳的低吟。他和她肉体撞击声在寂静的凌晨散出很远,他在今夜第一次射精前想,这声音比小孩子被打的哭声气人多了。 潮吹两次,做到她昏迷生病 他的性器不想拔出,他对她的身体有瘾,每次性交,让她自愿打开身体后,那就一定要做到她筋疲力尽。一旦她兴奋高潮或者潮吹,那时他都会得到巨大的心理满足,快活的不得了。 如果没有任何顾虑的话,他甚至想一整夜都埋在她的内部,令她不得不在每一次呼吸中都感受他的欲望。他不光想占有她的身体,还有强烈的支配欲,想看她在他身下高潮,被快感折磨到哭泣发疯,或者就像现在一样失去意识,退化成失去言语功能的动物。 和折磨她相比,这又有另一种成就感。她哭的表情不错,但是被性欲操纵自我,眼角溢出眼泪,也非常好看。 林含璋将她的上半身抱起,扶住她的脖子,他没有如往常狠咬出血。她现在意识不清醒,疼痛会让她恢复理智,那可不太美。他还没满足,他的性器还直挺挺插在她肉穴里,里面水漫金山。林含璋微微转头,亲吻她的耳垂,舌头从下到上,把她敏感的耳朵,连嘬带抿还吮吸,本来已经迷迷糊糊的林信书已经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了,当他把手放下,她的头颅无力地倚靠他的肩膀,随着他顶弄的动作摇摆,像没长脊骨一般。 还不够刺激,他用尽全力插入,左手摸向连接处,真可惜,已经不能进入得更深了。他将手指顺着性器上移,按住女性最容易得到快感的肉蒂,打圈。她的身体本就因他抽插顶撞的动作情潮迸发,内部热情非常,再加上他的恶意玩弄,被撩拨到几乎因快感而昏厥。他在她的体内,自然可以第一时间得到她身体的感应,在她二次高潮前恶狠狠按压,强行中断她的快感。她的肉穴内剧烈抽搐,被肉欲煎熬不能释放,她的声音甚至都带上了欲求不满的痛楚,在他耳边绵软无力说着什么。 他对她还是网开一面的,因此停下所有动作,绝非是为了搓磨她,只是为了满足她的要求。他侧耳倾听,好一会儿才听出来她说的是,“好……舒服……”,声音带了蜜一样甜,贴着他的耳朵,太顺耳了。 他突然使坏,手底按压的器官又被拨弄挺立,很快恢复精神,又被他不怀好意的捏住向上拉扯,她本应不适痛楚,却在他拉扯到极限时,肉穴内部再次喷出水来。 她二次潮吹了,因快感,也因疼痛。 这下有意思了。 林含璋更加开心,他想换个姿势,但又不愿意把性器抽出。于是他弯腰,把她放躺在床上,小心摆直她的腿。他坐在她的一条大腿上,这个位置方便他接下来的动作。他抬起她另一条腿,逼她不得不侧身斜躺,他手臂用力,那条白皙的大腿被他压迫到极限,甚至能听到骨骼摩擦的声音,她也如同砧板上的鱼,扭动挣扎,想翻身逃走。 暂时还不行。 他停止用力,就着这门户大开的姿势,径直捅刺到她的宫口。她倏尔大口喘息,下体吞得太深了,他在她身体反应过来之前,疯狂撞击她宫口,硕大的性器在她体内横冲直撞,直到将将要释放,才从肉穴内抽出,射到外侧双层肉唇和花蒂上。 被撑开太久的器官来不及合拢,早已决堤的体液一股一股溢出,和穴口的精液混合,淫靡至极。厚厚的浴巾,承接两人的体液,变得又湿又滑。她双腿大张,眼睛紧闭,只有嘴唇开合,听不清在说什么,只有一些气音。 他总是对她有耐性,有好奇的,所以他大发慈悲,俯身倾听她的呓语,好一会儿,他才确定,这次她说的是,“够了”。 这可由不得你,黑暗中,他无声展颜轻笑。 昨夜林信书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她都搞不明白自己是睡着了还是昏迷了,后面已经完全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十点半她才醒,清醒后发现身体非常沉重,她连一根脚趾头都动不了。更可怕的是,下体不知道被塞了什么,特别有存在感,冰凉,可又不舒服。 里面的东西,该不会没被清理吧?所以他给她塞了栓剂,避免流出来弄脏床单? 林信书长叹一口气,只觉得弟弟真的很可恨,那些东西留在身体里,除了让她不舒服,根本没用。她吃了长效避孕药,又不可能怀孕。哪怕是做润滑,昨天的体液今天做润滑液,也很恶心呀。 在床上躺了很久,不停试图活动四肢,还是动不了,这可怎么办,下午还得上班呢。 她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因为性高潮次数太多疲劳过度无法上班。这理由也太淫荡了,而且听着跟假的似的,说她被人打了起不了床都更有可信度。 林含璋端着一杯牛奶进门,见她醒了,一点也不惊讶,扶她起来,耐心喂她喝牛奶。等一杯奶下肚,他才慢条斯理道:“昨晚太累,没来得及清理,今早又不忍心吵醒你。我放好热水了,现在就抱你去,给你弄出来。” 她暂且听信他的话吧,昨晚到底弄了几次呀,她怎么会那么累,从没那么累过。弟弟上午好像没课,也不知道他是几点醒的,有没有吃早餐。 很快她一丝不挂被他放入水中,他两指并入,夹住栓剂,取出,又进去,深入。他的手指太灵活,她感觉有些异样,应该是多想了。总不会昨夜做了那么久,今早又有精神,想再来一次吧,她真的受不了,那个器官红肿疼痛,还有熟悉的火辣辣的刺痛感,不知道昨夜她没有意识后被怎么使用了,怎会如此不适。 他没有用道具的习惯,这么多年也从没买过。她觉得他肯定知道那些性玩具,可能是不屑于使用。 林含璋面无表情,啊,还想要,好想做,还是不够,怎么都做不够。 今早接近六点,他才放开她,从她体内退出来。她早就昏厥了,可他不在意,没有反应只剩身体本能也是很好的体验,他迟早要享受的。 这会她清醒了,如果愿意让他进入,他又能得到另一种满足。她甚至没办法动一下,只能眼睁睁让他在她的身体里为所欲为,横行无忌。 现在还不行,他垂眼,默默计算一些事。 林信书感觉差不多了,示意他把她擦干抱回床上。她一句责怪他的话都没有,只是请他帮她拿手机,她要跟老板请假,今天站不起来了,根本没法上班。 他知道,这几天她都别想好好工作,他用了太大力气,几乎掰折了她的腿,她现在没感觉疼痛是因为他给她用了止疼药。到了明天,她走路会一瘸一拐,挪动一下都费劲。 可这也和他无关。她本来就应该在家里呆着,只要他需要,随时随地把肉体奉献给他。但是她既然非要工作,那他也满足她,谁让她在他这里总是拥有特权呢。他愿意为她着想,陪她演“只有工作能给我安全感”的戏码,允许她每天至少花一半时间做那个毫无意义的工作。他有时也会感慨,自己怎么会那么好心,那么大方,同时也会为她的愚蠢暗暗吃惊。 五年之约,他既然限定了时间,为什么她觉得她可以把其中一半的时间花在与他无关的事上,难道她觉得他会乖乖吃亏,把一半的时间拱手相让?她怎能如此天真?他们认识十四年了,她对他给的教训记忆还不够深刻吗?她怎么就记不住他是什么样的人呢? 为什么她就不愿想想,他愿意给她如此大程度的自由,让渡那么多时间,仅仅是因为,所谓的五年,根本就是骗她来上海的幌子。那就是一个纯粹的谎言,他既然不打算让她离开,那她那点小算盘怎么打都行,反正他绝对不会亏。 她选晚班不就是为了躲开性交吗?可从她工作到现在,他想做的时候,可从来不会管时间。既然他烦躁到不和她做几次都睡不着,那时间很重要吗?她能拒绝吗?她非但不能,还要讨好他,期望他看在她第二天要工作的份上,手下留情,不要折磨她的身体,少做两次,早点结束。 林含璋无法否认,他其实非常享受她的讨好与顺从。最重要的原因是,她的身体也跟着她的态度一起向他敞开,她变得积极,她的身体很容易高潮,潮吹后经常舒服到意识模糊,然后她的身体就可以让他纵情发泄,肆意玩弄。哪怕像昨夜,做得狠了,让她今天甚至无法起身,她也不会怪他,只会乖巧顺从让他清理。 还能有比这更好的事吗?哪怕是他恶意折磨,她也无法发现,或者她发现了,那又怎样,她不照样要看他的脸色,害怕他收回允许她工作的决定。 他的手指从红肿的器官里拔出的时候,他真的很想把另一样器官伸进去搅弄一番,但,他最终控制了自己,现在还不到时候。 总会有让他做到尽兴的那天的,他身体的饥渴,迟早会餍足。 事后的两个人 林信书不知道是自己是疲劳还是疼痛,反正她就在床上躺着动不了。也不饿,被喂了几次牛奶,满肚子水饱。她想试着清醒挣扎起床,但很快又作罢,真的没有力气。 不得不心虚跟老板请病假,老板非常善解人意,让她好好休息,毕竟她上班一个多月一天也没有休息过,偶尔请一天的假,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他可以理解她想休息的心情。 她心想,我根本不要休息,我要干活挣钱,请假是因为我起不来,没法到店里! 收到老板的消息,她也只能安心,闭眼入睡。直接睡到了傍晚,才悠悠转醒。林含璋一早为了散去房间里情欲的气味,拉开窗帘,打开窗户通风。今天外面风很大,从窗口吹入的凉风,让被子里裹着的她非常舒服。她几乎是手脚并用,爬起来穿衣服,去卫生间刷牙洗脸。回到床上之后,又裹紧被子。她知道自己不能再睡了,否则晚上会失眠。于是她拿起手机,决定看看前段时间没有看完的小说,娱乐一下。 看了几十分钟,她觉得眼睛疼,脑袋也疼。小说里所有的人物都不像是正常人,甚至不像是人,像是设计失误运行有问题的机器。每一个人做的事都不太符合逻辑,也不太符合现实。比如平凡普通看上去没有任何强项的主角,不需要经过练习就可以轻松取得某些专业的成功,赚得大钱。还有那个平时话也说不清楚的角色,面试的场合居然可以与五六个人滔滔不绝你来我往见招拆招,跟叁国演义里诸葛亮的嘴一样厉害。然后到了下一章,她又变成了一个可怜可爱的害羞女孩。 太不合理了,太离谱了! 还有小说里面她最无法忍受的一点,女主角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马上哭唧唧的准备等别人来帮助,然后男主角就踩着七彩祥云闪亮出场,亮瞎路人的眼睛,叁下五除二把女主角的问题解决,显得女主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所有问题所有困难都跟闹着玩一样。学习不顺利,没事,男主来辅导;工作找不到,也没事,男主给开后门;拉不到投资,男主照样偷偷摸摸找人塞钱给她;项目要亏钱,男主马上刷地出场,力挽狂澜,虽然他们根本不是一家公司的。如果只是事业上的问题也就算了,生活中的麻烦更多,女主就像是一个巨婴一样,和任何人都处不好关系,这个时候男主就会出现告诉她,你只要有我就行了,你是我的女人。哪怕她和父母翻脸,与朋友陌路,自绝于同事,但这些都是别人妒忌她,因为她的对象实在是过于优秀,旁人对她的甜甜的恋爱心生嫉恨,所以才会看她不顺眼,找她的麻烦。 虽然林信书觉得在公司老板椅子上性交的男女主是卧龙凤雏,天生一对。明明设定是一个非常精明,另一个善良聪明,两个绝顶智慧的脑袋瓜都没有想过,办公室到处都是有监控的,还是红外线监控,他们大晚上在公司里干的事,真不是什么秘密。另外,如果别人在她面前每天恶心的秀恩爱,任何场合都能来一场热吻,她觉得她应该不会嫉妒,只会打心眼里觉得这俩人脑子有病。 林信书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在看一个故事的时候总会一路看下去,直到结局。但是这本小说实在是过于伤害她的脑子,而且更离谱的是后面还有几百万字,想看完得好久。小说本身也写得凌乱,说它松散吧,每章确实有那么一两个情节矛盾,从头到尾都在讲女主角的爱情和事业,也就是作者标榜的自我奋斗。说它紧凑吧,作者总会偏题到女主斗奇葩亲戚之类的情节上,然后几十章都是那点事。 书里面所有的人都像在过家家一样,没有任何真实感。两伙人斗来斗去,不知道斗个啥。女主角和男主角交往没多久,就来了一场与第叁者的巅峰对决,她能赢过狡猾的第叁者,不是因为她有多么聪明,心计有多么复杂,而是因为作者说她善良又单纯,所以男主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她。另外一个所谓插足的女人,是一个人人喊打的坏女人,具体怎么坏又没写明白。只说她母亲是插足别人婚姻的惯犯,靠男人荣华富贵,所以有其母必有其女,她就跟着有样学样,看男主有钱优秀,就想方设法骗他上床结婚。 这可真是哪都不对劲儿,她看书仔细,总是会边看边想。首先她觉得男主角也好女主角也罢并没有作者说的那么善良,两个人有时候很多做法甚至可以称为卑鄙。他们也没有作者标榜的那样大度,对于挡到他们前路的角色们,无论是不是所谓的反派,基本都赶尽杀绝。比如说上面那个所谓的第叁者,就被男女主在社交场合所有朋友亲人面前侮辱,后来跳楼自杀没死成,下半身瘫痪,需要亲妈每天辛苦照顾她,给她把屎把尿一辈子。 更可怕的是下面的读者评论,也不知道这些人是男是女,都觉得这些情节爽爆了。哪里爽了,无论是男主角还是女主角都很可怕,林信书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碰到这种类型的人,只会第一时间收拾行李逃跑。朋友说错一句话都记在心里耿耿于怀的人,无论是书里面还是书外的旁观者,都觉得他们为人仗义,心地善良,这可太吓人了。 她想到一个形容,欺世盗名的伪君子,真适合用在这两个主角身上。 暂时不看了,她揉揉太阳穴,停下。这一小会的阅读体验糟糕极了,其实她也不是很喜欢读那些很严肃的东西,鲁迅全集她就不太能看的下去,所以她才会选一些轻松的小说读着玩儿,也不追求什么文采。但是很多作品还够不上文采这个词,人物塑造自相矛盾,故事情节前后矛盾,弄得她总是疑惑是不是自己记错了,返回前面反复比对,最后发现她的记忆力真的没问题。 估摸着林含璋应该也快回来了,她打开视频App,开始听歌。前段时间,她发现很多她喜欢的歌原本不收钱的,听过一段时间之后,居然要买VIP会员才能继续听。跟杜千寻说了这事,对方马上给她推荐了几乎可以搜到所有歌曲的视频app,还能找到高清音质,顺带看MV,她立即美滋滋下载,把原本的音乐软件删掉。 后来她发现那个App上不只可以听歌,还可以看免费的电视剧动画片。不止如此,连她经常看的王刚大师傅也在上面发烹饪教学视频。她还发现了更多各种菜系的厨师教学视频,这一下可像是守财奴掉到藏宝坑,每天乐呵呵地找新视频看,关注她觉得有用的博主,这软件可比抖音好玩多了,有用多了,至少没那么多洗脑的难听歌。 这会儿再刷视频有点累,她放下手机,缩到被窝里,等同居人放学。刚醒的时候还不饿,但她的胃很快恢复正常,现在她饿得要命,如果弟弟再不回来,她就只能费劲爬起来给自己炒几个鸡蛋吃。她倒不是不想下厨,就是不想下床,脚麻腿软。地板踩上去像棉花一样,软绵绵的没有着力感,她在上面东倒西歪,如果不扶着墙的话,随时会摔倒。 林含璋心不在焉听课,周四最后一节课是全院公共课,偌大的阶梯教室坐满了学生,可没几个人在听讲台的人说话。这一科目是典型的文科类,哪怕现在不听课,期末的时候花一两天突击也绝对可以过关,毕竟能考上这所大学的没有真智力上有问题的蠢货。 他旁边各坐一男一女,他对他们有印象,叫不上来名字。他们对他看上去非常熟悉,尤其是那个女孩,一直在试着和他搭话,被他用上课时间不能说话这种假到离谱,一看就知道是拒绝的鬼话堵住嘴。男孩则在偷偷摸摸看他,可能是因为觉得他比书本好看多了,也更有意思,如果教授突发奇想,提问这个男生今天上的课,他可能讲不出一个关键词。 两个无聊的路人罢了,没什么好在意的。 他那个可怜的,被他玩弄了大半夜的便宜姐姐这会在做什么,已经快五点半,她应该醒了,也该渴该饿了。他提前订餐,等他到家外卖也会在差不多的时间一起送到,到时候再喂给她吃。 他对在她在床上进食不在意,更不会觉得禁忌。他看上去是一个很讲究的人,衣衫楚楚,彬彬有礼,哪怕是在夏天也不会让人发现他出油出汗,绝对是非常在意干净卫生的。其实他本人并不多在乎这些事,他的衣服都是基本款,以黑白灰色为主,他不追求惹人注意。至于个人清洁方面,洗头洗澡那么简单的事,动动手就能做好。他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男性不愿意做,再热的天气也不愿每天洗澡,整个人馊掉,如同一个散发剧烈异味的化学武器,令人窒息。 他懒得想那些臭男人的事,他的床上现在躺着一个他恨不得吞掉的女人,光想她就够了。。 她要是发热就好了,最好是昏迷状态,那他就能再进入她的身体,里面绝对舒服得不行。他会放足够多的润滑剂,不会故意弄伤她,做完就给她清理,喂她吃药,光是想想他都觉得有意思极了。 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 等他到家,她果然还在床上。听到他开门的动静,她半睡半醒,勉强挣扎,好不容易睁开眼睛,又用手揉揉眼,好像想把睡意揉走,声音也是带着沙哑含糊的,“你回来啦,几点啦?” 他把手中的外卖袋放下,“刚过6点,你好点了吗?” 她从床上爬起,上半身靠在床头板上,缓慢点头,“嗯,好多了。” 看着可一点都不像好多了,他走上前摸摸她的额头,真可惜,她没发烧。应该只是疲劳过度,她的身体里没有爆发炎症,昨晚他并没有弄伤她的内部,她那么快潮吹,体液足够润滑,从开始到结束,他的性器在她体内抽插得都很顺滑。 离得近了,能闻到她身上的薄荷冷冽的气味,她应该醒过一次,撑着洗漱过了,闻起来非常的清新,脸上也没有眼部排泄物,十分洁净。 她总是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邋遢的一面,在她头脑清醒时,从不会脏兮兮的就和他性交,她的身体内外都被自己打理得整洁利落,总归是很适合享用的。每次他挺入她的身体,在她身上从未感受到异味,但是他总是喜欢看她躺在两人的体液中,下半身沾满淫浊的液体。弄脏她非常有成就感,每次都要射到她的身体内无法容纳,装的过满,被迫排出。 高中时她没有一回不把他射进嘴里说精液咽下,其实他从没想过让她喝掉。她从一开始的不清不愿满脸为难,到后来面容平静,毫无排斥吞咽,他的情绪不是没有起伏的,有好几次都想拔出来,在外面释放。 本质上,他并不需要任何女人通过口交吞精向他表示臣服,他也不会因为把性器放入女人口中就有满足感,成就感,甚至优越感。口交只是她日常躲避二次插入性交的借口,他们心照不宣,他又愿意高抬贵手,放她一马,让她顺利过关。 至于她为什么次次把精液吞进肚子里,也不难猜到,毁灭能证明两个人有肉体关系的证据,仅此而已。 他掀开棉被,坐到床上,“是吗?我看看。” 其实不需要看,但是他总是想看看昨晚他作恶的证明。杀人纵火的犯人有时也会回到现场,欣赏自己的杰作。 她无力反抗他的意图以及动作,她虽然好受了点,但也睡软了。 将她的裙子向上撸,她果然穿上了内裤,但在他手下又有何难,轻而易举压住她无力的双腿,扯掉洗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宽松内裤,掰开她的双腿,就着傍晚黄昏的日光,在太阳熄灭之前,仍旧明亮的余晖让他清楚地看到那个可怜兮兮的器官。 果然还是肿着的,连大小阴唇都比正常的状态膨胀了。昨晚他舍不得退出的入口,体内的红肉糜烂,无力瘫软,从肿胀的小口露头,他伸手将那一小节肉塞回去,被人看着的又插入异物敏感器官瑟缩一下。真想进去,恶狠狠搞她,让里面的红色软肉做到红肿发烫,掉出来之后收不回去。 被他的动作刺激到,林信书从嗓子眼低吟一声,试着夹紧双腿,但是力道不足以与他抗争。幸好他很快就结束了这淫靡的身体检查,另一只手帮她把外卖纸袋放到床头的小柜子上,转身离开。 她食不知味,他给她点的都是绵软的易消化的食物,不需要用筷子,带上一次性塑料手套就能饱食一顿。林信书只是有点担心,他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昨晚两个人消耗那么大,他今天要多吃一点有营养的饭食才行。人是铁饭是钢,不能入不敷出,该好好吃饭一定要吃。 事实今天她一醒,她就很关心他的伙食问题。早上喝牛奶的时候她心里还咕叽,这绝对是他最常打发一餐的食物,巴氏纯牛奶。 很快吃完,她把包装袋收拾好,放到地板上。她整整被他弄乱的衣服,慢吞吞下床丢垃圾。原来他现在坐书桌前,翻看手里的薄册,看上去正打算要完成他的作业。 “你们这周也有作业要做吗?”林信书忍不住问道。 林含璋看她坐到沙发上,回答道:“不是作业,是老师分的活,拿钱的。” 她当然不好意思问会给他多少薪酬,但总觉得他不是为了钱才那么忙碌。他有一种根本不在乎叁瓜两枣的气质,因为他就没缺过钱。 林含璋总是给她一种感觉,如果他想挣钱的话是很容易的,不会像她那样艰难。他身上值钱的东西太多了,有太多东西甚至可以直接高价售卖,不需要像她一样结合自己的时间与体力,辛苦十个小时,也拿不到最低工资。 他们这些精英工作,钱好像不是最重要的,不知道林含璋是为了挑战自己还是为了人情往来,总之不是她能想象的。 既然他也有事要忙,那她也干脆放松休息,什么都不要做,必须要让自己的身体在明天工作时能一如既往做好自己那份工,可千万不能拖后腿。虽说周末的生意都会微微回落,可在奶茶店忙活十个小时,对现在虚弱的身体来说,是非常艰难的,甚至都不确定能否完成的任务。 可又不能不工作,也不能连续请了两天的假。少了这两天的收入她这个月拿到手的薪水就只剩4000多,马上天气就冷了,总得给自己置办两套冬天的衣服。一套还好说,可毕竟要换洗,得买至少两套。不幸的是稍微保暖些的冬衣价格都很昂贵,无论内衬还是毛衣或者大衣羽绒服,只要稍稍沾上一些天然的原材料,比如长绒棉,羊毛羊绒,或者鸭绒鹅绒,价格马上一飞冲天。 高中时的冬天衣服,因为她逃得狼狈,走得匆匆,都在那个家里没带出来。她也没脸问那些衣服后来被怎么处理了,也不是什么新买的衣服。高一买的时候就往大里挑的,叁年来冬天就来来回回替换着穿,早就穿旧了,扔掉是有一些可惜,倒也没到心疼的程度。 云南的冬天气温最低的时候,一件便宜的丝绵袄加厚一点的毛衣就行了。在云南,她从来没有因为衣服发愁过,参照她的工资水平买几套便宜的衣服就足以应付。不像上海,夏天太热,如果贴身的衣服材质不好,汗湿之后那可真不是一般的折磨。冬天又太冷,丝棉袄肯定是扛不过的,估计要买一件好点羽绒服再加一件厚大衣,最好是加羊绒的。人造纤维当然很好,可她冬天早上要早起工作的,如果衣服不够保暖,冷风一吹,那挣的钱就都要送给医院。 还有内衬也是,冬天倒也可以贴身穿夏天的长袖T恤,她有两件纯棉的T恤,也能对付。就是两件衣服都极薄,毕竟是给夏天设计的衣服,保暖性肯定不够。杜千寻给推荐了某个品牌的发热内衣,她有些心动,但价格又让她望而却步,真的非常纠结要不要买。买了之后冬天出门肯定会暖和好受很多,而且她确实没有冬天穿的内搭衣服,虽然也不是什么必需品,可她毕竟还是需要的,也不是买不起。 至于羽绒服这个绝对的大件,重量足的价格直逼四位数。她还在观望,等着看双十一的折扣,哪件优惠力度最大,价格最低,就选哪件,反正她也不挑款式。有一点也很重要,现在的羽绒服设计都非常漂亮,她真心实意地觉得每件都好看,都挺喜欢的,哪件都行。 优质的毛衣她以前倒没怎么缺过,因为弟弟长得很快,很费衣服,她能穿他的,他小学时还和她身高差得多,到了初中,就开始疯狂抽条。给他买的秋冬衣服穿个几回,很快就小了,再也穿不上。他穿过的外套太过显眼,她不能捡来穿,否则别人会说他们家克扣她。但外套里面的衣服,毛衣之类的总不会被人看到,所以每年都能捡弟弟的不要的穿。直到他的身高超过1.75米,再穿他的衣服就跟是偷来的一样,她的外套也罩不住,才恋恋不舍的停止。 林信书其实非常喜欢穿弟弟不要的毛衣。他的衣服价格昂贵,材质高档,穿不了几次就脱下,每件衣服都像新的一样。不止如此,他的毛衣被他体型撑开,不紧了,穿着不勒人。她穿上之后不光好看,还宽松舒适,比她自己的毛衣强多了。自打发现可以拾他的毛衣穿之后,她就再也没买过新毛衣。可惜弟弟现在长得越来越高,他淘汰的衣服再也没办法给她穿,她还得自己掏钱,去买那些昂贵的暖和毛衣。每次见他丢衣服都很心疼,也只能捡几件柔软夏衣,剪掉大半袖子,做睡衣。 她的收入如果不留,全花到自己身上,到也可以过得很滋润。但她还是有理智的,也有良好的储蓄习惯,从没做过月光族。每个月都把自己的工资以及必要的支出算得清清楚楚,虽然没有一笔笔记下来,但对自己身上的钱来龙去脉也是有数的,也是为了每个月能攒下更多的钱,以备不时之需。 所以让她请假好几天,安心休养是不可能的,她每一天的工资都是有数的,少一天还行,少两天就会令她心神不宁,总疑心自己是不是过于贪恋舒适,马上就要变成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的人。 弟弟也做了一回奶茶店员工 修养了一天半,也吃了消炎止疼片,下午起床感觉好多了,应该能撑十个小时。在店里偷偷懒,没客人的时候就坐下,外面地板如果不脏就不忙着拖地,等快下班再打扫干净。 上班路上尽量找个东西扶着走,可惜她的年龄,手里拿根棍子拄着走太奇怪了。小孩手里有棍子玩很正常,老年人拄着拐杖也常见,就她这个年龄两边都不靠,不要太尴尬。 林信书打算得好,尽量坐下,不站起来走动,尽可能不使用下半身。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从她上班就忙得脚不沾地,顾客一波接一波,也就晚上九点那会有二十几分钟清闲,她能上一趟洗手间。直到十一点,提前准备的原材料几乎都用光了,来买饮品的人才失望出门。 她从七点就开始直冒冷汗,等到了十一点,几乎是挪动一下都很困难。艰难地爬上楼梯把第二天要用的茶叶包抱在怀里,她下楼甚至是一步步刮着楼梯走的,短短的十几阶木梯,走了好几分钟。 等她艰难地收拾好今晚使用的锅桶机器,她整个人瘫在椅子上,已经没有任何走回家的可能性了,除非给她一辆轮椅。回家的路上有一座天桥,她只是预想一下爬上爬下的情景,下半身就开始发抖。 绝对回不去了,她想。 但是店里总归还是可以睡一夜的,虽然有点冷,可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装果酱和茶包的大纸箱被老板堆在阁楼,准备攒够一定数量卖给收废品的大妈。她可以把纸箱擦干净,铺在阁楼木板上,铺两层就够软够保暖了。至于盖在身上的东西,也可以用大一点软一点的纸箱,盖不住的脚和小腿也有她今天拿来的旧外套可以捂住。 只要能对付一夜,明早在老板来之前恢复一些体力,把东西收回原状再回家,谁也不知道她在店里过夜了。 除了林含璋。 她纠结了好一会儿,不知道要不要给他打电话求助。虽然他们住在一起,但是几乎不联络。他们的微信交流停留在上次他给她发的88元红包,他们之间没有通话记录。 她总觉得在生活上工作中向他求助,是一件越界的事,脑子里总觉得哪里不应该,哪怕她现在连步行回住处的能力都没有的始作俑者就是他。 求他帮忙带她回家这种行为太暧昧了,有点像撒娇,她总觉得做起来有点不要脸。她虽然脸皮厚,每次在遭到残酷对待前总会低姿态哀声求饶,借以从可能加诸己身的折磨逃离,可她并不是毫无骄傲的。 她自己能养活自己,她能把交到她手上的工作做好,这就是她最大的骄傲。哪怕以后他对她厌烦,嫌弃她,像其他人一样对她弃如敝屣,她也能自己活下去,因为她有把工作做好的能力。无论是在云南的那份做文员,还是在上海做奶茶店员工,她都能让同事老板对她赞不绝口。只要是录取她的工作,她绝对不会敷衍了事,每一项工作都下功夫,尽自己可能做到最好。 所以这会儿她无法妥善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但是她不想向林含璋求助。她宁愿在阁楼冻一夜,也不想让弟弟来把她接回家。 这是她微妙可笑的自尊。她也没多少自尊了,再为了少受一丁点罪抛弃一些,不划算。 她以为这是她的自傲,其实她没想过这也是一种自虐,更深层是一种自恋。 她用不求助来表达自己的骄傲,自己让自己不好过,只要肉体受到折磨,她就不用再去纠结自己的顺从无法带来解脱,不用去思考顺从这个选项是否正确,更不用去自责自己的低姿态献媚毫无作用。 她都这么惩罚自己了,她宁愿受一夜罪都要留住自己仅有的自尊,这还不够说明她也没那么难堪,那么无耻吗? 更深的理由是,她自己甚至连想都觉得僭越:林含璋会主动伸出援手。虽然她的脑子里没有把这个选项列出,但是她隐约觉得他不会不管她,她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他都会帮她度过难关。这不是她的自信或者什么,而是事实。虽然他并非每次都愿意按照她的想法解决问题,有好几次还不如让她自己抗过去,至少受到的伤害没那么大。 比如半怂恿半强迫她强暴同班同学。 比如让怀孕的即将上大学的她把孩子生下来。 明明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但他非要恶劣地摧毁她的自尊,或者毁灭她长久以来的梦想。 他甚至不是为了展现他支配控制她的能力,只是为了作恶而已。 十一点半过去了,林信书坐下休息了五六分钟,还是疼得厉害,她甚至很难爬上楼。再等一会吧,等半个小时,实在是走不了,就上楼收拾一下,躺着对付一夜。 反正现在这天气睡在阁楼不冷不热的。她见过不少流浪的人睡在纸板上,他们可以,她又有什么不行的?反正她宁愿睡在纸皮上也绝对不主动求助。 被动受到帮助怎么算她就不知道了,她的算计有一种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滑稽感,又可笑又荒唐,甚至还有些讽刺。 明明已经快被他驯服,无缘无故收了他那么多好处。却又想挣着脖子高喊,我拿些都不是自愿的,是他硬要给我的,我收的也不情不愿,我也是有自尊有廉耻心的! 也不知道表演给谁看,明明一个观众都没有。 她歇到十二点多,果然还是不可能走路回去。她可怜的脑袋瓜甚至没有想过也不是非要走路,打个车不就行了? 她虽然自觉可以独自活得很好,但骨头缝里的匮乏还是会阻碍她。在她的脑子里,步行十几分钟就到的范围怎么也不应该打车,那多浪费呀。 当一个人不够聪明,甚至愚昧无知时,很多时候,她的苦难在让人来看,就显得莫名其妙没有必要。就像出远门,穷人一开始就把飞机排除,但他可能不知道超过一定距离的话,在合适的时间内,飞机票比高铁票便宜,也更快,少受罪。但他们大部分情况选的却是多花钱多受罪的方式,仅仅是因为他们缺乏相关知识与经验,天然认定坐飞机出行是富裕的人才会做的,不属于他们。 当林信书纠结到十二点,她的不便宜弟弟果然打来电话,听到她说因为走不了路不能回去竟一瞬无语,只告诉她五分钟后他就到,他来接她回家。 不到五分钟,他就从私家车上下来,从店里椅子抱她到座位,然后又转身关灯锁门。两人在四分钟后到了家门口,他又故技重施,把她从座位抱到家,中途甚至没有放下。 她是真的很轻,他想,他可以一只手就把她抱起来。她被他突然抱起吓一跳,把头埋在他脖子里也很有意思,他应该多抱几次。 于是又把她抱到浴室,虽然她强调自己能动了,他当做没听见。 两个人洗完澡,她又被他抱到了床上。他问她:“明天你还要上班吗?你应该多休息两天,等好了再回去。” 她摇头,这回不上班不行了,“老板出差去了,听说是去采购原材料,这两天没法回来。老板娘腿有风湿,在店里站不了一天的。今天是生意太好了,走来走去没法休息,周末没那么多人就好了。” 他看起来不是很赞同,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把她抱在怀里睡着了。 少有的早睡让两个人第二天起来都精神奕奕,林信书感觉自己好多了,想出门买菜做饭,被他拦住,让她继续在床上躺着。 他又点了外卖,这次还是那种口味清淡的,富含营养的,与此同时也非常不好吃的饭菜。他和她都没吃太多,一是刚睡醒不太饿,二是太难吃没食欲。居然能把那么好的食材做出这种可怕的口味,林信书笃定这饭店开不久。 今天是周六,不用上学。他也没什么事做,所以决定送她上下班,她看起来不像身体恢复了。他把她送到店里就选个桌子坐下,打开电脑,准备只要她不舒服就带她回家。 刚开始几个小时也不是很忙,到了饭点因为老板娘不能来帮忙,确实手忙脚乱的,幸好林含璋观察了半天,无师自通学会用收银机。于是她只需要做奶茶,他帮她招待客人和收银,两人分工合作,店铺运转顺利,就是人也越来越多。 其中还有认识他的,见但他大吃一惊,“你怎么在这儿呢?勤工俭学吗?!” 他露出营业笑容,“过来帮忙的。你想喝什么,我推荐蓝莓酸奶和柠檬茶哦。” 两个都是不需要现场做,同时今天卖的不好的,基本所有和他打招呼的人都被他推荐了这两样,他们一般都会听从他的建议,带了两杯冰凉的饮料出店。虽然今夜冷风直吹,喝点凉的在肚子里绝对不会舒服。 弟弟被白嫖了 一个晚上下来,两个人都没闲着。到后面,他甚至可以先收银,把小票打出递给客人之后,再搭把手配制最简单的冰淇淋酸奶之类的。反正只需要打开机器,旋转蛋筒,让膏体进入其中卷出火炬状。他比较不客气,直接填满蛋筒又加到放不下为止,所有点了的客人应该都拿到了这辈子最实在的冰淇淋。酸奶就更简单了,加入果酱或者提前切好调味的水果就好。 到晚上女客越来越多,嘻嘻哈哈和他调笑,林信书后知后觉,今天异常的好生意,居然是因为他在店里给她帮忙。 对她来说,真是本末倒置啼笑皆非。他要是不在,本来她也不会忙到现在;但是他来了,也真的帮她分担了很多工作,至少她只要在方寸之间做奶茶就好,不用走来走去。她内心还是感激为主的,毕竟他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没干过这种低端工作。哪怕是来给她帮忙搭把手,也应该是生平第一回干那么多杂活。 等到了晚上十点半,东西都清光了,她才回过神来清理店铺。一连好几个小时,他一个人高马大的男孩子在店里活动,十几平的操作间陡然变得逼仄。她也没如往常一般去不停打扫,也伸展不开。第二个原因是生意太好,没腾出手。 他依旧站着,把收银机台面清点干净,然后悠悠道:“也不算清闲,来的人真不少。” 她收拾得很快,闻言回复:“往常周末真没那么多人。”言外之意是他才是导致这反常的客流量的原因。 她也是第一回亲身感受到颜值的威力,竟可以直接换钱。今天的生意比上周同样的时间好了不止百分之五十,老板娘在家不停收钱,估计乐得合不拢嘴。 就是有点大材小用了。 店面库存都快被清空了,再待着也没啥意思,十点半刚过,两个人就锁门回家。 今天她没有从上班忙到下班,拜他所赐,总算偷懒成功,在凳子上歇了好几回。腿还是打软发颤,可没到走不了路的程度,也能慢悠悠走回去。 在奶茶店干活,对他而言是个新鲜体验吧?他真的很聪明,也没看她操作几回,就记住了收银机怎么用,收银不到半小时,顾客点的任何饮料他都能马上反应过来编号和价格,立即输入。她想他现在已经把所有饮料的价格和编号记住了吧,这不容易的,当时她背了很久呢。 虽然记下来对他也没什么用。 他又不可能和她做同样的工作,在奶茶店兢兢业业卖奶茶,然后一个月拿五千块钱,哪怕他疯了,他也不缺那点钱。更重要的是他对奶茶没有热情,无论是做奶茶还是喝奶茶对他来说都没意思。他不像老板,非常热爱奶茶,热情追赶潮流,如果哪一天老板自创的某种饮品如杨枝甘露般让全国同类店铺模仿,他就人生无憾了。弟弟也不像很多喜欢喝饮料,一天不喝上一杯睡不着觉的那种人,他连饭都懒得吃,对各种口味的饮料就更兴趣欠奉。 虽然不知道他喜欢干什么,但是非要让她选他可能喜欢的事,那她觉得他绝对更喜欢敲键盘而不是做奶茶。 上下天桥的时候他单手把她抱起,让她的脚离地,从膝盖弯把她抱起来,天桥的阶梯她一步也没走,都是被他抱着走的,他居然一步也没踏空,走得稳稳的,很快两个人就到了家。 第二天还是一样,尽管她反复强调自己好多了,不需要他过来帮忙了,但他还是来了。今天生意好得更吓人,刚上班店里就挤满了人。女孩子们见到他都嘻嘻哈哈,叽叽喳喳,看来有不少人认识他。他也不恼,脸上挂着礼节性微笑,一一打发。 饭点过后,老板娘过来了,一见他在收银台前站着,大吃一惊,“咱们店来了个看板郎!怪不得昨天晚上我一看手机,生意那么好!今天上午我还奇怪生意怎么又不行了,下午又开始不停有到账信息提示我。这位大帅哥谁呀?” 林信书略尴尬,还是故作大方,回答道:“是和我住在一起的弟弟。” 老板娘惊讶更甚,“你弟弟长这样?!这么高?!这得有快一米九了吧?可跟你一点不像!”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气质都太过迥异,像是两个世界的人。要真是一家人,那这爹妈也太重男轻女。姐姐穿的跟乡下村姑一样,一身衣服加鞋绝不超过200。弟弟倒好,上身这件T恤都是名牌货,绝对四位数朝上。 林含璋扭头看了她一眼,补充道:“不是亲生的,但在一起长大。” 怪不得,老板娘暗想。看着也不像一家人,她估计是他们家亲戚,借住在这个男孩家。这两天她生病,这男孩正好放假来给搭把手。 要是以后能常来就好,老板娘盯着他的脸,忍不住幻想,连平时大大咧咧不讲究的言谈举止都收敛一些。在英俊的男性面前,无论是哪个年龄的女人,总想把自己身上好的一面表现出来。 老板娘自己也知道,店里开的工资,能来干的肯定有地方住。