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冲喜小医郎[穿书]》 内容简介 《替嫁冲喜小医郎[穿书] 》作者:青猫团 文案: 全科医生林笙在下乡医疗援助的路上不小心跌下山路,一觉醒来,穿到一本真假世子小说里。 本书主要讲述了:真世子一出生就遭人掉包,十七年后才被寻回认祖归宗。但他穷且益坚时,也不坠青云之志,后来更是打脸小人,痛殴奸佞——最终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的励志故事。 林笙就穿成了性情阴鸷的病秧子假世子……的替嫁冲喜小糟妻。 冲喜——假世子病入膏肓,眼看要凉。 替嫁——林妹妹不愿嫁给病痨鬼,下了药把庶子林笙塞进了花轿。 结局——假世子病死后,小糟妻好吃懒做什么都不会,最后成了众纨绔恶霸的玩物。 林笙:心,如,死,灰。 新婚之夜,病恹恹的假世子赶走了欺负他的嬷嬷,用最凶的语气道:你别怕,我死之前都会护着你!等我死了,你就带着和离书和我的遗产,去做个快乐的小寡妇…… 可惜,林笙还没当上有钱的小寡妇,真假世子案就被揭发,错位人生重回正轨。 侯府嫌丢人,把假世子孟寒舟并林笙一块送到了穷乡僻壤,美其名曰养病,实则是叫他们自生自灭。 天之骄子一夕之间跌落尘埃,人人幸灾乐祸。 林笙看了看一无所有的家,又看了看身边奄奄一息、爬都爬不起来、更别说保护他的假世子…… “算了,还是我护着你吧!” 于是林笙重操旧业,带着他的病秧子小夫君,倒药材,开医庐,酿药酒…… —————————————————— 【温馨提示】 1.情绪稳定温柔美人受 vs 凶巴巴护妻假世子攻,种田医药文,宗旨就是种种田+甜甜爱情! 2.受刚穿过来是喜服女装,之后会换回男装。攻开局病弱,会治好。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甜文 穿书 成长 轻松 主角:林笙 孟寒舟 其它:预收《大秦皇家附属医院》 一句话简介:小医郎恋爱事业两手抓 立意:愿你疾病时有良医,困苦时有良人 第1章 冲喜 第1章 冲喜 二月初九,暮色四合。 虽已开春,但这几日天际阴沉得很,街巷间有稀疏薄雾,虽并没有落下雨来,但清清冷冷的,委实算不上是个好日子。 但清波街却热闹的很,满眼望去举目皆红,鞭炮炸出的碎屑铺了满地,几如绵延望不见尽头的红地毯一般。 天色才将将黯下来,陆陆续续的灯便亮了起来,映得整片天空恍如白昼。 百姓们挤在远处的巷口不敢靠近,但忍不住张望着那一盏盏金骨红绸的八角宫灯,据说里头的红烛都是掺着金粉的——这烧的哪是烛火啊,这都是说不出的贵气! “嚯!这是谁家,这么大的排场?” “这你都不知道?这是曲成侯世子娶亲……啧啧,听说新娘子家里只是个小官,没什么嫁妆。侯爷极爱面子,私下给贴了百二十抬红箱,里边全是咱见都没见过的金银珠宝。” “好大的手笔,是娶了个天仙回来不成?” 正说着,悬灯结彩的侯府门前,吹吹打打地迎来了一顶喜轿。 “来了来了!”眼见着八抬大轿驶过眼前,众人忙住了嘴,都忍不住探长了脑袋,想要一窥轿帘中新娘倾国倾城的真容。 然而此时喜轿中。 “好疼……” 林笙从一阵剧痛中转醒,他努力睁开眼睛,视线是一片赤红色,像是被什么红布遮住了。从红布的缝隙下,他发现自己穿着满绣的赤红衣裙,周遭十分颠簸,晃得头上钗环叮当。 他还没死? 难道自己滚下山后被当地村民救了吗? 林笙记得,自己作为医疗援助医生,正在前往巴乌乡的路上。 巴乌乡位置偏僻且贫困,就一名半吊子大夫,勉强看个头疼脑热。偏远山村里的医疗匮乏程度,远超人想象。 乡里虽说建了个诊所,但那玩意说是诊所,但缺医少药,基础设施实在差得要命。上级只能时不时安排几个医生下乡援助,林笙就是其中之一。 出发前往巴乌村的那天,山里才连下了几天暴雨,路不好走,林笙和几名同事换了几次车,最后的拖拉机开了一半就陷进泥里走不动了,前面还有七八公里,只能让他们步行进去。 只是没想到才走出几百米,突然身侧山壁上一块大石松动,砸了下来,林笙下意识推了同事一把,但自己躲避时却不小心踩滑了一脚,从另一边陡峭的山坡摔了下去…… 他只记得摔得浑身剧痛,然后就没了意识。 也不知道同事们都怎么样了,有没有获救。 才想到这里,忽然一个满身红光、扎着朵硕大绢花的妇人掀开帘子,喜气洋洋地喊道:“良辰吉时到——新娘下轿!” 新娘?林笙一愣,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那婆子见他不动,颇不耐烦地啧了一声,赶紧招呼两个喜仆上去搀扶,把林笙给架了出来,她转脸就换上一副笑容,叫道:“新人到咯——” 林笙现在浑身无力,视线里也天旋地转的。他张了张嘴想要说话,但不知为何喉咙十分干渴沙哑。才发出一点动静,忽的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直接将他微弱的声音湮没了。 他被人半提半携着进了大门,跨过了火盆,一路尽是道道贺喜声还有……哪来的鸡叫? 林笙脑袋里刺痛得很,在旁人的搀扶下才能勉强站住,正迷茫不已,手里就被塞进来一团红绸。 “新娘子,还愣着干什么,拜堂了!”那婆子的声音又响起来,是见他不动,忍不住出声催促。 林笙一脸茫然:“拜堂?和谁?” 周围喧哗声逐渐弱了下来,林笙侧耳细听,终于从一片嘈杂中辨认出些闲言碎语—— “这曲成侯府,气派是气派……只可惜了这林家女儿,听说生得是花容月貌。林家好容易被拔擢进了京,这还没站稳脚跟,就摊上冲喜这么个事儿……” “生得好看有什么用?这么个娇滴滴的姑娘,落孟小世子手里以后还不知要怎么被磋磨。” “可不是,和鸡拜堂,说出去多让人笑话!再说了,万一哪天孟寒舟,咳,那什么了,这小娘子岂不是年纪轻轻就要守寡?” “嘘、嘘!这也是你敢说的。算了算了,随了礼赶快走吧。还好遭殃的不是你我的闺女。” 曲成侯府,孟小世子…… 孟寒舟?! 听到这个名字,林笙混乱的意识勉强清醒了一点,他好像知道这里是哪里了—— 去巴乌乡的路途漫长颠簸,林笙闲着没事干,就随便搜了几本小说看,都是瞅了眼简介就点进去了。 本来也是为了打发时间,所以看过就过了,都没怎么上心,但他却清楚记得其中有一篇大男主爽文,叫《宰执天下》。 内容反正比较俗套,简介大抵讲的是:豪门世子一出生就遭人掉包,十七年后才被寻回认祖归宗。但他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以少年天才之名名扬天下,后一路打脸小人,痛殴奸佞——最终建功立业,成就大梁朝最年轻的一代宰相,并收获大批美女芳心的爽文故事。 林笙很不喜欢开后宫的小说,才看到男主进京,就无趣地关掉了。 而“孟寒舟”正是那个出场了三万字,连床也没下过,就惨遭下线的假世子的名字。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完完全全是因为,在书里,他阴差阳错娶了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男妻。 书中说,孟寒舟病入膏肓,眼看要凉,侯府病急乱投医,于是想到冲喜一法。 恰逢林家调职入京,林大人有二子一女,小女儿林娴正是那个八字相合的倒霉蛋。但林娴不愿嫁给病痨鬼,哭得死去活来,原主林笙是林家二公子,一向与林娴不和,还特意跑去嘲笑她。 于是林娴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联合婢女偷偷弄来一副麻药,把庶子林笙药翻后塞进了花轿,于是乎林笙就成了孟寒舟的冒牌新娘。 原本按照书里的剧情,原主为了活命,一直小心翼翼地假扮林娴。好在京中没几个人见过林娴,他兄妹俩又生的几分相似,再浓妆艳抹一番,也没人起疑过。更何况假世子病重下不来床,直至病死都没能摸过“妻子”的手指头,更没机会发现原主的真实身份。 真假世子案发后,孟寒舟经受不住刺激,熬了没多久就死了。侯府早就厌烦原主的贪得无厌,很快就把他也赶了出去。可林笙好吃懒做惯了,除了作妖什么都不会,只能到处抱大-腿,还想不开处处与男主作对,没多久就沦为纨绔恶霸们的玩物,最后惨死在破庙里。 至于给他下药的真·林娴,最后成了大男主的后宫之一。 林笙才捋清这个关节,耳内还在突突作响,一双手就用力地按住他的脑袋,往地上没轻没重地磕了一下。 好疼! “一拜天地——!” “喔——喔喔!” “……” 听着这雄壮的鸡鸣声,林笙一时间心情复杂。 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他不是死了,而是穿了,穿到了一本才看了一半的大男主爽文当中。 坏消息是,他穿的并不是傲视群雄的真世子,甚至都不是性情阴鸷的病秧子假世子,而是假世子孟寒舟的……替嫁冲喜小糟妻。 甚至因为孟寒舟病得起不来身,大婚上林笙都是和一只公鸡拜的堂。 书中孟寒舟零零总总加起来,也就活了三万字,而且每次出场不是在吃药就是在咳血。 林笙比他也好不了一点,堪堪能多活五千字。 这俩怨种在书里连个正经反派都算不上,当炮灰都绰绰有余,只不过是男主一笔带过的陪衬罢了。 林笙现在的心情只能用“心如死灰”四个字来形容。 他一言难尽地握着手里的牵红,而红绸另一端系着的,是他那正“喔喔”乱叫的鸡夫君。 …… 这场拜堂仪式简陋而仓促,喜堂上“新娘”垂头丧气、手脚虚软,甚至被喜仆们架着胳膊、按着头,才勉强完成仪式。 但在场也并没有多少人在意,只以为新娘是不愿嫁给病鬼,哭伤了身子才如此。 毕竟这曲成侯世子自染了恶疾,整日闭门不出,多年下来病情毫无起色就罢了,如今脸也毁了、腿也萎了,躺在床上与废人没什么两样。听说他性情大变,不仅恣睢孤僻,稍有不顺心,还会虐待打罚院中的仆人。 若不是曲成侯府势大,背后有宫里人撑腰,任是谁家的好女儿也不会愿意嫁进这里来。真要摊上这事,别说只是哭昏过去,怕是寻死上吊的都有。 “可惜,可惜了……” 喜堂内宾客们窃窃私语,发出阵阵惋惜之声。 “礼成!”只有喜婆满脸喜色,扯着嗓子喊,“迎新人入洞房——贺!花烛笑迎鸳鸯鸟,洞房喜开并蒂莲!” 又是噼里啪啦一阵红火鞭炮,炸得林笙脑袋里嗡嗡的。 等回过神来,浑身无力的林笙已经被送去了世子院。 这是个静谧的院子,远远的只看到瑟瑟的树影和孤零零的灯笼,一迈进月门,他就忍不住拧紧了眉头——因为院中飘着一股浓郁不散的刺鼻药味。 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嫌弃,扶他过来的两名下人片刻也不愿多留,直接将他丢在了一进门的茶榻上,将一盘酒具放在桌上,就避瘟神似的跑了。 临走大概是怕他半夜逃跑,还顺手将房门给上了锁。 下人隔着门道:“请少夫人伺候世子饮合卺酒、更衣洞房!” 林笙:“……” 洞你个头! 屋内安静了下来,林笙缓了一会,梳理着脑海里凭空浮现的原主的凌乱记忆,等身上麻药的药效散去,他终于恢复了一些气力,抬手揪下了蒙在脸上的盖头。 终于重见天日,林笙深深换了一口气,赶紧从桌上倒了杯茶水解渴,一边喝一边借着喜烛的火光,环顾了一下四周。 相比外面的满目红霞、灯火恢弘、还有垂到脚边的喜绸彩缎。 正主房间里面的陈设却意外的沉闷。 屋里黑压压的,颜色深重的乌木桌椅,一丝风也不透的窗柩……仅有墙面贴着的两张囍字,以及桌上干巴巴的一对红烛和几碟干果,彰显这里是间喜房。 不过这倒也和书中描写孟寒舟不喜吵闹的性格符合。 一扇竹帘将房间分隔成了内外两部分,林笙正坐在外间的茶榻上。 内间似乎更简洁,靠窗一张书案、一只盆架,靠墙横设一张拔步大床,床幔四合,微微映出里面似乎躺了个人影,一动不动的。 那应该就是孟寒舟了吧? 林笙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掀开一点床幔,想要看看这个不知是不是病昏过去了的小世子究竟是什么模样。 倒也不是因为别的。 只是如果林笙没记错的话,按照书中历程,他这位……“小夫君”。 满打满算,半年后,就要死了。 作者有话说: 开文啦! 这次是个比较慢热的种田甜饼~是个夫夫携手共同成长,相互成就的故事~ 走过路过点个收藏留个评论吧!爱你们~ - 感谢: 游园惊梦扔了1个地雷 咸鱼要翻身扔了1个手榴弹 咸鱼要翻身扔了1个手榴弹 咸鱼要翻身扔了1个火箭炮 咸鱼要翻身扔了1个手榴弹 第2章 临时退热 第2章 临时退热 一掀开床帐,更加浓重的药味就扑了出来,药味十分驳杂,林笙一时半会分辨不出是什么,闻起来又苦又冷。 挥挥手驱散了这股味道,微微跳动的烛光下,林笙视线落在孟寒舟的脸上。 瞧着形容清瘦憔悴,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还是个少年郎。 他被人换上了一身金红喜服,头戴镶玉的金制喜冠,正蜷缩着侧躺在绣着鸳鸯的红枕上,露出的半张脸色白如纸,唇锋薄削而紧抿着,泛着不正常的青。 书上说他丑,也不知道丑在哪里了,明明是一副极俊秀的骨相。 鼻梁秀挺,眉形也锋锐得很,有几分书中说的“阴鸷狠毒小侯爷”的意思。 不过也就只有几分罢了,因为他病的实在是太沉了,再狠也不过是头快病死的兽。 就这身子骨,别说洞房了,动动手恐怕都悬。 满足完好奇心,林笙又有点丧气——好端端的穿进书里,成了炮灰,任谁也高兴不起来。 他挨着旁边的圆凳上坐了,告诉自己尽量冷静下来,分析当下的处境。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穿来这里,但他不觉得自己能轻易地回去。 林笙本身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现实中倒也没什么特别牵挂的人。 只不过,剧情里,孟寒舟今年盛夏就要死了,即便林笙回不去了,却也不想按照书中剧情,步原主的后尘,惨死在破庙里。 如果他不像原主那样作死,别到处树敌,而是老老实实在侯府后院做个吉祥物。之后是不是就能寻个好机会离开此处? 反正后边剧情里就没有他了。 他自觉不是什么天命之人,没有争强好胜的心,更不想与原书男主争高低。如果真的回不去了,他只想离主角一伙人远远的,找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隐姓埋名重新开始生活。 林笙学的是中医全科,能看病开药、能上山下乡,有一技之长,穿到古代也算专业对口,走到哪里也不至于饿死吧。 不过是半年而已,等送走了孟寒舟,天高海阔,任鸟飞翔。 想到此处,林笙来了精神,再看向自己的“小夫君”,仿佛是看着一张驶向“自由”站的高铁票,还是复兴号一等座。 等他满脑子已经开始演练该如何为孟寒舟送终了,突然,床帐内窸窣一下,里面的人低低喘了几声,哑声道:“水……” “……” 房间里没有第三个人了,林笙犹豫了一会,最后还是叹了口气,起身去倒了一杯茶水过来。 嘴上才说着要给人送终,可出于医生的本能,真要看着人病入膏肓仍无动于衷,林笙自问良心上还是不太过得去。 他端着一杯不温不凉的水回到床边,重新挂起床幔,站了半天,他试探问道:“你……能起来么?” 孟寒舟眼睫微颤,没有回答,只是手指动了一动。 林笙看了他一会,只好弯腰将他扶起来,当手接触到他的脸侧时,林笙隐约发觉他另外半侧脸似乎有些不对,但床内有些昏暗,还没细看—— 孟寒舟猛地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腕,豁然睁开眼,露出一双墨黑的如刀瞳仁,眼神意外的锐利明亮,吓了林笙一跳。 “滚。”孟寒舟恍惚见是个女子,一身红艳,顿时皱起眉头。 “我,我只是给你倒杯水。”林笙回过神来。 许是这一下耗空了孟寒舟所有的气力,又或者,他只是条件反射地惊醒而已,紧紧攥了没多会儿,孟寒舟就偏头剧烈咳嗽起来。 喜服咳散了,露出里面嶙峋支离的病骨。 林笙趁机挣脱,松了松手腕,重新把水递上去。 他就着林笙的手喝了几口水。 等林笙放下杯子回过头来,再一看,这人就又栽倒在枕上昏睡过去了。 林笙想着先前发现的疑惑,去挑了只蜡烛,回来重新观察了一下孟寒舟。 这才发现孟寒舟一直压在枕下的那半张脸上,红肿了一大片,大半是说不清的红疹水疱,小半是人为搔抓而挠破留下的痕迹——乍一看,还颇为唬人。 怪不得书上说孟寒舟得了怪病后,变得奇丑无比,原是丑在这了。 但林笙从医多年,见过奇形怪状的病人比这多了去了,这根本不算什么。不过比起这些,孟寒舟似乎在发烧,握住自己的那一下,烫得吓人,像是烙在手腕上一般。 林笙看他昏睡,给他把了把脉。 脉象沉而软,按之空虚,确实是病久的脉象。 病成这样再烧一夜的话,明天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林笙皱了皱眉,起身到门口叫人,想让那些仆从给他拿些退热的药来:“来人啊,有人吗?你们小世子在发烧!” 谁知拍了许久的门,也无人回应,反倒是又把昏睡的孟寒舟给拍醒了。 “吵死了!”孟寒舟烦躁道,随手扔了个东西下来。 “……不吵怎么会有人来?你这样经不起烧的。”林笙下意识回道,他看了一眼,见孟寒舟把自己的枕头给扔下来了。 书里说的还是不错,孟寒舟脾气是不太好。 “闭嘴,不用你管……习惯了……这个时间……不会来的……” 又是断断续续的只言片语,等林笙捡起枕头拍了拍,走回床前,发现他又沉沉闭上了眼睛,好像刚才那些都只是他半梦半醒之间的呢喃。 林笙:“……” 林笙搞不懂这一家人,外边锣鼓喧天,里边却连个守夜的人都没有。 但他手上也没有任何药物,在床前观察了一会孟寒舟后,见这人呼吸还算平和,应该一时半会烧不死。又一想,孟寒舟毕竟是个纸片人,剧情让纸片人夏天死,他总不能今晚就断气。 今天实在是太荒唐了,又是穿书又是替嫁,林笙自己心里还很乱,真的需要好好地休息一场,管他三七二十一。 房间里没有准备别的衣服,林笙也不好直接去穿孟寒舟的。他把枕头重新扔回床上,拢了拢喜服,当真没再管他,而是跑到了外边的茶榻上歇着,想睡一小会。 林笙睡眠浅,这是他常年值夜班养成的习惯,周围稍一有动静,他就得立刻醒来去查看病人、开医嘱、写病历。 于是他才闭上眼睛没一会,就被断断续续的咳嗽和时有时无的呻-吟声给吵醒了,他条件反射地问了句:“小梅,是几号床啊?” 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已不在医院,也没有护士小梅。 孟寒舟其实咳得并不急,是病体虚弱太久的低低的咳嗽声,但架不住他三两不时的一直咳,呼吸也变得粗重了许多,好像有人跟他抢氧气似的。 林笙不想再凑上去被骂滚,而且方才可是孟寒舟自己说“不要你管”的。 他捂上耳朵,辗传反侧地忍了一会。但最后实在没忍住,因为孟寒舟越咳越起劲。林笙忍无可忍,腾一声坐了起来,认命地套上鞋去了床边,伸手试了一下他的额头。 还是很烫,或者说更烫了,连口鼻间吐出的呼吸也是滚热的,颊边也全是虚汗。要是真不管他,明天怕是烧干一层皮。 林笙左右看了一圈,还好屋里铜盆里有大半盆凉水,还有一壶没动过的合卺酒。 他把枕头摆好,拆了孟寒舟头上的发冠,这样人躺得能舒服点。然后取下搭在架子上的两条巾帕,一块浸了水拧得半干,叠成方块贴在孟寒舟头上;另一块则沾了酒水,给孟寒舟擦拭身体。 这酒还算清澈,但闻起来度数应当不高。 “就你这破身体,酒是喝不成了,拿来给你降温也算是你享用了。”林笙嘀咕着,用酒擦了他几遍手脚,之后又解开他胸前的衣襟,选了天突、膻中几个穴位按摩,能勉强起个顺气止咳的作用。 里里外外折腾了小半宿,直把壶里那点酒都用完了,额上的冷帕子也换了很多次。 按摩穴位很需要力道,林笙太累了,后来忍不住开始偷懒,一只手撑着下巴打盹,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按,最后强撑着困意又试了下病人的温度…… 还好,降下来一些了,而且烧退下来后,人不那么咳了,呼吸也平稳许多。 林笙松了口气,就这么想着,不知不觉趴在床边睡了过去。 - 孟寒舟脑海中乱糟糟的,许是生病的缘故,他的梦向来很烦乱。 这回甚至还梦见了有人在照顾自己。 他梦见自己头痛难受、咳得喘不上来气,对方就像小时候-乳-娘哄自己睡觉一样,慢慢地拍着,还会喂自己水喝,一遍一遍地擦拭自己的额头。 这是这段时日以来,他难得睡得安稳的一个好觉。 孟寒舟换了个姿势,很想继续这个美梦,这么一动,才感觉到本就不怎么好使的手臂彻底没了知觉,沉得动也动不了。随即一块巾帕从自己额头上掉了下来。 他睁开眼睛,右手抓住巾帕拿到面前看,这才恍然发现自己床前还趴着个人,对方一只手搭在自己腕上,脑门正抵在自己的小臂上睡觉,头发也睡散了,墨似的铺了满肩。 怪不得整条手臂都被压麻了。 孟寒舟想将自己的手腕抽回来,但才挪了一下,就惊醒了正在熟睡的人。 腕上微凉的手指动了一动,对方偏了偏头,露出一张压出了红印的脸来,只见那长睫微抖,眼皮底下微微一滚,而后缓缓睁开了。 孟寒舟目光戒备地紧盯着他。 “嗯……你醒了?天还没亮呢。”林笙抿了抿嘴-巴,还没怎么醒透,扫了四周一眼,“你烧了一夜,还是再休息会吧。” 窗外还黑鸦鸦的,看天色估计也就三四点钟。 孟寒舟一怔,这声音和梦里那道声音很像…… 一些零碎记忆回笼,孟寒舟望着眼前的这个人,逐渐意识到那些并不是梦,是真的有一个人照顾了他大半夜。也许大概,正是眼前的这个…… 可他昨夜烧得意识不清,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也分不清谁是谁,还以为又是哪里来的不懂规矩的下人,遂不止一次地叫人滚。 但注意到这人穿着喜服时,孟寒舟的神色随即就淡了下来。 原来是父亲妾室一直鼓吹,给他娶来冲喜的新婚妻,似乎是叫……林娴? 林笙见他醒了,就用手背贴了上去,试了试病人额头的温度。 对待病人,林笙向来很有耐心:“嗯,已经不烫了,估计还有点低烧。还有哪里难受吗,要是胸口疼……” 话还没说完,孟寒舟脸色一变,一巴掌将他的手腕打开了,目光冷淡:“谁让你碰我的?” “你……”怎么说变脸就变脸,林笙一下子给气醒了,什么好心当成驴肝肺。 孟寒舟恼怒地偏过头去,用阴影遮住了自己的半边脸颊。 林笙一愣,过了会才恍惚想明白,他可能是颇有自尊心,不想让外人看见他那并不好看的半张脸——虽然夜里孟寒舟烧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他早就看过了,不仅看过,还用清水帮他清洗了一下。 但这话说出来,只怕小世子会更加生气。还是直接闭嘴的好。 不过这脸对林笙来说,远远算不上丑的程度,只是有些皮损而已。如果给林笙一间药房和一些工具,说不定他可以调制出能治它的药膏。 过了会,见林笙没有被吓走,也没呛他,孟寒舟狐疑地转过来瞄了他一眼。 突然道:“你不是林娴。” 林笙正在琢磨药膏的事情,闻言一怔,神色微微紧张起来。 见他眼神飘到左右,孟寒舟便知道自己猜对了。 孟寒舟只是病了,并不是聋了傻了。 他早就听说林家小姐很娇气,心眼不大,只会绣花。自从订了亲事,她就一哭二闹三上吊,死活不愿意嫁,想是就算真被逼着用喜轿抬过来了,只怕见到他这幅鬼样子,嫌弃着他早早去死都来不及,根本不可能心平气和地趴在床前照顾他。 而且,他就算是病得再昏聩,是男是女,他大抵还是能分得清楚的。 眼前的人华服金钗,眉色如黛,皮肤也似温润白瓷,还涂着口脂、扑着胭脂,是有几分雌雄莫辨的艳色。 但…… 孟寒舟视线扫过林笙忙活了一宿而微微敞开的前襟,从他这个角度,能看到里面确实很平坦。 林笙顺着他的视线低头,一愣,终于反应过来,忙羞恼地将衣襟拉上。 他没想到小世子会这么快就发现自己的身份,更没想到是这样败露的。亏他还一直故意压着声音,想显得嗓音细一些。 书上对孟寒舟的笔墨并不多,除了惨兮兮的结局,其他林笙一无所知,现在看来,小世子好像并不想他想象中那样愚笨。 看他走神,孟寒舟又咳了一下:“喂。” 林笙只是在沉思,不知道这事该怎么编。 编好了,以后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编烂了,又怕惹得小世子暴怒杀人。他现在还不是很能摸清孟寒舟的脾气。 想来想去,林笙决定还是干脆摆烂。 林娴干的破事没道理锅让他来背,早早坦诚,免得这小世子闹得更凶:“……我叫林笙。” 孟寒舟眯起眼睛。 林笙被他盯得有些背寒,只好舍去穿书一节,简单把替嫁的来龙去脉坦白了一下。原以为孟寒舟听了这个会大发雷霆,没想到这人只是静了静,没等他说完就冷笑了一声。 林笙不解:“你笑什么?” 孟寒舟躺在床上幽幽道:“料想也没人愿意把好女儿嫁给我这种要死的人。” 林笙皱了皱眉,不知道该回些什么。 虽然自己也确实不愿意。 孟寒舟瞥他一眼,见他低头不看自己了,问道:“我现在的样子很丑?你害怕?” 林笙想了下:“不丑。” 孟寒舟许是情绪有些起伏,又喘息了两声,听到林笙这么说,喘着喘着又嗤笑一下。 在林笙犹豫要不要再去给他倒杯水时,他又偏回一点脸,上下打量了林笙一会:“她长什么模样,有你这样漂亮么?我是说原本应该在这里的那个。” 他指的应是林娴吧? 林笙都还没见过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料想一个男人涂脂抹粉还穿着女孩衣裙,应该不会好看。但林娴可是将来能做男主后宫的女人,就随口说道:“自然是比我好看。” 孟寒舟盯着他看了片刻:“真的吗,我不信。” 林笙:…… 亏得有一瞬间觉得这小世子有点可怜,白瞎,还不如夜里让他烧傻了算了。 正想该说什么,就在这时,忽的房门被人拍响了。 两人同时住了嘴向外看去。 那些消失了一宿的仆从这会儿倒是倒腾起来了,听着是有人咣啷啷几声掏出钥匙,将上锁的门推了开来。 “少夫人!少夫人可醒了?” 人还没见着,一道尖细的声音就先飘进来了,随后就迈进来一个体型健硕的嬷嬷。 她端着架子往里瞧了一眼,先是瞅见了披头散发的林笙,张口便阴阳怪气地道:“哟,少夫人,这个时辰了您怎的还未梳洗?这蓬头垢面的,可是要误了敬茶的时候了!” “……” 敬茶? 林笙抬头看了看尚且黑蒙蒙的天,一脸茫然。 话音刚落,嬷嬷又往里迈了两步,这才猛地瞧见床帐阴影里的孟寒舟,黑漆漆的一双眼睛,正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 她霍然站住脚,脸上的笑容都敛去了几分。 往常这个时辰,孟寒舟别说清醒了,怕是外面放炮打雷都叫不应,今儿个不知怎么的,竟然这么有精神。 见状,嬷嬷只好屈躬下-身子,低了点声音谄道:“世、世子也醒得这么早?您身子可爽利些了?” 孟寒舟脸色一沉,寒声道:“孙嬷嬷。托你们的福,这喜冲得好,我还没死透。” “而且死之前,我倒是想先听听……”他以袖口掩唇咳了两声,脸色便又褪色了几分,显得愈发冷漠了,“这天都还没亮,你们喝的是个什么茶?祭阴差的茶么?” 作者有话说: 孟寒舟:还有人比我老婆好看?哼,我不信 - 感谢: 枫虺扔了1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23-07-28 12:52:59 阿天扔了1个火箭炮 投掷时间:2023-07-28 10:08:39 名字什么的并不重要,灌溉营养液 +5 第3章 让你逞强 第3章 让你逞强 孙嬷嬷脸色不大好看,强颜道:“世子说笑了。世子年少可能不懂,新妇早起给公婆敬茶问安,是天经地义的规矩。虽说是为了世子冲喜,少夫人嫁过来得有点匆忙,但该全规矩还是要全的,免得叫外人知道了,说咱府上没得礼数。” 说着她就瞧向了旁边的林笙:“少夫人,请吧——” 林笙人生地不熟的,现在不知道是该走还是该坐,他犹豫了一下,屁-股才抬起来,孟寒舟忽然按住了他的手,瞪了他一眼:“别人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她算个什么东西。” 这话看着像是对林笙发脾气,实则却是在骂那孙嬷嬷,以及她背后的那个人。 大婚翌日,新妇给长辈敬茶问安是礼节不错,但谁家要是天还没亮就让去门外候着,那纯属磋磨人玩。更何况,那算个什么长辈,真敬茶也轮不上她。 孟寒舟按了按心口:“坐下。” 他虽然病色萎靡,但气势不减。 林笙看了看孙嬷嬷,又看看孟寒舟,听话地坐下了。 孟寒舟这才满意道:“他没空去喝茶,滚吧。” “你……” 是叫新妇去敬茶,不是请新妇去喝茶! 孙嬷嬷脸气青了,噎了几下后立马换了副面孔,掏出另一番说辞,悲悲戚戚地道:“侯爷外出办差,分-身不及,这才将操办世子大婚的事托付给夫人,我们夫人想着做母亲的,操心劳肺的也都是为了世子好。世子即便是对我们这些下人不满,也要念在夫人她……” 孟寒舟毫无预兆地骤然撑起半身,猛地抄起床头矮柜上的空杯,兜头就砸了过去。 瓷杯落在脚边砰的一声裂开,碎片炸得到处都是。 不仅吓得那嬷嬷惊叫着倒退了两步,瞬间就闭上了嘴,就连旁边的林笙也往后仰了仰,有迸裂的碎瓷险些划过他的脖子。 孟寒舟冷冷瞪着她:“我说他不去。聋了吗?再多说一个字,就把舌头剪了喂狗!” 孙嬷嬷想着主子的吩咐,还想张嘴,只见孟寒舟一把拉开了床头矮柜下的抽屉,又径直从里头摸出一把长嘴利剪来,扬手就要往她脸上扔。 半开的抽屉里头,还有钳子和小刀。 林笙都不知道为什么好端端睡觉的床头里会放这种东西,他下意识站了起来,生怕他伤己又伤人。 “……”这可不是摔个杯子砸个碗,那婆子见孟寒舟又要发疯,哪还敢再提敬茶一个字,招不起还躲不起,带着几个仆从就要走。 孟寒舟又道:“站住。” 孙嬷嬷不甘地停住了脚,孟寒舟道:“昨晚是谁锁的门,谁守的院?自己领三十板子走人,若是让我再看见,就不是剪舌剁手这么简单了。今天锁我的门,明天是不是就该钉我的棺材了?我还没死呢!” 门口几个仆从垂着脑袋,哆哆嗦嗦地望着孙嬷嬷,不敢吱声。 孙嬷嬷自知理亏,暗暗攥了攥袖子,哂笑道:“世子您莫要动气,都是下人不懂事——看我干什么!还不自己滚蛋!”她恼羞成怒地踹了下人一脚,顺势忍气吞声地赔笑。 一口气说完,孟寒舟恹恹地靠回床上:“行了,你也可以滚了。” 孙嬷嬷:…… 她咬着牙出了门,一边咒骂着底下人废物、没用,一边往外走,匆匆地回去找她主子诉苦。这才成婚第一天,就护上了!谁能想到这孟寒舟昨儿个还病得人畜不分,现在竟然能摔锅砸碗地骂人了。 真是奇了怪了,难道这冲喜真的有用? 她带着一群人叽喳呜嚎着才走远,孟寒舟就立刻支不住这强撑起来的威势了,手一松,剪刀啪嗒掉在床边,就捂着胸口喘憋起来。 林笙忍不住多嘴:“让你逞强。” 方才一番发作,将他这半宿好容易养出来的一点精气神都给发泄空了,现在整个人趴在床边大口地换气,那叫一个面如金纸。扔过东西的手臂也因为过度用力而不住颤抖。 何苦来哉,林笙忙又倒了水给他压一压。 等他脸色缓和过来一些了,林笙忍不住问道:“我不是林娴,林家骗了你,你为什么还帮我……” 原书虽然林笙只看了一半,对剧情也只是囫囵有些印象,但他依稀记得,孟寒舟是很不喜这桩婚事的,加上病得自顾不暇,根本没有替原主出过头,这俩人基本上相看两厌,形同陌路。 “没有为什么。”孟寒舟看向他下意识伸过来帮自己拍背的手,强压下咳嗽的痒意,“我看不惯她们,我乐意。” 林笙以为他不高兴自己碰他,默默把手缩了回来,小心问道:“可是,直接把她轰走这样好么?不是你母亲派来的人么?” 孟寒舟拧了拧眉,倒回枕上,说话声着点喘意:“不用、咳、不用管他们。不是我母亲,只是个想我早点死的妾室罢了。我母亲不在府上,她久居佛堂,早不理这些烂俗事。周氏叫你过去定是想拿捏你,好为她所用……以后她说什么你也不用听,她管不着我。” 虽然侯夫人也不管他就是了。 他母族家世煊赫。 母亲是朝廷亲封的明-慧郡主,外祖母是大长公主,有着这层与皇族的姻亲,曲成侯才能在京中横着走。所以府上某些人再是对他不满,也不敢明着忤逆。 侯爷与夫人乃是皇帝赐婚,但母亲对这桩婚事并不满意,自生下孟寒舟后,就似完成任务一般,郁郁寡欢一心礼佛,不再理事了,与孟寒舟这个儿子的情分,还不如小时喂养过他的乳母深。 曲成侯则更偏爱后来新纳的妾室周氏,以及周氏所出的儿子。 但尽管如此,只要母族不倒,他还有一口气吊着,如今的世子、将来的侯爵,永远都轮不到外人。 不过郡主只生了一个孩子,而孟寒舟又久卧病榻。周氏他们自然巴望着孟寒舟赶紧去投胎,病死的、气死的、被新娘折腾死的……怎么都行,反正只要早点咽气就行。 周氏非要给他娶林家娇蛮任性的女儿过来冲喜,大婚当晚又是锁门又是驱人,安的什么心,孟寒舟用脚指头想都知道。 孟寒舟垂眸掠了一眼,见林笙不说话,难道是吓傻了,瞧着是文文弱弱的,就是麻烦。 他多喘几口气都嫌累,没有精力去哄人,语气颇有些不善:“你不用怕,她不敢来这个院子。这院子里我说了算,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她就不敢动你。” 说完半句,他侧面躺下,闭上了眼睛,似有些疲累了:“我应该活不了多久了,冲喜不是我的意思,等我死了,你就带着和离书和我的遗产,爱去哪去哪,去做个有钱有闲的小寡妇……” 说到这,他恍惚记起林笙并不真是个女子:“带着钱回家去也行。” 世子家里的事好复杂,林笙也不是很想掺和。 更何况,孟寒舟是个“假世子”,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威武不了多久了。真-世子现在估计已经在外边默默发迹,不知道哪天就崛起大杀四方。 说实话,如果可以窝在这个院子里谁也不理,等时候到了他就走人,他当然求之不得。 “哦,好吧。”林笙半知半解地点点头,见他又要睡了,便闭上了嘴不再出声。 “……”孟寒舟又睁开眼。 没想到他应承得这么爽快,这么迫不及待地想当寡妇,一时间莫名有点不高兴。 林笙没注意小世子的脸色,他弯腰从脚边悄悄捡起了那把剪刀,又犯起职业病,忍不住念叨了一声:“以后这种利器还是少动,气也要少生点,怒伤肝,对身体很不好。” 说着一抬眼,才发现孟寒舟那个“你很啰嗦”的眼神,林笙赶紧识趣地捂上嘴:“好好好,我不说了。离天亮还有段时间,你的低烧还没退,还是继续休息吧。我到外面去,不碍你的眼。” 本打算把剪刀物归原处,林笙转念一想,还是给拿走了,顺便还把床头矮柜上的其他东西也一起收走了,放在了远远的孟寒舟够不着的地方——毕竟这小世子真的很爱摔东西,他不想睡着睡着觉,被犯病的孟寒舟拿酒壶砸脑袋。 走前见他床尾的被角滑下来了,还顺手捞了上去,给他重新掖好。 然后两人各居屋子一头,一个朝内,一个朝外,谁也看不着谁,谁也不烦谁。 林笙脑袋很胀,他往外面茶榻上一蜷,眼皮就忍不住往一处黏。 孟寒舟发着低烧,还是有点在意屋里多出来的那个人。 辗转翻个身,借着微光,能瞥见外间茶榻的一角,有一抹赤红的衣摆从榻沿垂落下来。 见林笙整个人蜷缩在小榻上,他拧了拧眉,突然出声叫道:“喂,那个林——林什么?” “……”这什么破记性,林笙忍着困意回答,“林,笙。竹字头的笙。” “林笙。”名字也文绉绉的,孟寒舟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语气有些冷,“我刚才说的话……” 林笙身心俱疲,觉得他肯定又要凶自己,便蒙着头敷衍道:“好好好你一死我马上去做寡妇。” “……”不是这个意思。 算了。 孟寒舟精神不济,仰面躺在床上,也懒得争辩,他望着黑漆漆的房梁,絮絮地嘀咕道:“你照顾了我半宿,理应拿到一些酬劳。” 什么乱七八糟的,林笙根本没听清楚。 等他回头去想问时,孟寒舟已经又一次陷入昏睡中了。 ……这小世子的身体是真的很差啊。 - 自从孟寒舟大半夜发了回飚,打发了几个人,院子里就更冷清了,只剩下几个畏畏缩缩躲在后头不敢冒头的粗使杂役,都很老实,林笙也乐得清静。 接下来几天,那妾室周氏确实没敢再来惹他们的不痛快,但孟寒舟本人也没好几分。 折腾了那一晚上,他精气耗尽,一连迷迷糊糊睡了多日。 等再清醒过来,孟寒舟睁开眼,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 他拨开床帐迷茫地向外看了一眼,先是被突如其来的日光晃了眼睛,闭上眼适应了一会儿,这才发现,是有人将他房间里的窗户打开了,新鲜的风拂着窗框往里吹,简直亮堂得像换了个房子。 他厌恶亮光,才要发怒,就闻到若有似无的粥米香味从窗口飘进来,甚至还有隐隐约约轻快的说话声。 真是奇了,他院里就从来没有过这种氛围。 不过诧异的功夫,他就听到了林笙的声音。 “这么好的红枣,要是沤坏了多可惜啊,你看这样的就不能要了。对了,等晚上烧排骨汤的时候再加几个吧……” 今天阳光好,不似前几日那样阴冷,林笙正蹲在窗外的屋檐底下,叫一个小丫头帮他翻动红枣。 这小丫头名叫雨珠,是小厨房里杂役丫头,其他人都不敢靠近小世子的卧房,只有她胆子大一点点。 林笙正念叨着,忽然一只软底鞋从窗口飞了出来,啪叽拍在他背上。 他先是无辜被惊了一跳。 而旁边的小丫头更是发觉是世子醒了,呲溜一声跑没影了:“少夫人,我、我去看看世子的药好了没有!” 好好一筐红枣,差点被他砸翻,林笙站起来,扭头往屋里看去,低声抱怨道:“醒了叫人就是了,为什么要扔鞋?” 孟寒舟顶着张老阴沉的脸,等他拎着鞋进来了。 眼前的人已经脱去了喜服、抹净了胭脂,虽然依然穿了一条绣着兰花草的鹅黄衣裙,但没有那晚那么艳丽了,多了几许清新英气,孟寒舟一时没认出,愣了片刻才回过神来,不情不愿地道:“我叫了,你没听见。” 林笙:“……” 好吧,是他的错。 他与小丫头说的正起兴,忘了小世子是个一句话喘三次的纸老虎。 孟寒舟拽着他胳膊,借力往上抻了几下,勉强坐靠起来。 他不太高兴被扰了安眠,问:“大清早的你们吵吵什么?” 林笙看他脸色青白,便拿起薄毯丢他身上,然后摸了摸他的脉,依旧很弱,但许是休息足了,比大婚那夜要平稳得多:“哪里早,你睡得太久,我们今天午饭都吃过了。” “你们?”孟寒舟闻言转过视线,只见墙角挤着几个探头探脑的杂役,被他一盯,呼啦啦地散成一片。 这人难道是和那群杂役一起吃的午饭? 他不解地转回来,盯着林笙给自己把脉的手看了又看,手指纤细修长,搭在腕上还挺像那么回事,奇怪道:“你懂医术?跟谁学的?” 林笙心想,原主确实是不会的,但他会,拿了资格证的那种会:“在家中读了些医书,略知一二。” 这倒没有听说过,孟寒舟有点好笑,有意逗他道:“那看出什么来了?我还能活多久?三天?五天?” 林笙默默收回手没说话,对于孟寒舟的病,他虽然没个确切的猜测,但是若是能让他开药调理,即便是稀里糊涂地活,也不至于像书里说的那样只剩半年。 他推测孟寒舟之所以猝死,多半还是与受了刺激有关。 但孟寒舟不知他在想什么,见他沉默,理所应当认为自己死期将至,无药可救,眼底不由微微一黯。 虽然有些不甘,但他心里早也明白这件事,便懒得追问,而是转而看向外面变得整齐光鲜的院子,主动扯开话题:“你忙活什么呢,闹得很。” 院子里大变样子。 围墙底下一沿儿的杂草都给清了,堆了几盆不知道是什么青青绿绿的盆栽。院子里那棵长得奇形怪状的梅树,也被修剪了枝桠。青石砖地面洗得锃亮,当中高高低低几个木架子,似乎是在晾晒东西。 林笙解释道:“我到你厨房找东西吃,发现许多食材干货都快霉了,都是挺好的东西,怪可惜的,就叫雨珠帮忙拿出来晒一晒、整理整理。哦,雨珠就是刚才那个跑了的小丫头。” 他见孟寒舟表情不悦,忙说:“我就是闲着没什么事干,你要是不高兴,我这就给你放回去。” 侯府并不缺那点东西,坏了扔了就是,也就他当个好东西。 孟寒舟没说什么,只是移开了视线:“随便你,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反正以后都是你的遗产了。” 还怪好说话的,见他没生气,林笙松了口气,随即就听到咕噜一声。 他视线往下移了移,两人同时沉默了几秒,他看着孟寒舟平坦的肚子,好笑道:“你饿了?” 孟寒舟嘴硬:“……不饿。” 林笙出去了,没多久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一碗粥并一碟下粥的小菜。 他搬了圆凳到床前,沉思了几许,又到外间把茶榻上的案几搬了过来,架在床上,这才把食盘放在上面:“我看后厨挺多现成东西的,就炖了点百合红枣粥,能润肺驱燥、宁心安神。吃点吧。” 孟寒舟狐疑地看着面前这碗粥。 林笙故意道:“看什么,怕我现在就毒死你不成?” 这府上想他死的那么多,真要下毒,也不差林笙一个,孟寒舟被一激一个准儿,随即就抬手拿勺尝了一口。 这粥看着卖相普普通通,但可能煮了挺久,入口柔滑,意外的比想象中好喝多了,还甜滋滋的。他不知不觉喝了一碗,面庞上终于浮出一点难得的血色。 喝完了,才注意到林笙正好整以暇地看着自己。 孟寒舟默默放下了勺子:…… 林笙心下觉得好笑。 小世子这年纪搁现代,高中都还没毕业呢。何况人都要凉了,心情不爽,有点脾气也很正常,只要不跟他的思路走,别跟他计较,还是挺好对付的。 “还行。”孟寒舟舔了下唇边,又看了一眼林笙的裙脚,试图挽回一点冷峻世子的形象,“等我入土了,你拿着我的钱出去开个粥铺,也能混日子……” “行行行,好好好。”林笙猜到他想说什么,于是收了空碗,顺着他的话头敷衍,“就叫林寡-妇粥铺,满意了吧?” 孟寒舟竟然还真的想了想,白裙儿林笙,似乎也还行。 他思索着,又瞥了一眼林笙。 林笙身材纤瘦,做女子装扮并不违和,甚至很有一种别致的漂亮。 但他莫名还是想看看林笙穿男装的样子,至少等他死了到下头去,得知道最后在他床边的人究竟是什么模样的吧。 虽然想的是死后奈何桥上的事情,但孟寒舟心情却有点舒畅。 “林笙。” 林笙端着碗要走,闻声回过头来,叹口气问他还想做什么,实在是怕了他了。 孟寒舟沉吟片刻,开口道,“你……” 话音还未落地,那先前跑走的小丫头就急急匆匆地跑了回来,嘴里叫道:“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少夫人!侯爷回来了!” 侯爷,说的是外出公干的曲成侯。 曲成侯回自己府邸,还算什么稀罕事吗。 孟寒舟被人打断,没好气道:“回来就回来了,叫什么叫?” 语气恶劣,吓得小丫头一哆嗦。 “你凶她干什么。” 孟寒舟头一次被人噎,他瞪着林笙看了又看,一时间竟然真讪讪闭上了嘴。 林笙也不管他,回过头来心平气和地问:“你慢慢说。” 小丫头并了并脚尖,怯怯地小声道:“侯爷气势汹汹的,不知道打哪捆了对疯疯癫癫的夫妇回来,身后还跟着宗正寺的人。我躲屏风后头偷偷听了几嘴,似乎是让人到佛堂去请夫人,还说、要让世子也去堂前问话……我、我听着不对劲,就先跑回来了。” 林笙听见“宗正寺”三个字,就知道孟寒舟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作者有话说: 生病舟舟也要努力护短.gif - 第4章 赌棍之子 第4章 赌棍之子 “……宗正寺。”孟寒舟静了半晌,自言自语似的道,“是来找我的吗。” 这也并不很难猜。 宗正寺管的是宗派属籍,宗亲婴儿出生后皆需要在宗正寺中登记在册。这宗正册也并非是什么人都能上的,那得是皇室九族五服的血脉亲属。同样的,若是宗亲中出了大逆不道的不孝子,最恶毒的惩罚也莫过于将其从谱册上除名。 曲成侯姓孟,自然够不上这等荣耀,但他娶了位“好夫人”。 整个曲成侯府里,有这般资格的只有两人—— 一个是久居佛堂的侯夫人,大长公主之女,明-慧郡主;另一个,便是世子孟寒舟了。 按理说世子已出了皇室五服,更何况他也姓孟,真论起来和皇族已是八竿子远,被叫做皇戚都有几分心虚。本不该出现在宗正寺的案卷中。奈何大长公主恩宠极甚,其女明-慧郡主更是在宫中同还是皇子的当今皇帝一起长大。 先帝爱屋及乌,破例为大长公主单造一册,其子女五代皆可入册,这是整个大梁独一份的殊荣。 换句话说,孟寒舟是得了母族荫庇才上了这宗正册,这也是整个侯府不敢轻易招惹孟寒舟母子的原因之一。 如今宗正寺的人出现在曲成侯府,必然不可能是为了久不问俗事的郡主,那只能是为了……孟寒舟。 小丫头不懂这些,只是瞄了眼他俩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少夫人,世子,要是前边真来人了,您们……去吗?” 林笙:“不去。” 孟寒舟:“去。” 两人异口同声。 林笙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你床都下不去,去干什么。” 原书中真假世子案发后,正是曲成侯请了宗正寺的人来,当场验明正身,将孟寒舟从宗册除名。小世子本来就半只脚在棺材里,经此一遭身心重创,病情迅速恶化,回去没几天就咽气了。 真世子风光回府、认祖归宗的时候,孟寒舟一口薄棺,被下人随便找了个山头埋了,连个碑都没有。 林笙是挺想离开侯府大院的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现在立刻马上就想吃孟寒舟的席。这几天算下来,他和孟寒舟没什么深仇大恨,吃席倒也不是这么着急。 不过他想不想的好像没什么用,因为孟寒舟看起来……倒是挺想吃自己个儿的席的。 但该说不说,林笙想不通,这事儿应该是半年后才发生的,为什么会提前这么多? 却听孟寒舟道:“我想听听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 下人们用躺椅将孟寒舟抬到了正堂前厅。 自从病后,他再也没有来过这里,厅里陈设奢华,金银错的博山炉中燃着袅袅清香,沉甸甸的“品重名仪”匾巍然地望着下方的每一个人。 这里一如数年前一样,还是那么冷冰冰的没有人味。 林笙跟着看了一圈。 堂上正座,左边端坐着一个黑着脸不苟言笑的中年男人,不用猜就知道是曲成侯。右边一身青素不染妆红的女子,半垂着视线,手里捻着念珠,风韵犹存,应该就是常年礼佛的明-慧郡主。 除此之外,下首还坐着个貌美妇人,云鬓金钗,一身银丝湖缎,想必应该是之前来找他们麻烦的周氏。没想到这种场面她也会在,看来是真的很受侯爷宠爱。 余下零零散散穿着官服的,想必就是宗正寺的官员了。 看见孟寒舟出现在这里,众人都不由得静了一静,似乎没人想到他真的会来。 下人将他的躺椅放在了一个避风避阳的地方,林笙半低着头,默默站到了他身旁去,谨慎地扮演着一个低眉顺眼的小娇妻,将一条薄毯搭在了他腿上。 其实林笙本不必来的,也不是很想来,毕竟其中的故事他早已知晓。但架不住孟寒舟非要来找虐,劝不住。他跟过来,主要是怕孟寒舟听完真相,会经受不住刺激突然发疯。 孟寒舟以巾帕遮着口鼻,半是为了压制咳嗽,半是为了遮掩破了相的侧脸,他恭敬见了礼:“父亲,母亲。” 林笙跟着行了行礼。 郡主依旧垂着眼没有言语。 侯爷则冷冷哼了一声,他瞥了一眼新进府的“儿媳”林氏,眉峰压得更低,然后深吸一口气指了旁边的一个官员:“这位是宗正寺的宗正令,尹大人。” 孟寒舟微一弯腰:“尹……咳咳,见过尹大人。” 宗正令看着脸色苍白的孟寒舟,半晌后略点了个头,眼神露出一丝同情:“小孟公子不必客气,最近身子可好些了?” 孟寒舟有气无力的回道:“是,好多了。” 林笙不禁有点可怜起孟寒舟来。 这小世子都病成这个样了,曲成侯却如此着急叫他过来验明正身。哪怕是毫无干系的宗正令,都还知道寒暄两句呢。 曲成侯端着茶盏,数次想开口都没抹开嘴。 孟寒舟见他这副想说又不愿做恶人的模样,眼神黯了黯,嘴角嘲了一下,自己递上台阶:“不知宗正令传我来,所为何事?” 宗正令见曲成侯低头吃茶,并没有要出声的意思,看来这得罪人的活儿只能自己强行接下,只好苦笑了笑,道:“小孟公子,其实是这样,宗正寺这边听说了这么一件事……” …… 月初,曲成侯奉旨南下查办一件贪官案,两天前此案终于落定。 正逢当地世族办诗会,他兴致上来就去凑了个热闹。诗会上经人举荐,结实了一位孟姓书生。这小书生虽年轻,但文采斐然颇具才气,曲成侯与其相谈甚欢,恰逢来年就是秋闱之年,他便欣然答应回京后将这小书生的文章带给京中大儒点评。 曲成侯与这书生多喝了几杯,谁想诗会园子里不知怎么混进了一名侍人,是那下了狱的贪官的儿子,因对曲成侯怀恨在心,偷偷藏了匕首要为父报仇。所幸混乱中孟书生替他挡了一下,曲成侯这才平安离去。 出于补偿,曲成侯派了心腹去书生家中送些礼品,没想到刚好撞上书生那赌棍老爹,正与婆娘争扯一件家里压箱的宝贝,要去当了换赌钱。 心腹再定睛一看,一眼就认出了两人争扯的玉瓶出自宫中手艺,是明-慧郡主陪嫁时带到府上的东西。而这妇人,竟是当年郡主生产时曾伺候过郡主一阵的,后来府上嫌她干活不利索,就给遣出去了。 他起先还以为这东西是临走前郡主赏赐给她的,没有多想,谁想他上前才表明是曲成侯府之人,这妇人便耗子见了猫似的扭头就跑。心腹这才发觉不对劲,上前拿住了这二人扭送到了侯爷面前。 本是为了问玉瓶之事,谁知那赌徒一见侯爷就吓得屁滚尿流,哆哆嗦嗦地冒出一句“换孩子是这婆娘干的,和我没有关系”! 这么一句话,一下子牵扯出了一桩惊世骇俗的陈年旧事—— 当年,这妇人在府上负责照料小世子,瞧着侯府荣华富贵眼热,加上郡主生产完身子不好又喜静,鲜少亲自过问小世子的事。她鬼迷心窍,竟冒出“都是姓孟,怎的她儿子就是世子,我儿子就不能”的荒唐念头来。 于是趁着某日节庆,府上人流杂乱,她在郡主午睡的时候,将自己襁褓中的孩子偷偷带了进来,与小世子调了个儿。 从此,乡野赌棍之子成了千尊万贵的侯府世子,平白享受了十七年的荣华。 而真正的世子,如今重伤躺在医馆中。 曲成侯查后怒不可遏,还在二人家中搜出了若干偷来的侯府物什,遂连夜就捆了这胆大包天的夫妇二人上京,押到了宗正寺以明正典刑。 今日宗正寺便是来查证对质此事的。 宗正令说到这里,询问地看向了曲成侯。见侯爷略一颔首,他拍拍手,外面便重枷带上来两个人。 一男一女,男的歪斜着眼,一副吊丧样儿。女的模样还周正,眉清目秀的,就是面黄肌瘦、头发蓬乱。 两人俱塞着嘴,一进来就被推着跪倒在地。 男人贼眉鼠眼还不住偷偷窥看堂上的各种珍藏,最后目光停留在孟寒舟身上半晌,又厌烦地挪开了。女人则是一进来就神色复杂地盯着孟寒舟看,眼中有惊恐,亦有些不可置信,喉咙间“唔唔”地挣扎着。 林笙在旁看着,便知道这就是书中那对贪图富贵、妄图偷梁换柱的夫妻,假世子的亲生爹娘。 他下意识去看孟寒舟,发现他瞳孔微微震颤,不自觉地捏紧了躺椅扶手,指节都攥得发白。 林笙在心里叹气,轻轻碰了碰他的指尖。 孟寒舟似绷紧的兽一般猛地扫了他一眼,在发现碰他的是林笙后,垂下视线深深换了几口呼吸,迫使自己不再去看那两个人,也慢慢地将指背松开。 这时候宗正令转过来看孟寒舟,说道:“小孟公子,事情就是这样,混淆宗亲血脉是重罪,人证物证还有口供皆在此,你可要看看?” 下人将一份誊抄的口供文书递给了孟寒舟。 孟寒舟挣扎着坐起来看,他病得深了,东西拿久了手都会抖。那纸上密密麻麻,林笙看他读东西费劲,就帮忙扶了一把,视线扫过上头的文字。 口供大抵与方才所言相同,但其中有一条宗正令尚未提起,是那妇人招供说:她怕将来儿子不认她这个亲娘,就拿三炷香在婴儿右肩背后烫了一块疤,做了个标记…… 孟寒舟看到这里,脸色随即变了一变。 世子后肩有疤一事,曲成侯自然知晓。他一直以为是郡主沉迷烧香礼佛,不小心失手烫的,还曾为此质问过。 郡主对孩子的事从不上心,甚至相当冷漠,生产后月余她都还记不清楚孩子的名字,遑论此等小伤小疤。当年被曲成侯质问时,她满不在乎地竟认了这事。 却没想到,这疤痕是这疯婆子为了将来认亲而烫的。 宗正寺的观瞧侯爷和孟寒舟的神情,虽然心里已有了数,但还是温声问了句:“小公子可还需要我请人一验?” 孟寒舟咳得厉害,还没说话,厅侧的偏门后头隐约传来一阵孩子的说话声。 “……二哥,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大哥是个冒牌货吗?” “大哥不是我们大哥了吗,那谁是我们大哥?” 周氏脸色有些尴尬,还没起身,曲成侯已拍了桌子,斥道:“放肆!孟文琢,给我滚进来!” 偏门后倏的一静,随后一大两小,灰溜溜地挪了进来。 大的那个少年与孟寒舟年纪差不多,相貌风-流,生了双微弯的含情目,与那周氏倒是有几分相似。两个小男孩还是七八岁不懂事的小团子,生的圆脸圆眼一般无二,想来是一对双胞胎,大概是其他妾室所出。 双胞胎一进来,就扑到曲成侯膝边,连声地叫:“爹爹、爹爹!” 曲成侯将两个小的拢到一边,看向那大些的少年,厉声问:“谁让你带文瑾、文瑜到这来的?” “爹,”孟文琢自然不能承认,大呼冤枉,讪讪道,“是小瑾小瑜自己闹着要来,我都劝过他们不要乱跑了。” 说是这么说,孟文琢眼底却透着几分幸灾乐祸,他目光扫过狼狈跪在地上的赌鬼夫妇,略过半死不活的孟寒舟,最后落在了林笙身上,他眼睛一亮:“这位……难道是大嫂?还是第一次见。” 林笙咬了咬牙,装作没有听见。 孟文琢的视线牢牢地黏在了那张脸蛋上头。 可惜,可惜了,这样的妙人,竟然送给了孟寒舟这种将死之人冲喜,他这“大哥”有命娶,恐怕没命享受啊。等孟寒舟不是世子了,这漂亮大嫂还不知道要怎么样呢! 说不定…… 曲成侯瞧见他这嬉皮笑脸的样子就来气,又猛地拍了下桌子教训了他一顿,又喊下人带他们出去:“没半点规矩!都回去闭门思过!” 孟文琢回了魂儿,只好止住念想,赶紧拎着两个小的往后走,边走还忍不住又回头多看了林笙两眼。 一时间有点懊悔,早知道林家小姐这样好看,大婚那日他就不躲在青楼里吃酒了……大嫂不施粉黛都这般模样,盛妆婚服还不知该是何种姿色,啧。 林笙只感觉后背一片恶寒,只能攥了攥手,告诉自己不要跟这种人在意。 直到侧门重新关闭,屋内又陷入一片沉静。 宗正令没敢说话,曲成侯冷哼一声喝茶,只有郡主轻轻拨念珠念经的声音,像是什么都不入她的眼。 林笙觉得有些压抑,只想快些离开这里。突然听得身边冷笑一声。他一低头,发现孟寒舟竟然捏着那供纸在笑,半张脸看起来更加妖异了。 孟寒舟笑毕,闭了闭眼:“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他声音极低,似自嘲一般,低得只有近旁的林笙听得见。 宗正令看他那样,似乎也有些怕他发疯,但还是咬牙说完,并朝曲成侯拱了拱手:“既然如此,此事呈报上去后,宗正册上自然会为真正的世子更名。那我等就先告辞了。” 他站起来走了两步,又停在孟寒舟附近,犹豫了几许忍不住提醒道:“这两个罪人按律下狱,就羁押在宗正寺的外羁所。若……”按律此二人怕是难回去了,但他们终归是孟寒舟的亲生爹娘,若是孟寒舟还想与他们见一面的话…… “若”了半天,最后看见孟寒舟一直垂眸不语,宗正令最终叹了一气,转身走了。 宗正令离开后,屋内重归于寂。 过了会,周氏戚戚地叹了口气,沾了沾那并不存在的眼泪:“小舟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他才这么高的时候,琢儿就天天追着他后头叫哥哥。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小舟,你也不要太难过了,这也怪不得你……” “用不着你猫哭耗子。”孟寒舟猛地睁开眼,眼中泛着赤红的血丝。 周氏吓得一掩面:“小舟……” 曲成侯当即拍桌怒斥:“混账!是怎么跟你庶母说话的!” “庶母”二字听着刺耳,比孟寒舟的冷言冷语还扎周氏的心。 周氏愤愤地窥了眼正座上的郡主,明明早与侯爷离了心,都不管事儿了,却还霸占着侯夫人的位置,但她也不敢再多言,继续悲悲戚戚地装她的贤良淑德,“大度”道:“侯爷就不要跟孩子计较了,他也是心里乱,不知接下来该如何是好罢了。” 这话却是说到点子上了。 验明正身,宗册上除了名,孟寒舟按理不再是曲成侯府的人了。那遗落乡野,龙章凤姿、文才绝艳,在众人眼中比孟寒舟强了百倍千倍的“小孟书生”,才是真正的世子,是蒙尘的明珠。 他只是颗不知该何去何从的鱼目。 曲成侯转头,看向从始至终都没说过一句话的女子,冷冰冰的问:“此事,郡主以为如何。” 孟寒舟的手攥紧了。 郡主拨了一颗念珠,淡淡道:“随侯爷吧。” 既没有多说一句,也没有多看孟寒舟一眼,平淡得好似此间事与她无关,勾不起她分毫波澜,说罢就这么起身离开了。 染着佛香的衣摆自孟寒舟的脚边拂过,他张了张嘴,似有针尖刺在喉咙里般,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来人,送大少爷……送他回房。”曲成侯亦站起,十七年竟替一个赌鬼养了儿子,实在丢人,他余光瞥了眼孟寒舟,表情愈发嫌恶,拂袖道,“余事容后再议。” 周氏连忙起身,殷殷跟上。 父亲和下人们的声音像是飞蝇,嗡嗡在耳边响个不停。孟寒舟摇了摇头,耳畔的嗡鸣声却越来越大,直到母亲的背影缓缓消失在视野中,父亲亦被周氏小意温柔地挽着手臂穿过廊门——他再也压制不住喉咙间的痒意,捂住嘴剧烈地咳嗽起来。 掩口的巾帕不知丢去了哪里,孟寒舟咳得胸间剧痛,眼前阵阵发黑,情急之下胡乱攥来手边的东西捂在嘴上。 下人们突然倒吸一口凉气,吓得纷纷退开来。 孟寒舟微微颤着松开手腕,这才发现那揉皱了的供纸上漫开了一抹殷色,鲜红地洇过上面一个个铁证如山的墨字。他的视线从纷乱的供词晃过头顶的金匾,最后撞进一片澄澈的鹅黄色里。 闭上眼前,耳边还嗡嗡的。 “……孟寒舟!” 作者有话说: 爱大家~求花花求评论~ 第5章 参麝救生汤 第5章 参麝救生汤 世子院内,小丫头雨珠正提心吊胆,远远的听见似乎是少夫人他们回来了,忙不迭跑出来迎,随即就看到了下人们抬进来一张躺椅。 躺椅上,世子脑袋无力地垂在一侧,唇边殷红,脸上却一丁点血色都没有。 就连少夫人的衣襟上都沾了血迹。 她吓得捂住嘴巴。 明明去的时候还是好端端的,怎么回来就这样了? 下人们将孟寒舟抬回床上后,就避之不及地走了,生怕他死在自己手上。 林笙紧跟其后进来。 方才孟寒舟在前厅猛咳了一口血后,直接就昏死了过去,一头栽在了自己身上。此时他双目紧闭,唇缝透着深重的青色,手脚也褪得冰凉,只余掌心还能摸到几分微弱的热乎气。 雨珠战战兢兢地问:“少夫人,这、这是怎么了……” “急火攻心昏过去了。”林笙与他把了脉,现在没办法跟雨珠解释太多,只问道,“你们世子的药呢,拿过来。” 雨珠愣了一下,赶紧跑到小厨房,直接拎着煎药罐和几个空碗就回来了。她匆匆滤了一碗出来,小心翼翼地捧到床边,递给了林笙。 林笙接过药碗,临给孟寒舟喂之前,突然一迟疑,将碗沿送到脸前闻了闻,蹙眉问:“这药是谁开的?他一直吃的都是这个?” 他知道小厨房每日都会给孟寒舟煎药,前几日,也都是下人们给孟寒舟喂的药。他心想偌大个侯府,能给世子开方的必然不是泛泛之辈,既然人家有惯用的药方,林笙一直也就没有多问。 雨珠点点头道:“药是以前一位专门请来的名医给开的,世子吃这个药吃了一年了……我听说还用了一种特别稀罕的药材,叫、叫……哦,叫昆仑血!说是能解各种邪毒,听着就很了不得。” 林笙起身走到桌前,拿双干净筷子抄了抄药罐里的药渣,又将筷尖上沾着的浮末放在舌尖上抿了一抿,眉头随即皱得更深。 “少夫人,是这药有什么问题吗?”雨珠见他这幅表情,愈发害怕了。世子的药都不便宜,那名医的诊费据说更是昂贵得吓人,雨珠生怕是自己手笨,把药煮坏了。 问题?问题大了去了。 怪不得他总觉得这院中的药气有种难言的味道,又一时半会想不出来究竟是什么。现在亲眼见了药渣才知道——什么昆仑血,说的玄玄乎乎的,只是掺杂了丹砂的雌黄结晶罢了! 雌黄丹砂之流是可以入药,但它是毒性药,需十分谨慎,就算一副药里用量微薄,也断不能长期服用,否则人就会慢性中毒。久而久之,出现消瘦无力、浑身疼痛、末梢麻痹,甚至皮肤溃烂、呼吸困难等诸多中毒症状。而且加热久了,毒性会更大。 什么谋财害命的狗庸医。 林笙把筷子一丢:“这药不能再吃了,我另开张方子,你去取药重新来煎。” 雨珠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就见少夫人已经抄起笔快速写了几行字。 林笙的导师爱写点软笔书法自娱自乐,他耳濡目染,虽然拿起毛笔来不太熟练,手腕有些颤,但写出来的字好歹不算太丢人。 雨珠拿了新方子,来不及多想少夫人为何会开药这件事,便匆匆跑去找管事。 侯府上都是些身娇肉贵的贵人和公子们,所以会备着很多常用的药材,以防主子们不时之需。用时带着药方去支取就行了。 林笙站在床边注视着孟寒舟,让这人总逞能,说了不去还非要去,这下好了,昏是昏过去了,也不用又咳又喘了,只能安安静静地躺着。 他听了呼吸又把了脉,还去把那锅害人的药给倒了,心想雨珠怎么去了这么久不回来。正想出去看看,就见小丫头垂头丧气,两手空空,红着眼睛回来了。 “怎么了?”林笙问,“药没有拿到?” 雨珠摇了摇头。 她回来的路上已经从其他下人们嘴里听说了前厅的事情,雨珠又震惊又不敢相信,现在瞧见林笙,泪珠子就吧嗒吧嗒地掉:“少夫人,管事的说侯爷也病了,这方子上有人参麝香,紧着侯爷那边用都还不够呢。还、还说前几天已经给了世子半个月的药,都没吃完怎么又来取,说什么也不肯给。又说您这方子不知道是打哪来的,他不能随随便便就把这么贵的药给我们……” “我求管事的支些钱,我们好自己去买,他说银两的事不归他管,归二夫人管。” “我就,就又去求二夫人,结果那个孙嬷嬷说二夫人犯了头风,不见人,就把我打发了。可我分明、分明听见她在屋里与二少爷有说有笑的!”雨珠哭得稀里哗啦,又气又委屈,“呜少夫人……我、我什么也没有拿到……” 林笙皱眉。 方才曲成侯还中气十足,骂了这个骂那个,转眼间就病得要用人参的地步了,鬼才信。一群下人们见风使舵、落井下石的本事,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你们世子难道就没有自己的私房钱?”林笙问雨珠。 雨珠含泪眨巴眨巴,显然这等事情,她一个小丫头如何知道。 但此时孟寒舟昏死过去了,一时半会的也问不出来。即便现在拿他屋里东西去变卖,照府上这群人的态度,只怕还会反咬他们一口,而且没有路子,外面有没有人敢收也不知道……什么都远不及现银重要。 如果继续给孟寒舟吃那些旧药,那赶明儿就真的可以给他送终了。 林笙转头回到屋内,站在房间里想了想,凭脑海里的记忆走到角落里,拿了个红木盒子出来,交到雨珠手上:“好了,你别哭。你先用这个到外头去买。” 雨珠呆呆地揉了揉眼睛,打开盒子一看,惊傻了:“少夫人,这么多钱是哪来的?” “应该是我的‘嫁妆’。”林笙语气平淡。 侯府那所谓的私贴百二十抬红箱当嫁妆,不过是做面子给外人看的,哪可能真舍得给林笙。早被抬到了别处去。这盒子里是林家给的那部分,虽然小门小户给的不多,但侯府没资格指手画脚。 而且嫁妆不嫁妆的,林笙也不甚在意。就连这桩婚事,他都觉得跟个玩笑似的。 雨珠忙说:“这怎么行!” “把脸擦干净,去吧。”林笙没与她争辩这种事情,只是递给她一块巾帕,嘱咐道,“别的都还好说,主药是救命用的,一定要买正宗地道的山参和林麝,别被人骗了。” 少夫人生得好看,声音清润,不疾不徐的,让人本能觉得从容沉稳。 现在世子吐血倒下了,病得不省人事,府上人还这般作践他们,眼前也只有少夫人可以依靠了。 雨珠一下子就定下心来,抹了把脸,仔细把盒子抱在怀里,赶紧飞奔着去外面药坊买药。 林笙回到屋内。 本来以为孟寒舟不过是故事里的一个“纸片人”,他可以毫无负担地像个局外人一样,看着他死,等着他咽气之后自己潇洒离开。 但这还没有干涸的血迹、那掌心里唯余的温度,还有弱的好像随时都要消失的呼吸声,都无不提醒着他——孟寒舟并不只是书里一个名字,而是一个能触摸到的,能喘气、有悲欢的人。 林笙看着自己衣襟上的一抹红皱了皱眉。 他实在做不到真正冷眼旁观。 - 雨珠担心自己不识货,买到不好的药材,所以直奔去了京中最负盛名、童叟无欺的众生堂。 抱着药材回来的时候,因为太着急还被院子门口的石坎儿绊了一跤,她下意识护住了怀里的药,原本以为要重重摔个跟头,结果才往前扑了一段,就被一双手给接住了。 她仰头一看,大松一口气:“少夫人!” “小心点。”林笙已重新换了件衣服,一手把她扶起来,一手接过药包,见小丫头跑得满头是汗便说,“你去擦擦汗歇会吧,屋里桌上有温度正好的茶水。药我来煎。” 雨珠受-宠-若惊,她哪里配得上喝那么好的茶,后头随便捞一瓢冷水就行了。 她还在傻站着的时候,林笙已去处理药材。 他给孟寒舟开的是几剂救生汤,可治手足逆冷,昏不识人。正是要用这方中人参益气生脉之力,能够助阳固脱,又以麝香使药力迅速布散,增加开窍回苏的功效。 林笙打开检查了这些药包,发现确实都是品相很不错的地道药材,尤其是这麝香,油润疏松,香气浓烈,一看就是绝佳的品相。 小丫头办事挺靠谱。 他将药材用清水洗去一遍浮尘后,依次放入药罐中煎煮,之后一边注意着药上浮沫,一边将最后一位药——麝香,放入小钵中研磨。 麝香是走窜通关之品,需要单独打成粉,到时候随汤药送服才能更好地发挥疗效。 雨珠想跟进来帮忙,结果在炉旁转了几圈,发现她也不懂这些,而少夫人有条不紊地把所有事情都处理好了,反倒显得她有些笨手笨脚的。 最后只好挑了个最简单的活儿……给炉子看火儿。 