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生物见闻录》 内容简介 题名:非人生物见闻录 作者:都广建木 本文文案: 人生最倒霉的是什么?不是喝凉水塞着牙,而是失明多年,终于重见光明时,却发现自己所看到的是一个令人崩溃的诡异世界。 “最新统计,鹤城妖口有三万,半妖约莫三四万。” “我能问一句鹤城总人口几何吗?” “约莫两三百万。”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三教九流 古代幻想 轻松 主角视角君羽落诺诺配角美人尘寰各种妖魔鬼怪 其它:鹤城,神民,妖魔鬼怪 一句话简介:妖怪城市妖口普查记录 立意:新时代新风气新妖魔鬼怪 天府卷 第1章 第一章重见光明·诺诺 第1章 第一章重见光明·诺诺 人生最倒霉的是什么?不是喝凉水塞着牙,而是失明多年,终于重见光明时,却发现自己所看到的是一个令人崩溃的诡异世界。——君羽落 铃铃...... 我一巴掌将闹铃按掉,脑袋疼,更头疼的是还得去医院。 我不喜欢医院,非常不喜欢,医院那种地方,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阴气森森的,有的时候甚至会有种有东西从我身体里穿过的感觉。但这次姑父受伤住院了,我怎么也得去看看,这年头姑父那样的人不多见,娶老婆愿意接受拖油瓶,没错,通俗说法,我就是个拖油瓶,只不过我这个跟别的有点不一样。 我爸在多年前成了失踪人口,失踪前把我托付给了爷爷奶奶,只是那两位没活过我,七年前相继驾鹤西去了,然后我又跟着小姑姑,小姑姑跟姑父结婚时带上了我。 “小落你还是在家呆着吧,医院那地方,你......还是算了吧。” 虽然看不到,但我可以想象到,小姑姑的脸上肯定一脸纠结,我反问:“太平间跟医院有什么区别?”对了,刚才忘了提,我的工作是警察局太平间的看守人员,小姑姑用关系把我弄进去的,不然相信任何一个警局都不可能用一个盲人当看守人员,有人从我面前过去我都看不到。 小姑姑哑口无言了。 “算了,你要去就去吧,对了,岚岚呢,你看到没有?” 我摇头,高岚那丫头比我还厉害,我以前上学也就是读腻了才翘学,她却是没有一天不翘课的。“大概又是和人打架去了。” 小姑姑叹了口气,彻底没话说了。 我之前就说过了自己不喜欢医院,不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一进医院我鸡皮疙瘩就起了一身,坐电梯时,我努力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然后就注意到了一个问题,我的感觉告诉我,电梯里有二十个人,医院的电梯什么时候这么能超负荷载重了? “小姑姑,要不我们走楼底吧,二十个人,电梯载不动......”我还没说完便感觉到脚下的重心一变,电梯已经动起来了,好吧,我知道多出来的那几个是什么了。 “小落?” “没事。”我摇头,医院这种地方,有那种东西很正常,但都是无害的,最多搞一些恶作剧,但它们恶作剧也有讲究。老人不整,吓出个好歹,前脚恶作剧结束,后脚就成同类了,老鬼非掐得它们再死一次不可;孕妇不整,谁也不敢保证几个月后那孕妇会不会变成自己的老妈。我听了下呼吸,电梯里有老人也有孕妇,那些东西不会做什么。 “嘻嘻,她看得见我们?” “你白痴啊,那明显是个瞎子,怎么可能看得见我们。” “可她刚才说二十个人,这里的人加上我们不正好二十个吗?” 我当没听到,我的确看不到他们,但我听得到,所谓阴阳耳就是我这个样子,但听过阴阳眼,这见鬼的阴阳耳,若非自己的情况,我真不敢相信这世上有我这么奇葩的情况。盲人眼睛看不到,听力会极出色,但再出色也没听说能出色到听见那些“人”的声音啊。 电梯到了后,浓郁得血腥味扑鼻而来,凶杀现场的血腥味都没这么浓,不用问也知道那位卫医生在这一层,为毛?概因那位卫医生身上的血腥味极重,不知道的还以为刚下手术台,不,我怀疑他下了手术台从来都不洗澡。不然这比凶杀现场还浓郁的陈年血腥味是怎么回事? “三十六、三十七......四十九,还差一个今天的任务就可以完成了。” 听着耳边传来的欢快点数声,以及旁边浓郁的阴气,我默了下,还是忍不住问:“发生什么事了吗?” 诺诺回道:“也没什么,就是个妖怪闹事,死伤了不少人,也给我添了不少负担,君长青也不知道哪去了,再不回来,鹤城就得天下大乱了。” 所以这些日子失踪人口增加不是人类犯罪率增加,而是你们非人世界出的问题? 是的,诺诺不是人,她是个鬼差。 我认识诺诺是个巧合,五年前我不小心掉水里被送医院急救,诺诺当时正在医院刷日常,我旁边的一个老人是她当天的日常之一,她收了魂后,我忍不住说了一句:“他的家人会很伤心的。” 看得出,老人的儿女很关心他,每天都有一个在医院陪住,其余的也天天来医院看他,就差住医院里了,只是床位不够才算了。 收了魂就准备走人的诺诺没想到有人能“看到”她,不由惊讶的注意到了我。“你是瞎子?” “显而易见。”我将墨镜戴上。 “见过阴阳眼,这阴阳耳我还是头回见。” 我在心里补充,不止阴阳耳,还有阴阳鼻,我能闻到对方身上淡淡的花香,奇怪,鬼身上有味道不足为奇,以前我也闻到过一个鬼差身上的气味,是香水的味道,可这位的身上却是非常自然的花香,很纯粹的花香,感觉就像前面是真的花朵一样。“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很小的时候就能听见你们的声音。”记忆里,我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也是那一病,我的眼睛看不到了,耳朵与鼻子却......不提也罢,如今这能力绝谈不上什么好事。 鬼差意味不明的道:“有意思,我是鹤城新来的白无常,你可以叫我诺诺。” 我说:“我叫君羽落。”想了想,我还是问了句:“能不能放了那位老人?” “不能,每个人的寿命都是注定的,扰乱了阴阳与生死,我负不起这个责。” 我不懂。 “我举个例子好了,起死回生对于修道人而言并不是难事,但古往今来却没几个人那么做,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别人的寿数已经尽了,你却硬要人活过来,那么他多活的那些年所造的因果就得你来背,通俗点说就是,他杀人,你背锅。” 我:“......” “你现在还要我放过他吗?” 我还能说什么?老人死了会有很多人伤心没错,但诺诺也不欠他的,不可能为了让他活下去就替他背日后他所造的所有因果,除非诺诺是圣人,但她显然只是一个好脾气的鬼差,不是劳什子的圣人。 “你姓君,和君长青是什么关系?” 我茫然的看着诺诺的方向。“君长青?不认识。”没听说过这么个人。 “这样啊,那是我弄错了,我还以为你们是亲戚,你们长得挺像的。” “巧合吧。”我说。“我怎么可能与鬼差是亲戚。” “君长青不是鬼差,他是半神。” “那就不可能了,我是人。”哪怕是有点奇怪也跟神不沾边,不对,这里不是人间吗?虽然我的耳朵让我明白这世上有鬼的存在,既然有鬼,那么有神仙妖怪也不足为奇,但一个半神在人间溜达怎么都觉得不对劲。 或许是看出了我的表情,诺诺道:“君长青是个例外,他本来应该飞升成仙,但因为一段情缘,一直滞留人间。” “情缘?他爱上凡人了?”我好奇的问,仙凡恋啊,现实版的呢。 “不,他爱上的是个树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被打回原形了,他这些年一直在等那个树妖重新修炼成人形,再修炼成仙,我估计没个几千年他是不会离开人间的。” “仙妖恋啊,那也挺传奇的,那个树妖是因为跟仙人相恋而被打回原形的吗?仙人不得动凡心。” “你小说看多了,神仙是可以恋爱的,只要不是有职司的神仙就行,当然,有也没关系,暂时离职当一百年的凡人,君长青那个树妖是因为别的原因出事的。” 那之后我与诺诺便慢慢熟了起来,没办法不熟,我这个太平间看守就是个凑数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着小姑姑转悠,小姑姑喜欢让我去听那些受害者伸冤。而诺诺,之前就说了,她是鬼差,哪死人哪就有她,一回生两回熟,何况我跟她还不止两回见了。 不过最近几个月我倒没见着诺诺,她似乎很忙,当然,这几个月我很闲,都没怎么出门,今日也是小姑父因为追查这几个月越来越严重的人口失踪事件受了伤,我也不会跑出门来。想了想,诺诺是鹤城真正的地头蛇,鹤城所有的鬼都是她的耳目,她想要查什么,真不难。“诺诺,跟你打听个事,鹤城最近频频发生人口失踪事件,你知道吗?” “知道啊,那些人没失踪。” “没失踪,那怎么找不到?”小姑父就差把鹤城翻个底朝天了,一个都没找到,最奇的是,那些失踪人口不是孩子也不是女人,拐孩子与女人有利可图,可这几个月失踪的人,男女老少都有,完全没有共同点,甚至很多失踪人口根本没有利益可图。 “他们都被吃进肚子里了,要是找得到那才有鬼。” 我:“......你什么意思?”吃进肚子了?鹤城难道冒出来一个吃人狂魔?谁家精神病院这么不负责让病人跑出来了? “妖怪吃的。” ......小姑父能够捡回一条命真不容易,改天我劝小姑姑去多烧几炷香,妖魔鬼怪都有,想来神佛也是存在的。“呃,鹤城以前也有人口失踪事件?”不会也是妖怪吃的吧? “那些九成九都是被拐卖了,最近几个月,鹤城有点乱,失踪人口的下落才特别了一点。” “这是为什么?”我不明白,为什么这几个月就乱了?既然妖魔鬼怪是存在的,那么说鹤城以前没有妖魔鬼怪我是不信的,既然以前都有,没有道理以前不吃人,现在却开始吃了。 “还不是君长青闹的,以前他在,所有妖魔鬼怪都守着他定下的规矩,除非有仇,否则都不会吃人。但他在三个月前失踪了,雪莹山庄无主,而妖魔鬼怪,强者为尊,约束他们的强者失踪了,那些妖魔鬼怪也就......说时实话,若非君长青余威尚在,雪莹山庄说不定都群妖乱舞了。” 好吧,我明白了。“雪莹山庄?那又是什么?” “我忘了,你是这个圈子的边缘人物,很多事情你不知道也正常,雪莹山庄是君长青在百年前建立的,也是鹤城所有妖魔鬼怪的庇护者。当然,雪莹山庄的庇护是有条件的,所有妖魔鬼怪都要遵守雪莹山庄定下的规矩,人与妖互不相犯。也是因为雪莹山庄的存在,鹤城一直以来都是华夏人妖矛盾最缓和的城市,不过如今雪莹山庄无主......也不知道要乱多久。所幸我只是无常,只管收割灵魂,其余不管,不然就该头疼了。”诺诺很是庆幸的说。 你是不头疼,可我小姑父和小姑姑得头疼了,说不定命都能没了。“照你看,鹤城会乱成什么样子?” 诺诺叹道:“除非君长青回来,或是冒出一个能震慑所有妖魔鬼怪并且对人类友善的大妖怪出来,否则至少要乱个三五年,也会有更多的人口失踪。” 我头更疼了。“不是有神仙吗?神仙不管吗?” “除非妖魔鬼怪闹得太过分,以至于鹤城尸横遍野,否则神仙是不管,华夏大地,妖魔鬼怪太多了,人与妖自洪荒时便共生于这片土地上,不可能因为死了几个人就灭了其中一方。” 我想了想,说:“是不是人类跟寻常百姓一样,而妖魔鬼怪则是有能力犯罪的人,神仙是特警,寻常的案子,自有地方上自己解决,只有发生了恐怖事件才会出动特警?” 诺诺沉默了片刻,说:“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 “那人间就没有别的警察了?” “自然是有的,比如特勤处,但他们没有君长青的能力,也不像君长青那样,因为是上古大神后裔,可以游走任何一方中都不被排斥,是一个绝对的中立者。若是别的人来处理这个烂摊子,处理的人是人类的话,妖魔鬼怪不信任,是妖魔鬼怪的话,人类又不信任,最后肯定得打起来,我说你还是赶紧劝你家人离开鹤城比较好,以免遭了池鱼之殃。” 我:“......”劝小姑姑他们离开,怎么说?实话实说,以小姑父的性子肯定不会走,骗人?算了,小姑姑是刑警,专门负责调查的那种,心理学顶呱呱,在她面前说谎,我吃饱了撑的。 我摆手说:“我还是看看情况吧。”若情况实在恶化的不行,哪怕是绑也要把小姑姑一家绑走。 “要走的话就尽早,否则等特勤处的修真者集结,想走都走不了,唔,我到时可能也要离开一段时间,你会找不到我也别担心。” 我惊讶:“你一个鬼差还要躲?”这世界究竟有多危险?连鬼差都要跑路了? “这也是安全第一,我修炼几千年才修成人形,真碰上个浑妖把我给吃了,我哭都没地哭去。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还要继续收割灵魂,不跟你聊了。” 第2章 第一章雪莹山庄·白梅街 第2章 第一章雪莹山庄·白梅街 与诺诺分开后我找到了小姑父的病房,人不在,又去急救了,伤得太重,从进医院起就一直在昏迷,小姑姑连衣服都给收拾了,显然准备在医院长住陪小姑父了。 小姑父一直在急救,直到中午都还没出来,小姑姑什么心情都没有,莫说去买午餐,我估计她连午餐都给忘了,但我饿了,只得自己去买。虽然眼睛看不到很麻烦,但也不是很麻烦,可以问鬼,这些鬼都知道我与诺诺的关系,不敢害我,我问路都很好心的将我送到了医院门口,还指点了一家粉店的位置。 拿着手杖一路敲敲,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的找到了粉店买了两份粉,两份都加了辣,我喜欢吃辣,而小姑姑一直没什么胃口,这两天吃的东西还没我一顿吃的多,加点辣可以开胃,应该能让她多吃点。 过马路等红绿灯时,旁边的人忽然冒出一句:“想恢复光明吗?” 声音很好听,应该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可我没吭声,虽然不知道是谁在开口,但应不是跟我说,我不认识这个声音。 “君羽落,你想治好眼睛吗?” 还真是跟我说话,我错愕的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你在跟我说话?” “对。” “你是医生?”我戏谑的问,治好我的眼睛,口气真大,前些年小姑姑攒够了钱后带我去很多医院做过检查,中医西医都试过了,每个医生都说我的眼睛没问题,很正常。气得我当时砸了他们场子的心都有,若是没问题,那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到?最开始时我抱过复明的期望,而现在我什么期望都不抱了。 “不是,可我知道怎么治好你。” 哪冒出来的骗子?我说:“不好意思,我还要去医院,没空看你演戏。” “你就不奇怪吗?为什么你能够听到那些东西的声音。” 已经一只脚踏进大马路的我收回了脚:“你什么人?”单凭声音我没法判断对方是人是鬼。 “能治好你眼睛的人,怎么样?想不想治好眼睛?” 治好眼睛?我当然想,做梦都想,但这些年那些医生把我打击得够呛,连问题都找不出来,如何治好我?这个人既然知道我的秘密,或许真能治好我,常规手段治不好我不代表非人手段也不能。 我问:“有什么条件?”天上不会掉馅饼,最多砸颗流星。 “谈不上什么条件,就是我认识一个人,他突然失踪了,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根据他的遗言,他就你这么一个亲戚,让我将他的遗产交给你,治好你的眼睛是顺带。” “亲戚?我亲戚就在那座医院里,还没死呢?”我老子不知道跑哪去了,爷爷奶奶早死了,亲戚就小姑姑一家,他们还没死呢,哪来的遗产? “不是高家人。” 我又开始怀疑这是骗子了。“我还有别的亲戚?” “你姑姑姓方,你姓君。” 我愣了下。“你什么意思?” “君家的亲戚。” 我默,我老子姓方,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跟母亲姓,据小姑姑说,这是母亲那边的规矩,孩子都是随母姓。尽管我从未见过她,不,或许见过,但十年前我大病过一场,病好了后,眼睛失明了,以前的事情也都忘了,因此即便曾经见过母亲,我也想不起来了,更别提母亲方面的亲戚了。我也问过爷爷奶奶和姑姑,但他们也不知道。 我父亲是个考古学家,出过国,吃过洋墨水,因此□□一开始的时候他就倒霉了,被批判个没完,父亲一个书生受得了这个吗?显然受不了,所以他跑了,逃进了深山里,整整十三年都没有踪影,爷爷奶奶都以为他死了,衣冠冢都给立了,但十三年后他背着重病的我回来了。将我托付过了爷爷奶奶后,他说要去找我母亲,然后......十年都没个音讯,法律上已经可以当他是死人了。 父亲走得急,也没说我母亲究竟什么个情况,爷爷奶奶和小姑姑开始还猜测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没再推测了。因而我对母亲的情况,一无所知。 我鼓起勇气问:“我问一下,你是人吗?”别是妖怪来骗我,想把我骗到角落里给吃了,为何?还不是父亲离开前说过要我小心非人生物,因为跟唐僧肉很像。在不知道妖魔鬼怪真的存在于这世上之前,我不明白这话的意思,在知道妖魔鬼怪存在后,我就明白了。 “我自然是人。” 是人就好,我一颗心刚放下,却不想对方又补了一句:“不过你不是人。” 我怒:“你怎么骂人呢?” “你多少岁了?” “二十二。” “那你照过镜子没?” 我:“......你觉得我照镜子有意义?”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 当然有,高岚就不止一次说过讽刺过我的样子。“我娃娃脸。” “娃娃脸?我倒觉得你是长得慢,人类十八岁成年,可你,二十二岁也还没成年。” “我是人。” 眼睛上有点温热,有什么在碰我的眼睛,我避了下,那人继续道:“想不想复明?复明了你就会知道你自己是什么情况。” 不管是什么情况,我都想复明。“当然想,你几时给我动手术?” “不需要动手术,你拿着这个。” 一枚冷冰冰的东西塞进了我的手里,物事是冷的,却有一股暖流流入我的体内,在我的体内冲撞,一处处於堵节点被打通,眼睛也疼了起来,刺眼的光芒射入瞳孔,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我低头看手里的东西,是一枚苍翠欲滴的碧玉佩,云雷纹的玉佩上阴刻着一个甲骨文——落,咦,我怎么知道这是甲骨文还认得出来?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这枚玉佩怎么就能让我复明?“我眼睛没病。”我笃定的说,若真是有病,哪怕是非人手段也不会这么个治法。 “你的眼睛的确没病,只是被人给封印了。” 我瞧着眼前的人,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胡子拉碴的,不修边幅得很,整个一猥琐大叔。“封印?为什么要封印我的眼睛让我变成瞎子?” 猥琐大叔反问:“我说让你变成盲人是个意外,你信吗?” “什么意思?” “我之前就说过,你不是人,你的眼睛自然也不是肉眼凡胎,君长青应该只是想让你失去看到妖魔鬼怪的能力,却忘了那是你与生俱来的本能,结果......”猥琐大叔一脸“你明白的”。 我明白个屁。“那个君长青跟我有仇?”把我活生生的变成盲人。 “怎么可能,你可是他的晚辈,他怎么可能与你有仇。” 晚辈?我忽然注意到一个问题,君长青也姓君。“你说的那个留下遗产的君家亲戚该不会就是君长青吧?” 猥琐大叔点头。“就是他,他留了一处房产给你,是一座小别墅,要不要去看看?” “君长青可是半神,我怎么可能与他是亲戚?” “仙人在修炼成仙前也是人,也有亲人,他是君族人,你也是。” “抱歉,我还有事,先走了。”我抬腿就想走,直觉告诉我,接下来不会有好事。 “提醒你个事,你的眼睛是一个封印,你复明的那一刻,你被隐藏的气息也会解封,城中的妖魔鬼怪很快就会发觉。神民可是上古大神的后裔,虽然不是神,却也流着神的血,血肉对于妖魔鬼怪而言可是十全大补药。” 我磨牙,我现在能理解君长青为什么要封印我的眼睛了,当个盲人怎么也比当唐僧肉好。 我想回医院,但没走成,死猥琐男抓着我进了一辆车。“师傅,白梅街,小妹妹,我带你看看君长青留给你的遗产。” 这不是遗产,这是催命符! 白梅街,名字挺好的,但这里的居民......我无言的望着蹦跶着过去的一只小鹿与一只小牛,还有很多的“人”,动物园几时搬到白梅街来了?不对,不是动物园,应该是动物园加植物园一块搬过来了,望着走过去的一株大松树,我默默在心里纠正。 群妖乱舞!这四个字非常写实的描绘了白梅街的情况。 “这里?”我哆嗦着腿望着猥琐男。 “放心,敢住在这里的妖怪都不吃人。” 猥琐男揪着我推开了一座别墅的大门,谁家这么有创意?这白梅街看上去也就一条普通街道,怎么都不适合修建别墅。“喂,擅长民居可是犯......”最后一个法字我说不出口了,为何?无他,进了门瞎子也看得出这不是民居。 从外头看,这座别墅不大,院子里栽了几株竹子,竹子之间有一条鹅卵石小径,但进了门就会发现不对了。在门外目测的时候,大门与别墅之间的小径也就几步路,但推开门进了别墅:几株竹子变成了竹林,几步路的小径,目测有一里。 哇哦,我的眼神真好,一里外的东西都看得到。 我指着竹林语不成句:“这......” “不是,你不是神民吗?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人。”神民是什么东西?听都没听过。 “神拥有开辟一方天地的能力,君长青虽然不是神,但他是流着上古大神之血的仙人,开辟这么一个小空间的能力还是有的。”猥琐男一脸羡慕的道。 我问:“你也想成仙?” “那个修真者不想成仙呢,可惜五百年来,人间只君长青一人成仙,偏偏他还放弃了飞升。”猥琐男一脸恨铁不成钢。 不就是成仙吗?成仙有什么好的?还不如人间好玩,至于羡慕嫉妒恨吗? 穿过了竹林小径是一座与之前在门口看到的一模一样的小别墅,也终于出现了一株别的植物,一株白梅,万竹丛中一点白,君长青的品味真独特。 我的品评在看到别墅门口的一块石碑时戛然而止,石碑上赫然刻着四个字:雪莹山庄! 我盯着石碑上的字:“雪莹山庄?” “对啊,君长青给你的遗产怎么样?” 我诚恳的道:“这不是遗产,这是催命符。”即便是遗产,那也是我的遗产,受益者与见证者都不是我的遗产。 雪莹山庄,如果没记错的话,诺诺口中如今跟风暴中心没区别的雪莹山庄,谁沾上谁倒霉。 猥琐男理直气壮的道:“可你是它唯一的继承人。” 我掉头就往外走。 猥琐男赶紧拉住:“君羽落你好好考虑一下,如果你不接手雪莹山庄的话,鹤城非被那帮子妖怪折腾成地狱不可。” “你觉得我是那帮妖怪的对手?” “你当然不是,但你是君长青的血亲,而君长青只要还有一口气,哪怕是爬他也一定会爬回这里。在这段时间里,你接受雪莹山庄,不论是人还是非人都不会有意见,这也是唯一能避免鹤城变成人类与妖魔战场的方法。” “只要还有一口气都会爬回来,那君长青要是连最后一口气都没了呢?”失踪了这么久,若是能够找得到君长青,这家伙肯定不会来找我,但他来了,只能说明,君长青怎么找都找不到了。“到时候发现君长青回不来,那些妖怪会怎么对我?” 猥琐男愣住,显然是没有想到我会问这么一针见血的问题,但猥琐男的意志很强大,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据我所知,你的家人也在这座城市,鹤城变成战场,他们也会遭殃。” 我说:“大不了我明天就劝小姑姑他们搬家。” 我说完就走了。 第3章 第一章雪莹山庄·抉择 第3章 第一章雪莹山庄·抉择 虽然跟猥琐男说得很干脆,但要说我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一想到鹤城接下来会变成什么模样,我就想做噩梦。但也因为如此才更要赶紧搬家,猥琐男是人,这一点我是可以肯 定的,因为我看白梅街的其他人看到的不是动物就是植物,反正没一个是人,唯有看他的时候看到了人的模样。 不是妖怪,是人类,知道鹤城这么多事以及即将到来的大战,猥琐男八成是人类修真者。连他都认为鹤城要变成战场了,一个鬼差可以说是夸张,但一个鬼差加一个人类修真者都这么说,那 鹤城的未来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了。 回到医院的时候小姑父已经急救完了,正在加护病房,我之前买的米粉早烂了,上来的时候另外买了两份,一份给自己一份给小姑姑,看她魂不守舍的,便帮她掰开了一次性筷子塞手里。“ 吃点东西,不然小姑父醒了就该心疼了。” 小姑姑食不知味的吃着米粉,吃着吃着忽然看向我。“你的眼睛?” “刚刚复明。”我也食不知味,一想到诺诺和猥琐男说的我就没什么胃口了。 小姑姑露出了惊喜之色,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几根手指?” 我一巴掌拍掉她的手。“五根,我真的好了,一个奇怪的男人替我治好的。” 三两口将一碗米粉吃干净,连汤也一块喝了,折腾了大半天都没吃的肠胃终于舒服了,将纸碗丢进垃圾桶,我跟小姑姑说:“我去找个人,一会再来陪你。” 我在急救室的附近找到了诺诺,确切说是一株花,若非她主动出声喊我,我都反应不过来那是诺诺。看第一眼的时候我以为那是哪个护士放着净化空气和观赏用的,在这苍白的医院里,一株 火红的花自然是生机勃勃的,虽然那花的模样诡异了点,花瓣是丝状的,卷曲,反卷如龙爪,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花,而且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汉服曲裾深衣。直到那株花发出诺诺的声音, 而我再看的时候发现那株花没在花盆里。 “诺诺?”我疑惑的看着走过来的花,花不认识,但花香我只在一个人,不,是一个鬼差身上闻到过。 “怎么了你,才多久没见就不认识我了?”红花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嘴角抽了抽,姑娘诶,这么一会的功夫你就从人变成花了,你让我怎么适应?“那个,诺诺,你不是鬼?” 红花理所当然道:“我当然不是鬼。” “可你不是鬼差吗?” “谁规定鬼差就一定要是鬼,当然,大部分都是鬼,我是个例外。” 我不解。 “我是忘川河边的一株彼岸花修炼而成的花妖,因着生在地府长在地府,这才成了鬼差,若是别的妖怪,自然是不可能的。” 彼岸花啊,我说这花的模样怎么这么奇怪,原来是传说中的接引之花,如此,鬼差一职倒是很适合诺诺,彼岸花是接引之花,而鬼差是接引亡灵的。 红花在我眼前晃悠了下,有些疑惑:“你的眼神?” “被一个大叔给治好了,不过我看到的东西有点奇怪。”我揉了揉眼睛,看到的还是一株彼岸花。 “怎么奇怪了?” “我看你,看到的是一株花。” “这很正常,你是神民,在神民的眼里,妖魔鬼怪跟不穿衣服的裸体没区别。” “我看到你穿了一套红色的古装。”但这更诡异了,一株花穿了的曲裾深衣。 “我这是曲裾深衣,汉朝时最流行的服饰哦,也是我最喜欢的。话说回来,你看到君长青了?” “没有啊。”我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那你的眼睛怎么可能复明。” 我:“......诺诺你有事瞒我。” 如果不是清楚我的眼睛是怎么个情况,她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彼岸花的几根花丝摸了摸自己,我估计是诺诺在摸鼻子。 “我承认,我第一次见到你不是在五年前,是在十年前,十年前我有事去找君长青,在他那里看到过你,顺便目睹了君长青是怎么想封印你能看到一切非人事物的眼睛结果让你彻底失明的。 ”诺诺哭笑不得的道。“神民的阴阳眼可不是凡人先天封闭的阴阳眼,神民的能力是刻在血脉中的本能,根本不能像封印寻常阴阳眼那样封印。” 我的心沉甸甸的。“我真的.....不是人?” 彼岸花很是用力的点了点头,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你的父亲是人类,但你的母亲是纯粹的神民,你说你算不算人类?” “人妖?”说完我愣了下,啊呸,我怎么就成人妖了? 诺诺也无语了下。“神民不是妖,神民是神的后裔。” “二郎神还是沉香?” 诺诺默了下,道:“我想你对神仙的认知有点偏差,神与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 我望着诺诺。“有什么区别?” “有,天地间是存在法则的,法则构成了天地间的一切,而仙人能够借助一些仙器借用少许法则的力量;神则不然,每一个神都是法则的掌控者,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言出法随。” 我在脑子里消化了下。“你的意思是,仙人跟法官一样,能够借用法律来制裁别人,而神,他们是立法者,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但神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力量越大,天道对他们的约束也越大。不过因为层次不同,仙人与神人的后裔也是不一样的,仙人与凡人的后裔有很大可能是普通人 ,而神人的后裔,肯定跟‘人’不沾边。也因此,仙人的后裔在传说中都是论个的,而神人的后裔,传说虽不多,但都是一族一族的。” “你不就是想说我跟‘人’不沾边?” “你明白就好。” 我一点都不想明白! “你现在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毕竟你现在跟之前不一样了,之前有君长青的封印,你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除了生长缓慢了点,不过这也没办法,神民跟人类的时间是 不一样的,人类白发苍苍,神民才刚成年,你如果不是有一半人类血统,比别的神民生长得快,早被发现问题了。” 我想了想爷爷奶奶与小姑姑对我的很多怪异之处的反应,以及小姑姑对我的阴阳耳用得比我还顺手的架势,觉得,其实我早就被发现有问题了。“我打算搬家。” 彼岸花呆了呆,真佩服自己居然能从一朵花上看到发呆的表情。 “你跟我来,我带你去看点东西。” 诺诺拉住我往加护病房的方向跑,目标——病房的墙壁,把我吓了一跳。“大姐......”惨叫声还没发出来我便发现穿过了病房的墙壁,我这才想起这位虽然是妖怪,但她也是鬼差,从不走门 ,都是穿墙的。 “祖宗你差点把我给吓死,这里不是小姑父的加护病房吗?”这病房真眼熟,小姑姑还在门外坐着呢,不过看她的样子显然是没看到我,大概是诺诺施了什么法。 诺诺问我:“你觉得你小姑父倒不倒霉?” “当然倒霉,都进急救室几回了,也不知道命能不能保住。”如果保不住,那小姑姑就悲剧了,第一回 结婚,不到三年就成寡妇了。不过应该不会有事,小姑父的生命线又亮又长,明显是长寿之人,至少活个五六十岁不是问题。 “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倒霉,他至少还有气,我这几天收的不少灵魂,它们都是被妖怪给吃了,尸骨无存,还有一些,我连灵魂都没收到,它们连□□带灵魂都被妖怪给炼化吸收了。跟那些人 比,你小姑父简直福星改顶。不信,那我让你见见被吃了的那些人的灵魂......”诺诺说着拿出了一个袋子,手伸进去抓了一把,再拿出来的时候手里抓着好几个惨不忍睹的灵魂,也不知是被 什么猛兽跟啃的,看得我的肠胃一阵阵翻江倒海。 我赶紧抓着诺诺的花瓣将那些鬼放了回去。“够了够了。”再看下去我非吐出来不可。 “你好好考虑考虑吧。” 诺诺说完就丢下我走了,将我留在加护病房,也没接触我身上的法术,谁也看不到我,我就这么跟昏迷不醒的小姑父对视了一整天,直到我身上的法术消失,小姑姑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找到 了加护病房,找来护士把我放了出来。 我想了又想,还是跟小姑姑说:“小姑姑,我找到了我母亲家的亲戚,他留给我一笔遗产,是一栋房产,我想搬出去住。” 雪莹山庄离小姑姑住的地方很远,相信即便我出了事也不会连累到她。 小姑姑自然是不同意我离开的,但我现在已经不是盲人了,将东西收拾了下,趁她在医院的时候跑路了。猥琐男还在雪莹山庄,正好,我问他:“先声明,我对妖魔鬼怪不太了解,如果需要 我做什么你得直说不然我弄错了可别怪我。” “没事,就是让你监督一下那些妖怪,如果出现妖怪伤人的事件,你去现场看看谁干的。” “一,我是那些妖怪的对手?” “他们忌惮君长青。” “二,我不是警察,我哪知道是哪个妖怪干的?” “妖气啊,每个妖怪的妖气都是不一样的,君长青在的时候,他给鹤城的所有非人都做了一个登记,有案子的时候他就拿着登记册比对妖气。” 怎么听着跟dna鉴定有的一拼?“登记册在哪?” 猥琐男对门口蹲着的一条土狗恳求道:“阿吉大爷帮个忙,好歹你这几个月的伙食费都是我给你出的。” 土狗没吭声,默默钻进了别墅里,我看向猥琐男。“你养的?” “我可养不起阿吉,它是君长青养的看家犬。” 土狗很快就叼了一卷竹编的书简跑了出来,我拿起一看,空白一片,问猥琐男:“你耍我?” 土狗忽然口吐人言:“登记册是君长青炼制的法器,只有主人才能让他储存的内容显示出来。” 我惊悚的看着土狗。“它、它......”这明明就是一条土狗啊。 “大惊小怪,阿吉是狗妖。”猥琐男淡定道。 我:“......”地球上到底还有没有正常人了? 猥琐男拿过登记册看了看,也是一片空白。“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得给鹤城所有的妖怪重新登记了。” 我呆了下。“什么?” “见过登记人口吗?你得麻烦一些先给所有人做一个登记。” 土狗阿吉补充了一句:“外来妖怪也要登记,不然就不准它们留在鹤城。” 狗爷爷你觉得我有本事赶走妖怪吗?“鹤城有多少妖怪?”我认命的问,不就是妖口登记吗?全当人口普查了。 猥琐男看向土狗阿吉,阿吉回忆了下。“妖怪的话大概三万多只,半妖之类的话,也有三四万吧,不过大多数都是有点特别的普通人,没什么法力的。” 我艰难的问:“敢问鹤城一共多少人口?” 土狗阿吉回道:“应该没到两百万,诶,你怎么晕了?” 妈妈,我想回火星,地球真他妈不是人类呆的地方。 第4章 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见鬼 第4章 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见鬼 喜欢美食是人的天性,却须有度,否则,真的会祸从口入。——君羽落 “......小姑姑你这是语气?什么叫我别跟人打架,你当我是高岚呢,一天不跟人打架就浑身不痛快?我脾气一向很好。” “打没打?” 我拿剥壳的煮鸡蛋孵着眼睛,铿锵有力的道:“没有。” “没打就好,不过真打了你记得跟我说,我来看看,你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太不安全了,要不你还是搬回来吧。” 是挺不安全的,不过和你们在一起的话,就更不安全了。“放心,若撑不下去了,我一定回搬回去的,我的性格你是知道的,扛不住绝不硬撑。” 电话对面的人沉吟了下,似是觉得的确如此,便道:“没事就好,你好好照顾自己,别忘了吃饭,饮食不规律对肠胃不好。” “没忘,正在吃呢。” “吃的什么?” 我瞧了眼茶几上的泡面,鸡汤味方便面,理所当然道:“自然是鸡汤,你知道我最喜欢喝鸡汤的。” 一通电话接了足足一个小时,方便面都烂了,我吃着煮烂的方便面,忍不住叹气。 马丹,好像回家。 我想喝鸡汤。 阿吉道:“我想吃排骨。” “我不是给你挑了排骨味的方便面吗?” “我想啃真正的排骨,不是只有排骨味的方便面,就是君长青也没让我吃过方便面,还一吃就是一个星期,我要去动物保护协会告你虐待小动物。”阿吉声泪俱下的控诉。 我一听,立马火了,一拍茶几。“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天天赊账啃排骨,我至于为了替你还账把钱给花光了以至于现在天天吃泡面?” 马勒戈壁,初见的时候这条狗没了主人半年还能体型丰腴,我虽然有些疑虑,但想到猥琐男以及这家伙是个妖,也就没奇怪了,结果......等我搬进来后,街上餐馆的老板就找上门了。 阿吉已在餐馆赊账吃红烧排骨半年了,欠了三万多块钱,以往的时候君长青出门回来后都会替阿吉还钱,可如今,我既然接管了君长青的财产,自然也要接管他的宠物与债务。 我拎起死狗问:“我把狗给你抵账行不?你看这狗长得多好?百年老狗,肉质最有灵气了。” 老板用一种“你逗我”的眼神瞧着我。 好吧,这条死狗的确不值三万多块钱,我只得道:“我拿房子抵债行不?” 说的时候一指雪莹山庄,老板的脸都发青了,显然,这家伙也知道这座山庄是个烫手山芋。 我肯定拿不出三万块钱,老板也不想接受雪莹山庄,最后各退一步,分期还款。 搬出来的时候小姑姑给我的两千块钱只剩了五十块,因此我啃方便面已经一个星期了。 啥? 我手里拿着鸡蛋怎么还吃方便面? 这个鸡蛋是我今天额外买的,被人揍了一顿,两只眼睛都是青的,不弄个鸡蛋孵孵,根本没法见人,不然我也舍不得花这个钱。 阿吉道:“你可以收取孝敬的。” 我讶异的看着阿吉:“什么?” “在妖族,弱者向强者请求庇护时都会献上一些孝敬做为报酬,你可以要钱。” 我的脑子消化了下这话的含义。“你这是让我收保护费?” “对啊。” 我为难。“我之前可是公务人员,你让我去收保护费,这也太......”小姑姑非给气病不可。 “没有雪莹山庄,你以为那些妖族能在这安居乐业?人族的除妖师可不是睁眼瞎,上万妖族聚集,都赶得上远古时代妖帝反攻人族的规模了,若非雪莹山庄,它们早被灭了。” 我拿鸡蛋揉了揉眼睛。“妖帝反攻人族,这是几个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啊。” “哦,那谁输谁赢?” “妖族。” 我讶异挑眉:“几万妖族打败了整个人族?你开什么玩笑?” “严格来说,也没那么多,但当时剩下的妖族无一不是大妖,随便一个放到现在都是食物链最顶端的掠食者。” 呃,上万大妖,那确实扛不住。 “那鹤城有多少大妖?”我比较关心这个,关系我接下来的工作。 “大妖?鹤城没有大妖,都是些小妖。” 我讶异:“几万妖族竟然没有大妖?” “大妖的掠食者,无肉不欢。” “鹤城没肉吃?” “大妖好吃人。” “......这食性是不太好。” “君长青也是这么觉得的,而且大妖也不怎么愿意屈居人下,谁敢管他们,他们就吃谁,所以鹤城禁止大妖入境。” “不准,它们就不来了?”大妖有那么听话。 “来一个,君长青就揍一个,来两个揍一双。” “可君长青现在......” “所以这个任务就得你接棒了。” 接棒个鬼!这是要我的命啊。 日子没法过了! 解决了早餐,我拿着户籍登记册牵着死狗出门了,登记嘛,自然是由易入难,先解决容易的,再重点解决难的。 白梅街上住的妖都是无害的,呃,相对无害,不吃人,安安分分的生活,君长青出差再频繁,这里也是他的家,没人乐意自己的邻居全是肉食重种,因此白梅街的妖都是温驯的物种。 阿吉跟白梅街的妖混得很熟,确切说,它是鹤城妖族聚居地的见证者。六十多年前,阿吉跟着君长青来到这座当时还是边远小地方的城市,一砖一瓦的建立起了属于一个位于都市的非人类聚居地。 因为这种特殊情况,阿吉认得鹤城大部分的妖族。 “话说回来,阿吉,有件事我不太明白,君长青他不是人吧?” “半人。” “人妖啊?” “他跟你一样都是人族与神民的后代,若他是人妖,那你是什么?” “自然是混血儿。”我将话题拉了回来。“不管是什么,他都跟妖没关系对吧?” “对啊。” “那他怎么会有兴趣为妖族建立起一座聚居地?” “这是意外,他隐居在鹤城,刚开始时也没想过建立妖族聚居地。是后来,华夏战火连天,很多妖和除妖师都向不曾受战火侵袭的地方迁徙,鹤城,挺偏僻的,没怎么受影响。 只是那么多不同物种的生物聚在一块,你是不知道有多乱,根本没法隐居,他一个没忍住,把所有人都给收拾了一顿,然后所有人都安分了,安分守己的生活。别的小妖看这里挺安全的,不想一个不留神就被吃掉,纷纷迁到了这里,一甲子下来就发展成了如今的模样。” 我那个便宜叔叔这么彪悍?镇得住上万妖族,更抽得了一堆非人物种。 不过,先人太彪悍,后人就悲催了,扛不住啊,亚历山大。 “子叔你好,是这样的,我叔叔他出远门,短时间内回不来,让我先代为看顾一下雪莹山庄,可我不小心把原本的户籍册给弄丢了,能不能帮个忙?我想趁他回来之前把册子给补录好,免得他回来抽我.......太谢谢你了,子叔你人真好。啊,我没喊错,你年纪肯定比我大,我才二十几岁呢,你都能化成人形了,肯定有几百岁了吧?” “祝哥你好......” “xx......” “xxx......” “xxxx......” 白梅街一共三百多户人家,其中,妖族三十几户,十分之一的比例......我去,这座城市的非人数量真真是可观啊。 庆幸的是,这些人都跟阿吉熟,登记起来也容易,一道妖气,一滴血就行了。 将最后一户妖家给登记完毕,我前者阿吉去早点铺吃午餐。“今天心情好,吃点好的打牙祭。” 白梅街有个早点铺,卖包子、馒头、豆浆与炒粉丝,明明是南方的早点铺子,却做出了北方的风格。包子的个头快赶上婴孩的脑袋了,馒头也是,一个包子或馒头就够我吃两餐了,而且物美价廉,只要五毛钱,因此有时候方便面吃腻了的时候我会买个馒头回去吃。 早点铺的生意非常好,特别是面食,做得特别筋道,口感非常好。对此,很多人都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同样的配方,就这家做得最筋道? 这个我能回答,面食的口感得和面揉面这两点做好,特别揉面,力气必须大,力气越大,揉的面团越好,可人的气力是绝不可能跟牛比的。 没错,早点铺的老板姓牛,种族:牛。 牛叔原本是生活在东北那地方的,但□□的时候不是知青下乡吗?有个女知青就被送东北那冬季长达半年的地方去了,跟牛叔相识,还相爱了。再后来,文.革结束,知青也陆续返乡。牛婶也在返乡之列,毕竟她家里还有老父母,不可能一辈子都生活在异地。牛叔咬了咬牙,收拾包袱跟媳妇一块来南方了,不过......妖生活在人类社会,不是老油条的话,都会有很多不方便。偏巧,牛叔就不是老油条,他以前住的地方是山旮沓,装成猎户,也没谁觉得他有什么问题,可到了都市......丫身份证是刚建国那会儿办的,用到现在,确切说是积尘到现在,在山里面根本用不着身份证,一直放那积尘。 牛婶在意识到那一串问题后跟牛叔合计了下,两口子搬鹤城来了,非人多,出了问题也不会引起恐慌,周围同类太多。离老父母也不远,做个火车,两天就能一个来回。 到了鹤城,针对牛叔的优势,夫妻俩开了这家早点铺,客人种类丰富,从普通人到非人,再到鬼,应有尽有。 我现在还记得搬进来的第一天晚上肚子饿了,在山庄里找不到熟的食物,虽说山庄里也不是没有食材,可让我半夜三更去挖,再弄熟,太麻烦了,还不如杀了我。加上那个时候我身上的钱还没还了债,又看到牛叔的铺子还开着门,干脆去买肉包吃。 半夜三更的,生意还挺不错的,我排了好一会队才买到包子,然后......吃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注意到客人给牛叔的钱是冥币。 再一细巧,这些客人的脸都挺白的,一点血色都没有,感觉跟死人的似的。之前天色太暗,没仔细看也就没发现,如今发现了,再一感觉。 妈呀,店里就我和牛叔两个身上有生者的生气! 第5章 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生意 第5章 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生意 “牛叔,来两个咸菜包。” 高高兴兴的阿吉一听就不高兴了。“不是打牙祭吗?” “对啊,打牙祭,请你吃咸菜包。” 阿吉磨牙。“打牙祭从来都是吃肉,吃肉,肉、肉、肉......” 一连串的肉跟鬼嚎似的,哀怨入骨,别说我了,就是牛叔都忍不住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手里端着的一屉包子险些掉地上,忙不迭递了两个大肉包给阿吉。“吉哥,顶好的猪肉包,皮薄肉厚,你先拿着吃。” 给了阿吉,又问我:“小庄主喜欢吃什么馅的?” 我道:“我没钱。”我全身的家产加起来才两块三毛,肉包五毛钱一个,再点两个,晚上就甭吃了。 “没事,先赊着,以后小庄主有钱了再还就是。” 牛叔你对我真有信心,就不担心我还不上吗?不过想想之前死狗欠的三万多块排骨钱,这些“人”似乎对雪莹山庄挺有信心的。为什么说这些?自然是白梅街开餐馆的也不是人。“谢谢牛叔了,给我也来两个肉包,猪肉大葱馅的。” 啃了这么久方便面,我也饿,不用照镜子都知道我的脸色肯定蜡黄蜡黄的。 猥琐男来的时候我正和阿吉狼吞虎咽的啃包子,我是一口一口的啃,它是一个一个的吞,一屉包子没几下就完了,吃得我心都在滴血,都是钱啊。 五毛钱、一块钱、一块五、两块...... 再吃下去,只怕把我卖了都还不了。 在我犹豫要不要按住死狗不准它再吃时一沓钱拍在了桌上,我愣了下,抬头。“猥琐男......” 男人纠正:“说过了,我姓赵,你叫赵哥就行。” “好的,猥琐男,你这是干嘛?” “我帮你接了单生意。” 我愣了下。“什么生意?先声明,伤天害理的所以我不做的。”小姑姑就是警察,到时候她大义来逮我,那乐子就大了。 “雪莹山庄的生意,本来应该君长青负责的,可现在,凑合着就你吧。” 我:“......能不接吗?”雪莹山庄的生意?想也知道不会是什么好事。 猥琐男伸手要把钱收了起来。“那算了,这笔钱我赚了好了,啧,五百块的订金啊。” 五百块只是订金?那总的价钱是多少? 我一把按住五张毛爷爷,斩钉截铁道:“接。” 将五张毛爷爷收了起来,确定放好了,不会掉后,我这才问猥琐男:“赵哥,你是不是该自我介绍一下你究竟什么人?我问了阿吉,它说它不认识你。” “它不认识我很正常,我来鹤城也就半个月。” “你一个人族修士来鹤城做什么?”我狐疑的问,鹤城跟妖族之城几乎能打上等号了,人族的修士基本不会踏足这,妖气冲天,满大街都是,怕一个忍不住就斩妖除魔。 猥琐男轻叹。“你当我想来啊,还不是你们叔侄闹的。” 我喝了一口豆浆将嘴里的食物咽下。“说清楚点。” “你现在已经知道这世上有妖魔鬼怪了,那你应该知道这些家伙如果搞破坏,破坏力也挺大的。” 我颌首,小妖什么的就算了,就算想害人,法力也未必够,可那些修为高深的,人族还真不是对手。 猥琐男继续说:“有狼,那就有警察。” “你是警察?” 猥琐男取出了一个黑色证件给我,我瞧了下,名字挺长,看得挺头疼,有个简称:特勤处。主要处理超自然事件及灵异事件,简言之:专跟妖魔鬼怪打交道的。 “真的假的?”我将证件拿给阿吉看。 阿吉明确道:“不认识。” “做为收保护费的老大的宠物,你就没见君长青跟他们打过交道?” “见过,君先生在刚建国那会跟他们掐过。” 不早说,我麻溜的抄出了从山庄书房里翻出的一枚玉符警惕的看着猥琐男。 猥琐男被我吓得不轻,准确说是被我手里的玉符吓得不轻,君长青的东西还挺好用的。“别冲动,你掏玉符做什么?冲动是魔鬼,都说了刚建国那会,现在都建国多少年了?早就握手言和了。” 我瞧向阿吉,阿吉点头。“对啊,不打不相识。” 我诚挚深情的对阿吉道:“阿吉,我想吃涮狗肉。” 阿吉给我的回答是毫不犹豫的一爪子,我赶紧避了下,这才堪堪没毁容。 言归正传,一个大肉包堵住阿吉的嘴,猥琐男必须搞清楚怎么回事,不然他一个人族修士呆在这妖怪都市,太让人不放心了。 虽然无语如今这群妖乱舞的环境,可我也不讨厌,最多就是无力加烦躁,谈不上想毁了鹤城聚居地让这些非人类无家可归。 “这事说起来就话长了......” “没关系,我今天很闲。” 事情真的说来话长,得从百年前说起。 百年前,华夏罹难,修士界也受到了波及,折损了大量的弟子,后来战火平息,新中国成立,特勤处这个特殊部门继续向新政权负责。几千年来,特勤处都是这样的,改朝换代一概不管,但新的朝代必须为特勤处提供资源。 建国后,改编成特勤处后继续负责华夏的非人事件,然而划分管理区域时出了点问题,华中有个君长青。 建国的时候,君长青已然在鹤城建立起了一个妖族聚居地,而华中,多山林大泽,非人生物着实丰富多彩。在跟君长青掐了一架发现君长青对人族没恶意,并且一直在约束非人生物后,果断将整个华中地区托付给了君长青,特勤处不再干涉。 一听这段开头,我就想把雪莹山庄丢了立马回家劝小姑姑搬家,一个鹤城都这么群妖乱舞了,整个华中......老天,你让我去死吧。 “我、我以后......” “华中地区你也得管,不过现在特勤处会先帮你看顾一二,等你日后接手。” “那我实在接手不了呢?”我问,我可不是君长青,就算有一半非人血统,我也没多少法力,没有君长青半神的本事,镇不住群妖。 “特勤处会接管华中地区,但他们的风格和君长青的风格不太一样。” 我问:“多不一样?” 阿吉很是感叹:“人与非人,终究不是同一物种,就算没有恶意,也会有远近亲疏之分。大部分人族,都是以人族为先。” 我道:“那很正常啊,只要是有灵智的物种,心中都会有远近亲疏之别。”没有远近亲疏之别的不是圣人就是什么都不在意的极品。 “你有一半不是人。” 哦,我秒懂,好吧,出身决定立场。 阿吉继续道:“还有,人族条条框框特别多,而妖族崇尚天性,大多肆意。” 两个民族的碰撞尚且冲突多多,何况从里到外都截然不同的物种,火星撞地球也不过如此了。 君长青你留给我的究竟是个什么烂摊子啊? 我不是你亲侄女,是你血海深仇的仇人吧。 确定了猥琐男暂时可信,我便继续吃东西了,吃饱喝足就去赚钱,天大地大,经济问题先解决。不然总不能打电话找小姑姑要钱吧,她养了我这么多年,再拖累她也不好,特别是我走的时候还拿了几千块钱,这么几天就没了,她只会立马把我接回去。 猥琐男替我接的这单生意说来挺.....反正他把事情说完了,哪怕我还没吃饱也吃不下了。 客户是一个姓钱的作家,很有几分文采,家里挺有钱的,为了解决麻烦,愿意拿出五千块钱。 真有钱,五千块钱,小姑姑一家不吃不喝都得攒好几个月。 钱先生既然是从事脑力劳动的职业,用脑自然比较厉害,以形补形,每天都要吃猪羊的脑子做的羹。或许真有点效果,钱先生的脑子一直都挺不错的,文思泉涌。直到有一日,他吃完羹后打算送孩子去上学,钱先生有三个孩子,孩子喜欢睡懒觉,他去叫孩子,却只叫起来两个,还有一个儿子怎么都找不到。 发疯的找了两天,钱先生可算是找着了儿子,却已经......遇害了,颅骨被打开,里头的脑子整个不翼而飞了。 钱先生死活说那是有妖作祟,找到了猥琐男这,最后到了我这。 我将白色的豆浆推一边,一点胃口都没了。“你怀疑他儿子的脑子是被妖给吃了?” 猥琐男点头。“妖吃人。” 阿吉插嘴道:“妖吃人不假,但吃的时候都会吃干净,不会只吃脑子;就算只吃脑子,也会把尸体处理干净,绝不会留下给人当证据,我看根本就是人做的。” 我:“......”妖吃人的讲究还真不少。 猥琐男一锤定音:“我去看过,他家有妖气残留,明显被妖族拜访过,还不止一两回,我估摸他家里早就被妖给摸熟了。” 我听了,奇道:“妖族猎食还跟家里去看看别人家里有几口人,再挑肥拣瘦的吃?” 忒讲究! 猥琐男一脸无语的瞧着我:“你接受能力挺强。” 我道:“不强,没看我都不吃东西了吗?我这是破罐子破摔。” 第6章 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房客 第6章 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房客 既然要对付妖魔鬼怪,那就得带上家伙。 君长青虽然死了,但山庄里还留了不少好东西,比如之前吓赵哥的玉符。我估摸赵哥的修为不高,见识也不太够,因为大吉告诉我,玉符是最高等的符篆,寻常人根本用不了。玉符需要耗费的灵力太庞大,就是把我抽干了也不够,因此我带在身上纯粹是为了吓人,没想到还真有用。 君长青留下的遗产挺多的,玉符整整一盒,不过不用考虑,我一个都用不了。 马勒戈壁,知道你厉害你土豪,但也考虑一下继承者的情况好不好?我根本用不了玉符,就是想拿去卖钱换点生活费,我还得担心玉符会不会出什么问题,然后买家就悲剧了。一盒子玉符,只能看,和拿来吓识货却见识不够高的人,若是识货又有见识,那就得我悲剧了。 君子无罪,怀璧其罪。 我敢当着赵哥的面拿玉符也是考虑到他是特勤处的人,在找不到替代我的人之前,就算有贪欲也不会真对我做什么。若非考虑了这一点,我也没这个胆。 我试图找找有没有纸制符篆,倒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找到了一堆,从烂石头木头到锋利绝伦的古剑都有,这都什么品味? 我问阿吉:“你说我拿铜钱剑好还是古剑好?”虽然收藏品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有用的,比如各个朝代的铜钱,秦朝的半两钱、汉朝的五铢钱、隋唐的通宝......这么说吧,先秦以后的铜钱都能在这座别墅里找到。还有古剑,一楼大厅里有几个博古架,架子上就有三柄古剑,一柄是战国时的青铜剑,我看过上面的文字,不认识;一柄是唐刀,也是剑,只是唐朝的剑跟刀很相似,因此后人都称之为唐刀;最后一柄是半截剑,紫色玉石雕琢的绝世宝剑,我可不信古代有谁会拿着玉剑砍人,这应该是一种权力的象征物,就是不知道它有怎样的过往,竟然断了,并且剑身遍布裂痕,我第一眼看的时候觉得这柄剑随时都可能嗝屁,大大小小的裂痕分布在整个剑身上,没一处完好的。 是拿铜钱剑好还是古剑好,我很是纠结。 “对付鬼的话,自然是铜钱剑,对付妖怪,你还是洗洗睡吧。” 我温柔的抓起死狗,然后陡的掐着死狗的脖子问:“死狗你信不信我晚上真的吃狗肉火锅?” 死狗被我掐得直翻白眼,封印解开后,我便发现了,自己的身体里有一股不弱的灵力,若是跟那些猛妖比,自然是自寻死路,可收拾一条连人形都没修出来的死狗,只要出其不意,也不是不能。 “我推荐你用那柄玉剑。” 小命捏在别人手里,死狗很识趣的妥协。 我看向博古架上的紫色玉剑,很好看,很华丽,哪怕是剑身上的斑斑裂痕也有一种另类的美感,但......我加了一把劲。“那是一柄玉剑,还是快散架的断剑。” “那剑是神器碎片。” 我微怔,瞧向玉剑,没瞧出来哪里像是神器了。 “普通的玉石剑能成那个样子还不四分五裂?” 我一想,还真是,玉剑身上最严重的一条裂痕几乎贯穿了这剩下的半截剑身,可它就是没散架,本身就不正常。 我拿了玉剑,找了找,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别的管用且自己能用的东西。 君长青,我恨你,你死那么早干嘛?都是半神了,怎么就死了呢?不对,半神能老死? 我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阿吉:“阿吉,问你个事,半神的大限是多久?” “那得看是那种实力的半神了。” “君长青。” “十万年。” 我不由得止步。“多久?” “十万年,若是能修成上仙,或者渡得过劫数,最少翻一番。” “我不是太懂。” “我也是听君先生提起过的,仙人如果不能修炼成上神,那么每隔十万年就会有一次天劫,天人五衰你听说过吧?渡不过的话,身上就会出现那些征兆,运气好点,落入轮回重新来过。” “运气不好呢?” “灰飞烟灭。” “这也就是说修成上仙就没事了?” “怎么可能,上仙也会陨落,唯有神亘古不灭。” 唯有神亘古不灭?真的假的?假的吧,神也是会陨落的。我不觉想,却不曾注意到紫色玉剑身上流转过一抹浅淡光华。 “你有什么证据?” 我疑惑:“啊?” “你刚才说神也会陨落,为什么这么说?” 原来我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神也会陨落。” 阿吉看我的眼神极古怪,跟看怪物似的。 我轻咳了下,将话题拉回远点。“既然仙人十万年一劫,渡不过才会死,这是不是可以说,君长青那样的存在,其实是不会自然死亡的。” “对啊。” 我看着阿吉说。“君长青今年高寿?” “一百三十几岁吧。” 卧槽!年长我一百多岁,真是我叔?高祖叔伯还差不多。我无力的道:“一百多岁啊,那也就说,他的大限还有九万多年,那他是怎么死的?” “人生百年,但真能活一百岁的人类有几个?” 我秒懂,直接说君长青被人给干掉了不就得了? 才走到门口就看到有人抬手准备敲门,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我看了一眼,生命线挺长的,少说能活七十多岁,再看,双目无神,盲人。我顿时升起了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尽管我的眼睛已经好了,不过......时光重来的话,我更希望自己还是个盲人。“大姐找谁?” “请问君先生在吗?” “你找君长青?他已经过世了,你有什么找我也可以,我是他的侄女,他生前的所有事情如今是我接管。”老天保佑,千万别是债务,我已经债台高筑了,再筑下去,我真会跳楼的。 女人愣了下。“是这样的,我是前两天搬到白梅街的,租了君先生的房子,中介给了骁勇善战的弟子,说等君先生回来了自己来交房租,我今天正好有空,就来看看。” 我看向阿吉,什么情况? 阿吉想了想,道:“忘了说,这条街所有的土地都是君先生的,老房子也是。” “他真有钱。” “他买的时候,这里的土地很便宜。” 哦,忘了这茬,那家伙一百多岁了啊,一百年前来到这里,那个时候的鹤城......妥妥的边城,土地的价值可想而知。不过,对于房租如此轻率,君长青你没破产也真不容易,还有大姐你竟然真的这么在意房租,还专门来看看房东回来了没。 “房租以前都是怎么收的?”我问阿吉。 “这个我们平时都是托给中介的,然后一年收一次钱。” 我揉了揉太阳穴,道:“大姐,中介跟你说的房租是多少钱?” “一百块一年。” 原本还想着房租能不能还债的我:“......这么点房租,大姐你犯得着亲自来一趟?你家人呢?怎么不让他们来?”一个盲人有多不方便,我是知道的,出门在外,一个不留神就可能出意外。我以前每次单独出门都是小心再小心,尤其是过马路的时候,虽说我自己不方便的遵守交通规则,可就怕别人不遵守啊,到时就算肇事者进了局子,我的命也拿不回来了。 “我也是正好没事。” “算了,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这条街上稀奇古怪的物种太多,这么一个盲人,总让人放心不了。至于赵哥的事,也不急这一时半刻。 “那就太麻烦你了,正好我也没想到你在,就没带钱。” 白梅街上有很多老建筑,大半条街都是,从明清时的四合院到民国时的建筑,以及近代的筒子楼,都有,有几处地方的建筑物更是古朴,亭台楼阁,肯定不迟于明清时代。 周姐租的地方是一个筒子楼,白梅街二百三十七号,这里几乎是白梅街最偏僻的地方了,也是人口流动最多的地方,别的房子住的不是妖族就是原住民,住的房子以木屋为主。筒子楼和这些木制建筑放一块,极为不搭。阿吉说,君长青当年也不想修筒子楼,但政府大兴土木,拆迁了很多老式建筑,他不想多事,只要不是拆迁雪莹山庄,他都不管。也就随别人修建了筒子楼,还顺便投资修建了几栋,愿意是,若日后看不顺眼了,自己的产业自然想怎么拆就怎么拆。 我呵呵,想怎么拆就怎么拆?真·土豪! 二百三十七号一共十一栋筒子楼,周姐住在九栋,我瞧着老旧的筒子楼,忍不住问阿吉:“这楼什么时候修的?” “快二十年了吧。” 二十年......了,难怪租金一年只要一百。 筒子楼一共八层,连电梯都没有,爬上去的时候我都要断气了。 马丹,离开农村多年,在城里几乎不怎么运动,身体素质严重下降。 “你最好锻炼一下,不然以后被追......”阿吉做了个杀字的口型,真难为它一只狗是怎么做出人的口型的。 我把人送到了家,这家可真是......一览无余,就一张床和一个大衣橱,还有一张书桌,都是老物件,纯木料的,这样的家具不可能是她买得起的,说实话,我很怀疑那些家具的年纪她还大,应该是筒子楼里原本就有的。 周姐把房租给了我,我想了想,找了她五十。“周姐,我以前也是个盲人,就这几天才恢复的,盲人......挺不容易的。我最近也不缺钱,你先给我一半好了,剩下的等我过些日子需要了你再给我。这些钱你留着给家里的孩子买点补品,读书费脑子,不补一补,容易少白头。年纪轻轻的就白了头,以后可是很难找媳妇的。” 周姐愣了下,旋即感激不已:“谢谢房东小姐。” 我摆手道:“没事。” 第7章 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报应 第7章 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报应 “你怎么知道她有孩子?” “家里没孩子谁会摆张书桌?” “那书桌是君先生以前淘汰的家具,他每次换新家具,旧家具都会放到出租的房子里。” 我道:“君长青还把六年级的书与初一的预习书往出租屋里放?” 阿吉愣了下,显然是想起那张书桌上摆了一堆的书。 “走啦,先去找赵哥,办完事再回来继续登记。” 钱先生家很有钱,住的竟然是独立的小洋楼,加上花园的面积,都快赶上雪莹山庄了。 为了让我与赵哥帮忙,钱先生也是出得起酬劳,不仅酬金喜人,更有大餐招待,只求我们找出凶手为他的孩子报仇,就是...... 我瞅着面前两个被揭了脑壳的小孩,一男一女,男孩大概八九岁,女孩四五岁,长得有些几分相似,应该是亲人,不过他们如今的尊荣.......严重影响他人胃口。比如现在,山珍海味再好也着实吃不下一口,到现在都还没吐出来我就已经很佩服自己了。 我看了眼赵哥,在吃,但明显食不知味,只是不想舍不得一桌子的山珍海味才坚持着吃,可......离吐出来也不远了。眼力不错啊,居然也看得到。 我瞧着两个小孩,忍不住轻声开口:“有事?” 男孩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又指了指钱先生正在吃的羊脑,我抹了把脸,不是什么鬼都能跟人说话的。新死之鬼是很脆弱的,晒个太阳都要命,何况吓人杀人什么的,当然,厉鬼除外,可这两位显然不是厉鬼,于是弱得连同生人说句话的能力都没有。 我疑惑,看不懂什么意思。 “呕......” 我看向赵哥,刚才吃的全都吐出来了,还倒贴了一堆黄疸水,这是抽的什么疯? 赵哥一筷子打翻了钱先生正在吃的羊脑。“别吃了,那是人脑,找找你剩下的孩子在哪。” 我愣了下,终于反应过来,呕...... 钱先生的女儿找到时,脑子也空了,尸体和小鬼长得一模一样,我看了看小鬼,取出黄纸和朱砂注入灵力画了一道符。君长青虽然没留给我什么好的法宝,但他那里的书倒是不少,其中就有符篆大全,画着他见过的各种各样的符篆,其中一种是聚阴符,可于一定时间聚集阴气。当然,这个一定时间是看个人的修为,换了君长青的话,维持个几十年都正常,换了我的话,抽干我全身的灵力也就几分钟,不过几分钟也够了。 符画好,无火自燃,屋里顿时阴风阵阵,好冷,不是降温的冷,而是一种鸡皮疙瘩都起来的冷,我问小鬼:“你记得是谁杀的你吗?” 钱先生一脸的震惊:“小俊小满,你们这是怎么了?是谁干的?” 赵哥诧异的瞧着我。“你的符厉害啊。” 我木然:“......”这符真神奇,竟能通阴阳。 在父子三人抱头痛哭中,我与赵哥俱无语,没见过这么糊涂的鬼,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俩熊孩子都是一个人的时候碰到一个挺好看的大哥哥,玩了很久,玩累了就睡着了,然后......醒来就成鬼了。 我正无语着,警察局打电话来了,钱先生的妻子遇到劫匪,被砍了十几刀,大儿子出了车祸,俩人现在都在医院里急救呢。 钱先生一听电话,两样一翻,也晕了,得,父子正好团聚。 我对赵哥说:“你送他去医院,我去办个事。” 除了钱家,我立马往白梅街跑,跑了两个多小时才跑回来,差点断气,坐街口一个劲的喘。 啥? 问我为毛不坐车?我倒是想坐,可我身上的钱都是以后的生活费,把高筑的债台解决之前,必须省着点用,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跑到周姐家的时候,周姐正在洗衣服,手洗,盲人洗衣服特麻烦,为了确保没有漏下污渍,衣服上的所有地方都要拿刷子刷一遍。 “房东小姐是忘了什么吗?” 我尽量呼吸平和的道:“没事,就是没什么事情,来找你说说话。”跑了两个多小时,马拉松也不过如此了,我都多久没靠两条腿赶过路了? 周姐挺健谈的,我将话题拉来拉去,最后拉到了她的家庭上,她的老公是文.革下乡的知青,在乡间呆了很多年,也娶了妻生了子,但文.革结束后,亲人都被平反,也相继放了出来,那家伙就丢下乡间的妻儿回城了,一去不回。 卧槽,渣男啊。 此时此刻我真心觉得自己亲爹不错,也是知青,也下了乡,尽管这位没半年就受不了的跑了,不过想想也能理解,你让一个研究考古的去当工农,他要受得了那就怪了。当然就跑了,一失踪就是十多年,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也是将我托付给爷爷奶奶,然后又失踪了。 虽然挺无语的,但想想,他也没对不起我,至少失踪前他把我给安置妥当了,并且留下话说会回来接我,如果没回来的话,就给他立个衣冠冢。 周姐遇到的这个,渣到底了,当年回城里时,儿子生了重病,医生说救不活了,他就毫不犹豫的丢下了还没断气的儿子和老婆。 周姐早年本就操劳损了身子,又伤心过度,眼睛因此出了问题,越来越看不清楚,到现在,完全成瞎子了。 庆幸的是,老公虽然跑了,但儿子后来却奇迹的好了,并且很乖巧懂事,小小年纪就懂事得将家里家外的事情给收拾得妥妥当当的。连这次因为成绩出色而被学校推荐到市里的重点中学读书,也因为不放心老娘,干脆将老娘给背着一块来上学了。 对于自己的儿子,周姐显然是极为骄傲自豪的,脸上都快笑出花了。 正聊着,周姐儿子回来了。 “妈,你们又在洗衣服?都说了,有什么事情等我回来做,现在这天气多冷,你也不怕冻着。” 周姐的儿子叫周宏,很普通的名字,却清秀的长相,这家伙长大了肯定是个蓝颜祸水。不过倒是孝子,一回来就抢了洗衣盆,然后就看到了我。 看到我在他家里,周宏明显有点愣。“您是庄主?” 我笑,取出了走的时候在钱先生家里拿的全家福给周宏看。“聊聊?” 周姐道:“小宏你认识房东小姐吗?” “听说过,妈你先进去休息下,房东小姐要走了,我去送送她,衣服你也别洗了,等我回来洗。” 我估摸着,在周姐的印象里,她儿子应该是一个诚实的乖孩子,所以儿子说什么,她都信,周宏这么一说,她还真回房间去休息了。 待周宏回来,我笑吟吟道:“你既然选择搬进这条街,应该知道雪莹山庄的存在,以及鹤城的规则。” 君长青为鹤城非人生物定了三条戒律:一,吃人可以,但不能杀人(这是考虑到有的妖魔必须吃人,不然容易出事,而吃人不一定等于杀人);不准在人前暴露法力与身份(容易引起恐慌);鹤城不是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如果是为了躲避仇家而进了鹤城,那么就不能再离开,离开了就永远不能再回来,敢回来,杀无赦)。 我为什么跟周宏提起这一茬?自然是因为丫根本不是人,反正别人看他是什么模样我不知道,我看到的就是一只萌哒哒的猴子。刚才要不是周姐喊他小宏,我还以为是谁家动物园的猴子跑出来了呢,白梅街上的非人物种的品种我都记得,没猴类。 这双眼睛必须想个办法,不然迟早再出事? 为毛是再?当然是因为出过一次事了,今天早上的时候出门散步看到别人遛狗,顺嘴夸了一句宠物挺精神,然后......被揍成了熊猫眼。 那不是人养的宠物,是儿子,只是年纪太小,还控制不好,形态就一直在人形与狗形之间蹦跶。虽然搬到了白梅街,但这条街上也不全是非人类,因此也得小心一些,就给儿子戴了个狗牌,免得儿子被人看到了,以为是野狗,或做成火锅,或抓起来卖掉。 我一看那狗牌,也没对狗崽身上的妖气多加思索,结果就悲剧了。 这回见着周宏我也是长了记性,不确定对方在别人眼里是否人形,不轻易开口。 得亏注意了下,否则还得悲剧。 “我并没有违反鹤城的规则。” 我无语:“你把人全家给杀了还没违反规则?” “他也杀了我全家,我杀回去,这不是很公平吗?” 我微怔,什么情况? 讲真的,我挺同情钱先生的,这么短时间,跟霉神光顾一样倒了大霉,一家人全出事了。妻子不治身亡,孩子死了两个,大儿子成了植物人。 可,同情归同情,我还是在人醒来后把定金退给了他。“不好意思,你这生意我不能接了。” 钱先生露出了讥讽之色:“你也找不到凶手?” 我摇头。“已经找到了,可我发现,你死全家是你活该。” 钱先生呆住,赵哥不解:“什么意思?” 我轻叹,这要怎么说呢?直说吧,这就是一盆狗血。 钱先生的父亲是知青,曾经下过乡,在原始的大山里遇到了一家人,相交甚欢,也因此发现了那家人的一个秘密,那一家子,全都不是人,是猴妖所化。 这本来也没什么,不过是一段人与妖的友情罢了,问题在于,猴妖一家子让钱老爹将此事保密,可钱老爹却将事情告诉了儿子。可是后来,钱先生写作遇到颈瓶,用脑过度,脑子越来越差。 中医有一种说法,以形补形,于是,钱先生开始吃各种动物的脑,但效果不大,就想起了猴妖一家子。猴脑很补,猴妖的脑想来更补。 钱先生花重金让道士将猴妖一家子都给抓了起来,猴妖的脑子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猴妖一家子跑出去一个却是真的,只是他当年伤得太重,不敢回来。如今伤完全好了,又见到了仇家,自然要礼尚往来了。 鹤城不准妖杀人,但事无绝对,若是双方有因果的话,可以自行了断因果,别人不会干涉。 钱先生种下了因,虽然结出的是毒死全家的毒果,可他必须认,谁让因是他自己种的。 这生意钱虽多,却是烫手山芋,我要替钱先生杀了周宏,那这笔因果得算我头上。 对于修行之人而言,寻常因果要不了命,但积少成多,死得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赵哥也不管这闲事了,把钱还了后与我一起离开了医院,身后是钱先生撕心裂肺的哭声,可那又如何呢?自己种的因,结的是甜果还是苦果,亦或是毒果,都得自己吞。 后记 后记 我问了周宏,他不打算继续做什么,因为钱先生如今这样是最好的报复,虽然没死都就剩他一个,但比他的家人死光了更有用。 见他这么说,我立马将钱先生家的三个鬼打包送给了诺诺,这三只不是阳寿已尽,确切来说,是倒霉催的摊上钱先生,阳寿未尽而死了。可想要还阳也是不可能的,还阳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阳寿未尽(阳寿尽了是绝对不能还阳的);身体还在并且完整(没有完整的身体也还不了阳);知道的人不多(所有人都知道你死了,你却复活了,影响太大,牵扯的因果也太大,地府也愁,干脆不还阳了)。 这三只就符合第一个条件。 对于阳寿未尽的枉死之人,地府的鬼差总是不能及时赶到,他们是按生死薄来收割灵魂的,属于踩着点上工的那种,不早也不会晚。因此这样的鬼,运气好的话,碰到鬼差,鬼差会随手收了,再查查怎么回事,如果枉死的原因与地府有关,会看看能不能还阳,无关的话,等着去投胎吧;运气不好的话,可能就成孤魂野鬼了。 诺诺一看到三只鬼就头疼。“这又是谁干的?” “这属于因果循环的问题。” 诺诺松了口气。“不是乱来,那就好,地府里之前进的枉死鬼吵死了,死都不消停,上了渡船还在闹,掉进三途川好几个,烦死了。” 我:“......掉进三途川,还能捞上来吗?”地府的河流跟人间的河流应该不太一样吧。 “一般情况下不能,不过我能捞,正好当时还没走远,就顺手捞上来了,弄得我一身的臭味,洗了好几天也没洗掉。” 第8章 第三章讹·高岚 第8章 第三章讹·高岚 妖不一定是邪恶的,但十之八九跟良民不沾边——君羽落 “我还以为你会帮钱先生呢。” “他的麻烦是他自找,我才不趟这浑水呢。” 我对赵哥刮目相看,我的淡定或许是出于我的心理,哪怕没了记忆,我潜意识里也知道自己不是人,可这位,彻头彻尾的人族啊。 “很惊讶?” 我点头。 “特勤处必须摆正态度,人与妖,谁也不可能灭了谁,那么,想要两者和平共处,做为监督者的我们就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绝对公正?”我狐疑,五指尚且长短不一,何况是人心。 “稍微偏一点没关系,但不能偏得没边。” 我:“你真坦诚。” “多谢夸赞。” 我无语的换了个话题。“你能帮个忙吗?” 我让赵哥帮的忙是找个人——方学文,我老子。 啥?为什么父女俩,老子姓方,女儿却姓君?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 国家机器果然有效率,只是一天我就拿到了资料,不过这资料有等于没有。 方学文,四十九岁(如果还活着的话),生于1941年,是建国初期的大学生,很冷门的专业——考古。不过这位大学生比较倒霉,毕业没两年就赶上了文.革,虽然方学文出生的时候家里早就因为战乱而没落,爷爷奶奶那一辈都是农民,可曾祖及更之前的先祖都是地主阶层,加上他学的专业,妥妥的被下乡关牛棚了,让一个大学生遭这种罪,跟变相谋杀也没什么两样了。那段岁月,因为受不了或自杀,或崩溃的人不在少数,方学文比较好,或者说胆大,在牛棚里呆了不到一年,发现自己实在受不了了,就偷跑了。这一跑就是十三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结果他在十年前又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我,将我托付给爷爷奶奶后就走了。 这些我都是知道的,这资料里我唯一不知道的就是他在带我出现时我伤得很重,几近断气。这座雪莹山庄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来过,是他带我来的,只是我自己不记得了。特勤处也不太清楚我在雪莹山庄里发生过什么,只知道我死不了后父亲就把我送回乡下了,然后他自己又失踪了。 这资料肯定被砍掉了一部分,就算失踪了,总该有个失踪地点吧,这上面居然对父亲的失踪地点一点都没提及,说没特勤处一点都没查到,鬼信不信我不知道,但我肯定是不信。 不过不信又能怎样?我肯定是拿特勤处没辄。 算了,慢慢来,总会有水落石出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先把法力给练好。 君长青留下了很多的书,里头关于修炼方面的常识书不少,都是我需要的。通过那些修真科普书,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早就在修炼了,并且时间很长,都成惯性了,哪怕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哪怕我的修为都给封印了,我每天晚上一入睡,立马就会进入修炼状态。只是我的身体因为习惯而没什么感觉,加上炼出来的灵力立刻就被封印起来,我也就一直没发现自己的情况不对劲。 马丹,我以前究竟过的什么生活,怎么越了解自己的身体越觉得古怪?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封印没了,有了灵力,能内视自己的身体,我就给自己做了个检查。 外表,我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内部却明显不对,骨骼和内脏的密度快赶上金属了。 神民有哪些种类呢?我将书房里的山海经给翻了出来,里头记载的稀奇古怪的物种着实多了点,神民也有,但......基本是三皇五帝之后,自己难不成是三皇五帝之后? 问阿吉,阿吉表示也不知道,它跟着君长青虽然很久了,但从未听君长青提起他是什么物种。 “不过.......” “不过什么?” “十年前你被带来这里的时候,他说了一句,出来了就很难再回去了。” 我愣住,将死狗拖了过来。“我怎么把你给忘了,说,我当年为什么会被封印灵力和记忆?”那个时候我都十二三岁了,不可能什么记忆都没有,就算是大病,也不能忘得那么干净,跟白纸似的,说没猫腻,鬼都不信。 “原因我不太清楚,但好像是为了保护你。” 保护我,把我一个快成年的非人类变成盲人、普通人类,有这么个保护法的? 阿吉道:“至少之前的你,谁也找不到。” 我揉额。“那现在我恢复了灵力也是他的意思?” “那是特勤处单方面的意思,君先生失踪,若不想鹤城乱起来,雪莹山庄就不能有事。” 我磨牙,超想揍猥琐男一顿。 之前不清楚还好,如今都知道了,怎么都没法再淡定过日子,好好修炼,天天向上,随便翻翻山海经,了解一下自己接下来要打交道的物种。 鹤城的人口失踪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决定先处理外来人口,这也是赵哥和阿吉的建议:本地妖族就算吃人也不会这么胡来,这么胡来一点都不顾忌会不会被人类世界发现的,多半是路过不打算长住的妖族。打算长住的妖族为了自己日后不会麻烦缠身,就算吃人也不会随便吃,而是挑挑拣拣那些吃了不会引起人类社会太大注意的人。 比如?前些日子有个官员被查出严重贪污却是最后一刻跑了,所有人都以为那一家子是远逃海外了,实际上......贪官的家里有妖气残留,也不知是进了哪个妖的五脏庙。 越是了解就越是头疼,小姑姑,搬家多好啊。 不过,现在这情况,搬家也晚了。 我内心呕血的拿着刚画的一沓黄符去小姑姑家,自己呆在那,只会带来麻烦,神民的肉跟唐僧肉略相似,长生不死不可能,但增长修为却是绰绰有余。可不呆在那呢,又怕出事,放一沓符是最好的办法。 为毛是一沓?自然是因为我画的符有的有用,有的没用,干脆多备几张以防万一,小姑姑只要不是背到家都不会有事。 一进门就被小姑姑拽住检查了一番。“你这些天都吃的什么?” “鸡汤、鸡肉。” “那怎么还瘦成这样了?你看看你这脸,一点肉都没有。” 搁谁吃了近半个月的素都得瘦得一点肉都没有。 “我看你搬回来算了,再一个人在外头呆下去,也不知道得瘦成什么样。” “这只是暂时的,最近比较忙,过段时间就好了。” “你忙什么?太平间的工作不是辞了吗?” “找了新工作,工资挺好的,就是刚开始有点累。”还要命,一分钱都没赚到。 “什么工作?” “‘人’口普查。” “没听说国家要普查人口啊。” 小姑姑你那么追根究底是要闹哪样啊?“私下里的,只限于少部分人,你不知道也正常。” “真的假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小姑姑,还是信了。“那算了,我买了只鸡,你今天在这吃,我炖鸡汤给你补补。” “好!”我的口水分泌加速,险些流出来。 小姑姑去做饭,我正好趁这个机会将符藏到隐秘的地方,让两个无神论的警务人员随手带着一沓符,我还不如指望太阳打西边出来,把符藏在屋里的各处,把屋子变成安全堡垒就够了。 “你在干嘛?” 听到有人开口,我不由扭头,是个挺漂亮的小姑娘,唇红齿白的,不过没见过,但声音很好听,也很耳熟。“高岚?” 小姑姑有个继女,今年十二岁,也是小姑丈最头痛的家伙,从幼儿园起就学会了跟人打架,打遍幼儿园无敌手。然后,年纪越大就越是劣迹斑斑。 不过或许就是这种性格,高岚没像别的小孩那样对继母太过抵触,丫认为:就算碰到个白雪公主的后妈那样的极品,她也不是白雪公主,摆的平。 小姑姑也没苛待高岚的打算,她跟小姑丈结婚是因为彼此看对了眼,又想过日子,没兴趣没事找事。而且小姑丈带着前妻的女儿,她又何尝不是带着一个我,一个是养,两个都是养,没必要没事找事,因此小姑姑对高岚也就很好。 双方都没有主动找麻烦的意思,稍加磨合,相处得也就还可以。 熟了以后这家伙跟我说过,她的理想是当警察,我果断表示:你丫要能当警察,国家肯定被恐怖分子给控制了。 实话实说的结果就是被揍了一顿,你看,这么个奇葩,她要当了警察,想也知道三天一小过,五天一大过。 我将最后一张符贴好,随口胡诌:“小姑丈这些日子不是诸事不顺吗?我就求了符,贴家里说能转运。” 高岚也是无神论,但她有个好处,她自己不信也不会去强迫别人跟她一样不信,因此没对我的这种行为表示不好的情绪。“转运需要贴这么多?” 我道:“我各家都求了一张,这家不灵,还有另一家。” 高岚:“......” 我换了个话题:“你前些日子干嘛去了?小姑丈住院了居然找不到人。” “我想看看谁这么大胆,敢袭警。” 我愣了下。“查到了?” 高岚颓丧道:“没。” 我心说,幸亏你没查到,否则我现在就该参加你的葬礼了。 妖族对于发现了自己存在的人类,除非是可以信任的亲朋好友,亦或是自己不打算继续呆下去,准备换个地方生活了,否则......妥妥的杀人灭口。 小姑丈的命是真的很好,被发现时还没死透,及时送医急救,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第9章 第三章讹·兔子女神 第9章 第三章讹·兔子女神 一顿晚餐,我吃得特别香,好久没吃这么好吃的食物了,连着吃了四大碗饭,不过也就我和高岚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吃的好,小姑姑和姑丈都没吃多少。 我用手肘碰了碰高岚。“这又是怎么了?” 高岚低声道:“鹤城最近有好几起诈骗案,都有人跳楼自杀了,闹得挺严重的,就是抓不住诈骗的人,你都不看新闻的吗?” 雪莹山庄压根没电视,我看哪门子的新闻?就是想看报纸,那也得花钱啊。 一顿饭吃得肚儿圆滚滚,还打包了一盒鸡汤鸡肉,拒绝了小姑姑让我留宿的话,这才踏上回山庄的路,同行的还有高岚。 “你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走在外头多不安全,岚岚送你我比较放心。” 虽非亲生母女,但小姑姑对高岚的武力绝对有信心,高岚素来拿警察局当自家后花园,没事经常去溜达,跟各路进宫人员打交道,虽然还不是警察,但很多方面不比警察差,对那些乱七八糟的手段门清。这也是我当年会怀疑她能不能成为警察的一大因素,这家伙更适合当犯罪分子,她比犯罪分子还清楚如何完美的犯罪。 三月的鹤城,夜风吹得人直哆嗦,我紧紧抱着鸡汤才觉得暖和一点。 高岚也冷。“留下来住一晚多好,不用吹这冷风。” “白天回去也冷啊。”而且山庄里还养着一条狗呢,我在外头吃好吃的,它在山庄里饿肚子,回头发现分分钟造反给我看。 高岚无语了下,没一会又道:“那美女可真是要风度不要温度。” 什么美女?我顺着高岚的眼神望去。“好大的兔子。” 我这辈子从未见过这么大的兔子,比车还大,全身的毛比雪还白,看着就很软很暖。 我由衷的感慨:“摸上去手感一定很好。” “哪来的兔子?” “老娘不是兔子。” 我瞅瞅兔子,又瞅瞅高岚,想想自己前些日子的悲催遭遇,顿觉伤心,我这还不如继续瞎下去呢。“这是大美女?” 高岚点头,委婉的问:“你的眼睛是不是没完全治好?” 我不理高岚,瞧向兔子红彤彤的眼睛。“美女你好。” 兔子美女看着我的眼睛,可以清楚的看到我眼睛里她的投影——一只车子大小的雪白兔子。 我没侮辱人,我所看到的真的只是兔子。而这也并非我所愿,哪个正常人高兴自己走在大街上,一眼望去,孤魂野鬼及各类动植物满街溜达?没心脏病都能吓出心脏病来,有心脏病更得送医急救。 “你是什么?”兔子挑了挑眉,好可爱,好想摸摸,不过也只是想想,真摸上去,我的爪子非让剁了不可,没眼花的话,这兔子应该是b级的妖。 特勤处将妖根据修为和危险程度划分了等级,s级最高,全国都没几个,但每一个都是地仙层次的存在;a级其次,与人族大乘期修士不相上下,也是一个巴掌数的清的存在,至少明面上如此;b级再次,相当于人族合体期的修士,这一层次的妖,虽然不寻常见,但也不少,每个大城市里都能找到一个,或者多个;c级相当于元婴期,那更多了。再往下,赵哥就给没我多少资料了,理由?太多了,资料看几个月都看不完,他也搬不完。 b级的妖在妖族里虽然只是中等实力,可......人家再中等也是活了千百年的妖,而我,就一弱鸡。 你是什么,这种问题仿佛带着蔑视含义,但她要对别的人这么说,肯定是轻蔑的意思,可对我用,我知道,她绝对没有轻蔑的意思,问非人生物是什么,是很正常的礼节,又不是人,没必要加个人字进去。 我含笑道:“你是新来的吧,明天来雪莹山庄登记一下吧,这样大家都方便。” 兔子眸子冰冷的看着我,我不甘示弱的看回去,不能怂,绝对不能怂,怂了就可能被下锅,任人红烧清蒸。 君长青能震慑这座城市里数万的非人生物是因为他拳头硬,我没他那么硬的拳头,只能扯他的虎皮行事。可虎皮终究不是猛虎,我若是示弱,让这些家伙觉得我好欺负,难保哪天不会成为失踪人口名单里的一个。 无声的较量维持了一分钟,兔子收起了冰冷的眸子,却仍一派高贵冷艳,我真服了自己现在的这双眼睛,竟然能从一只兔子的身上瞧出浓浓的装逼范来。 “我明日去山庄登记。” 我礼貌的道:“那就多谢配合了。” 兔子女神走了,确定兔子走远后我立马趴高岚身上了。 “你认识她?你怎么了?” “抽筋了。”全身肌肉紧绷过头,突然放松,妥妥的抽着了。 高岚问:“你很怕她?” 那可是会吃人的妖,我能不怕吗? “有点。”顿了顿,我问:“我走不动了,能帮个忙背我走回去吗?” 高岚:“.......” 高岚打量了我好一会,大概是确定我是真的没法走了,终于屈尊背起了我。 在路口打了车,到了白梅街街口我就让的士停车了,再里头的士不适合进去,确切说,我不知道该如何跟高岚解释雪莹山庄的异常。虽然在外头看着,雪莹山庄很正常,可真走进去了,只要不是瞎子都知道有问题。 肌肉恢复了正常的我果断跳下了车:“我没钱,你付钱吧,师傅麻烦把她原路送回去。高岚,拜拜!” 一进白梅街我就看到了成群结队的鬼,这条街上的餐馆不仅经营人和妖的生意,也经营鬼的,因此每天晚上,这条街都极为热闹。刚开始时,我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卧了个槽,老娘一点都不想欣赏各种死法的死状啊。 这些鬼,正常死亡的还好,但......正常死亡的都会很快就去投胎,会留在人间的,鲜有正常死亡的。自杀的、跳楼的、车祸死的...... 看着一个脑袋跟萨其马似的鬼从面前走过,我肚子里还没消化完的食物差点吐出来,哪怕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月,我对这条街的夜晚仍旧适应不良。不过,想想周宏,我又觉得自己好多了。他住的那栋楼曾经有个人跳楼自杀,人们觉得人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因此很多扛不住压力时会选择自杀,可真的一了百了吗? 现世的恩怨是一了百了了,但......死后的世界仍有新的问题,因着人是自杀的,这是不尊重生命的表现,这是犯罪.......直白点说就是,自杀的鬼必须每日重复自己的死亡过程,一直到投胎的那一刻到来才能解脱了。周宏住的那栋楼的那只鬼现在都还没等到投胎的时间,因此一直在重复跳楼自杀的过程。周姐是人类,看不到自然不会有感觉,但周宏,他可不是人,肯定看得见。 我很好奇,每天吃饭时看到别鬼在自己面前跳楼自杀,血淋淋的走来走去,周宏感觉如何。反正我是看过一回那满地的脑浆子后两天都吃不进东西,省了一笔开销,不过那之后我对那个地方都绕道走了。 回到山庄,我将鸡汤给阿吉。 “算你有良心,出去吃好东西还知道给我带一份回来。” 我支着下巴坐在地上瞧着阿吉吃东西,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阿吉,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的眼睛恢复正常?” 阿吉不解:“你的眼睛还有什么问题?” 我叹道:“你知道这条街上的人,我一眼看过去有多少动植物吗?我根本分不清哪些是人,哪些是妖,哪些是普通动植物。” “神民乃上古大神的后裔,你这眼力与生俱来的,跟人生下来就会喘气一样,想要人不再喘气,除非人死了。” 所以君长青封印的我的眼力,却把我给搞瞎了吗?我心里顿时忍不住呕血不已。“可这个样子,我要怎么过日子啊?”真不知道我十二岁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虽然没有那时的记忆,但那个时候我应该是没有瞎的。 “你努力修炼吧,等你到了君先生那个境界,就可以控制自己的眼睛,从而看到妖魔鬼怪所化的人形。” 君长青的境界?半神?呵呵。 “你去哪?” “洗洗睡。” 雪莹山庄很大,共两层,一共六个房间,楼下两间一间是书房,一间是杂物房,楼上四间,主卧是君长青的房间,里头全是他的东西,我懒得动,就住在了旁边的一间客房里。按理来说,这么一个小别墅应该不算很大,为什么我会说很大?概因我之前整理杂物房时发现的事。 君长青的杂物房里放的东西多而乱,但里头有不少有用的东西,比如玉符,比如铜钱旧书什么的,我之前为了寻找对自己有用的东西而进去过,结果......外头看着杂物房挺小的,可真走进去了,卧槽,篮球场也就这规模吧。 把杂物房弄成这样,君长青你让科学情何以堪啊? 第二天的时候兔子女神大清早就来登记了。 我拿来非人登记册。“名字。” “白九灵。” “九是辈分还是排行?这是我随口问的,你可以不回答。”这年头,已经很少有人取名还按字排辈了,但非人却不一定,比如我,姓君,羽字辈,名落;还有君长青,长字辈,名青。 “排行。” 真能生,我腹诽。“什么时候来的鹤城,打算住多久?” “半个月前,住多久还没想好。” “年龄。” “六百。” “整的?” “你活了几百年还能记得自己年纪的个位数是多少?” 肯定记不得。“种族。” “讹。” “哪有长得像兔子的鹅。” 兔子女神的气场明显冷了下来。“讹诈的讹。” 我咬了咬毛笔杆,讹兽?“鹤城最近的几起诈骗案同你有关系?”小姑丈头疼的案子我回来后顺手关注了下,结果跟这条街上的“人”随口一提,他们就告诉我,那是一只新来的讹做的。 兔子,错了,应该是讹女神点头。 “你知不知道你搞出人命了?” “他们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只是没钱了而已,再挣就是。”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人家辛辛苦苦赚的钱,一下就被你骗光了,能不想不开?” 女神不以为然:“不辛苦啊,我骗的那几个人都是为富不仁,钱大多不干净,沾着人血呢。” 我揉了揉额角,深以为这位应该去考警察,若有这么个警察,所有贪官都得怂。 “我提个建议,虽然雪莹山庄不要求所有妖都要从事合法的职业,但你若是打算长住的话,还是找个合法工作吧。”这么诈骗下去,很容易引起注意,到时候被人抽丝拨茧发现这是传说中的讹的话,那乐子就大了。 兔子女神高冷的道:“我会考虑。” 怎么都感觉是在糊弄我。 