她一直以为林信书是住在青旅之类的类似于大通铺的地方,没想到是借住在这帅哥家里,从他衣服看,他家也不缺钱,也不知道她跟他们家什么亲戚,能让她住多久。 奶茶店这点工资能找来一个年轻勤劳干净还顺眼的姑娘可太难了,她非常希望林信书可以长长久久干下去。 见老板娘来帮忙,林信书赶忙说:“弟弟,老板娘来了你就可以休息了,你今天有没有事?” “没事。”他刚想走,就见老板娘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腿不好,昨天加今天站太久,都快撑不住了。我是出来看医生,顺带到店里看看,真干不了。明天我家那口子就回来了,到时候叫他好好干,我先走了。” 想也知道,换上她那生意又跟以前一样,好好的钱送到面前傻子才不捡,帅哥再帅跟钱也不能比。再说她也的确膝盖疼,这几天要降温下雨,她的老毛病又犯了,真撑不住。 林信书两人只能看老板娘逃命般走了,这会正好没什么人,两人也顺势坐下休息,继续等客。 “对不起呀,耽误你的时间了。”她有点不好意思。 他拿出手机,里面有不少人给他发消息,随手点开几条,没什么重要的事。其中院学生会长问他是不是缺钱了,他正好有好事要跟他说。 林含璋没回复,他也有事找他算账,后天下午见。 “我今天本来就没事,在家也是闲着打发时间的,来陪你总比听楼上打小孩强。”他懒得撒谎,实话实说。 林信书想想每天楼上的动静,大叹气。七点不到楼上就能闹起来,女人骂男人没用,挣钱少,男人说的话她听不懂。再过一会女人就哭哭啼啼,催促小孩吃饭上学,时不时还加上小孩的哭叫声,她听得多了,一开始还不知道小孩哭着说什么,只当是无意义的话,后来才发现孩子叫的是,“妈不打,爸不打。”不知道是让他爸妈不要打架,还是让他们别打他。 不管哪个意思都怪叫人难过的,那孩子也不过幼儿园大班或者小学一年级的年龄,小小的一团,看着怪可怜的。 她也试过报警,消停了两天,第叁天闹得更厉害,轰隆一声巨响,听着像什么家具被推倒。她当时就一个人,不敢上去问,就听到女人尖利的哭叫。后来看到她们夫妻,两个人脸上都有伤。夫妻做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早分开,放过自己也放过孩子。 亏林含璋在这等程度的噪音骚扰下眉毛都不动,该干嘛干嘛。当他全神贯注的时候,她觉得惊雷他都听不到,这也是一种非常强悍的能力,当然能忍受噪音而不怒,亦是非常定力。 她凑到他面前,正好这会没人,轻轻亲了他一口。只碰触到嘴唇,马上就收回。 就是突然很想那么做,反正也没谁看到。亲完之后她的手机也振动一下,杜千寻要来,点了一杯芒果酸奶。她立即起身,给杜千寻的那杯酸奶里加入过量果酱和水果块,堆成小山一样。 他抬头,眯起眼睛看她,她正忙着做水果酸奶,自然看不到他的眼神。她也不好意思看他,无缘无故偷亲了他一下,给自己找什么理由都无法解释。 总不能是为了感谢他给她帮了两天忙吧? 她做完酸奶,又把那杯子单独拿出来存放在别处。等她忙完坐下,林含璋冲她微微一笑,伸手拢过她的头,强迫她与他面对面,给了她一个漫长的湿吻。 晚上依旧忙到她头昏脑胀。等漫长的一天好不容易过去,她在关店时才意识到,杜千寻没来取那杯酸奶。 恋爱脑小林 周一上午,林信书就觉得自己好得差不多了。至少走路干活是不会受到影响了,她早早起床,已经叁天都没给弟弟好好做饭了,今天她预备大炒大烹,好好整治一桌菜。 米饭还是用胚芽米,这种特别适合做米饭的米近几年得到大力推广,可能东北种得多了,越来越多的人也愿意选购试试,原本是十几块一斤,现在已经降价到五六块就能买到一斤新米。 胚芽米不但好吃,它还比精白米更有营养,比糙米更容易消化。林信书总疑心弟弟吃得少是因为消化功能不好,因为他更爱吃面食,面食肯定比米饭容易消化。胚芽米正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不能吃馒头,可她懒得天天和面蒸,他又不想吃二次回锅蒸的馒头。还是米饭好,做起来简单,少一点也不费事。 她刚起床就把米提前泡起来,现在的电饭锅已经好用到不需要泡米就能做出口感极好的米饭,但她今天还是想蒸饭吃,因为她觉得蒸米饭口感更好,她想给他弄点更好吃的。 早上菜市场人不少,她溜达了两圈,一是喜欢逛菜市场,被新鲜的蔬菜禽肉蛋围绕,虽然气味不好闻,但是她会不由自主开心。二是可以一边走一边选最新鲜的时令菜,脑袋里琢磨菜谱,等琢磨完就可以直接下手挑选买单。 最后买了半斤鲜牛肉,准备做个酸辣小炒牛肉,这道菜她没做过,但是有信心可以做好。新鲜的板栗也不错,她买了不少,一部分拿来做板栗烧鸡,一部分做糖炒栗子带到奶茶店当零食,还能送点给老板和他老婆。第叁道荤菜准备做乌鱼汤,有汤有水,滋补营养。她本来觉得荤菜差不多了,又看到刚送来的兰花蟹的,太鲜活,她忍不住买了叁只,换个稍重口的吃法,用葱姜煎来吃。素菜可得清爽点,毕竟一桌子大荤,她预备炒点油麦菜。最后做一个时令菜,桂花糯米藕,秋天正是吃桂花吃藕的季节,不过这个菜得做很久,留到明天吧。 她买完菜,回到家,他还没醒。最近她睡得多,休息得好,他昨晚从奶茶店到家后又在书桌前不知道忙了多久。就不该相信他嘴里的我没事那种鬼话,他明明有事要做的,结果被她耽误了时间,害他还得熬夜赶工。她真的很不喜欢耽误他的事,无论大事还是小事。 今天早上他八点就要上课,现在是七点十分,洗漱吃完饭加走路去学校的时间已经很紧了,得赶紧把他叫起来。 但是她又不想打扰到他睡眠,她其实有点怕他的,哪怕是师出有名,她也尽量不做让他厌恶的事。 幸运的是,不到一分钟,他自己醒了,看到她坐在床边,穿戴整齐,少有的有了胃口,张口就是,“我想吃疙瘩汤配土豆鸡蛋饼。” 冰箱里还冷冻着上次没喝完的鸡汤,听到他的要求,她马上喜滋滋去做早饭。等他穿好衣服刷完牙洗完脸,金黄的土豆鸡蛋饼已经煎好切开放到盘子里。疙瘩汤的香味从厨房飘到客厅,她端了一个大海碗,里面盛了叁分之二的西红柿虾仁鸡蛋疙瘩汤,上面还撒上白胡椒粉。 她取来小碗,看着他喝了两碗,又吃了叁个土豆鸡蛋饼。疙瘩汤自不用提,用鸡汤做底,加了西红柿,虾仁,水开后放她搓的面疙瘩,非常开胃,还容易消化。 土豆鸡蛋饼也不止放了土豆,还有不少胡萝卜丝,一口咬下去焦香还脆,土豆和胡萝卜特殊的风味混合,又下油翻炒,催发了香味。外层是煎得金黄,还没有多少油脂残留,吃起来一点也不油腻。 他吃完早饭,又被她顺势给了半杯牛奶,杯子都递到了手上,只能全喝掉。带着少有的昂扬的情绪去上课,连同学叽叽歪歪没完没了的问题都耐心回复,当然不想回答的他一样当做听不到。 他看上去可真幸福呀,赵乐乐扭头看他,他就坐在右手边,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倒不是因为嫉妒,他那个普通穷酸的女朋友没什么可嫉妒的,他现在的女友是大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最漂亮的姑娘,带出去不要太有面子。 就是看不惯两个不搭配的人在一块,他俩放在一起画面也不好看,女的高攀男的瞎眼。也不知道那女人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他居然还跑去给她干活。周末约林含璋出去玩,都被他用我有重要的事婉拒了。 搞半天所谓的重要的事就是帮女朋友打工卖奶茶,他真的越活越回去。连自己这个好哥们都看不下去了,女人,尤其是条件差的女人,怎么能那么惯着,她会得寸进尺的。现在看上去只是在周末帮她免费干活,但以后呢?弄不好哪一天她狮子大开口让林含璋想办法给她盘个店面,小林卖身都会给她办成。 赵乐乐越想越不高兴,他不止认为林含璋傻乎乎被那个心计深的女人利用,现在让他更生气的是,林含璋还把她放在自己这个好兄弟前面。 他可从来都是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呀!现在他的手足把一件便宜的路边摊衣服排在他前面,这都叫什么破事! 赵乐乐虽然心里不舒服,但如果让他真行动起来,做点事拆散他们,他又觉得没必要了。毕竟那是林含璋自己追的女人,就他那个软和性子,赵乐乐怀疑哪怕那女人给他戴绿帽子最后小林都会原谅。别问,问就是真爱,小林对喜欢的人就是那么没有下限,极度忍耐。 再说他的生活又不是围着林含璋团团转,他又没抓到那女人的错处,怎么拆散他们?人家住在一起日夜颠倒,亲亲我我,小林一看就被照顾得很好,又何必做这个恶人。他愿意顺水推舟挑拨离间,但是真让他花大功夫设计什么阴谋诡计,那可算了吧,他自己也很忙的。再不好好学习期末就得挂科了,虽然不指望和小林一样成绩好到能拿国奖,但是挂科那肯定是不行的,回家会被家法伺候的,他可不想大过年的让他爸在所有亲戚面前念叨他不及格的光荣事迹。 所以他也就看看,想想,有点不高兴,但是这件事在他心里的位置还比不上高数。毕竟要是他这回真挂科,那明年还得再上一回课,再考一次试。他本来专业课又多又难,累得他跟女朋友睡觉都得吃点小蓝片,再分心去搅和好朋友的恋爱,除非他脑子有病。 他也怕他真做了什么被林含璋发现,毕竟小林只是恋爱脑,又不是真傻。 周一下午上完课,林含璋接到了院学生会长的电话,说是有好事要跟他说。他心想,被强迫参加校运动会算什么好事?别又来为学院争光那套,他不想给任何组织增光,信息学院那么多学生,还能缺那点光? 等周二下午,他到了院学生会办公室,看到会长,辅导员还有班主任,他心里更加诧异,拉壮丁不需要这等阵容吧?然后他发现门旁的阴影处还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背对着他,听到他进门的动静,转头看向他。他望着那张半隐在阴影的脸,心念一转,原来是为了这事。 是上个学期自杀的女孩子,和他没什么关系。虽然他大一交了不少女朋友,光看脸她也有做他女朋友的可能性。但是他从头到尾毫无让她做女友的打算。她异常得太明显,放着不管可比留在身边威力大。而且他极度不喜欢被人控制,那种会删男友女性好友的对象他敬谢不敏。 两个人面都没见几次,她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总归逃不脱一见钟情二见倾心那套,莫名其妙就把他当做此生挚爱,单方面官宣两人恋爱,林含璋跟朋友解释过几次,再加上他当时有正牌女友,还在同一个校区,就不再管她怎么发疯。 后来她妄想症越来越严重,居然跑到当时的女友面前示威,让那女人把他让给她。这事是当时信院的大新闻,几乎所有人都在吃瓜看热闹,包括他。 当时的女朋友也是厉害,当场训斥她一顿,义正言辞表示林含璋是个人,不是物体,她并不拥有他,怎么可能出让?再说哪怕她退出,林含璋就会喜欢你跟你在一起吗?他要是喜欢你早就接受你的表白了,他不接受就意味着他不喜欢你。再说世界上女人多着呢,哪怕今天她退出了,还会有其他女人和他恋爱,难道你一个个哭着求她们放弃?你的爱得不容易,但是那和她们有什么关系?倒不如早点放弃,好好学习,多看点书,成熟点再谈恋爱。 说得太好了,他听到别人的复述都想给她鼓掌。 然后那女孩当天晚上割腕自杀,也不知道是为了向当时的女朋友示威,还是为了向他展示她的爱情多真挚。 没死成。 学医的人自杀没死成,这可太有趣了。 这件事的后果是当时的女友和他分手,神经病谁不害怕,哪怕是义正言辞的好姑娘。他没有被评上国家奖学金,虽然他的成绩足够优秀。自杀的人住院,至于住了多久何时出院他不关心。 他本来就对她没兴趣,是死是活与他何干。 实际上,他连她的名字都没记住。虽然有不少人反复提起过,可他从没注意听过。 无关紧要的大学生破事和半强制play 想不起名字,那姑娘转头看他,脸上的表情复杂难明,面容诧异愧疚,眼睛喜不自禁,唇角却往下撇。看到他就心满意足,不管是什么场合,可内心实在挣扎,投射在脸上,组成一个四不像的怪表情。 林含璋心念一转,回以微微一笑,“你好,身体好些了吗?” 那姑娘显然吃惊,绝没想到他竟会主动招呼,内容与她息息相关,好似一直关心她,态度也一如往常,好像她根本没做过那些伤人伤己愚蠢可笑的事一样。 她踉跄后退几步,嘴唇剧烈抖动,最终还是舍不得不回复了心爱的男孩,“好……清了……”然后夺门而出,头也不回的逃跑了。 林含璋还维持着礼貌的表情,一言不发。看上去对她失礼的举动毫不在意,心里其实就是不在意。 学生辅导员和学生会长面面相视,想到一块去了,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这等祸水,哪个女人扛得住? 班主任清清嗓子,打破沉默尴尬的气氛,“唉,这同学真怪。” 他们都知道,他想说的评价绝对不止怪,而是行为古怪脑子不正常,没有礼貌,不分场合发疯,疯完之后发现后果无法承受,又厚着脸皮来求情。看着有病,其实比谁都精,还不要脸。 “您找我有事吗?”林含璋问。 辅导员见班主任没有想开口的样子,忙说,“老师下午是不是还有事?您不是代了一节理论课吗?您要是着急就放心去忙吧,这事我来跟他说。” 班主任闻言,直接和他们打声招呼,站起来走人。这事确实不适合他张嘴,他过来只是做个见证,证明护院的女同学已经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她做的极端行为和信息学院的学生完全无关。至于私底下他们真正的关系如何,关他屁事,他才懒得管。只要不再闹出上学期那种学生自杀的丑闻,随便他们怎么搞。 学生会长示意林含璋坐下,“我周末就跟你说过有好事。刚才李佳佳过来跟我们把当时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证明你确实和她没有关系。本来呢,上学年,你的成绩和综合表现能评上国家奖学金的,但是因为那事闹得太大,为了不引发舆论争议,也为了保护你,就没给你。这学年你只要好好表现,哪怕成绩没略差一点,这个奖一定补给你!” 这饼画的也太久了,明年的事现在能确定吗?林含璋嘲讽的想。 辅导员见他没有反应,暗骂一声就你清高,你清高不也照样穷,也得出去打工吗?要不是你花蝴蝶一样到处撩骚,去年能闹出那么多破事!然而他面上不露,浮出笑容,“含璋也不要气馁,你的成绩大家都能看到,明年国奖肯定是你的。今天来找你还有一件事,咱们院的周副教授最近在和一个公司合作项目,缺人手。我准备把你推荐过去,你也能在教授和学长那边混个脸熟。你最近忙不忙?想接吗?” 林含璋脑子闪电般想到他说的是哪个项目,那可真是个肥差。周教授为人温和,又护着学生,参加他的项目得名又得利,还能学到很多东西,确实够拿来做赔偿。他往年只收研究生或者毕业生做项目,现在他们把一个大二的学生推荐过去,这背后绝对有人情。 于是他从善如流,笑着道谢:“我最近没事,谢谢师兄。我特别喜欢周教授的架构,他做的项目我都关注过呢。” 叁个人你来我往,互相进行了一番吹捧。辅导员本来心情不太愉快,但聊完天出门只觉得满面春风,像一只小鸟只想引吭高歌一曲。帅哥不只脸好看,说话也好听,怪不得那些女人为他要死要活。他本来还觉得他是小白脸,现在他只觉得他哪怕是小白脸,也是顶级的,男女通杀的,情商逆天的小白脸,他愿意给他花钱! 等他走后,林含璋总算能提起正题,什么国奖,也就不到一万块钱,有没有无所谓,他也不在乎那些荣誉。周教授的项目虽然有点意思,也没到他求着做的程度。但他是真的不想参加运动会,在一群人面前比赛。 学生会长听到他的拒绝,问道:“你为什么那么不想参加?你最近不是缺钱嘛?这些项目只要去了院里就给发钱,拿到名次给的钱就更多了,干嘛不去?” “因为我更不喜欢运动。” “那你就更得去了,只要有两个项目拿到冠军,下学期就免锻了。” 林含璋长出一口气,免锻确实对他非常有吸引力。体能测试和运动专业的男生一起比,想再拿到免锻资格肯定要一番苦练。与之相比,排除体育专业的运动会拿名次反而不太难。 只要可以免锻,那大庭广众之下短暂的比赛确实比至少二十天和同学一起锻炼强。 “那我们就说好了,你也别改主意了,我给你报几个竞争力小的项目。” “我先看看再说。” “行行行,给你看,我没坑你吧?” 两天报了九个项目,这还不叫坑人? 两个人一番讨价还价,最后选报了四个林含璋有把握的运动项目。学生会长呼天叫地,痛斥同学们冷漠,完全拉不着人比赛。林含璋隔岸观火漠不关心,见他没有异议,直接走人。 他的心情谈不上愉快,但是也不像往常一样烦躁憋闷。和这些人打交道确实可以给他带来些许好处,但是也没什么快乐可言。 他极少能从别人身上得到愉悦,他对其他人不在意,对任何事都不执着。虽然他也有愿意做的事,比如周教授的项目,能做当然很好,做不了也无关紧要。他也有不喜欢做的事,比如早锻,可是如果非要做,也不是不能做。 他活得柔软,他不偏执。只除了对她过分在意。 但是他也可以接受他的这份异常,毕竟是给他带来过至高快感的人,是能缓解他饥渴,安抚他烦躁的人,肯定值得特殊对待。 林含璋用了新的润滑剂。 配方升级后确实让他的进入没那么艰难,但她可能还对上次性爱的后果心有余悸,一直无法投入,身体僵硬。 林信书被他压在身下,她没有反抗,只是抱住他的后背。他的性器进入之后便不再动,他在等她适应。 她绝对不想做,可他忍了太久,也该恢复正常了。所以当她上了床,他就直接把拆封过的润滑剂打开,倒在手指上。 他愿意为她扩张,已经是了不得的体贴了。可是身体打不开,她也知道她已经恢复了,可就是不愿意敞开身体,去迎接新的性爱。 “今天,我用嘴帮你做行吗?”她在他的手指进入她,不留情面按压扩张后,颤声问道。 “过来。”他没有回答,反而让她撑起上身,她体内的手指因这个动作存在感更明显。她闷哼一身,抬头看他,双眼已经有水汽弥漫。 太不舒服了,不想做,让那个器官再休息几天吧,别做了。她的哀求说不出口,她觉得他的手指进去,她就已经被捅伤了,那里火辣辣的疼,像有人用小刀划伤了她的嫩肉。只是很小的伤,不值一提,但是她还是因为那个位置太特殊,那块肉太敏感而痛苦。这痛苦显得可笑,他已经五天没入侵过她,今早起床,他甚至趴在她身上连摸带蹭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没有做到底。 现在她已经无法拒绝了,她只想让他愿意用她的嘴,用她的手,用身上任何可以发泄的东西,只要别进去。 她向前伸出上半身,近乎献吻一般亲上他的嘴唇,让他的舌头在里面翻来覆去,她用尽所有技巧配合。她指望用这点献媚求的他的垂怜。 “……唔……”两人亲了很久才分开,他的手指在亲吻是并没有妄动。亲吻完毕之后,他伸出手指,灌入更多润滑液,随后也不管她的身体是否准备好,直接将性器插入大半。 她虽然极端抗拒,但是被过量润滑液滋润的器官让他进入顺畅,感受到阻碍后,他便停下。 她已经很久没被他强迫插入了,最近几乎所有的性爱都是她主动的。她的眼泪因为不适迅速凝结,从眼角滑落。 他伸出舌头,从她的脸上将那滴痛苦的泪水舔入口中咽下。 “我今晚只做一次。如果你感觉不舒服,就用你的舌头告诉我。”他抬手,轻触自己红色的舌尖。 这是让她再受不了的时候,用亲吻阻止他是吗? 看来主动伸出舌头跟他亲一次不能让他满足,但他对她素来大方。所以她第一次吻他之后,他虽然进入了她的身体,却没有像以前一样进入就不管不顾,直接大力抽插。 这是他给她主动亲吻的奖励。 她明白了。 但是他只做一次的话,那不如让他早点射。他高潮的越快,她解放的越早。 因此她挺直身子,放松,她的上半身自然落到床上,她又用双臂撑起,开始扭动臀部,用下半身那个渐渐习惯他的性器的肉洞刺激他尽快射精。 他露出得逞的笑容,这才有趣。他抱紧她的大腿,任由她动作,她每次主动献媚,他都会即时给出甜头,从不令她失望。 毕竟,他如果不引诱她,那违背他的本性,他可没那么善良。 强控制play,用亲吻求饶 绷直脚背,夹紧腿根,她的腰腹被他抱紧,她每次扭动,吞吐迎合他的性器都费力。 他从身下进入她,这等姿势让她每一次起伏动作都无法碰到肉蒂,她没有得到抚慰,她的身体被自己控制强迫迎合他的性器,不适感越来越重,她也真的做不下去了。 于是她停下,她累了,下体的器官也越来越不舒服,她一开始就应该乖乖躺好,把主动权交给他。 她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他整个人翻倒压在床上。林含璋将她臀部抬起,从背后悍然入侵,他的双手铁锁一般困住她的腰,她连向前爬,逃走的动作都做不到,只能半张着嘴,哀声抽气,迎入他的性器。 太大了,太可怕了,眼泪又被逼出来。此回他不再等她适应,甫一进入,就开始耸动腰部,疯狂撞击她的臀,那可怜的器官都被他粗暴的动作撞到变形。 她受不了,真的受不了。林信书把力气集中在双臂,用尽全身力气才撑起上半身。当她的上身从床单离开,垂下床铺的胸部随着他的动作疯狂摇晃。他看着不耐烦,伸出双手恶狠狠抓住,手掌又握紧胸肉,可怜的乳肉从他的指缝露出。当她发出痛叫后,他又突然良心发现,大发慈悲,改抓为揉,安抚两块被大力蹂躏可怜兮兮的软肉。 她被他的性器钉在床上,想从劈头盖脸狂风暴雨般的抽插中寻得片刻安宁,她已经在这得不到快感中性爱感到心悸。她的肉穴已在拒绝纳入他硕大的性器,但是他又岂是她能抵抗拒绝的?所以她就只能低声悲鸣,然后扭过身子亲吻他的嘴,伸出舌头,请求他停下。 林含璋的手还停在她的乳肉上,他不再揉捏也不再按压,伴随着她的索吻,他停止了对她上下性器的摧残。反而开始打圈撩拨她的乳头,食指不停弹拨,那两粒肉果然很快兴奋,立起。 她不由得加深这个吻,只希望可以得到更久的休憩。他的性器停在她的体内,安安静静。起初放进去的润滑剂已经有不少被他抽插的动作带出,如果还和刚才一样,在她身上野兽般抽送,求求他一定要补点润滑剂,她怕又被弄伤了。 他的口腔特别美味,她不知道吞掉他多少唾液,在呼吸越来越困难之后,嘴唇才与他分开,两唇之间拉出一条银丝。 她的舌头一离开,他又开始疯狂往这具他上瘾的肉体里钻,她平坦的小腹随着他的性器抽出与插入,时不时被顶起来。 今晚在他规定之外,他不需要再顾忌她的身体,照顾她的感受,他只需要疯狂发泄,直到他射精为止。 刚才的暂停在实质上延长了这场性爱的时间。但是她不想办法亲上他,她的肉体也受不了。短暂的休息又能让他的性器在她的体内肆虐更久。她只能顾头不顾尾,先献上嘴唇求的片刻的安宁。 “慢……一点……”她哀求,内部被刺入,她到现在都没有适应。 林含璋轻笑一声,听从她的请求,放慢抽插的速度,她总算能喘口气,腹部也不在痉挛。 她撑起上身的手臂越来越累,终于支撑不住,跌到被子上。她背对着他,完全看不到他的表情,无法从他的动作里判断他的情绪。比起现在身体的折磨,她更怕他喜怒无常,反复多变的性情。而且她哪怕想为自己求情,现在也没有力气翻起身亲吻他,只能由他动作越来越放肆。 身不由己,她抓紧被单,肩胛骨凸起收缩如两片蝴蝶翅膀,一张一合,她快撑不住了,她宁愿现在昏迷,没有意识,那也不会那么痛苦。 他终于暂停了,发现她很久安安静静,一动不动,只有身体随他的动作波浪一般晃动。他担心她昏厥了,俯身扭过她的脸,她双眼紧闭,满脸都是泪,是在偷偷哭泣。 这么委屈吗?他明明给了她喊停的权利,只是先限制她使用。如果真随她的意,她可能投机取巧,整个晚上都亲吻他, 毕竟是他的女人,他不能任由她流泪。他叹气,从她身体里退出,又把她捞进怀里,舔去她的眼泪。 “我的错,接下来我们面对面,你想什么时候停都可以,你随时能亲我。” 嘴上说着温柔的话,他又将她的双腿分开,就着这便利的姿势,扶着性器,再度进入她。 轻柔的,缓慢的,浅浅的,居心不良,不怀好意的,顶弄她,直弄得她皱起脸。 感觉太怪异了,不疼不痒,不好受也不难受,可身体确确实实不想被侵入,她不知道要不要再献上一个吻,让她有余裕想明白。可现在还没到无法忍受的地步,暂时还用不着求饶。 他目不转睛,观察她的反应,见她微微张嘴,小舌若隐若现,实在是很想把舌头伸进去搅弄一番。 不过由她主动会更有意思,她会凑到他的脸前,伸出舌头,求着他打开双唇,进而由她进入,和他的舌头交缠。 那可比他自己亲上去有意思太多了。 他盯住她的脸,盯了一会,性器狡猾地进得更深,也加快了进出的速度。她抿上嘴,咬住下唇,不想发出声音。直到他挺身,直插到底,她骤然失守,惊叫一声,声音很低,可也足够令他满意。于是他毫不留情,双手贴上她的臀部,用力掰开,恣意妄为,每一次进入,都插到底,十几下过去,她连说话的能力都没了,只剩下“啊……啊……”无意义的音节。 他还能更肆意,他将手指挪到两人结合处,碰触到她的肉蒂,他不直接抚慰那容易引的快感的器官,反而在周围打圈,故意忽略它。她的肉穴里,因他的挑逗一紧一缩,花肉不由自主颤动。 真舒服,他轻吸一口气不能那么快高潮,不能那么轻易放过她,让她轻松过关。她还没怎么献媚,他的嘴唇也很无聊。 他把手指往下移动,停下抽送,手指在穴口试探,意图明显。 会受伤,会裂开的,今天她根本没有准备好,能让他顺利进入都是润滑剂的功劳,要是让他在插入一根手指,那里马上就会撕裂流血,然后她又要受罪,因为他还没有高潮。 林信书毫不迟疑,吻上他的嘴唇,他的探索立即停止,他的舌头一动不动。选择权在她,她可以主动进攻,加深这个吻,也可以像现在一样,啃咬他的嘴唇。 反正他们下半身紧紧连在一起,他的性器还在她的肉穴里。随着她的亲吻,里面忘情地缠绵。 此时此刻,他的身心都堪登极乐。他竟还有余裕思考,下一个姿势就让她躺在他身上吧,他从下面进攻,每次她受不了就可以转头亲吻他,他们可以把这场性爱再延长一点。 肯定比他刚才高潮更爽,可惜今晚不能多来几场。他太喜欢看她被干到精神恍惚,意识模糊,体内被射入过量精液,动一下就往下淌。最好躺在床上,连最简单的动作都无法完成。他那时就可以使用任何姿势,哪怕她的身心都在拒绝他,他也可以一探到底,发泄到他觉得可以为止。 感觉到身体得到了足够的休息,她停止这个吻,恳求他,“手指进不去的,我怕疼,求求你别让我受伤。” 他总归是愿意听她的请求的,谁让她在他这里拥有特权呢。于是他的手又摸上她的臀肉,这回他没继续向左右掰,反而和揉弄她的乳房一样,开始揉捏她的臀部。她最近好不容易吃胖了点,臀部也丰满了点,他可以上上下下去体验她那丰盈的手感。配上紧致绞紧的肉穴,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场性爱因为过多的暂停被延长了很久,到后来她只要觉得不舒服想都不想就去亲吻他。有一次他正在兴头上,因为她的吻也不得不停止,转而与她唇齿纠缠。除了他预想的动作。他还得以再换一个姿势,无论哪个都是方便她献吻的。 最后,当他射精之前,她背对着他,被他抱在怀里疯狂顶弄,她扭过头亲吻他时,他在她体内释放。最后这个吻本该随着他的高潮结束,可因为他回应了她,不自觉被延长了很久。 真是非常舒服的体验,他在吻她时想,应该多来几次。他实在是喜欢她满脸不情愿但是迫于无奈不得不主动献吻的表情,仅次于她因疼痛泪流满面的表情。 去迪士尼吧 在运动会开始之前,林含璋收到黄蔚然的邀请,她请他和他女友去迪士尼玩。她最近收到了几张赠票,快到期了,正愁不知道给谁,想到他们应该还没去过,就干脆送给他好了。 林含璋本不想要,但他转念一想,也没必要拒绝,毕竟又不是多值钱的东西。而且他突然意识到,他还没带她出去玩过。 刚到上海的一个月,他们不得不把房子收拾成能住的状态。买家具,换软装,装电器,联系工人检查修理水龙头燃气口等等。每天都有新的问题,想要房子变成一个家,虽然不难,但是繁琐。 剩下的时间毫不意外,就是拖着她做爱,她几乎被他搞得瘫痪在床上。九月的上海暑气未消,外出对两人来说也实在是受罪。不如在卧室里做些爱做的事,她不在的一年,他的饥渴从没有人能为他缓解。因为缺少发泄,身体积蓄更多营养和能量,他甚至还长高了,现在身高直冲一米九,原本的裤子都短了一截。 既然她回来了,那他肯定要先过过瘾。那个月除非必要,他们都在家的时候,他几乎不给她穿上衣服的机会。哪怕做到她哭喊着救命,他也当做没听见,只顾着发泄自己的情欲。 当然,他非常的温柔,每一次都有好好扩张,没有真正弄伤过她。他只是让她的身体被体液填满,让她被快感和不适感逼得发疯,顺带让自己稍稍得到满足而已。这是她不告而别欠他的,他只是追讨回来,并不是对她的惩罚。 在云南的时候,他一直忍着,并非忘记了她的所作所为,只是因为他需要将她先带到上海,还不能咄咄逼人把她吓跑。既然已经到了上海,那就没有必要再强力约束自己,他总是要发泄一番的。 她在他手里,是跑不掉了。 她自己心里也一清二楚为何他缠着她做爱,否则不会完全不反抗任由他操弄。一个多月过去,他的饥渴稍稍缓解,她也找到了新工作,除了上次身体极度不适,再也没有休息过。 他一直忙个不停,不忙的时候只想着怎么玩弄她,缓解身体的饥渴,居然忘记了要带她到处走走。 真不应该,她跟他来上海,虽然她自己要做辛苦的工作,可他又不是为了让她吃苦才来的,他在物质上一直没有亏待过她。 黄蔚然的馈赠提醒了他,迪士尼乐园确实是一个很适合带她去的地方,虽然他本人毫无兴趣。应该说,他对出现在任何人群聚集的地方都没有兴趣。 可是为了她,他还是愿意忍耐的,他直觉自己的可怜姐姐一定会喜欢迪士尼。在云南的时候,她就喜欢到处走走逛逛,只不过那个时候能去的地方是山,她还能在里面挖挖采采,挣点小钱。 他更好奇的是,在迪士尼之旅过后,他那心扉初开的姐姐,愿不愿意将她的心门打开得更大?进而也将身体向他更加敞开,让他可以毫无顾虑,肆无忌惮,真正过瘾。 毕竟他也知道,她一贯是很好拿捏摆布的。给她一点点好处,她都会记在心里,然后想方设法十倍百倍奉还。 但她不会完全依附于任何人,哪怕再久的交往,她也随时能离开,毫不留恋,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他选择接受黄蔚然的礼物,心里想的却是,如果他亲爱的姐姐喜欢的话,那他将会再多带她玩几次,玩到她满足为止。毕竟她不像他,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觉得心满意足。她是如此容易被快乐填满,那他就更加愿意展示他的大方与善意,帮助她实现小小的愿望。 他期待她的回赠。 林信书收到他的邀请,破天荒的,纠结的要命。 第一,还是老调长谈的原因,她总觉得自己配不上迪士尼乐园这种昂贵温馨,开心快乐的场所。就像她自己不会花钱去住叁星级酒店一样,她只配住在50块一天的不入流的旅馆里。迪士尼乐园这种地方对她来说太遥远,太梦幻了,总不像是她应该肖想的东西。去那里玩,也不该是她能有的体验。 而且店里也缺人,她如果请假两天,老板自己能扛得住吗?距离她上次请假还没过半个月呢。这么短的时间请两次假,她总觉得于心不安,她明明是很认真的在工作,不想让老板他们觉得自己是叁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惫懒之人。 还有一个原因是出去玩是要花钱而不是赚钱的,她心里也明白,弟弟应该是会把她所有的费用包圆。但她就能那么理直气壮,厚颜无耻的接受吗?可真让她自己出,她又觉得肉疼。她总觉得自己的底线越来越低,虽然也在好好工作,自己挣钱自己花,但是她挣的那些钱是绝对不够享受现在的生活的。现在已经活的够好了,再去肖想什么迪士尼乐园,那也太不应该了,太过火了。她应该知足,不能得寸进尺,得陇望蜀,徒增恶习。 虽然她也是真的真的很想去,想的不得了。倒也没有什么其他原因,她的生活被困在两点一线,她的每天是重复的。说好听点是规律,说难听点是呆板,她又是一个年轻轻的女孩子,还真没有活出心如死灰的境界,对外面的花花世界充满好奇,正是人类的天性。 林含璋见她犹豫不决,心知她必定纠结,他倒也没有多话,只是告诉她,门票是别人赠送的,两天一夜含住宿,他们在里面花不了多少钱。 然后他翩然而去,他知道她最后一定会屈服于自己的好奇心。但是这个过程,他如果介入太多,就等于是他的力量扭转了她的意愿,那就没意思了。她非得自己想明白,自愿去才行,他要她屈服于自身的欲望。他没有求着她去。哪怕是在云南,他也不会求着她到上海,顶多也就是欺骗她。 林信书纠结了好几天,脑子里天天想着这事。她又找不到人商量,如果跟老板夫妇提了这事,他们肯定大笔一挥,给她批两天假。他们人好,但是她不能利用他们的好。思来想去,能商量的对象也就杜千寻一个。 她是上海人,肯定已经去过了迪士尼,搞不好里面一点也不好玩呢;搞不好里面人特别多,排一天的队什么都玩不成呢;搞不好里面的玩乐项目都是她不喜欢的呢。虽然她也知道应该不会有她不喜欢的,但她在脑子里想点大话总是不犯法的。 因此,她跟杜千寻留言,将她的顾虑告诉她。然后抓心挠肺,等待杜千寻的回复。 杜千寻隔了一天才回她,她强烈建议她去玩一趟试试看,可不能连去都没去,就直接否决了。迪士尼乐园是上海游客人流量最多的地方之一,能吸引那么多人,肯定是有其过人之处的。她这个年纪的女孩总不能一天到晚都困在工作中吧,也该放松放松,好好玩一场。既然有免费的门票,时间也不是问题,这个季节还不是游客最多的时候,这么好的时机为什么不去?难道等叁四十岁,拖家带口的再去? 她还非常贴心的给林信书发了电子攻略,嘱咐她别的都好说,充电宝是一定要带上。里面的租借充电宝很难抢到,而且抢到了,充电宝电量大部分也是不足的。在里面玩是离不开手机的,做什么都要用手机,如果手机没电关机,那就完蛋了。只要和队友失散,那就别想找着人了,里面人山人海,挤来挤去,除非她打扮的特别奇怪,否则丢进人堆就找不着了。她也可以带一个超级长的气球,一起进去的人可以通过气球来锁定他的方位。气球的形状一定要独一无二,因为里面好多人都有气球,否则照样找不到人。 杜千寻还向她推荐了几个她觉得有趣的游乐项目,让她玩玩看,如果她也觉得有意思,那下次她们两个可以一起去。杜千寻说自己已经很久没和人一起去迪士尼乐园了,不是不想去,而是找不到同伴。一个人去玩又贵又不过瘾,浪费时间与金钱。她建议林信书这次先摸摸情况,心里有个底。如果真的觉得非常好玩,那她下次找个合适的时间,就能约林信书玩两个人都喜欢的项目,还能节省很多排队时间。 林信书本来还在纠结拉扯,听完她的推荐安利,心里天平的指针越来越偏向于去。她从没有过朋友,可如果有机会和朋友出门玩,哪怕是她这样节省的人,也是愿意花钱的。 做下决定,她在微信上面询问林含璋具体的日期有没有安排,她好向老板提前请假。弟弟表示听她的计划,哪一天都行,只要避开运动会就可以。 她还没自己做过游玩计划呢,于是她又请杜千寻请教,给她出谋划策,两个人嘀嘀咕咕聊了好几天。林信书对她的建议从善如流,她们翻看天气预报,选了一个不冷不热,不刮风不下雨的阴天。 日期订好,她跟老板夫妇说明情况,两个人果然豪爽,直接放她两天假,还让她不要想工作的事,该怎么玩就怎么玩。 创极速光轮也太刺激了 等林信书把所有的事准备好,晚上和弟弟说明时,正盘坐在他的大腿上,对方有一下没一下的亲他的脸,跟小孩和她玩耍一般。 林信书也不讨厌与林含璋接吻,毕竟这个人气味芬芳,干净清洁,唇齿丰盈,吻上去还是让人心旷神怡的。只是他的吻总是夹杂着过多的情欲,每次嘴唇离开他,身体就免不了与他一番纠缠。她也不是时刻想做那档子事,只是接吻,还是愿意的。 听完之后,他抱住她,将头搭在他的肩上,她背靠着他,他的双手不老实地伸进她的衣服,抚摸腹部柔软的肉,动作称不上淫靡,仿佛是在确认她身上长了多少肥肉。而他很喜欢那个手感,反复来回,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摩挲不停。那个位置本来就很容易被挠痒,他倒没有故意呵她的痒,但是他冷不防的,捏一下揉一下,让她好端端的呛出一声笑。 这样的身体游戏也很有意思,对两个人都是。林信书欣喜于,不用打开身体,让他的性器进入,不需要进行一场漫长的性爱。而林含璋高兴的是,这个时候他的傻姐姐总是开心快乐的,让他的手在她身上为所欲为,与此同时,身心极度放松,真就当作他与她在玩。 他一边抚摸着那腹部的软肉,一边又忍不住扭头去亲吻她的脖颈,亲完还不够,又想舔两下,舔完还觉得不满足,又用牙齿啃了两口,啃完之后还是觉得没过瘾,最后在猛吸几口,把她白皙的脖子吸出红色淤痕。现在天气冷,她可以穿上高领毛衣,遮盖这些痕迹。 他的脖子也放在她的唇边,她也可以对他进行同样的操作。反正他的毛衣无论薄厚,几乎都是高领的。他不介意她把他的脖子吸出淤青,她甚至可以把他脖子一圈都染上青色。反正平时也不会有人扯开他的衣领看她的皮肤。现在的天气,他总算可以在她的身上留下性爱的痕迹,他的牙齿,嘴唇和舌头已经寂寞太久了,早就想在她的皮肤上耀武扬威,攻城掠池。 正当他阴暗地想着要先从哪里下口时,他的傻姐姐双手抱住他的耳朵,冲他微笑,然后亲吻他的嘴唇。她给了他一个堪称温柔的吻,不急不缓,温和柔顺,不像他,有时在她的嘴里,性急的恨不得把她吞下去,搅动她的口腔,让她的唾液无力控制,从唇角流下。 他从没想过这些吻的意义,他觉得林信书也没有。他们的吻就只是吻而已。可每当林信书主动亲吻他时,他的内心却涌现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欢喜,他将那些欢喜等同于欲望被满足时的快乐,继而从未深思过:那些吻到底有何含义? 