药罐里咕噜咕噜地煮着,小厨房里升起浓郁的药香,雨珠在蒸腾的水汽中瞄了几眼林笙,又想到床上昏迷不醒的大少爷,今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少夫人还这么镇定,她却忍不住担心起来:“少夫人,大少爷的事,您不害怕么?” “嗯?”林笙正仔细琢磨麝香的克数,茫然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她指的是什么,平静地道,“害怕有什么用,是能让事情没有发生,还是能你们少爷的病好起来?” “……”雨珠答不上来。 她其实还从其他下人们嘴里听到了更不好听的话,一直纠结要不要跟少夫人说,犹豫着忙活了一会,就在这时,突然外边传来了一阵骚动。 两人赶紧一前一后地走出去查看,就见到孙嬷嬷的领着几个又高又壮的家仆,门神似的杵在了院门口。 雨珠才从孙嬷嬷那吃过气,噘着嘴问道:“你们这是做什么?” 见到林笙出来了,孙嬷嬷一脸阴阳怪气地说道:“哟,少夫人,听说小孟公子病得厉害。这不,夫人体恤小孟公子,特意差了几个结实可靠的人来,帮少夫人看看院子什么的。防着有不懂事的外人误闯了院子,冲撞了小孟公子的病情。” 少爷都病成这样了,他们不说请个大夫来看看就算了,反而还派几个凶仆来守门。 一口一个防“外人”,但凡长耳朵了都能听出她在指桑骂槐。 “这,这分明就是禁足啊!侯爷都还没发话,他们怎么能这样?”雨珠又气又急,就要冲上去与她理论。 “跟他们争执没用,白费口舌。你越跳脚,他们越来劲。”林笙伸手拦住了她,孟寒舟如今失了身份,这群人逮到机会自然会耀武扬威,这也是能料到的事情,他看也没多看一眼,扭头就回了厨房继续看药,“现在做好眼下的事才最重要。雨珠,把门关上。” 比起与恶仆争执,稳定孟寒舟的病情才是当下之急。 雨珠虽然知道是这么个道理,但还是气得直跺脚。 她跑过去把院门“砰”的一关,还顺带重重啐了一声。 孙嬷嬷就是来找他们晦气,结果差点被门夹了一鼻子灰,气得在外头尖着嗓子乱叫,听来听去大抵不过是什么“乡下的破落户,还当自己是侯府主子呢”之类的话。 林笙没功夫理那些人,他将煎好的药汁滤出来一碗,将麝香粉末放入其中调匀,便端到房间。 孟寒舟昏迷中也十分紧绷,牙关咬得很紧,林笙捏着他的下颌,与雨珠两个人费了好大力气才让他张嘴,喂药时还差点被他咬了手指。 一碗药分了好几回才给他灌进去,还吐出了许多。好在林笙早已机智地预留出了会被浪费的药量,吐了再喂就是了。 一炷香后,参麝的药效逐渐发挥,孟寒舟的脸色终于不再那么死白了,唇间的青色也散了许多。 林笙擦了擦手,坐在床边重新探他的脉……心想还好,至少不能死在今晚,不会死在林笙手上。 只可惜他现在没有针,否则给孟寒舟扎几针,还能让他醒得更快一点。 雨珠也不懂看病的事,只是听着大少爷的呼吸声变得比之前稳重有力了,她也受到鼓舞,跟着长长松了口气,转眼对林笙的钦佩也更多了几分。 少夫人没什么架子,也从不发脾气,说话都和风细雨的,待他们这些粗使下人也很平和,而且懂得还多,还不嫌弃少爷生病破相……反正,一点都不像那些娇气的官家小姐。 “少夫人,您真厉害!要是少爷没有生病就好了。” 要不是今天有少夫人撑着,开了救命的药,只怕少爷只能躺在这等死了。如果少爷能好起来,再有少夫人相互扶持,一定比现在强得多,雨珠感叹道:“少爷以前不是这样的。” 书中并没有详细写过孟寒舟的前事,毕竟他只是真-世子的对照组而已,就应该早早下线好给男主挪位置,配不上那么多的笔墨。 “怎么?”林笙好奇,“他以前什么样?” 雨珠心里藏不住事:“少夫人别不信,少爷以前真是个谦谦君子,可勤学上进了。而且少爷相貌英俊,为人宽厚内敛,做事也循规蹈矩,就连宫里的大人物们都常常夸赞少爷懂礼数、知进退,少不得有几个小姐姑娘的都想将来嫁我们少爷呢!” ? 林笙回忆了一下从他床头屉里收走的剪子、凿子、钳子等凶器。 谦谦君子、勤学上进,宽厚内敛、循规蹈矩…… 这几个字究竟哪个笔画能和这个嚣张跋扈的混不吝沾边?是动不动就摔东西、骂人喂来滚去,还是随时在床头里面藏能杀人的玩意? 作者有话说: 笙笙搞不懂.jpg - 林麝现在是国家保护动物,不可以随便猎杀哦() - 第6章 喝药 第6章 喝药 林笙揉了揉眉心。 好吧,姑且相信“孟寒舟以前真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个前提。 “那曲成侯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就因为他病了?他妈……我是说他娘亲,也不管的么?” 雨珠摇摇头:“不知道,侯爷好像对大少爷一直不满意,考了上甲嫌他拿不到头名,终于拿上一回头名,又嫌他体弱叫他去练枪法,反正总也没个笑脸,动辄责罚,后来可能是看少爷病了真的不中用了吧,就越发没个耐心了。夫人……夫人就更不热络了,我自打进了府,都没正经见过夫人几回。少爷每次去佛堂请安,都是白着脸回来的。” 林笙有点费解。 和一路大开金手指、处处遇贵人、顶着男主光环顺顺利利冠拜紫宸,一边同皇帝太子称兄道弟,一边广收美人,猛到连逻辑都不讲了的“真世子”相比……孟寒舟的才华或许是显得稍微有那么一些平庸。 但平庸并不该是种罪过。 更何况倘若雨珠说的是真话,那孟寒舟虽不够顶尖,但比下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在这种家庭,本就什么都不缺,没有成为一个吃喝嫖赌的纨绔,还能够认真读书,考取上甲,将来遵纪守法做个好官,不给家族父母老师脸上摸黑,还能略微实现一些人生价值,林笙就觉得已经很不错了。 曲成侯是不是对他过于严苛了,又或者,其中还有什么其他的事情。 当然,这也就是林笙自己的想法而已,毕竟林笙本身是个比较随性的人,没什么太大的追求,自然无法了解这些达官贵人们的脑回路。 但无论怎么说,也不至于把人逼成个日常咳血三斤的病秧子的地步。 林笙还在云游天外,接着又听雨珠说:“后来有一天,少爷受着寒病去给侯爷请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少爷回来的时候脸色非常难看,回来一整天不吃不喝的,转天就高烧起来,烧了小半个月才退……可能是病根没去净,打那起少爷的身子就不好了,性情也慢慢地变得越发孤僻吓人了。” 照这么说,孟寒舟落病的时候,似乎才十四五岁吧,那么小…… 林笙又转头看了一眼床上的人,虽然现在也不大,一时生出些恻隐之心。 雨珠试探地问:“少夫人,世子的事……是真的吗?” 林笙看了看她,心道比真珠还真,又怕这样说了小丫头肯定会慌张,只好含混其词地说:“我……不知道。” “少爷以后还能在府里吗?”雨珠犯愁地望着林笙,“少爷只是生病了脾气才不好的。夫人您不知道,以前我在别的院子里被人欺负,还是少爷把我要过来的……唉,虽然少爷可能也不记得这些小事了。” ……这个林笙是真的不知道。 毕竟按照原书,真假世子案发后,孟寒舟没撑几天就该暴毙了。 可林笙没忍住,替他换了药方。如果这回孟寒舟能熬过去,那就暂时死不了,之后的事……谁知道呢。 船到桥头自然直呗。 一只小雀儿啾啾地落在了窗台上,打断了林笙的思绪,他看见鸟儿又想起什么,转头问道:“对了,买药还剩了多少钱?” 雨珠忙去将红木盒拿过来,边跑边能听见里头叮叮当当的一阵声响。 林笙心里咯噔一跳,赶紧探头一瞧,里面果然只剩下了将将能铺满一层底的碎钱。 他一时间有点遭不住:“就,就剩这么点了?” 盒子里那么多大块的雪花银,还有银票,白白亮亮沉甸甸的,就剩这么点了? 小丫头挠了挠鼻尖,脸色有点惭愧:“众生堂的药好是好,就是有点贵。尤其那个麝香,就这么小小一块,这么一点的小小一块,价比黄金……”她食指和拇指捏了个小小的手势。 林笙:“……” 这里的物价这么离谱的吗,这叫有点贵吗,这是抢吧! 林笙抚了抚额,心里有点痛,这点钱怎么够自己离开侯府以后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一瞬间,相比起对孟寒舟的恻隐之心,对他“遗产”的觊觎之情又隐隐地压了上风。 - 一夜过去。 孟寒舟躺在榻上,浑浑噩噩间,又梦见了不好的东西。 好像有挑着锁链脚铐、身穿黑白的阴差在后面追,他无头苍蝇似的横冲直撞。 跑了不知多久,他喘不上气来,眼见就要被带钩的铁索缠住。 也许这就是命。 正要放弃,突然虚空探出来一只修长白净的手,准确无误地从一片漆黑中扣住了他的手腕,生拉硬拽着把他从铁索里头拽了出去。 孟寒舟似见曙光,下意识死死反握着这只手腕。 梦外。 林笙是听到他呼吸乱了,想着是不是快醒了,便拂起袖口要给孟寒舟把脉。 指尖才碰到他的皮肤,就被陡然抓住了。这人的手还是很凉,紧紧地握着自己不放,像溺了很久水的人骤然寻住了浮木一般。 林笙挣了挣,怕伤着他,没敢大动。 片刻后,孟寒舟奄奄一息的声音才响起来,却是道:“每次醒过来,都能看到你换一身新衣服……这身月青的,比那个鹅黄的,好看……” “……”换衣服怪谁,还不是被某人吐血给弄脏了。 而且这个是重点吗,林笙示意他松手:“还有心思说这个,看来一时半会死不了。既然醒了,就快把药喝了吧。” 孟寒舟人虽然醒转,但胸口憋闷得厉害,只是评点了一句他的衣服,喉咙里就又翻涌起腥气来。 他只得松开林笙的手,张嘴就着端来的药喝了才一半,很快就品出味道不一样。不禁阴恻恻地道:“怎么换药了,好苦。是他们按捺不住,终于决定要一碗药毒死我了吗……” 林笙:…… 端着铜盆出去换水的雨珠正好进来,听见他说话的声音,赶紧放下水盆。 她一时激动,都忘了害怕孟寒舟了,高兴地说道:“少爷您总算醒了!您昨天好吓人啊。您都不晓得,二夫人怎么也不肯给我们药,这可是少夫人拿嫁妆钱给您买的药,又是人参又是麝香的,贵着呢!这药煎起来好麻烦,我都搞不懂,全是少夫人亲自盯着、亲自喂的,还怕您夜里出事,熬了一宿没睡呢!” 少夫人、少夫人,孟寒舟被她叫得满脑子都是“少夫人”。 他听得一愣,诧异地瞧了眼林笙,果真发现他长睫下的一抹乌青:“你真……” 林笙举着瓷白的勺子半天,手都酸了,他垂眸看向孟寒舟苍白的唇色,打断了他的话:“喝不喝药?” 见林笙端了碗要走,孟寒舟老实闭上嘴,低头一勺一勺把碗里药喝了干干净净,苦得龇牙咧嘴也一滴没剩。 旁边雨珠还忍不住手舞足蹈地描述昨日的事情。 自然也包括林笙是如何“气定神闲”“游刃有余”地给他开药的事,讲得特别精彩,还添油加醋。 直到夸张得林笙都有点听不下去了,将她打断,支开她帮忙去取条湿帕子,给孟寒舟擦擦脸。 孟寒舟半躺着,又去窥看林笙的侧脸:“你真的会治病啊……” “嗯。”林笙将碗放在一旁,“还行。” 雨珠见他俩在床边说话,欣慰极了,难得有人能镇得住现在性情的少爷,真是个好事。 少爷和夫人郎才女貌,十分般配! 她在心里夸赞了一通,回过神,赶紧摆上一条干净的帕子,才走过去,就忽然听到院子外头一声巨响。 轰隆一声,惊得她帕子都掉在地上。 院门的木头门栓,被人从外头一刀劈断了,紧接着一群家仆推门而入。动静之大,仿佛抄家一般,雨珠不知这是做什么,吓得躲了进来。 林笙二人也听见了,往门口望去。 只见一人慢悠悠地走了进来,正是昨日那个闯进前厅的侯府二公子。 林笙回忆了一下,似乎是叫孟文琢,一直盯着他看的那个。 孟寒舟见是他,眼神一沉,想挣扎着起来,却被林笙按住脑门轻拍了回去:“才捡回来的命,不要了么?” “大哥!” 话音刚落,孟文琢花孔雀似的晃了进来。 他一手捂着鼻子,似生怕房间里的病气过到自己身上。见着林笙也在床边,他立即放下了手,施施然放缓了脚步,换上一副温言软语,“嫂嫂~你也在啊!这么巧?” 啧,林笙一窒,好恶心。 这不是废话,你们把院门都封了,我不在这里能去哪里,化成蝴蝶飞走吗? 林笙硬着头皮应付他道:“这一大早的二少爷就来了,探病也来得太早了点吧?” 孟文琢探头瞧了眼床上的人,听下人说,孟寒舟都吐了血,没想到一夜过去竟然还活着,他眼睛里的失望都快流出来了。 “这么早,大哥还没死……”孟文琢说秃噜嘴,忙改口,“大哥还没起呢?” 林笙:……我都听见了。 孟寒舟森然地盯着他。 孟文琢一个激灵,赶紧清了清嗓子正色道:“听说大哥病重,身子很不好。爹和娘听了忧心了一整晚呢,最近京里屡起风沙,实在是不利于调养身体。这不,所以就给大哥在南边选了一个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地方,让大哥过去好好养病。” “瞧这天气,过几天指不定要下连日雨。东西都给大哥收拾好了,这里的东西也用不上,就不给大哥带了。到了那边什么都有。”孟文琢说着挥挥手,一个家仆上前,丢了个灰扑扑的包袱在桌上,“车在外头等着了,还是早点出发吧!免得路不好走,在道儿上耽误了病情。” 包袱皮摔摔打打散开来,里头就裹着几身不值钱的旧衣裳。 ……原来这就是侯府的决定。 孟寒舟胸口窒闷,脊背发寒,还有点压不住脾气,想张口,结果却逼出了一串咳嗽。 躁郁会牵动气血妄动,不利于恢复,林笙不想自己昂贵的药都白费,抬手轻轻捂住他的嘴。 林笙手心里沾了药味,苦香苦香的,孟寒舟深吸了一口气,竟然奇迹地忍住了咳,只阴晴不定地拿眼神剜孟文琢。 林笙紧皱眉,替他问道:“这是侯爷和夫人的意思,还是你娘的意思。” 孟文琢也不直说,就拐弯抹角地道:“侯府座驾昨夜已经去医馆接人了,要是快的话,明儿就能到了。到时候府里还要办庆典,忙得很,恐怕顾不上照料大哥的病。” 这么急匆匆的,接的是谁不言而喻,自然是那位位面之子。怪不得这么着急送孟寒舟走,这是急着把世子院腾出来,给真正的主人用。 林笙也有点生气。 偌大个侯府,空院子多了去了,真要是有一丁点舍不得,别说是一个两个儿子,就是百八十个儿子都住得下。不过是嫌错养了个赌棍的儿子丢人,想赶紧把人送走,眼不见心静罢了。 即便是养了几天的猫猫狗狗,要病死了还能掉几滴眼泪,不养了要送人了还得最后再见一面,都不至于这么绝情,更何况是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大活人。 怪不得原书中假世子会受了刺激重病而死。 什么破侯府,家不是家,爹不是爹,娘跟没有一个样。 不待也罢。 林笙没在父母身边长大过,自然不觉得这种家待下去有什么意思。 但拿余光扫了孟寒舟一眼,却不知他怎么想。 如果孟寒舟不愿意走,非要留在这里受气,林笙就算弄来千年人参万年仙药,又能留他性命几日? 孟文琢打量着林笙姣好的面容,挑了挑眉,带着几分不怀好意。 他自告奋勇跑这来传话,还不就是为了多瞧这嫂嫂几眼,与她套套近乎:“嫂嫂才来我家没几天,说来和这事也没什么关系。要不嫂嫂先跟我一块走,咱回去好好说说,求一求阿爹,指不定……” 还没说完,眼见一只手颤颤巍巍地去摸床头,孟文琢大概是吃过亏,一见孟寒舟这动作,就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捂住了脸。 但孟寒舟才摸到抽屉上的小木纽,就顿住了,然后才晕晕乎乎想起来,大婚那夜林笙就把里头的东西都收走了,一件没剩。 “我还真有件事想求二少爷。”林笙垂眸,低声道。 “……”孟寒舟神色骤沉,又觉得有点气血翻涌。 也是,本来林笙就是错嫁来的,他想去哪,说到底和孟寒舟也没什么关系,自己有什么立场要求林笙。 他闭了闭眼,连朝孟文琢扔东西的劲头也没了,背过身去不愿再听。 孟文琢一听,却立马来了精神,小心绕过孟寒舟,得意地凑到林笙跟前,问他何事,拍着胸脯打包票说什么都行。 还当着外人的面就敢口无遮拦:“只要是嫂嫂说的,我肯定办到!什么珠宝衣裙,钗环脂粉。实不相瞒嫂嫂,我在郊外还有个庄子,风景甚美,改日……” 林笙沉吟了一下,道:“那,劳烦二少爷把我那个鸡,给我装上车。我拜过堂的,总能带走吧?” “唉。毕竟……”林笙面不改色,“一夜夫妻百日恩。” 孟文琢:…… 孟寒舟:…… 林笙:“偌大个侯府,不能连一只鸡都克扣吧?” 孟文琢这才反应过来,他根本不是那种意思,只是在戏弄自己,一时间有点恼羞成怒,脱口道:“我可告诉你,你已嫁了这个病秧子!这一家子赌棍害我家出这么大的丑,没我们侯府发话,林家也不敢容你回去,更不敢给你们一粒米!他这个病,指不定要‘养’到猴年马月呢!缺吃少穿的破乡下,你难道要跟他一块去么?!” 好啊,可算是把实话说出来了。 这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语气,让林笙听着很不舒服。 “这是我自己的事,不需要二公子操心。”林笙道。 而且林家他本就没打算回去。 原剧情中,林家为了巴结主角和侯府,即便明知亲生儿子在外边受苦,也不敢相认,更不敢伸手接济,眼睁睁看着原主在破庙饥寒交迫而死,只当没这个儿子。 更是为了宝贝闺女林娴能攀上男主这个靠山,黑白颠倒,说是原主林笙自小就好吃懒做,他贪慕侯府钱财,逼迫妹妹让自己替嫁。 想想都可笑。 书中把林娴洗白成深爱男主的白切黑美人,评论还有许多人直呼人设带感。 根本就是另一个泥潭。 林笙又不傻,吃苦也得挑好吃的那个吧。 这种家,谁爱回谁回,反正林笙可不去当这个傻子。 “对了,喜服我们穿过的,也能带走吧?”林笙根本无视孟文琢那气绿了的脸色,继续泰然地恶心他,“偌大个侯府,总不至于将来给新世子操办婚事的时候,还用旧人穿过的衣服。” 林笙回头靠了靠,征询孟寒舟意见似的:“你说呢?” 半天孟寒舟也没吱声,只胸口起伏了几回,不知是不是被林笙要鸡的事给气到了。 林笙不以为意,还拿胳膊肘捅了捅他的后腰:“问你呢,带不带上……一块走。” 孟寒舟耳朵里嗡嗡鸣鸣的,听外界的声音断断续续,一下子不知道林笙问的究竟是衣服,还是……人。 人?谁? 林笙? 他能带林笙一块走? 孟寒舟喉间紧了紧,脑子里更加的乱了,分明是被生活了十七年的家骤然抛弃,但心底的难受都还没翻起来,就糊里糊涂被林笙给搅浑。 半晌,他有点恍惚,也有点不耐烦林笙三番两次打扰,低哑应承了一下:“随你。” 林笙看了他一眼,微微抿了抿嘴角,不再恼他了。 而是回过头朝孟文琢道:“那就辛苦弟弟了。还有,你大哥身子弱,记得往车上多放几层厚棉垫子、毯子、被子。我觉得这个喜被就很不错,帮我们一块装上。” 他摸了摸孟寒舟身上盖着的软被:“偌大个侯府……对吧?” 林笙想了想旁人行礼的姿势,不忘朝他拱手,很有“礼貌”:“大嫂谢谢你。” 他一口一个大哥大嫂。 孟文琢气结。 作者有话说: 雨珠:少爷和夫人郎才女貌,十分般配! 笙笙:嗯,有才的是我,有貌的是你家少爷。 雨珠:? 孟柿子:咳咳…… - 顺便求收藏~ - 感谢: 阿天扔了3个地雷 枫虺扔了1个手榴弹 阿天扔了1个火箭炮 读者“tammie”,灌溉营养液+3 读者“梦自初醒时”,灌溉营养液+10 第7章 文花乡 第7章 文花乡 林笙只是借题发挥,拿孟文琢出个气罢了。 但把一个满脑子风月的草包气得上蹿下跳,其实并不是特别痛快,真正令他们不顺心的是侯府,但眼下形势比人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被一群家丁“护送”着到了门口,林笙抬头看了一眼。 大婚那日蒙着盖头,还被下了药,然后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这还是林笙第一次正经看到侯府的大门。 原来就是这个样子,煊赫的金匾,配两个汉白玉的石狮子。 他记住了。 “少夫人……我真不能跟您一块去伺候吗?” 雨珠哭哭啼啼地拎着包袱送他们出来,虽然只相处了短短一段时日,却自认林笙是个好主子,十分不舍他们离开,很想跟着一起走。 但一来孟文琢捏着她的身契不肯放。 二来……林笙叹了口气,他也确实没有钱再养一个小丫头。 哪怕侯府乌烟瘴气的,终究是个富贵人家,她还有父母姊妹,总不能抛下家人。在侯府做工,比跟着他们去不知道什么地方吃风喝雨要强。 “别哭了,我可没有第二块帕子给你擦脸了。”林笙抬了抬手又放下,温声道,“我答应你,若将来有机会,一定接你出来。” 孟文琢不耐烦地冷哼一声,旁边的随从就心领神会地嚷嚷道:“在那边叽叽歪歪做什么呢!赶快走了!别挡门口丢我们侯府的脸面!” 说完便谄媚地撑着袖子去给孟文琢遮阳:“少爷莫烦,后头已经准备了您最爱吃的点心果子,等把这个不中用的废物给送走,咱们……” 雨珠愤愤地瞪了那随从一眼。 以前大少爷给侯府挣脸面的时候,他们没吱过声,现在赶人走,倒是要起脸面来了。 下人们用躺椅抬着孟寒舟出来。 林笙见他眼神总往院落深处瞥,思索了片刻,转头问孟文琢:“临要走了,侯爷都不出来送一下的吗?” 谁想孟文琢还没出声,他身边围着伺候的五六个人先捧腹嘲笑起来。 “瞧瞧,瞧瞧,还当自己是侯府世子呢!” “就是,还以为能当大少爷摆架子呢,也不看看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我们老爷日理万机的,哪有空出来送他?” 雨珠听他们这么说,气得眼睛都红了:“你!” 虽然平常她也挺怵孟寒舟的,可也听不得别人这么诋毁他。 “雨珠。”林笙拦住了她,又抬头说,“地面路滑,二少爷走路小心一点。” 孟文琢昂着脑袋拿鼻孔看了他一眼,突然脚下一个趔趄,果然摔了个四仰八叉,还差点一个大脸盘子磕在台阶上。 “少爷!”吓得一众仆从七手八脚去扶。 孟文琢痛叫着爬起来,一边咒骂奴仆。 侯府门前早上都有仆役洒扫,泼水冲洗,此时水还没干,孟文琢满脸满身都是地上没干的泥水,狼狈得很,脚边还有不知道哪里滚过来的几颗圆石子儿。 雨珠捂着嘴,差点噗嗤笑出声来。 林笙微微一抿唇,不动声色地拂了拂袖口。 雨珠也不是不懂事的,知道林笙他们现在不易,也知道自己位卑言轻根本说不上话。低头吸了吸鼻子后,就收敛心绪,抓紧在少夫人走前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比如……帮忙去抬孟寒舟。 “别碰我。”但孟寒舟为了不叫人看扁,非强撑着一口气,要亲自走上马车,“不用你们,我自己……” 仅颤颤挪动了这几步路,他就脸色煞白,撕心裂肺地咳个不停。前头拉车的马匹听了动静不太老实,撂蹄子甩了甩,带着马车随便晃了两下,他就连这点晃荡都受不住,又一头拍过去了。 “咚”一声,比那马的动静还大。 林笙闻声回头:“……” 就这破脾气,一天不逞强就不舒服。 等哪天一把火烧了,恐怕余灰里还能听见孟大少爷的嘴在喊:“我好得很,不用你们管!” 林笙只好钻上车,取出提前切好的参片,压了一片在他口中。 不等他们坐稳,马车就迫不及待地动起来,待林笙把撅死的孟大少爷从地板上拎起,再往回看——大门前冷冷清清,孟文琢早甩袖子走了,孟家的人连个出来送一送的也没有。 只有雨珠翘着脚,朝他连连摆手: “少爷!少夫人!你们要好好的啊……” 渐渐的,恢弘的侯府大门看不见了。 清晨的街道静悄悄,还没有几个行人,林笙都还没见识过这都城究竟长什么样,马车顺畅地拐过几个弯,转眼就出了城门。京城在身后越来越远。 孟寒舟气息惨淡地倒在林笙腿上,昏得人事不知,也没机会再同这个“家”做个告别。 - 远离侯府,路途漫长,林笙也不知道往哪里去。 孟寒舟不知是经受不住这个事实,还是倒春寒吹得太紧,一直昏昏沉沉的睡着。 一路颠簸着不知行了多少天,渐渐不再经过城池,而是钻进了乡野林道之中。 车轴一转,卷起的都是冰凉凉的泥点子。 不知不觉,马车冒着雨雾驶进了一片山坳之中。 此地背山临水,傍晚气温一降,冥冥雨丝就漫天洒了下来,小雨不伤人,蚕丝般朦朦胧胧的,给才冒出了一点芽头的枝杈润上了一层凉意。 正是各家各户忙过一天,吃完晚饭消食的时辰。 本来村民们就三五成群地簇在檐下闲聊天,顺便盯着点门口捉地龙玩儿的小童。远远的响起一声马叫,嘶鸣和马蹄声在谷坳间幽幽地传开来,搅得整个文花乡都听得见。 只见一辆马车破开白雾轱辘辘地驶了进来。 这穷乡僻壤的连驴车都少见,更别提是一辆四面垂绸,裹得严严实实的华贵马车,那都是贵人们才坐得起的玩意儿。乡里人都是爱凑热闹的,都不约而同抬起头来去瞧,离得近得恨不得扒着墙头看。 山坳里路不平整,马车不得不放慢速度,晃晃悠悠地从众人眼前经过,这车路过了几家富户也没有要停的意思,最后驶上了后坡。 后坡上地势不好,住的人家不多,但最近惹来的风波却不少。 众人一看那马车驶向的方向,忍不住嘀咕起来。 “这才消停几天,怎么又来了,那孟四儿家到底是犯了什么大事,不会牵连到我们吧……” “好像是偷了员外老爷家的东西,被人抓了现行!” ——那半坡上惹风波的屋子是孟四家的。 他家孤得很。 男的不是喝酒就是赌钱,婆娘整日闷在屋里也不和其他人往来。倒是他家的那个槐哥儿是个有出息的,十二岁就考上了秀才,还惊动了府城的夫子来请他入学,话里话外那意思是,槐哥儿有才,下次再考肯定能中举人! 谁知槐哥儿娘不许他去府城,撒泼打滚装病上吊,说念那么多书没啥用,叫他在镇子上做个账房给家里挣钱就行,愣是把槐哥儿给扣住了,生生耽误了好几年。 前阵子一群官兵气势汹汹冲进了文花乡,不仅把孟四夫妇捆走了,还把他们那个破落院子搜了个底朝天,之后真刀真枪的把守了好几天才散去。 邻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个,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槐哥儿说是去城里有事办,一直没回来,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是不是也被这群官兵抓走了。 文花乡不大,家家户户都是熟人,有任何风吹草动很快就传得到处都是。 几人正议论着孟家的那点事,一个干瘦的男人咂着瓜子,神神秘秘地凑过来:“什么员外,你们还不知道吧?我跟你们说……” “孟四家的槐哥儿,其实根本不是他的种!当年孟四和他婆娘在京里做下人的时候,偷了个少爷出来,还换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京城享福……狸猫换太子那一出戏听说过不?槐哥儿就是他俩偷出来的那个少爷。” 几人斜着看了他一眼,显然是觉得这话当个八卦听都离谱得很:“嚯,你可瞎吹吧,就孟四那样的,他要是有胆子去偷人家少爷,我都能偷着宫里龙蛋当儿子了!” 大家哄然大笑。 包财呸了一口瓜子皮,信誓旦旦说:“你们还别不信!我大表舅前阵子在城里给县老爷送菜,正赶上人家亲爹派人来查呢,他亲耳听见的。孟四夫妇俩干的破事败露了,被京城老爷给抓走问罪了!要我说,肯定是这假儿子没人要了,就给扔回来了呗!” 这个包财是文花乡出名的破落户,买了个瘸腿媳妇,生了个脑袋不怎么灵光的丫头,成天游手好闲,嘴里没一句实话。 “拉倒吧!就你那个表到五服外的表舅——他年前还是种棉花的,转年就成了当铺管事,上个月你还说他发了笔横财要去跑船,现在怎么又给县老爷送起菜了。”众人细细数起他之前扯过的大谎,笑话起他来。 包财被嘲得脖子后边滚烫,但见他们都不信,急急地辩白道:“不然你们说,就孟四那个德行,怎么能生出槐哥儿那样读书的好苗子?因为人家槐哥儿是真真的大少爷,现在早被亲爹接到京城去享福了!下次再瞧见,你们还得跪着拜人家!” 话音才落,一声惊雷劈了下来,紧接着雨就忽然密起来,房檐底下待不住了。 众人赶紧招呼自家的崽儿们一哄而散,各回各家,谁也没把包财说的话当真,只当他又在吹牛。 “哎,我还没说完呢!”包财喊了几嗓子,见没人搭理他,很是懊恼了一会。 包财见人都散了,没了乐子,就找个蔑筐遮雨,嚼着根草,晃悠悠地往回走,一边望着那华贵非凡的马车,心想:“早晚有你们信的时候!” 扭头再一看见,自家那个脏兮兮啥用也没有的丫头片子,正扒在人家窗户上看人家吃糖糕,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抬腿就过去踹了她一屁股:“死银子!看什么看,回家把碗刷了去!养你有什么用,赔钱货,就知道吃!” 银子也不敢说什么,爬起来拍拍衣裳,淋着雨小跑回了家。 与此同时,马车慢慢地平稳下来。 冷风裹着碎雨席卷似的从窗口缝隙灌了进来,林笙打了个寒颤缓缓睁开眼睛,掀开车帘往外瞧。 烟雨朦胧里,终于看到林径边杂草中,歪斜着露出半块石碑,隐约刻着“文花乡”几个字。 作者有话说: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出发!去新的生活! - 爱大家,也收藏一下专栏吧~评论发小红包~ - 感谢: 咸鱼要翻身扔了1个火箭炮 投掷时间:2023-08-02 15:26:49 朱八嘎扔了1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23-08-02 12:03:53 阿天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23-08-02 09:05:2 读者“鬼鬼爱看书”,灌溉营养液 +1 2023-08-02 11:07:06 读者“倚楼听雨”,灌溉营养液 +5 2023-08-02 10:17:34 第8章 各回各家 第8章 各回各家 林笙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的很。 这马车真不是人坐的,长途跋涉的颠簸下来,饶是身体康健的林笙都有些吃不消,后半程被颠得几乎散架了,头昏脑涨不分南北,更别说是孟寒舟。 这位大少爷才从奈何桥边捡回一条命,就被颠得脸色从白到黄,又从黄到青,若非还有点没用完的老参撑着,只怕现在林笙都可以祭奠“亡夫”了。 林笙揉了揉脑袋,车帘就被人掀开了。 “大少……孟公子,夫人,到地方了,请下车吧。” 林笙终于得以下车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四下一望,就是个小村子。 背靠茂密山头,面朝一条水沟,檐下落满了避雨的家雀儿,路边满是长到膝盖的野花野草。 ……真是个“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好地方啊。 林笙轻轻叹了口气,又回头去搀孟寒舟。 重病的人没什么力气,几乎整个人都倚靠在林笙身上。奈何他个头比林笙要高一点点,外面毛雨纷纷,林笙也有点头重脚轻,使不上劲,加上地上湿滑,差点两人一起栽倒在地上。 好在其中一名守卫大哥看不过去,给小心托了一把,帮着林笙把人给扶到了屋里床上去,还帮忙把两人行囊包袱和鸡笼给提了进来。 另一个守卫啧了一声,懒得动手,靠在门口拂了拂身上的水迹嫌弃地道:“冲着个假货还献什么殷勤呢,这叫各回各家!呸,穷乡僻壤的,又是雨又是泥……赶紧走吧,再晚点赶不回城里住客栈了!”说着扭头便回了车上。 那木讷守卫将东西放下后,沉默了一会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被同伴连声催促了好几次,只得告了句“多保重”,不多久跟着驾车离开了。 马车的轱辘声渐行渐远。 这时屋外一阵风响,簌的一声将本就脆旧的窗纸吹破了个洞。 窗离床很近,凉气呼呼地灌进来,吹得床上半昏半睡的孟寒舟连连低咳。林笙勉强歇过来一点,只好胡乱找了块不知做什么用的破旧布料,先蒙在了破洞上,暂且堵上风口。 封上破窗,林笙才有空扫了一圈屋里摆设。 屋子不大,一个堂屋,串东西两间内室,都用一扇粗麻帘子相互隔开,一眼就望尽了。 家具也极其简陋,木桌木椅木盆子,不知道用了多少年,桌心还裂开了深深一条缝。头顶倒是有瓦,但是年久失修,角落里还往下渗着水。唯一算大件的木柜子里,是些粗麻衣裳和零碎家什。 屋里很多东西东倒西歪,看上去像是才经过了一场搜查。 除了孟寒舟睡着的较为宽敞的东屋,西边那个小里间里面,靠墙是一张用木板拼成的小窄床,一张破破旧旧的薄被,墙壁上贴着张与这破败屋子格格不入的字,写的是“志在千里”,落款是孟槐。 此刻林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先前守卫那句“各回各家”是什么意思。 ——这房子原来是假世子的亲生父母家,因为孟槐正是书中男主的名字。 什么养病,分明是打发孟寒舟回老家自生自灭罢了! 林笙拧眉。 整个屋里弥漫着一股久未打扫的陈旧潮味,雨一下,味道就更重了。 除此之外,可谓是一无所有,家徒四壁。 屋子倒还好,林笙接受度挺强的,毕竟以前医疗下乡和救灾支援时,比这环境还恶劣的时候多了去了。有一次,山沟沟里刮飓风,半夜把他们帐篷都掀飞了,人都差点卷到树上去。 这里至少还是个正经的可以遮风避雨的房子,有床可以睡,有被子可以盖。 刚才进门的时候他粗略看了一下,该有的东西全都有,明天雨停了稍微收拾收拾,就是个干干净净的小院子。 不过外面下着雨,现在这屋里太昏沉了,很不舒服。 林笙见桌上有半截没用完的烛灯,便想着家里肯定有能生火的东西。在柜里翻了一圈,确实找着了一枚火镰,在侯府的时候他见雨珠用过类似的东西,十分精巧,三两下擦一擦就能点起火来。 正好点上灯后,还能再烧点热水。 可自己拿来一试,却发现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手都擦疼了也没见半颗火星。 林笙纳闷……明明雨珠就是这么打的,为什么就不着火呢? 孟寒舟被一阵连绵不绝的“锃、锃”的摩-擦声吵醒了,他蹙着眉心睁开眼睛,就看到昏暗中一道清瘦的身影正在跟自己较劲。 其实那两名守卫的话孟寒舟隐约也听到了一些。虽然离开侯府的时候故作硬气得很,但他心里一时半会还是过不去这个坎,于是放任自己陷入梦中,企图逃避。 但林笙叮叮当当的实在是太吵了,硬生生把他从睡梦里拽出来。 孟寒舟头痛万分,盯着那个熟悉的侧影,有气无力地问:“……你在干什么?” 林笙失手把火镰摔在了地上,发出珰一声响,他下意识把手心蜷了起来。 孟寒舟垂眼看了看地上的火镰,过了会明白过来,他可能是想点火:“你……咳,换团火绒。”他按了按略感心悸的胸口,皱眉道,“下雨,火绒肯定湿了。” 林笙沉默了很久。 孟寒舟以为他又不想搭理自己了,正要侧身闭眼,却听他低声问:“什么绒?” 孟寒舟:…… 林笙的瞳眸在半昏的天色里显得清澈又……茫然。 这不怪林笙,他是真的不知道,毕竟现代社会如此发达,即便是去偏远山村,必备物资里也会带打火机或者火柴,甚至讲究的同事还会带上卡式炉一起用。若是参与前线救灾,还有消防组和后勤组帮忙,并不需要医护组操心这些。 他只是个年轻医生,又不是去荒野求生,无论如何也用不到这么原始的工具。 火镰这种东西,林笙甚至还是在侯府时才是第一次见到,更别说如何使用了。 孟寒舟沉着脸看了他一会,伸手:“给我。” 林笙捡起火镰,犹豫了一下放在他手里,抱有几分怀疑:“你……行吗?” 毕竟自己刚才用了那么大力气,都没打着一星半点,小少爷这虚的就剩几口气了,别火没打着,把自己打厥过去:“要不就算了。” “什么叫不行?”孟寒舟更不乐意了,哪怕就只剩一口气,也听不得人家说他不行。 以前没病的时候,他没少和京城贵少们出城射猎,火镰都是随身携带的必备之物。 他咬着牙撑着自己坐了起来,很傲气还不叫林笙扶。 左右看了一圈,从身下床褥底下揪出了几根干燥的稻草,揉一揉在指腹间碾散了,夹在了火石中间,用火镰巧劲一打。 蹭的一声,没几下,稻草芯上就冒出了一缕白烟,闪出星星点点的火花。 “真的着了!”林笙惊奇了一下,赶紧从桌上拿了灯台点燃,“好厉害。” 瞬间整个屋子都悠悠地亮了起来,连带着两人瞳孔都一起映亮了。他拿过火镰反复地研究了几遍,咕哝道,“原来是要有引燃物。” 孟寒舟没想到打个火镰都能被人夸奖,愣了愣,又很快摆出一副嫌弃他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这个火镰杂质太多了。我有几块镶了松石珊瑚的,打了绦子可以带着玩儿,那个是一敲就着,比这个好用多了,赶明儿到城外带你去猎兔子……” 他一顿,声音戛然而止,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富家的少爷公子了。 林笙听他突然止住了话头,抬起眼来看了孟寒舟一会,忽的摊开手心里的火镰伸到他面前:“我怎么打不着呢?好像没看懂,能再教教我吗?” 孟寒舟皱了皱眉,再次接过火镰,还不忘抱怨两句:“真麻烦,先把稻草夹在火石里面。” “这样?” 明明动作都是对的,好几次也都差点就点着了,每次一到紧要关头,林笙就总打偏一寸,还反过来埋怨起他来:“根本打不着,你是不是没有好好教?” 孟寒舟气的胸口疼,转头瞪向他,半截烛火明明灭灭地落在对方脸上,他顺着林笙的视线往下看,这才注意到,林笙指尖上全都是火石上的黑灰,手心都打红了。 “是这样吗,你认真教。” 恍惚一瞬,孟寒舟终于明白过来,林笙也许并不是没看会,只是听出了他心里的不痛快,在刻意照顾他的情绪。 虽然不想承认,但被林笙这么一搅和,他刚才确实把侯府那些不高兴的事给抛脑后了。可越是如此,反而让孟寒舟越是躁郁。因为他被人看穿了。 “不教了。”他侧身躺下,气恼的蒙住了头。 床边静了一静,他听见林笙放下火石火镰的声音,烛火的亮光也稍微远了一些。 又听林笙道:“不教就不教了,怎么又生气了。好吧好吧,你睡你的。” 孟寒舟很快就没了声音。 林笙看他都有闲心发脾气了,应该没事,等了一会,觉得他应该睡熟了,才挑着灯到西屋里看了看。 ——屋里唯一还算整齐的床让孟寒舟睡了,唯一干净柔软的、厚着脸皮从侯府要出来的喜被,也都盖在孟寒舟身上。只有这破破烂烂的西屋,才是他的归宿了。 可是西边小里间的床又窄,还晃,还脏,小窗关不严,还漏风。 一摸被子,全是灰。 虽然有点嫌弃,但是没办法,总不能去抢孟寒舟的被子吧? 但林笙爱洁,着实忍受不了住在这种狗窝里。 以前即便是进山下乡,只要有条件,也会把住处打扫得干干净净。 于是没过多久,孟寒舟就听到他的动作从蹑手蹑脚,变成大胆试探,最后许是见没人阻止,竟然开始堂而皇之地倒腾东西,稀里哗啦像要拆家一般,他忍不住揭开被角道:“大半夜了,你现在要拆被子,得拆到哪年去?” 林笙又被他吓了一跳,手里还拎着那张可怜兮兮的薄被,看向孟寒舟的表情充满疑惑:“……你不是睡了吗?” 怎么知道我在拆被子? 孟寒舟抿嘴。 这么大动静要是没点反应,那不是睡了,那是死了。 同时,随着两人话音一抖落,被子里面掉出一只老鼠尸体,摔在地上死不瞑目地打了几个滚。 林笙看看新出土的鼠干一号,又抬头看看孟寒舟,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那无辜又纠结的表情,仿佛是在说:“你瞧,这怎么睡?” “……” 孟寒舟认栽,往床里翻了个身,口气僵硬:“这个床大,匀你半个。这么宽的被子我一个人也盖不了……”末了又怕林笙误会似的,还额外强调一嘴,“你过来睡,别再折腾那个了!” 屋里很久也没什么动静,孟寒舟以为自己语气太凶,是不是又把他吓着了。 正要回头看看,就感觉背后的床褥一沉,一个单薄的身躯小心翼翼地躺了进来。 虽然隔着挺宽一条缝,但依然能闻到他身上很特别的清爽气息,说不上什么味道,但冲淡了这屋里让人不快的潮腐气。 他正想着为什么赶了这么多天路,就连自己都不免沾上了一点马毛味,而林笙身上还是这么好闻时。 一个西屋来的长条枕头塞进了两人的缝隙之间,成为分割彼此的楚汉界限。 孟寒舟:…… 林笙也不是很想和他挤在一张床上,但是条件有限,比起喜怒无常的孟大少爷,他更不想和老鼠干尸跳蚤小虫睡在一起。 绸缎丝锦的喜被沉甸甸的压-在身上,还被小世子低热的体温烘得暖融融的,好舒服…… 林笙眯了眯眼睛。 哎,管不了那么多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今天要先睡觉! 林笙从善如流,吹了灯,把被子往上拽了拽,妥帖地压-在下巴底下。然后就伸了伸腿,闭上眼睛,随口说了一声:“晚安。” 孟寒舟肩膀微微一绷。 虽然是自己叫他上来的,可孟寒舟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和其他人同床共枕过,更没有人跟他道过晚安。这两个字对他来说,很是生疏。 屋里很静,静得有些尴尬,过了会:“……孟寒舟。” 孟寒舟朝里闭着眼:“何事?” “这里离山很近,应该也有兔子。”林笙打了个哈欠,“到时候你再带我去捉兔子吧。” 孟寒舟沉默。 他蜷在里侧,别扭了一会,在想自己是不是也应该说点什么的时候,憋了一会:“那个,疼吗……你那个,手……” “呼……”回应他的是一声平静的呼吸。 一回头,林笙已经睡着了。 这睡得也太快了,怎么比自己这个病人还快? 一片昏黑中,林笙安安静静地平躺着,长而微弯的睫毛柔软地垂落。 孟寒舟盯着他看了一阵,心中的烦躁时高时低。 可能是真的很累了,不过这么一小会,林笙的呼吸声就变得很沉,但很有规律,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 屋角处“滴答、滴答”的渗水声,像一点一点过去的时间。 孟寒舟沉了口气,唇瓣也微微一动。 “晚……安。” 作者有话说: 孟柿子:老婆跟我说晚安耶 好好养身体,带老婆去捉兔子! - 阿天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23-08-03 09:04:31 读者“鬼鬼爱看书”,灌溉营养液 +1 2023-08-03 16:24:36 读者“绝代天骄”,灌溉营养液 +1 2023-08-03 11:21:02 读者“tammie”,灌溉营养液 +1 2023-08-03 09:12:26 读者“咸鱼要翻身”,灌溉营养液 +51 2023-08-03 01:59:28 第9章 重新开始 第9章 重新开始 夜里,春雨下得大了些,还打了几声雷。 自来到这个世界,林笙还没睡过一个囫囵觉,如今又连着几天赶路,眼下终于背靠踏实的床板,哪还管得了在什么地方、身边是什么人,一闭上眼昏天黑地,这回并没有被这几声春雷轻易惊醒。 而孟寒舟更是很寻常地睡昏过去了。 翌日,林笙被远处此起彼伏的鸡鸣犬吠声给吵醒。 田家农舍总是这点不好。 他拧了拧眉心,一睁开眼,视线里就是一张近在咫尺的脸庞,还有热烘烘的呼吸声洒在颈边。 林笙晃了下神,才想起来自己与孟寒舟睡在一张床上。 但为什么,这么大的农家床,明明宽得中间都能再躺一个人,更何况还有枕头隔着,孟寒舟还是越界了。 此时,大少爷的侧脸正靠在他的枕旁,呼吸粗热,一只手臂还搭在了他胸口。 也怪林笙实在睡得沉,被人抱了大半宿都不知道。 林笙:“……” 林笙:“孟寒舟。” 孟寒舟没有回应,只是蜷缩起身体,感觉到周身暖和气散了一些,就忍不住往热源那边继续靠近。他脸色苍白略带潮红,眼睛也挣不开,声音含含糊糊的:“冷……咳咳。” 林笙本想把他推开,听他开始咳嗽,又把手收了回来。 孟寒舟身上凉得过分,竟然歇了一-夜都还没有暖和过来。 这也太虚了。 林笙不忍心欺负一个病人,无奈地将被子都匀给他,将大少爷又裹了一层,自己则偷偷从他臂弯里退了出来。 结果才掀开一点被角,被外面窜进来的冷空气冻得一个激灵。 怪不得孟寒舟挤过来,大概是被冻到了,外面真的好冷。 但被窝已经回不去了,林笙咬了咬牙,支棱着离开了温暖的床褥。 他搓着小臂四处一看,发现原来是昨夜潦草用来遮窗的破布松脱了,露出明晃晃一个大洞…… 山坳本就寒气重,早晚尤甚,小院又在半坡上,早春下过雨后,来来往往的风都要从这里筛一遍才走,所以吹得小屋里凉飕飕的。 风一卷,糊窗的纸就又被掀下来一圈,窸窸窣窣的响。 现在鸡才叫,按说时间还早,但林笙已经睡不着了,他研究了一会这窗户究竟是怎么破的,最后决定还是捡起地上的破布,先塞上那个窗洞,回头去买点窗纸重新糊上才行。 推开房门,一阵雨后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 地上还湿漉漉的没有干透。远处山岚之间朝霞万丈,细碎的金芒穿过雪白的薄云照向人间。 “呼……” 林笙深深地换了一口气,伸了个懒腰,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 伸罢懒腰,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 正如昨天所见,屋前是个方方正正的小院子,用半高的泥墙围着,墙边东倒西歪着一些农具,像是锄头、农铲、小石磨之类的,看得出以前孟家也殷实过一阵,只是如今工具都生了一层薄锈。猜想大概是孟父染上赌博,很久没有好好劳作过了。 这些工具拿去磨一磨,也应该还能用。 放下农铲子,转头就看到院子角落里有一棵杏树,正努力地钻着芽。 杏树旁边,沿着矮墙另搭出来了小半间夯土房,屋檐被熏得发黑。土房门口放了只掩盖的水缸,旁边堆着几层柴火,矮檐下挂着晒干的辣椒,想来就是做饭的灶房。 林笙提溜着裙边进去瞧了瞧,锅是农家的柴火大铁锅,脏腻腻的。他左右翻了翻,陶罐子里还储了一点没吃完的碎米糁和黄豆,但也都差不多要见底了,倒是盐和腌菜都还剩了一些,还有两头干瘪的老姜。 但是装菜油的小瓦罐被老鼠掀翻了,一滴不剩,厨房里连颗鸡蛋都没有。 这时太阳缓缓升起来,微风拂面,林笙望着水洗过的蔚蓝天空,再看看空空荡荡的厨房,不禁坐在灶房的小凳子上叹了口气。 真的是家徒四壁啊,比想象中还要拮据一些。 孟寒舟这个“假世子”虽然没有像原书中那样“病逝床榻,埋骨荒山”,但这命也只是暂时吊着罢了。 想要恢复身体,好汤好药肯定是少不了的。 但一路过来,先前叫雨珠买回来的药材几乎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仅剩一些聊胜于无的参片,只够泡泡茶。 何况人参这种猛药,救急尚可,久服也是不对症的。孟寒舟身体太虚,吃多了容易虚不受补,反而会加重病情,还是得正经用药重头开始调理才行。 到了这种境地,真要是丢下孟寒舟不管,无异于叫他等死,林笙于心不忍。 一个人过也是过,两个人不过是添双碗筷,还能做个伴。 只是日子肯定会苦一些了。 “好歹是相识一场,也算难兄难弟……” 林笙如此想着,拿出那只红木嫁妆盒子,抱在膝上仔细盘算了一下。 他不太清楚这个世界的物价。 脑海里模糊的记忆告诉他,原主以前在家时也是娇生惯养的,一顿饭就能花出去好几两,买个零嘴糕点都是直接拍银瓜子的,也并不清楚外头菜价几何、米钱几两。 林家还只个是不入流的京畿小官,俸禄有限,都能如此消费,更不提曲成侯府这等钟鸣鼎食之家了。 可见这个朝代物质应当比较丰富。 盒子里这几个碎钱,恐怕是撑不了多久的。 林笙光是想一想,米面油粮要花钱,衣物交通要花钱,买药更是一大笔支出。更不提初到此处,要花销的地方简直数不胜数。就比如这窗户、这门、这瓦,也该修一修……就觉得头疼。 他阖上红木盒,看了看一无所有的家,又瞥了一眼屋内奄奄一息、爬都爬不起来的假世子。 唉。 天气好极了,钱几乎没有。 林笙无奈地放下被老鼠舔空的油罐,想着再找找有什么存粮,先做顿早饭出来,再商量谋生的事。 却意外发现灶房另一头有一扇格栅,似乎是个小门,只不过被凌乱的杂物遮掩着,所以之前才没有发现。 他伸手推了推,里面被堵住了没有推动,不知是通往何处的。 林笙一时好奇,把杂物清理到一边,终于露出了小门的全貌,打开木栓探头出去看了看,发现是一条参差扭曲的小路,穿过这道小门往后头走,能径直走到了屋子背面去。 令林笙惊喜的是,屋后竟然是一小片菜地。 虽然只有巴掌大,但是很规整,用竹篱笆围着。只是大概很久没人照看了,已经半荒废,凌乱地长着些杂草,几只灰啾啾的鸟儿正蹦蹦跶跶地在里面啄草叶吃。 正所谓春雷响,万物长。此时小田里面也冒出了朵朵绿茬儿,林笙趴在篱笆旁,满怀期待地望着,果然发现野草里面混杂着小簇小簇的荠菜。 荠菜是春天最早生出的小野菜,一下雨,田边路边到处疯长,很常见,而且刚冒出来正是最嫩的时候,又不用花钱又好吃。而且这里的荠菜都不用担心打了药,是纯天然的鲜美滋味。 正不知道吃什么呢,这真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林笙赶紧到灶房拿了个筐儿,又寻了一截麻绳,把碍事的长发在脑后扎成个马尾,便钻到小田里面去挖荠菜去了。 小荠菜们水灵灵的,林笙开开心心沿着小田挖了一圈,提着筐子回灶房的时候,菜根上都还带着湿润芬芳的泥土。这东西有人爱吃,有人不爱吃,而林笙正是爱吃的那类人,包饺子香死了。 而且荠菜虽然只是野菜,却有着利脾和中、抗炎止血的功效,有“菜中甘草”的美誉,给孟寒舟吃也不无好处。 挖回来的菜洗干净放在一边。 农家的柴火锅林笙倒是会用,但是孟家这口锅不知多久没清过了,腻得全是油灰味,林笙爱干净,实在用不下去,用饭帚沾着清水刷了好几遍,手都酸了,这才拿出那枚火镰,试了几次,将热水烧上。 只是昨夜下了雨,屋檐下囤积的柴火都沾了湿气,费了好大功夫才终于点燃。 趁着烧开水的功夫,他又顺手把桌子椅子都擦了一遍,杯碗瓢盆也全都刷洗过,整整齐齐地摆在厨房的木架子上。 林笙抹了把细汗,嗯,这看着才顺眼一点。 离开了那个破侯府,也不用再看什么人的脸色,更不用担心说错做错,反而更自在些,干什么都心安理得。 既来之,则安之呗。 只是眼下家里什么都缺,用荠菜包饺子自然是不成了,清炒也没有油,想来想去,索性煮上一道东坡羹。 据说这是苏东坡昔年在田间时发明的山羹,其实说白了就是荠菜粥,用磨碎的粳米和豆粉,与荠菜切碎,一起煮粥,出锅时随便用些盐调味就行。 好在这几样食材都是现成就有的,虽然是干巴巴的老豆子和陈碎米,但只要碾碎一些,再煮久一点,煮得豆米绵软一些再下荠菜,想来入口也不会很差。 折腾了小半个时辰,把切好的荠菜碎放进锅里,还特意切了两片老姜煮进去,可以驱寒。 等忙完这一圈,盖上木锅盖,林笙想坐下来歇会,才发现身上的衣服在小菜田里弄脏了。 他舀了点水搓了搓衣角,搓到卷蕊的绣花,才忽的想起来,自己穿的还是女裙! 这些日子都穿习惯了,几乎忘了这件事了。 其实女裙比起男装来,不过是腰身细了一些,花纹多了一些,颜色鲜嫩一些,样式比男装多些花哨……穿多了也就那样。 但林笙毕竟没有什么特殊爱好。 女子装束宽袖宽摆,也确实不太方便,这里没人认识他们,他也没必要假装林娴。既然都决定要重新开始了,还是换回来才好,省的被人看见误会。 ……不过,这里并没有属于林笙的换洗衣服。 当时被侯府赶出来时太匆忙,都没机会让他们仔细收拾,连头上的发簪钗子也被踩高捧低的侯府人给没收走了。 一群下人们看人下菜碟,本就是为了羞辱他们的,给他们准备的行李包袱里自然没有什么好东西,全是打了补丁的旧衣裳,甚至还有破洞麻衣。 还是雨珠怕他们在外面没人照顾,受冷落,趁人不备,偷偷拿了一些衣裳塞进了他们的马车。 不过小丫头原本就不是贴身伺候孟寒舟的,所以衣服也是从柜子里胡乱掏的,究竟拿了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林笙收拾了一下,发现还有不成套的。 但已经很不错了,林笙很知足。 看来目前只能先穿孟寒舟的衣服了。 “多亏有雨珠。”他心道,并顺手从这堆衣物里面挑了一件鸭卵青的素色长衫。 比量比量长短,勉强能穿,颜色也不扎眼,但是裤腿和袖口长了一小截。 不碍事,卷起来就好。 林笙关上房门,窸窸窣窣地换衣服。 - 孟寒舟从昏睡中一睁开眼的时候,直面就是一抹雪白的脊背——匀称漂亮,细碎的日光拂过,一双肩胛蝴蝶似的,朦朦胧胧像是泛着一层温润的珠光。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起猛了,竟然看到林笙在脱衣服? 孟寒舟一时看愣,望着那一截细腰有点恍惚。 虽然每次醒来都能看到崭新的、赏心悦目的林笙,可那时林笙都已经换好衣裳了。 尽管心里明知他是男子,可他穿了多日女装,多多少少已经看习惯了。现在冷不丁直接看他现场换衣服的画面,眼睁睁看着漂亮妻子真的变成了隽秀少年……冲击力还是有点大。 卵青色衬得林笙的肤色又冷又细腻,像被纤薄的青瓷片包裹着的一块奶脂色冰玉。 但实际上摸起来并不冰,是暖融融的温度。 孟寒舟想岔了,下意识移开了视线,可偏过去半分了,又突然想起来,他又不是女子,有什么不能看的!便又黑着脸挪回去,硬生生地盯着,以示自己并不心虚。 林笙听见了他翻身的动静,匆匆将外衣拉上来,系上衣带:“你醒了?” 回过身来,就看到孟寒舟压着眉梢,倔强盯着他看。 “……?”这什么意思。 林笙揣摩了一下,觉得他可能是有一些富家少爷的通病,比如讨厌别人穿他的衣服,只好扯了扯衣摆道:“我没有别的衣服穿,等以后有衣服了,会洗干净还给你的。” “不用。”孟寒舟哼了一声,佯装毫不在意,但余光还是忍不住偷偷去瞄。 原来他穿男装是这个样子的,比女裙更有风姿。 孟寒舟现在觉得,之前那些女子衣裙都太小气了,不值一提。 林笙五官柔和,虽然貌美但没什么攻击性,很适合穿浅色,这样素雅的衫袍,孟寒舟穿起来总是不伦不类,而他穿在身上,却显得身形清隽修长,看起来干干净净,如月如竹,还有几分柔-软。 但很快孟寒舟觉得这衣服眼熟。 他皱了皱眉,想起来了。 ——这是自己的旧衣。 当时他还病得不是特别严重,京城突然流行这个文质彬彬的样式,下人也跟风给府上少爷们都做了一身。孟寒舟只穿了两次,就被父亲……现在也不是他父亲了,曲成侯训斥他寡淡的跟要出家似的,勒令他换掉。 侯爷一直很厌恶佛门的任何东西,后来这衣服就一直收在柜子里,没想到现在会出现在林笙身上。 ……以这种方式,在这种地方。 眼看着林笙走了过来,孟寒舟触景生情,突发心悸,没忍住咳出了几声。 林笙皱着眉:“你觉得怎么样?” 孟寒舟心里不舒服,别过视线,嗓音有点哑:“头很疼。” 他看着比昨夜刚从马车下来时好些,但眼底的疲色还是很浓,像一直睡不够似的,应是心气不足的缘故。 但林笙并没有说的很严重,只是道:“可能是夜里吹风,受了外寒。” 孟寒舟情绪很差,脸色也变得很糟糕。 看着这萧萧索索的家,往事就像那扇破了洞的窗一样,裹着刀子般的寒风,往心底里刮。 林笙递过去一个粗糙的木碗:“先喝点水吧,大灶我用的不是很熟练,没敢加太多柴火,粥还得煮一会才能好。待会吃了粥,发发汗就会好一些了。” 孟寒舟看着林笙手中的碗,眸子暗了暗,一言不发。 突然就发脾气推开他的手:“拿走,我什么也不吃。” 林笙已经习惯他喜怒无常的性子了,也没说什么,把碗放在了床头,“那我放在这了,你想喝就自己拿……我去看看锅。” 刚出了门,就听到猛地“哐当”一声,是木碗摔在地上的声音。 地面不平整,那碗沿着凹凸不平的缝隙打滚,最后撞在了林笙脚边才停。 碗里的水渍洒了一路。 林笙顿了一顿,当没看见,仍然出去了。 随他折腾,还是去灶房该干什么干什么。 又往灶口续了两根柴火,林笙一边听着屋里叮叮当当的动静,顾自给灶膛扇着风,托着下巴等粥煮好。 林笙知道,突逢巨变,孟寒舟心里肯定是憋了股气,大概更多的是委屈和荒谬感吧。 明明曾经也是金栽玉培的少年郎,在本该最为意气风发的十七岁,一夕之间,就从天上跌进了泥里,曾经他视为家人的父亲淡漠无比,没有好好听他说一句话,甚至连几天缓口气的时间都不给他,就把他赶了出来。 任谁心口突然扎上这么大一根刺,也不会好受的。 雨珠说过,世子自从病了脾气越来越古怪,在府上时动不动就生气暴躁。 其中纵然有久病心态不好的原因,但长期服用含重金属的微毒药物导致的毒素积累,也会让人病理性躁郁,有时候这种烦躁并不受他自己控制。 回乡下的马车中,孟寒舟忍了一路没有发作,已经让林笙很吃惊。 可能是在那两个侯府车夫面前,他还想维护那点已经破碎不堪的尊严。毕竟那种情形下,他越是生气发狂,越是难堪,反而会成为外人眼里的笑话。 也挺可叹的,倒错的身份回归之后,他竟连发疯的资本都没有了。 昨天刚到地方,孟寒舟还没有缓过劲来,今天清醒了,总归是要宣泄一下的。这人看起来死犟,也不像是会哭哭啼啼的模样,能闹出来也好,比一直憋在心里要强。 想着想着,林笙偎在灶边不小心打了个盹。 没多久,荠菜粥煮得软烂开花,咕噜噜地冒着泡,热气顶着锅盖扑扑跳动。 他揉揉眼睛,听屋里动静歇了,应该是孟寒舟一个人宣泄完了——生病的人毕竟体能和精力都有限,挥霍空也就到极限了。 于是起身活动跺了跺脚,然后往锅里洒上一小撮盐,盛了两碗出来。 推开房门,不出意外,床边东倒西歪一片狼藉。 而罪魁祸首本人眼底泛着血丝,把自己折腾得有些颓靡,呼吸凌乱,衣领松散,苍白的脸半面都是阴影。 有人进来,他一瞬间抬起的眼神依旧带着几分没化解的凌厉。 “舒服点了吗?”林笙捡起摔在了门槛的木碗,又扶起床下的木架子,捡起地上的枕头,都一一归置好。然后走过去摸了摸孟寒舟的额头,微微的还是有点热度,这些日子经过观察,他只要情绪一激动,就容易低烧。 温声道:“心情还不好的话,可以再给你摔一次。这都是木头的,摔不坏……” 正去探他的脉,林笙发现,他指甲缝间不知哪来的血丝。 仔细观察了一圈,才找到他肩后的布料上也沾了零星一点红色的污迹。 虽然林笙力气也不大,但还是比生病的人要强一些的,与他争夺了几次,就趁其不备挑开了他的衣领。探头一看,他肩后那三枚香疤附近,赫赫然被挠了几道血痕。 “孟寒舟。”林笙严肃地盯着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好在他力气虚,抓得不是很深,并不需要特别的处理。 孟寒舟喘着粗气,一手虚虚无力地握着林笙的手腕,眸色幽翳:“在你眼里,也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林笙依旧平静地注视着眼前的人,良久将他衣领扯上,叹了口气:“没有。” 还要顺势去把右手脉,才碰到,孟寒舟就将手抽回去了。 他侧过身去,只露个单薄的脊背给林笙看,恹恹道:“别管我了,我的病治不好了。他们说的没错,我现在就是个废物。你走吧,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就行。” 林笙手还悬空着,听他这样说话,随即眉头皱了皱。 他不喜欢自说自话、自作主张、还自暴自弃的病人。 林笙不理他,把熬好的粥端过来,他也别过头,不肯喝,似乎是笃定主意要绝食去死了。 “可是你答应我的遗产,还没有给我。”须臾,林笙的声音不温不凉地从背后传来。 孟寒舟没想到他在意的是这个。 气得一下子咳起来,忍不住扭头狠狠瞪他。 家都没了,上哪儿去给他弄遗产去? 一转过来,就看到林笙静静地正看着他,微微歪着头,似乎就等着他回身一般。 孟寒舟:…… 上当了,激将法。 林笙心下失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背,帮他止住咳嗽。 “谁说治不好的?”然后林笙在床边坐下,端来粥碗,用木勺子搅一搅,“我自从学了医,运气一直很好,大夜从不来重病例,抢救很少有失败,老师都说我是院里的锦鲤,走到哪里都能带来好运。” 粥是刚盛出来的,热气蒸得眼帘上都是雾水,林笙习惯性地舀起来放到唇边吹了吹。 他的每一个字都说得挺清楚,但连起来竟有点听不懂。 孟寒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能困惑地听着,看他将粥耐心吹凉。 “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但这件事并不是你的错。这只是个坎儿,谁都有面对坎坷的时候,都觉得当时天要塌了,人生也要完了……我也有过。但是……”林笙道,“跨过去就好了。” “跨过去就好了。”林笙又重复了一遍。 他说话很慢,但很郑重。 孟寒舟不懂,他怎么能如此平静、平淡,把这种事情说的如此简单。 简单得就好像——早上起来,左脚带右脚,迈一个门槛那样容易。 “家没了可以再建,钱没了可以再赚,人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也许你现在听起来觉得很难,但不急于一时。孟寒舟,只要你不抛弃自己……”林笙抬头,注视着他因病而愈显漆黑的眼睛,想了想该怎么说,“我就不会抛弃你。就当……重新开始吧。” 两人四目相对。 孟寒舟盯着林笙,眼睛黑得像不见底的潭水,又似要从深潭中灼出炽焰来。 “会好起来的。有我呢,你如果信我,我给你治病。”林笙被他盯得有点不知所措,不自觉垂下眼睛,“所以,以后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孟寒舟眼底颤了颤。 不等孟寒舟做出反应,林笙已调整神色,重新将勺子递过来:“真的不喝?早上新采的荠菜,很香的。” 孟寒舟缓缓移动目光,视线落在林笙捏着勺子的手上。 手指雪白,沾着温暖的味道,闻起来确实是很香。 “我——唔!” 还没回过神来,勺口已经抵到了嘴上,不等他执拗拒绝,粥米顺势就塞进了牙关,“……” 粥米煮得软烂,滑进喉咙。 林笙似弯非弯地抿着唇角:“香吧?” “不香也不许骂我。” 孟寒舟没说话:…… 林笙就这样一口一口喂他把粥喝下去了。 “……对不起。”过了会,孟寒舟突然咕哝了一声。 林笙险些没听清楚,顺着他的视线,看到那只曾被他摔过的碗。 “没关系。” 作者有话说: 小孟:小弃犬.gif 新的家有点冷,但新的老婆很好(fine) 小弃犬会有新家的,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家! · 笙笙:擅长拿捏暴躁小狗 - 这章很粗啊(快夸我) - 读者“马甲三两件”,灌溉营养液 +10 2023-08-04 22:59:21 读者“鬼鬼爱看书”,灌溉营养液 +1 2023-08-04 12:50:48 读者“小李子”,灌溉营养液 +20 2023-08-04 11:08:20 第10章 复位 第10章 复位 不知道是不是心悸症又严重了,自从林笙说完那些话后,孟寒舟觉得心脏一直狠狠地跳个不停,搅得胸口阵阵发胀。 从小到大没有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林笙是第一个。 正胡思乱想,胃里才觉得有了点暖意,林笙就放下了木碗,不再喂他了。 孟寒舟还张着嘴像等投食的鱼一般,半天回过神来,才发现碗里已经空了:“……” 小木碗装不了太多东西,孟寒舟才咳过血昏迷过,不适宜一下子吃的太多太硬,应该少食多餐。陈米豆子就算煮得再烂,也毕竟不如新米好消化,吃多了容易胃疼。所以林笙给他盛的这一碗里,水多米少。 孟寒舟先前还冲他发过脾气,摔过他的碗,砸过他的枕头,现在要面子,已经不好意思说自己没吃饱了。 林笙看出他欲言又止,止言又欲,但并没有再给他盛一碗的意思,反而把空碗拿下去了,平平说道:“中午再吃。” 趁着他现在还算听话,林笙又喂他喝了两口水清清口,便叫他伸出舌面来观察了一下。 舌颜色发淡,是气血不足。舌面上覆着一层挺厚的白苔,确实是受寒的表象。舌边还有齿痕,这是脾虚,林笙全记在心里,打算之后买到药材给他调理。 然后,才端起自己那碗已经有些冷了的粥来吃。 孟寒舟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越看越香。 折腾了这一番后,外面日头很高了,马上就要到中午,他舔了舔唇,忍不住问道:“中午吃什么?” 林笙吃东西也安安静静的,但速度并不慢,很好看:“粥。” 孟寒舟沉默片刻,不死心地问:“那晚上呢?” 林笙放下碗,擦了擦手指:“还是粥。” 孟寒舟:…… - 林笙将几只空碗收回灶房。 他舀了清水把碗洗干净,放回木架子上,还顺手将灶下的火压灭了一点,只留一点余温,方便随时能用。 早上把家里打扫了一遍后,水缸里就没剩多少水了。院子里也没有水井,估计是要到先前看到的那条河里去打。林笙找到了木桶,桶可不算小,估量估量自己的身板,恐怕做不到一次挑两桶水回来,还是费力气多跑几趟吧。 拎起木桶,林笙总觉得自己似乎把什么事情忘记了,可脑海里搜索了一圈,也没有想到究竟是什么……算了,想起来再说吧。 他根孟寒舟说了一声出去打水的事,刚出了灶房,就听到院子外面响起一阵嘹亮的孩童哭声。 日头高了,农家的小孩子们没什么别的乐子,都跑出来追逐打闹着玩,老远就听到他们吵吵嚷嚷的。 林笙本来没当回事,但那哭声断断续续的,似乎就在自家门口,还夹杂着妇人的训斥声:“小冬!就差几步路了,赶紧起来,不就是摔了一跤,又闹腾什么……” 林笙擦了擦手,出去看看怎么回事。 才一推开院门,不知什么东西横在自家门口,差点被他一脚踢飞。他眼疾手快赶紧扶住,见是个背篓,旁边洒落出来的又是野菜又是蘑菇,林笙忙把东西都捡了回来,很沉,一下子就装得满满当当的。 旁边的矮墙底下,席地坐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干干瘦瘦的,正抹着泪撒泼闹脾气:“娘呜呜,我脚疼,走不动……” 不远处站了个妇人,应当是孩子的母亲,看起来年纪不算大,约莫三十来岁。 