第10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香炉 第10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香炉 情人说,我爱你生生世世,可有几段爱能够一生一世?一生一世尚且艰难,何况生生世世。 奈何桥上,孟婆汤下肚,前尘尽忘,你还会爱我吗?——君羽落 一个活了一百多岁的人有多少收藏品和垃圾? 足够堆满篮球场。 我在杂物间里淘宝时发现了一个瓷器,色彩鲜明,大叶大花,感觉挺好看的,就搬到了大厅里当花瓶。白九灵登记的时候看到了花瓶就随口夸了一句元青花挺好看的,我当时就愣住了。古董什么的我可不懂,但随便一个瓷器都是元青花,那么杂物间里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是什么年代的? 专门找了资料来对比,君长青以前开过当铺吧,前朝与民国的物件一大堆,占了九成,剩下一成更是什么朝代都有,有的干脆就不知道是什么朝代的。 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可算是把杂物间给收拾出来了,君长青你没事收这么多东西干嘛? 阿吉问我:“你打算扔掉它们?” “......你怎么会认为我想扔掉它们?” “都是没什么用的杂物,不扔了你还要做什么?” 我默然一息,问阿吉:“阿吉你高寿?” “我记得自己最早的记忆是在乾隆年间,你帮我算算吧。” 乾隆年间? “乾隆在位六十年,他退位的时候是1795年,离现在一百九十五年,你最少两百岁了呢。” 两百岁,我悟了,这些东西对它还真是没有用的杂物,至少在当时的年代,这些东西真的不值几个钱。 真没想到死狗年纪居然这么大了,当我祖宗都绰绰有余了。 “如果是你那一部分人族血脉的话,是够了,但神民就算了。” 呀,把心里话说出口了。“怎么说?你见过我的母亲,知道她贵庚不成?” “听君先生说起过,那是他堂姐,君先生的年纪你已经知道了,他的堂姐......”死狗用眼神表示:你懂的。 我呵呵。“老爹牙口不错。”君长青的堂姐,年龄怎么也得一百多岁了,老爹你给老娘当孙子都绰绰有余。 “君先生说他四十岁才成年的,而这还是因为他有一半人族血统,生长比较快。” “......那没有人族血统的神民呢?” “君先生没说。” 好吧,是我错了,不是老爹口味重,而是我不该用人族的标准去看非人,物种都不同,衡量的标准自然不同。 东西整理得差不多后我挑拣出了一个黑陶质地的香炉,线条粗犷,看着就是古物。问了阿吉,是君长青在袁世凯下台那一年买的,应该不是很久远的古董,买卖应该不犯法。 “你要卖它?” “你这不是废话吗?不卖的话我收拾杂物间干嘛?债台高筑,不早点还清我早晚想死。” “君长青很喜欢这个香炉的。” “问题是他已经死了,现在这间房子和房子里的一切都是我的财产,我想怎么处置都可以。” “呃,据我所知,人类的法律规定,配偶是财产的第一继承人。” 我想了想,点头。“是有这一条,怎么了?” “君长青的配偶还没死呢。” 我愣了下。“她没死我怎么没见到她?” “你见过她的。” “在哪?我怎么没印象?”我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这些见过的非人,不少,但都是这条街上的,若是君长青的伴侣,没道理住在外头不在山庄里。 “她就在山庄里啊,一直都在。” 我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你可别跟我说那是只鬼啊,不对,就算是鬼,我也不可能看不到。”凡人的阴阳眼最多看到鬼,却不可能看到妖魔怪的原形,而我,我能看到鬼,也能看到各种非人的原形,也仅限于原形,瞧不到他们的人形。 “她不是鬼,是妖。” 我大奇:“山庄里还有第二个妖?” “外头那株白梅树就是啰。” “那株白梅树连人形都不能化,能说妖?”虽然看不到妖魔鬼怪的人形,但我又不是没长脑子,那株白梅树从头到尾就没挪过位置,若是妖,哪怕我看不到它们的人形,也能看到动植物满街走的画面,若从头到尾都没动过,要么是已经死了的动物,要么就是普通植物。 君长青口味得多重才能瞧上一株不能化成人形的树?亦或是,非人的思维逻辑究竟有多彪悍,能跟一株树谈恋爱,还是一株不能化成人形的树。 “梅姑娘是几千年的树妖,原本也是能化成人形的,只是发生了一些事,修为尽失,这才打回原形从头开始,君先生当年之所以来到鹤城也是因为这里是梅姑娘的故乡,他要在这里等梅姑娘重新化成人形。” 原来是这样啊,我之前还纳闷君长青一个半神哪呆着不好,偏偏跑到这西南来安家落户呢。“那我这位婶母叫什么名字?” “梅雪莹。” 我:“......”所以这就是雪莹山庄的由来吗?挺深情的,就是悲剧了点,梅树仍未恢复人形,男主已经去见阎王了。啊不,也不一定是去见阎王了,君长青那样的存在,别人若要杀他,为了杀彻底,多半会打得他灰飞烟灭。 我最后还是决定,卖香炉,至于婶有没有意见,有本事开口抗议啊。 我对古董这行不熟,最后还是找了高岚才解决问题,虽然高岚也不是社会人士,对这些同样不熟,但架不住她的朋友圈广......警察局的那些常客她都认识。高岚的亲妈很早就离婚了,孩子归小姑丈,小姑丈一个大男人照顾孩子的方式就是把孩子给带警察局放着了。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那些警察局常客教了高岚不少东西,都算是高岚的师父,因此高岚懂得东西很多。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小姑丈对此一直都没什么好脸色。 高岚随便找了几个人很快就给我带来了我想要的信息,鹤城有好几家地下拍卖行,我的香炉正好拿去试试。 我将资料挑挑拣拣了下,最后选择了高岚的朋友认为的最靠谱的一家,虽然对于赃物,价格压得有点狠,但不会黑吃黑。 对于高岚着重提了下赃物两个字,我颇无语:“几个意思?以为我偷东西还是怎么了?” 高岚反问:“古董很容易找?” “我的东西来路绝对正当。”我义正言辞。 高岚明显不信,要我我也不信,君长青八九十年前收的东西,那么请问一下,君长青贵庚?叔侄只差一辈,年龄却相差百余岁,这合理吗? 我拿着实物先去拍卖行问价,这是高岚的建议,货比三家的问,免得因为不识货而被人给糊弄了。 我真的就问了三家,心累。 原以为最多就是明确时代的东西,结果,鉴定的人说年代挺古老的,就是不怎么值钱,我呵呵了后去找了诺诺。 “诺诺,认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年纪呢,你高寿啊?” “你是问我化成人形的年纪还是加上未化成人形的年纪?” “化成人形后。” “那我约莫四千岁。” 四千岁,近代一百年,明清五百年,宋元、五代十国、隋唐、南北朝、魏晋、秦汉、夏商周,嗯,差不多有四千年了。我了个去,你一朵花,竟然跟华夏文明差不多年岁。 我好奇的问:“那你化成人形用了多少年啊?” “我有意识的时间是一万年,而更早的岁月我是没有意识的,就不太清楚了。” 这也就是说你的年龄不少于一万四千年啰?呵呵,妖怪啊。 我将黑陶香炉递给诺诺。“那你帮我看看这个炉子什么朝代的可以吗?” “这个香炉的形制,应该是西周时的东西。” 我了个去,西周时的?君长青你眼光真好,买个香炉竟然是西周时的,而你还把东西给丢杂物间了,不,就算没丢杂物间的时候也是拿来焚香的......虽说这东西的功能也的确是焚香,可拿着几千年前的文物当家具用,君长青也是人才了。 本来还打算继续卖的,毕竟我比较缺钱,却听诺诺继续道:“这东西我有点印象,好像是燕国早期的王族制品。” 我愣了下。“哪个燕国?” 诺诺反问我:“这颗星球上的周代有几个燕国?” 我:“......”还是别卖了,卖个普通文物不算了,但王族之物这种东西,若是被人以为我是挖了哪个燕王族的古墓就悲剧了。不过,我有些惊讶的说:“诺诺你懂的还挺多的。” “活得久了自然懂得多,不过这燕王族的东西,主要还是那个时候出过一桩挺有意思的事,我就对那个国家特别关注了一点。” “什么有意思的事?”我好奇的问,能够让一个活了成千上万年的老妖怪说有意思的事,肯定是真的有意思。 诺诺问我:“你知道孟婆汤吗?” “知道啊,人在过奈何桥时要喝的一碗汤,据说喝了之后就会前尘尽忘,无牵无挂的走入下一生。” 诺诺点头。“可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喝孟婆汤的,人生在世,难免有些东西是死了也放不下的。每个灵魂都有时间,下一生的时间已经到了,灵魂却不愿踏进下一生,那么下一生的那个躯体就会是死胎。如此,会导致很多人的命运以及因果发生变化,反正影响挺大的。” 我问:“那怎么办?” “简单啊,识趣点自己喝了孟婆汤,不识趣的话,脑袋上打个洞灌进去。” 我:“......这也忒凶残了。” “不凶残不行,若是轮回出了乱子,影响不大的话还可以压一压,但大了的话,得倒霉一大片公务人员,甚至十殿阎罗都吃不了兜着走。而且,在我看来,那些不愿投胎喝孟婆汤的人鬼的原因都是因为生前有着遗憾,执念太深,因而不愿忘记。可在我看来,他们纯粹的遗憾与执念纯粹是自己作的,没有道理他们生前作,死后却要不相干的地府来承担后果。” “那倒也是。”人活着,或是死了,任性不打紧,但人任性是自己的事,没有道理让不相干的人买单。 第11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美人 第11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美人 我很是不解:“我能理解你们硬灌别鬼孟婆汤的做法,但这与我们正在说的话题有关系吗?”跑题了吧? “没跑题,你听我继续说下去就知道了。” “那你继续。” “虽然人死后去了地府,有执念不肯投胎的都会被硬灌孟婆汤,但也有寥寥无几的例外。” “为什么啊?” “这就得从地府尚未建立起的时候说起了.......” 我了个去,这话题究竟有多古老? 诺诺花了一个小时才给我解释完,而我理了半个小时才勉强理清楚。 所有人都知道六道轮回位于地府,却没人知道,其实地府是因为六道轮回才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六道轮回的年代比地府更加久远。 亘古之初,是没有地府也没有六道轮回的,只有盘古肚脐血所化无尽血海,生灵死后,灵魂要么在天地间飘荡,直至消亡,亦或沉入血海消亡。嗯,不管是哪一种,最终的结果都是消亡,真正意义上的人死如灯灭。 后来,有一大能身化六道轮回,天地间的孤魂这才有了个去处,但......六道轮回初生,非常不完善,那些灵魂想要渡过血海去轮回也极难。因此有了奈何桥,奈何桥渡天地间的阴灵前往下一世,随便喂汤。 喂汤之人是奈何桥的主人,也是一位太古神族,据说诞生天地初开时,有这么一位坐镇奈何桥,孟婆汤真的是喝得喝,不喝也得喝,甚至闹得太烦了,神一巴掌拍得你魂飞魄散,大家都清净。不过正如有句话说的,大衍五十,遁去一,天地间的事,只要不是自作孽到没救了,那都有一线生机。孟婆汤也不例外,有那么一些人是可以不喝孟婆汤的。 执念深重也有深浅之分,有的人执念还不算太重,一碗孟婆汤下去也能解决,但有的鬼,重得没边了,灌十碗孟婆汤都无法完全消除。对于这一类鬼,地府都会看看是否有大功德,若身怀大功德,打包送去第一代孟婆,即奈何桥主/太古神族那里交由其处置。 以汝之功德换汝之圆满。 大白话点就是,拿累世的功德向奈何桥主换取消弭执念的机会,如有的鬼,放不下生前的老父母,奈何桥主会前往该鬼所在的人间,替他赡养老父母,让父母高高兴兴的渡过余生。若该鬼觉得安心了,执念自然消散,饮下孟婆汤就可以去下一辈子了。也有特殊情况的,生前犯过什么大错,想要重来一次,奈何桥主也会穿越时间回到过去替你活一次,避免错误。反正在诺诺的记忆力,那位奈何桥主几乎无所不能,不管来人的执念多么的刁钻变态它几乎都摆的平。 为什么说几乎?自然是有的鬼执念着实刁钻,超出奈何桥主的天道允可范围,亦或是当事人死心眼,实在看不开,奈何桥主也无奈,而这一类鬼都一个结果——跳入忘川河永世不得超生,自然,也有例外,有的鬼跳下了忘川河那鬼地方还没有别的厉鬼吞噬,哪怕忘掉了所有的记忆,没了神智,也爬了出来,那么奈何桥主再无奈也会替你完成你的愿望。不过那样的话,奈何桥主也得倒霉,超出天道允可范围的事,它不是不能做,只是做了之后天罚分分钟找上门。唯一庆幸的是,这种跳下忘川河还能自个爬出来的奇葩鬼,几亿年也难得碰上一个,所以奈何桥主勉强吃得消。 诺诺对周代燕国有印象的原因便是因为这个事,奈何桥主那一段时间特别倒霉,短短一千年里,忘川河里爬出来三只鬼,完成它们的执念后,奈何桥主也被天罚拜访了三次。这运气也是够背的,不过被天罚了三回都没死,大神生命力真真是顽强,若是换了我,天罚找上门一回都足够我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了。 奈何桥主为了不耽误工作,便提了几只厉鬼代班,自然,只是让他们去人间想办法化解执念,别的什么,就算奈何桥主放心,那些鬼也没那个能力。诺诺记忆深刻的原因更是简单,那段时间她正好犯了点事被罚去煮孟婆汤,煮一千年,哪都是煮汤,就被调到奈何桥主那了,奈何桥主闭关养伤前顺手将监督那些厉鬼,免得它们在人间胡来的任务给了她。 奈何桥主闭关五千年后便出来了,诺诺便在奈何桥那里代班了五千年(ps:这里说的是地府时间,地府与人间的时间流速不同),燕国正好是那些代班任务中的一桩。 我说:“五千年的岁月,那么多任务,你记性真好。” “不多啊,你知道需要多少功德才能在死后执念难解时得到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吗?那样的功德,通常需要一个人累世行善积德,不做一件恶事才能攒起来,还要死得够惨,执念深重到寻常孟婆汤也没辄,不然也不能走到奈何桥主那里。而这样的鬼,亿万只鬼里也难出一只。” “那你岂不闲得长蘑菇?”地球古往今来全加起来的人口恐怕也没超过亿万这个数量吧。 “你莫不是以为夜晚的星空只是布景图?” “什么意思?” “世界很大,地球只是沧海一粟;盘古世界很大,此方宇宙亦只是沧海一粟。” 我秒懂,在诺诺离开时随口问了一句:“那要是执念深重得寻常孟婆汤也没法解决,又没有足以见得奈何桥主的大功德该如何?” “那就先看看身上有没有罪孽,若是有,十八层地狱里报道。若无罪孽,则看是否受不受教,若是受教不会胡作非为的话,可以考地府的公务员,鬼的执念越深,鬼力也越强,鬼差嘛,自然是实力强大才能引渡那些不愿轮回的鬼,镇压厉鬼。” “不受教又考不上公务员呢?” “不可能考不上,公务员对于那些执念深重的鬼,门槛放得很低,少有考不上的。被刷下来,便只有一个原因,心性不适合,会胡来,丢进三途川永世不得超生便是。” “......人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过不去也还有别的路,地府倒好,不成功便成仁。”真够绝的。 “也不一定啊,只有那些特别危险的鬼才会丢进三途川,不怎么危险的,就算考不上,也可以在幽都城定居,呆到灰飞烟灭,亦或是执念消解。” 答应等有钱了送诺诺一瓶美酒后才得以送走这位鬼差,送走了诺诺,我拿着香炉想了想,问阿吉:“屋里还有香吗?我说的不是驱虫的蚊香,是高级的熏香。” “君先生调的香都在书房。” 我在书房里翻了半天终于翻出了一只三尺长的箱子,里头全是香,量不少,但种类却少得可怜,大半是冷梅香,只有非常少的几盒是别的,并且是陈年的香木——檀木、老山香,沉香木......甚至还有一盒奇楠香。 我眼睛亮了亮,奇楠香还挺柔软的,我用手掰了点木屑下来,放在香炉里燃了起来,清香馥郁自然,虽然我不懂香,却也闻的这香味很是不错。 一把悦耳的声音自门外传来。 “千年奇楠香果真名不虚传。” “要登记是吗?稍等......”我正想找登记册,抬眸却发现自己看到的是个人。 啥?为什么这么肯定那是个人?自然是因为我看到的是个人类姿态的生物,若是非人,除非是鬼,否则我的眼睛所看到的是什么形态都正常唯独不会是人形。不过,这人怎么看上去有点不对劲啊,我又瞧了瞧,原来如此啊。 在我的眼睛里,每个人的眉心都有一根线,从线的亮度与长度,我可以看出别人余下的寿命与福泽,线越长,那人剩下的命就越长,同理,线越短,剩下的时间就越少,如果只剩下非常短的一截的话,要对付不介意的话,我会送那人八个字:抓紧时间准备后事。(阿吉一直都不赞同我这么做,看人与非人没什么,但看别人的寿命与福泽,需要耗费灵力,看了也就算了,可要是随便说出口,古往今来嘴巴把不住门先知都死得惨。) 门口站着的是个美人,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浅蓝色的牛仔裤与白色女式衬衫。很年轻,也美丽,跟电视里的大明星有的一比,不过大明星的美有一半是化妆化出来,卸妆后与卸妆前完全两个人,而门口的那位美女却是素面朝天,纯天然的美人。但最令我侧目的还是她眉心的那条线,菇凉好长的寿命啊,能活一百多岁呢,还有身上那一层亮闪闪的功德之光,简直要闪瞎我的钛金狗眼。 我捂了捂眼睛,好闪,马勒戈壁,眼睛的问题必须解决,虽然身上有这样恐怖的功德的人不会多,找遍整个地球也没几个,可倒霉的碰上了,这亮度也刺目啊。“美女你是?” “我原本是来找君小姐你买香炉的,不过这里既然是雪莹山庄,那我还是先找君长青吧,你告诉他,昆仑故人来访他就知道了。” 闻言我不由放下手仔细瞅了瞅,没错,虽然功德之光闪瞎眼,但人的确是个普通人,不是修士,随口道:“可君长青已经死了。” 美女露出了惊讶之色。“一个半神怎么会死!?” 得,就算这位美人是人族也一定不是普通人。 我将香炉的盖子盖好。“哦,我也不知道,反正突然有个律师找上门找上门说他把他的所有财产给了我,以遗产的名义。”至于真死还是假死,自己慢慢猜吧。 “包括雪莹山庄?” “包括雪莹山庄。” 第12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重生 第12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重生 “那我现在找你。” 可我一点都不想你留下来。 虽然万般不愿,但人来了就是客,何况人还与君长青认识,怎么也得礼貌点。我从书房里掏摸出一罐茶叶,抓了一把,准备烧个水给她冲壶茶,结果茶水才接了水,正准备放煤气灶上,美女就微微蹙眉。“你要烹茶?” “你要是口渴,我可以先给你倒杯白开水。” “我会茶道,我来吧。” 怎么都觉得这家伙在瞧不起我。 “这茶叶是一百年的普洱,不能你这样泡。” 我愣了下。“一百年?那还能喝吗?喝了不会闹肚子吧?” 美人:“......” 阿吉鄙视的看了我一眼。“普洱茶越陈越好,你不懂就别乱说。” 我这是被狗给鄙视了? 心塞。 美人烹茶很讲究,要茶具,死狗果断提出了君长青收藏的一套茶具,是君长青九十多年前从一位茶道大家那里得来的。我无奈的起身去拿茶具,看得出来茶具经常使用,虽然有灰,但灰不多,估计也就这半年的事,洗灰的时候我发现紫砂壶里竟然有着非常厚的锈,君长青你多少年没洗茶壶了? 正打算拿洗洁精和刷子来刷,便听到外头传来美人的声音。 “紫砂壶你别洗,茶锈是好东西,不能洗掉。” 我看了看正要滴进紫砂壶里的洗洁精,赶紧拿开,随便用水冲了下便拿出去了。 白梅树下,红泥小炉烧水,水沸之后加茶叶,我发现,死狗鄙视我还真不是没道理,同样是泡茶,让我来,肯定开水一泡了事,这位却是麻烦无比,但不可否认,还挺好看的,行云流水,跟欣赏艺术片似的。 红浓剔透的茶汤推到眼前时我仍有些愣神,支着下巴思索了下,忽问美人:“美人贵庚?” 虽说这年头会茶道的人不少,但要说如美人这样,跟艺术似的茶道,我估摸怎么也得是大家,若美人是个七老八十的老人,那我不会太奇怪,老人嘛,就好这些古典的东西。可美人却是个年轻人,我冒着功德之光打量了好几遍,没看花眼,美人的骨龄是十七岁,十七岁的人类正值青春期,俗称叛逆期。正是家长说往东,偏要往西的浮躁年华,静不下心来,可这位美人却不然,真正意义上的心静如水啊。 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身上有一股子沉舟侧畔千帆过的味,怎么瞅着就那么诡异呢? 老成的孩子不是没见过,但美人这样子的,简直就是妖,偏偏她又是个货真价实的人类。 奇! 茶汤是苦的,真不知道老一辈的人怎么就那么喜欢喝这个,哦,也不全是老一辈,至少眼前这个美人也喜欢。 美人很有古典味道的饮了茶汤,然后冒出一句:“那只黑陶香炉是我的夫君亲手所制赠予我的。” 虾米? 夫君? 这都什么年代的词汇? 这年头居然还有称呼自己的老公为夫君? 不对,亲手所制? 我了个去,香炉可是西周初期的东西。 我庆幸自己已经把茶汤给咽下去了,否则非喷了不可。 “敢问美人高寿?” “我这一世仅十七岁。” 这一世?几个意思?我抓着脑海里一闪即逝的一丝灵感问:“你难道记得前世?” 美人补充:“很多世。” 呵呵,诺诺你跟我说的什么来着?孟婆汤不肯喝就脑袋上打洞硬灌也要别鬼喝下去,那我眼前这只是什么? 美人问我:“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我点头。“想。” 孟婆汤啊,美人你是怎么躲过去的?这玩意可不像小说电视里说的那么好躲啊。聊斋里经常提到某某起死回生,我也曾问过诺诺,诺诺表示:全是放屁。 一个人能够活多少年,并不是由十殿阎罗决定的,十殿阎罗跟法院的法官似的,它能判罪犯多少年有期徒刑,或者枪毙,却没权利决定无罪的人有罪,有罪的人无罪,又是否该死。 真正决定一个人阳寿的是无数前世的留下的因果线,除非扯断所有前因,否则生死薄上写了你该多少岁死就得多少岁死,想改命?黑白无常哪怕是亲自操刀剁人也不会让你多活一秒钟。这倒不是黑白无常没人性,而是一个人的死去也是另一个人的诞生,不及时把灵魂带回去灌孟婆汤投胎的话,那么那个即将出生的新生儿将生下来就是死胎,原本属于那个孩子的人生尚未开始就被人给扼杀了。 这可不是什么小因果,人生在世,不可能不与其它人有交集,而有了交集就会有因果。比如,新生儿未来会是一个拯救很多人生命的善人,却在一开始时就死了,那么未来那些本该被它所救的人有极大可能会因为失去这一线生机而死去,无数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那因果......相当恐怖。 因果由谁来背? 地府是绝对没兴趣当圣人的,可让普通人来背,它也背不起,让一个乞丐去背亿万美金的巨额债务,只要债主脑子无恙都不可能这么傻,因此这因果十之八九会找上地府。就算十殿阎罗与鬼差都不是一般的存在,可他们也不是奈何桥主,能从天罚手下活命,而且就算是奈何桥主,扛住天罚也不是什么代价都不用支付的。 孟婆汤和阳寿其实是差不多的,一个人若是记得前世,那么前世的记忆与知识都会影响这一世的生活,同样因果牵连广泛,地府不会乐意背这锅,否则也不会对投胎抓得那么严。 所以我是真的好奇这位美人是怎么个例外的。 美人姓姜,上羊下女的那个姜。 “你知道姜尚姜子牙吗?他是我曾祖父。” 美人的开头就把我给噎着了,好一会才缓过来,其实这也很正常不是吗?西周初期啊,姜子牙不就是西周初年的人吗?据说还挺长寿的,好像活了一百多岁,单从人族的角度来看,姜爷爷是活生生的人瑞啊。 “你听说过重生吗?” “死而复生,我知道啊,不就是死了之后,被阎王判官通融,还阳了的事嘛,聊斋里经常写这种类型的短篇。不过大多是瞎掰,阎罗和判官根本没这权利,硬要越权的话,被他们允可还阳是人是高高兴兴的还阳过好日子了,那些允了他们还阳的地府公务人员却跑不掉一个渎职罪,不死也得脱七八层皮。” “我问的不是这种重生,我问的是一个人死了后发现时光倒流自己回到了少时的重生。” 我:“......”我还能说什么,我已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多年以后,当这种重生流的小说流行起来时,我与诺诺讨论了这个问题,她告诉我:那是纯yy。 时光倒流只有奈何桥主才有这能力,但它也只能在有客人的时候才能用,每一次动用都需要以大功德做为燃料,并且不能随便改变无关任务之人的命运,否则......天罚还得上门拜访。 不过事无绝对,很多的界诞生不够久,世界法则还没发展完善,就好像刚出产的计算机,肯定漏洞一大堆,但随着时间的发展,那些漏洞则会被一一补上。可在所有漏洞补上之前,出现几个死后时光倒流重生回到年少时的例子也不是没有,但奈何桥主在时光倒流后都不能为所欲为,何况普通人。 小说里那些重生之后仗着前世知识大杀四方,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主角不可能存在。因为它们本身就是突然出现在电脑里的病毒,而防火墙无处不在,结的是善因还好,那会有功德,功德可是个好东西。同样是年纪一大把,身体不好的老人,有大功德在身的人,哪怕老人病大把,精气神也是扛扛的,并且多半在睡梦里无声无息的死去,没有半点痛苦。而没有大功德的老人,又有一大把老人病,那么老人该遭的罪一样都跑不掉。从这个问题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功德可以压制很多东西,甚至减轻与压制因果的影响。 重生小说里那些主角,若是有足够的功德,那么防火墙就会因为功德误以为它们不是病毒,而是有用的软件,从而将它们当成计算机本身的一部分。可没有功德欺骗防火墙,又肆意妄为让防火墙注意到它们,那么,计算机里进了病毒应该如何?自然是开启杀毒软件(天罚)杀毒呗。 做为重生者,美人没被天道当成病毒给抹杀了,挺不容易的。 一朝重生,有几个人能保持平常心,好好过日子,而非肆意妄为?不可能,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人有七情六欲,而这些东西都在干涉人的理智,做出种种或错误或正确的决定。一朝重生,人只会以一种优越的心态去看周围的一切,而抱着这种心态,必然会搞事,而搞了事就别指望防火墙继续瞎下去。 美人第一世,也是第一次第一世,挺悲剧的。 虽是齐丁公的孙女,却没多少地位,其父是齐丁公的嫡子,却不是嫡长子。古代可不像现代,无论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都能继承家业,西周时期,非嫡子不可继承家业,而嫡子也必须是嫡长子继承家业。不过在周代以血缘宗法制统治国家的年代,美人的老爹就算不能成为齐侯,也是齐国挺有地位的人,比起别的人,齐乙公自然更信任自己的胞弟,因此对胞弟很重用,兄弟和睦,地位也高,毕竟齐丁公年迈后,处理齐国国政的都是还是世子的齐乙公。 美人是齐乙公胞弟的嫡女,按理,美人应该过得很不错,就算不是公主,也是权臣的千金,日子能过得不好吗?而问题就出在了这里。 美人是嫡女没错,可她娘很早的时候就死了,然后老爹就娶了后娘。 不是每个爹都跟小姑丈一样拎得清,也不是每个后娘都跟小姑母一样对于丈夫和别的女人的孩子都是:只要不是私生子,我就算不能视如己出也一定会真心以待。 美人他爹是个耳根子软的,枕边风对他的杀伤力非常大。 美人的后娘是个厌恶看到前妻留下的女儿的人,因为元妻的嫡出子女地位比继妻的子女要高。 这么一对奇葩,后娘进门的同时等于后爹一块进门。 美人少时就订了亲,是齐丁公给定的,嫁给莱国的世子,是联姻,也是两国止戈修好的决定。 姜太公始封齐国,但那里已经有一个大国了,即东夷人建立的莱国。莱国的始祖是吴回第四子莱言,而吴回是老童的儿子,老童是藜(li,第二声)的儿子,藜是伯服的儿子,而伯服是颛顼的长子。做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千百年的岁月,要么被吞并蚕食得成了大国的附庸,要么就是吞并了别国成了大国,莱国属于后者。 分封后姜太公本人是没有去封地的,周武王死得早,幼主继位,做为辅政的大臣之一,他想走也脱不开身。因此封地的事宜都是丢给长子姜伋,姜伋在营丘建都,而营丘,离莱国的都城归城挺近的,就差杵莱侯脸上去了。 莱侯与姜太公争边界就是这么来的,强龙跟地头蛇对峙的结果就是谁也拿谁没辄。姜太公灭不了在当地扎根数千年的莱国,而莱国也赶不走姜太公,旁边还有同样是周王封的诸侯的鲁国,真把姜太公逼急了,联手鲁国,再向周王借兵,莱国妥妥的要灭。 对峙多年后,齐国和莱国都觉得谁也掐不死谁,这么掐下去也不是个办法,都累,不如结两姓之好,大家一起发展好了,于是有了联姻。 美人的年龄正合适,因此成了联姻的主角之一,而她的悲剧也是自这桩联姻开始的。 美人原想着等到嫁了人,离开了奇葩亲爹和后娘,只要好好经营,日子肯定能过得好起来。结果却是,她嫁了,可她的夫君爱的不是她,这也没什么,联姻嘛,本来就没什么爱情,搭伙过日子而已。这也在美人的预料之中,夫君爱她也好,不爱她也好,日子都能过下去。 联姻是不能退货的,崩管爱不爱,日子都得过,她会学着习惯生活里多了个人,夫君也得习惯。不习惯也没关系,等她有了嫡子,夫君你尽管去纳姬妾,大家各过各的就是。(话说,美人您老的婚姻观挺开放的。) 第13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前世 第13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前世 美人什么心理准备都做好了,唯独没想到现实比想象更离奇,想象出于人脑,再天马行空也在人的脑力范围内,但现实,有时真的不讲道理到人的脑子都无力。 莱侯世子有一位真爱,这本没什么,哪个诸侯没真爱,收为姬妾便是,可如果莱侯世子的真爱是美人的妹子呢? 我听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插了一嘴。“据我所知,先秦时代,是媵妾制,婚姻中女方嫁出去的不是一个女儿,而是一群女儿。嫁进夫家,姐妹们是天然的盟友,怎么到你这就成情敌了?”先秦时代可不同于现代,那个时候,男人娶妻,娶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女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秦穆公嫁文嬴(也叫怀嬴)给晋文公重耳,简直是搞批发,陪嫁的媵妾足足四个宗室女。更无语的是,在先秦时代,这还是正常的礼节。 不过考虑一下当时的情况,也能理解,诸侯的后宫整个一春秋战国缩影,媵妾与主母若是不结盟抱团,肯定活不下去。姐妹为了个男人反目这种事,除非不想活了,否则都不会那么做,男人再重要也没自己的性命与子嗣的前途重要。 “陪嫁的媵妾出自同族,却不是什么人都挑的,我的媵妾是我的庶妹。” 我茫然的看着她。“不太懂。” “莱侯世子爱上的是我的嫡妹。” “你母亲不是很早就死了吗?哪来的嫡妹?” “继母所出。” 好大一盆狗血。 诚如美人所言,陪嫁的媵妾必须是庶女,让嫡女为媵妾,齐国不会那么做,这不合礼,而周朝最重礼。至于莱国,莱侯世子要敢提这么个要求,那就不是结亲,是结仇。 是,古有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可那也是两姐妹一嫡一庶,嫡女为妻,庶女为媵妾陪嫁古来有之。若两个女儿都是正妻所出,你看尧会不会把娥皇女英一块嫁给舜,就算一次批发两个,也第二个也肯定不是女英了。 莱侯世子也知道这要求在当时很过分,不过这也没难倒莱侯世子,明的不行就来暗的,与美人的后娘之女暗通款曲。妹子时常来看自己,因着两个人关系还不错,美人也就以为妹子是真心来探望自己的,哪里想得到妹子是来跟姐夫偷.情的。 事实证明,偷.情也不是完全没风险,也会出人命的。 美人的妹子有了身孕,不想未婚生子的话,要么堕胎要么赶紧嫁了。可她是嫡女,嫡女去给姐夫做妾,呵呵,齐丁公不打死她就不姓姜。 这对狗男女心也够狠,竟然趁着美人又一次生产时把美人给害了,一尸两命。 美人没化成厉鬼去索命真是个奇迹。 美人刚开始时也没想到自己被狗男女给害死的,彼时这方天地还不够完善,美人又不放心留下的长子。长子年幼,莱侯世子不可能不再娶,也不知继母会怎么对待长子。只要想想自己继母对自己的捧杀教育,美人就没法放心,也因而避开了鬼差一直滞留于人间。 发现莱侯世子再娶,娶的是自己妹子时,美人刚开始也是挺高兴的。在以血缘宗法制为人人之间最重要纽带的古代,侄子称呼父亲的兄弟为叔父,是因为叔叔也是父亲,同理,姨母也是母亲。不论是从血缘还是从政治利益考量上,与亡妻是姐妹的继妻都会好好养育亡妻留下的儿女。 美人很快就发现,自己放心得太早了,从常理来论,只要脑子正常,这样的继妻是会好好教养继子的。很遗憾,她的妹子属于脑髓有恙且无药可救的那种,也因此美人发现了自己的死因。可她已经变成了鬼,怨气再大又能如何?只能看着长子的儿子被不着痕迹的弄死,妹子的儿子成为了新的世子继承人。 鬼要能再死一次,美人非哇呀呀的气得再死不可。 或许是苍天有眼,美人突然发现自己活了,并且回到了出嫁前夕。 也因为回来了,美人更无语了,原以为狗男女是在她婚后才搞在一起的,谁知竟然在大婚前就搞在一起了。没说的,果断设计将此事给揭发了,婚事立时中止。 齐丁公给莱国去了书信问罪,同时决定处死美人的妹子,莱侯世子是别国的世子,他没资格处置,但自己家族这个丢人现眼的东西他有权利打杀。 为了救女儿,美人的亲爹继母跪在她面前求她去见齐丁公,告诉齐丁公她不愿意死也不愿嫁给莱侯世子,因而让妹子去与莱侯世子接触的。 美人去了。 我表示:“你没病吧?” “我告诉大父,联姻事涉两国,是为了停息战火让已经疲惫不堪的两国民众得以休养生息,联姻必须成。且,为一个男人与家人相仇,不智,也不值得。” 我:“......你大父没心脏病吧?” “大父身体很好,没气病。” “然后呢?他没杀了你老子?” “没有,那毕竟是他儿子,我劝他同意了婚事换人,成全那对狗男女,免得齐、莱两国交恶。那个男人毕竟是莱侯世子,若他记恨齐国而日日给莱侯进谗言,那两国好不容易开始融化的关系定然再次恶化,于国不利。” 我:“......你与齐丁公真伟大。”就是太便宜狗男女了。 “贱女人是一个人出嫁,没有任何陪嫁媵妾,嫁妆也是她父亲所出,公室没有出一厘。” 我愣了下。“那可是联姻啊,这样打脸,不会出事吗?” “他们准备婚事时,莱侯便废了嫡长子的世子之位,换了嫡次子做世子,重新娶伯父与新世子年龄仿若的嫡女为世子妇。一国世子,可以花,却不能拎不清。强敌环饲,莱侯还没心大到可以将国家交给一个拎不清的继承人。” 我竖起大拇指:“一招棋毁掉四个人,美人威武!” 齐丁公便是下不了手杀了儿子,也绝不可能再重用这么个拎不清的儿子;还有继母,齐丁公若不迁怒她就怪了,而失去了父亲宠信的男人短时间还好,时间久了也定迁怒于妻子,怨怪妻子没教好女儿连累了自己;莱侯世子也差不多,从他在第一世时,婚前就跟妻妹搞在一起,最后还是娶了美人可以看出,他也不是完全拎不清,至少为了美色而放弃江山这种事他做不来,否则第一世时就该趁着婚事还没结束提出来了,这样一个男人,时间久了,说他不会迁怒妻子,鬼都不信;还有美人的妹子,被宗族所弃,为夫君与公婆所不喜,也别想过得开心。 我道:“可我还是不明白这与你来找君长青有何关系。”故事挺精彩,也挺解气的,可这跟她来找君长青沾得上边吗?全文除了时光倒流让她复活于出嫁前夕,没有半点玄幻内容,怎么都感觉跟君长青不沾边。 “你听下去便知。” 好吧,我听,做了个请的手势。“美人继续。” 虽然儿子儿媳还有一个孙女糟心,但对于美人,齐丁公还是很怜惜的。虽然打杀美人的那个妹子是个不错的法子,但到底是丢人丢到家了,而美人大义换亲的事,到底避免了给初建的齐国留下隐患。若再与莱国掐起来,齐国也别想安静的发展了。而换了亲,丑事多少没那么丑了,莱侯也不可能因此事而与齐国交恶,一个失去了宠信又不是继承人的儿子对他的影响力还没那么大。 齐丁公也是头回意识到这个孙女不仅是个美人,还有勇有谋,大义果决,比他那些儿子孙子还出色。也因此,在去镐京朝见时将美人给带上了,想看看镐京有没有什么俊杰,想给美人找个合适的联姻对象,若是没有也没关系,全当开拓眼界了。 还没进镐京王都,在门口的时候队伍遇到了一个策马的玄衣青年,后头一堆人在跟着。美人不认识,有些惊讶,因为那人是从镐京城里直接策马出来的,相当之嚣张,一般人没这胆量与资格。 一问才知,那是召公姬奭长子姬克,也是燕侯。 用后世的观念来看,燕侯克就是一工作狂,不过也能理解。尚年幼时便代父受封封地,远离亲人,在千里之外的异地建国筑城,他要不全身心投入工作中,还真不一定能成功立国。 燕国东有渤海海浸和黄河故道的滚动所造成的沼泽地带,道路不畅;平原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无险可守;南面是商人腹地,商人复国心盛,不可能帮助周人建国;西边时有山地民族饶边;北边是曾经保护商王子的商朝旧臣。这么一块封地,就是超级大麻烦,要不是召公是周武王所信任的兄弟,还真不敢就这么封出去。海浸与山地民族倒也罢了,关键是商朝旧臣与商人腹地的遗民,一个不慎,让他们联合起来,那周朝可能就得呵呵了。 在美人前世的记忆里,燕侯克不仅是个工作狂,还是个倒霉蛋,对奄国的公主一见钟情,力排众议,找了诸多理由说服了周王族得以娶了心爱的女子,结果......相当惨烈。 奄地是商朝遗民的聚居地,且早已心有所属,只是当时商朝已灭,商朝遗民分了主和派与主战派。前者觉得商朝大势已去,应接受新朝,好好过日子,争取提高商人的地位与利益;后者则不甘心,想要复国。姬克看上的那位是主和派商人贵族的女儿,正想与周王朝修好,姬克主动送上门,自然不愿错过,奄女不嫁也得嫁。 讲真的,姬克对奄女真的很深情,后宫就她一人。可惜奄女始终不喜欢他,她喜欢的是温柔多情的翩翩君子,而姬克,只能说,粗犷不凡,明显不合她的审美观。这也本来也没什么,虽然姬克不太符合喜好,但胜在他是个有情郎啊,就算是奄女的初恋也不可能对她那么好,跟她一夫一妻的过日子。假以时日,奄女接受了姬克,这段婚姻到底还是有救,但......武庚之乱爆发,奄女的心上人是武庚的心腹,非常典型的主战派,来找了奄女,一番情话哄得奄女乐开了花,杀了姬克与孩子,帮着情人对付燕国,引山地民族与北边的商旧臣之民南下。 “虎毒还不食子呢,那女人也太狠了吧,她就算不喜欢姬克,也得考虑一下孩子还有她的家族吧。出卖夫家与娘家,蛇蝎也没这心肠。而且,就算她真的一点都不考虑别人,只考虑自己,她就那么笃定初恋不会抛弃她?” “不会,不过是后院添一朵花罢了,百花齐放对于男人而言是很有吸引力的。” “名声尽毁,正常男子都不会娶她为妻吧?就算男子拎不清,他背后的宗族也不可能脑子发昏,谁知道这女人会不会出卖它们?” “若是娶妻自然不可。” 我秒懂。“姬妾?” 美人点头。 我呵呵:“好伟大的女人......姬克的眼睛真没问题?” 第14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债主 第14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债主 故事继续。 出乎意料,这一世姬克没再娶前世的那个妻子,他独身了,且大有将独身主义进行到底的趋势,工作狂到了让看的人都忍不住替他捏一把汗,可别过劳死了啊。 召公也怕儿子过劳死了,因此希望给儿子娶个妻,有个知冷知热的人照顾,儿子的日子也能好过点,如果儿媳妇能把儿子的注意力从政务堆里拉出来那就更好了。说实在的,要是能找到第二个苏妲己,召公肯定不介意把苏妲己送儿子床上去让儿子能够君王不再早朝。 很遗憾,苏妲己就一个,而且已经挂了。不过也不妨碍召公给儿子找媳妇,催婚三十六计齐上,可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催得烦了,姬克干脆呆在封地不来镐京了。儿子在封地,召公却要在镐京辅佐幼主,隔着千里看他怎么催婚。 召公自然不可能丢下幼主去找儿子催婚,因此只能等着三年朝贺时见着一回儿子,顺便催婚,可惜效果微乎其微,姬克都二十了仍旧是我行我素的独身主义者。 美人第一次看到姬克的时候就是他被催婚催得想撞墙,实在受不了跑了出来的情况,却也没太在意,她与姬克并不相识,便是前世,也不过是听说过,她凑上去的话,姬克八成当她不怀好意。 翌日美人出门拜会世交的贵族子弟时又见到了姬克,彼时一个总角少年跟在姬克身后喋喋不休。“大兄,您都老大不小了,便是娶妻又如何?父亲都答应您让您自己做主决定妻子了,他绝不干涉,您就早点娶个女子回家让他安心吧,哪怕是应付也行啊。” 姬克眉头皱成了一团,强忍着不耐到处走,想甩掉少年,愣是甩不掉,只得转身问:“子旨你口渴不渴?” 少年愣了下,但还是道:“有点。” 姬克好心道:“赶紧去喝点水,这样才有口水继续念。” 姬旨:“......” 美人忍不住噗嗤的笑了,她怎么就没听说过姬克还是这么幽默的一个人? 她这一笑,姬克与姬旨也都看到了她,看到她的一瞬,两个人都愣了下,姬旨是惊讶于美人的美丽,姬克却不知是想到了什么。 这是两个人真正意义上的相识,美人觉得姬克是个不错的男子,却也没谈婚论嫁的心思,经过莱侯世子的事她已经对爱情与婚姻不抱希望了。然而,三日后周王赐婚于她与姬克,姬克去求的婚。 不管是周王还是召公都没意见,分分钟就答应了,前者和姬克一样都是被召公给烦到了,后者则是不管是什么牛鬼蛇神,儿子愿意娶妻就行。催婚催到这份上,召公这个当爹的也是悲催。 美人觉得很不明白,姬克估摸也是想到了,专程上门来解释了下。 “我年岁已不小,该娶妻了,而你亦然,想来你也不想随便被嫁给什么人。” “嫁给你就不随便了?” “我自问我会是个好夫君。” 美人默然,还真是。 搭伙过日子而已,双方的心态都摆得挺好,婚礼就此开始筹备。 有的时候人带着对爱情与期待的信心闯入一段婚姻,婚姻却以失败而告终;有的时候人抱着搭伙过日子的心态经营婚姻,婚姻反倒长长久久的。不得不说,人类真的是很神奇的生物。 美人与姬克属于第三种,初始时两个人都是搭伙过日子的心态,然而相濡以沫之后却发酵出了别的东西。 姬克很体贴,燕地位于苦寒的北荒,他却为美人修建了营丘风格的宫室,宫室里的摆设布置都是营丘的风格,令人仿若从未离开营丘。 燕地不平,多战事,夫妻俩聚少离多,姬克戎马征战,美人便替他处理政务,从未令他担心过后方。没有山盟海誓,也无动人的情话与信誓旦旦的保证,然而他每次出征,少则一日,多则三日都会有一封书信回来报平安,直至他死去才停止。 没错,死去。 姬克英年早逝,纵然命运已改变,可他仍旧在与前世相同的时间里溘然而逝。 美人平静的为姬克准备后事,她最大的遗憾是不曾为姬克诞下子嗣,而姬克没有别的女人,一方面是姬克懒得纳妾,另一方面是她不高兴自己的东西分给别的女人。而姬克看了她的态度,就更懒得纳妾了,因此无嗣而终。 姬克没有子嗣,爵位兄终弟及,新的燕侯乃其弟姬旨。 新君为先君扶灵,入陵墓。 封棺椁入陵墓时,服了毒的美人跳入了姬克的棺材里。 本来还同情对方倒霉,第一次嫁了给渣男,第二次嫁了个好男人,却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有够倒霉的,一听这结局我就噎着了,姑娘真真果决。 生命何其可贵,你就这样糟蹋了啊。你对得起你爹娘吗?好吧,渣爹就算了,他只怕巴不得你早点死。可你亲娘呢?你对不起她吗?人十月怀胎生下你也不容易啊,你就这么糟蹋别人为你十月怀胎受的苦? 我正想宣扬一下生命可贵的观念,却见美人继续说了下去,咦?主角都死光了还有下文? 美人死后执念太重,在人间徘徊不去,因而见到了一位玄色深衣,气质凌厉如利刃的神人,神人极美,美人从未见过那般美人,不论是三千年前,亦或三千年后的如今,那是不属于人的美。 “便是你唤我来的?观你眉目平和,为何不愿往生?” “我在等我的夫君。” “他呢?” “不知,我与他约定,谁先走便要等后来者一同往生,然我已候百年,始终不曾见到他。” 神人掐指算了算,对美人道:“你的夫君在奈何桥畔等你,随我来。” 美人没动。 神人皱起了好看的眉:“为何?” 美人反问:“您为何助我?”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若对方真能带她找到姬克,她也不介意付出任何代价,哪怕是灵魂,但对方要是骗自己,或是别有所图,那就不太好了。 神人讥笑:“我乃太古神族,你身上有什么能值得我觊觎?” “您乃神人,我乃凡人蝼蚁,我有什么值得您相助?” 神人挑眉。“这些年,你是头一个刨根问底的。罢了,告诉你也无妨,我年少时犯下大错,虽不悔,却也令得数以亿万计生灵惨死,本应灰飞烟灭以死谢罪,然我不愿死。因为一些原因,我得到一个机会,偿还所有死于那场浩劫中死去的芸芸众生一个人情以此消债,你无数前世的某一世便是那一场浩劫中的倒霉蛋。” 神人的话太离谱,但美人想了想,悲哀的发现,人家是高高在上的神,而自己出身虽尊贵,可在神人眼里,仍旧是蝼蚁,神人真没必要骗她。 “什么愿望都可以?” 玄衣神人冷声道:“若是太麻烦,亦或超出我的能力范围,我会让你灰飞烟灭,人死债消。” 这究竟谁是债主谁是负债者? “我想先见到我的夫君,如此我才可以知道自己接下来当如何。” 神人将美人带到了奈何桥。 “我说你要么跳进忘川河永世不得超生,要么喝孟婆汤转世投胎,就不能给个痛快吗?你这么拖着,我得不了你的功德,却又有一线希望,多纠结啊。” “我在等人。” “我也说了,这里是忘川之源,这里的这座忘川河只有大功德且生前执念深重不愿往生的灵魂才会到的,你若要在此等人,除非奇迹,否则便是等到世界毁灭也等不到。” “我不能离开这里?” 容颜绝美不似人也的确不是人的白衣神人一指奈何桥。“亡魂想要离开这里只有一条路。”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当然,你也可选择跳进忘川河,忘川河通向丰都,若你跳下去仍能保持神智,且不被厉鬼吞噬,更能打破天道设下的屏障,便可在丰都鬼城那一段河段爬上岸。不过奉劝你一句,这条路便是神人跳下去也别想囫囵着出来,何况你个凡人。” 玄衣神人陡然出现在忘川河。“还有别的路啊。” 原本悠闲的趟在躺椅上的白衣神人一蹦三尺高。“少凰你怎么还来?我承认我上回不对,不该趁机教训你,可你不也揍回来了吗?” “我素来恩怨分明,你砍我一刀,我砍回你两剑便已抵消,自不会寻你第二次麻烦。” 白衣神人警惕的瞪着少凰。“那你来我这做甚?” 此时姬克与美人都看到了对方,高兴的拥在一起喜极而泣,黑色剔透的鬼眼泪掉了一地。 少凰努了努嘴。“因果。” 白衣神人的眼神立马变成了同情,少凰的悲催它是知晓的,虽说是自作自受,但这么个惩罚......比钝刀子割肉还折磨人,自洪荒至今已亿万年,少凰仍奔波在还债的道路中,比起旁的虽是无期徒刑,但偶尔也能放个百万年的风的上神,真不好说哪个更惨。 美人的愿望是不想与姬克忘了彼此,少凰果断拍板:“这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也不是很麻烦,然只能帮你们一次,若是生生世世都不饮孟婆汤,我也吃不了兜着走。” 美人同意了,与姬克携手踏上了奈何桥。 白衣神人想阻拦,从未有鬼不喝孟婆汤就从它这座桥离开的,可惜武力值不如少凰,被少凰一拳揍翻,随后一屁股坐在了白衣神人的背上,将白衣神人给当成了肉垫。 听完整个故事,我就一感觉:原以为是重生逆袭文,结果是种田文,以为是种田文,结果是玄幻文,有够一波三折的。 “诶,不对啊,神人只帮你一次,你如何很多世记忆都保留的?” “若有大功德,且执念深重不愿就此往生者,将被接引至奈何神人座前,以大功德交换消弭执念的机会。每一世,我与夫君都行善积德,积攒功德,加起来也足够见到它了。” 我:“......神人见着你们时脸色定然精彩至极。”得亏奈何桥的神人同那位名唤少凰的玄衣神人不是一个类型,否则效仿玄衣神人人死债消风格,这两位也不知灰飞烟灭多少回了。 “它也没亏。” 那倒是,不仅省了一碗汤,还连时光倒流的燃料费都一块省了。 “可我还是不明白你来寻我做甚。” “我与夫君约定若转世于同一界,十五年后老地方重逢。” “他没赴约?” “我等了两年。” “他肯定忘了你,有新......”最后一个“人”字在美人冰冷的目光的下自动消音,我正经道:“据我所知,此方宇宙不止地球一颗星球有生命,而此方宇宙不过是盘古世界的一界,此界之外还有无数界,他若还活着,却不来赴约,那多半是......”不在地球,甚至不在此界。 “我知,因而来找君长青。” “这种事他能帮你什么?” “他能带我离开此界。”美人取出了一枚夔纹玉佩。“我曾于昆仑山帮过他,他许诺以此为信,雪莹山庄欠我一个人情,凡我缩请,皆应允。” 我愣住,果断道:“欠你人情的不是我。” “约定时还债的是雪莹山庄。” 君长青你怎么就死了呢?你活着多好啊,你活着我就可以把你剁成肉酱了。 第15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寻人 第15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寻人 从天而降个债主怎么破? 债主赖你家不走了怎么破? 君长青你快点出来让我剁了你好不好? 我一边翻着君长青留下的卜算工具一边在心里泪流满面,怎么就这么倒霉啊?继承遗产有风险我也就认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可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午餐后头不仅跟着可能丧命的危险, 更跟着巨额债务?我这哪是继承遗产,分明是继承债务。 “庄主。” 我哭丧着脸道:“我正在学怎么占卜呢,话说,美人你要不还是考虑一下别的能帮你的人吧,我真不靠谱。”寻人什么的,本来也不难,前提是人在地球上。可美人你要找的,在不在地球还 真不好说,更有甚者,在不在这一界都是个问题。三千大千世界,这个三千可从来都不是具体数字,而是跟古代以九为极差不多,表示数量特别多的词,实际上却只多不少。别说我只是个凡 “人”,就算我是神仙,面对这种情况也没辄啊,大海捞针的难度跟这比起来都是小菜一碟。 美人很是温和的道:“我相信你。” 是吗?那我怎么觉得我要是找不到你会砍死我啊?这是我的错觉吗? “美人对我真有信心?”老娘自己都对自己没这信心,我要有那本事,也不至于现在都还在头疼鹤城日益严重的人口失踪事件了。 “我相信君长青不会离谱到将雪莹山庄交给一个保护不了这座山庄的人,而你有这个能力,想来不会是普通人。” “我怎么没感觉?” 美人望着屋外的白梅树道:“这座山庄是他为他的妻子所建,他的妻子在这里修炼,等到有朝一日化为人形,夫妻团聚。哪怕团聚不了了,君长青也不会让他的妻子置身于危险中。” 我愣住,这个问题我倒是没想过,我一直以为那份医嘱是赵哥弄的,以国家机器的能力,弄一份比真的还要真的遗嘱,真不是什么问题。可正如美人所言,遗嘱可以作假,但有一点却是可以 肯定的,君长青不会让他的妻子置身于危险中,他守了近百年,哪怕自己守不到了,也不可能允许别人伤害那株白梅。还有赵哥,找谁接班都比我靠谱,为什么偏偏就是我呢?仅仅是因为我 与君长青的血缘关系? 妖族可不像人族,老子的东西只能传给儿子,然后传给孙子,妖族的生存法则是弱肉强食。何谓弱肉强食?即,你给你的儿子留下了一座金山,然后有人把你儿子下锅煮着吃了,那么按着妖 族的规则,那座金山的新主人就变成了吃了你儿子的凶手,并且是最合法的主人,比你的儿子还要合法。 很无语?可妖族就是这么个逻辑。 真是细思恐极啊。 我抓了抓脑袋,直觉告诉我,这与我失去的十二年记忆有关。我可不是二郎神,二郎神什么的,是仙人与凡人的后裔,论个;而神民是上古神人与凡人的后裔,论族。我一个半神民是怎么个 沦落得十年前差点咽气,更是失去记忆,以为自己是个普通人族的? 想不通,不想了。 “虽然美人你说的挺有道理的,可我就是没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同的啊,我的灵力一般般,施个法都时灵时不灵的。” “无妨,我等你。” 我一点都不想你等我。 “吃饭了。” 我立马丢下占卜工具去餐桌那里。 美人不仅人长得美,厨艺更是没得说,五星级酒店的大厨都没她厉害。 餐桌与厨房是相邻的,都在别墅进门的右手边,只有几扇玻璃隔着餐桌与厨房,而餐桌与大厅则是完全无阻碍。我直接走到椅子上坐了下来,哇哦,小鸡炖蘑菇、不知道什么酒炖鲟鱼,还有 一盘凉拌野菜,野菜是从院子里摘的。雪莹山庄的空间挺大的,不仅是建筑物内部,外头的院子也是,我初步估计过,这座山庄的实际占地应该是十平方公里,这么大空间,也不知道君长青 是怎么住得惯的,也不怕晚上做噩梦。不过院子里的野生植物还是挺多的,其中很多植物,美人都说那是野菜,可以吃。 我想说野菜有什么好吃的,却又隐约想起,野菜似乎是很好吃的,真奇怪,我怎么会有这种观念。现代人的认知里,野菜都是不好吃的东西,又苦又涩。不过不管野菜是什么味道,在美人手 里一处理,立马就变成佳肴了。 我将鸡肉分了两半,一半我自己吃,一半归阿吉。 啥? 美人吃什么?她吃素。 “大鱼大肉吃多了容易发胖,我要保持身材。”这是美人的原话。 喵了个咪,美人说这话时我看了看她的身材,再摸了摸自己腰上的赘肉,挺想掐死她的,美人你的身材已经够好了。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我觉得美人要是生在那个年代,完全不用节食,楚王分分钟迷上她。 “美人,问你个事,你们如果生在一个陌生的世界,要如何联系啊?” 美人反问我:“你相信心有灵犀吗?” 我:“......啊?” “那个世界最有名的名胜是什么,我们就会去哪里。”想了想,美人又补了一句:“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上上一世,我们也是生在一个现代世界里,夫君他就去当了大明星,海报贴满世 界,我只要不是瞎子都能找到他。” “那你男人还挺优秀的。” “夫君一直都是很出色的。” 我真好奇她男人要哪天不出色了,她还能不能生生世世的爱下去,不过我这也只是想想,谁知没多久就发现竟一想成谶。 花了两个月,占卜总算靠谱了点,拿汉代的五铢钱算了三卦,总算不一下在西一下在东了,指的都是北方。 “美人,你有钱吗?” “有,怎么了?” “我们去一趟燕国旧地吧,我的卦若是没出错,你男人应该在那。” “在来找你之前,我在燕地等了两年。” “说不定你等的时候他遇上意外没能及时赶到,而赶到的时候你又来找了我呢?” 美人犹豫了下,道:“我去买票。” 美人当天就买了票,还是机票,我一瞧时间,顿时想吐血,知道美人你思夫心切,但也不用这么心切吧?居然是当天晚上的,喵了个咪,这都下午五点了,剩下时间不足三个小时,你赶着投 胎呢? 我连衣服都来不及收拾一件就被美人给拖上了飞机。 喵了个咪,冷,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坐飞机了。 我哆哆嗦嗦的搓着胳膊,快冻成死狗了。“美人,你冷不冷啊?” 美人说:“你体质太差。” 我一口老血顿时哽在了喉间,此时正值炎炎夏日,我就穿的了一条七分裤加t恤,而这年头的飞机还没后来那么高档的空调,结果可想而知,没给冻死都是我体质好了,她居然还说我体质不够 好?那怎样才叫好?霸王龙的体质才可以叫好吗? 不过看着美人跟我差不多单薄的衣服,好吧,她的确有资格这么说我,我郁闷的继续搓手跺脚。 谢天谢地,飞机速度不错,在我彻底冻僵前终于到了,一下飞机,暖风铺面,唔,活过来了。 美人将龟壳铜钱取出来给我。“继续占卜。” 妈了个蛋,就算你是美人也不能这么过分啊。“姑奶奶啊,我到现在都还没吃东西,肌肉也快冻僵了,你让我怎么占卜啊?” 美人看了看我的状态,终究是人性未泯,找了家酒店入住。不过随便一找就是五星级酒店,美人你是多有钱? 不过有钱的是美人,不是我,我无所谓面子如何,所以美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身体还没缓过来的我直接跟前台点餐了。“麻婆豆腐,越辣越好,再来个麻辣鱼、宫保鸡丁、麻辣鸡杂。” 美人忍不住插道:“那么多辣的你不怕吃坏肚子?” 我道:“拉肚子也比冻死好,我现在最需要的是回温。”而且只是一顿,我不至于就吃这么一顿就吃坏肚子。 “亏你还是神民,也太......” “谢谢提醒,我这十年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普通人。”要不是眼睛奇迹般的好了,而且看到的东西没几个正常的,打死我我都不信自己不是人。 五星级酒店服务就是好,我洗了半个小时的热水澡,身体总算暖和了起来,一出来就看到了慢慢一桌子红彤彤的食物。 一个小时后,我蹲在厕所里深刻反省,我错了,美人是对的,饮食需有度,需考虑肠胃,不应该乱来,真的会吃坏肚子的。 乱吃东西的结果就是我在酒店里趟了一整天,亏得美人没气死,不过也只是等了一天就拉着我出门了。 我占卜的方向和她原本去的方向差不多,都是去燕山的,她与姬克第一世的陵墓就是燕山深处。也幸亏如此,否则我还真得抓瞎。燕山的范围可不小,从潮白河谷一带向东延伸约略成一个弧 形,一直到渤海之滨,是东北和华北的天然屏障。由此可见,要在这里头找个人有多难。但美人对这挺熟,直接告诉了我一个缩小了的范围,战国之前的燕山仅指大房山这一片,至于王陵, 她自己埋在哪她还是清楚的,来找我之前她就在王陵呆了两年。 在王陵里呆了两年,您老还真是胆大,也不怕撞见鬼?不对,那也不可能有鬼,那王陵就是她自己的。 喵了个咪,怎么就觉得这么诡异呢? 第16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公交车 第16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公交车 燕侯陵空无一人。 我卜了三次,一次不知所云,一次看不懂,还有一次指的是这里。 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跟美人开口,拿眼去看美人,却发现她在喂龟,那是一只黑色的小乌龟,比巴掌稍大一点,应该是海龟,奇,这大山里哪来的海龟?不对,重点不是这个。“美人......” “你的卜算不灵?” 我尴尬:“时灵时不灵。”我的占卜跟我画的符差不多,有时贼准,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不靠谱的。 “继续卜,总有准的时候。” 我又想吐血了,你当卜算是挑大白菜呢,想怎么挑就怎么挑,很费精气神的好不好? 不知道为什么,越卜越不靠谱,甚至连深海都冒出来了,姬克一个人要是在深海,那就是骨头渣了,被海里的大鱼给吃了,然后排泄于深海。 离开阴森森的古墓时,美人顺手将乌龟给带上了。 “这只乌龟,我上次来的时候它就已经在了,如今还在,倒是与我有缘。” 你就是太无聊了所以想找点乐子打发时间吧。 反正也没事,大家都不着急回鹤城,美人在酒店喂乌龟,我拿着美人的钱包去买材料。 美人真有钱,钱包里厚厚一沓粉红的毛爷爷,我买完材料回来时好奇的问了她一句:“你这一世生的家庭很好嘛?这么有钱?” “我生的农村。” 我愣了下,美人的气质是她前世带来的,可金钱什么的,前世带不来吧?“看你年纪,怎么这么有钱?” “每一世离世前,我和夫君都会在约定的地方放上一些珍宝,下一世时取用。这一世的财富是我取了陵墓里的几件陪葬品赚了第一桶金,买了材料制作了几盒香所赚,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很擅长制香。” “......猜得到。”不是喜欢制香又擅长制香,你男人不能送你个黑陶香炉,虽然黑陶在那个时代不是顶贵的东西,可胜在是他亲手所制,有心意。 凑齐了材料,美人给乌龟刷壳,我开始画符。 我画的是一种特殊的符,在君长青的符书里看到的,可以连通阴阳,就是不知道灵不灵。 画到第三张时美人还坚持的来看灵不灵,画到第八张时她回去给乌龟刷壳了,画到第十五张时美人回房补眠了,画到第二十张时电话终于打通了。 没错,这张符是电话符,电话的另一头——幽冥世界。 “诺诺你现在在哪?” “我在三途川,你怎么打通我电话的?” “君长青的电话符。” “......把这个给忘了,不过你居然能画出能用的符,不错,继续加油哦。” “不用加什么油,帮个小忙就行。” “说来我听听。” “你能不能查一查生死薄,帮我找个人?” “这个.......” “如果违反地府规章条例的话就算了。” “只是找人的话到不违反,但找起来有点难度。” “怎么说?”我有点不懂,既然能找,怎么还有难度? “你知道的,三千大千世界,你所在的世界,不过是三千大千世界的其中一界,而地球只是一界之中的一粒尘埃。” “这个我知道,怎么了?” “地球有多少生灵?” “你要是问人类的话,大概三五十亿,你要是问生灵,鬼知道。” “三千大千世界除去无灵智的生灵死后自由幽冥法则直接送进轮回,其余有灵智的都由鬼差接引。” “我还是不太懂。” “完整的生死薄掌握在丰都大帝的手里,每个鬼差手里的生死薄只是分出来的一部分,里头只有关于我们工作对象的那一部分内容。” 我秒懂。“那你先帮我看看你和你朋友手里的生死薄有没有我要找的人吧?” “行,你找哪个?” 我说:“姬克,西周时燕国的始封君,这个人你还有印象没?” “如果你要找的是这个人,那我也帮不了你。” “这又是为什么?” “他自三千年前的那一世之后就一直不归我们这一片管,只有奈何上神才知道他在哪。” “那我如果要见奈何上神,有什么法子吗?” “身怀大功德,死不瞑目,不愿往生。” “活着见到它。” “没有,你别想着我去见它,奈何上神不管闲事的。” “我看书上说,女性的心理比较柔软,求求情也不行?就当我欠你个人情。” “谁跟你说奈何上神是女性?” 我愣了下,道:“男性也没关系。” “也不是男性。” “人妖啊。” 电话里能听到诺诺深深的叹息:“......我知道你失忆了,但你也不能连常识也丢了吧?” “我说错什么了?” “上神都是无性别的。” “美人说,她曾经见到一位叫少凰的上神,那是位女神。” “少凰上神也是无性别,只是她成为上神之前是女性,因此成为上神后仍旧做女相。” 我抓住重点:“奈何上神曾经是女性还是男性?” “无性。” “你可别告诉我它生来就是上神。” “你说一滴水是公是母?” 我无语:“水哪来的性别?呃,奈何上神是水修成的神?” “差不多。” 我:“......” 煲了一个小时的电话粥后诺诺终于给我一条用得上的信息:望乡台有所有灵魂的经历记录。 阳世的人要如何去地府? 答曰:公交车。 地府也是会与时俱进的,古代人少,黑白无常辛苦点,到处跑跑也没关系,但步入近代现代,人口大爆炸,黑白无常再跑来跑去也受不了,于是冥界公交应运而生。 冥界公交大部分都是在阳间活跃,开车的司机有鬼也有妖,偶尔也有人,比如鹤城的一辆冥界公交的司机就是个人。 虽然阳间的冥界公交挺多的,但真正跑阴阳两界路线的却不多,而且只能在城隍府门口找到,专门负责带鬼去地府。 啥? 你问城隍府是什么地方? 地方法院知道不?城隍府就是,不过它只审鬼,初审之后的送审也不是送最高人民法院,而是送丰都城阎罗殿复审。在阎罗殿里,鬼如果觉得自己有冤屈,城隍审得不公的话,可以向阎罗申诉,若是冤屈属实,阎罗会还你个公道,若是不属实,纯属胡闹亦或构陷,那么阎罗会让你死得很有节奏。 说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明白了,其实那所谓的跑阴阳两界的公交车和囚车差不多。 我要想去望乡台,得蹭个囚车。 帝都的城隍府我不熟,因此决定去蹭鹤城城隍的囚车。 美人没意见,打算去买机票,我赶紧拉住她。“不介意坐阴间公交吧?”打死我也不想再做飞机了。 “怎么坐?” 我大奇:“你没见过?” “我以前也不知是什么情况,死后不知不觉就到了奈何上神那里。” “这大概跟闹钟差不多原理,时间到了,闹钟自然响,你也自然到它那。”就是不知道奈何上神看到“闹钟”心情好不好。 生者是看不到幽冥公交的,不过我是特殊情况,我不是人,神民的眼睛不仅能看到妖魔的原形,也能看到一切凡人看得到和看不到的东西,包括幽冥公交。唯一的问题是,我分不出自己看到的究竟是幽冥公交还是阳间公交,看上去差不多嘛,以前就有一次将幽冥公交当成了阳间公交,坐车坐城隍那去了。 不过现在有美人在倒是解决了我这个苦恼,我看得到,她看不到,那就肯定是幽冥公交了。 地府是不能影响人间的进程的,因此,哪怕地府能弄个宇宙飞船出来,它在地球上的交通工具也必须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接地气,这不是专门坑人吗?有阴阳眼的人一个不留神就上错车了。 更坑的是,同样是公交车,阳间的公交车,一天也就跑个百十公里,而幽冥公交,它能一天之内从北极跑南极去,真不知道这接的哪门子地气。 上了公交,我往投币箱里投了两枚古代制钱样式的鬼钱,在雪莹山庄里发现的,君长青应该跟地府很熟,有一箱子的鬼钱,从面额最小的制钱到面额最高的元宝都有。我当时翻出来那一箱子钱,是真的有吐血的心,这还不如一枚钱都没给我留呢,留一箱子鬼钱遗产给我个大活人......贼有创意。 此刻我庆幸君长青给我留了鬼钱,不然就得去飞机上受冻了。 幽冥公交很是让人满意,早上上的车,下午就回到鹤城了,除了......死状琳琅满目的一车鬼慎了点,这车坐得真的挺舒服的。 回了趟山庄,取了君长青留下的一坛一百年的女儿红,我跟美人说:“你在山庄等我,我去趟地府。” 美人问:“我不能去?” “你是生者。” “你也是。” “可我不是人,我不怕地府的阴气,而你一个普通人类,地府一游,回来就该大病一场,甚至呜呼哀哉了。虽然也可以让你灵魂出窍,但你应该不会愿意试一试我的符吧?” 美人斩钉截铁的道:“我在山庄等你。” 喵了个咪,我的符就那么不可信? 突然一点都不想跑这一趟了,可还是得去,都怪杀千刀的君长青。 第17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三途 第17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三途 鹤城的城隍姓吴,叫吴真,外表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性,五官很是刚毅,这要是个活人,荷尔蒙气息肯定满满的,活脱脱的型男,走大街上回头率百分百。 只是,听阿吉说,雪莹山庄建立起来的时候这位城隍就已经在了,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的老鬼了,鬼不可貌相啊。须知城隍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好吧,按着诺诺的说法,地府的鬼差基本是身怀功德却心有执念、不愿往生的鬼,然而和美人不同,美人身上的功德足以闪瞎人眼,丰厚得足够让奈何上神的大门为他们打开,满足他们的执念。这些鬼的功德不足以见到奈何上神,便干脆考了公务员,虽然执念仍旧无法消解,但可以不入轮回,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机会了却执念。 我记得自己当时顺口问了她一句:“那你的执念是什么?” “我没执念。” “那你怎么当的鬼差?” “我原是生长在忘川河边的一株彼岸花,化成人形后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当了鬼差。” “真没执念?”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 “我觉得自己忘了什么,可就是想不起来了。” 活得太久的后遗症——老年痴呆,自然,鬼差没那么严重,但活着活着就忘了自己的执念是什么,诺诺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千万年的时光洪流,足以抹杀太多的东西,说实话,这些鬼差没了记忆却仍旧放不下,执念深重,挺牛的。要是换了我,记忆没了,执念肯定跟着没了。人活着,就应该活在当下,过去了的已经过去了,何苦死抓着不放?把当下也给毁掉。 城隍的执念是什么不得而知,但他好杯中之物却鬼鬼皆知的,随便一打听就知道。 聊斋里说,城隍住在城隍庙,活人也可以担任城隍。现实告诉我,城隍庙有,但不在阳世,活人担任城隍也不是没有,但肯定活不久,天天跟鬼打交道,阳气折腾没了,妥妥的命归黄泉。而且,生者有亲戚朋友,到时候托关系走后门,轮回出点岔子,那麻烦就大了,因此地府公务员从不录用活的生灵。当然,诺诺是例外,也是唯一的特例,她的本体要不是彼岸花,且是生长在忘川河边的彼岸花,比十殿阎罗还土著,也破不了这个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鹤城的城隍庙地理位置挺有意思的,和人民法院在同一个地府,只是不在一个空间罢了。 公交直接冲进了人民法院,却没车毁人亡,更没毁坏公共财产,而是稳稳的停在了一座古色古香的庙宇前,庙宇的大门上挂着一面牌匾,上书:城隍庙。 我跳下车,无语了下,上回走错路来这,这里是黑夜,现在再来,还是黑的,阴森森的,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诶,这不是小庄主吗?又做错车了?” 我扭头,吴真正从城隍庙里走出来,穿的人五人六的,很是精神。“穿得这么帅气,你这是要出门见女朋友?” 吴真无语道:“我是鬼?” 我笑道:“听诺诺说,丰都地府有鬼妓,这是不是说明鬼也是那方面的需求?” 吴真明显噎了下。“诺诺......算了,你来做什么?” “蹭个车。”我用自己最灿烂的笑容回道。 “幽冥公交只要付鬼钱就行。” 我道:“我要去地府。” “只有亡者才能入地府。” 我将美酒送上。“我只是呆一小会,不打扰任何人,也不捣乱,更不会为任何人还阳。” “具体做什么?” “去望乡台查个人。” 吴真想了想,许是觉得事情不算大,地府的规章条例不少,可实际上只要不扰乱轮回,那什么错都不算事,而扰乱了轮回,那什么事都是大事,打入畜生道轮回个几百世都是轻的。我所求,怎么都跟扰乱轮回无关,因此吴真最后还是收下了美酒。 终于坐上通往幽冥地府的车......不对,这词用的怎么感觉那么诡异?算了,反正能下地府就好。 车子跑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时眼前一片的红,我打着呵欠仔细一瞧,那一片红还远着呢,隔着一条宽阔的黑色大河,而那一片红边是从河的另一边传来的,真够刺目的,也不知道对面的彼岸花究竟有多茂盛。 枷锁将军对我道:“三途川了,你还去不去地府?” “去。”我打着呵欠,擦着生理性的眼泪跳下了车。 望着滔滔三途川,我有点发愁,这么大的河,我该怎么过去啊?地府也真是的,都有公交车了,怎么就不能在这三途川上修座桥呢?公交车就可以直奔地府了。好吧,就算你不想修桥,好歹给条船呐。 我叹了口气,脱了外套跳下了三途川。 马丹,这什么水啊,阴冷刺骨,感觉有冰针在扎自己的骨髓。 冷! 痛! 卧槽,谁咬我?! 我抬脚一提,顿时毛骨悚然,全是寒毛直竖,卧了个槽,这河里竟然全是厉鬼,刚才被咬那一口,我身上就少了一块肉。 我在食指上咬了一口,疼! 电视上演的果然是骗人,电视上那些道士咬自己手指跟没事人似的,我这一口下去却快疼死了。 疼归疼,但该做的还得做,不做就没命了。 君长青留下的书里有提到一枚符文,可以召唤雷电,我用血将符文画在了掌心,全是灵力顿时一空,不过符文亮了起来,咦,这回居然成功了,以前可是一次都没成功过呢。 轰轰...... 数道雷电将周围的厉鬼轰得灰飞烟灭,哇塞,这符文好生厉害,不过厉害就好,希望能威慑到这些厉鬼......好吧,我错了,这些厉鬼简直疯了,根本不顾雷电的威胁往我身边扑。 我赶紧往对岸游,再不游过去,这些厉鬼就该将我生吞活剥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我感觉自己失血过多时终于摸上了岸,赶紧爬、爬、爬......怎么爬不了?我回头一瞧,一只面目狰狞扭曲却几乎凝成实体的厉鬼正抓着我的一条腿,鬼爪子深深嵌入了我的肉里面,使劲往后拽,我抓着土地也挡不住被往回拉的势头。 “有没有人啊,救命啊。” “放肆!” 厉鬼倏然消散得干干净净,连灰屑都没剩一片,一只冰凉的手伸出抓住了我的手将我拉上了岸。 我抬头,彼岸花红如火,然而花海里红衣如火的人儿却比花更红,也更娇艳。 我抱着来人的脚道:“诺诺,你真是我的救星啊。” “你怎么掉河里了?” “过河不下河要怎么过?这见鬼的三途川居然连条船都没有。” “有船,不过刚走。” 所以这意思就是我只要再等等就有船坐了? “你刚才的话,是说你是一路游过来的?” 我点头。“嗯。” “三途川厉鬼无数,是地府的第一道防线。” “看得出来。”差点就把我给吃了。 “不论是人亦或鬼,掉下去都会被厉鬼所食,或化为没有神智的厉鬼。” “我又不是人。” “神仙掉下去也一样。” 我:“......所以你想说什么?” “小庄主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怒:“你才是东西!” “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你为什么会跳下三途川还没事?” 我道:“你刚才没出现的话我这个时候就该死翘翘了。” 诺诺瞧了我好一会,奇道:“很正常的神民混血啊,为何会不受半点影响?” 我扒着诺诺站了起来。“难道从来没有人掉下去却没事吗?” “有,神人,亦或,我。” 我愣住:“你?” “我是彼岸花,忘川之水浇灌万载而化成人形,而忘川与三途川的水同源。” “我不是彼岸花。” “所以你不应该活着才对。” 我满头黑线。“你就这么我有个三长两短?” “我只是好奇。” “说不定我是神人呢,你不是说神人掉下去也没事吗?” “你是神人?” “我祖先是神人。”所谓神民,即上古大神的直系后裔。 “祖先是神人和自己是神人是两码事。” “那你如何解释我毫发无......也不是无损,但我活着上岸了。”想到自己身上的伤口,我半道改了口。 诺诺纠结了好一会,最终道:“想不通,不想了,你不是要去望乡台吗?我送你过去。” 望乡台,孤零零的一个高台,还是土的。 我瞧着诺诺:“你确定你没耍我?”这是传说中的望乡台?开什么玩笑?这就是小土台子吧? 诺诺点头。“确定以及肯定。” 我有些不知所措,好一会才找回思路。“那我要如何查?” 诺诺拉着我上了土台子,随手挥了下,一面光屏出现。“名字,世界,朝代,身份,生辰冥诞。” “还要生辰冥诞?” “对啊,不然天下间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谁知道你要找的是哪个?” “有电话吗?” 诺诺随手递给我一个大哥大。 “能打通人间的号码不?” “能啊,地府前不久才连了跟地球的wiff。” 我:“......地府真是与时俱进啊。” 电话很快打通,雪莹山庄里就一人一狗,接电话的只能是人,狗没手,接不了电话。 “美人,你男人上辈子是投胎在哪个世界的?” “我是凡人,不是神仙,无从得知此事。” “那第一世时他的生辰冥诞是什么?” 美人立马报了两个时间。 诺诺将姬克的身份与生辰冥诞输了进去,很快就跳出了姬克的遭遇,我一瞧,我了个去,这男人可真真是传奇啊。 第18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玩笑? 第18章 第四章生生世世爱·玩笑? 姬克第一世和美人差不多,都挺惨的,不同的是,美人运气不错,得以重生,然而姬克却没这份运气,可他还是重生了,而这是付出了极大代价的。 姬克没有重生到一切发生之前的运气,却有见到奈何上神的大功德,然而当奈何上神跟他说可以满足他任意一个愿望时,姬克却跳下了忘川河,他不想再入轮回。然而跳下并不意味解脱,忘川河底,烂泥之中,厉鬼将失去神智,失去记忆,唯余日复一日增长的仇恨。 奈何上神:“鸟,生意又飞了。” 我:“......上神真接地气。” “各个世界的跑,很正常。” 我呵呵,继续看了下去。 忘川河底的一切是看不到的,反正应该过了很久,姬克本应该在忘川河底泡到死的,然而奈何上神被天罚了。干奈何上神那门生意的,一个不小心踩过线被天罚是很正常的事,但连着三次,上神也吃不消,光荣休假了,但它休假了,活还得有人做,有人给它支了个主意,从忘川河底捞了一些厉鬼代班,厉鬼完成了工作,它就给他们一个机会。 姬克正是被奈何上神随手捞出来的厉鬼之一,恢复了甚至的厉鬼为了弄清楚自己失去的记忆,也被仇恨所驱使,奔走于各个世界完成代班任务。分数足够后,奈何上神便放它们回去曾经的世界,回到西周时,姬克便想起了所有的记忆,然而仇恨却不复了。奔走于各个世界,经历了许多,姬克恢复了记忆,却也看开了,别误会,不是乐观的那种放下,而是人活了,心却是死了的那种放心,俗称:厌世。 哀莫大于心死,姬克无趣的重复着前世的命运,不想报复,因为他已经不爱,也不恨了,更不想多做任何东西,唯独对召公有亏欠,他是召公嫡长子,召公对他寄予厚望,结果......不提也罢。也是因此,被召公催婚三十六式齐上阵后,姬克决定寻个妻子让召公别蹦跶了,不过他不打算再娶前世那位,恰好看到了美人,许是觉得美人合眼缘,就美人了。 大婚之前与婚后很长一段时间,这两位对于婚姻的态度出奇一致:搭伙过日子。 然而,如姬克在不知不觉中令得美人动了心一样,美人也在不知不觉中令得姬克动了心。此情细水长流,润物无声,当发现的时候,两块干涸的心田已然草木生发,生机盎然,拔都拔不干净。 之后就跟美人说的差不多了,每一世的轮回这两位都心有灵犀的找到了对方,继续做夫妻,一起攒功德,然后去奈何上神那报道。可惜望乡台关于奈何上神那里的那部分只有最开头的抱怨,之后就跟被剪过一样,半点都没有再出现,因此也不能看到奈何上神碰上这么两个奇葩客人是怎么个表情。 九十九世,这两个灵魂在各个世界转生,有时转生曾经呆过的世界,有时也转生在陌生的世界,但他们有九十六次都找到了对方,最为夸张的一次就是两个人投胎在同一界的不同星球上,然后......姬克公子当了科学家,驾着宇宙飞船去寻夫了。没写错字,是夫,那一世姬克公子投胎成了女子。三次没找到是因为他们没投胎在一个世界,姬克便在那个世界留下了无数痕迹做为记号,若是日后美人也投胎在那个世界,可以看到他为她准备的礼物。 如今是第一百世,这一回,两个灵魂投胎在了同一个世界,同一颗星球,很幸运,但...... 我问去人间上了班回来看我的诺诺:“姬克干嘛了?” 诺诺也愣了下。“这不应该啊。” “可事实就是如此。” 诺诺想了想,道:“奈何上神能一定程度上干扰轮回。” 好吧,我大概能猜到奈何上神对这两位是什么心情了,反正不会是好心情。 “你打算回去怎么说?” 我抬头望天。“我在地府呆多久了?” “两个月。” 我去,九十九世的记忆够厉害的,我都使用了快进一百倍,居然还是花了两个月。“人间两个月?” “地府两个月,人间也就过去十日。” “那不着急,我再呆几日,组织一下词句。” “对了,我能看一下自己的事吗?” “你这辈子还没死,看不到的。” “生死薄能查吗?” “你是神民,死期还远着呢,无常的生死薄找不到你的记录。” 我揉额头。“反正也没事,查我上辈子总可以了吧?” “随意。” 我将自己的生辰、身份、年龄输了进去,然后自己的上辈子、上上辈子都以文字的形式冒了出来。看电视虽然更详细,但太慢了,文字稍微快一点,看开头和结尾就行了,过程我不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如今只是想随便看点东西打发时间,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看着看着我就觉得不对劲。“诺诺,怎么我每一世都没活过二十五岁?”人的每一世,有长寿,也有短命,但我每一世都死得早就不对劲了,我每一世都是二十五岁就挂了,连死的时间都是一致的。 谁他娘的投胎,每一次都踩着同样的时间挂掉了? 诺诺伸头看了一眼。“你是不是得罪过哪一位上神?” 我挑眉:“什么意思?” “你这每一世踩着点死的情况,更像是被人动了手脚,而敢这么乱来且不怕天罚的,唯有上神。” 我反问:“我一个凡人能得罪哪尊大神?” 诺诺想了下,大概是认同了我的问题。“那就是天罚了。” 我讶异:“天罚不是被雷劈吗?” “天罚也分很多种的,雷劫是最简单粗暴的一种,你这种情况如果是天罚的话,还挺轻的。” 我无语:“这还叫轻?”几十辈子都踩着二十五岁的时间挂掉,这还叫轻? “少凰上神当年也被天罚过,堂堂神人被丢进轮回里历劫千万世,生生世世死得......你好歹是寿终正寝,她死得可比你惨多了。” 我顿时就平衡了,可想了下又觉得不对。“不是,我能干什么招来天罚的事啊?这不比得罪上神更不可思异吗?” 诺诺纳闷:“那倒是,招来天罚可比得罪上神的难度高多了。” 我干脆一世世的扒了下去,结果扒了三百多世也没到头。 “我劝你别挖了。” “姑奶奶,我已经二十二岁了,之前三百多世都活不过二十五岁,这辈子要还一样,那我不就只剩下三年的时间了。” “你等我一下。”诺诺取出了一本线装书翻了半天,倏然抬头,惊讶的看着我。 我道:“想说什么尽管说。” 诺诺将生死薄的页面对着我,我一瞧,上面赫然写着: 姓名:君羽落 种族:神民 出生:...... ...... 最后一栏是寿命:阳寿二十五岁。 我:“......” 我道:“我记得你说过,生死薄上写了阳寿多少,黑白无常就会踩着时间收魂。” 诺诺补充道:“你的名字出现在我的生死薄上,那么你就是我的任务,三年后我会来勾你的魂。若你到时不肯死,我会亲自杀了你。” 我:“......”贼老天,我诅咒你生儿子是痴呆。 诺诺继续道:“不过你也不用太难过,你身上功德不少,若是不想再轮回,可以考虑考鬼差的,我一定帮你。” “谢谢,以后再说吧。”我还是想想有没有什么法子能续命吧。 人间过去一个月后我再次见到了日光,天知道地府里我已经半年没见着阳光了,也就我不是人,若是普通人,在地府里呆了半年,原本是活人,现在也该是死人了。 回到人间我第一件事就是下了馆子,白梅街有一家面馆,老板是个普通人族,排骨面做得特别好,不过我到现在为止也就吃过一回,特别香。前些日子从美人那里赚了不少钱,正好大吃一顿,叫了十碗排骨面。不是我想撑死自己,而是实在饿疯了。 地府里也有吃的,但我记得以前看过一则希腊神话,有个女神被哈迪斯给抢到了冥府,那个女神本来是可以回到人间的,她老娘都找了人去救她了,结果......哈迪斯请她吃石榴,她就吃了,然后就妥妥的悲剧了。本来可以走的,却因为吃了冥府的食物就是冥府的人而必须年年回冥府报道。自然,地府里的食物没那么变态,诺诺不会害我,她既然请我吃,自然没什么问题。但我看了几眼,那食物的阴气特别重,鬼知道生者吃了会不会有后遗症,我可不是在地府里土生土长的诺诺,那些东西真不敢吃。 诺诺最后给我吃了一枚辟谷丹,可辟谷丹能让人不饿死,却无法阻止人的心理需求。 吃到第三碗的时候美人忽然坐在了我对面。 “想吃东西怎么不回去,我可以给你做。” 我无言,不是不想回去,美人做的饭菜真的很好吃,妥妥的女食神,可......“太饿了,不想等,吃面比较快。” 美人闻言便换了个话题:“我夫君这一世在何处,你可查到?” 我没吭声,目光飘到了美人手里把玩的海龟身上。 美人低头看了眼乌龟。“小龟怎么了?” 我咽了口口水。“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如果......” 美人笑吟吟的道:“你尽管说,就算他不在此界,我也能接受。” 我目不转睛的瞧着美人:“那如果姬克是你手里的小龟呢?” 美人的表情滞住了。“你在与我说笑?” 我认真道:“我没说笑。” 第19章 第五章尘寰·事态升级 第19章 第五章尘寰·事态升级 豺狼豺狼,实际上,豺与狼真的是一个物种吗? no。——君羽落。 我吃饱喝足还睡了一个饱觉后惊讶的发现美人正与乌龟眼对眼的发呆。 我去厨房里翻了一圈,没早餐,只有一碟不知道什么时候剩下的绿豆糕,我闻了闻,闻不出来坏了没,不管了,反正我现在的体质也吃不死人。 我端着绿豆糕到客厅里,从博古架上抽了一本聊斋的线装书边吃边看,虽然聊斋里很多东西都是瞎扯,完全不合现实,但不可否认,这里头的短篇故事还挺有意思的,能汲取一些经验,知道自己日后都打交道的或许会有什么品种。 绿豆糕吃了一半,美人仍旧在与乌龟眼对眼,我咽下嘴里的绿豆糕,取了一块放在一人一龟的中间。“吃糕吗?” 一人一龟不约而同的看了我一眼,又继续对视。 我无语道:“我说,你们俩这么你看我,我看你,能解决问题吗?”我个人还是比较相信这两位的适应能力的,无数世的轮回里,这两位某种程度上跟那些上神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上神是从生理到心理都没有性别的概念,你不能指望一滴水、一团火理解什么是雄性什么是雌性。而这两位,心理上失去了性别的认知。这辈子是男的,下辈子是女的,下下辈子又是男的,偏偏还保留着记忆,这么翻来覆去的折腾,谁还能保留正常人的性别的认知?虽然如今的情况不是性别认知的问题,而是种族的问题,可比起性别认知紊乱的打击也不小不是吗? 美人沉默了一分钟,忽问我:“你有修妖的功法吗?” 我愣了下。“爱莫能助。”我又不是妖,哪来的妖修之法?事实上,我连自己修炼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反正我体内的灵力一直逞惯性运转着,应该是我以前修炼了什么功法,都成了本能,只是给忘了。一来我不是妖,也不知道神民的功法能不能给妖用;二来,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修炼的是什么东西,要如何修炼,我只知道它的修炼路线,但原理是什么的,呵呵......等我想起了以前的事再说。 美人思索了一息,看向叼着一个肉包回来的阿吉。“阿吉,你是如何修炼成妖的?” 阿吉将肉包放在了它的饭盆里。“我是无意中吸收了帝流浆成妖的。” 我奇道:“帝流浆?那是什么东西?” 美人解释道:“庚申年七月十五日从月亮上流下来的灵气精华,形如橄榄,吸收一夜的帝流浆,等于几十年、甚至数百年的苦修。” 我闻言更奇,这世上竟然还有这么好的东西?“哦,那真不错啊,姬克有法子修成人形了。呃,现在是什么年?” “庚午年。”美人脸色不太好的回答。 庚午年?我在心里数了起来,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我去,还得等四十年,四十年后不说黄花菜都凉了,就是美人都可能老死了。 呃,我知道美人为什么仍旧不高兴了。 我轻咳了下。“我帮你找找妖修的功法吧。” 阿吉忽的插道:“想要妖修的功法怎么不找我?我就是妖修啊。” 我诧异看向阿吉:“你不是野生妖吗?哪来的妖修功法?”妖族修炼大多靠本能,想要功法,没问题,自己慢慢摸索吧,不过阿吉的年纪,不像是能摸索出修炼功法的大能。 “是君先生创造的,他看我之前修炼得太慢就为我发明了一套功法。” 美人高兴了。“能不能教我夫君?” 阿吉看向我,我道:“教吧,不然他们俩这样也够倒霉的,不过,它大概多久能化成人形?” 阿吉低头算了下,回答:“按照正常的速度,普通的动物要化为人形至少得三五百年,但它有高级功法相助,也就一百年吧。” 一百年?我扶额,不忍去看美人是怎么个表情,却听得美人问:“阿吉你的功法我能修炼吗?” 我不由侧目,美人想修真啊?好志向,不过修真好像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吧? “我修的是妖修的功法,妖的身体和人不太一样。” 美人秒懂,然后看向了我,我道:“我也不是人。” 美人无言,我看了她的表情实在是不忍,这姑娘实在是太倒霉了,有那么大的功德就算没有投胎做人也应该投胎为生而有灵智的物种,可姬克却......说其中没蹊跷,鬼信不信我不知道,但我肯定是不信。 我道:“我以后帮你留意一下,如果有适合人修炼的功法,我尽量帮你弄到手。” 美人闻言很是投桃报李的道:“那我以后给你当私人厨师。” 我大感满意。“那可真是太好了。”我自己虽然也会做,但就是有点犯懒,而且味道一般般,吃一两顿还好,天天吃,我自己都受不了。美人却不一样,她去过无数个世界,每一世的心态都很好,别人未必会留意自己去过的地方有什么样的美食,她却会。只是她以前都只做给她自己和姬克吃,以后我能吃到,那可真是太有口福了,满汉全席算什么?美人能不重复的做出一万道菜来。 暂时解决了美人的事,新的麻烦却又找上了门,确切说不是新麻烦,是老麻烦,只是之前一直解决不了,自然,现如今也解决不了,只是事态越来越严重,已经到了不管不行的地步。 人口失踪问题。 之前人口失踪事件里失踪的都是些地痞无赖,属于那种惹是生非,老是进拘留所的那种,这样的人,失踪个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而发现真的失踪的时候考虑一下那些人平时干的事......好吧,警察调查时多半会以为是黑暗面内部的事。说白了就是□□内斗,这样的事,警察局就是想管,也没法管。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规则,社会的黑暗面也一样,再内斗也不会有谁吃饱了撑的去配合警察调查亦或是主动报警。久而久之,警察对这样的案子的热情大减,除非危害到了普通人,否则内斗什么的,随便糊弄几下就过去了。 综合上述,之前的人口失踪事件也就我姑丈还在认真调查,然后......前不久才办理的出院手续。之后接手的警察都没小姑丈那么拼,也就没再出现警察失踪事件,亦或是警察重伤进急诊室的事。 可是现在,我一点都不想去看报纸新闻了,就差满屏人口失踪的报道和寻人启事了。 更坑的是某日我一大早起来就看到新闻,两个疑似超能力者的家伙在公园掐架,整个公园都给毁了,虽然政府那边反应快给压了下来,但还是传了出来,只是从明面上转到了背面。 马丹,倒霉催的。 我一边咒骂着一边骑着自行车去找小姑丈要失踪人口的资料,至少要知道他们最后出现的地方在哪,去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小姑丈知道我想调查这事后有点奇怪。“落落怎么忽然关心起这个来了?” “我就是想知道什么人这么猖狂,这简直是踩咱们警察的脸啊,小姑丈你就告诉我嘛,我查出来了多少都会跟你说的。咱们分头行动,说不定还更有收获呢。” 小姑丈考虑了很久,只告诉了我那些失踪人口的身份与最后出没的地方,然后我就骑着自行车满城溜达了起来。 鹤城......君长青我也是服了你,之前知道这座城妖族多,可我所知道的也只是一个数字,可如今,亲眼目睹与听个数字绝对是两种意义。