这固然是他将性与爱分离太久的后遗症,他对爱毫无概念,对任何爱都是不屑一顾。他从那些女孩身上得到的爱,永远都是肤浅的。它们的发生都基于他父母给他的容貌,那些女孩对他一无所知,但却无缘无故爱得一往情深,莫名其妙。他遇到过太多这种所谓的爱情,他甚至怀疑爱情这个东西是否真的存在。对色相的痴迷与执着就是爱情吗?那也太庸俗,太浅显,太可笑。 他身上的欲望太少,他几乎已经对食物失去了欲望,对商品物欲也寥寥无几,对知识更是毫无追求探究的打算,他仅剩的也是最强烈的,就只有对她的性欲,强烈到他几乎怀疑自己是否有性瘾,否则怎么会精力旺盛到整夜整夜折腾她,直到她昏迷虚脱。 他对其他人也能做,可总觉得不过瘾。 林信书亲完,与他拉开距离,“咱们这周末过去可以吗?阴天,而且气温舒服,你也有空。我们能在那呆两天一夜,就是周末人可能会很多,不过我听说里面人一直很多,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排很长的队。” 林含璋此时不想与她讨论这些事,但是见她兴致勃勃,两眼发光,还是提起了兴致,“你是想和我一起做攻略吗?还是说你自己已经做过了?” 林信书有些不好意思,要是回答已经做好了,会不会显得自己吃相很难看?本来还纠结不答应,结果没过几天,非但答应,连攻略都做好了,一副随时都能出发的样子,确实有点羞人的。 但她不善于说谎,只能红着脸点头,低头躲避他的目光,害怕见到他嘲讽的表情。 “按照你的喜好来吧,我都可以的。你也知道我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本身对游乐园也没什么兴趣。”他咬着她的耳朵说。 “你就没有想玩的项目吗?我听说创极速光轮,无论男女都觉得很好玩,到时候我们一起排队可以吗?”他轻轻转头躲避他的骚扰。 “选你喜欢的就行,不用管我。” “可……可我也想让你好好玩。”她的声音有些迟疑。如果光他一个人玩的开心,那她又何必拉着他又花钱又受罪呢? 林含璋马上懂了她没说出来的话,“那好吧,我也去查查哪些项目我比较感兴趣,然后我们一起决定去哪里玩,可以吗?” 她不由得高兴起来,又忍不住亲了他脸颊一口。他将她轻轻放倒,她乖乖的躺在床上看着他,他解开衣服,准备在她玩乐之前,先将她大玩一番。 她情绪兴奋了好几天,两个人有空就凑在一起商量他们到迪士尼后的活动计划。说着说着,林含璋就把她带到床上,颠鸾倒凤。她因为心情愉快,每次也非常配合,哪怕全身都被他连吸带咬,又青又红,也没有当回事。两个人心情都不错,开心又愉快,等着周末到来。 等他们做好攻略之后,周四下午,黄蔚然又发来消息,跟他说她这周末会带着叶春江去迪士尼乐园,问他们有没有空,四个人可以在一起玩。她的票实在是送不掉,朋友们不是在忙就是宁愿在家做死宅也不出门。赠票很快过期,不用掉又很可惜,正好这周末天气凉爽,她也闲着没事,可以给他们两个做导游。迪士尼他们已经玩过很多次了,比较有经验。林含璋想了想,没有拒绝。 入园之前,她想带点零食饮料,林含璋告诉她,最好不要带东西,除了充电宝,什么都不让她带,为了能够快速入园。 他们约在早上九点在入园口见,林含璋他们到了一小会,黄蔚然和叶春江结伴而来。叶春江依旧打扮得像个日式艺术家,这次林信书没有偷看他了,毕竟现在的天气一身黑也不热,大夏天的一身黑还穿两叁层确实值得多看两眼。 四个人打声招呼,互加微信,以免走失,边聊天边检票入园。 黄蔚然听到他们一上来就要玩创极速光轮,大吃一惊。但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app一看,等待时间只需20分钟,作为园区最热门的项目,这个等待时间确实短。四个人走到排队点,老老实实排队。 等轮到他们,坐上位置之后,林信书才注意到整个发射台设计非常科幻,蓝色的背景宛如太空。一排两个座位,弟弟和她坐在一起,就听得一个机械女音说:“必须赶在对手之前,穿过八道能量门,团结一致。”女声露脸,林信书抬头看屏幕上的女性的脸,美是美的,可也非常不人类,多看一会又很像人了。听她正儿八经的科普设定,她就想笑,又听得女声继续说:“这是你取胜的唯一希望。争霸赛中,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你会是哪一个?”女性的脸还露出不怀好意的诡异笑容,这下林信书是真的忍不住要笑了。大家都坐在机器上,同时出发,差不多同时结束,哪来的输赢? 林信书觉得座位太松,黄蔚然解释道,这个座位就是这个样子,很安全的,不用担心。她话音未落,机器就启动,前面的人喊着,“胜券在握”,后面的人叫着,“使用者万岁”,林信书还没搞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叶春江他们听得咯咯笑。 车子缓慢滑走,离开工作人员,来到另一个相似的出发台,就听得倒数声,“5,4,3,2,1!”林信书双手紧握,做好准备,车子飞速穿过室内,来到室外白色巨轮上,紧接着快速攀爬上升,前面的女孩“呜哇呜哇”地叫。很快上升到顶端,钻进一个天蓝色墙面上的小孔,里面一进去一片黑暗,只能看到车上的圆环光罩,极端的穿梭后又进入另一片能看到蓝色六边形灯的空间。极速的冲刺带来严重的失重感,他们在不同的建筑里攀爬,翻滚,景色快速变换,脑子里感受到超强的晃动,速度太快风又大,吹得林信书直飙眼泪。她倒是没有尖叫,但是前后座位上的男男女女呼喊声和尖叫声也听得她特别兴奋。她本来就觉得很刺激,等下了车,发现自己晕得脚虚,好不容易才站直。 她还不算什么,最惨的是黄蔚然,她戴的是隐形眼镜,速度最快的时候她使劲闭眼,眼镜掉到了眼球后面,一下车就开始揉眼睛,很快左眼就变得血红。林信书连忙捉住她的手,带她去洗手间处理,让两个男生先去排队。 世界上最快乐的地方依旧有人悲伤 林信书洗手,摸索试探着帮黄蔚然把隐形眼镜挪到瞳孔正前方,然后担心地问:“有没有带框架眼镜?你的眼睛还是很红,隐形眼镜戴着不舒服吧?”黄蔚然点头,从外套口袋里拿出眼镜,洗手,照着镜子,从两边眼睛里直接抠出透明片,扔到垃圾桶。 果然还是应该带框架眼镜的,她又不难看,干嘛为了臭美戴隐形眼镜,问题是也没臭美到,又不是美瞳。 黄蔚然看着旁边的姑娘,近视镜片可以让她将这个女孩看得更清楚。她比初见到她的时候白了点,也肉了点,穿着高领的薄针织衫,外套很像高中生校服,不破,但是旧。明明是和男朋友出来玩,却好像完全没有打扮,随便就套一身常穿的衣服出来了,更没化妆,皮肤挺不错,白白细细的。没带自拍杆,看上去也没有和其他同龄姑娘一样拍照打卡的爱好。 我这是在自虐,她漠然地想。 哪怕她穿的像个乞丐,那她也是林含璋的现女友,是林含璋喜欢到主动追求,带到上海同居的对象。林含璋对她放任,她爱穿什么就穿什么,不会因为今天出门游玩,要见朋友,就必须穿上昂贵的衣服。他给了她足够的尊重与自由,并且打心底认定,哪怕她穿着一文不值的旧衣服,也不会让他丢人现眼。 就像黄蔚然之前就发现的那样,林含璋其人,是真的不注重物质,也不在意他人眼光,更重要的是,他对心爱的人没有控制欲。 他什么都好,只除了不再属于她。 可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是她呢,这个女孩又有哪里特别?她简直平平无奇,一无所有。 黄蔚然想不明白,也想不开,但是现在她也无计可施,她的位置让她做什么都不合适,可什么都不做,又心有不甘。 等她们找到男生们排队的项目,黄蔚然顿时无语,居然又是特别刺激的抱抱龙冲天赛车,你们情侣怎么回事?怎么就喜欢这样爬上爬下的项目? 而且这次他们运气好,或者说不太好,居然排到了最后两排,离心力最大的位置。很快林信书和黄蔚然叶春江都在车上鬼叫,这个从头到尾能看到自己上上下下,真的比极速光轮还可怕,还刺激。黄蔚然还得分心,害怕自己的眼镜被风吹掉。 等他们下了车,叶春江也不阴郁,他和林信书的及耳短发在赛车的风面前美丑平等,都吹成冲天发,看着巨搞笑。只有林含璋从头到尾没事人一样,哪怕车子冲到最高点,也毫不害怕,微笑上车,微笑下车。现在甚至还有心情搂他的女友的肩膀,给她整理头发。最可恨的是他哪怕头发吹乱了,也不影响颜值,有一种特殊的凌乱美。叶春江的头发就只能靠他自己凭感觉梳理了,因为黄蔚然腿软了,站都站不稳。 “不行了,你们接下来要去哪?我绝对不要再玩这么刺激的。”黄蔚然弯腰,手扶着叶春江,喘息道。 叶春江也站不稳,但总不能把她推开。迪士尼他来过不少次,适时给出他的建议,“你们要是第一次来,有个特别适合咱们的项目,加勒比海盗。设计非常精彩,我强烈推荐,你们没有深海恐惧症吧?” 林信书摇头,其实她连加勒比海盗的电影都没有看完,只是知道大致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不过玩游戏也不需要知道那么详细。毕竟不可能每个来迪士尼玩的人都看过电影,电影的设定顶多就是个背景。 园内人越来越多,加勒比海盗沉船宝藏要等差不多一个半小时,他们决定分头行动,一对去买饮料,另一对排队。两个男生被打发去买饮料,毕竟喜茶还挺远,来回有五公里,排队就轻松多了,应该让女孩来。 “喜欢这里吗?好玩吗?”黄蔚然垫脚望着眼前看不到头的队伍,问她。 林信书的脸红扑扑的,可能是刚才的两个项目太刺激了,让她分泌太多肾上腺素。她虽然没有像黄蔚然一样的腰酸腿软,但中途还是忍不住抓紧了弟弟虚握她的手,激动之下力气极大。刚刚弟弟搂她肩膀时,她才发现她把他的手都握红了,当时应该挺疼的,但他毫无反应。下车之后也面不改色的,看上去也不算很喜欢,她弄不明白他的喜好,根据她对他的了解,他应该真是对这些东西真没有兴趣。 虽然和她一起来了,但是他并没有像她一样享受到快乐。他的情绪是稳定的,他也是真的很难取悦,她只在他干坏事和与她在床上做爱的时候见过他有明显的情绪上扬。 过两天再好好补偿他吧,她当然是做不到在他面前自慰的,但是按照他的喜好和要求,由她主动取悦他,他应该会开心的。 奶茶店那边人可能也很多,他们久久未归。话说回来,迪士尼乐园里面好像什么都要排队,原本队伍还比较短,现在无论哪个项目,app上都显示要等待30分钟以上。基本就是排队30分,快乐3分钟,大部分时间都花到了排队上了。 等他们带着饮料回来,还差半个小时轮到这组。四个人喝着奶茶,漫无边际的瞎聊。 黄蔚然先开口,“春江学校过段时间有画展,你们有没有兴趣?有的话我给你们要票。” 林含璋婉言拒绝,“虽然有兴趣,可能没空。我们学校马上要开运动会,还有我从教授那接了活,接下来一段时间会很忙。” 黄蔚然没放在心上,直接转头问林信书:“你呢?有没有兴趣来看看?” 林信书大吃一惊,忍不住去看弟弟的脸色,他没有看她,眼皮垂下,似乎完全不在意她怎么回复。她只能拒绝,说自己要上班,抽不出时间。 黄蔚然不死心,问道:“画展开四周呢,抽一个周六或者周日过来不就行了吗。展品特别精彩,不看太可惜了。” 林含璋看上去完全不打算说话,全权交于她回答,她又极端不擅长拒绝别人,只能先敷衍着说:“那我到时候抽空去看,先不用给我留票,你们先紧着想看的人给。” 她倒有一点想去看,虽然对美术一窍不通,但她还是有一些好奇心的,因为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场合。 而且她觉得杜千寻应该会喜欢,如果票价不贵,到时候可以和她一起去看。 叶春江看着黄蔚然热脸贴冷屁股,只能暗自摇头。你又何必如此卑微呢?你想在这个女孩身上寻找什么?哪怕你真的和她熟悉了,成了朋友,那又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吗? 他根本不喜欢你,你根本没有得到过他,更谈不上失去。你又何必苦苦纠缠,伤心自虐呢?不爱你的人对你的痛苦无知无觉,爱你的人看在眼里痛彻万分。 林信书无端端出了一身汗,上海姑娘人都那么好,那么热心吗?杜千寻对她很好,黄蔚然对她也很好,一点也不介意她是个在奶茶店打工的穷光蛋。 海盗船果然名不虚传,林信书从头到尾看得目不转睛。哪怕她对这个系列只有一星半点微末的了解,也不影响她沉浸在叁层楼高的空间模拟出的深海里。她坐在位置上,一直惊讶于这些场景是怎么做出来的?背后的姑娘也发出来同样的疑问,当然没人会解答,他们是来玩的,冰箱可以制冷就行,也不是非要知道工作原理的。 现场看着最震撼的就是大海怪章鱼,细节太可怕了。章鱼往上浮起时,她甚至能看清它身上的数量巨多的吸口。沉浸式体验超级好,也不吓人,后面唱的歌她听来也是很好听的,小美人鱼更是神秘美艳绝伦。她还注意到两个美人鱼唱的歌是不一样的。宝藏出场时,她瞪大了眼睛,一点细节都不想放过。 林含璋此时扭头看她,见她神色,决定明天如果排队时间不长,就再带她玩一次。 最有意思的还是战舰升起战斗的场景,激烈壮观又诡异,水喷了他们一脸,前面的女孩“啊”的一声惊呼,然后又笑了。伴随着主题曲声,炮弹落到水中,炸起无数水花,两侧的船居然是真的而不是投影,她非常吃惊,怪不得真实度和完成度如此之高。在一片爆炸声中,船开始快速倒退,就像梦境坍塌一般,所有的景色随之炸飞,船上的游客骚动起来,有人喊有人叫,但最后船长的声音出现,安抚了大家。他要给所有人分宝藏。 不幸的是,他们坐的船运气不好,最后是宝藏变成了海草。出来之后听叶春江说,里面有叁个结局,另外两个是被炸飞,还有一个跟他们的结局相反,是海草变宝藏,至少要玩叁次才能通关所有结局。 林信书听的眼睛都亮了,虽然她刚才集中精神,但还是有很多没看清。如果是她自己出来玩,肯定会重复刷这个项目。但她还是要尊重队里其他叁个人的喜好的,不能自私自利,只玩自己喜欢的。 黄蔚然看她意犹未尽的神色,微微一笑,几乎可以肯定,她绝对会喜欢飞跃地平线。 娱乐与吃喝 中午吃饭又比较纠结,他们本来预备是去吃酸菜鱼的。两个人的话,只要点一份就足够了,价格便宜还美味。林信书总是不好意思让弟弟给她多花钱。但是,四个人同游,不得不参考他们的意见,毕竟票是人家送的,所以决定在哪里吃午饭时,她一言不发。 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四个人决定在宝藏湾的巴波萨烧烤吃饭。他们说这家的烤猪肋排套餐非常有名。一伙人点了两份猪排套餐,一份扒牛排意面,一份加勒比羔羊蝴蝶排。 林含璋给她点的是猪排,给自己点的是意面。她给他分了一根肋排,他也将部分意面分给她。两道餐品味道都说得过去,猪排里面的酱汁姜放的比较多。她虽然吃的大半饱,但总归这些餐点是配不上他们的价格的,在外面顶多30块一份,在游乐园里却能卖到百元上下的高价。在外人面前,他总算能把他的餐点吃光。最后林含璋结账请客。 吃完饭四个人就分开行动,各玩各的,约在最后花车游行时再碰面。 整个下午就是排队几十分钟,短暂的快乐几分钟,再排队几十分钟,还是短暂的快乐几分钟。中途他们渴了,买了抢钱一样十块钱一瓶的矿泉水。林信书已经对景区坑人的物价无语了,下次如果她和朋友过来,绝对要配上小吃零食饮料,不多花一分冤枉钱。 很快就到了花车游行的时间,四个人又排队等着,演员们载歌载舞,接连飞吻。看完之后,他们又紧接着跑去城堡烟花秀的地方排队,烟花秀真的是又震撼又梦幻,粉红色的城堡下火箭一样向上窜。烟花秀之后,大家都筋疲力尽,草草的吃了晚饭就到酒店里洗漱休息。男女分开住,林含璋和叶春江住在一起,而她则是和黄蔚然睡在一张床上。黄蔚然本来勾着她说话,没说几句发现她已经睡着了。 睡姿非常的漂亮,平平躺好,一动不动。连呼吸声都浅到几乎听不见。 黄蔚然闭眼,很快也睡了,虽然她不是特别想玩,但来都来了,肯定也要玩的够本才行。毕竟抽出两天时间,什么都不干,只是过来陪玩,对她来说亦是很新鲜的体验。 酒店早上提供自助早餐,除了林含璋,所有人都胃口大开,大吃一顿。毕竟昨天消耗的太多,又没有好好吃饭补充。连林含璋都比往常多吃一点,他虽然不是很有胃口,但是在那么大的游乐园里跑来跑去,站着排队,也确实非常消耗体力。中午那顿饭还要等到两点钟之后才能吃,现在如果不多吃点的话,在到吃饭的时间之前,绝对会饿得胃痛。 他的进食欲望一直很低,他总会懒得吃饭。可为了身体可以正常运行,他每天尽量吃的规律健康。哪怕食量很少,他的身体也依旧强壮。只是不像普通强壮的人一样,浑身上下长满壮硕的肌肉。 还有自从林信书回到他身边之后,他的饮食质量有了极大的好转。吃她做的饭不是一件痛苦的事,他现在只要和她一起吃饭,每顿都会比以前多吃一些。毕竟林信书做出来的饭,搭配永远是他喜欢的,口味也是他吃惯了的,哪怕偶尔做个新菜,试吃一下也不会觉得无法接受。 有林信书在他身边,确实可以过上质量比较高的生活。但他的天性是如此强大,他对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不屑一顾,充满怀疑与试探。虽然林信书悉心照顾他,为他的衣食住行而费心操劳,晚上也予取予求,乖乖听话。但他仍旧不满足,仍旧在试探践踏她的底线,他对她充满了更难以理解的破坏欲,只能说天性邪恶。 今天和昨天依旧是差不多的流程。周日人更多,哪怕用了尊享卡,游玩的体验也没有上升多少。天气虽然不热,但是无所事事的站着排队也确实非常烦人。 幸好林信书喜欢所有的项目,尤其是飞跃地平线,好像是在环球旅行,大自然的气息扑面而来。 晚上一伙人又聚了一餐,选的饭店很昂贵,但所有人都没有胃口,高强度的游玩让每个人都精疲力尽。 到家后,她几乎虚脱。躺在浴缸里泡了一个热水澡,又好好洗了头,吹干后上床就睡着了。 两天的游玩像做梦一样,只有疲倦的身体还在提示她,在过去的两天里,她有多么的快乐。不过现在梦也该醒了,她还继续进行属于自己的生活,还有一大堆要忙的事。 话虽如此,但她总是忍不住用她贫瘠的语言,向杜千寻讲述她生平仅有的游玩体验,对方也会附和她,她玩的项目杜千寻大部分都玩过,两个人非常有共同语言。 她觉得她离这些人也不是很远,至少迪士尼乐园她们都去过了,游玩的体验也没有分别,主要是排队。 看来不管谁去,都是要排队的。 她无比感谢弟弟的邀请,只能在生活上给他更多的关心,买菜做饭也不嫌麻烦,以前因为繁琐没有做过的菜式,现在也会做出来给他尝尝。 只要她有足够的时间,她总是会给林含璋料理出一桌好菜,哪怕她接下来要吃剩菜。 今天中午做的是肉沫烧滑子菇,糖醋鲤鱼,沙茶砂锅鸡。汤则是换个风格,第一次试泰国菜,冬阴功汤。还有一个甜品,芝心芒果冻。 有了智能机后,她开始研究甜品了。她发现他能吃没那么甜的甜点,更重要的是甜食上肉快,她实在是不想再被他的骨头压疼了。上次不小心跌到在他身上,他的骨头撞的她疼了很久。 纯素菜今天她没做,她想把腌的跳水泡菜先吃掉,她好再继续泡点别的。泡菜时间长了味道就没那么好了,而新鲜的蔬菜无论何时味道都挺不错的。还有一个原因是肉沫烧滑子菇基本可以算作素菜,毕竟滑子菇为主,肉沫也就是一个拿来配合的辅料。 肉沫滑子菇这道菜是她跟王刚学的。她其实不喜欢滑子菇这种食材,不是因为味道,是因为根部脏兮兮的带泥,滑子菇身上还都带着滑滑的粘液,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上海这边的摊贩总是很贴心,会把泥去掉,当然,价格也会比云南高很多。但是粘液他们大部分是不会帮忙去的,不只是因为处理麻烦,更为了保持食材的新鲜。 滑子菇被她先是用清水淘洗了一遍,之后又洗了两遍。摸一摸根部和打开的伞里,还是有一些没洗干净,不得不又洗几遍。 能让食材更加入味,她又将比较大的滑子菇从中间剖开。她选的大都是菌盖打开的蘑菇,这个时候的品质和口味最好。这道菜不能烧得太老,所以在准备工作时就要保证菌子的大小要均匀。 处理好菌子之后,她开始做肉末。因为菌子趁肥肉,所以肉末她选的是半肥瘦的五花肉。先去皮,猪皮的口感其实比较特别,可以剁碎之后放到肉末里。但她还是想完完整整的按照王刚的指示来做,所以就把那块猪皮收起来保存好,存的多了可以做猪皮冻。偏肥的猪肉被剁碎,这一步其实也可以交给摊主处理,不过自己剁出来的肉沫比机器搅碎的香,再加上剁肉对她来说是小菜一碟,顺手的事,自然不用请摊主帮忙。 用来增添颜色的大红椒被她去头去籽,切成比方糖小的薄块备用。其实按照她的口味,会把大红椒换成有点辣的螺丝椒。不过,还是基于同上的原因,选用了大红椒。一个原因是上海这边菜摊真的只可以买一只辣椒,这在她以前住的河南和云南都是不可想象的。 她又准备了一些青豌豆和大蒜。她也有一些陈豌豆,黄黄的,是她本来预备做凉粉的。可惜还没来得及动手,天就冷了。这个天气再吃豌豆凉粉不是不行,就是有点冻人凉胃,大可不必。 材料准备好,可以开始动手了。第一步就是焯水,要先把豌豆放到凉水里,煮到断生,水里加点盐。这一步是为了去掉豌豆本身的青味,同时缩短接下来烹炒的时间。毕竟豌豆熟得慢,等它熟透了,滑子菇也老了,那还吃什么,这菜就算失败了。加盐还可以让豌豆的青色保留,盛盘时看着好看。 滑子菇一样要焯水,如果说豌豆是青气,那滑子菇就是涩。这两样不焯水后面味去不掉,两个好吃的菜配在一起口感如同吃杂草。 接下来就更简单了,取点油烧热之后把刚剁好的肉沫爆香。让肥肉稍稍煸至金黄,里面的油被高温逼出,此时再加剁好的蒜末,一放进去香味就冲鼻子。随便翻炒几下,如果不讲究的话,现在就可以加点盐盛出来,配米饭配白水面做浇头都好吃得不行。 可惜在做饭方面,她是个讲究人。她把切好红椒片放进去,炒到断生,加蚝油,老抽。生抽要从锅边淋,因为锅边温度高,高温可以使部分酱油焦化,产生美拉德反应,瞬间激发酱香味。这个原理喜欢研究做饭的人都知道,哪怕是叫不出学名,也知道酱油从锅边下更香。 众生皆苦,孩子也一样 到了这一步也就只需要再把滑子菇放进去。放入后不要炒得太久,均匀上色,滑子菇开始冒香就差不多了。如果翻炒的时候发现整道菜太干,就可以加一勺水,再把火关小,收汁。 锅里滋滋做响,香气入脾,此时就只要做最后的调味即可。根据菜量放一点盐,再放更少的糖。糖可以形成反差,让菜的味道更有层次感。与此同时,糖还有一个妙用,如果烧菜时盐或者醋不慎放多了,糖能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可以缓解咸味,酸味,甚至是辣味。 最后加的调料是胡椒粉,她只放了一点点,不想破坏这道菜原汁原味的鲜美,关火,大功告成! 肉沫滑子菇被她放到白色瓷碟中,红椒配绿豆,再加上浅酱红色的滑子菇和肉沫,看上去就知道很鲜美。她试吃了一口,果然又鲜又嫩又脆又滑,没有白花那么多时间处理滑溜溜的蘑菇。 糖醋鲤鱼是几乎每家人都做过或者吃过的菜,做起来比肉沫滑子菇麻烦多了。她选做这道菜倒也没有特别的原因,就单纯因为今天菜市场的鲤鱼新鲜又便宜。其他的菜花的钱有点多,那就在鱼上面省一点吧。还有一个没法说出口的原因是这道菜鲤鱼要裹面衣油炸,碳水加油脂,热量炸弹了,但是做成糖醋口又很有伪装性,还很开胃,她觉得弟弟能不知不觉吃掉不少。 这道菜做的过程挺复杂的,可将要做好的时候特别香,酸中带咸的醋香让人老远就能闻到,疯狂分泌口水。 沙茶砂锅鸡是用的新鲜小土鸡。她站在鸡笼旁边,好不容易挑出一个比较小又活泼的小公鸡。待她选好,摊贩大叔快手快脚给她杀鸡褪毛,料理好了,最后还问要不要给她剁成块。 她没好意思拒绝,大叔马上就给她砰砰剁好,装袋递给她,拎着一斤多一点的小鸡,她有点受宠若惊。 林信书几乎要爱上这边菜市场无微不至的服务了,哪怕他们比云南贵。 鸡带回家还是要好好洗的,虽然大叔给冲了好几遍,但是细节处肯定还有不干净的。首先是鸡脖子上的淋巴,这个部位不去干净,很容易油腻不说,还不健康。她把鸡皮翻开,非常有耐心地一点点揪掉黄白块状油脂。然后就是鸡肚子附近的鸡块上面附着不少血块和各种组织,她都撕干净,再冲两遍。最后是鸡皮上没去干净的鸡毛,她反复确认,一根细毛也不能留在鸡身上。鸡头她给剁掉没要,又没人吃,虽然鸡冠鸡舌鸡脑有点可惜,但她现在也不缺那口肉。她吃弟弟剩下的部分就足够了,没必要还爱惜那么点东西。 把鸡块中比较大的部分再砍成更小块,她切了大量的姜和蒜块作为砂锅的底料,冰箱里还剩一点小洋葱,她也给加进去。洋葱是很好的调味品,能让菜变得更香,还可以单吃,她总是要买一些备着的,上次买的今天用完了,下回做到要用洋葱的菜,就再多买点。 鸡在下锅前一定要先腌制,有经验的人一般会在洗完之后就腌。鸡身上的水要滤干净,虽然是小鸡,但是腌制时留血水会让鸡有腥味,毕竟这道菜鸡不用焯水。 腌鸡的料比较简单,盐,胡椒粉和酱油,都是腌肉比较常用的搭配,唯一特别的是用米酒代替料酒。米酒能让这道菜风味更独特,但是如果家里没备的话,直接用料酒当然也可以。最后在加一点点淀粉,不只是为了让鸡肉更嫩,也是为了能让鸡肉包裹住料汁,使之更入味。毕竟土鸡的肉更加紧实劲道,想让味道进去,是要下点功夫的。 铁锅烧热,下花生油。这一步可不能在砂锅进行,搞不好砂锅冷热交替,就直接炸裂了。油热冒烟,直接下腌制了至少五分钟的鸡肉,如果有多余的料汁,不要用,倒掉,里面可能是血水,腥。全程使用中大火,千万不能一直开大火。大火烧菜虽然熟得快,但小土鸡第一入味慢,第二肉太结实,得烧得嫩一点才好吃。如果只用大火快炒,鸡肉熟是熟了,但会变得又干又柴,大好的鸡肉和原先辛苦的处理工作就都糟蹋了。 用长筷翻动鸡肉,慢慢煎制,不用担心油溅到手上,更不用担心时间会很久。把鸡煎到表面微微焦黄,翻面,两面都达到同一种状态,鸡肉就已经香气扑鼻了。 到这个时候先不要下进砂锅里,该沙茶酱出场了,满满加一大勺,千万别吝啬。她还是第一回用沙茶酱,参考了不少粤菜师傅用的酱,最后选的是特别会吃的潮汕人都鼎力推荐的品牌。价格也不算贵,九块钱就能买到200克,能做四次菜。 翻动鸡块和酱料,使每块鸡肉都均匀沾上淡褐色的糊糊的酱汁,沙茶酱的复合香味能让这道菜咸鲜味更加浓郁。 想要更香的话,可以小火再多翻炒几下。 她打开另一边的燃气灶,放上砂锅,在底部加一点油,刷匀,把刚刚准备的姜块蒜块还有小洋葱加进去炒香之后,再把铁锅里鸡块加进去。盖上盖子,砂锅上热不快,导热性比较差,但是砂锅可以锁住水分,能把还没有完全熟透的鸡块焗熟,同时保持鸡肉鲜嫩的口感。 之后再撒一些小指长短的葱段,盖上盖子,在砂锅盖子与锅体的连接处偏上方淋一圈黄酒,酒液遇到砂锅高温迅速液化,产生的蒸汽可以快速将鸡肉捂熟,两分钟左右就能上桌了。 刚做好菜的砂锅非常烫,一定要用湿毛巾,包好它两边把手捏住,放到事先准备好的木制猫头隔热垫上。千万不能直接放到瓷砖或者大理石的台面上,滚烫的砂锅骤然遇冷,很有可能会破裂,也最好别直接放在桌子上,时间长了木板就给烫坏了。 冬阴功汤她做的是海鲜口的,车螺很贵,鲜虾不便宜,鲜鱿鱼价格也不低。但是这钱花的值,做出来的汤酸辣鲜香,她还往汤里加了不少米粉。吸饱了汤汁的米粉比里面的海鲜还好吃,等做完汤,她似有所感,开门一看,果然,楼上的小男孩已经不知道在楼梯口打转多久了。 她最近给楼上小孩投喂了不少吃的。那对夫妻吵架之后也不管孩子,男的去上班,女的在家也不做饭,就带着孩子吃点垃圾食品或者点外卖对付。她有一次特意多做了点香酥肉饼,刚出锅就到她家门口敲门。女人开门见到是她,一开始还摆脸色,又看到她手里香喷喷的肉饼,不自觉咽口水,她把手里的小篮子递给眼巴巴在旁边看着的小孩,他立即拿起一个塞到嘴里,也不嫌烫,狼吞虎咽。然后她跟孩子妈解释道她肉馅做多了,这天气也不禁放,自己家人少吃饭也不行,就干脆做出来送邻居朋友了。女人跟她道谢,收了那篮子肉饼,第二天让小孩给她送回篮子时她又给小孩一袋自己蒸的叁鲜什锦包子。 从那之后,那孩子偶尔会在楼梯口坐着,也不下楼。她向上一看,几乎看不到他小小的身子,但是能看到衣角。天气越来越冷,在冰冷的楼梯上坐着对一个小孩来说绝对不舒服,可她让他回家或者去自己屋里坐一会,他又不愿意,可能家里大人教了不能去随便打扰邻居,他自己又真在家里待不下去。 这个感觉她懂,她在很小的时候,在姑姑家就待不下去。姑姑一家人抱得紧紧的,根本没有她能进入的空间,她也不被欢迎。有时候远远看到他们一家叁口,喜乐融融的,好像每个人都是淳朴善良的,只有在面对她时,才露出冷漠残忍的一面。 她有时候甚至会想,是不是因为她的出现,才把一家好人逼成恶鬼? 在姑姑家那是一刻也待不下去,幸好她很小就能帮忙干活。大部分时间她感觉姑姑家里气氛不对,就马上带着几头羊跑到老远的大坝上放羊。蓝蓝的天空,青青的嫩草,还有被微风吹得皱起的河水都让她平静。 那条河又宽又长,河水远看是深蓝色的,有点恐怖,走进掬起一看,又是透明的了。 她知道那个河里淹死过很多孩子,她偶尔也会大着胆子去河边看看。其实靠近大坝的地方已经被年复一年冲上岸的沙子覆盖,浅到只没过脚踝。 她也不知道她和这个孩子谁比较悲惨,她小时候至少还有躲避的地方,那里开阔,她可以在草地上疯跑疯玩,而这个孩子就只能困在两层之间的楼梯口,哪都去不了。 她给他盛了一碗放了很多粉丝的冬阴功汤。那孩子一开始被她投喂时还能坚持不要,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她给的东西越来越热,也越来越香,很快就放弃抵抗,大口大口吃起来。 她就当作是喂猫了。反正每次做的菜他们两个吃不完,打包做晚饭又改味时,也是会倒给小区里的流浪动物的。比如说这个冬阴功汤,粉丝在汤里放到晚上,那吃的就不是美味,是米粉的糟糕口感了。有的菜就得及时吃,吃得晚了味道可就差远了。 走廊加抱起play,边走边做 当林信书发现弟弟能吃甜点后,她花了不少钱购置了一大堆材料,又花了不少时间研究。甜品制作流程非常精准化规范化,尽管她每次都非常注意,还是失败了不少次。然后她把这些失败的都塞进肚子里,把还算成功的送给老板夫妇,把最成功的献给林含璋。每次他屈尊降贵,多吃几口她都记在心里。最终,通过多次,改口感甜度主料配料,确定了林含璋的口味偏好。 不管他是不是挑食,加入甜点之后,能够给他准备的餐食可以更加多样化。而且各类甜品也很值得研究,在这方面,她简直像小学生一样,还没学会那些复杂,美丽,耗时的种类,只能暂时待在新手关。 她现在给他做午餐,已经离不开甜品了,每天都能让他在原有的食量上再增加甜食,非常有成就感。早餐也是,偶尔在包子和馅饼之外,加一些蒜香面包,马芬,舒芙蕾。牛奶也不光让他直接喝,做成布丁他也能吃下去,等天气再冷一点,她就把纯牛奶做成姜撞奶,早上吃完浑身暖和和的。 有时候吃完饭跟他接吻,他嘴里还有慕斯的甜蜜味道。她非常喜欢他嘴里出现的薄荷,芒果的味道,每次亲完,都觉得他更有人味了。 她觉得很快乐。 林含璋下午第一节没课,或者整个下午都空闲的时候,两个人吃完午饭,她把厨具餐具收拾好,他已经在客厅等她,见她出来,就把她抱进怀里亲吻。 两个人在餐桌前唇齿纠缠了好一会,直到她轻轻推开他,问了一个她非常关心的问题,“你是不是不爱吃沙茶酱?” “什么沙茶酱?”他莫名其妙。 她见他不懂,解释道:“就是今天中午吃的鸡肉,砂锅里面的那个菜,上面红褐色的就是沙茶酱。你没怎么碰那道菜。” 他轻咬她的嘴唇一口,“谈不上喜不喜欢,只是不习惯那个味道。今天的汤我很喜欢,多吃了点里面的粉丝,没胃口吃鸡肉。” 捏捏她的腰,俗话说贴秋瞟猫冬。自打进了秋天,她确实上肉了。摸的时候可以很明显感觉到她身上越来越软,再多吃点,再胖一点,到了寒假,他会让她下不了床。 林信书听他的话,笑了,“那个是冬阴功汤,换成我们这边叫法就是酸辣虾汤。我本来也很担心你不习惯冬阴功粉的味道,有的人吃不惯那个。” “我都可以,你做什么我都会吃的。”这些根本无关紧要,他现在只想把她剥光,然后抱到床上。 林信书心道你瞎说什么呢,连不新鲜的蔬菜都不吃的人。每次吃饭你不都是只吃自己喜欢的,然后不爱吃的我来解决。 这些话一句也不能说,他的舌头又伸进她的嘴唇,两个人抱在一起,他坐到椅子上,让她跨坐在他身上,哪怕隔着好几层衣服,都能感觉到他的性器硬了。 “我还有两个小时就要去上班了。……嗯……啊……”好不容易能说话的嘴又被堵上,温凉的手伸进她的衣服,摸上她的腰际,她被触碰的地方打了冷颤,所幸她的体温很快就把他的手捂热。 “我们至少可以做一次。”他一边舔她侧面的脖颈一边回答她。 手在她的腰部盘旋很久,她实在觉得来意不善,只能在他耳边劝止他,“不要挠我痒。”他当然不是为了跟她玩游戏,只是沉迷于柔软细滑的手感。既然她害怕这里被摸,那就换到更软的地方。 乳房被他的手包裹,手指不怀好意的以乳头为中心打圈,间以轻轻的揉弄,在她感到疼痛前又很快放轻力气。他玩弄了太长时间,乳头都有点痛了,然后他开始拉扯她的毛衣,想把她上半身剥光,再继续。 他想在客厅餐桌前做一次,让她背靠桌子,他把她抱起来,从下方进入。她半躺着,双腿分开,中午客厅充足的日光足以让他看清她每个表情。 很久没在卧室和浴室之外的地方要她了。床和浴缸虽然很好,但是能让她做的姿势太少,也不够刺激。 “这里不行……我不想在这里做……”她害怕每次吃饭都会想起她在这张桌上被他插入,两个人的体液甚至弄脏桌面。 吃饭的地方不能被玷污,有点恶心,不能就是不能。 上半身被脱到只剩内衣,离半裸仅有一步之遥。被扯掉的衣服毫不意外,被这个男人扔到地上,。 里面还有我刚买的薄毛衣,幸好是便宜货。她心想。 “可我今天不想在床上做。” 想在床上做,以后有的是机会。天气越来越冷,入冬之后,他不会在浴室跟她性交,客厅阳台之类的地方更不行。中央空调供暖能力不足,室内可以只穿毛衣,但是把她剥的精光再长时间放到冰冷的空气里,她绝对会生病。 偶尔发热一次,他乐意品尝她比往常更热更紧的内部。但是要让她天天病怏怏的,动不动打喷嚏流鼻涕,咳嗽个没完,一场大病下来瘦五斤,那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哪怕是他自己干的好事。 舌头舔上乳肉,她的内衣也没撑几秒,一样被扔在了地上。 在他的手伸向她的裤子,不耐烦地动手之前,她迅速抬手制止了他,“那我们去走廊做,这里太亮了。我怕被人看到。” 这个时间点,楼上的女人应该正躺在沙发上玩手机。这里离楼上客厅只有薄薄的一层墙,马上他进入她的身体,抽插的时候她太害怕自己会不知不觉叫出声,被楼上的女人和孩子听见。 晚上也就算了,可工作日的大白天,不早不晚的,沉迷于性事,实在令人怀疑她的品格。 “这次我听你的,你要好好想想,下次怎么补偿我。”林含璋无意与她争执,迟早有一天会在这套房子的任何地方,只要他想,就能要她。今天时间宝贵,没有必要浪费在无聊的小事上。 她走到走廊,被舔咬的乳头酥麻感仍在。她自己脱掉下半身的衣服,内裤微湿,被他亲吻爱抚了二十几分钟,她的身体也不是毫无感觉的。 他全身上下一件衣服没少,她全身赤裸,靠在雪白的墙面上。润滑剂被她拿在手里,她不知道是由自己挤进身体,还是和往常一样,由他倒在手指上,插进她的体内,既给她放进身体,又为她扩张。 他解开扣子,拉下拉链,勃起的性器青筋虬横。他接过润滑剂,挤在性器上,然后抬起她一条腿,缓慢而又坚决地,插入她尚未准备充分的下体。 林信书不停深呼吸,去对抗身体被不属于她的巨大异物侵入的严重不适。单腿站立的她几乎站不住了,只能伸出手臂搂住眼前的,将上半身抵靠在他身上,保持身体的平衡。 巨大粗长的性器因为他衣物的阻碍,没有插到根部,可也进入了一大半。内里太紧,他也不好受,舌头不耐烦地舔下嘴唇。他知道这个时候至少要等十秒让她的体内适应性器的存在,可他现在更想全速抽送,让她惨叫到哀鸣。 忍耐,还不到时候。 他冷静地想,一只手却不自觉握紧她的乳房,力道之大哪怕他瞬间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立即松开,她的乳房上依旧多了几道鲜红的指痕。 控制你自己,林含璋。 他无声无息,扶住墙壁,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头往上抬,让她头朝上接受他的吻,同时下身缓慢的,轻柔的,开始动作。 他勾引她的舌尖,冷漠地想,再过两分钟,我就把她抱起来,让她的腿完全打开,我要进到最深的地方,那里有她的敏感点,今天也要让她潮吹。 晚上我还要再做,到时候把地点换到阳台,要让她最后腿直不起来,我再把她抱到浴室,给她清洗。在浴缸里面趁她放松,再次进入她,做到她哭出来。 越来越快的进攻,他的裤子上的拉链和金属扣子撞到她小腹上,每次都带来冰冷的触感。 双腿被他拉开按到墙面上,悬空的恐惧让她抱紧眼前的人的脖子。他在她的肉穴里横冲直撞,每次都撞到一个让她头皮发麻的肉结上。她想咬紧牙关,抵抗体内疯狂的快感,但她的口腔也被他的舌头入侵,也在疯狂搅动,上下全部失守。 润滑液混合她的穴液,还有他不知不觉分泌出的精液,随着快速的抽送被带出后又送入。总有一部分液体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飞溅到墙面和地板上。木制地板上星星点点的体液暗示这场性爱,两个人都沉浸其中,收获快感。 他按住她的膝盖弯,她的下半身被打开到不能再大了。他每一次往上顶撞都极用力,她的体重也让性器得以进入更深的地方。