她头发都用灰蓝色的头巾包裹着,背后也背着比她身形大一倍的柴火捆,纵然她身材比较壮实,腰身也被压得直不起来了,更腾不出手去拉扯孩子。 “我还能背你不成?赶紧的别瞎闹腾了!快晌午了,还得回家给你爹擦身做饭……”妇人满脸倦容,回头正要呵斥孩子,就见一道人影拉开了院门,从孟家院子里走出来个俊俏的年轻人。 昨日下雨,她在家中照顾丈夫没有出门,并不知道马车进村的事,也没听见外边那些传言。这会儿见到孟家突然来了人,还是生人,赶紧就招呼儿子过来,一边不住地拿眼神上下打量林笙。 小冬也被突然出现在背后的人吓得咯楞一下,但爬起来瘸瘸拐拐没跑几步,就又扑到在地上了,当即哇一声大哭起来。 “……没事吧?”林笙犹豫了一下,上前去把小孩给扶起来。 出于职业习惯,林笙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这孩子小跑的几步,有明显的保护性姿态。 趁着弯腰扶孩子,他半蹲下来顺着孩子小腿往下一捋,才摸到脚踝,孩子就疼得嗷一声。这一摸,更加验证了他的猜测。他动作立刻放轻了,心下了然道:“孩子应该是真的疼,有踝关节的轻微错位。” “啥?”妇人见他单单薄薄的是个少年书生模样,说话又温善,不像是什么恶人,心里的戒备不禁就松了一些,“啥错位?” 林笙想了想道:“就是脚踝上的小骨头歪了。” “啊?怎么的骨头就歪了?不就是跌了一跤吗……”孙兰一脸茫然也不懂,这小子天天爬树下水的,皮实得很,就刚才下山的时候被石头绊了一下,摔了个跟头,哪能那么容易伤着骨头,她觉得这少年人是在唬人,“你小子年纪轻轻的,别张口就来啊!” 田里的孩子养得都糙,哪有那么娇气,摔一下还能摔断骨头的? “并不是骨头断了。”林笙解释道,“是小孩子骨骼还在发育,如果遇到外伤磕碰或者撞击,一些小关节很容易就会脱位错位,不在它原本的位置。你瞧,这块已经有些肿了。” 孙兰卸下-身上的柴火捆,半信半疑过去,掀开小冬的裤腿一看,果然右边脚腕子高了点。 她本来还不怎么当回事,这下亲眼看见肿了,顿时就信了几分——自家小冬这才几岁,真要是真伤了骨头伤了腿,万一成了跛子,以后可连媳妇都难讨了! 隔壁村就有个卖竹筐的张老汉,前年上房修瓦的时候不小心跌下来了,当时觉得没啥事呢,也是扭了腿一瘸一拐的,就没管,谁知道后来……腿忽然就烂了!花了好多钱也没治好,最后没办法,只能给锯了。 那更是吓人! 孙兰关心则乱,越想越怕。 但她性子急,嗓门又大。一急起来嘴上就不饶人,忍不住责备起孩子道:“你这小败家玩意儿,让你老老实实的跟着我好好走路,你非要攀高蹦低的……现在得意了?你说说,看个腿又要花钱!” 村里原有个鳏居多年的老秀才,姓刘,会几手看病的法子。 平常邻里有个不舒服的,都是找刘秀才给看,他能给弄点山上的药草吃吃。 但最近刘秀才到外乡走亲戚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往常老刘秀才不在村上的时候,村里人要是有个头疼脑热的,要么得等到他回来再说。要么实在急的,就得去县城请郎中。文花乡偏远,去一趟县城得好几个时辰,要是想快点,就得蹭人家的牛车。 且不说来回的路费还有药钱了,单是城里郎中的诊金就不知道要多少! 小冬只是贪玩而已,能懂个什么,只是听娘亲语气这么凶,哭得越发大声了:“呜呜娘……我疼……” 孙兰嘴硬心软,说了他两句就不说了,终究是心疼。 骂归骂,到底是自家的熊儿子,真要是因为耽搁吃药而坏了一条腿,她这辈子指望就没了。 “兰姐姐!” 她正要去抱小冬,突然远处从半坡下面匆匆跑来个姑娘,叫着她的名字,远远的瞧见孙兰了,大松了一口气,赶紧走了上来,“太好了,兰姐姐你在这。” 林笙瞧了她一眼。 这姑娘看起来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很小巧玲珑的一个女孩子,走路有些跛脚。不知道是不是吃的不好,似乎是有些营养不-良,脸色发黄,下巴也瘦得尖尖的,显得眼睛更加得大。 “灵月妹子。”孙兰应声。 李灵月腿脚不好,气喘吁吁地跑上来,扶着腿缓了口气儿,见小冬坐在地上哭,一只脚还肿了,吓了一跳,问了声:“小冬这是怎么了?” 孙兰心里正是又急又躁,忍不住朝她抱怨了下熊孩子上蹿下跳扭了骨头的事。 “唉,皮娃子!”叹了口气,又转头问她,“你找我?什么事这么着急。” 李灵月忙回过神来,赶紧说:“兰姐姐,你快回家去看看吧!我刚进你家找你,就见柳大哥从床上摔下来了,正满头是血,我也听不懂他说什么,也不敢乱碰……就让银子先守在那,我赶紧出来找你了。” 即便很着急,她说话声也细细小小,软绵绵的。 “啥?!”孙兰脸色一变,“我这就回去!” 才一迈腿,又忽的想起这还有个摔了腿脚的儿子。什么事儿啊,倒霉都往一块凑! 可一琢磨,孩子这个就是伤了腿,一时半会出不了大事,家里男人却有可能出人命的,也管不上那么多了,拔腿就往家跑,同时喊道:“灵月,先帮我照顾下小冬!” “成,我送小冬回去。”李灵月应了一声。 可声音太小了,恐怕孙兰都没听见。 那边孙兰一走,李灵月越发地怯人了,也可能是警惕外人。林笙一动,她就战战兢兢退了一大步,好似林笙会吃了她似的。她站在那儿左右为难,一副想过来抱走小冬,却又不敢过来的模样。 林笙也不知道她好端端的到底怕什么,难不成自己这么可怕吗:“……” 林笙只是想仔细给孩子检查一下。 他也懒得解释了,直接半跪在地上,支起一个方便的角度,将孩子的脚搁在自己的膝头。 李灵月探头瞧着他的动作,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干什么?” 林笙示意她不要说话,便一手托着孩子的脚踝,一手沿着踝骨关节仔细地摸了一圈,然后握着小冬的脚左右轻轻摇了一下,柔声对孩子道,“别怕,哥哥给你揉一揉,揉一揉就不疼了……” 说着趁孩子不注意,突然掌心往前一顶,只听细微的“咔哒”一声。 “好了。”林笙说。 就一瞬间的功夫。 李灵月诧异地愣住了:“好了?” 林笙起身,拍拍这个满脸鼻涕眼泪的小萝卜头:“别哭了,起来试试,踩在地上还疼不疼了?” 小冬自己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眨巴了几下眼睛,骨碌翻身从地上爬起来,伸出右腿往地上跺了两脚试了试,黑溜溜的小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欣喜地朝李灵月扑了过去:“哇!月姨!真的不疼啦!” 李灵月看了看小冬的脚,一时还是不太能相信,可刚才那咔哒一声骨头响,她又确确实实的是真的听见了的。 李灵月都没回过神,揽住小冬后,颇有些意外地盯着林笙看了一会:“你……你会看病?” 说着看了看他背后的屋子,竟然是孟家的院儿。 这才恍然,心想原来是昨天那个马车里的……没想到是个如此俊秀的少年郎。 “嗯,算是会一些。” 林笙应下,又想起来叮嘱说:“孩子只是小关节错位,问题不大,已经及时复位了。下次小心点就行。小孩子身体恢复得快,这两天就好好休息别乱跑,右脚不要太用力。” “哦……好。”恍惚了一会,李灵月忙去摸身上的兜子,问:“那、那这……多少钱?我替兰姐姐先给你……” 林笙摆了摆手:“举手之劳罢了,又不是什么大病痛。回去后劳烦你和他娘亲说一下,骨节虽然复位了,皮肉却毕竟已经伤到了,现在有些红肿是正常的,可以用凉手巾给孩子敷一敷脚踝,千万不要用热水烫。” 他见李灵月甚是安静,怕她没有听懂,便又重复了一遍:“能记得住吗?” 李灵月轻轻点点头:“能。” 林笙看她可能是怯生人,也没再多说,转身准备去拎水桶继续去打水。等他拎了桶再走出来时,只见那瘦弱的姑娘正费力地将地上那一大捆柴火背在身上,一手牵了小冬,另一手还要去抱那只死沉的背篓,正踉踉跄跄地往孙兰家走。 往前走是个下坡。 眼见她差点扑到地上,林笙快走两步,一把帮忙托住了。他看这姑娘也病怏怏的气色很不好,感觉随时都能晕倒在路上似的,一时好心,就伸手将背篓接了过来:“我帮你们送过去吧。” “这怎么好意思……”李灵月忙说。 林笙道:“不碍事,我反正也是要往下去打水的,顺路走一段吧。” 李灵月看了看他提着的空水桶,见他确实是要下去,于是小声道了句谢谢,便拘谨地走在前方带路,没有再说什么。 两人一前一后,下了半坡往东一拐,很快就到了孙兰家。 她家是个搭了葡萄架子的小院子,这时节葡萄藤才还没有彻底返青,嶙峋的藤蔓缠着竹架,摇晃着仅有的几片嫩叶。 “银子你也来啦!”一进门,小冬看到自家门槛上捧着脸坐着个小丫头,一双大大的眼睛,简直和李灵月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般,小家伙顿时好了伤疤忘了疼,高高兴兴跑上去要和她玩。 银子跑到李灵月跟前,小声道:“阿娘,我害怕,兰婶婶在屋里哭……” “……”李灵月瞧了窗户一眼,摇摇头,“没事银子,跟小冬玩去吧。” 林笙走进来,找了块干净的地方放背篓,就看到葡萄架底下的角落里,堆了两个没来得及清理的药罐。他虽不是有意要看,却也瞥见了这药渣里有几味川芎、赤芍、桃仁等,都是活血化瘀的药材。 他下意识问了句:“这家有人生病了吗?” 李灵月将柴火帮忙堆在一旁,回头见林笙盯着那堆药渣瞧,田里人最怕生病,所以有人很忌讳见到药渣,会觉得晦气。忙低声道:“你别介意……柳家大哥不是什么不干净的病,是中风。” 林笙:“中风?” 这种病,无论在什么时代,也算不上什么好病。 李灵月点点头,叹了一口气:“柳大哥是突然病的,他们两口子好容易攒了点积蓄,现在又全搭进去了……” 柳家婆婆当年也是瘫在了床上,柳大哥为了照料寡母,怕耽误好人家女儿,直拖到母亲去世了才成亲,是经人介绍,娶了年纪也不小了的孙兰。那时候柳家为了给柳母治病欠了乡里邻居们不少钱,穷得很,好在孙兰能干,夫妻俩都不是爱埋怨的人,勤勤恳恳种地干活,把欠钱都还上了,还生了小冬。 眼见着日子好起来了,总觉得终于能顺心了——谁能想到柳大哥下地干活,突然的就晕了过去,怎么也醒不过来。孙兰着急忙慌的请了刘秀才过来看,竟说……也是中风。 这一下子,柳家天就塌了。 “兰姐姐不愿意相信他起不来了,换了不知道多少郎中,一直拿药养着。大半年了也没什么起色,现在瘫在床上连话也说不了……唉。”李灵月感慨道,这病就是个无底洞。 正说着,许是听见了院子里的动静,孙兰走了出来。 李灵月怕她听见伤心,忙按下话音,不再提这个了。 林笙没想到他家还有这节,心下唏嘘了一阵。 可见孙兰方才还是泼泼辣辣的一个爽快娘子,此时已失了神色,眼眶微红。 瞧见是李灵月送小冬回来了,连带着孟家院子那个少年也跟了下来,勉强在外人面前换上一副笑容,到屋里提了壶水出来:“还麻烦你俩帮我把东西都弄回来。很累吧,过来喝点茶。” “捎带手的事。”李灵月客气道,“柳大哥没事吧?” “没事儿,就是不小心从床上滚下来了,脑门上摔破点皮。”孙兰苦笑了下,摆摆手,“别管他了,喝茶喝茶。” 林笙却微微一皱眉,垂眸沉思了片刻,问道:“方便的话,能让我看看吗?” 作者有话说: 此时小孟在家里思考:大意了,他是不是只会煮粥? - 爱大家,继续求收藏和评论~随即掉落小红包~ - 第11章 龙胆草和乌药 第11章 龙胆草和乌药 孙兰一愣,不明白他什么意思。 李灵月差点忘了这事,忙说:“是了兰姐姐,这是住在孟家的小哥儿,会看病,厉害得很。刚才他就是一手的事,就这么捏了一下,就把小冬的脚给治好了。” 孟家的? 李灵月把孙兰拉到一边,小声说了昨天马车进乡的事儿。 说完,又朝孙兰比划了一下林笙给小冬正骨的事,孙兰听得满脸讶异,又赶紧扭头去找自家儿子。 果然看到小冤家正拉着银子坐在门口玩儿呢,脸上蹭得跟花猫似的,嘿嘿地朝着人家闺女傻笑,哪里还有一点刚才那疼得嗷嗷哭的样子。 “叫,叫……”李灵月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好像压根都没问过人家的名字,不禁有些尴尬。 “我叫林笙。和我朋友昨天刚来这里的。”林笙主动介绍自己,垂眸想了想,也没敢说的太多,怕说的不对回头孟大少爷知道了又生气。 只含含糊糊地提了句,说孟寒舟是孟家的亲戚,如今是那小院的主人,到这里来养病。 林笙则是随行的郎中。 很好,没有一句假话,很合理。 “……养病?”孙兰纳闷地往天上瞥了一眼,又看了下四周这穷得啥也没有的山坳坳,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没见过有小少爷们到荒郊野岭里养病的。 “是,这……风水好,气候湿润。”林笙笑了下,姿态从容。 反正他与孟寒舟肯定是要先安安稳稳地在村子里住上一阵的了,那少不得要和这里的人们打交道,与人为善总是没坏处的。 方才孙兰经过孟家的时候,草草往里瞧过一眼,现下那院儿里是整整齐齐,比原本孟四家收拾得干净利索多了,这才一个晚上呢,可见是个勤劳的少年郎,倒真像是来过日子的。 孟四爱赌钱酗酒,整个文花乡谁不知道,以前三天两头就有人上门来要债,把家里东西几乎都搬空了。前阵子孟四夫妇被官府抓走的事,孙兰也知道,她估摸着左不过欠债还钱那些烂事。 真是欠了亲戚钱,把房子抵给人家,也说得过去。 更何况,这个林医郎生得文静清秀,说话还温和亲昵,一瞧就是个读书人。甭管人家来乡里做什么的,就凭他三两下把小冬的脚给治好了,也没说要钱的事,也该好好谢谢人家。 可说他能治瘫痪,孙兰是不怎么信的。 李灵月亲眼见了林笙正骨头的手法,又快又稳,也劝道:“兰姐姐,要不让他看看?兴许能看出点什么法子。” 孙兰想想,还是点点头,将他让进屋里来了。 反正自家男人已经那样了,瘫在床上半死不活的,都看了那么多郎中了,好的赖的也不差林笙一个。死马当活马医呗。 只是林笙看起来都还是个半大孩子,之前孙兰请来的年过半百的老郎中,都是看着男人直摇头叹气。林笙这么年轻……说实话,孙兰心里其实没多大指望。 李灵月看看林笙,又看看孙兰,见这里她也帮不上什么忙,便默默地到门外去照看孩子们去了。 林笙进到屋子,这药味混杂着汗味,很是难闻。 他转头瞧了瞧,看见了垂着脑袋半躺在床上的男人,眼眶凹陷无神,半边脸有些扭曲,一只眼睛半睁不睁的。额头上缠着一圈布,应当便是早上跌床摔伤的地方。 见林笙进来,他喉咙里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胳膊也在床边一阵乱打。 “山生。” 林笙自是听不懂他的意思,孙兰却在天长日久的照料中能够连猜带蒙出来,忙走上前去,安抚了几句,介绍道,“这是村里新来的小郎中,给你看看。” 听到是郎中,柳山生更加急躁了,他不愿意再花钱看病,一直“啊啊”地乱叫着,却因为说不出话来而急出了一头的汗,额头上撞破了的伤口很快把布条洇出了一团红云。 孙兰最是见不得丈夫这个模样,不由得眼眶又有些酸热。 她暗暗拿袖子抹了抹眼角,一边握着丈夫的胳膊,看着林笙坐在床前给柳山生把脉,过了会,问:“怎么样?” 林笙又问了些发病时候的事,倒也没有什么意外,的确是寻常的中风偏瘫。而柳山生面色潮红,躁扰不宁,且脉象弦劲,正是气血搏结,肝郁痰凝的病相。 还要了先前吃过的药方来看,药也对症,只是…… 林笙翻看了这半年来的方子,只见那些好药慢慢地减去了,到了如今的最后一张药方,就剩下一些不痛不痒的活血化瘀药将就吃着。 约莫是郎中看他家贫瘠,即便开了那些好药,他们也拿不出钱财来买。 听李灵月说,孙兰为了给柳山生治病,已经把家里的好田地都给卖了,如今就剩下寥寥几亩在半山腰上的田,一家人就指望着那点梯田过日子。 但是柳山生自发病那日起,已经有大半年过去了,病程发展到现在,其实已经不是吃什么药的问题了。就算林笙给他开新的药方,也只能起一个辅助的作用罢了。 孙兰看他蹙着眉不说话,以为是药方有什么不对,一下子心都提起来了,急的要命:“怎么着,林医郎,有话你就直说就是!我受得住。” 林笙先没下结论,而是起身到桌上拿了把裁衣裳的剪子,回来半跪在床边,以锋利的那头在柳山生的小腿、脚背和脚心上依次轻轻划了几下。 然后一手握住柳山生的小腿,叫他抬腿,或者踢自己。 手臂亦是如此检查了一遍。 最后他将手掌贴在柳山生的喉咙处,捏了几下,问道:“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孙兰不知道他到底是在干什么,她从来没见过哪个郎中是这样瞧病的,正要出声,只见林笙抬手摆了摆,只是目光望着柳山生,让他张嘴:“自己说。” 柳山生觉得他在为难自己,支棱着僵硬的舌头:“啊、哈、啊啊……” 只有吐气的声音,和不停颤抖却发不出完整声音的嘴唇。 林笙点点头,示意听到了:“扶他坐起来,帮忙顶着他后背。” 越是看不懂他在干什么,孙兰心里越是慌,她一边把丈夫给扶着坐了起来,用肩膀靠着不让他滑下去,一边急道:“林医郎,你这是什么办法,可急死我了。” 林笙以左臂环住柳山生的后颈,固定住他的头,右手顶住他的下颚,先是试探地用了用力气,找准骨骼和肌肉的走向,然后倏忽朝上方推了一下,又顺势揉了一会。 “再说一次试试,叫什么名字?”林笙问他。 柳山生咽了几口唾沫,颤巍巍地张开嘴:“柳……柳山……生……” “……!”许是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发出声音的刹那,他瞪大眼睛,整个人呆在了原地。 连背后的孙兰都傻眼了。 “说说说……说话了!他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孙兰才回过神来,惊叫着喊出了声,“山生!你说出话了!老天爷,真是奇了!” “阿、阿,兰。”虽然很慢,咬字不是特别的清楚,声调也有点怪,但柳山生确确实实地发出了声音。半年多没开过口了,这一瞬间男人眼睛就被泪水湿润模糊,半边身子都激动得直抖,“我,能……能,说……” “不要太着急,慢慢来。”林笙安慰他。 之前林笙听到,一个瘫了大半年的病人,竟然自己摔下床,他那时候便觉得,这个柳家男人或许还有得治。若真是中风严重瘫痪,他四肢连动都动不了,更别说还能自己摔下来了。 当时林笙就有了疑虑。 柳山生发病时还年轻,又常年干活,身体素质应该很好。 刚才林笙检查时果然发现,他该有的神经反射全都存在,肌力也还不错。若是放在现代医院治疗,按这个生理条件,如果能够及早进行康复干预的话,应该恢复得会很好。 可惜这里没人懂这个,他自己又潜意识觉得瘫了就完了,生出了绝望的念头。孙兰又照顾得无微不至,生怕他伤着一星半点,以至于病后躺得太久了,导致肌张力过高,肌肉过于紧绷痉挛,僵硬了,不能舒展。 说话也是如此,柳山生并没有损伤到语言中枢,只是喉间肌肉麻痹,压迫了神经。 这种情况,只消以推拿手法松解一下,几乎立刻就能说出话来。 林笙如法炮制,以提、捏、拿的手法,又按摩了柳山生的手臂。 不消一盏茶的时间,原本僵硬得紧紧绷在胸-前的胳膊,竟然能抬起来了! 柳山生哪里想过这种好事,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个废人了,现下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支着胳膊一会笑一会哭,泪花流得满脸都是。 中风偏瘫有三到六个月的黄金康复训练期的说法,在这个时期,如果病人能够及时地接触系统的康复治疗,是有极大的可能恢复正常生活的。即便超过了黄金六个月,也并不意味着完全失去希望,只要能够坚持不懈地练习,依然有希望恢复一定的功能。 林笙轻轻甩了甩手腕。 做推拿很费力气,而原主这个身体常年娇生惯养的,只是按摩了这一小会,胳膊已经开始发酸了。这样以后还怎么做推拿针灸之类的,看来以后也得好好锻炼一下才行。 说到针灸,林笙又忍不住在心里感叹,要是有针就好了,想必能够事半功倍。 唉,真的很想要一副针包啊。 可是现在他和孟寒舟饭都要吃不上了,针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钱买上…… 正怀念着前世那些针具,忽然孙兰扑通一下在他面前跪了下来,吓了林笙立刻回了神。 “林医郎,你就是我家的恩人啊!”孙兰纳头就要拜。 “这是做什么。快起来!”林笙忙往旁边让了让,好容易才把她拉扯起来,“这我可受不住。我现在做的,只是暂时松解了他痉挛的肌肉,是眼下一时的效果。至于以后能恢复成什么样,还要靠柳大哥自己努力练习才行。” 但即便如此,恐怕想要恢复成原来的模样,也是悬:“至少能自己坐起来吃饭。” “成,成!”孙兰哪里还敢奢望恢复成原先的样子,只要柳山生能动,哪怕是就动个手,能自己吃饭,她都高兴坏了! 孙兰先前真是小瞧林笙了,此时眼含热泪,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林医郎,都听你的,都听你的!你说怎么练,我们肯定好好练!” 柳山生虽然能吐字了,但情绪一激动,舌头还是大得说不清楚,只好跟着一块用力点头。 - 康复训练也不可操之过急,需要循序渐进,于是林笙先把基础阶段的一些康复动作教给了孙兰,让她每天帮着柳大哥练习,上午下午各练一个时辰。 “以后但凡他能自己做的事,都让他自己来,慢些困难些不要紧,你不要总护着他怕他受伤。”林笙嘱咐。 孙兰连连应下。 林笙又与她约好了,先这样练着,隔两日再过来看看。 从文花乡进城买一趟药不容易,孙兰已经买回来了一个月的药,这方子虽然效果一般,但聊胜于无,林笙也就没有再额外开别的药。 毕竟这个阶段,训练远比药物要重要得多。 跟着演示完一整套动作,还教了孙兰怎么给柳山生做按摩,林笙已经累得抬不起胳膊来。 又听说林笙原本是要到河边打水的,便说什么也不叫他亲自去了,他这小身板,来回两趟,手心就能被磨破一层皮。 “林医郎,你就甭管了,待会儿我带着小冬,保管把你家水缸打满!”孙兰出了屋子,拎过来那背篓,掏了几大朵的蘑菇出来就往林笙怀里塞。 “你给小冬看了脚,还教我们怎么练手脚……嫂子也没什么好东西能感谢你的。这是早上才从林子里采的菌子,新鲜着呢,你拿回去吃!” “这怎么行。”原本就不是什么复杂的事,只是刚好看见了搭把手而已,林笙推辞,“这不是你和小冬一大早上山采的吗,我不能要。” “这有啥!山里菌子多,一下雨到处都是,又不是什么值钱东西。” 孙兰实在是热情,俨然有他不拿点东西就不让他走了的架势,林笙盛情难却,只好接了过来,却也没有全拿走,就意思意思拿一两朵小的。 蘑菇好消化还有营养,下午正好给孟寒舟加个餐。 林笙蹲在背篓旁捡菌子时,发现背篓里面杂七杂八的,有他认识的野菜,譬如车前草蒲公英之类的,还有很多他叫不上来名字的植物。 旁边小冬也过来玩儿,从背篓里扒拉了几下,揪出了一簇蓝紫色的小花,像是小喇叭似的,十分艳丽,忙高兴地朝银子炫耀:“银子银子,你看这个好不好看!” 银子被逗得咯咯笑,接过小花插在了头上。 林笙瞧着热闹,闻声抬头看向两个孩子,见着银子头上那朵蓝紫色花儿,突然眼睛一亮:“这是……” 家里实在穷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孙兰看林笙生得白白净净,和他们这些乡里人很不同。 孙兰怕他瞧不上这些,毕竟这么大的恩情,就是让她给林笙做牛做马都不为过,正念叨说:“这两天运气不好,陷阱里没逮着兔子,不然还能给你抓几只兔子吃,山里的兔子肉香。” 林笙抬头问道:“兰姐姐,你常进山吗?” “三天两头去一趟吧,有时候去看看陷阱里捉到东西没有,有时候去砍点柴火。” 孙家以前是个猎户,她打小就跟着学了点做陷阱的手艺。后来给柳山生买药贵,存不下钱,她才重新捡起这手艺,偶尔去后头的山里做点陷阱,弄点野味吃。 要是运气好,打得多了,还能拿到城里卖点钱。 可惜老爹去的早,她学得不精,也没那个力气,大的野兽不敢去猎,也就能捉捉兔子山鸡雀儿之类的小东西。 “那这种花,也是在山里采到的?”林笙从背篓里又找到一枝,拿给孙兰看。 小花是艳丽的蓝紫色,花梗纤细,叶子长长的带个尖儿头。 孙兰接过花梗瞧了瞧,不太认识,就是挺寻常的野花,樟山深处有很多这种野花。有时候做陷阱进的深了,能见到不少,花花绿绿、白白紫紫的,一片一片还挺好看:“约莫是进樟山挖菌子的时候,带进来的野花吧?” 文花乡是个山坳,背后头靠着的一大片全都是山,有高有低连绵不绝。 山包围着文花乡,让乡里气候湿润,一年四季山头都是绿的,但也是山让文花乡穷。 山太多了,垦不动,路也不好走。 除了乡里人砍柴常进的就那几个半高的坡子,还有垦出来做梯田的几个小山头,更里头的都还是茂密野山,树又高又大,进的深了,抬头都瞧不见天光。 只有谁家盖房子要大木头,才会带人进去砍树。 孙兰祖上是干猎户的,嫁出来之前,祖祖辈辈就住在山里,靠山吃山,所以对山里格外熟悉,比乡里一些老人还要熟。 林笙又从背篓里一顿翻看,很快再次浮现惊讶神色。 他挑出了一根草茎,叶子是成对地串在茎上,又长又圆的似个织布的纺锤,还沾着清晨没晒干的露水。 “兰姐姐,你再看看,这个也是那片山里挖出来的吗?” 孙兰实在想不起来,山里叫不上名的花花草草太多了。但这些都是她一早进樟山挖菌子带出来的,左右错不了那一片地,便点点头:“应该也是。” 林笙一下子站了起来,忍不住问道:“那要是再进山,你还记得是在哪里能找到吗?远不远?” “算不上很近,约莫得往山里走两个时辰……”孙兰仔细回忆了一下,毕竟一早天都没亮她就进山了。 她看得出林笙眼里的光亮,不由纳闷道:“林医郎,你想要这个?” 林笙点点头。 或许文花乡人见得多了,都觉得那是排不上用场的野花野草,但林笙却知道—— 那蓝紫色的花儿,是龙胆草的花苞。 那株纺锤形叶片的草茎,则是乌药的地上植株! 龙胆草清热燥湿,泻肝清胆,可以治疗湿热黄疸,惊风抽搐。而乌药,更是被誉为“仙药”,有行气止痛、温肾散寒的功效。 这两种药的生长条件并不苛刻,但想要长得好,却需要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 文花乡合山环抱,山多林多,十分湿润,这种气候简直就是各种植物野蛮生长的乐园宝库。 如果林笙没有想错的话,山里还会有更多的药材! 作者有话说: 晚了一会,磕头,给大家发小红包…… ps.随榜 明天不更,周四更 - 第12章 加餐 第12章 加餐 林笙说去打水,结果出去了很久,早过了午饭的时辰。 久到孟寒舟耐心耗尽,胸口又隐隐地要烦躁,他勉强靠在床头又睡了一觉,醒来后不仅胸闷心烦没有缓解,反而头还胀痛了起来。他身体很乏,想继续睡过去,可是脑袋里疼得睡不着,叫嚣着很想摔砸点什么。 头一疼,就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从昨晚下的雨,想到早上那碗清汤寡水的粥,又想到覆在额头上试体温的手。思绪一直跳来跃去,甚至毫无缘由地揣测——林笙是不是骗他,实则借着打水的借口,已经离开了这里。 等孟寒舟都意识到自己情绪不对劲,神经兮兮的时候。 窗外传来“吱呀”一声,是院门被人推开的动静。 “……多谢兰姐和灵月姐,也谢谢银子。” 是林笙回来了。 孟寒舟听到林笙的声音,心里糊里糊涂地想:“他不喜欢我砸东西……” 他松开了攥住的枕头,转而用力地掐了掐自己的手,于是心里那些暴烈躁郁的念头,又奇迹般不知不觉地平静下来。 林笙敞开院门,谢谢孙兰他们帮自己提了水回来。 那河看着挺近的,实际上走到河边却有弯弯绕绕很长一段路,且都是不平整的石子儿路。多亏了孙兰和李灵月,她们真的很厉害,一人挑了两大桶水都走得稳稳当当,就连银子小小一只,都能吭哧吭哧地抱着一个水桶。 反观林笙,提着最小的桶,走的最慢,还累得晃晃悠悠直喘气,一路走走停停歇了好几次,和她们比起来实在太弱了。 要是真靠自己挑满一缸水,只怕能折腾到天黑都灌不满。 孙兰帮着把水倒进了水缸,笑说:“林医郎是读书写字的,哪能和我们比这个。我和灵月妹子都是干粗活干惯了,农忙时候挑水去山上浇田,可比这个累多了……” 李灵月性子腼腆,也跟着笑了笑。 孟寒舟很想起来看看,但是身子却不争气,透过黯淡发黄的窗纸,只能隐约看到林笙走来走去的模糊影子。还听到女子的声音,气氛听起来很和谐。 “那明早我来叫你……你准备准备……咱一起走……”那女子说着什么,忽远忽近的听不清楚。 孟寒舟皱眉。 明早?明早什么事情? 没一会,他们说说笑笑的声音淡了,又响起一道“吱呀”的关门声,院子里便安静了下来。 孟寒舟看向随后走进屋里来的林笙,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觉得……林笙好像心情还不错。 - 林笙的心情自然是不错的。 本来还担心买药的事,现在一整座药山就送上门了。 孙兰知道他想要那些“野草野花”,便说能带他再去找找。他就和孙兰约好了,择日不如撞日,明早就进山——他朝孙兰打听过了药铺里药材的价钱,贵得吓人,怪不得柳山生才病了半年,就把家里给吃垮了。 孟寒舟是虚病,还需要调理驱毒,用到的都是些补益药,只会更加的贵。 林笙越发笃定了自己去采药的想法。 孟寒舟盯着他看,但林笙似乎有很多事情要忙。 先是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只竹篓,装了件衣服和竹水筒,用破旧衣裳剪出了很多细细的布条,像是当做绳索,然后洗洗刷刷,擦擦拧拧,还去磨了小铲子。 进进出出忙到说好的午饭也忘记了。 孟寒舟早饿过劲了,而且比起饿死,他更想知道林笙到底和那名女子约定了什么事情,可是又张不开嘴,想林笙会不会嫌他多管闲事。 他现在心情很古怪,既觉得不应该拖累别人,又…… 又不想被抛弃。 这些装备,很像是要长途跋涉。 林笙要去很远的地方?去多久?什么时候还回来? 孟寒舟心事重重,直到日头一点一点地斜过去,也没有问出来。 心里烦得很。 林笙还在盘算着明天的事情,想着第一次进山,不知道山里什么情况,多准备些可能用上的东西,有备无患是应该的。 正若有所思地倒了杯水喝,就听到孟寒舟窸窸窣窣地翻身,翻了很久,像长了跳蚤似的。 他恍惚意识到自己忘了给孟寒舟温粥,正要说话,孟寒舟却自己努力撑坐了起来,定定地看他,很冷硬的样子。 好像是有什么很重要的话要说。 林笙偏头看了看他。 “林笙。”孟寒舟伸出来一只手,“我手破了,你看看。” 他找了半天,才找到这个理由,还怕自己说的不够严重,又笃定地补充了一句:“很疼,可能会烂。” “好端端的手怎么会烂?”林笙还没忘早上他抓伤自己后背香疤的事,大少爷总能轻而易举地弄伤自己。 明知现在家里没有药,就连包扎用的干净棉布都没有,如果他又弄出什么伤口,林笙真的会生气。他只好放下茶碗,拧着眉头快步走过去,握住孟寒舟的手:“怎么伤的?你又做什么了……” 孟寒舟的手骨节分明,瘦削修长,指缝有笔茧,掌根还有薄薄的练武留下的痕迹。尽管已经卧床近两年,仍然没有完全消去,摸起来硬硬的。 这样看,那时雨珠说的应该是真的,孟寒舟以前确实是文武双修过。 但,林笙眯起眼睛,把这只如今病得苍白的手掌翻过来翻过去,找了好大一会,才终于看清了孟寒舟所说的“很痛”的伤口—— 是食指指腹上一个小小的、月牙形的红痕,像是自己掐的,就破了一丁点的皮。 “……” 林笙觉得自己指缝旁边的一根倒刺,都比这个严重。 “很、疼?”林笙错牙,捏着他的手,把他指根都捏红了。如果这个伤口烂不了,他会给孟寒舟捏烂。 孟寒舟眼角跳了一下,硬着头皮点点头。 虽然林笙攥得指节有点疼,但可以忍,并没有抽回来。 林笙盯着他瞧了很久,脑子里转了下,心下叹息,似乎知道这人现在又在闹什么了。 少爷的脾气虽然很古怪,但是心思意外的很好猜。 他松开孟寒舟的手,朝那只“受伤的”指腹吹了吹,道:“怪我一时忙活,忘了跟你介绍了,刚才来的那两个都是这里的村民,去打水的时候遇上的。”他说了在门口遇到小冬扭伤脚的事情,也说了顺手教了柳家男人如何锻炼的事,“所以耽搁了一会,回来晚了点。” 孟寒舟注视着他的动作,没说话。 “我既然说了不会丢下你,就肯定不会走的。以后有事情你可以直接问我,不要自己胡乱猜测。”林笙揉了两下,那指腹上的红痕就慢慢地消失了,很认真地说,“我如果忙着别的事情,可能会忘了你。但如果你问了,我自然会告诉你的。” 嗓音似习习柔风,孟寒舟心头的无由烦闷,很快被吹拂散了。 但随之涌来的是说不出来的别扭。 孟寒舟习惯了独自揣测他人的想法。 没人会与他推心置腹,侯府里的每个人似乎都在相互揣测,说的话里会暗藏机锋。上至曲成侯,下至庶弟,要么高高在上地命令,要么阴阳怪气地讽刺,夹枪带棒更是常态。 甚至各院里的奴仆们,都带着不同的心机办事。 稍不留意,不知道哪句话、哪件事,就会成为彼此攻讦的把柄。 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孟寒舟,似乎天生就没有养成好好与人说话的能力。 在林笙眼神的鼓励中,孟寒舟指尖微微蜷了一下,目光不自在地游开了一瞬,又移了回来:“你明天……要去哪里?” “我和兰姐约好了进山采药。”林笙没有藏着掖着,回答的很快,也很清晰,“我从她采蘑菇的筐子里发现了一些草药的花叶。我觉得,后面的山里应该会有很多草药。这几天才下过雨,肯定长出来不少。” 原来好好地问了,就可以得到答案,并不需要疑来疑去。 但孟寒舟有些不明所以:“采药?” 林笙点头:“我进山看看,能不能运气好,挖到一些你能用的。” 晚上照旧热了荠菜粥,凑在床边吃。 但这回还多了三碟小菜,一碟是黄黄绿绿的腌菜,一碟是夹杂着干辣椒碎末的凉拌蘑菇,一碟是清焯的盐水小蘑菇。 蘑菇不经放,而且林笙也没拿很多回来,小小一朵,撕成两半,刚好凑成一顿晚饭。 孟寒舟嘴里淡了很久了,哪怕是农家腌菜也很勾人,想也没想就想去夹腌菜吃,但都还没碰到,自己的筷子尖就被林笙的给拦住了。 “这是孟家腌制的,不知道放了多久。”林笙道,“而且这是发酵的东西,对你脸上的疹子不好,你不要吃了。” 孟寒舟一顿,又去夹辣椒拌蘑菇。 “辣椒也不行,会让咳嗽加重。”林笙抽走了碟子,把盐水小蘑菇推过去,“你只能吃这个。” 孟寒舟:…… 这盘,清淡得好像才从水里捞出来,吃了一口,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只是纯粹的山里蘑菇的清甜香味。 本来有些郁闷,但抬头看到林笙吃得很香,干辣椒染得他嘴唇也红红的,好像也不觉得那么单调了。 吃完,林笙收拾东西的时候,装蘑菇的盘子里剩了点汤汁,流到了他手上。 孟寒舟好像听见了微微吸气的声音,但没等他看清什么,林笙已经擦擦手,端着碗碟出去了。 林笙这一天累得够呛,想到明天天不亮又要上山,还是要早点睡。 于是把收拾好的竹篓放在了桌角边,用灶房温的水洗干净手脸,也拧了湿手巾让孟寒舟擦一擦。 擦完了,林笙看着这张宽大的床,不禁在想……今天还能睡在这里吗? 还没吱声,孟寒舟就自己里挪了挪,给他腾出了一半的床。 林笙眼角漫开一丝笑意,很快就小步过去熄了灯,依旧用多余的枕头做界限,躺在了外侧。 怕孟寒舟半夜又被冻醒,林笙这回只盖了一点被子边边,一边嘱咐道:“明天进山里不知道会走多远,我提前把粥煮好,放在床头上,万一中午我回不来,你先将就吃一点。我尽量早点回来。” 不过没人叫醒孟寒舟的话,他这个身体,说不定能一口气睡到下午。 天一黑,山坳里气温又降下来了,孟寒舟压着气息咳了两声,问道:“要去那么久?” “嗯。”林笙闭着眼睛说,“好的药材都长在深处,而且也不一定能碰见,既然去了就多走走看看,等再去……唔,再去心里也能有数……” 没说两句尾音就慢慢拉长,睡着了。 孟寒听到均匀呼吸声,转头看着林笙。 从这个角度看林笙,是一双低垂的极漂亮的眉眼,过了会,他伸手进去,从被子里摸出了林笙的手。 林笙的手心很热,是那种被磨痛而产生的火辣辣的热,掌跟处红得明显,还有被水桶提手上的木刺扎破的细碎小口子。 洗刷碗碟泡了水,红的更红,白的更白。 果然是磨伤了。 林家的小公子,原本也不是干粗活的手。 孟寒舟捏了一下,感觉很软,像是捏了一团柔柔的面团。 林笙本能地眉头发紧,但还好,并没有睁开眼睛。 夜深人静。 孟寒舟借着月光观察了一下林笙,确定他不会醒,偷偷地继续揉捏起林笙的手。 把这几根磨红的手指,从指间揉捏到指根,一直捏到软软的掌心。虽然他不懂医术,但是以前抄书或者练武,练到手酸或者磨出水泡时,这样揉一揉多少会舒服一些,第二天就不会太痛。 毕竟除了这个,他现在什么都帮不上。 捏着捏着,林笙突然抓住他的手贴了过来,还钻进了他怀中,鼻尖几乎蹭在了他的喉结上,温热的气息若有似无地洒在颈窝里:“嗯……好舒服,再来几下。” 孟寒舟蓦然一僵,低头看看怀里的人,又撇过眼神看看别的地方,没过一会,耳根微微一红:“知、知道了。” 他绷着一张脸,抖开宽大的被子,把林笙露出的半边肩膀盖住,然后又去摸到林笙的另一只手,捞在手心里继续捏。 孟寒舟自然不知道,他任劳任怨地捏了大半夜,而在林笙的梦里,却并没有英俊帅气的孟公子,而是梦见一群小奶猫在他身上踩。 - 翌日,林笙神清气爽,感觉昨天的疲累都消失了。 他伸个懒腰,回头看了一眼睡得很沉的孟寒舟,把被角给他掖好。又去煮了新的粥,放在了床头,还用另一只大碗倒扣住,以免被不知好歹的老鼠给偷舔了去。 静悄悄地收拾完,他背上小竹篓要走。 又想到什么,往回倒了两步,从门中探回一点脑袋:“我出门了。” 朝熟睡中的孟寒舟小声打了个招呼,这才颠颠竹篓,离开了家门。 作者有话说: 小孟:为老婆任劳任怨,值得。 笙笙:猫猫踩奶.avi。 - 出门也要好好和家人打招呼哦。 - 第13章 被老虎吃掉 第13章 被老虎吃掉 林笙到达和孙兰约好的地方时,天才蒙蒙亮。 山中仍凉,但已经有不少村户已经飘起炊烟了,还有抱着盆子去河边洗衣的三两村妇。远远的瞧见一个小书生走在小道上,就一件淡青色的长衫,也遮掩不住他身上干净温润的气质。 村里都是粗布麻衣的农汉,难见读书人,更不说这样精致好看的男子。 几人忍不住悄悄瞧他,还凑着脑袋小声嘀咕,时而笑两声。 “林医郎!这儿呢!”孙兰依旧包着头巾,背着与她身形很不相称的大背篓。 见到林笙,她热情地打了个招呼,便带着人往林道里面去,肉眼可见的精神头十分足,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柳山生的事:“我昨个儿晚上照你教的,给我男人捏了胳膊和腿,他说舒服多了,还有点酸酸胀胀的。” “他还按你说的法子练了舌头和说话,甭提多高兴了!” 林笙点点头,每一句都有回应:“刚开始练习肯定会酸痛,一定要坚持。” 两人一边闲聊着,一边走。 从后山的林口出发,脚程走了估计四十多分钟,林笙开始出汗了,这时远远的还能瞧见对面山坡上有几块梯田,正有村民扛着锄头、挑着水,在山道上走。 孙兰指着说,绕过那片山坡后头,他们家的梯田也在附近。又说过阵子准备种些豆子,等长成了,给林笙送点吃。 絮絮叨叨的,绕过这片林子,梯田就逐渐看不见了,这才算是真正进山。 头顶的枝杈也逐渐密了起来,脚底下的路也不能称之为路了,只是野草倒伏的小径。再往深处走,甚至还需要用镰刀劈一劈挡路的藤草。 林笙以前读书时,偶尔也会上山。因为他的导师认为实践才能出真知,比起坐在空调房里对着文献侃侃而谈,他老师更喜欢带着每届学生上山考察。 所以每年夏天或者秋天,他们师徒二人总会专门抽-出个把月的时间,到山里去,一边给当地的山民免费看诊,一边去认认地道草药,收集一手数据,做做研究。 专门为了正经采药而进山,林笙其实也是第一次。 所以多少担心自己纸上谈兵,会一无所获。 结果才进山没多久,就已经看见了不少眼熟的植物,比如车前草、刺刺芽还有蒲公英,有的雨后才冒出来,有的已经绿油油的窜出了一大片。苋菜和蕨菜更是随处可见。 林笙见着这里植物这么茂盛丰富,隐约放下心来,感觉自己的猜测应该没错。 这些能当做菜吃的,林笙没客气,先挖一点。 一转头,石缝旁还有刚长出来的一簇簇的地肤,翠生生的一团,等秋天结了种子,就叫做地肤子,是一种可以清热利湿、祛风止痒的药材。 这个孟寒舟是能用上的,可惜它离结种子还早着呢,远水解不了近渴。但林笙舍不得放过,还是小心地刨了几株,连着根须上的湿润泥土一起,用带来的布块包好,放进竹篓里。 还有薄荷,这个可以泡茶喝,还能清口齿,用它煮药汁也能够消炎止痛,可以给孟寒舟用来清洗脸上的疹子。 林笙自然是要多挖一些放起来。 孙兰常年进山挖野菜,认得很多。但地肤她没听过这个名字,也从来不知道,这个原来也是一味药。他们都叫扫帚菜,嫩苗可以直接炒着吃,或者剁碎做饼子的馅儿。 薄荷她倒知道是药,但是这个别说山里有,就是田边上都不老少。村里人有牙疼眼疼的,就自己个儿到田边上摘点这个叶子嚼着吃,苦凉苦凉的,能下火。 刚挖完薄荷,往前又走了十来分钟,林笙一低头,又瞧见了野艾蒿和大青叶。 挖。 哎,好多金线草,还有两指剑。 这两个能治跌打损伤,风湿痹痛。 挖! 又几十来步,拨开树下的灌木丛,是聚在一起抱团生长的紫花地丁,小小的苞正要往外鼓。 这是清热解毒凉血的常用药,有很多用处,狠狠地挖! ——于是这才刚进山没多深,林笙并不很大的竹篓里,已经装满一大半了。 林笙颠了颠背篓,喘了口气:“……不可以,林笙,不能见着什么都走不动道儿。” 才告诫完自己,林笙深吸一口气,结果一扭头,又看见了夏枯草——这个是清肝泻火、散结消肿的好东西! 而且从它的名字就知道,这种草药到了夏天,天气一热,草茎就会枯黄凋萎,药效也就没有了,此时不挖更待何时。 林笙瞬间就把刚才的告诫忘得一干二净,纠结了片刻,把竹篓里面挖多了的薄荷和紫花地丁掏出来了一把,心痛地扔掉,然后挖了一大把夏枯草放进去。 孙兰也跟着挖了点能吃的野菜,但都不及林笙挖得多。 眼看着林医郎的竹篓一点一点的变沉,脚步也一点一点地变重,他微微弓着腰,还抱着小铲子左瞧瞧、右看看,挪不动脚的模样,不禁有点哭笑不得。 就跟故事里掰玉米的小熊瞎子似的,掰了小的又舍不得大的,哪个都想要。 更不说,他现在挖的好多种都是田间地头常见的,根本不需要进山,孙兰只好劝道:“林医郎,这里离昨天你想要的那个小蓝花的地方,还远得很……你要是这样挖下去,怕是还没到地方,就要背不动了。” 林笙:…… 做人确实不可以这么贪婪……反正山跑不了。 林笙说服自己,忍痛不再挖这些普通寻常的草药。 他休息了片刻,大概记了下方位,等以后有需要的时候随时再来采,便背着竹篓闷着头,当做没有看到,狠着心继续往前走。 说是小两个时辰的路,那是按孙兰的脚程算的,带上林笙这么个累赘后,速度一下子慢了很多。 两人走走歇歇,直到日头升到了头顶,孙兰拨开一片矮树梢,终于在石墩上找见了自己做兔子陷阱的记号:“林医郎,就在前面了,我昨儿个就是在这附近看陷阱的时候挖的蘑菇。你四处瞧瞧,有没有你要的那个草?” 这山里坑坑洼洼的,越深越不好走。 到了这里,更是全都是山石和根泥,即便是再有经验的人,在这里也免不了深一脚浅一脚的,更不提第一次爬野山的林笙了。 “你小心啊,这些石头都不稳当。”孙兰提醒他,说着就手脚利索地翻过了一块大石,“你在这瞧着,我到前头看看那几个兔子窝。” “好……”林笙手脚并用地从斜坡爬上来,身上头上蹭的都是草叶碎屑,还差点摔了一跤。 正累得扶着膝盖直喘气,听到孙兰说到了,又强行打起精神,抬起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汗,也顾不得手上的泥土了,四下看去。 果然是个好地方。 石缝间有潺潺的溪泉流过,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树荫,轻轻地拂过每一个叶片,使得明亮处温暖但不会暴晒,遮蔽处虽然潮湿又并不寒凉——是最适合幼苗们生长的环境。 叶声与泉声窸窣交映。 林笙顺着涓涓水声,蹚过了一地乱石,拨开一片灌木丛后,定睛一看,眸光都闪烁了起来。 这荫下稀稀疏疏的一整片里,蓝蓝紫紫的,正是他要找的龙胆草! 而另一边向阳的坡地上,成簇地生长着乌药,小的都有两尺,大的足有五六尺高。 龙胆草味苦微酸,性寒凉,能够治疗疮疥毒肿。即便不用来配药,只是它捣碎后的草汁,就可以外敷在皮肤上,用来缓解皮肤瘙痒和红肿、疼痛。 还有其他林林总总好几种草药。 虽然眼下有些草药并不是最佳的采获季节,药效会弱一些,但眼下要求不能调高,有药总比没药要好。 林笙赶紧将竹篓抱到身前,采起药来。 就这么东采采、西挖挖,下山的时候果然晚了。 他总想着来一回不容易,一口气采的多了些,把竹篓都装得满满当当的。 孙兰那边也颇有收获,她陷阱里抓着了一只落单的七彩山鸡,还是活的,只是伤了脚有点蔫巴。山鸡肉紧实,富贵人家好这口,城里那些小姐们还好用七彩尾羽扎毽子踢。 她自家是舍不得杀的,准备回去养两天拿到城里卖了。 暮霭四合,叶间又有了淡淡的潮意,想是又有过山雨要下。天黑了,在山里不安全,待得太晚可能会遇到出来觅食的野兽。 两人不敢再多歇,林笙也怕下雨淋坏了背篓里的药草,紧赶慢赶地往回走,路上跟着孙兰抄了近路,还凑巧挖了几根刚冒出头的春笋,这么来回一拖沓,等天几乎都黑了,两人才终于回到后山的林口。 孙兰提着一只白得的山鸡,也很高兴。 “林医郎,以后还想上山就再叫我!”孙兰吆喝着,扭头看了林笙一眼,噗嗤笑出声来,“林医郎,你这咋整的跟花猫似的,快回家洗洗。” 林笙低头看了看自己,衣裳肯定是都脏了,脸上也看不见,估计也不怎么像样。在山里攀爬了一天,还有从衣领里掉进去的碎叶和灰尘,感觉身上又黏又痒,他捏了衣角抹抹脸,问道:“对了兰姐,这附近可有卖浴桶的?” 奔波的这些日子,他和孟寒舟都没有好好地沐浴过,一是赶路没条件,二是那阵子天气反寒,怕加重孟寒舟的病情。 “浴桶?”孙兰面露茫然,“用那个干什么,山里水多,随便找个地儿就能洗。比桶子痛快多了!” 农家人都凑合惯了,天气暖和的时候十天半月下河洗一次澡,等天冷了,一整个冬天都不洗那是常有的事,啥时候用过这种东西……不过也是,林笙这种书生公子,想必是很爱干净。 她想了想说:“村里没人用这个。你要是想买,估计得到县城去,那东西又大又沉,单是拉回来就得雇车,得花不少钱……” 林笙一听要花钱,眉头就蹙了起来。 他采了这么多药草,原本有打算给孟寒舟做药浴的。而且,林笙自己也很想好好洗个澡,光着身子下河去洗,他自问还是有点不习惯。 林笙叹了口气,不过孙兰却转念想起什么,说道:“哎,那邻村有个郝木匠,手艺不孬。这周围几个村里谁家要是打家具的,都是找他,比在城里买便宜很多。不过他儿最近像是要办喜事,也不知道还忙不忙的过来,你要不抽空去问问他?……就是他做的,肯定不如城里卖的那些好看,就怕你瞧不上。” 林笙眼睛一亮,什么精美不精美的,能用就行,当即跟孙兰打听了郝木匠的地址。 两人结伴走到门口,柳小冬在外边玩,远远的看见娘亲回来了,就跑上来迎。 林笙跟他们摆摆手告别,望着他们母子两个牵着手,有说有笑相互闹着往家走,看了好一会才收回视线,转身推开了院门。 院子里乌鸦鸦的,没点儿动静。 林笙做事有条理,准备一会儿把药草清理干净,分一分类……他刚把死沉的竹篓卸下来想放进灶房,一抬头,赫赫然看到屋子的门槛处躺着个人影。 这人一整个面朝下扑在地上,下半身还在门槛里头,上半身却栽在了外头,两手耷拉着,垂着头,墨发披散着扑了满地,鬼似的。 他一开始还以为进了贼,后来仔细一看,忙走过去,惊道:“孟寒舟??” 林笙戳了戳,这具身躯似没了生机一般,浑身冰凉不说,还软趴趴地被翻了个面,露出一张惨白的面孔,吓了林笙一跳。他忙伸手去试探孟寒舟的鼻息,感受到微微气流,脉搏也是跳动的,又大松一口气:“还有气儿……” 林笙捡起蜡烛点上亮,用力掐了会人中,孟寒舟疼得眉心拧了起来,随后终于悠悠转醒了。 他轻轻咳嗽了几声,先是彷徨了一阵,黑漆漆的眼珠倒映着一簇火苗,然后逐渐看清林笙的面容以后,立即往他身上打量了一圈,见他灰扑扑的,但并没有缺胳膊少腿,便又了了一桩心思似的,栽倒在林笙肩头。 “你回来了……”孟寒舟没说完,忍不住干恶了一下,捂着嘴嘟哝,“头晕……想吐。” “……”林笙只好搂住他,也坐在门槛上。 抬手在他头发里揉了揉,没有摸到血迹,但是有个不明显的小肿包,可能是撞到头引起的暂时性眩晕。一般来说,只是一过性的。他将手遮在孟寒舟眼前,轻声道:“没事,闭上眼睛,过一会就好了。” 林笙感觉到掌心被他睫毛眨了眨,随后他听话的慢慢将眼睛阖上了。 就这样被他倚靠了一会。 天已经黑了,远山边虽然还有紫红色没落尽的霞光,但近处已经能看的见隐约显露的星子。 身旁橘色的一豆烛光细细地把两人包裹起来,林笙手上有草茎汁液的冷清苦味,孟寒舟靠在他肩膀闻着这个味道,渐渐的身体放松下来,甚至有点惬意到昏昏欲睡。 林笙摸着他脉搏平复了:“好点了吗,不能一直坐在风口,回屋里去吧。” 孟寒舟点点头。 才架着胳膊千辛万苦地把他弄回了床上,就见孟寒舟忽然眉头紧皱,手指攥着胸口的衣襟小声喘息,林笙忙爬上床沿,半抱着的在他胸膛抚摸了几下:“心口又不舒服了?别紧张,慢慢呼吸……跟着我来。” 这真是一碰就散啊,根本禁不住折腾。 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出来的,又是怎么昏倒在门口。 搂着他顺了一会儿气,过了不知道多久,他呼吸平稳了,但还是没什么精神,眉心紧蹙。林笙把孟寒舟放回床头靠着:“你先不要睡,我去煮点药汤给你喝。” 林笙快步去抱来了竹篓,将今天采摘的草药都一股脑地先倒在了地上,举着烛灯找了半天,从仅有的这些里面选了一味乌药,又并其他几种可以配伍的草药,勉强能组个小乌沉汤。 可以降逆理气,治心腹刺痛。 但是现在着急用,鲜药来不及正经炮制了,只能用锅翻炒烘干后将就着先吃着。好在这几个草药本身没有什么毒性,只是鲜药的药效差些,不如炮制过后好。 在煮药汁的功夫,林笙又挑出几根金线草和两指剑,这两种药都有杀菌消炎的作用,可以消肿止痛,活血敛疮。他将草药洗干净后切碎、捣烂,捣出的浓稠汁液装在小碗里面,又洗了一块干净的布头。 忙活了半个时辰,那边药也差不多煮好了,林笙滤出了一碗来,连着金线草汁一起端到床前。孟寒舟又在昏昏欲睡,半垂着头的样子,总让林笙想起年过花甲、暮气沉沉的老头儿。 他伸手掐了下对方的脸颊,将人叫醒:“醒醒,把药喝了。” 孟寒舟被扰醒,瞧瞧他手里的药……颜色很奇怪。 但他没有多问,只犹豫了一下,就着林笙的手把药汤喝了一干二净。这药不仅颜色奇怪,味道也很奇怪,不全然是苦,还有一股说不上来的草腥味。 喝完药,孟寒舟呛咳了几声,虽然憔悴,但唇间青气淡了几分。 林笙放下药碗,拨开他的头发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小肿包鼓得更加厉害了,有点可怜,但回想起刚才一进门瞧见孟寒舟扑在门槛上的画面,又有点好笑:“肿了个小馒头。” 孟寒舟意识到自己刚才很丢人,有点微微的懊恼,面无表情地盯着林笙看了片刻,就拨乱了头发不许他看那个肿包了。 林笙清了清嗓,不笑话他了,正经地道:“低头,给你涂药,我够不到你了。”他爬上床,端来那碗金线草汁,将布头团成个小团子,“知道自己没力气,走不稳,非要到门口去干什么?” 少年干跪着观察他的头顶,因为贴得很近,仿佛是将他环住了一般。 孟寒舟这么跑了下神,已经随着林笙的要求乖乖垂下了脑袋,糊里糊涂地嘀咕说:“做了个梦……山里有老虎吗?” “嗯?老虎?”林笙将尚且温热的药汁点在他的肿包上,纳闷地看着他。 这是还没清醒吗,又说什么胡话呢? 孟寒舟的脑海里,回忆起独自在家的这一天。 一整天没有人叫醒他,也没有人陪他说话,他睡糊涂了,听见林笙说要去上山采药,又看见他在返程的路上,被山里老虎吃了——血盆大口一张,只留下染满血迹的一片长衫,和一个摇摇晃晃的装着草药的小竹篓。 睁开眼后出了身虚汗,林笙果然已经不在了,而且一直耗到天色黑透,也不见林笙回来。 他心绪不宁,一时间究竟是梦还是现实,稍微有点分不清楚,于是就强撑着下了床,扶着墙,往外走……但是体力不支,两条腿直打旋儿,然后就头昏眼花,闭上眼什么也不知道了。 但现在……他真切地清楚了。 林笙并没有被老虎吃掉,被老虎吃掉的是自己的脑子。 孟寒舟猛地回过神来,闭上嘴什么也不肯说了:“……没什么。” 他不想说,林笙也没有继续追问,往后退了退,把擦药的布团换了一面。 药汁捣多了,幸好这个药不仅可以治跌打损伤,对疮疹脓疱也有效,所以不能浪费。于是弯腰下来,捏着孟寒舟的脸转过来,小心地轻轻地沾着药涂在他起红疹的半张脸上:“这个药汁是收敛疮口的,脸上皮肤薄,刚开始可能稍微有点刺激,忍一忍。” 果然是凉丝丝,有点辣眼睛,孟寒舟眯起眸子。 涂完脸上的红疹,见碗里还剩下一点药汁,孟寒舟突然问道:“这个药对你管用吗?” “什么?”林笙顺着他视线低头,看到自己掌心上也磨破了,都没注意到,在山上跌跌绊绊多了,可能是不小心哪次摔倒被小石子蹭破的,“管用是管用……不过我这个没事,过两天就好了。” 孟寒舟得到肯定的答案,就拿过药碗放在两腿之间的凹陷里,他知道自己手不稳,没力气,做不到一手端药一手还能上药——这里放得稳当。 然后不由分说拽过来林笙的手,用布团吸饱了仅剩的药液,“啪”一下糊在林笙掌心。 “嘶……”林笙下意识往回一缩,好粗鲁。 孟寒舟顿了下,他本来是鼓足气势的,抬眼见林笙的纤长的眼睫细细颤着,又不知不觉软了下来。他没轻没重惯了,更别说去照顾别人,一下子拿捏不住,又显得过分小心翼翼了。 “你不要抖!”孟寒舟不耐烦道。 林笙:…… 到底是谁在抖? 某人手臂抬得久了就撑不住,手都要抖成帕金森了,竟然还反咬一口。 但看在他努力地绷着一张脸给自己仔细上药的份上,林笙点点头,抬手握了握他细颤的手腕,稳一稳,又轻轻松开:“好,现在不抖了。” 果然不抖了,孟寒舟满意地凭借自己的力量给他擦满了一层药液。 现在他和林笙身上都是一样的药味了。 真是小孩子脾气。 林笙收了药碗,等手上药汁风干了才去换了一身衣服,然后就坐在堂屋里,支着一盏豆灯查看自己采的药。这一次上山收获颇多,他将所有草药摊开在笸箩上粗略分了分,林林总总用得上用不上的,竟挖了七八种草药回来。 他先找来两个破口的陶罐,取出用布抱好的带着根泥的地肤和薄荷,连着泥土一块栽进了里面。 准备养一养,等活泛了就移到后面的小菜田里去。 林笙在这边忙活着,孟寒舟看着却有点不乐意了。 这不是刚才涂的药又不干净了吗? 许是直勾勾的目光盯得林笙后背发烫,他回头看了一眼,见孟寒舟目光如炬,想了半天,道:“你闲着也是闲着。”他起身,将大概分好类的一筐药草抱到了他床前,“那你帮我扎一扎吧,这几个和这几个,这个不费力气。” 孟寒舟:…… 他竟然让我干活?他狐疑地瞧着林笙,林笙偏了偏头。 孟寒舟吸了一口气:“怎么扎?” “十株一捆。”林笙抿着嘴角,警告他说,“你轻一点,不要把我的药捏坏了。” 两人窸窸窣窣的干活,林笙手快,分药、理药、清理杂草碎泥,捆药,一气呵成。孟寒舟斜着眼睛看他是如何做的,然后抖着手指慢吞吞地数出十根,慢吞吞地用布条扎带。 大病以后,孟寒舟越发地干不了这样细致的事情了,就连写字描帖都会觉得烦。而这些药很脆弱,孟寒舟有点躁,必须要狠狠压着性子才不会捏断这些草茎。 孟寒舟觉得,如果自己弄坏了他千辛万苦采来的药,他肯定又会生气。 好容易捆了几束,没有碰掉他一片叶子,孟寒舟颇有成就感,正有点得意,就听林笙一边干活一边闲聊道:“你都没说,到底是为什么走到门口去的?” “……”孟寒舟掐断了一株紫花地丁。 他怕林笙看见,匆匆毁尸灭迹,把这根草塞到了屁股底下。 林笙疑惑看去,见他抿着嘴,视线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不敢看自己。又想到他说什么梦见老虎,很快便联想到了一种可能,虽然有点不可能,但还是忍不住问道:“所以你这么努力下了床,是担心了,想要出去迎我的吗?” “没有!”孟寒舟的脸微微一烫,又很快绷住,侧过头去,“就是屋里太闷了,想出去透透气。” 哦,出去透气,把自己摔在门槛上,还磕了一脑门包。 林笙鼻息间轻轻一声,似笑非笑的。 孟寒舟觉得他在嘲笑自己,更有些悒悒不乐。 “刚才在门口,小冬也来迎接兰姐了。”林笙一边理药,羡慕道,“还从来没有人等过我回家……谢谢你。” 他很小就没有父母了,几个亲戚推来推去,谁都不想管他。再后来,就去了寄宿学校。一直就这样上了大学。 朋友倒是有几个,但人家也是有父母家庭的,不可能一直和他在一起。即便偶尔老师邀请他到家里去,人家一家人热热闹闹的,林笙也融不进去。 所以大多时候,逢年过节,他都是一个人在宿舍和租房里度过,也不能算是“家”。 那时候看着孙兰和小冬牵着手,有说有笑的,虽然也谈不上什么难受或者不痛快,只是有点空落落的。 孟寒舟一愣,看着他:“林家对你不好么?” 他知道林家是很宠女儿的,所以林娴被惯的无法无天。林家有个长子,因为书读的好,得了功名,也颇受重视……难道因为林笙是庶子,所以在家里过的并不好? “不是林家的事……”林笙险些忘了这茬,只好糊弄一下,“现在不好说。” 孟寒舟不是很懂。 但每个人都有尚且不能说的隐痛,料想如果林笙在家里受-宠-,林家又怎么会眼看着他流落到这种穷乡僻壤呢……大概确实是过的不如意吧。 孟寒舟低着头,又摆弄了一会笸箩里的草药,沉默,再沉默,他道:“以后……我等你回家。” 脑子一热说完,他也觉得有点突兀,懊悔地锤了锤大腿,忙解释找补:“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不要出去的太晚,外面有老虎……”呸,什么老虎,“也不是……” 林笙眉心微动,浅浅一笑:“好啊。” “……”孟寒舟咽了下口水。 他笑起来还……挺好看的。 林笙仍望着他。 孟寒舟慌张垂下头,狠狠地给手里的紫花地丁们打了个硕大的蝴蝶结。 作者有话说: 今天是乖乖等老婆回家·给老婆涂药·帮老婆干活的小狗√ 小孟:我真棒! - 磕头,这几天太忙了对不起,二合一补一章,之后我记着,字数会再补一次的_(:3」∠)_ 今天全部发小红包 - 第14章 郝二郎的手艺(捉虫) 第14章 郝二郎的手艺(捉虫) 临近谷雨,山外想必都已经回暖,山里却湿气愈发重。凌晨时分,窗外有淅淅沥沥地下了一阵小雨,打在薄瓦上沙沙的响。 林笙迷迷糊糊醒了一回,伸手摸了一把孟寒舟的额头,发现他又在低烧了,像小火微微地烘着手心。 昨天孟寒舟逞强结果昏倒在门口,吹了山风,林笙早预料到会有这一遭。不过他直到睡前时还挺有精神的,林笙还以为他长出息了,果不其然,是发在半夜里。 林笙试了下温度,估计没超过三十八度,强行退烧反而不好。就倒了杯水,叫他睁开眼喝了几口,又把被子盖好,观察了一会没事,便又继续睡去。 翌日一早,林笙起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先去看看昨晚那些草药。 结果才坐起来就差点栽回去……就跟被人拆了一遍似的。 这幅身体养尊处优惯了,很少运动,昨天一口气爬了一整天的山,现在浑身酸痛。 林笙自己揉了揉腰腿,咬咬牙起来了。 药草还好放在了灶房里,没有被雨淋到。灶膛里面还压着微微的火星,有些热度烘着,估计等天一晴,一两天就全都晒干了。这些草药,孟寒舟不可能全用到,他打算还是得去趟城镇,一来是看看能不能卖掉,再买些其他药材回来配药,二来买些米面用品。 虽然手里钱不多,但林笙一向认为,钱靠一味节省是省不出来的,该花还是得花。 眼下药先晒着,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就是去邻村找找那个郝木匠。 后河村和文花乡是前后两个山坳里的村子,都是同吃一条河的。据孙兰说,从昨天他们出发的山口,几百步就有一个岔道是通往梯田的,沿着梯田旁的小道穿过去就是后河村了。 步子快点的,半个时辰就能到,那就是差不多步行一小时左右。 林笙想着早去早回,便回到屋中,用小布兜装了些钱,斜跨在身上,又到床前摇了摇孟寒舟,拍拍他的肩膀:“孟寒舟,我出去一趟。” 孟寒舟眼神迷糊,整张脸泛着潮红,大概是没太清醒,下意识想坐起来,但一下子没成功。 “你继续睡吧。我放一碗刚烧开的热水在这里,别烫着。渴了就先喝着,回来了再给你煮药。”林笙把他按了回去,拿来布巾擦了擦他额头上烧出来的虚汗,“水凉了的话就不要喝了,你吹了风又有点发烧。” “我今天就去趟邻村,你不要再乱走了。”林笙打趣了一下,“我不会被老虎吃掉的。” 孟寒舟垂着眸,眉宇紧紧地皱着。没想到他还记着那只老虎的事,一走神的功夫,就看着林笙挎着小包出去了。 院门吱呀两声,孟寒舟又被一个人留在了家里。他侧身翻向墙面一侧,掐了下自己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的腿,自己这个没用的身子,甚至连出个房门都困难,懊恼得又有些心躁了。 …… 文花乡在河水的下游,好歹还有一些平整的耕地,所以村里百姓还是多以种地为生。 但后河村那边地势不平,房屋都是建在高高低低的丘陵上,梯田的土壤相对贫瘠一些,出产的粮食也不好,所以村户们大多是种菜卖菜过日子,要么是会点其他手艺。 林笙照着孙兰说的地方,进村以后第二个坡上一棵香椿树底下,院子门口堆了很多木材木屑的院子。 他敲了敲门:“请问郝木匠家有人吗?” 没人应。 林笙步子慢,此时日头已经斜挂上枝头,估计已经九点多钟了,村里其他人都早早起来在做活。倒是这个郝木匠家,这个时辰还紧闭着门。 院墙很高,角落里束着靠了许多粗壮的木头,虽隔着一道院墙,林笙也闻到了浓浓的木香,还听到了嚓嚓的削木头的声音。他踮脚看了看,又敲了敲门:“有人在家吗?请问……” 嘎吱一声,门缝突然打开了一条缝,一个皮肤晒得麦黑的小哥儿探头出来,瞧了林笙两眼:“你谁?” 林笙忙后退了两步:“请问是郝木匠家吗?我是文花乡来的,想来定点东西。” 那小哥儿这才开了门,把林笙让进了院门,摸了摸脑袋说:“你想定什么?要是床和桌子椅子,倒是有现成的。别的话,得等我爹回来看看能不能做。” 院子一角搭了个棚子,里头都是做木匠活用到的工具还有木台,木台上铺着一堆纸稿,横七竖八地压着几把凿子刻刀,还有个半成品,十字形,前段套着个似弓臂一样的东西。 小哥儿见林笙打量,忙过去把用纸稿把那东西盖住了:“我爹出去了,我哥也不在,你要定东西的话下午再来吧!” “我就想定个浴桶,不用很大,大概这么高。”林笙比划了一下,“要有个盖子,还有能坐在里头的小木凳。不用特别好的木头,不漏水就行。” 小哥儿伸伸懒腰,一听是个洗澡桶子,顿时没了兴致:“哦,那不难,就是现在没有现成的,得现做,还要箍板子……你先交二十文定钱吧,等做好了你来拉,到时候再给四十文。要是我们套车给你送去,还得多加五文钱。” 林笙摸了摸兜里的钱,还好不是一口气交齐,数了二十文给他。 小哥儿接过去随手放进个装钱的木盒子,又继续去研究他的物件去了,挥挥手道:“你先回吧,等做好得有个七八天。” 林笙点点头:“好。” 林笙目光扫过他纸上画的草图,虽说是用烧焦的木炭条画的,但已经有条有理初具形状,似曾相识,奇道:“你是想做……弩?这个连杆是不是太靠前了,弹夹位置好像也有点偏?” 小哥儿目光瞬间一亮:“你也知道臂弩?你会?”他立马把林笙揪到木台前,兴致勃勃地搬来个凳子,“来,来,你坐,你说!……不过,呃,什么是弹夹?” 林笙唐突被按在凳子上,他也不是会,只是以前无聊的时候关注过一个手工博主,常看博主做手工的视频下饭。 这个博主一开始是做黏土手办的,到后来为了给手办们配上能够还原角色的零件,又自己去打造小佩饰,因为小玩意做的好,就连里面的小机括也能活灵活现,后来就被粉丝怂恿着做武器和机关…… 林笙记性好,看过他一个复原诸葛连弩的教程视频。那一期很有意思,他印象深刻,所以记住了一点视频内容而已。 “弹夹就是……里面存放箭矢的地方。”林笙指了指他开歪的一道槽,“要比你现在开的这个再往前三分之一,就是三成,而且还要窄一点。想要搭箭连发的话,每次连杆拨一下,应该只掉下来一枚箭才行,不然就会卡住。” 他捏起炭条,也担心自己说错误人子弟,只能凭借记忆在纸稿上画了下连杆的位置:“牛筋弦要刚好能顶住箭矢的尾巴,横杆、拨片和力臂要是一个这样的三角形,大概是这样……我也记不清楚了。” 才说完,小哥儿就兴奋地捧起纸张来,高兴地围着木台绕了好几圈:“对,对!是这样!我怎么没想到呢!竟然还能连发!” “……”什么,这不是连弩啊。 “对了,我还有别的,你一块看看!”一谈起这个,小哥儿就打开了话匣子,也不问问林笙是好人坏人,拉着人便要去看他的“宝库”,实则是一个藏在床底的木箱子,里面放了很多像是机括玩具的木制品。 他挨个儿拿出来给林笙炫耀,譬如牵根绳子就能溜着走的小木牛,用蜡烛一烤就可以扇动翅膀的小木雀……就连藏宝箱本身的锁,都是用许多木条榫卯组成的机括锁。 林笙拿起一串像是木质的风铃,摇一摇下面的绳,木铃空腔里就会发出当啷当啷的、温润而不刺耳的响声:“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好厉害。” 小哥儿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说:“做着玩的……我比不上我哥的手艺,我爹老骂我。” 