走在大街上,我都不敢跟人说话了,谁知道那人身边的动物是他的宠物还是他的朋友,亦或......亲人,这种教训我之前吃过,还被人揍出了两只熊猫眼。 真不明白人族的口味怎么就那么百无禁忌,也不怕吃了你啊?白蛇传那才应该是常理吧?白娘子她人再好,那也是蛇啊,而蛇是肉食动物。我虽然鄙视许仙的软弱,但我也能理解他的表现,不是每条鱼都有勇气去亲吻鲨鱼的,哪怕知道鲨鱼不会吃了你,可以人的天性,想要去相信鲨鱼不会吃自己,真的很难。然而在这鹤城,掠食者与被掠食者相处的还挺不错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鹤城的妖族大多是温驯的动物,不是掠食者。 狼看到羊,很难忍住口水,除非那头狼的脑子略有恙,就像,就像......像什么?怪了,我怎么会有这种古怪的想法? 是过去的记忆影响吗?我以前得是碰到过什么稀奇古怪的物种啊?居然会有这样的思维想法。 我现在是真的好奇起自己过去的事了。 第20章 第五章尘寰·旱魃 第20章 第五章尘寰·旱魃 鹤城太大,肉食妖族真心不少,占据了妖口的大多数。 仔细想想也能理解,动物比植物修炼起来容易很多,植物的根本没有自我意识,想要修炼得先机缘巧合活到产生自我意识,然后才是正式的修炼,先天就落了动物一截,加之植物不能到处跑,一个不小心就被人给伐了,两相比较,动物化形的比例自然远胜过植物化形。不过如此一来,你让我找凶手啊?凡是肉食以及杂食的生物都可能是凶兽,植物也有可能,虽然大部分植物都是吃素的,但植物界也还有食人花呢,保不准就有食人花化形。 花了两天时间什么都没找到,我颓丧的坐在公园里喝水,这么多妖魔鬼怪,难怪君长青要弄个妖口薄,不登记一下,鬼都弄不清这座城究竟有多少非人生物,若有非人生物犯案,又是谁干的。 我郁闷的喝着水,大热的天到处跑真的很遭罪。 正喝着忽然闻到了铁锈蚀的味道,我顿觉无语,讲真的,鹤城的治安什么的真心不是很好,毕竟是边陲之地,就算没那些糟心的妖魔鬼怪,也是闹腾的。公德心也不强,垃圾随便丢,可就算游客没公德心到处丢垃圾,公园的负责人员也要讲究一下吧?闻闻这味道,也不知道是多锈的破铜烂铁。 不对,破铜烂铁也是可以卖钱的,谁这么无聊会将这些东西乱丢?而且这味,怎么感觉更像是......血腥味,空气里也弥漫着淡淡的妖气。 泥煤! 光天化日的吃人,真当老娘是死人? 闻着味找过去,是公园附近的小树林里,我边跑边抽出一沓符,看到什么情况时我的肠胃立马就翻江倒海了。 到处乱扔的肠子,只剩下一半的新鲜尸体,太平间也没这夸张,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变态狂魔干的呢。尸体边上还有个男的,我想也不想的扔出一沓雷符,老娘倒要看看你是何方妖魔鬼怪,非打得你现出原形不可。 “妖孽,受死!” “我不是......” 轰轰轰...... 效果不错,一沓符竟然有七张是有用的,不过这妖孽真厉害,这都没现出原形。 嗯,不对,我什么时候能看到妖魔鬼怪的人形姿态了?我默默收好手里的另一沓符。 美人送钱来的时候我正在医院被警察问问题,动静太大,血腥味太重,有人报了警,我又不可能将外焦里嫩的倒霉蛋丢下,只能把人送医急救,现在还在急救室里没出来呢。警察本事不小,这么一会的功夫就找来了。 “李哥,我都说了,真是意外,我就是闲逛的时候路过那里,看到(我指了指急诊室)里头那家伙被雷给劈得外焦里嫩的,赶紧送医急救,至于那半具被......生下的尸体我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去的时候它就已经在了。咱们认识也有些年了吧,我是什么人你是知道,我杀鸡都不敢,何况杀人,还把人给弄成那个样子,又不是变态。”虽然那是妖族很正常的进餐,跟人杀鸡差不多工序,最多就是妖族跳过了煮熟后再吃这一工序,我也的确不是人,可我也不是妖啊,我吃熟食。 好说歹说把人给送走了,美人也把医药费给交了,问:“真不是你干的?” 我反问:“你信?” “不信,整个鹤城除了你就没第二个能随便拿天雷砸人,不过,把人给劈得进了急救室,你今天拿的符质量不错啊。” 那么一沓符下去,质量能不错嘛?就是搞错对象了,那不是妖,是人。若是妖,被劈那么几下是绝对死不了的,最严重也不过是趴窝一段时间,可现实......也不知道倒霉蛋是搞什么,竟然跑去研究一具被啃的只剩下一半的尸体,活该被雷劈。 急救室的门很快打开,医生走了出来,同时摘了口罩,我愣了下。 在我发愣时,美人上前询问医生。“医生,请问病人怎么样?” “病人已经脱离危险,只是不少皮肉都焦了,需要养不少时间。” 美人一听不会死人,立马松了口气。“那不是问题。” 医生没说什么,去休息了,美人这才看向我,见我还在看医生,戏谑的问:“犯花痴了?” 我呵呵,诚然,医生很俊俏,二十四五岁的模样,比电视上的大明星还要俊,并且身上有着一股古典的气质,仿佛浸透着魏晋风流,但......谁他妈的来告诉我,这鹤城里怎么还有一头魃? 魃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很陌生,那换另一个名字好了,旱魃,这个总不陌生吧?昔年黄帝战蚩尤,蚩尤麾下有风伯雨师助阵把黄帝揍得满地找牙,最后还是黄帝的女儿摆平的风伯雨师,而那位公主殿下的名字就是女魃。女魃大概是在人间沾染的因果太重,无法再回到天上,可她留在人间也有问题,走哪哪干旱。俗话说,母不嫌子丑,但绝没父不嫌子丑的,这足以说明一个道理:父亲是很嫌弃子丑的。黄帝是男人,是父亲,面对这么恐怖的生物,他能认?能认那就怪了,因此在打败蚩尤后黄帝毫不犹豫的翻脸无情将这个女儿给放逐了,最后更是令应龙将这个女儿给杀了。 因女魃走哪哪干旱的特性,又得名旱魃,她是世间的第一头旱魃,也是最倒霉的神。君长青书房里有很多的古籍,君长青看的时候还喜欢自己注解,其中有提到女魃。君长青对女魃的第一个推测是,要么女魃本来是个人,只是不知为何融合了神魔的力量,获得了力量,却也因此从美女变成怪物。不过神魔的力量不是那么好得的,若真是个原因,那黄帝的狠心程度得翻几番,只要女魃脑子正常,她都不可能主动去融合神魔的力量。第二个推测里,黄帝也谈不上正面人物,那就是女魃本来就是个神,只是借黄帝夫妻的肚子重生。遥远的洪荒时代,神魔征战,陨落的神人数不胜数,说不定就有没死干净的,借轮回重生。不过这种情况就真不好说生出来的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骨肉了,虽然从基因学来讲,那肯定是亲生骨肉。但不管是谁,生出个里子妥妥不是人的孩子来,需要很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接受。黄帝的心理承受能力显然比李靖强,李靖直接拔剑砍妻子生下的肉球,黄帝倒没趁着女魃年幼尚且弱小时把孩子给扼杀了,但他将孩子的利用价值给榨干了。 若是后者,君长青最后还备注了一句:黄帝肯定得倒霉,至于是哪辈子就只有鬼知道了,但肯定有麻烦就是。 神人也不是那么好得罪的,大抵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黄帝后来才派应龙去干掉女魃,斩草除根。虽然应龙也是神仙,但它跟君长青推测的神有点差距,君长青推测的神是奈何、少凰那种类型的,应龙虽然把女魃给杀了,但有没有杀干净还真不好说。奈何、少凰那种类型的神人,只要有一点真灵残存都能活过来有仇报仇,至于仇家不知道在轮回里过了多少世,早就不记得曾经的事这种问题,没关系,神人认人从来都不看长相与血脉,专逮着灵魂认。你不记得曾经的事了没关系,只要你的灵魂是我的仇家是同一个就够了。 扯远了,言归正传,女魃是因为什么情况变成旱魃的不得而知,但旱魃不止她一个就是了。漫长的岁月里,有很多的僵尸诞生,虽然僵尸修炼起来比植物还惨不忍睹,但架不住僵尸多啊。量变引发质变,哪怕一千个白僵出一个黑僵,一千个黑僵出一个紫僵,一千个紫僵出一个跳僵,一千个跳僵出一个飞僵,一千个飞僵出一个旱魃,几千年下来也足够堆出一两个旱魃了。所以,这世上还有别的旱魃我表示理解,可鹤城怎么也有啊?旱魃这级别的僵尸,完全符合高危的标准好不,君长青你是多眼瞎才能没发现这么一头旱魃在眼皮底下搭窝? 不过,旱魃做医生倒是挺方便的,想吸血的话,医院血库跟自家后花园似的,想进就进,想换口味了的话,病人做手术切下来的零碎也是很新鲜的肉,当然,实在不想吃零碎也可以去外头找几个人吃,谁会怀疑行善积德的医生会是吃人的妖魔呢? 我考虑了一番,还是帮倒霉蛋办了出院手续,然后带回了山庄。 别误会,不是我脑抽了,因为一时怜悯之心而将人带回山庄这种只要不是瞎子,进了门就能发现不对的地方,而是这家伙做手术的时候衣服都给换下来了,我在他的东西看到了不少符纸,不是街面上买的骗人的东西,而是一笔一划都带有灵力的真符纸。再想想他之前研究尸体的事,很显然,这家伙和我是同行,至少在抓妖这方面我们不冲突,多个人多个帮手,我干嘛不把人带回去? 第21章 第五章尘寰·缺德 第21章 第五章尘寰·缺德 倒霉蛋一时半会醒不来,我跟局里认识的李哥打了个电话。“尸检显示人是被野兽咬死的?那是什么野兽知道不?”知道是什么物种就好办了,虽然鹤城的妖魔鬼怪多,但这个多是建立在千儿八百个分支上的,树妖牛妖都是妖,你能说它们是同族吗?好吧,也能,但必须加上一句妖族的不同分支。这种情况下,想查出某个特定族类里的某头妖,也不是很难。 “听说是狼咬死的,你说荒唐不荒唐?这城里面哪来的狼?” 我随口瞎咧咧。“说不定有狼从城外跑进来了呢。” 虽说几十年后野生的狼在鹤城这边几乎绝迹,但那个时候的鹤城周围还是有野生狼的,运气够好还能见到呢,就是这种票基本是单程票,看了就别想回来了。所以,我虽然是信口胡说,但也不算完全乱说,还是有点道理的。 “你家狼能穿过公路进入城里还没被发现?你当现在还是几百年前呢?不对,就算是古代,也没可能有狼进了城都没人发现。” 我一针见血的问:“那你怎么解释尸体上的狼牙印?” 李哥成功被我挤兑得没话说。 其实答案很简单的,就是犯案的其实不是人,是一头狼。不过我若真的这么说了,李哥这个无神论者肯定不会信,说不定还让我去看心理医生。警察局里的那些人都是无神论者,若是有神论者也不会做这一行,跟他们说是狼干的还不如说是变态杀人狂魔,至少这些家伙更容易相信些。 褒完电话粥,我拿出了一撮毛问美人。“你见多识广,看得出这是什么动物的毛不?” 这一撮毛是我在凶案现场发现的,倒霉蛋是人,人的身上显然不可能有这种毛发,那就是凶手留下的了。 美人瞅着我手里只有两三根的毛,一脸无语的建议:“你还是去找动物学的专家比较合适。” 好吧,我知道这有点为难人,只得换了个容易点的方向问:“那你说这毛像不像狼毛?” 美人闻言看了毛发好一会,道:“感觉不太像,不过毛太少了,我也不能确定。” 我将毛发收了起来。“那算了,就先顺着这个方向找找看吧。”有线索总比没线索好,哪怕这线索可能是错的,但也可能是对的,值得一试。 鹤城有几头狼妖呢? 我将阿吉从狗窝里拽了出来,狼可是肉食动物,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之一,这样的生物修炼成妖,还在鹤城溜达,我就不信君长青会一点都不观察一下该狼会不会破坏鹤城的生态。“阿吉,你给我出来,我有话问你,鹤城有及头狼?” 阿吉不耐的道:“你不会自己去动物园数数啊?” 我一拉狗的后颈毛。“我问的是狼妖,不是普通的动物狼。” 阿吉想也不想的道:“没有,豺狼凶残,放一头狼妖在鹤城,那根本是生态破坏。” 我随手将死狗塞回狗窝,拍拍手就准备出门。 问一个地方消息最灵通的是什么人?自然是城隍。 原因?整座城的鬼都归他管,而鬼这种东西,不敢说满大街都是,但也差不多,墙壁与电子设备对它们而言完全是摆设,因此根本没有什么事情是能瞒住鬼的。 一壶酒从城隍那换来了一个消息,鹤城最近的确是进了一头狼妖。 “丫头你该不会怀疑他吧?” 我无奈:“如果只有他一头狼的话,那不想怀疑也不行。” “可这头狼不太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他不是吃人?” “这到不清楚,不过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吃人。” 我不解:“为什么?” “你会吃人吗?” “当然不吃,我又不是妖。”不论是人还是神民都是不吃人的。 “若你有肉食妖类,那你吃吗?” “能吃的肉类很多,我干嘛非要盯着人不放?” “人自诩万物之灵,这话虽然不全对,但也有几分道理。” “凡物里,人最有灵气。”我懂这个。 城隍点头。“也因此,人对于妖而言是最滋补也最常见的血食。” “你到底想说什么?” “清楚人是怎样的补品,你也不会吃?” 我无语:“大哥,我身体里可是流着一半的人血,吃人这种高难度的事,别人怕不怕我知道,但我是不想试试会不会有心理阴影的。” “所以我觉得尘寰不太可能吃人。” 我愣了下:“你说的那个叫尘寰的妖不是纯妖?” “半妖。” “他名声怎样?杀人吗?” 城隍静默片刻。“名声略......凶残。” “他是在妖类里长大的还是人群里长大的?” “妖类。” “那就还是有可能吃人?”狼孩虽然是人类,但跟着狼一起长大,很多方面的认知明显跟人有差异,比如将狼当成同类,认为自己是狼,人是异类,甚至食物。 城隍被我说得无法反驳,只得换了个话题。“不管他吃不吃人,他都很厉害,就你这几两肉,连给他塞牙缝都不够。” 我道:“事在人为,慢慢琢磨,总能想到办法。”不能甩锅,除了认命我还能怎样? 我想了想,忽问城隍:“城隍老哥你在鹤城当城隍多久了?” “八九百年了吧。” 我愣了下,老哥真牛,八九百年了,话说八九百年前鹤城这座城市建立起来了吗?“那你认识我老子不?” “方学文?” 我点头。“对。” “挺有朝气的小伙子。” 我汗。“我老子要还活着现在都快知天命之年了,你是哪年见的他?” “1959年。” “居然记得年份,你跟他很熟?”我有些诧异,不是我说这些非人生物,大概是活得久了,几十年过去在他们看来跟过了几天没什么两样,也因此,对世间非常的不敏感。 “学文是学考古的,对宋朝的历史很有造诣,我那段时间正好在阳世活动,用的身份就是精通南宋史的历史学家,他来拜访过我。真是可惜了,若他不是碰上文.革,一定会成为这个领域的宋史专家。”城隍很是感慨。 我心说他也不算最惨,至少在那段疯狂的岁月没把命给丢了,虽然失踪了十三年,但从他能带着个半人半不是人的我回老家就可以看出他在失踪的十三年颇有奇遇。就是不知道是他渣了君长青的亲戚还是君长青的亲戚渣了他,考虑到君长青的本事,我老娘的本事应该不差,他未必有本事如聊斋里的那些书生一样渣。再说聊斋里那些风流书生的结局,还不一定是真的。我个人是觉得,那些风流书生进了锅的可能性远远胜过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城隍无语看着我:“为什么我觉得你脑子此时此刻想的不是什么干净的东西?” “我只是在想他跟我老娘是谁渣了谁。” “你为什么会认为他们一定有人渣了?” 我理所当然道:“人妖殊途啊。” “人与妖有区别吗?” “三观差异悬殊难道还不是区别吗?不信,那你能找个把几十年当成几天来过的人来吗?” 城隍无言以对,仍旧挣扎道:“学文是个很认真的孩子,也是你老子,你就不能想点好的?” 我呵呵,失踪十三年,好不容易回了家,丢下个孩子就再次失踪了,这都十年没消息了,你让我怎么想点好的? 确定了狼妖的身份,我回山庄准备抓妖的家伙,正好看到一个浑身缠着纱布跟木乃伊似的男子在大厅看电视,说起这台电视,我自己都没看过几回。电视索尼彩电,老贵,听说要三千多元,君长青给阿吉买的,君长青自己似乎对电视没什么兴趣,我也没什么兴趣。好吧,准确说是我没有看电视的习惯,你不能指望一个失明了至少十年的人一下子就培养起来对电视的爱好。因此遥控器一直被阿吉给把持着,奇,阿吉居然会交出遥控器?美人想看电视都还得等阿吉把惠天赐和关礼杰演的天龙八部给看完了才行,也不知道它一只修炼的狗妖怎么会喜欢看武侠电视。 算算时间,这个时候应该是阿吉追剧的时间,狗呢? 我扫了一圈大厅,在角落里看到了阿吉,身上捆着一根绳子。 我毫不犹豫的丢出了一沓符。 轰轰轰...... 美人听到声音从厨房里跑出来的时候木乃伊已经跟真正的木乃伊差不多了,之前纱布雪白,一看就是赝品,如今再看,霍,哪掘出来的新鲜木乃伊? “小庄主,你怎么又拿雷劈他?” “这么点雷还劈不死他一个修士。”上回被那半具尸体干扰,反应有点慢,但这段时间我也回忆了下,这个家伙分明就是修士,他身上有着灵力波动,不是非人生物却有灵力,那就是修士啰,而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看到被妖啃过的尸体他没跑反而留下来观察。 “虽然劈不死,但医药费很贵的,我身上的钱可不多了。” 我想了想,掏出了一张符。“我新学了加速愈合的符,要不给他试试?” 美人无语的看着我。“你就缺德吧。” 我默默将符放回兜里,虽然符是我画的,但我自己都不敢用自己身上,原因?这还用说吗?这符可是我自己画的。 第22章 第五章尘寰·修士 第22章 第五章尘寰·修士 山庄里还是有药的,三无产品,不过这三无产品是君长青亲手炼制的,想来就算三无也不会有什么质量问题,所以我很放心的给倒霉蛋用上了。 当我将可能用到的东西从书房和杂物间翻出来的时候倒霉蛋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我大为惊奇:“这药也太好了吧?” 阿吉道:“君先生以前也用雷劈错过人,专门发明了这种药膏。” 我愣了下。“君长青也很擅长雷电?” 阿吉理所当然道:“君族人与生俱来拥有控雷的本事,不然你以为就你那烂得一塌糊涂的法术是怎么唤雷一唤一个准的?”说到最后的时候死狗给了我一个鄙视的眼神,好想吃涮狗肉。 我难以置信。“不是,我天生能掌控雷,神民有这么神奇?” “君族的祖先神好像是司掌雷霆的神人,因此后裔也有这本事。” “二郎神和沉香还要辛苦学艺,我居然天生就有非人的力量,也不知道他们俩什么心情。” “神裔和仙裔是两码事,你别搞混了。” “我是真没觉得这有多大区别。”都是长生不死的存在。 “区别大了,神人诞生于天地初开那段时间,天地孕育的先天生灵,现在那些流传的神话里的都是仙。” “那神怎么就销声匿迹了?” “听君先生说,神族爆发过大战,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隐居了起来,不再踏足人间,而它们隐居时,人族可能刚诞生,也可能连始祖的受精卵都没有,因此关于它们的传说基本为零,很容易就和仙搞混了。” 掐得真猛。 “君族的祖先也挂了?” “不知道,年代太久远了,君先生也不清楚。” 做为后人都不知道自己祖先挂了没,那年代是够久远的。 我正腹诽着,倒霉蛋终于醒了,我立马摆出了和善的笑容。“哈罗。” 倒霉蛋本能的往后挪了挪,我的脸立马黑了,我是恐龙吗?这么发憷? 倒霉蛋说:“我不是妖。” 我默默擦汗。“之前气息太混乱,搞错了,真是对不起,不过你一个人突然出现在那种凶案现场,是个人都会搞错的,也不能全怪我。”这真的不能全怪我,凶杀案现场,妖气弥漫,一个人在“欣赏”啃剩下的尸体,是个人都得先一道符过去,充其量就是我太过谨慎,丢了一沓过去。 倒霉蛋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问我:“你是新庄主?” 我挑眉。“我上任也没多久,更没声张,你哪位?消息还挺灵通的。”赵哥跟我说过,为了防止引起混乱,特勤处就派了他一个人到鹤城来,赵哥还没被调走,那么眼前这位就肯定不是特勤处的人了。 不过这些日子我也知道了一件事,华夏大地,你别以常理来看,神魔仙灵精妖怪魑魅魍魉,既然有妖有鬼有神,同理,神话传说里的其它东西也是存在的,比如修士,比如修真门派,比如修真世家。倒霉蛋是纯纯的人族,身上却有灵力,显然是修士,就是不知道是属于门派还是世家。 倒霉蛋说:“我叫顾昂。” 我坦诚说:“不认识。” 阿吉插道:“顾家是一个修士世家,也不是很有名气,不过修真世家都是如此。” 修士世家啊,那问题就......不严重了。 华夏的修真者是以师徒为传承的,所谓修士世家不过是一些人间的冤大头。修真者修炼需要不少修真资源,自己去收集又太麻烦了,便找一些冤大头,利用冤大头的权势与财力收罗自己需要的东西,酬劳是一些修炼的功法。不过都是残次品,炼了虽然不会死,但也别想成仙,顶破天也就是修炼到结丹期,再之后就没法寸进了。能享有人间权势者都不会是普通人,教会他们成仙之路,跟教皇帝长生不死半斤八两,因果太大,那些修真门派也不傻。不过也不是所有冤大头都只能如此,也有一些冤大头惊采绝艳,悟了,也舍得下权势,因而没有随着王朝的更迭而消亡,渐渐融入了修真界,成为了真正的修士。但比起那些远古时代就传下来的门派,这些世家的底蕴,跟暴发户没什么区别。危险程度尚可,至少比外头那些妖魔鬼怪低。 不过,你丫一个人族修士跑这非人类横行的鹤城来干嘛?我狐疑的瞧着顾昂,我还没忘记自己接手的是一座怎样见鬼的城市。 妖口三万,可妖之下还有怪,怪之下还有魑魅魍魉,我都不敢肯定的说,这座城的人口真的比非人口多。据阿吉说,上一次帝流浆落下时,君长青为了让他老婆早点化形,专门弄了个阵引帝流浆,而帝流浆这东西——简直是妖口增长的大杀器。虽然没能让君长青的老婆化形,但散逸出的帝流浆,呵呵,据赵哥说,那简直是值得鹤城妖族举族纪念的节日,一个诞生的节日。当然,这么点时间,二十年前“诞生”的那些生物离成妖还有很漫长的距离,因此赵哥就没给算进去。 这座城市群妖乱舞的程度,君长青大概也很有自知之明,因此不允许人族修士随便进入,进入鹤城地界时也得先来雪莹山庄登记一下,说清楚是来干嘛的,只要不是来害人或是降妖除魔的,随意。 我揪住顾昂的衣襟问:“你一个人族修士怎么跑我雪莹山庄的地界来了?”平时还好,可以理解为来旅游观光的,可现在这个节骨眼上,反正我是没法往善意的方向去想。 顾昂道:“族长听说鹤城最近有些乱,因此让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我狐疑的瞧着顾昂。“这么好心?修真界的活雷锋?”真的假的?咦,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些人族修士基本不怀好意呢?我以前难道吃过亏? 顾昂解释道:“君庄主对我祖父有过恩惠。” 我还是很怀疑,不过这个节骨眼上,有这么个生力军也挺不错的,不管这人能不能信,至少我们最近这段时间有共同目标,就算这人真不可信,矛盾也可以等事情解决了再处理。 我松开了顾昂的衣襟,笑容和善的道:“不好意思,误会你了,我这些日子有些精神衰弱,多多包涵。” 顾昂回以狐疑的眼神,我抬手露出了手里捏着的符,顾昂分分钟就收回了狐疑的眼神。 我问:“我要去收拾狼妖,你要一起吗?” 顾昂有点怔。“你要对付尘寰?你不是他的对手。” 我疲惫道:“不收拾不行,再这么下去,迟早引来神仙。” 妖族在人世间不过界不仅仅是因为人族修士与君长青这样的存在在中间斡旋,更因为天上的神仙,若是一个地方的妖魔祸祸得太厉害,神仙就会下凡来除妖,而神仙的法力......那不是叫收妖,那叫天灾,不论是对人还是对妖。神仙与凡人是不一样的存在,哪怕那些神仙曾经是人,但你见过那个皇帝会将庶民的生死放心上?神仙是比皇帝更高的存在,皇帝不将庶民的喜乐生死放在眼里,而神仙是庶民连同皇帝一起不放眼里。 事实上,别说神仙,就算是修士也没几个人会将自己和普通人放在同一地位,不害人也不过是惧怕因果而已。如果没有因果的监督,那些修士绝对会是最可怕的存在。人是有劣根性的,生而背负原罪,贪嗔痴,一个都不少。 我既然接手了雪莹山庄,那么不管我喜不喜欢,我得了好处就得办事,而且小姑姑一家可都在鹤城,我也不可能看着他们去死。狼妖再厉害,我也得解决掉啊,不然神仙亲自出手我就该哭了,哪怕他们的战场不是鹤城,我也会头疼。 顾昂好一会才道:“我跟你一起去吧。” 我挑眉。“哟,不怕死啊?” 顾昂一派正气的回答:“我辈修士既然理应匡扶正道,既然碰到了这种事,自然要斩妖除魔。” 挺正气的言辞,难怪君长青不待见这些人族修士,匡扶正道?白蛇传里法海也是匡扶正道,但什么是正,什么是邪?人是正,妖是邪。这还不如直接说是物种歧视呢,不,比物种歧视还厉害,至少歧视不会因为别人的物种就斩妖除魔。放这些种族正道感强烈的修士进鹤城,那真就跟狼入羊群没什么两样,尽管外头那些妖魔鬼怪也没几个是吃素的,但会选择在鹤城定居的妖魔鬼怪都是想过安生日子的,相对而言,用“羊”来描述也没错。吃肉的是狼,吃素的是羊。 阿吉低声道:“这哪来的老古董?都什么年代了还匡扶正道。” 我疑惑的看向阿吉,什么意思? 阿吉解释了下。“妖全是都是宝。” 我继续茫然的看着阿吉,阿吉更加直白的说:“妖丹可以炼成丹药增加修为,妖的血液是很好的画符材料,妖的肉是很滋补的补品,妖的筋骨是上品的炼器材料。” 我:“......你再加个妖鞭可以壮.阳,妖族就跟鹿没什么两样了。”真意义上的全身是宝。 阿吉歪着脑袋想了想。“差不多也有这效果。” 我抓了抓脑袋。“妖族到现在都还没绝种挺不容易的。”这年头,别的国家不好说,但华夏的野生鹿群绝对是稀有景象。 “很久以前是挺惨的。” “后来不惨了?” “没以前那么惨了,至少现在这年头,见到妖就斩妖除魔的古董修士不多了。” “脑子通透了。” “急先锋都被吃了。” 我:“......”妖族与人族的过往究竟是有多精彩? 第23章 第五章尘寰·豺不是狼 第23章 第五章尘寰·豺不是狼 找人找妖什么的,君长青似乎挺有经验的,妖口薄就是个现成的工具,在妖口薄上留下了妖气与灵力的妖,只要妖口薄的主人愿意,随时都可以通过这件法器寻找到妖的踪迹——仅限于妖口薄上有记录的妖。很遗憾,尘寰在妖口薄上没有留下痕迹,不过这也难不倒君长青,有别的替代法子。君长青专门炼制了一件罗盘,将需要寻找的妖的毛发或衣物丝线放在罗盘上,罗盘便能带我找到要找的妖。 如果妖族要建立警察局,君长青不去就业真是太可惜了,简直是人才啊。 罗盘的指针在转悠了一圈后最终停止在了一个方向,我与顾昂带着一条狗打了的。“司机,按着我说的方向开。” 罗盘一下东一下西,简直无语,兜兜转转两个小时后终于找到了尘寰,在一家酒店附近,果真是新来的啊。 我取出了一沓符,问顾昂。“我去引他出来还是你去?如果我去的话就你留下来布阵,话说你会布阵吗?” 顾昂痛快的道:“我去引他出来。” 我赶紧伸手拉住顾昂。“别急,等我把准备工作做好了你再去,不然我阵还没摆好你就把妖给引出来了我不就悲剧了?” 我要布的阵是一个简单的符阵,叫九雷阵,我取出了书,照着上头的符纹在地上画了起来,用灵力画。画符阵比画符更费力,一笔一划都要灵力,并且中途必须一气呵成,一旦停顿或是画错就会前功尽弃。所有符阵里,这是以我如今的灵力唯一能画完的一个阵,灵力,若我的力量能更强大一些,鹤城如今也不至于闹得这么严重。 力量啊力量......我本能的扇了自己一耳光,魔障了啊,怎么冒出这种想法,太危险了,只有属于自己一步步修炼出来的力量才是最稳妥的,别的捷径都是歪门邪道,是作死。不对,我又没那么干过,怎么对这事这么过敏? “你在干什么?” 我茫然抬头:“啊?” 顾昂重复:“你刚才打自己干什么?” 我脸不红气不喘的回答:“有蚊子,看什么,炎炎夏日,走路上,速度太快,嘴巴没合上就可能一口蚊子,我被咬一口很稀奇?” 顾昂扭头继续去看酒店。 我也赶紧低头看符纹,还好还好,这符纹我平日里练过成千上万遍,熟得很,闭着眼睛也不会画错,虽然刚才走了一会神,但画符纹的手并没有因此而停下,这才不用重头再来,否则我真会吐血的,一半的灵力都浪费掉了。 将符纹画完的时候我体内的灵力只剩下一成了,哇哦,几个月的辛苦修炼练习没白费啊,第一次画时可是抽干了我所有的灵力才勉强画完,如今竟然还有灵力结余。 将从君长青书房里淘的毛笔收好,我取出了一沓符,九雷阵还需要九张唤雷符辅助。挑着符,我问顾昂。“还不去引妖?” 顾昂看了看我的符,有点忌惮的味道,走了。 我只等了半分钟他就把狼妖给引出来了,我瞠目结舌的看着怒发冲冠的白狼,有点愣。“这拉仇恨的能力也太牛了吧?” 阿吉道:“不是他拉仇恨能力牛,是尘寰最恨人族修士。” 我问:“有仇?” 阿吉不是很肯定的回答:“不知道,但他见到人族修士不是暴揍就是下锅炖肉吃,应该是有仇。” 我说:“那肯定是有仇,没仇没怨何至于一竿子全打死?” 顾昂忍无可忍的爆发了:“君羽落你有完没完?” “有完,给我一分钟。”我忙不迭的捏诀,老兄你来得太快,我还没好呢。 一分钟,我着实见识了一番巨狼吊打人类的好戏,真的是巨狼,狼妖的原形足有一丈高,爪子锋利得慎人,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感觉跟无机质的宝石似的。话说回来,这狼是什么品种?怎么全身的每一根毛都是白的?北极狼都没他白,自然,也没他的巨无霸体型。 顾昂倒是有两手,巨狼固然吊打他,但他也不是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一柄宝剑被召出来后耍得虎虎生风,白狼身上的毛被他给削掉了不少,有一些毛更是被染成了红色,也不知是谁的血。 最后一个印诀捏完,剩下的灵力一股脑的爆发了出去。 在这里我重复一下九雷阵的一个特点,九张符就够了,不过我画的符,鬼知道哪张有用哪张没用,因此为了以防万一,我在符阵每个需要放符的节点都放了一沓符,估摸着三四十张。放的时候也没想过如果一沓符有一半都有用该怎么办,我不认为自己能中这个奖,而且我比起一沓符有一半管用,我更担心其中一沓符一张符都没用,那样的话我这符阵就白画了。 一直背运的我突然发现老天待我挺不薄的,每一沓符都七成是有用的,所以......一个个火车头一般大小的球形闪电被出现了,整个夜幕亮如白昼。坑爹的是,虽然主攻对象是狼妖,但闪电威力太大,而我、阿吉与顾昂离得太近...... 你做过全身按摩吗?不是身上每个穴道都被按摩的那种全身按摩,是全身每个细胞都被按摩的按摩,真正意义上的全身按摩。 感受着全身每一个细胞的哀嚎,我只有一个感觉:死定了,我一定会是有史以来死得最乌龙的神民。 轰隆隆...... 地火水风一片混乱,一道又一道的雷霆落下,每一道雷霆都会令一座正在发育的山脉化为齑粉。 卧槽,我召唤的雷电没那么夸张吧? 我一下子就给惊醒了,看着亮过头的夜幕,有点回不过神来。过了好一会,我才想起发生什么事,自己被雷给劈晕了,然后好像做了个噩梦,世界末日一样的噩梦,真是被雷给劈出毛病了。对了,阿吉、顾昂,我赶紧扭头去找,阿吉就在我旁边,肚子微微起伏着,险些还没死,但口吐白沫,全身的肉都散发着烤肉的焦味和香味,少说得五分熟了。再去看顾昂,倒没阿吉那么惨,他是人,比起天生惧怕雷电的妖类,抵抗力抢一点,没熟,但全身黑乎乎的,跟非洲黑人有的一拼,也看不出毁容没。不过身上还有生气,可以肯定人还没死。 对了,还有狼妖,死了没。我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狼妖,狼妖的情况也挺惨的,一身的白毛都没了,裸奔...... 咦!咦!咦! 什么情况? 裸奔狼怎么变成个翩翩少年郎了?不对,也没完全变成人,人的身上不会有狼的虚影,这家伙什么情况?还有正在跟他掐架的三条红棕色背毛,满身煞气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的大狗又是什么情况?我摸了摸口袋,取出了罗盘,质量不错诶,那么恐怖的“雷雨”都没坏掉,连里头的毛都一根都没少。 罗盘上缠着的一撮毛雪白雪白的,但里头也有几根红棕色的。我抬手将白毛都抽掉只剩下红棕色的毛发,再检查了下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灵力也恢复了一些,重新向罗盘注入灵力,指针再次动了起来,这一次却没像之前那样一下东一下西,全程都指着其中一条大狗。 貌似......找错嫌疑犯了。 这乌龙......也不知道狼妖多想杀了我和顾昂。 不过......还是先解决那三条狗吧,狼妖不吃人,就算已经结了过节,也不是不能缓和,而那三条吃人的狗,必须解决。 被雷电劈过的身体虽然没有完全失去知觉,但气力严重不足,废了半天劲才坐起来。在身上找了找,还剩下三张符,用了出去......好吧,老天你就是想整死我,符一个没都有用,反倒是让其中一条狗注意到了我,并且流着口水向我冲了过来。 “神民,看着挺好吃啊,大哥二哥你们解决这匹狼,我去解决那个神民。” 我抬脚就想跑,却站不起来,享受过全身按摩的人都知道刚按摩完的时候全身固然舒爽通透,但骨头也跟软了似的,没多少气力。红棕色背毛的大狗已经冲到了我面前,血盆大口像我的脑袋咬来,腥风铺面,老兄你是吃了多少人,又多久没刷牙了? 狗嘴已经离我的脑袋不足一寸的距离,就是现在! “嗷......” 我陡然将藏在背后的玉剑刺进了大狗的心脏位置,大狗的身体迅速萎靡,很快就只剩下干枯的皮,血肉精魂都没了,我惊讶的看着吸收了大狗所有血肉精魂的玉剑。 君长青你这收藏的究竟什么玩意?简直是魔剑。 “三弟!” 另外两头大狗目眦欲裂的向我冲来,体型最大的那条大狗速度最快,我还没来得及就被一爪子摁在了地上,锋利的爪子刺穿血肉,依稀能听到肋骨断裂的声音。我一只手死死抓住了大狗的爪子,另一只手反手将玉剑刺进了大狗的身体,大狗想退退不了,被活生生吸得只剩下了一层皮。 刚解决最大的,另一头又来了,我拼命拔剑,糟糕,刚才刺得太用力,卡骨头里了。 吾命休矣! 嗷! 咦,怎么还没死,我不由睁开了因为惊恐而闭上的眼,眼前是另一只狗,但肚子像豆腐一样被一只拳头给捅穿了,我瞅了瞅拳头的主人,是那个身上有雪狼虚影的少年。 少年轻蔑道:“你可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连几头豺都搞不定?” 我愣了下,不由是因为少年的轻蔑,这种态度我在别人/妖那里没少见着,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瞅了瞅大狗。“这是豺狼,我还以为是狗呢?” 少年磨牙道:“豺不是狼,我跟他们不是一个物种。” 第24章 第六章大宅·老家消息 第24章 第六章大宅·老家消息 你买了一栋房子,却发现那房子里就是座活生生的影视城,并且是夜夜笙歌的那种,你happy不?——君庄主。 山庄的大厅里,我头疼的瞅着面对面而坐的一人一半妖,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两位有仇呢,事实却是,这两位今天刚认识。鹤城近来的失踪人口虽然不是尘寰做的,但他的名声也谈不上友好,虽然不吃人,但杀人,还杀过不少。顾昂觉得,这样的妖孽便应该斩妖除魔以还天下太平,可真让他动手,他也不会是动手,于是只得气哼哼的坐在沙发上。 我拿瓜子丢了下顾昂让他看过来。“你抽得什么疯?”我的地盘给我的客人脸色看,皮痒痒了? 顾昂不悦道:“小庄主怎么将这么个妖孽给带回来了?” 我道:“他救了我,也变相救了你,积点口德。” 顾昂皱眉:“那可是杀人如麻的妖孽。” “人也杀人,怎么没见你去当警察收拾那些杀人犯?”我反问,不是我想找茬,实在是我不喜欢这些修士,诚然,吃人的妖不少,但你能说个个都是坏的吗?那可不一定,医院里杵着的那只旱魃就是个活例子,他吃人,可他不害人。这也是我跟阿吉了解到的,卫医生在鹤城将近百年了,虽然没少吃人,但一个人都没害过。可你要说他完全无辜,那也有问题,僵尸最初诞生时是没有神智的,只是行尸走肉,加之僵尸大多是因为死时一口怨气死不下咽以至于尸变产生的妖魔品种,使得僵尸一诞生便拥有狩猎生灵的本能,最初时是吃些小动物,时日久了,力量强大了则改成吃人,吃成高级妖魔时才会产生魔魄,拥有神智。而一个僵尸要修成旱魃,吃过的人......应该够将鹤城给埋了,反正十万八万条人命是保底数。 面对这么一头旱魃,你说是杀还是不杀?杀吧,它都几百年没吃人了,一直在医院里靠医院吃医院,顺带救了不少人,堪称鹤城医界最大的外置良心,你把他杀了,肯定会有一大票病人或以痊愈的病人上门的丢你臭鸡蛋烂菜叶;不杀吧,旱魃手上绝对满手血腥。我最终的决定是效仿君长青,这些家伙以前干过什么我管不着,但在这鹤城地界必须给我守着雪莹山庄的戒律。同理,尘寰以前干过什么,我也不会过问,只要他不在鹤城里吃人就行。 顾昂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我不会喜欢,一来这里是我的地盘,老娘的地盘老娘做主;二来,谈不上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人族的修士。 顾昂显然不够了解我的想法,因此还在继续争辩:“我是修士,不管凡人的事。” 我打了个呵欠。“那他要不是妖修,而是人族修士,杀人杀妖你也会管?唔,他杀人我相信你会管,但杀妖你肯定不会管,对吧?你会想,狗咬狗,一嘴毛,亦或是妖魔本性凶残。” 顾昂无言以对,我继续道:“鹤城的妖魔鬼怪很多,我不管顾先生你平时是怎么做的,但在这鹤城地界,你必须遵守雪莹山庄的规矩,除非他们在鹤城杀人了,否则你不能对任何非人生物出手。”尘寰不是一般非人,顾昂未必能将他如何,可鹤城里别的妖魔鬼怪却不一定,比如外头街上的非人生物,都是非常温和的物种化形,顾昂的存在在这里简直就是虎入狼群,必须警惕。自然,尘寰也不能落下,这家伙不比顾昂安全多少。 至于这两位会不会有意见,尘寰说不好,但顾昂,只要他阅历足够多,便不会给我找事。类似雪莹山庄的存在在各个城市里其实都有,唯一不同的是,那些存在都不是人,是强大的妖怪,也不像雪莹山庄管得这样多,最多约束一下妖族吃人时别吃得太过引起神仙的注意,除此之外,该群妖乱舞还是群妖乱舞,该吃人也......还是吃人。 成功让顾昂闭嘴,我看向尘寰,尘寰没回答我,而是看了我好一会。“还没问小庄主叫什么?” 对哦,说了半天都还没自我介绍呢,虽然我知道他的名字,但他......好像是知道我名字的。“你之前不是喊了我的名字吗?我是前庄主的侄女,现任庄主。”虽然我老子和君长青绝对不是兄弟,但我没姓方,而是姓君,应该是有什么原因,大家又都说君长青是我叔父,我推测,老爹当年可能做了倒插门。否则以人族的习性,没道理会让孩子跟母亲姓。 顿了顿,我又道:“话说我们认识?”感觉这家伙之前的语气,不太像对陌生人,那种语气是单靠资料,没见过本人不会有的。 尘寰语出惊人。“还真是你,你变化真大。” 我愣住,还真认识?“我们以前见过?”虽然尘寰的模样很是令人印象深刻,但我以前是个盲人,曾经见过,如今认不出来也很正常。然而盲人也有盲人的优势,听力强大,尘寰的声音挺好听的,若是听过,没道理会没有印象。 尘寰皱眉。“这才多久,你便不认得我了?” 我好奇的问:“你我相识是什么时候?” “十八年前。” 尘寰话音才落我便见到顾昂以诡异的目光打量我,理解,我的长相,怎么看都不像满十八岁的成年人。 “我十年前发生过一些事,什么都不记得了。”我道,也不知道君长青究竟是对我做了什么,眼睛盲了十年不说,记忆直到现在都还没恢复。“你既然十八年前便认得我,那我当时什么情况你还记得多少?” 尘寰默然了一瞬。“你是打算?” “我想,我十八年前肯定是生活在老家,可惜我如今不记得了,你既然知道,那我正好去找找,说不定能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尘寰道:“你回去了也没用。” 我不解:“为什么?” “因为雷泽的君族人都死光了。” 我:“......” 过了足足一分钟我才找回声音,掏了掏耳朵。“我有点幻听,能不能麻烦你再说一遍,我大概是听错......” 尘寰看着我道:“君族已被灭族。” “多久的事?” “我不太清楚,只知我十五年前离开雷泽时还好好的,但我九年前再回去的时候,君族人的聚居地到处都是被猛兽啃剩下的残骸。” 我道:“......你莫不是想说,君族人是被猛兽给啃光的?”能养出君长青那么个半神,能那么容易被猛兽给啃了? 尘寰摇头:“我推测,君族人应该是先被人给杀了,尸体没有掩埋,引来了野兽......” 引来野兽之后怎样,尘寰没说,但白痴也猜得到,尸体都喂野兽了。 凭心而论,我根本不记得君族,更不知道雷泽曾经发生过什么,但心里怎么就那么不舒服?好像有一把钝刀子在捅来捅去。 让尘寰做了个妖口登记后我便送走了一人一半妖。 我问:“阿吉,君族发生过什么事,你知道吗?” “我从未去过君族,也不清楚君族是什么情况,只知道君族是神民的一支。” 我道:“神民应该不弱吧?” “曾经很强大,是大地上所有阶层里最高的统治阶层的一员。” “后来呢,怎么就没落了?” “神民的起源之一便是因为蛮荒时人族过于弱小,无法自保,因此献女于神人享用,所育之嗣即神民。神民虽是人的分支,却流着神的血液,与生俱来拥有非凡的力量,是人族早期的重要防卫力量。但后来,人族自身也强大了起来,人族炼气士取代了神民的地位,自然就没落了。”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很正常,但没被灭族也挺不容易的,虽然神民也是人,但到底流着非人的血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是人族的名言。我这么想,也这么说出了口,阿吉想了想,道:“一半是人族良心未泯,另一半是做不到。” 我挑眉:“做不到?” “神民不是吃素的,远古洪荒,大地上有很多智慧生物,人族只是万族之一,如同沧海一粟,神民能为人族保驾护航并且真的做到了保驾护航的任务,你觉得能是吃素的?” 当然不能。“这也就说,一般人灭不了君族。” “那是自然。” 我问:“人族的修士们有没有这个能力?” “你怎么会这么问?” 我道:“说不上为什么,我挺讨厌人族修士的,一种近乎本能的,好像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厌恶。”我这人很难讨厌什么人,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性格不清楚,但如今的我,当了十年盲人,脾气早就磨得差不多了。顾昂都没得罪我,就因为他是人族修士,我就一直不喜欢他,这很不正常。凡事都有个因果,既然果都结出来了,没道理没有因。 “远古时的人族炼气士们说不定有这本事,但现在的人族修士界,没这本事。” “这么肯定?” “不是肯定,是必须的。” “这又是为什么?” “神民的起源分为两种,刚才说的是主流,但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 “与妖族联姻?” “与妖族联姻也是主流,与跟人联姻差不多。” “那特殊情况是什么?” “古神后裔。” “不知道你这个古字的定义是?” “跟奈何桥的那位差不多年头,也可能更早。” 我想喷,奈何桥的那位一个年头的?奈何桥的那位是什么年头的?诺诺随口提过一句,比远古更早的年代是洪荒时代,比洪荒时代更早的是大洪荒时代,奈何桥那位就是大洪荒时代的。这里需要提一下,大洪荒时代又称造神纪,天地间的第一批生灵加神灵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那是神人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诞生的神人太多,资源不够,最后掐起来了,很多神族都灭绝了。那个年代的神族被称之为太古神族,在人族的神话史连只鳞片爪都有点难找的神族,就算找得到,也一定是面目全非的版本,不是了解的人根本分辨不出来。没奈何,人族是在洪荒时代后期被创造出来的物种,大洪荒时代,造人的女娲娘娘也不知道她的受精卵有木有诞生。 人族的神话里能有太古神族的一点残片已经很不容易了,你不能指望人类对恐龙生活的年代是怎样的风貌了如指掌。人类好歹能凭着化石了解到一点恐龙的信息,但太古神族,通常没化石,就算有化石,也多半是谁碰谁倒霉。神的骨殖含有神人残留的神性与力量,而那些真神有着比小强还让人无语的不死特性,只要有一点残渣,都可能活过来。捡着个没有意识的神殖是祖上烧高香,若是捡着个正在复活的,呵呵,很有乐子看。因此,就算太古神族有化石遗留,人类也根本不可能去研究太古神族的化石。 第25章 第六章大宅·看到 第25章 第六章大宅·看到 阿吉告诉我,君族算是神民中最古老也最神秘的一支,有一条祖制,永世不得踏出族地,一步踏出,子子孙孙永世不得归宗。这也是君长青在外头折腾这么多年,最后定居鹤城的根本原因,不是不想回家,而是他回不去了。 我大奇:“每个神民都有这样的祖制?”简直变态啊。 “只有君族有,别的神民,我也见过几个,没这祖制。” “那君族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祖制?” “君先生没说。” 切,这消息说了等于没说。 不过好好一个族群究竟是怎么死光的?听阿吉的话,君族显然不是吃素的,想灭了君族全族,难。人族的修真界没这本事,总不能是神仙干的吧?也没那必要啊,神民就是神的后裔,同神仙的关系应该不会差。 想了两天也没想通,反倒是又来了一桩生意,也不知道君长青究竟给过多少人电话,哪怕我不出门,也会有人打山庄的座机电话给我送生意。君族的事怎么想不通,干脆不想了,以后看能不能有别的线索,谜底总有揭开的一日,眼下还是先解决吃饭问题。 之前杀了三只豺妖,只得了一枚妖丹,是被尘寰杀的那只,被我杀的那两只只剩下一层干枯的皮毛,因此那枚唯一的妖丹我自然没得到,尘寰自己吞了。我还是头回知道,原来半妖也可以与全妖一样靠吞食同类的内丹增长修为,不过,这样得来的修为,根基稳固吗?只怕增长了一百年修为,还得花个十几二十几年去消化、夯实根基。 我什么好处都没得到,硬要说的话,也不是没有,只是不是我的,而是那柄玉剑的,它身上一道非常细小的裂痕消失了,我也是平日里经常把玩它才能注意到,那道裂痕跟头发丝差不多粗细,眼神稍微差点,根本察觉不出来。 这好处有等于没有,我仍旧债台高筑,吃饭也是靠美人的补贴,可我不可能这么过一辈子。 新生意的酬劳非常丰厚,一百块钱,够我吃一个月了。 挂了电话后美人问我:“生意内容是什么?” 呃,我摸了摸鼻子。“没留意。”净留意那一百块钱了。 美人无语的瞅着我。“连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你也不怕解决不了?若你解决不了,雪莹山庄的招牌就得砸你手里了。” 我将玉间执在手里。“没事,我带着这柄剑,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 美人皱眉。“你这剑十之八九是魔剑,魔器用多了会不会有后遗症?” 这个,鬼知道,反正我目前是没什么不良感觉。 美人没吭声,但我知道,她对我已经彻底无语了。 新生意的地址不在市内,在郊区,我原以为这郊区应该离得不远,最多跟市区几里地,谁知......坐公交车出了城,又走了两个小时我也没看到目的地,早知如此,我就借一辆单车过来了,谁它娘的这么有雅兴,住这么远的地方。诚然,这里风景还挺不错的,山清水秀,可我都在鹤城生活十年了,山再清,水再秀我也没兴趣。华夏西南是出了名的多山,鹤城这里,更是群山起伏,绵延不绝。对山清水秀的兴致再好,看个十年也够了。 又走了半个小时,可算是见到了目的地,一眼望去......那位房地产商这么有眼光,竟然在这种地方修建楼房,牛,真牛。 我不懂风水,但这地方给我的感觉挺舒服的,唔,风水应该不差,风水好的地方灵气也多,我呆着就舒服,这是人与非人的一种本能感应。只是这种感觉类似于第六感,人族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而妖魔鬼怪之类的非人生物,因为修炼的关系,仍旧保留着。我不是妖魔鬼怪,但我也修炼,自然不例外。 可......这山的风水好是好,但也有一股子浓郁的阴气,忒不正常了。修房子修在阴气浓郁的地方,老兄你修的真是阳宅?我怎么觉着更像是阴宅? 山上只有一座孤零零的三层小别墅,这样的楼房在鹤城不多见,但也不少,很多赚了钱的人都喜欢修建这样的楼房,不过都没眼前这座气派,应该是富豪之类的人住的地方。只是,这样的别墅不都应该是有个区字吗?别墅区,自然不止一座,怎么这里就一座?在鹤城郊外修这种小别墅,造价应该不低,全是山,物资想送过来也不容易。呃,我大概明白为什么这里不同公交车却有一条宽敞的公路了。 这一次的客户是个女性,姓梁,名辰,名字起得不错,如果把梁柱的梁换成良心的良,就更好听了。很怀疑她老爹老娘是不是拿良辰这个词的谐音给女儿起的名。 这里需要介绍一下梁小姐的身份,学考古的,跟我老子一个专业,不过她比我老子幸运多了,我老子那是学成没几年,还没来得及正式探索华夏大地隐藏在岁月长河里的秘密就被下乡了,再之后是失踪,他的专业算是白学了。不,也不一定就是白学,君族的历史长度那么变态,说不定他在君族的那些年更快活呢,君族随便一件东西都是文物。 梁小姐是土生土长的鹤城人,尽管不是市里的,但鹤城博物馆就在市里,她回家找工作时自然找进了鹤城博物馆。这些都是我这一路上慢慢想起来的,我是真不明白,怎么梁小姐跟我老子一样都这么喜爱考古这么个专业,不是对着冰冷死寂的古物(我很久以后才明白,古物不一定就是冰冷死寂的,也可能很“热闹”,但博物馆里的那些肯定是死寂的。)就是跟坟茔奋斗,不闷吗? 我敲了敲门,主人很快就来开门了,看到我,明显一愣。“小妹妹你是?” 我磨着后槽牙道:“我二十二了,麻烦把小妹妹三个字去了。”成长期跟人族有别不是我的锅,但也不能谁见我都跟看初中生似的。 梁小姐愣了下。“小姑娘看着真年轻。” 我呵呵,年轻个几岁是夸赞,但说一个成年人年轻成未成年人,这能算夸赞?好吧,顾客就是上帝,看在上帝的面上,我当你是在夸我。 梁小姐大抵是真的很累,被祸害的精神都有点衰弱,因此一边将我请进门一边便迫不及待的与我说起了这些日子的经历,信不信我的能力不一定,但急需找个人倾诉倒垃圾却是真的。 梁小姐是两个月前回到鹤城的,不想住在单位的宿舍,想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住,因此到处物色环境清幽的房屋。房地产商最后给她推荐了这座小别墅,整栋别墅只需五千块就能买下来(靠,便宜成这样,说没问题,鬼都不信),须知这五千块可不是租,而是买。 这价格,太便宜了,梁小姐也觉得有问题,便专门打听了下,这才知道原因。 据说,这座别墅闹鬼。 最开始时,房地产商是打算在这修建一片别墅区的,之前就说过了,这里山清水秀,风水不错,只是......同样觉得这里风水不错的只怕不仅房地产商。第一栋别墅刚建好,工地便事故频发,虽然没死人,但机器总是出故障,工人在夜间经常看到无头的身影、执刀的古苗人、歪髻深衣的士子、执戈厮杀的将士、直缀的僧侣.......不是一般的热闹。到了最后,工人都不干了,对此,我深表理解,换了我,做为一个正常人都会受不了,这别墅简直是华夏上下五千年的一锅大杂烩派对。 问我为什么这么说?进门时我在大门口看到了一个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总角孩子,走了没几步就有一个竖着歪髻、穿着宽袍广袖的深衣、腰间系着三枚大小不同的玉璧串起来玉饰(话说这么沉的东西带身上,他就不觉得累得慌?)的中年男子.......一路走到客厅,我见到的“人”加起来至少一打。 梁小姐没我的眼睛,她看不到这些将别墅当成自家后花园的家伙,但也能有所感觉。夜间是亡魂最活跃的时间,哪怕梁小姐是个普通人,别墅里挤进了n多的鬼,她不可能没感觉,尤其是这些家伙似乎没有做为客人的自觉。 梁小姐说,打搬进来起,屋里的东西就经常莫名其妙的改变,比如客厅的电视机,她自己都不怎么看,但电视机却经常自己开启,跳台,并且一放就是一整天。她说这话的正好给我倒了一杯茶,我正打算拿,便见一个十六七岁的苗女伸手一抓,手里多了一杯茶,一口喝了。我立马收回了手。亡魂并非无法进食,只是吃味道,被她这么一喝,茶水虽然还在,但味道与精华却已经没了,我要是喝这茶,就得体验到传说中味同嚼蜡的滋味了。 一个腰间配着青铜苗刀的苗族少年皱眉道:“阿语,你别又仗着别人看不到你就整别人。” 苗女嘻嘻笑了笑。“就是她看不到才有意思啊。” 我插道:“可我看得到啊。” 第26章 第六章大宅·犀照 第26章 第六章大宅·犀照 “君小姐,你看到什么了?” 我的话一出,最受惊的竟然不是这一屋子的“人”而是梁小姐这个真正的人,一副鸡皮疙瘩都竖起来的架势。 苗女大奇:“你怎么能看到我们?” 我怎么能看到你们?自然是因为老娘有一半不是人,人看不到非人世界的东西,但非人本就是非人世界的一员,自然能看到。当然,话是不能这么说的,若只有我与一堆非人物种,自然不用顾忌什么,但梁小姐,她若是一个不慎说出去,我会很麻烦。 我相信华夏专门负责灵异事件的组织不会将我怎么样,但官府不会并不代表普通人族不会。 我没回答自己为什么能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而是问梁小姐。“梁小姐想不想看看你这别墅的真面目?” 梁小姐疑惑的看着我:“真面目?” 我从背包里取出了一盒香,因为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情况,我的装备带得很足,足足二十斤,但凡我能想到的,可能派得上用场的都给塞里头了,真难为自己竟然背着这个包走了三个小时。这盒香便是出发时随手塞里头的,是我整理杂物间时发现的,黑乎乎的一大块,足有百多斤,乍看还以为是石头,也不知君长青哪弄来的。后来美人来了,我才知道那不是石头,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香兼药材,不过对我与君长青这样的人等于垃圾,因此我一直想着能不能拿它换钱,这次也只是一时兴起想着梁小姐应该很有钱才拿了一盒的。 盒里是竹叶大小的几片黑色物事,我取了一片,问梁小姐:“你抽烟吗?” 梁小姐微愣,随即摇头。“博物馆里抽烟会影响对文物的保护,我早戒了,你是想要火柴吗?” 上道。“对,打火机也行。” 梁小姐家什么都没有,厨房用的煤气,根本不需要打火机与火柴,在我琢磨要不要去用煤气点香时,那个八九岁的孩子道:“二楼左手第二间房的抽屉里有一盒火柴。” 我挑眉。“主人都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你怎么就知道?” 苗女道:“前任主人留下来的呗。” 我汗,听这意思,这别墅换了不止一任主人?瞧这别墅八成新的模样,显然那些主人都没住太久就跑了,难怪梁小姐能用那么便宜的价格买到房子。 我将火柴的位置跟梁小姐说了说,梁小姐狐疑的看了我一眼,上楼了,很快就脸色复杂的给我拿来了一盒火柴。 我取了一根火柴划燃,点燃了香片,唔,好香。因为美人靠调香赚钱的关系,我几个月也闻了不少香,但没有一种与如今这种异香对得上,不过是真的很香就是了。“梁小姐,你是学考古的,一定看过很多古籍吧?” “那是自然,很多历史只有一些古籍里才能找到线索。” “那你有没有看过温峤列传?” 梁小姐回以我茫然的表情。 我道:“温峤是东晋初期的一个名人,《晋书》里就有一片是专门记载他的,其中一段是,朝议将留辅政,峤以导先帝所任,固辞还藩。复以京邑荒残,资用不给,峤借资蓄,具器用,而后旋于武昌。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毁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火,奇形异状,或乘马车著赤衣者。峤其夜梦人谓己曰:‘与君幽明道别,何意相照也?’意甚恶之。” 我说的是文言文,在书上看的原话,换了别人肯定听得云里雾里的,别看字不多,但信息量却着实不小。翻译一下就是,东晋的皇帝挂了,朝臣议论着把温峤留在朝中当辅政大臣,但温峤因先帝去世时已经将新皇帝托付给了王导,就没答应,打算去江州任职。 温峤走的时候看到建康城残破不堪,物资也缺乏。(这是废话,西晋时期司马皇族内斗,八王之乱打得轰轰烈烈,越掐越疯,最后为了击败同一家族的对手不惜引胡人入中原帮自己平叛。他娘的简直是一群脑残,胡人崇尚勇者,你都斗败到向他们求救了,凭什么胡人会看得起你?就因为你是皇族?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迷之自信,美人曾有一世生于草原,告诉我,胡人尚勇者,若坐在首领位置上的不是勇者,亦或曾经是勇者,如今老了,不是了,都得换人。司马皇族的迷之自信酿成了五胡乱华的浩劫,真不是夸张,美人说,五胡乱华最厉害的时候,没能离开北地的汉人几乎绝种,比如今的熊猫还稀有。司马氏毁了属于汉家的繁华,然后自己灰溜溜的南渡,建立了东晋,继续糜烂享乐,直到王朝覆灭。温峤所在时期正是衣冠南渡后没几年,皇族与士族仓皇南逃,自然不会将家产都给带上,能把命带到南边就很不错了。而且,东晋建立后没多久就发生了王敦叛乱的事件,本来就没多少物资,再被内乱一折腾,自然物资缺乏。)。温峤看得出是个热心人,看建康城少物资,便专门筹借了一批物资添置宫廷的器用,让皇帝能够继续维持奢侈的生活,这才返回武昌。 走到牛渚矶时,温峤看到水深不可测,又传说水里头多怪物,温峤就叫人点燃犀角下水照看(真有钱)。犀角点燃了没一会,就看到水中怪物前来掩火,奇形怪状,还有乘马车穿红色衣服的,将火给灭了。 这天夜里温峤又做了个梦,梦见一个人对他说:“我和你幽明有别,各不相扰,你为什么要来照我们呢?”看样子很愤怒。换我也愤怒,没招你也没惹你,没事扰乱我的生活,不火就怪了。 梁小姐古文功底不错,很快就反应过来我什么意思。“你燃的是犀角?” 我没吭声,不是没礼貌,而是没必要,这么一会的功夫,别墅里原本无法被人所看到的“人”相继现了形,至少在梁小姐的眼里是现了形,我的话,就一感觉:阴气重多了,估摸着所谓生犀不敢烧,燃之可见鬼神应该是犀角香能改变周围一定范围内的磁场,让属于两个世界的存在出现在同一次元。 我期待的看着梁小姐,不知道这么多“人”现形的惊悚画面会不会让她吓出心脏病来。 非常遗憾,梁小姐问我:“这是影视城?” 我道:“我能理解,但这真的是你家。” 真要说起来,这些鬼的衣着打扮说华夏上下五千年是不可能的,鹤城可不是中原腹地,华夏文明的源头,没那么长的历史,但三千年还是有的,也可能更长。尽管鹤城最早的记载是春秋时期,为南方楚巫中地,是楚国版图的一部分,但楚国要吞并这片土地肯定也花了不少时间。当然,若是算是没有文明的年代,那么别说五千年,五万年都可能。 如那个执刀的苗族少年,他身上的服饰,不是我说,原始风太浓郁了,做工也太粗糙了,麻袋的做工都比他身上的衣服精细。还有别的鬼,真的是历朝历代都有啊,除了影视城,还真没几个地方就见到如此五花八门的历史“场景”。做为一个信奉无神论的考古工作者,梁小姐的第一反应,真的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 梁小姐表情甚为复杂,我也没说什么,三观崩毁重塑也是需要时间的,趁着她重塑三观时我甩出了一沓符堵住了别墅所有通路,对众鬼语笑森然的道:“现在我们来聊聊吧,梁小姐和之前的房客以及房地产商哪惹你们了,这么整他们?” 除了妖族采补血食时会找上人族,大部分时候,大部分妖魔鬼怪都是与人族进水不犯河水的,不是每个妖族都喜欢吃人,除了僵尸这一类不吃人就没法活的存在,其余非人生物,哪怕是吃人,也多是打牙祭的吃法,几十几百年难得吃一回。至于鬼,鬼若是害人,九成九是人先惹了它,毕竟,妖魔鬼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去地府,但鬼,那是没事造孽的话,分分钟现世报,六道轮回中的下三道,畜生道、饿鬼道、修罗道踊跃欢迎亲哦。 不对,就连下三道有时都是幸运的,想要投胎的话,身上业孽太重还得去十八层地狱里玩玩。至于去了还能不能出来这种问题,地府只能说:若刑满时阁下还没灰飞烟灭,一定放你去轮回,不过你要是灰飞烟灭了,那我们也无可奈何。 千万别因为这样就以为地府滥用职权,十八层地府不归地府管辖,而里头的boss,十殿阎罗见了都绕道走,你哪根葱值得十殿阎罗为你被玩死了去找地狱的boss讨公道? 许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些家伙才没害人,只是作弄人,但.......人吓人会吓死人的,鬼吓人,亦然,就算死不了,吓出个心脏病来,可能还不如死了干脆。 不过,恶作剧的鬼我也不是没见过,医院里就有不少,但医院里那些鬼都很注意分寸,这些家伙.......完全把这当成自己家了,真正意义上的旁若无人啊。 歪髻深衣的士子道:“无仇无怨,然此地为吾等阴宅所在。” 我:“......” 第27章 第六章大宅·推理 第27章 第六章大宅·推理 哦,原来是阳宅占了阴宅的地啊,这种事也不稀奇。 华夏大地有五千年的历史,一代人逝去,一代人诞生,生生不息......好吧,我说人话,天知道这片土地上有那块地是没埋过人的。战乱年代,战火频繁,瘟疫肆虐,一整座城,一整个村庄一夕之间人死个精光是很正常的事,后来者迁徙而来时并不知这里是否死过人,又死过多少人,也不可能闲的没事把所有土地给犁一遍,看有没有尸骨。多年后,华夏房地产热起来的时候,居住楼之下曾经是乱葬岗什么的,太正常了,还不是住得好好的? 这座宅,只能说有点背运,虽然华夏大地就没那块地是没埋过人的,但尸骨中的灵魂早就被敬职敬业的无常给勾走了,也不知投胎去了何处,亦或是永远消失在了十八层地狱里。因此阳宅修建在阴宅上头,大部分时候都没什么的,只要你不嫌阴气重,而且,很多的阴宅年代太久远,阴气早就消弭得差不多了,对生人没影响。梁小姐这别墅,运气不好,不仅盖在了阴宅上方,且阴宅的主人都还活跃在这片土地上。 搁谁在家里住得好好的,突然被一座别墅给泰山压顶了,不火才怪,没弄出人命来都算是这些家伙良善了。 不对,我瞅着满屋......且正不断从地下冒出来的鬼,卧槽,这鬼地方究竟多少鬼?之前瞧着山清水秀的,是个好地方,没多少阴气,怎么现在都这么多鬼了?是我的眼睛出问题了吗?这里曾经是修罗屠场?否则怎会有这么多的鬼? 与阿吉聊天的时候,阿吉曾经跟我说过,华夏大地上有一些特殊的村子,怎么个特殊法?里头住的不是人,而是鬼。那些鬼都是整个村子被屠杀后,怨气冲天,连无常都皱眉。鬼的力量虽然可以通过后天修炼而增强,修炼速度视天赋与执念而定,执念越深,鬼的修行就越快,就是后遗症会有点严重。而刚死的鬼的力量也是高低不一的,死的越惨,怨气越重,死后鬼力也越强,当然,化为厉鬼的可能也越大。掂量一下实力,打不过,就算打得过,这么一群怨气冲天的鬼弄回去也没法送入轮回,便当做没看到,允许这些鬼在生时的阳宅,也是阴宅住下来,形成了所谓的鬼村。 据说鹤城周围就有一个,形成于抗战时,村子比较偏僻,被路过的鬼子给屠了后,一直都没人发现,而当时的无常一看村里有三只厉鬼,二话不说就脚底抹油跑回地府搬救兵了,救兵搬来一看,怨气忒重,抓了也不能去轮回,一定要抓回去的话,也可能影响丰都的治安,就干脆暂时不管了,等怨气散点的时候再来看看。 于是这个鬼村就留存了下来,再后来,君长青随手教了鬼村里的鬼一点鬼修的功法,让他们变成了修士(鬼修也是修士的一种,只是不大众,至少在人间是如此。),地府抓鬼是不抓鬼修的,因此那个鬼村也就一直保留着。 我很确定自己没眼花,鬼村所在是不能住人的,阴气太重,活人跟他们挨着住是找死。最重要的是,也没哪个活人会喜欢阴森森的环境,然而这一座山我之前看过了,虽然不懂风水,但感觉告诉我,这里风水极好,灵气很足,不符合鬼村的风水。 问我什么是鬼村的风水? 鬼知道,反正鬼村之前不管什么风水宝地,鬼村形成之日都是风水宝地变成风水恶地的地方。当然,如果是龙脉之类的宝地自然另当别论,龙脉是地脉的精华,镇个万千厉鬼也不是大问题。但鹤城,显然没那么好的风水。 不是鬼村,但鬼比鬼村还多,还一点都不影响这里的风水,哇哦,真神奇,这些鬼里别是有异类? 我听诺诺提起过神这种存在,不是广义上的神,而是真正的神,已经在神话的长河中消失(与灭亡不是一个意思,只是年代太久远,还活着的神口屈指可数,以至于基本没人知道)的神族。 诺诺说,大地最初的统治者兼生灵都是那些太古神族,其中不乏诞生之时,盘古尚未神陨的,如美人碰到的那个玄衣的神人,她祖上就是生于那个年代的,曾与盘古把酒言欢(对此我很是怀疑,那年头,有酒这种东西吗?)。 太古神族与后世的神是不一样的,那些神都是天地间的某些现象与事物所化,更通俗点就是,人是人他妈生的,而太古神族,没爹没娘,天生天养。若将天地比作一部鸿篇巨制的法律书的话,那么每个太古神族都是法律书中一条律令具现化出的存在。因此,很多太古神族刚诞生时只是以概念的形式存在,即,有意识,有记忆,有自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直到后来盘古身化万物,万物诞生,它们才意识到自己的形态似乎有点问题,纷纷化成了道体,如今叫人形。 太古神族的存在形式与正常生灵有着天壤之别,至少正常生灵不可能被人给剁得只剩下一个细胞,甚至连一个细胞都没了,只剩下一段思绪,甚至连思绪都荡然无存,只是因为你在脑子里多想几遍它的名字就可能活过来给你看。 诺诺曾经碰到过一个案子,有个人族笃信风水,这没什么,很多人都信这个,相信阴宅阳宅会对本人的命途与子孙的命运造成影响,那人也信,是狂热的信,有多狂热?他在自己家里设了个风水局,又找了一个八字奇特的人做为阵眼,何谓阵眼,即,把那人活埋在风水局的阵眼当人柱。这死法,怨气不可能不重,可想而知,死的那个人变成了鬼,却没变成厉鬼,一直冷冷看着害自己的人前程似锦,子孙出息,宗族枝繁叶茂,然后......花了几百年岁月水滴石穿的破了风水局,风水局破之日,那人的子孙全都倒霉了,只要是跟他有血缘关系的人都被无差别扫荡,死得一干二净,真正意义上的断子绝孙了。 虽说因果轮回,种因结果是天理,至于是毒果还是甜果,端看你种的什么因,以及运气如何。风水局的那个事,种出来的果不是一般的毒,数万人一夕死绝,山河动荡,殃及无数池鱼,很不合常理。 始作俑者子孙死绝,虽然狠了点,但想想也很正常,子孙的一切都是来自于风水局,有欠有还,至于当事人乐不乐意这种还法,那不重要。真正不合常理的山河动荡,池鱼忒多,以至于引得神仙下凡,一查,当年那个人真有眼光,找的人柱竟是神人历劫。历劫时神人的所有记忆与力量都是被封印的,与普通人无异,历劫却倒霉催的碰上这种事,也是够背的。好不容易解困,哪怕想起了自己是谁,但怨气一时半会也退不去,引得刚解封的神力暴走......请自行想像一下核弹暴走是什么情况,再把范围扩大个十倍就差不多了,而这还是那位神人反应快,及时控制住了暴走的神力,否则毁天灭地都是正常。 虽然最后的结果惨烈了点,但诺诺说,其实那些人但凡长点脑子就应该一早发现不对了,风水局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拿神人做阵眼的那个,效果简直变态,子孙都建立起了王朝,什么风水局有如此效果?明显是阵眼的人柱有问题。而后期,风水局渐渐被破,王朝子孙开始出问题,显然是反噬,且不轻。 神是天地孕育的,而天地孕育的,它能是凡物?影响周遭环境是很正常的事。 既然能促使一个王朝诞生,那么让一个应该阴气森森的地方变成风水宝地,似乎不稀奇。 我扫了一圈,没觉得哪个鬼特别与众不同,或许是我想多了。听诺诺提过,太古神族虽然曾经繁盛一时,但大洪荒时代掐得太猛,大部分都死得不能再死了,只有极少数幸存。虽然后来那些幸存者努力繁衍,但.......太古神族生育能力太不靠谱,除了龙族性好淫,一公配多母,广播种,人口相对可观,别的神族十万八万年能添丁一口便称得上一句高产了。因此总体而言,太古神族在神仙界的数量,跟如今的大熊猫在地球上的数量没什么两样。 地球也不过是浩瀚三千世界中的一界,不至于有个太古神族在这溜达,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太古神族意味着两个字:麻烦。 不论人家是历劫下凡正好到了这块地,亦或大洪荒时代陨落,如今正在复活的途中,途径此地,都不是好事。原因?甭管人是因为什么而到来,本质上那都算不上人,至少不是安全的生物,那就一无知无觉的抱着一堆核弹还不知它危险性的变态,尽管核弹肯定炸不死神人这种变态生物,但毁灭几个地球还是绰绰有余的。如之前提到的那个例子,它差点就把它历劫的那个世界给毁灭。ps一下,不是历劫的星球,而是星球所在那一方世界,用我们更熟悉点的词汇就是:宇宙。 除了神人,我还有别的推测,如这里有个阵,有鬼修在这收集鬼,亦或是此地风水特殊......我想了很多,然而,没一条对得上。 第28章 第六章大宅·玉屑 第28章 第六章大宅·玉屑 小鬼,名叫小六,他是家里的第六个孩子,汉族。乾隆年间人,本是官宦子弟,但倒霉催的赶上了文字狱,这本来也没什么,满清时文字狱大兴,光是乾隆一朝,文字狱的次数就多达三位数。乾隆在位也就六十年,每年都要搞几次文字狱,牵连都不小。但只要够谨慎,那么不是太倒霉,还是能没事的,小六的家庭属于倒霉催的。 乾隆四十三年,已故扬州举人徐述夔所著的《一柱楼集》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句,被认为有灭清兴明的意思,一场文字狱就此掀起。脸曾经备受乾隆宠爱,死后追封太子太师,赐谥文悫,入贤良祠祭祀的沈德潜都因生前在书中为徐写传而受株连。乾隆大怒之下,亲笔降旨追夺沈德潜阶衔、罢祠、削封、仆碑,沈氏所有荣华顷刻之间化为泡影。跟个死人都能这么较真,何况尽管什么都没做,但与徐述夔沾亲带故的小六家,尽管那得是八竿子才能打得到的沾亲带故,但这不妨碍乾隆将小六一家给收拾了。介于只是八竿子才打得着的沾亲带故,因此没被满门抄斩,也没被戮尸示众,只是全家老小流放五溪之地。 从北京跑鹤城来,还是在两百多年前的那个年代,并且是步行(坐车是官员的待遇,被流放的罪人没这种高级待遇),小六没死在半道上,而是坚持到了这里才在这里因为水土不服而挂掉,着实让我吃惊,孩子你生前身体不错啊。 小鬼死了以后,他家里人还要继续往走,只能将他草草葬在了最近的山头,也就是如今这座。死了之后不知为何没有被无常勾去投胎,而是一直徘徊在这里,直到如今。 和尚,法号常和,成化年间人,成化十六年追杀一只杀人如麻的半妖来到鹤城,没能干掉半妖反倒被半妖给干掉了,同样死后没有无常来勾魂,一直徘徊在这里。 我随口问了一句:“什么半妖这么生猛?”我感觉得出来这和尚身上佛法造诣不低,显然不是一般的和尚,生前修为估计不浅,这样的和尚,无常便是勾了魂也不会强押他去投胎,金光闪闪的,修为太高,一碗孟婆汤下去能不能忘干净还不一定呢。最重要的是,对于修士,死后是可以选择是否立刻投胎的,倒不是特殊待遇,而是地府缺乏能打的公务员,只要愿意加入,可以不去轮回,不答应......脑袋上打洞丢六道轮回里。 “那半妖名尘寰。” 我默然,这名字真耳熟。“他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了?” “灭一家道观一百零九口人,灭三户人家一百九十七口人。” 我:“......”早就知道尘寰的过去不怎么洁白,但这过去也忒凶残了,回头还是看紧点吧,不然真出了什么灭门惨案,我哭都没地哭去。 苗女,北宋年间生人,绍圣五年在鹤城遇到了一个俊俏的士人,上演了一出一见钟情的戏码,士人跟她说,待他科举及第就回来娶她,然后......想当然的一去不回,也可能是后来回来了,不过回来得有点迟,因为苗女在他走后的第二年就因为采药时被毒蛇咬了一口,挂了。因此不管人回没回来,反正苗女是等到死也没再见到他,直到如今也没见着人。 我注意到梁小姐的表情极为复杂,理解,这都三个年代了,这地简直就是乱葬岗,还是夸年代的。若是人死,魂也去轮回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那房子修建在乱葬岗上头,也不是不能忍,问题是,看如今这架势,我估摸着,所有死在这或埋在这的人,哪怕尸骨都烂成泥了,亡魂也没跑,一个不落的留在了此地。 继续,那几个穿着甲胄的士卒是先秦时的秦昭王时的人,周赧王三十五年,秦国从巴地的涪水南下,翻越岷山山脉、摩天岭山脉、云贵高原,出其不意地攻到楚国后方黔中之地,打得非常激烈。之前有人在这里看到的止戈作战的军队就是先秦时的秦人与楚人,这两队在这一带碰上,就掐了起来,同归于尽。但死亡并不意味着结束,发现自己死了,灵魂仍旧徘徊在战场上的双方继续掐了起来,掐了两千多年,不论是秦国还是楚国都已经亡了也没和解。 那个歪髻深衣的先秦士人据说是屈原的弟子,姓芈,屈原被流放时,他跟着走,流放到哪,他就跟到哪,如照顾父亲一样服侍师父。遗憾的是,屈原被流放后也活了很久,直到跳了汨罗江才挂,他却在半道上遇到山狼,被抓了一爪子。在那个年代,这一带可不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瘴疠横生,猛兽如云,医术又没如今这样发达,被狼抓一爪,没死的话打一针青霉素就ok了。非常遗憾的是,那个时候没有青霉素,加上处在瘴疠横生的环境里,芈先生的伤口毫无悬念的感染发炎,然后伤势恶化,也挂了。 ...... 苗族少年,死于部族仇杀,他不知道他是什么年代的人,因为他生活的时候,这里并没有年号以及天干纪年法,因此无法确定年份。但他说他生活在这里的时候,从未听说过什么楚国,倒是听人说起过北边有个商国...... 卧槽,还真是三千年影视城啊。 我揉了揉额角。“说到现在,你们就没一个说明白你们为什么会徘徊在这不去轮回呢。”就我对地府鬼差的了解,不可能放这么多非厉鬼的家伙在这晃荡,一经发现,肯定缚魂索伺候。要么就是这里有什么特殊的,地府不能到这来勾魂,要么就是地府也没发现这些家伙。 苗女叹道:“因为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啊,你不知道我多想离开这里去找吴郎,就是出不去。” 我心说你出不去也是好事,不管人当年回没回来,这么多年过去,你的吴郎早不知死了多少回,轮回了多少回,喝了多少回孟婆出品的孟婆汤,早把你忘干净了,就算找到了,也没有任何意义,他永远答不出你的问题。 鬼回答不出我的问题,我便换了个方向。“这座山里,你们有没有什么地方是觉得特别舒服,亦或是别的感觉,就是觉得不一样的地方?” 众鬼想了想,还真回答出一个地方,这山里有个山洞,曾经有鬼想进去探索探索,然后进去了就没再出来,从古到今,进去的鬼无一例外。众鬼推测,那里头八成封印了什么大魔头,进去的鬼都是被吃了。 我摸了摸腰间的紫玉剑,犹豫了一番,还是决定去看看。 领路的是苗女,苗女说,那山洞不远。 真不远,直线距离也就几公里,但我打着伞与她一起走了足足三个小时,呵呵,这可真心是不远。 看到山洞时,我都快断气了,老娘今儿个是跟走路爬山特别有缘吗?11路都快成两截了。 “我只能送你到这,再往里,我也去不了。” 我摆了摆手,把气喘匀了。“没事,我一个人可以进去的。” 苗女欲言又止的看着我,一脸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要不要说,说的话又要怎么说。 我道:“想让我帮你找情郎?” 苗女忙不迭点头。 我问:“你知道绍圣五年距离有多少年吗?”虽然我也不知道隔着多少年,但既然是北宋时期,想也知道有八九百年。 苗女立马就给出了答案。“892年。” 记得真清楚,姑娘该不会这八九百年都是扳着指头数日子过来的吧?“对啊,892年,就算一个人能活一百年,892年,他都得轮回九回了。”我伸出了九根手指,着重道:“九回,你确定他还记得你?哪怕只是一点残片?” 苗女默然须臾。“我知道,我只是想再见他一面,这是我的执念。” 鬼的执念,那就有点麻烦了,鬼的执念若是太深是不能轮回的,就算我解决了这里的麻烦也一样。鬼的执念太深,鬼力自然不浅,去投胎什么的,太不安全了,不是鬼不安全,是它下辈子要住的那具身体不安全。阴气太重,十有八.九活不长。 我叹道:“我若是碰上,就帮你把人拖过来给你看一眼。” “多谢小庄主。” “不客气,举手之手而已,会不会碰上还不一定呢。” “找不到也没关系,这些年都是如此。” 我:“......” 休息够了后我进了山洞,这些家伙将山洞给说得危险无比,但我走了一圈,什么感觉都没有,除了野生植物旺盛了点,也不知道多少年没人来,地上全是苔藓之类的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管是山洞墙壁上还是山地地上。 怪了,难不成这里以前真的封印了什么妖物或魔物,这么会的功夫已经跑了?不对,就算脱困了,它也不应该放过我这块肥肉。虽然不想承认,但我都得认命,老娘这副有大洪荒时代神人血统的身体跟陈先生差不多,你问那位陈先生?自然是姓陈名祎,法号玄奘的那位。虽然我不像陈先生一样,吃他一口肉能长生不死,但吃我一口肉能增长功力倒是真的。前提是不能是被雷所克制的生物,否则谁吃我谁倒霉。 正琢磨着,忽然发现手里的紫玉剑在发光,有异常! 山洞不大,也就二十几平方,我警惕的执剑将山洞每一寸都扫了一遍,没问题,紫玉剑这是什么情况? 正奇怪着,忽然注意到角落里的一根草在发光,草也会发光,我走进一看,哦,发光的不是草,是草的根部有个什么东西,发光的是那个东西。我伸手摸了摸,捡起一粒比芝麻还要小的东西,得眯着眼仔细看才能看出这是什么东西,是一块紫色的玉石碎屑,也不知道是谁丢的......话说回来,这玉的材质好生眼熟,我低头瞅了瞅手里的剑,是眼熟,这两个根本是同一个材质。 正惊讶着,便见碎屑自己飞到了剑身上,我看到剑身上的一道极其细微的裂痕消失了,要不是这段时间我天天看这柄剑,未必能察觉出来。 难怪那些鬼进不来,魔剑的碎屑在这,寻常鬼物哪扛得住? 我再回到别墅想找鬼了解一下情况时看到梁小姐很着急的打算出门,我随口问:“梁小姐有急事?我还没帮你处理完你家这座影视城呢。” “我不用你处理了,不是,我是说,我不打算赶他们走了,本来就是我打扰了他们,反正他们也不会害我,这样也没关系。” “那我白干了?”我仿佛看到一蛊蛊的鸡汤飞走了。 梁小姐赶紧摇头。“不会的,我会给你酬劳,你现在先进来看看,他们都不见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伸头一看,一屋子的鬼,不仅没少,还多了,显然有别的鬼也上来看怎么回事了。“没有啊,都还在里头啊。” 梁小姐疑惑:“那我怎么看不到它们了?” 我闻了闻,犀角香已经没了。“犀角烧完了,你一个普通人类自然看不到它们了。” “这样啊,那我能跟你买些犀角吗?” “我家有不少犀角,你想要多少?” “多多益善。” “价格很贵的。” “分期付款。” 疯了吧? 后记: 后记: 我后来才知道,梁小姐没疯,她只是走火入魔了,对自己的职业敬业到走火入魔,丫要犀角就是打算向那些鬼了解各个朝代的历史、风土人情以及民间八卦,还给写成了书,被称之为最严谨的古代文史类书籍。不过我最高兴的还是她出书赚了大钱后将我那百多斤的犀角都给买下了,我也因此还清了债务。 第29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古墓 第29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古墓 你见过仙人吗?我没见过,但我见到了差一步就成仙的存在——君庄主。 鹤城这地,不是我说,这里远离华夏文明发源的腹地,也不曾是哪个国家的都城所在,因此是没有什么古墓之类的,因此当我从大街上一些鬼的口中得知有大量盗墓贼涌入鹤城的时候,我的惊讶可想而知。 鹤城真不是什么特别有名的风水宝地,唯一一块风水奇特的地也是之前找到玉屑的那座山,我后来问过诺诺,她说那座山里的鬼都没有无常去勾魂是因为那座山有神的气息。真神,不是神话与小说里那些说是神,实际上是仙的神仙。诺诺说,神人也分三六九等,曾经打得天崩地裂,差一点就世界末日,没世界末日还是天崩地裂把虽然没有自我,但有求生欲望的天道给惊动了,然后......差点灭族的太古神族是第一等。其次是后天生灵修炼而成的上神,再次是修炼而成的普通神人。 有玉屑的那座山有着残留的神息,丰都大帝亲自去看过,说是大洪荒时代的上神所留的神息,因此,那里便成了地府的禁地。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任何地方只要沾上太古神族都不会是什么好事,原因?诺诺说,太古神族就是麻烦的代名词。大洪荒时代,那些太古神族是真的打得天崩地裂了,险些洪荒末日,也因此,九成的神口在天道算计下灰飞烟灭,自此成为濒危物种,可就算是濒危物种,它也和大熊猫这种因为被人类给祸害而濒危的物种有天壤之别,哪怕是太古神族的弱鸡,放到人间,人形核弹见过吗?太古神族差不多就是。 据诺诺说,没死的那些太古神族或长眠,或被镇压,或困于囚笼不得自由,就算有几个能到处跑的,也不知道该说究竟是没自由好还是有自由好。如奈何上神,它是能到处跑的,但它每一次离开都是因为有任务,而任务一完成就得回去,不能在人世多留片刻,因为它太危险,哪怕它对人世无恶意,可一堆核弹放你屋里,换谁都会食不下咽,枕不安寝。 山里的那道神息的主人应该是落难了,神息很微弱,但虎落平阳那也是虎,能一爪子拍死你的洪水猛兽,碰上了还是避着点好。盯着地府这块肥肉的神人不少。虽说太古神族不会对地府有兴趣,但难保不会有人可以去利用它们。自然,最重要的还是,丰都大帝察觉到那座山里的神息带有攻击性,任何越过了“人”这个范畴的生灵进入它的地盘都会被攻击。那点攻击对丰都大帝并没有什么用,但丰都大帝还是得顾忌神息真正的主人,因此特别批了那里可以不用管。 “不过现如今散发神息的东西都被你带走了,那么我就可以去那里勾魂了。” “那些鬼都成鬼修了,还能轮回。” “能啊,神仙丢进轮回里都能投胎,何况鬼修,只是修士情况稍微特殊,除非罪孽深重,要入畜生道,否则是可以不去轮回,改行去当鬼差的,唔,不当鬼差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能造孽。鬼修,就算不投胎,也得登记一下。” 这样就好,我就怕那些鬼不想投胎,然后诺诺直接来硬的把鬼拽走。 依着诺诺的说法,玉屑被我取走,那么那块地的风水就恢复正常了,不可能有人再找风水宝地找那去,至于古代,那么多孤魂野鬼在那扎堆,想来,只要脑子正常,都不会有人将自己的陵墓修建在这。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鹤城并不是适合修建陵墓的地方,到处都是山,修起来也费事,还远离中原。人都是讲究落叶归根的,至于本地原住民族,应该不会有兴致修个汉族陵墓。就算真有人有这个兴致,也不至于招来这么多盗墓贼,究竟什么情况? 我给赵哥打了电话,赵哥表示他也纳闷,盗墓贼自然是来盗墓的,但鹤城这地,有值得出动这么多盗墓贼的陵墓吗? 我觉得,盗墓贼都是人,虽然盗墓犯法,但那是人家的事,而且他们也没祸害谁,古墓的墓主,天知道都死了多少回了,真正意义上的死了很多,每一世的轮回都是一次新生与死亡,自然是死了很多回。因此陵墓不论怎么个情况,墓主都不可能有感觉了,说不定墓主自己都可能是盗墓在一员,虽然很不可思异,但大千世界,谁能说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呢? 这么一想,我就把这事给丢脑后了,抓盗墓贼是警察的事,与我无关。 我是这么想的,也是真的没打算再管这现实,但老天却不放过我。 高岚与小姑丈斗气去追盗墓贼,进了一座古墓,一去不回,小姑丈险些给气进急救室,虽然最后还是没进急救室,但身上的伤口给气得崩开了,仍旧进了医院,真是流年不利,这都第几次进医院了? “......小岚就是太冲动了,老高不让她插进这些事便是因为她现在还小,就算想帮忙,也得等长大了,她倒好,一言不合就自己去追查了,现在可好,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小姑姑将电话打到了我这里,彼时我正在吃美人做的芙蓉糕,听小姑姑说完整个过程后,我也吃完了最后一块芙蓉糕,来了一句:“她被盗墓贼给抓了,带进了古墓,我估摸着应该是困在了古墓里,古人为了防止被人给盗走自己的财产,什么机关都能在墓里用上。这不是我的专长,你应该去找考古或是更厉害的盗墓贼,前者对症,后者以毒攻毒,总能把人给带出来。” 小姑姑在电话里苦笑。“如果只是机关问题,我也不会来求助你了。” 我喝了一口茶。“你别告诉我,那座墓里有僵尸。” “那些盗墓贼逃出来一个,说里头有妖怪,虽然没人信,可我是知道你的情况的,这世上真有鬼神,那么也应该是真有妖怪的。” 我愣了下,墓里有妖怪?什么情况?难道妖怪也讲究墓葬?应该没这爱好吧?妖族死后,尸体要么消散,要么就是被别的妖或动物给吃掉,这点跟自然界差不多,物尽其用,只有人族会耗费人力物力修建浩大的陵墓保存遗体。“是不是它在墓里看到了什么不能理解的事,所以就当成妖怪了?你也知道,古代有很多东西到现在都失传了,很多担心,现代人要是看到了,无法理解也很正常。”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落,就当小姑姑求你了,你去看看吧。” 我皱了皱眉。“好吧,我去看看就是了,不过先声明,真有灵异的东西我尽量搞定,但如果只是机关什么的,我也没办法把人带出来。”对付妖魔鬼怪,我略有些经验,但对付古代机关术,我就只能呵呵哒了。 “没关系,政府正在找考古方面的专家,如果只是机关,到时候就让他们帮忙。” 我:“......话说,如果真有非人的生物,你们就这么放一群考古学者进去,不是送菜吗?” “上头不信这个。” 理解,如今是现代,主流观念是无神论,就跟孔子那子不语怪力乱神的观念差不多,不管鬼神是否存在,都离得远远的,告诉自己,鬼神不存在。不过有时候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真出了人命,再后悔都不可能从无常的手里把灵魂给抢回来。 挂了电话,我问了阿吉一句:“阿吉,你知道鹤城有什么古墓吗?”小姑姑连地址都给我了,显然不是诓我,是真的有古墓,可鹤城这地方,真心不符合大墓埋葬的标准啊,就算有墓,也不应该是能引来那么多盗墓贼的大墓。 鹤城,古称五溪之地,这里最早的先民是五溪蛮,后来被先秦时代的楚国纳入版图,但就算如此,这里也是楚原的边缘,而非楚文化核心区,之后的数千年,也一直都是边陲之地,根本不可能有人闲来无事在这修建大墓。不过这说的是常理,现实中不讲道理的事海了去,指不定鹤城这回就不讲道理了。 正在玩球的阿珩闻言想了想,道:“没听说过。” 我说:“但刚才我小姑姑打来电话,说发现了一座大墓,有不少盗墓贼进去了,好像还有妖怪。” “妖怪对人族的陵墓没有兴趣。” “没有例外?” “也有一些妖族觉得人族的陵墓很清净,便将原主换个地方,再将陵墓收拾做了自己的窝。” “......有生之灵住在陵墓里?” 阿珩点了点脑袋。 我无语道:“就算不怕鬼也不嫌慎得慌啊?”陵墓里阴气重,活人住久了肯定有后遗症。 “妖族属阴,越是阴气重的地方,越适合妖魔修炼。” 如果是这样,那我大概能猜到怎么回事了。 姑且当鹤城真有一座大墓,但这座墓的墓主显然很早以前就换“人”了,被不知名的妖怪给鸠占鹊巢,当了窝。但盗墓贼不知道这事,以为那座墓没“人”动过,发现这里有座大墓后便兴冲冲的来扒坟,想盗取墓主的陪葬品,随后毫无悬念的与新墓主激情碰撞。 对于入室抢劫自己家宅的人应当如何处置?换做人族,自然是送警察局,但换了非人生物,那就可能是祭五脏庙了。 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高岚就凶多吉少了。 第30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修士墓 第30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修士墓 问世间熊孩子为何物,直叫人牙根痒痒。 小姑姑说,古墓有点远,分明是诓我,哪里是有点远,分明是远到天边去了。我坐了整整两个小时的巴氏,在鹤城生活了十年,不是不知道鹤城多山,但坐了两个小时的车,一路过去除了山还是山,我也服了。在我以为就会这么出了鹤城时,警车终于到了,嗯,我噌的警车,在我准备翻着地图考虑要转几趟车时,赵哥无偿为我提供了车子。方便是方便了,却也让我更痛苦了,原本还想着,或许只是普通的盗墓事件,但赵哥如此殷勤,说没非人类的痕迹,鬼都不信啊。 警车一停我立马就跑下车吐,平时做个公交车都有点晕,今儿这警车更小也更密闭,五脏六腑吃不消了。 赵哥惊讶的看着我:“你还晕车啊?” “呕......晕车很稀奇吗?” “对于人而言,不稀奇,可非人生物,我还是头回见。” 我拿车上水壶里的水漱了漱口。“妖基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可我又不是妖。” 妖吸取日月精华,淬炼打熬自身筋骨,仅看一群本体不是人的物种能把自身给折腾出人形来就可以知道变态有多严重,晕车什么的,我都怀疑它们还有没有感冒发烧的能力。我虽非人,却也不是妖,体质还不一定有妖那么变态,我如今这模样,应该就是自己真正的模样,大概......应该......最好......是这样。 恢复了精神,我这才有功夫打量周围的环境,好听点描绘是层峦叠翠,难听就是鸟不拉屎,除了山还是山。根本没有城镇人家的痕迹,连田地都没有,唯一的人类痕迹便是脚下这条坑坑洼洼的路,我问赵哥:“这里有墓?” “不是这里。” “那你停下来干嘛?”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吐一路,坚持到了低头再吐,可别告诉我,接下来还要坐车,那我真会想死的。 赵哥一指身后的群山。“在山里头,车子进不去。” 我瞅了瞅群山,鹤城是南方,因此山并不高,至少跟北方的山没法比,可架不住量太恐怖。高度赶不上,便数量赶上,南方的地脉真的很有志气,就是苦了我们这些生活在这里的人。 爬过一座山,还有一座山...... 翻过五座山后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个想法:高岚,我想把你剁吧剁吧了抄个时令菜;翻过十座山后我的眼前有雪花在闪,跟出了问题的电视机差不多,只是没电视机那么密,满屏都是,但半屏也是有了;翻过十二座山后,我一屁股坐在了一株百年古树的气根上,打死都不肯再走一步。 “再走下去,我就该断气了。” “我一个生长在城里的人都没说什么,你一个在山地地区长大的神民怎么就先受不了了?” 