在他快要高潮时,他停下,就着这个姿势环腰抱住她,她的双腿被迫压在胸前,然后他一步步挪到卧室。一路上,自两人连接处淌下的体液曲曲折折,形成了一道蜿蜒的途径。 逃走失败,被按住做了个爽 将她放到床上,为了能插的更深,也为了可以直接感触到她的皮肤,林含璋总算舍得把性器从她体内抽出,他要把衣服脱掉。 双腿没来得及合拢,从她被捣开的肉穴里流出的体液沾湿了床尾的被单。她的双脚自然触地,这个姿势让她没有安全感,于是她撑起身子翻身,在他脱光衣服之前,喘息着向前爬几步。至少要躺到床上,她不想做到一半被他拉到地上。太凉了,而且背会疼。如果他从背后来的话,那就是膝盖疼。反正不想在地上做爱,绝对不能在地上。 还没来得及爬到床中央,就感觉到背后的床垫塌陷了,有人也上了床,就在她身后。 然后她的脖子就被按下,整个头被压在被子里,几乎不能呼吸。在她疯狂挣扎时,他的另一只手扶上她的小腹,把她的臀部托起。 他从背后回到了他刚刚退出的地方。充沛的体液,潮湿的甬道迎接他的器官,他进入得异常顺利。虽然她逃跑的企图让他有点不满,但是这具身体毕竟还是欢迎他的。 他也就不惩罚她了。 察觉到她的内部软肉因为被按住脖子不安抽搐,他马上松手,抚摸到她的脸颊,来回摩挲,又将她的头轻轻抬起,温柔地吻她,安抚她。 这是她最喜欢给他的那种吻,温和轻柔,不带任何性欲,仅仅只是两个人唇齿之间的嬉戏。他每次被她吻的时候都在想,很舒服,没意思,还想要更多。 他对她几乎有一种性瘾,想把他知道的所有花样都在她身上试试。当然,SM和小玩具不行。他不喜欢捆绑她,也不喜欢鞭打她,事实上任何sm用具弄伤弄疼她都会让他不悦。他也不喜欢控制她高潮,他喜欢她自然高潮后酡红的脸颊,如果再配上迷茫无神的双眼,那就再好不过了。 他更不想把任何性玩具用在她身上。如果她被那些东西弄到高潮,那他会更不高兴。 他只想单纯地让她和他一起享受的肉体之乐,进而控制她的心灵,让她完完全全,彻彻底底臣服于他。 借助任何外力,都会损坏他的美学,低估他的用心。 虽然进展不如预想的快,但现在她也学会了接吻,时不时主动亲吻他。更妙的是,她的身体开始欢迎他的入侵,在他愿意的时候,每次两个人都能得到几乎是至高无上的快感。 在用对方法后,她几乎可以次次潮吹,她的身体主动迎合他给的快乐。 他现在跟她性交比在高中时爽几百倍,也比在云南时爽得多。 只是心瘾难消,不过她也无处可逃。 他闭上眼睛,感受她美好的嘴唇和小舌,以及更加美妙的肉穴。里面软嫩的花肉已经放松,忘情地包裹他的性器,期待他接下来的进攻挞伐。 她已经不自觉地回吻他,不需要他再托着她的头。因此他的双手改换阵地,抚弄捻塑她的乳头。那两颗可怜的肉粒很快就在他不怀好意的搓揉下挺立起来。他依旧不满足,用手心打圈按摩,感受乳肉滑嫩松软的手感。 内部箍得越来越紧,他不着急,慢腾腾地扭动腰部,在她体内研磨,避开她所有的敏感点。她已经很多汁了,没必要让她现在潮吹。今天中午他只想吃开胃菜,真正的大餐,要放到夜里,她觉得安全的时候。 这般轻揉慢舔,这本是她最喜欢的做爱模式,但是她站在只想他能快一点,在她体内很用力抽插,以最快的速度射精。 她害怕他把这场性爱延长太久,她来不及收拾自己就得去上班。 还有一个难以置信原因,她觉得现在太慢了,她也想赶快高潮。刚才她被他按在墙上,虽然不舒服,但是那个姿势,等她习惯了性器在身体内部,真的很刺激。她紧张于身体被整个抱离地面,依靠他才能安全的感觉,身体内部也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 臀部开始追逐他的性器,每次他试图抽离,都被向他靠近。当他进攻时,鬼使神差的,她会把大腿张得更开,让他的性器能进到她更深处,也就是他一开始疯狂撞击的肉结。 不能自已,她感觉自己意识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她甚至比他还享受这场突如其来的做爱。 只求不要耽误上班。 如果下午无事可做,她不介意就这么抱着他,亲着他,两个无所事事的人做到天黑。 只要她的身体可以承受,而决定这项条件最主要的因素,是他不要异想天开,又开始折磨她。 他的性器已经把她的肉穴撑得足够大的,放不进手指了。 背后位和面对面都可以。双腿被推到胸前,穴口被拉扯到最大,也可以接受。两人下半身十字交叉,互相用力,把对方的性器吞吃得更深,那也是可以的。 更过分的就不要了。 她接受不了。 林信书只想和现在一样,在温暖柔软舒适的床上,一边接吻一边做爱。一开始可以轻柔点,然后就全速抽送,最后射到里面也没事。反正她会吃避孕药。 像现在这样,在高潮前暂停,性器官已经极度敏感的情况下,还慢吞吞的,故意延长射精的时间,真的很不好。 她将舌头退出,意犹未尽,但还是轻轻催促他,“快一点。”我不知道时间,害怕上班要迟到。 当然后面的话她没说,她清楚现在还没到必须要走的时候。其实她还想偷看一下手机,知道准确的时间,但是理智阻止可她。 总觉得在做爱的时候看手机对他是件很失礼的事,他绝对会发火,虽然她真的很想知道时间。 林含璋听到她的话,微微一笑。 他的进度又向前推进了一点。至少她现在,会主动求欢了。 她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提出了从未有过的请求。她在向他要求更多的快感,更强烈的刺激。在以前的性交里,她只会让他不要这样,不要那样,从不会主动要求更多。 他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奖励她的主动。然后他的手从她的乳房上拿走,可怜的胸部被他恶意玩弄太久,白皙的皮肤上面布满指痕。 他把她高高抬起的腰轻轻放下,他还是不舍得把性器抽出来,但他更想看她这次性交时的表情。所以他仔细翻过她的下半身,与她面对面。 她脸色是嫣红的,她的双眼是轻轻闭上的,眼球在薄薄的眼皮下剧烈活动,她的嘴唇还有被他啜吻留下的红印,唇角是刚刚接吻太久流下的银丝,是身体的自然反应。 他不想被任何东西阻挡,所以他又将她自然躺下的身子抱起来。她躺着其实也很方便,可他想离得更近,看她的表情,看她被他给他给的快感控制,她被他的抽送的速度摆布,他掌控她,他支配她,直到她被高潮吞没。 加快频率,过量的体液随着他快速抽插,迅速律动,被打成白沫,堆积在他们结合部位的入口,糜烂淫靡。 她体内的烂红穴肉被他的性器带出,再狼狈的被送回,反反复复。他故意不去刺激她最敏感的地方,只是不停往上冲,她被他顶撞的浑身颤动,乳头在他的胸前摩擦,肉包一样大小的乳肉上下晃荡,触感好极了。 肉穴不停收缩,腰部耸动迎合,她的身体也在催促他早点射精。他当然不舍得结束这难得交欢,她耽溺的表情他还没看够,可他也撑不了太久。她的身体太舒服,她的表情让他情绪激动心情昂扬,来自身心的双重满足加快了他高潮的速度,他很快就在她体内射精。 可他不想拔出来,他还能再来一次。 林信书也同样高潮了,她没有如潮吹般的分泌太多体液,也还是把床单弄得湿答答。 感受到体内仍旧被填满,她转脸抬头亲亲他的下巴,“好舒服。” “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次性爱比她潮吹的那几次,也比他疯狂发泄的那几次,都舒服。 他似有所感,低头,她抬头吻上去,两个人交换了一个漫长平静的吻。 她慢慢从他身下移出,“我先清理一下自己,然后再来换床单。” 没来得及在她体内二度勃起的性器安静地躺在他腿边,他其实没有满足,他的欲火烧得他口干舌燥,但他知道,这次就到此为止了。 没关系,他想,晚上我会补回来的。我还会让她继续求饶求欢,让她的身体迷恋上身体的快感,让她做完之后主动亲吻我。 她很快洗好,又偷偷找到手机看了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二十分,两个人居然折腾了快两个小时。 但是她也很舒服,而且她的身体感觉神清气爽,没有任何不适感。 快手快脚穿上衣服,她又用更快的速度给床铺大清理,换上新的四件套。 等她忙完,已经过了十五分钟,再不出发就真的迟到了。 于是她招呼都没打,直接换鞋出门,下了电梯,小跑着去上班。 刻骨铭心的恨 进入十一月中下旬,天气越来越凉,林含璋的学校忙着开运动会,叶春江的学校则忙于举办作品展。 虽然这段时间他为情所困,茶不思饭不想,为伊消得人憔悴,腰围都小了一圈。然而在痛苦中,他灵感爆发,每日都充满作画激情,穿上白围裙能在画板前挥洒一整天的青春,倒也没有白白受苦。 一方面不想继续爱而不得,准备寻到一个家世容貌性格温和志趣相投的女人恋爱一场,消消闷解解乏,可一时之间这么合适的对象自然是找不到的,更何况他还没找。另一方面,他又舍不得这难得的艺术创作灵感巅峰期,甚至很想人为延长现在这将失恋但是仍未失恋的临界状态,直到他创作出能代表自己20岁风格的作品。 虽然以他的水平,风格两个字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实际上他也就打好了基本功,比同年龄段的大部分学生强一点,和从小就热爱画画并身心钻研的人没有可比性, 十副以黄蔚然为原型的人物画被他一字排开,里面的女孩有的开怀大笑有的低头垂泪,有的正面直视观看者有的扭过头去双手放在腰后做出难解的手势,有的在吹奏乐器有的拿着指挥棒…… 叶春江明白,他最满意的作品,都是她。只有在画她的时候,他可以佯装平静却心潮彭拜,她是他的缪斯女神,这是毋庸置疑的。 最后他选了一副看不清脸的少女画像,他不愿让不懂艺术的路人对她的容貌指指点点,更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个悲伤的背影是她,但是他又想借住他的画,让人知道她的不平凡。 在画展开始前一周,林信书鼓起勇气问黄蔚然要了两张票,她原本是打算花钱买的,但是黄蔚然告诉她本来就是学生的作品,虽然奇思妙想不少,但是也不值得花钱,展览是免费的,只不过仅限部分院校参观。她能帮林信书弄两份展馆通行证,让她可以随时进去看作品,不会受到阻拦。 黄蔚然还强调,如果林信书想要人陪她看的话,可以提前约她,反正她也是会去的,就是还没想好哪天过去。两个人看比一个人看有意思得多,她还可以带林信书去尝尝美院附近的好吃的。 然而林信书邀请了杜千寻,她倒不是讨厌黄蔚然,其实她心里对她印象特别好,只是她先问的是杜千寻。 不过如果她能再抽一天出来,她非常愿意和黄蔚然再看看。黄蔚然在迪士尼给她推荐的两个项目她都特别喜欢,她相信黄蔚然的品位。 而且她觉得黄蔚然特别热情,交际能力强。反正她是没法想象有人给她送昂贵的迪士尼乐园票,一张票一千多呢。 她虽然很想去,但是去了就没法给弟弟做午饭。如果出门两趟,那就感觉更对不起他了。 最近她学会做烤面包了,倒是可以提前做点,然后弟弟中午回来的时候,再复烤一下,反正也不难,她提前给他放到烤箱里,设定好温度,只需要烤两分钟,或者微波一下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是要出去玩,不带他,有点心虚。毕竟他每次外出都会带上她,不出门的时候则是窝在家里跟她在床上打滚。 他们已经不限时间了,以前只有晚上或者上午刚起床,现在还加了午饭后。一开始她还有些反感,不喜欢大中午的白日宣淫。可第一次的体验实在是太过舒服,而且她也拗不过他,两个人亲着亲着就到了床上,等她意识到时间,他已经在她体内疯狂抽送了。 更无法拒绝的原因是,太快乐了。 弟弟在中午也会收敛很多,大部分时间只做一次,润滑和扩张都弄到极致,她又不是石头,很难抵抗。 每天她最期待的就是问他对午饭的感想,然后两个人接吻,他把她抱到床上,他们都脱光,在被窝里抱作一团。里面只有隐隐约约,影影绰绰的光,就着这微光,他们可以不带羞耻地探索对方的身体,她甚至咬过他的乳头,也向他学习,捏他的腰,摸上他的腰眼戳几下。 反正就是很快乐,比发生在晚上的浓厚性爱舒服。他顾忌到她接下来的工作,也不会故意使坏,硬掰她的腿,或者撕裂她的入口。 天无绝人之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让他自己做一两天的午饭,他就非常烦闷的告诉她一件事。 那天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开口告诉他她要去看画展,不带他,带她新交的朋友。他带着一身寒气进门就让她过来,坐到他怀里。 冰凉的手立即伸到她衣服里,没有直接摸到他平时最喜欢揉捏的肚子,可能是心知自己手太凉,直接放到她肚子上会让她肠胃不适。先在叁层衣服里捂热一点,然后抓住她的胸部,一抓一放,一放一抓。 林信书莫名其妙,她知道他此时心情不好,但她更关心砂锅里的排骨,再烧叁分钟火候刚刚好,时间长了就不好吃了。 抬起双手按住他胡作非为的手指,“怎么了?谁有惹你不高兴了?” 林含璋冲着她耳边呼气,明显气鼓鼓的。他平时更接近于喜怒无常,像今天这样情绪外露很少见的。 “我明天中午开始就不回来吃饭了,直到运动会结束。”傻逼院学生会居然要求提前训练,可运动会就是几天后的事,这会想起来临时抱佛脚还有用吗? 天助我也,她心想。但口中说的却是,“我去给你送午饭吧?买几个保温的便当盒,做点方便带又好吃的?” 听着她的温声细语,他又平静了一点,突如其来的通知虽然没有打乱他阵脚,但也确实令他不愉快。最近一个星期,几乎每天中午他都要按着她做一场的。不止她快乐,他更快乐,躲在被子里压住她,摸她抓她挠她,林信书只当他在玩,一点也不恼,有时候还玩的有来有回。 自从那次催他动得快一点之后,他久违地感觉到了她的松动,最近几次虽然不在性交中主动要求什么,但是配合度却是前所未有的。 连他那天晚上把她压在阳台,顶得她向前爬,他按着她射了叁次,最后她精疲力尽,躺倒在绿植边,都没有恼羞成怒,而且气喘吁吁,让他把她移回房间,地上太凉,外面太冷, 第二天还是一样和他在床上玩的开开心心,一点也没发现他的恶意。 他平静下来,“不用麻烦。体育馆离我们家太远,等你走到菜都凉透了。你自己在家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考虑我。” 林信书点头,“嗯,我知道了。”然后从他身上滑下,跑到厨房关火,“吃饭吧,今天做的都是你爱吃的菜。” 周五上午,杜千寻没课,两人早早越好在地铁口会面,结伴去看大学生作品展。 坐地铁到目的地要一个小时,中途还得转一次车,下车后步行大概25分钟,也就是说,来回花在通勤上的时间接近3小时。 上海都很多无可取代的优点,找工作容易,薪水也高,交通系统发达,地铁更是一班接一班。热门的线路哪怕没有赶上,也不用等很久就会有下一班。但所有的事都是一体两面的,繁华便利的交通意味着需要通勤的人特别多,自然在高峰期也特别挤。四通八达的地下交通轨道更是在明示这个城市人们的活动范围巨大,哪怕是乘坐高速运行的地铁,也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 一个半小时,她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想,以前从她老家到弟弟家,坐汽车,速度挺快的,一个小时60公里那种,好像也是需要一个半小时。地铁的速度是多块来着?她上次好像看到一条新闻,最快110公里一小时来着,比当时的汽车快多了。 明明是很久远的事情,她也只坐过一次那段路程的车。没有回程的小汽车,将她从贫穷的农村家乡带出来,自那天后,她的人生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如今,十叁年过去了,她一次也没回去过。明明以前只有100公里不到的距离,她从没想过要回去看看。家乡的亲人们自以为送她去过好日子,从没联系过她。她单方面当他们死了,断绝关系就这点好,不用参加葬礼。 其实也不太好,没人通知她,他们什么时候死掉。 这些想法甚至可以称为冷酷,但是她没法控制自己的恶毒,打心眼里,她希望他们全部不得好死。 如果说对弟弟的感情复杂,关心照顾的同时又忍不住怨他恨他;对弟弟的父母是感激涕零无以为报;那她对亲生父母和所有亲人,就只剩下刻骨的恨。虽然没到要手刃他们的程度,但只要想起他们,胸口必定升起一团炙烈的火,久久不能平息。 漂亮朋友 地铁口,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她找到了身穿酒红色毛衣的杜千寻。杜千寻身形高挑偏瘦,面容清秀,虽然称不上鹤立鸡群,站在人堆中也不难找。 她的朋友其实是个小美女呢,林信书与有荣焉。杜千寻看起来比学艺术的黄蔚然更有艺术家那种云淡风轻的文艺气质。这不是因为她真的比黄蔚然更懂文学和艺术,这是外貌带给她的气质,是与生俱来不用修习的。 就好像一般人看高晓松的,哪怕他肚子里真有那么点货,不认识他的人见他肥头大脸,短脖粗腿,第一反应是这人像个伙夫,还是在工地做大锅饭的。哪怕他身高一米八几,穿着打扮无限像文化人靠拢也没用,别人只觉得他不伦不类。 不过杜千寻看着气质脱俗,可她眼睛颗粒太大,又过于灵活,看人的时候眼球不自觉的活动,乍一看上去有点神经质,时间长了就转变成对她眼部皮肤的担忧,这要是保养不好皱纹说来就来,好好的一个美女说老就老。 自打她们认识,这还是第一次在奶茶店之外的地方见面。刚一见面,两个人都捂嘴笑了,她们居然不约而同穿了同一款毛衣的不同颜色,一眼看过去跟情侣衫一样。 这衣服还是林信书先买的,她觉得很不错,又推荐给杜千寻的。 自打林信书有了新手机,那可真的是跳进福窝,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扑腾地不亦乐乎。她一不发言二不跟人吵架,几乎不用社交平台,朋友圈都不发。平时最喜欢的就是查东西,看各种教学视频,网购。因为发现在网上买东西太便宜,她现在恨不得把所有采购都在网上商行,不过那也是不可能的,每天吃的饭还是在菜市场当天买最新鲜。 杜千寻给她安利了不少女装女鞋店铺。林信书比她矮,虽然最近吃胖了叁四公斤,但是依旧瘦得很,她的尺寸基本就属于网上服装最喜欢标的均码。她买衣服很少碰到尺寸问题,大部分问题是货不对板,描述诈骗,衣服和卖家秀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吧,只能说是毫不相干。在连续踩雷之后,跟杜千寻抱怨过一次,然后杜千寻就顺势给她安利自己买过的质量不错的品牌和店铺,价格不太高,哪怕是秋天的厚毛衣反季打折后也在两百元之内。林信书精挑细选,总算给自己选了叁套衣服,在双十一打折时下手,过了快十天才收到,试穿之后心满意足。 于是她投桃报李,把最满意的毛衣链接发给了杜千寻,又拍了她自己上身的图。她选的是墨绿色,衬得她皮肤雪白,温和中又带一点深沉,像个女大学生,根本看不出来是在奶茶店打工的人。 没想到杜千寻真的吃了她的安利,选了同款的酒红色,也很适合她,两个人穿上一对小姐妹一样。 林信书手上拎着刚烤出来的面包,见面马上递给她,“咱们下地铁再吃,我刚学的食谱。你也没吃饭吧?” 杜千寻见到她就挽住她的胳膊,接过那个轻轻的食品包装袋。“我好久没起那么早了!哪怕要上课我也得在床上赖到七点四十,刷洗之后冲去上课,第一节大课上完,快十点再吃早餐。这会才七点,还真没有胃口哇。你这是几点就起来了!?”她摸摸手里软绵绵的面包,诧异问她。 林信书嘿嘿一笑,“我也没起的多早,我六点二十起来的,这面包昨晚就揉好面,今天早上只要烤一会就好,很简单的。” 杜千寻看着手里烤得恰到好处的暄软的面包,又听她的解释,非但不觉得容易,反而大叹一口气,真情实感夸奖她,“你的容易和我的不一样。你也太心灵手巧了,这面包看着都能拿去卖了。” “那可不一定,可能只是样子好看呢,你还没吃呢。” “不用吃我也知道,面包的品质一摸一看就知道了” 两个人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自动售票机前,林信书找到目的地,点击,扫码付钱。 “哎,你怎么还没办张一卡通?没有卡你每次坐地铁都得那么麻烦。”杜千寻疑惑不解。 “我觉得没必要啦,我又不怎么往外跑,一天到晚忙死了。”林信书解释道。 “你不是只上晚班嘛?每天上午和早上你不都是闲着的吗?不出去看看在家待着多无聊。”杜千寻疑惑不解 “我要在家做饭,每天都得四五个菜加个汤,还不能重样。”林信书回答,语气有点心虚,理不直气不壮。这事往外说确实有点奇怪的。 “你这是伺候什么大少爷呢?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吃饭而已,干嘛这么讲究?想吃点改样的直接去饭店不就行了吗?”杜千寻这下不止疑惑不解了,她面带不满,似乎是对因为做饭这点小事就把林信书困在家里不赞同。 林信书不得不说实话,“那是因为我弟弟他真的一点都不喜欢吃饭,也就指望中午这顿能让他多吃一点,否则他一天到晚也吃不了几口东西,时间长了身体就坏了。” “你这到底是什么感动中国好姐姐?”杜千寻哭笑不得,淡淡讽刺,“按我说你们现在就俩人,随便弄两口吃的不就行了吗?上午那么长时间都浪费在做饭上面太可惜了。你不如早点开始把教材捡起来,明年参加高考,当我学妹。”话说到最后,又变成了恨铁不成钢。 当然不止做饭,至少有一小半时间是在床上度过的,当然这些话不能明说,她只能嘿嘿笑,不打算回复杜千寻的劝告。 上学都跟上辈子的事一样了,她想,现在她得报恩,把弟弟照顾好。 她和弟弟的关系最近是越来越好了,在生活上非常合拍。他不在意她每天出门上班,她也不阻止他没完没了索要她的身体。两个人各自为政,谁也不打扰谁。 地铁极速穿行,呼啸而过,冷风吹到两人脸上。现在虽然是深秋,倒也没冷到令人瑟瑟发抖的程度。两个人很快被人挤到地铁上,七点多正是早高峰,虽然没人挤人到脚不沾地,但是也根本不可能有座位,只能先站着聊天。 “我上车的时候还顾着咱们的早饭呢,结果现在一看,都挤成面饼了。”杜千寻叹气。 “我也是到了上海才发现交通工具上面能有那么多人,以前在云南的时候公交车上面人可少了。”林信书回忆一下云南干净的公交,稀稀落落的乘客,笑了。 杜千寻问,“你跑云南干什么?在那边有亲戚朋友?” “没有啦,我是去打工的。我知道你又要说云南也不是打工人去的地,但是反正我在哪都是打工,云南虽然工资低,但是生活费更低。我租的房子可大了,一年只要不到3000块。” 每个人知道她跑到云南以后反应都差不多,她也解释惯了,对她来说,在哪不是打工。云南可比上海住着舒服多了。旱季天气好,每天都能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美丽极了。雨季能干的就更多了,上山寻菌子摘果子,不光能自己吃,还能卖。 在云南她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在上海她也挺舒服的,但是,还是不太一样。 “我又没说什么,你可别上头。云南我就去过昆明,去看花了,米线挺好吃的。”杜千寻见她口气有点急,连忙说几句好话。 谈到吃,林信书来了精神,“你是说过桥米线?我当时在的地方吃的米线没那么讲究,就是随便弄,但是也挺好吃的。你要是想吃米线,过段时间天冷了我给你做一碗?” 她盛情难却,杜千寻也正有打算,点头答应,问道:“你那挑食弟弟会不会不吃?” 林信书叹气,“他真不挑食,他就是吃得少。我到时候给你打包一份,你带回家热热就能吃。” “哎,不请我去你家里坐坐?”杜千寻微笑逗她。 “我弟不喜欢家里来人,他大学同学一个也没往家里带过。”更要命的原因是家里就一张床,一进屋就知道他们两个人同床共枕,哪有姐弟两个睡在一起的。 但是让林信书跟外人说他们两个是情侣关系,那是撕烂她的嘴也说不出口的,感觉太怪异了。 如果不是男女朋友,他们怎么能有肉体关系?要是被人知道两人盖上被子做什么,她就不用在熟悉的人面前做人了,马上就得换个地方生活。 想来想去,只能说他们两个是住在一起的姐弟关系,反正他们也做了很多年的姐弟,日常相处除了做爱,也真和姐弟差不多。 “你家真是太奇怪了,你这姐姐当的跟个丫鬟一样。”杜千寻大摇其头,“弟弟读大学,姐姐还得顾着他,哪怕你是借住在他家,也没必要真劳心费力伺候他。你还是得给自己考虑,钱攒得差不多就跑吧,复习一年,怎么都能考个高职,高中文凭现在真的不够用。” “唉,到时候再说,谢谢你了,也就你天天提醒我得上大学。”林信书知道她一片好意,但是她身不由己,能过上现在的生活,偶尔和朋友一起出门玩,都是上天垂怜,弟弟高抬贵手了。 《重男轻女》 地铁上的人越来越多,杜千寻怕她被人挤走,也怕有人不小心踩到她,伸出双臂抓住吊环,她个子高,把林信书纳入到她的双臂保护范围之内。 见此情景,林信书笑了,似曾相识啊,弟弟第一次带她去见黄蔚然的那天,他也是这么把她护在怀里。 那天也是运气不好,明明已经避开了通勤高峰,可一号线上的人多得离谱。有可能是因为那天是周末,在她不知道的地方有什么活动。他们出发的晚,再去打车也来不及了,只能先上地铁再说。在地铁上,在人群中,他也是那么把她框在怀中,她靠着栏杆,没有被任何人碰到。 其实她没那么娇贵的,哪怕她很瘦,个子也只是中等,她也不会被人一撞就倒。 弟弟面朝她,告诉她,让她忍耐一下,很快就到地方。 其实她没什么要忍耐的,眼看被人撞来撞去,有时候还是被人故意碰到的林含璋额头青筋暴起,很想跟他说其实他才是真的需要忍耐的。 毕竟那么狼狈的经历,对林含璋来说也是稀罕的。她看着倒不是幸灾乐祸,只是觉得很新奇很有意思,可她也确实因为他的保护免受一些罪,这时候笑,未免不知好歹。 换了线路换了同伴,她现在居然又被人保护起来了,这发现让她笑出来。 “你还好意思笑?”杜千寻咬牙切齿,“我都快被挤死了,两个胳膊也累死了。” “那你可以放下来嘛,我靠着杆子呢。” “你就那么点大,上车下车一群人来来去去的,你要是被挤走了,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怎么可能?再说真那样,那就等到站再找呗。” “怎么不可能?你对上海地铁拥挤程度一点数都没有。你要是今天穿的鞋松一点,下车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给你买鞋。” “有那么夸张吗?” “就是那么夸张!你后面那人要下了,你赶紧坐!” “哦哦哦,还真是!”林信书想也不想,一屁股抢坐上。等坐了两站,又问站在她面前的朋友,“你累不累?我们轮流坐?” “不累,这算什么。我们上海人哪有几个没被地铁摧残过的,再说也就十来分钟就该下车了,没必要麻烦。”杜千寻倾斜身子跟她说话。 等两个人到了展馆,刚好开门。路上把已经挤到认不出原状的面包吃掉,虽然味道还是很好,但总归还是不美。 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林信书也知道自己完全不懂艺术,也不知道怎么判断技艺优劣,她就当自己来看热闹。 杜千寻作为边缘学医人士,看其他作品没有评价,但只要看到人物画像或者雕塑就摇头,居高临下批判什么“肌肉结构不对”“人体完全走形”“五官骨骼不配套”之类的她听不懂的话,在其他人面露不满之前,她赶紧将她拖走。 除了传统的绘画雕塑,诺大的展馆还有很多非常新奇的艺术表现形式。有将几台电视机分开摞起来,上面撒上一些枯枝败叶黄泥碎土。电视机是很多年前的那种黑白大肚子的机型,里面居然还播放着各种没有人的景色图像:天空中孤零零的电线杆,被放弃使用的高大破败建筑物,哐哐做响的起重机……林信书在这个作品前站了很久,完全不知道这是想表达什么,连作者所属的跨媒体艺术专业她都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两个人手拉手一开始走马观花逛得很快,看到有兴趣的作品就停下来看看。后来因为两人兴趣爱好不相投,她们决定分开来看。展厅太大了,一个上午肯定逛不完,能看多少是多少。 这些学生奇思妙想的作品,有的诡异浪漫,有的精美绝伦,有的不知所云,也有的阴气森森。反正林信书是大开眼界了,她准备再来看几次,最好是和黄蔚然一起看,她想知道黄蔚然这种专业人士会从什么角度分析。 哪怕这些东西和她的生活没有任何关系,它们大多数甚至都不美,但是她不是正在参观吗?这难道不是她的生活吗?她并不是想要这种生活占为己有,变做日常。她只是很好奇,人对美好的生活总是充满想象的。她不指望现在的生活可以天长地久,但她参与过就够了。 自怨自艾,沉溺于以前受过的忽视和折磨又能怎么样呢?哪怕那些人来到她面前,她也没能力复仇,总不能拿刀一个个捅死吧? 犯不着,不至于,哪怕杀死他们的一瞬间得到了快乐,之后就又是痛苦了,绝对不值得用现在美好的生活换。 更何况那些人也不可能乖乖站在给她捅,她这小身板顶多欺负小孩。 再进一步,她现在就在她恨过的人身边,那她又做了什么呢?不还是每天为他洗衣做饭,抱在一起睡觉?仇人就躺在身边,她也没在他睡觉时,去厨房拿刀将他割喉。 做不到的事就是做不到,她的情绪没有那么激烈,她最恨的时候都过去了,现在好不容易日子好过一点,又干嘛跟自己过不去。 有一样作品,她看了特别久,叫重男轻女。是由各种字体大小颜色的文字组成,里面每句话每个字她都特别熟悉,都是日常中随处可见的话。由她看来,触目惊心。 “女孩也行” “还能再生一个带把的 “姐姐不爱吃鸡蛋,都留给弟弟” “无理取闹” “身在福中不知福” “限男性” “让你当老师是为了你好” “叁十岁还不嫁人这辈子就完了 ” “孩子和儿子,不一样啊” “又是女孩” “女儿是过路客,不赔钱就不错了” “女孩就不要出国留学了,不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你可不能不管你兄弟啊” “你以后反正都要嫁人的” “怀二胎的时候没犯恶心,我心想糟了,又跟你一样是个女儿” “女孩考个公务员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多好” “你弟才是我的后代” “他还小,还不懂事” “男人是天” “又是闺女,对不起婆家人哇” “以后养老还是要靠儿子的,能供你上大学就不错了,车子房子你就别想了” “闺女嫁出去就是客人” “你怎么就不知道心疼我们呢” “好不容易给你养这么大,等你大了能挣钱了就去别人家了” “我们家的事你以后少管” “活该你没儿子” “我们又没指望过你” “你没嫁妆也可以结婚,你弟没房没车就娶不上媳妇呀” “女人就得学会干活” “女同志不考虑” “女孩不用努力,以后嫁人就行” “我养你有什么用” “你以后会不会跟你弟争家产” “要是你是男的就好了” “大的一定要让小的” “乖乖!儿女双全!羡慕你” “他是男孩子不想干家务活就不用干” “女的能有多大贡献,当个医生就顶天了” “就我家俩闺女,在亲戚里面是都抬不起头” “你以后结婚也得要彩礼,给你弟娶媳妇” “先让弟弟吃饱再说” “外姓人” “看人家,都有儿子” “不要争了,一家人别闹了,你弟都不高兴了” “有你什么呀” …… 太多字了,她站得脚酸,也没能一句句看完。 她想,原来我不是一个人呀,原来哪怕是在上海最好的艺术学校,家里又有钱的女孩子,也会遇到这些事呀。 是啊,都是女孩子,都活在这个文化社会,谁又有特权能独善其身?哪怕是身家千万,才华横溢,不也照样会被当做次品,当做附属品吗?哪怕是中了彩票般在家里被视若珍宝,进了社会不也一样会被人无端看低一截? 她不是幸灾乐祸,也不是因为对这些她不认识的,隐隐约约羡慕嫉妒的女孩们的不幸而窃喜。她只是觉得,原来哪怕我们千差万别,我们的出身有高有低,我们受到的教育有深有浅,我们的家庭条件云泥之别,我们的天赋性格等等完全不一样,但是在这点上,所有人又都一样了,没有谁有超脱的特权。 她又何必苦苦纠结呢,她的命运已经够坎坷了,她已经受尽委屈了。接受现实,同流合污不就好了吗?又干嘛把日子过得那么辛苦,靠男人养着,混混日子,再使点诡计,甚至不需要诡计,把避孕药停了,怀孕生子,生到儿子再停,一辈子就趴在这个男人身上靠他吃香喝辣,这难道不是一种轻松舒服的生活方式吗? 总比自己天天干活,苦念着报恩强,再说给他家生个儿子也是报恩呀,又不是非要用钱报答。 林信书好像灵魂出窍般,看着脑子里的小人口出诡言,她摇摇头,然后如释重负地笑了。 她当然不可能去过什么轻松的生活,那种生活肯定有人喜欢,但是她不喜欢,也不属于她。 林信书确信自己是劳碌命,但是也没什么不满,早就习惯了,让她闲着,她反而全身难受。 忙着忙着,一天就过去了,一个月就过去了,一年就过去了,一辈子可能也就那么过去了。 她觉得她没有白来,她虽然看不懂任何作品,但是她看到这副由文字组成的剖心之作,也不虚此行。 樱粉色的脚趾 等她们从展厅出来,急急忙忙去上班上课,林信书只觉得她有必要再来看看其他作品。杜千寻因为周末有事,没办法陪她,没关系,她跑过一趟,也认识路,可以自己来。 能多看几天是几天,反正怎么都是赚的。她真心实意觉得艺术展比迪士尼乐园好,当然不只是因为展览不花钱就能看,更因为玩乐的体验会很快过去,但是看到好的作品却会反复回味,念念不忘。 虽然大部分作品她完全看不懂,但也不影响她被震撼,继而生出一些她原本不会有的感慨。 要不是这几天过去之后,接下来她要给弟弟做饭,她可能会每天都来看,看到展会闭幕。 说句害羞的话,她简直为艺术的世界着迷,虽然她根本什么都不懂,这些东西也和她几乎不可能产生任何联系,但是,她喜欢又不犯法。 谁规定穷人就不能喜欢艺术?她又不是要从事相关工作,更没有在上面挥霍金钱,只是小小的喜欢,总是可以的。 只是这种感情,跟谁都说不出口。跟弟弟说?别闹了,他们之间感情没有深到能探讨文艺作品,她也怕弟弟嘲讽她。跟杜千寻说?杜千寻明显对这些不太感冒,她不能拿自己的偏好去打扰她。至于黄蔚然,距离她太遥远了,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还有两个客观原因,一是没有那么熟悉,二是在学艺术的人面前讨论艺术,夸夸其谈,她做不出那么班门弄斧的事。 她就自己偷偷喜欢就够了,能多看几次是几次。 甚至晚上到家,还不停想起来,神情恍惚。弟弟居然也是刚刚到家,快速洗澡,上床睡觉了。他好像很累,虽然不知道做了什么,但大概率是没好好吃饭。 好像没那么爱吃甜面包,明天早上给他做他爱吃的薄皮馅饼,多放点肉,再给他做一份胡辣汤,带牛肉丸的,最后再盯着他喝牛奶。中午和晚上是管不着了,顶多在微信里面问问他吃的什么。话说今天就忘了问,他也根本就没有跟她讲自己日常生活的习惯。 我今天不也没告诉他我和朋友去看展了吗,她暗自反问自己,哪怕两个人住在一起,也没必要把所有事都告诉对方。 上午走了很长时间的路,又经过叁个小时挤地铁的折磨,下午忙了八个小时,她也累了,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运动会定在下周六日举行,林含璋所在的学院提前一个星期训练选手,打算在赛场上一鸣惊人, 他本人是觉得纯属痴人说梦,就像他报的几个项目,助跑跳远,男子一千五百米,叁千米,还有标枪,哪有一个是一周就能练出成果的?还只能在中午和傍晚的休息时间练习,一天练习叁四个小时就想夺冠,想的真美。 反正被折腾的也不是学生会那群人。林含璋愿意参加练习只是想提前摸摸大家的实力,他对下学期免锻志在必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他还没狂妄到一无所知不做任何训练就坚信自己能拿冠军。 那不是自信,那是自大。 更重要的是,比赛前一周,他完全禁欲。从周五开始,他就养精蓄锐全力备战,拿出他去年准备体测时的克制与谨慎。都上场了,如果还拿不到像样的成绩,也真对不起自己一番苦练。 虽然他每天抱着怀里的身体也心猿意马,很想亲两口再吃下去。 林信书也觉得他有点诡异,但是她最近也奇怪的忙碌,一问之下才知道她去看黄蔚然说过的大学生作品展了,已经连看叁天了,她觉得很值得去。 在他看来她就是又迷上了别的事,只不过他觉得大学生的作品没什么可看的。如果她喜欢展会,那上海各种各样高水平的艺术展从年头开到年尾,他能每天都带她去看。 可他更愿意在卧室里抱着她性交。性交比这些都令他快乐,压着她进入她实在美妙。 连续跳了五轮,他并没有觉得疲劳,只是沙坑里面的沙子进了鞋子,再助跑跳跃也没有意义,于是他走到供人休息的台阶上,坐下脱鞋倒沙子。 学生会长远远地看他停止训练,他在原地看了一会,还是很想和林含璋搭话。他快步走到林含璋所在的阶梯下方,就见到他将两只脚上的鞋袜都脱了下来,轻轻皱眉,带着无奈甩黑色的袜子,里面应该进了不少沙子。 曲线优美白皙通透的脚,瘦长瘦长的,和他的人一样。连同脚趾和后脚底都是淡淡的浅粉色,颜色如同春日里初放的桃花,哪怕在美人画和古典雕塑里都没见过那么美的脚。 