话音刚落,郝家的院门外边响起一阵骂骂咧咧的说话声,小哥儿吓得一骨碌跳起来:“我哥和我爹回来了!”赶紧一股脑把他的藏宝箱踹进了床底下,又把木台面收拾干净。 背着手讪讪地刚站好,郝大郎就扶着郝木匠进来了,那郝木匠人高马大的,“唉哟唉哟”地哼唧了几声,叨叨着:“认识这多年了,买他个药还摆起谱来,也亏得他敢开口要那么贵!” “行了爹,咱们好歹是买着了。您别跟他一般见识了,还是回屋里躺着吧。”郝大郎劝了句。 郝木匠哼了一声:“他就是听说咱家要办喜事了,觉得有油水,非要讹我这么一讹!” 一提起喜事的事儿,郝大郎脸上露出一点红意。 那边郝木匠一回头,瞧见了缩头缩脑站在木工棚子里的郝二郎,一身的木头屑子都还没弄干净,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红着脸脖,提起鞋底就要打:“你小子!是不是又偷偷糟蹋我的木头了!” 郝二郎抱头鼠窜,嘴上却不服气:“什么叫糟蹋,我就掏了块废料!又没动你那些老木头!哥学手艺做坏的木料多了去了,也不见你骂他!” “二郎……爹……”郝大郎手忙脚乱不知道去拦哪一个。 “你小子还有理了!”郝木匠追着他揍了两鞋底,突然眼前一黑,又是唉哟两声,喘着气坐在了凳子上,撑着头捂着胸直呻吟。忙从袖口掏出个用油纸包着的药包,捏了两粒黄豆大小的药丸子。 “这么苦!”郝大郎瘪着嘴吞下药丸嚼了嚼,苦得脑仁更疼了,手抖了一下,就有粒药丸子滚了下去。 郝二郎掸了掸衣裳,躲得远远的看了看,见状又心虚了,跑去屋里倒了茶水出来:“没事吧爹……” 郝木匠眼前一阵一阵地黑。 林笙看着滚到自己脚边的药丸,捡起来掰碎了闻了闻,他看看郝木匠面色发赤、脾气烦躁的表现,说道:“这里面只有大黄和炒焦的面粉。”竟然还有香灰的味道,“恐怕并不能治头疼。” 这根本不能说是配药,简直就是胡闹。 “这怎么会!”郝大郎义正言辞地解释,“这可是专门从南原郡大庙里求来的菩萨丹!说是开过光的,能治好些病呢!还能益寿延年。就连县令家要病死的老母猪吃了,第二天都活蹦乱跳的,还下了一窝崽呢!我们一大早去排队,好容易才抢到这十粒,还是因为我们和那药郎认识。不然旁的人想买都还买不上。” 林笙:…… 这话术听着,不就是个卖假保健品的吗。 林笙放下药丸,去诊了郝木匠的脉。 脉数,左关弦。 又查看了他眼睛泛着红血丝,面色也发赤,鼻息间呼呼的喷着热气。 “他平常怎么不好,是总头疼吗?”林笙问了句,“这样多少年了?” 郝大郎有点楞,点点头说道:“唉,头风,老毛病了,活儿一多一紧,就容易犯病。最近家里着实有点忙,既有些货还没有做完,还忙着准备彩礼的事。昨天还跟一个不讲理的客人吵了一架……” 嗯,是很明显的肝阳上亢,风火相煽,引起的偏头痛。脉弦应指,或许还有一定程度的高血压。 林笙问:“有缝衣针吗?还有烛台。” 郝大郎进屋去拿来了,才想起来问:“你要做什么?” “我是文花乡的郎中,他疼得厉害,我能给他缓解缓解。”林笙说,“需要吗?” 郝大郎拿着针犹豫了一下,可林笙言语掷地有声,温和有礼,让人下意识产生几分可靠的感觉,便有点动摇。 犹豫的时候,郝木匠疼的哎哟叫唤,撑起眼皮看向这个陌生的小医郎。 郝二郎忙说:“哦,爹,这是文花乡来的客人,来咱家定澡桶的,已经收了二十钱定金了。”他重新瞧了林笙几眼,很意外,“没想到你还是个医郎啊!” 郝木匠疼得直冒汗,这头疼起来真要命,他拍了拍木台,实在是受不了了。听林笙说是文花乡的医郎,不治白不治:“大郎,针快给他,实在是太疼了!只要真能止疼,定金我不收你的!” 林笙接过针,擦干净,在烛火上燎了几遍。 黄帝内经的九针十二原篇中便说到,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便是说,有虚则补,有实有郁则要泻,用针一样能达到治病的效果。 而针法中,有一种特殊治疗方法,是刺血疗法。 一般是用三棱针、毫针或锋针在人体某些穴位附近,刺破其浅表脉络,放出少量血液,以外泄内蕴之热毒,达到治疗疾病的一种方法。 林笙让郝家二郎微解开一点郝木匠的衣襟后,便先后在他头上的百汇穴和印堂穴、两侧的耳尖部位、往下至肝俞穴,最后至少商穴,依次各放血十滴,辅以推揉。 郝家兄弟眼见着乌红色的血滴被挤了出来,吸在了棉布上。 随后没多会,郝木匠试着边呼吸边感受了一下,惊奇道:“嘿,还别说,好像真的管用!没刚才那么疼了!” “这是因为你经脉中有瘀滞不通的地方,肝风又在经络中横冲直撞,所以会疼痛难忍。”林笙收起针,“暂时行针刺血疏通了经络中鼻闭塞壅阻之处,所以疼痛立减。之后要少动气,可以吃点凉瓜、菊花茶。” “哎!”郝木匠自己揉了揉脑袋,十分欣喜,“成!”他从木盒里捡回林笙定金的二十文,塞回林笙手里,“说话算话,这钱我可不能收了!收回去收回去。” “这……”林笙不好接,“生意归生意。” “嗐,那我不是也没给你诊金,木桶就当诊金了成不?到时候我做好了,直接给你送过去就是!”郝木匠高兴道,他这头疼,吃了好几种药丸都不管用,每次发作只能熬着,没想到林医郎这么年轻,就有绝招。 再者说,这年时看病贵,一个洗澡桶子,能交好个小郎中,怎么也不亏。 “你就一直在文花乡看病吗?赶明儿我要是再疼了,再找你去成不?”郝木匠问。 既然如此,也算彼此有来有往,就不推辞了。 “好。”林笙颔首,将钱收回布兜,“我叫林笙,就住在文花乡半坡上种杏树的那个院子。” 郝木匠点点头记下。 郝二郎见老爹没事了,便凑过去看了那个药丸子,瞧瞧到底是长什么样,值得他爹他哥一大早就去排队抢药。一瞧,也没什么特别的:“哥,就这药啊?这药买来多少钱?” 郝大郎窘色道:“二十文……” 二郎已经瞪大了眼睛,却听他又说,“一粒……” “??”郝二郎震惊得翻了个白眼,叫道:“这是金子做的吗这么贵!你们莫不是让王药郎给骗了吧?!什么菩萨丹,还老母猪吃了都能下崽。人家县令家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银的,家里还养老母猪啊?” 那王药郎认真说来,都不算是个赤脚郎中,就是一名行迹不定的卖药郎。以前据说祖上是有点看病本事的,只可惜传到他爷爷那代就断了,啥也没学着,就留了几个方子。 王药郎和他爹就靠卖这方子搓成的药丸子谋生,也不能说是百试百灵,反正总有治好的。 村里人大多舍不得去看病,有时候就从王药郎那儿买点泥丸子备着吃,能治就治好,不然也图个心安。 这个王药郎也不是常来,一两月的才偶尔回来趟,后来他卖的药越来越多,村里人还以为他在外头学着什么了,加上这人回回都把这些药吹的天花乱坠,大家都很信他的。 没想到是黑了心了,随便弄个什么苦丸子,就骗人说能包治百病! 郝木匠缓过来以后,咽不下这口气,说要去找王药郎掰扯掰扯。 大郎怕他真动起手来,忙跟着追出去了。 郝二郎才懒得去吵吵那些,就喊着林笙到储藏木材的地方,让他去挑喜欢哪种木头。不同的木头会有不一样的纹理和香味,做出来的浴桶感觉也会不一样。 林笙也分不清这些,就说让他们看着办就行。 不过眼神一转,就看到了角落里一个废弃的椅子,大概是没做成功,已经在木库里吃了很久的灰。那椅子只完成了一半,奇形怪状的,一看就是郝二郎异想天开的产物。 不过,却让林笙心头一跳,想到了一件东西。 一件孟寒舟很需要,应该也会喜欢的东西。 他又把还没捂热乎的二十文钱拿了出来:“你能否帮我做一把……轮椅?” 作者有话说: 小孟:好想出门晒太阳 - 查缺补漏bug+捉捉虫 - 第15章 假药(捉虫) 第15章 假药(捉虫) 郝二郎皱眉问:“什么是轮椅?带轮子的椅子?” 林笙点点头,生怕自己说的不明白,捡了跟木棒在地上画起轮椅的形状,他并不知道具体的做法,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实现,只能就着那只废弃的半成品椅子一顿比划。 两人从地上说到桌上,林笙形容得有点口干舌燥了,不由端过郝二郎递过来的一杯水,咕咚喝了一大口。 郝二郎大概听懂他的意思了:“听你这么说,就是二轮车加上靠背呗?” “……”是也不是,林笙想了想,“差不多吧。但是更小巧轻便,刚好够一个人坐。要稳当,不能前后倾倒,底下要有放脚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既能旁人推着走,也要坐的人自己就能转动,而且转向也要方便。” “这么麻烦?”郝二郎听的云里雾里的,他虽然喜好捯饬机括小玩意,但还从来没做过这么复杂的,一时间又有点心虚,“这听着比马车还要难啊!” 即便是天天跑在路上的马车,别说郝二郎了,就是他爷爷从坟头里爬出来,也未必能做出来。 像是这种复杂的大物件,多是东家做个轮子,西家做个车轴,最后由有图纸的大木匠给组装起来。别瞧好像就是一堆木头零件,没什么难的,可最关键的就是那个图纸了,那可是人家看家吃饭的东西,不传外人的。 更何况马车人人都见过,还能有个参照,可林笙说的这个东西,他连见也没见过,图纸更是无从谈起。 “这事你要不找我哥吧,我怕是做不出来,我都没见过……” 虽然郝二郎觉得,这事找他爹也悬。 他们郝家虽说是十里八乡最出名的木匠了,可到底也就是乡下手艺,平常大多是打打柜子架子,最大的活儿,是先前有员外老爷盖房子,他家跟着去帮忙了。 林笙问道:“那你之前见过连弩吗?” 郝二郎摇头,挠头说:“没有啊,我是听说书的说的,听着很厉害,就想自己回来试试……这不是还没成功嘛。” 之前老爹和大哥进山砍木材的时候,走的太深了,遇上了野狼,差点被咬掉一条胳膊。郝二郎就想着,试试能不能做出来这个弩防身,比弓方便,还比斧头轻巧。 林笙又问他:“那机巧小牛,还有这个弩,你爹和你哥能做吗?” 郝二郎心想,谁家好木匠闲着没事做这个浪费木头,也就自己天天挨打。 老爹嫌他不务正业,整天就摆弄乱七八糟的东西,心思不在正事上头,所以不许他出师,更不许他私自接活,怕他败了家里名声。不过反正家里手艺有大哥继承了,他就跟着打打下手,这些东西只能偷偷做。 林笙耸耸肩膀:“那不就对了。你爹你哥有他们的长处,你也有你的长处——” 郝二郎还是很犹豫,也怕砸了家里招牌。 见他可能不太愿意研究这个,林笙叹了口气:“我家里有位兄弟,身体虚弱,不-良于行,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到外面去晒晒太阳。要是有了这个轮椅,想来他会很高兴……唉,要是为难,就算了吧……也不知道他还有几个月活头。” “……”郝二郎眨了眨眼,有点坐立难安了,“这么严重啊?” 林笙垂下眉眼。 郝二郎莫名的有点愧疚:“那,那我试试……” 林笙当即便道:“你就尽管试,最后做不出也没事,做废的木材我出钱。” 说着拉开布兜,看了看带出来的钱,又摸了十个……,不,一咬牙,十五文钱,连着先前的那二十文,一起往郝二郎那边推了推:“我相信你。” 郝二郎一愣,没想到这人如此欣赏信任自己。 纠结了片刻,终究是心傲气盛的年轻儿郎,遇到志同道合的人,一下子就受到鼓舞,勉为其难答应下来:“那、那成吧!那我就琢磨琢磨!要是做不出来,我不要你的钱。” 就冲着林笙是头一个认可他的,也为了他那命不久矣的兄弟,他说什么也得把这事给办咯! 但林笙还是给留下了一些钱,总归试错是要费木头的,没道理让郝二郎又搭木材又挨打,到时候郝木匠那儿也不好说。 谈好事情,林笙起身要走了,便放下手中的茶杯。 这杯子像是竹子做的,但打磨得十分光滑,沉甸甸的,颜色奇特,像是上了一层釉面一般,手感温润,于是多嘴问了一下:“你家这杯子,好像不是一般的竹筒。” “这个呀?”郝二郎自豪道,“这是从山里砍来老竹,用了我家祖传的手艺做成的。不仅一点毛刺都没有,还结实耐用,也不会摔碎了,火烤泡水都不会裂!当然,直接丢火里烧是不行的哈……” “水浸火烤也不会裂开?”林笙来了精神。 “怎么,你不信啊?”郝二郎说着就去灶膛里抽了一根柴,当着林笙的面去燎这几个杯子,火苗呼呼地舔过几遍,郝二郎接着拿冷水一泼,“你瞧!” 林笙拿过一只细细端详,果然没有丝毫裂痕。 他站了起来,脸上露出隐约的喜色,问道:“这个杯子,能卖我吗?” “……啊?”郝二郎诧异地盯着他,“你家连喝茶的杯子都没有啊?” 自然不是为了要来喝茶的。 而是这竹杯的特点,刚好可以用来做拔罐! 以前林笙在山区支援时,也试过就地取材竹筒用来拔罐,但大概是当地的竹子品种不适合,或者他处理竹子的方法不对,总是用不了几次,筒壁就会裂开,很是麻烦。 但郝家这个却实用得很,如果这工艺真像他说的那么好,倒是以后可以常备在药箱里。 便宜实惠,又结实耐用。 郝二郎还想以后与他多多交流连弩和轮椅的事情,本着与他交个朋友的念头,见他当真喜欢,只好摆摆手:“你这么想要就拿走吧,不要钱,送你了。” “不是……”林笙与他解释了竹筒如何能用于治病,“我想买一套,十二个。最好有大有小,能套在一起方便携带。” 郝二郎没想到这个还有这样的用处,反正也不费功夫,就几个小竹筒,平常处理其他木材的时候顺带手就给做了。便答应下来,只要了三文钱的柴火费,把一套竹筒的大小尺寸记了下来,说等做好了到时候和澡桶一起给他送去。 这么多聊了几句,眼看要晌午了,林笙起身便要告辞。 刚走到后河村的村口,就遇到郝木匠与一个粗短身材的人争论着什么。旁边围了一圈的村民在看热闹。见到林笙过来了,郝木匠说什么也不肯放手,忙揪着那人的衣领,朝着林笙道:“小郎中,你来的正好!你跟大家伙说说,这药究竟是不是骗人的!还卖的这么贵,当我们的血汗钱都是大风刮来的?” 林笙见那人面前摆着个布摊儿,地上斜插着个幡子,写着“药到病除”,地上四处散落着乌黑的药丸子,便明白过来这就是那个四处卖灵丹妙药的王药郎。 王药郎看这所谓的郎中这般年纪,怕是医书都没有背过几本,挺着脖子理直气壮道:“哪来的黄毛小子胡说八道,我这可是从大庙里求来的灵药,能强身健体、治百病!贵点不是应该的吗?郝木匠,你家要是心疼钱,后悔了想把钱要回去,直说就是了,犯不着这样!” 村里人大多信风水,还信鬼神,要不是他说是开光灵药,众人也不会排着队来买。 也有人确实觉得这药太贵,有点心疼的,现在听他扯起菩萨的大旗来,纷纷都不敢吱声了。 林笙道:“既然信菩萨,就更不应该拿药来骗人。” “你什么意思!莫在这里乱说!人家买了的都说好,没有不灵验的!”王药郎指着他骂,“我这可是开过光的灵药,你胡乱说话是对菩萨大不敬!” 围观人群里窃窃私语起来,有人小声道:“是啊,昨天,我亲眼见着村里那个王家的老汉,腰疼了好几个月了,直都直不起来,吃了他的药,立马就站起来了。” “对对,梁阿婆前两天一直肚子疼,睡不着吃不下,路都走不了了,吃了他这个药,昨晚我都看见她抱着孙子出来散步了。” “……哎别说昨天了,就今早,村尾那个赵家的猎户小哥儿,说是被野兽抓破了肚子,被家里人抬过来的时候全身都是血,也是吃了这个菩萨丹,那血立马就止住了!” “是啊小哥儿,这我们都是亲眼看见了的。”有村民劝林笙,“骗人这话可不能乱说。” “那你们说的这些病人,可还在村里,能否让我也看一眼?”林笙问,“我有没有乱说,看一看就清楚了。” 王药郎哼了一声:“你个外乡蒐,你说看就看啊?谁知道你想动什么手脚?!” “我能动什么手脚。”林笙觉得好笑,“你们吃过这个药的,没有拉肚子吗?”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好像是有点:“可王药郎说那是排毒……” “药丸里面大部分是面粉和香灰,仅有的一味药材,就是大黄。”林笙捡起一粒,掰开了给他们看,有人上来拿了半粒闻了闻,“大黄是泻下药。那位阿婆,腹痛多日,想必是正巧有积食便秘,服了大黄,刚好便将郁热泻了出来。” “大黄苦寒,不能多吃。而他卖一粒二十文钱,如此贵,你们想必不可能买很多,自然也不会吃出什么大问题来。便是有上吐下泄,也推脱说是排毒的作用。他卖完这一回,便去别的村子,等下次再来的时候,同样的药,你们想买都买不到第二次了。” 渐渐的终于有人回过味来……好像是他说的这么回事。 每回王药郎来村子里,卖的药都是不一样的,有人想买上次的药,他都说卖光了。 村里看病难,请郎中也不容易,小病靠捱,大病靠命,吃了王药郎的药,也不知道究竟管几分用,但没出过人命,也就没人起疑过。 林笙这边话音刚落,不远处传来郝二郎的声音:“哎,大牛!你今天没上山打猎?躲在这儿干嘛呢?” 大家闻声回头,便瞧着郝家小子从一面院墙后头揪出了个人影,勾肩搭背、推推嚷嚷地走了过来。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忙说:“这不就是大牛吗,你身子这么快就好了?” 大牛便是那被野兽开了肚子的猎户,满脸僵硬地笑着:“我还有点头晕,就先走……” “哎,来都来了。”郝二郎一把将他抓住,两人争扯了一番,大牛的衣带就被二郎给拽断了,只见衣襟一散,露出了干干净净的一张肚皮,哪里有什么开膛破肚的伤疤。 王药郎脸色一变,但嘴上还很硬:“大伙儿看见了吧,我这药是见效神速啊!这才一个时辰,他就好的连疤都没有了!” 林笙趁着郝二郎死死按住他的功夫,伸手按在了大牛的脉上,片刻道:“胡说,你昨日根本没有上山,应该是去找相好的了吧。或者是去了花街喝酒,不过想来你也没有钱去那种地方挥霍,那肯定是有人给了你钱,让你来当托儿。” “……”大牛惊恐地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又偷偷去瞟王药郎,辩解道,“你、你胡说什么!” 他嘴上说着林笙胡说,眼神却四处飘,眼见着是在心虚了。 “既然你说我是污蔑,那咱们一起去城里衙门评评理。让他们去花街问一问,究竟有没有见过你俩。再专门请其他老郎中来验验药,看里头是不是面粉和香灰。”林笙趁热打铁道,“若是我污蔑了你们,我挨板子。可要是查出来你们合谋卖假药……” 一听这点事就要去衙门,大牛吓的一哆嗦,当即叫道:“我不去衙门!王药郎!你可是答应我——” “你放屁!你闭嘴!”王药郎赶紧踹了大牛一脚,他自然是不敢去到医馆验药的,赔上满脸笑容道,“你们别急,听我说,这个药它其实……”他说着突然一顿,抬脚踢到布摊上,瞬间扬起一派灰尘! 郝木匠一时走神,没有捉紧,便叫他挣脱了。 只见那药郎连摊子布幡也不要了,撒腿便跑。 “哎!别跑!” 几个人追了一路没追上,被他油滑地溜进林子里找不见了,可见是在外面干惯了这种跑路的事情。众人无功而返,只能连声唾骂他,“这王药郎祖上还是我们后河村的人呢,祖坟都在这里,没想到竟然丧良心,干出这种事!” 一群人愤愤不平。 那边,王药郎疯跑了一路,直到林子密了,他停下来往后看了看。 见没人追上来,才扶着树干歇了口气,回头一摸腰上,才发现自己跑得急,竟然把这几天卖药得来的钱袋子也拉布摊儿上了。可这么个景儿,他也不敢再回去找。 看来这个后河村,以后是来不得了! “呸,真晦气!”他重重啐了一声,回想了下林笙的模样,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周围村子里见过这么个人,更是咬牙切齿,气得一脚踢在树上,又疼得抱着脚尖乱蹦,“嘶疼疼……你给我等着!” …… 有人拾起王药郎遗落的钱袋,喜出望外。 赶紧招呼着买了药的村民,说要到村长那儿去做个见证,把王药郎骗了大家的药钱都分一分还了。分钱的事是大事,大家一应百应,谁也不想被落下,很快就跟着都涌过去了。 就只剩下坐在地上揉头的郝木匠一家。 “今天多亏有你啊林医郎。”郝木匠道。 林笙摆摆手:“他再怎么着也不该卖假药糊弄人。” 郝二郎满脸崇拜地凑了上来,好奇地问林笙道:“哎,你刚才,就摸了下他的手腕,就能把脉把出他昨晚去了花街?这么神?那你把把我的,能不能看出我昨晚上吃了什么?” 林笙笑道:“怎么可能是把脉把出来的。” “他眼下发青,眼睛里有血丝,可见是一宿没怎么睡。鞋面上沾了红色的胭脂,袖口还有酒渍菜渍。我进村的路上,见村里女子们都朴素得很,没有涂脂抹粉的,下游的文花乡亦是。那试问,什么地方的姑娘会涂这么多胭脂,还把胭脂蹭在男子的鞋上?再者说,他身上钱袋子的布料,与他身上的衣裳格格不入,只能是别人送他的。” 林笙抬头看了看太阳,又耽搁了一段时间,不知道孟寒舟又等着急了没有,万一又生气了在家里自己发脾气……啧。 忙动身往文花乡的方向走:“……不过他脉沉细微数,尺侧尤甚,确实也是肾虚的脉象就是了。” 郝二郎瞪大双眼,豁然开朗:“哦,哦哦!原来是这样!” 他一边琢磨,不知不觉跟着林笙屁-股后头走了一段:“你这不像郎中啊,像断案的官人!” 林笙说:“看病本就和断案相似,都是从不可能里找可能,从可能里排除不可能。剩下的自然就是答案了。” 郝二郎听得云山雾罩,但不妨碍他觉得林笙很厉害。 走了好一段路,林笙停了下来,偏头看他一眼:“二郎。” “啊?”郝二郎差点撞他身上,眨巴眨巴眼。 林笙:“……你是要随我回家去吗?” 郝二郎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听他说话听入迷了,两人早已经走出村子很远了。他忙收了收脚,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嘿嘿傻笑两声:“那,那我不送了,我这就回去琢磨你那个轮子椅!等我琢磨出来了,我就去文花乡找你!” 林笙无奈地摇摇头,目送他回去后,捋了捋挎包,加快了步伐。 - 但即便他再紧赶慢赶,脚都有些疼了,回到小院的时候,也过了午时。 “我回来了。”林笙喊了一声。 推门进去,第一眼,就瞧见了桌上多出来一碗不属于自家的粗瓷碗。他看了看,竟然是一碗新鲜牛-乳-,在村里他还不认识几个熟人,便问道,“兰姐是不是来过?” 他摘下挎包,心想怎么孟寒舟不回应,别不是又病昏过去了吧,忙转头去看:“孟寒舟?” 只见孟寒舟脸色很红,被子也扯到了下巴底下。林笙走过去伸手摸在额头上,纳闷道:“不烫了啊,你是哪里不舒服吗?怎么还出汗了?” 还想揭开被子看看,孟寒舟就偏头避开了林笙的手心:“没,没事……”他飞快地说,“牛-乳-是孙兰拿来的。她想给相公补身体,就顺便买了一罐子牛-乳-,也给你送一碗来。” “好。”林笙转身,“那我去谢谢她。” 孟寒舟立即拽住他:“不用!” 林笙垂首,看了看攥在自己腕上的手:“?” “咳……我谢过了,你别去打扰他们家了。”孟寒舟缩了缩脖子,捏着林笙手腕的掌心也不由变得滚烫,片刻,他呲溜一声把手藏了回去,忽然语气硬了起来,“我饿了!你快去做饭!” 林笙狐疑地看着他。 自己不过是出去了一上午,怎么孟寒舟就变得吞吞-吐吐的。 作者有话说: 我真的在熬夜努力码字qaq 应该还有一两章就入v了,前面字数多所以这本v的早点。 v后没什么突发情况的话,会尽量日更。 - 第16章 一支秀竹 第16章 一支秀竹 林笙怎么也想不到他能因为什么,难道,“你不会是尿床了吧?” 这么一想,很有可能。他久病体弱,脾肾不固,发生这种事情也是情有可原,林笙安慰他道:“没关系,人都会尿床的,不足为奇……” 而且他尿床不要紧,弄脏了被子林笙会头疼。 这是他们仅有的一床好被子。 “我没有!”孟寒舟气滞,狠狠地瞪着他道,“林笙,我已经十七了!” 十七怎么就不能…… 他气得呛咳起来,额侧的青筋都微微显露,林笙怕把这个虚弱的少爷给气死,忙不说了,伸手在他下颌脖颈上揉了几个穴位:“好吧好吧,你英明神武不会尿床,别动气。” 这动作更像是揉猫揉狗一般。 孟寒舟觉得他在敷衍自己,遂用被子闷头把自己盖上,扭头不理他了。 “好了。”真是一会儿是一出的大少爷,林笙抿了下嘴,但今天心情好,既得了浴桶和竹筒罐,又定了轮椅,不跟孟寒舟一般见识,“我去做饭好吧,奶汁春笋怎么样?” 孟寒舟哼了一声不答话,林笙只好自去灶房,蒸上了糙米饭。 想到挖的笋还没吃,既然有牛奶,刚好可以一道奶汁春笋。 他把锅烧上,捡了几根又嫩又鲜的笋子,剥去外衣,切成薄片,焯水后煮起来。用挑了一小把昨天采回来的灰灰菜,一起下锅配菜。等煮得笋片柔-软,便把那碗牛奶倒进了锅里一起。 这样煮出来的笋汤,汤白笋黄,味醇浓厚,还有补虚的功效。 等汤和饭煮好的功夫,林笙到院子里看了看正在晒着的草药,便翻动了一遍,除去了萎黄不鲜的杂质,换到阳光更好的地方继续晒着。待草药晒干,就能到镇上去卖钱了。 忙完这些,抬起头看了看周围,忽然发现了一件事——他挂在院中的衣裳不见了。 就是昨天上山时穿的那身,因为蹭得全是泥土,林笙怕越搁越不好洗,于是睡前手搓了几遍,晾在了屋檐底下。 早上出门时还在,他还记挂着,想回来时候刚好可以收了,眼下却没了踪影,难道是被风刮跑了?又或者被游手好闲的人给偷走了? 真是可恶。 那衣裳虽然不很贵重,但胜在料子柔软贴身,颜色也淡雅,林笙还挺喜欢的。今天他穿的是孟寒舟的另一件,虽然也好,但是并不如昨天那件合身。 纳闷地找了一圈也没找到,这时林笙听到沸汤顶着锅盖的声音,只好暂且放弃,先回到灶房。 山林里的春笋清香扑鼻,只是简单的烹煮就令人食指大开,他加了点盐巴尝尝味道,还不错。糙米饭本就有点粗,别说孟寒舟,他自己也不太吃得惯,这样刚好可以吃汤浇饭。 然后刷了锅,顺手把药煮上。 “吃饭了。”不过是简单的一汤一饭,也忙活了半个时辰,林笙还想着衣服的事情,眉间微微有点懊恼神色,他端了碗筷回来,依旧打算将吃食摆在床边,这样孟寒舟不费劲就能夹到。 见孟寒舟依旧躺着不动,便以为他身体还有不舒服,好心道:“起来多少吃点吧。” 孟寒舟一直背对门口躺着,听见他的声音,又是一阵窸窣,然后才磨磨蹭蹭坐起来。 他伸手去接筷子,却还没碰到,就被林笙眼疾手快一把给握住了:“等会。” 林笙把他的手拽到眼前,仔细地看,见到他指腹上零星好几个小红眼,手指尖也因此红肿不堪,眉头立即一皱:“这是怎么回事?” 孟寒舟低低咳嗽一声,扭开脸:“虫子咬了下,不用管。” 林笙一捏,伤口有的还很新鲜,一积压还能渗出血珠来,虫子咬不是这样的伤口,这明明是尖锐的东西刺伤的。 他在撒谎。 明明已经答应过,不会再伤害自己,却言而无信,还暗自藏了凶器。 林笙虽然心里很生气,但还是去拿了一方干净布帕,将他流血红肿的手指擦了擦,包裹了起来。然后像是为了止血一样轻轻地压着,柔抚着。 孟寒舟有点心虚,其实这么细小的伤口并不需要特意按压……看着他握住自己的手,还有点恍惚,并没有注意到林笙趁此悄悄地凑了过来。 林笙瞥了一眼他被子里鼓鼓囊囊的一角:“你藏了什么,我自己看。”孟寒舟落后了一瞬,没反应过来,就被林笙一下子掀开了被角,露出了他精心潜藏的东西。 “林笙……”孟寒舟慌张去掩盖,但已经来不及了。 林笙盯着暴露在自己面前的东西,一愣,竟然是自己找了半天的衣裳:“这是……怎么会在你的被窝里?” 亏得林笙眼尖,看到了上面隐约露出半根缝衣针的屁-股,闪着微微的光。针很粗,工艺很不好,应该也不是很好用。若是直接下手去抓,恐怕自己也会被针头刺个洞。 针屁-股上穿的线,亦是很粗的棉线,蜿蜿蜒蜒地爬到了衣裳上。 林笙看懂了。 孟寒舟好像是在给他……缝衣服。 孟寒舟耳根薄红,支支吾吾了片刻,他解释不了这是什么,更解释不了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的衣摆被剐破了个洞,我很想做点什么,所以好心给你缝起来?因为不会用针线,还特意让来送奶的孙兰教了好久,但即便如此,缝了一上午,不仅没有缝好,反而撕了个更大的口子? 孟寒舟说不出口,恨不得钻个洞去死。 而且林笙虽然并不娇气,但是十分细致计较,他喜欢好看、干净、整齐的东西。 如果知道自己无缘无故就把他的衣服弄成整个鬼样子,说不定一气之下,会在饭菜里给他下很苦的药。 他就不该脑子一抽,去碰这件衣服。 林笙见他脸色纷呈,怕他下一刻就会恼羞成怒,把自己唯一合身的衣裳给撕坏。或者为了不丢脸,半夜把自己“灭口”了,便主动递给他一个台阶道:“是兰姐送牛奶来的时候,帮忙收进来的?” 见林笙好像并没有提及针的事情,孟寒舟心里不禁松了一口气…… 也是,这枚针埋在布料里,并不明显,不仔细的话很容易忽略。他顺着林笙的话说:“对对,外面起了一阵风,就……拿进来了。” 可衣服的事情好敷衍,手上的针孔又该怎么说呢…… 两人双双沉默了几许。 “嗯,吃饭吧。”林笙没有动那件衣服,也没有再说针孔,而是退开了,直接当做失忆了什么都没有看见。 孟寒舟:“……” 林笙将碗递给孟寒舟那只没有伤的手,本来拿起了筷子,想了想,转而递给他一只勺子。他指头红肿,捏筷子应该会难受,用勺子好些。 两人各怀心思地吃完一顿饭。 孟寒舟期间一直似有似无地偷偷看他。 林笙收拾完,将灶上的火压低一些,慢慢地煎着药,又泡了薄荷茶给两人漱漱口,想了想说:“我累了,想小睡一会,你待会能顺手帮我把衣服叠起来吗?” “哼。”孟寒舟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斜着视线瞄他,见林笙躺在外侧闭上了眼睛,淡淡的草药味道从他身上弥漫开来。 林笙感觉到他悄悄地凑了过来,有温热鼻息洒在自己面颊上,很近。林笙忍了忍,没有动。片刻过后,他似乎确认自己真的睡着了,便往里面挪了挪。 然后掀开被角,把被捂得热烘烘的那件衣服掏了出来,因为做贼心虚,又被针毫不留情地刺了一下,疼得倒吸一口气。 林笙眼睛眯开一条缝,观察他,见他又被刺出血了,下意识眉心拧了一下,但孟寒舟突然瞥过来,他很快遏制住了。 孟寒舟含着指尖吸去血丝,收回视线,蹑手蹑脚地拔-出那根针,翻出那条已经很丑的裂缝,捧着看了会,又无声地愁得叹了口气。叹完,还是严肃地捏起针头,小心翼翼地重新去缝。 他拿针的姿势不对,缝针的顺序也不对,缝出来的东西像一条毛毛虫,实在不敢恭维,大概此前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摸过针线。这个手艺,平白扎出来的针洞,比本身的裂缝还要明显,还不如林笙自己缝。 林笙看得提心吊胆,本来只是想装睡一会,给他个机会让他把衣服处理好,可看他失败了无数次,还险些一针穿透两层,把衣角缝在衣领上。 后来看着看着,已经习以为常了,对他干出什么来都不惊讶,竟然真的睡着了。 …… 拆了几次线后,孟寒舟逐渐掌握了技巧,已经能把这个洞真正缝起来了。不仅缝上了衣洞,还专门把旁边自己不小心弄烂的一小块,绣了个小竹遮掩。 笙是紫竹雅乐,与林笙的美貌相称。 他举起这片衣角看了看,正欣赏自己的杰作,大言不惭地道:“哼,针线活不过如此。” 说着,突然感觉左边肩膀一沉。 他一愣,低头看去,见是林笙睡迷糊,无意识间把头靠过来了。 孟寒舟把针收起来,用之前林笙给他裹手的布帕子包好,压-在枕头底下,又把衣服随便叠了叠放在一边。然后抬起右手越过去,试探着在林笙肩上搭了搭,姿势有点别扭,又在腰上搭了搭。 这里很好。 “应该看不出来吧……”孟寒舟又瞥了眼那件衣服上的小竹子,心里嘀咕了一声,但很快就沉迷在林笙所散发出的草药味中,把手臂轻轻放在了他的腰上,颇为满意,“肯定看不出来。” 他安然闭上眼睛。 - 药材晒干的那天,正是个天青气朗的好日子。 林笙把草药都装进背篓,打算去趟镇里,因为没有别的衣服穿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那身鸭卵青的衣服拿了出来,换在身上。 逃避了这么久,终究是躲不过的。 孟寒舟正捧着碗喝药,偷偷观察他的神色。 林笙刻意避开了那粗得能剌手的针脚,抚平衣襟,转身对孟寒舟道:“我去城里卖药,这回估计要去一整天。饭我已经提前做好了,中午的时候,兰姐家的小冬会帮忙来给你热一下……你有什么想要的吗,我回来给你买。” “嗯。”孟寒舟被药汤苦得一蹙眉,但看见林笙衣角上那枝隐秘的小竹,又觉得后味是甜的,“没什么要买的。” 很好,林笙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针线活大有可为。 林笙正要出门,突然门外响起两声驴叫。 紧接着,有少年郎高声喊道:“林医郎!林医郎在吗!” 是郝二郎的声音,他怎么来了? 轮椅做出来了? 林笙早起打扫时,没关院门,郝二郎赶着驴车经过,一眼就瞧见他了,忙跳下车来,把驴子往旁边一栓,欢天喜地的跑了进来:“林医郎,没想到你家还挺好找的嘛!你上次说的那个,我已经琢磨出一点东西了,就赶紧来找你再说说——” 他走近了,一顿,视线在林笙身上定了定,皱眉,疑惑,凑近又确认了一下,问道:“林医郎,你衣服上这是什么,鸡爪子踩着毛毛虫吗,丑死……唔唔唔!” 林笙一巴掌捂住了他的嘴,下意识往孟寒舟那边瞥了一下。 果不其然,孟少爷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林笙把他拽了出去,将他松开,捋捋衣服:“这是竹。” 郝二郎茫然:“这什么,这明明……” “是竹。”林笙笃定,“一支秀竹。” 作者有话说: 小孟:针线活不过如此。 小孟:他能看出这是竹子,他好爱我 - 下一章(明天)入v,届时有大粗长奉上,明天会开一波订阅抽奖~请大家继续支持,爱大家啾咪! 专栏也求一个收藏呜呜,助力每一个小梦想。 - 接档文是《炮灰小可爱誓做恶毒反派》小甜饼,甜心小可爱x疯批攻~ 和《大秦皇家附属医院》外科医生穿越秦朝,医术种田文,这本是强强哦~ 接档会这两本二选一,开一个,求求收藏! 如果都不喜欢,还可以看看专栏《合欢宫主只想雨露均沾》一个全是世俗的欲望的调剂预收,哪天闲下来了就搞一搞() - 文案: 1.《大秦皇家附属医院》【医术痞子穿越受(陆归) x 占有欲max狠人土著攻(贺骋)。强强】 天才外科医生陆归,卷入医术不端案,许是人品差到天怒人怨,一道惊雷把他劈回了秦朝——没吃没喝、酷吏酷刑就算了,还给他捆绑了一个“做好人系统”,形同坐大牢。 一夜之间,陆归从身家过亿到一无所有,更惨的是,系统显示:他离暴毙只剩下7天! 他需要不断地做好事,积攒“积分”,与系统兑换生存天数,才能在这里苟延残喘。 100积分能换1天,扶一个老奶奶=1分,1天=100个老奶奶。 陆归:……不想活了,想摆烂。 2. 在陆归大摆烂生命的最后一天。 一个男人砸进他破庙的狗窝里——男人虚弱喘促,伤口崩裂,血流不止。若是不管,这人很快就可以和他黄泉幽会了。 陆归学医从来都是为了赚钱,这天或许是人之将死,突然多出了二两善心。 他用剩下的所有积分,和系统兑换了一份“清创缝合包”。无偿为男人缝好了伤口,还打了一个平生最漂亮也是最后的外科结。 系统冷冰冰播报:“您的剩余积分为0,距离暴毙还有3小时20分钟。” 3. 陆归躺下安静等死,突然又听到系统提示:“叮!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积分+2000!已为您解锁无菌换药包。更多功能,请宿主自行探索。” 诶嘿!……原来,行医济世才是打开这个系统的正确方式! 之后陆归才得知,自己救下的男人名贺骋,竟然是名秦军逃奴,被人一路缉拿到此,包庇者一同受刑。 陆归命苦,不得不被迫与男人一起逃命。 为了好日子,陆归只好重操旧业,拿起手术刀疯狂赚取积分,陆续解锁各种药品、器材和手术设备,甚至还有ai手术助手。 4 一不小心,陆归干成了大秦神医。又一不小心,帮贺骋打出了一片天下。 贺骋加冕那天,陆归才终于明白,真正能改变一个人的,不是监牢,而是爱与责任。 5. 若干年后,新落成的“皇家附属医院”后院。 不少学徒亲眼看见,衣冠不整的陆神医,一脚将满身抓痕、如今已是一国之君的贺骋踹了出去。 “陛下,今天的体检到此为止,”陆归挑眉,“明儿起早,预约请挂专家号!” ================================== 2.《炮灰小可爱誓做恶毒反派》【又怂又怕死的漂亮甜心受 x 凶狠冷酷无情疯批王爷攻】 阮太傅的独子阮绵,与温文尔雅的六皇子大婚,十里红妆,轰动京城。 阮绵暗恋他多年,开开心心地嫁了过去,以为是天赐良缘。 谁知婚后美梦破灭,阮绵撞破他虚伪嘴脸,被囚禁虐待,惨死在婚房里。 死后阮绵才知道,这个世界不过是一个话本:六皇子是主角,自己只是他夺权的炮灰垫脚石。 死后京城人人笑话他是个漂亮蠢货。 - 重生一次。阮绵发誓要报仇! 他用尽聪明才智,想出一个绝妙的复仇办法! 恪王凶猛狠辣,是话本里杀人不眨眼的疯批大反派!把话本杀得只剩下书名! 只要他抱紧反派大腿,学习反派技术,就一定能成为恶毒小反派,报仇成功! ——正逢阮太傅寿辰,阮绵一把推开英俊帅气的“未婚夫”,扭头钻进了来贺寿的大反派怀里:恪王哥哥~你怎么才来? 恪王:…… - 第一步,阮绵凭借优秀的蹭吃蹭喝本领,成功混进了反派阵营! 第二步,阮绵小心翼翼地狗在大反派身边,并伺机向大反派身边的人,学习优秀的反派技术! 下属1:你要成为反派,首先要垮起个批脸,要凶! 阮绵:“好,我超凶!” 恪王回来,抱住气成包子脸的阮绵:怎么了,是不是饿了?晚上吃牛肉包子好不好? 下属2:反派要杀人如麻! 阮绵捏着刀,对着俘虏比比划划,又换成鸡比比划划,最后:“算了,我害怕,你先弄两个稻草人给我试试……” 恪王回来,看到阮绵两只手都破皮了,筷子都拿不住:下次给你打一把又轻又漂亮的小银刀。 下属3:反派要心狠手辣! 阮绵:这个我会!我昨天心特别狠,没让大反派上床!嘿,我可太坏辣! 下属们:??? 恪王:…… === 攻视角: 满朝文武都说恪王狂悖无道,丧心病狂,他不仅当朝砍杀御史,弑母杀兄,还险些弑君犯上,要不是仗着皇帝偏宠,早被凌迟一万遍了,就是个大逆不道、暴戾任性的疯批。 盛云霄根本无所谓,他就是不想所有人好过。 他打算就这样疯到底,然后拖所有人一块给他陪葬的时候,突然一个漂亮胆怯的小少爷扑到了自己跟前,小心翼翼问他:那个,我能跟你回家吗? 起初,恪王冷笑:不过是多一个陪葬的人罢了。 后来,恪王沉思:陪葬的事先不着急,还是先想想晚上给小少爷投喂什么好吃的吧。 ---=======---=== 第17章 卖草药 第17章 卖草药 郝二郎又看了一眼:“……” 好吧, 竹子就竹子吧,林医郎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要林医郎愿意, 说那是一只猪都行。 郝二郎看他背着背篓往外走, 忙跟了上去:“哎, 你这是要出门?” 林笙点点头:“我想去趟城里, 卖些草药。” “正好我也要去县城, 买些烧制木料用的好炭火, 柴火力道不够……既然都去县城,那坐我驴车一块去呗?我路上跟你说轮椅的事。”郝二郎笑呵呵地拽上林笙, 拍了拍自家的驴背,“妞妞跑得可快了!比你走着要省一半时间。快上来!” 林笙瞄见黑驴腿间, 这明明是只健硕的公驴, 为什么要叫妞妞。 算了无所谓,他高兴就好。 便从善如流地爬上了后面的小板车,抱着药篓坐了下来:“谢谢妞妞。” “不谢不谢!”郝二郎甩甩小鞭子,从布兜里掏出个小果子喂给妞妞, 便驱赶着驴车跑了起来。 小车虽然是二轮平板车,咯噔咯噔的, 但确实很轻巧。可能是加了些特殊的结构, 也不是特别地颠屁-股。两侧的春风徐徐地拂过脸颊, 已不似前几日那样湿冷了,有了温和的暖意。 林笙伸开手感受了下风,顺势问道:“二郎,你爹的头痛好些了吗?” 郝二郎点点头:“自从上次你给他放了点血, 好多了,这两天也没有再犯。他正说着, 再来找你把把脉呢,结果最近忙着干活,没得空。” 那就好,林笙点点头:“下回我去再给他看看也行。” 出了文花乡,外面是一大片田地,正是春耕的时候,有人家拉着牛在田里劳作。林笙看了看他们,又看看妞妞,不禁好奇地道:“别人家都是买牛,你家怎么买了驴车。” “买牛是为了耕地,牛耕地好使,但是送货就不行了,跑得太慢!”郝二郎迎着风答道,“我家没有田地,多是拉拉木柴和家具,牛太笨重了,还是驴子好用,吃的比牛少,闲时还能拉拉磨。” “你家有石磨?”林笙问。 “有啊,在后院呢,可能上次来你没瞧见。” 林笙心下转了转,有了石磨,将来就可以磨药粉,不知道郝家到时候能不能借给他用用,或者按次租用也行。 郝二郎又甩了下小鞭子,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似乎有些想法,笑了笑说:“林医郎,你要是用的话,可以随时到我家来!反正我家平常也就磨磨豆子。” 说完,他凑了凑头,小声问:“哎,林医郎,刚才屋里那个……就是你那个病重的要坐轮椅的兄弟吗?刚才他还瞪了我一下,可凶得很。” 林笙一怔,知道他说的是孟寒舟:“咳……嗯。生病的人,脾气都不太好,你别介意。” 更何况,你那么大声,嘲笑他刺破了八个手指头才精心绣出的“竹子”是鸡爪子,他没拿榔头砸你都是好的了。 “也是。我爹每次头风发作,打我都比平常疼!”郝二郎深有感触,他摇了摇头,突然想起来正事,“不说那个了,你那个轮椅的事我琢磨了好几天,有点头绪了。就是你说不能前后倾倒,如果不倒,轮子就要做的很大,特别笨重。” 林笙不懂木工上的原理,所以不太明白他的困惑,下意识说道:“可以用四个轮子啊,后面的两个轮子大一点,前面的小一点,前轮是灵活的,用履带或者轴杆联动,可以一起转向。不走动的时候,四个轮子就是支撑脚。” 现代的轮椅差不多都是类似的结构,他把他见过的都告诉郝二郎。 “四个轮子,前后大小还不一样……”郝二郎在脑海里想了想,很快兴奋起来,“有道理哎!这个可以试试。不过我没做过车轴,正好,去城里仔细看看马车是怎么弄的。” “你不是有板车吗?”林笙指指屁-股底下这个,“应该差不多吧?” “板车怎么能一样,还是马车精细。”郝二郎扬起头颅,“要做就做最好的!” 少年还挺有志向,林笙忍不住为他鼓鼓掌。 “对了,我画了几页图纸,你再帮我看看……”他一边驾车,腾不出手来,一边努努嘴,让林笙从身边的兜子里自己拿。 林笙伸手进去摸了一圈,拿出几张改得花花道道的纸来,蹭满了各色各样的黑手印。 看来是真的用心在琢磨了。 两人一路商量着,时间确实过得很快,不多时就到了上岚县的城门处。 - 上岚县在整个郡府里不算繁荣的,却也下辖了八十五个村乡。因为周围有山岚河流阻隔,这些村来往其他府城只有这条路是最快捷平坦的,不然就得翻山越岭。 所以周围村乡里的人们想要买货卖货,或者去别的地方,都得先经过上岚县。 县城门口松松散散地杵着十来个衙役看守,还有一名胥吏坐在城门旁,检查来往行人,查验货物。 此时已经不算早了,城门口拥滞起来,排了很长的队,叽叽喳喳的很是吵闹。 有行李、带货物、驾车的走一队,小包袱没行李的过路旅人一队,挨个被胥吏查问。 有人查着查着,突然衙役动起手来,推推攘攘的,直到那人掏出钱来才放行。 郝二郎见林笙神情困惑,低声道:“这是要收城门税。” 林笙:“城门税?” 县城虽小,但每日往来行旅也不少,加上来年又是秋闱,过路的就更加的多了。 这里地处偏僻,要进京得提前很久很久,脚程慢没有车马的,提前一两年都是有的。所以每逢秋闱前年,许多书生会挑在开春的时候上京赶考。 所以来往返乡的、探亲的、贩货的、还有书生,不同的人根据过城的目的,还有所带行李的多少、辨别是否是货物,并加以收取不同数额的城门税,就是胥吏每天坐在这里的任务。 但寻常行李和商货的区分,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全靠胥吏和衙役的一张嘴,说什么是什么。 所以其中又有很多油水可捞。 遇到货物多的,会多盘问几句,面生的外来货商就隐晦地要几个好处钱。一般人为了尽快通行,往往都是咬咬牙把钱交了,破财免灾,省得多生事端。 林笙一听,没想到这里的规矩这么多,不禁有点担忧自己身上的这一筐药材,要是按货物算了,不知道要多交多少钱。 郝二郎挑了挑眉,十分得意:“没事,今天我可是算好日子来的!不会多收你钱的!” 郝家常常进城采买送货,早已经把胥吏轮值的班序给打听清楚了。今日当值的,正是与他家沾点亲带点故的王吏头,早都打点过了。 队伍排到他俩,郝二郎与王吏头挤眉弄眼的打了个招呼。 旁边衙役瞧见林笙面生,还背着沉甸甸的背篓,正要上前盘问,王吏头便清咳一声。衙役心下了然,心想这是遇上熟人了,便只是象征性地查了查背篓里的东西,挥挥手:“就是些野菜,过去吧过去吧!” 林笙松了口气。 “谢谢你二郎。”林笙小声。 “谢什么,小事一桩!” 郝二郎驾驴车要去炭市街,在城南,那边挨着水流,有很多仓库。而林笙要去的药行医馆、还有日用杂货多在城北,杂食米面则在城东,他们经过的城西诸街,则是金银布匹衣行多一些。 不过郝二郎也不清楚医药行当,连城里究竟几家医馆都搞不清楚,所以对于他卖药的事情,也给不出什么参考。 介绍了这些,他问林笙要去哪,可以先把他送过去。 林笙想了想:“那把我放到城东吧。” 城东米面诸行,他想去看看。 郝二郎于是先绕到城东将林笙放下,说道:“城门口有一家徐记布行,旁边有个馄饨包子铺,你要是结束得早,可以到那儿去等我,有闲钱还能吃一碗馄饨,他家的馄饨皮薄馅大,很实惠!到时候咱再一块回去。” “好。”林笙应下,又摸了摸妞妞毛茸茸的驴脑袋:“知道了。” 黑驴哼哧地朝他贴了贴。 两人告别,林笙颠了颠背篓,左右张望着在街市中穿行。 城里比他想象中热闹,诸多卖东西的小商铺鳞次栉比,红红黄黄的幡子酒旗在风中猎猎招摇,吆喝声更是层叠不断。他第一次进入古代的市坊,看什么都很好奇,左边瞅瞅,右边看看,闲逛了好大一会。 沿街的店铺他都进去转了转,但只是问问价,什么都没买。去卖草药之前,他想先了解一下这里的物价,尤其是米面油粮。这是关乎温饱的。 但不逛不知道,一逛吓一跳。 城里米面行中,精米卖七十钱一斗*,细面卖五十钱一斗。 一斗差不多是十二斤。他与孟寒舟两个人,再怎么也是两个男人,就算是省吃俭用,一斗米也吃不了很长时间的。 又去了盐铺。 盐则有井盐、山盐和海盐,价格各有不同。最便宜的盐,颜色是淡淡的乌青色,是掺杂了很多杂质的,味道发苦还有一股怪味,吃久了对身体并不好。 林笙能接受的只有白盐,可白盐最次一档,也要四十钱一斤。不过盐这种东西,用量少,四十也不算贵。倒是那种与现代极其相似的雪花盐,林笙想都不要想了,价钱要上天,估计得是侯府那样的富贵人家才能用的起。 茶叶就更不说了,最差的碎茶沫要二十钱一斤,那只是沾点茶味而已。但凡好些,茶香浓点的,就要破百钱。至于上了名头的好茶,竟然要几十贯。 还有沙糖,一两要十二钱。还好蜜便宜一点,也是个甜味,做饭蒸糕比起沙糖也不差,而且将来如果炮制药材,也多是用蜜炙。 这么算下来,他和孟寒舟两个人,光是能维持吃喝花销,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这都还没算置办衣物用具,还有想买点笔墨书籍……这些是温饱以上的消遣。之前光是想到物价可能不算便宜,实际来看了,才知道自己手上那点钱当真是杯水车薪。 得快快把钱赚了才行。 “小哥儿!糖葫芦来不来一串?”正闷头思考着,有人热情地招呼了他一声,肩上还斜扛着一支插满糖葫芦的草靶子,“个大酸甜的糖葫芦!一口咬下去全是糖!小哥儿尝尝吧?给家里媳妇娃娃买一支!” 火红的糖葫芦,裹着满满一层晶亮的糖衣,看着十分诱人。 “我没有钱。”林笙看了两眼,虽然有点馋,但还是忍住摆摆手,快步走开了。 “……”糖葫芦贩子白瞎看他生得俊俏,以为是个书生,书生家境大多殷实,没想到却是个乔扮书生的穷鬼,不由朝他背后咕哝了一句,“没钱还出来逛什么街?” 林笙听见了,但没有搭理。 小瞧人,没钱不能逛街了吗?现在没钱,不代表以后没钱! - 现在没钱的林笙,马不停蹄地去了城北。 他闻着药味找到一家医馆,门面挺阔的,抬头瞧了瞧,名叫华寿堂。这会儿人正多,三三两两病人进进出出,还有在门口等着拿药的,都排成了队。 林笙走进去,左右看了看,见其他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却有一个伙计正支着脑袋在药柜旁打盹,能忙里偷闲,想必在这里说得上几分话,便径直朝他走了过去。 那伙计一个小鸡啄米醒了,见林笙在店里东张西望,便打了个哈欠,招呼起来:“你是买药还是开方?开方去二楼,买药去排队。” 林笙走过来,将背上的药篓抱在怀里,给他看了看:“我有一些草药,自己采的,你们收吗?” 听是来卖散药的,伙计便没多大兴致了,再见他背篓里面都是些生晒药,并没有经过精细炮制,这种药买来很麻烦,就更加失望,连连地摇头将他往外赶:“我们不收生晒药,你再到别家看看吧!” 不买药也不要紧,林笙又想到另一则事,试探问道:“那你们这里缺不缺坐堂大夫?我能看病,针科、疡科、小方脉、大方脉还有妇科,都能看一点。” 伙计这才给了他一个正眼,上下将他打量了一遍,没听说谁家这么年轻,就会这么多的,问道:“你是医户?师从何门?” 林笙不知道什么医户,自然在这里也没有师父,便摇了摇头:“我没有师门……” 不是师门传承? 也是,谁家正经医户传承,还穿着破烂缝补的衣裳。 伙计眼里淡了淡,但还是懒散继续问了一句:“那你是自学成才啊,可有人保举,在官署造过册了?” 林笙更不知道这竟然还要先去官府造册,无奈又摇头。 “你耍我?”那伙计翻了个白眼,显然已经很不耐烦了,挥挥手就叫他快走快走:“你什么都没有,就是个赤脚铃医,就这也想挂牌行医?赶紧走吧,别耽误我做事!” “哎……”林笙被扫地出门,只好再换一家问。但这回没有再提行医的事,只说卖药。 结果事情比他想象的要糟糕得多。 他一连跑了四五家医馆或药行,要么是不肯收,要么是瞧不上。唯一一家勉强愿意收了的,趾高气扬的,说这满满一背篓,不分草药种类,只能给他二十文。 气的林笙扭头就走,蛋都要三文钱一个呢! 转完几家药铺,已经时近中午。 林笙有点被打击到了,丧丧地走在街上。 原以为这些草药根粗苗壮的,好说歹说也能卖掉一些,没想到一根都卖不出去。可是卖不出,就没有起始资金去做别的,没有第一桶金,又得回家吃糙米,这不成了死循环? 林笙叹了口气,走出两条街了,又开始犹豫:“要不二十文卖了?” 蚊子肉也是肉呢,总比再原封不动地背回去要好吧,这么沉。 原地徘徊了一会,林笙踱步到一个巷子墙角底下避了避太阳,一抬头,看到巷子深处飘起一张灰扑扑的幡子,上面孤零零地写着个“药”字,幡子都磨毛起球了。 他靠近了去看,是家很朴旧的小医馆,漆都掉得差不多了,门口沉鸦鸦的,没什么人,但药香味却很浓。 一个小药僮正坐在堂前吭哧吭哧地杵药。 林笙犹豫了一下,再进去问问吧,如果这家也不收,那就回去找那家二十文的。这么想着,他抬腿迈进了医馆门槛,问道:“小老板,请问……” 小药僮闻声抬头,眨眨眼,喜出望外,忙扬声喊了一声:“璟少爷……魏掌柜!来人了!” 不多时,从后堂掀起帘子,走出来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一身洗得发白的靛青色衫袍,瞧着文质彬彬的,手里正拿着一杆药称。见到林笙,忙将药称放到一旁,踌躇片刻,说道:“买药的话,方子给我就行。看病的话,去隔壁……” “掌柜!”那小药僮立即跳了起来,揪了揪掌柜的衣袖,压低声音说,“好容易来一个,你怎么又要赶人?十天里就来了三个病人,还都让你赶走了!” 那年轻掌柜面色窘迫,低头朝小药僮说:“可我不敢啊……” “你不看怎么知道不行?”小药僮推攘他,“我瞧他面色红润,不像是什么大病,说不定只是风寒呢?试试,试试。” 林笙:“……” 林笙插话说:“我是想问,你们收药吗?我有一些新采的药材,成色很好,只是没有经过炮制,是生晒药。” 一大一小两个同时住了嘴,转头朝他看来。 “不是看病啊。”小的很失望地回去继续杵药了,大的那个则不露声色地舒了口气,随即就换上一副轻松很多的笑容来:“卖药?你拿过来我看看吧。” 林笙把背篓卸下来,将里面的药材依次取出来铺在了地上。 魏璟托着下巴看了一圈,点点头:“成色是很不错,这都是你自己采的?” 林笙点头:“嗯,能收吗?价钱大差不差就行。” 魏璟从袖内翻出一把掌心大的玲珑算盘,噼里啪啦地拨动起来:“紫花地丁可以按上等药价算,四文一两;龙胆草和乌药算中等,龙胆草八文一两、乌药十文一两。其他的按下等,二文一两……这些一共,给你一贯钱,行吗?” 一贯,就是一千钱。 林笙有点愣住了。 魏璟以为他不满意,不由也有点不乐意了,解释道:“你这些虽说新鲜,但并不算是稀有的药材,而且有的并不是最好的采摘季节,虽然根苗粗壮,但也只能算是下等药……你这个也没有炮制过,我收来还要自己炮制,这个价格已经很公道了。” “不是……”林笙回过神来,“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多。” 远远超出预期了。 魏璟听他说完刚才在其他医馆,人家只给他开价二十文的事,顿时气的拍了拍算盘:“哪有这样压价的?这是欺负你面生!这些别说是药草,就是当野菜论斤卖,也不只二十文吧!再说了,这些都是开方常用的,用量大,多储些并不难。” 这个魏掌柜真是个实诚人,难得能再遇上这样的人,林笙趁此机会,多向他打听了一些。 这才从他口中得知,原来这里的确如先前那个医馆伙计所说,挂牌坐堂是需要资格的。 这个资格,一则,是要医户家传,子承父业,那么天生便具有坐堂开诊的资质;如若不然,像是自学的、师徒传授的、还有所谓“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书生,想要独自坐堂开诊,便需要有专人保举,在官署登记造册才行。 否则,未经登记便擅自开诊的,被查出来,是要打八十大板的。治死人的另算。 当然,这些只是说正经在医馆中挂牌坐堂的大夫,要是乡野村医、游方铃医,还有大街小巷游窜的卖药郎,只要别闹出人命,招上官司,官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会纠察太多。 而药价,则是按三贾均市*,即按照药材的质量,将价格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是不同的价格。价格基准由官府每三日一公布,但每家每铺具体的买卖价格,则会根据各家不同的情况,在基准上轻微的上下波动。 至于某一家开了二十文收他一整篓药,纯属是欺负他什么都不懂罢了。 “那什么药比较贵?”林笙问,“人参、灵芝之类的补益药?” 说起这个,魏璟便有些愤懑了:“人参灵芝固然贵,但那确有奇效,自古以来就没有便宜过。如今贵得最不可理喻的,却是辰砂、松脂、石胆、雄黄、云母之流!” 林笙皱眉:“怎会如此?这些金石之物虽然不好采,但并不是常用药,一般医馆一年到头也用不了多少。” “谁说不是!”魏璟愤愤然,“可谁让圣人尊道,信奉长生呢?不老之术朝野遍是,达官贵族人人服饵延年不老。上行下效呗,如今但凡有点钱财的,都跟着服丹,哪里还用得着我们寻常草医。如今要是不会炼丹,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大夫了!” “少爷!”小药僮听他说这些,吓得跳起来去捂他的嘴,左右看了看外边,“您又胡说八道了!要是让人听去,多少头够砍的?!” 魏璟也害怕被人听去,只好闭上了嘴,压低声音抱怨两句:“反正就那么回事……你听听就算了。” 林笙心下流转。 怪不得在侯府时,孟寒舟吃的药含有那么重的雌黄辰砂,还美名曰祛毒治百病,这般胡乱开方的庸医,都能成为世人口中的神医。也没人觉得有问题。 原来世道早就如此。 林笙没想到这里面有这么多道道,他深受其用,忙朝魏掌柜道了一声“谢谢”。 “这没什么。”魏璟也赧道,“我家铺子小,存的药也不多。所以那些大药贩子一般瞧不上我这的生意,我平常也是收收散药,自己炮制。你的药材收拾得不错,量也刚好,以后如果还有好药草的话,可以再到我这来看看。” 林笙才应下,正要走。 突然从门外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满身是血的男子,背上还背着一个几近昏迷的人。 “大夫、大夫!”那人一进来,看了看堂中的三个人,一眼便认准了最像大夫的魏璟,揪起他的衣裳拉扯,“我弟弟突然吐血不止,你快给他看看!” 话音刚落,他背上的青年就呕的一声又吐出了一大口血,深红色的鲜血顺着男子的衣襟往下流淌,刹那就濡湿了他兄长的衣襟,顺着衣摆滴落到医馆的地面上来。 他忙将弟弟放在地上。 小药僮虽然天天嚷着希望来病人,但见到这样的,却吓的退避三舍,躲到了柱子后头去。 魏璟更是脸色煞白,被赶鸭子上架,握住了吐血之人的手腕,哆哆嗦嗦地把起脉,也不知摸出什么来,就在原地手足无措地团团转:“这、这……要不送他去别的医馆……” 求诊的男子心急如焚,揪着魏璟不放,一时间语气重了点:“你家不是医馆吗?!我弟弟吐血成这个样子,哪里来得及再去找别的医馆?要是我弟弟有个三长两短——” “我,我……”魏璟急得快哭了,“可我不会啊。” “你开堂坐诊,岂有不会的道理!”那男子焦急万状,眼见就要将拳头挥在魏璟脸上了,吓得魏璟闭上了眼睛。 “住手。”林笙将背好的背篓重新放了下来,一把拦住了他的拳头,将他攘到一边,然后蹲下来给那吐血的青年把脉。脉滑数,已有浮大中空之象,乃是呕血过多的征兆。 “必须尽快止血……扶他侧躺,别让他呛了血。”林笙道,见青年兄长去翻动弟弟了,他又转头看向仓惶无措的魏璟,“有没有十灰散?” 魏璟一怔:“十灰散?”他听着耳熟,但惊恐之下脑子里乱成一团乱麻,人虽然在药柜前打转,却不知道手往哪里放,“十灰,十灰……” 林笙提醒道:“止血用的十灰散。柏茅茜荷,丹榈栀黄,大小蓟。” 魏璟恍惚了一下,终于回过神来,匆匆忙忙从柜台底下抽-出了一只木箱,翻出一个纸包,跑过来递给林笙的时候还差点自己把自己给绊一脚:“给、十灰散。” 林笙没出息地看了他一眼,不管他了,又问看起来好歹还算镇定的药僮:“有没有好点的松烟墨,磨一碗出来。” 药僮赶紧去后边取了魏璟常用的好墨出来,加上清水哐嚓哐嚓磨了一小碗,捧到林笙面前。便看着他将那包十灰散拆开,倒进了墨汁当中,搅拌搅拌,就要给人灌下去。 那人兄长瞪大眼睛:“这什么东西就给我弟弟喂!墨汁岂能是药?” “墨汁自然也是一味药。”林笙看了眼地上吐得面色发白,额头湿冷的青年,说道,“如果你不想他吐血而亡,就让他喝下去。不然你就带他去别的地方吧。” 对方纠结了一会,他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其他医馆在哪里。最终还是选择姑且相信林笙,接过药碗,掐开弟弟的下巴,将黑漆漆的一碗混着药粉的墨汁给他灌了进去。 几人战战兢兢地望着病人,林笙已走到柜台前,摸来笔墨。 十灰散只是急则治标之药,血止后,还需要治本。 便写下大黄二两,黄连、黄芩各一两,加柏叶、生地、丹皮,开作泻心汤一剂,可清邪热,除邪安正,然后交给药僮:“按这个煎药。” 药僮看了看呆站着的魏璟,再看看镇定自若的林笙。 什么叫临危不惧,这就叫临危不惧! 再看看自家少爷,只觉丢人,药僮跺了跺脚,揣上药方扭头去干活了。 林笙则坐在吐血者的旁边,随时观察。 青年先时还小口地吐了几口,约莫一刻钟过去后,吐血渐止,人也沉沉地昏睡了过去。 林笙又一次去把他的脉象,道:“血应当暂且止住了,待药煎好了,稍放凉一些,再小口慢饮地喂他。七日内不要吃硬的东西,最好先只喝些软烂的米粥面糊。”见其兄长听话地点点头,又问道,“这是血热妄行,他怎么突发的吐血?是以前就有过这样的症状,还是近日吃了什么东西?” 其兄长回忆了一番,摇了摇头:“我们兄弟二人行商途径此地,也没有吃什么,只是好端端地服着御仙丹……是不是昨晚多饮了几杯酒的缘故?或者,回客栈的路上摔了一下?哦,一定是今早的饼子没熟,太硬了!” “御仙丹?能给我看看吗?”林笙问。 他从随身携带的银瓶中,倒出一枚药丸,拿给林笙。 林笙置于鼻尖仔细闻了闻,眉头顿时皱了起来,味道极冲鼻。 单是能辨认出来的,就有鹿茸、附子、硇砂,俱是大辛大热之物,还夹杂有浓重的动物肾脏的腥臊气味。若是长期服用这种药丸,再加上饮酒……何愁不热燥吐血? 又是丹药。 林笙已经懒得再追问了,只劝了两句:“以后这个药不要再吃了,好好吃饭睡觉、锻炼身体,正气存内,邪不可干,自然益寿延年。” 也不知对方听进没有,但看他依然小心翼翼地将银瓶放回了衣内,便知大概是徒劳。 他宁愿相信是因为喝酒、因为摔跤,甚至是因为饼子太生,都不觉得是这个气味难闻的丹药的缘故。 这风气不止,仅止这一次血又有什么用呢。 - 小医馆侧室有暂供病人休息的简床,药僮煎上药,便将他们兄弟二人安排到侧室去休息了。回来之后,就帮着收拾地面,整理药草和柜面。 然后就看着魏璟坐在门口的台阶上,被溅了一袖子的血,目光一动不动地望着外面。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已经吓傻了。 “少爷?”药僮捏着抹布,唤了一声。 经过这一遭,药僮也有点后怕,如果不是铺子里刚好有林笙这个懂的,这个病人要是吐血死在他们医馆了,照魏璟这个表现,人家兄长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恐怕会将他抓去官府问罪。 “明路,我是不是根本就不适合做大夫。”魏璟喃喃,“祖上的家业,到我这就要败光了吧……我爹要是知道我把医馆守成这个样子,怕是能被我气活过来。” 药僮也有点难过:“少爷……” 林笙隐约听明白了,这是间祖上医户传下来的医馆,而现任的掌柜医术不精,并不能单独挑起大梁,不敢医治病人,以至于铺子衰落至此,只能靠卖卖药勉强维持。 他拎起背篓,不禁多了几分感慨:“有的人想做都没有机会,既然你天生就有,还是要好好珍惜。” “我能怎么……”魏璟红着眼眶抬起头来,仰视看到林笙从自己身边经过。 他突然想到什么,伸手一把抓住了林笙的衣角。 拽的林笙一个踉跄,差点一头抢在地上。 魏璟吓得收回手,可又怕林笙跑了,又忙不迭紧紧拽住,凄凄惨惨地望着他,道:“你看起来好厉害,吐血都能治!要不你教我吧!” 林笙刚站稳,又被惊得跌了一跌:“哈?”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支持!开启全订抽奖模式! - *物价参考了唐宋不同时期,进行了一定杂糅,加上我自己编的,经不起一点点考据(反正是架空,我说了算,嗯)。 *三贾均市,这个来自唐代。 - 第18章 魏家医馆 第18章 魏家医馆 林笙裤腿被他拽着, 总不好将他一脚踢开,表情颇有些无奈:“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你是谁。” 魏璟一听, 这好办, 忙站了起来, 理理衣裳正经介绍自己道:“我叫魏璟, 年初刚及冠, 上岚县人。这是我家的医馆, 这是我的书童明路!” 明路凑了过来,纠正说:“现在是少爷的药僮了!” “那, 你叫什么?”魏璟问。 林笙把背篓往肩上一颠:“林笙,竹字笙。” 介绍完, 两人齐刷刷地瞅着林笙, 明路还朝他眨眼睛,一脸期待的模样。 林笙蹙眉:“做什么?” 魏璟心急道:“现在不是认识了吗,能教我了吗?” “……”林笙转身,“不要, 我不收徒。” 首先,收了徒弟, 就要对人家负责。 林笙自问, 以自己现在的能力, 看看病可以,教人么,还差点劲。 更何况,林笙虽说学的是中医, 但知识体系十分现代。除了传统的中医理论知识,还有很多现代医学知识, 比如解剖和药理,这些知识不可谓不重要。 中医与西医的知识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应该是相辅相成,互相成就。 但这些理论远非这里人所能理解的,讲出来都有耸人听闻之嫌,更不说教学了。林笙压根没想好该怎么教,一个教不好,就会被人当做妖怪吧。 其次,林笙不是很看好魏璟。 县城地方小,生活相对简单,即便百姓有个什么疾病,也大多是头疼脑热、腰酸背痛、跌打损伤。就算是个萝卜,天天在药材里泡着,泡也能泡出人参味了。 可魏璟已经二十岁了,又有家传,打小受到的熏陶肯定也不少,说不定还被逼着背了很多的医家典籍。如今见到吐血的病人,脸色竟然吓得比那病人都白,手脚都慌张得不是自己的了。 就连那个叫明路的药僮都比他镇定。 他这个状态,怎么行医? ——做医生,激进冒失不行,过于畏缩谨慎也不行,重要的是要胆大心细,思虑周详。魏璟这种心理素质,若无心改变,收了将来也是给自己找麻烦。 而且,现在事情太多了,比起收徒,他更想快点治好孟寒舟的病。 想到这里,林笙突然顿住脚。 - 魏璟看着他离开了医馆,又垂头丧气地坐回了台阶上,主仆二人双双叹了口气。 紧接着,他忽然望见已经离开巷口的林笙突然又转了回来。魏璟重燃眼中亮光,忙不迭站了起来,高兴问道:“小先生!你改变主意了?” “这倒不是。”林笙看了眼药柜,“我要买点药材。” 差点忘了今天进城的目的,就是为了卖掉草药,买些其他药材,好给孟寒舟配药。 他扫了眼药柜上的各色药材的名字,零零总总要了十多种,量也不大,能够十天左右的。差不多吃这么久,就该调药换方了。 魏璟一边给他抓药称药,一边欲言又止,最后将药材用桑皮纸一一包好,草绳串起来,递给林笙:“一共八百五十钱。” 林笙呼吸一停:“多少?” 魏璟以为他没听清,只好又说了一遍,还附加手势比划:“八百五十钱。”他见林笙皱眉,忙摆手说,“我没有讹诈你啊,这几个药收来的生药价就很贵,我只是加了一点点炮制价,一点点而已。