我鄙夷的看着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猥琐男。“有种你把毛驴让给我,我肯定不喊累。” “那可不行,我没你那么好的体力,习惯走山路,走这么久都还受得了。” 我顿觉眼前发黑,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掏出了一道符,灵不灵看它运气。 轰! “啊哦,赵哥你运气挺好啊,一张符就中奖了。” 瞅着头发竖起来,皮肤黑如炭,跟非洲来的黑人似的猥琐男,我忍了忍,我是真的不想笑的,那太打击人了,但还是没忍住哈哈笑了出来。“赵哥,你几时改了族群,去当黑人了?” 赵哥磨牙回了我两个字:“刚刚。” 我问:“我手艺不错吧?” “我听说,君族的始祖乃雷泽雷神。” “雷公电母的雷神?” “你说的这个是仙,不是真神。” “那你说的总不会是让华胥怀孕的哪位吧。”我道,雷神在华夏神话里有不少位,按照我的理解,那些雷神应该都是仙,不是真神。比如雷公电母,居然还听玉帝的话,玉帝是仙帝,管的众仙,真神不在他的管辖范畴,至少少凰与奈何上神那个层次的,玉帝绝对没胆指手画脚。 猥琐男戏虐的问:“山海经里说,雷神人首龙身,你现在的样子真是你的本体?” 我道:“肯定不是,我老祖宗在女娲造人之前就挂了。”就算没挂,也肯定不会出现在人间让人类看到,还去踩一踩它的足迹。 “问题是,君族的历史,你觉得君族会与人类长得一模一样?” 肯定不会,君族诞生时,人族都还不知道在哪呢,谁见过跟人类长得像的恐龙?“我目前为止没觉得自己哪里有什么问题,我就是这么一副道体的模样。” 赵哥意味深长的说:“希望你能坚持这种认知。” 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你什么意思。” “我听人说,君长青有时模样会变,不知道你会不会。” 我:“......” 马丹,突然变成非人生物也就算了,怎么连模样都有可能是假的?真是心塞无比。猥琐男你厉害,把我好不容易好起来的心情给破坏干净了。 尽管心情翻来翻去的变化,但我还是不想走。 “古墓之中,机关重重,如今又有妖魔鬼怪,也不知道去晚了,还来不来得及为你妹妹收尸,你不是要休息吗?怎么又不休息了?” “我改主意了你有意见?” “小庄主说走,我肯定没意见。” 是我想走?是你太狠,是熊孩子太会找事,高岚,回头不弄死你我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我边走边取出了空白的符纸与专门画符的笔,连朱砂都带了一盒,本来是为了以防万一的,如今正好派上用场。我画了一张符,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正巧看到赵哥优哉游哉的骑驴而过,顺手贴驴臀上了,然后......连人带驴都没影了,比摩托还快。 哇哦,有进步啊,我还以为要画好几次才能画好这道神行符呢,没想到第一张就起了作用。 我在三个小时后,月挂中天的时候找到口吐白沫的赵哥的,啧,被“超常发挥”的驴子拖了一路,亏得他是个修士,若是个普通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了。不过这么着都只是口吐白沫,没受什么伤,这家伙修为很可观嘛。 “你给驴用的什么东西?” 我笑吟吟道:“神行符,据说可以让人爆发潜力,日行千里。” 赵哥瞅着累得已经瘫地上起不来的驴子,一脸无语哽咽的模样。“你刚才其实是想贴我身上的吧?” 我很是遗憾的道:“刚开始时是那么想,但抬手很容易被你挡下来,只能退而求其次了。”我刚才的确是打算贴赵哥身上的,但考虑了下这家伙不可能随便让我往他身上贴符,说不准我才抬手他也跟着伸手格挡了,贴驴子身上最稳妥,也一定能贴上。 我对一脸想死的赵哥道:“赵哥,我们继续走,我赶着去给我妹收尸呢,去得晚了,少一根骨头,回头我一定想办法抽你一根骨头。” 赵哥痛苦道:“晚点去她也不一定会有事啊。” 我摇头:“那可不行,古墓之中,机关重重,如今又有妖魔鬼怪,也不知道去晚了,还来不来及收尸。” 赵哥一脸的想死,我毫无同情心的拖着他走,我是说真的,那座古墓也不知道什么个情况,早点到早点把人带出来早点放心,别去得晚了真成了去给高岚收尸,那乐子就太大了。而且,我跟高岚怎么也一个屋檐下生活了那么多年,多少有点感情,她要真死了,我也会很难过的。不过救回来以后,熊孩子必须好好抽一顿,抽到她长记性为止,平时在学校打架闹事惹是生非也就算了,现在更好,居然去跟踪犯罪分子,最奇的是,丫居然还真的没追丢,就是跟得太紧,最后给发现了。如果就这么死了,啧,别说烈士,连鬼能不能做成都是个问题。 牵涉到妖魔鬼怪,让人死了不入轮回,直接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的手段,我虽然不会,但君长青的书房里的那些书可没少提到,总结一下能总结出几十种来。也不知道君长青怎么对这些这么有兴趣还有研究,好像很熟一样。 蟾宫升到最高处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古墓的影子,第一眼就觉得不对劲,卧槽,这地方怎么有聚灵阵?谁家陵墓会弄个聚灵阵?别说古代那些王侯将相的陵墓,他们没这么闲,也没这本事,这是修士的手段,这座陵墓九成九是修士的。 高岚,你可千万别死。 修士虽然不在乎身外之物,但也不会有谁乐意死了还被打扰,尽管死后灵魂就去地府报道,留下的只是一座皮囊,但麻烦也就在这里。修士不在乎皮囊,所以他们对待盗墓贼不会像世俗的王侯将相那样怎么要命怎么来,但比起王侯将相的手段,他们留下的布置也只会更厉害不会更差。 原因?修士的陵墓埋葬遗骸只是次要的功能,主功能是......道统,俗称,传承。 这么说吧,就是一个人学了不少本事,快死了,却又不想就这么带进坟墓里,于是在陵墓里设下重重机关,过得了的便算合了死人的眼,陵墓里留下的功法与法宝就都是你的了。 不过别以为这样就很容易过了,也不会死了,恰恰相反,这种陵墓最是要人命,谁愿意将自己的功法与法宝传给不相干的人?肯定是给自己同一宗门的传人,因此,与墓主功法同源的人在墓里会走得很安全,至少过不了也不会死,而别的人,过不了的话,妥妥的去找孟婆喝汤。 高岚你个熊孩子真能找事。 第31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鳞片 第31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鳞片 古墓修建在山顶,不高,也就六百多米,不过这个六百多米是高度是垂直高度,真走起来......我只庆幸那座墓是在半山腰不是在山顶,否则我真会抓狂。 见我打算爬山,赵哥忍不住开口:“你打算连夜进墓?” “显而易见的事。” “走了一天的山路,你都没休息,就这么下墓也不怕折在里头?” 我反问:“你是瞎子吗?” 赵哥不悦:“我眼神好得很。” 我指了指山。“这有聚灵阵,这不是凡人王侯的陵墓,是修士的墓,极可能还是一名已经渡劫成仙亦或是渡劫失败的修士留下的陵墓。而高岚就是个普通人族,老娘现在都不敢笃定的说,这个时候进去了,还能不能给她收尸。” 不是什么修士都有兴趣给自己修炼陵墓的,会有闲情逸致给自己修建陵墓的修士都是那些已经到了渡劫期,天劫眼看就要找上门的修士。天劫那玩意,太古神人都头疼,但它们再头疼也就那样,因为死不了,顶破天也就是挨完后养个万儿八千年的伤,真不算什么,反正神人的生命永无尽头。想想那些神人是从什么时代走来的就理解了,万儿八千年,对于它们而言也就弹指间。但对于普通修士却不是,对于普通修士而言,别说是上神要挨的特制天劫了,就是普通的升仙天劫都悬乎,渡过则飞升成仙,渡不过......运气好的话还能有一道残魂去轮回里修修补补个几十世,争取看看能不能补回完整的灵魂,运气不好,自然是灰飞烟灭。修士渡天劫,失败率极高,而失败后还能留下一点残魂的,据君长青的估计,不足千分之一。 嗯,没错,就是千分之一,一千个渡天劫的人里最多一个能侥幸不死彻底。这么个几率有等于没有,根本没人敢说自己一定没事,因此渡劫期的修士非常有闲情逸致的给自己的修建陵墓,若是挂了,法宝道统不至于失传。只是......小说里,主角掉下悬崖肯定不死还有奇遇,然而没人看到悬崖下的累累白骨,不是每个人跳下悬崖都能不死的,万千人跳下去,唯一活着的那个自然就是主角了。 高岚的运气虽然不错,但......她那运气只是相对于凡人而言,在渡劫期修士留下的陵墓里,运气再好没用,得有实力与资质,只是运气好,那些不知道死了还是没死的修士是看不上眼的。 我现在也不奢求一定能把大活人带回去了,但带个全尸还是可以争取一下。 赵哥拉住了我:“古墓里不知有多少危险,就你我现在的状态,就这么下去分明是自杀。” 我用力甩掉赵哥的手。“我没要求你一起下墓,你可以在外头休息够了再下去找我,若我到时还没死,记得帮忙收尸。” 赵哥无语的看着我,许久,叹道:“怕了你了,你要是死了,鹤城分分钟就得乱起来,你到底知不知道啊?” 我说:“我的实力根本不足以胜任雪莹山庄的庄主之位。” “这我也知道,可你是神民,是君长青的亲族,你是最合法的继承人。” “在非人生物的世界,弱肉强食才是王道。” “可你能让所有觊觎鹤城的妖魔鬼怪与人都忌惮。” “我有那么厉害?” “你知道神民与仙人后裔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吗?” “仙人后裔论个,神民论族......”好吧,我明白了,我是不够强大,可那又如何,神民是族群,不是个体,干掉我,谁知道会不会引来我背后的君族的报复?只是,特勤处到底知不知道,君族已经不复存在了? 尽管只是尘寰的片面之词,但我知道,他说的十之八九是真的,原因?我十年前来到鹤城的时候是奄奄一息的,而且老爹将我安置好就走了,并且一去不回,走之前,他像安排后事一样安排了所有的事。将我交给爷爷奶奶抚养,还给爷爷奶奶留下了一枚玉璧,爷爷奶奶后来的生活以及我与小姑姑读书上学的学费都是靠卖了那枚玉璧才得以维持的。根据化验,那枚玉璧的年代约莫两万年,两万年前,人类刚从猴子进化来,但跟猴子的区别也不是很大,而那枚玉璧的做工,非常精细。因此虽然不符合常理,但化验报告是绝对没错的,因此卖了一个好价钱。 老爹在文.革时逃跑,按理,文.革结束后,他的那点问题被平反,早没事了,可他就是没回来,很多人都以为他死了。事实上,他是肯定没死的,但也不在人类社会,否则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没事了而不敢回来,后来却回来了,情形之狼狈,不像是得知自己平冤昭雪清白返乡,更像是逃命。 说君族没事,鬼都不信。 不过,这事还是先瞒着比较好,不瞒着,我就得成唐僧肉了。想到这我望了望山上的古墓,忍不住叹了口气,如果我这次还能活着回去的话。 墓门在哪,我不知道,但很好找,真的很好找。 盗墓贼下墓一般是通过盗洞,既然人都进墓了,显然,盗洞是打通了,没有门没关系,有洞就行。 盗洞的位置,我不知道,但警察知道了,而赵哥,某种意义上,他也是警察,只是与普通警察负责的对象不一样,一个负责的对象是人,一个负责的对象不是人,除此之外真没什么区别。因此,警察知道了盗洞的位置等于他也知道了,反正他很快就把我带盗洞边上了。 我瞅着这跟下水道井盖差不多大小,可能还小一点的盗洞深深无语,这么小的通道,卡着了怎么办? 深呼吸,收紧身上的肌肉,我咬牙钻进了盗洞里。 你掉过被熊孩子偷了井盖的窨井吗?把窨井从竖直变成斜着向下,长度再长个几十度,掉下去后什么感觉,我如今就是怎么个感觉。憋得慌,感觉自个就跟只被塞进酒瓶里的耗子似的,每挪动一寸距离都得花费比平常多十倍的力气,不然脑袋会撞到盗洞的墙壁。话说回来,这盗洞可真够结实的,撞了这么多下只有我的脑袋有事,它一点事都没有,这洞打的,必须是专业的。要换了我来,最多几米,这洞准塌。不过就算别人打好了让我来钻,我也钻得痛苦,如果我是蛇,身上长着鳞片可以滑行就好了。 爬了估摸二三十米我就想死了,怎么还没到头啊?再爬下去,我的皮都要被泥土给蹭破了,到时跟据说是女娲造人原材料的泥土一接触......啧,女娲造人用的是泥土,但造出来后的人若是让伤口与泥土直接接触,伤口妥妥发炎感染。天地间的材料那么多,女娲造人有很多材料可以选?为何却偏偏选了泥土?我猜是因为泥土的成分最丰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人体内有的元素,泥土里都有,咦,这么说来,女娲造人还真不是瞎掰的,很讲科学呢。 胡思乱想中,我越爬越快,都快赶上某些冷血的爬行动物了,将赵哥远远甩在了后头。然后.......砰的掉了下去,摔了个四脚朝天。 屁股肉多,耐摔,但两米高的地方掉下来也够受的,我忍不住伸手去揉屁股,怎么感觉怪怪的?我忙抬手,卧槽,手上这些浅紫色的是什么玩意?老娘身手怎么长鳞片了?正瞠目结舌着,便见手臂上的紫色鳞片缓缓消失,恢复了正常的人的皮肤。 原来......我真的不是人啊。 我去,这都什么事啊。 原本还想着没有证据,说不定自己是个正常人,充其量就是有一双阴阳眼,这下可好,证据实打实的长身上呢,尽管这会又没了,但我很确定自己刚才没眼花,自己手臂真的长鳞片了。虽说这长鳞片的不一定是鱼,但一定不会是人。 华夏神话里最早的雷神是龙身人首的形象,龙身,想来身上不会少了鳞片,好吧,我大概能猜到自己的始祖哪一位,又是何种模样了,不过仅限于本体,人形的话,应该见不到。大洪荒时代的神都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本体,一种是人形,一群天生天养的变态生物,你不能指望它们生下来就是人形。那个时候根本没有人族,本体都是某种现象或是物体,没得参考,后期能够折腾出人形来完全是发现道体修炼起来更方便,可化形时也没个参考,谁知道会化形成什么模样。 我搓了搓手臂,没有鳞片冒出来,那么刚才是怎么冒出来的?似乎我那个时候我脑子好像想了一句,如果自己是蛇,身上有鳞片可以滑行......刚才那模样虽然跟蛇挺接近的,至少远观是如此,近观的话还是能发现我身上的鳞片是典型的水产鳞片,很像鱼鳞,只是鱼鳞不会自个消失。 正搓着手臂,忽见赵哥也跟着掉了下去,反应比我快多了,半道在空中一个跟头,扭转了掉下来的姿势,以两脚着地,平安着陆。 人比人,气死人。 第32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傀儡 第32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傀儡 赵哥见我在搓手臂,疑惑的问:“你手怎么了?” 我回道:“感觉有点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赵哥更疑惑:“这里阴气不重啊。” 好吧,是我的错,开错了玩笑。我忘了,修士如果觉得鸡皮疙瘩冒了出来,或是汗毛直竖,绝不会是因为天冷了,只会是因为周围的场有问题。“我就是觉得皮肤不太舒服,所以搓搓,不一定就是这里的场有问题。” 我不再搓皮,若能活着回去再研究自己的身体是怎么一回事吧。“话说赵哥你了解古墓结构吗?” 赵哥给了我一个“我要是知道还要你帮忙做什么?”的眼神。 好吧,我还是靠自己吧。 我取了一枚龟甲。 赵哥无语的看着我卜卦。“你这也行?” “反正也不懂风水古墓,干脆死马当活马医医。” 赵哥闻言狐疑的看着我。“你的占卜之术有君长青的几成?” 我反问:“君长青的占卜很好?” 很好,无需赵哥再说什么,单从他的表情我就看得出来他很想揍我一顿。 我拿着龟甲示意的问:“你还有别的办法?” ko! 赵哥语塞的看着我在这古墓里搞迷信活动——占卜。 我用雷电在龟甲上劈个裂痕,瞅了瞅裂痕,看这个有点难,但说不上为什么,只是看着那些裂纹我就能明白它所表达的意思。“那边大吉。” 我指了一个方向然后向着相反的方向迈步。 赵哥一愣。“走反了。” “没反,就是这条路,我是来找人的,不是来发掘宝物的。”尽管裂纹告诉了我哪边走比较吉,但它也告诉我,高岚现在有点悲剧,尽管还没死,但貌似差不远了。 高岚既然快悲剧了,那肯定是在有危险的地方,另一个方向既然对我而言是大吉,那应该就是没有什么机关,不然我也得悲剧,然而......我朝着可以确定有问题的墓道走去,看到了一个“人”,却不是高岚。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是高岚,那我就不会在人这个字上加引号。 我看到的是个少年,一个有着雪狼虚影的少年,自然这只是我眼睛里所看到的,但凡正常人都不可能如我一般看人会有重影,而且还是一个影是人,另一个影不是人的重影。 尘寰?他怎么在这? 这重影一般的景象着实与众不同,鹤城里的半妖不少,但那些半妖,要么只是有着人族血统的妖,要么就只是有着妖族血统的普通人,种族属性这一栏只有一个,所以我能看到的也只有一个,只是仔细感觉的时候能在它们身上感觉到一些特殊的气息。尘寰却不是,他的种族属性这一栏是人,但......好吧,不是我想骂人,而是他真的就是一个妖人,当然,你也可以说是人.妖。若是我没猜错,他生下来时应该是人,随了自己属于人族那边的亲人,但他却在后来选择了修炼妖族的功法。人族能修炼妖族的功法吗?肯定不能啊,物种不同,身体结构看上去再像也只是外表,内部结构肯定有一大堆的区别,而功法这东西都是量身打造的。始创者是人,那么这功法就最适合人族修炼;同理,若是妖,那就只能妖来修炼,人若是修炼妖族的功法,亦或是妖族修炼人族的功法,君长青的札记里就有提到一个例子,是一个人族修炼妖族的功法,然后......后遗症惨不忍睹。 尘寰这么胡来都没出事,也就是他血统特殊,有着妖族血统,但我就不信他这么个玩法就没后遗症,最多就是没君长青碰上的那个那么倒霉,但不可能没有。 我一眼望过去,能看到人与狼影的情况应该就属于后遗症之一,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的眼睛需要去看眼科了呢。 我虽然没替尘寰卜卦,但此时他的情况套用上高岚的卦也不会差得太远,这丫的正在一个执剑的金甲武士追杀,金甲武士身上没有半点人气,估摸着是墓主人里下的盗洞措施之一。修士比人族王侯可牛掰多了,人族王侯最多弄个不能动的机关,修士倒好,弄个会在发现盗墓贼后出手击杀甚至追杀盗墓贼的傀儡来。 墓主真是个人才,我一边感慨一边掏出一沓符去救尘寰。这墓里头能遇到个活人,并且是个活人,不是什么粽子,挺不容易的。尤其是这个活人还是个熟人,这就更好了,这古墓也不知有多危险,结伴同行,生还率自然大大提升。 阿哦,这一回运气似乎不太好,一张管用的符都没有,而这个节骨眼上金甲武士已经砍了尘寰一刀,真的是一刀。金甲武士手里拿着一把跟小日本的武.士刀差不多,但刀身与刀锋都是笔直的钢刀,我后来才知道,那不是武.士刀,是唐刀中的横刀,年头比日本武.士刀还久,甚至武.士刀就是剽窃横刀的产物,把刀的形状弄弯了点就是新型刀了,也就是所谓的武.士刀。不过武.士刀更适合当摆设,或是切腹用,真实打实的用来搏杀,绝不会比横刀好用。至少我不认为武.士刀能跟横刀一样一刀就砍得尘寰皮开肉绽,都能看到骨头了,更绝的是那柄横刀居然只是崩出了一道非常小的裂纹,真彪悍!尘寰可是大妖啊。 人族与妖族的修炼功法最大的区别就是偏重的方向不一样,人族修炼的功法将元神的修炼看得最重,别的都不是很重,因此普通的刀......一刀砍人族修士身上,若那名修士还没修炼出护身真气的话,结果是没有半点悬念的。但要是砍在妖族身上,能不能破防还真说不准,妖族修炼大部分偏重肉身,活得越久的妖族,肉身就打熬得越好,钢筋铁骨不是夸张,而是真实。 诚然,尘寰是妖人,但他的实力不管是按着妖族的标准还是人族的定义,都够得上大妖两个字,肉身绝不会跟普通血肉之躯一般脆弱,菜刀砍他身上,悲剧的铁定是菜刀,然而如今却被一柄横刀给破防了,墓主你是有多狠?话说你又不是真埋这了,渡过了天劫,死不了自然飞升了,不会有遗体留下,若是挂了,天劫之下,肉身想来也是化为齑粉,更不可能有遗蜕在这,有必要这么狠? 我一边掏符一边对赵哥说:“赵哥,帮忙!” 赵哥看了眼金甲武士,拔出了一柄样式粗犷古拙的古剑,真的是古剑,还是一位皇帝的剑,汉昭帝的茂陵剑。剑挺有名气,锋利度也不差,一剑就砍下了金甲武士的一条胳膊,我再咬牙丢出了两沓符,一沓引火符,一沓雷符。这回运气不错,引火符跟雷符有一半都起了作用,雷劈火烧,金甲武士很快就变得残疾,原本还能看出是个面目英俊的青年武士,如今......完全看不出人样。 尘寰一爪子抓破了金甲武士的心脏位置,从里头一扯,掏出了一枚玉符捏碎,金甲武士立马变成了残骸,什么动静都没了。 我很是可惜,那枚玉符别捏碎,让我研究研究多好,改明儿看看能不能弄出个仿制品来给雪莹山庄看门,这样我也不用担心哪一天所有人都知道君长青已经挂了,然后像妖魔鬼怪抓唐僧一样来抓我,不同的是,唐僧有六丁六甲护着,妖魔鬼怪没法立刻将人一口吞食,但我的话......那些妖变回原形,刚好够一口。 在家里睡得好好的,突然就被人一口给吞了,尽管没体会过那种感觉,但想也知道不会愉快。所以我是真的很遗憾,遗憾尘寰那么着急干什么,金甲武士都废了,就不能将玉符取出来研究研究?我是这么想的,也不由自主的这么说出了口。 “你如果能再弄残一个傀儡武士,我帮你弄玉符。” 我无语:“它都毁了,我上哪再弄残一个?” 赵哥与尘寰不约而同的指向我的身后,我疑惑转头,我的身后是一条墓道,挺宽敞的,足够法拉利在这溜达了,就是长度如何不清楚,可能跑不了几步就得刹车。不过此时此刻,就算是法拉利在这,连起步都不可能完成? 原因? 墓道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了一群傀儡武士,最里头太暗了,看不清楚,但能够看清楚的就不少五个。 我毫不犹豫的拔腿就跑,又不是傻了,我的确对玉符很好奇,但再好奇,它也抵不上我的命啊,一个傀儡武士就够要人命了,又来一群,除非来个神仙,否则都齁不住。跟我一样反应的还有尘寰与赵哥,尘寰跑的最快,不愧是狼,一会的功夫就把我们甩后头了,再一会就不见了,没义气,我方才好歹帮了你一把,现在也不知道回头拉一把,跑的真...... 咔! 砰! 我错了,尘寰你不一定就是没义气。 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物体的动能越大,势能也就越大。因此告诉运动的人或物体想要紧急刹车,很危险,也很难。 被追杀人的,跑的会有多快,动能又会有多大,势能又如何?我不知道,没空算,但我知道,慌不择路的逃命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陷阱,很容易悲剧。 反正我是没刹住,理所当然的悲剧了。 第33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黑蛇 第33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黑蛇 科学栏目告诉我,蛇的寿命很长,理论上,只要有充足的食物,蛇能一直活下去,一直长下去,但科学也告诉我,蛇不可能永远活着,原因?当蛇的腰比大象还粗的时候,它要如何猎食?没有充足的食物,体型越长越恐怖的蛇只会活活饿死。 我现在只想说,专家们,你们说不可能是因为你们没见过妖。诚然,体型庞大到一定地步,活动会很艰难,但妖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妖最大的特点便与青蛙半类似,都是完全变态生物,青蛙完全变态,所以从小蝌蚪变成了跟年幼时截然不同的青蛙。而妖完全变态,所以能从巨兽变成人形,以人形活跃于大地星空。与青蛙略不同的是,妖在完全变态成人形后还能再完全变态回兽形,并且在两者之间自由转换。 所以,猎食困难什么的问题,在妖族里,除非是非常弱小刚出生又没长辈照顾的妖,否则都不存在饿死的情况。理论上,妖只要不被人干掉,是可以活很久很久的。 人说,人是万物之灵,是天地间最得天独厚的生物,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天道其实还挺公道的。它给了人族智慧,却没给人族力量与漫长的寿命,普通人生命不过百载,便是步上修道之路也仍有寿限,纵然修炼成仙,亦有天人五衰,一句话,人族就不管怎么做都难逃死亡的物种。然而,人族可以利用智慧来创造工具对付强敌,可以修炼以延长生命。而妖,它没有得天独厚的智慧,但天道给了妖族一个能让人族嫉妒得红眼病的东西——长寿,只要不停止修炼,妖族是可以一直活下去的,活到世界末日,甚至世界末日都不一定会死,三千世界,这一界灭了,移民去另一界就是。 言归正传,我说这么多就想说一个事,妖的体型是能很变态的,比如本体一丈高的尘寰,比如眼前这条蛇—— 我看到了一条蛇,长江流域很常见的水蛇,就是电视上所有的水蛇都不会有眼前这么恐怖,头上也不会有个凸起,整个脑袋比火车头还大,尽管看不到蛇的下半身,但已经露出水面的部分.....恐龙复活也得甘拜下风。 如果我是在电视机的纪录片里看到这样一条蛇的,我一定会感慨造化之神奇,你丫居然能创造出这么恐怖的凶兽,有够神奇,然而我看到它不是在纪录片里,而是在现实里,并且我此刻正站在大蛇的身上。非常遗憾的是,我不是蟒蛇发烧友,所以我此刻的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心塞。 不过,我瞅了瞅已经封闭上的陷阱石板,将近百米的距离,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怎么不疼?虽然下头有个蛇垫子,但蛇鳞可是很坚实的,怎么就不痛啊。 下头传来一个声音。“你可以起来了吗?” 我低头一看,恍然,难怪摔着不痛,下头除了蛇垫子还有一个狼垫子呢。 我说:“我起不来。”真的起不来了,被一条比火车庞大,眼睛跟古代的大红灯笼似的大蛇给盯着,任谁都腿软,反正做为一个正常人,我是腿软了,这丫如果不是吃多了转基因食品导致基因变异就是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大妖。对着它怂了,不可耻。 尘寰正要发怒,上头又摔下来一个人,是赵哥,一直疑惑的盯着我们的巨蛇愣了下,忽然张开了血盆大口,大口的上方是正在往下掉的赵哥。 古有自投罗网,而如今赵哥创造了一个近义词——自投蛇口。就是后者的遭遇者绝不会有前者那般淡定,至少赵哥是给吓得在半空中哭爹喊娘了。 我赶紧往蛇嘴里丢了一沓符,雷声轰鸣,巨蛇用力吐出了嘴里的符,与此同时赵哥也落了下来,落在了巨蛇的眼睛下方,与巨蛇猩红色的竖瞳对视,毫不犹豫的拔剑准备刺下。却见巨蛇猛的一甩,赵哥便被甩飞了,重重的砸在了地下湖的墙壁上,咔咔咔......我听了下,至少断了七八根骨头。 不过我也来不及同情赵哥了,因为我和尘寰也飞了。 撞在墙壁上,我眼前一阵发黑,喷出了一大口带着内脏碎片的血。肋骨断了两根,其中一根如果没估摸着错的话,插进肺里了,每呼吸一口气都生不如死。更生不如死的是,这样的伤势,换了常人,早死了,但我不是常人,也不知君族的体质是怎么回事,恢复力强悍,最重要的是,灵力能够修复身体的大部分损伤,因此肺脏出了问题,灵力也开始修复,死不了。然而断骨不取出来,老娘灵力再管用也不可能痊愈。 更悲剧的是肺脏出了问题的我掉进了冰冷的水里,也不知道这里是地下多深,明明是炎炎夏日,这水比冬日的江河还冷。 没等我挣扎着浮出水面,便被人捞了出来,再之后一起被什么东西给抓住了。 我努力集中注意力一看,脸色苍白的尘寰正抱着我,而我们此时此刻正被一只爪子给握着,旁边还有一只爪子,也抓着个人,是赵哥。 我瞅了瞅爪子,只有三趾,再瞅了瞅爪子的主人——正瞪着我们的巨蛇,或者该说半蛟。虽然还没长出角,但它已经有蛟的部分特征。 神龙四爪五趾,普通龙族四爪四趾,蛟两爪三趾,这位已经有两只爪了。都修炼到这份上了,应该能沟通一下吧? “蛟大爷,我们真不是有意打扰你的......” 巨蛇开口吐出了人言:“你们是来盗墓的。” 我去,你还真能说人话啊。 我无奈而真诚的叹道:“我们是来找人的,我妹被盗墓贼给绑到这来了,我来看看能不能给她收尸。”所以我们真不是来盗墓的,蛇哥你能放过我们吗?或者稍微松松爪?我内脏都快成一团肉酱了。 巨蛇没吭声,将赵哥和我们放一只爪子里抓着,然后潜进了水里,卧槽,蛇哥你是水蛇,能在水里泡很久,我可纯陆生生物,在水里活不了啊。 在我窒息前蛇哥终于从水里出来了,另一只爪子里的两根趾头夹着一柄寒光凛冽的古剑,眼熟,我瞅向赵哥,那不就是赵哥的茂陵剑吗? “这柄剑上有凤凰真火残留的味道,你们从哪得来的?” 我瞅向赵哥,家底真好,竟然有仙器。华夏神话里说凤凰是灵兽是仙兽,说法不一,但凤凰出现不是为了圣人而来便是给仙人当坐骑,四个便足以描绘:打酱油的。 实际上呢?别看如今华夏大地龙文化至上,实际上从洪荒到先秦,凤文化才是人族的主流文化,这么一个文化所代表的东西,它能是普通的灵兽仙兽?现今认为凤凰不过尔尔,龙文化最高的情况,始于先秦时代结束,龙文化成为人族主流后,人族将自己的看法强加给了这种生物。遗憾的是,人族的看法并不能改变别的物种的属性与等级。诺诺与我说起少凰上神的时候说过一些关于凤凰的事,少凰上神的祖先是天地间第一头凤凰,那是一位大洪荒时代的神尊,现今世上的所有凤凰都是那位神尊的后裔,少凰它同族。而少凰,它是太古神族,生而为神,按着这个标准,做为少凰的物种所属,凤凰能是一般生物?嗯,这个物种它不是灵,也不是仙,是神。 凤凰真火是神火,神火所炼制的剑,只怕也是仙剑了吧? 好吧,我大抵脑补过多了,赵哥一脸的错愕明确的告诉我们所有“人”,他并不知道茂陵剑有什么特殊的。 大蛇无语了下,吐出了四个字。“暴殄天物。” 我颌首,拿着仙剑却当普通剑使用,的确暴殄天物。 大蛇的猩红竖瞳忽然凑到了我的面前,蛇信子离我的脸部皮肤只差两厘米,隐约能感觉到蛇涎。话说,蛇形本淫,这家伙该不会是条色蛇吧。 “蛇哥,我姿色普通......” 黑蛇轻蔑的瞧着我:“老子可是有家室的人,洁身自好着呢。” 我、尘寰、赵哥:“......” 卧槽,家室?几口人能称得上家?这地底下究竟几条蛇啊? 赵哥咽了口口水。“老兄你家室何在?”说的时候赵哥还瞅了瞅水里,生怕再跳出来一条史前巨兽。 黑蛇恹恹的道:“不在这座陵墓里。” 我闻言愣了下。“蛇哥你不会是被抓进来困这当镇墓兽的吧?” 古墓的防盗措施简直令人发指,除了各种机关,有能力的还会弄一只或者几只镇墓兽。 啥?你问什么是镇墓兽?顾名思义,镇守陵墓的怪兽妖兽神兽就是呗。 不过,大部分物种都不会乐意从事镇墓兽这一行,不止人喜欢生活在阳光下,怪兽......好吧,怪兽不一定,那些还没成妖,但体型恐怖的猛兽灵智未开,未必能明白有灵智的物种的渴望。但妖兽神兽都是有灵智的,尤其是后者,跟神字沾边,自然不会是普通物种,怎么可能甘心一辈子困在一座阴森的陵墓里?更悲催的是,自己还没死就住上了陵墓,除非是狐狸黄鼠狼之类喜欢住陵墓里的品种,不然都不会痛快。 综合上述,镇墓兽这一行业的从业者,九成九都是被强迫的。被生擒关进陵墓里,再用某些法子给控制住,让镇墓兽跑不掉,只能乖乖守陵。 话说回来,从刚才到现在,我好像就没看到黑蛇离开水面的身体超过十五米,而根据我刚才在水里的朦胧一瞥,这蛇,少说几百米,水里全是它的躯体。不过仔细想想,黑蛇在水下的身体,好像有点僵硬。 第34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玄君 第34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玄君 镇墓兽这一行业,没几个从业者是自愿的,自然,脑子有病的另当别论。很显然,黑蛇脑子没病,所以它想离开。 我很理解它,却不理解墓主,镇墓兽可不是死的,是活的,你说要拉人或拉兽殉葬也就算了,反正这是人族的恶习,有历史以来就有的恶习,恶习即人性之一。自然,最重要的是,殉葬这个词的里头有个殉字,可想而知,葬之前肯定先殉了,埋进墓里的是死物,不论生前的“自殉”是怎么回事,死人都不可能做什么。当然,实在倒霉,“自殉”的人太多,养出了僵尸,那也只能自认倒霉。但镇墓兽,除非永远都无法脱困,否则只要脱困,第一件事就该是拆了陵墓,将墓主鞭尸甚至曝尸。若非墓主多半已经烂得骨头都不剩了,我相信,镇墓兽脱困后第一件事就该是去撬了墓主的棺椁,将尸体拖出来当点心吞了。 依着常理,镇墓兽的复仇也只能限于拆墓了曝尸了,不是谁都能对着一条肉干有食欲的,但这显然不包括黑蛇,它说,它脱困后要去吃了墓主。 这是多大仇多大恨?人就算生前伤害了你,你有必要在别人都死了几百年后还要去吃了他的遗体吗? 我坐在黑蛇已经松开了的爪子里问出了自己的疑惑。“虽说墓主将你关在这挺缺德的,但你也不至于如此吧?人都死了几百年,早不知轮回去了何处,你吃了它的尸体又有什么意义?” “老子就是想出这口恶气,老子一没招他,二没惹他,他却将老子关在这,换了你,你火气能不大?” 我想也不想的道:“我会改了这古墓的风水局,让他断子绝孙。” 曾经那个利用神人的历劫之身做人柱的家伙能够因为风水局的反噬而断子绝孙,王朝崩塌,这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风水局利用得恰当,是可以让人断子绝孙的。只是那已经超出了凡人的能力,便是诺诺说的那个奇葩人类,也是因为恰巧逮了个历劫的神,而神的强大不在于血统,在于灵魂。人的生命很脆弱,很容易就会死亡,但死后会有来世,而神的生命根本是变态,连小强都要跪着叫祖宗,然而神也有个无语的特质,神是难死,但真的死了,那就一定是灰飞烟灭,死得不能再死。原因?神的核心是灵魂,不灭掉神的灵魂,它根本死不了,而灭了灵魂,那就是灰飞烟灭了。 我当然没神人那稍稍让风水局反噬就生灵涂炭的能力,但风水局管用就行了,弄不死人没关系,让人穷困潦倒一生也不差。 黑蛇看了我好一会,忽问:“你觉得你自己是什么?” “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 “你觉得你是什么物种?” “半人半神民。” 黑蛇没再对这个问题发表什么意见,而是将话题拉回了最初。“可惜他没有子孙。” 我讶异:“没有子孙他修什么陵墓?”修建陵墓,一方面是为了安置遗体,另一方面便是为了荫蔽子孙。 “五百年前,我的妻子渡劫化角龙,因为某些原因,她的天劫极其强大,我替她挡了大半,受了重伤,养了数百年也不曾痊愈,于是四百年前被墓主给抓来当镇墓兽了。我不知道我的妻子在哪,但我知道,在我被抓后,墓主所有的亲人一定进了我妻子的肚子。” 我一时间愣住,想夸黑蛇是个绝版好男人,竟然敢替妻子挡天劫,须知天劫那玩意,渡不过,可不是死得惨的问题,而是灰飞烟灭的问题。又想表达无语墓主的自作自受,抓蛇当镇墓兽,结果子孙都喂了蛇,啊不,是喂了角龙,这可真是天道好轮回。子孙都死光了,陵墓的风水选的再好,墓葬修的再好,意义也失去了一半,并且有生之年还会被一条角龙给追杀,活着的意义也失去了一半。两种想法交织,一时间我就没能发出声来。 我没出声,但赵哥开口了。“五百年前渡劫化角龙?妻子?你是玄君?!” 赵哥的语气很复杂,每个字都仿佛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与尘寰都忍不住扭头,这什么语气?你俩有血海深仇? 黑蛇挑眉。“你竟然知道我。” 看得出赵哥很想拔剑杀蛇,奈何剑在蛇的另一只爪子的趾间捏着,拔不了,只得道:“我们不能放它。” 我举起一只手道:“我说,你们俩什么情况?有仇?” 玄君道:“不认识。” 我也觉得不可能认识,玄君被关这四百年了,四百年前,赵哥的爷爷的爷爷只怕连受精卵都没有,怎么结的仇?就算真有仇,什么仇什么恨能延续十几代人? 赵哥愤怒的道:“他是玄君!” 所以呢?我还是不懂,看向尘寰,发现他脸上带着丝丝明悟,便问:“你知道什么情况?”赵哥的话不能全信,就他如今的情绪,明显说不出最客观的原因来。 尘寰斟酌了下,道:“远古时代,人族与妖族曾经开战。” 我还是不懂:“所以?” 玄君插了一句:“我是妖族的先锋加主力。” 先锋加主力?不用问也知道玄君肯定杀过人,而且很多很多,难怪赵哥这么失态,做为人族在非人世界的执行者与代表,当年人与妖开战,赵哥的祖宗说不定还参战了,更可能......被玄君给吃了。 我说:“就算这样,我还是得救它。” 赵哥大怒:“君羽落你个人奸!” 我抬袖子擦了擦脸上被喷溅的口水。“一,我不算完整的人;二,人与妖开战是多少年前的旧事了?”没等我说三,赵哥便打断了我—— “就算战争已经结束了几千年,但它杀人如麻都是事实!” 我问玄君:“你可曾虐杀过人类?” 玄君道:“杀人就得一击致命,不然让敌人多活一刻,就可能绝地反击一剑砍了你。” “所以你没虐杀过人类?” “吃人算吗?” “不算,不过你上回吃人是多久以前的事了?我是说主动捕猎人类?” “人与妖的战争都结束了,我还捕猎人类做什么?人间界又不是只有人类一种食物,但所有食物里,人类吃了最麻烦。” 这样啊,那我明白了,战争都结束了,的确没必要再持之以恒的吃人了。于是我对赵哥说出了三:“三,战争时,杀戮对方是很正常的事,你不杀死敌人,就是敌人杀死你,我不认为他曾经杀人有错。所以,我既然答应了它,我就得救它。四,也是最重要的,你觉得我们要是不救它,它能放我们离开?我知道,你不怕死,但我怕。” 我们两人一蛇(没数错,就是两个人,赵哥是一个人,我与尘寰都是半个人,加起来正好一个人)如今能坐这平和的谈话便是因为黑蛇发现茂陵剑似乎能助它离开,否则,我们这会早进了它的肚子也不知道被消化得还剩下几分。 玄君是个怎样的妖,我不了解,但既然是人与妖的两族大战的主力加先锋,想也知道这位不会是善茬,如果不是早年被天劫所伤,想来根本不会被困在这。而这样一尊大妖,我不认为这陵墓能困他一辈子,时间是把杀猪刀,不仅能让绝世的红颜变成白发苍苍,让锐气冲天的名将变成垂死的老朽,也能让坚不可摧的牢笼腐朽。 百年,千年,万年,玄君离开这座陵墓是迟早的事,只因这世间没有任何封印能够永恒。到了那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将某一日莫名其妙的迎来一尊怒火冲天、被困了千年万年急需发泄的大妖,到了那时,它会找谁发泄呢?自然是谁被它看到谁就倒霉呗。 诚然,玄君杀人吃人无数,是两族大战时人族主要憎恨的敌人之一。用现在的标准来说,他就是个战犯,但战争时,谁不杀人?种族之战,种族决定立场,它必须杀人。难能可贵的是,它杀人都很干脆,尽管那干脆与仁善无关,只是坚持死了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的逻辑,但一击给人以痛快与百般折磨的将人折磨至死的虐杀相比,它真可以算得上一头好妖了。当然,让我坚持救它的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几千年来他都没主动捕猎过人类,这说明它是可以与人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处的。 啥?没主动捕猎人类并不代表就没吃过人,没见它的语气里,人类=食物吗? 的确,在它眼里,人类是食物,但鹤城里那些非人生物又有几个是将人类视作同类的?人与妖是两种生物,这一点,不管是非人还是人自己都分得很清楚。雪莹山庄可不管人与非人是否将对方视作同类,我们只管妖不主动杀人。因此玄君怎么看待人类的,那不重要,只要它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就行。至于这几千年里,以及它未来会不会吃人,蛇都不主动捕猎人类了,却还能吃到人,只能说明一件事,人自己作死去惹它,被人给惹了,反击杀了人,尸体浪费了可惜便吃了,这算不上主动捕猎人族。 第35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凶兽 第35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凶兽 对于镇墓兽,墓主自然是防着的,能够弄到镇墓兽来给自己看守陵墓的人都不可能是有迷之自信的白痴,人在旷野里活得自由自在的,做食物链的王者,莫名其妙被抓来看守陵墓,火气不大就怪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眼前这位,发话一定要吃了墓主血恨。 鉴于此,墓主对镇墓兽防的比盗墓贼还严,世间最难防的贼不是千日惦记着你的外贼,而是内贼。镇墓兽脱困后对墓主的作践绝对远胜盗墓贼,也因此,镇墓兽都是墓主自己养的,或者下葬时是幼崽,将幼崽养在墓里,让它们以为古墓是自己的家,自然会守墓,不过这样对于陵墓是安全了,却有个问题,幼兽成长需要时间,若是那段时间里被盗墓贼找来,机关又没挡住,那墓主可以考虑“重见天日”了。 抓个已成年并且生龙活虎的妖兽,倒是生猛至极,可这样的镇墓兽是不会心甘情愿守墓的,尤其是玄君,远古时代便驰骋九州大地的妖族巨擘。也是妖帝勾陈曾经最倚重的重臣,一妖之下,万妖之上。 啥?它是妖帝重臣怎么会落到这么个境界? 我在古籍里看到过,人与妖的战争结束后,妖帝步云登仙,享有勾陈大帝之位,当一个让天庭所有人族神仙都要忌惮的摆设。诚然,对于那位妖帝,大部分人族都恨得牙根痒痒,但在不属于任何阵营的我看来,妖帝其实也没那么差,尽管最初时手段暴烈凶残了点,可搁谁被一路追杀都不可能对敌人心慈手软。我说他是个明君,不管对人还是对妖都有功的明君,不是瞎说,而是有真凭实据的。在他之前,妖族被人族压着打,几近绝种,也因此,天道倾斜,从人族那边跑妖族那边去了,妖族得以翻盘,但妖帝并未因为翻了身就将自己曾经受过的罪一股脑加到人族身上,将人族的神仙砍得七七八八后他就果断跟人族签订了和平共处的协议。 诺诺说,妖帝很聪明,妖族能翻盘是因为人族干得太过分,搅得天地阴阳五行混乱,洪荒万族除了人族就没谁还能好好活,不少智慧物种都灭绝了。天道很包容,所以有天作孽犹可活的谚语,然而这一切都基于一个前提,天道的法则要的是一个生生不息的世界,只有生生不息,天地才能长存,天地长存了,天道才能永远存在。天道没自我,但它有求生的本能,谁让它感觉到生命威胁它就收拾谁,很不幸,人族踩了天道的底线。妖族若是效仿人族来个大翻身,狠狠打压报复,甚至灭绝人族,那......天道下一个要收拾的对象就该是妖族了。 言归正传,妖帝上天时,并非所有的属下都跟着去了的,妖族的君臣观念不是很强,自由是妖族的天性,纪律严明什么的......如果能做到,妖族的第一法则也不会是弱肉强食了。妖帝情况特殊,所以愿意去天庭跟一群人族神仙慢慢耗,但别的大妖,他们宁愿抄家伙跟那些神仙决一死战,因此当时大部分的妖都留在了人间。如果没猜错的话,玄君应该是当年留在人间的妖之一。这墓主的眼光真好,也够胆肥的。 这么一个大妖,绝不可能喜欢上镇墓兽这份职业,何况它还是被从业的。 墓主大抵也是清楚这些的,所以它留下来控制玄君的手段简直变态! 首先说说这地下水潭,其实这不是水潭,而是个地下湖,人工开凿的,有几百丈深,玄君庞大的躯体就被束缚在这里,前头三分之一的身体挺自由的,但后头的三分之二......中间那一段被重重铁链束缚,铁链上还生怕困不住玄君的刻上了密密麻麻的符咒。我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眼花,这微雕技术,这密集度,不拿个放大镜来根本看不清,就算看清了,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产生类似的症状。 问最后头那三分之一在怎么了?我也不肯定,因为我看到玄君的身体是从石壁里钻出来的,它另外三分之一的身体,八成是嵌在石头里了,看接口处的情况,可能血肉已经跟石头长一块了。不过也说不准,整面石壁上都是对付妖的阵法符咒,人体器官移植尚且有排斥反应,何况玄君和石壁一个活物一个死物。 赵哥拿着茂陵剑砍得快窒息了才堪堪砍断一根铁链,墓主手笔忒大,铁链全是铁精炼制。加上越往下,难度越大,就算是修士,也不能在太深的水里自由活动,压强太大,齁不住。最重要的是,石壁上的阵法符咒不止针对玄君,也针对一切下水的生物,所以,水里一条鱼都没有,亏得玄君不是普通生物,否则这么多年早给饿死了。 想要脱困,真的很难。 赵哥与尘寰轮番上阵,花了一个小时也没让玄君脱困,而我不想等了,我赶时间啊,高岚这会还没挂,过会可就不一定了。 我将玉剑抽了出来想让休息好的赵哥拿下去试试,这剑的材质虽然不是铁,但也不是真的玉石,只是看上去像玉石,实际上......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材质,但金刚石都没它结实就是了。“赵哥你要不拿它下去试试?” 赵哥狐疑的瞅着我手里的紫玉剑。“你就不怕毁了这古董啊?” 我道:“这不是普通古董,它可能是一件仙家法宝,跟你的茂陵剑一样。”我没说紫玉剑可能是神器,神器可比仙器厉害多了,轩辕剑尚且只是仙剑,比之差了一截,华夏大地,只怕唯有九州鼎能称之为神器,与紫玉剑相提并论,嗯,完整时的紫玉剑,如今的紫玉剑就不提了。 赵哥将信将疑的接过紫玉剑,然后......跳下水切豆腐一样砍断了所有铁链,放出了玄君,我们一起逃了出去,救了高岚,回了地面? 做梦! 现实是赵哥一百万伏特的电流给电得外焦里嫩了。 “君羽落你害我!” 我赶紧拿回紫玉剑。“抱歉,我不知道别人不能碰它。”以前也没这毛病啊,听阿吉说,以前君长青在的时候没少把玩这柄剑,就是它和君长青的一些朋友也摸过,都没事,怎么现在碰了就有事了? 别人不能碰,我还能怎样? 等? 省省吧,老娘赶时间,所以老娘撸袖子亲自下水了。 如我所料,虽然紫玉剑是残缺的,但收拾个铁链还是绰绰有余,不敢说削铁如泥,但也用力的一剑斩下去,铁链立马两截。 在我上“岸”换气休息时玄君说:“你这剑,我感觉有点熟悉。” 我一愣。“你大概是以前见过它吧。” 紫玉剑在君长青手里的历史不长,但它本身的历史绝对不断,至少不少于三千年,鹤城之外的碎屑都有三千年历史了,想也知道它至少是三千年前破碎的,而在破碎之前,我相信它一定有过一段辉煌的岁月。 玄君摇了摇头。“我没见过,只是我的血脉传承里似乎有它的一些痕迹。” 妖族有血脉传承,相当于将一整座图书馆给封在了血脉里,阅读的权限是血脉的浓度,这是远古洪荒时万族征战,时时刻刻都有物种灭亡,没灭亡的生灵为了保存传承而想出来的法子。只要血裔不绝,那么传承就绝不了。 我好奇的问:“龙族传承?” “凶兽传承。” 我相信如果不是脚下的“岸”是玄君的身体,我、尘寰以及赵哥这会与玄君保持一百丈的安全距离。 凶兽是什么? 杀人如麻,残害无辜,伤天害理的妖兽即为凶兽,这是人的看法。 灵智未开或者开不了,却实力强大的妖兽,这是修士与大部分非人生物的看法。 神魔共同的敌人,这是少数非人生物的看法。 赵哥与尘寰应该属于第二种,我属于第三种,为什么知道我也不清楚,但我就是知道,世人所以为的凶兽并非凶兽。 真正完整并且成熟的凶兽是有灵智的,是清醒的疯子,或者该说,灭世者,以神魔以及芸芸众生,甚至世界为食。而那样恐怖加变态的生物,三千大千世界只有九头,也是天地间真正不死不灭的存在,哪怕你把它们从□□到真灵砍成齑粉,再用罡风吹散,让它们灰飞烟灭什么都不剩,它们仍会复活。 修士与大部分非人生物所以为的凶兽其实并非真正凶兽,但也不能说完全没关系,因为它们是凶兽的后裔。神人的后裔不一定是神,也可能是神民,而凶兽的后裔肯定不是凶兽,原因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这世间只能有九头凶兽,多一头也不能,因此不论那些凶兽怎样繁衍,永远都生不出第十头凶兽来。 不过这并不代表凶兽后裔就无害了,相反,凶兽后裔非常有害,开启灵智很困难,更无语的是,这些家伙没灵智却生而强大,跟抱着个核弹出生的猴崽子似的,更无语的是这核弹还是能无限循环使用的那种,并且猴崽子自己不会被炸死。 凶兽后裔一经发现都是人族修士的群起而攻之的存在,至于对方贵庚,以及做过什么,那不重要。 凶兽血脉的最大特性就是凶残暴虐,这是基因决定的,不由兽自身决定。 每头凶兽后裔都不是良善,如果将凶兽后裔比作人的话,那么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丫就是天生有犯罪倾向的犯罪天才!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上网看山海系列的第第一步,也就是《一家仨物种》,居然被盗文了,还盗光了,两百零一章,章章不落,好悬没气死。盗版之猖獗,有够打击人的 ps:今天周末,晚上还有一章 第36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浓度 第36章 第七章羽化成仙·浓度 救一头大妖和救一头凶兽后裔是两种意义上的事,所以救还是不救,重新成了我们该愁的问题,啊不,是赵哥该愁的问题,尘寰无所谓,而我......我选择继续救。 凶兽后裔跟大妖不是一回事,但凶兽后裔跟凶兽也不是一回事,玄君对人类的心态谈不上友好,但也谈不上敌视。非洲草原上的狮子看一只兔子是什么心疼,它看人类就是什么心态,而它的这种心态,我觉得挺正常的,狮子永远都不会刻意去对付兔子。一来是狮子的食谱很丰富,兔子只是食谱最末端的一栏,二来,与猎食无关的针对都没有意义。 因此,按着雪莹山庄的逻辑,我判定玄君属于无害。 啥?雪莹山庄怎么个判定妖无害?自然是看该妖会不会用超自然的力量杀人放火,不会就是无害。比如兔子,啊不,是讹,白九灵没用任何法术,单凭无害的外表以及诈骗术骗得那些为富不仁亦或背景涉黑的富商倾家荡产,就是无害。一来,她没有用法术;二来,人族的诈骗犯也不少,这些都是属于普通人的犯罪,我不管这个;三来,也是最重要,虽然有人死了,但人不是她杀的,那些死了的人要么是接受不了一夕间一无所有自己去跳了娄,要么就是之前造孽太多,被仇家找上门给收拾了,白九灵是一点血都没沾。 玄君,他不会主动攻击人类,那他就是无害。 啥?玄君骗我怎么办?它有那个必要骗我吗?与它相比,我就是一只蝼蚁,有哪个人会闲得无聊去骗一只随手就能捏死的蝼蚁?自然,这只是我相信它的一半原因,另一半则是因为它的凶兽血脉,凶兽后裔都不会是什么良善,但有一个优点,不屑于撒谎。凶兽所代表的是纯粹的毁灭,都要毁灭了,又有什么欺骗的意义? 尽管事无绝对,或许就会有个特例,但我的直觉告诉我,玄君没骗人,最后也是最重要,老娘赶时间! 我很想立刻就将玄君给放出来,紫玉剑也的确管用,一剑就能砍断一根铁链,但......水下压强太大,老娘不是鱼,就算是鱼,我也吃不消石壁上凿刻的阵法符文。 我现在也想将墓主从棺材里拖出来了,如果墓主没有渡过天劫,并且在天劫之下留了个全尸的话。 你一个修士,根本用不着陵墓,没事修这么一座陵墓搞个毛线?就算是为了保护传承,也没必要弄这么一头远古大妖在这当镇墓兽吧? 不论多么的咬牙切齿,我还是一次次跳进了水里,尘寰与赵哥用不了紫玉剑,除了亲自上阵我还能怎样? 事实证明,人与鱼有着巨大的生理差异,但非人与鱼可能会有一些共同之处,比如老娘身上的鳞片抗压能力不错,我在水里来往了几回后身上的鳞片就冒出来了,脖子以下,一寸皮肤都没有,全是冰冷的紫色鳞片。如果有镜子,我挺想看看自己如今是怎么个模样,总感觉自己目前的模样很惊悚,原因?赵哥看我的眼神很是悚然,尘寰与玄君倒是没什么感觉,但这两位一个不是人,另一个不算是人,而妖族的长相,人形姿态下还好,但本体形态时......分分钟教你重新认识世界。因此除非你的审美观和非人生物是一致的,否则永远都不要去了解非人生物关于审美的认知。 不过别说,或许模样会有些惊悚,但鳞片的抗压能力不错,鳞片长出来后,我在水里感觉就像是一尾游鱼,很是轻松,在水里就跟在陆地上无二。 所有铁链都斩断后,面对石壁,我们一人一半人一妖人全都没辄了,这石壁的面积忒大,真要一寸寸的拆的话,得到地老天荒去。紫玉剑再厉害,我也没一剑毁了一整面石壁的能力,尤其是这石壁的后面可能不是空的,而是实心的山,我可没劈山的本事。 这座陵墓的老鬼真够狠的,铁链一层又一层还不放心,最后还要用一座山来镇着玄君。 玄君说:“你们小心点,我试试看自己能不能出来。” 闻言,尘寰化为狼身死抓着玄君的一根爪子,我麻溜的抓住了尘寰的狼毛,见白狼瞪着我,我道:“借几根毛抓一会,你不至于这么小气吗?” 尘寰想说什么,但还没说出口玄君就已经在挣扎了,赵哥在此时抓住了尘寰的一条后腿,然后......我们一起飞了。 飞出去的速度太快,我眼晕加头晕,回过神来时人已经在空中,山石崩裂的轰隆隆之声源源不断的传入耳中,逼近生理承受的上限,脑子生疼。这滋味,跟做云霄飞车时旁边还有一台超高分贝的扩音器没什么两样,四个字:生不如死。 再度回过神来时,一人一半人一妖人落在了一只爪子中,我摸了摸耳朵,里头全是金属音,再看另外两位,也都在揉拍着耳朵,看来大家的遭遇是半斤八两。 玄君吐着蛇信子在说什么,我想听清楚,但不管怎么听,耳朵里都是一片金属音。 卧槽,我该不会是聋了吧?老天你可千万别这么整我啊,刚把眼睛治好没半年,换成耳朵出问题,你不如杀了我算了。 玄君用爪子在抓破了墙壁,充分表明没有门的话除了跳窗还可以自己砸出一扇门来。 玄君随便一丢就将我们一人一半人一妖人丢到了甬道里,自己也从后头慢慢爬,我瞅了瞅它那恐怖的体型,想提醒一下它是上不来甬道的,然而—— “玄君你这......” “我怎么了?” 我瞅着眼前这条婴儿手臂粗细的黑色水蛇,道:“你化成人形不是更方便?” 玄君说:“我化不了人形。” 我讶异。“怎么可能?你不是上古大妖吗?”便是阿吉,再过几十年也该化成人形了,没道理修炼时间是阿吉几十倍的玄君却不行。 “我是凶兽后裔。” “我知道。” “我的血统很浓。” “多浓?” “浓得我现在都无法化成人形。” 我忽然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诚然,凶兽后裔和凶兽是两码事,但凶兽后裔的凶兽血统如果太浓的话,那就真的很有问题了。 凶兽后裔是永远都无法成为真正的凶兽的,这是常识,呃,对于别人而言是否常识我不确定,但对我而言,这是常识,没有理由的常识,反正我就是知道这个,并且觉得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言归正传,凶兽后裔的血统最浓也最浓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如此无限下去,那最后的小数点永远都无法抹去。一方面是凶兽血统太变态,血统提纯太难,另一方面则是天道的限制。全世界九头凶兽已经够让“人”绝望了,再多几头,盘古世界也甭存在了,全给凶兽当营养品好了。 虽然凶兽后裔永远都不可能将后裔两个字给去掉,但这并不代表凶兽血统就对它们没影响了,血统浓度没超过百分之十则属于完全没影响,最多就是戾气重点,但掠食生物化成妖气,哪个没点戾气?所以等于没影响;若是超过了百分之十,戾气会格外的重点,超过掠食生物的底线,但在可控范围内;若是超过了百分之三十,那就有点玄乎了,没有过人的意志,别想保持正常;超过了百分之五十,甭思考了,先杀了再说。 凶兽后裔的血统一旦超过了百分之五十这个度就很难保留灵智,会被血脉里杀戮的本能所控制,不论是人还是非人,对于一样东西很难地坑,那就是本能,每个人都会有本能,只是本能这种东西一般都是无害的,由当事人的本心而定。但凶兽后裔,它们的本能不是由本心来决定有害无害的,而是由体内流淌着的血来决定的。 看玄君的模样,它应该是水虺所化的妖,水虺是妖族三六九等里较后的存在,这样的跟脚,想要有大作为,很难,然而这位主不止修成了大妖,还在远古时代怼天怼地怼神仙,显然不是一般的强大。如果它不是洪荒时代的老怪物,那就是它的凶兽血统浓度不是一般的高,凶兽血统虽然影响灵智,但不影响战力,相反,凶兽后裔的战斗力都是破表的那种,血统越浓,战力越恐怖,同理,脑子也越有问题。 玄君,不知道它的血统浓度是多少,应该、大概......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吧...... 好吧,我承认,自己大概惹上大事了,这家伙的血统浓度肯定超过了百分之五十,凶兽血统越浓,修炼出灵智以及化形就越难。这也是天道对这些凶兽后裔的限制,鱼雷的杀伤力是没核弹恐怖,但数量多了的话,量变也会引起质变的。 到玄君这份上都还不能化成人形,浓度妥妥的过了百分之五十,说不定抽出它的灵魂检查,会看到一抹冰冷黑暗阴森......反正将世间所有负面形容词加上都嫌不够的可怕灵魂。 第37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烂柯人 第37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烂柯人 玄君是镇墓兽,不是墓主,所以虽然在这古墓里生活了几百年,但要问它古墓里的结构—— “我哪知道哪是哪?你想要去趟,看在你救了我的份上,我带你躺过去。” 顾不上水蛇的滑腻恐怖感,我赶紧按住了想要变回完全状态的玄君,卧槽,你要变回完全状态,这墓非塌了不可,到时我会不会有个三长两短不一定,但高岚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且多半是尸骨无存那种。 一起出手的还有尘寰,他大抵也是不想被古墓给压成雪狼酱,因此出了手,两个人合力,总算按住了玄君。 我道:“冲动是魔鬼,玄君您不知道古墓的结构也没关系,我慢慢找就是了,就不劳烦您老人家了。”把古墓拆了,你不怕被砸着,我怕啊。 玄君反问我:“那你知道路径?” 我取出一枚背面是菊花的一元人民币。“赌运气。” 玄君无言。 虽然很不靠谱,但在根本不清楚古墓道路的情况下,除了抛硬币,你还有别的法子吗?反正我是没了,所以就只能抛硬币。 一边走我一边问尘寰:“尘寰,你怎么会在这古墓里?你是修妖的,这里就算有什么传承,你也用不上吧?”之前一直忙着打架、逃命以及救蛇,都忘了问这位主怎么会在这。 尘寰惊讶的看着我:“你不知道?” 我不解:“我应该知道什么?” “近几个月,华夏非人世界一直在传这座古墓里有神器。” 我瞅向赵哥,你可没跟我说这个。 赵哥见了我看他,反问我:“你觉得这传言靠谱?” 我笑。“传言不一定靠谱,但我觉得,你肯定知道不少,说来听听,不然我考虑将你丢回地下水潭里去。” 赵哥微叹,只得跟我说了说他所知道的。 这座墓的主人很是有名,准确说,是曾经很有名。 陵墓的主人是个人族修士,生于南北朝时期的北齐,据说是北齐皇室中人,姓高名祎。 高祎虽是皇族,但在皇族里并不怎么受重视,他祖父是高欢的庶子,他老子又是他祖父的庶子,而他又是他老子的庶子,因此一出生跟个小透明似的。不过他的根骨不错,被路过的修士看到后就带走去了深山里修炼了。 高祎此人,曾是一名非常伟大的修士,斩妖除魔无数,确切说,见着不是非人就二话不说,干脆利落的斩杀,虽然在如今,尤其是在我看来,丫有病,病得还不轻。然而很遗憾,在那个时代,高祎的所作所为是合法而正当,受世人所崇敬的,因为人族是这颗星球最强大的生物。 若是按着正常的思路发展下去,高祎应该会成为一名脑有恙,但德高望重的人族老前辈,兼非人界可止小儿夜啼的恶魔,但是......注意这个但是,既然有这个词,高祎之后的人生得出问题。 这里得提一下修道的目的,人族求仙修道,究其本质是一样的——长生不死。 成了仙便可长生不死(人族不清楚神仙也会天人五衰,虽然略有所知,但没图没证据,没图没证据便等于不是真相),长生是根植在人类血脉里的魔咒,古往今来多少王侯将相为了长生导致国家衰落,甚至灭亡? 秦皇汉武在华夏的史书里无疑是千古一帝一般的存在,却都是无常面前的懦夫,没有勇气面对无常的索命,于是前者派徐福出海寻仙山(徐福是否神棍,因着历史太过久远,没法确定,但即便不是神棍,秦始皇也不可能如愿,真得了长生药,谁会傻得让给别人吃?),后者宠幸方士,而最终的结局,秦始皇活了五十岁,汉武帝倒是命长,活到了七十古来稀,可还是死了。 高祎比秦皇汉武更有希望完成人类最终的梦想,他是修士,他知道成仙之路在哪,但知道和能否走到终点可不是一回事。 高祎资质很好,但仍旧不够,于是走上了一条歪路,满九州的杀妖取丹增长修为,强行将自己给堆到了大乘期甚至渡劫期。唯一的问题是,路要一步一步走才走得稳,饭要一口一口吃才不会噎着,地基要打得深,大厦才能建得高,利用外物拔苗助长,能成仙吗?当然不能。 天劫可不长眼,绝不会考虑到你是外物堆出来的渡劫期就对你客气,所以,高祎毫无悬念的被天劫给劈死了。 真悲剧,千年修行,一夕毁于一旦,也不知天劫之下有没有留下一点残魂去地府报道。 原本,随着高祎渡劫失败,被天劫给劈成了渣,关于他的事也就该到此为止了。尽管不少人都听说过,高祎曾经得到过一件神器,但考虑到高祎最后的死法,信的人不多,若真有神器,怎还会被天劫给劈死? 我心说,那可说不好,神器是很厉害,但人是用不了的。 神器,神器,顾名思义,是神的东西,自然只有神人才能使用,别的人想要用,可以,先抹去神器上属于原主的禁制,一个人若有那本事,那也不是人了,而是神。 高祎得到神器,神器不论多好多厉害,他都是个人,一座宝山就在眼前,却隔着汪洋大海,只能看不能挖,怎么感觉更悲剧了? 虽然高祎用不了,但神器真有的话,应该是被他放在了陵墓里。近几个月,华夏大地出现了一个传言,高祎生前得到的神器与他的传承被藏他的陵墓里,而他的陵墓就在鹤城。人族的盗墓贼因为大墓而来,妖魔鬼怪因为神器而来,鹤城这段时间很是热闹。 赵哥会来也是想看看传言是否属实,若真有神器......他没说,但想也知道是抢回去。 我问尘寰。“你不会也是为了神器来的吧?” 尘寰点头。 我无语。“你就那么确定这墓里头有神器?” “若是没有,便当做古墓一日游好了。” 我说:“门票是小命的旅游景点。” “我不信这座墓能要了我的命。” “真够不要命的。” 尘寰语出惊人。“我曾经见过高祎。” 我一愣,扭头问赵哥:“高祎阳寿几何?” “他被天劫劈死是四百年前的事。” 四百年前,那也就是明朝?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两宋、元明......命可真够硬的。“你怎么会见过高祎?” “我那时在华夏挺有名的。” “怎么个有名?” “臭名昭著。” “所以他来斩妖除魔了?” 尘寰给了我一个“你真聪明”的眼神,我回以白眼,没问他以前有什么丰功伟绩,而是问:“你吃过神器的亏?” 尘寰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我知道他是从哪得来的神器。” “哪得来的?” 尘寰说这事说来话长,也的确说来话长。 事情是四百五十多年前的事,那个时候尘寰已经在华夏大地,尤其是人族修真界闯出了偌大的名声,灭了一个修真门派满门,人修想要不记得他都难。高祎不知道抽的什么疯,见着非人生物就猎杀,尘寰的强大符合他的口味,因此就来了。 一人一妖人,你追我逃了十数年,尘寰对高祎简直刮目相看,见过不择手段的,没见过这么不择手段的。 神、魔、仙、灵、精、妖、怪、魑魅魍魉,是诸天万界所有生灵的等级划分,也是物种的划分,神魔是所有序列里最高等的,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虽然并列金字塔顶端,但神与魔是截然不同的生物,魔这种生物,是出了名的不择手段,漠视生灵死活。神或许也有这种心态,但绝不会似魔那般直接,面子工程还是要做的。尘寰没见过魔,但他觉得,跟高祎一比,魔只怕也要甘拜下风。 事实证明也证明了尘寰的感觉无比正确。 相传,遥远的洪荒时代,诸天万界是不存在的,只有无边无际的洪荒世界。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洪荒破碎,碎片化为无数界,但并非所有的碎片都化为了界,也有一些碎片因为太小而无法化为世界,流离于无数的界里,被称之为小世界。 被追杀时,尘寰误打误撞跑进了一片小世界,高祎也进去了。 小世界不好进,也更不好出,一来是里头的时间跟外界不太一样。这么说吧,听说过烂柯人吗? 信安郡石室山,晋时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童子以一物与质,如枣核,质含之而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quot;何不去?quot;质起视,斧柯尽烂。既归,无复时人。 那个叫王质的倒霉蛋不一定是进了仙境,也可能是进了小世界,小世界的时间与人间不同,因此他离开后,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斧头的木柄已经完全腐烂,与他同时代的人更是死绝了。比丁令威还惨,丁令威虽说去家千岁今来归,城郭依旧人民非,但他是修道之人,修道之人对于沧海桑田的接受能力很强,修道之始便有心理准备,因此虽然难过,但丁令威还能悠哉的感慨一句何不学仙冢累累。王质,我想,他回家时绝对没有感慨任何话语的兴趣。 尘寰不知道该说比王质悲剧还是幸运,他进入的小世界,时间流速比外头快。王质在山中一日,人间已百载,尘寰却是人间一日,山中百载。也亏得进去的要么不是人,要么是修道之人,否则就算活着出来了,那么很有可能出现,走的时候老爹老娘还是年轻的小伙与少女,出来的时候,自己的年纪可以给老爹老娘当祖爷爷了。 第38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末日 第38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末日 尘寰很幸运,他进入的世界并非山中一日,人间百载的那种,但他也很不幸。 洪荒大地辽阔无边,虽有亿万族群,但......天地太大,亿万族群在整个洪荒,也就跟一顷地里洒了一碗芝麻似的。所以小世界这种东西,运气好的话,可能整个世界都没什么智慧生物,运气不好的话那是什么恐怖存在都可能碰上。毕竟,洪荒时代,智慧生物是少得可怜,但没有智慧的猛兽、荒兽却是遍布整个洪荒,哪都不缺。因此,能够在那个年代里生存下来的人或物种都不会是软柿子。 尘寰与高祎没碰着智慧生物,但还不如碰上智慧生物呢,虽然没有智慧生物,但那个小世界的荒兽着实不少。最坑的是,那个小世界一片狼藉,似乎是大能交战后的情况。因此第一天的时候尘寰与高祎都没顾上找机会弄死对方,小世界内的情况太恐怖了,用山崩地裂来形容都是委婉的,简直毁天灭地。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第一天的时候尘寰与高祎都精神高度紧张,因此都没合眼,然后在第二日太阳星升起时活见鬼了。 啥?太阳都升起了怎么还能活见鬼?这问题尘寰与高祎当时也没懂,反正他们是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被毁灭的世界在一刹那变成了繁华人世,呃,也不能说人世,因为那方小世界,稀奇古怪的物种很多,唯独没有人。 活见鬼虽然毛骨悚然,但鬼也是智慧生物不是?虽然已经死了,尘寰与高祎面对这惊悚局面,犹豫了下,还是决定暂时合作,先活着出去再说。 没错,鬼是不可怕,但洪荒时代的鬼还真不好说,而且,一起随着太阳复活的不止智慧生物,更有无数荒兽。尘寰与高祎好不容易接受并消化活见鬼的事,并且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后,小心再小心,仍旧被一头荒兽给盯上了,至于那头荒兽有多强大? 先说说那头荒兽的外形,与现在的猛虎很像,都是猫科,不过跟动物园里没有半点锐气,直白点说就是大号猫的虎可不是一样类型,那头荒兽姑且称之为荒虎。荒虎的体型约莫十丈高下,爪牙都锋利无比,尖部透着淡淡血色,也不知有多少生灵丧生于其爪牙之下。 哦,你问那么大的个头是吃什么才能长出来,自然是吃肉,小世界里的生物都挺......生猛的,山岳一般庞大的猛兽、荒兽比比皆是,荒虎的体型在其中还是苗条的。 被这么一头荒兽攻击,而这头荒兽在这变态的世界居然还只是中等,高祎与尘寰能怎么着?哪怕前头十数年这两位为了弄死对方各出奇招,什么无耻的手段都用上了,仇恨值拉得满满的,这会儿为了活下去,两个聪明“人”都毫不犹豫的联手了。荒兽的爪牙锋利得媲美仙剑,一身的皮毛更是比铠甲还结实,刀枪不入,至少尘寰手里的铁剑没用,还给磕坏了,尘寰利落的丢了铁剑变成了妖兽形态。虽然两者体型悬殊,颇有狗崽大战猛虎的即视感,体型虽赶不上,却胜在灵活。 尘寰拖住荒虎,高祎时不时抽冷子往荒虎的要害来一记,但因为双方实力悬殊,哪怕扎中了要害,也很难一招就弄死荒虎。这跟谁都知道蛇是七寸是要害,但你拿跟棒子去打玄君的七寸,玄君肯定不会有事是一个道理。 一人一妖人深深被荒虎给打击到了,一个不慎尘寰就被荒虎给抽飞了,狠狠的撞在了一株古树上,真正意义上的古树,有千丈高,腰围,跟学校的操场差不多,尘寰被拍到树干上就跟蚊子嵌进了墙里似的。 没了尘寰担当火力负担压力,高祎也被荒虎给抓爪子里了,虽然高祎的体型对于荒虎而言连塞牙缝都很嫌弃,但高祎是修道之人,修士的真元精纯无比,其血肉对于妖族是大补,同理,对荒兽也一样,因此哪怕这块肉也就塞塞牙缝,荒虎也没嫌弃,抓着高祎就往嘴里送。 高祎是个狠人,被送进荒虎的嘴里时,没等荒虎那跟铡刀似的牙齿落下来便毫不犹豫的引爆了自己的法宝,将荒虎的嘴巴给炸了个稀巴烂。 此时尘寰也从树干里挣扎了出来,一爪子掏碎了荒虎的眼睛,再用力往里抓,将荒虎的脑子给抓了出来,再用力绞了绞,荒虎带着满腔的不甘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一灭了荒虎,尘寰立马在荒虎身上大嚼起来,妖族修炼之途,以吸食日月精华与天地灵气为主,以血食采补为辅。尽管这鬼地方灵气浓郁的跟人间一比快成液体了,但尘寰受伤太重,仅仅吸收灵气并不够,只能打起了荒虎的主意。缓过了气,尘寰这才去看高祎,虽然伤势极重,但也死不了,尘寰便放下了心。虽然不久前很想高祎去死,但如今在这鬼地方,他绝对不希望高祎挂掉,至少要活到离开这鬼地方为止。 若是死在了小世界那就是真的死了,并且是死不入轮回的那种,小世界一日不破,灵魂便一日出不去,一直困在这里,直至小世界被破开,亦或是灰飞烟灭。 如此环境,两个人活下去的几率总比一个人要大。 怕血腥味引来别的怪兽,尘寰拖着高祎赶紧转移了阵地,并且找了条溪流将自己身上的血腥味给洗干净了,高祎则不用洗,这家伙醒来后一个去尘咒就把身上所有的血迹给去干净了。 洗干净了血迹,尘寰又掬了几捧干净的水喝,还没完全解渴,又碰上危险了。这一次的危险不是来自陆地,而是水里,一条三十几丈长的大鱼从水里向尘寰发起了攻击。 鱼的脑袋上有一根龙角,尘寰与高祎认识这种妖兽,是龙鲤,传说有龙的血统,在外界也有,但绝没那条龙鲤会有眼前这条这般凶悍,若非外形特征一模一样,完全不能相信小世界的龙鲤与外头的龙鲤妖族是同一物种。 无它,眼前的龙鲤太彪悍了,气息跟万年老妖似的,呃,不排除这条龙鲤真的是万年老妖。 刚刚跟荒虎掐过,这两位哪还有力气跟龙鲤,虽然挣扎着拿起了武器,却都觉得活下去的机会不大,然而就在此时发生了奇迹,亦或者说灾难。 天崩地裂,世界末日,刹那降临,没“人”知道为什么,还没反应过来便已失去生命,龙鲤反应要快一点,逃之夭夭了,尘寰与高祎也反应了过来,虽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看龙鲤的反应,显然不是小事,赶紧躲起来比较好,尘寰拖着高祎赶紧逃命,他不知道要逃哪里去才算安全,所以选择了跟着土著跑。 很遗憾,土著们完全是没头苍蝇一般乱跑,意识到这一点后尘寰便不浪费力气了,而是四处了观察了下,发现有几头特别强大的妖兽并未随大流到处跑,而是目标明确的朝着一个方向跑,尘寰不知道他们要去哪,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跟了上去。 妖兽们都没理会跟上来的尘寰,因为没空,逃命的时候谁还有空去理会跟在身边的蚊子? 跑着跑着,尘寰便发现别的妖兽、荒兽也冷静了下来,纷纷跟了上来,这究竟是要去哪里? 没多久尘寰便知道了兽群的目标。 这方小世界的环境温暖湿润,是很明显的湿地,水泽密布,然而在这片水泽里有着一片巨大的聚落,跟城邑没什么两样的聚落。尘寰居高临下略一扫便震惊了,这座城虽然很简陋,跟农村似的,但能够容纳至少百万人的农村.......简直奇迹。 农村的外头有禁制,荒兽与妖兽们冲击了很久也没能冲开防护用的禁制,尘寰攻击了几下也想抓狂了,这农村的外墙是以不知名的石料砌成的,石料上密密麻麻的全是符号,尘寰一个都不认识。事实上,那上头的文字,他很久以后才知道,那是真纹,太古神文的衍生体,而太古神文也叫道纹。 道纹,太古神文,顾名思义,这文字是神族才能掌控的文字,也是天地间最初的文字,每一个字符都是一道强大无比的符,蕴含无穷力量。不过这种文字只有太古神族才能当成常用字字来书写,后世的神仙,运用最多的还是真纹。道纹太恐怖,力量不够学它会死人;力量够了,也得有地方学,太古神族没落后,这种文字便失传得差不多了,也只有那些太古神族后裔勉强还懂几个。 真纹诞生于大洪荒时代后期,是神民观摩祖先留下的道纹而创造的文字,说白了就是道纹的削弱版本。核弹太生猛,不是相关领域的佼佼者造不出来,但导弹就没核弹那么讲究了,只要是专业的,还是能造出来的。虽然没核弹那么生猛,胜在好用、实用。 虽然是道纹的削弱版本,但尘寰还是没辄,现世所流行的符纹是不知道削弱了多少回的弱渣版本,至少跟真纹一比是弱渣。真纹与现世符纹的对比便如同甲骨文与简体字的对比,简体字谁都会认,也会写,但换成甲骨文,只要不是研究夏商时代的专业考古学家,都得抓瞎。 甲骨文不认识也不影响什么,反正现世流通的文字是简体字,然而真纹这东西,别人不懂也无妨,但此时此刻,尘寰若是不想个办法解决抓瞎的问题,命就得没了。 第39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靁泽 第39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靁泽 高祎将一片深紫的鳞片按在了禁制上,禁制出现了一片裂缝,尘寰赶紧拖着高祎冲了进去。一进入农村,尘寰便高度警惕,大泽里城邑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出现,虽然不知道是谁修建的,但有本事在这荒兽横行的鬼地方修建起这样一座大城绝不可能是普通生物。 对此,我表示,的确不可能是普通生物,大洪荒时代是太古神族及其后裔的时代,洪荒更是万类霜天竞自由,简言之,不管小世界是哪个时代的产物,里头的物种都不可能一般。然而,尘寰并未见到什么变态物种,它见到的是一座空城,所有人都没了。似乎这座城的居民一早就意识到会有大灾,所以早早的就跑了。不过,禁制看上去挺结实的,尘寰不能理解怎么人就跑光了?华夏讲究故土难离,不论是人还是非人的智慧物种都有这种观念,究竟是什么事让这座城的居民丢下城邑跑了? 尘寰带着高祎找了个能看上去最安全的地方,城邑最中心的庙宇,虽然不知道这座城的居民会供奉什么神,但弄清楚什么神,想来也能找出一点线索理一理这什么地方。 到了目的地,尘寰发现自己猜错了,这不是供奉神祇的庙宇,这是一座宗庙,即祠堂,用来祭祀祖先的。不同的是,人族的祠堂里是一排排的灵位,而这里的宗庙,除了灵位还有一尊像,是一个长着人的脑袋,但身体却跟龙很相似的生物的玉像。 死有钱人,这是尘寰当时唯一的感觉,这尊百丈高的玉像竟然是用紫色的灵石雕琢的,并且是极品中极品灵石,且是一整块雕琢。 判断了下,没有危险,尘寰这才问高祎。“你怎么知道如何进来?” “不是我知道如何进来,是它能进来。”高祎抬手示意手里的鳞片。 尘寰瞅了瞅鳞片,感觉遇到像鱼类的鳞片,不过鱼类的鳞片是不会给他一种苍凉亘古的气息的。“这是?” “这是神物。”高祎压抑着激动的说。 “说人话。”尘寰冷静的道。 高祎无语了下,三言两语交代了这鳞片怎么回事。晋代有一个叫高隐的人年少出游的时候救了一个重伤垂死的人,东晋是一个极度看脸的时代,九品中正制品评,第一看的是家世,第二看的是容貌。高隐救的那个人长得非常俊美,即便是建康灼然子弟亦不如,这般容貌,在当时定非寻常人,就算不考虑这些,但看那张脸,也让人很难见死不救。所以说,颜值不管在哪个年代都很 。 遗憾的是,虽然高隐尽力救治,但还是没能将人治好,那人最终伤重不治而亡了,临终时拖高隐帮一个忙,带一个东西去跟他的人。高隐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自己救的竟然不是人类。 那人是神民,他奉命出来寻找一样始祖留下的东西,好不容易从一名大妖的手里夺了回来,却也受了重伤,没法活着回去了,觉得高隐是个好人,便请高隐帮忙。然而,这位神民显然看错了人,神物啊,有几人不动心?至少高隐是动心了,他将神物给昧了。 这宝物一直由高隐及其子孙保管着,高隐惦记着神民说的,鳞片是神民始祖所在的地方的钥匙。虽然神民没说始祖是什么,但高隐略加思索便能猜出来,神民是神裔,而神裔的始祖,想也知道是什么。 那位神民的始祖在很遥远的年代出了事,生死未卜,神民的族群一直很想回去看看,但他们祖地的一部分在那场大战里被神人从洪荒大地上生生撕掉了,再无踪迹,始祖也没了音讯。高隐推测神人已经死了,便想得到神人的遗产,不过终其一生他也没找到地方。再后来到了北齐年间,高祎想要成仙成神,又得知了这个传说,便带走了鳞片,一直在寻找那被神人撕掉的洪荒碎片,一直没找到,都要放弃了,却不曾想如今竟阴差阳错寻到了。 尘寰瞅了瞅鳞片,又瞅了瞅紫玉雕像。“这鳞片莫不是......” 高祎颌首。 尘寰大概知道自己如今是怎么个倒霉情况,以及外头那么多妖兽荒兽为何跟世界末日了一般。的确是世界末日了,神民的始祖定然是神,那么能够与神大战的又该是什么?自然也是神,两尊大神掐架,这可比城门失火恐怖多了。 如果那两尊神现在都还在掐着的话。 听到这里我都要同情尘寰了,跑进个小世界,只要有足够自保的能力,也不算倒霉,但里头若有两尊神在掐架,哪怕已经掐完了,只剩下余波,啧,也够他跟高祎喝一壶的。 不过,尘寰到底是没跟神打过交道,先秦时代结束后,神人的踪迹几乎从人间界绝迹,来溜达的都是一些普通的仙人。在很多人与非人看来,神跟仙其实是一回事,因此见过那些普通仙人,虽然觉得神仙很厉害,但还没厉害到让人觉得恐怖的地步。高祎与尘寰也是这种看法,不过我相信,小世界之行肯定刷新了这两位的三观,至少尘寰此时此刻提起小世界的事时,表情仍旧心有余悸。 这两个倒霉蛋应该不会正好赶上神人掐架吧?如果是这样,那么掐架的神人也够生猛的,从洪荒时代掐到明代,洪荒都不复存在了都还在掐,这得多大仇多大恨啊? 禁制最终还是没抗住,但那片鳞片让两个倒霉蛋勉强保住了性命,虽然只剩下一口气了。不过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倒霉的是,当金乌的第一缕阳光跳出地平线时,整个小世界的又变回了最初的模样,仿佛所有生灵都复活了。也包括这座城里的智慧生物,两个倒霉蛋不是正好赶上了一座空城,而是他们到的时候城里的人已经死干净了,不过日出那一刻,所有人又复活了。 也幸亏城里的人都复活了,不然两个倒霉蛋真有可能自生自灭。 城里的原住民不多,按照尘寰的估计,这座城应该生活了至少三五百万人口才对,啥?不科学?古代没汽车,居民从东边走到西边不得走断腿?放心,走不断腿,人族不会飞,但洪荒万族会飞的,以及跑得比猎豹还快的智慧物种从来都不少,就算没翅膀,也跑不过猎豹,不还有爬云术吗?所以几百万人口聚居的大城在洪荒时代并非没有,只是不会是人族城邑就是了。 尘寰所看到的人口没有三五百万,不过也不少,说一句人山人海也不为过,且其中不乏气息强大到恐怖的存在,尘寰头回发现,这世间竟然真的有人能够恐怖到只看你一眼便令你心肝俱碎,反正他是被那些强大存在的一眼便看得心脏险些负荷不住,最终还是对方发现尘寰不可能是敌人而收起了敌意,尘寰这才没成为卫玠第二。 不过这也有尘寰自己作死的成分,他所在位置没变,仍旧是宗庙,而尘寰不是本族人。 一个外族人跑别人祠堂里撒野,人没第一时间把你给打死都是大慈大悲了。宗庙的意义等同于祖坟,跑别人宗庙里撒野,跟掘人祖坟真没多大区别。 见两个人都快死了,守卫宗庙的强者犹豫了下,把人给救活了,然后拷问怎么回事。 尘寰与高祎不是什么诚实的老实人,连串供都不用,默契的给出了差不多的解释。他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之前正被一条龙鲤追杀,眼看就要葬身鱼腹了,突然就出现在这了。这解释,放在警察局,警察分分钟把人关拘留室,骗傻子呢?但在洪荒时代,这解释还真很靠谱,因为那些非人不乏有一步就跑出几万里的能力,尤其是神人,一步几十万里都是散步的速度。 守卫者夺过了高祎手里的紫色鳞片。“哪来的?” 高祎明智的选择了坦诚:“祖传的。”然后解释了一番自己的祖先是如何得到鳞片的,但说的时候用的是春秋笔法,一句话概括就是:他的祖先帮过一个人,那个人给了他这么一枚鳞片,然后父传子,子传孙的传到了他这。 虽然字字句句都是真的,一字虚假都没有,但在春秋笔法之下,意思却有天壤之别,尘寰默默在心里跟高祎竖起了大拇指。 守卫者默然片刻,也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 守卫者让人将两个人带出了宗庙,一路上两个人不着痕迹的套话与观察经过的环境,将得到的信息汇总分析后发现了三个重点。 其一,这些看上去与人族差不多模样,(不算身上的一些鳞片的话,这些人的确与人族一模一样。),但实际上不是人,而是一个君族的物种。(说到这里时尘寰看了我好一会,我也愣了好一会,虽然早就知道君族历史悠久,但这也忒悠久了,自然,也够巧的就是。) 其二,这地方是靁泽,很大,方圆亿万里,辽阔无边,生活着很多生灵,但主要智慧物种还是君族。对此高祎与尘寰半信半疑,想信吧,地球的总面积也就5.1亿平方公里,就这还是陆地加海洋的面积。靁泽只是一片大泽,只这一片大泽就有亿万里,得是多少个地球?且整个世界又得多大? 其三,不知道发生什么事,靁泽的君族精神有点紧张,感觉像是可能发生什么天灾一样,但又不是很确定一定会发生,因此干脆警醒着,以防不测。 第40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靁 第40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靁 君族人给高祎与尘寰做了个非常详细的检查,相信如果不是没有机器,这些人很可能给他们做个dna检测看是什么品种。确定了没有危险后,便随这两位去了。 尘寰想要摸清楚自己这究竟什么情况,要如何才能逃出去,便在聚落里转了起来,嗯,是聚落,这年头还没有城邑的概念,万族都是聚族而居,他如今所在的地方是君族的三大聚居地之一。靁泽太辽阔,因此君族在靁泽建立起了三个主要聚居地,半数族人聚居于聚居地,另一半以家庭为单位分散于辽阔的靁泽之内。 虽然聚居地里的居民都是君族人,但也会有别的智慧物种到来,洪荒时代,智慧物种也是需要通过商贸换取一些自己不容易弄到的东西,而想要安全的交易,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很重要。君族的聚居地是靁泽最安全的地方,靁泽内别的生物,不论是有灵智还是没灵智的都被君族跟收拾怕了,没胆来聚居地捣乱。 尘寰见识到了最原始的以物易物,只是这些家伙以物易物的都不是普通东西,尽管在这些人看来,自己交易的是很普通的东西,但放在后世,随便一样都是足够让人打得狗脑子都出来的好东西。 各种珍贵的荒兽、灵兽的肉以及灵石美玉......尘寰着实好奇洪荒时代究竟是怎样的风貌。 虽无语,但也有好处,这年头的肉食都很便宜,农耕文明还没发展起来,万族都以渔猎采集为生,尘寰用自己之前捡的一根不知名的强大荒兽的骨头换来了一头比蓝鲸还大的动物,吃饱喝足,恢复了不少体力与精力。 吃饱喝足,尘寰打算到处走走消食,顺便打听一下发生了什么事,但什么都没打听到,普通的君族人似乎并不知道有大灾将降临。 尘寰一路走,身边的长草便越来越少,最终消失,只余一片根本看不到头的大湖,正打算往回走,忽然听到了非常好听的鼓声,仿佛在高兴的歌颂着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以及美丽。 之前就说过,尘寰是半妖,也就是说他的父母有一方是人,事实上,尘寰的老娘不仅是人,还是很有钱的人族,因此尘寰幼时过得是普通的富家公子的日子,欣赏过不少堪称艺术的表演,其中也包括鼓曲,但与此时此刻的鼓曲一比,尘寰觉得,自己曾经听过的所有音乐都是噪音,也是头回发现鼓也能演奏得悦耳动人,令人随着它一起感慨歌颂大自然的美丽。 尘寰寻了过去,想看看是何方神圣,鼓乐如此登峰造极。 那是很难描述的人,倒不是难看,相反,那人特别好看,四大美人连给它提鞋都够格,那是一种超越了“人”这个范畴的美,美得一眼就能看出它不是人,因为人是无法拥有那样美的容貌的。即便整容手术能整出同样的脸来,也不可能跟人一种非常舒服,浑然天成的感觉。便如此刻,那人立于湖畔用手指在一只鼓上随心所欲的敲打着,一点音律规则都没守,跟小孩子胡乱敲打一般,仍令人闻之耳目一新。它的存在便是最合理,最舒服的,就好像一滴水在江河湖泊里一般合理,可那个人并不是水,然而它出现在任何环境里都不会给人以不合理的感觉,存在即合理,哪怕它是水,所处的环境是火山也亦然。 那人很快便玩够了,目光挪到了尘寰的身上,尘寰也因此看清了它的脸,很美,倾国倾城,英气逼人。(这里我忍不住打断了下,倾国倾城可以理解,英气逼人也可以理解,但这两个词能一起用?一个是形容男性的,另一个是形容女性的。那人究竟是男还是女啊?这么形容就不别扭吗? 尘寰表示,不别扭,因为那人非男亦非女,那人的存在是用现世的理论无法解释的存在。) 它看了尘寰好一会。“有趣,你是什么?” 你是什么,这话放在现代,谁要问别人这么个问题,妥妥的欠揍,侮辱的味道太浓了,跟骂别人不是人一样。但在洪荒时代,不,哪怕是现代的非人 ,这么个问题也是很正常的礼节性问题。问别人是什么,就跟人族问别人姓什么没两样。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我是半妖。” 它愈发疑惑:“半妖?妖是什么?” 尘寰无语,这究竟什么年代?怎么连妖是什么都不知道?难道没有妖族?那也不对,他在君族的聚居地里没少看到妖族。 事实上,它的问题也不是白痴问题,而是时代真的很有问题,虽然按着现代的观念,异类化形即为妖,但蛇妖兔妖都是妖,而蛇是吃兔子的,为什么世人包括妖族自身都认为食物链关系的自己与天敌是同类?原因很简单,洪荒时代,太古神族衰落,别的生灵崛起,天地间征战不休,有大能建立了妖族,异类化形即为妖,以此抱团过冬。 尘寰无语它问出的问题就跟跑进桃花源的武陵人惊讶桃花源的居民竟然不知道汉朝是什么朝代一个性质,略有不同的是桃花源是因为与世隔绝所以不知道,而它却是因为自身所处的年代太久远,妖族这个词都还没诞生呢。 虽然它不知道妖是什么,但它看得出尘寰的修炼路子有问题,一个人修炼妖族功法,亏得尘寰有妖族血统,否则天知道副作用会有多严重,不过就算如此,也不可能完全没有副作用。 许是心情不错,又或是看尘寰顺眼,它指点了尘寰几句,尘寰错愕的发现,按着它的指点改一改自己的功法,副作用便没了。大为惊奇,这究竟是什么存在?竟这般厉害,只是看了几眼就知道他修炼的功法如何,以及如何改造。 第二日的时候尘寰打算还去看看它,想多学点东西,但君族聚居地却开始紧急撤离,所有实力不够的人都被通过一座大阵送往族地。高祎与尘寰都意识到了怎么回事,高祎果断跟着撤离,尘寰决定去找找它,因为撤离的时候没看到,他得确定一下它是被留下来的,还是没收到消息的人。 尘寰没找到它,因为灾难已经开始发生了,靁泽的所有荒兽都疯了,留下了上万仙人实力的君族人被荒兽折腾得够呛。靁泽地大物博,生灵丰富,但突然全都发疯了,不管是人还是神民都吃不消。 尘寰险些就喂了荒兽,好不容易适应了荒兽危机,更大的灾难便降临了,那些君族人纷纷飞上了天,他还没来得及分辨是发生了什么事,飞上天的所有人就都死了,被金色的火焰烧得连渣都不剩。然后日落,小世界变回了废墟,他也因此捡回了一条命,看到了同样捡回了一条命的高祎。 “你不是走了吗?”尘寰很是惊讶。 “我也不知怎么回事,他们都不见了,就我还在原地。” 尘寰略加分析便明白了怎么回事,如果没猜错,这里头的种种都是幻象,却又不完全是幻象,至少他身上的伤势都是真的,这也说明,若是死了的话那肯定是真的死了。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幻象里的传送阵没法将人送出小世界,所以不管里头有多少传送阵,他们俩都跑不掉。 高祎也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顿时就想死,他现在一点都不想要神的遗产了,太恐怖了。尘寰之前一直跟荒兽作战所以不清楚,但他亲眼看到了一副恐怖的画面,几十万里的天空大地被人从洪荒世界生生撕掉了,就跟从一张大纸上撕了一张便签似的。 神人都是变态!超级变态! 日出时,一切重来,尘寰立马去大湖便看它,果不其然,它仍旧在这里,不过这回没在敲鼓,而是在钓鱼。 尘寰听说过姜太公钓鱼讲究个愿者上钩,可再怎么愿者上钩,姜太公好歹有枚直钩,你丫连鱼钩都没有,钓鱼还能更不走心点吗?更绝的是,姜太公一条鱼都没钓到,只钓到了一个不是鱼的周文王,可您老人家连鱼钩都没有,虽然没钓到个周文王,却钓掉了大鱼,并且水里的鱼排着队咬鱼线,你咬一口,我咬一口,鱼线上和周围全是鱼。从蝌蚪大小的鱼苗到山岳一般的大鱼,应有尽有,并且品种多样,尘寰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都有,争相咬鱼线。 天理何在! 因为钓不着鱼而被老婆休了的姜太公会羞死的。 注意到尘寰的目光太过诡异,它开口说了句:“鱼线上有琼浆。” 琼浆这玩意,尘寰是知道的,对于妖族而言是大补之物,也是妖族开启灵智的补品,普通生灵若能食到琼浆,便能启出灵智,加以修炼,有朝一日便能化形为妖。对于非妖类的修士而言,琼浆也同样是好东西,琼浆是浓郁灵气凝结的东西,在后世,琼浆也被称为帝流浆,吸收一夜的帝流浆抵得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苦修。