往上看就是被运动裤遮住的小腿,天气越来越冷,但是男孩子抗冻,他又为了活动方便应该在里面没有穿其他裤子。 学生会长想,他要是和我一个宿舍,我非得看看他的膝盖是不是也是粉色的。这般美好的肉体如果出现在女人身上,他会想尽办法追求到手,但是天意弄人,硬是给了一个男人。 男人,也就只能过过眼瘾。 他倒是想上手摸摸,可太过唐突,而且对方看上去也不是能乖乖坐着让他摸的人。 察觉到他的目光,林含璋快速穿上鞋袜,“有事吗?” “没事就不能来看你?”会长油嘴滑舌。 林含璋淡淡道:“可以呀,但是您一向无事不登叁宝殿。每次你来找我,我都会有麻烦。” “不至于,不至于! 我就是想来看看,再问问你练得怎么样。”会长连连摆手。 林含璋不冷不热地说:“还能怎么样,不就是那样。” “你怎么能灭自己志气长他人威风呢!”会长痛心疾首。 林含璋转头一笑,他笑起来简直如雪融冰消,春回大地,嘴里吐出的字句却一点也不客气,“要不你行你上?” 学生会长更是吃惊摇头,“我真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来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困难,我帮你解决一下。” 林含璋将那嘲讽的笑收起,“没有。你别来打扰我们就足够了,我们一个个休息时间都不要了辛辛苦苦练习,你就在旁边背着手看,领导视察呀你。” 会长赶紧把背在身后的手松开,“含璋你想多了,我这就是个习惯。” “那你这习惯老气横秋,不如改了。” “行行行,听你的。” “我就是说说,您别当回事。” “含璋你说什么我都放在心上,再说你说的也对,我才二十出头,不能把自己弄得跟中年人一样。” 林含璋看他梳的整整齐齐的偏分发型,更加整齐的中式套装,心道这要改的太多了。他也逗得差不多了,看看时间,可以去吃午饭了。 两个人一起去校外的西餐店吃牛排,不是因为林含璋多爱吃牛肉或者这家饭店味道多好,纯粹是因为他需要补充蛋白质。 在林含璋早早起床练习,没有回家吃午饭的那些天,他神神秘秘的姐姐每天鬼鬼祟祟出门,坐上一个半小时地铁,去看那个大学生作品展。 她实在是心心念念,流连忘返。有一天她甚至鼓足勇气邀请黄蔚然,本以为对方可能是大忙人,但是黄蔚然很快就答应。两人约好了在周叁上午见面,然后她会带林信书看点她觉得有趣和好玩的作品。 两人在展馆门口碰面,黄蔚然穿着酒红色外套,材质一看就知道非常昂贵。她穿的是一件姜黄色毛衣,质量一般,胜在款式和颜色很趁她,看着倒也清纯温柔。 黄蔚然见到她就笑,“最近来看了吗?” 林信书怪不好意思,“看了好几回了,谢谢你给我的票。” “嗨,我又没花一分钱,张个嘴的事。再过不到一个月我们学校有元旦表演,你要是想来看就来,票都不用,更有意思。”黄蔚然摆摆手,让她不要放在心上。 “音乐会那种吗?”林信书好奇地问。 黄蔚然想了想,觉得不太好概括,“就几乎所有系配合演出,节目也是很多种,有话剧,歌剧,民歌演唱什么的,当天具体要演什么到时候会发节目表。” “听起来很有意思啊。”林信书有点神往。 黄蔚然见她表情,就笑:“你想来嘛,你要是来我提前给你抢位子。” 林信书有些可惜:“你不参加表演吗?” “我不用,我就帮忙编曲,属于幕后人员,我的活是最早能干完的,也不用上台。”黄蔚然解释。 “编曲?” “是的,大部分时候我们学生表演是不用写新曲子的,不过哪怕是旧曲子也得根据人员配置还有现场条件改改才能用,不能直接拿来用。” “原来如此,”林信书恍然大悟,“我去跟老板说一下,问问能不能换班,如果可以我就过去。麻烦你帮我占座位了。” 黄蔚然哈哈笑,“不麻烦不麻烦,礼堂表演只是一部分,到晚上操场还有乐队表演呢!听说会请摇滚乐队,还不知道请的谁,你到时候多留一会,我带你去看看。” 林信书有点为难,她是真的想看,也是真的不想让弟弟不满。 通过窄门所必需的痛苦 或许她可以邀请林含璋一起来,黄蔚然看她为难的脸色,心中有些许窃喜。 虽然他来了黄蔚然看着也不好受,但总归是能见到他本人。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他已经是自己的,可以好几天不见面也一点不想他。分手之后才知道想得到他的消息多难,想见他一面有多难。他们不在同一个学校,他也不用公共社交媒体,没有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朋友圈更是干干净净的,一条都没有。她想看到他,就只能去寻找一些蛛丝马迹,贴吧,表白墙,抖音…… 当时只道是寻常。 她太后知后觉,这难道就是一切开始于结束之后? 唯一的好处就是她最近写出来的曲子,同学们听了之后都说,比以前真情实感太多了,她进步了。 失恋令人痛苦,失恋令人顿悟,失恋也让她稍稍接近了那个她渴望的世界。 她早就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好音乐。因为她对一切事情都不会执着,她的爱恨情仇都太浅,加工之后再输出,呈现给别人,只会更淡薄。 说到底就是她从未真正痛苦过,没有不痛苦的艺术家。痛苦是滋养艺术最好的养料,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实真相。王小波说过,“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 这话当然是真知灼见,金玉良言,无可反驳。可她看别人的痛苦总觉得隔了一层,总不能有什么深切的感悟,那都是别人的事。 美人如花隔云端,她本人距离那些感情太遥远,哪怕脑子里明白,情绪却总是不到位。 太过理智是做不出让人感觉触动的作品的。 现在她没有这个问题了,因为她尝到了失恋的滋味,品味到了执着之苦。 怨憎会,爱不得,离别苦,人有七情六欲,真是了不得。 林信书跟她走到油画展厅,她一言不发,林信书满眼生花,然后轻轻说:“我问问弟弟,他要是能来,晚上我就能晚点回去,就是得麻烦你抢两个位子。” 黄蔚然就笑:“一个两个没区别的,我们学校的人这种节目看多了,不新鲜。我到时候给你们挑好的位置,你们可一定得来。还有摇滚乐队表演是晚上九点之后,来得及。” “谢谢你啦,我真的想看!”林信书真心实意,她简直无以为报了。 黄蔚然还是笑,“举手之劳的事,都是学生,水平不怎么高。你要是想听高质量的,上海大剧院,兰馨大剧院和共舞台经常有音乐剧,还有国外的剧团来巡演,票价也便宜,有时候都不到一百块。大部分时候我也能拿到赠票,你要是喜欢,我就送给你听。” “那可不行,我又不懂,再说怎么好意思老是占你便宜!”林信书连忙推辞。 黄蔚然微笑摇头,“我又没花一分钱,这算占我什么便宜?再说我也不一定有空去听,我们学音乐的最不缺的就是各种演出票,以前我都送不掉。春江对这些一窍不通,也没兴趣,他听爵士。我的朋友圈子更是没空也没心思去看,以前这些赠票都是放到过期,你要是能用掉,也不算浪费。” 这对林信书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了,她甚至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会巴巴的给黄蔚然送东西。只有一个可能性,黄蔚然是什么大人物,可她年纪轻轻,看着的确不像。 但是和黄蔚然聊天叫她心旷神怡,她太喜欢跟她说话了。黄蔚然讲话从来不居高临下,指手画脚。她永远都是平易近人,不会干涉别人的任何决定,让她感觉自己受到了尊重。更厉害的是,黄蔚然对她非常热心,有问必答,耐性绝佳,哪怕她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 是她完全没见过的类型,她做梦都够不着的那种。 所以她每次和黄蔚然聊天都很开心,见面就更开心了,有时候比和杜千寻在一块还开心,因为黄蔚然平和通透,对任何人都没有控制欲。 她喜欢她的性格。 黄蔚然见她站住不动,定睛一看,她竟然在看叶春江的作品,应该是看到熟人的画作感到新鲜。 《少女的背影》,展出的是这副啊,黄蔚然虽然知道他的作品会参展,但是也没猜到他会选哪副。 “好看吗?”她问。 林信书不摇头也不点头,“颜色好看,但是我看不懂。” 黄蔚然扭头看她,笑着问:“看出来这是我了吗” 林信书大吃一惊,疯狂摇头。她扭头仔仔细细,上上下下看了黄蔚然一遍,又转到她身后看她的背影,想把她和这副画联系在一起。 黄蔚然笑了,见参观的人看过来,低声说:“那会我还是个少女,今年我已经是女青年了,你看不出来也正常。” 林信书连忙小声回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真没看出来。” “逗你玩的,别当真。这是他今年新画的,他的画也就基本功扎实。不过这个展厅有的人基本功都不行,倒是显得他还过得去。”黄蔚然凑近看,淡淡评价。 林信书是看不懂这些的,她只能凭感觉去摸索,这不是她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东西。你让她分辨蔬菜鸡鱼肉新鲜不新鲜她一眼就能看出来,你让她看谁画画基本功好,那是在为难她。 “我不懂,”说出来也不丢人,所以她有一说一,“但是我看用色好看,很新鲜呢。” 黄蔚然点头,“颜色确实配得不错,那么复杂的颜色呈现出来的效果却是清新的。对了,你喜欢颜色的话我带你去看看另外一副,那个配色更有意思。” 说罢就拉住她的手,把她带到隔壁展厅。果然黄蔚然称赞的画作都不用她特别指出来,巨大的画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颜色美妙到她一个外行第一眼都被震撼了。 画作的题材很常见,是天使神国,大部分笼罩在云雾之中,露出来的部分就足以令人想入非非,浮想联翩,美得叫人震撼。 林信书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绞尽脑计想出来的赞语在这副杰作面前都太显得单薄了。 这副比她还高的画作明明用色简单,只有寥寥几个颜色,但表现力却足够惊人。浴血狰狞雪白翅膀的天使,被浅灰色的浓云遮罩的神城,以及神城最下方不仔细看甚至无法发现的累累头骨和灰黑色坟墓。她越看越战栗,不需要任何解释,这幅作品的冲击力都让她头脑发麻。 这种壮绝的风景,她梦里都没出现过。 黄蔚然见她都看愣了,掩面微笑,“是不是很壮观?很适合做西幻游戏背景?” 又是她不知道的,从没听过的词。但是她也不想老是问她问题,于是她回答,“嗯。” “要不要拍照留念?”黄蔚然接着问。 她点头,把手机递给黄蔚然,然后僵硬地站在巨幅画作前,拍了几张照片。相机配置不好,哪怕是黄蔚然这种水平的拍摄的人都不能改变偏色的问题,最后整个画面偏蓝绿色。 黄蔚然把手机还给她之后,两个人都对色差问题一言难尽,双头齐摇。黄蔚然又问她要不要换她的手机试试,虽然拍人不好看但是色差不大,她点头。于是黄蔚然又用自己的新苹果手机拍了几张她和画作的合影,又拍了几张两个人在一起比V的大头照和她的单人照,所有照片稍微美颜修图,发给她。 “要不要一块发朋友圈,打个卡?”黄蔚然问她。 林信书还没发过朋友圈呢,黄蔚然给她拍的照片又太好看,让她都忍不住想发出来炫耀一下。 这些图太适合给她第一次发朋友圈了。 “嗯,你拍的太好看了!”林信书非常开心。 “第一要感谢你和这副画上相,第二要感谢强大的修图软件。我只是做了一些微小的工作,只是一个搬运美丽的工人,不足挂齿。”黄蔚然正色道,语气和诗朗诵一样。 林信书被她逗笑了,两个人同时编辑朋友圈,发送。很快林信书很快就收到了老板夫妇的点赞,杜千寻的评论姗姗来迟。黄蔚然倒是收获了一大堆赞和评论,她看也不看,只单单回复了叶春江和林含璋。 她们又逛了林信书完全看不明白的现代艺术展厅,她本以为黄蔚然会跟她解说,没想到黄蔚然看着一脸平静,但是经常跟她咬头接耳,说她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门艺术她也能上,搞不准也能行。林信书被她的话逗乐,只觉得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女孩,跟她在一块真开心。 两个人连逛带看,在展厅待了四个小时,然后一起去吃午饭。吃饭的地点是黄蔚然推荐的,价格不高,一个人不到五十块,味道确实不错。黄蔚然说她喜欢吃甜口的,对各种西式甜点更是痴迷,可惜她太容易胖,不得不节食。林信书趁机说自己最近正在学做面包蛋糕,下次见面带给她尝尝,让她的高级舌头品鉴一下。黄蔚然乐得直拍她的手臂,哪有什么高级舌头,她们现在吃的简餐可跟高级两个字毫无关系。 运动会与亲吻 林含璋训练了一周,周六运动会开始。在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开幕式后,比赛正式开始。他参加的四个项目平均分配在两天的上下午,让他气得牙痒痒。更气人的是其他运动员羡慕他运气好,不用一次性全部比完,可以节省体力准备万全。他想的却是我宁愿一个上午比完,然后我直接回家,该干嘛干嘛。他禁欲太久,每晚还和林信书同床共枕,听着她的呼吸,就想把她剥光好好做一场。 他甚至忍耐到这几天都没摸她,害怕自己擦枪走火,功亏一篑。 现在这个赛事安排,简直叫他气得头发都朝上竖。他原本想的是只要有余空就到林信书在的奶茶店和她搂搂抱抱亲亲,现在所有的时间都被分割,他只能乖乖在操场呆着。中途哪怕有空,也不能去找她,因为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了。 话虽如此,再长的折磨也快没了,明天下午就能解放了。得提前让她换班,明天把下午和晚上空出来,然后他就能从下午四点开始,好好享用一番。 上午他出赛,第一场是他练了最久的助跑跳远,赛道旁边围满女孩子,他是这些运动员里唯一一个穿长裤的。 院学生会长见他一丝皮肤也不漏,暗叫一声可惜。他还是很想看看林含璋的小腿和膝盖的,没别的想法,就是看看形状和颜色。 在女孩们的打气和欢呼声中,他成功跳得最远,先拿到第一个冠军。 再拿一个冠军下学期就不用参加那该死的早锻,他在女孩子叽叽喳喳的道贺声中,冷静地想,然后拒绝了所有人递给他的饮料。 这么点运动量,他不渴,而且大冷天喝凉的,他还不想折磨自己的胃,它能好好工作就足够优秀了。 比完赛他回家,今天林信书还是不在家,十有八九又去看那个无聊的展会了。也不知道有什么有意思的,她至少大老远跑去看了四五天。 他在黄蔚然的朋友圈看过她发的合照,破天荒评论了一句拍得不错,收获了来自黄蔚然的一个点赞手势。 算了,他想,等下午比完赛再去店里找她,顺带避避风头,免得被当场拉壮丁。 他也实在对学生会的节操不抱希望。去年的运动会就是,虽然给的奖励也算诱人,但还是架不住参赛运动员临阵脱逃,于是学生会当场拉人。他躲得快,闪进操场旁边的小卖铺,同时手机关机,谁也找不到他,才逃过一劫。 今天上午虽然比赛还算顺利,还是有临时弃赛的人,这还是第一天前几场。照这个情况来看,后面弃赛的人只会越来越多,还是早早避开的好。 毕竟哪怕被硬拉上场,也很难拿到满意的名次,有信心比赛的人实力不会太弱,他又何必去碰硬钉子。他只要赢两场,拿两个冠军,然后下学期不用在大庭广众面前锻炼就满足了。 草草吃完午餐,他躺在床上好好休息,午觉睡得极好。可惜下午的标枪比赛不顺利,他太瘦,臂力和同样体重的人比是万里挑一的,但是仍旧不是工学院着名巨人的对手。巨人身高一米九,体重接近300斤,他都不止是力大如牛,他简直比真的牛还孔武有力。他甚至不需要锻炼,去年就在所有需要用蛮力的项目上所向披靡,今年看上去也不例外。 话说回来好像巨人今年上学期和这个学期也没参加早锻。他应该参加的,他看起来迟早要患心脑血管疾病,搞不好现在就有。 林含璋拿了亚军,他并不生气,这个项目他也没怎么练习,他昨天看到巨人的名字就知道赢不了,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也就旁边观战的女人叽叽歪歪,不停“可惜可惜”的。 有什么好可惜的,巨人要是拿不到冠军对得起他的身高和一身肥肉吗?他都快比他宽两倍了,打架的话跟个坦克似的,没人能推得动。 巨人赢了第一,在领奖台上乐呵呵,居高临下,冲他阴阳怪气:“比赛就是比赛,得看实力,不看脸。” 他反唇相讥,“你说得对,上午没和你一起比跳远是我的损失。” 巨人的体重别说跳远,走路都费劲。灵活度上更别提了,如果林含璋跟他打架,只要他不先把林含璋压住,那林含璋能借助灵巧的身形和多年学习的格斗技巧,把他打得满地找牙。 可惜林含璋不会主动出手,巨人更不会自己找死。他还想交女朋友呢,无缘无故殴打校草,计算机系知名公共财产,除非他不想混了。 领完奖他就趁同学不注意跑到林信书正在工作的奶茶店。林信书看他穿着运动服,也很新奇,“你比完了吗?成绩怎么样?”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的表情像是拿了满意的成绩吗? 他不知道他在林信书眼里面常年无端烦躁闷闷不乐的,林信书早就当他不愉快的表情是日常了。 “还行。”他回答,然后打开小隔门,走进操作间。 外面走来走去的人比平时还少,毕竟部分学生都在操场,部分学生在市区,这个时间点在大学城溜达的人不多。天气越来越冷,到店铺买饮料的人也比夏天少了很多,今天因为运动会的缘故,更是冷清。 明天估计也会一样冷清,老板二话不说就同意林信书的换班申请,毕竟生意一般的话,下午还是比上午轻松的,不用做太多准备工作。 他盯着她,他已经很久没跟她性交了,最近他们甚至没有接吻过。 她瘦了,他不在家吃饭之后,她也不好好做饭吃饭了,才不到一个星期,原本好不容易贴的肉全没了。 林信书见他神情不对,试探地问:“你是偷跑出来的吗?” 他点头,林信书跑出去把外面的高脚木凳拎一个进来,然后放到阁楼楼梯口。那个位置是视线盲区,客人哪怕走到柜台前面,也什么都看不到。 她拉着他的手,把他引到座位上,关心地问:“老板已经答应换班了,明天我早点回家做饭。你最近有好好吃饭吗?看着都瘦了,你有没有想吃的。” 林含璋抓住她的手,狠狠亲了她一口,“没什么想吃的,你随便弄点就行。比起那个,我明天要做,你准备好。” “嗯,我知道。”林信书回吻他,都一个星期没做了,也难为他了。 外面来了客人,林信书连忙挣脱他的手,跑去招呼客人,做了两杯五谷热饮,老板的新菜单,不知道从哪家奶茶店来的灵感,卖得还行,她估计等冬天会卖得更好。 也真是不凑巧,林含璋来之前她一直干坐着,一个顾客都没有。他来了之后一连来了四五个人,她忙活了快二十分钟,才把人都送走。在这期间林含璋就在那个小角落看她跑来跑去,满脸营业笑容。 等她闲下来,她又马上跑回他身边,问他要不要喝点热的,摸着他的手问他冷不冷,然后继续主动和他亲吻,等把他的舌头都舔了一遍之后又问了一次。 他刚摇头,外面居然又来了扫兴的的客人。这次虽然只有两个人,但是居然要打包二十几杯饮料,各式各样的,冷的热的,十有八九是帮操场上的同学带的。他本来想出来帮忙,被她用眼神制止。她担心他被同学认出来,继而因为缺席被记过。虽然她是杞人忧天了,按规定运动员必须在指定位置待定,但是上午大家就开始乱跑了,运动会后勤组都忙疯了,谁也不会管闲事,只要运动员们准时回来参加比赛就行。 这次要做的饮料复杂,她忙活了更久,中途给他递了一杯热牛奶,等他喝完,她还没忙完。 半小时过去,她总算全部打包好,让人拿走。她长出了一口气,又回到他面前,把他喝过的玻璃杯拿去洗了,放回原处。 “再过一个小时就能吃晚饭了,晚上和我一起吃行吗?你今天累吗?不累的话别回去那么早,陪我到下班,我们一起回去?”她摸着因为热牛奶而微微发热的手,问道。 “可以,我出去买,把你想吃的告诉我。今天就别让老板娘过来了,反正也不忙。” “嗯,”林信书点头,又亲了亲他,“运动会好玩吗?明天上午你有没有比赛?我能去看吗?” 林含璋顿生不悦,质问她:“你今天上午不就没来吗?你跑哪去了?” 林信书没想到会遭到他的逼问,她决定实话实说,“还是去看大学生作品展了,你知道的那个,跟蔚然和叶春江一块。” “你什么时候跟他们那么熟了?”他的口气更加不愉快。 林信书握着他的双手,低声回答:“就这几天的事,蔚然这叁天和我一起逛画展,我们两个熟悉,叶春江今天是第叁回见面。” 林含璋见她表情越来越畏缩,语气稍缓,“有那么好看吗?每天跑那么远去也不嫌烦?” 她低下头,点头,林含璋把她的下巴托起,在嘴唇上面印上一个吻,“那下周带我一起去看吧。周二下午,你提前和老板说好换班,看完展我带你吃点好的。” 蛋糕喂食play “可你周二……”她接下来的话说不下去了。 林含璋明白她想说什么,她想说的是周二难道不用做了吗,他憋了那么多天,只要明天和后天就够了吗? 这些话她是没办法说出口的,不止是因为她生性害羞。 “如果周二下午不能抽空过去,那我最快也要周六上午才能陪你去。你既然那么喜欢,那我也想多看看,所以我打算去两次,周二下午加周六上午。”他一边亲吻一边解释。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愿意陪我,你要是不喜欢,真的不用勉强自己。”她被他亲的缺氧,分开双唇后费了很大心力才把话说完。 林含璋哼笑,“我心里有数,周二去看了就知道了。比起这个,你明天要做好准备,我想回家就可以开始。” 林信书连忙捂住他的嘴,让他暂时不要亲,“可你要吃点东西,明天你不是有两场长跑比赛吗?” “那个无所谓的,不会花多少体力,我中午多吃一点。”他满不在乎。 “…呜…”她又被亲住,没法说话了,好一会过去,林信书才推着他说:“不吃东西不行的,你最近瘦了,是因为运动加没吃好累的吧?” 林含璋抱着她,她站在他怀里,“还好,也不算辛苦。你最近也是,为什么不好好吃饭?” 她可真怕了他,“我好好吃饭了的。只不过是坐地铁太挤了,午饭就吃的不多,没有胃口。” 不一会又来了客人,这次的客人只点了一杯奶茶,林信书不到一分钟就把她送出门。 他们就这样吻吻停停,没有客人的时候就抓紧时间接吻,林含璋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倒觉得有种偷情的刺激感,旖旎又恋恋不舍。 遗憾的是椅子太窄,林信书无法坐到他的大腿上,他还是想让她坐到他怀里,拥抱着和她接吻,虽然现在这样也别有一番滋味。 到下午六点多,林含璋出门买了晚餐,两个人都吃了不少。晚上生意更清淡,林信书也更有空闲时间偷偷躲在后面和他接吻。两个人边吻边笑,都觉得很有意思。 等到要下班的时候,他们两个的嘴唇麻了,舌头也不灵活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林信如久违地被他被要求要裸睡,他想抱着她,感受她的皮肤和体温。 林信书自然不听,还是抗争,最后得以穿上了内裤睡觉。躺下的时候,她发现到他的性器已经硬得哪怕穿着厚厚的睡衣都能察觉到形状。 她问他今晚要不要先做一次,被他拒绝,“现在还不行,不能功亏一篑。明天下午闭幕式结束,我就立即回家。你要洗好澡,做好是润滑,否则我弄伤你,也不能怪我。” 到他的话,林信书不由得有点害怕,她直觉明天不会那么轻易就结束,可她没有拒绝的可能性。 周日下午时间叁点二十五分林信书到了家。在路上她闻到甜美的蛋糕香味,扭头一看发现一家着名的西式甜点店刚上架不少六寸奶油蛋糕。她想了一会,纠结了一下,忍不住花叁位数的巨款买了一份草莓奶油蛋糕。预备弟弟回来之后和他一起吃,毕竟来不及做什么像样的饭菜了。 而且她刚刚开始学做甜点,奶油蛋糕这种难度比较中等的精致种类,她还没做过,也很久没吃了,买回来过过瘾也不错。 到家之后马上洗了澡,里里外外都好好清洗了一番。穿上睡衣裙往身体里挤了不少润滑剂,凉丝丝的,感觉特别怪。为了不弄脏内裤,但下半身除了厚厚的睡裙,什么都没有穿,还有点冷。 她觉得准备工作做到这份上也到位了,又跑去洗了两个铁勺子,等弟弟回来就用勺子直接挖着吃蛋糕,比一块块切开吃要过瘾多了。反正家里就两个人,就不用那么讲究了。 林含璋晚几十分钟到家,到家之后就到浴室洗漱干净。他虽然不算太脏但一整天都在操场上风吹日晒的,而且长跑最后的冲刺也确实让他出了不少汗。他不喜欢身上有气味,绝对不会脏兮兮的就和人搂搂抱抱。 洗完之后他吹干头发,拿上放在洗手台的润滑剂,裹上长绒棉制的睡袍。袍子下面也什么都没穿,径直走到客厅餐桌前坐下。 “坐下。”他命令在厨房的林信书。 林信书过来侧坐在他大腿上,他的手指顺着她的睡裙,摸到入口,果然是湿的,但还是太紧,进不去。 林信书感觉很羞耻,低声跟他说:“天还没黑呢,而且窗帘没拉上,会被人看到。” 他马上把她抱下去,起身关上窗户,拉上两边阳台和门边窗帘,打开吊顶灯,最后还开了空调,把温度调到了最高。 他的想法昭然若揭,他预备在这里,要她,跟她做爱,进入她的身体,至少现在是不会进卧室。 她也明白,但她嗫嚅着,最后也只能说:“不要在沙发上做,弄脏了我没办法洗。” “那就扔掉。”他虽然本来就没有这个打算,可是逗她也很有趣。 她马上反应激烈,“那怎么行!太浪费了,这沙发还那么新呢。” 就是这个反应,他暗笑,坐到木制椅子上,向后一靠,“那你打算在哪里?” 卧室里,这话她当然不敢说,只能转移话题,“你饿不饿?我买了蛋糕。” 她把包装盖子打开,拿起勺子递给他。 “我不想吃。不过如果你愿意喂我,吃两口也没事。”他不接她的勺子,反而拍拍自己的腿,示意她再坐上来。 于是她又和刚才一样坐上去,他啧了一声,双手将她推到正面,背对着他,然后他把手指伸进裙子里,揉捏她的肉蒂,预备等她再多出点水,手指伸进去扩张好就进去。 林信书还是觉得不安,不给他吃点东西她总是哪里不得劲,她尽力忽视他手指的异动,挖了一小勺奶油,微微扭转身子喂到他嘴边。 林含璋倒也说话算话,一口舔进嘴里,咽下。奶油蛋糕对他来说太甜,从没进入过他的食谱,只在他极小的时候被祖父母强迫喂食过。 根本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跟现在这种令他身心愉快的时刻没有任何可比性。 林信书见他真的吃了,感觉放心不少,又挖了一大勺,这次他不愿意张口了,反而道:“你怎么不吃?”手指还特别使坏,刮了顶端一下。 她一个震身,差点将那大块奶油滑落,忙不迭伸头含进口中。 林含璋见她狼狈,口中被奶油塞得慢慢的,面颊都鼓起来,唇角还有溢出的白色奶油。他没有嘲笑她,反倒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完全转头,舔舐她的唇角,然后舌头伸进口中,卷走小半奶油,轻松咽下。 她瞪大眼睛,将剩余的膏体咽下,不明白他为何那么做。 “你要是用勺子喂我,我可不一定会吃,但是你用嘴喂我,我一定会吃掉一半。”他做下承诺。 “真的?”她傻傻问。 林含璋伸出舌头,上面还有没被完全咽下的白色奶油残留,低头看她,“这还不够说明吗?” “那我能不能换个姿势?这个姿势喂你太别扭了。”她讨价还价。 “不可以,至少现在不可以。”他拒绝。 手指又摸回入口,刚刚的刺激让内里分泌了不少温热的体液,他先是将第一根手指插进去,时间还长,他不能一开始就把她撕裂,所以他很有耐性,打算慢慢为她扩张。 这也和她愿意给他喂食有关,他虽然不饿,但尝尝其他的滋味,倒也可以解解心瘾。 毕竟再想找个合适的时机让她嘴对嘴喂他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这是他禁欲一周的额外奖赏,他怎么能轻易放过呢? 林信书只能认命作罢,他的手指开始撩拨入口的软肉,让她背部麻麻的,她能感觉到他的食指还在试探,甚至没有完全插入,顶多进入了两个指节。 她硬着头皮,拿着小铁勺的手甚至在发抖,这次她不敢和刚才一样挖一大块,而是选了一小块带草莓的,草莓被她轻轻咬在牙齿上,在他低头,她伸颈吻他的时候用舌头推进他口中,她也是把剩余的奶油咽下。 “味道可以。”他评价。 都是中等大小的草莓味道能有多大的区别?她觉得好笑,而且这蛋糕目前他也就吃了一颗草莓和一口奶油,好歹多吃几口,吃到下面的戚风饼胚,仔细品尝完了再给出评论。 当然这些腹诽她是一个字都不敢说的。第四勺她挖出部分蛋糕胚上面缀着奶油,轻轻含入口中,度给对方。 他的手指也全部插进去了,正在她的体内慢腾腾绕圈,扩大阵地。 他应该很快会插入第二根手指,她想。 第五次喂食还是奶油加草莓,这次他不接受刚才两次张嘴就被她敷衍塞进食物到口中的伎俩,反而越过草莓,将舌头深入后方空虚的腹地。她吓了一跳,草莓自然滑落口中,他马上伸出舌头,意思是这次他不会吃,她要自己吃光。 椅子上的骑乘,进到深处 林信书只得自己咀嚼咽下,草莓不是当季的,口感尚可,夹甜带酸,汁水不多。 体内的那根手指还在慢吞吞做扩张,她已经熟悉了那种触感,虽然还不够习以为常,但也不会让她进退失据。 找了片只有厚厚奶油的区域,她挖了一大勺,放入口中,又扭过身去吻他。这次他配合多了,舌头接过她推进来的奶油,咽下之后还继续交缠,直到两个人的嘴里都充满甜香才悄悄分开。 林信书突然感觉到一阵被撑开的不适,原来他在她的舌头瞬间的刹那,将第二根手指也放了进去。 真是一个令人讨厌的时机。 真是一个绝妙的时间点。 蛋糕不小,他们至今没吃掉几口。林信书强迫自己冷静,深呼吸平缓心跳,忽略体内被入侵的不适感。 她如果现在不能多喂他吃两口,那这个蛋糕的下场就是被扔进冰箱,下周内被她一个人零零碎碎吃掉,那个时候也早就不新鲜不好吃了。 满满当当的草莓才被吃掉两个,他可能不喜欢这个季节的草莓的味道,最好是把戚风蛋糕和奶油以及草莓混在一起,那他应该是吃得下去的。 想着手就行动了,她挣扎着切了一小会,用嘴实在是一口咬不下,直接递到他嘴边。他皱眉,但还是给面子,张嘴咬了一口,吃下去。 两根不安分的手指在她的体内到处煽风点火,剩下的有余裕的手指,也坏心眼的抠挖入口处的肉蒂,快感越来越强烈。 “不要敷衍,好好喂。”他略有不满,直接命令。 林信书为难,“这个姿势太不方便了,我们面对面吧,就是得让你老低头。” 他一直在为她扩张,确实,现在这个姿势很难看清她的表情。她颤颤巍巍的动作配上如履薄冰的表情肯定更可以取悦他,于是他把手指取出来,准备把她抱起来换个面。 手指离开时,她竟觉得有点可惜,身体已经习惯了。他将椅子往后挪动一步,坐下后又将她抱到腿上,分开她的双腿放到两侧腰际。他最喜欢这个姿势,不止可以将她完全打开,还能清楚看她的表情。她就只能在他怀里,被他按住,每次往上顶都闷哼一声。 刚一坐下她就想弹开,他的性器硬的要命,原本她背对着他,又故意坐在膝盖上。后来哪怕是被他向里拢了拢,也是和那处有一段距离,现在她被他直接抱坐在那个位置,她实在是胆战心惊,想跑的远点。 “好了,你喂吧。”他拍拍她的脸,示意她可以开始了。 她索性心一横,向后挪了挪,把那不大不小的蛋糕抱进怀里,跟他分离开,然后她大大挖下一块奶油,塞入口中,送到他嘴里。 他又探入了两根手指,居然还能得空去配合她低头吃奶油。 就这样不到五分钟他增加到叁根手指,林信书也喂的很快,蛋糕上的草莓去掉了一小半,奶油去掉一半,连戚风饼胚都被吃掉不少。 喂食游戏到此为止,他极少吃那么多甜食,这次被喂进那么多,纯粹是因为她,可他还是有点犯恶心。 反正他一口也不想吃了,他要吃正餐了。 她也喂得累了,又不是没学会吃饭的小孩,嘴对嘴的,一口一口哄他吃,真有点烦。而且他的手指一直在她身体里挖,她中途几乎都要拿不住那盒蛋糕了。 两个人都意识时间差不多了。 剩下的蛋糕被他拿走,放到她背后的桌面上,然后推远。 林含璋将她搂进怀里,搂紧,睡裙撩到腰处,“过来,自己坐下去。” 她的下身一丝不挂,白白细细的,双腿之间的性器已经被他撩拨太久,扩张太久,足够他进入了。 左手拨开他的睡袍,性器早就勃起挺立了不知多久,她伸手握住他的性器,垫脚张开大腿,扶着他那根东西寻到入口处,她深吸一口气,一寸寸填进去,整个过程谈不上愉快轻松。那处又不是直直的一条甬道,从入口进入就能不用脑子一捅到底。 如果真有二愣子那么干,那两个人都会受伤。女人如果没润滑好和拿一把刀直接捅进去没区别,男人有可能直接断掉,毕竟勃起的海绵体非常脆弱。女性性器内部其实是倾斜的,阴道也不是从入口直通子宫,它的内部结构更复杂,需要不停找合适的角度往里深入。 林含璋其实比她更清楚如何轻松进入这具身体,但他这回没有主动的意思,只是让她来做。她也非没有经验,应该说她的经验足够应付,可到底还是不习惯。 颤颤巍巍坐到根部,他果然忍不住了,马上用力向上顶她。为了不掉下去,她去抱他的脖子,他又忍不住低头与她亲吻,直把她亲的气喘吁吁,几乎断了气才停下。 在她被放开后,林信书无意识扭头去看外面的天色,只能看到和木质地板同色系的浅色窗帘。 啊,他早就拉上了呀,她明明是看着他行动的,但是情潮涌动,心慌意乱之间,居然忘记了。 屋内近乎白昼,造型繁复的吊顶灯刺眼的光射下,空旷的客厅一览无遗。十二月份天黑的本来就早,如果不开灯,她刚才甚至无法看清,将食物精准喂进他的口中。 可真刀真枪的时候,她又不想那么亮。她喜欢在被窝里,顶着一层薄薄的被子,里面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然后她就可以放下顾虑,在床上跟他玩来玩去。 呵痒啦,你亲一口我亲一口啦,抱着她滚来滚去啦……她都很喜欢,像是童年小伙伴之间的单纯嬉戏。她没有人类玩伴,她主要玩耍的对象是小羊羔,可无论她多喜欢,到年底一样会被买走宰杀。 她早早就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 比起真正的性交做爱,她更喜欢他偶尔和她在床上玩的小游戏,每一次都让她心花怒放,她也知道那个时候他也很快乐。 今天这种喂食游戏就没那么有意思,她觉得有点累,也不悦于他偶尔的不配合。蛋糕虽然不是什么大厨做出来的顶级美味,但味道究竟不差,她花了一天多的工资去买,最后还是没吃掉多少。 以后再也不花冤枉钱了。 肉穴被疯狂撞击,她本想挣扎躲开一会,可惜腰部被他死死攥紧,他的性器简直就是钉在她的下半身,一下一下往里楔入。没有给她留思考的空间,他又将舌头深入她的口中,搅得里面津液连连。 硕大炙热的性器根本不舍得往外抽,每次都是小幅度的抽送,仅仅将根部微微撤离又马上大力捅进去。肉穴一直被那根东西填得满满的,她无意识张口抽气,很快又被堵住。 抽插了几百下,她的大腿都酸软之后,他绷紧身子,放开她的腰,第一次高潮射精,浓稠的精液被性器堵在最深处。要不是她吃长效避孕药,按照他每次射精的恶习,她不知道怀孕多少次了。 今夜不知道会不会有星星?月初肯定是没有圆圆月亮的,而且哪怕有星星,城市的光污染太严重,也很少能看到。 她上过几次楼顶,有一次是在清风朗朗的夜里去的,抬头一看,果然星光寥落。 今天做完之后,还能上去看看嘛? 林含璋又将她抱起来,似乎是想放到桌子上来下一轮,她疯狂摇头,极力抵抗,“真不行,别把桌子弄脏了,明天我们还要在上面吃饭的。” 她就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坚持,林含璋耐着性子问,“擦干净不就行了吗?” “想起来还是会难受的。”她脱口而出。 他也不打算跟她争到底,随手拉来一个没有椅背的凳子,把她放到上面,她背靠着餐桌,虽然不舒服,硬木头咯她的后背,但总比放在桌面上,然后让他插入,他们的体液把所有东西都弄的一片狼藉强。 她刚刚高潮后,已经感觉身体完全放松下来了,哪都提不起劲,几乎可以说是任由他摆弄了。今晚只要他不使坏,她就不会受伤, 他看上去心情也很愉快,做这种事总是能让他情绪快速转好。 心有所感,她欺身上前,搂住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轻轻柔柔的吻。他没有拒绝,平静地俯下身子,接受她的舔吻。这个姿势他并不好受,可她还是亲了很久,他总是不介意给她一些特权。 在他和其他女人恋爱时,性暂且不论,亲吻他是懒得奉陪的,时间超过十秒他就直接避开,伤了不少姑娘的心。 那时候他觉得吻是极度无聊的,他不讨厌,但是绝对谈不上喜欢,更不会主动去做。但是和傻姐姐之间的亲吻游戏他却非常中意,更重要的原因是,亲吻是她少有的依照自我意愿的主动索求。 “做完这一次,我们回卧室好嘛?”她咬着他的耳朵问。 “椅子让你不舒服?”他反问。 “嗯,”林信书点头,“床上软一点,桌子压得我的背直难受。”她微微偏离身子,撩起睡裙,给他看那背中被压出来的深痕,在光滑白皙的皮肤上,红色的压痕极度刺眼。 自掰双腿,邀请他干了个爽 “可以,不过你要提前报答我。”他把她放到椅子上说。 她有点迷惑,他做了什么值得报答的事吗? “你不愿意在桌子上,又想去卧室,两个要求我都答应你。你只要……”他凑到她的耳边,低声细语,要求也不算过分。 “可以吗?”他又问她。 说得好像她可以拒绝,她有说不的权力一样,他又不是战战兢兢提出要求,他是在威胁,在交换。 她没有回答,而是抬起双腿,双手掰着膝盖下方,自己将身体摆出欢迎的姿势,邀请他进入。 