我和明路总要吃饭的……” 林笙微微吸了一口气。 倒不是觉得魏璟是故意抬价,只是没想到,这么几个小包药材,就这么贵,八百五十钱,足足购买二百斤细面了! 怪不得那一背篓普通生晒草药能卖一贯钱、怪不得魏家医馆在魏璟手里还能坚持这么久不关门。 果然,羊毛出在羊身上。 但好在魏璟虽然诊病不行,但炮制药材的手艺很不错,刚才抓药的时候林笙都挨个看了,干净饱满,颜色鲜亮,味香气浓,不是糊弄人的手法。 林笙忍痛将从魏璟手里新得来了一贯钱,拆出一百五十个,将其余的都又放回了柜面上:“给你,你数数吧。” 看来这点草药远远不够,趁着天晴,这两天还得再去多采一点药。 林笙将药包放进背篓里,离开了医馆。 魏璟不死心,招呼了药僮明路帮他看着铺子,就前后脚地追着林笙出来了,跑到他身边,边走边说:“小先生,你是不是嫌我年纪大了?但我看过很多书,教我不会很费劲的。” 林笙不解地看了他一眼,怎么这么缠人,他对所有人都是这么毫无防备心? 便故意道:“你并不了解我,就要跟我学,万一我是个坏人呢?万一那两个病人是我找的托儿,专门来演你的呢?我见你父母双亡,有车有房,到时候骗了你把医馆送给我,吃你的绝户。” “啊?我没有车啊。”魏璟茫然地望着他,眼睛里透着一股清澈的愚蠢。 林笙:………… “算了。”林笙摆摆手,“没事。” 见林笙不应,魏璟又跑到右边,灵机一线道:“那不收徒,我聘小先生来坐堂,这总行吧?” 林笙眉心一动,有点心动:“我没有官署凭证,你也能聘?” “这……”魏璟一愣,没想到林笙这么厉害,竟然不是在籍的大夫,他还不想因此被打板子,为难地摸了摸袖口,“这是有点麻烦。” 魏璟虽然是医户出身,也挂了牌,可他太年轻了,医术又稀烂。上岚县医行就这么些人,大家都相互认识,他在医行里说不上话,人家都瞧不上他,所以他还没有保举的资格。 魏家以前是有些世交,但自从他爹去世以后,人走茶凉,这些人慢慢的都不往来了。 魏璟倒可以帮忙给林笙找找,送送礼,看有没有其他医馆的叔叔伯伯能帮忙保举的,但……恐怕说通对方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得费一番功夫。 林笙看他表情局促,也不是有意为难他,语气和缓了一些:“保举的事以后再说吧。” “那……”魏璟话音还没落地,林笙表情一变,伸手一把抓住了他,将魏璟往自己这边用力一拽。 两人失去重心,双双摔倒在地上,紧接着一匹快马踩着魏璟的衣摆过去了。马上人甩了下马鞭,还不耐烦地朝他们骂了一句“找死”! 魏璟吓得忙往后缩了缩,望着马匹远去,心有余悸地道:“还好你拉了我一把!” 林笙摔得脑袋懵懵的,晃了晃头,才从地上爬起来,又把魏璟也拽了起来,上下观察了一下,见他并没有受伤:“小心点。” “嗯!谢谢。”魏璟感激万分,又忙着帮忙把散落在地上的药包捡起来。想到医馆里还有个病人,也不能跟着林笙走得太远,他捏着一个药包,神情就更加地落寞了。 林笙与他挣扯最后一个药包,最后实在无奈,退一步道:“我住在文花乡,你以后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找我,以后我也会常来这里卖药的……拜师就不必了。” “真的?” 见林笙笃定地点了点头,魏璟眼底一亮,终于高兴了,又送他出了一条街,这才依依不舍地回去。 林笙叹气摇了摇头,背起背篓,收拾心情,又去了一趟米面行。 钱再少,白米和细面,不能不买。 孟大少爷胃不好,得吃软饭。 远在文花乡无聊到看地上蚂蚁过境的孟寒舟,重重打了个喷嚏。他往外看了一眼,院外的风景却被残破的窗柩挡住了。 来帮他热饭的柳小冬短手短脚的,在灶台下蹭了一鼻子灰,没来得及擦,正捧着家里带来的窝头,蹭着喝一碗林笙煮的笋汤,吃得“哧溜哧溜”的特别香。 孟寒舟吃的少,已经吃完了,小冬被林笙叮嘱过,还要盯着他喝药。 听见孟寒舟打喷嚏,他抬眼:“你是在想林哥哥吗?” 孟寒舟脸色一变:“谁想他了?” 柳小冬一本正经地教他:“我阿娘说了,一想二骂三念叨,打喷嚏就是在想人家了。” 孟寒舟瞪他:“那叫有人在想你!” 柳小冬纳闷:“林哥哥为什么想我?” 孟寒舟头疼:“不是你,是我。” 柳小冬歪了歪头:“林哥哥想你了?” “……”孟寒舟气得胸疼,将药碗在床头上重重一搁,好端端怎么长了张嘴 ,“吃你的吧!” - 林笙买了三十钱的白米、三十钱的细面,二十钱的蜜,十钱的醋。十钱的一点点菜油,因为买的太少了,还被人家翻了个白眼。盐家里还有一点,今天可以先不买。 经过菜铺的时候,看到有新鲜大个又便宜的生姜,又买了二十钱的,打算下次采了药直接炮制一批来买,应该比生晒药要贵一点。买了这么多姜,还让老板多送了他几根葱和两头蒜。 买完这些,今天卖药剩下的钱,就只有三十文了。 唉,本来还以为挣了一贯钱,可以买点肉的,现在看来也泡汤了。 林笙数着三十文往回走,又看到路边那个卖糖葫芦的小哥,早上那支红艳艳的草把子已经空了大半了。许是生意不错,小哥面上喜笑颜开,不慌不忙地靠在阴凉处歇脚。 他也瞧见林笙了,嘴碎地吆喝了一声:“唷,还逛着呢?” 林笙走过了两步,又走了回去,到他面前瞧了瞧他草把上仅剩的几根糖葫芦:“多少钱一支?” 小哥站了起来,回答道:“三文钱。怎么,舍得买了?” “对,我来一支!”林笙从手心里摸了三个铜板,拍在他的手里,气派得好似买什么珠宝一般。 然后踮脚从草把的高处挑了一只最大最红的,让他给裹了厚厚一层糯米纸,又拆了一份用来包药材的桑皮纸,小心地把糖葫芦卷了起来,防止一直晒太阳的话糖衣会化掉。 回到早上约好的城门口的馄饨铺时,郝二郎早已经等在那里了,正坐在小兀子上观察来往过路的马车。 妞妞的板车上也拉了好几大筐的炭火。 郝二郎都等饿了,已经自己先嗦了一碗红油馄饨,吃得嘴角通红。远远瞧见林笙终于回来了,忙直起身子来朝他招手:“林医郎!这里这里!” 林笙看了看,加紧了脚步走了过去,额头上出了一层细汗。 郝二郎忙帮他将背篓拿了下来,一颠,这么沉:“你都买了什么啊……”他一探头就瞧见了一堆的生姜,“你买这么多姜干什么,吃的完吗?” 林笙解释说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炮制药材。 郝二郎琢磨了一会,也不懂,只好先将背篓放在板车上:“快坐下来吃碗馄饨吧!我跟你说,就是这家,特别香,尤其是他家的炒辣子!” 林笙瞄了一眼旁边一桌起身要走的客人,桌上散了十来枚铜板,便不舍得吃了,只好笑笑:“我闲逛的时候吃了点零嘴,就不吃了。还得回去做饭呢。” 郝二郎这才想起,他家里还有个瘫痪的兄弟,拍了拍脑门恍然:“哦哦,对。那行,我也看了好一会儿马车了,正有点念头想回家试试,那咱就走吧!太阳下山之前还能早点到——你坐稳了啊。” 林笙点点头,随他跳上了板车,在炭火和背篓间,找了个缝隙乖乖坐着。 还特意扶了一下糖葫芦,别颠坏了。 妞妞嘚嘚地迎着夕阳往山里跑,林笙被颠得昏昏欲睡时,郝二郎的声音传来:“林医郎,林医郎?” 一睁开眼,远处是炊烟袅袅。斜边的晚阳红灿灿的,像一匹艳丽的红绸子,从天际滑落下来,披在这方小小的院子里,院角那颗杏树也点缀着一点霞光,摇着一簇探出墙围的枝丫,朝他招招手。 到家了! 林笙一下子就醒了,跳下驴车,抱起自己的背篓,朝郝二郎道了谢,也学着他的样子,从兜兜里摸出个小果子,喂给妞妞吃:“对了二郎,明天我大概会上山采药,到时候经过你家村子的话,我再给你爹看看吧。” “好敢情好啊!”郝二郎笑道,“我也在家,你有空就来!” 妞妞用凉凉的驴嘴顶了顶林笙的手心。 便拉着郝二郎欢快地消失在路上了。 - 林笙把背篓里买的东西依次在灶房里收拾好,米倒进米缸,面存进面罐,然后净了手才推门进屋。 床上扑棱一声,跟大雀儿扎翅膀飞了的动静似的,林笙悄悄探头看了一眼,见孟寒舟侧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真睡还是假睡。 林笙背着手踱了过去,推了推他的肩膀:“中午有好好喝药吗?” 孟寒舟屏气,一回来就盘问喝药的事?他转个身,闭上眼睛赌气,很不高兴:“太苦了!没有喝!” 林笙瞥了一眼床头上只余渣底的空药碗,好笑道:“是吗,那不行,晚上要加喝一碗。” “你……”孟寒舟气的睁开眼睛,正要发作,突然眼前横过来一支红彤彤的东西。 他定睛一看,竟然是只糖葫芦,孟寒舟慢慢坐了起来,下意识接过,等拿在手里了才觉得好幼稚:“……都多大人了,还买这个。” 林笙踱远了,去取背篓:“有了这个,再喝药就不苦了。” 孟寒舟扭头看了一眼,林笙正背对着他,将兜里的钱倒进木盒当中,收起来。然后从背篓里往外取药包,将药材铺在箩筐中,又翻一翻,闻一闻。 “你的呢?”孟寒舟转了转手里的糖葫芦,问道。 林笙很寻常道:“当然是吃掉了,不然我要举着一路回来吗。” “那你过来,我……呃。” 孟寒舟捂着胸口,林笙以为他不舒服,快步走了过去,伸手搭脉,正要问他怎么了—— 一颗火红的糖球抵在了自己唇缝上。 孟寒舟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取下了一粒山楂球,隔着糯米纸藏在一边,等他过来一张嘴,便顺势推了进去。 果真是草把上最大最红的一串,林笙被一颗就塞得面颊鼓起,唇缝间依稀露出一点殷红果衣。 下意识咬了一下,表皮很甜很甜,内芯却发着酸。 “唔,你突然干什么。”他含混不清地说,嘴里抱怨着,眼睛里却被甜得很开心。 林笙本能地随着酸味往下吞咽,但因为塞得口腔内满满的,一点口水顺着唇角晶莹闪烁。 孟寒舟盯着他看,似乎也被酸到了,喉咙往下咽了咽。 堂屋穿过一阵细风,他突然低头,猝不及防又打了个喷嚏。 “就是让你试试毒,看看酸不酸。”孟寒舟一下子就把糖葫芦收了回去,扭开头咬了两下,只咬到一片糯米纸。 糯米纸角上沾了快要融化的糖皮,甜得腻人。 孟寒舟攥了攥木签子,方才推糖葫芦球的手指,不知怎么总觉得微微发烫。 他揉了揉鼻子:“……还凑合吧。” 作者有话说: 小孟:(嘴上)试试毒。(心里)试试老婆甜不甜! 笙笙:我柔弱不能自理要吃我软饭的兄弟 - 第19章 月下捣药 第19章 月下捣药 “你都还没吃, 就凑合。”林笙咽下,舔了舔沾在嘴边的糖,还得是原滋原味的才对味, 不像他以前在街边买的, 总是酸涩多, “你尝尝, 这个真的比我以前吃过的都好吃。” 不过他也提醒孟寒舟道:“但一会要吃饭了, 你不要一口气就吃完, 剩下几颗等喝完药再吃。” “嗯。”孟寒舟随意地转着糖葫芦签子,偏过头, 轻轻咳嗽了几声,似乎又嫌他啰嗦了。 林笙很懂, 交代完就去灶房忙碌了。 回过神来, 孟寒舟听着一阵水声锅声,又低头看看这一颗颗的红果,小心地咬了一口,酸甜滋味瞬间在嘴-巴里散开。 林笙站在灶房门口从水缸里舀水, 刚好能从窗柩破纸的缝隙里,看到他微微愉悦的表情。 真是个口是心非的未成年人。 不过他吃法挺奇怪, 是一颗一颗地摘下来吃, 先撕掉外面的一层糯米纸, 然后慢慢舔了舔山楂球上多余的糖皮,等把一圈焦焦脆脆的澄黄糖皮吃干净了,才皱了皱眉,把剩下的山楂放在嘴里。 林笙纳一边做饭一边纳闷。 今天终于买了一小罐的油, 虽然吃不上什么大油爆炒,但是炒些基础家常菜却是没问题的, 而且现在也有了葱姜蒜这些调味品,终于不用总吃那些寡淡的汤汤水水。 他便随手炒了些乡野小菜,都是山里就地取材来的食材。又用葱姜微微炝锅出香味,取一小碗细面粉,加水和面,做了一锅葱香面片汤。 但是许久没做面食了,有点手生,面和多了一点……都下锅吧,吃不完;不下吧,又怕隔一宿会坏掉。 林笙想了想,灵机一现,取来新买的蜜。 将剩下的一小坨面团,切成了十来个小面剂子,压成薄薄的长条,贴在锅铲上伸进炉口里边烤。一边烤,一边往两面涂上蜜。待蜜慢慢的渗入面中,里面也烤熟了,表皮也慢慢变脆。 怕蜜不甜,林笙在脆壳上又薄薄涂了一层蜂蜜水,再一次烘干。这里没有烤箱,他也不知道成不成功,只是试一试,待眼见表皮浮出了蜂蜜的焦黄-色,便伸手去拿,反被烫了一下。 但拿都拿了…… 孟寒舟正忍着继续吃的念头,把剩下半串糖葫芦放在一旁,就见林笙快步走了进来,“呼呼”地吹着什么,到了床边,将手里的东西直直地往孟寒舟手里一塞。 烫得孟寒舟也一个激灵,根本没反应过来是什么东西,先左手倒右手抛了好几遍,不禁烫出了几分咬牙切齿:“林笙!你都知道烫,你往我手里丢?” 林笙兴冲冲地看着他:“快尝尝。” “尝?”孟寒舟定睛一看,是两块小饼,虽然奇形怪状的,但是似曾相识,“……酥叶?” 他抬头,见林笙的鼻尖上也被灶心火撩出了一点灰。 林笙道:“你们叫酥叶?我们那里就叫小饼干。” “小……饼干?”孟寒舟看着手里已经渐渐不那么热的脆叶,是很小、勉强算是薄饼、自然也很干,不过,他不解地看着林笙,“你们那里……是你林家祖籍?林家不是津义郡的吗,可是津义郡离京城并不太远。” “呃……嗯。”林笙又忘了自己身份,他懒得解释,抬手把一块蜂蜜脆饼塞进了孟寒舟嘴里,“快吃吧,不脆就不好吃了。不过你胃不好,要慢慢嚼碎了才能咽。” 孟寒舟被堵了嘴,不过他脑子总也不清晰,很快被糊弄过去了,捏住饼干慢慢咬着。 林笙盯着他看:“怎么样?熟没熟?” 孟寒舟细嚼慢咽着,不仅熟了,还很甜,是蜂蜜的清甜味道,渗在脆脆的面饼里面。 林笙看他估计是吃了山楂开了胃,有点饿了,没多会就把蜜脆饼吃干净,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上的残渣。正要吃第二块,林笙突然从他手心里将那块拿走了。 “先吃饭,吃完饭才能吃这个,这是小点心,不能做饭吃。” 孟寒舟:“……” 两个小菜,一人一碗面片汤,就是今天的晚饭。 这顿饭孟寒舟难得多吃了一些,连汤带水吃了一整碗面。没有抱怨面汤清淡,也没有嫌弃野菜清苦。吃完饭,他老实地坐着,擦了擦嘴角,视线有一搭没一搭的,巴巴地往灶房瞟。 有香喷喷的甜味从那边飘出来。 林笙心下了然,去灶房取出一个碟子:“今天饭量很好,多奖励你几块。” 黄橙橙,焦脆脆,甜蜜蜜的一碟酥叶! 孟寒舟嘴上说着吃饱了,却还是能拿起一块,溜溜缝。 林笙看他吃的很开心,忍不住偷偷腹诽:“原来大少爷爱吃甜食啊。” - 不过很快孟寒舟就吃不下去了。 以前在府上,还能和庶弟庶母斗智斗勇,再不济还能看看闲书……现在,屋里什么都没有,能看的唯一活物,只有林笙。 林笙在捣药。 孟寒舟抱着热乎乎的一碟蜜酥饼,似个无事闲人,又柴又废,而林笙却忙得不可开交。 “林笙。”孟寒舟喊了他一声,“这么多你一个人弄得完吗?” 这时候的药材还是一整块、或者一段一段的,还没有出现“中药饮片”的形式,这样一整段放进瓦罐里煮,药效不容易出来。药这么贵,不煮透了林笙舍不得,所以选择自己手工来处理一遍。 但是家里只有一个木臼子,切药也只能用刀,效率很低。 林笙闻声侧了侧耳朵,但太忙了没有回头:“我会尽快的,这些是你明天要换的药,一定要处理出来。你如果要睡觉嫌吵的话,我到外边去弄。” “不是。”孟寒舟顿了顿,“你明天不是还要早起上山采药?我看捣药也挺简单的,我也想试试。” 林笙愣了一下,旋即才明白过来,他是想帮忙。 而且,原来门口他和郝二郎说的话,孟寒舟都听见了的,看来是一直在等着自己回来。 见林笙不说话,孟寒舟低下头,摩了摩盘子边缘:“不让试就算了……” “当然可以。”林笙嘴角不觉浮起一丝笑意,拽着那张旧木桌,三下五除二,把整张桌子给拖到了床边。木臼、木槌,推到孟寒舟脸前:“你能帮忙就太好了,这味药没什么要领,用力捣就行了,记得捣得碎一点。” …… 后院的草丛里,有啁啾虫鸣响起,一阵一阵的。 两人坐在床边,林笙先将药材切成小段,再把需要捣碎的药材交给孟寒舟,相互配合。轻巧容易些的,让孟寒舟帮忙,需要大力气用力研磨的,则是林笙自己来。 有了孟寒舟帮忙,虽说他因为生病力气差点,捣得速度慢一点,但上手挺快。不管林笙提出什么要求,只是说一遍,他就能听明白,还能按照分量挨个包起来,省了林笙很多事。 不过即便如此,等两人终于全部干完时,也已经月上中天了。 切药捣药看着没什么难度,实际还挺累人的。 今晚月光很亮,不知道月上的兔子是不是也像他们一样捣了一晚上药? 孟寒舟胡乱想着,他病虚体寒,也不免觉得有几分燥热。再转头一看林笙,脸色红扑扑的,面颊上已出了一层薄汗,在昏黄的烛光里闪着几分暖色的晶莹。 大概是鬼迷心窍了,孟寒舟攥起袖子,在那滴即将坠-落的汗珠上擦了一下。 擦完,才觉得自己此举不妥,林笙也随之偏头过来看他。孟寒舟仓惶收回手,抱着木臼空捣了几下,随口道:“我是怕你把汗滴到我要吃的药里!” “知道了!”林笙没当回事,自己拿起布帕擦了几下,说着要起身把这些分好的药材拿去通风的地方保存。结果可能是坐了太久,又或者今天的疲累返了上来,他一抬手,酸痛得僵硬住了,“唔。” 孟寒舟:“你……受伤了?” 林笙揉了揉肩膀,深吸一口气,起身收拾干净背篓,将明日上山要用到的镰刀、喝水的竹筒、绳索都放好,靠在一边。收拾好了,精神就随之放松下来,忍不住打了个疲惫至极的哈欠:“可能背篓肩带是藤编的,有点硬……没事,过会儿用热巾子捂一捂就好了。” 孟寒舟看着他纤瘦的背影,不由拧了拧眉心。 “睡吧。”林笙不提这个,吹熄了灯火,强撑着精神打水洗漱一番,将被子给孟寒舟掖好,然后一沾到枕头,几乎顷刻间倒头就睡。根本忘了什么热巾子的事。 孟寒舟轻轻地挑开他一点衣领。 原本似奶脂般白皙无瑕的皮肤上,亘着两条又青又红的淤痕,看起来触目惊心。 这伤本不应该出现在林家小公子身上……林笙是为了治好自己,才这么拼命。 “不疼吗。”孟寒舟试着碰了碰,指下的皮肤本能地瑟缩一下。“到底图什么,明明把我丢在这里就好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自己的腿脚是好用的,或许还可以去打点热水,可……月色中,孟寒舟沉思了一会,在被子里将双手搓热了,然后覆在他勒出淤青的地方,缓缓地揉了起来。 “嗯……”林笙梦中呻-吟,肩头很快揉散出一片红云。 孟寒舟从未像此刻这样,期盼自己能立刻马上好起来。 - 翌日一早,林笙又恢复了活力。 早早起来煎了新的药,浓郁纯粹得令人怀念的药香味一飘出来,林笙心情放松下来——只要坚持下去,孟寒舟的病很快就会好起来,日子也会好起来的。 他滤出一碗药,端到房中,递给神色尚且困顿的孟寒舟:“新的药会有点苦。如果觉得太苦的话,我可以给你搅一碗蜂蜜水……” 话没说完呢,孟寒舟二话没说,接过药碗仰头喝下,干干净净一滴没剩:“还有吗?” 今天怎么这么乖,反倒是林笙有点不适应了:“没,没了。” “那我继续睡了。”孟寒舟好像没睡醒,又倒头躺回去了。 林笙纳闷了片刻,放下碗,到床尾去拎自己昨晚收拾好的背篓,突然一愣。 只见竹篓的背带上,被细致地裹上了厚厚一层旧衣布,还有针线细密地缝了起来,虽然针脚依旧粗陋难看,还打结出了无数个疙瘩,但缝得结结实实,恐怕背着它上蹿下跳、爬树下水,都不会散开。 “你什么时候……” 林笙惊诧间扭头看向唯一能做这件事的“田螺王子”,但王子已经回笼觉睡着了,墨似的睫毛疲惫地垂着。 背篓上身,肩膀被厚实地垫着,软软的。 “那我出门了哦。” 走在村道里,树是绿的,花是香的,风是暖的,心情是舒畅的。 - 林笙脚步轻快了几分,才走到山口。 突然从后边急急忙忙跑来个人影,身影一瘸一拐的,一边朝他招手一边喊他:“林医郎、林医郎!且等等,林医郎!” 林笙回头看了一眼:“李灵月?” “林医郎!我去你家,你屋里人说你上山采药了……求你,我……”李灵月喘着气追了上来,满脸焦急,话颠三倒四地说不清楚,就慌张地哽咽起来,“我不知道怎么办……银子她、她……” “你别着急,慢慢说。”林笙缓声,将她扶稳,“银子怎么了?” 李灵月双手都在发抖,脸色又白又青,面颊满是泪痕:“你看看银子吧,银子、银子她掉进热锅里了!” 作者有话说: 白天睡觉,晚上偷偷做田螺王子() 可公开情报:爱吃甜食 - 小孟:嗯……老婆给我做饼干,我给老婆缝肩带,怎么不算爱呢? - 第20章 治疗烫伤 第20章 治疗烫伤 “别慌, 我跟你去。”林笙好言把李灵月安抚住,马上调转步子,让她带路, “你在路上跟我说说怎么回事。” 两人小跑着往李灵月家去, 路上她断断续续地说着银子受伤的事。 说是清早起来, 李灵月惯例烧热水准备做朝食, 因为家里大小事都是她操持, 烧上水, 也没盖盖子,又到屋里去取要浣洗的脏衣服。然后不知怎么的, 银子爬到灶台上玩,结果脚下一滑, 就跌进了刚烧开的沸水里。 农家的灶台高、锅子大, 银子瘦瘦小小一个,滑进去后烫得剧痛,一直扑腾着出不来,李灵月是听到惨哭声连忙跑出来, 才把银子拽出来。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李灵月家。 是在村子的另一头, 一个巴掌大的篱笆院子, 周围孤零零的也没个邻居。房子还是泥墙茅顶, 门洞都坏了半扇,斜趴趴地歪着半边。房顶上东一块西一块的,许是漏的厉害的地方,才勉强补了几片瓦。 挨着泥墙底下是用几根木头撑起来的柴火房, 旁边挨着就是惹祸的大锅,地上的水迹已经干了。 这种居住环境……林笙心下隐隐觉得不佳。 他随手放下竹篓, 微微躬身,从低矮的房门里钻进去。屋里倒是比想象中宽敞许多,但因为不够敞亮,弥漫着铺床用的稻草的味道,还有…… 林笙耸了耸鼻子,怎么会有酒味? 半阴的小内屋里,银子脸色发白,疼得呜呜哭泣着。李灵月听到银子的哭喊声,眼眶立即又红了一圈,忙上前去:“娘回来了,娘回来了。好银子,不哭……” “灵月!找见林医郎了没有?”门口传来一声急唤,林笙闻声转头一看,见是孙兰,便打了声招呼,“兰姐,你也来了。” “可不,灵月妹子一早慌里慌张的来找,说银子烫了,我就让她赶紧去请你来。”孙兰看样子也才睡醒,衣服头发都是随便弄了弄就跑来了,面上也是忧心忡忡,“银子怎么样了?” “我也刚到。”林笙迈进内屋,顿时竖起眉心,立刻走了上去,“胡闹,谁给她裹成这样的?” 只见银子身上紧紧缠了好几层布条,裹得孩子动弹不得。林笙伸手摸了一下额头,孩子在发烧。 李灵月被他突然变严厉的语气吓得一愣,战战兢兢道:“是、是我裹的,我见伤得厉害,就用了土方子给银子敷上……” “拿剪子来。”林笙听见土方子三个字,就冒出一种不祥的预感,“家里还有烧好放凉的开水没有?” 李灵月忙说有。 林笙到床边,检查了下银子身上的布料,缠得太紧,已有液体渗出来。他试着揭了一下,才撕开一小口子,银子就痛得嗷一声大哭起来,林笙不敢生揭了,转头吩咐道:“用煮过的干净罐子盛凉开水过来,一斤水化开二钱盐,再拿一块干净的布来。” 李灵月不敢耽误,赶紧按他说的去取了,没多会,东西就都摆在了林笙手边。 林笙用干净帕子沾着淡盐水,先濡湿布条,让伤口与布面松解一二,再小心地慢慢撕开:“乖银子,忍一忍啊,马上就好了……” 这些布面粗糙,织物网孔疏松,很容易就与伤口渗出的液体黏在一起。小孩皮肤稚嫩,烫伤后更加脆弱,林笙不敢用力,加上屋里昏暗,很费眼神,他好容易分离了一块布条……眼前之景,却更令人咋舌。 李灵月所说的“土方子”,竟然是香油拌的香灰,厚厚地涂了一层。 林笙买过油,自然知道香油的价格并不便宜,可见李灵月有多心疼女儿,舍得用这么多来给女儿治疗伤口。 可是心疼归心疼,这东西不仅没有什么作用,反而会刺激伤口,引发二次伤害,造成伤口感染。 而且涂成这样,根本难以看清伤处的具体情形,甚至连烫伤的面积都辨认不清。林笙头都大了:“以后烫伤不要涂这些,远离热物后,用凉水冲洗,也不要裹这些布条,如果伤得严重,就及时送医。” “兰姐帮我一下,我要把银子的伤口重新洗一遍。”林笙先用大量清水,把银子身上抹了香灰香油的脏污全部冲洗掉,这才逐渐暴露出原本的伤口,然后再用淡盐水细致地冲去干涸在伤口上的脏东西。 烫伤本就有组织液渗出,如果持续用清水来洗,容易引起组织的肿胀,使皮肤伤口处发泡发白。虽然暂且做不出生理盐水,但按一定比例兑出的淡盐水,也能大致做到与体-液浓度相似,有利于伤口恢复,尽量减少进一步糜烂。 只是期间盐水不免会渗入新鲜的伤口里,煞疼得银子哭叫不止,林笙不得不让兰姐帮忙按住银子的手脚。 终于全部冲洗干净,这一看不要紧,银子的下肢、后背,手臂,都已算得上中度烫伤,烫伤水疱也已经因为香灰和布条的摩-擦而破损了,暴露出红白相间的肉面。 左侧耳朵亦烫得红肿,后脑勺有一小块,甚至烫蜕了一层皮,头发也没有了。 小孩发育还不成熟,免疫力和抗感染能力都远不如成年人,皮肤又十分娇嫩。孩子的中度烫伤,往往在症状和预后上会比成人要严重得多。 伤口并不是特别的深,但是面积不小,现在最怕的并不是烫伤创口如何恢复、会不会留疤,而是要避免细菌感染引起的败血症。 而且银子还在发烧,这很危险。 “家里有没有干净的白布?”林笙问,“涂上药膏之前,伤口暂时不包扎。所以需要两块干净的白布,一块垫在银子身子下面,一块之后用来铺在她身上,遮蔽伤口用。” 李灵月忙翻箱倒柜地了一番,找出了一块已洗得泛黄发皱的麻布,这是家里最好最干净的一块布了。林笙摸了摸,不行,太粗糙了,孩子疼起来闹腾,伤口会磨到的。 见李灵月家中困窘为难,孙兰道:“我家有新扯的几尺做被里子的棉布,拿来先给银子用!” “这、这怎么好!”李灵月急道,“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上……” “还还什么,孩子事大!你等着,我这就回家去取!”孙兰风风火火的,一路跑着回去拿布去了。 银子疼得一直哭,哭得都有点累了,恹恹地呜呜咽咽着。李灵月不敢碰她,只能嘴上哄哄,哄着给她买糖吃,自己却忍不住直掉眼泪。 孙兰走了一小会后,林笙看了看银子,出声道:“你没有说实话,银子应该不是今早烫伤的吧?她烫伤至少有三个时辰了。” 李灵月一愣,视线往旁边闪了闪。 “不要试图欺骗大夫,这对你没什么好处。”林笙语气严肃了几分,“烫伤后并不会立即出水疱,至少也需要一个时辰。到伤口有液体渗出,需要三四个时辰——所以银子不是今早才烫的,而是昨天夜里就烫了。昨夜发生了什么?” 李灵月嗫喏不敢说话:“没、没什么。都怪我,我昨天觉得不严重,今早起来才……” 林笙沉默了一会,又问:“你说银子是怎么跌进锅里去的?” 李灵月恍惚道:“银子饿了,自己爬上凳子想找东西吃,不小心翻进去……” 林笙听她不停地编织着新的谎言。 明明在路上来时,她还说银子是贪玩爬上的灶台,现在又变成了上灶台找东西吃。他叹了口气,瞧了一眼李灵月:“那孩子手臂上这个指形的淤青是怎么来的?你衣领里那块淤青又是怎么来的?” 更不说,这屋里还有没散净的酒气。 李灵月神色微变,低头看了自己一眼,慌里慌张地赶紧将领口扎紧。 她这边还没说话,门外刚巧赶回来的孙兰听见了两人的对话,快步走了进来,板着张脸直冲着李灵月就去了。 林笙站起来,瞧她气势汹汹的,下意识拦了拦她:“兰姐……” “林医郎,这不管你的事。”孙兰二话不说扒开一点李灵月的领口看了看,又去瞧银子的身上,顿时气恼道:“包财那个王八犊子,是不是又欺负你和银子了?!” “没、没有。兰姐姐你小点声。”李灵月面露窘色,“别让人听见了。” “听见了怕什么!他一个大老爷们,敢欺负媳妇孩子,还不敢让别人说了??”孙兰嗓门愈发激昂,“我早先说过什么,他就是个吃里扒外、欺软怕硬的狗东西,你脾气越好,他越敢蹬鼻子上脸!” 孙兰道:“你就是性子太软了!他这回又是因为什么?” 李灵月低声道:“要钱。想要二十两银子去跟他表舅做生意。” “二十两?!”孙兰瞪大眼睛,“你整天又是帮人下地干活,又是砍柴卖柴,给人做绣片缝补衣裳,累死累活的,拢共就赚那么几个铜板,都不够吃喝,他敢张口就要二十两!把他卖了他值不值这二十两?他还管不管这个家了?” 李灵月垂着头不吱声。 林笙琢磨了一番,想通了什么,也有点愤恨:“所以他是向你要钱不成,就动手打了你。他是不是用银子威胁你给他钱?” 李灵月见怎么遮掩也没用了,只好眼含热泪地点了点头。 昨儿个夜里,李灵月抱着银子都睡下了,没想到包财这么晚还会回来。他瞧不上这个寒酸的家,一般都是四处鬼混,要么是在别村和那几个混混一块,要么就到城里去找他能表舅打秋风。 一回来,包财就一身酒气,烂醉如泥,说要吃东西。 李灵月只好起身去给他下面吃,可是灶上热水刚烧好,包财就醉醺醺地问她要钱,二十两银子。 她听着都要骇死了,别说存了,见都没见过那么多钱,往日辛苦做活攒了点小钱,也都被包财三天两头地拿去挥霍了。她说没有钱,包财不信,就将屋里翻了个遍,确实没找到,就冲她发飙,一言不合就要打人。 见无论怎么打李灵月都不松口,包财竟酒气上头,一把拎起了熟睡中的银子,一路提到了灶上,逼她拿钱,不然的话就把“赔钱货”扔锅里。 银子确实是李灵月的软肋。 可、可这么多的钱,就是打死她,她也拿不出来啊! 但她万万没想到,包财那个没良心的,多喝了二斤黄汤,竟然真的、真的敢松手……要不是李灵月眼疾手快,及时把银子拽出来了,后果不堪设想。 李灵月想起昨晚的那些事情,说到伤心处,眼角直往下掉泪花。 包财在家里打骂了一-夜,李灵月抱着烫得嗷嗷直哭的银子在墙角躲了一整夜。男人最后只搜刮出了她藏起来做应急的十来文钱,见实在榨不出一个铜板了,才骂骂咧咧地拎着酒葫芦离开。 她这才能跑出来,找孙兰和林笙求助。 孙兰“砰”的一声,差点把桌子拍碎:“王八蛋,这不是杀人吗!我找他去!” “兰姐姐,兰姐姐!”李灵月忙拽住孙兰,“你别去。你去找他有什么用,这事儿旁人又不管,回头他还不是要回来折腾我和银子?而且银子现在还病着,你要是把他又招来……” 包财一直不喜欢银子,觉得生的是个不值钱的闺女。 但李灵月生银子伤了身子,一直没再怀上,包财因为这个一直耿耿于怀,觉得是银子命格不好,挡了他儿子的道。 村里经常会莫名其妙少小女娃,不会有人管,官衙也不当事,李灵月是千护万护才拉扯银子长这么大。 “你——”孙兰被她拽着胳膊央求,一时间又气又恨铁不成钢,“我说你什么好!” “算了,现在先不说这些。”林笙插话道,“银子眼下只是简单处理了一下,要尽快用上药才行。我是有个烫伤膏的方子,疗效不错,只是里面药味很多,配伍复杂,可能……会很贵。银子烫伤的面积不算小,每天都要换药,估计要用一个多月。” “一个月的药?”李灵月一顿,气馁道,“我已经没钱了。” 孙兰也有点沉默,她家为了供柳山生这个病人,也早已经耗干了,现在元气大伤。虽说比李灵月家强点,能借出几个钱,可也远远不够一个月药的。 至于林笙……家里也有个药罐子。 三人一家比一家惨。 但是也不能不用药,银子现在就在发烧了,还在危险边缘徘徊。退一步说,如果就这么放着,伤口即便是万幸,能自己愈合,将来浑身是疤痕,让这个小姑娘怎么办? 林笙想了一会,突然站了起来。 孙兰:“林医郎?去哪?” 林笙拎起竹篓:“我知道一味药,可以给银子用。也许山上就能找到。” 作者有话说: 爱大家~ - 第21章 意外的收获 第21章 意外的收获 那药就是紫草, 又叫红石根。 这是一种性味甘寒的草药,有凉血、活血的功效,可以用来治疗恶疮、湿疹和水火烫伤, 对伤口有抗菌抗炎的效果, 可以促进烫伤伤口的恢复。是疮疡科常用的一种药材。 而李灵月用香油拌香灰的土方子, 也让林笙想到了这种草药的一种外敷用法——就是油膏剂。 只是不知道文花乡的山里能不能找到。 李灵月听着还有希望, 忙跟着起身:“林医郎, 我、我跟你一块去!” 银子是烧一阵疼一阵, 身上到处都是火-辣辣的,她害怕娘走, 伸手紧紧地拽着李灵月的衣角,惊魂未定地哭着喊:“呜呜阿娘不要丢下我……” 孙兰看着孩子可怜, 便道:“还是我去吧, 再说你脚不好,山里你也不熟悉,就留下好好照顾孩子。”她转头对林笙说,“林医郎, 你稍等我一会,我回家去取个篓子, 带上刀。这会儿天暖了, 要是进的深了, 容易遇见野兽。” “好,那山口见。”林笙点点头,将孙兰从家里带来的白棉布扯成刚好遮身的大小,叮嘱李灵月道, “孩子烫在背上比较多,尽量让银子趴着, 能哄睡着的话就让她睡一会,睡着了就不那么疼了。这块布,你用凉开水浸湿后拧干到不会滴水,铺在银子身上,别让伤口太干燥。” 李灵月忙接过布应下,又记了其他一些要领,林笙这才离开。 - 还是之前的那条进山的路,但这回要去的是更远一些的地方。 紫草虽然不挑地域生长,但是有几分娇气,怕热、怕涝、怕阴冷,又怕旱,反而挺耐寒,这意味着它一般会长在海拔高一点的山上,向阳的坡面。 文花乡后面的山连绵起伏,这样的地方数不胜数,孙兰虽然听林笙形容了那草的样子,但实在没有什么印象,只能往深处的山上寻一寻。 不过山中有没有,林笙也拿不准。 这种植物既是药,也能够作为紫色的染料。自古紫染就是金贵的代名词,好的野生紫草不容易寻,所以才有“满朝朱紫贵”的说法,官儿越大,衣服越紫,正是如此。直到之后人们开始种植培育紫草,这种颜色才慢慢进入民间,但因为工艺复杂,也只有富贵人家才穿得起。 但后世培育种植的紫草,产量虽大了上来,但药性远不如野生的浓郁。 给银子找药这件事着急,所以林笙路上虽然看到了不少其他草药,但怕耽误时间便没有刻意去采,只偶尔歇脚的时候顺手挖了点脚边的,两人一路披荆斩棘地开路,也不敢大停,先后爬了两座小山,也没瞧见一株。 就连孙兰也累的找了块石头坐坐,拿手掌扇着风:“林医郎,你说的那个紫、紫草药,它还有啥别的特点不?这样找也不是办法啊……这后头数不清的山,咱也不能都翻了。” 日头高高地晒着人,林笙喝了口竹筒里的水,眉头也紧皱着。 这个时节紫草还没有开花,只是一派绿绿的狭长叶子,混在其他灌木丛中,泯然众草,很不好认。只有挖出根来,根是紫红色的,才是它最大的特点。 “唉,走吧!”孙兰挥刀劈开一丛拦路的藤蔓,迈过一条小溪,顺着山谷继续走。 林笙跟在她后头,顺着脚下这条涓涓细流,看向它的来处,突然问道:“兰姐,那边是通往哪里的?溪水是从那边的山上流下来的,我们到那边去看看吧。” 孙兰一瞧他指的地方,忙将他拽住:“哎,林医郎!那里可不兴去!” “为什么?”林笙不解。 孙兰说:“那边的山叫嫁娘山,据说原来里头有个小村子,住了十几户人家。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村子里的人突然一-夜之间全死了!之后那片山里就……”她一顿,左右看了看,也不知道是避着什么,凑过来低声道,“闹鬼!尤其是夏天,土里一股子死人味!” 她表情神秘兮兮的,林笙后背微微一凉,但说闹鬼,他是不信的:“这个……故事,传了多少年了?” 孙兰想了想:“我爹打小就知道啊。” ……孙兰的爹小时候就在流传的恐怖山村故事?那不是都好几十年了。 这下林笙更加的不信了,至于说土里有死人味,说不定是因为土壤的腐殖质层比较厚,天气一热,落叶和土里动植物残骸分解,就会散发出一种淡淡的腐败气味。 但这更加说明,这山里土壤营养丰富,适宜珍贵植物生长。 “那兰姐你在这里等我,我进去看一圈。”林笙握住镰刀。 “林医郎!哎……”孙兰叫了几声,也没叫住他,原地徘徊了几圈后,她实在放心不下林笙一个人,心下一横,也紧跟着追了上去,“林医郎,等等我!” 大概是这闹鬼的故事传的久了,这片山确实没有人的痕迹,林笙一边走一边用镰刀劈路。 倒是孙兰,这回抱着劈柴刀小心翼翼的跟在后头,偷偷咽了咽唾沫,左看看,右望望,一有点风吹草动虫子跳,就吓得一个激灵。 她见林笙丝毫不在意的模样,忍不住问道:“林林林医郎……你真的不怕啊?” 林笙没想到一向勇猛泼辣的孙兰,竟然怕鬼,不禁笑了下:“兰姐,小鬼是哪里来的?” 孙兰:“那当然是地府……” 林笙挑挑眉梢,翻过一块山石:“对呀,小鬼是阎王爷派来勾人的,我是从阎王爷手里抢人的。我为什么要怕小鬼,应该他们怕我才对。” “……”孙兰哑了一会,突然被他逗乐了,一直紧张兮兮的心情也不由放松了几分,“林医郎就是胆子大。” 正说着,林笙弯腰下去,拨开树下的一片草丛,突然喊道:“兰姐,快来!有了!” 林笙掏出铲子,一铲子下去,小心地把这两株连根一块挖了出来,抖了抖根须上的泥土。 果然露出了紫红色的根。 林笙贴到脸前闻了闻,果然闻到了极具特色的臭脚丫子味儿,不由松了口气:“没错,是紫草。” 有一株,就会有很多株,这个地方他们没有来错! “太好了!”孙兰赶紧跟了过去,蹲下瞧了瞧林笙手里的东西,只见是几株迎风微微摇摆的小翠草,叶片上摸了摸,有一层细细的小糙毛,除了根须是紫的,其他地方看上去实在是很普通。 若不是林笙说这个就是,她都不觉得这是什么好东西:“就长这样?我刚看那边有好几簇叶子差不多的呢!” “对,就是这个样子,兰姐你到四周看看,多挖一些。银子伤得厉害,这个用量少不了。”林笙赶紧取下背篓,一边找一边挖。到时候一炮制烘干,就更剩不下什么了。 孙兰应着,也忙走到另一边挖起来。 不多时,两人就挖了半篓子,大丰收,孙兰挖着挖着都忘了这里闹鬼的事儿,越走越远,一步留神就下了一片山谷。她刨药草没有林笙那么仔细,常常是挖出来一片,正从里头挑着,她捡起一株怪怪的紫草。 根须也很红,但比其他的要壮实,但是颜色没有那么紫;叶片上也有糙毛毛,但长得像薄荷。而且林医郎说了,紫草这个时节还不到开花,但她手里这株却开了紫色的小穗花。 拿不准,应该不是,孙兰怕采错了,便要随手扔掉。 那边林笙采得差不多了,便沿着野草倒伏的痕迹下来找孙兰:“兰姐,你挖得怎么样了,差不多咱就早点回去吧。”见孙兰正要扔一株草,他看见了,忙叫住,“等一下!” 他匆匆走过去,拿起孙兰手里的植物。 一尺长的带棱草茎,叶青而形似薄荷,花呈红紫色。根厚而色朱,也有一尺多长,表皮微皱,一苗多根。闻了闻,有微微苦涩的香味。 他没有认错,惊讶的问道:“这是赤参!是从哪里挖到的?” 赤参? 孙兰搞不明白,回身指了指往下稍走一段的谷里:“就那边那片阴凉地。这个是参?” 赤参虽说也叫参,但并不是大家所说的人参,是因为根须和人参似的膨大,也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才被人冠以参的名号,《神农本草经》把它列为上品。是补血、治疗女科、心疾等十分重要的一位药,而且它虽不如人参那样贵重,但也是一种珍品,不是什么薄荷、地丁这类草药能比的。 若是采一些去卖,价格是普通草药的十几倍也说不定! 林笙赶紧过去看了看,果然又发现了不少。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了。 林笙高兴地挥动铲子。 不过要可持续性涸泽而渔,挖一些,留一些。 林笙小心采了一些,自己留了十来株给孟寒舟用,其余的都递给孙兰:“兰姐,这个药是你发现的,你带回去吧。可以拿去卖,虽然没有人参那么贵,但也是上品的好东西了。” “这我不能要!”孙兰忙拒绝,“要不是林医郎你坚持走这条路,又认得这个,刚才我差点就当杂草给扔了。” 家里虽然紧巴巴,但是有出有进,靠自己双手可以吃饭过日子,现在柳山生也慢慢好起来了,日子有的是盼头。这还是亏了林笙呢,她不贪这些东西。 “再说了,草药这些我也不会弄,给我就是白瞎了。”孙兰把药草收起,放进林笙的篓子,“你都没收我家的诊金,我怎么能再白拿药草。” 两人推让了几回,林笙说不过她:“那这样,这么多药草我一个人也炮制不完,就当我雇你干活。回头卖了这些药,分你一些上工钱。这总行吧?总不能让你白来山里一趟吧。以后我还会上山采药的,到时候说不定还要找你帮忙炮制呢。” 孙兰一想,干活行,不白拿,只好点点头:“……那行吧。” 两人说好了,便不再多留,赶紧往回走。 “林医郎,你那要是有活儿干不完的,找灵月也成,她干活可利索了。”孙兰说,又感慨了一声,“她日子过得挺难的,也是个苦命人。银子也可怜……唉。” 说起李灵月,林笙小心地问道:“她的脚跛了……不会也是他男人打的吧?她们娘俩这么受欺负,没有娘家人或者什么亲戚朋友帮她吗?” “她哪有亲戚啊。”孙兰叹气,“灵月是被人牙子卖来文花乡的……” 李灵月生下来就发现左脚畸形,所以是生来跛脚。 亲娘病死以后,亲爹又娶了后娘。李灵月十一二岁时,家里新添了一对双胞胎弟弟,处处花钱,养不起那么多人了。后娘就怂恿着,名义上说是给她找婆家,实际上是把李灵月卖给了人牙子。 人牙子又兜兜转转,把她卖到了文花乡。 因为跛脚,所以卖得便宜,正巧村里的破落户包财三十来岁了还没娶上媳妇,眼瞧着李灵月相貌水灵,心动了。找他那群混混弟兄、还有那个所谓的表舅,死乞白赖借了一笔钱,又跟人牙子讨价还价,最后按一贯钱的价格把李灵月买回去了。 李灵月性子怯懦,认命,跟了包财也不敢说什么,老老实实地当起了小媳妇。 转年,就怀上了银子。 “才十二三岁。”林笙听不下去了,“她自己都还没长大呢。” 孙兰也愤愤道:“谁说不是呢!” 村里的人成亲都早,可女娃子也一般会十四五才会相看人家。就是有的人家定童养媳,也都会把女孩儿养到大一点的年纪才办喜事,不然说出去,都会被人笑话看不起。 可跟包财这种痞子混混,哪有什么道理可讲。 就是因为李灵月年纪太小了,难产,寒冬腊月的疼了两天一夜才把银子生下来。小丫头一出来全身发紫,只哆嗦也不会哭。稳婆说活不成了,还是个丫头,让他们早点准备后事,好好养身体将来还能再生儿子。 刚生完时,李灵月昏了一会,醒过来才知道男人要把孩子埋了。 她是从雪堆土坑里硬把孩子刨出来的,抱着襁褓捂了一宿,也亏得银子命硬,捂着捂着竟又活过来了……就是脑子不灵光了,有点傻,干什么都慢半拍,记事儿也都是乱的。 这些事是村里人都知道的,暗地里大家没少骂包财,可明面上,谁也不愿意沾他家的腥。 银子虽然不太聪明,却也是李灵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她日夜护着,生怕包财又起歹心,可是千防万防,也没防住银子受这一遭罪。 “什么玩意……”林笙一肚子不干净的话。 一路聊着就回了村,远远的看见李灵月焦急地在路口张望。孙兰怕说起这些让李灵月听见,又是伤心,忙朝林笙使了个眼色。林笙也自觉闭上了嘴。 两人走回院子,孙兰换上一副笑容:“灵月妹子,放心吧,林医郎找到药了!” “真的!”李灵月长舒一口气,忙朝他俩感谢,“银子又哭又疼的估计是累了,这会儿已经睡着了,要把她叫起来吃药吗?” “先不用。”林笙道,“家里还有香油吗?菜籽油也行。我得先回去处理药材,做紫草油。” 李灵月一愣,竟然要用香油,她取出一个小罐子:“还有这点,不多了,够用吗?” 要是早知道用到这个,早上她就不该那么浪费,都和了没用的香灰。 李灵月一时懊悔不已。 “先用着吧,用完了回头再说。”林笙看了看余量,勉强能撑个十来天的。 又进屋查看了一下银子的情况,小丫头有点虚弱,烧也没有退,“如果看到银子嘴唇干了,就叫她起来喝点水。我那还有点药材,我回去再配点退烧的……” 话音未落,突然头顶扑腾一声,一块混着茅草的泥块从屋顶掉了下来,扑簌簌的灰差点落在银子身上。 林笙吓了一跳,孙兰出去看了眼,回头道:“没事,是个大鸟儿。” 别管是大猫儿还是大鸟儿,这不行啊,这时不时的往下掉灰,若是不小心接触了伤口,有细菌沾上,那可是要命的事情。林笙只好问道:“你们还有没有别的地方能住,这里灰尘太多了。” 李灵月脸色难看。 孙兰豪爽道:“到我家去吧,我家有个没人住的偏屋。我还担心呢,万一那个杀千刀的回来,你家这么偏,打起来连个动静都听不见,太不让人放心了。赶紧,收拾收拾,带着银子去我家!” “这合适吗……” 李灵月有点犹豫会打扰他们,可是说实话,她真的担心包财会再回来。 现在这个状况,银子要是再出点什么事,她都不用活了。 “这有什么不合适的,咱俩谁跟谁。”孙兰行动力惊人,不容李灵月推辞,已经开始帮忙拾掇东西了:“再说了,小冬昨儿个还念叨银子呢,两个孩子一块,能说说话。银子还能高兴点,你说是不,林医郎?” “可以。让孩子心情放松也很重要。”林笙也说,“兰姐家离我家近,走动方便些,能随时去查看银子病情。”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其实也不用拿什么,就拿了几件衣裳,孙兰隔着干净棉布,小心地抱着银子回了家。 柳小冬在院子里自己玩儿,见是银子,先是高兴地跳起来。然后看到银子闭着眼睛在昏睡,又耷拉下耳朵,担心的问“银子怎么了”。 “银子妹妹病了。要在你家住一阵。”林笙摸摸他的脑袋,“男子汉要多照顾她一点,知道吗?” “嗯嗯!”柳小冬用力地点头,跑去帮忙给偏屋扫扫地、洒洒水。 “灵月,还呆站着干什么,进屋喝茶!”孙兰把银子放在干净的床上,给李灵月倒了杯茶水,“晚上给你和银子包素馄饨吃,怎么样?” 内屋里柳山生正靠在床头练习抬手抬脚,见是李灵月来了,忙招呼一声:“是灵月啊,快进来坐!林医郎,你也坐下喝茶。”自从他能出声了,可喜欢与人说话了,只是说的慢一点,不太清晰。 早上李灵月着急忙慌来找孙兰,他自然是知道的,现在见她娘俩都来了,略微一想,大概能猜到是怎么一回事。包财那个人,村里都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笑着说:“我起不来床,招呼不了你了,有事就跟你兰姐说。就当自己家一样。” 孙兰也跟着附和。 一回头,见李灵月又在低头擦眼睛:“哭啥。” 她过去把李灵月搂进怀里拍了拍:“没事没事,你看,药草也找到了,干净地方也有了,银子现在不也没事吗。而且还有林医郎在……会好的,啊。” 李灵月看着这热热闹闹的一家人,心里百感交集,他们对她,比亲哥亲姐对她都好。 林医郎也那么好,非亲非故的,哪怕是与她只见过两次面,都不辞辛苦翻了那么深的山帮忙找药救银子。 都比包财好一万倍。 会好的…… 她恍惚地想,如果包财再也不回来,就更好了。 作者有话说: 大家别生气,点击就助月娘砍一刀,点得多砍得多 - 下章我们孟小狗就来,马上来,蹦着来() - 第22章 全身按摩 第22章 全身按摩 林笙一回到家, 也没来得及换衣服,就开始处理药材。 紫草不能过水浸泡来洗,否则会褪色影响效果, 要靠手工清理其中的泥沙和摘除杂叶。他刚将一大篓紫草倒出来, 就听见屋内响起剧烈的碰撞声。 忙推门进去看了一眼, 就见孟寒舟跌坐在床下, 正试图扶着墙站起来, 旁边是倾倒的床头小柜子。但他颤颤巍巍的, 又被突然推门进来的林笙一惊,虚弱的小腿更加不听使唤, 可又不想摔个屁-股蹲让林笙看见他出丑。 结果前后晃了晃,他身子一歪, 反而一脑门撞在了床沿上, “邦”的一声。 “嘶……”林笙都忍不住替他疼了一下。 不知道是撞懵了,还是觉得丢人,孟寒舟试了下,起不来, 又有点心浮气躁不高兴,干脆贴在那儿不起来了。 林笙看他生起自个儿的闷气来, 想笑又不敢笑, 走过去把他“揭”下来, 撩起他额前的碎发,看了看磕红的一块:“你这又是想干什么,一点也不让人省心。” 孟寒舟抬眼瞥了他一下,又垂下, 嘀咕了一声:“……听见你回来了。” 林笙没听清:“嗯?” 孟寒舟咳一声,又说:“早上有个女子来找你。” “我知道, 是李灵月,在山口遇见了。”林笙将今天李灵月母女的事情和他说了,叹气道,“小姑娘伤得挺重,现在在兰姐家躺着,等我的药呢。” 他扶着孟寒舟的手臂想把他拉起来,但钝痛让孟寒舟忍不住闷哼一声。 “是不是扭到了?”林笙将他摁回床上,提起他的裤腿。 没等孟寒舟说不用,自己的脚踝已经被林笙放在了膝头,他手掌贴了上去,捏了捏骨头,然后轻轻揉了几下:“没事,只是一点肌肉拉伤,过会拿凉手巾给你敷一下就行……” 孟寒舟的脚被他抱在温热的怀里,对方手指捏在他的踝骨上,轻轻几下,就捏得他微微发麻发热,不禁肌肉微微紧绷,有点心猿意马。 但还没想到什么,林笙语气就严厉了起来,还重重在他小腿肚上掐了一下:“什么时候能学会不逞强?你就算想下床,也要看看自己的身体条件,冒进只会让自己受伤!” “……”孟寒舟被掐得生疼,顿时拧起眉心看他。 林笙偏头:“有问题?” 孟寒舟抿了抿唇:“……知道了。” 林笙当然知道总躺在这个狭小昏暗的房间里,没什么事情可做,心情肯定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可他被金石之毒浸淫太久,不仅气血两虚,身体肌肉消瘦松弛,而且四肢已经有轻微的萎缩,还会神经痛。 如果在没人看顾的情况下自己行动,很可能摔伤。 摔了手手脚脚的还好说,要是像刚才那样,脑袋撞在什么尖锐的东西上,很危险。 林笙瞄了孟寒舟一眼,见他心情低落,又有几分心软:“好吧,以后每天晚上我给你全身按摩一次,按摩过之后,你可以扶着我试着在床边走走,但是要听我的。我不在的时候,不许自己下床。” 其实下床走路这件事,最好要配合补气血的药物一起进行。 而林笙准备的近十天的药,都是驱毒的方子,用了大量的金钱草、甘草和土茯苓,这些都是解金石轻粉、银朱之毒的药,并配伍了其他一些排毒、补肝保肾的药材。等喝完这一个疗程,孟寒舟的身体应该会有不错的转变,到时候才会看情况再慢慢调补气血。 虚弱进补,要先祛毒后补益,否则会敛邪于内,使疾病更加迁延不愈。 这些林笙都是有计划的,不能乱来。 “按摩?”孟寒舟眼睫一动。 林笙说了一长串很专业的词语,孟寒舟听不懂,只听见“按摩”两个字……像刚才那样,在腿上揉揉捏捏。不,不只是腿,是全身按摩,还是每天。 “好,”他余光看了眼林笙秀气修长的手指,恍恍惚惚摸到自己衣带,“现在吗?” 林笙:“……” 他把孟寒舟的腿扔在一边:“晚上,睡觉之前!” 林笙拉过桌子在床边,出去将紫草给抱了进来,往桌上一放:“现在,要帮我摘紫草。如果弄不完,就没有按摩。” 孟寒舟抱着被摔疼的腿,看了看桌上铺开的一大堆紫草,又看了林笙演示的特别麻烦、特别繁琐的处理过程……这么多? 可是想想按摩…… 孟寒舟立即坐起来了,伸手拢过来一捧紫草,瞪着眼一根一根地清理。 林笙看他做的挺好,用笸箩将摘好的紫草放在上面铺开,抖一抖,再抖去表面的浮尘和杂质,然后小火烘干。 香油甘寒,有润肌生肌的作用。 将除去泥沙清理干净、并且烘干以后的紫草,切成厚片,浸泡在油中,便可以慢慢地析出药草当中的药性,等药油变成浓郁的紫红色,便成了紫草药油。 浸泡法虽然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药性,但耗费时间太长,少说要泡两周以上才行。银子哪里等的了那么久,所以林笙选择了另一种用时更短的方法——蒸制法。 这种办法,是先将紫草浸泡在香油中半个时辰,然后上锅再蒸半个时辰,这样可以加速药性的萃取。只是这种方法会稍微损失一点药性,不过急着用,药也采得够多,也不差这点了。 处理紫草的间隙,两人还把饭给吃了。 很简单的一大碗青菜面,并两个小菜,两人再各拿一个小碗捞着吃。 孟寒舟其实不喜欢吃面食,京城人偏爱吃稻米。但看了看林笙吃得很香,好似这汤底有山珍海味一般……最后自己也把一整碗都给吃了,还把碗底的面汤也喝干净。 吃完饭,家里没有那么大的锅一次性蒸很多药出来,所以林笙先做了一碗药油,拿去给银子用上。 去的时候,银子又疼醒了,正趴在床上哭闹,李灵月照顾她是正常的,倒是怎么把柳小冬这小子忙得脚不沾地,把家里的好吃的好玩的恨不能一股脑都搬进来,此刻他正拿着小拨浪鼓摇,趴在床边哄妹妹开心。 一时间哭声、哄声、摇鼓声起此彼伏,吵得林笙捂住耳朵。 看到林笙来了,李灵月忙起来接过药碗:“兰姐姐以前常帮我照看银子,所以这两个孩子是一块儿长大的,小冬和银子像兄妹一样。有点闹腾,不好意思啊林医郎……” “闹腾点好,有活力。”林笙摸了摸银子的体温,还热着,但烧得不猛。伤成这样,完全不发烧也并不是好事,只要不是伤口感染性发烧,其他的,烧一烧可以激发自身的免疫力。 他告诉李灵月:“之前兰姐给你的那卷棉布,应该还剩一些,你用棉布裁成手帕大小的方块,浸上这个药油,敷在银子的伤口上。然后再包扎起来,一天换药一次。” “这个不难,今天我教你一遍,明天你自己来就行。” “好。”李灵月点点头,“谢谢林医郎。那个……”她顿了顿,捧着药碗困窘地道,“我听兰姐说,林医郎家里可能有些活需要人做,要是林医郎你不嫌弃,我去帮忙……偿还你的诊金和药钱行吗?” 林笙本就没想要她的诊金药钱。 可看李灵月的神色,这姑娘实诚,大概是不想亏欠什么,之前孙兰拿给她棉布用,她第一个念头也是要还。 林笙想了想,委婉地道:“那行,我确实有些药材要炮制。不过现在不用,等银子好一些吧。” 李灵月神色明显轻松了一下。 因为李灵月没有经验,又不敢在银子赤红的伤口上下手,怕她疼,又怕她哭,哆哆嗦嗦的,一开始学的并不快。所以林笙这次教得非常仔细,几乎是手把手的,耐心把每一点都讲得很明白。还教她银子如果夜里烧起来了,如何给银子降温。 孙兰一开始还陪着熬了一会,后来也撑不住,先回去睡了。 ——直到李灵月完全学会,已过去了一个半时辰。 紫草药油有舒缓的作用,上完药后,伤口火辣辣的痛感会减轻一些,银子也终于能安稳地睡着了。 林笙也没料到会这么久,与李灵月说了些其他事情,便正要离开的时候,不知怎么,已经被孙兰提溜去睡觉的柳小冬跑了出来。他弯腰道:“怎么还没睡,担心银子妹妹?放心吧,已经上过药了。” 柳小冬探头往偏房里瞧了一眼,见银子已经睡着了,就没有进去,而是在袖子里摸摸索索一阵,偷偷往林笙手里塞了个东西,小声道:“这是我过年攒的,这个很好吃!医郎给你一块,你不要告诉我娘!” 林笙纳闷地看了看手心里的东西,有香甜的味道,是一块油纸包裹的糖块,像冰糖,但是漂亮的红色,也许是加了某种果汁做成的。 他不想收孩子的东西的,但看见是小小一块糖,又问了小冬还藏了好几块呢,就默默地卷进了手心:“好,不告诉。快回去睡吧。” 柳小冬朝他咧开个笑容,怕被他娘发现半夜不睡觉,赶紧哒哒地跑回去了。 小孩子的心意,又简单又朴实。 此时已经很晚了,抬头是点点闪烁的夜星,村道上都已经没人了,连看家护院的狗都睡着了。 林笙打了个哈欠,回到小院,原以为孟寒舟那狗脾气,摘药这种事情无聊又繁琐,刚才就有点不耐烦了,现在过了这么久,肯定趁机先睡了。 结果走到窗外,从缝隙里看到孟寒舟还在老老实实地帮他处理药草,不过已经明显精神不济,都困得睁不开眼了——只见大少爷的眼皮慢慢地阖了起来,突然脑袋往下一坠,但没来及没磕在桌上,就突然醒了,然后努力地强撑开眼皮,又拿起另一束药草。 林笙去灶房热了属于他的那一碗药,端过去:“孟寒舟,孟寒舟?” “嗯?”孟寒舟下意识想去揉眼,被林笙一把握住手掌,他神态茫然,“干什么?” “别揉,染上药汁了。”指缝间都被紫草的汁液染得一片红,似上了一层蔻丹。这药很容易染色,林笙伸手够了一条巾子,沾湿了,仔细地把他手指擦干净,“困了就先睡就是,这些今天弄不完的,明天再继续。把药喝了就睡吧。” 孟寒舟看着自己被擦过的手:“还没有按摩。”他抬眼,“你说每天晚上,睡觉之前。” 林笙无语,就为这个在这熬夜? 孟寒舟端来那碗药,一如既往皱眉头,大概是加热了一遍,水分被蒸走了一部分,药液看起来更浓稠,闻起来也更苦了。他闭气喝了几口,把上边的稀的部分喝掉,就偷偷地想放下。 林笙按住,毫不留情地往全是沉淀药末的碗里又加了一碗水,兑了兑,道:“要喝完。” 孟寒舟:“……” 以前在侯府,心情好不想惹事的时候就喝,不想喝可以直接倒掉,没人会多说一个字。 但现在有林笙管着他了。 孟寒舟捏着鼻子全部咽下去,苦得倒了一口气,就这张嘴的功夫,林笙往他嘴里塞了一块东西,牙齿一碰,又硬又甜,是糖。不禁有几分诧异。 林笙也不解释糖的事情,只是推了推他:“趴下吧,衣服脱了,不是想按摩吗?” 孟寒舟含着糖块,心口跳了一下,突然多了点紧张,为了不让林笙看出来,他蹙着眉头慢慢解下衣服放在一边,展露出后背,然后面朝下四平八稳地趴在了床上。 他知道民间有按跷师,但并没有按摩过。 以前府上请的那些诊金很高的大夫,也都不会林笙的这些手法,也不屑去做。 因为这种方法要接触病人身体,前朝的时候,有很多按跷师屡屡发生以治疗为借口,暗中却行淫-秽的事情。连带着这项技艺也被冷落,常被京中贵族们认为是“有伤大雅”。 如今的按跷师,仍被叫做“贱技”,常是民间手艺人用来治疗小儿疾病的。 不过孟寒舟见过周氏为了争宠,找了个医婆教她,学来伺候曲成侯。 ……温柔体贴,小意可人。 很舒服的样子。 他想,林笙可能也是这一套,捏捏手、捏捏脚、捏捏肩膀。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趴下,孟寒舟已经琢磨不到那么多了,他镇定地问:“从哪开始?” 话音刚落,孟寒舟就感觉到林笙跪上-床来,骑跨在后腰靠下的位置。并没有完全将体重都压上来,所以并不重,轻得像枕头一样,只是很近很近,衣摆层叠地坠落下来,擦着他腰际的皮肤,还有温温热热的体温渡过来。 还有林笙身上淡淡的草药苦味。 孟寒舟耳根莫名一热。 没想到林笙会突然这样,但这、这样也不是不行…… 孟寒舟长年不晒太阳,身上的皮肤白得发冷,后背上也没什么肉,薄薄地覆着骨头。 林笙思忖了一下下手的力度,慢慢将掌心贴在了他的后背上:“我要开始了,要忍住哦。” “嗯……”孟寒舟暗暗咽了一下。 要忍住什么,忍住不要舒服地叫出来吗。 不过下一刻—— “嗷——!” 他翩然的心思还没飞出窗外,痛叫声就先飞出云际了。 作者有话说: 孟·满脑子废料·他会捏捏我耶·寒舟:嗷嗷嗷嗷——! 林·这不是你心心念念的吗·笙笙:别叫,都说了让你忍住。 - 对不起今天出去玩了_(:3」∠)_ - 第23章 第一桶金 第23章 第一桶金 上次按摩完之后, 孟寒舟老实了很多天,再也没提过按摩的事情,甚至看向林笙的眼神都多了几分哀怨。 时至今日, 孟寒舟都不知道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都是按摩, 曲成侯看起来那么舒服?而自己疼得嗓子都要哑了?是曲成侯特别能忍, 还是林笙的手劲太大? 孟寒舟不敢问, 他很怕林笙要给他再来一次。 不过有一说一, 按完之后, 除了第二天身体有点酸痛,但等这股酸痛散去以后, 肌肉骨骼好像的确轻快不少,仿佛那种长久压-在身体上的重量, 都被消除去了一半。 但不能再来了, 再来他真的会死。 这段日子,反倒是林笙过的很规律,采药、切药、晒药,偶尔和哀怨的孟寒舟斗法, 闲时就去看看银子。 之前采紫草的那座山,真是个好地方, 土壤肥沃, 每次都能发现不同的药草。后来林笙又去了几次, 先后采了很多草药回来,用之前买回的生姜和蜂蜜,分别细心炮制了一批姜制药和蜜制药,晒在院子里。 制药过后难免有一些剩余的蜜水, 林笙也丝毫不浪费,兹要是药性不伤身体的, 都兑上水喂给孟寒舟喝了。 既起到了节省的作用,又哄到了孟大少爷。 孟寒舟被勒令不许擅自下床,进不了灶房,虽然知道林笙每天忙忙碌碌是在制药,但是并不知道是怎么制的、用的什么工序,自然也不知道,这些蜜水其实是林笙制药剩下的刷锅水。 虽然蜜水里总是有一股淡淡的药味。 但孟寒舟认为,这一定是林笙专门给他做的特殊的蜜药饮子。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喝了几天。 孟寒舟又被蜜水蒙了心智:虽然林笙手劲很大,按摩会把人捏得死去活来,但是…… 看在蜜水的份上,算了,不记他仇了。 - 今天林笙又去看银子了,并带去了新蒸制的药油。 银子恢复的情况比他预计得要好很多。 经过每天悉心的换药照顾,小姑娘的伤口好转得很快,也没有化脓,除了后背和双-腿处的几个烫得很严重的地方,仍然看着很狰狞,其他比较浅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结痂了。 第一次蒸制的药油因为时间急迫,所以只用了紫草,之后再蒸制药油的时候,其实林笙又从之前从魏家医馆买的储备药材里,取出一点甘草、当归、白芷和没药加到里面,增加活血解毒、敛疮止痛的功效,所以效果更好。 但这件事并没有跟李灵月说,不然她知道了,又要慌张不安地想着还药钱的事情了。 李灵月按照林笙说的,不让银子挠结痂发痒的地方,而是掌心并拢,轻轻地拍打周围的皮肤,帮她止痒。 疼过最初那几天之后,人就会慢慢习惯了,痛感其实就不那么明显了。银子趴在床上,正在吃小冬拿给她的一块蒸糕,苍白的小脸上难得露出了一抹笑容。 李灵月接过药油,正在旁边做针线活的孙兰也忍不住感慨道:“林医郎,你这个药真的很管用。这样好用的药,要是放到城里的医馆,这样小小一瓶,都要好几百钱!” 她这段时日也帮着照顾银子,是亲眼看到银子一天一个样,灵月妹子脸上的笑容都因此多了起来了。 林笙随口玩笑道:“是吗,那我可要靠卖这个发家致富了。” 孙兰听出他语气里的调侃,忙哎了一声:“林医郎,我可真没和你开玩笑。我们平常做活烧饭,时不时地就被热锅热油的燎着。还有冬天的时候,填柴火,一不小心就被热灰炭烫个包。要是有你这个药油涂一涂,没几天就好了,也不耽误干活,多好!” 林笙听她这么说,也不由沉思起来。 正好他新制的一批药材好了,尤其是之前那些赤参,刚好该到县城里走一趟。 不过说曹操,曹操就到,还没等他收拾药材进城,魏璟就自己来了。他骑了匹小毛驴,出现在文花乡的村头,林笙从孙兰家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他四处朝人打听自己。 一回头,魏璟远远就瞧见了林笙,忙鞭策着小毛驴颠颠儿地跑了过来:“小先生!” “魏掌柜。”林笙与他打招呼,“你怎么来了?” 魏璟不多客套,一手牵着驴,一手从怀里掏出个册子来。林笙上次说过,如果他真心想学些什么,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来找自己,原以为,他是拿着医书来探讨的。 回到家,林笙擦了擦手接下册子,翻开一看…… “魏掌柜……”林笙哗啦啦地翻了几页,全是手写的字迹,并不是什么医书,他不确定地抬头看了魏璟一眼,“这整整一本子,不会都是你不懂的地方吧?” 魏璟满脸期待的笑容:“我怕我记不住这么多,专门拿纸写下来了。没想到越写越多,越写越多……” 林笙:“……” 你还挺自豪。 林笙捧着册子,看着上面的问题,他翻一页,就疑惑地抬头看看魏璟,又翻一页,再疑惑地抬头看看魏璟。然后默默地将册子阖上了,尽量平静地喝了一口水,问道:“你平日,都读了些什么医书?” 因为这些问题也太过于基础了,难道是这个世界的医方典籍与自己世界里的不同? 魏璟回忆了一番,数道:“大约是《本经》、《汤液经》、《脉经》、《翼方》、《十四经拾遗》、《开宝本草》……” 林笙听他如报菜名一般,一口气数了足足好几分钟,没有一百种也有几十种,又多又杂,虽然有一小半没有听过,不过也不排除是书名与自己所知的不同,但足以说明他“博览群书”。 数完,魏璟歇了口气:“都背过。” “咳咳……”林笙差点呛着,他放下水碗,谨慎的提出疑问,“背过?背过是指……” 魏璟道:“倒背如流。” 见林笙沉默了很久,不说话了,魏璟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忙小心翼翼地追问:“小先生,是我问的这些问题……不好吗?” “倒也不是。” 这么多医书倒背如流,为什么连阴虚和阳虚的区别是什么都搞不清?这哪是好不好的问题,这是难以理喻。 魏璟这不是医书读的少,而是纯粹的没有在这一道上开窍,面对他这种问题,林笙甚至不知道该从何开始讲起。 林笙干笑了一下,“你的问题都比较,比较……” 他照顾到魏璟的自尊,斟酌了一下用词:“朴素。” “嗤。”没见过魏璟,所以一直在内室暗中观察他们的孟寒舟,听到林笙这么说,忍不住笑出了声。魏璟吓了一跳,不知道背后的房间里还有一个人,布帘将孟寒舟的身影隔开了。 孟寒舟最大的毛病,就是长了张得罪人的嘴:“他的意思是,你太笨了。” 魏璟:“?” 林笙回头瞪了孟寒舟一眼:“孟少爷,已经过去好多天了,今晚又该做按摩了。” 孟寒舟:“……” 立刻躺下装死。 林笙回过头来,问道:“那你平常,除了给人按方抓药,是怎么给人看病的?” 魏璟惭愧:“遇到风寒风热、跌打损伤,能看懂一些,就开开方子、卖卖金创药,别的……让他们去其他医馆。” 这不是捧着金饭碗要饭吗? 即便如此,看在魏璟来这一趟不容易,是真心来求教的,林笙不好打击他,还是挨个地与他讲解了一遍。等把这一册子全部讲完,林笙是口干舌燥、嗓子冒烟,而那边装死的孟寒舟,更是已经听昏睡过去了。 至于魏璟听懂了几分,林笙就不知道了。 不过看他的笔记,倒是写了满满几十页,为此还特意准备了一个巴掌大能随身携带的笔墨盒。三寸长的小笔,在迷你砚台上润一润,就能书写,很是方便。 林笙看中了这套笔墨,想着以后也要置办一套,他喝了口水,看魏璟将小笔收回,忽然想起来自己的药材,忙说:“正好你来了,我炮制了一批药材,今天刚晒好,你看看能不能收?” “是吗?”上次林笙带来的药草品质都不错,魏璟听他这回把药都炮制了,很感兴趣,便跟他到院中瞧了瞧,“都有些什么?” 林笙将木架上的笸箩挨个拿下来给他看:“菖蒲,杜仲……这几个是姜制。骨碎补和远志,是砂烫,远志我还做了蜜炙。还有。”林笙摘下一块微遮蔽风沙的布,“赤参。” “你采到了赤参!”魏璟明显兴奋了起来,拿起一株赤参仔细观察,根茎短粗而呈锈红色,断面疏松,气微涩,是上品的赤参,还是炮制好的! 魏璟很想知道他是从哪里采到的,但是转念一想,林笙也是靠这个生活的,没道理将这么重要的事告诉他,便又咽回了这个问题。 “你想卖多少钱?” 林笙坦白道:“我不知道外面的价格,你看着给就行。” 