(不过后者得吸收了很大一片区域的帝流浆,让别的生灵都吸收不到帝流浆,妥妥的拉仇恨,一般没几个人会那么做。) “琼浆您怎不自己用了?”尘寰觉得这家伙够暴殄天物的,帝流浆可是很珍贵的东西,而且他方才感觉了下,鱼线上挂着的帝流浆所蕴含的灵气,只是一团便抵得上后世成千上万的帝流浆了。 “琼浆对我没什么用,反正也是放着发霉,不如喂鱼。”说到这,它看了尘寰一眼。“你是什么?我怎从未在靁泽见过你?” “我叫尘寰,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半妖。“ “妖是什么?洪荒亿万族,不曾听说有这一族。” 尘寰这会也反应过来自己大概处在非常遥远的年代了,知道这人应该是活跃于妖族诞生之前,没听说过很正常,再博学多才的人也不可能听说过还未诞生的物种。“是非常小非常小的一个种族,您不识得也是正常的,对了,还没问,请问您是?” “我叫靁。” “哪个靁?” “靁泽的靁。” “您和靁泽同名啊,是根据地名起的名字吗?”古时候,用动物名或地名跟孩子起名是主流的起名法,尘寰本能的想到了这方面。 靁:“......” 第41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天灾 第41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天灾 尘寰看到了一个人,是男是女也无从判定,因为这家伙跟他的感觉与靁酷似,都是雌雄莫辩的那种,但与靁不同的是,眼前这“人”眼神清澈茫然而干净,只一脸走神的姿态,跟丢了魂似的,瞧着就像一个迷路的无害天使。 尘寰有点懵,这什么情况? 他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天灾了,所有次数的时间加起来的话,大抵有七八十年了,跟做噩梦似的。坑爹的是,噩梦再恐怖也有醒来的时候,但小世界的噩梦却根本看不到头,无限的轮回着,不论是高祎还是尘寰都快疯了。就算他跟高祎不怕老死,这么折腾下去,也迟早玩完。因此两个人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研究,大致估摸出了最初的变化是从哪个方向哪个位置开始的,因此两个人这一次专门跑到了这里等着想看看怎么回事,以便下一次做准备。 不过眼前这个十六七岁,不知道是什么的迷路姑娘/少年,谁能来解释一下虾米情况? 疑似迷路的“人”的目光移到了尘寰身上,但尘寰有种感觉,这家伙虽然看着自己,但自己并未入它的眼。正奇怪着,便见这个浑身每个毛孔都透着无害的“人”对自己伸出了手。 诚然,这“人”跟人的感觉极度无害,但尘寰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这里是变化最开始的地方,不管是多么无害的生物出现在这里本身就不正常。当尘寰意识到可能有问题的时候,对方的爪子已经伸到眼前了,而尘寰也因此看清了那“人”的眸子,那是冰冷无机质的眸子,似绝美的极品宝石,美是美,就是没有半点温度,里头没有暴虐,也没有冷酷,只有平静。尘寰对那样的眼神不陌生,他曾经在山林里与野兽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他知道,猛虎捕杀猎物时便是这样的眼神,没有任何情绪,只是需要进食了,所以捕猎,仅此而已。 这家伙不可能真的无害,它很恐怖! 吾命休矣! 尘寰没死,他被人一脚踢飞了,踢飞他的人是靁,靁完全没被对方的无害外表所迷惑,浑身的力量都调动了起来,蓄势待发。 “宁渊你来我这做什么?” 来“人”答道:“我饿了。” 靁噎了下,好清新脱俗却又天经地义的理由,饿了就得捕猎,这是天理,如果被捕猎的对象不是靁泽的话,靁相信自己一定会鼓掌叫好。 “众神正在赶来,我不知你是如何从从极渊逃出的,但我相信你的力量定然不复全盛时,此时离开,还来得及。”靁道。 宁渊轻笑。“我前不久碰着了一个风灵,她告诉我,你会是不错的食物。” 靁挑眉。“所以?” 宁渊道:“不会有上神收到你的求救,你人缘真不好。” 靁默然片刻,无奈道:“我让你吃了,你放过靁泽可好?” 宁渊直截了当的拒绝:“不好,众神很快就会发现我自从极渊脱困,在众神大军赶到前,我必须进食恢复力量,而你,不够。” 靁还能说什么?指尖动了下,尘寰与高祎便往回飞,宁渊没阻止,显然在她眼里,两只虫子不需要费什么力气,制服了大餐,再收拾那连餐后点心都不算的蚊子腿肉并不是什么难事。 尘寰清楚这已经不是自己能掺和的事了,因此没反抗,任由靁的力量带自己回聚居地。 为何如此笃定掺和不了? 那两位都变回了本体姿态,那名唤宁渊的“人”的本体是一条体长绝对不下万里的黑色巨龙,头生双角,腹下五爪,身披金色火焰;至于靁,它的本体姿态尘寰不陌生,君族宗庙最高处供奉的不就是这形象吗?龙身人首。 毫无疑问,天灾再次重演,哪怕清楚了原因,尘寰也无法阻止,因为那是神这个领域的战争,而他仍处于“人”这个范畴。 废墟之中,尘寰与高祎分析和理了理得到的信息,那个叫宁渊的,物种不明,但肯定不是什么善茬,听靁的意思,宁渊的存在很有点洪荒公敌的味道。它也很强大,强大到让靁发现没有援军后愿意束缚任宁渊吃,不过宁渊没答应,它便悲壮的与宁渊一决生死了,而从这片废墟可以看出,宁渊最后死没死不一定,但靁是妥妥的陨落了。 再一次噩梦重来,尘寰疲惫的去寻了靁打听宁渊是什么人。 靁似乎有点惊讶。“宁渊已被封印从极渊五十万年,你如何会知道它的名字?” 五、十、万、年!!! 尘寰挺想晕过去,究竟什么物种,这么凶残?被封印在从极渊那种鬼地方五十万年都没给冻死?“宁渊究竟是什么种族?” 靁更无语。“你既知它的名字,怎会不知它是什么?” 尘寰不解:“宁渊莫不是族名?” “那倒不是,不过洪荒大地,只一人名唤宁渊罢了。” “我不是很了解。” “宁渊是神,也是凶兽。” 凶兽这词,尘寰能理解,但神如何会等于凶兽? 发现尘寰是真的对这种常识一无所知,靁无语的跟他科普了下。 凶兽这一物种在洪荒有九头,但其实也不是种族名,只是对那九头凶兽的一个总称,实际上,一头凶兽一个品种。如宁渊,它是太古毒龙,是太阳星上扶桑神树所化的神人所生,一个神生的。至于它一株树是怎么生出一头掠食型的凶猛动物来,靁没解释,估计在洪荒时代,这又是常识类的东西。不过想想也能理解,人觉得阴阳交.合才能繁衍子孙是因为人分雌雄,而这些神却是无性的,无性的生命,你让它怎么个阴阳交.合?一个神就能生孩子,在太古神族里是常识。 不过也不是所有凶兽都是神人生的,也有例外,靁跟尘寰举了个例子,有一个叫清弥的凶兽,它就不是什么神生的,而是天地间第一缕浊气与清气碰撞后孕育出来的品种。 尘寰又问了句凶兽有多强大。 靁幽幽回答:“凶兽以神为食。” 尘寰:“.......”所以这是天敌关系?但尘寰还是不能理解。“凶兽大部分都是神人所生,怎会与父母是天敌关系?” 靁默然片刻。“凶兽真正的创造者是天道,神人所生,不过是天道借神人之手创造凶兽。” 尘寰悚然。“天道欲灭神族?” 靁摇头。“那倒不至于,不过也差不多。” “怎么说?” 靁泽反问:“你说天地间的灵气是在增加还是减少?” 尘寰想了想这方小世界里的灵气,又想了想外头的灵气,道:“减少。” 靁闻言摇头。“不,天地间的灵气从未减少,一直都是恒定的。” 虽然是洪荒时代的古神,不曾经历过现代社会的科学发展,但靁若在现代,很有成为科学家的潜质,人类花了多少代人才摸索出能量守恒的定律,它一个神就给推出来了。 四百多年前后的尘寰自然是懂能量守恒定律的,但四百多年前的他是不懂的,因此他对靁的话表示不理解。“可天地间的灵气的确是在减少啊。” “天地间的灵气从未减少,只是变成了别的东西。” 尘寰茫然。 “天地万物修行,皆需灵气。” 尘寰秒懂。“损有余而补不足?”论起灵气消耗大户,神族肯定是妥妥的第一,要损有余的话,必然是损神族。 “一半吧。” “那另一半是?” “我们有能力毁天灭地,并且多次险些毁天灭地。” 所以本就看神族不顺眼的天道更对神族有心理阴影了? 尘寰大抵明白了凶兽是为何被创造出来的了。“神族便灭不了凶兽?” 靁微叹。“单对单,只有神尊级别的神人有取胜之力,但麒麟、祖龙、凤凰三神尊百万年前便被九头凶兽联手伏杀。旁的神人与凶兽一对一等同于跟凶兽送菜,而凶兽便是碰上的只是幼生的凶兽,能够击败也很难诛杀。” “很难,并不是不能。” 靁颌首。“三神尊被诛杀后,无数神人联手将九凶兽诛杀,挫骨扬灰,连魂魄都引南明离火、太阳真火、九幽冥炎、九昧真火等火烧毁,连渣滓都不曾留下。” 尘寰疑惑,做得这么绝,论理怎么都该死透了,但要不了多久宁渊就会找上门足以说明一件事:这些凶兽没死透。 “我们很快便发现,哪怕将凶兽打得灰飞烟灭也无用,它们是天道的手里的利刃,天道不灭,它们亦不会真正毁灭,所谓的死亡于它们不过是一场长眠,长眠结束,便会复活卷土重来。要灭凶兽,须先灭天;欲灭天,需先灭世。” 凶兽简直是绝了,灭天灭世,那这世间的生灵也甭活了,可放着不管的话,靁表示,那更不行。凶兽虽然主要职责是猎杀神人,以神为食,但实际上这玩意是什么都吃的,生灵、山川河流、天地甚至法则,不管是能吃还是不能吃的,它都能吃,食性百无禁忌,吃嘛嘛香,只是因为天道制约,这些凶兽就是想吃了整个洪荒世界,也因没法摆脱天道的压制而不能那么做。 最绝的是,凶兽的食性并不是随便长的,而是真的有用,这物种以战养战,吃的越多,食物质量越好,它们的力量便增长的越快,也越强大。比如宁渊,上一次它与众神大战,一开始时并不是很强大,但战斗时它一边打一边吃,于是,众神越打越疲惫,而它越战越强,越战越精神,最后还是车轮战后十几位上神自爆才得以与它同归于尽。 也因此,凶兽被众神视为天灾,无法抗拒,无法预知,无法对抗,碰上的有九成九的可能会灰飞烟灭,即天灾。 遗憾的是,尽管消灭了宁渊这一尊天灾,但没几十万年,宁渊便复活了。 这一次众神吸取了教训,没把宁渊跟灭了,而是封印在了从极渊,心想这回总没问题了吧。你不死不灭,没问题,我把你跟封印,就算不死不灭也不可能再祸害天下了。 尘寰大抵了解了怎么回事,封印这招效果不错,宁渊足足五十万年没出来祸害神,但显然不可能永远有效,因为它已经逃出来了,并且正在靠近靁泽。 哪怕清楚,眼前的神其实早已陨落,自己所见到的只是它所留下的幻象,尘寰仍旧忍不住对靁说:“封印不可能永远,宁渊已经逃出来了,你赶紧通知别的神人吧。” 靁漆黑的眸子瞅着尘寰,看不出喜怒,只是问:“你如何知道?” 我如何知道?因为这方小世界所有生灵都已毁灭,然你们不愿接受,因而永久滞留于此,日日重复曾经发生过的事。尘寰很想如此说,却怎么都说不出口,他害怕,害怕真相被揭露那一刻,眼前的“人”也会随之化为乌有。 它早已死去,死去亿万年,尘寰从未如此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 作者有话说: 还惦记着子娴的,福利来了,虽然不是回来之后的事,但也是子娴的过去 第42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梦碎 第42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梦碎 “你是个心地不错的孩子。”靁说。 尘寰满头黑线,孩子?他可是快两百岁了,哪里是孩子了?好吧,跟眼前这位比,他的确是个孩子,靁泽之神,君族始祖,天地间第一道雷霆与雷霆的法则融合所化的神,就算不算它尚未拥有形体,还只是概念存在时的岁月,它的年纪也不比地球年轻几岁。 “你很想离开吧。”靁又说。 尘寰惊讶的看着靁。“你怎知?” “这里是一个梦,很久以前我将这部分天地撕离洪荒试图困住宁渊失败后便为宁渊所杀,然而这方天地里亿万生灵根本不知道发生来了什么事,不明白自己为何死去。尽管我说服了宁渊不吃掉它们的灵魂,可它们仍不得解脱,我只得借用烨宁的力量做了这个梦。然而,梦终归有醒来的一日。”靁苦笑,它不想醒,却终不得不接受现实。 随着靁的话语,尘寰看到这方天地渐渐崩塌,这一次连废墟也不曾留下,这里是一个梦,当做梦的人醒来,意识到自己在做梦时,梦自然该醒了。 小世界分解为最原始的灵气化为人间界的营养时,靁也消失了。 尘寰看向高祎。“你是不是早知会如此?” 高祎的手里正拿着一块婴儿巴掌大的紫色玉料,那是他们在宗庙的玉像脚下发现的,不是玉像缺失的,甚至于玉像的材质截然不同,可它就那么躺在玉像的脚下,旁人都对它视而不见。也是因此高祎鼓励支持他查清楚怎么回事,弄清楚怎么回事后又让他去问一问靁关于宁渊的事,尘寰不怀疑,他们同时猜到了这里无限循环的噩梦是一个梦,但他只猜到了是梦,却没猜到做梦的是靁。 靁那般无奈悲壮,显然很清楚自己根本不是宁渊的对手,直面宁渊等于自寻死路,而宁渊也不可能放过它。然而,高祎猜到了。 高祎也表示惊讶,举起了手里的碎片。“我并未想到是神人,我一直以为是它。” “你为何会以为是它”尘寰不解,这么一个碎片有那么大本事? “若我没猜错,它应是靁的神器,在那一战中碎裂,却并未湮灭。不要小看神器,哪怕是不完整的,它们所能发挥的力量也是巨大的。”高祎道,他是真没想到小世界的做梦之人会是靁。 谁能猜到那样的战争后,靁竟然还没死干净。 尘寰默然,他也没想到。 正默然着,一柄利刃刺穿了尘寰的胸口。 尘寰震惊的看着高祎。“为什么?” 高祎冷笑。“你是妖,我是人,说为什么?” 尘寰无语,几十年的同生共死竟然不敌种族之别? 高祎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你死了,这神器便完全是我的了。” 尘寰也笑。“所以这才是你真正的目的吧。” 尘寰的讲述到此为止,在场不论是人还是非人,亦或半人皆无语。 高祎,有够无耻的。 之前两个人因为种族之别搏杀十数年也就罢了,勉勉强强能接受,但一起在小世界同生共死近百年,将后背完全交黑了对方,多少也该有点感情了,但他出来后第一件事便是杀妖人独占宝物,这人也是绝了。 我奇道:“那你怎么没死啊?” 尘寰瞅着我问:“你很想我死?” 我赶紧摇头。“怎么会,咱俩往日无仇,近日无冤的,我纯粹是有点好奇。” “小世界毁灭时,靁虽然消失了,但那里头的灵魂被她保存得很好,因此小世界毁灭的那一瞬,地府便感觉到了,附近千里的无常都赶了过来拘魂,见我尚未咽气,便顺手将我救了。”尘寰道。 真没发现那些无常这么有人性,不是我在贬无常这一行,而是我着实没在诺诺身上看到过怜悯善良的存在,举两个例子好了。我曾经撞到过她勾魂,不止一次,其中一次她要勾的魂是一个新娘,正坐着婚车前往婚礼现场,笑得一脸幸福,然后诺诺出现,也没见她做什么,一辆疲劳驾驶的卡车驶来,然后两车相撞,婚车理所当然的飞了。再然后我就看到她淡定的把苦苦哀求不想走的新娘子的魂给勾走了,再之后新郎赶到,一个大男人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听得我都觉得不忍心了,遗憾的是,诺诺对此完全无动于衷。 再有一个例子,有个熊孩子在天热的时候跳沅水里游泳,我当时也琢磨着要不要下水凉快凉快,便见诺诺出现在水里把那熊孩子给拖进了水底......看得我和水里的另一个孩子瞠目结舌。 打那之后不管天多热我都坚决不下水了。诚然,生死薄上写着你三更死,别说五更,无常连一秒都不会给你耽误,但被水给淹死这死法,忒痛苦。 虽然也不是不能理解诺诺的这种情况,无常勾魂,见的最多就是死别,跟医生见多了血腥,对血腥完全习惯了一样,诺诺也习惯了凡人的死别,也可能是麻木了。因为她不可能改变,每个人的生老病死都是无数因果交织之后得出来的,这就好像一加一等于二,不同的是,一加一不等于二的话,最多就是考卷上口一分,而改变别人的寿命的话,不会被扣分,但因果会跑改动之人的身上来。简言之,别人杀人放火,你背锅吃枪子。 诺诺不是圣人,就算真有圣人也不可能做这么傻逼的事。 只是诺诺那完全不将死别当回事的态度着实令人无语,而她都这样了,我也想像不出,别的无常该是怎样,因为若不像诺诺那样,便没法把这份工作给做好。 怜悯与同情是地府工作人员最不能有、也不该有的东西,如同法官必须铁面无私,不论台下的犯人多么可怜,他都得依着律书来判决,不能因为同情就宣判应该死刑的人不去死。 不过,能救尘寰,或许我对无常这一行业的认识还不够,法官在台上冷酷得令人无语,但离了法院,谁知道会不会是温和慈祥的市民呢?工作与生活是两回事,不可能以一模一样的态度贯穿始终。 总的来说的话,尘寰运气不错。 此刻我是这么觉得的,但没一会我就觉得,我的运气比尘寰更好。 这见鬼的墓主也不知是得罪了多少妖族,生怕死后被非人生物跟掘墓,因此走了没多久我便发现,墓墙上满满当当的符纹,全是对付非人生物的,从对付妖到对付鬼,应有尽有。 我问赵哥:“高祎是符师?” 赵哥想了想,道:“传说高祎是精通很多东西。” “天赋不错,就是人品太渣。”我说。 赵哥赞同的点头。 我瞅了瞅在场唯一可能对符纹有反应的玄君,这位主挺自在的,完全没受影响,反倒是那些符光砸它身上后越来越弱,最终消失。再看妖人的尘寰,他身上的虚影已经没了,也就说,他现在的姿态是百分百的人类,那么对付妖和鬼的符自然对他没用了。 靁泽之神也太牛掰了吧,只是指点了几句,就把千万年来从无人能解决妖人问题给解决了? 太古神族究竟是怎样的生物?或者该问是怎样的存在,因为那些家伙未必是有生之物,自然,也肯定不是死的。 正当我在心里感慨时,忽然听到了痛苦的叫声,这声音一听就不是我们中任何一位的,虽然饱含痛苦,但声音很好听,比声优还好听,我们中没人有这声音。 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我看到了一只兔子。 喵了个咪,好肥的兔子,足有小山那么大.......等等,这兔子看上去好生眼熟呀。 “白九灵。” 想起来了,这不是兔子,是前些日子见过的那只讹兽,不过......我瞅向喊出白九灵名字的玄君。“你认识白九灵?” 玄君说:“讹兽肉很好吃。” 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我愣了下,理了理思绪。“你们有仇?” “我又没把它吃到嘴,不算吧。”玄君也不是很肯定的回答。 没吃到嘴,那就是说你曾经想吃了人家,只是没成功。没看出来白九灵这么有本事啊,我很是感慨。 “不是她有本事,是我老婆那时候刚生了一条崽,我本来打算将它当成储备粮养着,养肥了再喂崽的,但老婆哺乳期母性泛滥,看它也是个崽,不忍心吃,养了段时间便放了。” 你还真有一个完整的家啊,有夫有妻有子有养女,一家四口,也可能多口,齐了。 不是我多想,所以不信玄君说它有家室的话,我只是半信半疑而已,谁让它之前看我的眼神那么奇怪,任谁被那种眼神看着都会跟我一样多想,跟自恋没关系。 不过看到玄君没骗人,那就大概是我想多了。“ 尘寰奇道:“你养女要出事了你还这么淡定?” “它不是养女,只是曾经的储备粮,亲骨肉只要成年了我都懒得理会,何况它。”玄君很是悠哉,一点救兔子的意思都没有。 兔子,啊不,说错了,是讹,它也注意到了我们,尤其是甬道上悠哉的黑蛇。白九灵大抵也是知道玄君什么德行,没求玄君救人,而是道:“我跟白姐一起来救你的。” 白姐?哪位?没等我反应过来,便见黑影闪过,玄君已经没影了。 “小落!” 第43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夺舍 第43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夺舍 高岚你还真活着呀。 虽然惊叹不已,但我还是赶紧奔过去救人,否则迟了真挂了,该哭的就是我了。 甬道里全是符咒,我赶到的时候高岚正在用人血涂抹上头的金色符咒。哦,哪来的人血?这里就高岚一个纯人类,人血哪来的还用说吗? 虽然人血的确能破坏一些符咒的效果,但高岚是一个普通人,不是血牛,也不知道流了多少血,脸色白得要命。我看了眼玄君,发现那些符咒的金光在皮糙肉厚的玄君身上一点影响都没有,果断给高岚拍了张止血符。 别问我有没有止血符这玩意,我也不知道,这符是我自己琢磨的。之前不是说过吗?道纹蕴含着法则与力量,被神民给削弱成了真纹,而后来,人族崛起,又将真纹一再削弱改良,即人族符文,也就是如今流通的符纹。 文字既然是有力量的,那么我用符文写止血两个字理论上应该是有用的,我是这么想的,也写了一张,看着高岚止血的伤口,嗯,有效。 这么一会,玄君已经将甬道给剥了一层下来,符咒都完蛋了。 汗,好彪悍的破坏力,高祎你是多作死才能逮这么一头镇墓兽?如果你还没灰飞烟灭的话。 “我媳妇在哪?”收拾了甬道,玄君问白九灵。 我一愣,媳妇?都分居四百年了,玄君老婆居然还没忘了它,并且在找它,感情不错啊。要知道人族,至少华夏的人族,夫妻分居两年就可以算离婚了。玄君失踪可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四百年,并且生死未卜,得多深的感情才能坚持不懈的找到现在?真真是模范夫妻。 玄君问白九灵的时候我也在问高岚怎么回事。 作死也不带这么作死的,若非小姑姑找到我头上了,小姑丈准得白发人送黑发人。虽然小姑姑和小姑丈都是警察,虽然我自己也曾算半个警察,但我还是得说,指望警察救人,不是太靠谱。无关心意与敬业与否,而是打完110,警察局再召集人手到现场,啧啧......除非警察踩的是风火轮,否则现场的人不当机立断的合力制住匪徒,警察去的时候,匪徒准跑远了。 这座陵墓更是特殊,比匪徒当街抢劫甚至杀人严重多了,普通警察根本摆不平,再转到相关部门去,相关部门再派人来调查,一样样程序走下来,高岚早死透了。 很遗憾,熊孩子最让人想吐血的优点便是死不认错,高岚是熊孩子里的佼佼者,所以她不仅不认为有错,还理直气壮。“我可是以后要当警察的人,抓贼不是很正常吗?” 咱就不说你那脾气和这些年学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混□□远比当警察合适,就算你真会当警察,姑奶奶您老贵庚?再过两个月才上初一,哪个初一学生会跑出来抓贼的?还跑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也不怕被人给杀人灭口加毁尸灭迹,我腹诽不已。 我抓了抓头发。“你真是想抓贼而不是因为小姑姑怀孕的事?” 高岚语塞了。 卧槽,还真猜对了,丫就是因为小姑姑怀孕的事才离家出走的,我忽然就很想把这家伙丢这自生自灭算了。 小姑姑怀孕了,六个月了,前几个月因为案子和小姑丈住院的事,状态一直不好,虽然月事没来,但小姑姑也没想到这方面。以为是因为身体和压力的关系,所以月事紊乱,直到发现肚子胖了起来才意识到。我也服了她,见过粗心的,但没见过这么粗心的孕妇。 怀孕是好事,我给小姑姑算过一卦,她命中只有一女。早生晚生都是生,不如早生,免得变成高龄产妇,容易难产。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诺诺绝对不会因为和我认识就放过小姑姑,丫肯定铁面无私的抓鬼进城隍府审判,审完就送地府。 前些年因为考虑高岚的心情,小姑姑一直没要孩子,毕竟不是亲妈,若结婚没多久就有了亲生孩子,高岚因此想多了就不好了。小姑姑的打算是,等高岚适应了她这个新妈,感情也培养起来了,她再要孩子,这样一来,孩子生下来了,高岚就算不喜欢,也不会讨厌。可惜的是,高岚到现在为止都没接受她,更没叫过她一声妈,不排斥但也不接受,这就是高岚应对小姑姑的策略。 因为这么个情况,小姑姑便一直拖着,拖到如今快奔三了才怀孕。 我是真不明白高岚哪来那么多别扭,如果说,小姑姑是当了第三者插足别人婚姻,小三上位,那么做为正室的孩子,怨气再大也正常。可问题是,我很确定小姑姑没当第三者。 小姑姑读书的时候爷爷奶奶已经去了,所以她读书时是带着我一起离开的,当了警察后在毕业的城市里工作了两年,然后因为得罪了人被调回鹤城,这才认识了小姑丈。而那个时候,高岚亲妈早跟小姑丈离婚了,小姑丈当单亲爸爸也有三年了。 除非小姑姑有奈何上神穿梭时间的本事,否则她根本没本事插足小姑丈的第一段婚姻,最重要的是,小姑丈的第一段婚姻黄了,貌似不是因为第三者。小姑姑跟他还在交往期时我专门打听了下,曾经的小姑丈一天到晚的忙案子,有时为了一桩案子,或通缉追捕哪个犯人,几天几夜都不回家,活脱脱的工作狂,根本没时间陪老婆孩子。 这样的婚姻,能不黄吗?就是小姑姑,我估摸,如果不是这两位在一个单位工作,工作时间也能见到,加上小姑丈汲取了教训,就算不回家,也会打个电话好好交代一番,小姑丈的二婚也得黄。 综合上述,我完全无法理解高岚的反应,总不至于还指着亲妈回来吧?如果她真这么想的话,我不介意把她按水里洗洗脑子,都离婚多少年了,真能复合,小姑丈当年也不会追求小姑姑,跟小姑姑结婚了。当然,结了婚也能离婚,前妻回来了,小姑丈是可以离婚的,不过他要真的“浪子回头”的话,我一定很认真的请他“欣赏”一出百鬼夜行的大戏。 我忍了忍,还是忍住了这个时候收拾高岚的冲动,这陵墓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去,有什么账也得等活着出去了才能算。“回头算账,你先说说你是怎么进这座古墓,又怎么跟......”我指了指白九灵。“你们这什么情况?” 高岚没我这双变态的眼睛,我看白九灵,看到的永远都是一只山一样的兔子......更正,是讹,不管看到的是什么,我都看不到她的人形。可高岚是普通人,除非白九灵故意变回原形给她看,否则她看到的只会是人形。而从她刚才拿人血污染符咒的事可以看出,她是知道白九灵不是人的。 会对这座古墓动心思的,都不会是人,因此古墓里的东西都是针对非人生物的。就算有几个倒霉蛋人类掉下来,古墓里的机关也够灭了那些人类,高岚能够活到现在,应该跟白九灵有关。 事实也的确如此。 白九灵对着玄君交待,高岚对着我交待。 这事,追根溯源的话,还是跟玄君有关。玄君他老婆一直没放弃找玄君,并且在不久前找到了这里,但这座古墓里的情况,妖族进来的压制太大了。玄君他老婆想了很久,想到了用人族来破坏古墓。便放出了鹤城有大墓,墓里有大量财宝的消息,引来了无数贪婪的人类,利用这些人类趟出了一条较为安全的道路,玄君他老婆与白九灵省了不少事,也因此遇到了险些丧命于重重机关之下的高岚。 白九灵想起曾经见过我与高岚在一起,不确定见死不救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便顺手捞了高岚一把。 玄君直奔他所在意的重点:“小白呢?” “她在主墓室遇到了麻烦,让我先离开来找你或别的人帮忙,说主墓室里有个怪物。” 玄君的妻,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一条角龙吧?得是什么玩意才能被其称之为怪物?而且高祎究竟是有多奇葩才能在自己的墓室里放养什么恐怖生物。 玄君的蛇鳞都气得竖起来了。“主墓室在哪?” 白九灵指了路,玄君嗖的就跑了,我想了想,还是跟上去了。 我无法理解高祎在墓室里放了什么怪物,直到真的进了墓室我才明白角龙为什么会那么说,这还真是怪物。 主墓室里没有棺椁,有条美龙,是真正的龙,不是玄君那种只有一些龙族特征的蛇。那条龙有完整的三只爪子,以及高耸的龙角,这要是拍张照,全国人民都得轰动。 世上真有龙。 尽管这龙目前的状况似乎不太好,一脸的痛苦,似乎在做着激烈的斗争。 主墓室里没有棺椁,应该摆放着棺椁的台子上放着的是一块非金非木,似是玉石的紫色东西。有光从紫色物事里发出来,笼罩着角龙。 玄君赶紧冲上去帮忙,然后......没有然后了,夫妻俩一起成了被困在琥珀里的小动物。不,被松脂困住的小动物挣扎不出来,只能无奈的看着沧海桑田,而自己化为琥珀,这两位还是能挣扎并且骂人的。 “该死,竟然敢夺舍!” 呃,我明白角龙的表情为什么那么古怪了,还真是在做斗争。 第44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得救 第44章 第八章羽化成仙·得救 我正纳闷着一块玉石怎么个夺舍时,尘寰已经冲了上去,别误会,他不是去救人的,他是奔着那块玉石去的。不过半妖显然没有角龙与玄君的强悍肉身,被至少一千万伏特的雷电给电得外焦里嫩。 狼肉闻着好像挺香的,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不过,这被雷电给电的模样好生眼熟。 “怎么感觉跟你那把剑似的。”赵哥说。 我瞅了瞅赵哥,了然为什么觉得熟了。“我去看看。” 我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尘寰刚才还没碰到玉石就被雷电给劈瘫了,玄君也没碰到,他想拉开角龙,而角龙,应该也被雷电给劈过,玉石就在它爪子前一寸的地方。 我推测,玉石应该有类似自我防护的机制,靠近一定距离就会被雷劈,我得先摸清这个安全距离才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安全距离是三尺,挺近,我意识到时雷电已经来了。 都说光速光速,说光是世界上最快的速度,我觉得,雷电的速度也不比光速差。最重要的是,不管是光速还是雷电的速度,都不是人能比的,至少我比不了,因此我刚意识到危险,危险已经落我身上了。 雷电落于身,鳞片又冒了出来,我心想,鳞片又不是避雷针,管个屁用。若是鳞片有用,鳞甲类的妖族早该满地都是,占据地球了。 一千万伏特的雷电加身什么感觉?酸爽......个鬼,全身的细胞都被电死了,不过短暂的麻痹感过去后,不知是否错觉,感觉好像挺舒服的,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 虽然不知道什么情况,但雷电电不死我是可以肯定的了,君族的始祖是雷神,谁见过雷神被雷电给电死的?虽然我不是那位始祖,但我好歹也流着它的血。 我继续朝玉石靠近,雷电又下来了。 “小落你回来,危险!” 后头传来的高岚的声音,我没理会,在雷雨中一点一点的艰难挪动。不是错觉,是真的感觉挺舒服的,有种电器缺电很久后,插头终于被人插到插座里充电充了个饱的感觉。 爽! 我将玉石一把抓入了手里,玉石一入手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跑进了我的脑子里,想要将我挤出去。 我靠,夺舍夺你姑奶奶.头上了!姑奶奶还没死呢,就算你姑奶奶死了,尸体也轮不到你个老鬼继续使用。 我拼命的将那鬼往外挤,脑子里立时展开了拉锯战,尽管一点都不自己的躯壳给别人,但我仍旧悲伤的发现自己被一点一点的挤出了自己的身体。 这种一点一点失去对身体控制权的感觉一点都不好,快赶上被人一点一点吃掉的感觉了,无力,悲哀......喵了个咪,我什么时候被人吃掉过? 我还活着呢,我也不想死,不管是被人当大餐给生吞活剥还是夺舍,都不想。 我不想死! 谁也不能让我死! 我努力的挤回去,就在此时,超过一万万伏特的雷电加身! 虽然不太喜欢身上长鳞片的模样,但这一刻我对自己的祖先是个雷神谢天谢地,甭管它是什么生物,至少它的血脉真的很管用,方才被雷电劈多了,我已经有了抗性。至于抢我身体的老鬼,它不是。 妖邪惧雷电是天性,雷电乃天之号令,也是天劫的常见形式,世间就没什么生灵是不怕它的。但我多少有点抗电能力了,而老鬼它抗不抗电我不知道,就算抗也肯定比不上我,雷电加身,它立马就被劈得濒临溃散,被我一脚踢出了身体。 虽然赶走了老鬼,但身体也步了尘寰的后尘,外焦里嫩,香喷喷的。 再醒来是在医院,面前坐着一头怪兽,啊不,是旱魃。一睁眼就见着一头模样惊悚的怪兽,这滋味太酸爽,我吓得一蹦三尺高......才怪,刚蹦起一厘米就掉下来了,身上全是绷带,比木乃伊还严实,蹦得起来就怪了。不过我这会也想慢半拍想起这旱魃是谁了,不就是医院那头吗? 反应过来眼前坐着的是哪位,我也猜到了自己这是在哪,瞅了瞅,雪白的墙壁,以及同样白的病床,确实是医院。 我怎么跑这来了?我记得自己之前不是在古墓里吗?被雷劈了个半死,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人是不是都平安出来了?应该是平安出来了吧,我这个病号都在医院里了,能把我这个没有意识的拖累给带出来,没道理带不出高岚和尘寰。 我问旱魃:“旱......卫医生好,我这是被谁给送来的?” “你堂妹和一只讹。” 高岚和白九灵?那就是真没事了,我松了口气。 在高岚买了吃的回来时我知道了之后发生的事,我被夺舍时,紫玉剑忽然出鞘与那枚玉石融合,万钧雷霆落在我身上,然后一只老鬼被逼了出来。听尘寰说那个鬼叫高祎,高祎快死的时候将灵魂渡入了玉石里,想要成为神器碎片的灵魂。虽然这样以后就不是人了,但神器与天同寿,他再也不用担心死亡了,将得到永恒。 不过显然没成功,哪怕是神器碎片也不是那么好夺舍的,高祎被困在了里头,直到我们到来,它先是想夺角龙的躯体,没成功后又发现我对玉石的亲和力,便想夺我的,又失败了,而这一次失败他再也没有卷土重来的机会了,玄君逮住他后将他抽了个魂飞魄散。 事情解决就好,我彻底放下了心,安心住院养伤。 住院的感觉一点都不好,虽然小姑姑每日都在医院陪我说话解闷,每天都有鸡汤喝,但医院里除了人还有鬼,我这双见鬼的眼睛,不管是人还是鬼都看得到。看到病人就得让路,免得碰到这是常理不是?然而......不是所有“病人”都能被人看到,不过两日,我觉得很多人看我的眼神都跟看精神病医院出来的病人似的。 白天我干脆不溜达了,直到晚上,躺了一天,实在不舒服,这才起来走几步,也不用分辨谁是鬼谁是人了,这么晚了,人早就睡了,不可能出现在医院。 走了没几步我就听到痛苦的呻.吟声,饱含绝望与生不如死的痛苦,搞什么鬼?没听说医院里进了什么特别惨的病人啊。 我推门往里瞅了瞅,瞅到了一株熟悉的彼岸花,彼岸花正逮着一只生魂往病床上按,将人还魂了。 奇,认识这么久,我看过不少次这朵花无情勾走别人灵魂,令人遭遇死别之苦的画面,但这让人还魂,头一遭。 我推门而入。“诺诺,你这是在做什么?” 诺诺道:“这人的阳寿还有三个时辰,不能死,可他的身体已经衰败腐朽得承受不住灵魂了,我得看着点,不然一个不小心他就死了。” “无常大人,求您让我死,让我死......” 我看着哀求着想死的老人魂魄,略不忍,却也知道诺诺不会因为不忍而提前勾魂。“你什么时候这么闲了?守医院六个小时就为了让他别死?” “看着他不让他死只是顺便,我在这是为了等一位上神。” “等上神做什么?难不成有上神会光临这里?” “嗯,有位上神擅自改了一个凡人的命格,这本来也没什么,人的命并非注定,是可以改的,只要改的人不怕因果缠身就行。但改的时候不能用一丝一毫的法力,那位上神却毫无顾忌的用了,神界罚它下凡历劫一世。” “既然是顺便,你不如让他早点死了算了。” “那可不行,生死薄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他的死亡时间,还差三个时辰,一秒都不能少。” 我微叹,换了个方向。“什么是身体承受不住灵魂了?” “人是会衰老的。”诺诺说。 我点头,这是常识,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亦或微生物,甚至整个宇宙都会衰老。 “当人的躯体衰老腐朽到一定程度时,便再也承受不了灵魂的重量了。” 我道:“这我懂,可我不明白,身体承受不了灵魂了,他不就应该要死了吗?” “阳寿一日未尽,他就一日不能死。” 地府真够严苛的,别人不想死,只要阳寿到了,无常准时准点勾魂,哭爹喊娘都没用;别人想死,阳寿未至,多痛苦都不准死。 “寿命太长也不一定是好事。”我感慨说。 “那是自然。”诺诺说。“人的生理结构和这世上的生活环境,没有修炼的话,活个七八十岁,是最合适的,不会受罪。” “你所说的受罪是指现在这情况?”我指了指又被诺诺按回去的老人。 “不止。” 诺诺趁着这个机会给我上了趟课,恐怖艺术品似的课。 她说,人活得久了,身体机能各方面的指标都会下降,哪怕是个机器,都会零件老化不好用,做为比机器更精密的人,到了零件老化不能用的那个年纪......老年痴呆、老年精神病、老年耳聋、脑动脉硬化以及由此引起的脑卒中风等疾病,不是一般的多。机器好歹还能换换零件争取用得久点,但人,哪个老年人会给自己不断的换器官?人体和机器的抗压能力可不一样,一大把年纪了还去做器官移植,先不提机器没有,但人一定会有的排斥反应,就说身体承受能力,扛得住这种大手术吗?妥妥死手术台上。 然而,很遗憾,真死手术台上了,那是幸运,死不掉那才叫惨。 阎王让你三更死不能留人到五更,同理,阎王让你五更死,你就不能三更死,早一秒都不行。即便在三更死了,病床上这位被诺诺不断按回去还阳的就个活例子,他还得受六个小时的折磨才能死,才能去转世重来。 还阳不算什么,关键是那些疾病,绝逼折磨人,比如这位老人,刚才提到的老年病,他一样都没落下。 我擦了擦汗。“据我所知,地府与六道轮回并非一开始就有的。” “对啊,洪荒后期,有大能身化六道轮回,其弟子丰都大帝为保护其所化之六道轮回,也为世间亿万孤魂野鬼,于九幽血海六道轮回之上建立起地府,指引亡者轮回转世。” 我问:“既然六道轮回不是一开始就有的,那么它出现之前,人死后如何轮回?” 诺诺瞅了我一眼。“不用轮回啊。” 不用轮回就是不用死,若是以前我会以为所有人都能长生不死,但现在看了病床上的倒霉蛋,我绝不会这样认为。“不用轮回,人仍旧会死?” 诺诺点头。“当躯体无法承载轮回的重量时,自然就死了,说起来,那个时候的人族只要是寿终正寝的,都活了很久呢,普遍几百岁高龄,也不乏千岁高龄的。” 我擦了擦汗,继续问:“那他们死了之后呢?灵魂去往何方?” “自然是想去哪浪就去哪浪,浪到魂飞魄散为止,以前说过的,灵魂是很脆弱的,并非亘古长存” “那不就是孤魂野鬼吗?” “对啊。” “没人管吗?” “除了地府,谁会管那些孤魂野鬼是死是活?” 我秒懂。“那时的人间是什么模样?” “我没见过,但我听一些洪荒时代的神仙提起过,那时,满世界都是无处可去等着灰飞烟灭的孤魂野鬼,怨灵满地,人鬼共生,互相吞噬。” 我:“......那跟地狱有什么区别?” 诺诺理所当然的说:“那年头,人间就叫地狱呀。” 我突然觉得老人不可怜了。 第45章 第九章失忆者·新客 第45章 第九章失忆者·新客 一生只爱一次,爱上即一生。 可,心爱的人啊,为何我清楚自己还爱着你,却记不起你是谁,更想不起你长什么模样了?——君庄主。 家里有房客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论理,这是好事,有房客就有租金收入,对于债台高筑的我而言,这无疑是及时雨。然而,房客不是人,并且是霸王房客呢? 我瞅着正在喂乌龟的美人,什么都没说,却无声胜有声。 美人到底还是有脸皮的,尴尬道:“他们说是你的朋友。” 我看着沙发上秀恩爱的看电视的一龙一蛇,以及地毯上逗狗的雪狼,微叹,这事其实也不能完全怪美人。雪狼、蛇以及龙,不管哪一个都不是美人能奈何得了的,这三位要住霸王屋,别说她,就算是我也没辄。 我看向雪狼,不是欺软怕硬,着实是沙发上那两位太辣眼睛。夫妻感情好,无意中秀了恩爱,很正常,可一龙一蛇亲昵的缠一块,怎么看都觉得悚然。 滑腻的冷血动物是女孩子的天敌,我虽然不是人,可我也是女孩子。 相较而言,还是据说以前认识,现在也比较熟悉的雪狼比较好说话。 不待我开口,雪狼便先开口了。“我会缴房租。” 那真是太好了,我说:“房租没什么关系的,我比较好奇,鹤城能租房住的地方多了去?你们怎么就跑我这来了?”虽说雪莹山庄有很多空房间,但这条街上出租的房屋也不是没有,独门独户的,怎么都比跟我挤一起要自在。 雪狼看了我一眼。“我们受了伤。” 我点头。“我知道。”我也受了伤,虽然已经出院了,但木乃伊造型还在呢。 雪狼继续说:“雪莹山庄坐落在一条灵脉上。” 我秒懂,灵脉是什么?这跟山脉差不多,有灵脉的地方,灵气会比较浓郁,灵气浓度高,不论是修炼还是养伤都很方便。只是雪莹山庄这条灵脉是一条小得不能再小的灵脉,因此我老是忘了。但仔细想想,华夏大地,生态破坏不轻,大的灵脉都被破坏得不轻,除非去深山大泽,否则别想找到什么灵气充裕的好地方。鹤城这条是因为君长青用阵法保护着才勉强保住,不过阵法能撑多久真不好说,毕竟,灵脉的寿命与大小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好坏上的,而现代工业是建立在环境破坏上的,阵法再管用,鹤城的生态环境gome over了的话也是白搭。 虽然不知道灵脉还能保留多久,但短时间仍旧在,这三位想找个灵气充裕的地方养伤的,雪莹山庄还真是最近也最适合的地方。深山大泽里虽然有更好的地方,但那些地方都被人族的修真门派给占了,几个妖跑那去,不是给人送大餐吗? 玄君不好说,但雪狼身上的内丹是好东西,还有角龙,龙的全身都是宝。 打不过,就算打得过也不可能打,前些日子才一起共患难,这会就为了租屋的事就翻脸,也太无情了。一个病人是养,四个也是养,一起养还热闹点。 在我拆下全身的绷带,终于摆脱木乃伊造型时,山庄来了一位新客人。 是人族,在我眼里只要不是动植物,亦或身上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那就肯定是人族。只是这个人族有点奇怪,具体哪奇怪我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有些奇怪。 顾客不是修士,是个三十多岁左右的普通人族男性,长得挺好看的,给人一种非常成熟的魅力,是个让人不讨厌,并且有些好感的人。 顾客还很有钱,身上穿的衣服虽然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料子看着就觉得很好,肯定不便宜。 顾客应该有洁癖,全身上下都干干净净的,一点灰都看不到,也没汗,汗都被他用随身的手帕给擦掉了。鹤城的夏季很炎热,热得让人恨不得在阳台铺张草席过夜。这天气,出汗是很正常的,喜爱爱洁净一点的人也就是用纸擦一擦,谁会专门带条帕子? 话说回来,帕子上绣的黑山鸡不错啊,挺活灵活现的,不过也不知道什么品位,手帕上绣什么不好,偏偏绣一只黑山鸡。 我一边腹诽着一边请人在客厅里坐下,坐下后还没等我问什么,客人便先开口了。“我叫刘元,请问您是雪莹山庄的庄主吗?” 我说:“我是,请问您来这是?”能找到这的,不是非人生物就是有个非人生物的家属,不知道这位属于哪个。 “我想请你帮一个忙,我找了很多人,但都没办法,有人向我提起了这里,说庄主法力通天,我便找来了这里。” 法力通天?说的是我?说的是君长青吧。 我微笑道:“那不知道你是有什么麻烦?尽管跟我说,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我尽力。”如果是那种自己作孽惹的麻烦的话,就是我力所不能及的哦。 一个小时后我发现刘元不是自己作孽惹了什么麻烦,但我还是觉得,他不应该来找我,他应该去找心理医生。 有钱人工作繁重,很容易压力过重,心理医生也是医生,不应该讳疾忌医,不然拖严重了,很容易进精神病院的。刘元,大抵就是这种情况。 刘元很有钱,多有钱?足够买下半个鹤城了,而他年纪也不大,才三十四岁,正是一个人最鼎盛的时期。在沿海城市是出了名的黄金单身汉,帅气多金,很多女人都追求他,不过从来都没有人成功将这朵高岭之花给摘下来。 原因? 刘元先生压力太大,加之早些年受了很严重的感情打击,疑似轻度臆想症。 这里说说刘元先生的感情经历,刘元先生谈过两段恋爱,第一段恋爱是在77年,那时候高考恢复,刘元先生跟他第一任女友在文.革后期认识的,那时候动荡已经结束,两个人都想着高考通过,读个好大大学,然后找个好工作,可惜的是,女友考上了,刘元没考上。女友的家庭本来就反对俩人,一看这结果,更反对了,于是刘元高考失败,女友也掰了。 不过这事显然没打倒刘元,咬牙苦读自学,第二年时终于考上了,成绩出色,提前拿了毕业证毕业。毕业后当了老师,教书育人,很崇高的职业,不过也没干多久。 二十七岁时,刘元先生交到了第二任女友,是个高干子女。本来这样两个人是不应该有交集的,但因为一次见义勇为,刘元与那个被扒了钱包的高干女孩有了交集,处得很好,没几个月便谈婚论嫁了。婚礼之前的半个月,刘元被甩了,学校里死了人,刘元与死者关系不好,是最有嫌疑的,最要命的是,杀人的水果刀是他的。不管刘元怎么辩解,都被警察带走了,学校立马将他给开除了,未婚妻一家也没捞他一把,反而赶紧撇清关系,解除婚约,取消了婚礼,唯恐避之不及的去外头旅游了一段时间。而他们回来的时候刘元已经给放出来了,虽然刀是他的,但人不是他杀的,是别人用他的水果刀杀了人。 刘元心灰意冷远走他乡,下海经商,在沿海城市打下了属于他的商业王国。但......刘元坚决认为他有第三个女朋友,那是他要娶的,他答应了第三个女朋友,出来打拼,不论成功与否,他都会在约定的时间里回去跟她结婚。也因此,不管他有钱后,多少女人想上他的床,他都洁身自好的拒绝了。 男人出去打拼,走之前跟心爱之人立约,一定会回来。没混出个人样因而不敢回去的占了大部分,功成名就另娶她人的,也不少,陈世美、薛仁贵都是典型案例。如刘元这般,功成名就后坚持按约定要回老家娶妻的,我就没听说过了。遗憾的是,刘元这株奇葩没结出果来,因为根本没有与他立约的那个女子。 所有人都说,没有那么一个人,问他,那个人叫什么,长什么样,他也不知道。 没错,他自己也不知道与他立约的人是谁,长什么模样,可他就是坚定的认为有那么一个人。虽然他不记得是谁,也不记得那人长什么模样了,他也只认为是自己失忆了,不是臆想症。 为了恢复记忆,刘元先生想过很多的办法,他找过催眠术催眠,不止一位,都没用。 普通人的法子不管用后,刘元先生发现了非人生物以及修士的存在,又找了修士帮忙,仍旧没用,修士表示:先生身体好得很,脑子也没受过伤害,不可能失忆。 刘元表示,是你们太无能,老子肯定是失忆了。 我揉了揉额头,催眠师与修士都给找过,科学和不科学的法子都没用,那就说明人很正常,却还这样,真的可以打精神病院的电话了。 “小庄主也觉得我是有病?”刘元深邃的眸子将我望着。 刘元先生你难道没病?我本能的就想点头赞同,然而看着刘元眸子深处的濒临绝望的脆弱之色,我只得说:“不,我相信你没病,不过是不是失忆了,你得先让我检查一下。” 作者有话说: 对不起,我是双开,另一本《夫人是个“神”精病》才是主更的文,压力太大,非人的这本更新会放缓,请读者见谅。 等夫人更完了,非人一定会日更,我在这保证! 第46章 第九章失忆者·神罚 第46章 第九章失忆者·神罚 检查了刘元的脑袋,很正常,但我眉头却仍是皱着的。 美人不解:“有什么不对的吗?” “没有,他的脑袋很正常,但我的第六感却一个劲的叫嚣着有问题。”我道。都检查三遍了,都很正常,可第六感的叫嚣就没停过,就算有问题,好歹也让我知道哪里有问题啊。 不管怎样,这家伙未必是臆想症,脑子可能真的被人动过手脚。我的第六感一向很准,从未错过,它说有问题,那就一定有问题,只是暂时没有被发现而已。 刘元抬头问:“所以我不是臆想症?” 我点头。“你的脑袋肯定被人动过手脚,手法还很高明,所以检查不出来。”我揉了揉额角。“你稍等我一会,我找个朋友帮忙。” 找朋友帮忙?找谁帮忙?自然是玄君与角龙,租房子不给钱也就算了,但这点小忙必须帮。 将大街上溜达着的一龙一蛇给拖了回来给刘元做检查,别人看到的什么画面不得而知,但我所看到的,锋锐的龙爪在刘元脑袋上扒拉,蛇信在刘元的脑袋上吐着,感觉刘元就像是案上的生鱼脍。 “他的记忆被人抹去了一部分。”角龙说。 “我闻到了神人的味道,但比起当年那些人族信仰神又有些不一样,感觉有点像陛下。” “陛下是妖。” “比喻,这道气息与陛下一样都有一种洪荒时的特征,动手的应该是一位洪荒时的古神,这个人族做什么了?竟然引来古神消除他的记忆?”玄君的蛇脸上露出了非常人性化的茫然不解之色。 我也好奇,刘元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凡人,他怎样才能招惹到古神?并且是一尊洪荒时的古神?洪荒时代的古神多为太古神族,剩下的神口不多,加上种种因素,基本不踏足人间。刘元一个普通人,便是想得罪那些古神也没机会。 “能恢复他的记忆吗?” “能倒是能,但有点麻烦。”玄君说。 “你只说我能不能做到。”我说。 “能,但你要知道,这是古神消除的记忆,你若是未经古神允可而恢复他的记忆,等同于挑衅一尊古神。” 我道:“若是古神想对付个凡人,有必要抹去别人的记忆这么麻烦?直接把人往地狱里一丢不就解决了?我相信,那尊古神没什么恶意,就算刘元真的曾经得罪过它,它也未必还记得。”从洪荒走到现在的古神,哪个不是千万岁高龄,能清楚记得曾经得罪了自己的一只蝼蚁? 刘元插道:“我想问一下,你们刚才的意思是,我忘了我的女友,是因为有一尊神将我的记忆给抹去了。” 我点头。 角龙很是好奇的问:“你做什么了?它这惩罚还挺别致的,不杀人,也不将人投入地狱,只是让你忘了最爱的人。” 刘元一脸扭曲。“它还不如将我投入地狱。” 我也觉得那尊古神很别开生面,惩罚人的方式很多种,它偏偏挑了最诛心的。感觉告诉自己,自己有一个深爱的人,但永远都想不起来,这滋味,我不得而知,但看刘元的模样就知道,绝对酸爽。 刘元是怎么古神您了?杀您全家,他肯定没这本事,太古神族的亲人肯定也是神人,刘元一个凡人没这本事。那它是抢您老婆了?呃,应该没哪个神会舍弃同为神的伴侣去跟个凡人私奔吧?生命长度完全不对等,真私奔了,就算受害者不计较,当事人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总不至于是刘元将古神您老给睡了吧?那也更不可能,古神有没有性别这问题先不提,就说说那些古神的外形,我那位老祖宗顶着人的脸,身体却类似龙,别的神,神话里的远古神人有几个是人形的?刘元得多重口才能对一个性别不明的非常态生物下手? 我百思不得其解,刘元究竟是做了什么才招来了这么诛心的神罚? 玄君说:“若是这个.......这个人类叫什么来着?” 我说:“刘元。” “刘元,他脑子里的记忆是古神动手抹去的,还留了一道气息,显然是不希望他恢复记忆。若是他恢复记忆,古神肯定会有所感觉。虽然不能第一时间察觉是刘元,但他若是将古神给得罪的比较厉害,那么古神对他的印象肯定不浅,到时心念一动,就会知道是他。”玄君说。 我皱眉:“你这意思是,刘元恢复记忆的时候古神可能找上门?” 蛇头点了点。 我沉默片刻,看向刘元。“你自己做决定吧,古神如果找上门的话,你应该不会什么事都没有。” 刘元想了想,咬牙道:“就算死,我也要知道自己弄丢的爱人是谁。” 有胆。 我赞赏的对刘元竖起大拇指。“冲你这份胆量,我也豁出去一把帮你。” 一个小时后我就觉得,玄君给的真是个馊主意。 科学上说,人的记忆是由人闹来记忆储存的,玄君说,人的记忆其实是保存在灵魂里的,只是因为时间的流逝,以及种种原因,会变淡,淡得根本想不起来,但即便是淡得想不起来了,它也仍旧在别人的记忆长廊里。因此,只要进入别人的记忆长廊,是完全可以将别人的记忆给翻个底朝天的。 仅限于此生的记忆,若是前世的记忆,那就只能找地府想办法了。刘元要弄清楚的记忆是今生的,所以不用去找诺诺帮忙。但也不容易,必须有个人去他识海里的记忆长廊溜达溜达。 跑别人识海里是个容易的事吗?不仅不容易,还很危险,若是在识海里出了个什么事,现实里的身体就得当植物人到寿终正寝了。 角龙与尘寰明确表示没探索别人记忆的爱好,玄君倒是跃跃欲试,但考虑一下他的血统,我果断否决他的请缨,这家伙进别人识海里的时候偷吃几口的话,刘元就得倒大霉了,还是终身的。 最后定下来的人是我,也只有我合适,好心塞。 灵魂出窍,要是回不来,我要么死翘翘,要么成植物人,早知如此,我答应那么爽快做什么? 不过,我盘坐在地板上不知什么草编织的蒲团上吭哧了半天,终于问玄君夫妻:“怎么个灵魂出窍?” 神民的身体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不论是乘坐冥界公交,还是去地府半年游,完全不需要将灵魂抽出来以灵魂的姿态去,肉身就能去,因此到现在我都还没研究过怎么个灵魂出窍。 玄君夫妻皆愣了下,角龙道:“做为修士,你连这不懂?你修炼的什么呀?” 我道:“严格来说,我只学了符。” 君长青留下的东西不少,但我翻了很久,发现除了符就没别的东西适合我现在的情况了。我可以肯定自己有修炼,只是记不起来修炼的是什么功法,但修炼已经成了我的本能,跟呼吸一样,不论想不想得起来,身体无时无刻不在修炼,也不知道这本事是失忆前的我怎么炼出来的。已经有功法了,自然不可能再修炼别的,那功法未必比我现在修炼的更适合自己,但若相冲的话,那我就死定了。 功法书全都没有,那就学术法方面的书,然后,我悲哀的发现,那些个排山倒海的手段我全都学不了,灵力不够,一一对比,只有符最适合我。可符能让人灵魂出窍吗?没听说过,至少我没在符书里看到。 “你先入定,然后想着离开躯体就行了。”玄君道。 我讶异:“这么简单?”这样就可以灵魂出窍,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灵魂出窍了? “你想得美,这法子只有有着一定修为的修士能用,普通人可用不了。” 入定冥想修炼,我很熟悉,画符也是需要消耗灵力的。别看我每回对付妖魔鬼怪都是一沓一沓的扔符,实际上我每日能画的符也就十来张,画完了,我全身的灵力就被抽干了,需要重新修炼恢复灵力。每次与妖魔鬼怪作战,消耗的符都是很长一段时间攒起来的存货。 每日都会入定冥想,熟门熟路,我几乎是分分钟就进入了冥想状态。 不过,都冥想了?我要怎么知道自己成功灵魂出窍了? 忽然想到了这一点,我顿时无语,这破记忆,忘了问了,倒霉。 正打算睁眼去问问玄君,却发现自己如今的情况有点不对。 视野很奇怪,我记得自己之前是坐着的,视线比沙发还要矮一点,可如今,感觉自己抬手就能碰到天花板。 我低头看了看,不出所料的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摆着不甚标准的打坐姿势,一动不动的样子,好似死了一般。 这就是灵魂出窍的模样吗?挺有意思的。 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八仙里的铁拐李,关于他的成仙经历有很多说法,其中一种是说他原本是个相貌堂堂的男子,在一个山洞里修行道术,并且已经达到了很高造诣,甚至能够使灵魂和□□分离。由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他是真的挺厉害的,一般修士想灵魂出窍也有点难,就算做得到也不敢像他那样乱溜达。 这位老兄有一日决定寻找高人,就命令他的徒弟看守他的尸体,然后他的灵魂就出去游玩了。对此,我很是佩服,灵魂出去溜达可是很容易出事的,一个不留神,那就成植物人了。 事实证明,身体到处溜达没什么关系,但灵魂出窍四处溜达就很有问题了。李老兄虽然没变成植物人,却也没好到哪去。 师父出门溜达了几天后,徒弟家里发生了大事,需要徒弟赶紧回家,于是徒弟只好把师傅的尸体烧掉回家。不久李铁拐的灵魂回来了,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尸体,非常惊慌。为不从生魂变成死灵,被无常找上门勾魂,好不容易在树林里找到一具因饥饿而死的尸体后也没仔细看,就这么借尸还魂了,然后.......真不知道他复活后发现自己借的身体是个瘸子,心里是什么滋味。 不过我肯定没那么倒霉,这山庄里的人都不是一般人,绝对不会像铁拐李的那个弟子一样坑。 这么想着,我放心的给双脚下了指令,去刘元的脑子里,嗖的一下就出现在了刘元的识海里,速度之快,光速也不会有这么快。 我默默低头瞅着自己的双腿,没看到双脚,也没看到双手,只看到了四只被紫色鳞甲覆盖的爪子。 第47章 第九章失忆者·灵魂 第47章 第九章失忆者·灵魂 卧槽,什么情况!? 老娘就算不是整人,也是个半人啊,怎么就成这副模样了? 抬爪摸了摸脸,还好还好,至少还是人脸,不对,这更有问题好不好,哪有人全身跟蛇似的,就脑袋是人?也不对,除非是玄君那种快化蛟的蛇,否则没有爪子的,就算是玄君,也就两只爪子,老娘有四只爪子,爪尖瞅着挺锋锐的,感觉比特种合金的刀锋还要锋利。 脑子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什么感觉,老娘算是懂了。 从人变成半人,我也就接受了,身上会长鳞片,我也勉强接受了,现在更好,整个躯干都变成了不知名品种,泪目。 正纠结着自己如今的模样,忽然觉得周围环境有点不对,怎么一片虚无?不对,也谈不上一片虚无,虚无的世界里还有着很多颜色,那些颜色来自于一些珠子。 什么情况?什么地方? 我抬手,啊不,应该是抬爪抓了一枚珠子,凝神细看,一段记忆涌入了眸里。 我靠,辣眼睛啊。 这里头竟然是活春宫,是刘元先生和一个少女的活春宫,虽然听说过很多事业有成的男人因为自己年纪大了的关系,喜欢找年轻鲜嫩的少女,但没想到刘元先生也好这口啊,记忆里他抱的那个少女的也就十六七八吧,具体几岁不好说,但肯定在这个范畴就是了。 我正腹诽着,却隐约觉得哪不对,因为之前以为刘元先生是精神病的关系,我把他的情史给问了个底朝天,连第一次接吻的时间都给挖了出来。除非他刻意隐瞒,否则不可能不提一下他曾经有过一个年纪很小的情人。若是一夜.情,因此忘了,那也不太可能,这枚珠子的很亮的白色,握在爪子里也很温暖,感觉主人对这段记忆很深刻,并且很幸福,不可能是一夜.情。 而且,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觉得刚才看到的记忆有些诡异。 哪里诡异呢?我想了好一会,想不到,刚才只看一眼就撤了视线,看得不够全面。 深呼吸,做了个心理准备,我再次看起了珠子里的记忆,终于知道问题在哪了。 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有生理欲.望,人是动物,自然也有生理方面的需求。情.欲是诸多生理需求中最易令人沉醉的需求,在这段记忆里,刘元的眼睛里是满得都要溢出来的迷恋,但与他拥吻交.合的少女却不是,少女虽然很热情的回应着刘元,仿佛回应深爱的人,但她的眼睛却是清明的,没有一丝一毫被生理需求影响到的痕迹。 就算对刘元没感情,也不可能一点影响都没有,那双眼睛的模样,我觉得跟正常人说今天天气如何时的眼神没什么两样。 我再看了看刘元的年纪,看上去和现在没什么差别,人族的容貌在步入青年后便不怎么改变了,保养得好的话,三四十岁的人看着不到三十岁是很正常的事。而刘元,看得出来他保养得很好,虽然三十几岁了,但看上去也就二十几岁,这让我如何判断这段记忆里他是几岁了啊? 我将珠子放掉,换了一颗,每一颗珠子里都是刘元的一段记忆,看了几颗后我便总结出了经验:晶莹剔透如琉璃的白色珠子都是美好的记忆;浑浊而斑驳的黑色珠子是特别糟糕,糟糕得让当事人万念俱灰的记忆;阴霾般的灰色珠子的也是很糟糕,但还没到万念俱灰想死的记忆。 放眼望去,半数珠子是黑色与灰色的,也有半数是很温暖的白色,总的来说,后者偏多,这家伙的人生挺不错的,一半的岁月是幸福的。 我一枚枚的看了过去。 刘元生于五十年代,身世略倒霉,他老子是个地痞无赖,成日里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在外头瞎混,回家打老婆打孩子。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刘元也是倒霉的,不过现在的他可完全看不出有家庭暴力的阴影。 孩子出生一年后,他老婆便忍无可忍的跑了,不过她是一个人跑的,把孩子给留下了,得亏没多久人民公社开展,虽然刘元的老子游手好闲,但因为人民公社的关系倒也没缺了刘元一口吃的,这才没把孩子给养死。 可惜好景不长,刘元出生的时代正是华夏牺牲生态环境发展工业的年代,大炼钢铁不知多少林木被砍伐。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岁月,也是非人存在暴怒前夕的岁月。 山河草木无言并不代表它们就任人欺凌了,相反,它们都有灵,有自己的想法,至少草木是有的,证据?白梅街上走来走去的花草树木就是铁证。至于山河是否有灵,我没见过,但草木都有灵,想来山河也不会是无识无觉的存在。 别以为别“人”没有嘴巴说话就可以随便欺负“人”,时人的激情最终化作了众多只能无法用生命来描绘,只能用“存在”这个词来形容的存在的怒火。 三年.自.然灾害来了。 史册之中不时有天灾人祸的年代,灾民易子而食的惨像,这一方面说明了人逼急了的时候什么都能吃的牙口,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为了活下去会有多自私冷酷。 刘元是易子而食里的子,另一个子是个女孩,那个家庭有几个孩子,但只一个女孩,因此成了易子而食里的子。 这样的事情在那样的年代不少,但刘元与那个女孩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没被吃掉。 在刘元快被那户人家宰了下锅时有个人拿着把柴刀将那一家人都给杀了,手法之利落干脆,完全不像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更像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一刀一个砍翻人不算,还生怕人没死透,在每个人的脖颈上剁了一刀,确保死得不能再死才罢手。而这期间,那个男孩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是平静的,不是疯狂,不是残忍,也不是濒临崩溃,而是如水的平静,切瓜砍菜一样的平静。 然而,他切砍的不是瓜果蔬菜,是活生生的人,虽然能理解他在救人,但这眼神,这人是变态吧。 男孩把刘元给放了下来,刘元也同时知道了这人怎么会来救自己。 刘元的老子易子回去的路上,那个女孩一直在哭,她已经能预见未来了,刘元的老子也在哭,刘元到底是他亲生儿子,虽然比不上他自己的命,可那也是亲生的儿子,要被人吃掉了,不免伤心。 两个人一路走一路哭,然后那个女孩就想跑,没跑掉,被刘元的老子给打了个半死拖着往回走,引起了一个背着柴刀路过的男孩的注意。再一听刘元老子对女孩骂骂咧咧的话,立马就猜到了怎么回事,随手掷出了身上的柴刀,刘元老子的脑袋立时搬了家。得知还有一个要被吃掉的倒霉蛋,男孩干脆好事做到底,拿着柴刀来救人了。 救人的方式是把两个人的家人全给杀了,这方式简单粗暴的,服了。 不过不能否认,虽然简单粗暴,却是最管用的,因为就算他这一次逼迫两户人家不易子而食,但那操蛋的灾害年代,为了活下去,他们一定会再次易子。说不定下一次连易子都给省了,就那么吃掉自己的亲生骨肉,一点不忍跟自身生命比起来,自然是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只是这么做是一劳永逸了,却有个新的麻烦,不是每个孩子都跟他一样变态,至少刘元与那个叫大丫的女孩和他一般年纪,却没有在这个世界独立活下去的能力。 男孩杀完了人就打算走,不打算再理会这两个暂时死不掉的孩子,但刘元与大丫却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死扒着他不放,赖上他了,一人抱一条腿,死活不让他走。 男孩最终只能带着两个人一起回家。 男孩叫杨扬,家在山里,是猎户,父母都已不在,还有一个年纪一大把、身体很不好的祖父。论理,猎户靠山吃山,怎么都饿不着,但天灾年间,人们连树皮草根观音土都吃,自然不吝于进山寻找食物,因此山里的动物都被灾民扫荡得差不多了。但男孩却将自己与祖父照顾很好,甚至在这天灾年头,别人都瘦骨嶙峋的,老人却被他养得白白胖胖的。 杨扬每隔几个月就会出门一趟,回来的时候一定会带回足够吃用好几个月的食物,有杂粮,也有刚死的山林动物,他的解释是猎了一些野味跟人换了食物。家里添了两个人,杨扬出门的频率高了很多。 刘元想帮忙,但被拒绝了,他便帮杨扬照顾老人,收拾家务,以及磨刀,磨着磨着他便发现了不对劲,柴刀上有很浓重的人血味道。杨扬每次回来,柴刀上的血腥味都很重,刘元已经闻过人血什么味了,印象深刻,因此分辨出了柴刀上的血并非动物血,是人血。 刘元很担心,便在一次杨扬出门时悄悄跟了上去,杨扬没骗人,他的确是出去打猎的,去平常人根本不会去的深山打猎,只有那样的地方还有动物,不过都是很危险的动物。杨扬翻山越岭很熟练,进得去那些地方,刘元却不能,因此在外头等着,心却是放下了,虽然是去打猎的,也有危险,但怎么都比去杀人好。 事实证明,刘元的心放得太早了。 杨扬打猎回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步行去了城里,虽然□□年间,大部分人都吃不饱,却并非所有人,总有一些人哪怕是天灾最厉害的时候都能发财的机会吃得脑满肠肥的。杨扬跳进了别人家里,留下了一屋子的尸体,带走了屋里所有的米面与珠宝,然后拿到黑市上换成粗粮,一半赠给快饿死的灾民,另一半带回家。 我心说,这孩子要不是年纪太小,诡异感太重,杀人时的眼神太过平静,感觉跟变态似的,简直就是古代的侠士。 刘元和我不一样,我连吃人的妖怪都见过了,他没有,所以心理素质不如我,被吓得不轻,更让他吓得不轻的是,什么都没有的空气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银白深衣,玉冠束发,这打扮再加上出场方式,一看就不是人。 “您怎么又杀人了?” “我没随便杀人,都是挑了之后杀的。” 少年显得很无力,指着刘元藏的方向问:“那要不要杀了他灭口?” 第48章 第九章失忆者·轮回? 第48章 第九章失忆者·轮回? 我汗颜,这是妖吧,只有这些妖魔鬼怪会如此无法无天。 要被灭口的不是我,所以我站着说话不腰疼,只是汗颜,刘元却是被吓得不轻,想跑,却因为被吓得腿软而跑不动。 杨扬看了刘元一会,最后对白衣少年说:“抹去他的记忆。” 白衣少年颇为无语。“这都第几回了?您每次不能用法力,回回都让我出手,我感觉自己都要成您的保姆了。” 杨扬闻言挑眉道。“做本王的保姆难道不是你的荣幸?” 正抹去刘元记忆的白衣少年语塞,我亦惊讶,本王?华夏这地,打从民国起就没有王了,他一个猎户的孩子,是哪的王?虽然很荒谬,但我就是觉得杨扬没骗人,他真的是王,他自称本王的那一刻,虽然没有电视里演的君王的不怒自威,只有平静与理所当然,却比不怒自威更令人可信,演得再像那也是假的,而真的再落魄也是真的王,它就是王,所以理所当然,没有自豪,没有威风凛凛,唯有平静,因为理所当然,所以平静。 谁tm会在说今天天气如何时不怒自威与威风自信? 刘元最后一秒的记忆很简单,是白衣少年问杨扬:“那大王,您这回怎么转了性,多管闲事加心慈手软起来了?” 刘元只听到杨扬说了四个字。“他是弗陵。” 弗陵?这又是哪位? 刘元不知道弗陵是谁,也不可能知道了,当他醒来时人已在家里,之前的事全都忘了,醒来后看天亮了,赶紧拿了扫把抹布打扫屋子,杨扬很爱干净,不论是墙壁还是地板都要保持一尘不染,也因此,刘元与大丫每日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在打扫上。 看着习惯性开始清扫,没有一点不适的刘元,我知道,他是真的给忘干净了。 杨扬的祖父是个很博学多才的人,据说年轻时也读过书,上过学,抗过日,只是他不是红军,是国民.党的军队,也因此,战争结束后便回了老家享清福。可惜没能如愿,儿子死得早,丢下个未成年的孙子给他,只得在白发人送黑发人后再次把屎把尿的拉扯孩子,如今杨扬也能帮着做很多事了,日子这才稍微过点。 杨扬的祖父老来没什么爱好,就好下象棋,祖孙俩每日都会对弈一番,刘元在一旁观看,倒也渐渐学会了下棋,在杨扬出门的时候也能陪老人家下棋解闷。 这样的日子过了八年,八年后,老人的身体撑不住了,无常都到了病床之前。许是回光返照的关系,老人的精神很不错,说了一句奇怪的话:“你不是杨扬。” 刘元大为不解,什么意思? 正服侍老人喝水的杨扬闻言倒没疑惑不解,只是随意的嗯了声。 “我能知道怎么回事吗?”老人问。 杨扬说:“九年前,那一场病,他就没了。我恰好欠他一桩因果,需要帮他做件事以偿因果,他说,他不想死。起死回生的因果和麻烦太大,我不想那么做,便让他换个,他便让我给你养老送终,让你开开心心的渡过晚年,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感觉,你病好之后我就觉得你不对。”老人道。“不过,还是谢谢你,这些年,我过得很开心。” 老人说完就永远的合上了眼,刘元却悚然到了极致,如果杨扬在九年前就死了,那么眼前这个是什么? 刘元仍旧没得到答案,又被抹去了记忆,这一次抹得更彻底,不仅抹了,还改了。 刘元再次醒来是在孤儿院,多年前,易子而食,他与大丫一起逃了出来,然后被好心人送到了孤儿院,没有杨扬,没有猎户爷爷,这是他们记得的内容,也是别人对他们的记忆。 白衣少年很厉害,不仅改了两个当事人的记忆,还改了周围人的,一个都没落,宛若一张网,将刘元给困在了最深处,不论朝那个方向跑,都跑不出去。 然而这一次刘元却不是完全没有感觉,他依稀觉得自己忘了什么,然而他已有的记忆太完整,哪怕那是虚假的,也没有哪个人能够想到,并且意识到这个问题。就算是最厉害的催眠师,也只能催眠别人忘掉或混淆一段记忆,绝不可能无中生有出一段完整的人生记忆塞别人脑子里,有那本事就不是催眠师,而是神仙了。 活了十三年,有八年的记忆是虚假的,我忍不住为刘元先生掬一把同情泪,倒霉孩子好可怜。 过半的记忆是虚假的,哪怕虚假的记忆因为太过完善,不论是从内还是从外都无法发现问题,却有一样东西是无法蒙蔽的——第六感。 进入文明社会,人的第六感已经退化得差不多了,但退化并不意味着消失,有的时候还是会跳出来的。倒霉孩子刘元先生就是这么个情况,所有的一切都很合理,也很正常,可他就是觉得哪里不对。 虽然觉得不对,但刘元也没多少精力去踅摸哪里不对,彼时正是文.革初期,整个国家跟着了魔一样,刘元过得挺艰难,读书没有课本,吃饭总吃不饱。孤儿院没多少钱,而他又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因此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如何吃饱这个问题上,特别是他还有个人要照顾——杨燕,就是大丫,在杨家时,老人给她起了新的名字,原来那名字太不好听了。白衣少年改了两个人所有的记忆,唯独没有修改女孩的名字。 约莫两年后,刘元遇到了一个人。 之前说了,那个时候正是文.革,虽然没有战乱,但混乱疯狂不比战乱年代差的时代。刘元认识的那个人姓李,早年留学海外,后来抗日战争结束,便回了国,做研究之余因为相亲而认识了一名较为有名的抗日将军,觉得处得来,便成了婚,刚开始的时候日子过得很好,直到文.革爆发。 李女士是海归,现在这年头,海归是时髦词,但那个时候,海归是要被打为臭老九的,而那年头被打为臭老九,绝非好事。将军虽是抗日时有名的将军,但他也是国民.党的降将。俩人的身份都有问题,毫无悬念的被批斗了,将军在批斗时受了伤,一直没好,在病床上养着。李女士稍微好点,但也没好太多,俩都是伤员,不过许是被批斗给吓到了,并且是物极必反的那种吓,夫妻俩想起了自己不止有彼此,还有三个孩子,因此在一次批斗受伤醒来后李女士便似变了个人,将将军的抢给翻了出来,再有□□上门便毫不犹豫的开枪,境况这才好起来,怕死是人的天性。 刘元第一次见到李女士是李女士送孩子上学,他与李女士的长子是同学,看到李女士,刘元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丢了什么,又重新发现了。 李女士的孩子在学校没什么人缘,众人都避着,刘元反其道而行,可以与之交往。因为是好朋友,又是唯一的朋友,李女士的长子时常邀请刘元去自己家做客。 李女士的家很干净,简直就是有洁癖的人家。论理,这样的房屋,第一次上门,刘元应该很陌生且胆怯的,但他却觉得很熟悉很亲切,仿佛他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这让他很是奇怪,自己虽然有点爱干净,但不至于到这地步吧? 初见,李女士很热情的招待了刘元,然而眸子里却有一丝无语加无奈,不过太细微,只有一直留意她的刘元注意到了。 我也留意到了,虽然性别、容貌都不同,但李女士与杨扬很像,无关气质无关长相的相似,事实上,这完全是两个人,但就算是我,也诡异的觉得这两个人相似,说不上为什么的相似。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种感觉不是我的胡思乱想,而是,一个人不论经过多少轮回,容貌与性别换过多少茬,记忆又怎样面目全非,但有一点是永远都不会换掉的,便是灵魂。 李女士的家成了刘元第二个家,或者该说是唯一的家,因为他已经不记得那座山中小屋了,而孤儿院也不是他的家。 说不上为什么,他很喜欢李女士,觉得这种格外干净,干净得过分的环境很温馨。 这一次的惊变是在刘元十七岁那年,将军曾经得罪过不少,而在还是军官时,自然杀过不少人。剿灭一个土匪寨子时,有漏网之鱼,多年之后,漏网之鱼找上门来了,不过不是直接找上门,而是利用当时的环境以及舆论对付将军。 刘元与杨燕彼时靠着打零工攒了一笔小钱,打算租个屋子,带着杨燕搬出孤儿院,有自己的家比较靠谱。为了物色物美价廉的屋子,刘元满城的找房子,因此撞上了李女士夜行的一幕,这一次不是用柴刀,用的是一柄古剑,那是将军家祖传的。 李女士用剑,令人完全不知该用什么语言来描绘,天衣无缝,所以无法描绘,也不属于人间。自然,纳米技术也能做到,但千百年前的古人肯定做不到。而李女士的剑给我的感觉差不多,所有人都是石器时代的原始人,就她一个是科技时代的科学家。 杀完人,看到刘元,李女士无语了,更无语的是再次出现来收拾烂摊子的白衣少年。“怎么又杀人了?诶,怎么又是你?” “又是我?我们认识?”刘元大为不解。 白衣少年闻言无力的道:“认识,不过那不重要,反正你不记得了,也不会再记得如今的事。” 刘元愈发不解,还想说什么,白衣少年已经一巴掌拍他脑袋上了,很好,记忆又被清理了一回,真是个倒霉孩子。 第49章 第九章失忆者·师生 第49章 第九章失忆者·师生 这一次没人察觉出李女士的里子已经换了一个,演技越发精湛了。 刘元没有提示,自然猜不到,而且很快也不用猜了。。 论理,被洗去了关于看到李女士夜行杀人的记忆后,刘元别的记忆是可以保住的,但是......刘元真的是个倒霉孩子。 倒霉孩子过了三年好日子,又赶上麻烦了。 不知道李女士的里子究竟什么物种,仇家貌似不少,ps:不是壳子结的仇,是里子结的仇。 “哈哈哈,鸑鷟(yuezhuo)君,你也有今天啊。” 陪着李女士上街买菜,若是有人找茬自己一个男人也能发挥点作用的刘元看着路上碰到的这个笑容猖狂的玄色绣龙袍服的怪异男子,深觉得自己是碰到神经病了,谁家精神病院这么失职,竟然让病人跑了出来,不过这神经病哪偷的衣服,做工挺细致的。 李女士与刘元不一样,她没认为对方是神经病,而是道:“你想怎的?” 容颜邪魅的青年狞笑:“你当年屠我族数十万族人,你说我想干嘛?” 李女士微叹。“那是因为你们先杀了我长姐。” 刘元大惊,李女士别是给吓出毛病来了。 “我们才杀了一个,你又杀了多少?”青年男子怒道。 李女士理所当然道:“你们杀的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杀回你们几十万,这不是很公平吗?” 哪里公平了?几欲吐血的青年男子就差在脸上写上这五个字了,我与他很有共同感觉,李女士这账算得真真是清新脱俗啊。几十万条人命,不对,还不一定是人命,但不管是什么命,都是命,几十万条命偿一人之命,商纣夏桀也没这么暴虐啊。 刘元再蠢,这个时候也该听出问题来了,这不是精神病人的对话,是两个品种不明的非人生物的对话。 “李阿姨......”刘元犹疑的看着李女士,究竟什么情况? “我不是人。”李女士随口道,同时将刘元推了出去。“你先走吧,这里会很危险。” 刘元不愿走:“要走一起走。”不管究竟怎么回事,那男子都是赤.裸.裸的来者不善,他不能将李女士一个人留下。 李女士一记手刀劈晕了刘元,同时将人丢给了赶到的白衣少年。 这一次醒来,刘元没看到李女士,所有人的记忆都被改了,因为李女士没回来,也不知是把那个男子给干掉了,还是被.干掉了。 在所有人的记忆里,李女士不是在一日出门后与人斗法而挂掉的,是病逝的,更令人深信不疑的是,李女士生病的所有病历病案都有。虽然李女士走了,但日子还是要过,加之李女士在世的那几年将家里几个孩子都给调教得......略凶残,就算她走了,这个家庭也不会出什么事,仍会以良好的心态生活下去。 人生能倒霉成刘元这样,真真是不容易。 在刘元的记忆里没有李女士的存在,他虽然与李女士的子女很熟,也上过几次门,但对李女士并未没有太多印象。哪个人与同学做朋友还会与朋友的父母成为忘年交?因此对于这样的记忆,刘元并未发现问题,却仍有丝丝怪异之感。 虽觉得怪异,奈何虚假的记忆着实完整,刘元没能找出问题来,只得放到了脑后。 之后的日子平平淡淡,成年后与杨燕一起离开了孤儿院,一边自学一边工作,认识了一位从京城来的知青,双方都感觉还行,便交往了。没多久,高考恢复,两个人约定一起高考,结果......只过了一位,于是因为女朋友要回大城市里上大学,另一个却不能去,和平分手。 刘元苦读了一年,终于考上了,平淡而紧张的大学生涯,这位真心是个人才,别人大学都是悠哉悠哉的,他倒好,紧张无比,不过效果极佳,两年就毕业了。 那时候毕业后就业很容易,刘元很容易就找了一份教师的工作,一干便是两年,但因为没有关系和背景的原因,刘元人缘虽然不错,却一直没有更进一步的机会。严格来说,不是没机会,而是......每回跟他竞争的都是有关系的人,而没有关系的他自然做得再好也没用。 看得出来,刘元先生的心态很好,屡遭打击都没愤世嫉俗,仍旧乐天知足的努力生活着。 第二年的时候,因为一个高中班级的班主任回家安胎养孩子,请了长假,班级的事物暂时由刘元代替,成了代班主任。在此时,班上来了个插班生,第一眼,刘元就觉得那少女非常熟悉。 美人看皮却更看骨,少女的容貌一般,但从骨子里透出的气度却是无与伦比。我心说,难怪刘元觉得眼熟,许是又换了个壳,还是个年轻的壳,这家伙是越来越不掩饰真面目了。 刘元很欣赏这个学生,学习认真,成绩好,除了......高岚老师看高岚时是什么表情,我大抵能想像出来了,这里就有个现成的模板。 不过少女名叫葛乐的少女却不是高岚那种以打架闹事为兴趣爱好的暴力分子,虽然我隐约觉得这少女里子的暴力程度比起高岚只高不低,但葛乐的自制力比高岚强悍多了。只是刘元没看出来这一点,因此他时常给葛乐做辅导,从学习到人生观都有再教育,刘元觉得这孩子是块好料,若是日后成了□□,那就太可惜了。 最开始刘元是真的出于老师的责任心,但到了后来他却发现自己的心态不太对劲,他似乎对自己的学生动了不该有的心思。为人师表,怎能祸害学生?刘元果断摁灭了心里那点小心思,后来遇到第二任女友,因为两个人相处得可以,刘元又不想自己那种心思再冒出头,加之他自己年纪也不小了,便顺理成章的和第二任女友交往了。 看得出来,刘元的自我控制力很强,虽然还没完全将葛乐给忘了,但也慢慢开始放下。照这个趋势,他虽然会觉得葛乐给自己的感觉很奇怪,却不会再有男女之事,奈何这孩子着实是个倒霉孩子。 第二任女友是高干子弟,与她交往,刘元便等于有了关系,事业开始上升,然后在婚礼前半个月卷进了杀人案里,所有嫌疑与证据都指向他,可人真不是他杀的。 现代社会办案讲究证据,刘元太有嫌疑,证据也指向他,所以不论他怎么说,都被拘留了。女友的家庭一听刘元卷进了这样的事里,立马就解除了婚事,并且带着女儿出门旅游避风头了。 让我无语的是,刘元在这时候认识的警察竟然是我认识的,赫然是小姑丈。小姑丈这人我了解,虽然家庭方面挺让人无语的,不是渣的问题,是生活重心太过偏向工作,但不得不说,有这么个人民警察,对人民是个好事。哪怕所有证据都指向刘元,但小姑丈就因为证据太过巧合,感觉跟故意的似的,明明可以结案了也不愿就此了事,而是坚持继续查,终于查出了怎么回事。 红眼病的问题,刘元交了个白富美,前程似锦,招了别人的红眼病,那人在因为一时口角杀了人后便一不做二不休的栽赃到了刘元的头上。 这要不是碰上小姑丈,刘元真的得吃一辈子牢饭了。 虽然得了清白,但工作没了,未婚妻也没了,真不好说是幸还是不幸,无妄之灾啊简直。 饶是刘元心志过人,被打击至此,也终于绷不住了,自暴自弃,终日饮酒。 在此时,葛乐来找了刘元,看着被打击得一蹶不振的刘元,葛乐颇为无语,然后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居然在这个时候跟刘元告白了,再然后.......我之前看到的活春宫就是这时候的事。 我看得瞠目结舌,姑娘啊,刘元是局中人所以看不出来,但我不是局中人,我是旁观者啊,你压根就不爱刘元。 一个暑假,葛乐都陪着刘元,暑假结束,该去学校上学了。刘元想了很久,跟葛乐说,让她回去好好上学,考大学,他也会好好找份工作,等葛乐读完大学就跟她结婚。 刘元先是在本地找份工作,但没能如愿,警察还了他清白,也让他的前未婚妻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完全明白为什么高岚说她家不是鹤城本地人,却不知道因为什么事,被降到鹤城来了,小姑丈的工作态度,太容易得罪人。 小姑丈被降到了偏远的鹤城,刘元则是找不到工作,差一点成了他老丈人的那位希望他消失,别在面前杵着,太碍眼。他的未婚妻则是想与他重修旧好,刘元拒绝了。 “我有新的女朋友了。”刘元这么跟前未婚妻说,但没说出葛乐的名字,因为葛乐现在还是个孩子,还要读书,若是别人以此事做文章,葛乐的前途会被影响。因此刘元想着,在葛乐考上大学之前不会跟任何人说他与葛乐的关系,而等葛乐上了大学,也就谈不上早恋了,可以谈恋爱,至于他年纪大了点这事,只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别人管不着。考不上大学的话,那就直接结婚好了。 前未婚妻问不出是谁,便觉得刘元是还在怪她,一直恳求刘元原谅她。 父女俩夹击,刘元不是一般心累,最终与葛乐商量了下,他还是去外地打工好了。 葛乐对此表示支持,送了刘元一枚古玉玉佩,说是别人送她的,若是刘元在外头有什么急用钱的地方,可以把玉佩给卖了。 “我会保管好,不会卖。”刘元说。 刘元走了,虽然年近而立,但胜在肯吃苦,肯拼。又有一定的眼光,什么赚钱就做什么,慢慢的也积攒起了一笔钱,开了一家小公司,经营起电器,然后.......必须得说,这家伙简直是衰神附体。 虽然主要精力向电器行业转移,但之前经营的杂七杂八的生意也没有第一时间撒手,就算撒手也需要时间慢慢来,毕竟,他之前什么赚钱就做什么,虽然没明着违背法律,但也踩着法律的边缘线起舞了。 他想抽身是好事,但之前已经得罪过不少人了,其中不乏手上有着人命的□□。 第50章 第九章失忆者·玉佩 第50章 第九章失忆者·玉佩 离开刘元的记忆之海,回到自己的身体花了我不少时间,等我折腾完还魂的时候,刘元都醒了,期待的看着我,等着我给他答案。 我无言的看着他。 刘元很是紧张。“你也没找出原因?” 不,我找出来了,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沉默了许久,终是说:“你还记不记得,你当年回老家的飞机失事?” 刘元闻言一怔,道:“记得,那一次我差一点就死了。” 我说:“把‘差一点就’这四个字给去了。” 刘元呆了下。“我还没死呢。” “我在你的记忆里看到你没有跑掉,飞机失事太突然,机长根本没有时间给乘客发降落伞。你也没有得到降落伞,从而跳伞逃过一劫,你是就死在了那场事故里,烈火吞噬了你的躯体,就算没有尸骨无存,想来也不会是完整的遗体。” 刘元低头瞅了瞅他自己的身体,又瞅瞅我,不言而喻。 我让他等我一下。 君长青似乎挺喜欢收集奇奇怪怪的东西,除了香料,更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化石,那些化石内容非常丰富,有恐龙蛋,也有一枚包裹着蛇和蝴蝶的琥珀(我拍照找人看过,根本没人认识琥珀里的蛇和蝴蝶是什么品种,喵了个咪的,蛇通体黑色,只有肚子是白色的,玄君跟我说,那是玄蛇,可寿万年的妖族,至于蝴蝶,他也不认识)。 大整理的时候很多东西都给清理了出来,发现玄君与白姐都挺见多识广的,我便将我不认识的一些东西给它们过了眼,其中一样是一枚贝壳化石。我原以为那是君长青不知道什么时候去深海里溜达的时候顺手带回来的纪念,诚然,这贝壳是大了点,只有深海才能找到,人是下不去的,可君长青是人吗?他是半神,区区深海根本阻拦不了他。 白姐告诉我,那玩意的确是深海的产物,却不是一般的贝壳,严格来说,那根本就不是贝壳。 那是蜃壳。 蜃是水族的一支,传说形似牡蛎,不过也有能修成龙的,水族的终极进化多为龙族,但能够修炼成龙的不多。蜃这一支水族走的是大众路线,因此又有蜃龙的传说,但也就是传说,真的蜃或蜃龙就没几个人见过,此物种生活在深海,而能去深海里溜达的......基本不是人。 君长青收藏的这枚蜃是枚化石,玄君说,这蜃死的时候肯定几百万岁了。 我当时就忍不住反驳:咱们且不说几百万前地球是怎么个模样,就说几百万的生物它的体型该有多大?肯定不会是一尺见方。 玄君当时就给了我一双白眼:这蜃壳被炼制过。 君长青再喜欢纪念品也不可能将一座山给搬回家,我当时就悟了,颇好奇的问:蜃壳有什么作用。 能让君长青那么费心,想来是有大用处。 玄君表示没用处,阿吉表示能泡妞。 蜃吐出的气会形成海市蜃楼,但海市蜃楼里的景象......那是真真切切存在的,至于曾经存在还是如今仍旧存在,那可就不好说了。 自这一点便可看出一件事:蜃有能力播放曾经存在过的东西与发生的事。 简直就是电影,而且比幕布上的电影更鲜明与丰富,连3d都不如。 且,电影都是编的,海市蜃楼播放的可是实实在在存在国或发生过的事物。 君长青得到蜃壳时,华夏的电影业,还是黑白的,画质之差.......反正他是因此看中了蜃壳,觉得这玩意很适合讨媳妇喜欢,不过他媳妇现在都还不能化成人形,也就一直都没机会欣赏到海市蜃楼电影。而等她能化成人形了,人族的电影现在都有彩色的了,再过个几十年说不定能让人如亲临现场一般观察,完全用不着蜃壳了。 然而以后的事谁知道呢,反正此时此刻这蜃壳是能解决一桩生意了。 我将蜃壳从杂物间搬了出来,同时向刘元伸出了手。“你身上有一枚凤鸟玉佩吧?借我用一下。” 刘元闻言自身上取出了一枚墨色的凤鸟玉佩,黑色的凤鸟身上隐约可见丝丝缕缕的殷红,仿佛泣血,仿佛神鸟被俗世所染。“这枚玉佩是我在一次拍卖里买到的,我特别喜欢,你怎么知道它的?” 可怜的孩子,你的记忆真是被改得面目全非了啊。 我将玉佩丢进了蜃壳里,然后对刘元说:“我请你看电影。” 蜃气弥漫,这枚墨玉的往昔巨细无遗的在蜃气里浮现。 这枚墨玉的历史真的很长久,严格来说,它压根就不是玉石,而是骨骼,因此电影的开篇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神魔大战。 凤凰有五色,赤者为凤,青者为青鸾,白者为鸿鹄,金者为鹓(yuan)鶵(chu),亦做鹓雏,玄者为鸑(yue)鷟(zhuo),蜃气里最早出现的画面便是一只玄色的鸑鷟。 我愣了下,什么情况? 刘元忽道:“它和玉佩上雕琢的凤鸟真像。” 我没吭声,不知为何,有种不怎么好的感觉,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鸑鷟的对手是一头黑龙。 华夏民族认为龙凤呈祥,并因此而理所当然的认为龙与凤的关系是极好的,龙凤是夫妻,现实真的如此吗? 自然是否。 俗话说,邪不胜正,然而电影的开头就告诉我,正不胜邪。 洪荒时代,有妖鸟作乱人间,猎杀神、妖与魔为食,黑龙奉天帝之名前去降妖,熟料,那妖鸟赫然是一头有着凶兽血脉的幼年鸑鷟。 凤有五色,其中最强大者为凤,而最好战者为鸑鷟。 凤凰乃神族,而凶兽乃洪荒所有物种的公敌,这头鸑鷟身上的凶兽气息之浓郁简直恐怖,黑龙完全想象不出是哪一位神君抽疯了将这么个怪物给生了下来。 那不是妖孽,是神孽。 “孽畜,速来受死。” 黑龙将正派人物的台词说得很是义正言辞,我觉得,这位神君莫不是白痴?哪有人会甘心低头认宰的? 反派与我的看法一致,因此鸑鷟给了黑龙一对大大的白眼。“智障。” 黑龙出身尊贵,从未受过如此屈辱,几乎被气得哇哇叫。 一番大战,终究正不胜邪,黑龙年轻气盛,又轻敌,与有着充足的猎杀神魔经验的鸑鷟完全不在一个层次。哪怕黑龙已然成年,哪怕鸑鷟尚未成年。 鏖战七七四十九日,鸑鷟重伤,但它也将黑龙给打残了,正待享用美食,黑龙以秘法提升了自己一个境界的修为,这才得以没成为鸑鷟的盘中餐。不过这样的秘法,这位主打完了,不是立马死翘翘就是今后修为再也无法进步,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虽然煮熟的泥鳅长了翅膀,但鸑鷟也没放弃,拖着黑龙耗着。 秘法不可能持久,只要拖到黑龙的极限,泥鳅仍会回到盘子里。 黑龙在意识到自己真的干不掉这头变.态的鸑鷟后,果断撒丫子跑了。 虽然鸑鷟是凤凰,而凤凰为百鸟之王,论起速度,黑龙自然不如凤凰,可这头鸑鷟是未成年鸟,丫毛还没完全长齐呢。 没追上,鸑鷟只得放弃。 黑龙想回到天庭,想告诉天帝鸑鷟是凤凰与凶兽的混血,神孽是所有神族的禁忌,而如此强大变.态的神孽,若说凤凰一族毫不知情,鬼都不信。他要向天帝状告凤凰一族,要带更多的强者将那头该死的鸑鷟挫骨扬灰,要让制造出神孽的南明神族灭族。 黑龙拼命的飞,然后.......死了。 红衣如火、容颜美得颠倒众生、甩开妺喜、妲己及褒姒(为毛用祸国妖姬来进行比喻?自然是这位神女极妩媚,不是皮相的妩媚,是自骨子里透出的妩媚,总感觉她以后像红颜祸水多过神女,嗯,是以后,因为她的人形看上去也就五六岁)一亿条街不止的神女在天门之外挡住了黑龙。 “本王不想杀你的,真的,奈何......你这次需要斩杀的妖孽,本王大抵是识得的。且,神孽之事揭露,我会很麻烦的。” 瞅着自称本王、红衣如火的神女,我瞠目结舌。 神女没有半点心慈手软的将黑龙给屠了。 为了不留痕迹,还顺手一把火将黑龙的尸体给烧了,凤凰真火烧得很干净,只剩下一块似是玉石的黑色物体。 墨玉在地底埋了千万年,也可能更久,直到西汉年间才得以重见天日,因其珍贵,被得到的人按着人世的规则献给了当时最强大的人——皇帝。 彼时在位的皇帝是汉武帝。 汉武帝将墨玉与和氏璧做传国玉玺后还剩下的一点玉料做为礼物准备送给儿子,先让两岁半的小儿子弗陵选择。 