射入的精液加上原本的润滑液,她的穴液,搅和在一起,在她体内聚拢,随着入口的张开,又一丝丝流出。 这就是心满意足吗?他的眼睛发亮,他知道自己此时极度满意,是征服欲还是虚荣心被满足他也说不清楚,但是他异常快乐,心情愉快得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他也没有必要故作矜持,更不想对展开她言语攻击荡妇羞辱,那太倒胃口。对她的无声邀请,他除了马上进入她,填满她,没有第二选择项。 他站起来,将自己刚刚坐的碍事的靠椅推到一旁。椅子脚和地板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噪音。她听到之后有些受惊,耳朵震颤,竟觉得这是冥冥之中有谁在给她提示,然而她自觉头脑蠢笨,反应迟钝,怎么都没法理解具体的启示。 此时她想的再多也没用了,他已经从入口探入。性器冠状头部和她的手腕差不多粗,甫一进入,她就不得不用尽全部心神适应接纳。他的性器不是椎体,前尖后粗,越进越费劲的那种,而且头部粗大,茎体笔直,比顶端略细。他浑身上下哪里都好看,连这根从她18岁开始就给过她极苦与极乐的性器也不例外。 说起来,也很久没被他要求口交了。是因为她最后一次,放的太深,牙齿不小心碰到了吗?天地良心,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就是一下子太深,她没法适应,身体的本能反应罢了。 下次如果再需要给他口交,那就不放那么深,主要是给他舔。可她总觉得他不太喜欢被人口交。 一进去他就开始动了,完全没有等她适应,她只觉得心慌,被快速抽插的肉穴也跟着她的反应产生排斥,这会他是不受欢迎的。他哪里会知道这些的,依旧疯狂撞击。 做了一会,他突发奇想,拿起那根调羹,挖一小口奶油抹到她的嘴上。她处于欢愉和痛苦的交界线,一时之间没弄明白他想干什么。于是他俯身,与她面对面,腰部耸动着,抽送不停,伸出舌头将那点奶油舔去。咽下之后还意犹未尽舔了下嘴唇,又重复了几次,最后她的嘴唇都被他舔的亮晶晶。 这还没完,更淫靡的是他还将奶油抹到她的乳头上,每次舔咬都不怀好意地特意刺激乳孔。几个回合下来,林信书已经满面春潮,耳根都红透了,只能无助喘气了。 她甚至不能保持自己掰开自己的羞耻姿势,但是他也玩的差不多了,接手了她的工作,把她的大腿死死按在胸前,激情的,猛烈的,连续的挞伐她已经被操开的肉穴。 两个人交合处,几乎是癫狂的动作刺激出更多液体,椅子表面早就落满可疑的白浊液体,地面更是被打湿。上百次抽送不停后,她的肉穴极致收缩,那是她即将高潮的征兆,林含璋也没有刻意延迟,在她的呻吟声中,两人共同高潮,最后一刻他封住她的嘴,不让她发出一点声音。她被捂的两眼翻白,内里绞得更紧,让他得到了意外的欢愉。 真是太爽了。 不过今晚他还没让她潮吹。每次潮吹以后她都是迷迷糊糊的,他不想她那么快便失去意识。他要让她也感受一下他每次的快活。 两次高潮后,她有点累,事实上她已经累到闭上眼睛就能睡着,头晕目眩,神志迷蒙的,但还是强撑着眼皮,“……我们去卧室吧……这里不舒服。” “嗯。”他的器官还在她的体内,他不想拔出来,仍在品味被软烂的红色花肉包裹的美好。他只要动一下,内里痉挛就会引来她一声不期待的呜咽。 她半躺在桌子上,乳头刚才被轻舔噬咬,又被吸允,逼出了猩红色。她的嘴唇也是一样,泛着殷红。他还埋在她体内深处,小腹甚至能摸到他的性器的存在。 越看越满意,这样的她也就只有他一个人看过,而她刚刚性高潮了两次,这会已经无力到只能轻声呼吸。 他有一种再继续下去,她可能会死掉的错觉,他当然知道那不可能,但是她的身体也确实娇嫩脆弱。 不盈一握的腰肢,纤细的脖颈,还有单薄的肩膀。她抱起来轻的不行,他单手就能将她抱起,像是没有重量羽毛一样。他想过如果把她关起来,或者更进一步,囚禁起来,每天强迫她性交,那她什么时候会崩溃。他之所以没那么做,不只是因为他还有正常人的法律意识,更因为害怕她虚弱死掉。他就那么一个可心的玩具,如果没了,他的世界就变得无比枯燥乏味,就像去年一样。多少个女孩都不能填满她不在他身边留下的空虚。她们比她美丽,在普世价值观里可能也比她有趣,可他完全不觉得她们能和她比,谁也比不上她。 他从她的腋下捞起她,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真好,她又回到了他的身边,他的生活总算可以平静了,他总算不那么烦躁难安。她带给他的不止是美味的食物,整洁的环境,还有更重要的,他自己都意识到的,跟她在一起生活,他很容易快乐。 她主动亲吻他是一种快乐,她笨拙的口交也是一种快乐,每次她掰开双腿,强迫自己纳入他的性器,他看着她为难又痛苦的表情,那就更快乐了。 当然不止是身体之间的那些性事,虽然只有她能让他性欲爆发,每天都想着和她实验新的姿势,每天都在寻找新的敏感点,可她带给他的远远不止于此。 他还喜欢她那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对他的关心,她会不自觉的操心他。关心他的一日叁餐,哪怕有一顿没吃,只要被她知道,她都会露出不太赞同的表情,她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其实根本就是一览无遗。她对他的生活从来不指手画脚,然而也不缺乏关心,就像她知道他周末会比赛一样,他不愿意让她来看,那她就不会过去,完全尊重他的意愿。哪怕想知道他的成绩,只要他不说,她绝对不会问。 他喜欢和她在一起,不止是因为性。当然性是最重要的,是决定性的,他除了性欲,其他的欲望近乎消失。他只是在扮演男大学生,只是撑着不毁灭自己。实际上这个世界,除了她还能让他得到少许的安宁和快乐,他已经快对其他所有的东西失去了感知的能力。 她绝对不能离开我。 怀里的女人已经睡着了,被他抱在怀里比躺在桌子上舒服多了,她几乎一碰到他的胸膛,就睡着了。 林含璋摸摸她的肚子,里面只有被射进去的精液,平平的。他看向桌子上狼藉的蛋糕,其实没吃多少,她为了给他喂食吃下去的就更少了。现在是六点多,也是她平时吃晚餐的时间。他从她体内退出,从膝盖弯抱着她,像抱小孩一样,走到放手机的地方,一边亲她的头顶一边订餐。 将她放到床上前,他把她身上沾了体液又皱巴巴的睡裙脱掉,她赤裸着被放在床单上。他也跟着上了床,脱掉睡袍,两个赤裸的人抱在一起很难不令他心猿意马。可她睡得熟,完全不像要醒的样子,他也不想打断她的小憩,以免她醒来之后头疼。这让他只能靠抚摸和亲吻她的身体打发时间,可他有了不少发现,都是平时没注意到的地方。 比如她的后腰有一颗比针尖大一点的红色的痣。他原本以为那是什么污渍,拂了几下没弄掉,然后又上手用指甲去抠,一抠之下就发现那是她自己身上长的,手感和肉不太相似。他盯着看了一会,然后轻轻把那颗小痣在的位置吸成淤青色。他想她自己都应该没发现她有一颗红色的痣,毕竟那么小,又长在她看不到的地方。 她的胎记长在脚踝,只是黄豆大的一块,这又是一个新发现。其实她的脚长的不美,她的手也不美,粗糙得很,最近因为在奶茶店天天洗刷,还很干燥。他准备明天晚上去找她的时候给她带护手霜,然后盯着她抹。其实她的脸也不美,他只是对其他女人没兴趣,不代表他审美异常。但是她是他的女人,是属于他的,他将她从他父母那边强制剥离,她就只属于他了。他才不在乎她美不美,他实打实觉得她处处合他的意,只除了太瘦,抱着没那么舒服。但这个不是大问题,如果他愿意陪她吃夜宵,她很快就能上肉,就是他自己也得跟着痛苦。 互相探索,相互取悦 外卖送达,门铃被按的巨响,哪怕隔了一定距离和一层门,声音依旧把林信书惊醒。林含璋看她睡眼朦胧,一脸迷糊,迅速披上睡袍去取外卖,等他拎着装食品纸袋子回来,林信书已经坐起来了。 “你没睡吗?”她打着哈欠问。 他摇头,拿出新买的床上桌,架在她大腿旁,然后将纸袋放在桌子上。 “我还没洗手……”她试着往后退,下床,可惜被他堵得结结实实。 他也上了床,“没事的,里面有一次性手套。” 点的是肯德基,她刚睡醒,油腻的食物根本吃不了两口。他也一样,平时吃的就不多,今天又吃了太多甜食,只能少少吃几口皮蛋瘦肉粥和土豆泥。 还有一个原因,汉堡味道实在普通,她吃了一口,完全不觉得哪里美味,面饼口感糟心,汉堡牛肉一口咬下去更恶心,湿乎乎的,油脂也太多了。她知道这不是肯德基的调味问题,是她刚睡醒,胃还不能接受这些食物。如果是忙了一下午,给她吃那么大块牛肉饼,还有厚实的汉堡胚,她绝对吃的津津有味,现在她也就吃土豆泥还算顺口。 两人都没吃多少,林含璋很快把没吃完的食物扫进纸袋扔掉。她看着他毫不在意的动作,深刻意识到“浪费”两个字是刻在他的骨头里,流淌在他的血液里,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的行为有多不合理,在他看来,不爱吃不好吃的东西就应该扔掉,完全不在乎别人做这些食物费了多大劲,更不在乎自己花了多少钱。他有一种天然的,理直气壮的,不拿别人付出当回事的混蛋气质,叫她看着直冒火。 当然她一个睡醒了就被人“伺候”吃白食的女人不能那么不要脸,实际上她也就吃饭的时候动动手指,其他什么活都没干,要是她吃完就叽叽歪歪,那也实在太不像话,不知好歹。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端起碗来吃饭,搁下碗来骂娘,太不是东西。 于是她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把那些没吃完的汉堡鸡肉卷扔掉,直肉痛心疼,哪怕自己没花一分钱。 很快他又洗手上床,拿起她的手,给他们两个都涂了厚厚的护手霜。是很淡的牛奶味,她抹完之后还放到鼻子下面闻闻,喜欢这个味道。 还没把手放下。他已经压在她身上,脱掉睡袍,准备长驱直入,她赶忙让他不要那么性急,还是要先让自己兴奋起来。 肉穴里面的液体能流出来的都流出来了,这个时候硬要捅进去,她绝对要疼死的。 她主动献吻,把他的手放到自己乳房上,让他随便揉捏玩弄。她自己的手则是放在阴蒂上,抠揉刺激,势必让他可以更轻松进入。 亲完嘴唇,她反客为主,从他身下轱拗,很快就脱身,直接爬到他身上。 她真轻,林含璋想,他被她的举动弄得浴火中烧,性器直挺挺的。 “你刚才为什么不睡一会?你不困吗?” 她还好意思问,哪有做爱到一半自己呼呼大睡的! “我不困,你要干嘛?”他不耐烦,想把她掀下去。 “先别动,让我来吧,你应该累了。”她用力压住他的手,同时忍不住磨蹭他,不算饱满的胸部蹭得他心里直起火。 她又亲了他几口,见他不再抵抗,嘿嘿笑,“你怎么就不愿意吃饭也不愿意睡觉呢?这事有那么有意思吗?” 他不回答,觉得她问了一个蠢问题。 从额头到下巴,她啄吻他的脸,力道很小,绝不会让他明天顶着吻痕没法出门。她接着往下舔吻他,连吸带啃的,从脖子到肚脐眼,她卓有趣味,硬是把他压在床上,仔仔细细啃了一遍,啃完之后还觉得不满足,想再来一回。 毕竟他冰肌玉骨的,浑身上下雪白雪白的,皮肤又细腻,哪怕不看脸,她也不觉得不能下嘴。何止如此,她简直想好好看看摸摸,他怎么就能长出那么一层皮呢。 肚脐眼下就是小腹,他的性器早就挺高,随着她的动作时不时碰到那里。她纠结了好一会,实在是不想把这根刚在她身体里射精,又沾到不少润滑液的性器放在嘴里,可是独独忽略它又很可怜,于是抬手圈住它,上下挪动。她很少给他手淫,技术那是基本没有,其实她啥技术都没有,全凭本能和喜好做事。 总算可以接着啃了,她把碍事的那粗长一根抓在手里,往下按,成功把他的小腹完全露出,接下咬。他的小腹上一点肥肉没有,和她的一样平坦,隐隐约约有些成块肌肉,可他现在是极度放松的,那些硬瘦出来的肌肉块自然溃散。她其实有点怕肌肉的,原因说起来可笑,因为她怕挨打,肌肉男看起来一拳能把她打死。 这其实是个视觉带来的谬误,林信书如果多看一些社会新闻,就会知道黑社会大部分是吃得五大叁粗的,脖子都没的中年人,一群人下手打一两个女人,也不把她们打死,但至少也会打到下辈子生活不能自理。男人想要练出肌肉是比女人容易些,但是真去锻炼就会知道肌肉来得多难,保持住更是难上加难,需要多强大的自制力。国内能把漂亮肌肉练出来并且长期保持的人,相对而言,主动动手打人的反而不多,因为他们绝大多数有那么点钱,同时又有良好的自制能力。 运动员那就是另一个范畴,不多加讨论了。 总之她一路往下,啃到他的腿,又白又长有细,形状极好看,极优美,膝盖都透着粉色。对这具美好的肉体,她简直是暗自心惊,要是长在她身上,她还做什么奶茶小妹,马上去做模特,完全没想过自己的头配上一米九的身体多古怪。 他被她亲乐了。哪有这么乱啃的,她还很注意平均,每块皮肤都用几乎相同的时间,马上亲到小腿了,他特别想知道她会不会舔他的脚。 还有她接下来是不是打算把他翻过来,前面啃完再啃背面?问题是他要让她接着啃吗?在他看来,她纯粹就是磨洋工,浪费时间,他是没得到多少快乐。浑身上下每次被她吸咬,他都觉得痒痒的,被蚂蚁咬到的那种,也和被蚂蚁一样,留下一个红印子。 他皮肤其实不薄,只是太白,弄脏一张白纸总是特别简单的。他也是一样,身上很容易留印子,不小心撞到桌角皮肤都能青紫两叁周。她虽然没敢用力,但是她留下的印子少说也得一两天才能消掉。 他真的有点不耐烦了,尤其是她的手还老是忘记给他撸动,她就是拿着他的性器,觉得那东西碍事,一会往上一会往下,反正就没有伺候它的意思。 不要生气,控制你自己。林含璋默念。 “好了吗?”最后还是忍不住发问,或者说不耐烦质问。 林信书其实有点依依不舍的,她刚发现他的脚踝也是粉红色的,还想仔细看看,就听到他催促的语气。 “可以了,马上就放进去。”她捉住他的性器,对准穴口,就和上一次一样,耐心地寻找角度。刚才那么长时间的主动啃咬也让她很兴奋,要是他愿意,她以后可以经常亲他的身体,寻找更多特别的地方。就是他实在是没有其他敏感带,他的胸部不敏感,也就是亲上他的乳头时稍微有点反应。他的腰部和大腿内侧更不敏感,甚至他的胳肢窝都一样不行,这点在她以前跟他咯吱来咯吱去的时候就发现了。她每次都是手下败将,她的腋下,她的脖子,她的腰甚至肚子都不能让人呵痒,一碰到她就自动缩成一只下热锅的虾。至于脚心,那就更不行了,谁碰一下就开始咯咯笑,能把自己笑岔气。 他就不一样了,躺下任她骚扰,碰到哪里都没反应,等她累了,他就鹰抓小鸡一样把她扣在怀里,碰哪她都叫唤,坏心眼到直接让她笑到全身都没了力气。 她坐在他身上,开始前后扭动腰部,她的内部几乎是在吸附他的性器,紧紧贴合。她肯定不讨厌这次的性爱,身体向他敞开,欢迎他。她甚至不像刚才一样磨洋工,而是用心寻找自己的敏感点,很快体内就被刺激出不少体液,他甚至都没有动一下,就只是躺着,看她动作。 她突然就笑了,“你的腰好细呀。”语气是跟他炫耀什么新发现一样。 他也不甘示弱,“你知道你身上有胎记吗?” 动作加快,“…有吗?我没看到过呀…” 林含璋马上挺身,她惊叫一声,他迅速抓住她的脚踝,“在这后面。”指给她看。 离得远,她又有点近视,眯缝眼去看,还真有,太小了,她从小到大洗澡和洗脚的时候都没注意过。 于是她呵呵笑了,“嗯,你眼睛真尖。你身上好干净的,什么都没有,连痣都没有呢!” 这又有什么可说的,他简直想冲她翻白眼。 礼物 “你说的我早就知道了,刚才你趴在我身上找了半天,有没有新发现?”他捏捏她的腰,问。 她被他弄得头朝后一仰,为了不跌在床上,双臂向后撑住,“嘿嘿嘿……”笑个没完。 跟他说他膝盖还是脚踝骨头突出的地方都是粉色的,他肯定会不高兴,可也没其他什么大发现,“你脚趾甲长长了,可以剪掉一点。”思来想去,也就这个了。 林含璋马上恶狠狠拧她大腿,“胡说八道,我上周末刚剪过。” 她疼得低叫一声,赶紧抓住他的手,“真的长了,我们做完了你看看就知道了。”骑乘式确实无法看到自己的脚,他也不等她慢吞吞的起伏了,握紧她的腰开始戳刺,猖狂抽送冲刺,不到叁分钟,他射精,她也高潮了,一股股穴水打在他的性器上。 林信书从他身上下来,躺在他旁边大口呼吸,她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事,但是性高潮的冲击让那件事跑得更远,总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想不起来也很膈应。 林含璋则是马上看自己的脚趾甲,确实长了一点,可剪可不剪。他又拧了她大腿一下,本来是打算让她自己动到高潮的,第叁次还是他主动,就那么莫名其妙带点搞笑的结束了。 好累,她模模糊糊的,还想睡,他怎么就不困呢?他也该累了,今天他的比赛项目是来着?要不要问呢? 林含璋给她盖上被子,自己也躺进去,她缩到他身边,声音朦朦胧胧的,“你今天比的是什么呀?” 他将她拢进怀里,让她的脖子枕在他手臂上,“男子3000米和1500米。” 听了之后她清醒一点,“那么长?!你累不累呀?为什么不报200米或者400米?” 他寻到她的嘴唇,亲了两口,“傻瓜,800米以下报名的人太多,很难拿到第一。” 她咕咕哝哝的,“为什么非要拿第一呀,参加不就够了吗?” 林含璋气笑了,“那我就应该报100米,更轻松,十几秒就过去了。” “那也挺好的……”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她快睡着了,林含璋气得又拧了她腰两下,让她清醒一点。 痛叫一声,她赶紧抓住他可恶的手,手劲真大,刚才那下她还以为自己肉都要掉了。 抬头,她用额头抵住他的额头,“你怎么还不累呀?你不想睡觉吗……”她又开始迷糊了,困得眼睛都睁不开。 “睡吧,弟弟,睡一会再起来做。”她许下承诺,拍着他的腰,哄小孩一样。 她的头就在他胸前,他能闻到她头发的香味,她今天刚洗了头,那是栀子花混合茉莉的香味,是他们洗发水的味道。他把头埋进去,深深吸了几大口,他现在感觉自己呼吸之间也在散发茉莉冷香,真是好闻极了。 就着这香气,他也很快睡着了。如果不是上午和下午的长跑比赛他会更加有体力,能折腾一夜,但是他身体也确实疲劳了,还抱着一个香香软软的女人,这女人还呼呼大睡,害得他也觉得自己是不是缺觉了,眼皮直打架。 索性也不想那么多,把胳膊从她头下抽出,把她搂得更紧,睡去了。 他们凌晨叁点多醒了一次,又颠鸾倒凤抱在一起做了一场,这次用的是最基础的体位,还盖着被子。实在是夜里太冷,把被子掀开光溜溜的做爱还是需要一些勇气,更需要一些对寒冷的抵抗力,他还可以,她是绝对不行,哪怕手臂露出被子都要马上回到暖烘烘的被窝。 等这次做完,她迷糊了一会,总算想起来睡觉之前她觉得在意的事了:客厅的空调没关!客厅的灯也没关!怪不得门缝那么亮! 她马上冲下床,赤身裸体,鞋子也没穿,跑去关灯关空调,然后带着一身寒气回到那个视浪费为日常的男人怀里,他立刻抱紧她,让她不再冻得发抖。 然后她又睡着了,他亲着她的脸,也跟着睡了。 两人一觉睡到上午七点半,她推醒他,“你今天有早课,快起来了,要迟到了。” 他不情不愿起床去上课,早饭都没吃,差点迟到。刚一坐下,赵乐乐伸头过来,“恭喜!你下学期又能免锻了!” 他辛苦训练,又忍耐禁欲一周,不就是为了下个学期不用出锻?他讨厌的不是锻炼,是锻炼的时候被人当成猴子看,指指点点还拍照。 林含璋就笑,也不打算回答,正好代课老师也进门了,赵乐乐不得不坐直,两个人都好好听课。再过不到两个月就期末考了,聪明的学生这个时候就会开始初步准备复习,尤其是他们这学期,课不是一般的多,指望临时抱佛脚,佛祖都得吓跑。 他已经跟那个女人同居叁个月了,赵乐乐也慢慢接受了这个学期他不会搬回去的现实了。现在又有新的问题萦绕在他心头,为什么他的好哥们小林不带他去他家吃饭? 他都忘了自己第一回见林信书时的反应了,更忘记他们对她的评价有多不客气,甚至还在林含璋面前大大咧咧表现出来。他现在只想知道,为什么林含璋不带他去他们同居的家里看看呢?他是本地人,肯定有他们没注意到的地方能告诫他们。 他有意无意提过两次,林含璋完全没搭腔,属实是把媚眼抛给瞎子看了。 不过林含璋跟他的年纪大个子小的女朋友应该也没生气,前几天还给他们叁个一人带了一个黄油蒜香面包。大清早的,蒜香味太足了,整个教室都香透了。打开包装袋之后,他就撕了了一口,剩下的全被同班同学抢走了,吃完之后还问他从哪买的,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面包。 他只能说是林含璋送的,他不知道哪里能买到。把问题甩出去,反正他没泄露林含璋女朋友的任何事,只是说过林含璋现在有女朋友了,这也是他让他说的。 晚上他回到宿舍,看到另外两个室友美滋滋吃着蒜香面包,馋得不行,自己干嘛那么手贱,非在教室里打开,拿回寝室吃多好。 中午到家,林信书已经把家里打扫干净,被单也洗好,放到顶楼去晾干。她又开始烤面包了,还是他吃过一次夸了一句的蒜香面包,没进门就能闻到大蒜和黄油的复合香味。开门一看,她果然刚从烤盘里拿出六个金黄的大面包,这次她造型能力提高了,八个花瓣更规整了,虽然依旧是谈不上多好看。 她见他进门,马上给他拿来干净棉拖鞋,“饿了吗?早饭吃了吗?面包刚出炉,我给你拿一个。” 见他摇头,她立即就知道他根本没吃早饭,估计也不太饿。不过蒜香味终究还是有吸引力的,而且他喜欢咸香的口味,可以先给他一个小的让他吃一点,暖和一下,垫垫肚子。 她从橱柜里拿出一个造型别致的木盘子,颜色和形状很像古琴,又比较厚。这个盘子咋一看上去非常像一个砧板,因为没有盘子带的边,他还是第一次见。 她见他面露疑惑,笑着说:“我在网上看到的,觉得很好看,很适合放烘焙食品,就买了。” 拿起竹夹,将黄油蒜香八瓣面包放上去,又递给他一把餐刀,一把叉子,“还很烫,你先切开,晾一下再吃。我给楼上送一块,刚刚蒜不够用了,还是楼上借了我几头蒜呢。” 说着她从下方橱柜抽出一张包装纸,娴熟地把面包包进去,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的这技术。他洗洗手,坐下,切一块放嘴里,真香呀,焦黄色的面包又酥又脆,面包内层柔软的黄油配上炒过的蒜蓉颗粒,吃过嘴里也不会有异味,只觉得回味无穷,是他喜欢的口味。 她很快出门,在上面应该也没说几句话,马上就下来了,问他开吃了就问,“好吃吗?” 他点头。 听到这话她笑得特别开心,“我准备给蔚然送叁个,她送我们游乐园的票,又送艺术展的票,还抽空陪我看了好几次。我也没什么能回礼的,就送点面包给她吃吧。” 黄蔚然应该不缺美食,她可能是被锦衣玉食养大的,他想。不过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点头,同意她的做法。 黄蔚然拿到那些票又不费劲,她做这些面包还挺费劲的,尤其是这个花瓣造型,一看就知道她下了心思,比较起来她的回礼还更有心意。 至于礼物的物质价值,她一个穷光蛋跟黄蔚然那种富豪阶层比拼谁的礼物更值钱,那简直就是可笑了。得有多庸俗的一般人才会跟有钱人炫富,脑子有毛病吗? 他和她共同吃完了一个大面包,他几乎饱了,又被她按头吃了两块炸鸡翅和鸡腿,有点辣,她说自己用了特别配方。又喝了一小碗她自己做的桂花米酒,撑得都要吐了。 不过中午他跟她又性交了两次,她一直抱着他,脸红扑扑的,冲他笑,他感觉好极了。 降温了 炸鸡她做得多,两个人没吃完,因为林含璋根本没吃几块,她在他上学前丢到烤箱里复烤几分钟,让他带去给朋友。 林含璋到了学校,两个舍友里面只有周游一个爱吃辣。他为人一向公平,多给周游一次就得给另外两个人各来一次,实在懒得为他们动脑子。正好路上碰到辅导员,就把炸鸡翅和鸡腿送给了他。对方受宠若惊,当着他的面就拆开津津有味吃了起来,吃就吃吧,他居然还砸吧嘴,林含璋扭头就走。 林信书整理冰箱,里面还有昨天没吃完的蛋糕,她决定整理一下,切一半给自己做晚饭。做爱的时候吃的蛋糕,给别人吃就太坏了,扔掉又浪费,只能她自己想办法吃掉。幸而剩的不多,叁顿应该可以吃完。 明天要和弟弟一起逛展会,要提前跟黄蔚然讲一声。她给黄蔚然发微信,然后把叁个蒜香面包拍照发给她,跟她说明天下午过去,会给她带面包。 黄蔚然立即回了一个流口水的小人表情,她看着很有趣。明天等到她下班都叁点了,坐地铁到地方就超过四点半了,展厅下午六点半关门,所以她不止要换班,还要请叁个小时的假,尽量和弟弟一起出发。 老板夫妇对她的工作态度非常认可,两个多月里她也就请了一次假,有时候身体看着明显不适也会坚持到下班。客流量不多的时候还会通知老板娘不用过来,她自己一个人忙得过来。所以她请叁个小时假的要求被很快同意。更重要的但是她拿的是时薪,按照工作时长算钱,少做叁个小时就少拿叁个小时的钱,这个账非常好算。 晚上到家,洗漱干净之后,躺在床上看第二天的天气预报。只能说弟弟的运气真的很坏,这么多天都是暖和的,气温最高的时候有将近18摄氏度。轮到他去看展,天气却突然降温,明天白天直接降到5摄氏度,还有冷风,天气预报提醒他们可一定要多穿点衣裳。 “明天会很冷呢,你明天早上起来之后,上学之前,一定要把我给你留的热米酒喝掉。我会在里面加一个鸡蛋,我知道你不爱喝甜的,但是明天太冷了,你喝了酒酿蛋会暖和很多。”她反复叮咛,一会就睡着了。 明早她要很早起床上班,中午他也得到了性满足,没必要凌晨还折腾她。 第二天睡醒,她果然已经走了,她睡的那半边床也凉冰冰的。林含璋起床,捏着鼻子喝掉桂花酒酿蛋,他就不爱吃甜的,虽然身上热了,但是心也烦了。 突然降温,教室里所有人都穿上厚厚的大衣,有人甚至裹上了羽绒服。阶梯教室太大,是很多年前的教学楼,墙面薄,窗户还是透风的。夏天是个风凉水别的好去处,冬天就恨不得冻死人。 林含璋因为吃得少,虽然身体健康,可一直没有年轻男子特有的旺盛火气。他常年手脚冰凉,夏天还算过得去,冬天就不好受了。他那个姐姐就更严重了,夏天怕热得不行,冬天又怕冷,手脚比他还凉。 他穿上黑色羊绒高领毛衣,搭配同色系羊毛大衣,裤子也是修身的,黑色的,下方收紧,连鞋子都是修饰脚型的黑色切尔西男靴。全部都是贴身款,他个子太高,腿又长,进教室的瞬间“哇”声一片,赞叹声此起起伏,教授进门都没停。 他倒也不是因为要出门才特意打扮的,今天太冷了,他起床时赖床十分钟,已经没时间找其他衣服穿,只能摸到哪件穿哪件。他所有的衣服都被林信书按照薄厚颜色收纳,每一种厚衣服第一个能看到的就是黑色,他就直接拿下来穿了。他的衣服颜色不多,随便搭配都不会太丑。 哪怕穿得厚,坐在八面透风的教室还是冷,幸好他吃了早饭,否则这会肯定更不好受。 第二节课教室移动,这节课要上机,去的是新计算机楼。一屋子七八十台电脑全部打开,主机散热不及,电阻声此起彼落,果然暖和多了,虽然味道也不好闻。45分钟过去,有些火力旺的男生都开始冒汗了,林含璋觉得舒服得很,如果能带上口罩就更好了。快到下课,他这些天写的小程序跑得很顺,bug也不多,他觉得愉快多了。 下课后,他打算直接去大一时常去的小饭店点菜。一路上免不得被人指指点点,拍照打卡,好像他是个吉祥物。他和林信书约在饭店见面,准备先吃午饭再坐地铁。这家私房菜味道还行,胜在干净,用的材料也新鲜,尤其是蔬菜。他很快选了包厢,把包厢号发给她,按照两个人的口味点了叁个菜,又加了一个汤。 菜没上完,林信书就到了他的包厢,带着一身寒气。她穿着姜黄色的毛衣,还有宽松的薄薄的羽绒服,戴上帽子,上面的毛领围绕她白生生的脸蛋,让他觉得非常有可爱。她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拨掉帽子,“啊,今天好冷呀。” 她坐下后把背着的小书包拿出来,他意识到那好像是他的包,因为是黑色的,带子也很长。她自己的包前段时间拉链坏了,来不及修,今早匆匆忙忙就用了他的包,里面装的应该是面包。用完如果不洗的话,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会有蒜香味,直到散尽。 她的毛衣是姜黄色的,羽绒服是卡其色,颜色勉强算相近,再配上一个黑色的双肩包,那就完全是不伦不类了。不过她一向不将就服装搭配,其实他也不讲究,一身黑算个什么搭配,只是图懒省事罢了。 两个人很快解决了午餐,到了地铁站自动检票口他才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办了一卡通。 是个好兆头,他想。 工作日的中午地铁上的人果然少了很多,他俩都能找到靠在一起的座位,两个人并拢着坐好。为了能让她坐得舒服点,他把她的双肩包取下,放到自己腿上。她穿着羽绒服,虽然不是很厚,但活动起来还是不方便。 林信书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开心地告诉他,他们两点就能到展馆,能在里面逛四个半小时。 看着她穿的球鞋,是她穿了很久的,破旧的,她说过很多次舒服的鞋,林含璋想她倒是准备万全,怪不得手冻得比他的还凉。 地铁上有暖气,两个人都觉得好多了,林信书问:“你说我们下车之后要不要去便利店买暖贴?” 他摇头,“现在没冷到那个程度,下午会暖和一些。” 确实,她今天除了起床上班那会,其他时间也不算冷。上午忙个不停,一整天的准备工作做完都十点半了,中午喝了热汤,更暖和,这会又在暖呼呼的地铁上。估计到了展馆也不会冷,毕竟他们要走来走去,而且展馆搞不好会开中央空调。 下车之后她要把包拿回来,林含璋直接背到了身上,然后握住她的手,放进口袋,两个人就那么亲密无间以老鹰捉小鸡的姿势走进展馆。一路人居然有不少人看过来,估计是觉得他们的举动太奇怪了。 林信书毕竟看了那么多次,整个展馆她都走遍了,所以第一个带他去看的就是她打卡拍照的那幅图,因为那张图实在是冲击性十足,细节又压倒性的强大,哪怕对艺术一窍不通,第一眼看到依旧会发出“真壮观”的感叹。 林含璋看了之后,发出和黄蔚然差不多的评价,“适合做西式幻想世界的游戏背景。” 对着他,林信书就好意思问了,“为什么呀?” “因为所有的元素都是超现实且不合理的,”他耐心解释,“这些尖锐庞大的建筑物非常不适合居住,哪怕是给长着翅膀的天使也不例外。而画面中的生物,无论是战斗天使还是底部的人类头颅,坟墓,都在明示这是一个有人类部分价值取向的多种族世界。” 她其实还是不太懂,但是也没关系,她不追求能懂,她看看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在他们欣赏画作的时候,黄蔚然也到了,有她作陪,看到的作品就有趣多了。 黄蔚然带他们从雕塑艺术展厅出来之后,突然就想起来一件事,“你们晚上没事的话就别回去那么早,晚上有灯光造型艺术展览,那个挺好看的。信书这段时间只有上午能过来,还没来得及看呢。” 林含璋侧头,看到他的傻姐姐眼睛发亮,只能回答,“当然可以,正好晚上我们可以请你吃饭。” 黄蔚然就笑,“好呀。我这还有音乐剧的门票,也能送你们。这次是国外的剧团过来演出,剧目是《猫》,水平特别高,不去可惜了。” 林含璋问:“你自己不留着吗?” 黄蔚然哈哈一笑,“我有十张票呢,一个人哪用得了那么多。” 叁个人边聊边看,林信书发现每个人注意到的作品都不一样。黄蔚然和杜千寻对着一副叫《执迷不悔》的作品看了很久,而林含璋则是盯着放置艺术作品《空》,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看不懂 不过林含璋最后开口问的却是她带他去看的巨画的画家,他问黄蔚然有没有这个人的联系方式,他想认识一下,以后搞不好会合作。 黄蔚然笑着说:“你是打算做游戏吗?” 林含璋但笑不语。 黄蔚然接着说:“我问问春江,这个人我不熟,但是他应该认识,估计是他学长。” 她走远给叶春江打电话,很快叶春江就过来了。他今天也是一身黑,但是外套和内搭款式更随心所欲,全部都是大牌。最绝妙的是他耳朵上带着的五芒星黑曜石全耳骨夹,小蛇一样贴附在他的耳廓上,闪闪发光。 他一进门,就对黄蔚然说:“你要见前辈做什么?”甚至带些逼问的语气。 听到他话音不对,黄蔚然收敛笑意,“不是我,是含璋对你的前辈感兴趣,你只要引荐一下,把联系方式给我就可以了,不用专程跑过来。” 叶春江脸色松弛,语音转柔,“我就在附近,过来一趟很容易的,几分钟就行。我刚给前辈打电话了,他这会在画室呢,你们要现在过去吗?” 林含璋观察他们两人,他的傻姐姐还在看那副画。他摇头,说:“暂时不用,晚上一起吃饭好了,我请客。” 黄蔚然盯着那幅画又看了几眼,特意不看叶春江,问道:“春江你今天没事吗?” “我没事,本来今天我就打算看展的。”叶春江回复。 四个人久违地又碰到了一起,逛了没多久,黄蔚然就拉着林含璋去看装置艺术,而叶春江也去看附近的现代艺术。林信书对那些兴趣有限,她更加喜欢看水彩水墨国画作品,还喜欢各种美仑美奂的雕塑,那些复杂的艺术形式她是一个也不懂的。 她盯着水彩画看了很久,觉得水彩风景画漂亮得不行,颜色太美好了,她甚至很想买一大副放在自己随时能看到的地方。 可她也知道,自己现在住的是弟弟的房子,买个调料柜给弟弟做饭还行,买副画挂在墙上肯定不行。对那个家那栋房子,她除了住在哪里,其他任何权利都没有。 这个时候她又想起在云南租的农民房,别的不说,挂一幅画的权利还是有的。可她很明白,如果她一直待在云南,她是永远不可能想到买一幅画挂在家里。到了上海,她才有机会时间金钱去接触艺术品,才有了自己买画欣赏的心思。这些是她在云南永远不可能接触到的美好的东西,她在云南的生活也就是工作,上山采山货自己吃加卖钱,空闲的时候种地,种菜也是为了少花钱买菜,日子过得紧巴巴,一周吃一次冷冻鸡肉解馋。 有时候她自己也会胆战心惊,现在这样的生活条件真的是她能拥有的吗? 比如那个放面包的25块钱一块的木盘,她为什么要买?它好看是好看,但是也没到自己舍得花25块钱买的程度吧?她下单的时候想的是什么,哦,是不到两个小时的工资,买得起,买回来摆盘好看,最后一个理由是好看的摆盘能让弟弟多吃点。 真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 她又换了一副水墨画看,是老人放牛图,应该是仿的古画题材,现在农村没有人放牛了吧? 盯着看很久,她几乎已经不认识人也不认识牛了,眼前花成一片,她又开始思绪混乱。 现在的生活那么好,虽然不是我配得上的,但是我也没做什么亏心事。我好好干活,几乎不请假,一天也舍不得休息,每个月都交伙食费,衣服也是自己买。 她这么安慰自己,可总是会想到,十月初那套衣服的钱还没还,一千多块,她有那么多钱,但是不太想拿出来。她挣钱太不容易了,一千多不是小数目,她需要很辛苦才能攒到。 还有他经常请她吃的外卖,每一次应该都花了不少钱,虽然她前几天也请他吃过一次蛋糕,但是完全不对等,她要不要算算账,再把这部分钱也算上,还得加上那次的椰子鸡和巴博萨烧烤的套餐,大部分都是她吃了,还是她自己提的要吃夜宵。 还有最重要的,她住在他家,要不要按照市价给他房租。这不是云南,一个月房租只要二百多块,这里房租得至少六千吧,哪怕她只出一半,也得叁千块,如果再把这个费用算上,她把全身上下所有钱都拿出来,也不够。 以及这两次黄蔚然送的票,虽然她说不花钱,但是林信书知道她是看在她自己的朋友林含璋的面子上给的。没有林含璋,她和黄蔚然没有任何交集,非亲非故的,人家为什么要送票还带陪玩? 她越来越算不清楚了。 是呀,虽然她叫林含璋弟弟,但是两个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怎么就能那么理直气壮占他的便宜呢? 因为我每天给他做饭。 因为我得陪他睡觉。 因为是他带我来上海。 因为我要对他报恩。 因为我太穷了,所以我只能厚着脸皮占他便宜,然后装出我什么都不欠你的样子。 这笔烂账越算越不清楚,她想攒钱,也一直在攒钱,只是每次看到微信钱包里那六千块钱,就会想这些问题。 其实她也想过,她可以不用过得那么好,如果有哪个地方有工作能包住,她可以过去干活的。弟弟的一日叁餐可以做的简单点,弟弟想找她睡觉的时候,她过去给他睡。她过她的苦日子,弟弟过他的好日子,两个人不要在物质上有什么牵扯纠葛,算得清清楚楚。她不占他的便宜,也不要他的施舍。她又不是没过过那种生活,她在云南不也活得好好的吗,每天高高兴兴的,虽然没办法报恩,但是总不会再欠下去。 现在这些账她还能算清,她毕竟才来不到四个月,花的每一分钱都记在笔记本上,清清楚楚,可是以后呢?她现在赶紧回云南,攒一年钱还能把她占的便宜,她享受过的东西还清。可时间拖久了,她又能怎么办? 她不舍得走,只要他没对她做过分的事,她就舍不得走。她知道这样不对,可是,舍不得现在的生活。那么好的生活,她也没过几天,哪怕是要跟弟弟做爱,两个人的身体也渐渐熟悉了,合拍了,为什么要走? “能看懂吗?”耳边乍起的声音吓了她一跳。 她顺着声音,扭头去看,发现是叶春江。 她摇头,本来就看不懂,她就是在发呆而已。 叶春江把视线从她破旧不堪的球鞋转到她脸上,从夏天到冬天,穿同一双鞋,不是她真心爱这双破鞋,就是她穷到冬天的鞋也买不起,只能在气温不足五℃的天气穿着透气的网面球鞋。 