赤参不是很珍奇的药,只是在上岚县附近不容易采到。药材从别的地方由药商运过来,翻一座山,就要涨一次价。其他大医馆要么财大气粗直接收购,要么就派底下人到外面去收。 魏璟缺人也缺钱,只能买下品。 就这,即便是下品药材,药商也要按中品甚至上品价格来卖,就是瞧准了上岚县不产赤参。偏偏这药又是血证里常常用到的一味,药柜上不可或缺,小医馆药坊只能忍痛捏着鼻子买。 “这个在上岚县可不好采……”魏璟比了个数,“你还有多少?如果都是这个品质,我按一株一百五十钱收。” 他开的价格是按赤参官价来的,不算低,甚至还比官价上品高出了一些,但自然是比不了药商那里的价格。毕竟药贩子反手一卖,坐地起价,就是三百文了。要是遇上雨季路不好走,这价格还要涨。 要是林笙也想卖三四百文一株,那魏璟就买不起了,下品赤参也不是不能用,只是疗效差点。 林笙原以为也是按重量算,没想到是按株。 赤参入药的部分是根茎,而它根茎质地疏松,不怎么压称。 林笙在心里算了一下,除去留给孟寒舟的那部分不提,这次采回来的大概有三十株左右,那可是四两银子!而那片山谷上零零散散还有不少呢,那哪是闹鬼荒山,那是聚宝盆啊。 他生怕魏璟后悔,忙与他击掌:“成交。” 魏璟看了看自己的掌心,没想到林笙这么豪爽,他也生怕林笙反悔,忙连带着其他的药材都一起收了,满打满算,结了林笙五两银。 不过他没带这么多现钱,就将身上全部的两贯钱先给了林笙,约好下次再来时,再把剩下的银两结清。 两人对这桩交易都十分满意。 不过魏璟收药的时候,才发现有一筐的远志是蜜炙的,方才好像林笙是提过,但是见到赤参太高兴了,就把这个给撇脑后去了。他犹豫了下:“小先生,这远志……是不是炮制错了?” “怎么会错。”林笙道,“我做的是蜜炙远志。远志有草炙、蜜炙、朱砂制,还可酒蒸、姜腌,烧炭。” 魏璟有几分茫然,虽说他临证看病不行,辨药制药却是拿手的,从来没有见过还有蜜炙,更不说其他那些用法了,闻所未闻:“这远志只有去心草制啊……”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地相互看。 林笙不信,魏璟也不信。 两人对峙了半天,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林笙道:“这样吧,这批蜜制远志我先不要你的钱,你带回去放在药柜上卖,或者推荐给其他郎中。你就说,蜜炙远志的化痰止咳作用更强,遇到痰粘不爽难咳的,可以与杏仁、贝母、橘红之类的药材配伍试一试,效果会比草炙的更好。” “如果卖掉,你再付钱给我。如果到时候卖不掉,你把药材还给我就是。” 远志和蜜都没有毒,两个一起吃也没什么危害。那按理说,蜜炙的远志也不会有毒性。而且林笙临证很厉害,应该不会胡乱害人。魏璟沉吟片刻,便决定了:“好吧,那我带回去试试。” “对了,我还做了一些紫草药油,能不能也放在你铺子里卖?”林笙问。 “药油?”魏璟道,“紫草本身不贵,恐怕卖不出什么价钱来,还白搭了油钱。” 林笙拿出一瓶来给他看:“不是单紫草药油,我改过配方。像是水火烫伤、小儿湿疹尿疹、皮肤溃疡、风沙皴燥,都可以用。” 魏璟倒出一点药油在手背上涂了涂,闻着是比普通的药油味道浓一点,还有点凉丝丝的感觉,很油润。至于好不好用,就不清楚了。 林笙说:“村里有个小丫头前阵子被滚水烫了,就是用的这个做油纱湿敷。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就是刚才咱们遇见的那一户人家。” 既然不远,魏璟索性就跟着他过去瞧了瞧。 一进门,他就先是被银子缠满棉布的伤势震惊到了,这么重的烫伤,竟然伤口处没有丝毫溃烂腐败。李灵月听说是意欲收购药油的老板,也为林医郎感到高兴,自然言无不尽,将银子先后的情况都与他说了一遍。 魏璟听着当即便有了几分心动,待走出来,他低声问林笙:“这个药油,你打算以什么价格卖?” 林笙想到先前孙兰说,这样功效的能卖一百多一瓶,他自动扣去当中吹捧的水分,算上油钱、柴火、配药、人工成本,再留出一些魏璟代卖的差价余地,试探地问道:“六十文一瓶……你觉得行吗?” 不算高,也不算低。 魏璟琢磨了一下,也不敢保证能不能卖出去,还是保守一点:“你先给我几瓶试试吧,如果卖得好,我再来找你定。” “行。”林笙回去给他拿了多余的几瓶,“和蜜制远志一样,卖掉了再结钱就行。” 魏璟同意,他将药材装了满满两大袋子,药油也妥帖地塞进兜里,挂在了小毛驴的背上,然后揣上今日好学所得的小册子,像来时一样,又嘚嘚地骑着毛驴回去了。 和来时不一样的是,他是满载而归——不管是学问,还是生意。 而这一边,林笙掂量着新到手的两串钱,沉甸甸的,是肉眼可见的财富,挂在手上,好像连骨头都能被它缀低三分——这才是纯粹的靠勤劳双手致富,虽然每天累得闭上眼就能睡着,但是有收获。 林笙将魏璟送到村口,回来时脚步都变得轻快许多,心情像扎了气球。 除了之前刚到手就花光的那次,这算是他在这个陌生世界赚到的第一桶金,以后还会有更多更多桶的。 感觉以前发工资的时候,都没有这样开心过。 他快乐地踢着小石子走回家门口,抬眼远远一眺望,人高兴时果然好事会接踵而来。 这边的小毛驴刚走,那边的小毛驴就来了。 是郝二郎,赶着妞妞车,载着他日思夜想的浴桶还有拔罐竹筒来了! 太好了,可以泡澡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所有人都很开心,很满足,很幸福—— 小孟:他好爱,他每天都给我做蜜药饮子。 笙笙:卖钱,卖钱,卖钱买带温泉的大豪斯! 魏璟:真棒,我又涨学问了呢。 - 偷偷提前打个预防针,周一周二要出远门,我尽量更新,但是也要做好我这个呆比请假的准备qwq - 第24章 试试药浴 第24章 试试药浴 “林医郎!”郝二郎将车停靠下, 便得意地拍了拍身后的大木桶,“洗澡桶子做好了,还有你要的这些竹筒。多余的边角木料也没浪费, 给你打了两把小兀子, 算送你的。你看看, 这桶满不满意?” 林笙垫着脚看了看里面, 又这边摸摸, 那边敲敲, 又结实又紧密,还细心地打磨得特别光滑, 涂了一层木油,一点毛刺都没有, 阳光晒着, 散发着清香的木头味道。 木桶外边还贴心地做了两个可以拖拉的小把手。 送的两个小兀子也高度正好,可以放在浴桶里面坐着洗澡。 林笙都开始想象在里面舒舒服服泡澡的感觉了。 回过神来,又把玩把玩拔罐用的竹筒,也做的特别精细。 是按照林笙之前留的尺寸, 一套十二只,口径有大有小, 分别可以用在人体不同的皮肤部位上。不用时, 可以像套娃一样大筒套小筒收纳起来, 放在角落里只有两个茶杯的大小,不占地方。 林笙没有不满意的,当即便从装钱的布兜里掏出一串来,与他结清:“刚好我卖了一批药材, 你点点够不够?” “你给的我放心。”郝二郎颠了颠钱串,也没怎么数就揣了起来, “这个不轻,我帮你抬进去吧!” 他说着就跳下车来,拽着把手一用力,就把硕大的浴桶给扛了起来,边扛还不忘吹嘘自家的手艺:“我跟你说,别的我不敢吹,这料子、这手艺,可都是实打实的独一份!不像别家做的那些盆啊桶啊,啧,一泡水没两年就沤了。我家这个,保管你用到成亲生娃、娃再生娃,都没问题!” 他个头不大,被浴桶衬托得瘦弱几分,显得摇摇欲坠的。 林笙哭笑不得,忙在旁边帮忙抬着:“知道了知道了,这浴桶我当传家宝好吧……小心点别砸了自己。” “这才多沉。”郝二郎嘿嘿一笑,他家进山砍木材的时候,那木料像腰一样粗,可比这个沉多了。 进了门,他左右看了看,“你家……这不大啊。你想放哪里?” 堂屋要时不时面客,而东屋要住人,浴桶的水汽太潮湿,对身体不好。灶房更不可能了,那巴掌大的地方站两个人都得踩脚后跟。 林笙想了想:“先放西边房间里吧!” 郝二郎听他的靠墙放下浴桶后,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不会有什么问题了,这才拍拍身上尘土准备要走:“林医郎,你要的那个轮椅子,我已经试着打了一个,我也说不好算成了还是没成,反正怪怪的,我再改一改,过两天给你送过来看看吧。” “那太好了,如果做出来一版先用着也行。可以边用边慢慢调整。”林笙没想到郝二郎会这么快就琢磨出来,原本他都做好了一两个月都出不来进展的准备的。他忙从兜里又拿出一些钱来,“做这个肯定特别废木料吧。” 郝二郎见状忙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跟林笙推让了几次,生怕被塞了钱,忙一步并做三步往外跑,不过才跳上了驴车,又忽然想起个东西来,忙又从车后掏出个小玩意:“对了,这个送给你!我自己瞎弄着玩儿的。这个是一对木摇铃,一个人在这头拉绳子,另一头的摇铃就会响,反过来也一样。” 郝二郎朝他展示了一遍摇铃怎么玩儿,又挤眉弄眼朝屋里暗示了两下:“有一次我爹腿摔断了,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我就做了这个挂他床头,有事他就摇两下,院子里就能听到。我觉得你说不定也能用上。” 林笙明白过来,没想到郝二郎这么细心,而且他搞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挺在行的。 “谢谢你。”林笙道,“这个真的很有用。” “你用得上就好!”郝二郎笑笑,挥挥手回去了,“林医郎,你过几天还进城不?我要去县城送货,你要是也去,可以准备准备,到时候咱再一块去!” 林笙捏着钱袋的边,现在赚到钱了,他也想再去置办点东西,点点头说“好啊”。 目送他消失在村道尽头,林笙摇了摇木铃,走回院内,从筐中挑选了远志、当归、香附、夜交藤等几种药材,准备烧水烧制一锅补气安神的药浴汤。 - 孟寒舟被一阵低沉的“铛铛铛”声吵醒的时候,视线正撞上林笙的一握细腰,正俯身在他头顶做些什么。 他睡眼迷蒙,记忆还停在林笙与那个魏什么的掌柜争辩医书上的事,枯燥得很。 林笙拎着木铃,左右比划了一下,挂在了床头他能伸手就够着的地方,拉绳垂落在他的枕边。 一低头,才发现孟寒舟正盯着自己看。 “醒了?”林笙道,“醒了刚好,热水也烧的差不多了,一会儿就可以洗澡了。” 洗澡? 他顺着林笙腰身往上,看着他白皙的下颌,表情略感迷茫。 林笙挂好了床头的这个,便牵着连接两个摇铃的绳子穿过门缝出去,将另一头挂在灶房门口试一试。 那是他最常待的位置,这样以后只要孟寒舟有什么需要,摇一摇木铃,他这边就可以听到了。再也不会发生孟寒舟叫人,他却没有听到,急得大少爷摔枕头的事情了。 林笙在外边摇一摇,床头的木铃就跟着响,声音温和不刺耳,像是清脆版的小木鱼。 灶房的大锅里咕噜噜地煮着热水,空气里弥漫着比往日更加浓郁的药汤的味道。 孟寒舟恍惚了好一阵,才突然被木铃声敲醒了:“洗澡?” “我找郝二郎打了浴桶,今天刚好送来。”林笙端着一盆热水进来,把新桶刷刷洗洗,还把小西屋给收拾了一下,把浴桶推到一个不怎么会漏风的角落里。 过了会突然想到什么,嫌弃地探头看了他一眼:“你难道不想洗?再不洗就臭了。” 林笙不想和臭了的人睡在一张床上。 “不是……”孟寒舟咽了咽。 澡自然是要洗的,只是,他现在勉强能自己起身穿衣,但折腾久了也会气喘吁吁,更不说要去另一个房间里洗澡。如果洗到一半洗晕过去,比臭死还要丢人。 难道,是林笙帮他洗?可是……洗澡,是要脱掉衣服的。 孟寒舟听到自己的心在悄悄乱跳。 没一会儿,水就烧开了,林笙用水桶将混着药汤的热水转移到浴桶中,兑上小半桶凉水,调成略微有些烫身的温度,最后把药渣用布兜装起来,扎紧口子,也沉到桶底。 做完这一切,才过去掀开孟寒舟的被子:“起来吧,手搭在我肩膀上。” “啊?哦。”孟寒舟有点愣神,好像四肢像新安装的一般。 林笙突然颤了一下,按住在腰侧乱抓的手,捏住试图将它提起来,但这手臂有些僵硬,竟然一下没有分离成功。他皱眉低头:“孟寒舟。让你搭着我肩膀,没让你扶我的腰。你这样我怎么使得上劲,带你过去?” 隔着一层春衣,林笙可以感到他指腹微凉,孟寒舟也能感觉到他发暖的肌肤。两人靠得这么近,好似林笙被他给搂住了,很软。 孟寒舟后颈一热,赶紧把他松开了。老老实实将手抬到他的肩膀上。 林笙一鼓作气,支撑着他大半重量站起来,扶着孟寒舟一小步一小步慢慢地往那边走。 好容易到了西屋,林笙将他暂且放在早已准备好的凳子上,便弯腰去解他的衣裳。孟寒舟长日病睡,穿的单薄,一个恍惚,上半身的衣物就被除去了,窸窸窣窣地堆落在凳下。 林笙还要伸手,吓得孟寒舟立刻攥住了自己腰带:“你干什么?” “……”林笙食指上勾着一截腰带尾巴,纳闷道,“泡澡啊,不脱衣服怎么下水?” “这个我自己能来!”孟寒舟攥着裤腰,“你别看!” “好吧,你来。”林笙从善如流地收回手,抱着双臂闭上眼。心想也不知道大少爷执拗什么,裤子可以自己脱,那过会儿脱完了,进浴桶不还是得自己扶吗?有什么区别? 过了好一会,林笙觉得等太久了,就问:“好了没有?” “快了!”孟寒舟抬头看了他一眼,越是急躁,越是解不开。 林笙偷偷睁开一条缝隙,眼睁睁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拽错了腰带的绳头,生生给自己裤腰打了个死结,他正面红耳赤地跟那个死结斗争:“……” “行了,我来吧。”林笙叹了一声,孟寒舟还要犟,他将孟寒舟的手腕抓在膝上,佯装气恼,“水凉了会影响药力。你不会想让我辛苦熬煮了一下午的药汤白费吧?” 孟寒舟盯着林笙半天,最终松开了手,撇过脸去,眼神看向别处。 林笙就在他面前,弯着腰摆弄他缠死的衣带。 他煮药时发丝间沾染的药味,让孟寒舟心不在焉。 如果是林笙帮他擦擦洗洗,这很好,可如果连脱衣解带这种事情也要林笙帮忙,却让孟寒舟感到羞耻。 随着一声簌簌落响,送了衣带的布料滑到踝边。 孟寒舟后颈的热直接就窜上了天灵盖。 他心跳加速,看不见的耳后红成了一片,禁不住地想:林笙看见了,会怎么说? 林笙下意识确实向下瞄了一眼——颇为可观,只是毫无波澜,静静地匍匐着,还挺粉-嫩。林笙还从没在哪个大男人身上见过这么白的,大概是从来没怎么用过吧,显得有几分秀丽。 毕竟大少爷十四五就病了,正是男孩子刚刚开始有那种野心的时候。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林笙没多看,也并没有多想什么,只是礼貌地安抚道:“你身材比例不错,身形匀称,只是病瘦并不枯柴。以后稍微锻炼锻炼,就会比很多人强的。” 听到林笙夸赞,孟寒舟眼睛亮了亮,回过神来,才发觉自己正在林笙面前遛鸟,又立刻红着脸移开视线。 “坐下。”林笙把他扶进了浴桶,坐在里面的小凳子上,便递给他一块布,让他自己擦一擦搓一搓泡一泡。自己则用水瓢舀着药汤往他肩头浇淋,“这个药汤要泡小半个时辰,趁这个时间,正好给你试试拔罐。” 浓色的药汤慢慢没过孟寒舟的腰腹。 “拔罐?”孟寒舟没听过,林笙怎么有这么多新奇的手段,“不是按摩吗……” “一种可以驱寒排毒,调理经络的治疗方法。按摩可以泡完药浴后再看情况。”林笙去拿了竹筒,又端来一小盆烧着的柴火。他捡起一根细柴火棒,往竹筒里一燎,扣在孟寒舟的背上。 竹筒紧紧地吸住孟寒舟的皮肤。 林笙沿着后背的督脉连扣了四个,又沿着两侧手臂上的太阴肺经各扣了两个。他托着孟寒舟的一只手臂,在斟酌要不要在足少阴肾经上再来两个,思考中手不自觉地摩挲着,视线难免地从水面上平坦的腰腹滑过。 沉思得有点久,所以视线停顿得也有点久,但实际上林笙是在脑海里想东西,并没有刻意地去看什么。 孟寒舟却以为他在打量自己那里,见他皱着眉头,或许还有点不满意。 屋里安静得只能听见粼粼的水声,还有孟寒舟的心跳,他想说点什么解释一下,脑子里却嗡嗡的:“我十四五岁的时候,练了剑术和舞枪,还会骑射,底子应该不错……” “嗯?”林笙不知道他突然提起这个是什么意思,“是吗,那很好。” “而且我应该还会长的,”苦涩药气中,孟寒舟被蒸得恍恍惚惚,“可以再长两三寸……吧?” 以前有人跟他说过,男子身形能一直长到二十二三岁。他还不到十八呢,两年长一寸,应该不过分……他的目光谨慎地往林笙脸上飘过去。 林笙心不在焉地想别的事情,顺口就说道:“你年纪还小,不会只长两寸的。多吃一点,再长个六七寸也不成问题。” 孟寒舟眸中闪过一丝震惊:“要那么长?会不会太长了……” 再长六七寸的话,那可足有一整个小臂那么长了。 不太好吧? “长?”林笙抬眸,他第一次听到有人形容身高是用“长”这个词语。 两人视线相错,林笙从他欲闪不闪的神情、微红难言的脸色、还有他微微并拢的膝盖中,渐渐地反应过来,他俩或许说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东西。 而且这人说的东西,更恶劣。 孟寒舟换了个姿势,趴在桶壁上,犹豫地搓了搓指腹,虽然不太赞同林笙的审美:“你非要那样的话……” “啪!”一声,林笙把原本要扣在肾经上的小竹筒,扣在了他嘴上。 孟寒舟:“唔?!” “好好驱驱毒。”林笙眯起眼睛。 作者有话说: 昨天凌晨3点回来的,太困了睡醒才写,更了更了 抱头溜了,我继续去奋斗~ - 今天给大家发小红包,感恩 - 第25章 薄荷消肿茶 第25章 薄荷消肿茶 翌日晌午, 郝二郎又来了,这回他并没有赶驴车,而是自己腿着来的。 “林医郎!”进了园子喊了两声, 没瞧见林笙, 只有灶房里袅袅飘着热气, 门口的木铃随着微风微微地晃悠着。见屋门半开着, 便进去瞧了瞧:“林医郎, 你在家不?” “嚯!”一探头, 就看见孟寒舟黑着脸趴在床上,嘴肿得跟鸭子似的, 唇边还有一圈紫红色的印子,“大舟兄弟, 你这是咋了, 被毒虫子咬了嘴?” “……闭嘴。”孟寒舟没想到他连门都不敲,直接就进来,忙捂住肿痛的嘴-巴,幽幽地道, “怎么又是你?你自己没有家吗,天天来?” 郝二郎性子大大咧咧, 自来熟, 与孟寒舟打过两次照面以后, 便觉得着就算是认识了。孟寒舟虽然常瞪他,他也从不当回事:“有家也不妨碍来找林医郎玩儿吧?” 见孟寒舟嘴肿得像两根肉肠儿,所以说话也乌乌涂涂的,更好笑了。郝二郎凑过去看稀罕, 毫不留情地哈哈笑了起来:“大、大舟兄弟,你这好好笑啊……哈哈哈哈……” 孟寒舟手指触碰到肿起来的嘴唇, 就疼得斯哈斯哈的。昨晚直到拔得嘴都肿了,他才反应过来,他和林笙想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本来就很丢人了,今天再被郝二郎一嘲笑,更是恼羞成怒到两耳冒烟。 要不是腿不行,揍不到人,他现在就能跟郝二郎打到院子外去了,孟寒舟咬牙切齿地抓起床上的枕头。 “哎,哎你别动手啊!”郝二郎作势往旁边躲闪。 正要扔,一扭头,瞧见了抱着竹筐走进来的林笙。林笙拧眉看了他手里的枕头一下,孟寒舟瞬间偃旗息鼓,悄悄地把枕头放了下来,抚平上边的褶皱。 “林医郎。咳,刚才喊你你没应,我就直接进来了……”郝二郎踉跄一下也站直了,举起两只手自证,“我可没有打你兄弟啊!” 孟寒舟狠狠地瞪了郝二郎两眼。 “我去摘药叶了。”林笙是去了后边的小菜田。 ——早先林笙闲着没事,不上山采药的时候,就把后面的小菜田给清理了,除了杂草,让孙兰教着把地给翻了一遍,然后将采回来的一些带根的药苗,在瓦盆里养活以后,移栽到了小田里。 这些药苗都是生命力强的,没几天就长得很茁壮。 昨晚,他给孟寒舟泡完药浴以后,把他丢回了床上,并在他背上留了几个罐,按理是需要停留一会的。他盯着莫名其妙脑子里整天不知道装些什么的孟少爷,故意没给他拔嘴上那个竹筒。 林笙想着等把桶里的药水倒了,再给他拔掉也不要紧,反正就一小会会儿,当管管他胡乱说话的嘴。 结果后来倒了浊水,又换上新的热水,就把大少爷的事给完全忘在了脑后——热气蒸腾的浴桶实在是很勾人。他便脱了衣服,沉入浴桶当中,还奢侈的给自己放了一点舒筋活络的药材,忍不住喟叹了一声。 直到趴在桶边舒服得快睡着了,才突然一个激灵想起来这件事:“坏了!”赶紧的水也来不及擦干了,匆匆穿上里衣跑到东室,啵一声,拔了竹筒。 当时孟寒舟怨妇似的盯着他,饶是林笙深知这是自己的失误,不该笑他,但看着他被吸肿的鸭子嘴,也没忍住,“噗嗤”笑出声来。 他一笑,孟寒舟的脸色就更黑了:“林笙……” 林笙怕他炸毛,赶紧找了块浸了冷水的帕子,贴在他唇边敷一敷,贼喊捉贼道:“你也有手,吸疼了怎么不自己取下来?” 孟寒舟注视着凑过来离得很近的林笙,头发还往下滴着水,水痕把他衣裳濡湿得如半透明一般,沉默了片刻,只得道:“你没说可以取。” 林笙:“……” 有时候大少爷脾气很坏,有时候又乖巧得令人咋舌,捉摸不透。 昨晚孟寒舟的嘴肿得很厚,就先给他涂了点有消肿作用的紫草油。好好安抚一阵,没有给孟寒舟大发脾气的机会。好在今天嘴唇瞧着消一点点了,并不严重,但是那一圈红印可能要两天才能彻底散去。 林笙自觉愧疚,又去小田里摘了点薄荷叶和车前草,给他泡点药茶来喝。薄荷叶能够清凉散痛,车前草消炎去肿,多少能够缓解一点不适。 他将两种药草叶子捣碎放进茶碗,又加了一点蜂蜜在水里,泡出药草香味后端到床边。见他肿得万分可怜,嘴都有点张不开,还是有点想笑,林笙想遍了平生伤心的事,这才调整心情,取了柄小勺子,舀起茶汤。 孟寒舟咬牙:“你想笑就笑。” 林笙淡定地说:“我怎么会想笑呢,我生性就不爱笑……来,喝药茶。” 孟寒舟看着林笙要翘不翘的嘴角,又恼又臊。可看着他亲自喂到嘴边的勺子,只好暂且压下去,张嘴小口地咽着勺里的茶汤。 “二郎,你找我是有什么事?”林笙想起问。 郝二郎跑了这么远路,也又累又渴,看孟寒舟喝得津津有味,不禁咽了咽口水。听到林笙说话,忙拧回注意力,说道:“我来是想问问,你这里有没有可以治羊角风的药?” “羊角风?”林笙奇怪了一下,羊角风就是癫痫,可不算是小病,也不容易痊愈,“是谁要用?” “算是我……侄子?就是我小雨嫂子的大姐家的儿子。” 徐小雨是郝大郎马上过门的媳妇,郝二郎已经叫上了嫂子,他盘了盘关系:“十岁吧,动不动就抽抽一下,有时候夜里还能把自己抽醒。几个月前一个游方的出家人经过我们村,看了说是羊角风。徐家大姐就买了他的药粉,可是吃了俩月了也不见好,最近还更严重了。我嫂子听说你治好了我爹的头疼,就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那卖药粉的出家人早已经游方走了,听说羊角风是要跟人一辈子的,徐家大姐愁得要命,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徐小雨就想着帮帮大姐,但是她马上要成亲了,不好到处乱走……郝二郎就自告奋勇来了。 “十岁的男孩儿……”林笙沉吟片刻,问道,“这病多久了,是打小就有吗?发作的时候是浑身抽,还是就抽手脚?” 自从郝大郎和小雨姐定亲以后,两边常常走动,大家是一个村的,和徐家的都算半个亲戚。郝家靠手艺吃饭,没有农田不用下地,所以农忙的时候,徐家几个年纪还小的侄子侄女自己在家不放心,就常常托郝家帮忙照看。 这两年,郝家都成了徐家小崽们的小饭桌了。 郝二郎回忆了一下,那小子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了:“小时候没见有这毛病啊,就头两年突然有的。平常虽然也抽一两下吧,但是不明显,睡觉的时候抽得多。还经常喊膝盖疼、脚脖子疼……” 说到这,林笙心里已经有了一些猜想,但还是多问了几嘴:“孩子多高?” 郝二郎在腰间比划了一下,一琢磨,又往下降了一段:“到这儿吧差不多。” 林笙一边听一边把薄荷茶喂完了,余光瞥了眼他手掌的位置,说道:“这小子是不是平常脾气也不好,头发蔫黄不是很茂密,挑食,不爱吃豆子,还特别爱出汗?” 郝二郎微微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 “可不就是你说的这样吗!”他一拍手心,“这小子难管的很,让他老实坐着干个什么比登天还难,只要他一来我家,我就头疼!这也不吃,那也不吃。林医郎,这病好治不?你赶紧给他开点药吧……” 林笙:“不用开药,让孩子娘亲去弄点羊奶牛奶,每天煮熟了给他喝就行。如果奶不爱喝,就多给他吃豆腐,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多吃鸡蛋、鱼汤和虾子。” 郝二郎一愣:“就行了?这么简单?” “嗯。”林笙点点头。 缺钙而已。 这片山区的村子普遍不是很富裕,鸡蛋鱼虾可能并不能天天都能吃到,农家最常摄取钙的途径应该是豆类,如果徐家侄子挑食不吃豆子的话,也难怪会缺钙。 “他只是到了拔个子的年纪,营养跟不上。鸡蛋奶汁、豆子、鱼虾里面有骨头生长所必须的一种东西,孩子是一定要多吃的,不然就会腿脚抽搐。膝盖和脚踝的痛,更有可能是生长痛,慢慢长大就会好的。不要担心,总之并不是羊角风。如果疼得多,可以揉一揉按一按。”林笙说。 不用花大钱买药,这当然是好事了,郝二郎高兴道:“成,我回去就告诉小雨姐去!多谢林医郎你了!” 他正要兴冲冲回去,林笙叫住他问:“二郎,你知道这附近谁家有卖奶的吗?牛奶羊奶都行,我也想买一点。” “你也要买?”郝二郎惊讶,他倒是知道有一户家里的牛才下了崽子,就是不知道人家卖不卖奶,“我去问问吧,要是他肯卖,我也帮你打两壶回来。” 林笙往他手里塞了一些铜板:“钱你先拿着,回头多退少补就是。” “行。”郝二郎应下,数了数一共多少,另存在别的兜子里。 孟寒舟暗暗打量了林笙一会:“你喜欢喝奶?” 林笙纠正道:“不是我喝,你喝。” 孟寒舟拧眉:“我为什么要喝这东西?” 牛羊-乳-汁有股子令人作呕的味道。在大梁,奶汁只会做成点心来吃。 生奶,只有两种人才会喝,一种是关外来行商的戎人,每天喝这玩意,喝得身上都一股子膻味;要么,是才生产完奶水不足的妇人,没办法,才会用牛乳羊乳喂孩子。 谁家郎君这么大了还喝奶的? “喝奶怎么了?奶是好东西,生灵精血所化之物。”林笙瞥了他一眼,视线从他腰际往下滑了几分,挑了挑眉稍,“你不是还要再长六七寸吗?不吃点好的,怎么长?” 孟寒舟:“……” 这事过不去了是吧? 说完买奶的事情,林笙仗着有钱了,还想去再做一套被褥,整天和孟寒舟挤一床被子终究不是个事。他打算着,过会儿送郝二郎走后,就去找孙兰问问去哪里可以做被子。 突然:“啊——!” 就在这时,小坡下面传来几声哭嚎惨叫。 村子里宁静惯了,有牛叫、驴叫、狗叫,甚至狼叫都不出奇,但好端端的有人声惨叫就显得格外突出瘆人。 林笙却听着这声音有点耳熟。 “怎么回事?”郝二郎耳朵一动,他腿比嘴快,话音未落人就跑出去看了。郝家给周边村子镇子做木匠活,常年东村西寨的到处乱跑,所以基本上这周围几个村子的熟面孔,他都认识得差不多。 他朝坡下边瞧了一眼,又匆匆跑回来,喊道:“林医郎,好像是你们村的那个流-氓无赖又在欺负人了!叫、叫……” “包财!”林笙噔一声放下茶碗,立刻站起来,这狗东西又回来了吗,“二郎,抄个家伙!” “对对,就是他……啊?!”郝二郎没反应过来,也不知道要干什么,但是林笙这么说了,他想也没想,冲回屋里四处乱看,找林笙家里的家伙什。 那惨叫很尖锐,孟寒舟都听见了,坐直问他:“外面怎么了,你们要干什么?” 郝二郎气势汹汹,屋里没什么好东西,回头才见灶房旁边的墙角里斜靠着一把药铲,他提起来颠了颠:“打人!” 孟寒舟诧异:“打人?” 谁?林笙? “是啊。”不然为什么要抄家伙,郝二郎来不及多解释了,提起铲子就走,“我去了!” 孟寒舟下意识想跟着去,但是一离开床铺,就差点跌下去,他自知走不远,要是摔了,过会林笙回来要打的就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了……犹豫了一会,只好退了回来,坐在床边推开窗朝外面看。 但是除了一片平静的院门,什么也看不见。 孟寒舟若有所思,十分困惑:林笙要打人? 林笙不喜欢暴力行为,毕竟自己平常扔个东西摔个碗、捏断他的一根草药,林笙都要生气,而且生气都生得很平静,虽然不说重话,但是皱着眉抿着唇,莫名让人很有压力。 打人……这个词都好像和林笙是毫不沾边的。 床头喝完的茶碗留有余温,还有残存的药味,和林笙身上的味道一样,清香淡雅。 孟寒舟试着又往房门那边挪几步,慢慢挪了几次,就这样到了门口,再往外没有墙可以扶了,他恐怕很难走出院门。只好坐在了门槛上,靠着门框子望着院墙发呆。 等了很久,他俩也没回来。 孟寒舟拿起一直握在手里的茶杯闻了闻,又懊又憾:“我也想看他打人啊。” 作者有话说: 小孟:老婆打人怎么能不带我? - 磕头,昨天想日万的但是赶上姨妈剧痛qaq就……歇下了。 嗑药起来了,先发一章,有,今天还有,跪着敲字中 - 一边磕头一边发小红包~ - 第26章 暴力笙笙在线打人 第26章 暴力笙笙在线打人 林笙和郝二郎先后跑到惨叫声传出的地方, 不出所料,正是孙兰家的院子门口。 果然是包财回来了。 两人赶到的时候,门外已经围了一圈看热闹的村民, 包财正一手抓着李灵月的头发, 将她拖在地上往外面拽, 她的衣裙领口都被地上砂石蹭得快要散开, 包财也丝毫不顾及她的体面。 孙兰似乎出去了并不在家, 只有屋里频频传出柳山生的怒斥声, 奈何他半瘫在床,实在无能为力, 而小冬则吓得战战兢兢,躲在偏房里不敢出来。 这个包财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地痞混混, 经常纠集其他附近村镇的流-氓一起鬼混。 那都是一群家里没田没地的破落户, 不想着怎么干活挣钱,反而盼着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整天放刁撒赖,游手好闲。缺钱花了, 要么勒索家里人,要么去给人做几天打手挣点快钱, 或者就去偷鸡摸狗, 很多人瞧不起他们。 郝二郎先看不下去了, 远远就喊道:“喂住手!你干什么呢!” 包财理也不理,因为李灵月挣扎间抓伤了他的手臂,他不耐烦反手就是一巴掌甩了过去,李灵月身材瘦小, 当即就被打懵了一瞬,趴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你!你没事吧?” 郝二郎赶紧想去扶李灵月, 都还没碰到她衣角,包财就又踹了她一脚,还故意恶狠狠地瞪着郝二郎打量:“这是我婆娘,你是什么人,敢碰我婆娘!” “我只是想扶她起来!” 郝二郎不敢贸然上去扶李灵月了,生怕这个无赖又借口乱说话,惹人非议。他低头看了看伏在地上无故挨了一脚的女子,觉得她实在可怜,气不过:“既然是你媳妇儿,为什么还要打她?!” 李灵月呜咽两声,微微地动了两下。 “关你屁事!”包财满脸不屑。 郝二郎站在包财与李灵月之间,挡着他防止他再次动手:“我郝二郎平生最恨打女人的孬种,既然看见了,就关我的事!” 林笙挤开人群,也要上前,却被身旁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婆婆给拽住了,悄悄地朝他道:“哎后生,你就是那坡上的小林医郎吧?兰儿跟我提过你。我说啊,你可千万别过去。你要是上前去,他指不定还要闹什么,到时候你招一身腥,说不清楚!”她语重心长地说,“这包家小子定是又在外边吃多了浑酒,正不痛快呢,撒一会也就散了。” 另一个村妇亦应和了两句,嫌弃地道:“可不是,他家的事儿谁沾谁晦气。都闹了这么多年了,隔三差五就来这么一回,那是他自个儿媳妇,还真能打死了——哝,你看人家都不管。” 林笙环视四周,围观的村民只是不远不近地站着,嘀嘀咕咕指指点点,却没有一个上来将他们拉开的。 “昨日不管、今日不管、明日也不管,那什么时候管?难道好端端的姑娘就活该被他欺负?”林笙语气略带恼怒,他轻轻拂开婆婆的手,“这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 “哎,这后生……” 郝二郎正急着不知道怎么跟包财理论,转头见林笙走近了,忙道:“林医郎!怎么说?” “他们不管,我们管。”林笙绕过去,径直半蹲下来去扶李灵月。 听他这么说,郝二郎便来了劲儿,抖擞抖擞肩膀,横起药铲挡住了院门,不许包财再往里进。 林医郎这么文弱,打架这种事自然是他来! 李灵月被那恶徒又踹又拖的,现下昏昏沉沉的,林笙一碰她,她下意识抱头躲闪了一下,嘴里咕哝着浑身发抖:“别打我、不要打我……” “是我,林笙。”林笙把她肩头快要松脱的衣服理好,“别怕,他打不着你了。” 李灵月恍惚睁开眼看了看,见真的是林医郎,眼角当即闪出了泪花:“林医郎……”可一抬头,瞥见了满脸皮肉狰狞的包财,又是一阵战栗,一直颤颤巍巍地往后退。 “小冬!”林笙朝里面喊道,闻声那小子就从偏房门缝里露出了一个脑袋,“去给你月姨拿件衣服或者薄毯子!” 小冬看看被郝二郎拦住的包财叔,又看看林笙,麻利地窜出来,跑去正屋里抱了一件他娘亲的外衣出来,递了过来。 林笙抖开外衫,将怕得颤-抖的李灵月整个罩了起来:“还能站起来吗,能的话就到房间里去。” 看不到包财后,李灵月攥着衣服边角,把自己裹起来,终于慢慢地平静下来。过了片刻,她点点头,从地上爬了起来,弓着疼痛的背,一瘸一拐地往里走。 “臭婆娘!你敢动试试!”包财指着她叫嚷,李灵月本能地顿住脚步,“还不嫌丢人?!赶紧叫上那个赔钱货,给我回家去!别让我说第二遍!不然我——” 林笙冷冷地问:“不然你想怎么样?” 包财:“你……” “你个姓包的王八蛋!你还敢回村!”一声怒吼传来。 包财见林笙和郝二郎都瘦,大半打得过,正忍不住要动手,远处得知消息的孙兰就赶回来了。 她似乎是去河边打水了,手里正提着个水桶,周围人一见是她,都自动避开了一条道儿,孙兰二话不说,冲上来一桶水直接泼在了包财头上,然后才转头去看林笙几人:“灵月,林医郎,你们没事吧?” “兰姐你回来了。”林笙摇摇头,“快扶着灵月进屋去。” 见孙兰来了,包财只得暂且放下了抬起的手——这死娘们是猎户出身,有一把子力气,比男人都是不差的,据说以前冬天的时候还在山里搏过野狼。 原本就一打二,已经不划算了,现在又多了个泼妇,更吃亏。 “嘿?”包财抹了把脸上的水,叉着腰斜眯着眼盯了几眼他们几个,讥笑两声,就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吊儿郎当地晃着道,“臭婆娘,我说你娘俩个怎么家也不回,敢情是在这儿攀上别的男人了是吧?屋里一个瘫子不够,这还一个外乡蒐,一个小白脸!” “包财你……”李灵月又惊又恐,瞪着他说不出话来。 包财翻了个白眼,嘴上越发没个边际:“李灵月,我说怎么你天天的跟这泼妇一块,敢情是早爬人家男人床上去了!我这才几天没回来啊,这都干脆住到奸夫家里去了!让四邻都来看看、来看看啊——看看你们两个婆娘一块伺候一个瘫子,恶不恶心?!呸,都没眼看!我听了都恶心!” “姓包的,你嘴-巴放干净点!”孙兰指着包财大呵道:“你半个月前,把银子丢热锅里烫,还把灵月打个半死,要不是在我家好吃好喝地养伤照顾,这会儿银子早就死了!现在又跑我这来撒什么野,说什么狗屁话!” “我怎么话不干净?怎么,你们奸夫淫-妇都睡一个屋了,还怕人说啊?”包财歪着肩膀,强词夺理,概不认账,“什么烫不烫的,我不知道!” 孙兰柳山生夫妇的为人,村里人都清楚,包财这番“奸夫淫-妇”的话自然没人信,但是碍不住围观村民们聚在一起说闲话看热闹。 “再说了,我花钱娶来的婆娘,生的我自己的闺女,有你什么事了?显着你了一天天的。”包财一说话,嘴都是歪的,面相丑陋、语气跋扈,更让人生气。 孙兰都给气笑了:“你花钱娶,你这话说的丧不丧良心?你是借、钱从人牙子手里买的灵月,就是这借的一贯钱,还都是灵月自己一文一文地靠给人砍柴犁地浆衣替你还上的!” 包财毫不以此为耻,反以为荣:“婆娘挣钱给自家男人花,天经地义。” “……”林笙也是第一次见这种泼皮无赖,真是叹为观止。 郝二郎已经要忍不住了,捏着药铲的手都在攥红了,气得咬牙切齿:“林医郎,我能打他不?” “二郎,能不动粗就尽量别动粗……” 林笙也很想打他一顿,但是作为牢记二十四字价值观的好青年,心里天然铸死着一把“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的思想钢印,一直握着拳头忍着。 包财如果就此罢手,别再来孙兰家招惹是非,他也不想闹得太大,毕竟银子还没有完全痊愈,万一闹起来收不了场的话,很可能会影响银子的治疗。 叫郝二郎带上家伙,只是以防万一。毕竟手里有枪,遇事不慌。 可是这个狗玩意真的,好、气、人、啊…… 包财早就没脸没皮,根本不惧在旁人指指点点的目光,反而还悠悠地拿视线剐了林笙几遍,忽然想起来什么,表情变得耐人寻味起来:“林医郎……我当谁呢,不就是被个丢出家门的假少爷身边的一条狗吗?” 林笙:“……” 包财指着林笙,回头朝围观村民吆喝起来:“我上次说这孟家新来的不是好东西,你们还不信呢!前儿县衙里都贴出判罪的告示了!那个孟四儿和他婆娘,犯了大罪!混淆皇亲血脉,给流放了!——哎,混淆血脉,都知道什么意思不?” 周围有听懂的,有听不懂的,但大半都在摇头,还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上赶着给他捧哏:“怎么个回事?你快说说!” 包财嘻嘻笑了几声,是终于如愿以偿地在人群当中得到了万分的关注,得意地抬起下巴,说道:“那个孟四儿的婆娘,把他生的劣种,掉包到京城皇亲国戚家里了,啧啧,冒充人家当了十几年少爷!就他家以前那个孟槐、孟槐——” 说起孟槐,众人就都认识了,那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神童秀才。 “孟槐才是真的皇亲少爷!”包财一顿添油加醋地比划,说的众人连连惊叹,“现在住孟家院子的那个,才是孟四亲生的那个,被赶回来咯!” 包财说县衙门前张了告示,他嘴上再是没个把门,官衙告示这种事也是不敢胡编乱造的。 这一下子,众人便信了七八分。 毕竟文花乡这种穷乡僻壤,突然来了两个少爷书生似的人物,本就是个稀罕事。 包财说着瞥一眼林笙,听着众人嘀嘀咕咕地议论起这个事了,话里话外就越发地龌龊:“假货带回来的狗腿子,能是什么好狗?我还听说,这假少爷在京城,男女不忌还玩死过人!啧啧,姓孟的,有娘生没娘养的孬货,骨子根上就是烂的!指不定这个什么林医郎,也不是什么好鸟,说不定跟那个假少爷有什么呢!指不定背地里……” 林笙正冷眼听他骂自己,忽然一皱眉:“——你说什么?” 包财猖狂地斜着眼:“我就说你这只狗腿子,跟那个假少爷……” “不是这句。”林笙脸色变了,眉色冷竖,死死地盯着包财。 周围气温仿佛骤降,郝二郎正后背莫名发寒,林笙风似的从他身边擦身而过,郝二郎只觉手里一轻,不知何时空了。他一个愣神,随即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林笙一把夺走药铲,径直一铲子挥了过去,包财根本毫无防备,砰的一声被拍倒在地上,顷刻间脑门旁边就流下来一串血珠,头昏眼花半天没爬起来。 周围倏忽一静。 还有大人捂住小孩的眼睛。 林笙扶着铲子,半垂着视线,居高临下,面无表情地看着地上狼狈的包财,然后才一字一顿地道:“你说谁,有娘生没娘养?” “…………” 郝二郎惊得半张着嘴,半天才勉强闭上。 作者有话说: 林笙:呼,舒服了。 暴力笙笙,在线铲人 - 第27章 受伤了要包扎 第27章 受伤了要包扎 “你敢打我!说的就是你和你的狗主子——”包财哪里肯服气, 捂着脑袋爬起来,还没站稳,就被林笙第二铲子挥在了膝盖后边的麻筋上, 他腿一软, 又被拍在地上。 他早不知不觉被酒色掏空了身体, 这接连两铲子, 打得他脑子里都嗡嗡的, 趴在地上哎呦呼痛, “铿”的一声,闪着寒光的铲尖儿就扎在了脸侧的地里。 为了采药方便掘开石泥, 林笙的药铲是磨过的,边缘十分锋利, 不是刀胜似刀。 包财领口的布料被铲尖硬扎破个洞出来, 要不是他躲得快,耳朵可能都要被削掉半只。可是这么多人围观,包财哪里肯示弱,要不是姓林的拿铲子偷袭, 他怎么可能打不过一个臭书生?! 他头昏、腿麻,脑袋上还流着血, 被铲得扑在地上阵阵发晕, 嘴里下意识还在骂:“狗娘养的……” “二郎, ”林笙冷声道,“去端热水。” “……哦!”郝二郎怔怔的,他朝孙兰望了一眼,孙兰给他指了指灶房的地方。郝二郎便捡起地上的空桶, 奔着就去了,把锅里烧着准备做饭用的热水倒了出来, 颠颠地提到林笙身边,“林医郎,热水来了!” “郝家二郎。” 郝二郎清脆一声“哎”应了,林笙便幽幽问他:“你知道怎么给鸡鸭拔毛脱皮吗?” 郝二郎点点头,拍拍胸脯:“那当然了,过年家里大菜都是我做的!这鸡啊鸭啊拎着脖子,拿热水一浇——滋啦一声,然后拿手一呼噜,毛就全掉了!皮都烫得特别劲道!” 他说着顿了一下,瞄了一眼包财:“林医郎,你的意思是……” 林笙:“热水不仅能给鸡鸭退毛,还能收紧皮孔止血呢。没看见包大爷头上在流血吗,快帮他止止血。” “泼,朝脸泼。”林笙看了眼冒着热气的水桶,声调平淡,语气却很无情,“也让他自己尝尝热锅滚水的滋味——我倒要看看,是热水厉害,还是他的嘴厉害。” 郝二郎:“……” “姓林的,你敢动我试试,我表舅在县城有人——” 发狠的话还没说完,眼见郝二郎当真拎着热水桶举起来,包财再混蛋,这下也看出林笙是来真的。当初他把银子丢热锅里,哪能没瞧见皮肉被烫了是什么模样,顿时就原地认怂,吓得边挣扎边大叫:“别别别,别浇!我错了我错了!” 林笙歪了歪脑袋:“你说什么,我没听见。” 包财只好再大声叫道:“我、我错了!” 林笙茫然地看向一旁的郝二郎,蹙眉问道:“二郎,这里有几个人?这一声道歉,够用吗?” 郝二郎扭头,掰着手指头,数着院子里的无辜被辱骂的柳山生孙兰夫妻、被打得浑身是伤的灵月姑娘,一口一个被骂赔钱货的银子丫头,还有自己和林医郎……怎么可能够呢。 “要不还是浇了吧。”这回郝二郎已学会了,不用林笙教,自己就十分上道的又去拎那桶热水,“我瞧着包大老爷头上的血都要流尽了,一会儿水凉了就不好使了。” “别别!兄弟!”包财咬了咬后槽牙,“忍辱负重”地喊了一连串的“我错了”,一口气喊完,包财咽了咽唾沫,讪讪地瞄了一眼林笙,“行了吧?” 林笙不满意:“还少一个。你骂孟寒舟的那份还没算。” 包财迷茫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孟寒舟是谁,他简直是气疯了,还没动一下,那刀锋似的铲子边就又横他脖子上了:“……那姓孟的又不在!我说什么他听得见吗!” “我听得见。”林笙踩着药铲道。 包财看了看脖子旁边的铁铲子,再看看随时准备浇他头上的热水,只好咬牙切齿地又添了一声惊天震地的:“我错了!” 林笙捂了捂耳朵,这才勉为其难地拔起铲子。 “再有下一次,我要铲的就不是你的领子了。” 包财:…… 看热闹的村民们好多人都被包财这个无赖混混招惹过,这家伙在村里偷鸡盗狗、调-戏姑娘、吹牛倒灶、满嘴造谣都是常事,仗着那所谓城里的表舅,还有一帮无赖弟兄,大家都不愿招腥。 这个林笙是外面来的,没什么家小,不怕包财,现在众人眼瞧他在林笙手里出丑,都觉大快人心,周围一片倒嘘声。 包财丢了大脸,站起来匆匆就要走。 郝二郎在后面拎着热水吓了他一吓,他脚底下一个踉跄,又左脚拌右脚摔了个狗啃泥,惹得围观群众哈哈大笑。包财在一片倒喝彩中手脚并用爬起来,闷着头一溜往家里跑了。 林笙嗤一声,这才收了铲子回到孙兰家的院子里,去查看李灵月的伤势。 “散了散了!都各回各家了!没什么好看的了!” 郝二郎朝围观的村民挥挥手,顺手带上院门,也跟进来,他眼睛里发着亮:“好痛快!林医郎,刚才你可惊到我了,我还以为你真要铲了他呢。” 没想到林医郎也会打人,他还以为林笙只会读书写字看病,郝二郎笑嘻嘻地黏在林笙后边,一会儿递给他个帕子,一会儿递给他药油,像个迷妹:“林医郎,你好飒气啊!” - 孙兰扶着李灵月坐在偏房的床边,帮着给她胳膊上的淤青揉药油,也道:“今儿多亏了你们来得及时,不然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灵月,不是兰姐说,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啊,等过几天银子好了,你们娘俩怎么办?” 她瞧瞧李灵月,可能是还没回过神来,李灵月神情略显呆滞,直到银子怯怯地凑过来钻进她怀里,她才眼珠转了转,伸手揽住闺女,有茫然又消沉:“我……我不知道……” “今天闹这一出,以后他还不知道要怎么在外边胡说八道呢!”孙兰义愤填膺地道,“他不是天天嚷嚷要休了你吗,还不如干脆找人做个见证,早点分开呢。” 李灵月抱着银子没吱声,惶惶恐恐,愁眉不展的。 孙兰也知道她顾虑什么:“真要是那样,闲话吧……那肯定是少不了了。可是,那也总比三天两头被他欺负好吧?” 文花乡这种地方,人和人之间没什么秘密,还爱嚼舌根。屁大点的地方,不过是吃饭穿衣、娶媳嫁汉那点事,这里人一辈子都没见过休妻的,更不说和离了。 包财再不是个好东西,再是整天喝酒游荡欺负媳妇孩子,人家也只是跟着看个热闹。闹完了,李灵月这个包家媳妇,还不是要回去伺候男人? 谁家没有个拌嘴吵架、气急了动手的,也没见真怎么着了的。这两人要是真分开了,那才是稀罕景儿,足以够村里人茶余饭后聊上半年的,说不定还会传出更难听的话来。 包财一个男人好说,李灵月本来就是卖来的媳妇,在村里没有根基,要是损了名声,连带着银子将来可能都会受到影响,将来不好挑婆家。 想到这个,孙兰也不禁叹了口气,她就算可怜李灵月,能伸手帮帮她,也不可能帮一辈子。 “先养伤吧。办法总会有的。”林笙道,“人从来不是活在他人的闲言碎语里,但这件事,终究还是要看你自己怎么想。” “总之你和银子最近先不要回家去了。银子恢复得挺好的了,也不太需要人日夜照看了。正好我有点缺人手,你要是想挣点钱,可以过两天跟着我去上山采药,帮我处理处理药材……你要是学会这个,以后也算是个谋生的法子。” 不管怎么说,有了钱,才能有底气。 李灵月似乎被说动了,却还是有点不自信,更不敢相信林笙会教她这种学问:“我真能学?” “这有什么不能的。”林笙温声道,“又不是什么秘密,只是熟能生巧的事情罢了。” 此时的林笙,又变回那个温润和煦,体贴温柔的小书生了。 - 林笙和郝二郎回来的时候,小院里,孟寒舟已经等得望眼欲穿了。 他两肘支着下巴坐在门槛上,等累了,就没模没样地歪靠着,正忍不住要垂头打盹,突然耳边听见“吱呀”一声门响。 孟寒舟睁开眼睛。 林笙带着一条兴奋过头的“尾巴”,一进门,就看到大狗似的蹲坐在门槛上的孟寒舟,不禁一愣:“孟寒舟,你怎么又在这里?” 孟寒舟似乎从他眼神中读出责备,立刻狡辩说:“我是一点点挪出来的,没有摔着碰着!” 林笙半信半疑地过去按在他的脉上,确实很平稳,不像是剧烈活动过的样子,看看手手脚脚,都没有摔伤导致的淤青,这才勉强放心。 孟寒舟欲言又止,很想问他们是不是真的打起来了,战果如何。 郝二郎正是兴头上呢,抱着药铲兴高采烈地凑到孟寒舟身边去了,拿屁股挤了挤他,在门槛上挤出个地儿来:“大舟兄弟,可惜了你没去,可精彩了!” “精彩?”孟寒舟拧眉,“怎么精彩?” 郝二郎:“我跟你说……” 有了孟寒舟捧场,林笙可算是摆脱了这个话痨小木匠,自己则脱身去舀水,洗洗手、擦擦脸,进屋换件衣服。 郝二郎好一番眉飞色舞,添油加醋地比划着当时的场景,听得孟寒舟是一愣一愣的,他渐感自己脑袋贫瘠,实在是想象不出郝二郎口中那个“三铲平无赖”的林笙是什么模样。 他甚至有些嫉妒,这样的画面,全让郝二郎一个人看了,自己是一丁点都瞧不着。 “那个无赖,他好端端的连你也一起骂,骂得特别难听。”郝二郎小声学了两句,都觉得脏了自己的舌头,赶紧呸呸呸了几声。 “你都没看到林医郎有多生气!”说到林笙非让包财给不在场的孟寒舟道歉一节,郝二郎更是手舞足蹈,“他上一刻还拦着我不让动手,结果下一刻,自己啪一铲子就上去了,吓我一跳!” 孟寒舟面前,郝二郎喋喋不休地说着,嘴一张一合,话音像是风一样穿进耳朵,他脑子里却想着别的事情:“林笙……是因为他骂我,才生气打人的?” “好了二郎,你该回家了吧。”林笙换好了衣服,抱着弄脏了的外衫,无奈地从两人身旁侧身挤出门槛,想把衣服放到盆子里去洗,“孟寒舟,你也是,这里有风。” 孟寒舟仰头看他,突然伸手一拽:“林笙。” 春日和暖,催着院中的杏树发出花芽,也催着心池里叠起阵阵涟漪。 林笙只能停下来:“嗯?” ……冲动了。 孟寒舟喉咙上下,其实并不知道想说什么,可又不想放开林笙。他手指松松紧紧几回,视线落在林笙的掌侧上,心里一亮。 “你怎么受伤了?”孟寒舟握着他的手腕,“我给你包扎。” 受伤? 被他这么说了,林笙才审视了一下自己的手,红了一片,可能是挥舞药铲的时候,被粗糙的木柄倒刺磨到了。 这恐怕不能算是伤吧,根本不疼。 林笙眼看着孟寒舟从怀里掏出一条手帕,那是之前林笙用旧衣裁剪、洗干净,用来给孟寒舟发烧时擦汗的。 紧接着又掏出不知道什么时候藏在袖子里的药油。 孟寒舟沾了一点药油,涂在林笙手上,然后将帕子叠好形状,在他只是些微磨红了一点的掌根绕了一圈。 “不要碰水。” 他握着林笙的手,慢吞吞地系着结扣,一本正经地要求,好似这“包扎”底下真是个血流不止的伤口。 可是都“包扎”完了,他的手还是没有松开。 攥得久了,孟寒舟微微的体温渗透布帕传进来,林笙不自禁蜷了蜷手指,微微挣动了一下。 林笙看着被包扎的地方。 孟寒舟看着林笙。 郝二郎见状,卷起袖子,露出推推攘攘时被包财不小心挠出的一条伤痕,殷殷地凑了过去,挤开了黏黏糊糊不肯放手的孟寒舟:“大舟大舟,你看看我,我也伤了。” 林笙回过神,趁机抽回了自己的手腕:“你给他包扎吧,我去给你煎药。” 孟寒舟手里一空,登时很不爽地拧过头,瞪着看郝二郎。 郝二郎丝毫没有注意到孟少爷要杀人的眼神,只顾着伸长脖子看他手里那瓶药:“什么好药,给我也用点呗!” 孟寒舟气的深吸一口气,瞟了一眼他手臂上的抓痕,堂而皇之地嫌弃:“这有什么可包扎的?” 郝二郎:“……” 可是林医郎的手连个皮都没破一丁点啊? 作者有话说: 小孟:老婆为我打架,我想和老婆贴贴。 郝二郎:?他为什么两幅面孔 - 不是缘更不是缘更,只是写完才发_(:3」∠)_但我今天发誓,要做个稳定的有规律的好人:以后早九点左右更新。 明天一定可以保住九点!保不住我评论刷猪。 - 第28章 大事,大事啊! 第28章 大事,大事啊! 包财灰头土脸的回到家, 气得肺都要炸了。 想进屋洗洗脸上的血污,结果家里连点干净水都没有。李灵月好些日子没有回来,没人挑水打扫, 缸里都是空的, 床褥里藏了一窝窝老鼠屎, 灶上也一层灰。 自从买了李灵月回来, 包财好些年没过过这样脏乱差的日子了——这媳妇手脚麻利还能干活, 话还不多, 每次包财回来,总有热菜热饭, 还有热炕头。包财虽然不满她是个瘸子,但是看在能从李灵月身上要着钱, 让他出去继续潇洒的份上, 也就忍了。 谁想这娘们靠上几个外人,竟然脾气硬了,还联合外人殴打他! 包财越想越气,一脚踢翻了水缸和椅子, 把屋里的瓶瓶罐罐砸了个稀巴烂。这么一撒气,脑门上的伤口又崩裂开始往下流血珠子。 他赶紧坐下, 随手找了块布, 按在头上流血的伤口上, 咒骂道:“臭娘们!有本事就躲在人家屋里别出来!让我逮着,看我不打死你!” 骂得大声,气血往上涌,感觉又开始头昏了, 现在饭也没得吃了,他捂着脑袋径直躺下:“姓林的, 你们也等着……哎哟,哎哟,疼死我了……” - 郝二郎最终还是如愿以偿地蹭到了药,走的时候,特意买了一瓶药油。 他们父子几个做木工活,手上皮肤常年都是毛毛躁躁的,还有很多细小的伤口,涂了林医郎这个药油以后,他觉得手上舒服很多,就想买一瓶回去给老爹和大哥也用用。 摆摆手送走郝二郎后,林笙视线停留在自己半举起的手上,孟寒舟给他包扎的小蝴蝶结,歪歪扭扭,笨笨拙拙,在斜日澄影中闪跃着金色的浮尘。 虽然这个包扎没有丝毫用处,还很碍事。 但林笙没有拆掉,而是带着它,去给孟寒舟煎药。 天气越来越暖,灶房里却越来越热,火一旺,滚滚热浪扑面而来。林笙额头上被密密烘出了一层细汗,碎发也被湿气黏在颊边。 灶火残存的余热被药味蒸着飘出来,熏得孟寒舟鼻子发痒。 心尖也痒。 林笙煎好药出来,看了一眼仍然坐在门槛上的某人,想了下,朝他伸出手。 孟寒舟反握住林笙的手腕,借了力气站起来,慢慢悠悠回到了床边,接过药碗一口一口喝下去。 自从最近喝了林笙新配的药方,孟寒舟觉得心口的凉气渐渐散了,感觉比以前更有力气。这种变化并不明显,是潜移默化中细微改变的,孟寒舟毫不怀疑地相信,这样下去,也许真的用不了太久时间,他就会恢复往日健康…… 孟寒舟甚至有点怀念曾经两人“相依为命”的日子,在侯府、在马车,他不舒服心悸时,疼痛得难以入眠时,林笙总是心软,会允许他躺在腿上、靠在肩上,帮他揉一揉脑袋和胸口。 以后也许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孟寒舟喝完药,眼睛转了一下,就抱怨被太阳晒得有点晕,头有点疼,嘴有点苦,就想往林笙身上靠一靠。 但林笙抬手将他推了回去:“很热,汗会沾到衣服上,很难洗。” 孟寒舟不是很高兴,他脱口说:“沾到就沾到,我自己洗。” 林笙的视线,落在孟寒舟的身上,眉梢微微一扬:“你说的。” 孟寒舟终究是得偿所愿,得到了想要的。 一盏茶时间的依靠。 代价是一盆子脏衣服。 …… 歇了几天,这日林笙早上打开院门,就意外看到门口站了个瘦薄的人影。 是李灵月,包着头巾,穿了一身干练衣裙,如约来“上工”了。 前两日林笙去惯例看银子的烫伤伤口,给小丫头换药时,李灵月脸色还是煞白憔悴的,现下许是缓过来了,恢复了一些血色。只有她嘴角边还有点没消去的淤青,还有卷到小臂的手腕上,露出的几道静待脱痂的擦伤痕迹,昭示着她才受过的暴行。 林笙今日刚好打算上山采药,便将她让了进来:“还早,你先进来喝口水等会吧,我还要收拾收拾。” 李灵月拧了拧袖中的手指,还是有点怯。 这些年,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不多与外人接触,因为但凡做了什么令包财不高兴的事,传回家去,就免不了又是一顿毒打,有时候还会连累女儿一起被打。 被打怕了,就更加不敢与人说话了。 她贴着门缝默默地走了进来,想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安安静静等着,但是才进来,就瞧见一个少年郎坐在里面的门槛上,正抱着个盆子,用力地搓洗着里面的衣物。 李灵月吃惊了一下。 林笙如常地从他身边走来走去,还不时地点评一下:“领口要仔细地搓,袖口也要用力搓。” 孟寒舟糊里糊涂地搓着衣领,总感觉自己吃了大亏,又被林笙忽悠了——那日他明明只是在林笙肩膀上靠了一小会,却已经连洗了三天-衣服了,这交易怎么算都不是很划算。 他甚至怀疑,林笙只是为了骗他洗衣服,才那样说的。 林笙背起竹篓,朝他摆摆手:“我们去采药了!好好洗哦!” 孟寒舟望着林笙出门去的背影,自己则一边阴郁,一边把衣领袖口搓得干干净净。 这件是林笙穿的。 - 林笙说教是真的教,他带着李灵月去了常去采药的山头,教她认了一些常见的药草。 虽然这些药草并不是很珍奇昂贵的品种,但是胜在用量大而稳定,生长周期短,生长环境也相对平和安全。以后如果林笙不在这里了,李灵月自己也来采药也不会发生什么危险,这些草药品种虽不至于让她一-夜暴富,但是至少可以保证她能养活自己。 李灵月记性很不错,草药见过两三次以后,基本上再看见就能认得出来。当教她如何辨认两株十分相似的药草时,林笙偷偷加大难度,只截了两张极为相似的叶片给她看,她也能从细微处轻松分辨二者有什么不同。 “你很厉害啊。”林笙由衷地夸奖她。 李灵月忙摇头:“没、没有的事,只是平日给人做绣活、补绣片,常常需要记不同的纹样和走线,所以记性好而已。记这些叶子花瓣上的纹路,和记绣片图案好像差不多……” “这已经很难得了。”林笙真心道,“有的人学医好几年,都还分不清这两个呢。你很有记忆草药的天赋。” 李灵月很少被人夸赞,脸颊很快就羞成了一团。 意外得到一个“好学生”,林笙便忍不住带着她在山里多转了一会,想多教她些。 一只小鸟儿低低地从树梢间掠过,李灵月停下脚步,仰望了一会树缝里露出的云彩,弯腰在泥土里扒了扒,又伸手试了试山间的风,突然叫住他道:“林医郎,要下大雨了……不能再往里走了,可能会打起雷闪。” 林笙抬头看了看,确实觉得天色比刚才沉了几许。 山里树木茂密,又格外潮湿,如果真的打起雷来,十分危险。以前每年逢雷雨日子,总有倒霉鬼被惊雷劈死在山里,连着树根和人都烧成炭黑,吓人得很。 “听你的。” 林笙自然知道雷暴天气呆在户外的危险,他匆匆把脚边的最后几株药草挖了,放进背篓里,就赶紧和李灵月两人往回赶。 果不其然,两人才走回山口,天色就瞬间黑了下来,乌云压城一般。他俩还没走到家门口,雨幕就哗啦啦泼下来了,直接浇了两人一个措手不及。 林笙舍不得今天采来的药被雨淋坏,只得脱了外衣把背篓罩上,闷着头一路冲进了家门。 “林笙?” 一推开房门,没防备,直接撞在了正试图往外挪动的孟寒舟身上,他手里握着一把发黄陈旧的油伞。为了伞柄不戳着突然闯进来的林笙,他下意识张开手臂,但如此反而阴差阳错的,像是林笙一头扎进了他怀里。 “好大的雨!”林笙感慨了一声,头发都湿了,肩膀也全是水迹。 孟寒舟被撞得踉跄一下,用尽力气才稳住身形,若有若无地环抱着他,心里微不可及地松了口气:“嗯……平安就好。” 轰隆一声,春雷炸起。 “啊,你说什么?”林笙被雷声炸得脑袋里嗡鸣直响。 孟寒舟捂住他被雨淋得冰凉的耳朵,别开视线:“没什么!” 林笙:? - 那边,李灵月自然也不敢多停留,跑回了孙兰家,也顾不上收拾自己,先将装有药草的背篓放在了温暖干燥的灶房里,生怕千辛万苦帮林医郎挖的草药淋出问题。 孙兰赶紧拿了条手巾给她擦擦水,愁道:“你说怎么突然就下了这么大雨,也没个征兆,也不知道田里怎么样,才种的苗,别给这雨打趴下了才好。” 李灵月拨弄着草药,突然想到了自家的房子。 泥夯的旧房,年年下雨年年漏,年年要补。去年进冬之前她才请人补的房顶,也不知道经不经得住这么大的雨,那房子虽然破旧,但好歹是个家,要是塌了…… “兰姐,我得回去看看房子。”李灵月不放心。 家里虽然穷得叮当响,没什么当真值钱的东西。但还是有些舍不得的家什,都是李灵月一个子一个子攒起来的,如果淋坏了,说不心疼那不可能。 她虽然也有点害怕遇上包财。 不过自从那日包财被林医郎打了一顿,吃了瘪,当时据说有人看见他回家去了。最近两天村里却没听见包财的动静,也许是又不知道去哪鬼混了,应该不在家。 孙兰也是想到这个了,便没有特别拦着她,只能匆匆往她手里塞了把伞,喊她小心一点,快去快回。 - 而与此同时,村尾的包家旧屋里。 从外边顶着雨,晃晃地溜进去个留着一圈小胡茬的胖子,流里流气地叫道:“包二哥!” 他进来探头探脑地张望了一圈,眼睛滴溜溜地瞎转:“小嫂子呢,快叫她出来,给兄弟下碗面吃吃,兄弟快要饿死了!” 包财在外边和一群地痞混混称兄道弟,学人家道上的,自封了个什么“绿林帮”,还排了兄弟辈分。包财年纪大,占了便宜,排上了个老二。 在外头厮混的时候,小流-氓们净天儿一口一个“包二哥”叫,捧得包财越发的心高气傲。此时来的这个眼睛都眯没了的胖子,叫石桩子,也是“绿林帮”里的好汉,在他们兄弟里排第五。 “唷,二哥,你这头是咋了,让人给开了瓢了?”屋里黑漆漆的,也没点灯,石桩子进去了才瞧见床上躺了个人影,惊得嗬了一声。 “别跟我提那个臭娘们!”包财捂着脑袋,他被林笙开了瓢后头懵懵的,一起来就想吐,所以一直蔫蔫地躺着睡觉。看见是石桩子来了,没好气地骂了一句。 他自然不肯说是自己打人不成反让人给打了,掐头去尾,说成是李灵月在外头找了几个野男人不肯回家:“真是晦气死了!桩子,给我倒碗水喝!” 石桩子摸了桌上的壶,空的,他也不讲究,直接拿碗到外头接了一碗雨水,端进来给包财。 “还有这种事?反了她了!二哥,你辛辛苦苦在外头打拼,她竟然干出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回头我叫上几个兄弟,给他们点教训尝尝!” 不过就是这么说说,石壮子嘴上喊着二哥,实则也不怎么瞧得上包财,看他吃瘪,心里还有几分幸灾乐祸—— 石桩子也孤到这个岁数了,除了城边破落巷子里那些做皮肉生意的暗娼,连正经女人的手都没摸着过。怎么包财这一脸癞麻子相的,就能走大运,买着李灵月这样水灵老实、还能给他挣钱花、生娃娃的婆娘? 嘴上表完“兄弟义气”,又顺便捧了包财几句,看把他捧舒心了,石桩子这才斜瞥着眼说起正事:“包二哥,小嫂子要是不回来,那说好的做生意的钱……?” 石桩子来就是为了说这个事的。 说好的包财回家拿钱,然后几人一块去做个“大生意”,去倒卖一种叫“黄庭丹”的药丸,一本万利,据说这个药吃了就赛神仙,停不下来,在南边是很赚钱的生意。 结果包财这一去不返了,石桩子只好来看看他是不是拿了钱又反悔不想干了。 包财咕咚咕咚灌完一碗水,扶着头坐起来,啐道:“那娘们不知道把钱藏哪去了!你想要,你找她野男人要去!” 石桩子暗自撇了下嘴,包财都被打成这样,他才不去自讨苦吃:“包二哥,你可想好了,好机会可不等人啊!” “我不知道不等人?”可包财哪里有钱,那该死的娘们又躲在孙兰家不出来,他能怎么办,他盯着石桩子,没好气道。 正说着,包财忽的看到这屋里墙上,挂着个芦苇叶编的小风车玩具,好像是李灵月过年的时候花了一文钱买给银子玩的。他忽然计上心头,来了主意:“我有法子了,但这事你得帮我。” 石桩子:“咋帮?” 包财一把薅下了挂在墙上的风车,在手里碾了碾,眯起眼睛道:“你不是认识县城里开暗娼馆子的龟公吗?你问问……二两,他收不收?虽然这会儿年纪是小点,不过是个水灵苗子啊,养两年就能给他赚钱。” “这真舍得?”石桩子很快就明白了,不禁咽了咽唾沫。 包财啧了一声:“舍不得啊,所以少了这个数我可不干!” 他算盘打的起兴,没有人注意到,此时密雨之中,有道人影从窗口闪过去了。 - 一-夜瓢泼大雨。 惊雷四震,万山浮动。 林笙擦干雨水,冷兮兮钻进被窝里睡了一觉,一夜过去,渐渐雨轻,他迷迷糊糊地从孟寒舟肩头醒来,正迷茫自己为什么会在他怀里——突然院外村落中喧嚣起来。 “发生什么事情了?”林笙眼睛还困得掀不开,嗓音迷蒙微哑。 孟寒舟睁开眼,看着近在咫尺的林笙被压弯的一簇睫毛,偷偷将他往自己这边搂了搂:“鬼知道,不要理他们。我们继续睡……” 但林笙还是从肩膀上拿开了他的手臂,困顿着坐起来了:“我还是去看看。” 孟寒舟:不爽。 林笙揉了揉眼睛,披了件衣服推开院门,只余细雨微蒙如雾,他随便拽住个步履匆急跑过去的村民,问他:“小哥,那边发生了什么事这么着急?” “林医郎?你还不知道呢吧!”那村民是去看热闹,语气多了几分急切,“大事,大事啊!” 林笙听他说完,一下子清醒了。 ——包财竟然死了。 作者有话说: 终于写到盒饭了! 我还保住了九点更新! 爽。 - 第29章 立女户 第29章 立女户 这一宿骤雨, 电闪雷鸣,连村口那条河都一-夜间猛然上涨了一大截,好几块田地都不可避免地被灌了水。 文花乡虽然湿润, 但也鲜见这么大雨的, 更何况是晚春下暴雨, 早两年的时候, 这边还旱过。所以大家都对这场大雨毫无准备, 只听着外头瓢泼下了一-夜, 一大清早,雨些微一弱, 村民们就扛锄头的扛锄头、提桶的提桶,匆匆忙忙下田地里去救苗。 包财出事的事儿, 就是一户早起去看田的村民路过发现的。 ——说是包家的房子被暴雨冲塌了, 七零八落。那村民以为他家里没人,结果凑近去却看见一只手,当即吓了一跳,赶紧叫来人帮忙, 可等把包财刨出来的时候,人早已经凉透了。 不过这些也是去帮忙刨废墟的人传回来的消息, 实际怎么着还不知道呢, 这小哥儿也是忍不住想去看看热闹的。 林笙听了这事, 本来惺忪的睡颜一下子就清醒了,他谢过拦住的这名小哥儿,回到屋里。 孟寒舟见他神色不对,问道:“到底什么事?” 林笙道:“包财死了。” 孟寒舟冷笑两声:“死得好, 大快人心!” 恶徒再也不能作恶了,自然是件好消息, 只是这事来的太突然了,林笙思索着穿好衣服,决定亲自过去看一看。 - 小雨还细细地下着,但已经不似昨夜那般峻烈了。 此时包家周围已经站了不少村民,正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房子已经完全坍塌成了一片废墟,而且因为这旧屋是泥瓦夯成的,被暴雨一冲,满地都是泥泞。不禁房梁立柱全部腐朽断裂,屋里的家具床柜也都碎成了一片片的。 林笙撑着伞赶到的时候,村长已经通知官衙的人来了,包财也被蒙上了席子抬到一边。胥吏正披着蓑衣查看现场的情况,而仵作正掀起席子一角看尸首。 废墟中污淖遍地,仍肉眼可见淋漓不尽的赤红色,混着泥沙,形成了小小一片血泊。 林笙站在人群当中,听见周围人八卦着包家的事情。 原来这包家祖上也勤劳过,从赤贫攒起过一些家财,还曾经在村子里的好位置盖过房子,最辉煌的时候,后院养了十几头猪,吃穿不愁。只是后来子孙不争气,败得精光,最终只剩下这么一间破败的泥瓦旧屋混日子。 谁能想到暴雨冲垮了他家泥屋的房顶。 