弗陵选择了墨玉,汉武帝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墨玉的材质虽然不错,但上头隐有血色,感觉不是特别好。加之和氏璧的历史,论珍贵,墨玉远不如和氏璧,便问弗陵为何选择墨玉。 弗陵说,和氏璧是做玉玺用的东西,是父皇的东西。 必须得说,汉武帝晚年最喜欢这个小儿子真不是没有原因的,政治很敏锐,也很谨慎。凡是跟皇权沾边的权利与东西全是汉武帝的,都跟他没关系,他不能沾。汉武帝还活着,皇位跟他没关系,汉武帝死了,那更跟他没关系,太子还活得好好的呢。虽然因为做了几十年太子都还没升职而有些心理问题,但身体很健康,肯定不会死在汉武帝前头。 汉武帝晚年多疑到神经病的境界了,弗陵一个小孩子便能如此敏锐,说没他的影响,鬼都不信,不过弗陵的表现汉武帝很是满意。 对弗陵很满意,那么对旁边眼睛一直在和氏璧上的太子自然不是那么满意了,但汉武帝也没有表露出什么就是了。 弗陵拿了墨玉不知道要做什么东西好,宫里有的是好的大匠,可他也得先决定将玉料雕琢成什么,别人才能下刀。 巫蛊之乱爆发时,汉武帝巡幸甘泉宫,还带上了最为喜爱的小儿子弗陵。 他们的背后是因为巫蛊之乱即将大乱的长安,历史学家都觉得,那个时候都对戾太子挺冤枉的。君王年轻时,美丽的姑娘都衷情于君王,很是满足了君王的虚荣心,然而随着年纪的增大,君王发现,美人们的目光都放到自己长大的儿子身上。 哼,儿子长大了一点都不可爱了。 担心与害怕儿子威胁替代自己地位的君王自然而然与日渐成长的儿子之间产生了矛盾,这是病,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什么病,奈何此疾为不治之症。 我也觉得戾太子挺倒霉的,却不是因为他摊上个有老年病的皇帝爹的事,而是......他只差一点便可以登上王位了,真的是只差一点。 刘彻与弗陵在甘泉宫命悬一线,差一点就去见阎王了,若是这两位在那个节骨眼上挂了,戾太子自然就不是华夏四大悲剧太子之一了,他会是一位皇帝。虽然不会如汉武帝那般武功卓著,但他的风格很适合做一个休养生息的守成之君。 第51章 第九章失忆者·鸑鷟 第51章 第九章失忆者·鸑鷟 甘泉宫里刘彻怒气勃发,甘泉宫上空仿佛也能感觉帝王的愤怒,风雷大作......才怪。 骊山的确风雷大作,但跟帝王之怒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那是因为那上方有两尊大能在干架。 掐架归掐架,但双方都隐没了身形,凡人看不到,而结界也保护了下方的人族不受波及,自然,若是结界崩了,那别说甘泉宫里的人,便是整个黎山都得夷为平地。 干架双方一男一女,男子是个看上去弱冠的青年,女子则是一名玄衣的少女,皆是容色出众,尤其是后者,简直颠倒众生。更与之前杀了黑龙的红衣女孩酷肖。不同的是,少女穿的是玄衣,容色明艳却无半点妩媚,相反,整个人的气质宛若冰山,一座美艳的冰山。 小时候长得很好看,长大后长残了是很正常的事,可长大后与少时的气质画风差了十万八千里,神女姑娘也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 虽然气质画风朝着相反的方向长了,但神女彪悍依旧,手中长剑宛若一泓秋水,锋利无比,更惊人的是神女使出的每一剑都羚羊挂角,出神入化。不,羚羊挂角与出神入化完全不足够形容,她的剑分明已入道境,挥出的每一剑都是道。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赶紧一人一张符贴上了刘元与美人的眼睛,他的眼睛这会都在流血了,再去看雪狼与一蛇一角龙一狗,也都受了伤,但已经反应很快的封闭了感知。 道、法、术。道为至高,但世人所能接触到的都是最浅显不过的道,浅显得都不能说是道了。 如果用数学来做比喻的话,世人所接触的道是一加一等于二这个层次的东西,而神女的剑道却已经微积分那个层次了,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让一个刚会数一二三的小孩去推演微积分,他肯定哭死给你看。可数学不会要人命,没有足够的境界却去看神女那个境界的东西,妥妥的找死,尤其是神女走的还是剑道,看一眼都觉得眼睛生疼。 神女是个变态,男子也不遑多让,俩都是变态。 男子对神女说:“少凰,何必呢,你体内流着九成九的凶兽血,神族从来都不属于你,何必为了神族压抑自己的欲望?我才是你真正的同类。” 少凰的回应是更加变态的一剑。 男子最终被少凰给劈成了两半,竟是一头生了十八对翅膀的怪兽,嗯,怪兽,因为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品种,似鹏鸟,但鹏鸟的爪子没那么利,羽毛也不会比金刚石还结实,屁股后头更有一根生满倒刺的长尾巴。 少凰将怪兽给烧成了灰,并不知道下方有个孩子目睹了天上的大战。 弗陵被吓得不轻,在宫室里窝了两天才恢复了点精神,眼睛也没那么疼了,虽然他在发现不对的时候就闭上了眼,但已经看到的还是伤到了他的眼,让他看东西有点模糊,只是小孩子恢复得快,且他也很快就把之前看到的剑给忘了,也就没事了。 见外头风和日丽,没有变.态掐架的痕迹,弗陵决定去后山走走。 汉代的环境比现在好多了,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古树,野生动物资源很丰富,有狼虫虎豹(不过不会出现在他面前,猎场跟后世的景点似的,危险都给清得差不多了)、有鹿、羊等小动物。 弗陵不是专门去狩猎的,因此没走远,只是在甘泉宫附近走走。 甘泉宫附近有一株梧桐树,年纪很大了,弗陵平常很喜欢去那里玩,走着走着便走到了梧桐树下,却发现这株树已经有了住客。树上有个鸟巢,巢里趴着只黑色的山鸡,真的挺像山鸡的,黑不拉几的,不过既然是住在鸟巢里,想来不是山鸡,是鸟类,不过如它这般,浑身羽毛都是黑色一点杂色也没有也挺稀奇的。 弗陵在树下玩了挺久,意识到一个问题:谁家鸟儿会在巢里一蹲就是半日,且从头到尾都没换过一个姿势? 别是死了吧? 弗陵赶紧爬上了树,巢里的鸟是热的,是活的,就是热得不正常,羽毛摸上去跟火炭似的,这要是在冬天抱着,什么手炉都可以省了。可如今不是冬季,就算是冬季,鸟类这体温也不正常。 弗陵赶紧将鸟儿抱了下去去寻医者,医者检查了一番,别说鸟儿有什么毛病,就是鸟儿是什么品种都没瞅出来,只能靠直觉判断:鸟儿似乎在冬眠。 弗陵听得满头黑线,冬眠你个鬼啊,谁家的鸟会冬眠?且冬眠时体温还这么厉害? 弗陵一直养着怪鸟,虽然体温一直都不正常,也一直没醒,但一直都活着。弗陵觉得,那位医者大抵没说错,这小东西真的是在冬眠,尽管如今根本不是冬季。 怪鸟昏迷了三个月后终于醒了,一醒来便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不对头,她原本是住在用鸟巢里的,如今也在鸟巢里,但这鸟巢不在梧桐树上,而是在皇宫里一个很舒服的笼子里,但再舒服也是笼子。 弗陵回来的时候怪鸟已经不在笼子了,笼子也不在了,严格来说,它还在,只是换了一种形态——变成了一滩金属。被高温烧成了金属液,然后冷却,自然就是一滩。 怪鸟换了个地方在继续睡。 弗陵顾不上笼子的变化,惊喜的将怪鸟捧在了手心。“小黑你终于醒了。” 咳,冲这起名能力,我要是小黑,我非扇他一巴掌不可。 啪! 小黑真的扇了弗陵一......翅膀。 “你可以叫我少凰。”怪鸟开口。 弗陵:“......妖......” 怪字没说出口便被怪鸟一翅膀给封住了。“眼瞎?妖鸟与鸑鷟都分不出。” 弗陵年纪虽小,但做为皇族子弟,要求很严苛,启蒙早,书也读得不少。自然知道鸑鷟是瑞鸟,可......鸟大爷,谁家瑞鸟跟您似的黑不拉几的?说是不详的鸟还差不多。 许是弗陵眼神太过直白,鸑鷟很容易就感知出来了,却没生气,而是一副你爱信不信的模样,真难为它以一副黑不拉几的鸟类嘴脸还能用表情表达出这种意思。 弗陵哭笑不得,心却是松了口气,这只怪鸟不管是什么,都应该不是妖孽。 “我叫弗陵,你叫少凰?” 鸑鷟沉默片刻。“你可以叫我少凰。” 弗陵听出了其中隐含的意思。“少凰不是你的名字?” “我是家中次女,因此大家都唤我少凰。” “为何不唤你的名字?” “母亲为我起的名字是安宁。” 弗陵不懂。“这个名字不好?” “很好。”鸑鷟透着一言难尽的回答。 弗陵有了一个秘密,一个新朋友。 鸑鷟需要借助皇宫的龙脉之气养伤,加之弗陵也算是意外帮了她,她不介意当一段时间的知心姐姐陪小孩说说话,聊聊天。 弗陵也一直当鸑鷟是一个有趣的朋友,鸟类朋友,直到他八岁那年。 汉武帝身体越来越差,鸑鷟也说汉武帝快死了。 汉武帝的太子已经挂了,他得在剩下的儿子选择继承人,他的选择是弗陵。但为了防止钩弋夫人如吕雉一般揽权,亦或是如战国时的秦国宣太后一般在男人死了之后养面首给自己戴绿帽,汉武帝以主少母壮,因而立子杀母为由处死了钩弋夫人。 弗陵还是男孩,猜不到汉武帝的心路历程,但这不妨碍他察觉到父亲的态度变化。汉武帝召见赵钩弋,他偷偷躲在了宫室里偷听,在汉武帝赐死钩弋夫人时,弗陵立刻就想跳出去阻止,却被一双灼热的双手给拦住了。 一只手捂嘴巴,另一只将人按住不让弗陵跳出去求情。 “君王心中最重要的无外乎责任或权利,绝非子嗣,你信不信你此时跳出去执意阻止,你老子能连你一起杀?” 一把声音钻进了弗陵的脑子里。 被制住的弗陵只得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亲赐死自己的母亲。 当尘埃落定后,弗陵被放开了,他也因此看清了制住自己的是什么人。 玄衣华胜,容颜明媚颠倒众生,赫然是那日甘泉宫上空的神女。 弗陵愣了下,神女清泠泠的眼神他很熟悉。“......少凰?” 神女颌首。 弗陵默然片刻。“那个人说你是凶兽。” 凤凰是瑞鸟,显然与凶兽不沾边。 “我老娘是凤凰,我老子是凶兽。” “那你是神?” “自然。” “为何不救我母亲?” “我为何要救她?她阳寿已到头,又是下一代皇帝的母亲,若是救她,因果太大。我身上的因果已经够多了,不想再多。你若是不痛快,去杀了刘彻好了。”少凰宛若说今日天气不错一般的说。 弗陵默然,须臾,道:“那是我父亲。” “所以?”少凰反问。 弗陵语塞片刻,忍不住问:“少凰你与你父亲关系如何?” “我对他无所谓喜欢与讨厌,而他,应是讨厌我的。” 弗陵疑惑:“为何?”听说过孩子讨厌父母,却很少听说过父母单方面厌恶孩子的。 “我差一点就把他杀了,他怎会不讨厌我?”少凰将心比心的觉得,谁要是想杀她,她一定会厌恶那个人,哪怕那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你父亲也杀了你的母亲?” “我还没出生他就被我母亲给杀了,怎么可能杀了我母亲。” 什么叫你还没出生你爹就被你老娘给杀了?若是如此,你是哪冒出来的?弗陵很是无语,但最关心的却是另一个:“他既已被你母亲所杀,又怎会再差一点被你所杀?” “神这个层次的存在是很难死干净的,只要有一点真灵残存都能复活,而他那一次没死干净,因此我长大的时候他也复活了。” “那你是为了遮掩自己的身世才再杀他一次?”神族与凶兽的混血,不是很好听,杀人灭口也很正常。 “我才没那么无聊,只是想确定一件事,做个实验,而这件事的一个步骤是取得他的躯体,不杀了他我如何获取他的躯体?”少凰理所当然的道。 弗陵对于少凰的家庭关系已然彻底无力吐糟与深究。 第52章 第九章失忆者·黄鹄歌 第52章 第九章失忆者·黄鹄歌 弗陵到底是没有少凰的杀伐决断与无情,哪怕刘彻杀了钩弋夫人,他也无法狠心杀了刘彻。而且,刘彻也不需要他杀了,钩弋夫人死了没多久,刘彻也跟着挂了,无常非常干脆利落的那缚魂锁将刘彻的灵魂给拖走了。 不拖不行,刘彻不肯死,可他阳寿已经到头了,让他复活,那麻烦就大了。一个生命的诞生代表着另一个生命的离去,同理,一个生命的死亡也意味着另一个生命的诞生。刘彻不死,那另一个生命就得胎死腹中了。 勾魂的无常不愧是诺诺的同事,鬼魂配合便你好我好大家好,若不配合,老子把你捆成粽子再拖走。 不知为何,弗陵是看得见整个勾魂过程的,并且还看到无常向少凰行礼,称呼少凰为上神。 弗陵有点愣,他曾经问过少凰神仙的区别。少凰表示,若将法则比作律令,仙是公卿,遵守规则;神则是皇帝,掌控规则。但也有个特殊位阶——上神,不论是公卿还是皇帝,本身都要遵守规则,一旦越界便会失去一切,而上神是凌驾于法则之上的,因为法则是它们创造的。 每个上神都代表着一种道,它们创造了属于自己的道,然后在这条道走到了巅峰,于是成就上神之位。但那是非常难走的一条路,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想要找一条道不难,难的是,想要证道成神,你得将这条道给走到尽头,并且走出自己的画风来,不论是哪一点都极为艰难。 比如一个修神者,走的道是直道,那它就得从认定了自己的道那一刻直至死亡都得将直给刻进骨髓里,不能做出任何违背直这个字的事情,并且必须是绝对发自本心的认可直道的走直道。有一点不直,哪怕那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永远别想能修炼成神了。 也因此,洪荒之后,修神者成了稀有品种,后人创造了仙道,虽然不能成神,但也能长生不死。 修神者是稀有品种,你咋个就是修神者,还是证道成功了的? 似是瞧出了弗陵的错愕,少凰道:“我生于洪荒之初。” 洪荒结束后,修神者成为稀有品种,但洪荒之初,修神才是天地间的主流。少凰生在那个时代,理所当然走的是修神路子,也没第二个路子给她选。而如此漫长的岁月,修成了神,也未必不是不可能。 只是,神女的瞅上去也就十七八岁,怎么实际年龄如此令人高山仰止? 弗陵登基为新君,少凰仍旧没离开,发现弗陵的日子还真是一点都不好过,兄长虎视眈眈、辅臣心思各异、百姓生活困苦,刘彻甩给了小儿子一口好大的锅。 弗陵这个皇帝当的,很容易让人想起后娘养的孩子。 少凰决定帮弗陵一点。 始元元年春天,珍贵稀有的黄鹄鸟降临大汉的都城长安,飞过建章宫上空,落于太液池边玩耍。 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黄鹄,然而弗陵却在别人大呼祥瑞之兆时认出了那只鸟是少凰,虽然羽毛颜色不对,但那眼神就是少凰。 在群臣上寿下,以及自己心情激动下,弗陵情不自禁的做了一首诗。 黄鹄飞兮下建章,羽肃肃兮行跄跄,金为衣兮菊为裳;唼喋荷荇,出入蒹葭;自顾菲薄,愧尔嘉祥。 前面几句不是背景就是夸赞黄鹄的美丽,唯独结尾处的“自顾菲薄,愧尔嘉祥”话锋一转,与“其乐融融”场面格格不入。 对此,后世的主流解释是:诗人心中充满了期望,想要像黄鹄翱翔天宇一般一展宏图,使得天下承平、百姓安居乐业,然而想像有多丰满,现实就有多骨感。 彼时,由于武帝时期的常年征战,海内空虚、经济衰退。新天子猝不及防接手的就是个烂摊子,新天子尚未体会到君王的荣耀便感到了深深的迷茫与孤独,不免不安、惶恐。因此当年幼的新天子陡然见到代表祥瑞的黄鹄降临长安时,肯定是十分欣喜的?毕竟那还是个讲究天人合一的时代,俗称迷信,对这些东西很是笃信,若非如此也不会有巫蛊之乱了。 自然,黄鹄与巫蛊不是一个意义,后者是诅咒,前者是祥瑞。 天降祥瑞意味着什么呢?意味君主有德、天佑大汉啊!是否预示着自己也将成为一代明君、名垂青史呢?高祖皇帝、孝文、孝景,还有父亲……可,欣喜之余,诗人忽然想到,自己又为江山社稷做过什么呢?他才八岁,他还不曾亲政……于是,渐渐的,一种失落而又羞愧的情绪涌上了诗人的心头。 自顾菲薄,愧尔嘉祥。 浩浩穹宇之下,诗人深感自己的渺小,不免心中有愧。要成为一个贤明君主,他要做的还要太多太多。 现实真的是如此吗? 自然不是。 一个八岁孩子他的多早熟才能想到那么多的东西?要知道他可是猝不及防接班的,汉武帝原本的接班人并不是他,只是巫蛊之乱与汉武帝老年得了老年病叠加在一起逼死了戾太子,以至于本来与皇位无缘的弗陵阴差阳错成了新帝。他根本没有像戾太子一样接受过完整的帝王教育,不可能一开始就上手,除非他的里子有问题,否则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感慨。 这首诗其实就是他的一首情诗,含着不能见人心思的情诗。 虽然是新手上路,哪怕没有接受过完整的帝王教育,但危机感还是有的,没这份危机感他也不能在汉武帝晚年老年病病入膏肓时稳稳当当的坐着最得宠的皇子。 他很清楚少凰在做什么,少凰是在为他造势。 汉尚土德,土德尚黄,黄鹄自然被视为祥瑞,且是祥瑞中的祥瑞,如此一来,有天赐祥瑞的幼主,辅臣与年长皇子多多少少会顾忌点,不会再将他当成乳臭未干的毛孩,至少面子工程会做好。 弗陵所羞愧的不是自己与明主的差距,而是自己何德何能值得一位古神竟如此待自己?自然,羞愧归羞愧,他也的确很高兴就是了。 弗陵回到宣室殿时,少凰果然已经回来了,并且地上丢着一件黄鹄羽衣。 弗陵将黄鹄羽衣捡了起来。“这是?” “别弄坏了,那是我找一只黄鹄借的,还得还呢。”少凰道。 弗陵大奇:“羽衣还能换?” 少凰理所当然道:“为什么不能换?某些爱臭美的家伙,羽衣可是堆满了整座宫殿呢。” 弗陵总觉得少凰说这话时有点磨牙的感觉。“平常没见你换。” 少凰要么就是人形,要么就是一副像黑山鸡多过凤鸟的非人形象。 少凰随口道:“这次只是顺手帮你一下,换件衣服而已,不过你也别指望这事能让你日子好过太久,也就一时,关键还是在你自己。” 弗陵叹道:“可我也不知要如何做啊。” 汉武帝死得太早,弗陵再聪明,这么点时间能学的东西也是有限。 少凰想了想,问:“你是愿意做个轻松的皇帝还是疲惫不堪的皇帝?” “何谓轻松?何谓疲惫不堪?” “轻松自如是日子过得轻松自在,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说的不是暴君,好吧,我说的的确是暴君,不过不全是。” 弗陵忍不住问:“你见过很多皇帝吗?” “算多吧,不过我都不太注意。” “也有注意到的。” “一个是我长姐,另一个想杀我,我自然会加以注意。” 弗陵一愣。“你长姐是皇帝?” “不是皇帝,是王,南明神族的王。她当了九万多年的王,在她之前,不论是我还是众神都没想到,王还能如她那般做。”少凰很是感慨。 弗陵大奇:“她是如何做王的?” “她基本不管事,事情都按照分类交给擅长的手下做,她就抓抓大方向。我就没见过比她更闲的王,闲得天天都有时间臭美与收拾我。”说到最后,少凰又忍不住磨了磨牙。 “不怕被架空吗?”弗陵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汉武帝一生换了十几任丞相,干的最长的几个丞相都是应声虫,汉武帝说什么就跟着说什么,干的最短的则是主见与能力都很过人的。 “大方向还是在她手里,又不是完全不管事了。” “还有别的类型吗?” “比如当时的天帝,一天到晚猜忌防范臣子,发现别的神族有神出色过头便想法子废了那神。如我长姐,就因为是神族百万年难得一见的出众天资,两万岁便修成了上仙,创造了太古神族修成上仙花费时间最短的最高记录,他便设计废去了我长姐的根骨,令长姐失去了所有修为法力,更绝了修成上神的路。” “那位天帝最后如何了?”弗陵隐约觉得天帝下场只怕不怎么好。 “被我杀了。”少凰轻描淡写的回答。 “可还有别的例子?” 少凰想了想,道:“你也可以学我,我什么事都没管,但我修为足够强大,所有得罪我的人都被我给杀了,哪怕我什么事都不管。只要不是我自己不想当王了,没有任何人敢将我从南明神族的王座上拉下来。” “你仇家一定很多。”弗陵说。 少凰无言以对。 第53章 第九章失忆者·愿为竹 第53章 第九章失忆者·愿为竹 弗陵要娶妻了,娶的皇后是霍光的外孙女,上官桀的孙女,时年,他十二岁,上官小妹六岁。 少凰很是感慨:“我想起了我的长姐。” 弗陵疑惑,少凰似乎只有一个亲人,至少少凰的心里只将她长姐当成亲人,亲爹却是有需要就能杀了,因此弗陵对此有些好奇。“她怎么了?” “飞禽大多专情,一生一世一双鸟,有的禽鸟在伴侣死后甚至会啄自己的翎羽,失血而亡。南明神族虽是先天生灵,却也是飞禽,虽不至于专情到弄死自己,却也是一生一世一双鸟。我的长姐,她虽是南明的王,但依着南明的祖制与禽鸟的天性,她的伴侣应只一人。” 弗陵微怔。“她有很多伴侣?” 少凰摇头:“她有一位正式的夫君以及一位八荒众神皆知的情人。” 弗陵挑眉。“她爱的是那位情人?” 少凰颌首。 “那为何不嫁给情人?” “定亲之时她还不认识那个情人,她是两万岁时定亲的,当时发生了一些事,她需要安抚天帝,而天帝想利用婚姻掌控南明,南明帝君只能有一个伴侣的祖制能让天帝做不少文章。长姐是个很称职很合格的王,信奉只有对族群有利,那么就没什么是不能付出的,包括婚姻。莫说是与天帝的儿子定亲,便是与年纪当她祖父的天帝都绰绰有余的天帝定亲,她都会欣然应允,只要利益足够。” 弗陵愣了下。“那她后来后悔了吗?” 遇到了真正爱的人,却只能感慨恨不相逢未嫁时。 少凰沉默须臾。“她脑子里根本没有后悔这个词,恨不相逢未嫁时?呵,若是会有如此感慨,她又怎会多出一位情人与私生子?我一直都很怀疑,若没有那一盏忘情,她是不是就跟天族和离了。” 弗陵奇道:“即是联姻,怎么可能轻易废弃?”如他的这一场婚姻,他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利。 “你老子借着馆陶公主之力登上王位,不还是将陈阿娇给踢了?长姐与我那位名义上的姐夫从一开始便面和心不和,打成婚之日起,长姐便着手如何和离。联姻的利益再大也不能让她赔上一生的快乐,哪怕是没有任何感情的联姻,她也要求最起码的相安无事。”少凰很是感慨,天帝让儿子娶长姐就是个错误,哪怕是他自个娶都不至于在最后闹成那般模样。长姐对天帝的意见绝对比对天帝儿子的少,而在婚姻方面,长姐更是一点意见都没有。天帝花归花,但该给正妻的尊敬与体面还是会给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能相处得很和睦。 夫妻之间不打起来就是和睦,这是长姐对夫妻关系的定义。 “你是在劝我着手废后?”弗陵含着一丝丝期待的问。 少凰摇头。“我长姐最后死了,忘情抹去了她的记忆,却没能抹去她的感觉。她说,真的爱一个人,那么哪怕什么都不记得了,再见的时候,心脏的感觉也是不一样的。虽然不可理喻,但她就是如此找出了她所遗失的记忆,便想给情人与子嗣应得的名分,然后就死了。” 弗陵没再继续猜,而是道:“你说这些是想告诉我什么呢?” “夫妻之间好好相处,不论是否你自己愿意娶的,既然娶了,就好好照顾着,别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定要作天作地的闹,该给的尊敬都应该给。日后便是有了真心爱的人,也别说出口,那或许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且你的妻子也可能杀了你,然后红杏出墙焕发第二春,让你哭都没地哭。自然,上官小妹与我长姐绝不是一个类型,她没我长姐那般洒脱自立,但她若愿意,也是能给你找不少麻烦的。欲成大事,这些细节问题可不能落下。” 落下了的话,她那位头顶绿油油的姐夫就是个活例子。 弗陵心中满是失望,却也记住了少凰的话。 婚礼时,弗陵看到小皇后在害怕,尽管没有男女之情,却还是安慰了她,不论如何,他都娶了她,那么就应该照顾好她。 弗陵十六岁时,少凰的伤势养得差不多了,便向弗陵告别,同时问弗陵有没有什么愿望,她尽力帮他,不过只限于不影响天下局势的事,神仙是不能掺和人间的历史变迁的。 弗陵说:“我想看一眼你口中的梧桐林绵延不绝的南明,还有独木成林的桐宫。” “你是凡人。”少凰说。 “我知。” “南明是太古神族的族地,凡人不能踏足,桐宫是王宫,不相干之人不得入。” “平民是可以踏足长安的,帝王召见,庶人也可以进入皇宫。” “长安没有一座亘古不灭的不死火山,桐宫就建在火山口。” 一个凡人跑火山口去,活腻味了吧。 弗陵深深为南明神族的建筑风格叹服,这得多无聊才能在火山口盖房子? 弗陵想了很久,表示没有愿望,确切说,他的愿望是永远无法达成的,与其说出口令人困扰,不如不说。 少凰忽的皱眉。 弗陵见了,问:“怎么了?” 少凰想了想,没说什么,伸出手指在弗陵的眉心画了一枚符便化为鸑鷟离开了。 少凰走后,弗陵不可遏制的思念它,可这思念不能与人言,除了他,没有人看到过少凰。 弗陵开始雕琢墨玉,一刀一刀的亲手雕琢,一枚鸑鷟玉佩逐渐成型,弗陵的生命却仿佛在这种宣泄中流逝,终流失殆尽。 “若有来世,我愿生生世世为一株竹。” 凤栖梧桐,但少凰没那特性,她什么树木都不挑,传说中的凤凰木对她根本没有吸引力。唯独挑的是食物,喜竹实。 你是神,我是凡人,所以你不会爱上我,但我想为你做点什么。 公元前74年,汉昭帝崩,享年二十一岁。 在弗陵离世后,少凰又回来了,瞅着玉佩颇无语。 她用道纹保护了弗陵不被饱含怨念的墨玉影响神智,这人却因相思成疾郁结于心早逝了。 弗陵的人生不该如此短暂,他会活很久,完成西汉王朝的中兴之治。然而,他遇到了一只鸑鷟,动了不该动的念头,于是很多东西都改变了。 少凰执起玉佩,正欲捏碎玉佩,弗陵已死,这枚辟邪的玉佩也就没有了用处,鉴于墨玉的来源,还是早早灭了的好。却在出手的那一霎那发现玉佩里有些异样,少凰迟疑了下,终是作罢。 玉佩成了少凰的收藏品,被她带回了南明。 若是弗陵还活着,一定会发现,少凰真没骗他,但说的也不够准确,桐宫哪是修建在火山口,丫是根本就坐落在火山岩浆里。这变态环境,别说弗陵一个普通人族了,就算是大部分非人生物也扛不住,坐落于活火山山口也就罢了,关键是南明不死火山的山口里沸腾的不是一般的东西,是太古洪荒时开天辟地时的太古地心毒焰,比寻常火山岩浆生猛多了,寻常仙人掉下去都别想活着爬上来。 南明神族的居住品味真真是别具一格。 就算太古地心毒焰烤不死你,可低头就是滚滚太古地心毒焰,满目赤色,看久了也会精神疲惫吧。 呃,好吧,也不一定,一些凤凰完全将火山口当成澡堂了。 少凰回来时正有一群凤凰在地心喷涌出的毒焰里搓澡,我拿刷子刷你的羽毛,你拿刷子刷我的羽毛,刷得不亦乐乎。话说刷子什么材质,这么抗热? 少凰随手逗了逗几只毛还没完全长齐的小东西,聊了几句才回桐宫。 碧梧宫绵延万里,虽不似人间未央宫一般宫阙千层,却也是梧桐如海,大部分梧桐都独木成林,而这样的梧桐之上都被筑了宫殿,最高也最大的即桐宫。 桐宫建立在一株高达数十万丈的梧桐树上,这高度,也不知这株凤凰木是活了多少年。 少凰坐在桐宫最高的一处枝桠上许久,手里一直拿着玉佩,神情有着茫然。 “听说帝君近来精神不太好,原来是真的,谁这么有本事惹你?”曾经在刘元记忆里见到的白衣少年道。 少凰沉默片刻,忽问:“司命,你说,情为何物?” 司命愣了下。“这个,帝君的情史不是洋洋洒洒得能著书了吗?怎还问小神?” 少凰道:“我的情史再多,可我从未动心。” 毫无疑问,司命脸色的表情就一个意思:嗯,你没动心,你只是在欺耍别人感情而已。 弗陵绝逼是倒霉催的,他看上的是神女只怕在感情方面不是一般的渣,不过弗陵也是自找的,从头到尾少凰就没对他有过任何暧昧的举动,只是......少凰渣归渣,人却真的是个很有魅力的神女,相处久了,的确很容易就喜欢上(话说,少凰上神应该是女性……吧)。 少凰默然。 司命继续道:“汉昭帝的命格因您而改,这因果不小。” 少凰立时进入了纠结状态。“那是他自己作的,怎么也算我头上?” “若不曾遇到你,他应有五十余年之阳寿,且子孙延绵,完成西汉中兴。” 一个王朝的中兴半道夭折,因果真的很大,少凰一点都不想接。“遇到我,或许也是他的缘分。” “神仙不能干涉人间的命运,不论是缘是孽,不论是否有意,一旦改了,都是因果。” 这锅,你不背也得背。 第54章 第九章失忆者·言出法随 第54章 第九章失忆者·言出法随 莫名其妙背了一口大锅,少凰呕血的心都有,却还是不得不想法子解决问题,她身上的因果已经够多了,不能再多。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知道不?神人也怕。 为了还这个因果,王莽篡汉之后少凰又回到了这一界,多次帮助刘秀化险为夷,最后登上帝位创建光武中兴。不过这过程,我大抵明白这位主是什么德行。 刘秀与阴丽华的爱情神话被后人传唱,但作为旁观者的少凰却是鄙夷不已,刘秀最爱的分明是皇权。成婚不到一年便休妻为妾,只因郭圣通背后的真定郭氏更能帮助他,而做上帝位,稳固了皇权,他又想起了昔日结发的阴丽华的好,以及对阴丽华的愧疚,便在削弱了真定郭氏的势力后废后,立阴丽华为后。 少凰不反对刘秀为利益休妻为妾娶郭圣通,因为有利益可图,也不反对刘秀废郭氏,重立阴丽华为正室,因为两个女人里,刘秀的确更喜欢温婉且以夫为天的阴丽华一点(少凰自己更欣赏的还是更为大气独立的郭圣通,不过欣赏度有限)。少凰所鄙夷的是刘秀的遮羞布,承认自己的自私与薄情很难吗?为什么一定要弄块遮羞布挡着?坦坦荡荡的又如何? 呃,这里大抵也能看出少凰与人类的本质区别了,人不披上一层虚伪的外衣就没法活,而少凰,她从不虚伪。不论自私还是无耻,这神都自私无耻得坦坦荡荡的,让人就算无语至极也不会觉得讨厌,反而很欣赏。 刘秀是伪君子,少凰是真小人,相处时,前者比后者舒服,但看结果的话,后者怎么都比前者可爱。 不过也能理解,刘秀是人,他也没少凰那谁反对她就杀谁的强大力量,自然只能做伪君子。谁不愿意想怎样就怎样呢?只是没有相对应的绝对力量,自然只能用不磊落的手段来达成目标,尽管,这种方式很容易在半道上就把初心给丢去了爪哇国,走到最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不论如何,利用光武中兴,少凰是将与汉室的因果给了结了,只剩下与弗陵的因果。可都这么多年了,弗陵也不知轮回去了哪一界,少凰没兴趣去一页一页的翻找生死薄,干脆顺其自然。 万事万物,只要有因就一定会有果,至于是甜果还是毒果就是未知了,但一定会结果就是了。少凰欠弗陵因果,那么不论双方是否愿意再见,都一定会再见。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种因结果,天经地义。 辗转两千年,少凰终是与弗陵再遇,她在漫长的岁月里偿还着洪荒时代欠下的因果,一桩桩,一笔笔,到如今都还没完,真是没看出来她居然有这么好的耐心。 少凰找债主并不是按着名单挨个去找的,事实上她自己都不知道哪些人是自己的债主,她只能通过自己身上密密麻麻的因果线来了解自己还有多少因果没还。 每次都是因果线的另一端传来剧烈的波动,少凰这才会找过去。 很早以前少凰就在自己身上的因果线上施了法,只有当因果线的另一端有着极为强大的执念(深到死不瞑目的执念)时线才会波动起来,而少凰就可以找上门去了,满足对方的心愿。达到目标后,相对应的那一根因果线便会断落,代表着少凰又还了一笔债。 建国后没多久,少凰为了满足一个债主的心愿变成了那个男孩给男孩的祖父养老送终,然后阴差阳错的遇到了这一世的弗陵,之后也多次相遇。 少凰没有与刘元发展出什么结果的想法,她只是尽力帮助刘元,让刘元的人生顺遂,只要刘元这一世顺遂平安,那么这段因果就可以了了。 至于与刘元上床、交往也只是这位主面对刘元当时的状态时想到的所有法子里最可能让刘元重新振作起来的一个办法,也就是手段。 只是,千万年的岁月,少凰一直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演技已然出神入化,奥斯卡影帝给它当徒孙都不够格,因此刘元与它在一起时完全没有察觉这些。毕竟,少凰是真的很用心,用心在演。 再之后就更清楚,也惊悚了。 飞机事故后刘元只剩下一截骨头了。 少凰瞅着焦黑的骨头很是无语,我要是它我也无语,只差一步就可以成功了,结果还是出事了。 “他阳寿已尽。”司命一脸爱莫能助。 少凰没理会司命,而是一字一顿的说:“刘元没死。” 随着少凰的言语,它绝美容颜的眼角出现了一片狰狞玄鸟纹,狰狞的凶兽仿佛欲挣脱束缚降临人世。 司命的脸色登时大变。 若少凰是个普通人,那么这话的意思应该是女孩不能接受男朋友死了的事实,拒绝承认事实,但少凰不是一般人,她压根不是人,它是神,且是真神。 人世间有个成语叫言出法随。 世人一直认为这个词的意思是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就依法处理。 事实上,这个词还有另一种含义:吾之言即法则。 圣经里记载,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这其实就是言出法随的一种表现。如果上帝真的存在,又是真神的话,那么圣经未必是在吹牛,人真有这能力。 至少此时此刻,少凰证明了一件事:言出法随是真的存在。 少凰的话音落地,地上那截骨头便开始新陈代谢,恢复了完整,并且不断生长出别的骨骼,形成了一具完整的骨架,又有血肉覆于其上,一具完整健康而赤.裸的男性躯体出现在了地上。 司命的脸色不太好看。“你疯了?上神在人间是不能使用言出法随的能力的。” 少凰嗤道:“你觉得我是个遵守规则的?蝼蚁遵守规则,上神创造规则,这是洪荒最大的规则。” 司命无力。“洪荒已破碎,还是你自己动的手,你难道忘了你自个是如何沦落至此的?” “那又如何?天道不还是没办法弄死我?”少凰不以为然。 “就算天道不能对你做什么,你也莫要忘了神尊的存在。当年天道无法约束众神,神尊向天道盟誓代天约束众神。”司命提醒,对于众神而言,天道并不可怕,天道最强大,它也没有自我,跟一台计算机没什么两样,只会严苛的按着程序来办事。而计算机虽然严密,但一个木马病毒仍旧能破坏它。 自然,天道没计算机那么差劲,能让木马病毒给攻克,但这世间不存在没有任何漏洞的程序,天道也不例外,相反,天道漏洞还挺多的。若非如此,洪荒也不会破碎,可发现漏洞,天道也会想办法打补丁。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跑了第一只羊,总不能让剩下的羊也跑了。 神尊便是天道打的补丁。 在众神之中,神尊绝逼是最可怕的,可止小儿夜啼(如果神人有小儿的话)。自神尊降世,众神的日子便越过越苦逼,曾经逍遥自在,想干嘛就干嘛的好日子自此一去不回。不过众神的日子难过,蝼蚁一般的芸芸众生倒是越过越好了,没了那些举手投足便能毁天灭地的神人胡来,蝼蚁再也不用担心莫名其妙就成了池鱼挂了,还是整族整族的挂。 “它还能杀了我不成?”少凰反问。 司命无言以对。 结束了争执,少凰将刘元的记忆重新修改,随后转身离去。 “电影”看完,刘元的神情不是一般的复杂,估计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过去会如此丰富多彩。 玄君甩着尾巴道。“我想起来了,原来是她啊,人类,你遇到她也是够倒霉的。” 我瞅向玄君。“怎么,你认识少凰?” “夏朝时见过。” 白姐闻言道:“我怎么没印象?” “那个时候你还没修成妖,只是一条普通的水虺,自然不记得。”玄君回忆了下,带着些不寒而栗的感觉说:“那是个很可怕的神。” 可怕?我一愣。“她干嘛了?” “我只是感觉,因为当时见到她时,我发现她身上对我有着先天的压制,不是源自于位阶,而是血脉方面的。她给我的感觉,让我想起了血脉传承里的始祖,两者非常接近。”玄君咬着尾巴有些哆嗦的说。 “她是神孽,是凶兽与神人的后代,凶兽血脉自然比你这个不知道多少代的后裔纯正。” “她给我的感觉,离始祖只有一线之隔。” 我默然,若是如此,那还真的是很可怕。 血脉浓度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凶兽后裔,先抓后审甚至先杀后审,完全不带冤枉的。 刘元不懂我们在说什么,不过相信他也能猜到,发现那头鸑鷟是神孽时,黑龙的态度以及之后红衣神女杀龙灭口的事都很能说明问题。 神孽只怕在神族也是极度的禁忌,而若非让神族都觉得恐惧,是不会列为禁忌的。 我不知道刘元这会儿到底猜没猜到,但我知道他根本不在意这些,因为他问我:“庄主有办法让我再见到她吗?” 我无语,天涯何处无芳草,何苦单恋一支食人花? 真真是孽缘。 “我名下的公司很赚钱,只要你能帮我,我全都给你。”刘元说。 我有点动心,但很快就甩掉了这点动心,我说:“我压根不会管理公司,给了我,准破产,你就给我一笔现金好了。”我伸出了一根手指。 刘元见了,说:“一千万?没问题。” 我:....... 我想说的是一百万。 第55章 第九章失忆者·孽缘 第55章 第九章失忆者·孽缘 梧桐林海,一只人首龙身的生物对一只正在筑巢的赤色的凤凰身边说:“凤凰凤凰,和我结成道侣不好吗?我真的挺喜欢你的,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啊。”凤凰说。 “那为什么不结为道侣?” “靁喜欢娲灵吗?” “喜欢啊。” “那你为何不寻她结为道侣?” “蜗灵抱着是冷冰冰的,跟我的鳞片一样,而你抱着暖融融的,很舒服。” 凤凰无语了片刻。“你这意思,我若是不暖和,你便不会在这嚷着要与我结为道侣了?” 靁愣了下。“不知道。” 凤凰瞅着凤凰茫然的表情,大抵明白了靁是怎么个情况,说:“稍等一下。” 靁等了下,凤凰也真的只是让它稍等了下,只是眨眼便回来了,站定后从羽毛里抓出了一二三四,四只个头连靁的一片鳞甲的大小都没有的“小鸡”,每只“小鸡”的颜色还都不一样,白、金、玄、青五色,一只一色。 “这是我的幼崽,都很暖和,你可以挑一个做伴侣。” ....... 我立马醒了,搞什么鬼?原以为是动物世界版的春.梦,结果发展到最后成了噩梦,这梦做的......一点逻辑都没有。 无语的抹了把脸,抓了抓头发,我倒头继续睡。 没有工作,也不用上学,暂时也没什么生意,我天天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不过一直都没养胖,不是我吃不胖,而是我每天都会画一个小时的符,抽干自己所有的精神力与灵力。 每天的精力都损耗得很严重,若非我现在是修士,迟早精神衰竭进医院,但想胖却是不可能了。不过这也算是好处啊,天天混吃等死都能保持身材苗条,很令人艳羡不是吗? 电话铃铃铃的响着,我瞅了眼闹钟,才五点,就算是早起,这也太早了,谁tm的这么无聊这么早骚扰别人? 痛苦的抓起电话。“哪位?” “落姐,阿姨要生了。” 我闭着眼睛说:“要生了就生呗......嗯,谁要生了?” “阿姨。” “小姑姑要生了啊,那挺好的,送医院了吗?” 我忽然觉得不对,这才八个月,生的哪门子的生? 古人说十月怀胎其实不对,孕妇真正的孕期其实也就九个月多点,真的孕足了十个月,那叫搁月。可小姑姑也就八个月吧,就算是不搁月,也还得过一个月才能生。 “早产?”我终于醒了。“什么情况?” “阿姨今天散步时被个小孩给撞了,羊水破了。” 谁家熊孩子这么欠抽?信不信回头老娘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天打雷劈? “哪家医院?”我跳下床抓起衣服一边穿一边往外走。 高岚报给了我医院地址,挺巧,是千年腊肉,啊不,是千年老僵尸在的那家医院。这一年,我们和这家医院也是够有缘的,除了高岚,每个人都进去呆过。 我赶到医院时发现尘寰和刘元也在。 我告诉了刘元,这家医院会有一位上神转世,有可能就是他要找的那位,同时送上玄君。他看不到神仙妖魔,但这位看得到,也能分辨一下,所有人里就他见过少凰,或许能认出来。 事成之后,一千万现金,对半分,这是玄君的要求。 我对此很是无语,你一条蛇你要钱干什么?拿钱去大街上买东西?当心进餐馆。 就华夏的饮食文化,看到玄君想尝尝什么味,真不是没可能。 玄君表示:我是没有用得着钱的地方,但老婆要买东西啊,做为公蛇,他得为老婆准备好充足的金钱让老婆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不过这两位显然蹲了很久也没蹲守到神人的转世,不然也不会还在这了。 我也顾不上关心生意近况如何,小姑丈手里拿着烟在杵来杵去,显然是想吸烟,但医院禁止吸烟,便不能拿在手里解干瘾,我问他:“医生怎么说?” “医生说有点难产。”小姑丈焦虑的说。 我皱眉:“可别告诉我他还问保大还保小了。”这段时间看了不少电视,这种保大保小的情节,大部分言情剧都有。 “那倒没有,只是可能需要剖腹产。”小姑丈说。 我松了口气,剖腹产总比保大保小好,只是肚子留道疤而已。 搞清楚死不了人,我去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把脸,顺便抠掉眼屎。跑太急,没洗脸刷牙,眼屎仍在,连鞋都还是拖鞋,头发更是乱糟糟的鸟窝。 被冷水刺激得瞌睡虫再一次跑光,不犯困了,再整理了下头发,这才出去。 一出门就看到走廊里溜达着一株彼岸花和一个美得倾国倾城,甩所有大明星一亿条街不止的大美人。 我愣了下,真眼熟。 我自然是认得出来,眼前这大美人是“电影”里少凰,但让我觉得眼熟的却不是这个。 之前是通过“电影”看,见到的与真实的自然有些不一样,比如气息,不亲眼看到是感觉不到的。然而,如今见到了,我诡异的发现,这家伙的气息与我今天凌晨做的梦里的那只在别人向其求婚却让求婚者从它的幼崽里挑一只结为道侣的家伙有点像。 不过想想,少凰的原形与梦里那只真的很像,就是颜色不太一样。 呃,怪了,我平日不是看不到这些非人生物的人形吗?怎么现在却能看到少凰的人形了? 少凰与诺诺都注意到了我,诺诺笑眯眯(别问我一株花是怎么做出笑的表情的,反正我就是感觉出来它在笑)的与我打招呼。 少凰看了我一眼,原本只是随意的一眼,跟看到陌生人,便随便看了一眼的目光差不多,但这家伙很快就又看回了第二眼,目光有些诧异。 我愣了下。“上神,我有什么问题吗?”上神的神情有些不对啊。 我的眼睛是因为我神民源自于上古的大神的血脉所导致的,这位主与我的始祖是差不多的存在,眼睛想来怎么都比我这个不知道稀释了多少回的版本高级,能看到的奇奇怪怪的东西自然比我能看到的更多。 “我似乎见过你。”少凰说。 我愣住。“我没见过你。”电影里与刘元的记忆里不算,现实里我是真没见过这位。 少凰没说什么,而是继续纠结的看着产房那边,我瞅了瞅,刘元就带着玄君在那溜达呢,这段时间这家伙都快在产房门口搭窝了。 啥?他一个不相干的人成天蹲产房门口就没人有意见?这还真没人有意见,医院被他给买下来了,这是他的私人产业,他爱干嘛就干嘛,谁能拦着他在自己的地盘溜达?而且他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就是除了拉撒,其余时间都在产房门口了而已。 我道:“上神不想见他吗?” “因果已了。” 我无语:“除了因果,上神难道就没别的认知了?” 少凰漠然的看着我:“比如?” “他对你挺痴情的。” “比他对我更痴情的男子女子我都遇到过。” 男人对你动心我能理解,但女人怎么也对你动心?不过重点不是我这个,我问:“那你就没一个动心的?” “没有。” 我忍不住同情刘元。“那你为什么不愿见刘元?” “我不想杀他,可他也让我觉得困扰。”少凰很是不解。“明明消除了他的记忆,为何他还有印象并且追查出来?” 我心说,换了我我也跟你没完。“上神没进他的识海看过他的记忆吧?” “我没那么无聊。” “他的记忆一半灰暗,一半亮白,而那亮白的记忆都与你有关。” 上神你所消除的可不仅仅是刘元的记忆,更是他前半生所有的幸福美好。若刘元做梦,便只有噩梦,因为他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幸福美好的东西。 当人生所有记忆只剩下灰暗时,除非先天变态,否则是个人都会觉得不对劲。一个人的一生,灰暗或许占据了大部分,但不可能占据全部。何况刘元的生活心态,挺乐观的,这么个人,怎么都应该充满了幸福美好的记忆,现实却是他只有灰暗的记忆,稍微有点逻辑的人都会觉得不对劲,何况刘元还不是个傻的。 少凰无言以对。 过了会,少凰说:“我不爱他。” “为什么不试试?活了千万年,不谈一段恋爱不是很可惜吗?”我怂恿道。 骚年,再不谈恋爱就老了这话肯定不能套少凰头上,这位是神,神是不会老的,君不见这位生于洪荒之处,到现在也不知道蹦跶了多少年,说不准地球都没她年纪大,可她仍旧顶着一张青春年少的脸(不看眼睛的话,真的很容易就信了她是个年轻女孩)。 “我无法爱上任何人。”少凰说。 我一愣,她说的不是没兴趣,而是无法,这里头的区别可就大了。“为什么?” “我没有情根。” “情根是什么?” 彼岸花轻咳了声,道:“人会恋爱便是因为先天生来有情根,爱情便是滋生于情根,不过,上神怎么会没有情根?” “被拔了呀。”少凰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诺诺:? 我:“谁做的?” “很久以前的一任天帝,我渣了他儿子,他借机报复便拔了我的情根。” 这爱恨情仇,感觉可以脑补一百万字的长篇出来了。 诺诺看了看时间,道:“上神你的时间快到了。” 少凰瞅了瞅刘元,最后走向产房,玄君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她,整条蛇都僵硬成了一团,感觉跟见到了狼的羊一样。不,他连羊都不如,羊好歹还会跑,他整条蛇都僵了。 刘元也注意到了玄君的变化,与此同时,产房里终于传来了婴孩的哭声。 我瞅着少凰进的那间产房,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今天产房里有几个孕妇在生孩子? 一个护士走了出来对小姑丈说:“恭喜,是位千金,母女平安。” 我趁机插了句:“护士姐姐,打听一下,里头除了我姑姑还有别的孕妇吗?” “今天就高太太一个孕妇。” 我:....... 第56章 第十章距离·言行 第56章 第十章距离·言行 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你却不知道,而是,你我爱着彼此,我却要去登记了——君庄主 刚出生的小东西长得非常好看,一点都不像别的婴孩一样皱巴巴的,面如冠玉,瞧着就令人心都软了,除了我。我只要想想这壳子里头的是个什么我就想哭,这都什么孽缘啊。 这家伙可是犯了事下凡历劫的,说一句天煞孤星都不算冤枉她,典型的走哪哪倒霉的体质,嗯,跟多年后某个走哪哪死人的日本小学生差不多。 这么一个家伙在自己家里,我着实好奇小姑姑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只要一想这些问题我就想把这孩子丢了算了,但瞅着小家伙的眼睛又下不了手,一来,我给小姑姑算过,她这辈子就这一个孩子;二来,甭管这家伙曾经是个怎样的存在,如今的她都只是一个喝奶都喝不利索的小婴儿,身上还有多种先天疾病(这两天检查出来的,丫就是个天生的病秧子),这么一个小孩,若是丢了,肯定活不成。 虽然这婴儿真夭折了,少凰自个一定会是最高兴的。然而瞅着小姑姑坐着月子给孩子喂奶的模样,充满了母性的光彩,虽然孩子身体有问题,但她是真的很高兴,若孩子丢了或夭折了,她一定会很难过,还是算了吧。 瞅着小姑姑今天的晚餐,又是炖鸡,我忍不住道:“小姑姑,你这是一天一只鸡啊。” “想吃?”小姑姑问。 我摇头,说:“我只是比较好奇,等你出了月子,你的腰围和体重得变成什么样。”一天一只鸡,体重腰围不可能不受影响,亲,我很期待瞅你出月子时的体型哦。 小姑姑语塞了,但一只手却下意识的捏了捏自己的腰,捏起了一坨肉。 小姑姑在医院里住了十天就出院了,坐月子不需要住院,之所以住这么久还是孩子身体太差,以防万一,所以多住了几天,确定了小孩身体稳定下来后便可以出院了。 小姑丈收拾东西,住了这么久,医院里也堆了不少东西,都需要收拾一下,而且小孩子体弱,也得多做准备避免意外。 我拿了证件去办出院手续,办手续的时候听到有人说起附近的街上不久前发生了命案,顺口问明时间地点,不由无语,就在隔壁街,离得不远,两个伤员几分钟前才送这家医院来。 我赶紧办好手续,回去的时候小姑丈果然已经不在病房了。 小姑丈,我要是你前妻我也得跟你离。 虽然小姑姑没什么怨气,她自个也是这样的人,因为办案将我丢在家里都家常便饭了,但我不是。 高岚大抵从我的脸上看出了我是什么情绪,主动道:“我开车。” 我问:“你有驾照?”我相信高岚的驾驶技术,在警察局三教九流的人混得多了,这家伙只怕连直升机怎么开都学过,就是没有机会实践所学。但车子这东西,她是真的会开,唯一的问题是,这丫才十二岁,哪个国家会允许这么小的孩子考驾照? 高岚一句话将我的问题打了回来。“你会开?” 我骑自行车还行,别的就免了,小姑姑倒是会,但她现在这情况也不适合开车。 最后的决定是高岚开车带我们回家,至少我是这么希望的,但...... 刘元先生,那不是你女儿,也不是你媳妇,你能消失吗? 高岚的年纪让她显得很不靠谱,因此最终送我们回家的是这些日子一直都遵守在医院,并且和小姑姑小姑丈都打好了关系,就差成为知己的刘元。 我终于明白这家伙为什么能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只要他愿意,就没谁是他讨好不了的。 只是他的目的别老放在小家伙身上就更好了。 报应,我就不该为了钱告诉他少凰会在哪家医院投胎,还把玄君借给他。 妈哒,活生生的现世报。 回去的路上路过了那条据说不久前发生过命案的街道,警察已经采集完证据,街道重新通畅了起来,我随意的往外瞅了一眼,发现道路中央站着个很漂亮的女人。瞅着眼熟,好像是电视上的某个明星,是一颗新星,除此之外我就不清楚了,我对这些一向不怎么关心。 不过就算是明星也不带这么作死的,大晚上的站在道路中央,被车撞了,哭都没没地哭去。 我示意刘元停一下,然后摇下车窗对道路中央那个小明星说:“小姐,这大晚上的站道路中央,就算你想不开也想想你爸妈,人把你养这么大也不容易,你要是让车撞了,他们得哭死。” 说完我便发现一整车人看我的眼神都不太对。 我愣了下,瞅向小姑姑。“你没看到道路中央站着人?” 小姑姑同情的看着我,点头。 我再去瞅,之前看得不仔细,如今仔细一看发现小明星一身都是血,身上萦绕的怨气......跟厉鬼没多少距离了。正此时发现小明星有向这边移动的意思,刷的关上车窗,对刘元说:“快走。” 刘元将油门踩到最大,车子嗖一声便如脱缰野马般没影了,将小明星甩九霄云外去了。 到了家门口,我、高岚与刘元将东西都搬进屋,跟小姑姑打了个招呼我便拽着刘元出去了。 找了家路边烧烤摊,点了一堆烧烤,我一边等烧烤一边对刘元说:“刘元先生,我妹她现在就是个婴孩,什么都不记得。”所以你能不能消失,别打扰小姑姑一家人的生活? 看电视看小说的时候,觉得这种前世今生的爱恋很感人,但真的成了故事里的一个角色,且是女主她的家人,我却只有一感觉:死老天,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恨你这么整我? 小堂妹要跟小说里那样折腾一番,小姑姑非得气出心脏病来不可。 爱情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麻烦小说主角们也考虑做为家属的我们的心情啊。 小说里那些棒打鸳鸯被所有读者骂的长辈们,我以后再也不骂你们了,不是当事人是不会明白这份糟心的。 不过,较为幸运的是,就少凰那性格,她应该没小说主角那么浪漫,真有那么浪漫她也活不到现在。 我找诺诺帮忙弄了不少关于少凰的资料,虽然不多,但大抵能猜到少凰是个怎样的狠角色。 少凰跟她姐都是私生女,她们的老娘终生未嫁,死于大洪荒时代末期的一场量劫,死时留下两枚蛋。当时南明的神人捧着两枚蛋决定:两枚蛋,先孵化者为长,立长为新王。 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没人知道,反正少凰流落在外几万年,当了几万年的神孽,吃人吃妖吃仙吃神,脑洞再大的人都想不到那只神孽会是神,还是太古神族的王族成员。少凰的神孽生涯结束于被南明先君给察觉,才发现自己还有个妹子,将鸟给认领了回去。 再后来,南明先君因为与天帝的争斗而被天帝寻找了个借口处死,改立少凰为新王,估计是想让少凰当个傀儡。然而非常遗憾,少凰的性格明显不可能做傀儡,丫直接起兵造反了,将天帝的首级给砍了下来。 那一战之后太古神族便彻底没落,战火燃遍三界,神陨如雨,元气大伤,不得不交出了天帝主宰的权柄,所有辉煌成为古老的传说。 因此,虽然少凰很强大,很无敌,但在太古神族,她的身上始终盖着一个万古罪人的封戳:因一己之私导致整个种族的衰落,这罪名比起汉奸有过之而无不及。 诺诺明确表示:整个太古神族,除了南明一系,就没谁是不想干掉少凰的,就算是南明一系,也不乏想干掉她的。 这便好像是一个皇朝的皇族,皇朝因为内乱而倾覆,皇族变成了昔日自己瞧不起的庶人,自然无法适应这种落差,仇视导致这一切的源头——挑起内乱的诸侯。 令人非常遗憾的是,少凰修的是剑道,又是神孽,武力在太古神族里是最拔尖的那一茬,再仇恨,昔日的皇族贵族们也只能隐忍着等待机会。 从少凰从洪荒蹦跶到现在都还活得好好的足以看出,别的古神都拿她没辄。而这样的一个神,她的性格与心性都不可能是十几岁的小女孩,追求浪漫,认为爱情至上这种画风绝不可能出现在她的身上。 甚至从她与弗陵的某些交谈里我觉得,少凰的本质应该是个暴君,凶残冷酷。 虽然现在投胎成了凡人,但性格是由灵魂决定的,刘元就算打什么主意也一定壮烈成仁。 刘元将一杯酒喝完,说:“我已经三十四岁了。” 我瞅着他,我自然知道他三十四岁了。 刘元道:“她现在是个婴孩,我现在不求得到什么,只想陪着她,不论多久,我只想能够看到她就好。” 我戳心窝子的道:“她会长大,以后会恋爱,会结婚,你到时候还能继续淡定?”不是我冷血,而是立场,小姑姑才是我的亲人,她命里也只会有这么一个孩子,我可不想因为孩子的糟心事情让她下半辈子不得安宁,何况这还是上辈子的事。因果轮回,有因自然要有果,但这么个果我真接受不能。 刘元沉默了很久,说:“我不会破坏她的生活,若有一日我有那样的趋势,我会在控制不了自己之前先离开。” 我挺想呵呵,话谁都会说,但说的信誓旦旦,真的能做到的又有几人?或命运弄人,或心性问题,言与行永远都无法如一。 我皱眉,妈哒,什么情况,怎么这段时间情绪老是不受控制? 第57章 第十章距离·亡魂 第57章 第十章距离·亡魂 我不得不选择相信刘元,确切说我也没得选,除非我能狠心点送他去诺诺那里登记,否则我也只能相信他。 不过第二天的时候我就有点后悔了,命案有两个受害者,一个已经死了,小姑丈正到处抓杀人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因此我也没回山庄,留在了家里。 没人管的时候我都是睡到日上三竿,然而让我不知道说小姑丈什么的是,虽然他对高岚的管教等于没有,但高岚长得真的挺正的,至少换了别个孩子有高岚的经历绝对得长歪,而高岚整体却是正的。 早上五点就醒了,也把我给弄醒了,三室一厅,一间书房,放那对夫妻俩从警察局带回来的各种工作资料。另两间,小姑姑夫妻俩一间,我与高岚一间,嗯,这些年我都是跟高岚一张床。 最开始只是对她老子再婚,家里添了两个人不满意,纯属恶作剧的在起床时候也把我给弄醒,而久了之后关系逐渐融洽,但她已经很习惯起床时顺手将我拖下床了。 揉着眼睛刷牙,我瞅了眼窗户外头,妈哒,天都还没亮呢,高岚你每天起这么早是赶着投胎还是咋的? “谁买早餐?”已经洗漱好了的高岚问我。 当然是我去,就我这精神状态,烧水做饭什么的,别发生什么意外到时一家人都得倒霉。买个早餐,就算精神状态不太好也没什么,住了这么些年,我闭着眼睛也能将早餐买回来。 浑浑噩噩的买了早餐,一掏口袋,忘带钱了。 睡眠不足就是这点不好,高岚我恨你。 幸亏早餐买了几年,大家都熟,没带钱也没关系,下回补上就是了。 回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早餐白买了,高岚已经在吃早餐了,我瞅了瞅自己手里拿着的早餐,再看看高岚正在吃的面条。“家里还有面你让我去买什么早餐?” “对门邻居换人了,刚才来拜访,请我的。”高岚随口道。 什么时候换的?我正纳闷,便见高岚又道:“你认识的。” 嗯,我的确认识,瞅着在逗小婴儿的刘元,我分分钟将手里早餐砸他头上的心都有。 “我说你一个大富豪怎么跑这来了?”我无语道。 “别墅住腻了,换地方怀旧。”刘元回答。 我真挚的道:“希望你能住的久一点。”小姑丈与小姑姑前些日子清点了两人所有的积蓄,攒了不少钱,加上家里即将添丁,便打算买一套房子,最多几个月就会搬家,我看你怎么个当邻居。 小姑丈回来后我便离开了,这么长时间回去,也不知道山庄有没有让妖给拆了。 走的时候刘元给了我一张银行卡,卡里有五百万的尾款,我瞅着卡,肠子都是青的,就为了这么点钱,我给小姑姑惹了多大麻烦啊。 路过银行的时候我想了想,拿着卡进去将里头的钱全转小姑姑卡里了,希望以后得知真相的时候看在这笔钱的份上,火气别那么大。 不过,这也未必会发生什么,如刘元所说,他都三十几岁了,等妹子长大,他是否还活着都是问题。 出了银行,瞅了瞅阴沉沉的天,有点挣扎,要不要打车,瞅这情况,有可能下雨,可我身上已经没钱了,身上零钱刚才都买早餐了,整的钱在更早的时候花掉了。 没等我考虑出个结果来一个瞅着有点眼熟的美女横穿马路向我冲来,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冲我面前了,她也不绕路,看到有人仍旧直直的往前冲,视我为无物,然后—— 砰的将我撞飞了。 妈哒,眼瞎啊,没看到这里有个人吗?怎么还往这冲? 我爬起来就想骂人,却在看清美女什么情况时愣了下,难怪眼熟,这不就是昨天道路中央那个小明星吗? 真有缘。 “是你啊,你这是干嘛呢?知道你是鬼,能穿墙,但也请你考虑一下大街上的人不是每个都无法接触你们的。”我道。只要修为到了一定境界是能碰到这些家伙的,很遗憾,我符合标准,不论我愿不愿意,都能碰到这些存在。 对于这些鬼,我很是无奈,这些家伙仗着自己没有实体就横冲直撞,过马路不看红绿灯,走路不绕道,直接穿人穿墙......压根不考虑这世上有些人是能碰到他们的,我就不止一次被它们给撞过。 小明星显然没理会我的唠叨,而是在认出我后抓着我求救:“你能看到我?求求你,有人要抓我,救救我......” 我让摇得有点晕,赶紧按住她的手。“有话好说,别摇,什么情况?谁会追你一只鬼?” 鬼又不是妖,妖的身上好歹有妖丹可图,可小明星是刚死的鬼,身上可没鬼丹,而她又不是什么比较特别的灵体,谁会那么无聊的追这只鬼? 事实证明,还真有“人”,不过不是无聊,是工作职责所在。 没等小明星说出怎么回事,一株红似火的花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手里拖着根锁链。 呃,我大抵明白怎么回事了。 小明星你不是飞来横祸挂了,是阳寿已尽,时间一到,不死也得死。 “小庄主,让让,别挡着我工作。” 我瞅了瞅彼岸花,又瞅了瞅我身后的女鬼,说:“那是无常,地府公务员,没恶意,她只是来带你去重新投胎做人的。”如果你生前造孽不多的话应该是能继续做人的。 女鬼坚决摇头。“不,我不去轮回,我还有事情。” 诺诺不耐道:“你都死了,不管还有什么事都是生前的事了,现在、立刻、马上跟我去登记上户,错过了上户,你就别想再投胎做人了。” 我瞅了瞅女鬼身上有些虚的魂体,不用想也知道是诺诺的手笔,暴力执法啊暴力执法。不过就算如此,也没人能将她怎样,地府是垄断性行业,垄断就是嚣张,你能将我咋的?仅从汉武帝的遭遇便可看出,千百年来地府都这么个画风,也可能更久。 生死薄上写着你几更死,你就得几更死,早一秒少一秒都不行。 不服气? 没关系,我不需要你服气,我只需要你服从,不服从,我打到你服从。 我对诺诺做了个手势示意她稍安勿躁,我能理解地府这画风,人活一世,多多少少有放不下的人与事,自然不愿去地府。但你的牵绊感天动地归感天动地,这不能成为你妨碍别人办公的理由。 一个人的阳寿说是由生死薄决定,其实不然,生死薄其实跟计算机差不多,不过生死薄是超级计算机,它会计算所有的因果,计算出的结果便是一个人的阳寿多少。而因果,它不由地府决定。 你种下一颗种子,秋天时它结出果子;你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必然会导致相对应的后果。 这便是因果。 无数的因果交织便是一个人一生的喜怒哀乐,半由天定,半由己定。 所以我不会劝诺诺放过女鬼,这是强人所难,不过就这么让诺诺暴力执法下去,不是女鬼去半条鬼命就是女鬼让她打得灰飞烟灭,对于拒不下地府的鬼,无常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令其灰飞烟灭。 这就跟警察逮犯人时,犯人拒捕似的,不过警察不能随便开枪,哪怕别人拒捕也必须尝试活捉,实在没法活捉,且对方暴力拒捕才能开枪。 无常没警察那么多约束,只要新鬼拒捕,那么是否暴力拒捕不重要,只要拒捕了,无常都有权击毙该鬼,让该鬼灰飞烟灭。 所以鬼魂若是想拒捕,必须先弄清楚本地无常性情如何,若是个脾气不好的,还是洗洗睡吧。 诺诺的脾气还不错,但这个不错只限于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时间,工作时间里,这家伙没人性的,把想跑的鬼打个半死这种事她不仅做得出来,且不是一回两回了。 诺诺瞅了瞅我,没吭声,但手里的办公用具——缚魂锁却是收了起来。 我一把揪住想跑的女鬼。“咱们也聊聊,你想还阳那是不可能的,但你的未了心愿不是太过分的话,我可以酌情帮忙。” 还阳那是真不行,这丫的心脏让人给捅了个透心凉,这若还阳,那不叫惊喜,那叫惊悚,还是活生生的那种。 死掉一段时间又活过来的人不是没有,但那些人的心脏与头颅可都是很健全的,心脏透心凉了还能活,恕我想像不能。 反正也不是什么要命的事,随手帮个忙让人安心去投胎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将一鬼差一鬼带到了最近的一个公园里,这里有不少椅子,可以让我们坐下聊(本来是想带回家的,但考虑一下家里那情况,还是算了,玄君可是什么都吃的)。 “我今天领的结婚证,再过半个月就会办婚礼。” 这是女鬼坐下后的第一句话,我有点后悔了,女鬼姑娘也够倒霉的,刚领的结婚证就被人捅了个透心凉,这运气......绝了。不过虽无语女鬼倒霉,我也没忘了这家伙是因为心愿未了所以不愿去地府的,可千万别是让我帮她办个婚礼啊,那也太......强人所难了。 婚礼有两个人必不可缺,一为新娘,二为新郎。 问题就来了,新娘是鬼,新郎是人,鬼看得见人,人看得见鬼吗? 当然看不见。 看不见彼此,这婚礼要怎么个进行? 第58章 第十章距离·麻烦 第58章 第十章距离·麻烦 谢天谢地,女鬼没说她想办个婚礼,而是说:“我想知道是谁害了我。” 这个......略难,不过比婚礼容易,我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解决。 “我想留下来看看是谁。” 这个......我瞅向旁边没有一片叶子的红花。“我记得,凡间有个说法叫头七还魂夜,这是不是说明,人死后并不是立刻就要去地府报道?” 红花点了点脑袋。“是有这说法,不过地球近些年都是当场死,当场逮。” 我一愣。“为什么啊?”地球,还近些年,足可捕捉到三个信息:一,只是地球这样,有别的星球不是这样;二,近些年如此,那以前必然不是这样,否则也不会有还魂夜的说法流传下来;三,暂时没想到。 “还能是为什么,人族自己作的呗。”红花颇无奈的说。 我做了个洗耳恭听的动作。 诺诺说,头七的规矩有改变,有两个因素,一小一大。 一是人口的激增,灵魂的缺口越来越大,为了补这个缺口,自然尽量让人早点去投胎补缺口比较合适。 对此我表示了异议:地球人口是挺恐怖的,但也不至于影响到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且,人类有灵魂,别的生灵也有灵魂的吧?怎么就没影响?我敢肯定的说,虽然地球人口激增,但再增也不可能比地球上的普通动植物数量多。 诺诺是红花的模样,但我还是感觉得出来,她给了我一对白眼。 “盘古世界的边缘,有无数界衍生,然而,那些界要么只有先天生灵,要么什么都没有,而唯一修造化之道的女娲娘娘很多年前就挂了,就算没挂她也不可能去蛮夷之界捏泥人玩,因此众神倒腾了不少生灵去那些世界繁衍生息。” 我懂了,本土的人口本来就是增长,边缘又有新的界诞生,这人口增长速度,没法想象。 我意识到了一个新的问题:“每一个界不都是由洪荒碎片炼制的?怎么还有新的界诞生?” “据说和神尊有关,神尊具有创世的能力,传说中那些界都是它创造的,不过我觉得这说法不靠谱,那么界,就算是神尊也得累死。反正你只要知道,每个界的诞生都大大增加了地府的工作压力就是。” 好吧,我懂了。 另一个因素,也是影响最大的因素——环境破坏。 灵气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日月精华,另一个是地脉,神话里的灵山灵脉其实都是地脉的分支,这些地方的地气比较浓,因此形成了灵山灵脉。前者一直都没变,人类还没本事去影响日月星辰的运转,因此日月星辰千万年前是怎么个运转,如今还是怎么个运转,但地脉......人类能影响,能......破坏。 地球反正是被人类给糟蹋得挺厉害的,最直接的证据便是进入近代现代后,地球上的灵气浓度一直都在往下掉。 灵气越稀薄,修炼也越困难,飞升成仙也越难,那些灵气稀薄到极淡的地方,别说成仙了,连修士都很难找出几个来,就那寥寥无几的几个也一定是借日月精华的灵气修炼出来的,地脉灵气完全别指望。 对此我又忍不住插口:“既然有日月星辰所带来的灵气,应该不会影响修炼啊。” 看得出,诺诺连白眼都懒得给我了。“天上下了一场雨,这雨落在了一棵草都没有的沙漠里,你觉得沙漠里的居民能从这一场雨里面收集到多少水?” 我愣了下。“地脉会涵养水源,不,是涵养灵气。” 诺诺点头。“地脉是流动轮回的,生发灵气,便似土壤汲取了水源会养育草木一般,然而,沙漠另当别论。” 我懂了。“人类将地球给变成了灵气沙漠。” 诺诺点头。 “可这跟地府有什么关系?”鬼魂修炼需要灵气吗?且,鬼修最适合的生存环境是地府,谁会留在人间? “关系大了?” 很少有人知道,灵气的浓度影响的不止修真界,也有地府,做为资历过万年的鬼差,诺诺对此甚为了解。 鬼魂在“沙漠”里也是没法生存的。 生魂离体后必须在有着充足灵气的环境里才能延续,最合适的地方是地府,人间也不是不可以,但......洪荒时,人死后,亡魂得在人间折腾个几千年才会灰飞烟灭,也因此,洪荒时代,人间即地狱。但现世,灵气稀薄,除非是执念深重的怨灵,否则死后没有及时被勾魂无常带去地府,最多三五十年就该灰飞烟灭了,自然,呆个几年再走也不是不行,但也有别的问题。 一句话,环境不适合生存,不死也有后遗症。 也因此,灵气浓郁的界或星球上,人死后,地府会允许亡魂在人间再溜达几天。但灵气稀薄的地界,当天死当天拘魂,在人间溜达久了,然后消散了,那乐子就大了。 灵魂也是能量的一种,没有补充,只有消耗,消散是迟早的事。 这也是地府允许暴力执法的一个原因,反正你留着也是死,不如我一枪崩了你。 这思维逻辑有够清新脱俗的。 言归正传,地球的环境,呃,属于灵气稀薄的那种,因此头七什么的,已然名存实亡。 我抓了抓脑袋,对诺诺说:“你给我几天时间行不,我保她不出什么事,头七一过,一定让她跟你回地府。” 诺诺明显不信。“这么有自信?” 我说:“头七一过,她不肯走,我打她半死让你拖走,反正你本来不就是这么打算的吗?”反抗拘魂就暴力执法,把鬼弄个半死拖回地府,以地府那浓郁的阴气,哪怕是快灰飞烟灭的鬼丢进去,分分钟缓过气来。 诺诺轻笑了声,说:“那我等几天就是了,不过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无常的工作是有记录的,除非我把鬼给灭了,否则一个都不能少。她若是跑了,我就勾你的魂去交差。” 我瞅向女鬼,我跟你可不熟,远没到舍身为你去死的程度。 女鬼识趣的指天发誓一定不跑。 我心说,你跑也没关系,我送你一沓符让你永远都不用去地府上户。 我从口袋里拿了张空白符纸,没代笔,咬了咬牙,咬破了自己的食指画了张聚阴符,想折纸鹤,折了半晌也没折出来,最后还是诺诺看不下去,拿过符纸随手一折便是一只纸鹤。 我对女鬼说:“附这上头去吧。” 女鬼识趣的进了纸鹤,我向诺诺道了谢便准备走人,却不想诺诺忽道:“你最近小心点。” 我闻言一愣:“又有哪位要闹事?”随着君长青失踪时间的延长,鹤城的氛围也越来越怪异,仿佛随时都会炸起来的火药桶,我觉得,自己这辈子要是早死,那一定是死于鹤城的混乱。 这段时间我又收拾了一个作乱的妖族,我有预感,那不是第一个,但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不是妖。” 我松了口气,不是妖就好。 “是古神。” 我呵呵哒。“我跟古神什么仇什么恨?” “不是你。” “那古神是多闲得慌跑这来?”我挑眉。 诺诺提醒:“古神自然是为了古神而来。” 这鹤城哪来的古神?我正想如此说,却忽然反应过来,鹤城还真有一尊古神。“少凰?” “之前告诉过你,她是太古神族辉煌的终结者,仇家很多。” 我抓了抓脑袋。“这我知道,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是这个时候?”少凰蹦跶了千万年还活蹦乱跳的,足以说明很多东西,她很强大,强大到哪怕别神对她恨之入骨也不敢对她下手,所以她活蹦乱跳的,活得肆意,活得潇洒。 “若她还是高高在上的上神,自然没人敢对她下手,但她现在是人,而人是很脆弱的。”诺诺道。 我明确表示:“她以前没少当人吧?” “那不一样,她以前是了结因果,法力仍在。” “这次不是?” “她这次是历劫,滥用神力改变凡人的命运,神尊罚她受一世轮回,尝人间之苦。轮回嘛,自然是从奈何桥上走过,而过桥之前,一碗孟婆汤必不可少,让她在轮回时封住所有神力的滤仙水更不会少。” 我懂了,少凰没事的时候自然没人敢招惹她,但她如今没了神力,只是一个凡人,想杀她的话,这是最好的机会。“罚她的是神尊,别人趁着这个机会杀少凰,神尊不管?” “神尊有事去了混沌虚空,归期不定。”诺诺无奈扶额。“希望神尊早点回来,不然那些古神,真不是人的能震慑的。” 我也想扶额。“少凰有没有交好的古神?”妈哒,小姑姑怎么伤心难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赶紧把那个婴孩打包送走。 诺诺想了想,说:“没听说过。” 我连呵呵哒的力气都没了。 诺诺给我支了个主意。“你可以杀了她。” 我呵呵:“那小姑姑得跟我拼命。”我跟小姑姑虽然相依为命十几年,但那个婴孩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且,我算过,她这辈子也就这一个孩子,若是杀了婴孩,等于让她绝后。最重要的是,人只是一个小婴儿,根本没惹我,我下不去手。 “当凡人的皮囊死去时,少凰会醒来,当她醒来之时,所有神力都会恢复。” 我闻言奇道:“如果这样,那些古神杀了她,不就是成全了她让她少受几年罪吗?”做人未必苦,但少凰现在那个身体,不是我说,它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受罪。 诺诺明确的给了我一对卫生眼。“你觉得那些古神杀人会只灭人的躯壳?” 当然不会,古神之间的战争是不死不休的,以彻底毁灭一方的神魂为终结。 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虽然古神貌似就是永世不得超生的,没有前世,没有来世,唯有今生。只要不被人干掉,能活到地老天荒去,但一旦被杀,也意味着彻彻底底的毁灭。 第59章 第十章距离·权利 第59章 第十章距离·权利 警察追查凶手,一时半会肯定结不了案,但我不是警察,所以我没走寻常路。 一沓召鬼符,招来一屋子鬼,层层叠叠的,瞅得我这个始作俑者都直发毛。 不过鬼多也有鬼多的好处,小姑丈找得找累死了都没找着人,这帮鬼不过一日就有了消息。 女鬼问我:“人死后不都会被鬼差带走吗?” 我道:“不是全部,世界这么大,总会有几条漏网之鱼,年深日久的积攒下来......”我给了她一个你懂的眼神,鬼是不会老死的,而没有被鬼差带走的亡魂无一不是具有两种特征中的一个:执念深得人让人无语亦或怨气冲天,也可能两者兼有。 鬼刚诞生时的鬼力由执念与怨气所决定,鬼力强大,自然能在贫瘠的“沙漠”里存在很久。 除此之外,也有别的例子,“沙漠”里的警察不多,警察也需要灵力,因此越是贫瘠的世界,警察就越少,若是鬼执意不去登记上户,警察也愿意睁只眼闭只眼,爱咋咋的,反正不入轮回永世不得超生的不是它。 如诺诺那样较真的,不管是在人间还是地府都不多见。 鬼回来的时候我正在对着小姑姑的孩子发呆,一尊古神投胎到我家已经够倒霉了,比这更倒霉的是这还是个仇家满八荒的古神。 我对少凰抱有过一丝希望,这家伙仇家再多也不可能连她的亲人都想杀她吧?结果.......诺诺给我科普了下南明神族血腥而奇葩的王权更迭史。 南明神族的第一代王是少凰她曾祖父,也可可以说是曾祖母,那是一位神尊,南明在她手里的时期是最鼎盛的时期。她死后由其长子继位,即少凰她祖父,后来诸神征战,少凰祖父让人干掉了,南明王族也损失惨重。第三位王是少凰她老娘,那是南明神族百万年最惊采绝艳也最神秘的一任王,她干掉了当时为祸八荒六合的凶兽桓寂,最鼎盛时,天帝都要对她低头,不过这位主不知为何突然就死了。 第三任王死得神秘而突然,最无语的是她没结婚,不过留下了两枚蛋,先孵出来的被立为第四任王,也就是少凰她姐。 但你得明白一件事,君王是王族的首领,却不是唯一的成员。先王挂了,留下的子嗣还是两枚还没孵出来的蛋,旁支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可能不动点心思。虽然旁支替代直系继承皇位的例子很少,却也不少。 弗陵挂了后继位的是卫子夫的重孙刘询,跟弗陵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汉和帝挂掉后,继承皇位的是他哥哥的儿子。 虽然这都是因为先王无嗣以至于旁支上位,但少凰姐妹俩还是蛋,若这蛋孵不出来,那先王就等于无嗣。 在孵化过程中,两枚蛋都丢了,其中少凰在魔域孵化,在绝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里长大,被找到时已然是臭名昭著的神孽,吃了不少神人,为了给她摆平后患,她姐差点累死。 少凰活得艰难,但她姐比她更衰,先被找到,登上了王位,然而......她登上王位时才五千岁。 五千载光阴,对于人而言,华夏历史也就这长度了,但对于太古神族而言,那还是个吃奶的雏鸟。 不过这雏鸟的本质是掠食者,不比少凰逊色。 少凰她姐,将自己的登基大典给搞成了修罗场,血流成河,踩着累累白骨登上了白骨与鲜血铸就的王座,真正意义上的,据说当年所有参加了南明新君登基大典的神人都落下了心理阴影。 血腥的镇压只是其一,其二是流放,少凰她姐将所有王族成员都给流放了,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直到少凰出现。 诺诺说,少凰她姐虽然初时手段酷烈,但本质上还是不错的,她只在初时大开杀戒过,王位坐稳,生命也没了威胁后,少凰她姐的脾气非常温和,是太古神族中罕见的仁君(我听到这的时候着实好奇太古神族的君王都是什么德行)。 至少,对于少凰这个妹妹,南明的先王可谓仁至义尽,少凰想干掉她姐并非一日之事,但一直没成功,少凰也没因此而被杀。 少凰她姐死得早,王位原本不应该落少凰头上的,少凰是君王的妹妹,不是子嗣,因此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少凰能登上王位,主要还是因为先王的决定。 君王选择继承人都是选择自己的子嗣,若是兄弟太狠,自己的子嗣手段不够,镇不住,老王死之前都会干掉兄弟给子嗣铺路。 南明的先王也面临着差不多的局面,但她没选择给儿子铺路,她承认了私生子的身份,给了儿子名分,却也在同时也剥夺了儿子的继承权。 少凰太强大,整个南明只有她姐压得住,姨母与外甥斗起来,胜负毫无悬念可言。 干掉少凰倒是个不错的法子,古往今来的君王都是这么干的,但少凰她姐,显然没狠到那份上。另一方面,那位王子是被其父养大的,没受过南明神族的教育。 皇帝再想立自己儿子为储,若这个儿子的父亲是被邻国养大的,接受的是邻国的精神文化,这多少有点问题,不过对于人族而言,这不是问题,就算是被别人养大的,那也是自己的种。然而,对于少凰她姐而言,这问题很大。 在南明长大,虽然暴戾却对南明有着归属感的少凰理所当然的稳坐第一顺位继承权的宝座,得以在先王挂了后登上王位。 我也放弃了找少凰亲人帮忙的心思,不管是哪个私生子,在被承认身份的同时也被剥夺了继承权,都不可能没火气。 私生子努力上位为的是什么?别提劳什子的亲情,就算有亲情,也不会是大头,大头是利益,是继承权。 只给名分,不给继承权。 少凰她姐那一手够狠,也够绝,断了小王子所有的希望。 儿子继承父母的东西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若父母明确的剥夺了孩子的继承权,那亲子鉴定再证据确凿也不过是一张无意义的纸。 所有想杀少凰的人里,那位小王子只怕是当之无愧的no.1。 不管是做神还是做人,能活到这份上,我觉得少凰着实是个人才,所有人都想她死,包括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我捏了捏小家伙的脸蛋,忽然很心疼这个和我梦里那只火凤凰有几分相似的家伙了。 少凰今日的境况,一半是她自己造孽作的,但不可否认,还有一半是命运弄人。 诚然,如今的少凰满手血腥,说一句罪孽滔天也不为过,她身后那冲天的煞气我又不眼瞎,尸山血海都堆不出那般浓郁如海的煞气。但最早的时候,还是一枚蛋的时候,她真的很干净,什么都没做。 可惜,有的时候你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存在。 少凰的存在妨碍到了别人,所以还是一枚蛋就被人给害,又长于弱肉强食的丛林里,要怎样才能指望她在那样的环境里长成一个文明守礼的四有人士?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下不了手将这孩子给丢了或杀了,半是昧不了良心,半是因为那个梦。 我叹了口气。“算了,虽然不知道那个梦是怎么回事,但想来,我和南明神族应该是有些缘分的,尽量帮你一把吧。” 虽然不打算对这孩子做点什么,但我也不打算将她留在小姑姑身边,尽管她是小姑姑的孩子。 我在心里措着词,打算一会跟小姑姑商量着怎么让我帮她带孩子,让我将孩子带去雪莹山庄就最好了。 雪莹山庄里现在有一头人妖、一头角龙、一头凶兽后裔,来几个仙人的话,应该能摆平,来个神人的话......我想神人应该没那么容易下界。 洪荒时代,古神掐得太生猛,以至于洪荒破碎,天道与神尊都汲取了教训,后来的每个界都有一层保护膜。 保护膜拒绝过于强大,本界无法承受的存在进入自己的世界,即便是世界内部出现了过于强大的存在,天劫也会分分钟找上门劈死该存在,劈不死就把人丢到承受能力更强的世界去。 嗯,你没理解错误,这就是神话传说中所谓的飞升,究其本质,飞升其实就是世界在驱逐你。 我想,那些古神想要进入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不付出代价。 我应该有漏洞可以钻。 必须有。 孤魂野鬼们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 给我带来了凶手的消息。 虽然我不知道凶手是什么人,但警察局有凶手的画像,两个受害者可还有一个活着呢,小姑丈早就找人向幸存者询问凶兽长什么模样了,找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幸存者在那描绘,他在那画素描,最终画出了一张有凶手七.八分外形的肖像画。 拍了照,给鬼们看过,让他们按图索骥,效率杠杠的。 警察缉捕逃犯是不能乱闯民宅的,必须先申请搜查的文书,但鬼们什么程序与文件都不需要,墙?铁门?全都拦不住它们,轻轻松松就穿过去了,还丝毫不会引起主人的主意。 话说,怎么感觉这些鬼越说越像偷窥狂啊? 我汗了一把,问清了凶手在哪,赶紧带着女鬼去找凶手。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想来,凶手应该不介意让被害者也杀他一回。 介意也没关系,法庭之上,犯人有抗议的权利,法官也有选择听没听到的权利。 所以,风太大,我什么都没听到。 第60章 第十章距离·意外 第60章 第十章距离·意外 找着凶手的时候挺热闹的。 小姑丈虽然不似我一样有特殊“人员”帮忙,但他胜在先查,查了这么多天,我找到鬼的时候他也找到了,我赶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山村时正好赶上小姑丈在缉凶。 我对女鬼说:“看这情况,那凶手是跑不掉了,要不你就安心去登记上户吧?” 虽然对小姑丈将生活重心过多的放工作上,将老婆孩子丢医院的行为很是想揍人,但有一点我无法否认,小姑丈真的是个敬职敬业的好警察,跟诺诺差不多,在工作上非常较真。唯一不同的就是,小姑丈不会暴力执法,而诺诺,这位主喜欢将不想去上户的鬼打个半死拖地府去报道,讲道理什么的,抱歉,没空。 虽然这样,却也不代表小姑丈就是善茬,落他手里,肯定会很惨。 女鬼表示:一定要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 我无奈,继续看警察缉凶,本来是不打算出手的,警察先下的手,我再出手就是抢劫了。反正目的一致,既然警察能解决,我也乐得清闲,然而......有下文。 砰! 小姑丈出马,自然是给力的,枪法很准,我目测了下,嗯,凶手的左腿看来是玩完了。 见小姑丈抓了人,我也拎着女鬼回去了,在我准备给诺诺打电话时,女鬼问我:“我能不能多留几日?头七一过,我一定走。” 我想了想,没反对,在女鬼身上印了一枚符文就随她出去溜达了。 我照例每日去看还在月子里的小姑姑,同时跟小姑姑商量我帮她照顾孩子的事。 反正您老工作忙,虽然没小姑丈那么夸张,但也差不了多少,孩子交给你们养,多不放心啊。虽然就算出事也一定是你们,但话是肯定不能这么说的,因此我只是委婉的表示:你们夫妇俩真的适合养孩子?瞅瞅高岚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吧,每次开家长会被老师点名留下来,很光荣吗? 看得出,小姑姑在认真考虑这事,高岚那个活生生的例子摆着,想自欺欺人都难。 我也不着急,古神们应该没那么早就找上门。 巨人想要钻进矮人的屋舍里,从来都不是易事,必须先保证自己进门后房子不会塌,否则房子死都不开门。自然,进不了门还可以拆墙,把房子拆掉就是。这种事,古神们肯定有这能力,靁尚且能将方圆数十万里的疆域自洪荒大地上撕裂,我就不信别的古神没这能力。 只是,房子倾塌,里头的人都活不了,普通人也就罢了,但少凰肯定死不了,摆脱凡人的躯壳,她心里只怕还是感谢的。古神们想要杀她,便不会这么成全她,必然是锁骨功让自己“娇小”起来,骗房子开门。 所以我真的不是很着急,慢慢的说,总能说服小姑姑。只是,离开的时候从小姑姑的嘴里得知一个消息,女鬼的死还有主谋,抓到的那个凶手只是个打手。 证据?没有,这只是小姑丈多年办案的直觉,凶手被逮了之后居然请得起律师,而律师也没想着帮他辩护,而是想着怎么让凶手减刑,凶手还挺配合的。小姑丈不管怎么看都觉得这里头很不对味,诚然,凶手被抓了,只能认命想办法争取减刑,因此非常配合的认罪,但他的口供......小姑丈怎么想我不知道,但高岚插了一句,看着就觉得违和。 不是口供有前后不搭的地方,相反,凶手的口供完美无缺。 然而,也正是完全无缺才让高岚觉得违和。 高岚打小在警察局长大,虽然长得有点歪,但在警察局那么多年,或许没有办案经验,但如何判断犯人说的是真还是假,她还是很有经验的,看了那么多年,多少学到了点东西。 犯人的口供不可能完美无缺,谁能记得自己好几天吃过的所有东西,回忆时最多说个大概,若要事无巨细,除非是天生的记忆天才。 很显然,犯人的记忆力是正常水平。 而且,法医验尸,凶手捅死者那一刀忒准忒狠忒稳,你丫不是说你喝多了,起了口角,所以一时失去理智杀了人吗?黄汤都得喝得神志不清了,你丫还怎么那么狠准稳的一刀捅死别人? 综合上述,哪怕犯人已经认罪了,这案子也没结,被小姑丈给压下了,疑问一日不解除,案子就不能结。 然而,有人在施压,对此我只想说,蠢。 你不施压还好,逮不着证据,无法证明自己的直觉是对的,小姑丈说不定会有怀疑自己是否想多了的时候,但你一施压可不就是赤.裸裸的告诉他,这案子另有隐情吗?他能就此结案就不是他了。 发表了意见我叮嘱了高岚帮我看了一下案情进展,然后告辞了,赶紧去找女鬼,直觉告诉我,得出事。 才到雪莹山庄就被美人告知,高岚刚才打了个电话,凶手挂了,死得挺惨,就在监牢里死的,死因.......疑似是被吓死的,肝胆都给吓得破裂了。 我把电话打回去的时候高岚啧啧感慨:“......你说他这是看着什么了?竟然把自己给活活吓死了,监牢有那么可怕吗?” “见鬼了呗。”我信口说。 高岚默然一瞬。“真的假的?” 我笑说:“你猜。” 挂了电话我赶紧准备家伙召鬼,这次不是无差别的召唤,而是针对性召唤。 人死后就应该去地府报道,杀人放火什么的,不管是人还是鬼做了,都是很重的业力,轻则畜生道大门敞开,重则......地狱之门敞开。自然,若你是少凰那样的存在自然没这顾虑,只要不是胡乱杀人,少凰都不会有报应,因为她是上神,凌驾法则之上。跟古代的王公贵族一样,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尚且是愚民的话,何况凌驾所有人之上的天子犯法,谁还能因为天子杀人就杀了天子不成? 得了吧,若天子杀人犯法,历史上那么多被天子抄家灭族的家族是怎么回事? 因为杀人的代价太微不足道,所以肆无忌惮。 呃,我大抵明白少凰为什么画风那么直接了当了。 犯错的成本太低,自然没人会真心悔改。 问题是,女鬼不是少凰,不享有少凰的特权。而且我最担心的还不是这个,业力到底是有办法化解的,但化作厉鬼......那就真的只能呵呵哒了。 地府逮着厉鬼都是毫不犹豫的往地狱里丢的。 厉鬼不入轮回,可不管的话,也后患无穷。投入地狱去听地藏菩萨念经是最好的法子,至于什么时候放出来......地球毁灭之前别指望放出来了。不过也因此,地府很人性的对厉鬼推出了一项政策:若厉鬼是真的有冤,且冤屈还不小,那么地府可以酌情考虑批准厉鬼回阳世报仇,报完仇再去地狱听催眠曲,啊不,是梵音,听到吐都还听得继续听。 自然,能够听到吐还得继续听也是一种福气,因为那说明你还活着。 地狱的典狱官可不是善茬,诺诺顶多就是暴力执法,它却是往死里祸害自己眼皮底下的犯鬼,十八层地狱里灰飞烟灭几个鬼属于家常便饭。 啥?典狱官这么缺德,没人管? 还真没人管。 地狱是什么地方?那里可不讲人道主义,人死后去那里本就是去受苦的,若讲人道主义,那还受个毛的苦? 六道轮回现,地府建立时,天道特批,地狱的典狱官可以肆意折腾打入地狱里的任何生灵,折磨得越狠越好,至于折磨得狠了,将犯鬼给折磨死了,那也属于正常损耗。 认为那不是正常损耗的自然大有人在,但典狱官乃古神,天地未开它先生的古神,比少凰还古老。 不管是什么,活得久了都得成精,何况一个从天地未开之时活到如今的古神。 天地自诞生之日起至今便有过无数量劫,每一次量劫,生灵涂炭,连神人在量劫里也不过是强壮一些的蝼蚁,一个挺过了迄今为止所有量劫的古神。 除非她先上门找茬,否则没有任何人或神有胆子敢惹她。 质疑典狱官工作画风太过凶残什么的,呵呵,不过是不相干的犯鬼罢了,既不是我自己,又不是我的亲朋,灰飞烟灭了就灰飞烟灭了呗,干我毛事? 我跟女鬼也不熟,但我也不忍见她一个好好的姑娘掉地狱里去跟那么一个变态打交道。 我在女鬼身上放的符原本只是为了防止她跑路,现如今到成了她的一线生机。 召鬼符在灵力的作用下自燃,屋子里霎时间阴冷得快赶上地府了。 靠之,老娘这回可是针对性召鬼,只召唤一只,不是之前那种一烧就是一沓召鬼符,召来了一大波鬼,鹤城里溜达的孤魂野鬼全都跑来了,怎么两者的阴冷程度有的一拼? 姑娘啊,做人虽然有千般万般不好,却有一点顶好:希望。 只有做人才能继续活着,只有活着才能有希望。 若化身厉鬼沾染杀孽,那是真的很难从地狱里爬出来再入轮回,不入轮回,又要如何继续“活”着? 你可千万别成了厉鬼啊。 我心里一边嘀咕一边掏出两沓符,厉鬼的脑子都有问题,俗称神经病,啊不,神经病都还是好的,至少只要你理解了神经病的脑回路,还是能沟通的,厉鬼却不然,厉鬼是没理智的。 有理智的厉鬼也不是没有,但那是鬼雄,见着了.......我肯定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第61章 第十章距离·真凶 第61章 第十章距离·真凶 谢天谢地,老娘召出来的是半只厉鬼。 没错,半只。 我估摸着,自己召鬼召得迟一点,现在面对的就该是一头厉鬼了。所幸我也做了准备,一看女鬼情况不太对劲,赶紧一张定魂的符贴在了女鬼身上,正在向厉鬼“进化”的过程霎时止住。 哇哦,真符真管用,虽然耗尽了我所有的灵力才能画一张,但这效果真是杠杠的,一张就起效。 女鬼伸爪子想将符给撕下来,却死活扯不下来,我得意的笑道:“那可是真符,你撕不下来的。” 或许因为君族的历史长度关系,真符这种在人族发展起来时已经消失的差不多的符文,雪莹山庄里有不少,甚至君长青有一卷玉简是专门记载真符的。不过普通人就是拿到了玉简也没法解读,真符是天然带有力量的,同理,想要解读它,你要么有学它的天赋,要么有解读它的力量,否则解读不了,硬要解读的话,不怕脑子超负荷运作被烧熟尽管尝试。 玉简上的真符,我只看了三枚就受不了,脑子里一塌糊涂,到现在都还没完全恢复,因此这一张符是我唯一画出来的,也是当时画的。 运气不错,正好对症。 女鬼原本翻腾着的鬼躯这么一会儿便恢复了正常,周身的戾气仿佛不见了,虽然只是仿佛,但这会子至少无害了不是? 我问:“我说你这是什么情况?”杀个仇人也就算了,是一桩因果,法院判罪还会允许犯人申诉呢,女鬼下了地府,申诉得好,也未必会去地狱报道,但化身厉鬼,地狱之门妥妥的向它敞开。 虽然鬼躯安静了下来,但情绪并未,女鬼过了好一会才冷静下来。“我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我闻言好奇的问:“怎么说?” “潜规则。”女鬼回了我三个字,我回了她一张写着一个大写的懵字的脸。 