这张脸实在是乏善可陈,没有意思。刚才,他在她的脖子后面发现了吻痕,昨天林含璋上过她,他想。 林信书被他看的不好意思,低头扯自己新买的羽绒服,这件还没过水,今天头一回穿。她本来想穿厚外套的,但是天气降温太剧烈,呢子外套真扛不住。 蔚然输给这样的女人,真是一点道理都没有。她穷,她丑,她故作风雅,她对艺术一窍不通,她虚荣贪婪,别人给她的东西她从不拒绝。她就那么厚颜无耻地活着,就是她的存在让蔚然无比痛苦。 虽然哪怕她不在,蔚然也未必不会跟林含璋分手。 可是输给这样的女孩,蔚然会辗转反侧,自我怀疑太正常了。 凭什么?她凭什么能当林含璋的女朋友!难道凭她在床上特别放得开,特别淫荡,所以林含璋只是喜欢操她? 可一样看不出来,她太瘦,胸和屁股都很干扁,绝对不是好睡的身体类型。 对他的目光,林信书已经非常熟悉了,在那场饭局上,每一个被弟弟告知他们两个是同居中的男女友关系的人都那么看过她。只是有的人看得赤裸,比如赵乐乐,有的人看得隐蔽,比如黄蔚然。还有的人看得光明正大,甚至带着赤裸裸的鄙夷,比如他。 他们这是第叁次见面,甚至没有正式对话过,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他了,她现在几乎被他看得无地自容了。 见她反应越来越不自在,叶春江淡淡道:“既然看不懂那就别看了,去看你能看懂的吧。” 一定要能看懂才有资格看吗?什么叫“看懂”呢?谁来定义这个“懂”?她很想问,最后还是抿紧嘴唇,一句话没说,乖乖听他的话,出了展厅。 偷偷回头,看他没跟在后面,松了口气,拐到油画区。她喜欢画,比起各种看不懂的摆设组成的艺术,她更喜欢看画。 虽然她最喜欢的作品是《重男轻女》,但是她没有勇气去看第二次,里面每个字都刺进她心里。她更不好意思跟杜千寻或者黄蔚然推荐,她们看到那些字句只会觉得是夸大其词吧? 至于林含璋,她更是无法和他说的,哪怕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她本身的存在,已经是最好的证明了,言语会削弱真实的残酷,所以不用诉诸语言,语言太苍白了。 不被喜欢的与不愿承情的 叶春江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觉得自己刚才语气是不是冲了点,毕竟她只是自己静静看画,又没招惹他。 他在水墨画展厅逛了一会,出门拐到隔壁,不看还好,一看无名火冒上来,那个女人居然在他的画附近看个没完了! 大跨步走到她旁边,他的语气更加恶劣,“水墨你看不懂,油画你又懂了?” 林信书在油画厅待了一小会,她本来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刚才的事叫她尴尬。展会已经开了很久,这会又是午休时间,里面一个人也没有。她抬眼扫视一圈,发现一副颜色好看的风景画,就忍不住停步多看一会。 叶春江无声无息地靠近吓了她一跳,听到他的话,她羞得脸通红,一句话没说就逃跑一样冲出展厅。 林信书自觉自己应该没做错事,可是莫名其妙被人撵出来两回,她手足无措了,又不好去找弟弟和黄蔚然,只能往外走,想着走得越远越好,别再被他看到。 叶春江见她落荒而逃,心里也不是不后悔,她看她的,他不该把气撒到她身上,弄得他跟个神经病一样无能狂怒。 但是话已经说出口,道歉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凭什么给她道歉,她也配? 林信书走了很远,直到展馆的尽头才停下。事已至此,她已经完全没有看艺术品的心情了。她怕她看什么都有人冷不防问她“你看得懂吗”,她一句话都说不出口,因为她真看不懂。 虽然票是黄蔚然给的,可她估计是通过叶春江的渠道拿到的,他好像不喜欢她,也直接表现出了对她的不欢迎。 好想回家呀,以后再也不来看了,她现在的心情就跟他乡遇债主一样,只想跑得远远的,以后再也别碰到了。 展厅里面暖和,她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其实她更想出门在门口等着,可外面冷风呼呼的,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都会很冷。展馆里虽然有可能会碰到叶春江,但她这会儿什么都没看,只是自己一个人坐着,总不会被冷嘲热讽什么都不懂了。 林含璋陪着黄蔚然看了一会奇奇怪怪的艺术装置,只觉得无聊。他今天过来是为了和他的傻姐姐一起玩的,虽然黄蔚然不招人烦,但是他还是比较想和林信书在一起。 他们回到油画展厅,林书已经不在那里,林含璋给 她发微信,但没有回复。他们找了很久,才在展馆的一个小角落里找到正在发呆的林信书,眼圈红红的,不知道是被暖气吹的,还是刚刚哭了。 叁个人又回去和叶春江汇合,林信书一直走在他身后,一声不吭,情绪低落。 他也不高兴了,虽然他脸上还有微笑。林含璋抓住她的手,塞进口袋里,强迫她与他并排走。 黄蔚然见他俩的动作,一个恍神,脚无意识地跟着他走,好久才回神,她暗自叹息,又是何必呢。 这是她自己的事,她自己愿意,一切都是她心甘情愿的,她现在甚至都不觉得痛苦了,她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她不需要任何人给她出头,她又不是自己没长嘴,想对峙想吵架想骂人,都不需要劳动他人。 她更不是没长脑子,她所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自己,哪怕看着自相矛盾,但是架不住她乐意。 她并没有被人欺负,她也不可能任人欺负,她难道看上去是那种软弱可欺的傻女人吗?她脑子很笨吗?智商很低吗?她笨嘴拙舌吗?她自己没长手吗? 为什么要给她出头,去跟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子过不去,让人难堪?他又从哪里来的正义感! 林含璋虽然没有说一个字,但是她也不是完全不会看人脸色,他现在明显因为林信书心情不愉快。 找到叶春江,林信书更是头也不抬,看都不敢看他,话也一句没有,她紧紧跟在林含璋身边,低着头,像个无声的幽灵。 黄蔚然见叶春江面色如常,反应也和平时一样,暗自摇头,现在他才是真的让她觉得丢脸难堪的。 很快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四个人走到外面,气温果然很低,冷冽的风直接刺到脸上。 几个人都不由得缩脖子,林含璋转头,看到叶春江耳朵冻得煞白,状似无意地开口调侃:“你戴那么重的金属饰品,耳朵没冻疼吗?” 叶春江一愣,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到黄蔚然“扑哧”一声,顿时气从心起,恨不得马上把耳饰摘了扔掉。 黄蔚然还看热闹不嫌事大,冷飕飕加了句,“他就是臭美,衣服穿得像个艺术家,饰品戴得像个网红模特。”没说完的话是也没多好看,还有一句潜台词是作品没那么艺术,所以只能靠打扮来凑。 叶春江本来因为他和林含璋都是一身黑,他相形见绌,看上去哪哪都不如对方而不愉快。又听了一顿排头,刚想反唇相讥,但说话的人是黄蔚然,让他觉得自己真是贱,巴巴地过来找羞辱,他真想马上甩脸子走人。 黄蔚然见状,又走到他旁边,轻轻摇他的手臂,“好了,帅哥,快给你学长打电话。我们得赶紧找个饭店坐下,外面冷死了。” 晚饭之前,他们进入包厢之后,林信书总算找到机会能把面包送给黄蔚然。她恍然大悟,哈哈笑,直说她就知道林含璋背的包里面装的是给她的面包,但是她一直忍着没问,现在破案了。 她立即拆开一包,分给四个人吃,一尝之下大吃一惊,这面包确实异常美味!吃完之后满口生津,还想再吃,她赞不绝口,林信书总算笑了,小声说这个做着不难,她要是喜欢以后可以经常给她带。 黄蔚然又打趣林含璋口福不浅,得多大的定力才能保持住身材。林含璋就笑,也不接话。 叶春江的学长风尘仆仆地赶过来,衣服和脸上还沾着没来得及弄干净的颜料的污渍。听叶春江介绍,一屋子四个人都是他的粉丝,他受宠若惊,尤其是看到林含璋的时候,眼前一亮,说话都不通顺了。 一顿饭五个人倒也吃得其乐融融,林含璋一直夸奖那个画造型别致,非常有创造力。叶春江的学长,不管他在说什么,只是痴痴的看着他,笑得合不拢嘴。好不容易后面神魂回归,又把林含璋引以为知己。 叶春江从头看到尾,心想他懂个屁艺术,学长也真是被人吹捧两句就找不着北了。 晚上去看灯展,这个展会是和做灯具的企业合作的,看上去预算非常足,想象力得到了充分的金钱的滋润,自然得以飞扬。学长本打算作陪,和他的新知己彻夜畅聊,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光会傻笑的,奈何画到一大半的作品不能丢下不管,只能依依不舍告别,一步叁回头的。 灯具打开没半个小时,黄蔚然也说突然有事,还把叶春江也拉走了,最后只剩林含璋和她两个人。 林含璋看她满眼生花,把她冻得冰凉的手放在怀里,问:“你喜欢这个吗?” 林信书迟疑着点头,确实喜欢,非常美丽又很梦幻。 他看着她的肯定,微微一笑,“那明年我带你去看自贡灯会,正好是暑假,有空。” 自贡?那是哪儿? 林含璋见她面露疑惑,自顾给她解答,“自贡在四川,你不是喜欢熊猫吗?到时候再顺路去成都,带你去熊猫繁育基地看小熊猫。” 要拒绝吗?她想。 要拒绝的,她知道。 可她又想现在开口未免太煞风景,也让他不快,况且明年暑假的事,还远着呢,今年寒假都还没开始呢。明年的事谁说的准,搞不好出了什么意外,她跟他闹翻了呢。 于是她点头,哪怕明年暑假他真能带她去四川游玩,那去就去吧,她已经欠他太多了,不在意再加一次旅游,就在刚才,她又欠了他一顿饭。 还有就是,灯会太美好了,她还没去,就已经开始期待了。而且她知道,只要他开口了,他们一定会去的。 两个人看到快十一点,才搭乘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在地铁上,他靠在她身上,她靠在车壁上。虽然今天有不愉快的地方,但是今天却结束时非常开心。 也算不枉此行了。 林信书问把头放到她大腿上的弟弟,“你今天高兴吗? “还行。”含糊的回答,不止是声音含糊。 “我也是。”虽然没人问她,但是“还行”两个字确实能代表她的感受。 “那你还来吗?”林含璋又问,头枕在她大腿上。 林信书摇头,看到弟弟没睁眼,意识到他估计没看见,开口道:“不了,不来了。我看好多天了,也看得差不多了。你周六上午就不用陪我了,你想干什么就去做吧。” 林含璋稍微换了个姿势,“我那天没事,我们两个就在家里待着好了,不用出门。” 他的潜台词是在家做爱一上午,林信书知道,她摸摸他柔顺的头发,“可以呀,天气那么冷,在床上躺着也很好。” 渐入佳境 冬天奶茶店的生意渐渐回暖,很多人愿意来喝一杯热奶茶,暖暖被低温天气中的冷风吹的透心凉的身子。 冬季饮品不像夏天,可以有很多创新,可加的材料多,品类因此更加繁多,冬季选用的都是暖身的原材料,比如红枣,板栗,西米,还有争议性极大的姜。至少林含璋是不愿意喝姜味的饮料的,上次给他做了一碗姜撞奶,他皱着眉头吃下第一勺之后,无论她说什么都绝不再碰第二口。 林信书想了一会,加热桂花米酒加部分店里的奶茶原料,竟然也做出一份清淡中带有酒香的桂花奶茶。口感非常丝滑,糯米酒的酒味加热后近乎消失,桂花酱的香味又非常浓郁,甫入口中,就能感受到秋天金桂的异香以及蜂蜜的香甜,因为桂花是加了糖用蜜腌制的。 桂花米酒奶茶她也就给弟弟,杜千寻和老板父母尝过,大家反应都不错,在浓郁的冬季奶茶风格里如此清淡但是回味无穷的风格确实少见。后来在杜千寻的鼓舞下,以及经过老板和她的反复钻研,他们居然创新了一款饮品。 为了调配出最佳味道,也为了使味道可以统一,不至于每次都有差异,自然不能每次都用她自己做的米酒,老板决定从市面上一家糯米酒的工厂批量采购,其实一个冬天也用不了太多。桂花果酱则是选用了和她自己做的口味最接近的品牌,这让她莫名自豪。经过诸多准备工作后,由他们发明的桂花糯米奶茶就上市了。一开始买的人还不多,一两周后点它的人越来越多,后来居然和店铺的招牌奶茶卖出的数量不相上下。 店铺太小,也只是在大学城附近风靡一时,谈不上大受欢迎。秋冬季买奶茶暖身的女孩子不少,但是男孩子一般进店也就买杯便宜的乌龙茶之类的,桂花糯米奶茶居然在男生之间流行起来。有一次林信书厚着脸皮问原因,他们都说这个奶茶不甜,而且喝完之后嘴里都带桂花香,嗓子眼都是香的。一开始也就尝个新鲜,喝过两次之后越喝越舒服,早上起床之后来一杯就当是早点了,反正里面也有糯米。 桂花糯米奶茶里面的糯米其实是店里自己做的米酒,因为市面上的米酒为了追求更多的酒水,大多太软,口感一般,所以他们就自己采购糯米,蒸熟加酒曲做那种口感偏硬适合放进奶茶的糯米酒酿,粒粒分明,单吃都非常好吃。 哪怕是男大学生喝完一大杯桂花糯米奶茶也该半饱了,又不会因为摄入过多糖血糖极速升高,整个人晕乎乎的,毕竟主料都加的不多,卖点是香味和清淡。 后来老板偷偷告诉林信书,他发现其他大学城的非连锁奶茶店偷学这个饮料的可真不少,但是没有一个能做到和他们家一样,喝完之后良久有回味。林信书听了觉得与有荣焉,她也没想到秋天随手腌的桂花糖酱,还有自己做的糯米酒随便组合,居然会有那么多人喜欢,甚至引来了模仿者。 虽然老板一分钱工资没给她加。 上海的天气怎么也到不了滴水成冰的程度,零度上下就属于是冬季最低温了,哪怕是在湿度的加持下,魔法攻击也没有冷到和她们的老家一样。更何况林含璋的房子有中央空调,只要开了制暖功能,家里就不会太冷。店里也是一样,为了吸引客人也是一样开空调的,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有点干燥。 中央空调比单独的空调好用很多,其实哪怕冬天自己不开,左邻右舍和楼上楼下开了也一样会有点暖意。当然如果开的人太少,只有一两家人打开空调同样不会太暖和。中央空调其实不算太费电,虽然她从没交过电费。 楼上的小男孩也是在天气进入叁九之后,在楼梯上再也坐不住了,他偶尔会游魂一样游荡徘徊在他家和她家门口,从来不会敲门,更不会按门铃。每次林信书感觉外面有动静就会开门,如果见到那四五岁的小孩缩着脖子在门外,她就会让他进屋,给他送上一晚热腾腾的汤面或者米酒,有什么吃什么,那孩子可比林含璋好养活,至少姜撞奶他很喜欢。 她跟他说过很多次让他敲门,他都不愿意,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顾虑什么。 临近圣诞节,奶茶店的生意爆炸地好,她每天都忙疯了,自然也没办法去参加黄蔚然邀请她去看的演唱会。 自那天叶春江对她阴阳怪气之后,黄蔚然还是和没事人一样,对她依旧热情,每次收到什么赠票都第一时间告诉她,她不要之后黄蔚然就很遗憾,再送给其他人。林信书推辞了不少次,但是黄蔚然极力推荐的她还是忍不住诱惑,和黄蔚然一块去看。几次下来,她就跟黄蔚然混熟了,黄蔚然和她见面时从来不提叶春江,她不觉得尴尬,更是越来越喜欢她了。 两个人经常闲聊,从刚刚一起看的歌曲演员,到剧目背景小故事,主创八卦。黄蔚然见多识广,对很多事都有一套自己的想法,林信书受益良多。 而林信书能说的就很有限,她也就对做饭有点研究,所以她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听,只有不得不说话的时候才张口。她讲的也就只有做饭,她做饭都是按照林含璋的口味来,听得黄蔚然一愣一愣的,直呼这人好口福。 她说了不少林含璋的饮食习惯,他吃得少,不吃太刺激的东西,比如姜和蒜为主的食物,也不吃费劲的东西,但是如果你给他提前料理一下他还是愿意吃的,比如核桃。 黄蔚然在旁边听得直点头,又感叹一句好懒。 元旦大学生们有叁天假期,她也提前跟老板请了一天假。说是请假其实更像调休,她选一天上满16个小时,然后就能不影响整体收入的前提下得到完整的一天假期,真是一个绝妙的操作,就是得选在弟弟满课的那天,随着学期末,课越来越少,想找他满课的时候可真不容易。 幸好林含璋也开始复习了,他在家也能看下去书。但是奇怪的很,他在学校的图书馆,以及各种教学楼之类的地方复习效果更好,用林信书新学的词说就是这叫做“地点场景buff”,可能是因为在学校更有学习氛围,更有可能因为身边苦学的学霸们激起了他的好胜心。 因为太忙,她很少进入他的校园送外卖,如果通过微信点单的人特别多(经常有学生复习着肚子饿了就会点奶茶),就让老板骑小电驴去送。他和校门口的保安人熟,而且他也对校园更熟悉,可以用最短的时间送达,比她强多了,林含璋那个学校太大,她至今都不知道哪是哪。 每天都非常快乐,只要不想她欠人什么,她就对生活充满热情,认认真真过她的小日子。 甚至在床上,她也越来越不紧张了,有时候双腿被扳到胸前,还能自己配合,让他腾出手去干点别的。她有时候还会与他十指交扣,去亲吻他,或者伏在他身上,小腹不自觉磨蹭他的性器,身体纳入性器后下意识地刺激敏感点,追求更好的性爱体验。 他们在床上越来越和谐,甚至在没有任何附加情况下又互舔了一次,她总是容易高潮,之后又被他压在身下贯穿,高潮后的穴肉吸附他的性器。她又忍不住和他接吻,他竟也不嫌脏,捏着她的乳房与她舌吻,下半身紧密相交,他离开她的口中时,她的舌头甚至来不及收回。 十字交叉也是极舒服的姿势,没人压着她,她半躺下支起身子,下半身互相用力,性器在体内进出的幅度极小,她害怕大开大合的性爱,总让她觉得喘不过来气,这种就刚好。 他射精之后,两个人躺在一块,她总是想睡觉,可又觉得让他一个人醒着很不好,只能撑着眼皮跟他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你元旦有什么安排吗?” “现在没有。” “我请了一天假,蔚然请我去看演出,就在她们学校,你要去吗?” “你想去那就去吧,反正那天我没安排。”他伸出手指戳她的乳房,那里因为她吃胖了一点,丰满了一点点。 “别……”她嘿嘿笑,抓住他的手不让它乱动。“好长时间没吃饺子了,明天给你做饺子吃,你想吃什么馅的?” 这话题转换够突然的,他想,不过他一向不在意他们之间牛头不对马嘴的谈话,“酸菜猪肉吧。” “你以前爱吃虾仁玉米馅的。” 其实什么都行,吃什么根本无关紧要。 “你看着包,我什么都吃。” 她心想,骗人,姜放多了你绝对不会吃。 林含璋才不管她在想什么,直接打开她的腿,又做了一次。 全世界都一样 他们去看了黄蔚然学校的元旦歌舞晚会,后面的摇滚乐队表演非常精彩。凌晨的时候两个人又去吃了夜宵,在冬日少有的暖夜中,散步回家。 很快就是期末考试季,整个大学城气氛都很焦躁,两周的期末考结束后,很多学生都从精神风貌都得到改善,从萎靡到振奋。 随之而来的寒假确令所有人都兴奋。大学生回家的回家,打工的打工,大学城一下子冷清了,奶茶店的生意也一落千丈,林信书每天的工作也就是看店。 林含璋则报名了驾校,准备在寒假考出驾照。每天早出晚归去练车,他的室友赵乐乐也时不时贡献出自己的车给他练习,他在旁边指导,很快林含璋就开得有模有样了。 趁工作不太忙,林信书腌腊肉灌香肠,忙得不亦乐乎。她在十二月的时候就做了一点腊肉香肠,担心不够吃,因为弟弟还挺喜欢在春天吃腌笃鲜的,有必要多准备点,等竹笋上市给他多做几顿。 赵乐乐也如愿以偿,总算在林含璋家蹭饭成功,一个寒假他不知道蹭了多少顿,他特别喜欢林信书做的各种面食,尤其是各类汤面,还没到春节,整个人都胖了一圈。 离春节越近,打给林含璋的电话就越来越多。她知道应该是他的父母催他回老家过年,但是他看上去完全没有那个想法,电话都不接。 她和他躺在床上的时候,一直在纠结要不要谈这件事,总觉得和自己无关,那是他的事,她只要尊重他的选择就好。 再说准备年菜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那点饭量,她还能不知道吗?虽然她都是按照他的口味做的准备工作,但是如果他真的不能一起过年,她自己吃也可以的。 反正食物又不认主,谁吃都一样。 话虽如此,她还是不希望一个人孤零零的过年。 在林含璋考完科目二,挂掉无数电话之后,两个人手拉手去看了演唱会,一个很小众的歌手,票是自己买的,两个人才300多块。 歌手的嗓音非常优美,歌曲极为动听,虽然不是中文,倒也不影响他们欣赏音乐之美。 萧瑟的夜风中,两个归家的人不声不响走着,过了好一会,林信书鼓起勇气,问他:“你今年真的决定要和我过年了吗?” 林含璋觉得她的问题特别多余,可她刚从热乎乎的演唱会现场出来,脸红扑扑的,可爱的颜色还没被寒风带走,所以他回答:“对。我喜欢和你过年。” 每个字都是真的,比起虚伪敷衍的父母,和他们笑里藏刀不知深浅的伴侣,还是傻姐姐这里更好。她还会天天围着他转,各方面都趁他的意。 “可叔叔阿姨那边你要怎么说呢?”她有点不安心,毕竟他刚成年,也没结婚,独自在外省过年在老家确实很引人注目,会有很多风言风语。 林含璋把她的手握在手心,“这就不是你要担心的事了。” 低头,另一只手抬起她的脸,与她接吻,就和这个城市千千万万个小情侣一样,放松而随意。 当晚,他又用他最喜欢的姿势和她性交,抱她入怀,自下而上顶撞她的性器。她闭上眼睛,舒服得嘴唇微张,双手和他十指交握,每一次他动作用力大了,她就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好听得很。 后来她也想配合他,让这场性爱更舒服,就试着坐起来,随着他的戳刺耸动腰部,很快高潮过一次的内部用力挤压他深入的那根性器,穴肉更是听话得紧,从一进入就紧紧吸附他。他还使坏,用手抚摸挑逗她的肉蒂,把她刺激得体液横流,又轻松高潮了一回。 他们在年前身体相性好到了极致,几乎夜夜都在床上折腾个没完。林信书甚至又买了一套四件套,现有的叁套实在不够换洗。 她最喜欢的时间就是每晚做完,她还没累到马上睡着,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他们很少有交流的时候,她有时甚至会无意中透露出对他的不满。 为什么不吃姜撞奶?她费了很大劲挤姜汁,手都累疼了。虽然有点辣,但是她也加了不少糖进去呀。明明超级嫩滑好吃的。 他是怎么回复的来着? “不喜欢姜的辣味和甜味混在一起,太古怪了。”看上去以后也不会吃。 她有时候也会嘀咕,“你为什么吃那么少?我做饭很辛苦的,每样你就吃一两口,皇帝尝席一样。” 他就摸着她的小肚子,平平的,“我吃不下去,我没有食欲。” 她扭扭赤裸的身子,想摆脱他的手,又问:“那你不会饿吗?” “会,但是我不想吃。”说完又捏捏她的肚子,上面贴了一点肥肉,很舒服的手感。 “你可太奇怪了。”不奇怪他们两个现在也不会同居,他也不会主动和她纠缠,她更不会躺在他怀里。 还有的时候对他的抱怨是更真实,是藏在心底的怨气。 “要不是你害我怀孕,现在我也在读大学呢。”这话她以为自己一辈子都说不出口呢,但没想到迷迷糊糊的夜晚,迷迷糊糊的轻轻巧巧的就讲出来了。 他很久都没做声,手也停在她身上,然后就听到他叹气,“这事确实是我不对,是我对不起你。” “我原谅你”这话是说不出来的,因为她根本就没法原谅,她只要想到这事,内心的痛苦就如同海潮一般涌上。 所以对他的道歉,她无法做出反应,他又叹了一口气,摸到她的脸,蹭几下之后又亲上去。 有时候她也会无意中问出他没法招架的问题,比如他的亲人。 “你为什么不喜欢叔叔阿姨呢?他们感情虽然不好,但是至少也负责任把你养大了。” 他气得拧她大腿,把她疼得哇哇叫。其实他应该更愤怒的,但是他突然想到她的评价标准可能异于常人,他知道自己其实和普通人价值观不一样,但是他这个身为普通人的姐姐,在评价亲人的时候,价值观可能比他还扭曲。 毕竟是能把养到十岁的女儿送人的家庭。 他其实没主动了解过她的出身,但是逢年过节,回老家祭祖那一两天的只言片语,还有她刚到他家时,明明有十岁,看起来却顶多六七岁的身高体重,手瘦成了鸡爪子,畏畏缩缩的神态,害怕别人大声说话,男性动作幅度大一点她都会吓得不自觉缩头缩脑就足以说明她可能的遭遇了。 她刚到他家时对什么都不熟悉,他给她一只新的橡皮擦她都不知道是什么,还是他教她用的。虽然上学了,虽然是小学叁年级,但是学力和他这个学龄前儿童差不多,除法都不会。还有吃饭好长时间都不敢夹菜,只敢会吃碟子边角的佐料,葱姜蒜辣椒之类的,没有明显的调味料就干吃米饭,居然也能吃得喷香。 足够多的证据了。 如果是以她自己的血亲为标准,那他的父母的确称得上负责任,所以他不能因为她说错一句话就逮着不放,惩罚她。 毕竟依照她的观念,她没说错什么,他也不想让她觉得自己无缘无故冲她发火,尤其是两个人刚性交完。 所以他说不出话,他为什么那么讨厌自己的父母,太多太多理由了。 两个人都自私自利把他扔给保姆就不管他死活算吗? 发现他和普通孩子不一样就往死里打不到六岁的幼儿算吗? 保姆不好使就给他找一个伴从此两个人失踪算吗? 从来不问他想要什么只会想一出是一出逼迫他做不愿意的事不从就会挨打算吗? 在外人面前炫耀自己多会教育孩子其实根本什么都没做过却对他的成绩揽功算吗? 嘴上说一切为了我却从来没尊重过我更没有听过我哪怕一句话算吗? 强迫你打胎让我失去第一个孩子算吗? 这些话他也说不出口,不过她也没指望他回答,只是喃喃自语,“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楼上也是,天天吵架,也不管孩子。我本来以为大城市的人应该都活得很自由潇洒呢,没想到和我老家农村一样,夫妻吵架打孩子。”她又在他怀里拱拱他,“你说会不会全世界都是这样?” 他回答,“嗯。” 是的,全世界都一样。不管你多有钱,多有权势,多美丽,多被人所爱,不管你是一国元首还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大明星,哪怕双方是因为所谓的爱情结婚的,最后绝大多数婚姻依旧会落得一地鸡毛,在争吵和伤害中结束。 她都快睡着了,“楼上夫妻应该也不会离婚,他们的婚姻真的很可怕。如果结婚会让人变得那么可怕,那为什么还要结婚呢?” 这些问题他从没有思考过,他深知自己一辈子绝对不会结婚,所以也从来懒得考虑这些。 不过如果能跟她结婚,那也不是不行。她是他活着的原因之一。 他还是一句话不说,然后她就在他怀里睡着了。 无用的善良 春节是令人愉快的,对林含璋尤其是,不用走亲戚,不用见父母,傻姐姐放假在家,他想什么时候扑倒她都可以。 直到他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跟楼上小孩混熟了,午饭前后那一会是绝对不会让他得逞的。因为担心小孩在门外,怕被他听到奇怪的动静,也怕她自己听不到小孩活动的动静,让小孩扑个空。 林含璋心里不舒服,不止是因为欲望无法立时释放,更因为,凭什么? 凭什么她就能对一个陌生小男孩那么好? 凭什么她把一个陌生小男孩放到他前面? 凭什么他就能得到别人的关心?他那时候却什么人都没有? 他自然不会表现出来,只是阴嗖嗖告诉她,如果她给小男孩吃东西,小孩不小心吃坏肚子,楼上夫妻可说不准会怎么对付她,打官司讹她一笔也不是不可能,不要小看人性之恶。 对他的善意提醒,她虽然没有勃然大怒,但也面色一变,“别把人都想得那么坏!我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哪怕他们告我我也不怕!” 现在说得好听,真到那天肯定又六神无主。 这当然只是他们生活的小插曲。没必要详细叙述,他们很快又恢复原本的相处模式,当天晚上睡觉前她跟他道歉,说:“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要谢谢你愿意告诉我。我这个人总是缺根弦,看那孩子冻得脸煞白就想给他点吃的让他好受点,没想那么远。” 然后她又长吁短叹,“就算知道他爸妈可能不是好人,但是你让我现在就不管了,我也办不到呀。” 他知道,所以他才不高兴。 她怎么能那么善良有那么愚蠢呢?明知道自己的愚善有可能会导致一些恶果,可她还是改不掉。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没必要不高兴,他刚到云南找她的时候,除了第一天晚上她有些许失控,对他态度不好,第二天就开始照顾他,后来更是给他买贵的菜和肉,对他掏心掏肺的好。 实话实说,她对他可比对那小孩强多了,一直都是,哪怕是她刚发现自己怀孕的那几天,也会好好照顾他。 所以此时此刻他没必要跟她争个明白,哪怕证明他是对的,她不该多管闲事,那也没有意义。他也是她善良软弱的天性的受益者,没必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如果她聪明点,精明点,凶悍点,那他对她做的那些事能让她恨他入骨,日夜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 还有另一个可能性,如果她是那种贪婪聪明的女人,那他还会那么温和甚至温情地对待她吗?他会不会就像对那些保姆一样,几个月就把她撵走? 她刚到他家时,他是什么心情来着?又是怎么做的?他几乎记不清了,反正大概没释放善意,估计更没释放恶意,应该就只是观察这个笨拙的比他年龄大的姑娘,揣摩父母的用意,然后为什么他最后接纳了她? 原因他不是说不出口,因为她关心他,喜欢照顾他,打心眼里在意他,无论什么事都把他放在第一位,他喜欢被人重视的感觉,他习惯了被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甚至想过,这就是被人疼爱吗? 来自一个非亲非故的只是被弄来照顾他的女孩子? 这算什么奇特的展开?他居然在一个农村来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姐姐身上找到了被人疼的感觉? 他观察了好长时间,对比了好多人,最后确定,她确实是疼他的,是打心眼里疼他。哪怕后来他强暴了她,她也很快屈服,还是疼他,加点害怕和不解。 现在也一样,她就是喜欢照顾他,只要和他在一起,就会不自觉的操心他的身体,关注他的心情。而他只要和她在一起,哪怕再不愉快,性交之后也没那么烦心了,尤其是她愿意配合的时候。 她也慢慢试着跟他交流,哪怕他有时候反应冷淡,她也不放在心上,就是时不时给他会心一击。 比如问他:“你怎么那么白,我还没见过比你更白的人呢。你见过外国人吗?白种人会不会比你还白?” 比如再叁跟他推荐姜味食品,什么姜糖姜撞奶,他不吃就说他挑食,还会偷偷摸摸放到给他的零食里。他在奶茶里面喝出布丁口感的姜撞奶时真的是皱着眉头咽下去的。其实他对姜和糖都不讨厌,但是混合在一块他就莫名不喜欢。 比如问他你为什么不喜欢被人看,一般男孩子被人追捧早就乐开花了。他怎么回答都显得自己像个自恋狂。 比如还会问他和美女恋爱过吗,有没有照片给她看一下,她有点好奇他的前女友是多漂亮的姑娘。她问这问题时真的毫无嫉妒的神色,就单纯是新奇。最后他只能当做没听见,还是不回答。 不想说关你何事,她也就是边干活边找话说,他喜欢她身上那个时候的放松状态,一句话讽刺过去很容易,但是想让她回到那种轻松自在的状态却很难。所以他斟酌言语,只挑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回答,比如,“白种人我见过,不过他们大部分喜欢晒太阳加美黑,我不知道他们原本皮肤的颜色,所以没法比较。” 果然听到回答她的注意力就转移了,又开始问什么是美黑,并且很奇怪外国人为什么要把自己晒成棕色,又自问自答不过那也是人家的自由,人家有自己的一套审美。 他不回答的时候两个人的气氛也不会尴尬。她只是继续干活,或者玩手机,或者闭目养神,他们之间怎么都很和谐。 现在他们比小时候感情还好,比他强暴她前还好,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善良,他的克制。 他喜欢现在的状态,喜欢被她主动亲吻,喜欢摆弄她的身子,稍稍玩弄就足以润滑,让他可以毫不费力贯穿她,也喜欢在性交过程中她会主动让他揉她的胸部。甚至喜欢现在她在他身边忙上忙下,她闲下来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或者就是什么都不做,闭目休息。 他偶尔会袭击她,她几乎每次都乖乖让他做到最后,这是她对他的服从。 只是,她的服从是因为她认定她只需要继续忍耐四年半,还是因为真的听话,认清自己的位置了呢? 她每一次主动示好是因为真的喜欢与他性交还是单纯的希望自己好受一些? 这些想法在他每次接受她的吻时都会出现,不过他不纠结,送上来肯定会享受。他也放松对自己的禁制,有时候一整天都抱着她,不让她下床。 在春节到来之前他们请了赵乐乐和黄蔚然到家里吃饭,林信书本想分开请客的,但是弟弟表示太麻烦了,不如一次性叫齐。林信书对他的决定一向没有二话,于是她在微信上询问黄蔚然想吃什么,至于赵乐乐,他也是上海人,一起吃饭那么多次,林信书早就摸准他爱吃什么了。 赵乐乐空手上门,黄蔚然带了一大捧花。林信书开心地把藤编花篮里面的干花拿走换上新鲜的花。四个人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宾主尽欢。 黄蔚然感觉最复杂,她先是从两个人都不回家过年猜出他们交往应该没经过林含璋父母同意,虽然很羞愧,她的确有那么一瞬间感到窃喜。 然后她吃到了林信书为她准备的美味食物,她提过的几个菜都放到她面前,林信书对她的好意从来都是明明白白的,她又为自己的小人心思不耻。 最难受的是从卫生间出来,主卧的门没关,迭的整整齐齐的被子,两个枕头,无一不在向她暗示:他们两个真的每天睡在一起,和夫妻一样。他们关系看着比绝大多数夫妻都要好,至少她从没见过两个人不满对方,他们之间说话甚至都是仅供对方的,因为林信书声音小,离远一点别人听不到。 她无可奈何地发现自己在妒忌,可人家小情侣感情好又碍她什么事,当初她为了面上好看自己非要好聚好散。她内心几乎笃定林含璋还会回来找她,她就是有那种自信。 结果林含璋回头找自己青梅竹马去了,两个人甜甜蜜蜜同居小半年,在家里宴请朋友们,和刚结婚的夫妻根本没区别。 无论黄蔚然想做什么,都晚了,所以她只能接受现实,然后等待时机。 吃完饭聊了好一会天,几个人天南海北一阵瞎扯,林信书插不上话,就在旁边静静坐着听。黄蔚然说她们学校有教授预备开发一款混音app,到时候可能会请懂音乐的程序员帮忙,她觉得林含璋很合适,如果他有兴趣她可以推荐。 林含璋没来得及摇头,赵乐乐来了兴趣,直接问了酬劳和要做的具体工作,表示他也会编程,到时候可以一起干活,就当提前实习了。 黄蔚然当然欢迎,林含璋表示要看下个学期的课程安排,而且他其编程实技术不怎么样,音乐水平也不高。 赵乐乐就笑他实在谦虚,他是学院知名技术帝,很多同学都来请教,甚至有一些是学长学姐。这活他们暂时先接下,算他们两个名额。 挺身而入(极限拉扯play) 愉快的春节假期还在继续。除夕夜那天,他们没有在家看无聊的春晚,而是去外滩跨年。黄浦江上的冷风吹在脸上,并不好受,他们两个穿得挺厚,被人群挤着走,林含璋赶紧把他的傻姐姐拢到怀里,这个时候挤丢了可不好找。 他们和数不清的人一起过年,她忘了她的大学梦,她糟糕透顶的原生家庭,她欠下的恩情。他也暂时忘记他糟糕的父母,他对人间万事万物都没有兴趣的天性,以及他唯一执着的女人不为他所掌控的可能性, 他们都过了一个欢畅的除夕夜。 回到家已经快两点了,他还想和她做爱,可她明显一脸疲倦,马马虎虎洗了澡就睡了,他也只能放弃。 大年初一早上,他睡醒后发现她早就起床,已经贴完对联,在给他包他最近比较喜欢的东北风味的酸菜饺子。桌面上已经放了至少30个饺子了,作为早餐足够了。她见他起床,立刻问:“饿了吗?要不要现在就下锅?”他点头,赶紧吃饭,吃完好办正事。 下饺子的时候她调油碟,用的是生抽,耗油,陈醋,白芝麻,辣椒油,花椒油,白糖,又加了葱姜蒜香菜末,最后加了一根剁碎的小米辣,酸菜饺子蘸一下就美味的不行。 他吃了十个饺子,喝了一碗饺子汤。吃完饭就见她还在继续包饺子,他不得不说一句,“中午吃的时候再包吧。” “习俗是早上要把一天吃的都包完。”她回复,手上动作不停。 他不耐烦了,“现在没人在乎那个。” 林信书搓搓手上的干面粉,也不生气,拿保鲜膜把饺子盖上,又洗了手。 “你别不高兴,大过年的,咱们都开开心心不好吗?”她握上他的手,把他拉到卧室。供暖开的足,她只穿了一层薄薄的毛衣,他也只穿了睡袍。 “今天你想怎么做?” 每次她主动的时候,都会问这句话,他想做的太多,可他也什么都不想做。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快乐,为什么不满足,只觉得胸口有一团火,他自动将其归为欲火,因为每次性交之后那团火都能稍歇。