底下的木梁本就被耗子虫蚁咬得糟烂,这下一下子就撑不住了,直接断了开来。断裂的梁又砸下来,恰好砸在半夜躺床上睡觉的包财身上。 泥屋的位置不好,几乎是文花乡的尾巴上了,左右都没有近邻,包财为人又不好,也没人愿意跟他家来往。昨夜大雨之际,大家都忙着照顾自家不及,并没有在意包财家如何。 所以房子到底是啥时候榻的,包财是当即就砸死了,还是又挣扎了一会才死的,根本没人清楚。 林笙从人群中踮脚看了看,远远瞧见了孙兰,她撑着一把伞,身边站着衣着单薄的李灵月,正与村长说着什么。 然后验尸的仵作走过去,先是叫走村长聊了两句。村长便看了看包财的尸体,叹了口气,走回李灵月面前,摇摇头,大概是在朝她宣布包财的死讯,安慰她节哀之类。 李灵月听罢动也不动,只是闭着眼靠在了孙兰身上,似乎已经悲痛到麻木了。 林笙绕过人群,走到她们身边。 孙兰瞧见他了,目光似乎躲闪了一下,她搂住李灵月道:“林医郎,你也听见消息了。” 李灵月垂着视线,但并没有说话。 林笙点点头,见那仵作已验完尸收工要走了,他便过去掀开裹尸的席子看了一眼——尸体的头部并没有致命的骨伤,躯干上血迹更重,一侧的肋骨已完全塌陷,血肉模糊,想必便是致命伤所在。 尸体手指缝里全是混着血色的泥沙,包财并不是一击砸死的,他死前曾经挣扎过。 他起身,阖上席子,回头时刚好撞上李灵月的视线匆匆移开。 往日热情洋溢的家里蒸个馍都恨不得分林笙半个的孙兰,今日破天荒的没有与他多说话,而是与李灵月黏着形影不离的,跟着村长他们走远了。 - 村里死了人,官衙总是要派人来的,来验明正身、做个登记,然后销户籍。 胥吏也查看了房屋的垮梁和残墙,有些支柱都朽的一捏就粉,这样的破屋子,能坚持好多年不塌才是奇事。突发天灾,房屋腐旧如此,被大雨冲垮继而砸死了人,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主要是这回死的是个青壮年,就算是个无足轻重的村户,胥吏照例也需要多问两句,好记到簿子上回去交差。 因为外头下着小雨,李灵月如今又住在孙兰家里,村长可怜李灵月这么年轻就成了寡-妇,现在淋着雨脸色还煞白,就做主叫他们到孙兰家去,喝上热茶再问话。 胥吏因为这桩事,一大早就出来干活,正有些不耐烦呢,有茶喝自然乐意,便跟着一块去了。 进了院子,孙兰就忙里忙外倒茶伺候官爷。 胥吏尝了口茶水,一股土腥味,就放下了,他转头上下打量了一番李灵月,纳闷道,“李灵月是吧,你是包财的屋里人?你怎么住在别人家里?” 李灵月不安地抿了抿嘴,旁边孙兰立刻替她说道:“官爷,是这么回事——灵月的闺女,前阵子不小心伤着了,灵月身子也弱,她男人整天不着家。我担心她娘俩照顾不过来自己,就把她和银子接到我家来住了……就住外头那间偏房!” 胥吏被叫来得急,都没怎么提前翻看文花乡的户籍册子,又问:“那家里是做什么的?种地,还是做手艺的?” 孙兰忙说:“他们家里没有地,现在就是给人浆浆衣服、补补鞋子、绣绣花样什么的……挣点零碎钱糊口。” 补鞋绣花,听着都是女人干的活。 加上在废墟那边听到的一些闲言碎语,胥吏大概是摸清了,死的那个包财,估计是个破落到没田没地,靠吃媳妇软饭的混混痞子。 事儿是这么个屁大点的事,不过他皱了皱眉,抬头看看孙兰,又看看李灵月:“怎么,她自己是个哑巴,说不了话?” “这、自然不是。这不是,这么大的事,灵月她……伤心的都没回过神来。”孙兰讪讪地笑笑,赶紧戳了戳李灵月,“灵月,官爷问你话呢!” 胥吏瞧这个李灵月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也不是想为难寡-妇,只得摆摆手:“算了算了,回头家里来个人到衙门去,把你男人的籍帐销了,就行了。” 他随便在簿子上记了几笔:“家里还有其他男丁吗?销了包财的籍帐,你是续你男人的户,还是归回父兄那边去?” 一直捏着手沉默不语的李灵月,此时突然抬起头来,虽声微弱蚊鸣,说出的话却令人十分意外:“官爷,我想立女户。” 胥吏一愣:“……你要自己立户?” “灵月妹子?”孙兰也惊讶地看着她,似乎没料到她竟然会这么说。 按大梁律法,丈夫去世,寡-妇可以继丈夫的户,服丧三年期间,能免除包括田赋、商税、银钱税、劳工税等的税钱,出了丧期,只要一直不改嫁,依然能减免三成,要是遇上朝廷减赋,减免五六成都是有的。 所以在大梁,寡-妇一般都选择续丈夫的户,算是丈夫家里的人。若是再嫁,就改去其他男人的户里。这样日子会好过一些。 可若是独自立户,担了“户主”的名头,那将来无论是种地还是做小生意谋生,都要像男人一样,税钱也一分不省,可谓是又苦又累。 胥吏在衙门里干了十几年了,还是第一次见有寡-妇要自己立户的,这不是纯粹的自讨苦吃吗?他不由多看了李灵月几眼:“你确定?定了户,以后可就改不了了。” 李灵月两手紧紧地蜷了一下,又松开,笃定地点点头:“嗯。我要自己立女户。” 自己立户,就可以自己做主,再也不用靠男人。 “真是年年都有稀奇事!”胥吏纳罕了一句,不过反正是她自己的事,懒得管,便起身拂拂袖子道,“那来衙门销包财籍帐的时候,再带二百文另立户的户纸钱。” “二百文?”李灵月诧异,这么贵。 胥吏拧眉:“怎么,二百文都拿不出来?那还立什么户!” 李灵月咬牙:“我会带上钱去的。” 胥吏瞥了她一记,也没说什么,问完了就要走。不过刚起身就注意到后头的窗户底下,支了根横杆儿,挂了几件才洗的衣服鞋子。他多看了几眼,不禁狐疑道:“这下雨的天,怎么在屋里晾衣服?” 李灵月脸色微变:“这,这是昨天和村里医郎上山采药,弄脏了,怕隔久了不好洗,就顺手给洗出来了……” 胥吏也没多想,这文花乡又偏,路又不好走,一踩还一脚泥,他也不愿多在这种穷乡僻壤停留,最后又叮嘱李灵月记得带钱,就走了。 “地上泥多,官爷您小心点……”孙兰添着笑脸送胥吏出门,后头李灵月则快步走到窗下,将那几件衣鞋取下来团一团。 一推开门,孙兰一愣。 林笙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正站在外面,脸色怪怪的。 孙兰莫名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回头瞧了一眼李灵月,她先将胥吏送走,锁上了院门,就立刻匆匆几步走了回来,一把握住了李灵月的手腕,将她掖到了自己背后去。 她随着林笙的视线,看到林笙在盯着看李灵月怀里抱着的,还没来得及塞进箱子里的一团半湿不干的衣物鞋子。 “林医郎。”孙兰咽了咽唾沫,紧张地看着他。 李灵月肩膀细微地颤-抖起来。 她知道,林笙看出来了。 从刚才林医郎去查看包财尸体的时候,她就知道,有的事情是瞒不住的。 李灵月攥着手里的衣物,紧绷了一宿的心情,此刻便有些崩溃,喉咙突然哽咽道:“我不想再被卖来卖去了,也不想我的女儿也被卖来卖去——他死有余辜、死有余辜!” 那屋子反反复复修补的房顶,就像一块块糊上的狗皮膏药,只是治标不治本而已。因为房梁已经朽得厉害,除非全都推了重盖,不然无论再修多少次,都只白费功夫。 这些包财不知道,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个家如何,也不在乎她和女儿。李灵月辛辛苦苦地攒钱修房,只是为了能有一处遮风避雨的地方,而包财只知道要钱、要钱。 房顶的重量,全靠后来新加的支木勉强支撑,这么多年下来,大大小小的支木已交错在一起。 不碰还好,一碰,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如果不是听到包财说出那样的话,如果不是那个王八蛋,要把女儿卖给人去做暗娼—— 李灵月不会抽掉房檐后面的那根支木。 她恨包财,从来没有这么恨过。 但是抽掉支木的那一刹那,李灵月却是异常平静——被父母卖掉的时候,辗转嫁给包财的时候,被揪着头发挨打的时候、被迫怀上银子的时候,她的脑子里都是糊里糊涂的。 唯有将那根支木握在手心里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这一刻终于清醒。 仿佛此时此刻,握在手里的并不只是一根细细的支木,更是决定自己能够掌握的新的人生。 房屋在暴雨中轰然倒塌。 她看着包财在垮塌的废墟中挣扎、流血,然后渐渐,沉寂于无声。 这一瞬间,一直压在李灵月心头的大山也随之崩散了,头顶的闪电,像是劈进她心底的光。 再来一次,李灵月也不后悔。 她只后悔自己没有早些清醒。 只是,这件事和孙兰没有任何关系。 孙兰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见她久久不回,放心不下,冒着瓢泼夜雨去找她的时候,看到她鞋边沾着血水而已。 “灵月。”孙兰握着她的肩膀,不得不看向林笙,此事到此,她也不知该如何收场,“林医郎……” 不过还没张嘴说下去,就被打断了。 林笙道:“我就是想问问,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借你钱。” 李灵月一怔。 “立户的钱。”林笙神色温和,“你和银子,再也不会被人卖了。” 作者有话说: 跟着笙笙过好日子去! - 小寡妇课堂开课啦:老公打人的毛病老不好,多半是废了,重新投个胎就好了! (咳咳,千万不可以学,要遵纪守法) 第30章 轮椅 第30章 轮椅 林笙是发现了包财尸体上的破绽, 也看出了孙兰眼神中的端倪,而且李灵月半夜洗衣服鞋子的行为更加怪异。 但林笙并不想说出来。 公平正义自然是好的,可在这个连人都可以随意买卖的世道里, “正义”并不会倒向一个孤苦的小姑娘那边。 “等天晴了, 去立户吧, 做自己的主人。”林笙将钱囊递给她。 李灵月听完这句话后, 呆呆地站了一会, 眼睛忽的就模糊了。孙兰过去安慰了她两句, 不仅没有成效,反而惹的她大哭起来。 在压抑的日子里憋闷了太久, 如今终于得以解脱了。 李灵月抱着女儿哭了一下午,虽然眼睛肿了, 但是心胸是痛快的。哭舒服了, 又就着孙兰端来的一碗粥,吃了一大个儿馍饼,然后倒头就睡,怎么也叫不醒。 吓得孙兰又跑去找林笙, 以为她病了。 林笙为李灵月把了把脉:“没事,只是哭累了, 心上的重担终于卸下来了, 让她痛痛快快睡一觉就好了。” “那就好, 那就好。”孙兰这才放下心来。 可不是吗,灵月以前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是该好好地休息休息。 从孙兰家出来的时候,雨终于停了, 林笙收起伞,甩甩上面的雨珠。 孟寒舟依然等在门槛上, 抱着只枕头,靠在木门框上打盹。 ——自从那日孟寒舟发现了省力的窍门后,常常扶着墙借力走到门槛处。林笙每次出门回来,总能看到他坐在这里,仿佛门槛已经成了他专属的宝座。 孟寒舟虽然年纪小,但是身长腿长,已颇具挺拔身姿,若非重病耽搁了两年,只怕个头还会窜得更猛。小小门槛不够他伸展的,此时他委屈巴巴地坐在上头,又是穿堂风口,林笙看到总是要念叨他两句。 听见院门的吱呀声,孟寒舟抬起眼。 雨后的清风拂过门下少年郎的肩,晕得他发丝仿佛染开一层水墨似的韵。 林笙看到抱着枕头还能惬意打盹的孟寒舟,再联想到李灵月一家,便觉得,好像自己这边的日子也并没有多苦。 林笙将雨伞斜在门边,沉思着想要不要把李灵月的“事情”告诉他。 毕竟这种事情,其实越少人知道越好。 “她终于动手了?”孟寒舟看着他在院子里莫名其妙踱了两圈,突然开口道。 林笙眼睛忽闪了下,没出声。 两人对视了一会,但这种沉默便已算得上是心照不宣了。 孟寒舟明白利害,也不再问。若是论起心善,他还不如林笙呢,他冷哼一声:“活该。如果我是李灵月,早在那畜生第一次动手打人的时候,就一把菜刀抹了他脖子了,还容他放肆这么多年?” 林笙还不怀疑他会做出这种事来。 当初在侯府,孟寒舟看人的眼神就像一只亟待血肉填胃的野兽,仿佛要狠狠咬碎所有靠近他的人的脖颈。 林笙那时还是有一点点怕他的。 不过现在……他觉得孟寒舟更像一只没有吃饱所以总在发脾气的大狗。 只要顺着他摸摸毛,再投喂一点好吃的,他就会偷偷收起獠牙,蹲在门槛上等你回家。 就像现在这样。 林笙想到这个画面,忍不住弯了弯唇角。 孟寒舟:“?” 他笑什么。 既然林笙此时如此平静,看来并没有出什么大乱子,包财那种人,死了也并不值得人同情。 孟寒舟拍了拍怀里的枕头,想回屋里去,结果刚站起来,突然脸色变了一变,一只手紧紧地抠住门框边缘,压低声音叫他的名字:“林笙!” 林笙提起心脏,赶紧走过去:“怎么了?” 孟寒舟面色微窘:“……我腿麻了。” “……”林笙失笑,只好伸手抓住他,“所以好好躺在床上不好吗?” “不好。”孟寒舟当然不会承认,这道门槛,是目前为止凭借自己力气能走出的最远的距离。 也是能第一眼就看到林笙进门的,最近的距离。 孟寒舟不服气地道:“我就想坐在这里晒太阳。” “行行行。”林笙看看头顶虽然停了雨,但也并没有出太阳的天气,无奈地攥着他的手臂,一边将他往自己这边引,“你别乱动,像我这样勾勾脚,抬抬腿,很快就能不麻了。” “慢慢慢点,要倒了要倒了!”孟寒舟龇牙咧嘴地攀着林笙,学了两下,但两条腿跟下了油锅一样酥,一阵兵荒马乱之中,林笙却往旁边退了半步,孟寒舟踉跄两下。 “你别松手啊。”他下意识叫道。 “放心,我不会松开你的。我只是……哎,哎!”话都还没落地,孟寒舟就在迈步中晃悠起来,林笙匆匆直起身子来接住他。 面前唯一的支柱和依靠,只有林笙。 孟寒舟来不及调整姿势,歪歪斜斜地颠了两下脚步,往林笙面前倒去,猝不及防的重量带着林笙一齐撞在身后的门板上。 “嘶……”林笙被硬邦邦的门板撞得吸了口凉气,“你急什么?” 他方才正想弯腰按一按孟寒舟膝下的几个穴位,这个莽夫就胡乱动弹! 不过即便嘴上抱怨,他也没有松手,在孟寒舟危急得要跌破脑袋的时刻,他的手臂刚好环过了对方的脊背,将他护在了怀里。 靠的太近了……略显嶙峋的胸膛与他若有似无地贴在一起。 孟寒舟立刻就要起来。 “你先别动。”林笙声音发紧。 孟寒舟一怔,只得继续保持这个姿势。 但心跳的越来越快…… 林笙背后的肩胛被震疼了,门上凸起的门拴也刚好撞在他的后腰处,很尖锐的疼痛……一定撞青了,或许还被擦破了皮。 如果孟寒舟没有章法地乱动,越发疼得他难以忍受。 孟寒舟终于发现他的异样,也看到了那突起的门拴,他试探地将手伸过去,想要帮他隔开,或者……揉一揉。 手指才碰到一点他腰侧的软肉,就在这时,院门外突然嘹亮地喊起一嗓子:“林医郎!” 孟寒舟被吓了一跳,立即心虚地将手指缩回。 林笙这会儿也缓过气来了,转头看向推门而入的郝二郎。 郝二郎把黑驴妞妞系在门口,欢天喜地的跑进来,一抬眼,就看到孟寒舟正半靠在林医郎身上,摆着一张冷脸瞪着自己,他犹不知觉,还没心没肺地感叹道:“林医郎,你们兄弟感情真好啊!你们是在一起晒太阳吗?” 郝二郎很羡慕,毕竟他和他家大哥虽然感情也还行,但是大哥木讷,满脑子都是木匠活,很少陪他玩耍,更不说兄弟两个黏黏糊糊一块晒太阳了。 林笙:…… 所以到底哪里有太阳。 你们俩的脑回路难道是一样的构造吗。 林笙推了下孟寒舟的肩膀,将他推开,自己扶着腰站直了:“你这个时候来……是轮椅终于做好了吗?” 孟寒舟听到“轮椅”两个字。 没听过,是什么? “噢!”郝二郎回过神来,兴奋地过去扯了林笙的手腕就往外走,指着门口的驴车道,“你快来看看,是不是你想要的!” 孟寒舟眼看着他将林笙带走了,自己却留在原地,眼神里快要射出小箭来。 林笙随他走到门口,看到板车上载着的东西,瞬间就忘了背上的疼痛,忙凑上前去仔细地看了一圈——有轮子,有靠背,有扶手,还有脚踏,单看外形,与林笙之前跟他描述过的已经相差无几。 “二郎,厉害呀!像模像样的!” 郝二郎得意地扬起下巴:“那可不!快搬下来试试。” 两人忙活了一阵,把轮椅从车上卸了下来,林笙推着它走了走,比现代轮椅是沉很多,但在木制家具中已算很轻便的了。尤其是用了很多省力的木齿和机括,让轮子可以变得又小又灵活。 “孟寒舟!” 院内,孟寒舟正审视自己的手,就看到林笙推着个怪模怪样的椅子进来了。 林笙似乎是有些高兴的,因为语调听起来微微往上扬,他推着那东西径直到了孟寒舟面前:“试试,有了这个轮椅,以后你想去哪晒太阳就去哪晒。” 孟寒舟看了看他,又看看这个怪东西,半信半疑。 他勉为其难地坐上去试了试。 才刚刚坐稳,林笙就推着他动了起来,在院子里转了一圈。突然动起来的时候,孟寒舟身体立刻就绷紧了,但随着骨碌碌的木轮碾过地面细小的沙砾,迎着扑面的微风,孟寒舟慢慢适应了,紧张逐渐转为兴奋,眼睛不由睁大。 郝二郎看着林笙推着轮椅跑了两圈,叉着腰自豪道:“怎么样?” 林笙停了下来,十分满意:“很省力。” 只是有一点小小的颠簸,不过无伤大雅,回头缝个厚垫子铺上就好了。 他再看向孟寒舟。 孟寒舟似乎已经惊呆了,正好奇地观察着轮椅上的构造,这里碰碰,那里摸摸。眼神也亮亮的,像是得到了一个有趣的大玩具。 郝二郎道:“大舟兄弟,这可是林医郎专门找我定做的!我做的!全天下独一份!别人见都没见过这个东西!” 他本意是想炫耀自己的聪明才智。 这东西看起来有些复杂,孟寒舟很新奇,很想拆开看看到底是怎样的构造。可在听到这是林笙专门给自己定做的以后,他迟疑地收回跃跃欲试的手,只在扶手上摩挲了几下。 这时,林笙突然凑近了。 他拉住孟寒舟的手,把他两手牵到两侧木轮旁,然后松开,指给他看:“这里,你可以自己转一转试试……有了这个轮椅,即便我不在家,你也可以自己出门了。” 孟寒舟将手放在那两个固定在轮子上、像木圈一样的东西上,往前一用力—— “!!”没掌握好力气,差点连人带椅冲上南墙。 林笙下意识跟了一步,但见他没事,又退了回来。 然后就见孟寒舟自己转着轮椅,骨碌碌地滚回来了……到了林笙跟前,抬头看了他一眼,就又滚走了,又滚回来,又滚走,不亦乐乎。 看他玩得起兴,又有郝二郎在旁边跟着,林笙扶了扶隐隐作痛的腰,想要进去坐一会,他的腰真的好痛。而且刚才又推了孟寒舟几圈,似乎在原有撞伤上又微微闪着了一下,感觉更加严重了。 “林笙!”孟寒舟突然叫住他,林笙只好回头,“嗯?” 孟寒舟拍一拍轮椅的扶手:“明天后天,我们到河边去晒太阳吧?” 林笙:…… 郝二郎连忙举手:“我也想去!” 孟寒舟按下他的手:“你不想去。” “我为什么不想?” “没有为什么,你就是不想。” “……” 林笙听着他俩像小学生一样拌嘴,脑袋里嗡嗡的,他扶着门边忍了一会。孟寒舟看起来很高兴,这很好,有了几分少年人的意气,值得庆贺,但是…… “去晒太阳之前,”林笙深深地换来一口气,“孟寒舟,先进来给我上个药。” 意气风发的少年人陡然安静下来。 迟疑了一会,孟寒舟看了看他的腰,又看看他的表情,不确定是不是自己又突发癔症,耳朵听错了话。他胸口里咚咚咚响了几下,又不确信地问了一遍:“我……给你的腰……涂药?” “不然呢?”林笙疼得咬了咬下唇,只能微微躬着一点身子才舒服。 伤到的地方在后面,他自己看不到,只能找另外的人来帮他涂药。郝二郎非亲非故的,总不能劳动人家,那除了孟寒舟还能有谁。 而且,他撞到腰到底是因为哪个莽夫? 林笙拧眉:“你来不来?” 作者有话说: 孟:竟然还有这种好事? _ 那个,我想要一点那个,就是那个…白白的…甜甜的…营养液……(眨眼睛) — 第31章 新的开始 第31章 新的开始 “当、当然来!”孟寒舟不知道为什么, 变得有点紧张,说话都有些不自在。 他转着轮椅走到门槛,砰一声傻傻撞上去了。 林笙:…… “我来, 门槛我来!”郝二郎从驴车上抄起自带的工具, 这本是带着以防万一需要调整轮椅的。 他叮叮当当三下五除二就把木头门槛给拆了, 抹抹汗, “大舟兄弟, 怎么样, 大功告成!” 孟寒舟:。 这下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犹疑了。 现在唯一多余的是…… 他看向郝二郎。 “这个轮椅你们先用两天,试试有什么毛病没有, 下次跟我说说。”郝二郎已经把轮椅送到了,见林笙扭了腰, 很自觉没有继续打扰, 就说好回去再做点小零件,下次来的时候给轮椅换上,“那我先走啦!” 家里又只剩下孟寒舟与林笙。 而此时,林笙已经扶着腰坐到床上去了。 孟寒舟恍恍惚惚地转着轮椅进去, 在堂屋突然一停,又骨碌碌地绕着桌子转了一圈出去:“我, 我去洗手。” “嗯。”林笙, “顺便把木架上的那瓶药拿来, 就是系了一条褐色布条的那瓶。” 那是林笙新做的一瓶药膏,减去了一些紫草,加入了一些活血化瘀的药材,还有让药变得易于揉开的辅料, 更适用于跌打损伤。 只是没想到第一个用上的竟然是自己。 孟寒舟洗干净手后,谨慎的擦干每一根指头, 确保没有任何一点污渍和泥沙,才带着他说的那瓶药回来了。 “这药浸的时间还有点短,要多揉一会才能更好的发挥药效。”林笙说着开始脱衣服,将被撞到的一侧肩膀和腰都露了出来。 肩膀上青了一片,而后腰那里则更严重一点,不仅有了淤紫,被门栓凸起重重撞到的地方,还有轻微的小血点渗出来。 很奇怪的感觉,好像倒错过来了,林笙在床上等待治疗,而他却在床边。 “在想什么。”林笙的声音将他拉回,“快点涂上药,很痛。” 孟寒舟赶紧取下药瓶的封口,伸手进去沾了一些。 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 虽然之前也偷偷揉过林笙被竹篓勒伤的肩膀,但那时候林笙睡着了,并不知道这件事。人睡着以后,只要不是特别的用力,手法稍微粗拙一点,也并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但这回林笙醒着,孟寒舟很怕自己控制不好力道,而弄疼他。 毕竟林笙看起来是那样柔软。 他看向林笙,小心翼翼地将手指伸到他的后腰上方,犹疑了一下,先是用指尖碰了一下,又换个地方再碰一下。他不敢直接戳到淤紫渗血到地方,而是绕在周围轻轻点涂。 林笙后背的肌骨猛地收缩了一下,有细小的汗毛立起来。 孟寒舟一顿:“疼?” 林笙蹙眉:“不是……凉。” 而且一点一点跟蜻蜓点水似的,不仅起不到涂药的效果,还很痒。 痒得林笙都有点不自在了。 林笙嘀咕着抱怨:“你是在涂药,还是在我身上弹琴?不要乱摸别的地方。” 孟寒舟的耳根一下子就红了:“我没……” 他并没有要刻意摸什么,可是不好解释,会显得更加此地无银三百两。 “用手掌,不要用指尖。”林笙偏过脸来,伸手拿过药膏,又拽来他的手,倒了很多药在他手心,教他道,“把药多倒点在手里,整个贴上去揉,从中心开始揉,一圈都要涂到。” 药膏一点点在掌心融化,直到快顺着指缝流下来,孟寒舟回过神来,短短屏息了一下,才收回那些神游的思绪,将整个手掌都覆在了林笙的腰上。 从后腰,一直揉到了肩胛。 “既然你也有了轮椅代步,也就不需要我时时刻刻盯着了。”林笙的声音从枕头间响起来,“你适应一下怎么灵活用它,以后只要不是太崎岖颠簸的地方,你都可以去了。” 解决了孟寒舟这个大问题,林笙的时间和行动也可以自由一些。 林笙说:“这段时间,我又存了不少药草,也做了一些便宜好用的基础药膏药油之类的,这几天再做些方便携带的药粉。我打算,以后单数日子上山采药、制药,双数日子就出去问诊。” “问诊?”孟寒舟疑惑。 林笙点头:“在家等着别人来买药,总归是太被动了。酒香也怕巷子深呢。”上次托医馆魏老板卖的药,也一直没有消息,“先从附近村子里开始看起吧,总有人需要看病的。” 孟寒舟一边继续揉着,忽然道:“我也要去。” 林笙抬眼看他:“你去干什么?” 孟寒舟拍拍轮椅:“这个很结实,扶手上搭一块木板就可以配药、写字,后面的把手上还能挂很多东西。走累了还可以靠一靠。你的腰看起来淤青很重,恐怕不能背着竹篓走很远吧?” 好像有些道理。 但是并不充分,林笙只是暂时腰伤了,又不是永远好不了。 林笙沉思中,孟寒舟放下药瓶,补充说:“而且我不会做饭。” “?”林笙疑惑,不会做饭这和不带他一同出门又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走很远,三天两日回不来的话,”孟寒舟幽幽道,“我会饿死。” 林笙:…… 他找的理由越发的荒唐了。 就这么想去吗? “去可以。”林笙只好当他孤独太久了,终于有了“腿”能出门撒欢,还在兴头上,等他跟几天发现诊病这件事是如何的枯燥无味,自然就会放弃,“你要收敛脾气,听我的话才行。” 孟寒舟眼底一亮,立刻应允:“好。” - 林笙养腰的几日,李灵月那边也逐渐休整过来了。 即便再厌恶宝财,她也还是要把下葬的事给操办了。 越是想之后与包家撇的一干二净,此时还是要忍一时,免得在村民口中落下什么话柄,影响李灵月立户的事。 包家旧屋全塌了,所有家什都被砸被淋,毁得一干二净,村里人可怜李灵月娘俩,每家三钱五钱的,勉强给办了一副极其普通的棺材,在废墟旁边的空地上扯了个布棚子暂做灵堂。 只是吊唁者稀少,来的也多是来安慰李灵月的。 包财的后事办的很潦草,至少在文花乡村民的眼中是这样。 大梁人因信奉神的缘故,流行厚葬,认为丧事办的越是风光,越是敬重祖先神灵,要是办得差了还会被人看不起。 以前上岚县就曾有个县令,爱民如子,还曾得过万民伞,但他倡行节俭,母亲去世后带头选择薄葬。此事不知怎么被人参到京中,被考功司知晓,这名县令最终在升迁考绩中只得了个“枉着人子,大不孝”的骂名,仕途最终止步于此。 有此前车之鉴,官员们就更加不敢葬得薄了,唯恐落下不好的名声。 民间也厚葬成风,哪怕穷得吃不上饭,也要大办,使得卖身葬父葬母的比比皆是。 不仅流行厚葬,还流行迟葬,大梁人相信人去世后魂魄不会即刻离去,而是仍然陪伴在生人身边,只是活人看不见而已,所以往往停灵很久才入土为安。 一般人家至少停七天,越是阔绰的人家,停得越久,以彰显依依不舍之心。先皇龙驭宾天之时,当时的太子,即是如今的天子,更是专门命人建了一间冰室,停灵了足足三年,才将大行皇帝迎入皇陵。 只是眼下天气渐热,包财的身子当时就被房梁砸得不像样了,还没停够日子,就渐渐有了难闻的味道。 而且包家停棺的地方又是整个文花乡的风口,尸体周围没有冰,也没有用盐,山坳里风一吹过,裹着臭味直往村子里飘。 反正尸体臭成什么样子,李灵月都无所谓。最后村民们实在是受不了了,还是村长出面,一番好言婉劝,李灵月做足了“悲痛”的样子,才勉为其难同意提前下葬。 出殡那天,明日当空,是个绝佳的好天气。 李灵月在包家祖坟的山上,匆匆给找了个地方把宝财的棺材给埋了。坟头前插了个木板,就算作碑,也没有未亡人的刻字。 她不想再与包家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哪怕是在墓碑上刻自己的名字。 - 下了山,她远远看见已经基本痊愈的银子正骑在一头黑色毛驴的背上,咯咯笑着。 牵驴的是那日曾帮她出头的隔壁村的小木匠,正一手护着银子别掉下来,一边和坐在轮椅上的小孟公子斗嘴打闹。 而林医郎靠在驴车旁,正满脸无奈地制止着两个少年郎。 孙兰则捧着一碗糯米水,匆匆地迎上来,用柳枝沾着糯米水往她身上洒:“快去去晦气,去去晦气!” 看见她下山来了,林笙也小心跳下车来,朝她招呼了下:“走吧,进城去!” “嗯!”李灵月笑了起来。 今天是大家约好一起去县城的日子——卖药的卖药,扯布的扯布,还有家里要办喜事了所以要进城去割猪肉羊肉的。 而李灵月则要去立户。 一切都过去了。 一切又都刚开始。 作者有话说: 第32章 长生仙草 第32章 长生仙草 出村的时候, 阳光正是明媚灿烂。 远上翠微,田里青苗。 田埂边不知是什么的树上也开出了一簇簇的花儿,远远的像是一团暗香浮动的云, 相映出一片世外桃源般的安详清静, 让人的心情也不由自主地放松了下来。 驴车晃悠悠地载着众人穿梭在林道上。 孙兰与李灵月坐在前边, 小声地说着柴米油盐的琐事。银子身体已大概痊愈, 只剩一些痂还没有脱, 小孩子似乎是最容易忘却苦痛的, 如今又是蹦蹦跶跶的活泼小女娘了。 郝二郎抱着她,看她满把抓着, 吃几颗从林道边摘来的小果子。 小果子长在林下,一大捧有黄有橙, 圆圆的像小珠子那么大, 摘下来后是一捧一捧的,像花束一样。村民们都叫它珍珠草,没有毒,有时候农妇们还会挖一捧回家去装点窗台, 如果养得好,可以保持几个月不败。 只是这小果子没熟之前是酸涩, 唯有成熟时的那几天才会有些甜滋味儿, 熟过之后颜色虽依然红红橙橙, 但实际上会变得酸苦。不好吃,所以除了贪玩的小孩子,还有路过的牛牛羊羊小鸡小狗,没有人会吃它。 银子不懂, 只觉得它长得好看,就非要尝一尝。二郎拗不过她, 才只好下车去摘回了一大捧,理所当然的,小丫头放到嘴里一咬开,酸得立刻眉毛眼睛都皱起来,小手都不知道往哪放,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因为车上还载了许多药筐和竹篓,还有郝家要拿到城里去卖的精致小货,卖了换成钱,好给郝大郎过几天办喜事时买糖茶肉骨……对了,还有轮椅。 孟寒舟在吃了这段时日的药后,精神明显好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总是恹恹地睡不醒,还都有精力跟郝二郎打闹了。尤其是有了轮椅以后,更是越发嚣张。 听说林笙他们要一起进城,孟寒舟也不由分说地要跟着。 他的轮椅体积庞大,所以不得不将林笙和孟寒舟两人挤到了车尾。 林笙抱着一个小竹筐,里面是他这次新做的成品药膏,一条腿垂在车沿外边。 孟寒舟在旁边,手里也拿着几支郝二郎摘多了丢给他的珍珠草,正把玩着圆溜溜的小果子,用余光看了看身旁的人,见他偷偷打了个哈欠:“你很困?” 林笙确实起得很早,一来是整理了一下药材,二来是去帮忙给李灵月写了一份要递给官府作过户用的文书,大概是表明家况身份,卖卖惨,为何要立户,再称赞一下青天大老爷云云。 他虽可以认字写字开开药方,但并不会之乎者也做文章,这具身体的原主也是个不学无术的娇养小纨绔。这文书让孟寒舟来写或许更容易些,要不是看孟寒舟睡得实在沉,一时恻隐没有叫他起来,这苦差也不会落在林笙头上。 一来二去的,多费了一点精力,加上驴车颠簸有序,便有些催人昏昏了。 “没有啊,我一点也不困……”林笙打起精神来,但他嘴上这么说,很快脖颈就显而易见地往下垂了一点,小鸡开始东倒西歪地啄米。 孟寒舟沉默了一会儿,悄悄回头瞥几眼,见其他人都没有往这边看,他不动声色地挪了挪屁股,努力地挺起胸膛,展开肩膀。 林小鸡啄了三四次米之后,终于胡乱之中啄到了这片肩膀,在一片山路摇晃之中,这片肩臂显得格外稳当舒服。他靠在上面,像找到个窝,很快就迷迷糊糊真的睡过去了。 孟寒舟支着肩膀不敢动,嘴角轻轻抿起,又马上绷紧,做若无其事的表情数着竹筐里药草的叶子。 微风拂过,扫着林笙一缕垂下的发丝,发丝在眼前鼻尖来回骚动,似痒非痒。 孟寒舟垂眸盯着看,一边绷着被他枕靠的肩膀,同时伸出另一只手,翘着指头捏住那一小撮碎发,小心翼翼地勾到林笙一侧的耳朵后面。 林笙睡着以后,路程多少显出几分无趣,孟寒舟看着手里的珍珠草,也不信邪,摘了一颗最红的果子尝尝,但依然被酸得打了个激灵。 他吐掉果子,转头看一眼林笙。 乌黑的发丝,衬着雪白的耳廓,总觉得有些单调——孟寒舟掐了一根带着橙红色珍珠果的嫩枝,悄咪咪地别进了林笙耳侧的发丝中——这才觉得好看,有趣。 孙兰不经意瞧见了孟寒舟自找乐子的举动,便偷偷叫李灵月看,李灵月回头看了一眼,也忍不住捂嘴笑了一下。 因为不怎么赶时间,所以快到中午时,众人才慢悠悠到了上岚县的城门口。 虽然平日里城门也会排队,但今日不知怎么,队伍竟格外的长,不少人是大包小兜、背筐携篓来的,还有推着车来的,而且不仅有青壮年,甚至有须发斑白的老者、和背着幼儿的妇人……使得城门口乌央乌央的,只能调动了比平时多一倍的门吏来维持秩序。 在打盹小睡的林笙终于被周围吵吵闹闹的动静扰醒。 他睁开眼看了看,被这热闹盛景给惊住了,不禁发出疑问:“这是城里在过什么节吗?” 孟寒舟肩膀骤然一轻,但因为僵硬地支了一路,有点麻痛,他慢慢地揉了揉自己的肩膀,先瞄了一眼林笙侧脸上压出的粉红印记,然后四下望了一圈:“看样子都是来卖货的。” 卖货?可是看众人穿着,大半都是衣衫朴素的农户,甚至还有打满了补丁的游民和乞丐,怎么会突然之间冒出这么多要卖货的人来? 又是什么样的货,一时间能在城里如此畅销? 林笙没有想通,这时跟在他们后面的一个大哥,见队伍还有的排,便与他们搭起话来。 “哎,小兄弟,你们这一车来了这么多人,是找到什么好东西了吗?” 他凑上来说话,语气还有几分神秘兮兮的,似乎是在议论什么不方便被人听见的事情。 林笙纳闷了一下:“好东西……是指什么?” 那大哥探头瞧了瞧他们车上的竹篓竹筐,满满当当的,他眼神直勾勾的恨不得钻进去看,啧啧两声道:“你们挖了这么多啊?下老功夫了吧?让我瞧瞧呗,我跟你说,我都来三趟了,都没用!我先帮你过一遍,要是里面有我挖过的,你们也不用排队进去了。” 林笙呆呆的听着,很不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但觉得,他应该是误会了什么。 “我这里都是药草,是要卖给医馆换钱的。”林笙只好道。 谁想那大哥反而嗤笑一声:“这话说的,谁不是挖药进去换钱的?”他不屑地摆摆手,哼了一声,“不给看就不给看,说这么多,我还不稀罕瞧你那些干草破根的呢!” 林笙:…… 因为人太多,进城的队伍滞留了很久,孙兰中途看到不远处,有以前在城里卖柴火时认识的其他村的妇人,便跳下车去找人打听了一下。 “林医郎!”孙兰跑回来,将打听来的事情告诉他,“我问了问,说是这几天从京城里来了几个人,奉命给上头的贵人找一种仙草……所以发了悬赏,凡是能找到、挖到,或者有这仙草消息的,可以赏赐黄金一百两!” 郝二郎忙问:“什么药这么值钱啊?竟然可以赐黄金!” 农家人连雪白的大银锭子都没有见过呢,这边竟然直接就赏黄金!要知道,一大锭银子就可以让普通农户吃喝享受一辈子了,这真要是找到了那什么“仙草”,岂不是想干什么干什么? 这搁谁谁不心动? 孙兰也有些茫然,说道:“问了几个人,也没怎么说清楚,好像悬赏是说……会开白的、红的,或者紫的花,花底下是绿绿的杆子,有奇特的香味。” “……”郝二郎听的一头雾水,“这,十个花草里边八个都是长这个样子的吧?这怎么找。” “可不是吗!”孙兰也说,“所以这些人都是去山里挖了很多差不多的花花草草,然后拿来让京里来的大人给分辨,万一瞎猫遇上死耗子,正好是他们要找的那个,不就发财了吗?” 但是孙兰随即也忍不住嘀咕:“不过既然是仙草了,又怎么会随随便便被凡人找到?” 林笙问:“没说这草是做什么用的?” 那孙兰就更不知道了,悬赏怎么写的她也没见,外边这些人大半都不认识字,听消息都是话传话的,传来传去也不知道真假:“反正就是吃一口能长生啥的……只知道这药应该是从南边来的,所以不仅咱们这边,南边别的县城也都去了很多人去搜找。” 这群京城来的人不知道会呆多久,反正到时候如果找不到,估计就要走了。 所以这些各地的村民才会蜂拥而至,带着各种似是而非的花花草草,企图能撞上大运。万一不成,除了来来回回跑山累点,也不损失什么。 因为这个,这几天来上岚县的人才会特别多,有的体力好的,甚至一天来一趟,夜里去周围山里挖挖草,白天就跑过来验草。 文花乡、下河村这几个地方,在上岚县下辖的众多城村里面,是最偏远的。而且村里人除非是逢年过节才进城一趟,平常都不爱跑山路过来,很麻烦。加上前阵子大家都被包财死了的事闹得,都窝在家里没动弹。 没想到不过是小一阵子没来,县城竟然发生了这么大的热闹。 要是早知道,说不定后边的山,都能被文花乡的男女老少给挖空了!毕竟要是比哪个村子背靠的山多,谁能比得上文花乡? 那可是赏赐一百两黄金啊! 说不心动,多少有点虚伪。 孙兰望着林笙,试探地抱着一点希望道:“林医郎,你知道的药草多,你听说过这个仙草不?” “……”林笙摇了摇头。 他实在想不到什么能对得上号的东西,而且长生之说本就是无稽之谈,有找这种缥缈仙草的功夫,还不如回家多吃两把芝麻、多喝点热水,对身体更好呢。 林笙在琢磨这劳什子莫名其妙的“长生仙草”。 而孟寒舟却有点纳闷,究竟什么“贵人”需要用到这种药草?又是什么人,能兴师动众的派人,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搜找?听孙兰说的意思,不仅派人来了上岚县,还广撒网去了很多其他地方。 这样的手笔,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孟寒舟能想到的京城里能做这件事的,无非是那几个…… “先进城看看吧。”林笙的声音打算了他的思绪,也是,在这听风听雨也没什么用处,“先把我们几个的正事都办了,才是要紧事。然后再去瞧瞧这个悬赏究竟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说: 笙笙:让我看看是谁在搞迷信? 小孟:黏着老婆,给老婆睡肩肩。 - 食物中毒真的好难受呜呜呜,需要笙笙给我把把脉按按摩最好再抱抱才能好() 虽然我这次被酱虾酱蟹背刺了,但是,真的好好吃哦,没关系,下次的一定新鲜(死不悔改) - 第33章 诊先兆流产 第33章 诊先兆流产 好容易进了城, 郝二郎先将林笙他俩送到了医馆,之后赶着驴车分别去送孙兰和李灵月,然后自己也去老主顾家里送货。 林笙扶着孟寒舟坐到轮椅上, 这才进了魏家医馆, 但前厅没瞧见人, 他唤了一声“魏掌柜”, 没多会儿才从后面匆匆跑出那个名叫明路的药僮。 “来了来了!您是抓药还是看诊?我们郎中这会儿不在, 您要不——”他说着抬头, 一愣,“林医郎!您怎么来了。” 林笙与他打了招呼, 后问道:“怎么,魏掌柜出门了?” “后面巷子里钱大爷的风湿腿又犯了, 我们少爷去给他送药去了。”明路许久没见他了, 欣喜地眨眨眼,他两手脏兮兮的,大概是在后院处理药材,一时间也没法招呼林笙, “林医郎你坐!” 他拿脚勾了椅子过来,忽听见两声不耐烦的清咳, 回头便见一个年轻郎君转着个奇奇怪怪的木轮椅子, 正徘徊在店门口, 因为铺子有一层矮矮的台阶挡着,他进不来,试了好几次企图强冲上来,最后反而轱辘辘地倒退好几圈。 林笙这才想起孟寒舟来, 忙道:“明路小哥,你铺子里有没有结实一点的宽木板?好让他进来。” “有个旧门板, 我去拿。”明路跑去后院,搬来了一块废旧不用准备当柴火烧了的门板,搭在了台阶上。林笙踩着试了试,很稳当,才过去把孟寒舟推进铺里来。 明路稀奇地围着看这个会动的椅子:“林医郎,他是……” “孟寒舟。”林笙道,“算是家里人吧。” 孟寒舟听到他说自己是家里人,刚才被台阶欺负的不痛快才散去几分, 就听这药僮恍然大悟一声: “哦,哦!就是住你家里那个瘫痪的拖油瓶!”明路想起来了,少爷曾经提到过林医郎家里还有个郎君的事,说是病了很久,一直躺在床上,“没想到能下地啊?” 不经脑子说完了,才忽的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明路瞬时闭上嘴,讪讪地往后挪了挪脚,似乎是生怕孟寒舟会从轮椅上跳起来打他。 孟寒舟:…… 林笙眼见大少爷表情不悦,忙抬手在他肩膀上捏了捏,安抚安抚:“嗯,他大病初愈,我带他进城走走逛逛。顺便我还带了一些炮制好的药材,做了别的药膏,看看魏掌柜需不需要?” “我们少爷才去没多久呢,估计一来一回得有一阵子,”明路赶紧去后头洗了手,端了茶水出来给他们二人,“你们坐着等一会吧!先喝点茶,这是我们医馆祖传的三花枸杞茶,能润喉降火。” 他说着把那几筐药材拖到了旁边,辨药好坏的事他不懂,只能等魏璟回来再说了。 林笙点点头:“不急,你先去忙你的吧。” “那有事再叫我!”药僮还确实手上有事忙了一半,后院里还有在炉子上翻炒烘制的药草,便寒暄了两句匆匆跑回去看火。 林笙端起一杯茶盏,清透的白盏里面,浮沉着几朵金银花、菊花、茉莉花,还有火红的枸杞子,香雅扑鼻。如今天气渐渐热了,人体躁火也随之上升,这确实是一杯不错的养生茶。 他才想喝,余光瞥到孟寒舟那杯,又放下手,将自己这杯换给他:“你喝这杯,这杯枸杞多。” 不过是多几粒枸杞,他都舍不得,特意给我喝…… 孟寒舟接过来,交换杯盏的时候彼此手指交错过,他神色不禁洋溢起来。 “枸杞子对肝好,”林笙又偏偏多嘴一句,“对肾也好。” “……?” 喝什么喝,不想喝了。 孟寒舟恶狠狠地盯着杯底的枸杞。 这时候,药铺门外来了个女子,朴素人家打扮,瘦瘦弱弱的,亦背着沉甸甸的背篓,进来后熟稔地叫了两声“魏掌柜”,见魏璟不在,才注意到坐在铺内阴影里的林笙二人:“请问,魏郎中不在吗?” “他出门送药去了。”林笙看她脸色恍白,不知是不是身体太过纤细的缘故,“你是哪里不舒服吗?他的药僮在后面忙呢,我先帮你叫他出来……” “明路!”林笙到隔帘处,朝后喊了一声。 女子抹抹额头上的汗,将背上篓子放下来歇了会:“我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顺路买点金疮药,魏郎中家的金疮药特别好用……你们也是来找魏郎中买药的?” 林笙没来得及搭话,明路就跑出来了,他一眼就认得眼前的女子:“是齐家娘子呀!又来买伤药?我给你拿。” 齐娘子夫婿是给人磨剪子戗菜刀补铁锅的,常常会不小心伤到手,所以隔一段时间就会来医馆买瓶金疮药回去备着用,已经是魏家医馆的老主顾了。 “多谢明路小哥儿。”齐娘子笑笑,“这回我想多买几瓶,给我哥哥带着。” 明路熟门熟路地帮她找药,听她这么说,稀奇道:“不是说齐家大哥去外头跑镖去了吗,回来啦?” 齐娘子有个长五六岁的兄长,两人相依为命。据说齐家大哥打小就跟着个老镖师学拳脚,会些不错的功夫,以前在城里给员外老爷做护院,后来齐娘子长大嫁了人,做大哥的放心没挂念了,就辞了护院的差事,跟着出去跑镖了。 听说在外面忙得很,已经很多年没回来过了。 齐娘子瞧着也很高兴,语气都轻快几分:“也不是,只是这回要办的事刚好就在县里,可以多待几天。” 她接过金疮药放进背篓里。 背篓里是她今天一早去西城赶集买来的点心、蔬菜和肉,还有一些布料之类的杂物,都是买来招待兄长的,还有家乡的一些土货,想准备好了到时候大哥走的时候,让他带上。 付了钱,齐娘子弯腰再一次将篓子背起来。 不过才直起身子,她忽然眼前一花,身子晃了一晃。 “小心!”林笙眼疾手快,在她快要扑倒时伸手扶了一把,明路也赶紧凑上去帮她抱住背篓。 女子摇了摇脑袋,终于站稳,正要感谢他们,就听明路讶异地吸了一口气,低声惊道:“齐娘子,你、你流血了!” “什么?”齐娘子一脸茫然地扭头,似乎意识到什么,脸色唰的就红了,“这,我……” 林笙闻言视线扫了过去,只见女子后裙渗透出了些微血色,他皱了皱眉:“孟寒舟,帮忙把你手边的桌布拿过来。” 孟寒舟一愣,转头看到身旁茶桌上确实铺了一块布,只好抽-出来,摇着轮椅过去。他自觉没有去看女子的衣裙,而是别过脸:“给。” 他在虚空中胡乱递了几下。 齐娘子脸羞红得跟熟透的柿子一样,匆匆忙忙接过桌布,在腰间围了一围,很有几分无地自容的神色。 ……铺子里都是男子,她竟然不知不觉来了月事? 若是此时地上有洞,她恨不得立刻羞愤地钻进去。 “这、这个桌布,我回头重新缝一个……”齐娘子脸都不好意思抬起来了,说话有点语无伦次,发生了这种事,都不知道之后怎么见人,“我先回去了……” “等一下。”林笙沉吟片刻,忽然跟上将她拦住,“齐娘子,能不能让我候下脉?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有几分疑虑。” 齐娘子脸都不知道往哪搁,本想拒绝赶快回家躲起来,但见林笙一脸正色,并无调笑之意。她犹豫了一会,还是抬起了手腕递给林笙。 林笙道了声“得罪”,便以手臂支撑,另手用三指探脉于她腕上。 片刻后,又让她换另一只手把脉。 他眉头微紧,问道:“齐娘子,冒昧问一句,你月事是不是已许久未按时来了?而且最近几月,总感觉头晕无力,时不时就会有小腹坠痛?” 齐娘子一怔:“你怎么知——” 她回过神来,忙捂上嘴。 这种女儿家的私密事情,他怎么知道的! 果然如此,林笙隔着衣袖将她拽住在原地,郑重其事地道:“齐娘子,你不能再走动了。这不是月事,而是动了胎气,是先兆小产的迹象。” “你已至少有三个多月身孕了。”林笙说。 齐娘子吓了一跳,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又惊又喜:“我、我有身孕了?!” 林笙颔首:“但你现在气血亏虚严重,随时都有小产的危险,必须及时想办法安胎。不然……”若是齐娘子执意要走,这个胎儿恐怕会凶多吉少。 “明路小哥,内室可有收拾好的床,让齐娘子躺下来。”林笙问,他看向女子,“齐娘子?” 明路不懂看诊,魏璟不在,林医郎就是医馆的顶梁柱! 不对,就算魏璟在,这个医馆的顶梁柱也依然是林医郎。他都这样说了,明路哪里有一丝丝怀疑的道理。 “齐娘子,快小心着些!”明路也担惊受怕起来,忙扶着齐娘子去旁边的内室休憩。 齐娘子终于从有孕的巨大喜悦中回过神来,终于开始惊慌。她身体一直不怎么好,成亲好多年了也没能怀上一儿半女,对此一直十分忧虑,虽然相公一如往常对她很体贴,说怀不上也没什么。 但这件事终究是齐娘子心里一个坎儿。 这几年各种求子的药啊丹啊也吃了不少,也不见效果,她都以为自己命里没这个福分,怀不上了……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有了! 齐娘子忙放下背篓,也不敢乱动了,小心翼翼地迈着碎步,在明路的搀扶下一点点挪到了内室的病床上躺下。 她心疼地摸了摸自己的小腹,此时仔细地感受了一下,才觉察到有细微的血流淌出来,她吓死了,一脸担心地望着林笙:“我的孩子不会真的掉吧?” 待她平躺下来,林笙又一次仔细地为她把了脉,并掀开她的眼皮、叫她伸出舌头看了看,眼睑发白、血色单薄,很明显是有点贫血。脉象细滑而缓,舌苔淡白,均是气虚血弱的表现。 又详细问了她之前身体的情况,更加逐步印证了自己的判断。 齐娘子太纤瘦了,月事一直就断断续续、前前后后的不规律,又听她说后来难孕,还吃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丹药,都是寒性很大的石类药材——别说是不适宜女子,便是男子都能吃成宫寒了。 林笙是真的很讨厌这古怪的用丹风气,他收回把脉的手,说道:“现在还不好说,我先开两副药,让明路现在煎了先服下。你就放轻松躺着就行,不要太紧张,可以小睡一会。” “不紧张……”可齐娘子怎么会真的不紧张,这个孩子得来太不容易了,可她却在孩子快要小产的时候才得知它的存在,她很害怕,“能不能,帮忙回家跟我相公说一声?” “好。”林笙应下。 明路找了路边玩耍的小孩子,给了他们几块糖果,就让他们跑腿去传话了。 林笙则回到桌边,铺了纸笔准备写方子。 孟寒舟看他一言不发地思考,知道此时不能打扰他的思路,见砚台里是干的,便默不作声地往里面滴了几滴水,磨起墨来。 林笙斟酌了一番,提笔写下了杜仲、续断、菟丝子、地黄等药味,又添上黄芪和人参须补气,当归阿胶补血,以甘草调和诸味药性,并做一剂安胎保元的方子,交给明路抓药来煎。 还在煎药的时候,齐娘子夫婿还没到,倒是另一个男子率先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 “芙娘!芙娘怎么样了!”来者身材高大,肩系一块护胸皮具,浑身穿得漆黑,因为很着急,脚步是大开大合的,一进来就火急火燎地四处找人。 内室里齐娘子担心得合不上眼,听到这男子的声音,忙欣喜地应了一声:“哥哥!是哥哥吗,我在里面的房间里……” 原来是齐娘子的兄长。 孟寒舟看着他大阔步从自己轮椅侧旁走过去,带动的一阵风微微掠起男子的衣摆。 一道铜黄-色的微芒闪过眼角——那似乎是一枚藏在里面的令牌。 孟寒舟神色一凛,突然想到什么,暗暗握住了林笙的手腕。 林笙正在磨一副可以贴敷在脐上的有温煦安胎作用的药粉,突然手就被孟寒舟握住了,他注意到孟寒舟的变化,奇怪地问:“怎么了?” “你不是好奇仙草的事情吗?现在不用再专程跑去看悬赏了。”孟寒舟低声道,“贴悬赏的人自己来了。” 作者有话说: 笙笙:吃太多奇怪的丹药,会宫寒() 《孟·宫寒·肾也虚·舟》 - 第34章 下一任大梁皇帝 第34章 下一任大梁皇帝 “你怎么知道他就是贴悬赏的人?” 林笙往内室瞧了一眼, 看到男子正一脸关怀地对着齐娘子嘘寒问暖,此人除了穿着利于活动的劲装,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最主要的是, 他看起来并不像是能掏得出一百两黄金的。 “我……就是知道。”孟寒舟不仅知道此人就是派来搜药的马前卒, 还知道他背后的主子是谁了。 要是再大胆一点, 甚至还能猜一猜, 要用这个仙草的究竟是哪一位。 “但事关重大。”孟寒舟高深地端起茶, 视线飞快地瞥了一下对面的林笙, 讳莫如深,“这件事牵扯甚深, 如果知道的太多……” “那么……”如果事情很麻烦很复杂,林笙也完全可以不知道。 既然孟寒舟瞬息之间就看出了什么, 还说事关重大, 想必是那男人身上有什么彰示身份的东西,只是林笙不认得而已。而且孟大少爷能认得的信物,左右出不了京城的那些豪门贵族圈子。 那林笙知道或者不知道,其实都是差不多的。 说话间他目光转向孟寒舟, 他看到对方眼中露出了一副“你快问问我,再多问一句我就告诉你了”、“如果你不问我, 我真的会闹”的鲜明神色。 “……” 好吧, 还是知道一下吧。 林笙于是放下了手里的药磨, 露出一个十分捧场的好奇表情,在他堆在轮椅扶手上的袖角扯了一下,轻言细语地小声问:“我真的很想知道,告诉我吧。” 孟寒舟看着看着林笙, 顺着他拉自己袖子的方向靠了过去,蜷蜷指头让林笙凑耳过来。 林笙只好上半身朝他贴过去。 孟寒舟不知道他在磨的是什么药, 只觉得林笙身上非常香,是很浓的沁人心脾的药香。之前没有闻到过,可能这味药在文花乡的小院里是没有的。 他闪瞬间想到,等自己有钱了,一定要给林笙买一间自己的药坊,让他天天磨这个药给自己闻。 见他盯着自己不说话,林笙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孟寒舟忙回过神,贴在他耳旁说到正事:“他身上有兴武卫的腰牌……” 先皇时由一场山南道地区的史无前例的天灾为起-点,诸王相继不安于封地,爆发了几近五年的内乱,原本拱卫京城的京畿诸守卫司,有人心松散的,甚至被藩王策反一同逼宫——这场动乱,后来就叫做“山南之乱”。 最终,是当今的圣人对外以武定乾坤,在内与长公主相互策应,成功平定动乱,也谋取了太子之位。 登基后的圣人亦担心发生同样的事情,于是将原本京畿诸守卫司打散,重新设立了兴武、英武、广武、龙武、振武等共九个守卫司,加羽林卫一个亲卫司,分别交给自己的皇子和心腹们统领。一则是为了避免外人趁虚而入,二则可以用来锻炼皇子,三则还能相互制约平衡。 其中,兴武卫如今是归三皇子管。 “贺煊?”林笙皱眉。 他倒是隐约猜到背后找药之人可能是某些皇亲国戚,却没想到来头这么大,竟然直接就是三皇子。 虽然林笙没有看完原书的全部,不知具体过程,但书前简介中早已透露了这个世界的结局——如果林笙没有记错,正是这个三皇子,斗败了诸多皇子后,与真-世子共铸“君臣佳话”。 换言之,贺煊,就是下一任大梁皇帝。 孟寒舟见他能直接叫出贺老三的名字,不禁一愣:“你与贺煊见过?” 林笙回过神,忙遮掩一番:“没有……只是听说过。” 孟寒舟倒也没有多想,林笙好歹也是官家小公子,知道些官场上的事情也不足为奇。但他对贺煊却没什么好印象:“这个贺三狡猾有心计,他派手下的兴武卫四处寻药,不知道又在谋划什么。” 这个齐娘子的大哥,虽然带着腰牌,但是匆匆一眼形制粗糙,也没有兴武卫的制衣和制靴……估计只是三皇子在民间招募的私用人手——没有正式编制,在兴武卫是地位最低的一类人,会些粗浅功夫,做些跑腿活计。 在九武守卫司中,这种做法也不稀奇。 就单就找药这件事来说,论财力,三皇子母族是望族,也确实拿得出手黄金。 只是孟寒舟以前与贺煊接触过,他虽也偶尔随大流服食丹药,但并不像其他人那样狂热。比起仙药,他更偏爱美人。 黄金百两求长生仙草……这种事,倒不像是他做事的风格。 “也许并不是给自己求的。”林笙道。 这也是孟寒舟隐约想到的。 如果他不是为自己求的仙药,那能让他动用亲卫不惜重金悬赏求找仙药的人……只有一个。 两人悄悄私语还没聊完,那边医馆的主人魏璟回来了。 魏璟不知为何蹑手蹑脚的,先探头瞧了一眼,见医馆前堂里没什么人,又瞧见林笙二人在,他先惊讶了片刻,赶紧走了进来,放下药箱道:“你们怎么来了,难道是也听说悬金求药的事了吗?” 孟寒舟与林笙相互看了一眼。 林笙自然不会与他提多余的事情,只是道:“不是,我们是进城才知道有这回事的。我们来是照例来卖药的。” “不是为仙草就行。”魏璟吁了口气,拎起茶壶咕咚灌了两杯水,才继续说,“你们都不知道,这几日那群百姓有多疯狂,每天都挖些花花草草来。在赏金那边验过不对,他们还不死心,满城找医馆试图当草药卖掉……简直莫名其妙!” 魏璟是个坚定的反对服丹之风的人,什么“长生仙草”他更是半个字都不会信。 奈何重金诱使之下,周遭百姓就跟饿狼见了肉似的,一窝蜂地涌进城里,就连他这个长年生意落寞的小小医馆,前两天都差点被踩破了门槛。 魏璟都说了他们那些根本就不是草药,没有办法收,却总有人不依不饶,十分难缠。昨天,甚至还有人拿着半条已枯死一个冬天的树根找他换钱! 被折腾了几天,魏璟实在是受不了了,今早借着去给老主顾送药的机会,跑出去避一避。 他嘟嘟囔囔抱怨着,突然一回头,看到从病室里走出来的男人,惊得一口冷茶噎在喉咙里,凉气冲上来,他一张嘴就打了个嗝:“这、这不是验、验药的那个……嗝!” 魏璟不知道他就是齐娘子的哥哥,只知道他就是最近搅的上岚县不平静的“罪魁祸首”。 齐风也有些尴尬,没想到一出来,就听见魏璟的这番喋喋嘀咕,他搓了搓手背:“我是想问问,芙娘的药……快好了没有?” 林笙去后头看了一眼:“还需要煎一会,我先做了一些安胎暖宫的药粉,可以用蜜调了贴在小腹脐周。齐娘子现在的胎还很危险,必须要完全卧床,服药配合穴位贴敷,才有抱住胎儿的可能。” 齐风接过药,正不知道该怎么说,紧接着医馆外又风风火火来了个男人,身上的围裙都还没有解下来,一边喊着“芙娘”一边冲进来,与刚才齐风的姿态不能说是如出一辙,简直是一模一样。 不用想,这位肯定就是齐娘子的夫婿了。 来人打眼一看见齐风,急中又生出几分热泪:“大舅哥!芙娘怎么样了?” 正主来了,正好可以帮齐娘子敷药,毕竟妹妹已经长大嫁人,就算是亲哥哥也不太方便看她的身体了。 齐风把手上的药包交给他:“芙娘暂时没事,在里面休息,你稳当一点,先把药给她贴上。” 妹夫进去给齐娘子贴药去了,齐风这才回头看了看魏璟几个人,还有点不好意思:“抱歉,求药的事……是不是扰着你们正经营生了?” “这倒也……”魏璟此时已明白过来眼前人就是齐娘子的兄长,那都是熟人了,话也不好说的太难听,“反正我这医馆平常也没什么人来。” 魏璟瞪着他看了一会,后来还是忍不住要多话,抿了下嘴嘟囔道:“就算你是齐娘子的家人,我这里也不是很欢迎你——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吃了能百病全消、苦痛骤减、逍遥自在的仙草。如果有那种东西,还用医士们干什么?你还是早点回去跟你上边的主子复命吧!” “……” 话是挺不和善的,但齐风脾气还挺好,也没说什么,只是默默从怀里掏出一张都叠得卷边的纸来,打开给魏璟看一看:“也许它真的有,是长这个样子的。我们头儿说,上边的主子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所以才没有把这个贴出去。但你们救了芙娘……” 魏璟抱着双臂勉为其难看了一下,见了上面的图画,更哼道:“我读过不下百本草木书籍,从古至今记载了上千种草药金石,就根本没有哪一本里记载过这样的花草!” 林笙见识过魏璟背书的本事,他既然这么说,应该是书上真的没有见过。 “多古怪啊,没有叶片也就算了,什么花儿还长这么大的肚子。”魏璟,“你们主子该不会是被什么术士给骗了,随便画个木槿花加个茎,就说是仙草吧?” 林笙突然站起来,过去看了一眼。 见到画上的图案,林笙眼底微微一动,睫毛跟着闪了两下。 “魏掌柜,从古至今,大梁都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药草?”林笙问他,“你确定吗?” 别的魏璟不敢说,看书与认药这块,他认第二,别说上岚县,整个郡府他都不信还有人敢认第一:“除非是禁中秘药所栽培之物,否则全大梁,都不可能有这种药草。” 秘药所肯定是没有的,不然皇子也不至于跑到民间里寻。 那就奇了怪了。 如果全大梁此前都没有过这种药草,那三皇子又是从哪里听说它、知道它什么样子,又怎么知道要到南方来找的呢? 那么又是谁告诉他的呢? “这位小哥儿,你认识这个?”齐风看他神色复杂,不禁抱有一丝希望。要是这项任务完成得好,或许可以得到不少赏钱,他想多攒够一些银钱,就回来过安稳日子。 林笙忙敛住神色,摇头:“没有见过。” 他转头回到孟寒舟身边,便低头喝茶,不再说话了。 遮掩间,他拿错了孟寒舟那杯茶盏,喝了两口后依然没有发觉。 孟寒舟看了他一眼,也不言语。 自己则顺势端起了另一杯。 魏璟与齐风争辩了一会儿,齐风论不过他,况且齐风也只是拿人月银替人办事的糊口打工人而已,他甚至连上头的大主子究竟什么样都没有见过。 主子说要找仙草,他只是依命令行事,自己信不信又有什么关系呢。 罢了,齐风失望地收起纸张,默默回到病室去看齐娘子。 魏璟也不欢而散,到后院去看药。 …… 前堂内又只剩下林笙与孟寒舟两人了。 孟寒舟左右看了看四周,悄悄碰了碰他的手,低声地问:“你认识那上面画的东西,是吗?” “……”林笙蹙眉,迟疑一会儿。 孟寒舟道:“你不想说可以不说。” 也不是不想说,只是,一言半语很难说清楚。 林笙正色,言简意赅地解释了一下:“我不知道此时此刻,在大梁境内某个深山里,究竟有没有这个药草。我只知道,它是万万不应该出现在大梁市面上的。至少在全民服丹的风气下,一旦它出现,还被吹捧成长生仙草——绝对是弊大于利,后患无穷。” 一百两黄金固然诱人,却不知到时候买断的究竟是药草的下落,还是数百年的国祚。 孟寒舟其实不太懂。 但林笙这么说,一定有他的道理。 现在不管是谁想要这个药,是皇子还是什么其他人,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 反正,只要林笙说不知道,嗯……那就是什么都不知道! 林笙沉思了一会,后来决定算了,先不想了,他喝空了手里茶以后,突然一顿,狐疑道:“等等……我是不是拿错杯子了?” 盏里的枸杞看起来比之前多了。 孟寒舟一口连着菊花枸杞一起吞进嘴里,嚼一嚼咽了,让他无从比较。 然后放下手里空空如也的盏,道:“不知道啊。” 作者有话说: 小孟:老婆说什么都是对的! - 之前已经有人猜到了,嗯没错,就是你们想的那个东西( - 第35章 特别炮制的远志 第35章 特别炮制的远志 仙草的事先揭过去不谈。 内室中, 齐娘子夫婿回家取了身干净衣裳为她换上,然后帮她贴好了药贴。蜜调的药膏中又少许补益的药材,会让人觉得小腹微微生暖, 仿佛徐徐地晒着太阳。 敷上药后, 齐娘子听话地平躺着休息了一段时间, 她夫婿一直握着她的手, 安慰她没事的。 过了会, 男人看林笙他们一起进来了, 忙站了起来,怕吵着齐娘子所以很小声道:“敷上这个药后, 芙娘好像没有再流血了。” 魏璟跟在林笙后头,观察他是如何给人诊治的。明路则端着已经煎好的药, 小心翼翼地放在了病床旁边的小几上。 但齐娘子也并没有睡着, 只是强迫自己闭上眼养神而已,听见动静便睁开了眼睛,想要坐起来。 “别动,躺着。”林笙摆摆手让她躺回去, 叫她夫婿喂她把药喝下,又静心给她把了把脉:“你主要是素体体质不佳, 应该是年少时营养跟不上, 才留了气血亏虚的底子, 这才不易有孕。” 魏璟跟在林笙后面进来的,他虽然不喜齐风大哥领的这桩差事,但是对事不对人,尤其是林笙就在眼前给人诊病, 难得的学习机会,说什么也要挤进去看一看。 林笙给齐娘子把完脉后, 他又凑上去给人把了一次。 听林笙这么说,齐风不禁有些惭愧:“都是大哥不好,没带你过上好日子……” 这都是他这个做大哥的没用,才让小时候的芙娘吃不上好东西,养得瘦瘦小小的,现在就连在怀孕一事上也被拖累了。芙娘是很喜欢小孩子的,这么多年了好容易有一个,却还要吃这些苦。 “哥哥,没有的事!哥哥已经很辛苦了。”齐娘子忙说,以前他们兄妹二人相依为命,全靠哥哥在外面挣钱糊口,现在日子好起来了,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好在一家人和和睦睦,“再说了,我现在不是很好吗,还有元郎照顾我呢。” 说到这个,齐风也欣慰,好在妹夫是个体贴的。 林笙在今日应急所煎的药方基础上,稍稍修改了一二味,多加了一钱黄芪、一钱杜仲,使得药效更加稳固且细水长流:“你先照着这个方子吃五副,再配合贴外敷的穴位药贴,先把胎稳下来。如果这两天发现有丝血渗出,是正常的现象,只要不像今天这样突然多到染湿裙子,就不用惊慌。” 齐风看到他药方落款,一对横平竖直的秀气小字——原来是叫林笙。 “不过我也有话说在前头。”林笙提前与他们说清楚,“我并不是医馆的坐堂大夫,只是下边村子里的医郎。你如果信不过我,也可以不吃我的药,再到别家医馆看看。” 这事要先说好,别到时候从别人嘴里听了什么,又跑来闹。 齐风一愣:“你竟不是医馆里的大夫?” 倒不是不信任,只是没想到林笙处事如此冷静沉着,把脉开方也看起来很老道,还以为他是哪位大家的徒弟……忽然间有些茫然了。 齐娘子先回过神来,林笙是第一个发现她怀孕的,用药之后的感受也是她真真切切地体会到的,虽然这个小医郎看起来很年轻,但并没有怀疑人家的道理。 而且什么坐堂大夫还是铃医的,她和齐风不是特别看重,年少穷得饭都要省着吃的时候,他们兄妹生了病,都是一个有街窜巷的老铃医好心给治的。 只要有真本事,什么坐堂医还是铃医,他们都不在乎:“我们自然是信你的!……元郎。” 齐娘子推了推相公,她男人“哦”了一声赶紧接过药方,也跟着点头:“信,我们信!” 男人将药方收好,一边握住齐娘子的手,回头连珠炮弹似的追问林笙:“那,还有其他要小心的不?吃喝上呢?能不能给芙娘炖点鸡汤补补身子?能泡泡脚不,我听人说,泡脚对女子好。还有还有……” 他神色灼急,啰嗦地问着一样样细微的小事,看来两人之间的恩爱并不虚假。 齐风真的是为妹妹挑了一个值得托付的好夫婿。 林笙根本记不住那么多问题,只好挑一些重要的事情嘱咐:“可以少喝一点鸡汤羊汤,但是清炖即可,不要吃的太多,也不要煮得太久太油腻。饮食上注意不要吃生冷和辛辣的东西,不要吃过夜的食物,水也一定要烧开再喝。” 男人专注地点点头,将他说的都记下来。 “至于泡脚,”林笙略一沉吟,这倒是提醒他了,“可以给你开点暖身小方,泡脚的时候放在盆里,可以促进阳气升发。” “不过有一点一定要切记!”林笙郑重其事地叮嘱他,“期间一定一定要绝对卧床,不要再操持任何家务和劳动。她现在的情况,一有个不小心,随时都有可能小产。” 男人如临大敌,立马点点头,拍着胸脯保证:“我绝对不让芙娘多动一下手指头!” 齐娘子含情脉脉地望着相公,一直紧张恐慌的心情也不由得轻松下来,抿唇笑了。 一切都安排妥当,待齐娘子喝药后,林笙让她小憩又观察了一会。 确定暂时不会有突然再次出血引发小产的风险后,她便由相公小心抱着,齐风拎上了五副的药包、药贴,还有泡脚用的小药方,背上齐娘子带来的背篓,一家人亲亲蜜蜜地回家去了。 临走前,齐风又回头看了他一眼,却也没说什么。 林笙目送他们离开,一回身,差点撞上神出鬼没的魏璟:“你怎么走路没动静?” 魏璟嘴里念念有词,林笙侧耳仔细听了下,大抵是在背什么脉经之类,不免有几分好笑:“你若只是背书就能学会看病,那老郎中们也都不用费劲地收徒弟了,随便大街上捡个记性好的,扔本书,两年后都是神医。” “……”魏璟听出他是在笑话自己。 但在后面看药的时候,他听明路讲了齐娘子发现有孕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一时又被震住了。试问要是在场的是他自己,别说是敏锐地发现问题,怕是等齐娘子昏倒小产之后,他还一脸懵呢。 他和林笙之间的差距,真的是太大太大了。 “你刚才也给齐娘子把了脉,可看出什么?”林笙不笑他了,至少他对待医术的心是真挚的,比某些只会搓丹药丸子骗人还自诩某某名医的假郎中,要强太多了,“把你自己看到摸到的感觉,整理整理,写下来,晚上睡觉前再仔细地琢磨琢磨……要写自己的体会,不要抄书歌。” 魏璟一怔,仿佛一瞬间梦回启蒙学堂,先生在布置课业一般。 他下意识应了声“好”,随即又冒出一点欣喜——林笙会这么说,应该也是不排斥教他的吧! 等回过神来,林笙已经转头去与孟家公子说话去了。 魏璟忽然想起件事,赶紧黏上去道:“林医郎,你待会留下来吃饭吧?正好跟你说说你留在我这代卖的药。” 