女鬼许是完全冷静了下来,因此给我科普了下娱乐圈的常识。 潜规则三个字很好理解,这里就不解释了,而在娱乐圈,这玩意的滋生土壤非常肥沃。光鲜亮丽是所有人对那个圈子的共识,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一个问题,娱乐圈很多人,但能够光鲜亮丽的站在最耀眼舞台上的人却寥寥无几。 舞台太小,容不了那么多人。 娱乐圈的光辉之路不比大洪荒时代的万类霜天竞自由容易。 大洪荒时代,不成神便为蝼蚁;娱乐圈,不成功便成龙套。 总的来说,后者还算好的,龙套好歹还活着,而洪荒时代,那是一族一族的死人。一个智慧物种的王必须是神,若不是神就得寻找一个有神的智慧物种成为其附庸种族。 一个神的陨落在大部分时候意味着一个物种的毁灭。 跟大洪荒时代湮灭的那些物种想比,龙套真的是很不错的结局,但时代不同,价值观也不同。典型的例子就是少凰,她那思维逻辑,不管放哪都是妥妥的恐怖分子,但在洪荒时代,她应该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正常神,反而那些善良和气的是异类。 龙套,大部分圈内人都无法接受,为了走上舞台,不少人会不择手段,甚至出卖自己。 娱乐圈潜规则就是这么出现的。 我倒不是贬低这种现象,双方你情我愿,我这个不相干的人无权置否。 女鬼也不置可否,别人怎么选是别人的事,但她怎么选也是自己的事。女鬼的选择是,演技最重要,从龙套开始演,演成有台词的配角,再到主要配角,最终成为主角,有了一定名气。 这条路,女鬼从十四岁开始走,走到现在都快十年了。期间也一度气馁过,那时候有个富+官二代对他伸出了手。 这里得提一下,女鬼其实生得挺好看的,自然,这不能跟少凰、白姐那样的非人类比。前者的美是天地生成,后者......妖族化形时的容貌都是很认真的化的,绝对走心,白姐做为雌性也不例外。不过,在人族这个范畴里,女鬼妥妥的美女,虽然不惊艳,但气质很好。 有人看上女鬼,很正常,但.......女鬼已经有男朋友了。 女鬼属于早恋类型,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交了个男朋友,不过男朋友不是娱乐圈的人,感情不轰轰烈烈,却也不差,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女鬼饮水的感觉是暖的,不管是出轨还是甩了自己很满意的男朋友她都不乐意,因此拒绝了。 那位公子也没放弃,隔三差五的在女鬼面前晃一晃,表示:你既然没男朋友(明星不管有没有谈恋爱,明面上都是不能承认的,影响粉丝量),那我就有资格追求,虽然这兴趣在到手后一定会消失,但现在不是还没到手吗? 女鬼今年跟未婚夫定结婚日期一方面是自己已经有了一定名气,结婚的影响也不是那么大了,另一方面就是想让那位公子知难而退。 老娘都结婚了,你可以滚了吧? 那位公子消失了,然后......女鬼被酒鬼一刀捅死了。 我瞠目结舌。“你怎么这么确定是他做的?” 女鬼随手掏出了三团幽浮似的东西,我默然须臾,神民的眼睛就是这点不好,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能看清楚。那不是幽浮,却也半斤八两,是被啃过的三魂。“七魄呢?” 我没问人还活着没,因为不需要。人有三魂七魄,跑个一魂几魄还好,虽然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到底还活着,可三魂都没了,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了。问题是,这里只有残缺的三魂,七魄哪去了? “我吃了。”女鬼回答。 我默,也了然她之前是怎么个情况了,吞噬别鬼,这是厉鬼的能力,她方才离厉鬼真的就一线之隔了。我指了指她手里啃剩下的魂,问:“他说的?” 女鬼颌首。 我又问:“那你刚才?” “正准备去找那人。” 我想了想,说:“我陪你走一趟吧。”再让这家伙单独出门,若是半道上化了厉鬼,那我的符就白费了。 “对了,你手里的魂给我。”虽然被啃得不成样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入轮回,但到底是也是一条灵魂,回头还是给诺诺送去比较好,不然诺诺会生气的。她的地盘里,只有她有权利毁灭一个人的灵魂,越俎代庖者,来战! 别说,诺诺和少凰的画风,其实挺像的,只是因为力量的层次不同,双方造成的破坏力也不一样,所以显得也不一样,但本质......半斤八两。 我拿了张聚阴符折了个口袋,将杀人犯的三魂塞了进去,回头就给诺诺看能不能入轮回,若是不能......就丢了自生自灭吧。修补神魂这种活是高技术的活,本人无能为力,有也不想浪费这个力气。 我觉得,鬼与人最大的区别不是一个生,一个死,而是一个赶路用走的,另一个用飘的,比骑车还快,反正我将自行车踩得跟风火轮似的也没能追上女鬼,所幸,我在她身上留了符,否则真得在半道上被她甩掉。 那个二代家里很有钱,住在高档豪宅的聚居地,追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快断气了,然后哑然。 没有阴阳眼,看不到女鬼,所以女鬼光明正大的飘了进去,但我......妥妥的大活人,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到我,显然,门卫虽然没有阴阳眼,却也不是瞎子。 见我在小区门口晃悠,门卫看着我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我默然片刻,踩着自行车往回走,走出几百米,拐进另一条街,确定门卫看不到我了,这才取了一张空白符纸出来。 没带笔墨,我犹豫了下,咬破了食指。 记得符书里有张隐身符的,怎么画的来着? 想起来了,用沾血的食指在符纸上画了起来,画符最好的材料是朱砂墨,人血的话,大部分时候都会起反作用,然而我不是人,我也说不清什么原理,反正我的血用来画符效果还挺不错的。 画好隐身符,往身上一贴,我又向小区走去,徒步。 不是不想骑上自行车,而是......隐身符只对活物极与活物贴身的东西管用,自行车没法完全贴身,且个头也太大,一骑就是活生生的恐怖片了。 跳进小区,我赶紧去找女鬼,手里用来感应女鬼的符反应有点奇怪,女鬼别是见着仇人被刺激到,又开始向厉鬼进化了。我唯一画成功的一张真符啊,千万别浪费,浪费了我真的会心疼死的。 谢天谢地,二代家里真的很有钱,住的不是高楼,而是小别墅,否则让我爬楼梯爬上去,我真的会想死。然而找到门口的时候我有点愣,门是开着的,一股浓浓的血腥味从里头传了出来,至于血腥味是从哪来的?看屋里那一老一少两只新鲜的鬼就知道了。 下手可真狠的,地上躺着的三个人都奄奄一息,其中那个年轻的被砍了至少七八刀,这杀人的妥妥的是个生手,手法太差劲了。 啥?为什么有三个人,却只有两只新鲜的鬼?自然是其中一个还没断气,被砍了三刀都还没断气.......那伙计,你是有多没经验啊? 第62章 第十章距离·冥婚 第62章 第十章距离·冥婚 我没眼花,那些人不是女鬼干的,她根本拿不到刀,如何持刀杀人?杀人的是屋子里的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子,并不是什么帅哥,但眉清目秀的,不难看,只是精神气质有些不太对,感觉受了很大打击,一通发疯之后的死寂。 我瞅向眸光复杂,若非鬼不会哭,这会肯定哭出来了的女鬼,大抵猜到年轻人是哪位了。“你未婚夫?” 问完才想起这符不仅瞒得人,还瞒得了鬼,却有个漏洞:只能隐形,不能隐声。 不仅女鬼听到了我的声音,年轻人也听到了,警惕的抓紧了手里的刀:“谁!?” 我默然片刻,将身上的符纸揭下。“哈罗。” 年轻人的心理素质有待加强,被我吓了一大跳。“鬼啊!” 我的脸色当即就黑了下来。“瞎了你的狗眼啊,老娘是活的,你旁边那三个才是鬼。不对,我跟你说这个干吗?你又看不见。”这年轻人是个妥妥的普通人,根本不可能看到鬼,否则之前也不会坐在尸体旁边发呆,三个死透了两个,灰白色的亡魂正在屋子里飘着呢。 我正想着这事便发现女鬼在收拾那两只鬼,赶紧开口:“诶,手下留情,都已经被你未婚夫给杀了,你就别再让人灰飞烟灭了,多造孽,回头我把他们交给诺诺,诺诺十之八九会将他们送进地狱与典狱官作伴,那可比灰飞烟灭更可怕。” 这一家人每个人是什么德行我不知道,但二代少爷我却是能猜到,得不到就要毁掉,不让别人得到,这种性格,能是良善?手里能一直都是干干净净的没造过孽?得了吧,鬼都不信,我也不信。 女鬼犹豫了下,终是将两只捏成了一团丢给了我,我赶紧装进符纸袋子里。 瞅了瞅还活着的老妇人,我想了想,掏出一张治外伤的符贴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别死那么快,女鬼见了,忽问:“为什么救她?” 我回答:“她还没死呢。” 女鬼脸色不太善的道:“可她活着,阿明会有事。” 有受害者做认证,阿明就算不吃花生米也得在监狱里把牢底坐穿。 我正腹诽着,女鬼突然伸爪子攻击起老妇人,我赶紧伸手格挡。 马勒戈壁! 痛! 鬼爪子是钢铁做的吧? 我龇牙咧嘴的瞧着手臂上深可见骨的伤口,好痛。“你别太过分啊,是我从诺诺手里救了你,给你报仇的机会,你就这么回报我?” 女鬼愣了下,嗫嚅道:“......我不是故意的。” 我心说,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瞎子都看得出来你的目标是老妇人。 我沾着手臂上流出的血液在老妇人的脑门上画了一道符,每一笔都仿佛有千钧之重,沉得让我隐约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挂掉,这不是错觉,而是真的很有危险。 老娘画的是不是普通的符纹,我在刘元的脑子里看到过少凰留下的记忆封印,如今画的便是那个封印,不过是被我缩减过的,少凰用的是天道文字,十个我也画不出来,但画个残缺版本的还是可以的。 画完了,我检查了下,顿时尴尬:“不好意思,我下手没少凰那么精准,不过你也别太担心,你不会有事的,最多就是痴呆两个月,少则一个月,多则半年一定会恢复神智。” 处理完了,我在客厅里翻出了两枚硬币准备去打个公共电话,走了一步,忽的想起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不由回头,便看到那个叫阿明的年轻人正惊疑不定的盯着我。 我问:“你还不走?” 年轻人反问:“你之前在和谁说话?” 我戏谑道:“如果我说是你的未婚妻,你信不?” “我信。”年轻人激动的说。“我也要见到她。” 我:“.......” 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做为一个血统纯正的人类,年轻人你不觉得你这对迷信事物的接受能力太强悍了点吗? 虽然腹诽不已,也同情不已,但我还是说:“很抱歉,阴阳相隔,你还是放下吧。”说到这,我瞅了瞅女鬼的神色,发现女鬼的神色虽复杂,却没有反对之色,便当她是支持我的说法,继续道:“她很快就会去轮回投胎,你这番模样,让她九泉之下如何安心去轮回?” 这话绝对半真半假,人死后去地府登记报到,却并不会立刻去投胎,得挂号排队。 虽然轮回之中灵魂很缺,但投胎的名额并不是一直恒定不变,虽然总体而言是在增长。但.......举个例子吧,东汉末年,死的人远多过新生的人口,因此,地府会鬼满为患;再比如近几十年,地球人口激增,地府又会较为空荡荡。自然,我这只是举例,实际上的,我觉得,除非好几个世界的人口同时锐减或是激增,否则很难对地府造成影响。 丰都城多大?一条主街九幽大街便有十万八千里长,容纳能力很强大。 大部分时候,鬼登记之后还等上一段时间才能投胎,生死薄会计算一番亡魂的因果,算出亡魂在那个世界的因果最大,然后那个世界又恰好有合适的投胎名额,那你就去那个世界投胎吧。 至于投胎做人还是做牲畜......阿弥陀佛,希望施主生前没造太多孽。 不过阿明肯定对这些不是那么清楚,我信口胡诌也没什么,让他死心,好好过日子就行。 我说完就拽着依依不舍的女鬼走人了,还看什么看啊,再看你也不可能留下来,我可是答应了诺诺要让你去登记挂号投胎的。 出了小区,我压着嗓子用低沉的声音用公用电话给医院打了个急救电话,让医院赶紧派救护车来救人。 我已尽人事,剩下的便看老妇人的生命力了。 拍了拍手,我对女鬼:“走,我们回雪莹山庄。” 本来还打算让女鬼在头七前随便逛逛,但方才她看阿明的眼神,那叫一个情意绵绵,我可不想出现头七时,诺诺来找我要鬼,我却教不出鬼来的尴尬情况。 爱情令人智商下降,令人疯狂,令人自私,电视里很多女性角色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某某正道大侠惩恶扬善对付魔教教主,然后被打败,但魔教教主正好有个弱点,正好有个女儿,救了大侠,再然后......简直是脑残发展。 我虽然不是魔教教主,女鬼也不是我女儿,但我绝不会给她出尔反尔捅我一刀的机会。 真那样的话,诺诺虽然不会杀了我,却也一定会揍我。 出乎我的意料,回了雪莹山庄,女鬼竟未想着逃跑,倒也省了我不少事,也让我做的不少准备都白费了,不过这样也好,,大家都省事。 只等诺诺来接鬼。 然而,头七那日,来的不止诺诺,更有阿明。 我愣愣的看着西装革履的阿明,不由一愣,这家伙怎么找这来的?“今天有什么好事吗?穿得这么好看?” 阿明将一封大红色的请帖递给了我:“今日我结婚。” 我一愣,女鬼才死了几天啊,你这就要“二婚”了? 牛掰! 我不由扭头去看女鬼,想看看女鬼是什么表情,然而女鬼没给我这个机会,她把脑袋给抬得高高的,双脚又不沾地,我只能看到她的下颌。 我道:“我今日还有些事,只怕没法去参加你的婚礼了。”就算有空,咱俩也没那么熟。 然而,阿明显然和我想法不同,他说:“那真是太可惜了,我本来是想邀请您当证婚人的,不过您没空也没什么,只是能麻烦您把我的新娘交给我吗?” 我一愣,女鬼也愣愣的低下了头。 “你的新娘?”我扬眉。 阿明颌首。“我的新娘,您那日不是和她在一起吗?虽然我看不到。” 我总算反应过来,丫这是打算冥婚啊,我无语道:“你究竟清不清楚人与死者的冥婚是怎么回事?一旦冥婚缔结,你就等于在地府上了户,你以后再也不能娶别的人了。” 地府在生者与亡者的婚约条例上绝对是霸王条款,当然,对此也没谁也没意见就是了,生者与死者缔结婚约,一起生活,啧......妥妥的早死。 人活着靠的就是阳气,阳气日益被阴气侵蚀,出事是必然。 阿明道:“原本不知道,但现在托您的福,知道了。” 我道:“那你可以走了。” 阿明不解:“我为什么要走?” 我一愣。“你还真打算冥婚?” 阿明看着请帖道:“我帖子都发给你了,自然是认真的。” 我默然,见过不怕死的,没见过的这么不怕死的。 诺诺忽然走门外走了进来,一边走一边现出了身形。“冥婚是不能离婚的,除非你们有一方饮下孟婆汤过奈何桥去轮回成了另一个人。” 绝对的霸王条款。 阿明表示没意见。 我瞅向女鬼。“你怎么想?” 女鬼面无表情,一双鬼眼里却满是复杂之色。“我不嫁。” 我很遗憾的对阿明道:“很遗憾,她说她不想嫁。” 阿明想了想,说:“没关系。” 没关系就好.......个屁啊,你丫把刀放下。 我瞠目结舌的看着变戏法的拿出一把让我觉得很眼熟的刀对准了心脏的年轻人。“老兄你干嘛?” 阿明淡然道:“活人是见不到也抓不到鬼的,若我变成了鬼呢?” 这可真是好问题,我眼角的余光很清晰的看到女鬼的眼睛都发青了。 婚礼最终还是如期举行,至于举行时间?择日不如撞日,阿明选了个非常不错的时间,就是今天,丫还能更神经点吗?头七大婚,绝了。 证婚人,鄙人。 宾客:白梅街妖魔鬼怪及其知情家属。 阿吉奇道:“一个死者,一个普通的生者,生者看不到死者,呆会怎么交换戒指?” 我默,把这茬给忘了,就算看得到,阿明先生他也不可能给新娘带上戒指啊,这里可不是地府,阴气重,天然的鬼魂居所,这里是人间,鬼可是无形的东西,鬼力不够强大的鬼什么东西都碰不到。 女鬼虽然因为死得挺惨,成为鬼后拥有一定力量,但想带上戒指,呵呵哒。 这个问题最后是白姐解决的,白姐随手一挥,一人一鬼身上的西装和婚纱就变成了一身玄底纁裳的礼服,古代礼服,看得我一愣,这礼服风格看着有点眼熟啊。“这是?” 白姐道:“西式婚礼不是要交换戒指吗?华夏古婚礼不用,正好我与老公几千年前的婚服还没丢,借他们用一下。” 几千年前的婚服?难怪看上去那么旧?不过这风格够诡异的,竟然一身黑,若是将纁裳给去了,这行头可以去参加葬礼了。 我想了想,递给阿明一瓶牛眼泪。“特制牛眼泪,抹眼皮上,能让你暂时看到新娘。” 婚礼时新郎若是个睁眼瞎,那这婚礼不免少了三分趣味。 “谢谢庄主。” “不客气。”我也只是顺手而为罢了。 第63章 第十一章朏朏·安安 第63章 第十一章朏朏·安安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果真? no——君庄主。 女鬼还是被诺诺拽去登记上户了,不过没带回地府,准许女鬼留在人间。冥婚之后,鬼是可以留在人间的,但时间不能太久,毕竟,没有躯体的话,人间并不适合亡魂生存。 送走了惊喜的小夫妻,我恢复了悠闲画符的生活,却发现自己画不出符了。 玄君三个琢磨了许久,琢磨出一个道理:道纹别瞎琢磨,更别尝试着去画,画不出来没什么,画出来了,问题就大了。 连着几个月画了两道重量级符纸,一道是真符,另一道是道纹,玄君完全不理解我是怎么模仿出道纹的。 “道纹是具有力量的,每个道纹都蕴含着庞大的力量,凡世的生灵根本画不出来,一来是没那个力量,二来是没那个权限。道纹只有进入了神之领域,或摸着那个领域的门槛的存在才能写出来。你虽是上古大神的后裔,但神民与始祖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存在......” 我忍不住捂着脑袋插话:“你是蛇,你祖宗就不是蛇了?” 玄君不客气的反问我:“人类是女娲娘娘创造的,你见过哪个人类拥有女娲娘娘的力量?” 我道:“这怎么一样,女娲娘娘是神,人类可不是,而且,你确定这两者是一个物种?”女娲娘娘人首蛇神,而人类.......瞎子都无法昧着良心说这两者是一个物种。 “老公的意思是子孙与始祖不一定是同一物种。”白姐插嘴道。 “你们不会是想跟我讨论进化论吧?”我无语道。 子孙与祖先不是一个物种,正好是进化论的核心思想,世间万物都在进化,进化着进化着就变成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物。 玄君瞅了我许久,最终闭嘴了,懒洋洋的对白姐说:“累了,要睡觉。” 你丫一个妖还会犯困?是想白日宣淫吧,也不怕肾虚。心里腹诽着,我却不会说出口,而是道:“诶,我说你好歹告诉我我这是什么情况,严不严重啊?” 尘寰道:“你休息一段时间恢复了元气便没事了。” 休息一段时间就好了,我休息了半年,仍旧神经中,别误会,我不是神经病了,只是神经衰弱而已。 马勒戈壁,不过是画个符,这后遗症也太厉害了。 小姑姑最终忍无可忍的给了我一个地址让我去拜访一位心理医生,靠之,我看着很像精神病吗?姑奶奶,我是神经衰弱,不是神经病,不对,应该是我不是精神病才对。 小姑姑给我的地址赫然是一家精神病院。 弄清楚这一点的时候我看小姑姑的眼神都有点不对劲了。“话说,小姑姑啊,你这些年不会一直以为我是精神病吧?” 小姑姑给我的回答是一记爆炒栗子。“我如果真的觉得你是精神病,十年前就该把你送进精神病院了,哪还会等到现在?我让你去这家医院是因为这位心理医生恰好在这家医院任职。” 我揉了揉脑袋。“小姑姑啊,你这么粗鲁,当心教坏孩子。” 小姑姑已经辞职了,少凰,错了,是安安,小姑姑跟小姑丈讨论了很久,给孩子起的名字是安安,高安,希望孩子平平安安的。不过,正如这孩子的前世名唤安宁却从未安宁过一样,这一世的人生,虽然以安为名,同样也不会是个消停的。小家伙是早产,早产能够引起的先天疾病她身上都有,并且还有各种各样的毛病。 我这么说吧,她出生了半年,有五个半月的时间是在医院渡过的,而这五个半月又有半个月是在急救室里渡过的,我简直要服了她,命可真够硬的,急救室的手术台上了一次又一次,换个人,哪怕是个成年人都该受不了死翘翘了。安安却仍旧痛苦的活着,我也大抵能猜到她的历劫是怎么个内容了。 饱受疾病折磨,直至死亡,而我相信,安安的阳寿不会短,因为太过短暂,痛苦也会很快结束。 如果小姑姑没被连累,我真的很想跟神尊说:你不去当心理专家真是太可惜了,对如何折磨一个人简直了如指掌,不过,这么狠,话说神尊您老跟少凰有这么大仇吗?虽说少凰犯的事不少,但洪荒时代打得几乎毁天灭地、众生尽灭被天道收拾之后,少凰便一直踩着边缘线,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而那点小错,不至于让人痛恨她。真正痛恨她的都是洪荒时代遗留下来的生还者,灭族灭门之仇,不共戴天。 很遗憾,小姑姑是被牵连的人,她不知道小安安为什么要受这么多的罪,初时还曾怨过老天。那个时候还把我给吓得不轻,姑奶奶啊,始作俑者是连少凰这个凶残彪悍的上神都要低头的神尊,你这么个骂法真的很容易出事啊。 上神这个领域的存在最变态的不是强大的神力,而是你对它有恶意或是提到它的名字,哪怕隔着一万亿的光年,它也能感觉到,然后一道天雷劈死你,如果你所骂的那位上神的脾气不是很好的话,这真的很可能。 谢天谢地的是,神尊去了混沌,而混沌很远,隔着的已经不是几个界了,完全从大都市跑进喜马拉雅深山里去了,信号塔再强悍也没法把信号传到另一边去,因此小姑姑没被五雷轰顶去地府报到,也可能连去地府报到的机会都没有。 令一个凡人灰飞烟灭,对于上神而言,是一件如同人族随手碾死一只蝼蚁一般简单而容易的事情。 虽然如此,我也不知道究竟哪种命运对小姑姑更好一些。 小姑姑热爱自己的法医工作,本质上她和小姑丈是同一种人,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工作狂、工作责任感过重......高岚经常有被小姑丈一个人留在家里的经历,那倒霉孩子现在的倒霉性格,与小姑丈过于注重工作有很大关系。我没跟高岚说过,同样的经历我也有,每次有命案发生,小姑姑都可能加班很晚,空荡荡的屋子里就我一个人,让我无聊得只能去听鬼聊天。 然而,如今的小姑姑完全变了,她把工作给辞了,安安隔三差五的进急救室,她若不在身边看着,便觉得吃什么都不香,工作也老是走神,甚至耽误了工作。因此小姑姑非常干脆的将工作给辞了,没错,她现在改行当家庭主妇了,还是全职的。 我觉得自己已经能预见未来了,安安永远都不可能治好,因为那是神罚,神罚只有当事神才能消除,而神尊......已去往混沌,归期不定。就算归期有定,我琢磨着,等它回来了,小姑姑只怕连骨头都烂没了。 别的神也不是不能消除,但这世上哪里能找到第二个上神,就算能找到,又怎么确定它会帮忙而非趁机让安安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毕竟,少凰在洪荒时代的丰功伟绩,搁谁都无语。 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犹太人也没让他杀绝种就已经他妥妥的遗臭万年了,而少凰,在她手里灭绝的智慧物种列成清单的话能当餐桌布用。 少凰简直就是个奇葩,我没见过别的神族之王,但人族的王,华夏五千年历史数不胜数,却没有任何一个与少凰是同一类型。少凰的脑子里仿佛就不知道转圜这两个字怎么写,挡它者亡。 自然,也只有少凰能这么当王,她足够强大,强大到谁也杀不了她。当你有能力杀死任何人,而这世间没有任何人有能力杀死你,哪怕是天道也不能的时候,你还有什么意义去学如何做一个虚伪的人呢? 自然是心里怎么想就怎么做。 只是,少凰大抵也想不到这世上有种东西报应。 凡人的报应总是来的很迟,有可能得过好几辈子才会来,因为人生短暂,一眨眼,一辈子就过去了,神却不一样,神没有前世来世,只有永无休止的今生,因此报应一定会在有生之年到来,俗称:现世报。 神尊便是众神的现世报,也是少凰的。 就算真的有奇迹,有上神跟少凰没仇,又有谁敢解开神尊的神罚呢? 那是神尊啊,是悬在所有神人头上的一柄利剑,虽然现在不在线,但它不可能一直都不在线,肯定会从混沌中回来。 啥?我为什么这么笃定?自然是因为诺诺说的。 少凰曾经在混沌里溜达过很长时间,活蹦乱跳的出去,活蹦乱跳的回来,而神尊,之前就说过了,少凰的性格就是个刺儿头,神尊约束众神,要面对的第一个障碍不是别人,正是少凰。 虽然没有任何传说留下来,但想也知道,少凰不可能因为别人一番慷慨大义的言谈就变成良家淑女,虽然她现在也一样不是,但至少不是恐怖分子了。 诺诺推测,这两位肯定掐过,而少凰.......只怕输得很惨。 混沌虽然危险,但少凰都能活着回来,没道理比她更强大的神尊就做不到了。 除非丢掉孩子,否则小姑姑的一生都会被其拖累,她已经没了工作,家里的存折也快花光了,高昂的手术费迟早让这个家负债累累,要不是之前那五百万,早彻底破产了,可就是有了那五百万,考虑到安安还要动许多手术,进行很长的治疗,那笔钱也已经被当成了安安的医药费,其它情况都不用,如此一来家里的生活品质自然下降。连高岚都看出了这一点,这几个月那叫一个安分守己,家长会的时候老师都不点名让家长留下来谈话了。别误会,这家伙绝不是转性了,而是打架斗殴的级别从校园暴力事件晋级为社会斗殴了。 “为什么?在学校打了同学,打完了得赔钱,在大街上揍那些本身就有问题的混混流氓,他们不敢报警,而不报警,那我只要不打死人就不用赔一毛钱。” 我不敢去想这个家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却又不得不去想。 少凰你丫就是投胎我肚子里我都没意见,可你怎么就投胎到小姑姑的肚子里去了呢? 小姑姑不知道我心里想的是什么,也没介意我的话,而是说:“安安如果能像高岚一样活蹦乱跳的,哪怕她天天打架斗殴进局子里,我也愿意天天去捞她。” 我默然,好一片慈母之心。 少凰,我更想掐死你了。 第64章 第十一章朏朏·蒲公英? 第64章 第十一章朏朏·蒲公英? 医院不在市区,在郊区,远的不能再远的郊区。 鹤城就在沅江流域腹地,而沅江有五大支流,合称五溪,因此鹤城古称五溪之地。精神病院的地址位置颇有意思,就在沅江边上,却是在一片山特多的地方,不过离辰水挺近的。 奈何,全是山,公交车只送我到半路便不同路了,妈哒,居然没有直通的公交车。唯一庆幸的是,虽然没有公交直通,但有宽敞的道路,这家医院肯定很有钱,建在山里,没有公交,却有专门的公路。 我溜溜达达的拿着地图走着,不拿地图不行,这荒郊野外的,碰上坏人还没什么,老娘身上有十沓符,来个流氓的话,我赏他一沓就是,至于会不会死人......反正荒郊野外的,真死了,我把尸体丢得隐蔽点,等发现了,尸体也该烂得差不多了,谁能查我头上来? 呃,怎么觉得自己心态有点不对头?自打发现自己不是人之后,我对人命的态度似乎越来越来无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自己大概真的需要看看心理医生了,不过我这情况,真找个心理医生倒垃圾的话,妥妥的长住精神病医院。 走了十几分钟也没看到医院,我也无语了。 凭心而论,山清水秀的风景很美,但再美的风景你看上十几年也该腻了,我虽然还没腻,却也没什么感觉了,奈何这一路过来,全是山。 难怪君长青会选择鹤城定居,多山林,人类足迹便比较少,也没那么容易被人发现不对。 毕竟,换了任何一个人,刚出生的时候年轻的邻居就逗着你让你喊哥哥姐姐。等自己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者,孙子和自己当年一般,邻居却仍旧是多年前的模样,抱着你的孙子让他喊人,就算是智障也会起疑。 最重要的是,鹤城这一带多山,若是不想在人类社会生活了,大可钻进山林里结庐而居.......不过在现代这有点难度,天上挂着卫星,地上也没什么地方是人类的足迹不曾踏足过的。 虽然现代是如此,但百年前这一片还没如今的开发度,君长青想结庐而居也很简单。若是三五百年前,甚至千年前,那鹤城这一带随随便便一个地方都是结庐而居的最佳地点。 不过,就算是结庐而居,这么个环境,君长青你也不闷啊? 到最后我完全是凭着一口气在坚持了,妈哒,都走了一半了,再往回走,我是多缺心眼?不管心理医生管不管用,既然来了,全当旅游观光了。 没看到医院,我先看到了一个怪人。 第一眼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但再瞅第二眼,没眼花,草丛里还真是个人,一个挺有意思的怪人。真的是怪人,怪人身上穿着一套绿油油的衣服,这本来没什么,问题是绿油油衣服的风格,怎么看都是马褂。 这是在玩角色扮演?不过服饰搞得还挺细致的,虽然我不熟悉马褂,但我熟悉鬼啊,鹤城的鬼可不少。鬼死后的形象不是临终时的模样就是它自己觉得自己一生中最好的模样。但不管是哪一种,那些老鬼身上的服饰都不是现代的衣服,看得久了,我多少也炼出了一点眼力。 不过,喜欢玩角色扮演是别人的爱好,不干我的事了。我最关心的还是,既然有人我就可以问路了。 妈哒,这见鬼的医院究竟还有多远啊,好歹让我有个目标,走路时比起尽头遥远,更可怕的是根本看不到尽头。哪怕遥远,只要知道尽头在那里,走到尽头是迟早的事,但根本看不到尽头,也不知道尽头在哪,也不清楚自己走到哪了,那绝逼是悲剧。 我凑了过去,因为该人员是双手放头上蹲在草丛里的,我也蹲了下来。“嗨,大哥,打听一下,医院离这里还有多远啊?” 大哥没理我。 我皱眉,问个路而已,至于这么冷漠?人心不古也不带这么不古的。 我推了推这位老兄。“帮个忙好不好?我只是问个路而已,又不是找你借钱。” 老兄还是不理我。 我也怒了,再推,再推,老兄终于开口了:“我在进食,你别打扰我。” 进食?我瞅了瞅周围,除了草还是草,进的哪门子食?“你是牛?”食草动物? 苍天为证,我说这话纯粹是开玩笑,但老兄却一本正经的反驳:“不,我是一株蒲公英。” 我沉默了一秒,揉了揉眼睛,没眼花,也没幻觉,我看到的就是个活生生的人,哪来的蒲公英?想了想,我问:“你的父母有一方是蒲公英修炼而成的妖?” 我看着是人形却也不一定就是人,至少不一定是完全的人,比如尘寰,丫是妖人,若他不曾修炼妖族的功法,那么我相信自己看他的时候能看到的也一定只有人形。 眼前这位,说不定就是呢,虽然植物和哺乳动物的人生崽挺稀奇的,但也不是很稀奇,原形情况下,人与植物自然没法交.配,但人与修炼出了人形的植物妖却是可以□□生崽的,就是不一定会生个人族幼崽出来,就算是人也不会是纯粹的人。 但是......注意这个但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像个傻逼。 男人说:“我爸爸妈妈就是蒲公英,我也是蒲公英。” 父母都是蒲公英,那么你就应该是纯种的妖,虽说老娘还分不太清妖人与普通人的区别,但是不是纯种妖或半妖这点眼力老娘还是有的。 “你是什么植物?”男人问无语的我。 我闻言,随口道:“我不是妖,我是神民。” “神民?那是什么?” “神民就是上古大神与凡人的后裔,不过也不全是,也有上古大神与非人智慧生物的后裔。”我一本正经的道,信不信就随这位了。不过我也没说错就是了,君族诞生的历史远在人族之前,太古神族活跃的时代,人族都还没出生,因此我可以断定,最早的神民跟人族没关系,反倒是跟妖可能有很大关系。毕竟,洪荒之初,人族的祖宗连泥人都还没出来,而妖族的祖先已经活跃于洪荒大地。 我可不信太古神族跟仙人一般忘情绝爱,若是如此,少凰哪来的?她可是她老娘十月怀胎(也可能更久,谁知道呢)生的。既然能怀孕,那就说明太古神族也需要阴阳交合,至少非第一代的太古神族需要。 需要阴阳交合便说明有欲望,而有欲望,我就不信那些太古神族就没对妖族的祖先动心思。(我严重怀疑传说中的那些神兽是否就是古神与妖族祖先人兽杂交出来的产物) 因此,神民,确切的说应该是上古大神的后裔都是神民,而非只是神与凡人的后裔。 不过让我总结的话,就一句话:上古大神的基因虽然不完整,但能够遗传的那一部分都遗传得很稳定,虽然子孙跟始祖完全不是一个当量的,甚至连物种都不同,但有个非人生物的祖宗,神民也都不是人。而仙凡恋的后代,不仅只遗传一部分基因,就这一部分的基因还是不稳定遗传,生下的说不定就是个普通人,就算有非普通人族,也无法代代遗传。 于是造成了一个非人圈子都知道的现象:宁惹仙人后裔不惹神民,原因?前者论个,后者论族。个体再强大,别人一族人一起上群殴你一个你也吃不消。 别看神民在人间很罕见,但那是因为神民的聚居地不在人间界,至少不在地球上,真跑它们的聚居地去,你就会发现,在那里,非人生物是正常存在,人类是稀有品种,比国宝熊猫还珍稀的品种。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真的,神民因为血统的关系,聚居地都是一些比较特别的地方,直白点就是:大部分都是人族活不下去的地方。 比如雷泽,雷泽的雷霆能量极为浓郁,下雨天哪怕不出门也可能被雷劈,对于君族人而言,被雷劈跟按摩没什么两样,有的君族人甚至在打雷的时候专门跑出去享受天然按摩,但让人族去享受一番这种按摩......分分钟,不,不需要分分钟,应该是秒秒钟出人命。 我忽的一愣,刚才我为什么会觉得雷泽是一个充满雷霆能量的地方? 回头查查雷泽是什么地方。 我心里想东想西的时候,男人显然也在思考,并且在思考了片刻后给了我回答:“没听说过神民,我只是一株普通的蒲公英,或许等我成熟了,分裂出种子去别的地方时就会知道了。” 我沉默了两秒,不知为何,总有种怪异的感觉。“那你还需要多久成熟?” “现在是冬季,我还得再等两个月。” 我瞅着从公路的另一头走来的几个穿白大褂和护士服的人对“蒲公英”说:“可是有人来找你了啊。” “蒲公英”立马就想跑,我道:“没有成熟的蒲公英是可以挪地方的吗?” “蒲公英”愣了下,道:“不能,那我跑不掉,怎么办啊?” “他们会伤害你吗?” “蒲公英”摇头。 “那你跑什么?” “可他们会给我喂化肥,化肥有污染的,对我的发育成长不好。” 我:“......”头回听说有人会给“蒲公英”用化肥的,话说“蒲公英”老兄你的主治医生还挺有耐心的。 第65章 第十一章朏朏·解忧 第65章 第十一章朏朏·解忧 “蒲公英”是个妥妥的人类,至于为什么会觉得自个是株蒲公英?没听说过妄想症吗?就算没听说过妄想症,精神病总该明白吧,妄想症就是精神病的一种。 不过,能伺候这种病症,解医生你也是人才。 解医生身上的牌子上写着他的名字,很好听的名字,解忧,这名字起的真是衬。 看到医生护士找来时我是抱着胳膊在一边看热闹的,很好奇他们打算怎么将“蒲公英”带回去,这可不是能讲理的人,丫连孩子都不如,孩子你要是耐心说,未必不能说通,而精神病......能够被说通就不是精神病了。这倒不是说精神病人就真有病,事实上这就跟认知差异差不多,每个人的认知都是有差异的,如果没有差异那就是机器。 人不是机器,自然有认知差异,精神病人是其中佼佼者,别的人再有认知差异,也只是细微的差异,大体上还是一样的,而精神病人,丫的认知差异已经达到了天壤之别的境界。至少没哪个正常人会认为自己是一株蒲公英,然后在这大冷的天跑出来喝西北风,也不怕着凉啊。 我本以为这些医生会用暴力把人绑回去,就跟诺诺收拾那些执念很深,不肯去轮回的鬼差不多手段,最多就是这些医生会比诺诺顾忌一点,不弄死也不弄残,然而现实却刷新了我的认知。 只见解医生拿了一把锄头在“蒲公英”身边做着铲土地的动作。“这株蒲公英还挺好看的,挖回去种植,等夏季到了一定很好看。” 然后.......“蒲公英”就真的被“铲走了。” 我:“......” 喵了个咪,解医生你牛。 医院不远,至少在我走了这么久后的如今是真的不远了,走了两分钟,拐过一个弯就到了。 进门的时候我忍不住伸手摸了解医生一把,很软和,好想抱回家跟阿吉一起养.......算了,我还是别想太多了,先不说解医生乐不乐意改行当宠物,就说阿吉也很难容得下它。 虽然家里已经养了一头雪狼、一头角龙、一条蛇,阿吉也一直没什么意见,但那是因为三妖/妖人太强悍,且各自种族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而解医生,虽然两个种族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但所有地球人都知道两个族类不和,尽管解医生也谈不上那个族类。 老虎和猫都是猫科动物,可它们是一个物种吗? 解医生亦如此,但她看着真的很像啊,这种看了就让人想撸一把毛的感觉.......好吧,我没忍住,又撸了一把毛。 一双金色的竖瞳默默的瞅着我,我略尴尬的将还想再撸一把毛的爪子收了回来。 我对解医生说:“手感挺好哈。” 这不是骂人,这是真的夸人,我还记得梦里那只火鸡,说错了,不是火鸡,是火凤凰,火凤凰的羽毛不仅好看,撸毛时的感觉......倍儿舒服,又软又暖和,相信抱着睡觉的时候绝对是全天然无公害的热水袋,还是恒温的那种。自然,解医生还没火凤凰那么神奇,但这毛真的很软啊,而且比起颇有清冷高傲令人只敢远观不敢亵.玩,哪怕只是看你一眼也能让你把心头所有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给急冻的火鸟,解医生就可爱讨喜多了。 好想再撸一把毛。 我用控诉的眼神哀怨的瞅着解医生,皮毛生得这么好看却不肯让人撸一把毛,真小气。 解医生打了个哆.嗦,加快了步伐,我赶紧跟上,进了医院的大门。 医院里真的很热闹,病人很多,院子里就有不少病人。 啥?问我为什么知道那些都是病人?很简单,这家医院的医生与护士穿的都是工作服,只有病人才穿着“特色服饰”,有奶牛服装,因为该病人认为自己是奶牛,也有皇袍,正统的皇袍,不是辫子戏里的不伦不类的明黄衣服,而是玄衣纁裳的玄端礼服,唐代之前盛行的那种。这服装也不知道谁做的,做得还挺细心的,不仅做了衣服,还专门做了一顶旒冕。还有其余五花八门的服装,这混搭的......让人连吐糟都无力。 这谁特么审美特异搞出来的东西?哪怕是个正常人,进来呆几个月都得不正常。 我一边吐糟腹诽一边好奇的看解医生怎么个对付医院里的病人。 我是神经衰弱,这问题说严重也不严重,说严重也有点严重,所幸我这不是基因之类导致的问题,是我自己作的,好好休息就能恢复,因此不算严重,能讲理,也能正常交流沟通。但这医院里的病人,我得说,他们真的挺无害的,至少我所看到的都是很正常的,没谁有暴力倾向,唯一令人吐槽的就是他们的“病服”,别的在我看来都很正常。可真要像跟正常人一样交流沟通的话,心累是必然。 没试过的可以找个两岁熊孩子去跟他讲道理让他听话,乖乖的,百依百顺,做个贴心小棉袄,反正讲个半小时,到时是什么感觉,那么医院的大部分医生护士面对这家医院的大部分病人时就什么感觉。 解医生真的挺有耐心的,也挺有意思的。 面对认为自己是封建专.制社会的皇.帝的病人,解医生能屈能伸的屈膝行礼,我留意了下,行礼还挺标准的,别问我怎么知道她行礼很标准,反正我就是有这种感觉。 行礼,自称女医,伺候皇帝服药。 很遗憾,这“皇帝”虽然不是真的,却与汉武帝有着同样的老人病——被害妄想症,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儿子要害自己。事实却是他儿子前两年就病死了,是他孙子把他送这家医院来的。 “朕不会吃药的,你当朕不知道吗?定是那逆子让你来加害我,他好提前登基。”皇帝义正言辞的道。 我同情解医生,这被害妄想症简直没救了。 解医生很坚.挺,这么点压力还打不倒她,只见解医生道:“臣女不敢,臣女自幼失孤,是陛下念及家父之情将臣女抚养成人,臣女背叛谁也不能背叛陛下。” 我呵呵哒,姑娘诶,若非我看不到你的人形是什么模样,只能看到你似猫一般的可爱讨喜的模样,以及明明像猫,却拖着一条猫绝对不会有的长长白色尾巴,我说不定真会信你,丫演技快赶上影后了。 我所见过的所有人里,论演技,若少凰是no.1,那么眼前这位解忧医生绝对是no.2。 皇帝陛下夸赞了一番解医女的忠诚,安心服药了。 面对“蒲公英”。 解医生表示:自己也不是人,自己是一株忘忧草,手里拿着的也不是药,是无公害无污染的绿色肥料,对植物有好处,并且兴致勃勃的与“蒲公英”讨论如何保养枝叶,如何让种子传播得更远。 面对认为自己是外星人,只是幼年时宇宙飞船失事被父母留在地球上的病人...... 面对认为自己是先知的病人....... 面对认为自己是下凡历劫的神仙的(我特别留意过,少凰虽然病怏怏的,但身上有着一层能闪瞎钛金狗眼的功德之光,都快凝成实质了,更有清气萦绕,这位主身上我哪一样都没瞅到)....... 虽然对解医生佩服不已,但我也没真的跟着她走遍每一间病房看遍每个病人,医院很大的好不好,这么一圈走下来赶得上跑马拉松了。 解忧是走习惯了,我这半年却是养尊处优,吃好喝完睡好都没怎么活动了,走不了多久就喘。对此,我严重怀疑自己不止神经衰弱,身体精力也受到了影响。 出了病房,我在院子里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休息,拿着一杯刚才在解医生办公室倒的温水慢慢喝着,眼睛却一直没消停的东张西望。 别误会,我不是在踩点,不对,虽然也的确是在踩点,但我不是要行窃就是了。 刚才在门口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座医院的阴煞之气貌似挺重的,一进门我就感觉跟进了地府似的,冷,汗毛都竖了起来,只是到处都看过了,都很正常,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虽然不认识,但既然碰上了,那么找出问题,若是能解决的话就做个举手之劳的好事好了。全当修功德了,听说修士有功德护身的时候,日后渡天劫,天劫的杀伤力会小一点。虽然我不不觉得自己如今连自己修炼的是什么都不知道的状态能够修到渡劫期,但也说不准呢。 就算日后不渡天劫也没关系,功德跟钱一样都是好东西,多多益善没坏处,说起来,比起金钱,功德还更有优势:钱多了,别人会得红眼病,然后抢劫你,但功德却是无法抢走的。功德的背后是无数行善积德的因果,就算真能抢了别人的功德也会同时背负无数因果,而这因果到了非原主的身上,九成九不会有什么好事。 将温开水饮尽,我休息了会,站了起来继续溜达找问题。 鹤城是连通西南的桥头堡,在先秦时代就有楚之咽喉之称,但这也意味着另一个问题:西南多山,紧挨着西南,地理如何可想而知。 鹤城多山,多山的地区发展起来比起东部的平原要慢,也因此,人口稠密度没东部那么恐怖,这里虽然只是一家医院,但因为地理位置够偏僻,宅基地也很大,周围更没邻居,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怎么都影响不到别人。因此医院的建立者真的是可着劲的建设了,喵了个咪,医院的占地面积少说四五个篮球场。 花园、水池、小树林......简直就是疗养胜地。 我溜溜达达的走着,忽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不由回头,这医院有我的熟人? 不对啊,这声音我也不认识啊。 第66章 第十一章朏朏·阴影 第66章 第十一章朏朏·阴影 我回头一瞅,还真的不是熟人,但也不是完全不认识的人,之前进门的时候见过,是医院里的一个护士。二十岁左右,虽然不像家里那些个非人生物那般美丽,但也眉清目秀,很是水灵,有着属于这个年纪的青葱......妈哒,一想到这个我就忍不住想起自己的模样,老娘现在都不敢照镜子了。 洗澡的时候身上很多地方一摸,一手的冰冷鳞片,这要是被人给看到了,妥妥的送中科院切片。呃,也不一定,送中科院之前,赵哥肯定会先把我捞出来,不一定是好心,更多的还是避免引起恐慌。 进入二十世纪,人类中唯物主义盛行,宣传科学,打破迷信.......虽然我一直对此都很腹诽,真讲科学的有本事去把人类历史上那些明显不对劲的神话给破解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夏朝,华夏至今都还没找到能够确切证明它存在的遗迹,只能推测那是一个原始的奴隶制国家,小国寡民。而山庄里那条蛇却以亲身经历者、夏王朝覆灭的战争犯(如果有人能审判它的话)的身份表示:夏王朝是一个远远超出今人想像的王朝,在那个时代,神人逐渐远离,炼气士却逐渐走上舞台中央,人与妖魔争斗厮杀,并且一度占据上风,然后......被列族设计亡国了。 仇恨值拉得太高,夏王朝时代的人族堪称万族公敌。 觉得夸张?不,一点都不夸张。 听说过龙肝凤髓吗?现在普遍认为,这个词其实就是夸张的形容词,用来形容盛宴的。但事实上,这个刚创造出来那会其实是写实的词,即,字面意思。 人族是真的将龙肝和凤髓给摆上了餐桌,夏王朝灭亡,人族罹难,妖族是主要责任种族,次要责任种族是若干种族,但那些古神也有干涉。 比如少凰,虽然玄君没说,但他说过他在夏朝时见过少凰,我可不认为少凰当时是在旅游。龙肝也就算了,不关它的事,但凤髓......它不止是凤凰,还是凤凰的王。 夏王朝亡得那么彻底,什么都没留下,我琢磨着,少凰只怕不是唯一干涉的神。 超自然力量的破坏力惊人,因此人族很难找到能够证明夏王朝存在的遗迹,就算能找到,某些力量也不会允许它现于世人面前,原因?在那个神仙妖魔与人共居的年代,想也知道那些遗迹不会单纯的只有人族的痕迹,而那些无法解释,但一定不属于人族的痕迹,砖家叫兽再能圆也圆不过去,干脆捂得死死的。 不过,这种风格,也很容易出事。 哪天真有大妖现于所有人面前,而相关部门又压不住消息的话,一定很热闹。 “君小姐!” 我回过神来,瞅着小护士。“有事?” “解医生请你去她的办公室等她,等她查完房就去给你看病。” 看病,嗯,我是来看病的,而小姑姑推荐给我的心理医生......正是解忧医生。这心理医生找的真是绝了,虽然物种不是人族,但不得不说,解忧比任何生灵都适合干心理医生这一行。 又北四十里,曰霍山,其木多榖。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朏朏’,养之可以已忧。——《山海经·中山经》 听不懂文言文,那我说白点,有一座叫叫霍山(霍山肯定存在,不过想找到也很难,从几千年来都没谁找到,以及玄君透露出的一些信息,我推测,霍山只怕不在地球上。说到这,就有人要问了,既然不在地球上,人类是怎么记载下霍山和霍山的特产的?自然是因为很久以前,盘古世界没有三千大千世界,只有洪荒时记下的)的山,霍山上有很多构树,还有一种形状像猫的动物,有一条长长的白色尾巴,外形非常的可爱与古灵精怪,萌哒哒的,名曰朏朏。 朏朏在洪荒时代并不是什么武力值惊人的物种,但也有其独特的本领,能够令人忘却忧愁,活生生的心理医生。不过,说它真能让人忘却忧愁那是不可能的,又不是孟婆汤,一碗汤下去,亲爹亲妈都不认识了,自然不会再记得伤心难过的事,可不就忘忧了吗? 朏朏是活物,不是汤,所以没孟婆汤的本事,但朏朏也不差。朏朏的能力应该是影响别人的情绪,不论你多么伤心难过,它都能干扰你的情绪,让你想伤心也伤心不起来。 这天赋点的,不做心理医生简直暴殄天物。 有些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有时候会不稳定,比如压力太大、情绪太激动什么的,导致行为失控,而朏朏,它能让你的情绪保持直线,无波无澜,激动不起来,自然不会行为失控。 不过天赋点在了这方面并不代表就真要当心理医生,我依稀记得(别问我怎么知道,反正我脑子里就是有这些信息),朏朏的这种能力是朏朏一族捕猎食物的一种手段。 一个人的力量能够发挥几分,情绪是很重要的,若是情绪被对手给带着跑了,除非双方差距大到令人绝望,否则朏朏的餐食就有着落了。 没错,朏朏的这种能力就是为了捕猎专门进化出来的。 这也不稀奇不是?比如强心苷,为什么含强心苷的植物通常以叶占多数,种子和根次之,茎较少?就是因为植物不想被人给采摘,而人都是采摘植物的枝叶,所以植物针对性的进化出了强心苷。只是,想来植物也没想到,用来防止动物采摘嚼食自己身上枝叶的东西最后成了人类的一味救命药。 话说,进化论貌似真的在非人物种间存在着。 我一路腹诽着一路跟着小护士去办公室,看得出来小护士很活泼健谈,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说起了医院的趣闻,虽然也有我的引导,但小姑娘真的很上道。 这家医院的历史很悠久,据说是民国时建立的,不过那个时候这里还不是医院,而是半义庄半收容所的地方。我听到这便无语了,知道华夏很多房子都是建在坟茔上方的,但就如我曾经说过的,华夏是个人口大国,又有五千年(明面上是如此)的历史,这个国度的每一寸土地都埋过人,唯一区别是年代的不同。 对于将房子建在古坟上方的这种事,华夏人的心态很放得开,只要没清楚的确定这底下有坟茔,那怎么住都觉得安心。 可这家医院的历史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呀,医院的病人医生护士们你们就没觉得这里有点阴冷吗? 不过说到这,我大抵明白为什么这地方的感觉不太对了,曾经是义庄,而义庄......天晓得周围有没有乱葬岗,阴气能不重吗?也不知道谁这么有眼光,竟然在这种地方建医院。 若非解忧在这,我估摸着,这地方十之八.九得出事。 啥?为什么解忧在这就不会出事了?丫身上的功德之光虽然没安安和美人那样能亮瞎钛金狗眼,但也不弱,也不知她是救过多少人,行过多少善,积了多少福。 功德闪闪,又有数百年,也可能千年的法力,比去寺庙里请尊金佛回来更能镇场。 言归正传,说不清具体的年代,那个时候,这里是一座义庄,用来停放客死异乡的异乡人尸体的。鹤城在以前并不是什么繁荣发达的地方,山路艰难,死在这,尸体能不能回乡很是问题。 若是现在,肯定尸体火化快递送回家,但民国那会有快递吗?自然是没有的,就算有,那会儿人族也不兴火葬,土葬才是华夏的主流丧葬传统。 客死异乡了,亲人会想方设法将死者的尸体带回家乡安葬,即落叶归根。 然而,鹤城虽有楚之咽喉的称呼,却从来都不是什么交通发达的地方,尤其是古代,走兽毒虫横行,道路不是一般的难。等信送到死者家人手里,家属再或亲自或托人来运尸,尸体只怕烂得差不多了。 华夏对落叶归根这四个字很是执着,因此义庄、赶尸人这种特殊存在应运而生,尤其是义庄,以前的时候可以说全国都有。 医院的前身,义庄的最后一任看守者的家族有遗传性的精神病,虽然不是百分百会得,但几率超过了七成,最后一任看守者就是这么一个倒霉蛋。只是相对他的亲人而言,他还算好的,只是间歇性发作,不是一直不正常。也因此才能够成为义庄的看守者,不是谁都想看守义庄跟尸体打交道,嫌晦气。看守者找不到别的工作,就是他的情况,根本没人敢雇他干活,唯一能找到的工作便是谁都看不上的义庄守尸人。 守尸人从懵懂少年一直做到了青年,依着常理,这份工作他会一直做下去,做到死,最终在孤寂中死去,成为山间的一座无名坟茔。但这常理只有一半是对的,守尸人的确做到了死,却没有孤寂至死。 进入青年后,守尸人的精神病便好像完全好了一般,神智越来越正常,后来赶上战乱,他还收养了不少孤儿。而因为自己的经历,守尸人还开始尝试给人治病,不是感冒发烧之类的毛病,而是精神病。 好好的义庄硬生生的被他给弄出了精神病医院的雏形,而在他死后,义庄便彻底改成了精神病院。 第67章 第十一章朏朏·求助 第67章 第十一章朏朏·求助 我仿佛随意的提起了解忧。“解医生长得挺好看的,很少有美女有这样的耐心。”虽然以前对精神病不了解,但这一趟下来也了解了,没有非人的耐心扛不住。而解忧,按着正常的画风,她应该是扛不住的,二十几岁(看上去)的女孩,又是一个风华绝代的大美人。这样的女子,正是张扬浮躁的年纪,因为年轻,因为美丽,所以肆意挥霍,很难静下心来。 自然,解忧并不是例外,她只是不是人而已,天知道她活多少岁了,不管是什么物种,活个万儿八千年,肯定静得下来。可小护士不是不知道解忧是妖吗?在她的眼里,解忧是妥妥的人族。 小护士没有让我的八卦之心失望。“解医生是个好人,她对病人最有耐心也最体贴最有手段了,不管是多么难搞的病人,她都能让他们服服帖帖的听话吃药......” 小护士的八卦心比我还严重,巴拉巴拉了一大堆,到了办公室也没舍得走,等她说得差不多的时候解忧也回来了,发现正主回来了,小护士赶紧闪人,留下我一个人在办公室面对刚才话题的主人公。 我抹了一把笑僵了的脸,忽问解忧:“嗨,你在这家医院多久了?” 小护士说,解忧是三年前来的,但我觉得,小护士的记忆肯定有问题。抹除别人记忆这种事不止少凰一个非人生物会做,修为超过一千年的非人生物多少会点,虽然不会有少凰与司命星君那般牛掰,将所有人记忆都给抹除并且改得面目全非又严丝合缝,让人想挑毛病都挑不出来。刘元的遭遇,也是刘元情况特殊,他的记忆有一半是快乐的,而那些快乐的记忆又都与少凰有关系,少凰一改,他想没感觉都难。换个心宽得过且过的,说不定就那么算了,偏偏刘元是个较真的,感觉不对就一定要弄清楚怎么回事。 小护士不一定是跟刘元一样被人修改了记忆,修改记忆并且改得严丝合缝这种事,那必须是仙人级别的能力,解忧跟仙人还差得远呢。但让普通人忘记一段记忆这种事,我相信解忧有这能力。 解忧在高背椅上坐了下来,同时回答了我的问题:“快一百年了。” 我愣了一瞬,快一百年,这世间可真是够久的,虽然对于妖而言,一百年也不算什么,只要不被天劫给劈死,并且不停止修炼,这些妖能活几万年几十万年甚至几百万年。虽然我从未见过活那么久的妖,但妖的寿命的确很长就是了。 天道某些时候真的很公平,它让人族生来就有灵智,却没有永恒的生命,就算是步入修真之途,除非成神,否则哪怕成仙也有天人五衰的时候;妖族倒是有无尽的生命,但生命的最初都是浑浑噩噩的,它们的灵智与长寿都是千年万年枯燥乏味的苦修修出来的。 可,妖的生命再漫长,整整一百年都在一个地方,不挪窝,也挺稀奇的。妖就像游子,四处浪荡,寻找机缘,顺便觅食,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过久。没办法,寿命太长,哪怕是神民这种有上古大神血统的非人生物都活不过它们,若是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最后熟悉的朋友都死光了,那滋味......绝对酸爽。 一个妖若是将一个地方发展成了自己的固定据点,一呆了就是很多年,即便跑出去也终究会回来,只有一个解释:它把这地方当家了。 游子不管走得多远,最终都是要归家的。 只是我没弄错的话这里是医院,并且医院的前身是义庄,这口味得多重才能将这地方当成家? 我很怀疑那位有遗传性精神病的义庄守尸人后来慢慢好起来,神智正常跟医生有关系,算算时间,一百年前貌似正好是那位守尸人活着的时候,并且还很年轻,精神状态从时不时犯病变成越来越好也就是那个时间段。 虽然很怀疑,我却没追根究底的问,我的主要目的还是来看病的。 医生显然也记得我是来干嘛的,小姑姑专门给她打过电话。 询问我的这几个月的情况后,医生没开药,而是问我:“你这样子倒似是灵力与精神损耗过度,你做什么了?” 我说:“画了一枚变形道纹。” 医生一愣。“什么?” 看医生这表现显然是知道道纹是什么玩意的,不过想也正常,妖也分三六九等,后天修炼而成的妖虽然占据了妖族的主要妖口,但这不代表所有的妖都是后天修炼而成的。 比如玄君,比如眼前这位。 虽然都是先天妖族,但玄君与朏朏是两种情况,玄君是因为有个妖族的老娘,所以生来便有灵智,但也只是有灵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他如今的法力修为全是几千年苦修得来的。 然而,有一些妖是生来就有一定的灵力与天赋的,比如朏朏。朏朏全族都是妖,跟神民一样,别的生物论个,我们论族。神民论族是因为我们的起源是上古时的大神,我们的血脉使得我们已经自己形成了一个新的智慧种族。朏朏也一样,是智慧种族,而智慧种族往往意味着历史,一个全员都是智慧生物的种族靠后天很难做到,必然有先天的因素。神民是因为神血,而朏朏则是因为古妖血统。 啥叫古妖血统?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称之为古神,只是它们并未真正修炼成神,却与古神诞生于差不多的年代,拥有强大的力量,也是妖族创建者之一,因而称之为妖,加之其本身的历史长度.......特别加了个古字标签以区别。 妖族的传承不是靠书籍,是靠血脉传承,知识与祖先的记忆都刻在血脉里,只要血脉不绝,那么传承就不存在彻底丢失的可能,若是血脉绝了,那么传承是否继续延续也没什么意义了。 朏朏是古妖后裔,是洪荒妖族,她知道道纹是什么,貌似也挺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我自己,记忆力出了问题,很多应该是常识的东西都觉得很神奇。 “我说我画了一枚变形道纹。”我对医生重复道。 医生这一次确定了她自己没有听错,却有些不理解。“什么是变形道纹?” “我看过一个上神画的一枚道纹,但那枚道纹太强大,我仿着画的时候因为力量不够做了一点改动,所以就是变形道纹了呗。”不是我无聊想改,而是一来法力不够,二来,老妇人和刘元不是一个年龄段,刘元身强体健,少凰又厉害,肯定没后遗症,但我照样子画出完整版的,天知道老妇人变成什么样。 保险起见,将道纹给削弱了最稳妥。 至于削弱之后管不管用,我也是尽人事而已,总不能真的为了包庇女鬼她男朋友就将刚死了老公和儿子的老人给剁了吧?惹事的是她儿子,不是她自己,我还没那么凶残。 事实证明,最后还是管用的,不然我现在也不能神经衰弱。 朏朏用一种活见鬼的眼神瞅着我,我表示很理解,之前不懂,但我现在已经懂了,一个人,不管是人类还是神民在神的眼里都是“人”,而道纹是不属于“人”这个范畴的东西。 一个“人”画出道纹就跟卖菜大婶按着计算机算出了核弹的设计方案似的,太过玄幻,虽然这个世界本来就有玄幻的一面,但现在这情况也过于玄幻了。 然而,我自己也说不清自己这是什么情况,我曾经以为神民是神的子孙,能够涉猎一些神这个领域的东西也不是不可能,但玄君他们却明确的告诉我:始祖与子孙不是一个物种。 物种都不是一个,要如何涉猎始祖的领域? 我叹道:“你别管我是什么情况,反正我就是画出来了。” 朏朏闻言也没对此发表什么话,而是道:“既然这样,你也就是神经衰弱,怎么来精神病院了?” 我闻言立时想抓心挠肝,老娘怎么就来精神病院了?你当老娘想来啊,还不是被小姑姑给逼的!她觉得精神状态不对,虽然也的确不太对,但你怎么就能联想到精神病上呢? 朏朏最终给我开了个证明的条子,证明老娘只是神经衰弱,好好休息就行,不是精神病,不需要看医生,也不需要吃药。 拿了条子我就想走,却听医生道:“等一下,你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吧?” 我立时就想跑,直觉告诉我接下来不会有什么好事,但我的确是新庄主,咬了咬牙,已经站了起来,脚都向大门迈出了一步的我不得不回身。 “医生还有什么事吗?” “自然是寻求帮助,我记得这是山庄的承诺。” “不涉及生命危险?不涉及私怨?” 雪莹山庄居中调度华中地区的人与妖之间的矛盾,但并非什么狗屁倒灶的事都管,比如上回那个吃猴脑的家伙,我不管,一半是因为不想沾这因果,另一半则是因为雪莹山庄曾经给过的承诺。人与妖、妖与妖之间有私怨的话,雪莹山庄是不管的,吃猴脑那家伙的家庭是挺悲催的,但他先吃了别人全家的脑子,那么别人再吃他全家的脑子也是合情合理的(别问我怎么个合情合理,反正雪莹山庄一直以来就是这么个逻辑)。 而且,我也觉得,周宏也没把事情做绝,最后还有活口,虽然活着可能比死了还痛苦......呃,我大概明白周宏为什么没赶尽杀绝了。 若医生找我处理的是差不多的事,那我是一定不会管的,这种事就是一笔烂得不能再烂的烂账,谁管了都会跟踩着狗屎一样,怎么做都不会高兴。 第68章 第十一章朏朏·画风 第68章 第十一章朏朏·画风 医生找我对付一只鬼,确切说,不是对付鬼,是对付一只魔。 一听这开头我就想跑。 喵了个咪,魔是什么? 人们常说走火入魔,也骂某些恶贯满盈的是人魔头,实际上呢?那些人只是人渣,跟魔还差得远呢。 神魔,神魔,魔与神是并列的,呃,也不能这么说,并不是所有的魔都与神并列,与神并列的魔只是少数,而那些魔,与神是同类。 ps,我说的神不是神话里的那些神,是少凰那样的,或者比她更加久远。 天地初开,最早的那些生灵是没有神魔之分的,神与魔的区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想不起来,但我就是知道,最早的时候,那些诞生于天地初开甚至天地未开时的变态们不仅没有性别,更没有神魔之别,有没有灵智都还不好说。事实上,我这些日子一直觉得,古神和古魔的区别真不大,典型例子还是少凰。 少凰是不是很有个性?个性的简直令人叹为观止,肆意妄为。 是,我知道她救了刘元是在做好事,但你也考虑一下言出法随的能力有多变态啊。 她说人还活着,哪怕死透了,尸骨无存,也会活过来。 她说人要三更死,人绝对活不到五更,生死薄上所有记录都会被刹那改变。 她说天要倾塌,那么天就一定会倾塌。 她说人类要灭亡,人类一定会灭亡。 这就是言出法随,她的每一句话都是宇宙的真理。 力量越强大,越应该受到束缚,否则单就上神的言出法随之力就足够毁天灭地无数次了,哪怕她说出口的只是戏言,可只要说出了口就会有法则相随。 只看少凰如今的情况就知道言出法随的能力并非没有代价。 可,就算这样,少凰用这能力根本不考虑后果,也可能考虑了,但只要死不了那就不是问题,而少凰,冲它的丰功伟绩,能弄死天道早把它给弄死了。 这神的丰功伟绩.......想怎样就怎样,有耐心的时候她可以演得连她自己都给骗过去,没耐心的时候,杀人放火完全没有心理障碍,恐怖分子都比它遵纪守法。 我看过少凰的资料后就忍不住产生一个怀疑:如果古神都少凰这德行的话,那神与魔有什么区别吗? 再说古神那个时代的生灵,一些“人”说天地未开我先开,听着很有来头。可实际上,一朵云诞生于天地初开时,它直到洪荒时代才产生灵智化形,也是可以称之为天地未开我先开的。 不管是什么东西,活得久了尚且会成精,何况那些诞生于天地之初沾染了法则气息的生灵,甚至干脆就是法则孕育化形的生灵,活得越久就越变态。 不过它们越变态,在现在这年头对普通生灵也越安全,就好像扣扣聊天,别人把你拉进了黑名单,除非换个小号去重新勾搭,否则这辈子都别想再聊上了。同理,世界将你拉进了黑名单,你也别想再进那一界了,至少不能光明正大的进,也不能让人发现。 古神不能,那些古魔也不能,因此医生想让我帮忙对付的不会是古魔,可.......就算不是古魔我也爱莫能助啊。 神都不是善茬,不管是什么物种修炼成的神都不是善茬,神道渺渺,非千万年难以成就上神尊位。魔却不然,成魔很难,但也不难,至少比成神容易,门槛低得与地面齐平。也因此,只要不是古魔,那就都不是古神的一合之敌,毕竟,用千万年岁月磨砺出来的作品与粗制滥造的作品,肯定不是一个层次的。 问题的是,就算魔是粗制滥造的产物,那也只是相对于神,而对于没有超脱“人”这个范畴的生灵而言,不管是什么魔都是恐怖存在。 不管是什么物种出身的魔都一样。 而且,鬼魔......有那么容易产生吗? 魔的门槛低只是相对于成神的门槛,实际上,还是很高的,就算是执念深重的厉鬼,也很难化身为魔,必须满足很多苛刻的条件。因此,认真说起来,鬼若是发生异变,化为厉鬼,亦或修罗的可能性更大。 我默默的瞅着医生,无奈而哀怨的等待下文。 医生的年纪很大了,具体年龄她自个也不记得了,她最早的时候是生活在霍山的,一片到处都是构树的大山里。至于那座山在哪,自然不在人间,在一个叫山海界的地方,山海界是洪荒破碎后留下的最大的一块碎片。 时人觉得山海经是胡编乱造,其实真的很没道理,山海经真不是空穴来风,正所谓无风不起浪,既然起了浪,肯定有风。同理,既然有山海经,肯定有相对于的事物存在,人们找不到也很正常。 喜马拉雅山几亿年前是海洋,现在还是海洋吗?而且,你确定现在在那个位置上的陆地板块几亿年前也是在那地方? 山海经记载的是洪荒里的东西,而洪荒早已破碎。 山海经里记载的东西的的确确存在或存在过,只是沧海桑田,现在的人类很难找到,至少人间界的人类很难再根据书上的记载去寻找那些东西了。 医生虽然生活在霍山,但山海界真的辽阔,面积不知是地球的多少倍,根本没人能探索完整个山海界。对此我也很理解,靁与宁渊掐架,随便撕了一片空间当战场就是方圆几十万里,而靁泽的面积.......地球的地表面积给它当一万辈的孙子都不够。 生活在那样一个世界,哪怕主要活动区域是固定的,医生也见过不少奇“人”异士。 神人已经很难见到了,神尊降世,天道最大的补丁给打上了,神人受到的约束也越来越大,与洪荒时代神人完全靠自觉而不乱用力量的时代截然不同。 神尊的存在使得神人不管是否有遵纪守法的自觉,至少都不敢再如曾经那般仗着自己强大,有主宰别人生杀予夺的能力便依着自己的喜好利用这能力肆意掌控别人的生杀予夺。 不过这也使得神人快绝迹了,别误会,不是死光了,不管是什么物种死光了,那些神人都不可能死光,除非世界末日,所有生灵一起玩完。 医生在五百几十岁(具体多少岁不记得了)时见到了一位神人。 那位神人与医生是同族,也是医生的长辈,千万年前的那一辈的长辈。 我心说,那不是长辈,那是活化石祖宗,字面意义上的。 朏朏一族的那位神人年幼时生得非常可爱,但有一次太顽皮,跑远了,而千万年前那是洪荒时代,而洪荒时代的危险性.......智慧物种聚族而居,一个人离聚居地稍微远一点就别想活着回来了。 小朏朏的运气很好,一位神人路过,顺手救了它,而那位神人恰好是个茸毛控,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之前提到过的,朏朏的外形像猫,身上自然也有毛,油光水滑的,那位神人忍不住手痒的撸了一把毛,感觉不错诶。便将小家伙给收为弟子,然后带走了。 对此,我也无语了,这茸毛控有够严重的,撸了一把毛,发现感觉不错,分分钟就把“人”收为弟子带走了,你丫考虑过人孩子的爹娘什么心情吗?考虑过孩子什么心情吗? 虽然神人的画风挺令人无语的,但小朏朏也的确是得了好处,神人茸毛控归茸毛控,在调教弟子这方面含金量可谓杠杠的。小朏朏最终被它给调教成了上神,从普通的小妖一路成为上神,道阻不是一般的且长,否则上神也不会一直都是稀有品种了。 且,若没有被神人带走,小朏朏成不了上神,它也不可能从洪荒一直活到现在。 妖的生命很漫长,因为太过漫长所以感觉跟永恒没什么两样了,可实际上那并非真正的永恒,否则的话,太古神族的辉煌被少凰给终结后,妖族接过接力棒成为了洪荒最活跃的物种之一,为何现在能见到的妖族鲜有千万年前的? 不成神即蝼蚁,这是洪荒的真理。 言归正传,还是扯回到医生身上。 朏朏神人要远行,虽说时间也不是很久,归期......初步估计是百万年。(我着实好奇对这些变态生物而言,究竟多少年才是漫长。) 一百万年丫居然还说也不是很久。 在我忍不住将腹诽吐出了口时,医生无辜的道:“这是上神的原话,对于那个层次的存在,百万年的确不是很久。” 我无力的支着额角,示意她继续。 虽然亲人早就死了千万年了,但自己的血脉到底是出自朏朏一族,还是有感情的,因此朏朏神人离开前专门回来霍山一趟,看看有没有什么比较棘手的麻烦(不是灭族的麻烦都不是麻烦),有的话它就出手解决掉。 瞅了瞅,再算了算,发现没有,那就好,可以放心走了。 这个时候它看到了医生,一愣,觉得这孩子资质不错啊,可以自己要走了,不然还能收个弟子。 虽然不能收为弟子,但神人给了朏朏一个建议:若是想要成仙成神的话,去人间界转转,所谓出世修行,都没入世,怎么个出法? 不论是成仙还是成神都必须在红尘中打过滚,出世必须先入世,沾染因果,积攒功德,也招惹劫数。 朏朏神人表示:别看劫数很麻烦,渡不过可能会挂掉,但高风险也代表着高利益,只要你能渡过劫数,回报也是杠杠的。 医生想成仙,想成神,因此离开了山海界跑到了人间界这个跟大染缸一样的地方,然后.......真的把劫数给招惹过来了。 第69章 第十一章朏朏·劫数 第69章 第十一章朏朏·劫数 修炼之路,跟走钢丝没什么两样,不仅要耐得住寂寞,还得扛得住危险。 人修如何我不太清楚,但妖修的话,我脑子里还有点记忆,比起人修,那是真的麻烦多了。人修修炼也就挨一次天劫,渡过的话就飞升为仙,当然,你要理解为放逐也可以,不过所有人都比较喜欢好听点的说法——飞升。 人族的天劫是一次,妖修是三次,化形的时候一次,快飞升的一次,飞升的再来一次。 很不公平? no,很公平。 若是有心人去统计一下妖修和人修飞升成功率,妖族起步虽然比人族晚(人只要有资质就可以修炼,并且苦修个几十年就能干掉几百年的妖,而妖修却是从启灵智开始,启完灵智是化形,化形还得挨天劫,挨完天劫才与人修站到同一起跑线),挨的天劫也比人族多两次,但人家胜在成功率大啊。妖修只要不是满手血腥或外力硬堆出来的修为,大妖成功渡过三次天劫的几率真的很大。 原因?不管是人修还是妖修,只要不是特殊情况,天劫用来招待的力量是差不多的。注意,这个差不多不是指每一次天劫的威力,而是天劫威力的总和。 妖修的天劫被分成了三次落下,人修的却是一次性落下。 是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所以一次性来个够还是分成几次落下,对于个人而言很不好说,但对于族群而言,结果是一目了然的。 并不是所有的妖都要从启灵智开始,若父母都是妖,那么生下来就有灵智,若父母只有一方是妖,而生存环境又有着浓郁的灵气,那生下来也有很大几率生而有灵智。不必人修苦修晋级时,自己还在苦哈哈的攒灵气开灵智,连最基础的修真门槛都没过去。 朏朏是远古妖族,有洪荒大妖的血脉,已经自成一智慧种族,因而朏朏生而有灵智。 不过这也未必是好事,有洪荒血脉的妖族,虽然生而有灵智,但化形也格外艰难,化形的天劫也特别厉害,有的化形天劫比别人的飞升天劫还凶残。比如玄君,他的修为真拼起来已经能够干掉仙人了,但他至今都只能顶着蛇的外形,我完全想象不能他以后要渡的化形天劫得是什么规模的,反正不会在人修的飞升天劫之下。 朏朏没玄君那么倒霉,她两百岁的时候化形天劫就落下来了,威力一般,很容易就扛了过去。 因而来到人间时朏朏是人形,这也是好事,一只能说话的野兽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妥妥的为零,因为人都跑光了。 朏朏不明白如何在人间寻找自己的机缘,便四处游历。 这里提一句,朏朏刚来那一年,正好赶上一个叫商鞅的人被车裂。 嗯,商鞅刚被车裂,我对这家伙的实际年龄叹为观止,鹤城究竟什么风水宝地啊? 鹤城多妖,我很清楚这点,妖口薄上密密麻麻的记录就是活例子,但我也留意过,鹤城的妖,很少有超过千年的。超过千年的,目前为止我打交道的,就三只:千年腊肉、玄君、白姐。 如今可以再加一个了,朏朏医生。 言归正传,商鞅被车裂是在战国时代,距今两千三百多年,两千三百多年前的地球,环境绝对的原生态。 植被覆盖率奇高,毒虫走兽横行。 现代人要看老虎得去动物园,就算有,那老虎与其说是猛虎倒不如说是大号的病猫,而原生态的先秦时代,离大路远点,运气稍微好点就能看到大虫,还是威风凛凛,不辜负百兽之王名头的大虫。 朏朏到处跑,碰上妖的几率远远多过碰上人的几率。 人聚居在城邑里,山林大泽里却是非人生物的天下。 最初的五百年,朏朏主要是跟妖打交道,但后来见到在自己眼里脆弱得跟蝼蚁没什么区别的人族筚路蓝缕,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辉煌的文明,一步步成为这方天地最强大的种族。朏朏心有所感,觉得,自己的机缘或许就在人族。 自此,医生开始了与人族的来往。 没几百年医生便齁不住了。 人族很厉害,气运简直逆天了,让妖族成为边缘种族,但......天道真挺公平的,人族生而有灵智,生而是道体,奈何......生命匆匆百年。 朋友死光了,你还活着,并且将千年万年的活下去。 医生有史以来第一次意识到了时间的无情,不怪她迟钝,着实是山海界那妖魔鬼怪种类丰富得令人无语的环境,不管是人族还是非人生物,只要是活着的,寿命都相当可观。因为周围的生物都不是短命的,一个比一个长命,因此活了千余年她也没有岁月催人老的感觉。 人族让她明白了岁月无情四个字的含义。 不用继续听下去,我看医生的眼神已经带上同情的味道了,丫一个能活千年万年的非人生物混迹于人群里,跟一个人类去跟浮游生物,还投入了感情没什么两样。 人类有句话,感情之事,认真你就输了。 我对这话不敢苟同,但用在非人生物和人族的关系上的话,我得说,这话还真的很有道理。越是认真,越是投入,那么当人族逝世时就越是伤心难过。 若是小姑姑......思及此,我想抽自己一耳光,想什么呢,小姑姑的阳寿很长,不敢说活一百岁,但活个八十岁还是没问题的。不过,百年又如何?我的寿命显然不止百年啊,君长青可是活了一百多年还活蹦乱跳的,并且一直在等他的爱人重新化为人形。虽然不知道那株白梅什么时候能化为人形,但君长青既然决定等,想来他是确定他能等到那一日的。 我终于没忍住,抽了自己一耳光,现在就想这些,以后还怎么过日子啊。 医生疑惑的看着我。 “不好意思,我刚才想到了我小姑姑。” 医生给了我一个理解的眼神。 医生的故事继续,如我方才忐忑不安一般,医生也迷惘徘徊,然后不再认真,不再投入,游戏红尘。 一百年,两百年,五百年,千年。 一场革命之后,在华夏大地延续了两千年的封建王朝体制被摧枯拉朽般的毁灭,民国时代拉开帷幕,军阀混战,不是一般的乱。战乱年代,不止人会躲避战乱,妖也会,不过不多,越是战乱,妖就越活跃,战乱会死人,死很多人,妖不用自己捕猎就有食物吃。 乱世是妖族最喜欢的年代,那是吃人的最好年代,不用杀人就能有人吃,跟人在家中坐,天上掉馅饼没什么两样。 医生虽然也曾出于好奇吃过人肉,但尝过之后觉得味道也就那样,因此没有反其道而行的往战乱地带跑,而是南下跑到了当时还没被战火给波及到的南方地区。 医生的运气挺不好的,至少那个时候很不好。 医生南下的时候碰到了老熟人,真正意义上的老熟人,南北朝时认识的一个妖,是一只肥遗。 别误会,这两位不是朋友,是敌人,医生尝过人类的肉后觉得肉质一般,因此没有再吃人,肥遗却不然,它不仅吃人,还拿人当主食吃。 这本来也没什么,不是我真冷血,而是对于医生而言,妖吃人的确不算什么事,妖族是什么情况?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你比我强,你吃掉我,我比你强大,我吃掉你,天经地义,这跟狼吃羊一样,没有对错。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靁与宁渊,宁渊说因为饿了所以要吃神的时候靁是什么反应?换个人类碰上这种理由,肯定得痛斥宁渊是凶残的孽畜,罪该万死,可靁是什么反应?它一丁点都没觉得宁渊不讲理或凶残,反而认为宁渊的理由非常有理,饿了,所以吃人吃神吃妖,天经地义。 孱弱的人族在妖族有个别名:两脚羊。 两脚羊,意为,两条腿的羊。 医生不是人,她不懂人类的道德三观,所以它的观念和靁差不离。 然而,那一次,肥遗要吃的人是医生结交的朋友,医生犹豫了下还是伸爪救人。 那个人类没被吃掉,然而医生也没能将肥遗给杀掉,朏朏到底不是专攻战斗领域的妖族,肥遗跑了,不过医生也没太在意,因为肥遗的内丹被她打碎了,失去了内丹,妖族会失去所有修为,而没了修为,妖族便会退化为没有灵智的野兽。因此,千年之后的民国,医生把这事给忘得差不多了。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忘了。 肥遗也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妖族,简言之,这种生物也是论族,不是论个。 医生在南下的半道上被一只肥遗给伏击了。 医生很是无语,我也很是无语,时隔千年才来报仇,这得是多迟钝?当事人都把这茬给忘了,或者该说,复仇者真够有耐心的,竟然能够等上足足一千多年才动手。 医生也是倒霉催的,伏击来得太突然,太猝不及防,虽然侥幸跳进长江捡回了一条命,却也伤得很重,连人形都维持不了,更无法爬上岸,只能随波逐流。 我心说,这也就是她是妖,换个人,在滔滔长江里随波逐流,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不过我觉得,医生可能死在长江里还幸运一点,因为我个人觉得,她的霉运还没完。 第70章 第十一章朏朏·阿义 第70章 第十一章朏朏·阿义 医生是在沅水爬上岸的,爬上岸的时候她最后的力气也耗尽了。 伤得太重,因此倒在了河滩的草地上,我着实佩服她的胆量,那会儿,沅水流域可不是什么发达的地区,啧啧,老林子比比皆是。 年纪大了的人喜欢唠嗑,喜欢吹,尤其是农村的老人,比如我爷爷,那叫一个爱唠嗑。小姑姑对此很是头疼,将早起早睡的好习惯给养得特别好,睡得早就不用听老人家唠嗑以前的事了。可她睡得着,我却睡不着。 闹不清怎么回事,刚被送回来的两年,我的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搁谁突然间什么记忆都没了,眼睛也瞎了,虽然别人都说一直都是瞎的,但身体也是有记忆的,身体记得,自己曾经是看得到的,再加上耳朵总能听到奇奇怪怪的声音,睡得着就怪了。 晚上没人陪着,我根本睡不着,就算不睡觉,只是坐着,我也要人陪。 爷爷奶奶在世时都会陪我到很晚,尤其是爷爷,唠嗑唠得我头疼。不过也拜爷爷的唠嗑,我知道不少事,比如沅水流域以前是怎么个情况。 爷爷当过一段时间的猎户,有一回进林子看到过一条比水桶还粗的大蛇,我一直都觉得他在吹。但后来被小姑姑送去盲人学校读书,我意识到,爷爷说的大概是真的。他年轻那会,大炼钢铁都还没发生,华夏大地总体生态是相当原生态的,尤其是南方。走兽毒虫什么的,不稀奇。 医生爬上岸的时候,爷爷只怕还没出生,而爷爷年轻时,沅水就已经那样了,那爷爷出生之前的沅水。 我想呵呵哒,医生你倒在了河边,没让野兽给当猎物吃了真心是个奇迹。 医生没让野兽当点心啃了,但倒霉程度也相差不远。 她被人给救了。 被人给救了,应该是件好事,但如果救她的不是个人是个怪物呢? 医生醒来的时候是在一家义庄,睁开眼就看到密密麻麻的棺材,医生好一会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喵了个咪,河滩哪来这么多棺材? 哦,不是在河滩,这里应该是义庄,也不知道自己是谁给救了,随便丢个地方也好过这种地方啊。阴气虽然重,但总觉得晦气,而是气味也不是很好闻。 之前就说过义庄的职能的,停尸用,跟太平间差不多,不过比起现在的太平间就差远,太平间是用低温保存尸体,尸体放个一年半载也没关系,但义庄,没有低温保存设施,所以那味不免重了点。 朏朏的嗅觉还挺不错的。 救医生的是义庄的守尸人,叫阿义,阿义原本是没有名字的,有家族遗传病没什么,但这遗传病是精神病,还有着非常强悍遗传,那就有问题了。反正,阿义很小的时候他老子就在发疯的时候出事死了,而老娘则在更早的时候就跑了。不是什么人都跟医生一样心理素质过人,能够成日里跟精神病人打交道还觉得有滋有味的,至少阿义他老娘没这份心理素质。 阿义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虽然有这种家族病史,但并不是生下来就发病,真生下来就有毛病,八成跟安安一个情况。阿义还没那么倒霉,他的家族遗传病大多是成年以后才会发作,而在发作之前,谁也不敢保证这人是不是会一直神智清醒。 阿义的父亲是在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出现征兆的,而之前的二十年,他的人生还挺正常的,虽然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发病,但既然自己还是正常的,那最要紧的事自然是把日子给过好。而且,他也觉得自己不至于那么倒霉,虽然事实是他就是有那么倒霉。 在精神病发作之前,阿义的父亲性子很好,人缘也很好,堪称活雷锋,虽然最后......不提也罢。但他清醒时攒下的人脉关系在他死后救了他儿子,没有百家饭,他儿子肯定不用担心会不会发病,因为压根活不到发病的时候。 阿义在第一次发病后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命运,之前因为不确定他会不会发病,所以别人愿意接济他一口饭,但现在已经证实了他也是个精神病,本来就排挤他的村人自然更排挤他了,之前那些接济他的人也不敢再靠近他,丫跟瘟神真没区别。阿义跑来当守尸人,很大一部分愿意就是因为这个,所有人都排挤他,除了义庄这种人嫌狗缯的地方,没有任何地方欢迎他。 不管去哪里,人们都是害怕精神病人的,觉得精神病人是怪物,是不祥的妖孽(ps一下,我一直觉得,跟真正的妖孽比起来,精神病人还真不算什么,至少精神病人只是精神状态有点问题,不吃人)。 阿义不识字,唯二认识的两个字是义庄的义字和庄字,他拿义字当了自己的名字。老娘跑太早,老爹死太快,他那会只有个幼童用的小名,长大了自然不适合再用小孩子用的小名。 医生是阿义去抓鱼时看到的,守尸人虽然也有酬劳,但不多,而那个战乱年代,那点酬劳,也就半饱,因此阿义在神智清醒的时候会去山里打猎、水里捕鱼增加餐食。 看到医生的时候,阿义也没认出来那是朏朏,这也很正常,朏朏本来就和猫长得挺像的,而伪装的时候就更像了,除了尾巴略长,不是非人圈子里的根本区分不出来。 阿义本来也没想救猫,他自己都还吃不饱呢,再养只猫,那不是找虐吗? 然而,想着猫那一身油光水滑的皮毛,感觉摸起来应该很舒服,阿义犹豫再三,还是回去将猫捡了起来。 听到这我真心觉得朏朏一族和绒毛控挺有缘的,老祖宗遇到个绒毛控的神人,医生又遇到个绒毛控的人类。只是,老祖宗运气好,碰上的是个神人,并且被带上修神之路,更修成了上神,而医生......人比人气死人,猫比猫得扔。 医生并没有离开,而是留在了义庄,虽然这地挺差的,但不可否认,义庄的环境非常好,是极阴之地,灵气很足,很适合葬死人,也很适合妖这种阴属性的生物修炼养伤。 虽然捡回猫的时候阿义觉得自己脑子有病,但已经捡回来了,他对猫还是挺不错的,每天都会分半条鱼给猫,而他每天只有一条鱼吃。 解忧颇为侧目,半条鱼,而且是非常难吃,不知道晾了多久的鱼干,并不值什么钱,但它是阿义一半的餐食。 许是因此,解忧与阿义相处得越来越好,也很快就明白了为什么阿义一个年轻帅小伙怎么会干守尸人这种工作——精神病。 看着阿义发疯,解忧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出手相助。 阿义每次发病都会离开义庄,怕伤人,虽然义庄里没活人,但有死人。那些死人都是他的客人,以后家属来领,一看他把尸体给伤着了,不得跟他拼命? 解忧刚开始没意识到阿义什么毛病,一个正常人突然就发疯了,甭管是人还是妖都得懵圈。不同的是,人从懵圈状态回过神来,就算不跑也不敢做什么,而解忧反应过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化成人形去找。 朏朏一族的特殊能力是用来捕猎的,令人放松警惕,平缓情绪,无法爆发最大的力量,从而被朏朏猎杀。解忧以前也用过这能力,但都是用来捕猎或杀敌,这还是头一回用在非杀戮方面,不过效果不错。 情绪平缓稳定下来,心情诡异的轻松了,阿义也渐渐恢复了正常,昏了过去,义庄在山里,这么一通折腾,他也累得慌。精神一放松,身体自然就吃不消了。 我心说,朏朏的能力的确很适合干心理医生这一行业。 我一边腹诽一边继续洗耳恭听,却不曾想,医生竟然不说了。“然后呢?” 医生微叹。“然后我骗他说我是来此寻亲的孤女,看到他昏倒在荒郊野外,便将他捡回了义庄。” 我继续:“再然后呢?” 再然后....... 医生发现自个的劫数是情劫,但她也没想着避,还是那句话,放得下的前提是先拿起来。 要渡劫的话,你都不敢面对劫数,又要如何去渡? 医生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迎难而上,自然,这也有一部分疲惫的原因。 浪荡人世千年,胜过非人世界的万年。 比起人世沧海桑田一般的千年,山海界里过个一万年完全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漫长无聊。 初时,医生迷恋人世繁华,然千年过后,她只想念山海界的日子,人间,太累。 不过渡劫而已,渡不过,也不过一死。 这么想的时候医生打死也想不到自己的渡劫会那么标新立异,真的是打死也没想到。 尽管,魔在山海界虽然少见,却也不是太稀罕的存在,山海界什么都有,神魔仙妖......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品种,都能找出来。包括魔这一分类,魔修、魔,山海界有不少。然而,医生打死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与魔为敌,而且是个鬼魔——魇。 她宁可去跟妖魔、神魔掐架也不想跟魇打交道,前两者打交道都比较痛快,而后者.......那叫折磨。 第71章 第十一章朏朏·吾名? 第71章 第十一章朏朏·吾名? 你做过噩梦吗? 相信大部分人都应该有过噩梦的经历,但肯定没我这么精彩,本来就神经衰弱,而今,我觉得自己真的可以考虑入住精神病院了。 魇是鬼魔,与也叫梦魇,小儿夜里啼哭不止,老人会说,那是被魇着了;睡觉的时候感觉鬼压床,喘不过气来,那也是被魇着了。 人还说,九魔一魇,魇比魔强大,其实不然,魇只是魔的一个分类,很稀少,却不是最强大的。最强大的魔是神魔,跟古神同一时代的产物,不管是什么东西,活得久了都会成精,同理,不管古神与古魔曾经多么弱小,能够听过无数量劫生存至今,本身就是强大的证明。 自然,这强大仅指武力值。 洪荒时代是真正意义上的万类霜天竞自由,拳头不够硬就会死,甚至族群灭绝。 魇不过是鬼所化的一种比较少见的魔,在真正强大的神魔眼里,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没有跳出“人”这个范畴的存在而言,麻烦大了。 比如我如今的情况。 人会做噩梦很正常,被魇给缠上,做噩梦那就更是正常了,然而,谁能告诉我,老娘这是做的什么噩梦?脑洞也忒大了吧。 天地初开,满目荒芜,依稀能看到手持巨斧的巨人与厮杀的神魔,瞧得我头疼...... 地火水风、雷霆......法则与秩序被强大的力量轰成一团混沌。 这不是最神奇的,最神奇的是我发现自己竟然又变成了非人类的模样,但这一次不是人首龙身,讲真的,人首龙身的形态,我觉得,真的挺美好的。 真的,至少人首龙身也是有个身体的,而老娘现在,妈哒,就是一道无形无相的雷霆。 喵了个咪的,嘛情况? 而且,这次自己不是怪物了,视线里却有一大波怪物。 瞅着荒芜世界里充斥的挑战三观的神奇生物,做个噩梦而已,这也脑洞......以前没发现自己脑洞这么大啊。 正跑神着,一道力量余波过来,自己的“形体”险些崩溃,神魂仿佛毁灭。 痛! 好痛! 我麻溜的远离了神奇生物的战场。 人常用不毛之地来形容一个地方的荒芜,我觉得,说这话的人肯定没见过真正的荒芜,若是见过,便会知道,哪怕是沙漠也是生机勃勃而稳定的。而我眼前所见到的天地却是一片荒芜且不稳定(一群能力足以令天地天崩地裂的家伙狗脑子都要掐出来了,这方天地只是不稳定而非毁灭,着实不易)。 我的脑袋也越来越痛,梦境世界也越来越混沌,哪怕隔着漫长得无以计数的时间长河,那些力量余波也影响着回望那段记忆的存在。 意识到这一点,我又跑回了战场。 不就是做噩梦吗?行,虽然不知道这脑洞是怎么回事,老娘豁出去跟你拼了,看是你先熬不住还是我熬不住。 那些神奇生物掐架时所展现的力量无一不蕴含着道的痕迹,直白得令人毛骨悚然的道,反正不是人能接触的东西。这感觉就跟太阳爆炸,变态生物能够坐在爆炸的太阳上悠闲的吃面睡大觉,而不变态的生物却必须跑得越远越好,甚至连回头看一眼都不行。 别误会,我不是说我自己是变态,我只是想说,如果道纹所展示的力量是蠢蠢欲动快爆炸的太阳,那我能够画出变形的道纹就说明我对这玩意有抵抗力,而魇,它是鬼魔,不是神魔,且只有几百载的岁数,应该没这抵抗力。 我目不转睛的瞅着巨人与神魔的厮杀,瞅了一盏茶的时间,脑子感觉快烧熟了,果断扭头不再看,转而去看别的生灵掐架。掐架的生灵可以划分为两个势力,一个是一帮煞气很重的神魔,跟技能点都点到肌肉上的疯子似的,非常强大,却不知道合作,有着同样的敌人,却各自为战;另一个是跟着那个拿着斧子的巨人的神兽凶禽,巨人强大得近乎变态,一斧子下去,比核弹清场还干净,然而那些神兽凶禽却不然,力量远不如那些神魔,却悍不畏死,完全是用拼命的精神跟神魔为战,实在打不过干脆自爆,拉一个够本,拉两个是赚了。 然而遗憾的是,双方差距太大,这些神兽凶禽得一大批同时自爆才能勉强拉两个一起死。 螳臂当车,莫过于此。 这么一会,就有一大票外形放飞得令人叹服的生灵挂掉了,只是却没死得特别干净。 我注意到不论是那些被看似的神魔还是神兽凶禽死后的尸体都被荒芜的世界所吸收,然后组合出新的神兽凶禽加入这一场非“人”范畴的战争。 我的目光很快被其中几个身影所吸引,一只火红的大鸟、一条苍龙、一对麒麟、一只大乌龟....... 这几个是早期被造出来的,也是活得最久的,神兽凶禽死得速度很快,很多加入战争没一会就挂了,这几个却活到了现在,强大、狠辣、狡诈、凶残....... 我的目光一直瞅着那几只,然后.......噩梦突然就切换了频道。 我靠,这才多久,真逊,我还没撑不住你就先撑不住了。 算了,换频道就换频道了,我也快齁不住了,如果现在是实体,相信自己的脑仁肯定有五成熟,还是冒着热气的那种。 这方法根本杀敌多少不知道(唯一能肯定的是管用,否则魇也不会换频道),只是自己一定自损八百(也不知道划算不)。 到了新的频道,我第一反应是感觉一下自己是怎么个情况,喵了个咪,还是雷霆,没有实体。 这梦做的,奇幻梦境漂流也不带这么奇的。 对身体死心,转而观察周围的环境,仍旧荒芜,但比起之前那会已经好很多了,至少世界是稳定的,不会突然就化作混沌。而且,这里貌似是海洋,还挺大的,海洋的生命比陆地可丰富多彩的多,生命应该都在水里面。 我溜达了起来,无语的发现,海洋方圆几千万里,这是初步估计,实际上鬼知道,反正地球总面积加起来都没这地方大。这里的生命也有一些,但不多,而且,全都是没有灵智的。 