可那到底是什么,他也弄不清楚。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生活在一片狼藉之中。所以每当他恶念出头,就要去计划一些让别人也不好过,让别人也堕落沉沦的事。然而大部分时间他又足够冷静,足够慵懒,在他找到更大的乐趣之后,他对其他人的人生和命运一点兴趣也没有。 可他毕竟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不像林信书那般纯善,他对谁都怀着恶意。 就好像黄蔚然,他知道她在想什么,知道她在寻找机会,可那又怎么样?他难道是什么好人?他为什么要大发善心告诫她不要白费功夫?他看着她自寻烦恼,伤心难过其实也挺有趣的,他什么都不会做。 对林信书也是一样,她开心过日子,他没有意见,可如果她痛苦不堪活不下去,那也没什么,反正他袖手旁观泰然处之,只要她别真的死了就行。 林信书见他又不回答,脱掉衣服收好,又把他的睡袍也轻手轻脚褪去,赤裸着抱住他,抬头亲昵地蹭蹭他的下巴,努嘴去亲他。 他被她奇怪的表情逗笑了,手一推把她放倒,身子从善如流压上去,双手抱住她的头,嘴唇直接印上去,舌头翻搅她的口腔,直把她亲的唾液顺着嘴角流下。当她就要憋死的时候,他放开她的唇,银丝藕断丝连不绝如线。 “要我给你舔吗?”她一边蹭他的脸一边问。 他轻轻摇头拒绝,她口交的技术实在一般,其实还不如他,她实在是放不开,也不会深喉,吸吮也不会,就真的光是舔。 他也不是没想过要调教她,只不过他本身也不喜欢被人口交,他不会通过女人的嘴得到多少成就感,也不会因为射在女人嘴里就莫名其妙觉得自己驯服了一个女人。 他从来不缺女人的注意和“爱”,所以他不需要通过畸形的间接方式来彰显自己的成就,自己的魅力。 至于为她口交,也不是不行,但是她会害羞拒绝,明明已经做过了两次,但是下一回不知道在猴年马月。 双手捏弄她的乳头,又捻又按的,很快那两粒肉就昂然挺立,他觉得有意思,又用小孩弹弹珠的手势,轻柔地弹了几下,浅茶色的乳头随之晃动。他垂下头颅,张口含入,舌头灵活地挑逗那两粒软肉。 于此同时,他的手也熟稔地摸到她的下体入口,娴熟地拨弄两瓣阴唇,刮蹭,轻拍,模仿女人自慰的动作,很快就听到她的呻吟。 “别……”明明都要高潮了,还在假惺惺地让他别乱动,他对她虚假的请求自然充耳不闻。 肉洞里麻麻的,隐隐约约有些痒,穴肉在空虚地收缩,她知道这是渴望被什么填满。 右手握上他的性器,上下撸动,半硬的性器很快就随着她的手部动作而挺直。 “进来吧。”她对他说。 不顾她的悲鸣,他将她的下身拉扯成一字型,她门户洞开,那根粗长的性器抵上,直接捅到了最深处。 她大口大口喘气,去适应那不舒服她的器官,察觉他想动,她立即按住他,再等等,现在动她会很不舒服,不疼,但是不舒服。 过了10几秒,她稍稍动起来,示意他可以抽送了。里面果然更适应他的器官,他每一次挤进深处,柔软的穴肉都在包裹他,让他的性器感觉美妙极了。 他就着这个方便的姿势,抽头猛干,她的穴口抽抽嗒嗒,分泌出不少液体,这让他更可以纵情戳刺,搅动她下身肉穴的花肉,恨不得捅穿她。 他的动作太大,两个人肉体碰撞,发出啪啪啪的声响,幸好楼上的夫妻回老家过年了,他们折腾出多大的动静,也不会有人听到。 不过十分钟,他就射进了她的身体,意犹未尽地抽出性器,他想,我还得再做几次。按照她遵循的习俗,新年第一天做的事对之后一年都有影响,也就是那套大年初一吃饺子接下啦一年里都能吃到饺子。那他如果按住她做个四五回,是不是接下来的一年里每天都能做四五回呢? 想也知道不可能,因为她只要不怀孕,就会来月经。他非常不喜欢那几天,不止是她不让他做,她身上也会有血腥味,可她睡觉的时候又很乖,背对着他,又不让他摸,不让他做,实在可恨。 他竟比她还要烦那几天。 他从她身上下来,他虽然不重,但是毕竟高她一个头还多,非压在她身上,能把她压的喘不过来气,哪怕是刚刚做爱时,他也下意识抬起身体,没有全部压在她身上。 小肚子有点鼓,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刚在她体内射精,而是因为她要来月经了。和她同床共枕,一起生活小半年,他已经摸准了她的身体规律,她也摸准了他的心情和口味。 “听说上海没有雪呢,”她窝在被子里,试着和他搭话,“这里感觉比我们的老家暖和些。” 河南老家靠近河北省,还没有暖气,更没有集中供暖,哪怕他们家后来装了地暖,每年冬天日子也不好过,每到叁九天滴水成冰,如果穿了不够暖,手和脚上都要生冻疮的。上海就不一样了,再怎么冷,也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当然,云南要比上海的气候舒服得多,云南的冬天甚至称不上冷。 “以前下过,上一次下雪是2008年,听他们说是下了叁天的大雪。”他摸着她的头发,回答。 “老家好像年年都下雪,去年有没有下雪我就不知道了。”她好像完全没想到去年发生的事。 “也下雪了。”他也一如往常的回复。下雪的那天他的父母在家里互相辱骂打架,咂坏了不少家具,包括那套卖掉他的小提琴买回来的待客桌椅。 他看到那些木头残骸想的是,如果是小提琴,被砸坏之后应该也同样是木头,另外一种昂贵的木头。可笑的是无论它们之前是何种形态,何种作用,有多大的不同,被暴力破坏后也会殊途同归。 这就是毁灭的意义,也是最有意思的地方。 坏了就是坏了,无法修复,死了就是死了,再也与他无关。 哪怕他对那些事物,那些人存在少有的热情和仇恨,也无济于事了。 好像被人追求了? 她趴在床上,身子随着呼吸微微起伏。他坐起来,抚摸她的背部。刚刚他又从背后进入一次,很少用到的姿势,因为背后位总是很难进得深。 察觉到她想睡觉的企图,她一旦不说话,呼吸放缓就是她困了。现在应该刚过十点,怎么也没到睡觉的时间,哪怕她应该很早就起来和面包饺子。 背后的皮肤光滑细腻无暇,虽然没有绸缎般手感,倒也柔滑细嫩,掌心来回摩挲这白嫩的一身皮,他又发现她有很明显的腰窝和臀窝,虽然她屁股上真没多少肉。 双手抚摸上去,在腰窝里打圈,没一会儿她就嘿嘿笑,有一声没一声的,她怕痒,以为他在挠她,跟她闹着玩。他被那薄薄的皮肤和人体优美的弧度吸引,从她的臀窝开始往上舔吻,一路遇到腰窝,脊髓沟,肩胛骨,他知道下缘就是她的心脏所在地,被厚厚的脂肪和骨头所保护,最后来到她的脖颈。 皮肤痒痒的,她又觉得他是在呵痒,她想睡觉,又很想躲开,可浑身懒洋洋的没力气。 “你不累吗?”她声音闷闷的,拖拉的。 “不累,我还想再做一次。”他精神很好,回答短促有力。 她翻身,面朝他,试图搂住他的脖子,“做吧。这次咬我肩膀别那么用力,我刚被你咬疼了呢。” 他见她睡眼朦胧,心道如果这次他轻轻柔柔的,慢慢腾腾的,她绝对会一边做一边睡。 虽然他不是没干过这事,在她半睡半醒的时候插入,然后抽送性器,可是今天是大年初一,他明明可以吃点更好的,为什么非要吃没味道的? 她见他好一会不动,她还是昏头昏脑,晕晕乎乎的,就问:“你是不是也想睡觉?” 摸摸她软和的小肚子,听她舌头打结的话音,他觉得抱着她睡一会再做也不错。于是他一边揉捏她的小肚子,一边说:“嗯,睡吧。” 他也闭上眼,其实并不困,但是听到她渐渐变缓的气息,便知道她已经入睡。她好像很难坚持叁次以上,除非是她潮吹了,几乎没了意识,半昏半醒的状态,他可以做个叁四回。 一开始他觉得那样搞很有意思,他的身体压力也可以释放,他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可后来他发现她主动配合迎合他,两个人共同高潮的时候更爽,他们第一次在午饭后性交的那次,是他领悟到这件事的开端。 既然能吃参鸡汤,为什么还吃速食面?他为什么不和她一同入睡,等她清醒之后再好好和她做一场,他并不是没有耐心的人,而且她就躺在他身旁,想什么时候吃一口都行。 午饭过后,他打开手机,发现一大堆拜年的信息。去年好像一个都没回,今年也干脆不回。花里胡哨的拜年消息应该都是群发的,他甚至发现有两个人发给他的是一模一样的,一种毫无意义的浪费时间的行为。 他懒得掺和每年必有的奇妙行为,他虽然也一直在装成一般人,可逢年过节挨个给人发祝福就明显超出范围了,他绝不想做那么自寻烦恼还累人的事。 林信书昨晚就给她所有的微信好友发完祝福,她又给微信里的奶茶店常客统一发了新年快乐的祝福消息,没一会就收到了回复,其中有些人她甚至不太熟,她回忆着对应这些人,一一回复,聊了半个多小时,才放下手机。 老板给她发了800块钱的过节费,她不知道其他人一般拿多少,也没地方问,收到钱就当作是意外之财了。后来杜千寻跟她说,一般会给一个月的工资做年终奖,她的老板太抠门了,以后能跳槽就跳槽吧。既然是拿来做过渡的工作,肯定谁给的钱多跟谁干,其他店面活还没那么多呢,她那家唯一的优点就是请假自由,可以随意调班。 话虽如此,她也干惯了,让她再去找别的工作,她一时半会还真没有动力。 新的一年就不要先从辞职开始了。 其实杜千寻也跟她说过,哪怕她不想再读书,那工作也不能随随便便找个就做,一开始没钱没办法,等手里有了积蓄,一定要做一些能持续发展的,有明确晋级机制的工作。哪怕是在奶茶店上班,哪怕一辈子就跟这个行业打交道,至少要搞明白自己以后要做到什么位置。如果在私人奶茶店,以后的发展方向就是复制这家店,再去其他地方开一家类似的。可这个很明显不是什么好主意,老板的店其实赚得不多,更重要的是他不用付房租,如果她来开店,上海高昂的房租就决定了她根本开不下去。 还有第二条路子,就是她赶紧辞职,到连锁奶茶店一点点喜茶coco蜜雪冰城之类的店铺应聘,认真做个两叁年,升职做店长。奶茶店的职位链太短,她到时可以跳槽到更大的餐饮企业,比如麦当劳肯德基之类的。 这些话从没人跟她说过,她自从进入社会,整个人都得过且过,从没想那么远过。 林信书从没有过职业规划,更没有想过自己的职业生涯什么的,否则也不会做了一年贸易公司文员就因为短期找不到工作又跑到奶茶店做打工小妹。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她其实对原本的文职工作没什么兴趣,但是那个活做着轻松,也没压力。现在她的工作她其实还算有兴趣,但实在不轻松,虽然也没有压力。 一开始她因为被报恩的事缠着,实在是没心思考虑这些。后来等她被杜千寻提醒,她回过劲来,总觉得自己应该把工作当回事,不能在战术上勤奋,在战略上懒惰。 这些事是林含璋从不会跟她说的,他肯定知道,但是他从来都是冷心冷情,冷眼旁观,恨不得她多吃苦头倒大霉,肯定不会在“事业”上提供任何帮助。她甚至怀疑他就等着看她在外面碰壁什么工作都做不下去,然后回家让他包养。 其实她都不仅仅是怀疑了,她几乎就能确定。而且他也不是因为性别歧视觉得女人工作没意义的那种,他就是不想叫她好过。她喜欢工作,希望自己可以独立自主,自己养活自己,他就不希望她工作,最好在家全职伺候他。 想想也怪闹心的,也很糟心。 黄蔚然从来不和她谈论这些现实的话题,黄蔚然的人生明显就是从没被钱所困扰过,她也不好意思讲这些事。黄蔚然是只会带她领略本不属于她的风景,所有倒胃口的事,比如学业,工作,亲缘关系等等,都一个字不会说。她有点像更高级的,精神享乐方面的酒肉朋友,可以让她逃避现实,沉浸在本不属于她的享受中。 只有杜千寻会跟她讨论那么现实的话题,也不吝惜自己的所见所识,真心真意拿她的事当自己的事,也不怕得罪她,有什么就说什么。 林信书也很拿她的话当回事,新年之初,还没开始上班就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准备好好做新年计划,可她有一个巨大的不确定的干扰项—林含璋。 哪怕她真的按照杜千寻给她的建议,一切顺利,明年年底做上店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总店把她调职,她肯定走不了呀。还有就是她如果跳槽到别的店铺,就能保证自己一直都在大学城工作吗,如果被调到市里呢?或者另一个大学城呢?她那时候怎么办,只能辞职吗? 她没办法离开这里,至少四年半之内她就只能围着他转。因此,她能选择的工作就非常有限。她还是要工作的,她还是想好好工作的,只是和他的绑定让一切计划都充满了不安定的因素,她也没心思为自己做什么长久的计划蓝图。 堆在沙子上的城堡,哪怕再用心,花再长时间,也经不得哪怕一丁点风吹雨打,她又何必白费力气。 她也曾经想过,如果知道自己以后上不了大学,那高中的时候还会拼命读书,拼命写作业吗?她自己都没敢承认,她读书其实不是为了让自己有更多的智慧,就只是为了读大学。读大学也不是为了探求知识,让自己头脑清晰眼界开阔,就是为了毕业之后能找到轻松一点的工作。 她读书的理由真的特别庸俗和肤浅,对不起那些圣贤书,也对不起老师们的教导,垃圾班主任除外,她没有任何对不起他的地方,他不配。 抱着这些纠结,元宵节过后,大学生又开学了,她回去上班了,老板夫妇也松了口气,给她包了500元的开门红包。 杜千寻听过数额之后冷笑,加在一起不过1300元,换成别人早跑路了。她已经对林信书的不上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决定暂时两个人不要提这事,以免她不高兴。林信书只能不停赔礼道歉,给她带了四五回她爱吃的,才让她消气。 新的学期,一切都该很平静,林含璋被新项目拉走,时常不见人,她也从假期状态复苏,工作越来越顺手。 然后她发现,自己好像被人追求了。她也拿不准到底怎么回事,只能用“好像”来判断。 被虐待了(窒息play) 这一切还得从新年时的祝福微信说起。 她的微信好友有不少是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她统一把他们当做奶茶店的潜在客户,有的加了之后会直接通过她点单,比如杜千寻。有的则会被她引到老板娘建的顾客群里面,这也是大多数好友之后的归属,她当然不能把人拉到群里就拉黑,除非她傻了,所以就只能放着不管。还有的就是加了之后也不说话,也不买奶茶的,她自己都不记得这些人是什么人,干什么的,只知道是在奶茶店加上的。 大年初一那天她给所有的微信好友发了祝福短信,然后有几个不太认识的人就回复了她,她一头雾水回复。那几个人好像都认识她,准确地说出了她的外貌特征和工作地点,他们说话是云山雾罩的,说不明白,她只能看个半懂。 之后这几个人也没联系她,等到开学一段时间之后,又找上了她。每天都给她发“好想你呀”“你在干嘛”“发张自拍照”之类的,一开始她还会一板一眼回复,后来要求她发照片她就不回了。然后她就发现她少有的几条朋友圈被人点赞回复了,唯一一条有她照片去美术展的朋友圈评论最多。 “玩得高兴吗?看你笑得多开心” “你还挺上相的嘛,这照片好看” “那可不一定,现在女的都会修图,照骗特别多” “旁边女的谁呀?没你好看” 最后一条她看着难受,删掉了。 这几个人给她的感觉不太好,她总觉得应该不是女孩子。她本想把他们删除拉黑,可总觉得拉黑客人不好。后来忙起来就忘了这事,更重要的是那几个人也没继续在微信上和她搭话。 等她都快把这事忘得差不多了,她发现店里来了奇怪的客人。 说奇怪,他们也没在店里做什么奇怪的事,只是喝着最便宜的绿茶,跟她搭话,口气轻佻。 “你今天穿的衣服颜色很好看,显得你皮肤好白。” “谢谢。”其实是去年双十一买的洗过好几次的旧衣服,也不太显肤色。 “你工作忙吗?” “还行。”你们要是赶紧走我就不忙了。 “那我给你发消息你怎么不回?” 你谁呀?我认识你吗? 她呆住认真思考借口的表情把这些男人逗乐了,他们就起哄,哈哈大笑,问最后一个问题的男生就说:“开玩笑的。我最近没给你发消息。以后会多给你发的,你这人真有意思,比一般女的有意思多了。” 这还是头一回有人评价她有意思,她自认自己是个无趣的女人,她认识的所有人都比她有意思。黄蔚然为人大方见多识广,杜千寻气质出众赤心相待,哪个都比她强,哪怕是老板娘,都活得有滋有味,麻将打得赢多输少。 她哪有什么意思? 于是她抿嘴,低头干自己的活,不搭理他们,总觉得他们无缘无故起哄,不知道这群男的在想什么。 他们应该是附近大专的学生。很奇怪,她可以一眼分辨出他们和复旦的男生的气质,倒也不是她有学历歧视,就是这群男生谈吐和穿搭整个都流里流气的。 后来杜千寻告诉她,那个大专学费不便宜,一个学年最便宜的专业是接近两万的学费,而最贵的专业是超过四万,重点是教学质量不怎么样,典型的拿钱买学历,骗不懂行情的傻子的。 她听的一愣一愣,头一回知道这事。当年她报考的大学专业一个学期只要四千多,哪怕是林含璋读的软件专业在上海一个学年加住宿费也没过万。问题是现在大专院校的学历也不值钱,花小十万读出来有用吗? 这也和她无关,没想太多,她很快就把这事抛于脑后。 林含璋从一开学就忙起来,听说是黄蔚然牵线的项目,最近好不容易有空,她预备好好给他做顿饭。 在弟弟的要求下,她暂时换班到了早上。因为林含璋这学期课程绝大多数都集中在上午。可她很纠结早饭和午饭没办法好好给他弄,让他回到家就能吃热的,只能提前做好,告诉他怎么用微波炉加热。 又过了一段时间,林含璋要求她每周必须要有一天的假期,要有一天她是完全属于他的,林信书看着他日渐消瘦的脸,答应了。 自从她不能看着他吃两顿饭之后,不到一个月,他至少瘦了五六斤,这让她感觉她的本职工作并没有好好完成。 比这这些事,奶茶店里一周左右才会出现一次的奇怪客人,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这回她预备大显身手,好好做一顿碳水油脂以及糖的大餐。 等她做完葱油蛏子和咸蛋黄焗鸡翅,林含璋却跟她说两个菜就够了。他今天只想早点吃完然后下午和晚上都可以和她上床。 可还没有主食而且两道菜怎么来看都有点少,她锅里还炖着糯米莲藕呢。 也只能草草吃完,把火开到最小,等做累了再接着弄其他的吃。幸好糯米莲藕需要煮很久,至少得好几个小时。 久违的在床之外的地方做了,一开始她扶着墙,被他的性器顶的哀声连连。她的一条腿被他抬起,单腿站立对她这样平衡感不好的人来说太难了,他又顶得她站不稳。他扶住她的臀部,与其说是好心不如说是怕她逃走,撞的她的耻骨不停与墙面摩擦,很快就红了两片。 很不舒服,她其实很不喜欢这种姿势,她没有安全感,看不到他的表情,她还不能通过他的动作揣摩他的心情。而且面对墙面让她有一种她正在被人当做工具泄欲的感觉,她害怕。 他从她勉强只能让他进出的下体猜测出她不享受这场性爱,可总不能每次都由着她,让她主导,他也会腻烦的,也想来点粗暴的。 性器发了狂般抽插戳刺,他只想着怎么让自己最快高潮,每当她想挪动,就被他恶狠狠压在墙上,他一手按住她的头,一手抬起她的大腿,提到腰处。粗长的性器性器狂乱地抽出送入,他甚至没有插到她的深处。在发疯般地抽送十几分钟后,她的腿已经软到站不住,他到达了第一个高潮。 而后她再也撑不住,将要跌坐在地板上之前,被他抱起,毫无怜惜地扔到床上。 她狼狈地面朝棉被趴下,还没来得及调整姿势,又被他压在身上。 接踵而至的性爱她不愿意回忆,他没有性虐她,没有打她。他就是压着她,不让她动,也不让她叫,强迫她又做了叁次,到最后她被他弄到身体几乎散架。 第二次也是背对他,她的肩膀被他死劲按住,她连挪动一下上半身都做不到,全程呼吸不畅,胸口闷得爆炸。他一开始还只是在她身体里抽送,可高潮前的那两分钟,他几乎就是坐在她的臀部下方,他其实不重,但是绝对体重值也很惊人,毕竟是身高接近一米九的男大学生。她本来只有上半身无法行动,后来下半身被他坐着,性器毫不犹豫地在里面搅动。她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她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她的身体完全由他掌控,无论是活动的自由还是性交的高潮。最可耻的是,哪怕她被他如此折磨,她还是高潮了。 只是不受她控制的不止是四肢,还有她的泪水,她的肉穴被他操到发水时,她的眼泪也打湿了枕头。 她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好好做爱,为什么要这么折磨她? 第叁场就更难受了,他把她翻过来,不管她装满泪和恳求的双眼,将她的一条腿抬上肩膀,就着刚刚高潮时的滑溜溜的体液,大力顶入,这次他进到了极深内部。她被他的性器戳得惊叫一声,然后嘴巴又被他捂住。 不止如此,他还恶意地将她的双手交叉,放到她的脸上,按住她的嘴唇。每当她想挣扎,压在她手上的大手就毫不留情下力,警告她他今天没有耐心。 每一次抽送都是插入到根部,再拔出到只留头部在她的肉穴里,对性爱已经熟练的身体每次都会贪恋那硕大的性器,肉穴自动绞紧,不让它抽出。这具不由自主臣服于他的肉体让他与她难舍难分,每次送入那根性器都巴不得捅穿她的肉穴,恨不能从此就那么填满她的下体。她在他身下疯狂痉挛,发抖的模样,他怎么也看不够。 最后一次没隔太久,他又把她翻过去,坐到她身上,只不过这回他大发慈悲,没有压住她的上半身,她还可以有呼吸的自由。他一只手拽着她的头发,另一只手掰开她的臀缝,拼命往里挤,每一次都戳到一个很不舒服的地方。她仰头配合他,害怕头皮被他扯疼,他见她如此乖顺,又用双手把他坐着的两条腿扯得更开,他简直就是随心所欲地玩弄这具属于他的肉体。 为了满足他的施虐欲。 做完之后,林信书几乎死掉一般,趴在床上,奄奄一息,连哭得力气都没有,只有被折磨时没落下的泪水顺着脸向下颚流。 她想不通,可她躲不掉,逃不开。 本性难移与区别对待 那次几乎要了她半条命的性交后,她就没有主动亲吻过林含璋。 之后的性交每次都是她面无表情,骑在他身上扭动腰肢,让他射出来就马上下去睡觉。 她不再向他寻求亲吻,话都懒得说,两个人的交流近乎消失。 林含璋明白她心里有怒气,他知道要怪自己操之过急,可她看着太乖了,他做着做着就没了理智。 他已经控制自己太久了,偶尔放纵一下,也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她也不是没有感觉,她也高潮了两次。 然而她就是有怒火有怨气。 之后睡觉的时候只愿意背对着他,被他抱到怀里的时候也不回抱他的脖子了。 说一点后悔也没有,那是骗人的,至少他已经习惯的被她主动拥抱和亲吻的待遇是没了。他有时候会想,如果他道歉,那她还会和以前一样对他亲亲搂搂抱抱吗? 问题是以后呢?难道他每次做点粗暴的事,之后都要跟她假惺惺的道歉? 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她信吗? 她是如此了解他的本性,必然不会相信他一时的托词,她知道他就是想折磨她,这是他的天性。事实上,他对她就是有施虐欲望的。 她和他心里都清楚,只不过去年两个人都想处好关系,他下意识地避免虐待她,她则是选择暂时忽略。 可人的本性哪是那么容易就能藏起来的,人是无法抵抗自己的本性的,哪怕最终会毁灭一切,本能就是本能。 况且,她不主动,他还是可以强迫她接受他的吻,他的拥抱,这又有什么难的?她难道还能抵抗到底吗? 只是那样做多少有些无趣,他现在比较喜欢被她主动拥抱,她主动亲吻他,她和他性交的时候闭着眼睛配合他,十指相握交叉,做完之后红扑扑的脸。 真烦躁,想到这些就烦躁,可他还是会做这样的事,因为本性难移。他身上已经没有多少人类的感觉了,这点糟糕的本性在他看来虽然称不上弥足珍贵,可也不能丢弃。 林信书觉得黄蔚然把弟弟弄走真是太好了,他的课余时间有一大半都被那个她说不清楚的的编程项目占据,这样真好,哪怕下班也不用时刻面对着他。 她确实是怕了他了。 太难琢磨了,喜怒难测,那天她根本没闹明白他到底为什么突然发难,可他就是做了,做完之后还和没事人一样,去把厨房的火关了。 晚上甚至还热了中午的剩菜,端给她吃,他为什么就能把伤害她这件事做的理直气壮天经地义呢? 她也是个会害怕会难受会疼的人,这是很难理解,很难接受的事吗? 她不喜欢被人强暴一样做爱,她喜欢用她能接受的温柔的方式来做,这难道是她的奢望吗? 如果接下来的四年多每次都要这样,她绝对撑不了多久,报恩很重要,可她能活下来更重要。 幸好她还有朋友,她现在可以和杜千寻讲一些知心话了,她偶尔会和杜千寻说,她真的害怕男人,不想和任何男人在一起生活。想到以后有可能要结婚生子,就觉得可怕。 杜千寻可能在上课,隔了大半天微信上才回复,现在不恋爱不结婚的女人也很多,她不是一个人。杜千寻又接着问她,你为什么那么害怕男性?是被男人伤害过吗? 和弟弟在床上那点事肯定是不能拿出来说的,可哪怕没有那些事,她对男人依旧没有什么好印象。 她的成长过程,男性一向都是被优待被宠爱的,未必因为他们多优秀,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男的。 就是那么可笑,无理取闹一般的可悲,因为他们是男的,就天然拥有一切。 他们不会和她一样,因为计划生育,因为是女孩就被送走丢给亲人养,如果她的亲生父母生的是两个男孩,他们宁愿被罚到倾家荡产也不舍得把任何一个儿子送走。 更不会寄人篱下,天天挨打,吃不饱穿不暖,最后被合伙收取6000元卖掉,如果是儿子,他们绝对不会卖。 上学的时候也是,男同学起哄欺负她最来劲,都初中了宣扬她小学一年级时刚到城市因为没有常识干的蠢事。一起打扫卫生的时候同组的男生永远不好好扫,他们扫过的区域她还得再打扫一遍,或者更过分,一开始就说自己家里有事或者自己病了之类的没人信的理由,跑得无影无踪,留她一个人把所有的活干完。 她想了一会,最后回答,她觉得男人被这个社会惯坏了,太难相处了。 其实她想说的不止这些,可困于文字水平,表达不出来。 杜千寻这次回复的很快:因为你觉得社会男尊女卑,太重男轻女了?还是因为身边的男人太倒胃口?你工作的地点是大学城,你觉得大学里的男人也一样倒胃口吗? 这番发问有点咄咄逼人的感觉,杜千寻应该是想说大学里面的男生质量比起社会里强多了,你为什么看不上。 大学里的男生肯定也有好人,有那种温柔体贴,谦恭仁厚的,可她从没有深入接触过这些人。和她稍微有点交流的也就只有赵乐乐,这人一点也不喜欢她,叶春江,这人莫名其妙更不喜欢她,林含璋,她实在是怕了他。还有就是时不时在店里对她言语调戏的男人们,说实话,她不喜欢他们,虽然他们没说什么难听的话,但是她不喜欢被人当成一块肉看,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让她觉得自己是一块待价而沽的猪肉。 林信书这回思考了好一会,确信,她确实都不喜欢。 哪怕有温良谦恭的男大学生,可他们也不会对她一个服务员慢声细语软语温言。比如叶春江,他对待其他女人时绝对非常礼貌,非常客气,可他面对她时就是另一副嘴脸,她至今没想明白自己是哪里开罪过他,让他如此不客气,哪怕在他人面前对她亦是皮笑肉不笑。 还是说,因为她社会地位低,所以不值得被这群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们以礼相待?她就不配被当成完整的人看? 杜千寻黄蔚然她们,甚至进店的其他女大学生们,可从没露出那么虚荣肤浅的情绪,她们可没有那么可鄙,那么势利眼。 她不讨厌所有男性,可是她目前碰到的每一个男人,都不值得作为恋爱的对象喜欢。她少有尊敬的男性是高中时的历史老师,讲课风趣,为人谦诚,同学哪怕故意用愚蠢的问题刁难他,他也会真诚思考,给出人人都能听懂的答案。 她打心眼里尊敬这种人,不过历史老师年过五十,又有妻有子,肯定是不能作为恋爱结婚对象的。 所以她最后只能回复,她更喜欢自己一个人。 杜千寻马上反问,真的吗? 真,比真金白银还真,她自己一个人过日子真的挺舒服的,她虽然也习惯了照顾弟弟,可是时间长了也偶尔会觉得是负担。更何况林含璋常年情绪低落,心情烦躁,去年他还能忍,今天只暴露了一次真面目,她就吓得要命,只想跑越得远越好。 她回答是真的,然后杜千寻回了哈哈两个字,两个人没头没尾的谈论就到此为止。 林信书明白,关于这个话题,每个人的想法肯定不一样。这个社会,大体上来看,同一社会阶层的,男性比女性得到更多优待;同样作为女人,学历高比学历低的人能得到更多优待;杜千寻那样的美女比普通容姿女孩能得到更多优待;黄蔚然那样家境优越性格开朗的又比家境差内向腼腆的女孩得到更多优待。 整个人类社会就是这样,充斥着各种先天后天的不公平,基于种种不公带来的差别对待。她心知肚明,她自己甚至也是造就这些不公的人中的一个,她和黄蔚然杜千寻交朋友不正是因为这两个人包容大方,能体谅她种种缺点?她自己就喜欢开朗的人,怎么能埋怨别人不喜欢她这样内向阴沉的人呢? 她总不能因为自己受到的种种不公,吃过太多的苦,就双重标准,那也太可笑可怜可悲了。 杜千寻对男性印象可能比她好,那可能是因为杜千寻高挑美丽,可能是因为她正在读大学,也可能是因为她是本地人,上海这边重男轻女的风气肯定要比中原地区好一些。她不能因为自己的遭遇同样要求杜千寻和她一样对男性充满不安和害怕,不愿意恋爱结婚生子。杜千寻那样的小姑娘,又处于对爱情充满憧憬的年纪,强迫她对男人灰心,丧失兴趣,本身也是不可能的。 那是她自己的事,和杜千寻无关,哪怕她没有真正去思考过四年半之后,报恩结束后会度过怎么样的人生,她至少可以确定,她不会再和任何男性发生关系,也不会结婚生子,除非她活不下去。可她是一个一天叁顿吃白粥就马铃薯就能过的人,她可以把自己每天的消费压缩在十块钱,在现在这个物质繁荣丰富的社会,怎么可能养活不了自己。 吃喝玩乐 奶茶店年后迎来一段生意爆炸的高峰之后,也就是在双节前后,元宵节和情人节后面又开始慢慢走下坡。下一波上升,就要五月劳动节后了,因为那时候天气变热了,上海的夏天她还没领教过,不知道多热。 总而言之,林信书的日子比较悠闲,因为生意一般,每天上班之后的准备工作八点半就能完成,做多了卖不完也浪费。之后叁叁两两的客人最多几分钟就能打发走。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吃完午饭之后的一两个小时有点难熬,她困,想午睡。 自从换班之后,她做的菜都是以方便加热和携带为主,她会在前一天晚上做好两个人当天晚餐和第二天的早午餐。林含璋的就放在冰箱冷藏室,早上她上班时间太早,给他热了早饭等他睡醒也凉透了,所以她不用管他,只需要自己洗漱以后带走属于自己的那份早餐和午餐。反正店里有微波炉,也有冰箱,她拿到店里吃也是一样的。 虽然换班之后有一大堆缺点,比如她没法逛菜市场买最新鲜的菜,一天要吃两顿剩饭,晚上一顿饭要做好久,可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她不用再花钱买晚饭了,一天至少能省十块钱。 挣钱不易,能省一点是一点。 有了空闲,下午犯困的时候就看老板娘给她推荐的《爱情保卫战》,这是一档超级长寿的天津卫视出品的情感类电视节目。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板娘那么喜欢,几乎每天都会看,翻来覆去地看,她跟着看了几期,每次都大惑不解一头雾水,里面好多“爱情”实在是,超乎她的想象。好多小情侣也确实让她感觉人性之复杂,人类性格的多样性。她特别佩服那个叫涂磊的嘉宾,说话声音抑扬顿挫,口气斩钉截铁,现场都能飙出一连串排比句,让她这样笨嘴拙舌的人看着心热。 虽然节目又土又俗,看进去了可真是上头,就是看完之后感觉万事皆空,绝情断爱,对爱情成功驱魅。 她的生活又回归平静,没有去年下半年那么好,但也没坏到活不下去,就是混日子罢了。和林含璋的性行为也变成了一周两叁回,他实在太忙,吃晚饭的时候手机都不停来消息,屏幕亮了又亮,他拿起手机,看也不看,屏幕朝下放,也不管是谁给他发来的。 她有点羡慕这种不拿别人当回事的潇洒范,她自己的话,如果有人给她发消息,她恨不得秒回,怕耽误人家的事。有好几次明明不是她的上班时间,老板给她发消息,让她回去帮忙办事,她也马上就回到奶茶店。 她知道自己会不自觉讨好别人,哪怕是陌生人。对他人的冒犯她也会难受,比如叶春江两次无缘无故冷嘲热讽,一般人可能早就反唇相讥了,她听了之后只会难过得自己走开。 如果有林含璋的资本,她会不会也一样潇洒,一样不拿别人当回事,一切只考虑自己呢? 她还真的希望自己有那么一天,她总是想的太多,瞻前顾后,害怕别人对她失望,害怕自己失去价值,可就算这样,她也没交到几个真心朋友,也没过得多好。 叁月中,春笋上市有一段时间,他们吃了好几顿腌笃鲜,又找时间,把赵乐乐和黄蔚然一起请到家,好好吃了一顿时令饭。 那天的菜有香椿煎蛋,这也是第一个确定的菜,却是最后一个上桌的。她小时候香椿都在树上,吃得人少,大部分人觉得那个味道怪,最后都放到老也没人吃。没想到十几年后香椿摇身一变,大几十块一斤,变成了她吃过最贵的蔬菜之一。 香椿煎蛋非常简单,重点在于处理香椿的手法。她是从超市买的菜,香椿都经过了处步处理。简单清洗后,放到滚开的热水了焯水,要记得加一点点盐和食用油。香椿是种很少见的菜,它过开水之后反而会变成绿色,非常清新好看,当然它原本红褐色也挺好看。香椿其实有绿色和红褐色两种,在买的时候注意要买发红的。 香椿在热水里最多叁十秒就要拿出,然后放到冷水里冰一下。等一会儿,冰的差不多了,就要捞出来,这一步一定要挤干水分。绝大多数快手菜在清洗时都要把水分去得差不多,与韭菜相关的菜也是,否则下锅之后因为水太多,整个菜就汤汤水水的,难看还不好吃。如果要把水全部蒸发掉,那又会出现另一个问题,下锅时间太长,菜老了。 香椿是一定要焯水的,它不像其他蔬菜,焯水只是做法之一,爆炒之类的也可以。香椿含有亚硝酸盐,食用前在开水里烫一下可以去除。加盐可以让香椿颜色更加翠绿,这点其实在几乎所有绿叶菜上通用。如果你焯水绿叶菜之后发黄,颜色变得不好看,试试加一点点盐,会很有用。 下一步就是整理焯过水的香椿,观察根部老不老,如果老得话就统一切掉,不老留着。这个香椿也就吃个嫩和异香,老的香椿口感发涩,不好吃。 接下来就是把香椿切成碎末,不要太碎,千万不能切到蒜末那样碎,可以切的细一点。再打几个鸡蛋进入,差不多半斤香椿放六个鸡蛋就够了。再加一点盐调味,搅拌均匀。 下一步就是热锅了。大厨师会喜欢加入大量的油滑锅,一般家庭是不会一下子倒出那么多油的,毕竟也不是啥大户人家。林信书发现一个神器,就是烧烤时用的雾状喷油瓶,用它也可以把整个锅喷满油,同样达到滑锅的效果,还只用了一点点油。 滑完锅再加一点冷油,加热之后就可以滑鸡蛋了。这时候可千万不能心急,应该说所有鸡蛋菜吃个嫩的都不能急。把火开到最小,然后先加一半蛋液,大铁勺不停打圈,直到鸡蛋凝固变熟,这是很快的。再把熟了的鸡蛋铺平,这一步是为了接下来装盘好看,再从边上均匀淋入剩余的蛋液,边上再加一点点明油淋入,不停转动铁锅,让蛋饼受热均匀,小火煎熟之后就可以上菜了! 香椿煎蛋调味料就只有盐和油,吃的就是焦香嫩的鸡蛋口感配上香椿的奇特香味。如果嫌口感太淡,还可以加蒜泥蘸着吃。 第二道菜是一大锅腌笃鲜,这是必不可少的主菜,上海人都爱吃,连林含璋都很喜欢。为了配合两个河南人的口味,加了一点点辣椒。砂锅上火,炖煮,咕嘟咕嘟两个小时,满屋飘香。汤都是浓郁的白奶色,每个人都能喝一碗,清新的春笋和豆百叶吸收了汤汁,更加鲜美。咸肉和鲜肉的组合,又加了油爆香,实在是太香了,怪不得会成为江浙沪一带人人爱吃的家常菜,连她都忍不住做了好多回。去年腌的肉本来还担心吃不完,有了腌笃鲜,很快就消耗掉了,绝对能在五月前吃完。 第叁样菜是河鲜,油爆小河虾,这道菜重点就是得有新鲜的河虾。她从超市买完菜之后,在家处理完材料,又把腌笃鲜上锅煮。看看时间,五点多,就心思一动,去楼下菜市场看看,果然有新鲜的水产卖。她看到活蹦乱跳的小河虾就移不开眼,她知道这个有多鲜多好吃。于是就把那一小盆河虾包圆了,也就两斤多一点,赶紧拿回家。 河虾油爆再加上她特制的料汁,红红的虾上裹了一层汁水,看着就非常美味。这道菜做的时候特别香,黄蔚然正好进门,一进来就问,“做的什么好吃的?太香了!” 最后一道菜不是汤,因为腌笃鲜已经占了汤的位置。因为前叁道菜都是口味清淡的,最后一道就是稍微有点重口味的豆花水煮鱼。这个菜也是因为去菜市场看到了肥嫩鲜活的黑鱼,而且摊位上老板会帮她处理好鱼,她要做的准备工作不多,很快就可以整一盆大菜,麻麻辣辣的,多有味道。 其实四个人里面也就她和林含璋会吃辣的,林含璋饭量有限,又有他爱吃的腌笃鲜,这菜其实是给她自己做的。 光有四个热菜其实有点单调的,她又快手快脚,凉拌了一个莴笋丝,这是个快手菜,也就切丝麻烦点。又做了一道更快手的甜品,烤酸奶巴斯克,做好了就马上放到冰箱冷藏,这个冷吃更美味,她预备做为饭后甜点。 六个菜其实也够了,就是只能五个上桌让她有点不舒服,她又搜罗家里没吃完的青菜,木耳胡萝卜藕和四季豆,快炒了一个花花绿绿特别好看的荷塘小炒,清爽又有营养。 四个人七样吃的,有荤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