说不清为什么,我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 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是对的,喵了个咪,方圆几千万里我就没找着第二个有灵智的存在,除了水与荒芜,什么都没有。 日升月落,第一个十年,我还撑得住,第一个百年,我想死,但连实体都没有,想自尽都不知道怎么才能杀死自己,第一个千年....... 我是谁?我在哪?岁月太过漫长,漫长得让我脑子里的很多记忆逐渐模糊不清。 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人说,梦境是现实的映射,可我可以发誓,我绝没去过这样荒芜的世界,就算是靁泽,我虽然不记得了,但小姑姑说我当年回来时穿的衣服料子非常特别,上头更是绣了精美的夔纹,非常的美丽。服饰那么好看,裁剪出它的人肯定有着出色的文明,而一个地方能够发展出文明来,物质条件就不可能太差。毕竟,文明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的。 且,尘寰在靁的梦里见过靁泽的模样,生机盎然,万类霜天竞自由,和这一片荒芜截然不同。 因此,虽然记不起靁泽是什么模样,但我能笃定,这里不是靁泽。 那么,这里究竟是哪里? 还在地球上吗? 或者,我该怀疑,自己是否在外星球。地球上绝对找不出这种环境,撒哈拉沙漠都比这生机勃勃。 别怀疑,我是说真的,沙漠虽然荒凉,但也存在着生物链,而有完整生物链的地方,环境再荒凉也是很热闹的,而这片海洋,是真真正正、彻彻底底的荒凉,别说生物链了,我很怀疑这地方究竟有没有第二个生灵。 如果我现在算生灵的话,那我也没见过第二个和我一样的。 望着荒芜的世界,死活想不起来自己是谁的我皱着眉头,不知为何,这荒芜的世界,仿佛似曾相识,仿佛自己曾经见证它从荒芜走向万类霜天竞自由。 一只火焰一般的天方伟鸟自脑海里跳出。 “吾名凤凰,你呢?” 脑子有点乱......我想揉眉心,却想起自己已经没有实体了,不曾想,自己真的按着了眉心,不由一怔,感觉不太对啊。 低头望水,水面之上赫然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绝美女子(真的很美,让我不由想起了少凰,这虽然赶不上她,却也之差了一点点),而女子一看就不是人。 女子有着一双墨黑的眸子,眸里浮动着无数影像,那是这片大泽的情况,比监视器还管用,堪称现场直播。 女子的颈下的肌肤贴着一层紫色的东西,乍看仿佛一层紫色的衣服,实际上却是细密的鳞甲。 女子的双手与双脚也不是手掌与脚掌,而是利爪,真正意义上的利爪,我的感觉告诉我,激光也没这爪子锋利。 女子的肌肤是很白,这很正常,黄种人的皮肤偏黄,但也有白皙的,只是,别人再怎么白也不过是乳白,而水中女子的肌肤却是莹白,仿佛玉石一般的莹白。 喵了个咪的,这要是人,老娘把自己的眼珠子给抠出来。 不过,瞅着水中女子按着眉心的爪子,我有种不祥之感,试探着将手放了下来,水中女子的爪子也跟着放了下来。 我:“......” 这是我自己的倒影?可不对啊,老娘自己长什么样老娘还是清楚的,失明十几年,重见光明后,我每天按三餐照镜子,自己绝不是这么一副一看就不是人的尊容。 脑子更疼了,疼到了脑仁里。 “吾之名?吾名.......” 第72章 第十一章朏朏·连续梦 第72章 第十一章朏朏·连续梦 我是谁? 我的名字是什么? 一座如山一般的古朴的道纹在脑海里隐现,只要看清全貌,就知道了。 只要看清全貌...... 轰! 噗!我吐出了一大口血,血液里赫然泛着紫色的雷霆。不过此时此刻我也顾不上自己的血又是怎么回事了,身体本能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一爪抓向身后。 骨肉被切割的声音传来,我一瞅,面容苍白的红衣女子胸口被我开了个洞,这条件反射的.......我现在这身体以前一定身经百战,杀人如麻,不然练不出这种大脑还没反应,身体就先动手,且一击致命的狠辣反应。 只是,被抓碎心口,换成个人,那肯定是死得不能再死,而魔,不是我说,魔这玩意比神还难杀死,尤其是这位还是鬼魔,鬼魔也是鬼的一种,而鬼,没有肉身。这点伤势它应该死不了,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在我抬起另一只爪子准备揪下它的脑袋双保险的时候这家伙也回了我一爪子,我的另一只爪子没能碰到它,而已经攻击了它的爪子也因为这股力道离开它的心口,跟着躯体一起坐飞机了。 砰! 地上砸出了一个深坑,跟陨石坠落的深坑有的一拼,唯一不同的是,陨石坑里躺着的是陨石,而这个坑里躺着的是我。 我痛苦的坐了起来,刚才被一爪子拍在胸口,骨头至少断了三根,瞅了瞅吐出来的血里还有脾肺的碎片。不管是我的身体条件反射还是魇,都有够狠的。 我一边吐着血一边往外爬,我知道,这个时候还往外爬对身体不好,问题是我现在不是在做梦吗?虽然是噩梦,但噩梦也是梦不是?梦里受到的伤都是假的。 就算是真的,这荒芜世界,我若真在这继续躺下去,那这个坑真得成我的墓穴了。 抬头望坑的高度,我一愣,感觉不太对啊,虽然我不知道自己砸下来的坑应该是什么样的,但陨石坑我看过照片啊,应该是像碗一样的坑,而眼前的......是竖直的坑,感觉更像是陷阱。 这更不对了,之前那世界什么情况我可是很清楚的,虽然后期已经有了不少生灵,但有灵智的存在仍旧是稀有品种,反正我呆了那么多年就没见着另一个有灵智的存在,自然,也不排除那方天地实在是太大,方圆几千万里相对于整个天地而言跟现实中的三尺之地没区别。 不过这里有土,肯定不是哪怕海洋,魇这是把我抽到哪了?都离开海洋了。 我伸出爪子想掏个洞,然后脚踩小洞一步步爬到地面上去,奈何现实骨感。 抬起爪子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抬起来的不是爪子,是人手,我讶异挑眉。 人手也就算了,可我身上这衣服是什么情况? 之前化成人形的时候我身上可没有衣服,就一层鳞甲,而现在,我的身上穿着衣服,不是保暖衣外头套毛衣,毛衣外头再风衣。 咦,保暖衣还能理解,保暖的衣服,但毛衣和风衣是什么?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衣服,但应该不是我现在穿的这种,玄色的也就算了,这样式,感觉好眼熟,跟刚才那个魇穿的很像,但又不是一模一样,这件感觉更加古拙,衣服上绣着非常古朴的夔纹和云雷纹。不过总的来说,很像深衣,袖子很大,估计有一尺多。 咦,深衣又是什么? 我抓起袖子仔细瞅了瞅,没看出是什么材质,但肯定不是植物纤维,但感觉挺舒服的。 想不通,不想了,先爬上去再说。 没有爪子,手也没问题,最多就是爬得慢点。 然而,这陷阱究竟哪个混蛋挖的?居然挖了几十米高,要不是太笔直,笔直得根本不可能是天然形成的,我严重怀疑自己是掉进了天坑里。 爬到一半我就没力气了,这身体怎么这么脆皮?不论是最早的普通人身体还是之前一看就不是人的躯体都没这么脆的。 咬牙死撑,我总算是爬出了陷阱,两条胳膊差不多没知觉了,然而我却也顾不上,之前是水的海洋,如今是树海,这是要闹哪样啊? 没错,我如今所处的地方是树海,全是树,随便一株目测......不出有多高,但腰围怎么也得几十个人合抱,喵了个咪,地球上有这么粗的树吗?成精了吧? 我躺在草地上,奇了怪了,这地方,怎么有点熟悉啊,我以前是不是见过? 我敲了敲脑袋,上个梦里也不知经过了多少元会,记忆都模糊了,我现在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何况一个可能去过的地方,算了,一会到处走走看看情况吧。 正当我琢磨一会往哪个方向走可能碰到人时,忽然听到有人在喊话。 “小落.......” 这声音......家里熊孩子离家出走了吧,悔不当初的感觉也太浓了,话说,家长你是跟你家熊孩子产生了什么矛盾啊? 正当我心里站着不腰疼的腹诽时,那个声音越来越近,最后将我搂进了怀里。 “你个兔崽子怎么跑这么远,要是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我愣住,忍不住道:“老兄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长得眉清目秀的,虽然不是什么大帅哥,也不能跟那些非人生物比,但放在人族里的话,也是挺有气质的帅哥。帅哥有一股儒雅的书卷气,却不会给人文弱的感觉,我正被他搂在怀里,死活睁不开,这男人肌肉肯定很结实。 这要是在人间,肯定是少妇杀手一枚。 听了我的话,男子忍不住检查了下我的脑袋。“没事啊,你怎么连阿爹都不认识了?” 我想喷,阿爹?开什么玩笑?虽然想不起自个是哪位,但老娘肯定不是人,而老兄你却是妥妥的人族啊,物种都不同你居然敢瞎扯是我爹?编瞎话也麻烦编得靠谱点。 我诚恳的提醒男人下回编瞎话请编得像样点,至少认亲这种事请找同一物种的人,别找不同物种的存在。否则真的很有羊和狼认亲,说狼是自己的孩子即视感。 男人的脸黑得可以滴墨了,一把将我提溜了起来。 话说,老娘什么时候这么矮了? 我瞅了瞅男人的身高,男人的身高很可观,目测就算没有一米八也只差个两三厘米,这身高虽然不少见,但也不多见,华夏人族的男性身高基本在一米七这条线上下徘徊,这男人的身高快赶上北方人了。不过我推测他是南方人,因为他的皮肤挺好的,没有北方人的糙,自然,涂上面霜之类的东西精细着保养的话也未必,问题是这家伙是真正的素颜,什么都没涂。 我比了比自己和男人的身高差,心塞。 老娘是成年人,怎么突然就换了个小屁孩的身体? 我一路上跟男人讲理,绑架小孩是犯法的,你这是在拐小孩,是会死得很惨的。 诚然,人族的法律,绑架小孩,拐卖小孩不是死罪。但在非人世界,你绑人幼崽,它若是逮不着你,不知道是你也就罢了,若是知道是谁做的,不杀上门屠你全家,那太阳一定是从西边出来的。 别谈人族的律法,那玩意在非人世界比一纸空文更没有意义,至少空文还能写写字,自然,就算真有用,那也管不了非人生物。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这种悬殊,人族只要身体健康,一年生一胎都行,而且一胎少则一个幼崽,多则四个,也可能有五个、六个......甚至更多,就是这种多胞胎很难养活,人的子宫多大?那么多胚胎,发育的时候肯定会受影响。 非人生物就难得多了,远的,比如少凰,我看它资料的时候,里头有提到,尽管父不详,但它跟长姐被视为南明的祥瑞,原因?太古神族不是一般的不育不孕。 多胞胎在太古神族的历史上非常罕见,倒不是怀不上,而是没神会作这个死。 越是强大的生物在孕育子嗣方面就越艰难,而孕育子嗣对母体的伤害也越大,神话里人与神相恋被禁止也并非空穴来风。孕育神胎跟孕育人胎并非一个概念,那跟将恐龙的受精卵塞进兔子的子宫里让兔子孕育没什么两样,兔子肯定活不成,而受精卵也很难发育好,因为兔子没法提供它发育所需的营养。 太古神族突破了不育不孕的限制,它们能够掌控自己是否怀孕,也有很多方法拥有子嗣,问题出在孕育子嗣上。受精卵发育成婴儿,需要从母体掠夺很多的营养,不免对母体会造成伤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因此那些古神大多不愿孕育子嗣,因为怀孕期间,古神的力量至少下跌一个境界,若是肚子里孕育的胚胎多几个,那就不是力量下跌了,而是要神命了。 孕育双胞胎在古神中是一件可以跟自杀划上等号的事情,也因此,一直都有人怀疑,少凰她老娘暴毙,是不是因为自己作的,怀孕也就算了,怀的还是双胞胎,不出神命就怪了。 再提个近的,玄君和白姐,这两位从夏朝活到现在,共孕育八窝子嗣,前面的三窝数量很多,加起来有几十条,只是全是没有灵智的水虺。后面的五窝则是妖,一窝一条,一共五条,平均千年一条。 从这些便不难了解,非人生物的繁衍能力跟人类完全不能比,人类丢了一个幼崽,只要走出伤心,很快就能再生一个,甚至更多,而这些非人智慧生物却大多需要数十年甚至数百年、千年才能拥有新的幼崽。 几百年才得了个幼崽,被人给绑了,杀你全家都是仁慈的。 老兄你看,我真的是为你好,虽然不知道自己这身体是怎么回事,但想也知道这不会是人的身体,原因?那个人族的幼崽身上有鳞片,之前爬出陷阱的时候袖子下滑,我分明看到自己的手臂上有这细密的紫色鳞片。 只是,为何老兄你的脸色越来越黑,黑得都可以滴墨了。 第73章 第十一章朏朏·君族 第73章 第十一章朏朏·君族 这是一个女子,年纪咱就不提了,白姐的年龄跟华夏文明的长度有的一拼,看上去却最多二十,足以说明这些非人生物的年龄与外貌有多不契合。 这是一个很美的女子,这也是废话,这些非人生物很少有长得难看的,除非法力不够,否则最差也是眉清目秀的,不过神民不存在法力不够所化的人形难看的忧虑。太古神族皆绝美,虽然我没见过别的太古神族,但少凰那张颠倒众生的容颜,我要是男的我一定追它——等它离开现在的躯体之后。 祖先那么美丽,子孙的容貌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去,至少俊男美女是保底。 然而,瞅着眼前的美女,我还是得说,就算是美女,也是分三六九等的。眼前这位虽不如少凰,却胜过了美人,好吧,美人是人,这位不是人,这么个比法是对美人的不公平。拿白姐来比好了,我个人觉得,单论皮相,白姐不如眼前这位,而论气质,白姐是御姐,这位就是女王。 没错,女王,眼前这位主有一种上位者的高傲威严,那是一种掌控大权多年才能浸.淫出来的气质。 虽然老婆气势过人,但男人也没因此就显得卑微渺小,而是坦然自若......好吧,还是有点心虚的,搁谁带熊孩子出去钓鱼,结果回来的时候熊孩子连亲爹亲妈都不认识了,但凡是个有良心的父亲都会心虚。 女王瞅着不知道多少年没进食,正跟饿狼一样捧着羊腿啃的我,又瞅了瞅男人,最终问我:“小落你还记得哪些?” 全都不记得了。 不过这会我却是不敢说你认错人了,说不清为什么,我觉得,眼前这位,可能还真的是我亲妈。 首先,她与我生得有几分相似,其次,她之前给我弄吃的时候袖子挽了起来,我看到她的手臂上也有紫色的鳞片。不管是不是亲妈,但物种相同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女王用灵力给我做了全身检查,身体健康,没有任何问题,她也说不上为什么,只能认为我是因为精神方面导致的。很是不解我这段时间经历了什么,钓个鱼而已,熊孩子稍微跑远了点,离被找到也没多久,不至于发生什么刺激精神导致完全失忆的事情。 就算真有什么事,我这恢复力也太强大了。 我挺想说,换了你,在一个一片荒芜的天地间呆了千年万年,精神状态出问题很正常。我现在这还是好的,只是记忆模糊,否则......就该是精神病了。 不过这话不能说,说了的话,人族会怀疑我得了精神病,而女王会怀疑她的女儿被老怪物给夺舍了。前者最多进精神病院,后者却是死得透透的,不杀得我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难消她心头之恨。 半个月了,我套出了不少消息,这地方是靁泽,也不是靁泽。洪荒破碎,靁泽的一部分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被众神单独炼制成了一个小世界,君族最强大的一支迁徙于此,向众神立誓生生世世、子子孙孙镇守此地,也永世不得出。 那个人族不是靁泽的土著,洪荒破碎,也不知那些众神是如何想的,将人族给散播到了各个小世界,因此人族的足迹散播得很远,但靁泽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别说人族,连根人毛都没有。 小世界之间并不是毫无联系的,有门户相互连通,不过这门户......位置不固定,运气好,一辈子碰不上,运气差碰上了,说不定就被丢到哪个小世界了。 历史上很多神秘失踪事件,未必是ufo,也可能是人被带去了别的界。 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穿越,但不是所有穿越都是好事,掉到一个有人族的世界那是幸运,若是掉到一个不存在人族的世界......方学文的运气不错,虽然掉到了没有人的小世界,但靁泽的土著是君族,君族是神民,神民不吃智慧生物,至少君族不吃,否则方学文一开始就该被下锅了。 穿越是单程旅行,至少靁泽这地方,有进无出,想走也可以,让君族把你杀了,然后你的灵魂就可以离开了。 方学文也挺看得开,也必须看得开,靁泽里连三岁小孩都能把他给揍趴下,除了认命他还能咋样? 看开了,这家伙挺有本事的泡到了君族的女族长妤,这里得提一下,君族是母系氏族,即,女性当家做主,孩子也跟着母亲姓,所以我这副身体姓君。 虽然在靁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人间可不是,方学文竟然接受了,这接受能力着实不错。 口味也挺重,附近有温泉,妤带我去泡过,我留意过,她身上的鳞片是从肩膀一直蔓延到手腕的,然后心口位置也有几片,感觉很结实,拿枪崩一枪也未必能打穿。 这还只是表面,我相信内部的生理结构肯定还有差异,方学文你丫多重口才能下得去口? 腹诽归腹诽,但这两口子感情还挺好的,结婚十几年了,颇有左手牵着右手的感觉。 只是,我真不是你们女儿啊。 狩猎季快到了,妤做为族长,要去看看各个部落的准备工作。 对,部落,这地方竟然还是原始部落制度,只是,人族的原始部落最多几百号人,而这里,一个部落最小也有上万人口,赶得上小型城镇了。 妤一走,方学文就找我帮忙。 “进宗庙?”我疑惑的看着方学文。“你不会自己去啊?” “虽然我是你爹,但我是人族,君族的宗庙,我不能进。”方学文很是尴尬的道。 我皱了皱眉。“你想让我帮你偷什么?”我之前就奇怪,这家伙的流落异世界,这接受能力也忒厉害,合着在这等着呢,我倒是要看看你闹什么幺蛾子。 “也不是让你偷什么,就是让你去看看那些牌位上记载的内容,然后抄下来给我,那可都是历史,是第一手的文献。” 我默然片刻,老爹你以前如果不是干考古的就一定是倒卖古董的。 不过,我也好奇这家伙想要找什么,便答应了。 宗庙重地,方学文不准进,但我可以进,一来我的名字在族谱上,二来我是族长的女儿,虽然未来的族长肯定不是我(人族不可能接受一个半人当族长或君王,同理,神民也不接受半神神民当族长),但我毕竟是现任族长的女儿,多少要给点面子。 君族的宗庙与其说是庙宇,倒不如说是一座宫殿群,而且还是玄幻版本的。 喵了个咪,一座建筑,瞅着不大,抬脚进去,内部空间抵得上几十个篮球场。 虽然空间很大,密密麻麻的全是灵位,这座宗庙也称祖庙,只有对族群有功的族人死后才能在这里享受子孙的祭祀,其余的都在别的宗庙里。 灵位是用玉石专门炼制的,每一尊灵位里都记载着其主人生前的事迹,注入灵力就可以令其显出字迹。 我一尊尊的看过去,君族的历史真的很漫长,大洪荒时代,一道雷霆于靁泽机缘巧合化形而出,一路修炼成神,然而,大洪荒时代......真不是我说,说一句荒凉都是好的。 事实上,大洪荒时代也不荒凉,那个时代,天地间的灵气最为浓郁,那是神族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坑的时代。有灵智的生物比国宝还稀奇,你最近的邻居可能离你千万里之遥,而就这都还能称得上一句神口稠密。 人类历史上总有一些战争疯子,我觉得,若时光能倒流,让那些战争疯子去大洪荒时代,肯定能重新做人。 杀人如麻?在大洪荒时代,没有光的速度,那你有生之年都别想找到第二个能沟通的生物。 杀戮甚众?大洪荒所有智慧生物加起来,有没有超过百万都还是个问题,不提杀不杀得了这个问题,就算杀得了,杀完了,肯定得后悔。 生在那样的时代,靁没疯掉着实不易。 人被逼到绝境,只要没死透,肯定创造奇迹,神也一样。 大道三千,你有本事尽管来,只要闯得过一条,那么上神的殿堂便有你一席之地。 创造是造化道的能力,已知的神里,只有女娲娘娘是修造化道的,造化道太难走。大道三千,条条可证道,犯不着在一条不适合自己的路上走到黑。 靁修的是雷霆之道,不是造化道,别的神也差不多,但这难不倒这些神。 本上神修的不是造化道,没有创造的能力,没关系,我有精血,我用精血创造自己的后裔就是了。 这种方法,我琢磨着跟克隆差不多,然而,克隆能够克隆出一样的基因、容貌,却无法克隆出相同的知识与能力,而且,众神是那么容易克隆的? 众神用精血创造了后裔,但后裔跟始祖的差距......简直变态。 君族初生,日子并不好过,大洪荒时代,天地刚刚开辟出来,一切都还有待完善。 君族以靁泽为据点筚路蓝缕创造了部落与城邑,然而......君族的运气挺不好的。 先是被众神联手封印在从极渊的太古毒龙宁渊逃出,逃至靁泽,靁泽之神被宁渊击杀吞噬,形神俱灭,死得透透的。 大洪荒时代后期已不复早先全世界智慧生物加起来都没超过百万的惨淡,万类霜天竞自由,失去了庇护族群的神,跟灭顶之灾没什么两样。 大部分种族在神祇陨落后多会随之消亡,君族略幸运,一来是靁平时不怎么管事,只是在面对众神时才会出面,其余时间靁都不干涉君族,因此君族独立生存的能力很强,只要众神不干涉。 可众神怎么可能不干涉?靁泽肥沃,觊觎的种族不少,打了小的,引来大的,打了大的,引来更厉害,一路扛下去,引来神是必然。 靁虽死,却有道侣。 虽然道侣死了,但君族到底是道侣的后裔,虽然不是自己的后裔,但睹物思神,多少有些眷恋,因此那位神人帮助君族渡过了最艰难的时期。再后来,众神混战告一段落,进入洪荒时代,只要向天帝屈膝臣服,便不会有灭族之虞。 再后来,少凰发动神战,打得天崩地裂,却也给众生带来了新的机会。 当天帝被诸侯枭首,当古神的辉煌彻底终结,君族再也不必担心不小心得罪了某个神然后就被灭族了。 覆灭一个种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那些古神有这能力,并且一个人就能办到, 大洪荒时代,不少种族就是被古神单枪匹马给灭族的。 虽然没了灭族之虞,却不代表日子就会好过,万类霜天竞自由一直都是盘古世界的主旋律。 君族可能是幸运,也可能是不幸,始祖被凶兽给干掉了,后来日子好不容易好过点了,又碰上凶兽为祸洪荒。 这运气,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第74章 第十一章朏朏·梦魇 第74章 第十一章朏朏·梦魇 医生说,一个人如果失忆了,那么可以尝试用以前的事情去刺激病人,或许能让病人想起来,不过如果是不愉快的记忆的话,刺激性的方式说不定会有后患,因为病人本身是排斥想起来的。也因此,虽然好奇自家老哥失踪十几年是干嘛去了,但小姑姑也没真的带我去找催眠师来一通催眠。 你有没有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被屠戮?如蝼蚁一般被屠戮,血流成河,满目尸骸。 你有没有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一次又一次的在眼前被屠戮? 我想起来了,我都想起来了。 我是君族的羽落,我是方学文和妤所生的混血,我是......君族的幸存者,懦弱的选择失忆,选择忘记的幸存者。 这是梦魇,永无休止的梦魇,重复着十余年前的靁泽噩梦。 一夕之间,靁泽化为炼狱。 一次又一次在我的眼前上演,不论我怎样崩溃,它都残酷的呈现在我的眼前,我认识的族人,不认识的族人,全都死了。 我抱着头疼不已的脑袋。 恨! 好恨! 恨卜离! 恨人类! ....... 身体仿佛要爆炸,不论是脑子还是躯体。 鳞甲自皮肤下冒出,纤细的手掌变成了锋锐的爪子,我一爪抓向这一片血流成河,所有幻境顿成虚无。 我疲惫的瘫坐在一片虚无中,仿佛与人大战三百万回合,这种精神上的争斗最是累人。 还没等我把气喘匀,便感觉到身后有危险,想躲,但精神实在是太累,爬不起来,干脆不躲了。 喵了个咪,老娘跟你拼了。 我没有躲,任对方的爪子抓碎了我的心脏,我也抓碎了她的心脏,怕她不死,还特别搅了搅,同时释放出足以毁灭一颗星球的雷霆能量。 得亏这是在梦里,若是在现实,我可发挥不出这力量。 魇难以置信的看着我:“你为何还不死?” 我扬眉:“这是梦,是我的梦,在梦里死了,现实里仍旧是活着的。” 若是在梦里认为自己死了,现实里虽然不会死,但下半辈子都得当植物人了,老娘敢这么玩自然是因为老娘想起来了。喵了个咪,我是在帮医生对付魇,是在梦里,梦里死了又不真死,我怕个毛线? 魇还是难以置信。“为什么你在梦里所呈现出来的一切都与你在现实中的一切截然不同。” 我理所当然道:“你也知道这是梦啊,梦这玩意都是瞎想出来。”简言之,脑洞有多大,那梦就能有多神奇,自然,这有个前提,就是你的梦你做主,若是被魇掌控了节奏,妥妥的悲剧。 魇还是无法理解的看着我,一脚踢开我。“你说得对,这是梦,当你意识到这一点,我便无法杀死你,但你也无法杀死我。” 这可真是死结,但我不担心。 我笑道:“美女,你觉得我会毫无准备的让你入我的梦?” 引狼入室是很愚蠢的事,那若是提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呢? 魇的脸色一变,立时就想跑,然而已经迟了。 我打了个响指。 啥? 问我为什么打响指?自然是耍帅啊。 尽管如此,这耍帅也不影响正事就是了。 足足三枚变相扭曲的道纹网与数十枚真纹轰然落下,梦境里一片金光,电闪雷鸣,晃得我眼都要瞎了,耳也要聋了。 我快瞎了、聋了,魇也不好过,一直凄厉的惨叫着。 我心念一动,一副墨镜与耳塞凭空出现。 梦境就是这点好,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 将墨镜带上,耳塞堵上,视野终于清楚了,我麻溜的捏出封印的法诀打出,同时外头也渗入无数封印法决,金光愈发的浓缩,最终浓缩成了一枚枣核大小的东西。 我将金枣核拿了起来抓在手里。 “快!” 自病床上睁开眼,我噌的坐了起来,同时大呼。 医生麻溜的丢来一具全身画满了符纹的尸体,真难为她了,这尸体都两个月了,居然还新鲜得跟刚死似的。 我将金枣核按进了尸体的眉心,金枣核不甘心的蹦跶着想要蹦出来,尘寰拿起笔蘸了君长青留下的特殊墨水在尸体的眉心画了一道符,金枣核终于不蹦跶了。 我虚弱的瘫回了病床上,终于搞定收工。 多管闲事果然不是好习惯。 不明白怎么回事?那我接着上回继续讲,听下去就明白了。 阿义的神智渐渐恢复正常并非他运气好病情不重,相反,他病情很严重,他之所以能够一直保持神智清明是因为魇。 这里得提一下魇的形成,魇是鬼魔,也是厉鬼的终极进化版本。 厉鬼以女子为多,而女性厉鬼中又以生前困于情所化的厉鬼为多,令人无语,然而鬼魔却跟情情爱爱的东西不沾边,哪怕那只魇所呈现出来的姿态是女性。 听说过扬州十日吗? 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清军南下,建立了清王朝,然而之后数百年里盛行的文字狱将很多东西都给掩盖了,比如屠.杀,比如魇。 清军南下,一路几乎是势如破竹,明末,这片土地上的华夏人早已不复先秦与秦汉时的精气神。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扬州城防溃败后,清军出了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 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信了,走了出来,信了也就算了,但他们之后的表现...... 百姓走出来后得到的并不是所谓的赦免,而是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 一满兵提刀在前引导,一满兵横槊在后驱逐,一满兵居中在队伍的左右看管以防逃逸。三满兵驱赶数十人如驱如犬羊,稍有不前,即加捶挞,或立即杀掉。妇女们还被用长绳索系在脖子上,绳索拖挂,女人们由于小脚难行,不断跌倒,遍身泥土。街上都是被弃的婴儿,他们或遭马蹄践踏,或被人足所踩。 而最后,清兵会用长矛一阵猛刺,将俘虏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全都扎几下,确保是真的死了,不是装死。 我前些日子查这段史料的时候美人也在看,她就一评价,别误会,她没说清军暴虐,她骂的是那些俘虏。 美人觉得,人性本恶,攻城拔寨后烧杀劫掠是人性,是很正常的事,反正她以前当燕国的君夫人时,燕国与戎狄的每一次战争都是惨烈的,战后清洗也是必然。戎狄会烧杀劫掠,姬克也会将戎狄部落里所有的成年男丁杀死。 只是,三四个士兵监督五六十个俘虏,然后用长矛刺死这些俘虏,这些俘虏竟然就没有意识到机会,并且反抗的,就三四个人啊,五六十个人,一人一脚也足够把人踩成肉饼了,现实却是清兵像切瓜砍菜一样俘虏给杀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宰的不是人,是犬羊,反正美人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如犬羊一般任人宰杀。 综合上述,美人的评价就五个字:脑子没病吧? 换了先秦时代,甭管告示是真还是假的,五六十个俘虏看到监督自己的人就三四个,肯定毫不犹豫的干掉监督自己的人跑路。 屠.杀结束后,当时收尸的和尚统计,扬州十日里,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而这八十万还是至少,把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在偏僻处自缢的,还有尸骨无存的都给加上,说不定超过一百万。 自然,这近百万人不可能全是清军杀的,那么多人,就算全是犬羊挨个让清军砍,也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杀了那么多。那么多人,应该是南明兵祸和清军屠杀加起来造成的结果,但大部分是清军杀的这点可以肯定,而扬州屠杀也是切实的。 啥? 你问我要证据? 这只魇就是活生生的证据。 它就是那场大屠杀的产物。 扬州十日后,这位跟疯狗似的追着清军和南明溃兵报复,被它当点心啃了灵魂永世不得超生的人,没有十万也有八万。杀得人太多,不免引起注意。 清廷专门请了这方面的人才去收鬼,道门、佛门、喇嘛......全都给请了,不是一般的热闹,却仍没能将魇干掉。 魇是魔的一种,魔是一种很难死透的存在,尤其是这只魔还啃了十万八万的人,这已经不是低等的魔了,放在魔族,这妥妥的算一只大魔。 凡世的力量根本摆不平这位。 双方起初打得不相上下,但总的来说,魔是越战越强,修士需要休息,它不需要,它受伤了或累了,随便抓几个人啃了就补回来了。 某个日本小学生是走哪哪死人,魇比他更上一层楼,走哪哪死一片。 最后还是道门请了仙人下凡才堪堪摆平魇,却也没能将魇给干掉,尝试了,办不到,而办得到的仙人......下不来凡世。 因此,魇最后是被仙人就地封印了,沧海桑田,数百年后,那地方成了义庄。 这世间不存在永恒的封印,沧海桑田,封印也会有损耗最终崩溃的一日,阿义不知该说运气好还是不好,他那会,魇虽然跑不出封印,却能引诱附近的人了。 它让阿义不犯病,阿义帮它害人,被困了几百年,它饿,很虚弱,需要进食,而凡世最常见的血食便是人。 阿义帮它害了不少人,十里八乡欺负他的人都被他投喂了魇,然而,阿义最后还是后悔了。 他遇到了朏朏,他救了一些同样有病或残疾的人在义庄,照顾他们,意识到了自己虽然有遗传病,但并不是怪物,只是病了而已。 阿义后悔了。 第75章 第十一章朏朏·后记 第75章 第十一章朏朏·后记 阿义很清楚魇不可能放过他,所有人都是食物,包括阿义,不同的是,阿义是个更有价值,能够带来别的食物的优质食物。 在义庄出现第一桩失踪事件后,阿义也不去想跟医生结婚的事了,他把医生跟所有人都给支走了,等医生意识到不对回来时他已经死了。 阿义有精神病,但智商很正常,相反,他智商还挺高的,从第一次跟魇打交道他就意识到了魇的可怕,并且有备无患的寻找对付魇的方法。但一直没找到,下凡的仙人都无奈,何况他一个凡人。 虽然没有灭了魇的法子,阿义去找到了加固封印的法子,以自身为祭,借冥冥中邪魔的力量加固封印。 俗称,以毒攻毒。 虽然毒了点,狠了点,但效果不错,阿义的灵魂一直都守着封印不得脱,而他不得脱,魇也不得脱。 然而,这世上不存在永恒的封印,阿义的加固也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 医生不想加固封印,因为封印若是一直存在,那么阿义就一直不能去轮回,永世不得超生。 就算是去地狱服刑,也终有解脱的一日,然而继续在封印处呆着,迟早被魇给吞了。 也因此,医生想到了我。 神是比仙更加高级的存在,虽然我不是神,但我始祖是神,说不定就有对付魔的法子,毕竟,大洪荒时代,划分神魔后,神魔杠了多少个元会?不可能一点记载都没有。 事实是,真没记载,但我也的确有个法子就是了,却不是来自君族的始祖,而是少凰。 魇为什么这么疯狂?因为它的经历,因为它是扬州十日近百万人的怨气凝聚,那是恨天恨地,憎恨一切的仇恨。某种意义上,你可以说它就是那八十万被屠杀的百姓。 除非是正经的鬼修,否则力量都是来自于仇恨与执念。 若是不存在仇恨与执念了呢?那么厉鬼还是厉鬼吗?鬼魔又还是鬼魔吗? 呃,厉鬼是不是还是厉鬼我不知道,但鬼魔肯定还是鬼魔,它不是入了魔道,它是彻彻底底的化为魔了。 魔是它的种族,不是属性,改不了。但扳正它的脑神经,说不定能行。 化解魇的仇恨与执念,我没这能力,除非将奈何上神找来令时间倒流去改变历史,否则神尊来了也没辄,因此我的法子是让它彻彻底底的忘记。 啥?魔不是血肉之躯的人族,脑子砸烂了都不可能失忆? 没关系,我也没奢望敲它脑子几下就能让它失忆,少凰给刘元用的道纹挺管用的,为防万一,我还特别写了三枚,一加一等于二,但封印的叠加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而且这可不止一加一,是一加一,再加一。 保险起见,确定自己已经没法再写出第四枚道纹,我又找玄君和白姐求他们写了数十枚真纹,这两位的灵力与境界都是杠杠的,几十枚真纹写完一点后遗症都没有。 最后,再次刷新我的认知,身为妖人却会画道家符的尘寰在准备的容器上将他所知道的威力最强大的道家封印符篆给画上了。 这么个加法,我就不信你还能跑出来。 我躺在病床上瞅着尸体表面上的符篆换换渗入血肉里,自肉身到识海,它们将构成人间最强大的封印。,不是不想坐着,问题是着实坐不起来,之前一直是植物人状态,肌肉不免萎缩。尘寰拿了个水果削了皮递给我,我不客气的接过。“还是小狼你对我好,知道我一直没吃东西。” 之前魂魄一直不在线,饿死了也没感觉,但这会灵魂回来了,也在线,真的很饿。 尘寰闻言一愣。“你想起来了?” 我点头。“全都想起来了。”一个片段都没落。 尘寰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瞅了瞅我,也不知道他瞅到了什么,反正是没说什么了。 玄君也拿了个苹果,体贴的用法力将苹果皮削了再用尾巴卷着递到白姐嘴边,白姐也不伸手,低头啃了两口,不吃了,伸手拿了果子递到了玄君嘴边,玄君啊呜将苹果整个的吞了。 我瞅了两眼便不再留意这两位了,狗粮不好吃。 白姐却开口了。“将魇封印在人的躯体里会怎样?” 这我哪知道,以前又没人这么干过,我估摸着,自己只怕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这么干的人。 尘寰想了想,说:“唯一能肯定的是,它没法再作乱了。”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至少一时半会不能。” 玄君琢磨了下,道:“只要它不离开,那么这副躯体将长生不死。” 我险些噎着。“你的意思是这个尸体会活过来?” 若是死的,自然谈不上长生不死。 玄君理所当然道:“生人是有魂魄的躯体,这躯体原本的魂魄阳寿已尽,去地府了,但躯体并非老死,而是出了意外死的,若是有灵魂,它还是可以活的。” 我道:“起死回生这么简单?那岂不是什么孤魂野鬼入住无名尸体都能让起死回生?” “怎么可能,除非修改生死薄,否则躯体已经死了,要令它活过来,并且维持它的生机需要很强大的力量,孤魂野鬼没这力量。” 我懂了。“这就跟汽车一样,需要汽油做为动力,孤魂野鬼是油渣,维持不了汽车的动力,但魇是油田,它能让汽车跟永动机一样开到地老天荒去。” 玄君沉默片刻后道:“你想这么理解也行。” 我瞅向医生,医生见了,一愣。“你可没跟我说尸体会活过来。” 我无辜耸肩。“我也没想到,可不管想没想到,我都是因为你才趟这浑水的,这后你自己善。” 我说完也啃完了最后一口苹果,麻溜的跑路了,善后也不是不行,但这种善后,我着实爱莫能助。那是大活人,不是尸体,若是尸体,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就是。 迫不及待的回到雪莹山庄,我立马就奔卫世间,妈哒,入梦钓魇的这些天一直是植物人状态,岂止没吃东西,连澡都没洗一个,身上的味......垃圾处理场的味道都没我身上的重。 拿了毛巾香皂,再拿了刷子(不是我找虐,着实是身上有鳞片,鳞片的缝隙,用毛巾和水冲没法清洁干净),正要关门,美人忽然喊我:“庄主,你姑母找你。” “跟她说我在洗澡,回头给她回电话。” “她都快把电话给打爆了,你还是先接电话吧。” “我不过出了一趟门,她不至于吧?”我不信,小姑姑绝没一天好几个电话的兴趣,不管是对我还是对她老公,一个电话确认了平安,ok了。 “庄主你已经走了一个月。”美人纠正。 我一愣。“一个月?” 尘寰此时也道:“你在医院躺了一个月。” 难怪刚醒那会感觉全身的骨头跟生锈了似的,难怪出来后感觉气温变化那么大。 一个月啊一个月,小姑姑得疯了! 我赶紧去接电话,同时用口型问美人之前是怎么诓人的。 美人:我说你去新晃看傩戏了。 我想哭。 难怪小姑姑快把电话打爆了,美人你这谎扯的,小姑姑一听就会起疑,我什么时候对傩戏感兴趣了?以前小姑姑带我去旅游,看过一回,她好歹醒着看完了全程,我是从头睡到尾。 “小姑姑,是我,我回来了。呃,我去看傩戏了,挺无趣的。” “无趣你还去看?” “这不是上回没怎么看,这回难得有钱又有空,就专门去补上呗。” 足足一个小时,鬼话连篇,总算将小姑姑摆平,挂了电话,我对美人说:“下回再有这种事,你别跟她说我去看傩戏了,你跟她说我去跳沅水了。” 美人道:“她不会信。” “的确不会信,但她也会觉得,还能开这种玩笑,说明我还活蹦乱跳的。”而活蹦乱跳的就是没事,没事她就不用担心了。 搓澡搓了足足三个小时,一整块香皂都用完了,换了别个,皮肯定得皱起来,我的皮肤却没皱,就是鳞片有点软化,在热水里泡了三个小时,没法不软化。 不过,一个月没洗澡,身上的意味总算是弄干净了,再用雷电将头发给捋了一遍,所有的虱子也给洗了出来,清清爽爽,舒服。 七天后,医生给我打了个电话,她找了个佛修将阿义给超度了。至于魇,被留下来在医生当临时工,培养一段时间,若是可以的话,医生打算让她当护士。 这么一个家伙,随便丢了的话,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良心实在不安,干脆放眼皮底下得了。 我对此没意见,只是有些诧异:“你舍得?”这位可是为了阿义在一个地方趴窝了近一百年。 医生沉默了许久,叹道:“不舍又如何?他已死,轮回才是他的归宿。” 我无言,医生这情况跟阿明和女鬼不同,那两位都是人,虽然一个是死的,一个是活的,但医生却不是人,她有成千上万甚至数十万载的岁月,阿义陪不了她永远。 一个月后,医生来电话问我:“你是从哪弄来的尸体?” 彼时我正在磕药,闻言一愣。“啊?” “魇用的那具尸体你是从哪弄来?” “太平间偷的。”我道。 尸体也不是那么好弄的,这又不是乱世,是太平年间,加之现代严密的户口登记,每个人都有记录,真的很不好弄尸体。我又不可能去大街上找个人弄死,只能往医院和警察局想办法,医院是我不熟,那是千年老腊肉的地盘,那些都是他的食物,且不说我没有渠道,就算有,我也不可能尸口夺食,便只能往警察局想办法。这地我熟,以前工作过。 正好那个时候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群不良少年去酒吧玩,玩也就算了,还嗑.药,药磕多了,磕出了问题,跟人打了起来,最后打出了人命。尸体要做验尸,因此在警察局,我一时半会又找不到别的尸体,便顺手将尸体给偷了。反正人都死了,这副皮囊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火化场,与其说烧成灰,不如废物利用一下。 医生沉默片刻,道:“把死者家属资料给我送一份过来。” 我不解:“怎么了?” “你女儿尸体失踪了,你不找?” 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所以?” “找到我这了,正闹着呢,不把人还给他们就告我绑架未成年人。”医生磨着牙齿回答。 我:“......” 第76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孤岛 第76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孤岛 鬼打鬼很热闹,那老鬼斗老狐狸呢?--君庄主 “小姑姑,我们搬家吧。” 没给小姑姑继续念我怎么突然失踪一个月的机会,我在饭桌上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小姑姑一愣,随即问:“你这一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抓了抓脑袋。“你别管我发生了什么,我们搬家吧,安安的身体需要去更好的医院,去首都,去国外都行。”虽然家里的钱花得差不多了,但以刘元的热情,相信他会很高兴提供钱财帮我们搬家,打从弄清楚鹤城如今是怎么个情况后他就一直希望我们搬家。 小姑姑坚持道:“你如果说不清为什么,我不会搬家。” 说清为什么,我能跟你说我期待鹤城乱起来,期待所有人死光光吗?我要真的把这实话给说出口,你还不得劈死我? 一顿饭虽然没有不欢而散,但气氛一直很僵,我要走的时候高岚主动来送我。 “鹤城如今需要你这个中间人,你之前不是做得好好的吗?现在怎么想走了?”高岚不解的问我。 我叹道:“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高岚茫然的看着我。 我道:“我不是人类,人类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为什么要帮人类?他们是死是活,跟我有个毛的关系?而且死掉的人类看着感觉更舒服。 高岚愣了愣。“喂,你不会入魔道了吧?” 我回以白眼。“我清醒得很。”前所未有的清醒。 高岚认真道:“我说你还是找个心理医生看看吧。” 我皱眉道:“我没事,我很正常,只是最近心情不好,过段时间就没事了,再见。” “我送你。”高岚不放心的跟了上来。 想送就送呗,有个人陪着一起走路也好。 每个城市都有很多的小巷子,入夜的时候,巷子就跟九幽大街似的,阴暗无比。一般人走夜路的时候都会避开这样的地方,但我与高岚不会,我是心情不好,有人来找茬的话正好试试用雷电把人整个电熟后会有什么香味;而高岚,这位打小混警察局,三教九流都打过交道,也拜过师,除非别人手里有枪,或十几个打一个(ps:如果高岚手里有刀或枪的话,那来几十个人也是白搭),否则赤手空拳肯定是高岚收拾别人。 我很快就后悔让高岚跟着了,丫太烦。 “前段日子我去找你,阿吉跟我说你去收拾一只鬼了,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已经处理好了。” “没后遗症?” “我去对付的是魇,不是域外天魔,摆平它就够了。”虽然现在也谈不上彻底摆平,只是将它镇封在了一具尸体里,呃,自然,它进驻后那尸体就活了,并且很有长生不死的趋势,相当于为人间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但这也是没办法,我们全都没有诛杀一只魔的能力。 “那你今天怎么这么奇怪?” “我哪奇怪了?” “你以前不会不管他人死活甩手的。” “接手雪莹山庄本就不是我的意愿,我现在不想干了,不是很正常吗?”我不悦道。 “那不是你,就算接手不是出自你的意愿,但你已经选择了挑起它,你是不会甩手不干的。” 我去,你怎么这么烦啊?“高岚,你平日里跟嫌疑犯打交道打多了现在也把我当嫌疑犯在这用你那些东西?” “我只是不明白你怎么突然就改主意了。” 我改主意了关你什么事?我正想这么说,忽然闻到了血腥味,不由皱眉,不是这么晦气吧?走个夜路还能碰上乱七八糟的事。 我皱了皱眉,当没闻到,继续走。 死人就死人呗,与我何干? 走了两步,发现高岚没跟上来,不由回头,却见她往一条暗巷子里钻了进去。 高岚你个麻烦鬼。 我跺了跺脚,还是跑了回去,同时掏出了一沓符,一进暗巷就看到高岚被一只头上长角的雕鹰的爪子抓着脖子,只要稍一用力,高岚那脆弱的脖颈就得分家。 我丢出了一沓雷符。 天雷滚滚。 雕鹰变成了秃毛乌鸡,发出了婴儿的啼叫声,翅膀一扇就飞走了。 牛,翅膀都没几根毛了居然还飞得起来。 我没去追,想追也没法追,谁见过地上两条腿的人追得上插着翅膀的禽鸟? 我将被天雷波及同样没好过的高岚扶了起来。“让你多管闲事,看看,差点就让蛊雕给吃了吧?” 高岚没回应我,而是瞧着一个方向,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那里有一具年轻女子的残骸,为何说是残骸?大半的血肉都没了,骨头也缺了许多,自然可以归之为残骸。 小姑姑辞职前的解剖工作室也没这么生猛重口味,不过我也没吐,接手雪莹山庄以来,比这更重口的我都见过。而且,比起这种重口味的吃人,那些不重口味的才恐怖。 诺诺提及过,只是躯体被吃了还不是很严重,可以再次投胎,拥有新的躯体,只是这一世的爱恨都将随着孟婆汤入口而消失殆尽。但是,躯体安然,灵魂却让吃了的话,那就是真的死了,死得透透的,三千大千世界,六道轮回,彻底的消失。 虽然对诺诺的生死观很无语,但我还真不能否认,她说的挺有道理。 两种死法相比,能选择前者没人想选后者。 我问高岚:“怎么了?” “刚才她还活着。”高岚道。 我哦了声。“生命力挺顽强。” “你早来一步,或许能救下她。” 我又哦了声,这回没再发表什么。 高岚盯着我。“你不想说什么吗?” 我取了一张火符丢了过去,尸体被烧成了一堆灰烬,这尸体不能送警察局,不用验尸,单是看就能看出这死因不正常。“那只蛊雕跑太快了,连善后都忘了。” 妖鬼食人,事后都会自觉的处理干净,避免引起人类社会的注意,那只蛊雕本来也应该这么做的,但被我打跑了,这善后工作也就只能我来了。 高岚两眼发青瞪着我:“死人了。” “我还不至于连死人活人都分不出来。”何况这尸体的灵魂都跑出来了。 “那是一条人命。”高岚吼道。 我颌首。“显而易见。” 高岚活见鬼的瞪着我。“君羽落你究竟怎么了?” 我道:“我说了,我不想干了。” 高岚被我气走了,我犹豫了下,顺手收了女鬼,然后跟在高岚身后看她平安回了家才离开。 一回到雪莹山庄,正想回到我温暖舒适的床上好好睡一觉,却在拿着钥匙打开门的那一霎看到了躺沙发上看电视的彼岸花,正好,省得去找你了,我将女鬼丢给诺诺。“回来路上碰上的,给你。” 诺诺看了眼符纸袋里的女鬼。“怨气挺重,怎么死的?” “走夜路被一只蛊雕给吃了。” “芳华正茂,人生戛然而止,还是这种死法,难怪。”诺诺很是感慨。 我点头表示赞同,倒霉成这样,换了我,我也得怨气深重。“早点送去地府挂号吧,喝下孟婆汤,前尘尽忘。” “有点困难。”诺诺愁苦道。 我不解:“怎么了?” “我回不了地府了。” 正准备上楼的我不由一愣。“你被地府开除了?这么看来地府还挺有人性啊,知道你暴力执法,终于肯收拾你了。” 诺诺赏了我一对白眼。“收拾个屁,整个界被屏蔽了,谁也无法离开。” 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整个界被屏蔽?什么意思?” “这一方小世界成了孤岛,与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的联系被斩断了九成九。” “那还有百分之一呢。” “六道轮回。” 那跟百分百有什么区别?六道轮回一跳,那就不再是自己了,而是回投胎成另一个人,前尘尽忘。 我坐到了沙发上。“这种情况以前出现过吗?” “出现过啊,很久以前,有一头凶兽为祸世间,被众神联手追杀,躲在了一个小世界,众神为了毁灭它,将那方小世界封印,然后毁灭,小世界毁灭时,藏在里头出不来的凶兽也随之毁灭了。” 我无言,这哪像神与凶兽的战争?分明是不同阵营的凶兽的战争。 凶兽为觅食而毁灭世界,众神为灭凶兽而毁灭世界,都是毁灭世界。 我问:“卜离跑到这一界来了?” 诺诺茫然的看着我。“卜离是谁?” 我说:“九凶兽之一。” 诺诺摇头。“没听说过。” 我道:“你没听说过很正常,它洪荒时代就被封印了,那会六道轮回都还没出现呢。不过看你这样子,应该不是因为卜离,那这回众神是因为什么事将这一方世界给变成孤岛的?” 诺诺默然须臾,提醒:“你忘了你家那位?” 我家?谁啊? 安安?哦,对,都忘了她是少凰的转世,一尊太古神族公敌的古神。 我错愕不已。“对付凶兽这么干也就算了,不灭了凶兽,众神不知道要死多少,自己的命与蝼蚁的命,众神的选择毫无悬念。可这次为了对付同类这么干,太疯了吧?管事的神都死光了?” “神尊去了混沌,归期不定。” “没别神了?” “有,但少凰的情况太复杂。” “仇家太多,剩下的管事神镇不住?”我无语道。 诺诺点头。 少凰你还真不是一般的能作。 “他们也不怕神尊回来收拾他们?” 诺诺道:“所以这会这方世界还没毁灭呀,我猜它们此次这么做应不是想毁灭这方世界,而是为了防止少凰逃走,堵上所有的生路,才好瓮中捉鳖。妈哒,它们这么做是方便了,地府系统却快乱套了,拘魂之后城隍初审再送地府,现在全都送不走,各地的城隍府都快被鬼挤满了。” 我对诺诺抱以深切的同情。 第77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意外 第77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意外 我频繁往来家里与山庄,若是小姑姑没空,我就把孩子抱到山庄来,久而久之,刘元也发现了我的不对劲,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犹豫了下,告诉了他少凰的仇家已经锁定了安安的位置,要不了多久就会找来。 刘元更加积极的游说小姑姑搬家,我心说,除非搬到别的界去,否则这可不是坐几个小时火车换个地方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整整一个月我都焉焉的,除了安安的事就没什么事让我提得起精神,本来也好,正好休息,谁曾想,安安也不省心。 安安快一岁了,虽然身体有很多毛病,却诡异的很命硬,加上小姑姑照顾得好,这两个月已经好了不少。然而孩子这种生物,身体没问题了,不免——熊。 熊孩子能做到什么程度我不是很清楚,虽然我也接触过孩子,但都是有一定年纪的孩子,不是安安这种话都不会说的。但我敢说,绝没哪个熊孩子比安安更熊。 小姑姑带安安出去兜个风,熊孩子掉水里去了,捞上来的时候都没气了,急救了好半天才救回来。 放她在客厅玩,小姑姑在厨房做饭,回来的时候熊孩子就不见了,一番找,在树上挂着。嗯,挂树上了,她从阳台上掉了下去,得亏下头有棵树把人给挂住了,否则就悲剧了。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但小家伙的生命与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强悍,一个月的时间遇到了七八次这样的意外,居然一次都没死,让我不由佩服神尊,说这纯粹是小家伙自己命好我是不信的,十有八.九是神尊在小家伙身上做了什么。 最严重的一次是在外头玩的时候突然就滑公路上去了,一辆车疾驰而来....... 这回怎么活下来的? 丫被小姑姑及时拉开,这才堪堪没事,但小姑姑出事了。 问我咋知道? 高岚刚在电话里说的。 妈哒,熊孩子你够倒霉的,这人生简直就跟玩心跳似的,而你的人生这才刚开始啊,完全想象不能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鹤城的夏季热得让人想死,我都是穿的短裤和t恤,现在要出门必须换衣服。 诚然,这季节穿的比我还露的一抓一大把,专门换上长衣长裤,简直有病。但我要出门就必须换,妈哒,身上的鳞片要再想不到办法,这个夏季我都别想出门了。 看到我换衣服,美人奇道:“你要出门?” “小姑姑出车祸了,我得去看看。” “严重吗?” “也不严重,车子及时刹住了,只是将她蹭出一段距离,一点皮外伤。”我都想同情开车的司机,这要是没及时刹住车,他就得进局子里了。 “好好的怎么会出车祸?”美人奇道。 “为了救熊孩子呗。”我一边穿外套一边说了说怎么回事。 美人思索了片刻,蹙眉道:“你不觉得这太巧了吗?” 我茫然的看着美人,什么意思? “这是第九次了吧?什么人才能倒霉到一个月内出现九次生命危险?” “阳寿已尽但靠着一些邪门的法子逃过鬼差勾魂的人。”我想也不想的回答,跟非人生物处久了,我的思维逻辑严重放飞中。不过这也不是胡说八道,诺诺跟我说过,虽然阎王让人三更死,不得留人到五更,但凡人贪生怕死是天性,为了活下去,便想出了不少邪门的法术。 让别人顶替自己去死的,借别人的阳寿骗鬼差,让鬼差以为自己阳寿未尽的.......总而言之,办法不少,但全都是伤天害理的类型。 科学界有个词叫能量守恒,这话在在玄幻的世界也用得上,有得到必然有人付出。同理,你要延长寿命,而寿命是不可能无中生有的,不是抢别人的就是借来生的。前者是以命换命,用他人之命换自己的命,后者是改来世的命,不过这也有个前提,来世的寿命不能太短,不然借不到。 自然,事无绝对,还有第三种,向冥冥中的鬼神借命,但这种借法得还,且是高利贷。 对于前两者,被无常发现了,会很惨。 想想吧,法官判你死刑,结果几年后发现自己搞错了,真正的犯人让无辜者替他顶了罪,法官杀错人了。 法官要不送你一打小鞋穿就怪了,一世英名尽毁啊,如果能活着见到法官的话—— 诺诺曾经碰到过这样的情况,那个鬼还想跑,诺诺不耐烦之下将那鬼给打得魂飞魄散了。事后的报告写的是犯鬼拒捕,失手。 是不是失手,心知肚明,但鬼的确跑了。 犯人跑路,警察掏枪瞄准犯人,换了人间肯定不允许,但在地府是允许的,只要不打死,打残了也没关系。 至于打死,介于鬼的确拒捕了,且就算不拒捕,去了地狱也不一定能活着出来,因此诺诺的事最终被轻轻揭过。 自然,这是诺诺这个骨子里是暴力狂的家伙的风格,不是每个无常都跟她一样简单粗暴,若是犯人还没死,那么无常是不能直接出手的,地府不管活人,得人死了才能处置对方。而不管别人阳寿是怎么来的,阳寿用尽之前都不会自然死亡。 不过,别以为这样鬼差就没辄了,单看地府允许暴力执法就知道这个司法机关不是什么迂腐君子,灵活性大着呢。 你是活人,我不能直接处置你,行,我先把你弄死了再来处置你。 鬼差会利用各种意外让那人合理的死去,阳寿用尽之前不会自然死亡,却可以意外死亡。 你运气好,一次不成,还有第二次,没完没了,直到你被弄死为止。 诺诺碰上的那个就是坐船的时候被诺诺制造风浪翻了船活活淹死的,一次成功。 别说,安安这个月的情况和诺诺提到的那些借命的人被地府发现后的遭遇挺像的。 我心里咯噔了下,安安这一个月的倒霉遭遇可别是诺诺干的。 虽然这一方世界现在是孤岛,所有生灵,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都出不去,就算是通过六道轮回也是有进无出,但无常们并未因此而放下手里的工作。相反,越是有事,他们越是兢兢业业。 这些无常对他们的丰都大帝非常有信心,相信丰都大帝一定会解决问题让他们能够离开,而到时丰都大帝降临,看到他们的工作乱七八糟的,啧......所有无常都得去十八层地狱同那位喜怒无常的古神作伴。 我曾很是惊叹,丰都大帝那么厉害? 诺诺表示:就有那么厉害。然后列出了依据: 一,丰都大帝是一位古神,从洪荒时代活到现在的古神。 二,地府的位置对于盘古世界很重要,不管是神、魔、仙、人......所有生灵转世投胎都得经过地府,也因此,想要控制地府为己所用的大能不在少数。平心娘娘一直都在沉睡,猴年马月都不一定醒的过来,因而千万年来一直都是丰都大帝在跟八荒神魔杠,千万年过去,地府始终是地府的地府,没有任何神或魔夺走地府的掌控权。 三,丰都大帝是一位上神,虽然和少凰这个上神不是一个层次的,但只要是上神,那就都不是无能者。 四,地府是所有亡者的归宿,ps:是所有亡者,不是所有人。也就是说,不止人死后会去地府报道,非人生物挂了以后也会去。齐天大圣被勾了魂还会仗着武力值改生死薄,别的大能就没这想法?然而,千万年来,生死薄虽有变动,但从未有人是仗着武力值在地府硬改的生死薄。 五,地府据说有不少古神,但除了平心娘娘与丰都大帝自个,别的古神都不是自愿镇守地府的,不是被迫就是被自愿。如十八层地狱那位,它是十八层地狱的典狱官,但很少有人知道,典狱官其实是十八层地狱最初也是永远的囚徒。说那些古神不想跑,那肯定是骗人,但目前为止还没谁真的跑路成功。 等诺诺一一列完,我便完全理解了,这位丰都大帝很牛b。 顶头上司太牛,又是个认真的,下面的人自然不敢懈怠。 丰都大帝是真做得出来将一个世界的无常丢进十八层地狱陪古神的事,不,他不是做得出来,是做过,还不止一次。 人有生老病死,世界亦然。 无常会关注世界的健康情况,以便在它要死的时候及时收割走所有的灵魂,避免那些灵魂灰飞烟灭,然而有一个世界,无常们疏忽,等意识到的时候,时间不够,只来得及收割一半的灵魂。 丰都大帝点了下数目,呃,不对啊,再一查,妈哒,所有无常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法不责众这四个字对他完全没影响,有的是人想当鬼差,只要他高兴,哪怕将所有鬼差打入十八层地狱也不怕没鬼填补空缺,因而丰都大帝那里不存在法力之外还有情理的说法。反正地府除了他自个和那些古神,就没谁是不可以更换的。 有这么个boss,诺诺这些日子一直兢兢业业的勾魂,城隍庙那一带鬼挤鬼,听人说普通人大白天经过都觉得有点冷,也不知是滞留了多少鬼。 如果安安有问题,那以诺诺这工作作风,还真的会没完没了的制造意外让安安死亡。 我犹豫了下,给诺诺打了一通电话,这家伙新换了电话,地府的wiff现在到不了人间,她原本的电话算是废了,我为了方便跟她联系送了她一台,号码还抄了一份,正好派上用场。 “安安?你是说少凰?她的阳寿足着呢,神尊特意给她安排了一百年的阳寿。啧,顶着那么个破烂身体活一百年,这两位过节肯定很深。” 我将这段时间的事跟她说了下,然后问:“既然不是阳寿问题,那你觉得这应该是什么情况?别跟我说什么运气不好,运气不好也不带这么倒霉的,一个月九次啊,而且神尊特别安排了她一百年的阳寿,显然不可能允许司命星君给她安排这种意外。” 虽然生死薄上写着每个人的阳寿,但并非每个人都能活到阳寿尽的时候,天灾人祸,保不准就因为意外提前挂了。 第78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小狐狸 第78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小狐狸 我到医院的时候小姑姑还在上药,伤得不重,但面积不小,处理起来很耗时。小姑丈在陪着她,没看到安安,我问小姑丈:“安安呢?” “刚才睡着了,我就把她放病房里睡觉了。” 安安在医院有专门的vip病房,独属于她的,是刘元安排的,谁让这家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医院。 我看了下小姑姑的伤势,看着挺严重,但都是皮外伤,不棘手,我便走了。 比起小姑姑的伤势,我现在迫切想要弄明白这段日子究竟是怎么回事,霉神大驾光临都没这么衰的。 到病房的时候安安不在,我去,这医院里还有拐子? 刘元你家医院的治安也不整顿整顿! 不过,哪个拐子这么没眼光?安安生得是很可爱,可那身体,根本没人会买,就算是走私器官,安安身上的器官就没一个是能移植给别人的。 找了一圈,哦,搞错了,不是被拐子拐了,是被一只小狐狸抱走了。 旁边的一间病房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住客,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奶奶,含笑看着床头坐着的小狐狸,那是一只橘红色的小狐狸,皮毛油光水滑的,很是可爱,用两只小爪子抱着安安在玩。 “你怎么不说话啊......” 我松了口气,没丢就好,抱着胳膊倚着门,我道:“她才多大啊,还不会说话呢。” 看到我,小狐狸本能的回了句:“之前就说了呀。” 说完终于意识到多了个人,不由怔住,倒是老奶奶先反应了过来。“你是?” 我指了指安安。 老奶奶狐疑的看着我:“护士说安安的妈妈三十了。” 我:“......我有那么老竟然让你以为我是她妈?我是她姐。” 老奶奶闻言,立马开启了数落模式:“你们长得可真不像,不过,闺女啊,你们也太粗心啊,居然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屋子里,差一点就出事了......巴拉巴拉......” 我耐着性子听了几分钟,心里却愈发狐疑,妈哒,一个月第十次了。 老奶奶说,之前病房里没水了,而她老伴回家拿东西了,因此她孙女自告奋勇去给她倒水,回来的时候路过安安的病房,觉得里头有点不对(老奶奶没说小狐狸为什么会觉得里头不对劲,而我看着小狐狸的模样也猜得到她是怎么知道不对劲的),因此透过门缝看了眼,差点给吓得灵魂出窍。 安安的手上扎着一根挂盐水用的针,但针屁股后头的胶管连的不是药水瓶,是空气。 空气慢慢的注入血管,安安的脸色难看起来。 小狐狸赶紧冲进去救人,救完人等了会也没人来看孩子,她就把孩子给抱回来了。 老奶奶用了足足十分钟唠叨大人的粗心大意将孩子一个人丢在病房,如果出事了该怎么办,巴拉巴拉...... 我听得脸上的笑都僵了,人是好意,不能嫌烦,不能生气...... 十四分钟后,老奶奶终于口干舌燥不说了,拿起水杯打算喝口水再战,我不想再听,便说:“你家小狐狸挺可爱的。” 老奶奶震惊的看着我。 很好,我相信她现在不会再有任何心思数落大人怎么个粗心大意了。 我撸了一把小狐狸的毛,手感真好。“小狐狸你之前说什么?安安说过话?” 小狐狸愣了下,回道:“嗯,我把她救回来的时候她说了两个字。” “什么字?”手感太好了,再撸一把。 “妈的。” “啊?”我愣住。 “她说妈的。” 不用想我也知道孩子是谁跟学的脏话,高岚你就不能在孩子面前修修口德吗?不对,就算高岚不修口德,十个月的孩子牙牙学语能说出这么两个高难度的字?而且是组合得很好的字? 我瞅着安安,之前没细看,现在细看才发现,小家伙的眼睛里大写着生无可恋四个字。 这不是婴孩该有的眼神。 我深呼吸,试探的问:“少凰?” 闻言,小家伙黑溜溜的眸子瞅向我,妈哒,老娘想找块豆腐撞死。 我跟老奶奶与小狐狸道别,同时表明自己没恶意,依据?我给她们看了看我手臂上的鳞片。 道别之后我就拎着安安离开了病房,想了想,去医院下面的花园找来了个没人的安静地方坐了下来,也将安安放了下来,小家伙努力的想坐起来,但骨头都还没发育结实,坐不起来,最终是靠着花坛才坐起来。 瞅着安安,不,应该是少凰,我想哭。 诺诺听了小姑姑家这一个月的事情后虽然不能肯定,但给了我一个猜测,可能不是倒霉,而是蓄意。 大多数神人都不喜欢人间,浊气重,还乱七八糟的,对心境不利。 曾有神人下凡历练自己,历练历练着,道心差点崩了。 因此,很多神人为了少受点罪,下凡投胎前都会跟地府打招呼,早死早归。 因着对方是神人,除非是专门下凡了结因果的,否则神人历劫就跟高官下乡巡视差不多,走个过场而已,因此地府并不介意行个方便。 不过少凰的神尊亲自开口惩罚的,就算是丰都大帝也不敢让她提前死,因此诺诺也不敢笃定少凰就是这种情况。 她还真猜对了,就是这家伙不是买通了地府,而是她根本记得自己是谁,刻意寻死的。 我无力道:“你居然还记得前世。” 少凰道:“我曾在地府兼职过很长时间,闲来无事喝过不少孟婆汤,喝出了免疫力。” 谁tm会闲来无事去喝孟婆汤? 我叹道:“那你这个月是在干嘛?” “挣脱这副凡人的躯体我就能回到自己的神躯里。” “不是,你走了是舒舒服服了,我小姑姑怎么办?她这辈子就你这么一个孩子,血浓于水啊。” “血浓于水?你确定你想知道我那些亲人的下场?” 好吧,我错了,跟这么个混蛋谈亲情真不是一般的蠢。“神尊罚你历劫一百年,你就这么跑了,不怕刑罚加重?” “它现在自顾不暇,如何管我?” 我一愣。“什么意思?” “那个贱人初登神尊之位时,立下诸多规矩约束众神,众神鲜有赞同者。” 这是废话,换谁是众神,都不会乐意,我逍遥自在,想杀人就杀人,想放火就放火,凭什么你一来我就不能随心所欲的杀人放火了?死的不过些许蝼蚁草芥,如此大动干戈,脑子有病吧? 魔肯定不代表善良,但代表正义的神也不一定是善良的。 当得知这方世界成为孤岛,以及众神曾经做过的事后我便明白了这个道理,在神的眼中,芸芸众生不过蝼蚁草芥。 若真有半分在意,又怎么会那般轻描淡写的毁灭一个世界,诚然,凶兽是挂了,但那个世界所有的生灵也跟着灰飞烟灭了。最坑的是,凶兽是不会死的,所谓的死亡对于它们只是回炉重练,跟玩游戏,这个号被灭了,没关系,再练一个号卷土重来。 这也是凶兽最令人恶心呕血地方,你弄死了它,少则几十万年,多则千万年,它一定会复活。而你对这种复活,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时间流逝,看着它卷土重来,看着它来找你报仇。 那个世界所有的生灵某种意义上,白死了。 我道:“可众神还是同意了。”不管开始如何,最终的结果是神尊成功的约束了众神。 少凰讥笑:“反对的都死了,剩下的可不就是同意的。” 我:“......”我想自己大抵知道这些古神都什么德行了。 “你居然会同意?”我更惊奇的还是这点,眼前这丫本质上就是个暴君吧,杀人放火的事虽然没干,但种族屠杀什么的,干得真不少,希特勒都要喊她祖宗。 这么一个暴君居然也会点头接受约束? “我们的道并不冲突。” 我不解。 “人若犯我,我灭人全族,人不犯我,我吃饱撑的去犯人?” 灭人全族?想想曾经看过的那些资料,这家伙还真不是说说的。 “既然不冲突,你如今是在干嘛?” “众神畏惧那个贱人,它也曾闭关或远行,时间很长,众神都很安分,然而这一次,如此大动干戈与肆无忌惮,不合常理。” 瞧着小家伙眼眸深处的深刻的担忧,我不由一怔,张口闭口的贱人,心里却全是担忧,怕神尊真有个三长两短,这什么情况? 相爱相杀? 我脑子里分分钟脑补了几十万字的言情。 少凰眸子寒凉无温的看了我一眼,瞅我的骨子里直发寒,赶紧将所有的脑洞丢去爪哇国。“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神尊真的死了,会发生什么事?” “知道娲灵为何补天吗?” “娲灵?”这名字好耳熟。 “女娲。” “她补天不是因为天塌了个洞吗?” 少凰循循善诱:“那天为何会塌了个洞?” “共工怒而触不周之山。” “共工为何触不周之山?” “神战失败,气的。” “若神尊死了,你会看到比那更盛大的景象。” 我眼角直跳。“什么意思?” “不是所有的古神都甘于交出权柄,君临盘古世界是很多古神都有过的梦想,并且一度做到过,只是后来战败又失去了,但只要种族没有毁灭,就还有翻盘的机会。大洪荒时代,一次又一次的神战,盘古几近崩溃,以三神尊之血肉神魂修复天地,这才堪堪没真的毁灭。自然,现在的那些古神,除少数几个,鲜有能与大洪荒时代的古神相提并论者,然,再差劲那也是神。” 我懂了,也更纠结了。“可你现在好像死不掉啊。” 这家伙都努力了一个月了,死活都挂不了。 别人想活活不了,唯它想死死不掉。 本来还淡定着的少凰闻言不由瞪着我,咳,气势很迫人,但它现在的形象,我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转过头笑了起来。 第79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麻木 第79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麻木 赵哥来找我的时候我正躺沙发上,外形,木乃伊什么造型我就什么造型,看得怒气冲冲而来的赵哥一愣一愣的。“你这是怎么回事?” 我叹道:“别提了,都是熊孩子闹的。” 嗯,虽然里子不知道多少岁了,但我说熊孩子还真没错,少凰现在的躯体可是连一岁都没有。 当日我提醒了少凰她努力了这么久都死不掉,肯定不是巧合,八成是神尊为了防止她投机取巧逃避处罚而做了什么,让她死心寻死时,她仍旧不肯死心。 少凰还是不死心,我无语道:“沅水离这不远,要不你跳下去试试。” “好主意,带我过去。” 我当场就想呕血,妈哒,我要真带你去跳沅水,小姑姑还不得恨死我? “我不带我去,我自己去。” 你行。 我最终还是带她去了,熊孩子果然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然后,我不出所料的看到了神奇的一幕,沅水里浮出了一只大乌龟。“谁砸我?” 跟老乌龟道了歉,我赶紧将它背上的少凰抱了上来。 “这回死心了吧?” “你拿刀刺我的心脏,若还不死我就放弃。” 赵哥听到这,忍不住问:“然后呢?她死了没?” 我示意了下自己的造型。“她没事,有事的是我。” 刀子才刺到她的心口前,一道天雷落在了我的头顶......没死也没残,真是个奇迹。 妈哒,虽然早知道一定会有意外出现,但这意外也忒意外了。 神尊你究竟是多了解少凰啊,方方面面都给堵死了。 我敢说,这俩位肯定掐了不止一次,经验太足了。 往事不堪回首,还是不想这些了,想想就泪目,妈哒,两个大能斗法,殃及我这条池鱼。 我看向赵哥。“对了,你来找我做什么?” 赵哥犹豫了下,还是将一份厚厚的档案递到了我面前,知道我现在没法翻档案,还体贴的翻开,并且搁一段时间就翻一页。档案里全是关于人口失踪的资料,我不解:“干嘛?我又不是负责打击人口买卖的警察。” 赵哥皱眉。“我给你看这些是在跟你说鹤城的人口贩卖吗?” 我一怔,这才反应了过来。“被吃了?还真不少。”这一沓资料,我估摸着怎么也有十几个人。 赵哥颌首。“你这些日子都在干嘛?很久没看你工作了。” 我说:“我辞职了。” 赵哥一愣。“啊。” 我重复道:“我说我不干了。” 赵哥不解:“你这又是发的神经?之前不是做得好好的吗?” “不想干了就是不想干了,你联系你上头找人接手吧,反正我不会再管闲事了。” 赵哥怒道:“这他妈的要是特勤处能解决,我们还会找你,早自己上了。” “那是你们的问题,跟我没关系。”我说。 “你有没有人性啊,这么多活生生的人被吃了,你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有感觉,但我所有的感觉在多年前就用完了,只余麻木,不就是十几个人被非人生物给吃了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说完了没?说完了的话,美人,送客。” 赵哥被我气得似乎快吐血了。 美人礼貌的将客人送走,回来后欲言又止的看着我,我不耐的道:“想说什么就说。” 美人迟疑了下,还是问:“你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说:“只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想起了自己是怎么流落到人间界来的了。” 美人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能说说吗?” 我犹豫了下,还是说出了口,全当倒垃圾了。 之前就提过,凶兽是一种很让人无力的存在,你根本无法彻底的弄死它们,哪怕大卸八块,生吞活剥,乃至灰飞烟灭,它们也一定会复活。 不合逻辑? no,这很合逻辑,天道要它们永生不灭,它们自然永生不灭,哪怕剁成了齑粉也能复活。 天道怎么会做这种无聊事? 呃,天道如果有自我,它也未必乐意这么做,但不管它是有自我还是没自我都一定会这么做。 盘古开天地,分阴阳清浊,清气上升为天,浊气下降为地,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清气都变成了天,也不是所有的浊气都变成了地,天地间仍旧充盈着清浊之气。 在最初的时候,清浊之气是很平衡的,但后来,万物诞生。生命诞生、成长、修炼都在消耗清气,而生灵内心的仇恨、嫉妒、贪婪等负面情绪又在不断的滋生浊气,非常好,清浊失衡了。 这就好像一个空间,里头的氧气与二氧化碳比例原本很适合人生存,但随着人口的增加,氧气的消耗大过了产生,二氧化碳的比例自然急速增加,而最终的结果,空间的人都会二氧化碳中毒而死。 清浊失衡比空气比例失衡更严重,空气比例失衡也不过是人类和大部分生灵灭绝,而清浊失衡,所有生灵一块完蛋。 平衡很重要,天道没法遏制浊气的产生,只要有人,只要有欲望,那么浊气就会不断滋生,天道也没辄。因而它想了一个上到众神下到蝼蚁都是砍死它的法子——利用天地间多余的浊气制造出了九头凶兽。 每次天地间的浊气增溢到了临界值,天道就会随机放一头或多头凶兽,万物修炼生长靠的是清气,独凶兽别树一帜,需要浊气,它们会不断的吸收浊气,就跟吸尘器似的扫走浊气似的。 这法子很管用,除了“吸尘器”异乎寻常的凶残,吸走浊气之余还会把人一块吃了。然而,想想也能理解,凶兽从躯体到灵魂都是用天地间的负面能量铸造的,生来便是极恶之魂,杀人放火、伤天害理、毁天灭地于它们而言就跟人生来就会呼吸一样,都是本能,唯一的区别是,人会呼吸是生理本能,而凶兽没有生理本能,只有灵魂本能。 除非换一个灵魂,否则它们就不会干人事,可换了灵魂就不是凶兽了。 也因此,每次凶兽降世都是众生的劫难,被祸害得多了,众生也摸索出了规律,每回估摸着天地间的浊气要到临界点了就满世界锁定凶兽可能降世的地点。 凶兽要成长为怼天怼地怼众生的大魔头也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只要能在它们弱小时干掉它们,那么就能化解一次劫难。不过这么做了几次后众生便发现一个问题,因为凶兽死得太快,所以浊气没吸多少,浊气比例没下降,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另一头凶兽降世。 可若不趁其弱小就干掉它,那么等它成长完毕,众生的劫难也就来了。凶兽可是什么都能吞噬的,包括天地,成长到最后,凶兽会吃掉它们所在那个小世界,然后去别的世界继续开餐。 喵了个咪,这就是个死结。 虽是死结,但众神为了生存还是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封印。 在凶兽的力量还没超出控制之前封印它们,为什么不是杀死?概因凶兽记仇。 典型例子,宁渊每次被人干掉,复活后第一件事都是去按着心里的小本本挨个找上门食之,死了?无妨,贼不走空,食其族裔。而宁渊的这种行为在凶兽中是很正常的行为,这么干的不止她一个。 封印是最保险的,哪怕凶兽跑了神人也会察觉,自己下的封印被破了,神人很难毫无所觉。且,按时加固封印,那么凶兽永远都跑不出来。 君族因为宁渊吞噬了靁的关系一直与凶□□恶,不管是谁,自己祖宗被生吞活剥了都不可能对凶手的族类保持友好,君族也不例外。也因为这一份恩怨,以及君族修炼的雷诀最是震慑诛邪守灵台清明,不容易被凶兽给诱惑。因此洪荒时代,众神制服了九凶兽中的卜离,选中了君族做为封印的看守者。 封印的时候,众神请了一位擅长卜算的神人卜一下吉凶。 第一卦卜封印能否永恒,卜出的结果是,卜离迟早跑出来。 众神不死心,卜第二卦,封印会出什么问题? 卦象内容就一个字:人。 千万年来,我族生活的那一方小世界不欢迎任何外族的闯入,尤其是人族,根源便源于此。千万年前神人预言了破封印者乃人,因而,洪荒破碎后,那片碎片被炼制成一方小世界,有很多生灵,独无人族,且每个误入靁泽的人族都会被处死。 再卜第三卦,有什么弥补的办法。 卦象内容这回多了个字:逝者。 第一卦与第二卦已然应验,而第三卦,君族历代族长脑袋想破了都没想明白什么意思。 逝者?顾名思义,死去的人,死人怎么个对付凶兽?诚然,九凶兽里,卜离的战力属于垫底,但它的杀伤力绝对冠绝凶兽族类。论难缠程度,论难对付的程度,卜离排名第四,第三是修冥,第二是苍莱,第一是桓寂。 很多时候,众神宁愿面对最能打的宁渊也不想面对这四位。 卜离被封印得太久了,久得它逃出来的连人形都无法维持,但......就算维持不了人形,它也是卜离,是凶兽,能够杀戮君族。 我对美人说:“赵哥为那些被妖鬼吃了的人愤怒,觉得他们很可怜,但在我看来,他们一点不可怜,相反,他们很幸运。虽然死了,但他们还有轮回,还有来世。而我的族人,凶兽吃人可不止连皮带骨,它们连灵魂都不会放过,我的族人,再也没有来世了。而我,亲眼看着他们是如何被吃掉躯体与灵魂的。” 第80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老狐 第80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老狐 美人听完我的遭遇,似乎想劝说几句,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劝,显然,她也很清楚,我现在的状态,她就是把嗓子说破了也没用,还不如省点口水。 “你打算怎么办?” “好好修炼,来日方长。” 我理解凶兽的存在合理性,我也理解它们的所作所为,但理解和支持接受是两回事。 我跟卜离没完。 美人听懂了我的意思,默然须臾,问:“我依稀听人提起过,凶兽以神为食。” 我点头。“它们一开始便是以古神为食。” 美人瞅着我,我也瞅着她,两分钟后美人先受不了的道:“算了,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总感觉你后头应该还有一句“三千大千世界如此了解,你再见到卜离的机会微乎其微。” 是啊,微乎其微,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但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卜离就算不会去也一定会有卜离的消息——神界。 赵哥每天跟送日报似的更新受害者名单,且原本是鹤城一地,现在是整个华中地区了,受害者名单密密麻麻的,档案堆得老高,以至于到了最后我不得不联系专门收废品的,卖了个不错的价钱。有点遗憾,赵哥怎么不多送点废纸过来呢? 不知是磕了尘寰的丹还是我自身对天雷具有抗性,或者都有,被天雷给劈了,我不过一个星期就恢复了,决定吃火锅庆祝。 大热天的吃火锅是找虐? no,就是大热天吃火锅才有意思,汗流浃背,感觉整个身体都通透舒爽了。 白梅街不远的地方就有个大菜市场,主要客户是白梅街的生物,一个大菜市场就供给一条街,觉得很奇怪,其实想想也不奇怪。 一个普通人一顿能吃多少?一个非人生物一顿又能吃多少?尤其是肉食动物,别的不提,就提我山庄这几位。阿吉一天要吃两斤排骨,尘寰要吃三斤肉,最好是羊肉,白姐和玄君喜欢吃鱼吃兔子,一天至少十斤肉。 我留意了下,白梅街上的生物,植物化形的,如果没有成家,那么根本不进食,只靠光合作用就够了。若是成家了,家人又是人类,也不过是应应景的吃几口,吃得不多。若是肉食动物化形的,肉贩子生意会很好。 打火锅需要的食材不少,我陪着美人一起出门(主要原因还是一整个星期都闷在家里身上都快发霉了)。 到菜市场门口的时候小姑姑又打电话来了,我被雷劈了以后要不是拒绝她来山庄探望,我相信她能每天都来。 例行的问候了平安后,小姑姑犹豫了下,忽问我:“小落,你有没有觉得安安有点不对劲?” 我不解:“它能有什么不对劲?”演技简直神了,小一年的时间里都没人发现她是有记忆的,都以为她是个没有过去记忆的普通婴孩,充其量就是身体问题严重了点,现实呢?啪啪的甩了我一巴掌,那家伙的演技要是去拍戏,奥斯卡小金人一定一打一打的往回拿。 “可能是我的错觉吧,我觉得她有时候看人的眼神有点像高岚看红烧肉的眼神。” 高岚看红烧肉的眼神?这什么形容?高岚喜欢吃肉,尤其是红烧肉,看红烧肉时的那个眼神,不是我说,垂涎得仿佛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话说回来,少凰似乎是吃人的。 记得诺诺给的资料里提过,少凰的食性非常......杂,神、仙、妖、魔.......能吃的不能吃的,年轻时少凰都吃过,也包括人族。只是后来发生了很多事,她成熟了,变成了现在的模样,食欲也给戒了,以她的修为,全世界饿死了她都不可能饿死,根本不需要进食。 可,究其本质,还是一个会食人的神。 看人的眼神跟看红烧肉似的......未必不可能啊。 “那她有没有用看红烧肉的眼神看过你?” “那倒没有。” 没有就好。 我犹豫了下,还是对小姑姑说:“晚上的时候我回来看看吧。” 还是问清楚比较好,如果这家伙现在恢复了食欲,那就麻烦大了。虽说虎毒不食子,以及舐犊情深,少凰虽然里子有问题,但她的躯体的的确确是小姑姑的孩子,不至于要吃小姑姑。可也不难保证不会啊,毕竟,少凰可是有斩杀亲爹的前科。 “咦,是小姐姐。” 声音耳熟,我不由扭头望去,一只神气活现的橘红色小团子蹦入了视线里,旁边还附赠一只毛发灰白也不知道多少岁的老狐狸。 正好电话挂了,我对小狐狸笑说:“是你啊,我以前没这见过你们,刚搬来鹤城的?” 记得中介前两天说有房子卖了出去,不过我当时的情况没法出门,是美人出面处理的,估计是这对爷孙。 “不是呀,原本就在鹤城的,是这几天搬过来白梅街的。” 原本就在鹤城? 那还搬来白梅街干什么? 白梅街的环境虽然不错,但也谈不上特别好,只能说中等。硬要说有什么优点的话,那就一个:治安特别好。(一条街有几十户非人生物,什么贼进了这条街都是找死) 可这个优点对于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能够修炼成人形,几百几千年的修为怎么也是有的,对付个把蟊贼根本不是事。狠一点的话,还可以把蟊贼下锅加餐(这事真有妖做过,有个贼进了一个肉食妖怪的家里偷东西,然后......反正他最后是进了锅里)。 不过,既然是本地妖,那食性就可以放心了。 君长青变相统治这座城近百年,掠食性的妖最多路过,不敢定居,会在这定居都是想安生的过日子,不打算吃人的“素食”生物。这一点我也是杀了不少妖后意识到的,那些吃人的要么是路过的,要么就是发现君长青出事了因此来这片处.女地打猎的,自然,能占据这座城当做自己的菜园就更好了。 不对啊,老娘都辞职了我还想忧心对方的食性干什么? 真是吃饱了撑的? 老狐不认识我,但它认识美人,一看美人就反应了过来我是谁。这大热的天,就连白姐都受不了的变回了原形天天泡水里,何况别的人与妖。满大街白花花的肉,就我一个长衣长裤,密不透风,忒好认,而雪莹山庄新庄主身上长鳞片这事在白梅街的非人生物群里不是秘密。 老狐拾掇了一堆食材塞给我。“这些都送庄主。” 我一愣,老狐狸卖的食材不少,有各种蔬菜,也有鸡、鱼、蛙以及猪肉,还挺丰富的,这一拾掇,我估摸怎么也得好几十块。 我皱眉:“你自己赚钱也不容易,给了我,你吃什么?”非人生物要是不用法术弄钱,老老实实的跟人类一样工作挣钱的话,那经济情况还真不好说。别的妖族我不敢说,但这只老狐狸绝不会多有钱,原因?他老伴之前住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院,前两天才出的院。家里有个药罐子,我对病人的家属也有了更深切的了解,病人出院时,十之八.九家无余财。 如果因为我害得他做了亏本生意,然后走投无路,走歪门邪道弄钱,那就太造孽了。须知这些非人生物犯罪的话,可比人类的犯罪分子容易,也严重多了。 老狐狸憨笑道:“没事没事,只是一点,不影响什么的。雪莹山庄保护了我们这么多年,我也没回报过什么,这么一点菜哪值啊,全当心意了,庄主千万别嫌弃。” 瞅着老狐狸充满感激的眸子,我默,我能说自己刚辞职不干吗? 我这还默着,老狐狸许是怕我不肯收,又说了几句:“我与茵茵在鹤城已经快十年了,十年来一直都平平安安的,都是托了雪莹山庄的福气,这么一点菜真的不值什么......” 老狐狸拉着我罗里吧嗦了半天,中心意思就一个:收下这些菜和肉。 我想走也走不掉,这狐狸老归老,但岁数不低,修为也不低,除非硬来,否则甩不掉,只能收下了菜。 得,这下也不用去买什么菜了,老狐狸塞给我的这些,我跟美人两个人四只手都满了,沉甸甸的,直往下坠,让我的心也跟着沉甸甸的。 脑海里似乎有模糊的碎片浮现。 “你天天捏泥像,这泥像是有多好玩啊?” “你不觉得让没有形状的泥巴变成各种生灵的模样很有趣吗?” “再栩栩如生也是死的。” “所以我正在想着怎么让它们拥有灵魂与生命。” “......那得将造化之道修到登峰造极才能任意创造灵魂与生命,大道三千,就这一条路能让你满足希望。” “这样啊,那我决定了,我就修造化之道。” “你真决定了?太草率了吧?则定了道,便得一条道走下去,若不能登临上神之位,便走到死。” “这不是草率,这是我的本心,倒是你,想得怎么样了?大道三千要走哪一条?凤凰早就决定好了,我现在也决定好了,就差你了。” “我的道啊,它是......” 是什么? 我的道是什么呢? 妈哒,什么情况? 我甩了甩脑袋,脑子里都什么情况,我又不是修神者,大道三千哪有我的事? “怎么了?”美人诧异的看着我。 “脑子里刚才好像进了浆糊,这会已经没事了。”我回道。 美人打量了下我,似是觉得我还行,便没再说什么。 我说:“去买火锅底料吧,买了就回去了。” “外头买的底料味道都不好,也根本不是正宗的,还是自己做的吃着比较放心。” 我大为惊奇:“美人你还会做火锅底料?” “我以前就有一世是在蜀地,还开过一家火锅店。” 第81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倒霉 第81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倒霉 美人做火锅底料的时候我在一边帮着切肉,吃火锅的时候肉必须切成薄片,越薄越好,薄得放进水里一烫就熟了最好。本来小狼自告奋勇切肉的,也的确切的很薄,但我一看他用的工具,果断让他去择菜,我自己切肉片。 别人切肉用菜刀,他倒好,切肉用的是狼爪,虽然的确挺锋利,肉片切得薄如蝉翼,可我想想他或许用那双爪子杀过人,还是算了。 古人认为猛兽的利爪有毒,其实不然,猛兽的爪子本身是没毒的,但古人也没胡说八道。爪子本身没毒,可细菌多啊,抓个伤口,伤口妥妥的感染发炎,古人可不知道什么是细菌,于是以为是中毒了。 小狼虽然是妖人,但他是有妖的形态的,那双爪子恰好属于猛兽的爪子。诚然,顶破天也就是吃坏肚子,但谁会没事找虐啊? 有这么个前车之鉴,我还让白姐回去看电视了,白姐的爪子比起小狼只会更厉害,它可是水里的生物,体型又庞大,百年清洁一次鳞爪就是不错了。且就算日日清洁,想想地球现在的水质,啧啧....... 两相比较,我还是用菜刀慢慢切肉片了。 费事总比吃坏肚子好。 家里的几只都是大胃王,我片了足足十斤的猪肉,再剁了一只鸡、二十斤羊肉、三十斤牛肉,最后还片了一条鱼,这条鱼片得我无语,这鱼是白姐知道要吃火锅后弄回来的,什么品种我不清楚,我也就认得鲤鱼和草鱼,但这条肯定不是。 这里只提一下鱼兄的体型,体长......我拿卷尺量了下,从头到尾,足足五米四。 喵了个咪,淡水鱼有这么大体型的吗? 这么点时间白姐你该不会是跑海里去浪了一圈吧? 片鱼片得我生不如死,等火锅做好了,我必须大吃特吃,手都快断了,必须补偿自己,一定要补回来。 鱼片了一半,我放下了菜刀揉手腕,手腕感觉都不是自己的了。 正揉着,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大手将菜刀拿了起来片。 我瞅向尘寰。“你会用菜刀?” 尘寰反问:“为什么不会用?” 我道:“感觉菜刀是人用的,至少做脍这种料理,必须是人。”而你不是人。 在我的记忆里,生长于雷泽时,妖魔鬼怪都是生食,君族倒是不生食,但......那料理跟原始人一个水平线,烤肉与炖肉,再不就是肉脯。 脍这种精细的东西,君族少有人吃,嫌麻烦,而且脍都是生食,最多就是拌点酱,腥味不轻。 一个雷球下去,什么肉都熟了,但弄成片,技术难度太高。 用菜刀? 呃,那你先得了解一件事,雷泽是洪荒时代隔离出来的,生活方式一直保留着原始风貌。 什么时代的风貌? 换算成人类的历史的话,应该是石器时代。 阿父,我错了。 没出雷泽,我觉得你是个健全的残废,出了雷泽,我真心同情你,你一个享受惯了科技文明带来的便宜的现代人被丢到一个群魔乱舞的石器时代,没死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我不该歧视你,你不是残废,你只是天下第一号的倒霉蛋。 在我脑子里想东想西的时候,尘寰道:“我并非生而非人。” 我一愣,对啊,半妖那是生而非人,但尘寰是妖人,而妖人是有妖族血统,但本质还是人族的人修炼妖族功法后产生的一种不人不妖的存在。 既然并非生而非人,那么说明他曾经也是个人。 不过放着好好的人不当来当一个不人不妖的中间产物,也不知道尘寰是遭遇了什么事。 妖人的寿命虽然比人长,但妖人之路根本走不到头,哪怕是半妖,有朝一日也未必不能步云登仙(历史上真有),甚至成神(虽然从未听说过)。 然而妖人,理科天才兼文科白痴去报考着重培养文科生的学校,虽然痛苦,但死记硬背的话也不是不能毕业。但一个人去修妖族的功法,从一开始就走的是岔路,就算换个神人来也不可能走到终点。 人与妖的生理是一样的吗? 若是一样,那也不会有人.妖之分了。 就好比白姐,她顶着人形,什么防护都不做的在深海里生活起居,跟鱼一样悠哉。而人,普通人去深海里,妥妥被深海的压力给折腾死。即便是高阶的修士能够在水里生存,却也不能永远,高阶修士跟普通人一样都需要做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