这几天因为仙草的风波,铺子里来来往往人很多,魏璟走不开,不然他原本也有打算去文花乡一趟的。现在正巧了,林笙自己来了,那可以一起吃个饭,详细说说那个药油的事情。 “卖不动?”林笙其实心里做好了这种准备,“那没关系……” “不是不是!”魏璟忙否认。 虽然那个药油看起来很普通,但是对于百姓日常中手手脚脚的小伤小痕、皮肤干燥,还有小儿红屁-股,都有很不错的效果——林笙真没有唬人。 药油拿回来后,他一开始是抓药时当做添头送给老主顾。后来,有人用着好,就回来问,这样一来二去的,就全都卖出去了。 “我是想,再找你定个二十……不,三十瓶左右。”魏璟一琢磨,“这样吧,你就采了药有多少做多少,我都收了放在医馆里卖,你看行吗?” 魏家医馆本来就因为魏璟差劲的诊病水平而萎靡,如今全靠卖药材和祖传的成药维持,但魏家祖传的药方其实也并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只是个别的可能比旁家的效果好一点点。 就像金疮药,就是魏家的绝活之一。 如今如果能多添上林笙的药,那肯定是好的。 魏璟殷殷地望着他:“林医郎?” “行。”林笙听到他要定这么多,自然也是有些小欣喜的,既是意味着有钱进账,也是对他制药的肯定。不过这样一来,家里用来蒸药的麻油就远远不够了,还需要去油坊里再多进一点。 “那你看看我这次带来的,新制的药,主要是活血化瘀治疗跌打损伤的。”林笙向他介绍,“还有今天给齐娘子开的泡脚小方,也都可以放你这里卖。” “真的?”魏璟还没高兴一会儿,这时从医馆外来了个人,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魏家小子!魏家小子!” 魏璟定睛一看,竟然是华寿堂的崔郎中。 这个崔郎中不是上岚县本地人,而是舍不得唯一的孙女儿远嫁,家中也没其他人,就干脆跟着孙女儿孙女婿一家搬来了这里定居。如今受雇在华寿堂中坐堂看诊,擅长小方脉。 不过华寿堂家大业大,虽雇了崔郎中不错,却因他是外来的缘故,并不是很重视他。好在老人家也不看重钱财之物,只是图个有事情做,现在又添了曾孙,更是金玉满堂。他忙着享受天伦之乐,很少出来走动。 “崔老先生!”魏璟忙将他请进来看茶,“您怎么来了……找我有事?” 崔郎中锤了锤腿脚,点点头:“就是上次,我从你这抓了几服药,你记得吧?” 魏璟回忆了一番,是有这么回事。 前阵子,崔郎中自己的曾孙病了,咳嗽不愈,因为他家正好就在魏家医馆后头,崔郎中着急用,就干脆来魏璟这里抓了几副止咳的药回去。 魏璟想到这里,心里不禁忐忑了一下,难道是当时抓药出了什么问题? 崔郎中抓着他的手臂,道:“那个特别炮制的远志药材,你这里还有没有了?” 作者有话说: 笙:事业逐渐上道get√ 舟:爱情遥遥无期sadx - 第36章 保举的机会 第36章 保举的机会 魏璟没想到他是问这个。 不同于还比较受人喜欢的药油, 那批蜜制远志,一直没有人买。每次他朝其他郎中介绍此药,都是嘘声一片, 没人会接受突然冒出来的新法药材。 想也能料到这个结果, 毕竟一开始炮制法是出自御药司的手段, 是专为宫中贵人们调制的精细药材, 近百年才逐渐传入民间, 如今仍有许多药材都只是生用或煅用。 制药存性, 是个关乎性命的大学问,一般郎中不敢随意改变, 都是照着旧法一脉相承。 这突然说蜜制药如何如何好,别说其他郎中了, 就是魏璟也是半信半疑的。 上次崔郎中来得突然, 时近打烊,柜上存的普通远志不足,来回去库房里取会耽误不少时间,他便试着向崔郎中推荐了蜜制的这批, 按林笙的说辞,说是特别炮制的, 专攻止咳化痰。 崔郎中着急用, 老胳膊老腿的又不想再去跑其他药铺了, 一时被说动,就糊里糊涂买了一些回去。 刚卖完时,魏璟也惴惴的,生怕那药吃了有什么问题, 到时候被人找上门来讨说法。结果过了好几天,也没动静, 渐渐的他就给忘在脑后了。 没想到这会儿崔郎中又找来了。 “您问那药是想……”魏璟小心翼翼地试探问。 不会是要拿着药材做证据,告他去官衙吧? 崔郎中见他如此局促,不禁捋捋胡须笑了下:“小子别紧张,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众人皆知,这远志可以祛痰开窍,可惜性味苦辛,戟人咽喉,即便去心草制后也常常有碍脾胃运化,尤其是小儿脾胃娇嫩,用时更是需特别仔细,否则纳差腹痛也是常有之。可是你这蜜制的配进药中,既柔化了其辛苦之毒,又增加了其化痰安神之效——妙,真是妙,妙啊!” 他连赞三个妙字:“小儿用此,事半功倍!” 今日曾孙的病已大好了,且好得干净利索,崔郎中在家对着这药越想越兴奋,实在忍不住,就过来找魏璟问问,“小子,这炮制法可是你琢磨出来的?你小子,大有可为啊!” “这……我哪有这种本事。”魏璟惭愧地摸了摸鼻尖,他回头指了指林笙,“实不相瞒,这蜜制远志是这位林医郎做的,只是放在我铺里代卖而已。此前我也没想到,这药真的有用。” “哦?”崔郎中闻言赶紧看向后面的林笙,只见是个面皮白净漂亮的小郎君,穿着不太合身的衫子,袖口都用针线卷边缝着。不过他从未在哪家医馆里见过林笙,“这药是你想出来的?你是如何想到,要用这蜜来炮制?” 这炮制方法可不是林笙自己想的,是先人医者几千年来总结的经验,林笙不敢独自揽功。 忙站起身回答道:“药是我炮制的,但并不是我想出来的。我也是偶然在古书上看到,自己试用后觉得不错,便想做来卖一卖赚点口粮钱。” “不错,不错不错。”崔郎中满意地看着林笙,“你是谁家的子弟?如今在哪家开堂坐诊?” 林笙也老实说:“并未拜师谁家,只是看着古书自学而已。所以眼下还未曾拿到官衙凭书,只是乡野村医。” 崔郎中惊讶他竟只是村医,还是自学。 魏璟心头一亮,赶紧趁机道:“崔老先生,林医郎不仅擅长炮制药材,于临证上也颇有才学,比我可强不知道哪里去了!您老在华寿堂坐诊,可有办法帮忙说说,给林医郎谋个保举的机会?” “比你强?你小子,我门下新收的十岁药僮如今都会看风寒了!”崔郎中笑了他两句,但还是端详起林笙来,“你想进城坐馆?想去哪家?” 林笙道:“还没想好,许是在魏掌柜这儿先做着……”魏璟一听,小鸡啄米点头,但听他紧接着又说,“将来的话,还是想开家自己的医馆。” “自己开?还挺有志向。”崔郎中赞叹道,“新出师的郎中要开堂坐诊,需两人保举,老夫倒是可以做其中一人。不过,我只是见识了你炮制的本事,尚未见到你诊病的本事,单是听魏家小子吹嘘可算不得准,此事现下不敢满口答应了你。” 能炮制出这妙法药材,崔郎中心里已对林笙有所高看,但也仅此而已,究竟如何还是要眼见为实。 林笙却听出他话中留有余地,眼底微微一动,问道:“那依先生的意思……” 崔郎中斟酌了一番:“这样,你先在老夫身边做几个月的医侍,和老夫一块出诊,也算是在上岚县里露露面。若你真有本事,届时老夫自会为你书一份保举书。” 此事并不难啊,魏璟赶紧拽了拽林笙的袖子,飞快地眨着眼睛朝他使眼色。 这么好的机会,若是错过了,魏璟都不知道再去哪里给他捡! 林笙是有些心动,但还是没有第一时间就应下,而是问:“请问做医侍,可需要十二个时辰待命随行?” 魏璟着急地看了他一眼。 这叫什么话,历来规矩,药僮医侍那都是跟着医士学本事的,学得好了,成为人家的入室弟子,传承人家的家学,这重要性,跟人家亲儿子也没什么两样。 因为医士常常不分昼夜随时登门问诊,作为医侍自然要随叫随到。所以多是吃住都在医馆,或老师家里。 林笙虽然不是去正经拜师的,但毕竟有求于人家,就算有本事,谱也不能摆得太大了。 崔郎中也问:“小郎君可有什么顾虑?” “这是我家中的兄弟,重病多年刚刚有所恢复,如今还不能完全自理。我若跟着到您府上去,就没有人照顾他了。他一个人回村子里……”林笙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轮椅上的人,“会饿死。” 孟寒舟:“……” 不仅是孟寒舟的事,如果住到崔郎中那里,很多事情毕竟不太方便。 众人目光便都落在了孟寒舟身上,尤其是崔郎中,炯目如炬,好似孟寒舟是与他争夺什么好东西。 孟寒舟恹恹靠在椅背上,虚弱地喘息了两声,哑着嗓子道:“林、林兄,就不必,不必管我了。我一个人也……咳咳咳!” 他捂嘴剧烈地咳嗽起来,仿佛肺都要吐出来了,苍白的脸色上咳出了一抹病态的红晕。 “……”林笙也没想到他突然装起来了,愣了一下,也只好跟着叹了口气,“唉。” 崔郎中算是看明白了,这意思是,不仅林笙要来,这病秧子也要跟着一起来:“罢了罢了,你也不是真来与我做学徒的。只白天来跟诊就行,医馆打烊之后,你便爱做什么做什么去吧!每六日休息一日。到时给我留个住址,若是有急事,能找着你就行。” 林笙赶紧顺坡下驴:“多谢老先生。” “刚才听你说,你现在是住在下边乡里。”崔郎中道,“那,这样吧,你也回家收拾收拾,十日后可能来?” 十天,还挺富裕的,林笙应下:“好。到时候一定按时来。” 崔郎中满意地点点头,那就不多说什么了,他又买了一些蜜制远志准备再研究研究,便与林笙约好了十日之期,提着药回家去了。 魏璟立刻开心道:“太好了,现在至少有了崔郎中做保举!林医郎你在崔郎中身边,肯定有机会崭露头角,到时候,另一个保举书也不难了!” 林笙也有些高兴,抿唇:“嗯,还要多谢你。” “哪里哪里,”魏璟摆摆手,“还不是你的药好,不然他也不会专门跑过来问这件事。那……林医郎,你们不打算住在崔郎中家里,可是想好住哪里了吗,可要在城中赁房?” 赁房? 这倒是个好主意,可以去了解一下。 魏璟看他有这个心思,便热心地推荐了他两个专司房屋买卖租赁的牙人,写了那两名牙人的住址给林笙。说这两天闲着没事话,可以去看看。 怕他手头紧,也把这段时日代为卖药的钱,都与他结清了。加上先前去文花乡那趟没来得及结的,还收了这次林笙新带来的药材,总共是十三贯钱。 “那你以后是不是不会去采药了?”魏璟唯有这件事感到遗憾,林笙自己采来炮制的那些药,真的很好。 “还是会去的。”林笙说,毕竟保举一事还不算落定,谁知道中间会出什么差错,比起将来未定之事,做药材还是此时最稳拿把抓的生意,文花乡山里的财富他还不想直接放弃呢。 听他这么说,魏璟就放心了,忙将结钱递到他手里,十三贯太重,还特意给换成了银两。 “那我们先走了。”林笙将银两收进荷包中,妥帖收好,就与他告辞。 - 林笙推着孟寒舟,去买炮制药材用的东西。 这回去修整的十天,林笙还来得及再赶制一批药材,到时候一并带过来。 城里的青砖路比乡下的碎石路要平整多了,轮椅在这里相对好走很多。 林笙推着不怎么费力气,只是轮椅轱辘辘的动静不小,人一多,周围人的眼光就变多了,大家都好奇地盯着这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在路上跑。 他倒不觉得有什么,但孟寒舟大概是长年不怎么见人了,突然晒在阳光底下,还被众人围观,一时间有些适应不了。尤其是林笙需要进店去买东西时,店面狭窄不便轮椅通行,只能将他停在铺子门口。 就跟层层落叶里偷偷生长的蘑菇,突然有一天被人薅出来了,就瞬间炸开了,胡乱吐着孢子。 林笙提着醋罐和糖包出来,就见阴暗的孟蘑菇此时也拧着眉梢,凶巴巴地盯着来往朝他打量的行人。 街上不知所以的玩耍小童,三三两两地簇在一块,新鲜地瞧着他。还有胆子大的,用手里吃剩的花生壳往他身上丢,想看看他会不会动。 孟寒舟与他们大眼瞪小眼,突然一喝,吓得一群小孩子呜哇乱叫着跑开了。他本来就不满林笙将他丢在门口,让自己像个被人观赏的猴,这会儿更没好气,正眯着眼睛拂自己的袖口。 骄阳艳艳,斜照灵台。 一轮同样红艳艳的“小太阳”就突然从眼前悬了下来。 孟寒舟挑起眼睫向上看去,看到林笙突然探过来的脑袋,他指间拎着跟细线,捏着那轮圆咕隆咚的红色小球,在他面前晃了晃:“又生气啦?” “……”孟寒舟凝视着他鼻尖上淡淡一层被阳光渲成的金色绒毛,嘴角不由拉直,伸手拿过了那个小红球,冷哼一声,“这什么东西?” 林笙弯一弯眉,将买的糖与醋放进背篓,便推上他继续走:“说是灯笼糖。我买的东西多,店家饶我的。” 孟寒舟拆开看了一下,只是普通的糖块,用红纸包了一层,系上细线,做成了灯笼的样子而已。 “哼,哗众取-宠-罢了。” “你如果不喜欢,那我就给其他小朋友了。”林笙作势要去拿回来。 不远处,还有蠢蠢欲动的小孩子扒着墙角偷看他们——这是家卖酱醋糖的调料店,香喷喷的,但凡有客人拎着糖走出来,小孩子们总是要馋几眼的。 “我的东西,岂能再给别人?”孟寒舟立刻护住了自己的糖。 他看看林笙,又看看这颗糖,又默不作声地将红纸恢复原状,重新系好,把它挂在了自己轮椅的扶手上。随着轮椅的前行,小灯笼也一摇一摇的,有几分可爱。 林笙无声地笑了他一下。 孟寒舟看着摇晃的糖果,尽管地面比较平整,但再平整轮椅加一个人的重量也还是会累。林笙额上也被晒出了薄薄一层汗,过了会,孟寒舟忍不住道:“其实你也不必非要带着我。” 林笙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不是你说的吗,你一个人会饿死,病死,孤独死。” “……林笙,”孟寒舟沉默了一会,问,“我是小狗吗?” 他并没有说过会孤独,而且,只有没人要的小狗才会孤独死!人不会因为孤独而怎样的! 林笙垂下视线看他,随着用药,孟寒舟渐渐愈合好起来的脸颊,已不似当初那样溃烂狰狞,越发展露出几分风逸俊美的本相。 “人会的。”林笙说。 孟寒舟觉得他又在取笑自己,不禁撇了撇嘴角,愤愤地抬头要与他理论一二——但出乎意料的是,林笙神色淡淡的,似在怅然出神。 不过一瞬,好似那抹怅然只是孟寒舟的臆想。 扶手上的灯笼糖晃了晃。 旋即,林笙就微微弯起眉稍,又温和得好似春风一般,看向他的眼里盛满了和煦璀璨的日光:“孟寒舟,我们去看房子吧!” 作者有话说: 哦救命,我以为我设定发表时间了,竟然没有 大概是困昏迷了() - 那,今天给前20发小红包~ - 第37章 租房之行 第37章 租房之行 两人买好东西后, 顺着魏璟给的纸条,找到了庄宅牙人所在的梨花巷。 巷子尽头有一棵百十年的老梨花树。林笙推着孟寒舟摸索到倒数第二家的门前,只见门上还贴着过年时招财进宝的春联, 门下一旁墙角里亦摆了一只象征招财的石蟾蜍, 应该没有走错。 “应该是这里。”林笙嘀咕。 才要抬手敲门, 忽的门板从里面被人拉开, 一个男人怒气冲冲地走了出来, 手里还端着一只大茶碗, 边回头骂道:“你、你个泼妇!早晚我把你休了娶个贤惠懂事的来!” 话音刚落,又一只茶碗从里面飞了出来, 那男人麻溜地一弯腰,躲过了。他正嘻嘻笑着“没打着”, 于是那碗咻的一声径直朝着门外二人冲了过来。 夫妻吵架, 路过的狗都要遭殃。 “喂!”眼见林笙要被砸中,旁边孟寒舟立刻伸手拉了他一下。 他不拉还好,一拉,令林笙失去了重心, 踉跄之际膝盖还又被孟寒舟的轮椅给绊了一下。 人在倾倒的时候会下意识用双臂支撑自己,林笙亦不例外, 他摸了两下没摸准轮椅扶手, 只紧急抓住了身边人一片布料, 堪堪扑到孟寒舟身上,但弯曲的手肘猛地撞在了一处柔-软的……地方。 “……”孟寒舟眼前闪过一道白光,脸色瞬间由白转青。 那躲避茶碗的男人看到这一幕,也不忍直视, 感同身受地皱起眉头:“噫……” 林笙意识到什么,忙站起身, 谨慎地打量了一下孟寒舟:“你……还活着吗?”要不是孟寒舟多此一举,非要拽他,他顶多是被砸中个肩膀,现在好了,孟寒舟被砸中了未来。 孟寒舟喉咙一颤:“我很好,我没事。”他勉强抿了抿嘴角,咬牙切齿地关心一下,“你没事吧?” “没有。”林笙心想,被砸中未来的又不是我。 “两位……”那“罪魁祸首”讪讪地朝他们搭话。 林笙只好回头,仔细看了看对方,是个长脸精瘦的男子,皮肤晒得微深,两颧发红,眼睛细长似挣不开一般,符合魏璟所说的相貌,应该就是他们要找的郑牙人。 “我们是来看看房子的,不知阁下可是庄宅牙人?” 原是客人,郑牙人忙换上一副待客的笑容,殷殷地把他往院内引:“婆娘!来客人了,快看茶!” 林笙跟着牙人走了两步,才突然想起来还有个人,忙退了两步回来。他们交谈之际,孟寒舟在后头吸了几口气,疼得眉头抽搐,偷偷地揉了揉大-腿根,见林笙突然回转,又即刻端坐好。 小院内有张石桌,天气正好,郑家媳妇提着茶壶出来给他俩斟上,路过时还嗔了郑牙人一眼,忙赔笑着道歉:“不好意思啊两位,我跟这死出拌嘴呢,不小心误伤了二位……” 郑牙人连连点头,见茶壶烫,还上来帮着接一接,这时候仿佛刚才吵架动手的不是他俩了。 倒上热茶,郑牙人好声问:“两位想买个什么样的宅子?我这有三进的大宅子,也有一进的小院子……能拴马的、带锦鲤池子的,都有!” “谢谢。”林笙接过一杯茶,吹了吹,放在孟寒舟手边,“我们想看看赁房都有什么样的。” 一听是赁房,郑牙人的高兴劲儿就减了一半,但还是热情地介绍起来:“赁房,赁房也有!”他从屋内抱出了一沓图卷,都是各处待赁房屋宅院的详细信息:“梅东街张员外的宅子,芙蓉影屏、抄手回廊,还有花圃。” 见林笙不感兴趣,又换一卷:“糯米巷冯秀才的祖传小院,正屋三间、次房四间,还有一间书房、一间柴房和灶房。读书人,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立马就能搬进去住!冯秀才着急上京赶考筹银子,这个院子一个月只消六贯钱!” “一个月六贯?”林笙瞪大眼睛,好是好,可是太贵了,他摇摇头,“还有别的吗?” 方才买东西,又花了好几贯出去,现在他俩全部积蓄总共就十来贯。 要是一个月花这么多租房,那其他方面包括吃喝穿用、还有买药材和各种炮制材料上的钱就会变得捉襟见肘,现在进项还不是很稳定,要是之后万一有个什么紧急事,他们连一点度过危机的钱都没有。 郑牙人做这行很多年了,惯会揣摩客人心思,见林笙这个表情,便知他手头不宽裕,于是撇去了那些大宅宽院,挑了间寻常民宅:“那这个怎么样,在玉带街上,周围二百步就是市坊,又热闹又方便,一个月四贯。” “还有这个,在书墨巷里,只要三贯。别看这个院子小,周围住的可都是读书人,不远处还有书院。您二位成亲了没有,住这儿,娃娃将来读书可方便了!” “那这个……” 林笙一直摇头。 郑牙人介绍得口干舌燥,一直舔着嘴唇,不停地灌水喝,十几个图卷都被过掉后,他也有点耐不住了,拧着眉头问:“你们两个,是诚心要租房吗?” 自然是啊。 林笙心想,只是没有料到,这城里租房竟然会这么贵。 郑牙人又灌了一大碗凉水,拎着衣襟扇了扇风,有点不耐烦道:“那你想花多少钱,有什么条件,你就直接说吧!我看看我这有没有。” 林笙犹豫了一下:“最好一个月五百钱以内……有两间能睡觉的屋子,要有窗,”他和孟寒舟可以一人一间,“有个小院子,和稍微宽敞一点的灶房,”用来晒药和炮制药材,“最好有个能洗澡沐浴的净室。要是还能晒到太阳,就更好了……” “啊?!”郑牙人直接得从石凳上跳了起来,“五百钱,你是来消遣我的吧!你怎么不说,再要全套的家具呢?!” 林笙闪了下眼睫:那当然是最好了。 连孟寒舟也惊讶地看了林笙一眼。 房屋买卖租赁一直不便宜,若是放在京城,便是最普通的城门旁边的老巷子,一间开门即屋的小房子,月金也不止一贯,稍中心一些的,月金十几贯都是寻常之价。 这都不算贵,曾有边疆大吏进京述职,赁了一间繁华街巷的宅院供所随行妻妾奴仆居住,一日就要五千钱。 买就更不必说了,正经的一进小小院,基本都要花费数百两。若是稍宽敞精致一些的,几千贯乃至上万贯,都是稀疏平常。寻常不大不小的官吏,不贪赃枉法,得勤勤恳恳干上三十年,堪堪能在京城买个小院子。 曾经有一任吏司高官,花了五千贯买一处宅子,还被死对头同僚上书参他“仗势贱贸”,说他利用官职打压百姓,才能拿到这么便宜的价格。 即便上岚县只是偏远的县城,价格比京城便宜许多,要是满足林笙想要的那些条件……几百钱,除非是人家的救命恩人吧。 郑牙人也气得倒吸凉气,又灌了两大口水才忍住没有发火,他在院子里蹬蹬蹬踱了两圈,回来就把石桌上的图纸都卷起来抱走,摆摆手送客,没好气道:“我这里没有你要的房子,你不如去问问楼店务吧!和人合宿说不定还能更便宜呢!” 林笙转头看向孟寒舟,茫然地问:“什么是楼店务?” 孟寒舟道:“就是负责官房赁务的地方,楼店务的房子大多是一些从囚犯收来的房子,无主的房子,还有曾经给士兵建造后来空出的营房,被收为官房后简单修葺一番便租给百姓。大多比较破败,但胜在月金便宜。要是与别人合赁一间房子,最便宜的,一月几十钱的都有。” 官房虽然破旧,地势也不好,但奈何房贵,买不起房、赁不起房的百姓太多了,没办法,有的便宜房住,总比露宿街头要好。所以整个大梁,楼店务的生意一直很火-热,户司的一部分进项,便是来自于此。 林笙听罢心想,这不就是官方主导的廉租房吗? 对于贫苦百姓来说,官房的确也称得上是能遮风避雨之所,但就是……环境不尽如人意。 正好梨花巷出去不远就有一片官房,郑牙人带着林笙过去瞧了一眼——别说能有个能晒药的小院了,便是能有扇明亮的窗户,那都是赚的。有的房间,住起来还不如文花乡的小院子舒服呢。 而且因为月金便宜,住的人素质参差不齐,还有将溺桶随地倾倒的,卫生条件实在不敢恭维。 房户之间因为紧挨着,有的干脆就是原本一个院子垒墙一隔,就成了两户向外租赁,所以家家户户之间基本没什么秘密。谁家打骂孩子,隔了三家依然能听得清清楚楚。 合宿就更不提了,就是群租房,东屋西屋之间扯个帘子就是两家。有相处融洽的自是不假,可相互指着鼻子骂的亦不在少数。 林笙看了一圈回来,就打消了租官房的念头。 郑牙人又带他去实地瞧了几处正经的待赁民宅,但凡是林笙一眼就瞧上的,就没有月金低于四贯的。 在文花乡的时候没什么特别需要花钱的地方,赚的钱大半都能留住,便以为自己可以稍微大手大脚一点了……没想到今天这趟,又一次让林笙意识到,城里和乡下终究不一样,自己依然很困窘的事实。 回到郑牙人的小院,孟寒舟看林笙有些失落,低声出主意道:“你还是在崔郎中府上住吧,不过是几个月,我还是在文花乡……” “不。”林笙难得倔强,但听着多少带点赌气的成分,“那就一起回去住,我每天早起进城就是了。” 孟寒舟:“……” 这么远,便是十天半月来一趟都指望着蹭郝二郎的车,自己翻山路来回,岂不是胡闹? 郑牙人已经把便宜一些的民宅都给林笙看过了,这还挑不中,那实在是有点难为人。他把图纸卷放回屋里,一边偷偷瞄着院子里凑着脑袋说话的两个少年郎,一边忍不住擦着汗咕哝:“没钱还要那么好的房子干什么!” 郑家媳妇端着针线活坐在旁边,也跟着瞧了几眼,悄悄跟郑牙人说:“哎,当家的,便宜的不是也有一户吗?白石巷里那家,不是三天两头地来问你……” “你是说……”郑牙人一抬眼,但随即就摇摇头,“那地儿的房子怎么会有人赁?再说,就是那儿的房子,卢家人也要价一贯八呢!” “啧,死脑筋。你不问问怎么知道人家不愿意?”郑家媳妇朝外撇了撇,“我瞧着他们俩像外地来的,万一人家不讲究呢?” 卢家人缺钱,屡次三番地找上门来,想让郑牙人帮忙给赁出去。 卢家那个小院稍微小一点点,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林笙想要的那些基本上也都算有,单看是挺不错的,就可惜了是在白石巷里。 白石巷的房子,是出了名的卖不出、租不动,而且卢家人的营生也……让人忌讳。郑牙人可不想干这费力不讨好的活计,所以一直没有松口接下这桩事。 要不是婆娘提起,郑牙人压根都想不到那里。 “再说了,卢家自己房子什么地段,他们心里没数啊,能租出去就不容易了。”郑家媳妇缝着针线说,“你带人上门,两边一合计,各自退一步,说不定就成了。到时候你白赚一笔保金,出去了还能跟人吹,你连白石巷的房子都赁得出去——这不风光?” 婆娘这么说,郑牙人心里就忍不住一动。 上岚县地盘小,拢共就那么些房子,可光官牙就四五个,更不说像郑牙人这样的私牙了。要是白石巷这房真能成,那说出去确实挺好听的。 郑牙人丢下擦脸的汗巾,来了劲头,跑出去叫住准备离开了的林笙二人,道:“二位客官留步!我突然想起,白石巷上还有间院子挺不错的,虽然他家要价一贯八,却还能谈。就是……” 他支吾一下:“就是他家的位置可能有点……偏。要不我领您二位过去瞧瞧?” 偏一点倒没什么,林笙看了孟寒舟一眼,见孟寒舟也同意去看看,便点点头跟着去了。 一路上郑牙人夸得是天花乱坠,然后七拐八拐的到了地方…… 倒也不是很偏啊,距离魏家医馆也不过三四条街的距离,要是抄小路过去,十来分钟就能见到魏璟了。 不过,林笙看看巷口随风招摇的一根根白幡,再看看时不时从不知谁家院墙里飘出来的纸钱、歪倒在墙根下的小纸马,还有偶尔哭哭啼啼从巷子里抹着泪、系着白额出来的行人。 “白石巷。”林笙沉默了一会,终于意识到真相,“……这地方应该叫白事巷才对吧?” 巷子里人家应该是经营白事纸扎生意的,怪不得之前郑牙人说起,表情有些支支吾吾的。 这一片儿原本就是干白事行当的人多,确实就叫做“白事巷”,以前这里还有卖棺材的。但后来方术神鬼之说大行其道,百姓们也越发忌讳这些了,官府这才出钱把棺材营生都迁到了城外去。 但纸扎白蜡行依然留了下来,毕竟百姓们每逢年节祭祖时,也需要买纸扎物什。 巷子也避讳地改名叫“白石巷”。 如今百姓租赁买卖宅院,不仅要看院子房子朝向风水,还要打听房主人是做什么的,要是房主人和自家人气运相悖,便是这房子再好,那也是万万不会再租买的。 像卢家这样做纸扎白事生意的,平日里人家见着都是避着走的,更不说租他家房子。 而且卢父卢母正值壮年,就患病没了,就是在这小院里走的。就连卢家次子后来住在这里,也莫名其妙生了病,这下卢家院子就被传得更阴了。 附近百姓别说租,就是从他家门口经过,回去都要用糯米水洗洗去晦气。 郑牙人讪讪地笑,到了这,再骗就骗不动了,他将二人领到了待赁的那家门墙外头,指了指道:“就是这家了。房子是个好房子,就是阴气重了点,那……还看不?要是看的话,我去叫他家人给开门。” 小院静悄悄的,从门缝看进去,砖瓦整齐干净,小小一方院子虽然不如乡下院子宽敞,但方方正正很亮堂。巧的是,院内也栽了一株杏树,生得枝繁叶茂的,枝梢上已经缀了很多青中透黄的小果子。 林笙自是不信什么阴气鬼气的,他一眼便喜欢上了这个小院子,便回头,看向孟寒舟。 孟寒舟正拧着眉头拂开飘落到肩头的碎纸片,抬头见林笙正在看他,眼底闪着亮晶晶的微芒,似乎实在询问,他一抿嘴,哼道:“看我干什么,我都是一条腿在棺材里的,再阴还能有我阴?” “哪能啊!二位都是阳气十足的少年郎!”郑牙人听着有戏,便赶紧跑到一墙之隔的门口,拍了拍门板喊道:“卢家的!快出来了,有人来你家看房!” 没多会儿,小门被人打开,走出个眼下微微发青的青年,他手里还拿着一把涂浆糊的刷子,一脸疲惫样子。见到是郑牙人,才打起精神道:“有人来租我家房子?” “可不是吗,赶紧拿钥匙开门!” 卢文似乎没料到,一脸惊讶,赶紧放下刷子,去取了钥匙把院门和房门都打开。 “这房子是我爹在世的时候置办的,本来是打算给我成亲的时候用,所以才修葺过,砖瓦都是新的。旁边就是我家的纸扎铺子,我和我弟弟吃住都在铺子里。不过这院墙很厚,门面开在另一头,客人也不是很多,平常我就在后院做做活儿……所以这边一点也不吵,读书写字都很静。” “这屋里头的家具也都给你们用,虽然旧了点,但都很结实。你们随时能进来住,到时候带上锅碗瓢盆和被褥就行了。”卢文说道,“你们如果用水,我那边后院里凿了一口井,你们可以到我那去打。” 院内的情况比林笙从门缝里窥看到的还要好,室内也很干净,两间睡觉的屋子,还有一个空着的小偏房,灶房、柴房应有尽有,虽然小但确实是五脏俱全。 而且隔壁就有水井哎!再也不用吭哧吭哧大老远跑到河边去挑水了! 林笙越发地喜欢了。 孟寒舟看林笙如此中意,开口问道:“月金还能便宜点吗?” 郑牙人忙朝卢文抛了个眼色,叫他机灵点,如今好容易来了一个不嫌弃这巷子营生的冤大头,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卢文听他还要便宜,表情便有些犹豫,要不是今年生意不好,他又需要用钱,也不会想着把自家院子租出去。 郑牙人撮合撮合道:“卢家的你也是诚心赁,我看这两个小哥儿也是一眼相中了,这是难得的缘分啊!这样,我忝着脸充长辈说道说道,你看这小哥腿脚残疾,想必家里也是有困难的,你们都各自让一步,一口价,一贯三,成不?” 卢文:“可是……” 郑牙人干南京拽过卢文,小声劝说:“你可想好了,上岚县里肯租白石巷的人可没几个。这个不抓紧,下个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这会儿也是运气好撞上了不信邪的,不然你这户我是不敢接的……” “什么叫不信邪,我家院子就没有邪!”卢文气愤道。 他声音高了些,林笙抬头看了看:“?” “小点声小点声!”郑牙人瞅了眼林笙那边,把卢文拽得更远了几步,压低声音道,“那爱租不租是你的事,反正客人我是给你带到了,以后你也别再来找我了。再说了,你这空着也是空着,有一钱是一钱,给你弟弟买药不好么?” 卢文一下子被戳中痛点,神色瞬间就有所松动。 “那、那我也得考虑考虑。” 这是松了嘴了,郑牙人心里窃喜,伸手拍了拍卢文的肩膀,就赶忙跑去跟林笙嘿嘿一笑:“二位客官,嗐,这院子卢家小哥还有点舍不得呢!要不这样,我这边准备契书也得两天,您正好也回家琢磨琢磨。要是真定了,咱三天后再来这地儿,当场签契书,怎么样?” “这样也好。”林笙正好可以回去盘算盘算手里到底有多少钱。 卢文也同意给他三天的时间纠结一下。 先就这么与郑牙人说好,林笙瞧着日头也快到了,还得赶着去和郝二郎、李灵月他们汇合,便与房主人也点头致意,推着孟寒舟离开了小院。 经过旁边卢家铺子的后门,突然门缝吱呀一响,一角灰衣呲溜躲了进去。 林笙奇怪了一下,想到卢文刚才提过他和弟弟同住,便以为是他弟弟胆子小不敢见人,就也没有上去打招呼。 郑牙人在后头与卢文又说了几句,卢文表情从彷徨变为麻木,最后长长叹了口气。郑牙人便没有与他多说,摆摆手,随后就追上了林笙二人。 他舔了舔干燥口渴的嘴巴,正要跟林笙吹嘘自己是如何辛苦劝说卢文的,猛地“哐当”一声! 惊得林笙与郑牙人齐齐往后退了半步。 只见一个半佝偻着背的老头儿,被从前面一道门里推攘了出来,倒在地上“唉哟唉哟”地呼喘。紧接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童惊呼着追了出来,哭着喊“阿爷、阿爷!” 又一只大背篓也被人从里面扔了出来,砸在老头儿身边。 那扔背篓出来的是个年轻小厮,站在台阶上,拍了拍手上尘土不耐烦地道:“我家掌柜的都说了,不收不收,你怎么就缠着不走呢?!今年是天谴之年,没几家做红事白事的,我们收你这东西有什么用!你求我们照顾照顾,我们去求谁?——赶紧走,赶紧走!” 老人又气又怆地望着那小厮:“今年明明风调雨顺,就连蜂蜜都比往年产得多!哪里是什么天谴之年!” “你与我说,我与谁说?”小厮表情不悦,烦躁地一把甩上了门板。 “呜呜阿爷……你疼不疼?”小童抹着眼泪去拽倒地不起的老人。 “没事,阿爷没事的啊。”老头儿一手搂着年幼的孙儿,一手去拢洒落出来的东西。 林笙看到这一幕,忙上前去,想帮忙把撒了一地的东西捡回背篓里:“我帮您。” 那老者不断地朝他说着谢谢。 林笙拿起一块地上的东西——是一块一块,黄澄澄的布着蜂巢状的孔洞,摸起来有微微的砂砾感,但一捏就软化了,还有微甘柔和的香甜气味。 “这是……”林笙将团块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蜂蜡?” 作者有话说: 二合一,补昨天的更新。 - 第38章 这药能助你有孕 第38章 这药能助你有孕 老爷子应了一声:“自家养的蜂剩下的蜂蜡。” 蜂蜡是个好东西, 可以用来制作蜡烛。与蜡虫制作的白蜡相比,这种黄蜡点燃后没有青烟,而且有天然蜂巢的甘香味。更不说, 蜂蜡还是一味有解毒敛疮、生肌止痛之效的药材。 这老伯的蜂蜡颜色淡黄, 清理干净, 虫尸杂质也不多, 可见蜂巢养得是极好极细致的。 林笙奇怪地问:“这么好的蜂蜡, 为什么这么早就割下来卖了?这到了秋冬, 还能再收一波蜜吧?” 蜜蜂天然筑巢缓慢,要是遇上时冷时热过干过湿, 工蜂更会消极怠工。能结出一板厚实规整的蜂巢并不容易。 老蜂农们养蜂是为了出蜜,并非是为了要蜡, 所以往往不舍得割蜂巢去卖, 都是反复利用好几年,将淡黄-色的新巢熬成黑褐色的老巢。 春天有春蜜,产量大,甜度高;但天气冷了还会有一波秋蜜, 虽然甜度没有春天的甜,出蜜也变少, 但总归是能多赚点。 而眼前这蜂蜡还是新鲜芬芳的淡黄色, 不是老巢, 应该是今年的新巢,只结了一次春蜜就给割下来了。 老伯垂头丧气地摇了摇头:“本来今年开春天气好,蜂子产得多,能卖上个好价钱。谁想税官老爷说什么天谴年, 今年不仅要交农税,还要交紫薇税……人家有地的能交粮, 我们蜂农果农没地没粮食,就要交钱。 ” “我们就这么些蜂箱,卖完蜜还了家里的债,哪还有闲钱?”老伯一边捡一边叹气,“没办法,只能把蜂巢割了,先卖了凑钱交上税再说……” 可是他忍痛把蜂蜡收割下来了,结果到了城里,往年收蜡的铺子都不肯收了。要么,就把价钱压得很低,还不如往年黄蜡钱的一半,根本就不够交税的。 老头才收拾好背篓,那扇紧闭的小门又打开了,刚才那个伙计出来泼水,见他还在,立刻拧起眉头埋怨:“你怎么还不走?” “……这就走。”老头收拾好东西,颤巍巍地背上背篓,就要领着孙儿离开,回头朝林笙点点头,“谢谢你了小哥儿。” 林笙看着他被压得直不起腰的身子,思索片刻,又追上去道:“老伯,您这蜂蜡我全要了,您照常价给开个数吧。” “你,你要?”老头愣住了,讶异地看着他。 那伙计见林笙一行是从巷子深处出来的,便以为他们也是哪家白事店的帮工,不禁嗤笑道:“你要收这么多黄蜡干什么?问过你家掌柜的了吗?” 林笙蹙眉:“我想收便收了,何须过问别人。” 伙计“呿”了一声:“装什么善人,小心擅作主张,最后都砸手里!”他说着将污水故意往几人脚下一泼,眼见林笙要生气发作,就迅速拍上门板缩回去了。 林笙重新看回蜂农老伯:“您给称一下吧,我也不是瞎买的,我买回去可以做药。” 听林笙这么说,老爷子才放下心来,忙把篓子里蜂蜡用麻布兜子装好了,按一斤二十文的寻常价格,打包卖给了林笙。两厢结了钱,老伯有点难为情地问:“我家里还有几筐,我这老胳膊老腿背不动,只背了这些进城,你看你还要么……” 郑牙人忍不住凑上来,小声地跟林笙嘀咕:“小伢子,这黄蜡不值几个钱,别真看他可怜,把自己钱都搭进去了!” 林笙沉思片刻,依然道:“我收。你估量家里总共有多少,我先给您结了,回头您休息好了,到乡里乡亲的蹭辆车运到城北的魏家医馆就行。” “……”郑牙人都觉得他是疯了,收这么多黄蜡不说,还提前给钱。 怎么赁房子的时候没见他这么大方! 林笙自然不是头脑一热。 蜂巢已经割了,今年再也没有蜜能够采收,这已经是老伯一家最后的希望,倘若卖不出去,或者贱卖,一家子怕是要喝西北风。 蜂蜡是好蜂蜡,而且比起那些动辄千百钱的药材来说,蜂蜡并不贵。他有能力买下,也有办法、有信心做成药来卖。这不比老伯处处吃闭门羹要强?既然能双赢,何乐而不为。 对林笙来说,赁房是纯粹的生活成本,在满足基础要求上能省则省就行。而像是收黄蜡、买炮制材料都是良性支出,将来是能靠它们把好日子赚回来的。 老蜂农也没虚报,老老实实说了家里有多少。 林笙算了下价钱挺公道的,也没还价,就直接从自己背篓里取了钱递给他,然后将包好的蜂蜡放进背篓。 老伯喜出望外,连连朝林笙感谢,要不是林笙推辞,就差让孙子跪下给他磕个头再走了,直说过两日就把剩下的黄蜡一块都给他运进来。便高高兴兴地领着孙子回村去了。 看着林笙这么痛快地付了钱,最后郑牙人都忍不住怀疑,难道这蜂蜡真能赚什么大钱不成? 他忍不住对身旁孟寒舟说:“你兄弟这么花钱,你也不说句话,不管管?” 孟寒舟斜睨了他一眼,自己摇着轮椅过去了,把凭空又重了很多的背篓接过来,抱在自己腿上。 心想,我管他? 他不管我就不错了。 几人出了巷子,林笙他俩要去城门那边,而郑牙人要回家,不同路了。 临走前,林笙叫住郑牙人,客气道:“今天多谢你帮我们介绍了这个房子,回头我的蜂蜡制成药后,到时候也送你一份。” 郑牙人拿袖子沾沾鬓角的汗,纳闷地看着他:“我要药干什么?” 林笙拢起手心在脸边,小声说:“这药能助你有孕。” “我,你,你说什么!我怎么可能需要这种东西!”郑牙人立马脸红得跟被煮熟了一样,他心虚地左右看了看,见周围没人看他,就把林笙拉到一边,清咳了一声,舌头含混地小声问,“你说的是真的?” “嗯。”林笙点头,“让你重拾尊严。” “嘘,嘘!”郑牙人又瞄一瞄周围,他虽然不知道林笙是怎么知道的,半信半疑地道,“要是真行,回头保金我退你一成!” 林笙:“说定了。” 两厢告辞,林笙推着孟寒舟,孟寒舟则抱着背篓。 走在路上,孟寒舟抬头看了看林笙,好奇道:“你刚才跟那个牙人说了什么,他走时兴高采烈的。” “就是看出他一点小毛病,与他探讨了一下未来。” 毛病不大,从一进郑牙人的院子没多久,林笙就注意到这个郑牙人挺瘦的。但并不是皮肉结实的精瘦,而是有些颧红消瘦。尤其今日太阳虽然灿烂,但还不至于到夏暑节气,他也没有做什么力气活,却时不时就热得要擦擦汗。 带着看房子的一路,他还一直无意识地舔嘴唇。 最重要的是,他这个年纪了,院子里竟然没有任何小孩子的衣鞋物什,可见是尚未添一儿半女。但他家媳妇,明明体型健康,面色红润,中气十足,这生不出孩子的问题……多半是出在男方身上。 如此多的证据,林笙虽没有把脉确证,但也基本上能肯定了。 这郑牙人有肾阴亏损,阴水不足的毛病。 林笙瞥了他一眼:“没什么,你还小,你不懂。” 孟寒舟:“……??” - 两人不紧不慢地到了城门口,郝二郎一贯喜欢约在的馄饨铺子里。虽然没第一时间点东西吃,但这会儿店里人不多,老板笑眯眯的也没有催促或赶人。见他俩走累了,还给倒了一壶粗茶解渴。 等其他人的时候,林笙想起件没来得及问的事:“对了,刚才忘了问,什么是天谴年?那蜂农老伯又说要额外交紫薇税……” 孟寒舟狐疑地看他:“你不知道?” 林笙心里空跳了一下,心想我该知道吗?难道这事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但孟寒舟也没有多追问,只当他窝在后院一味读书,两耳不闻窗外事。 他随便喝了两口店里的粗茶,就嫌涩口而放下了,讲道:“圣人身边有位上师,每年除夕都会替圣人占卜国运。今年的时候,占卜出的结果不佳,说是天谴之年,或有灾乱。而为国消灾的办法,是要集万民之力在京城北边的龙脉阵心处,建造一座紫微宫,以镇厄气。” 建宫殿容易,可如何叫做“集万民之力”呢? 圣人苦恼,下边自然就有人献计献策,想出了捐紫薇钱的办法。 ——万千百姓,一人出一份钱,汇聚成海,再用这个钱去建造紫微宫,不就是所谓的以“万民之力”起高楼了吗。天上神仙见了这座万民金殿,必会感动而降下吉兆,保佑大梁。 圣人闻之大喜,立刻同意,让千家万户“自愿捐献”,为国化灾。 豪门贵胄不差钱,为了吹捧圣人英明,一个个捐得比谁都积极。 那会儿,京中还冒出个排名,说谁家捐得多,就可以在将来紫微宫中得到一面雕刻而成的供奉金壁。捐得越多,金壁越大、越靠近主殿。 一时间众多贵胄一掷千金,就为了相互攀比,拿下最大最好的那扇画壁。 曲成侯自然也捐了,只是那时候,尚且不愁吃穿还是侯府世子的孟寒舟,并没有体会到,这场在京中席卷一时的攀比之风,这在世家望族之间聊起,不过是场谁家风头又盖过了谁家的热闹、不过一扇没有争夺到的区区画壁。 倒了下边,就成了几乎能压死一家老小的“紫薇税”。 不离开京城,离开侯府,孟寒舟可能这辈子也看不到这些。 林笙沉默了很久,竟也不知道该评价什么。 很荒唐,又似乎很合理。 自古以来世上就从来不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事情。 他只能叹了口气,庆幸自己收了那些蜂蜡。 正暗自唏嘘,刚好遇上李灵月抱着银子也过来汇合了。林笙忙换了心情,朝她招招手,拽了个条凳过来让她们坐下。 “怎么样,立女户的事情顺利吗?”林笙问她道。 李灵月脸上洋溢着好看的血色,从怀里掏出官衙给开的文书:“嗯,已经弄好了。不过我也看不懂都写了什么……” 林笙偏头看了看,大概像是一份立户的凭据,上头印着衙门的章和李灵月的指印。那指印有些抖得模糊,大概能想象到李灵月当时紧张而兴奋的心情。 “太好了。”林笙笑了笑,“以后就是自由身了。今日好事连连,不如我做东,请大家吃一碗馄饨吧!” “吃馄饨怎么不等我!”郝二郎扯着嗓子从外边进来,瞧着也挺高兴的,大概送货途中也遇上什么好事了吧,他朝馄饨铺老板挥挥手,“来五碗三鲜馄饨,多加汤多撒葱花!” 老板远远地“哎”了一声。 郝二郎一步跨坐在凳子上,趴在桌边挑了挑眉,低声道:“你们不知道,我去买肉的时候听见了什么热闹事?” 作者有话说: 郑牙人:他乱花钱,你怎么不管管他? 小孟:?这个家,你还没看出到底谁说的算吗? - 第39章 贞洁 第39章 贞洁 大锅滚水, 薄皮馄饨,一烫就熟了,没多会儿几碗浮着葱花的鲜香馄饨就端了上来。 李灵月给银子卷了卷袖子, 问道:“郝木匠又听见什么有意思的事了?” 林笙吹了吹汤面上的葱花, 慢条斯理地喝着汤底, 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郝二郎是真饿了, 呼噜呼噜吃了几口, 才抬头聊起自己遇见的那桩八卦:“不知道你们晓不晓得, 城南有个专门做驴骡生意的齐老爷?我家的驴车就是从他那买的。” 李灵月没进过几回城,没听说过, 林笙和孟寒舟就更加不知道了,几人齐齐地摇了摇头。 驴骡马都是大件儿, 都能算是一种家产, 即便是城里的百姓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得起的。所以一般都是谁家要用得着了,像是红白喜事、搬家,或者进出山一趟,人们大多选择租一辆车, 或者直接租驴子骡子用。 那齐老爷就是做这个行当发家的,当然也卖, 只是买的人不多。 像郝家这样三天两头就要拉木材、送货的, 天天租不划算, 这才咬咬牙买了一头小黑驴。 齐家算是善商,虽是生意人,但要是真碰上十万火急要用车,但一时半会拿不出钱的, 他家也通人情,可以帮帮忙借用一回。所以在县城里名声很不错, 大家就尊称他一声“齐老爷”。 “这齐老爷有个儿子,这齐少爷打小就算过命,说他二十三岁的时候命里有一劫,要赶快找个好姑娘成亲才能化解。可是齐少爷谁也瞧不上,就是不肯成亲,急的齐老爷团团转!” 郝二郎一边嗦馄饨一边聊:“然后有一天也不知怎么着,就看上了菜肉街上一个卖酱菜的“酱菜西施”,天天到人家摊子上买酱菜、嘘寒问暖,还帮人家家里干活。一来二去的,那姑娘也对一表人才的齐家少爷有了几分意思……” 李灵月道:“这不是好事吗,鸳鸯成双,也解了齐老爷一桩心事……难道是齐老爷看不上她是个卖酱菜的吗?” 郝二郎也说:“齐老爷也没有看不起人家姑娘的意思,还上门去提亲了,就想着两家能快快办事,把齐少爷命里这劫难给过了去。可是,这不是今年风水不好吗……” 风水不好,就是指仙师占卜说大梁今年是天谴之年,诸事不宜。许多人家忌讳这个,所以今年喜事喜丧都办得少了,都要拖到明年再办。 不过这事信则有不信则无,郝木匠家就不怎么信,所以依然选择今年给郝大郎娶亲。但齐老爷却是信的,可问题就出在,齐老爷又相信天谴之说,又相信命劫之说,一下子为难住了。 最后一合计,就说婚书啥的先写了,自家关起门来磕个头,先赶在齐少爷二十三生辰之前过门。等天谴年过去了,齐老爷再给两个新人补办一场正式的大礼。那姑娘家也同意了,前几天,就悄悄地把这事给办了。 本来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好事。 郝二郎啧啧称奇着说:“可谁知道啊,说出来你们都不敢信!那酱菜西施根本就不是西施!洞房花烛那晚,两人双双躺下,亲亲蜜蜜,齐少爷一掀衣服——竟然发现自己娶来的心上人,竟然是个男的!他一直男扮女装!” “咳咳咳——”林笙被一口馄饨汤呛在喉咙,勺子里的馄饨也啪叽掉在了桌上。 孟寒舟:“……慢点吃。” 孟寒舟掏出手帕,递过去擦了擦溅在林笙颊边的馄饨汤汁。 郝二郎看着咳得脸都红了的林笙,纳闷道:“林医郎,你怎么了?” “……只是烫着了。”林笙道。 “啊,天下竟然还有这种奇闻异事?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骇人听闻,令人瞠目结舌。是吧,林笙?”孟寒舟斜过视线注视着林笙。 林笙皮笑肉不笑地瞥了他一眼。 难得见到林笙窘迫的样子,怪好玩的,孟寒舟莫名对这个八卦有了更深的兴趣,看向郝二郎追问:“那他们之后怎么样了?” “这不就说到今天的事了吗?”郝二郎敲了敲筷子,一脸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我到那附近买肉,刚好瞧见齐老爷带着人上亲家去讨说法,那亲家也不依不饶,非说齐少爷已经和人成了好事了,没有毁了人贞洁又退亲的道理。气得齐老爷在酱菜铺子门口破口大骂。” 他们两家吵得凶,周围人三两琢磨,就听出个缘故来。 那“姑娘”从小身子弱,怕养不活,乡里人流行把男孩当女孩养,能骗过勾命的阴差。这么养到十二三,反而出落得更加漂亮了,男生女相。这夫妻俩就干脆让儿子继续冒充“酱菜西施”来招徕客人。 这“酱菜西施”大概是穿女裙久了,也真把自己当女孩了。 那齐家给的彩礼够多,夫妻俩一时鬼迷心窍,问了儿子也愿意,就闷着脑袋把他当女儿嫁了。现在齐家找上门来,夫妻俩自然是不大愿意退还彩礼钱的,就一直在扯皮。 齐老爷带人冲动上门说理,齐少爷是随后才赶到的,到的时候这事已经被吵得路人皆知。 “你们这蛮不讲理放什么狗屁!”齐老爷被这夫妻俩气得七荤八素,“今天这亲退了,我们家就当这事儿是个误会,没发生过!我家是个儿子,你家也是个儿子,两个男子怎么能丢了贞洁?!” 齐少爷一直拽着齐老爷的袖子,面红耳赤:“爹,你别说了。” 齐老爷见他支支吾吾的,目光躲躲闪闪,表情变得大为惊诧,突然从骂亲家变成骂儿子:“逆子!你难道真毁了人家名声?!” 然后就抄起亲家门口捞酱菜的长柄勺子,追着齐少爷打了一条街。 最后竟变成了亲家夫妻反过来劝说齐老爷消消气。 郝二郎看得津津有味,但不得不离开菜肉街的时候,他们两家还在折腾着呢。他唆完最后一颗馄饨,咂吧咂吧味儿:“好久没见过这么精彩的热闹了!” 李灵月困惑了一会,突然说:“可是,他俩都是男子,哪里来的贞洁?” “呃……”郝二郎眨了眨眼,倏忽也忡住了,他光顾着看吵架、八卦、揍儿子,没细想过这个事。他别说男子的贞洁,他长这么大连小姑娘的手都没碰过,只能茫然看向孟寒舟:“大舟。男子怎么丢贞洁?” 孟寒舟看看郝二郎,又瞧瞧李灵月,没好气道:“……看我干什么,我难道懂吗?” 三个人又齐刷刷看向林笙。 林笙:………… 这三个人,孟寒舟和郝二郎,一个十七,一个十六,都还是未成年。李灵月虽然十九了也已经成过亲,但这么不干净的事情怎么能说给一个女孩子听?? 他冷静地站起身,对三道求知若渴、八卦不倦的目光视而不见,将馄饨钱放在了桌上:“郝二郎,你还小,有的事情要长大了才能知道。好了,天不早了,该回家了。” 郝二郎仰天无趣地呜咽了一声。 孟寒舟虽没再说什么,但多看了林笙两眼。 付了账,孟寒舟抱着背篓慢悠悠的被林笙推着,见郝二郎他们在前头走远了,悄悄地道:“郝二郎小,不能听,你只告诉我一个人。” 他真的很好奇。 林笙瞥他一眼:“你也没有成年。” “……那多大能听?” “十八吧。”林笙道,这是底线。 孟寒舟掐指一算,蔫了,还有七个月呢。 - 郝二郎带他们走到停驴车的地方,挪了挪车上的东西腾出空地来,想起说道:“哦对了,我过来的时候碰见孙兰姐了。她说买东西的时候,遇见了嫁到外地去的小姐妹回来探亲,说难得见上一面,要叙叙旧,就不跟我们车回去了。” 林笙点点头,几人便各自找了个地方在车上挤一挤。 回去的路上,轮到孟寒舟没精神了,不知道是虚了还是累了,没多会就趴在了林笙背上打盹。 依然是郝二郎在前面一边赶车一边喋喋不休,林笙找到个他说累了的空档,也跟他们说了准备进城行医的事情。 “啊?”郝二郎没有想到突然之间的,林笙和孟寒舟就要搬出村子了,甚至连房子都看的差不多了,一时间有点多愁善感起来,“那你们再也不回来了吗?我才交到你们这样的朋友……” 林笙道:“只是为了方便才住在城里,没事的时候,我还会回来采药的……而且现在是这么打算,还没最后定下来。” 郝二郎吸了口气,挑起嘴角笑了下:“哎,去吧去吧!”他回头朝林笙做了个鬼脸,“我以后要是进城玩儿,能到你们家蹭着睡一晚不?” “当然可以。”林笙微笑,“什么时候来都欢迎。” “那我就放心了!以后我郝二郎也算是在城里有人了!嘿嘿。” 林笙又看向李灵月:“灵月姐,立完户,你想好做什么营生糊口了吗?” 李灵月沉默了会,这事她还没有仔细盘算过。 “那,我之前教你认的那几种草药,你还记得吗?”林笙问。 李灵月忙点点头:“记得。” 林笙道:“要是过几日我们俩搬走了,你就住在我们那个小院里吧。”不等李灵月摆手拒绝,他又说,“包家旧屋已经塌成了一片废墟,你和银子也回不去。反正我们小院空着也是空着,你总住在兰姐家里也不太方便,就当帮我们看房子吧。” “而且,你要是一时半会没想好做什么,可以帮我采采药,晒晒药。之后我还可以教你做些简单的成药,到时候卖出去了,咱们分账,怎么样?” 李灵月干活手脚麻利,人又细心,林笙离开后,文花乡这边也确实需要一个能够帮上忙的人。 “你就当给银子攒钱了。”林笙劝她。 李灵月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被他劝动,答应下来。 她就是个农妇,此前能做的只是缝缝衣服、绣绣花,现在虽然没人拘束她了,可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擅长做什么。至少现在先跟着林医郎做事情,确实能够给银子一个更好的生活。 … 天色将黑未黑之时,车子吱扭扭地回到了文花乡。 郝二郎离开前,邀请他们走之前去吃大哥的喜酒:“林医郎,我大哥四天之后在村里办喜酒,你和大舟都记得过来吃酒啊!一定要来!” “好,一定带个大红包去。”林笙朝他挥挥手。 送走郝二郎,他回到屋内,揪住了正从轮椅往床上挪要钻进被窝的某人:“不可以,今天去了很多地方,要先洗澡,还要泡药浴。” 一听泡药浴,又苦又闷,孟寒舟就嫌麻烦不想动,索性抱着枕头耍无赖:“好累,明天洗也是一样的。” 林笙拽了两下没拽动,蹙眉盯着他,突然低声凑过去说: “你洗完了,我就告诉你一件成年人才能知道的事情。” “……” 林笙歪了歪头,叹气,无奈:“又不想知道了?那好吧……” 他一转身,手边的袖子变得一沉,林笙眯着眼睛用余光瞧向对方。 孟寒舟咬牙坐起来了:“洗。” 作者有话说: 小孟:(叉腰)洗了这个澡,我就要做成年人了! 笙:哦? - 第40章 梅花面霜 第40章 梅花面霜 林笙给他烧了水, 煎了药汤,还顺手把两人的衣裳给搓了,都是浮灰, 随手一揉就能干净。 洗洗擦擦折腾了一个时辰, 孟寒舟才干干净净地上-床去。 又过了约莫两刻钟, 林笙才进来。 他挑了一支短烛头在床头, 还从灶下捡了一只烧了一半的木枝做炭笔, 在西屋找到的一张废纸背面, 靠在床头写写画画。 孟寒舟抬眸看林笙。 他披着件绀色的薄衫子,墨发半干地垂落在肩后, 被热水浸泡后的面容越显雪白漂亮。有水汽从鬓边凝聚继而滴下来,碎在秀丽的锁骨上, 让人想到月季花瓣上的清露。 折腾着泡完澡, 孟寒舟的困意已经散了几分,他探头看了一眼纸上的东西,像字但是很奇怪,还有不认识的符号, 他竟然看不懂:“在记什么?” “算算账,看看最近的收支。之后要花的钱估计会很多, 还有郝家大郎成亲, 我们得随礼吧?”林笙继续写着阿拉伯数字, “你困了就先睡,不用管我。” 孟寒舟张了张嘴,但看他眉心微皱,很认真还念念有词的样子, 就没有出声。 但孟寒舟也没有睡,他见林笙头发上的水汽快要把衣裳濡湿了, 便拿来一条布巾,把发丝捞了过来,裹在布巾里轻轻地擦拭。 头发很长,孟寒舟在旁边摆弄他的发梢,并不会影响他,林笙当他闲着无聊就没有管。 孟寒舟指缝卷起一绺墨发闻了闻,有种淡淡的草药香味,清爽好闻,吸到鼻子深处还有一点点的甘味。他捞起自己的头发闻一闻,是苦的,就是药浴的那种苦味。 “你为什么这么香?”孟寒舟忍不住问,但这问好像怪怪的,又补充,“用了什么?” 林笙随口说:“槿叶揉的汁水,还加了一些薄荷。” 南方山里,槿树漫山遍野都是,小院后边就有几棵。方才孟寒舟泡药浴的时候,他就去薅了一点用来洗头发。槿叶里有皂草苷,可以清洗头发上的污渍油脂,清热止痒,还有柔顺发丝的作用,是天然的洗护二合一。 这是曾经有一回,去一个山村医疗支援的时候,村子里一个老婆婆教给他的。 孟寒舟不高兴:“为什么我没有?” 这也要比? 林笙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你不是不喜欢药草的苦味吗?让你泡个药浴,都跟要抓你上刑场似的。”他收回视线继续做自己的事情,没再理他,“你要是想要,下次也给你用。” 孟寒舟:“……” 过了好长时间,林笙终于理清所有账目,尤其是清算了一下采药、制药成本、买药之间的收支平衡,还要粗略估计一下生活开销,对于手上的钱粮大概心里有了数。 于是将写满了数字的纸张叠起放好,想探身去吹灯,然而头发却被拽得狠狠一痛。 “好痛!孟寒舟!”林笙微恼地回头看去,见孟寒舟半垂着眼睛,已经困得魂儿都不知道去哪里了,手里却还机械地重复着擦头发的动作。 他抬手在孟寒舟脑门上狠狠敲了一下,把人敲醒了。 “?”孟寒舟吃痛地捂住脑袋,恍惚了一瞬才清醒。 林笙捞回自己的头发,好容易用槿叶汁液柔顺的发丝,都被孟寒舟擦得毛毛躁躁。这么长的头发很不方便,保养起来也很麻烦,他心疼地顺了顺:“你是想把我头发搓分叉吗?” 他不许孟寒舟再碰,把头发拢在一侧,探头把灯吹灭了,就要躺下闭眼睡觉。 孟寒舟却挤了过来:“你还没有跟我说那件事。” “什么事?”林笙很困,已经把之前说过的话都忘了,回忆了一会才想起来,可那本来就是他哄骗孟寒舟的说辞罢了,难不成还真的深更半夜与没长大的青少年聊违禁话题?林笙装傻道:“什么事,我想不起来了,明天再说吧!” 孟寒舟立即用胳膊横在枕头上,不许他睡。 “……”林笙看着这道“天堑”打了个哈欠,朝他勾勾手,“那好,你过来,我与你说。成年人才知道的事情就是……” 孟寒舟往他这挪了挪,支起耳朵。 林笙小声且神秘地说:“成年人最会骗人,所以永远不要相信成年人的话。” 天真的孟寒舟:“……?” 林笙说完就直接一头栽倒,不管不顾的闭上眼睛,快速入睡。并不管此刻孟大少爷的内心是如何波澜,直接当头给了这个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一点小小的成年人世界的震撼——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虚假且不讲道理。 还顺便报一报头发被擦到炸毛的仇。 孟寒舟终于意识到自己又一次上当受骗。 林笙为什么每次总能骗到他? 他很生气,气的肺疼——话本上说的没有错,越是看着漂亮无暇的人越是会骗人,就像越美的玫瑰刺越多! 他很想把林笙揪起来,掐着他肩膀使劲晃一晃,想在他雪白的锁骨上狠狠咬一口,或者把他珍爱的头发剪成秃毛! 但是月光一摇,孟寒舟感觉到手臂上的重量。 林笙躺下的时候,他的胳膊还没有抽回,此刻,这个漂亮的骗子正枕在他的手臂上,睡得心安理得。孟寒舟正盯着他看,越看心里越生气,这时,林笙突然侧过身,面向他这边。 不知不觉,离他更近了几寸。 孟寒舟看着半搂在怀里的人,没有动手掐他,自然也没有去剪他的头发。而是挨着也躺下了,把被子理了理,嘴上恶狠狠地说:“你等着,这笔账——” 林笙隐约嫌他吵,微微一动。 孟寒舟立即收声,过了会,才压低声音继续说完:“我记下了!” - 林笙睡了个好觉。 一起来就去煮了粥做早饭,然后就开始处置收来的那些蜂蜡。 他将这些蜂蜡掰碎,放在锅里加水融化,融成液体咕噜噜冒着细微的小泡泡,就趁热用粗孔一些的布做滤布,把蜡液过滤一边,以除去蜂巢中的虫尸和大杂质。 待晾凉后,再次切碎,放在锅上蒸,蒸化后还要再细滤一次。 这样经过两次蒸煮过滤,再晾凉结块后得到的,就是纯净的可以用来入药的黄蜡了。提纯后的蜂蜡色泽金黄,气味清淡,如果保存得当,可以用一两年都不会变质。 孟寒舟醒来的时候,满屋都是淡淡飘着的蒸煮蜂巢留下的甘香味……还有,茉莉花香。这时节,哪里来的茉莉花? 他将自己挪到轮椅上,探头到灶房门口张望了一下,他确信这花香味是从林笙这里传出来的:“你在做什么?” “来的正好!”林笙用帕子拧了拧水,飞快地在孟寒舟脸上抹了几遍。擦得孟寒舟鼻子脸颊都被刮红了,不等大少爷发作,林笙端出个小碗,从碗里剜了一指像脂膏似的东西,抹在他脸上,“试试?” 顷刻间清雅的茉莉香混着其他草药的味道,钻进孟寒舟鼻腔。 “这什么东西?” 香喷喷的,涂在脸上后润润的。之前孟寒舟只涂过林笙配置的治脸上烂疮的药膏,都没有这回的这个好闻。 林笙道:“用蜂蜡做了点搽脸的面霜试试,加了白芷、白芍、茯苓、桃仁,一点养血活血的当归。为了提香用了一些茉莉,不过是药用茉莉,味道比较清淡,没有茉莉花茶那么香。” 孟寒舟拿指腹碰了碰。 这么早起来,就开始折腾这么复杂的东西? 虽然他不怎么喜欢香得刺鼻的茉莉花,但是既然林笙都已经做来讨好他了,那昨夜的事情就勉为其难翻篇…… 林笙托着下巴沉思:“过几天郝大郎不是成亲吗,我想着是不是得带点恭贺新婚的礼物过去?我也不知道他们小夫妻喜欢什么。想来想去,不如做些面霜,美白润肤,还能当香膏使,新娘子能用得上。到时候去买几个好看的小罐子装起来,用红线一系,也更有诚意……你觉得呢?” “……”孟寒舟脸色失望,“不是给我的。” 林笙歪头:“什么?” “没什么。”孟寒舟转着轮椅要回屋里去。 木轮子刚滚了半圈,林笙嗤笑一声,伸手把他轮椅倒着拽了回来。 紧接着一只东西朝他丢了过去,孟寒舟下意识伸手接住,只见是个小竹筒,巴掌大,一头蒙着布头,用细绳缠着口。隔着封布闻了闻,是一种缈缈冷冷的梅香。 “小气巴拉的。怎么连人家的新婚礼物都嫉妒啊?”林笙靠在灶房门口嘲笑他,“这个是给你的。里面配的药材更适合你,用的是梅花脑提香。” 孟寒舟那点才冒头的躁郁,很快就被梅花香压平填满了。 “不生气了吧?”林笙将一个瓦罐抱来放在他腿上,“那就帮我把这罐蜂蜡放到太阳底下去,找个干燥且通风的地方晾晒。里面还没有完全凝结,所以小心不要洒出来!” “走吧。”林笙摆摆手,“我还有别的药要做。” 孟寒舟勉强原谅一下。 他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也没有不满,老老实实“护送”宝贝蜂蜡到院子里,转了几圈,找到一个阳光最好最足的地方。 连着自己和瓦罐一起,晒起了太阳。 - 三天转瞬即逝。 到了和郑牙人约好的日子,林笙准备好了钱,还有“贿赂”郑牙人的治疗阴虚的药膏,这回没有带孟寒舟,而是自己去了趟城里,决定和卢家签赁房的契约。 卢文也下定决心要租了,虽然被杀了价,但所以还提前重新把院子洗刷整理了一遍。 三方一块在干干净净的新院子里签了字画了押。 契书一共三份,林笙和卢文各一份,郑牙人则拿最后一份还要去官衙登记报备。 林笙看着将要展开新生活的新家,也不禁生出几分兴奋。 卢文收下了第一笔月金,也没多说什么,只道:“院子我已经收拾好了,你们随时都能搬进来,这是这里的钥匙。要是屋里有什么东西坏了,可以到隔壁找我,要是坏的不严重,我都能给你修。” 林笙忙说:“谢谢。” 卢文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是隔壁院子里突然传出咣啷一声,他警惕地回头听了一下,慌慌张张地告辞跑了回去。 院子太干净了,林笙甚至都没什么可提前收拾一下的。 他等了一会,卢文好像很忙也没有再过来,他就锁上门先走了,去了趟魏家医馆,把租好房子的事情告诉了魏璟。刚好前几日遇到的那个蜂农老伯,昨日也把剩下的蜂蜡都给送来了。 林笙查看了一下蜂蜡,都是和第一批一样的品相。 魏璟道:“白石巷那个地方只是营生比较招人忌讳,不过你要是不在意的话,那地儿倒是真挺好的,安静还便宜,也适合小孟公子养病……那你们打算哪天搬过来?要不要我把驴子借给你?” “还没定,哪天收拾好了哪天过来吧,乡里也还有点事情没用安排完。”林笙摇摇头,“驴子就不用了,我们东西也不多,过几天跟着我朋友送货的车,几个包袱就来了。” “好吧。”魏璟。 “对了,那个齐娘子怎么样了?”林笙问。 魏璟道:“昨天我去看了一眼,她吃着你的药,没有再出血,脸色也好了很多。” 林笙点点头,沉吟片刻,走到柜台写了几行字,交给魏璟:“她的药应该还剩两副,之后可以按这个写的加减一下,再让她吃五副。再之后我应该就搬过来了,到时候再去看她。” “好。”魏璟接下药方,好好收起来,“那你现在是就要回去了?” “嗯。” 林笙告辞后,去买了几个好看的装面霜的小罐子,又扯了二尺红纸一匝红线,好给郝家包随礼的红包。心情好,还奢侈地还买了两斤腔骨,打算回去吃顿好的。 腔骨便宜,但依然可以啃到肉,酱烧大腔骨,林笙想想都忍不住流口水,不比排骨差。 之后再拿骨头炖汤,又是一顿。 林笙提着东西翻了一个时辰山路才到家。 但心里轻快,腿也是轻快的,没怎么觉得累。 到了门口,见院门虚掩着,正要推门喊一声孟寒舟出来帮忙拿东西,就听到里面郝二郎在说话:“……真的假的?这么好的东西,也让我用一点试试呗?” “那不行。”是孟寒舟略显得意的声音,“这是专门做给我的,只配我的脸,你用不了……哎,别摸,会脏。” 作者有话说: 郝二郎:秀,来,朝我脸上秀。 - #舟,下个反诈app吧。 小孟:胡说!老婆不能算骗,老婆,感情的事,怎么能叫骗呢?有时候要反思一下自己,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还没老婆?是不是没努力? - 第41章 难以置信,离谱至极 第41章 难以置信,离谱至极 林笙推门进去。 听见动静的孟寒舟下意识收起了东西藏在背后, 郝二郎转头看了一眼,没心没肺开开心心地道:“林医郎你回来了,大舟正跟我显摆他的宝贝——嗷!” “……”孟寒舟朝他屁-股踢了一脚, “就你有嘴。” 虽然他小腿没劲, 全力踢一下也不疼, 郝二郎揉了揉屁股瓣, 转身就与他打闹起来。 “你们俩别打翻了我的药。”林笙觉得他俩实在是幼稚, 赶紧避让几步, 把手里的东西提到屋里去,把腔骨拿去灶房用清水泡一泡血水。 院子两人折腾了好一会, 最后以孟寒舟折损了一条腰带,郝二郎被扔出去一只鞋子告终。孟大少爷腿萎人虚, 但唯有扔东西一点练就得炉火纯青, 径直把二郎的鞋抛出了院墙去。 林笙刚好出来从水缸里舀水,孟寒舟后背一紧,突然想到林笙不喜欢他扔东西,立即把双手收回来想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孟大舟!你等着!等我把鞋找回来的!”郝二郎单脚蹦跶着, 跳出院子去捡鞋了。 孟寒舟扭头看了看林笙,见他似乎没有生气:“城里的事情顺利吗?” “嗯, 顺利。今晚炖肉骨头吃。”林笙端起那盆浮着血沫的腔骨给他看, 拳头那么大的腔骨, 看起来很新鲜,“所以你别老欺负人家郝二郎。” “……”孟寒舟心想,我坐着轮椅,他有手有脚, 他扯我腰带都没说,怎么算我欺负他了? 林笙看着他被扯断的衣带, 开了线,衣襟快敞到了肚脐,于是走到屋里重新拿了一条出来,弯腰给他系上。孟寒舟后背贴在椅背上,腰际被他沾过凉水的手指时不时地掠过,心口扑扑扑地直跳。 “肚脐不能吹风,会受凉。”林笙把他层层包好,似闲聊说道,“对了,你能帮我装点一下喜篮吗?再叠几个红包。” 因逆着光,林笙整个人看起来金灿灿的。 孟寒舟只顾着看林笙了,恍惚地被塞过来几张红纸,还有一只小提篮。 郝二郎咋咋呼呼回来要单挑的时候,就看到孟寒舟脸色红殷殷的,正坐在屋檐底下剪红纸,剪成的纸条缠在小竹篮上,小媳妇似的,搞得没跟他打够的郝二郎有点不知所措。 “二郎,你今天是有什么事吗?”林笙问。 郝二郎只好摸摸后脑勺,颠颠地跑进来道:“其实是我爹让我来问问,你们有什么忌讳的没有?比如有什么能吃的,不能吃的……” 村里人办喜事都很热情朴素,一家办事,全村帮忙,桌椅碗筷请客当天用的多,都是大家借来的。 喜事当天来做客的也都是亲朋好友、乡里乡亲,习惯了邀请人去吃席的时候多问一句。有的人家在意那些,譬如有人属鸡,本命年介意与属狗的坐一桌,又譬如有人才在庙里许完愿不能吃荤。 主家办事也是图个吉祥热闹,也不想闹出什么不愉快,所以尽量都会提前准备一下,把不同忌讳的人分开安排在不同的桌上。 “没有哦。”林笙没有那么多事,人家让他们去蹭饭,他们哪还能挑三拣四的,不过,“给我俩找个人少僻静的桌吧。” 孟寒舟还没去过下河村,但估计经包财一事,孟家那点事早传出去了。 他担心万一有听了流言蜚语言语无状的,惹恼了孟寒舟,到时现场那么多碗碗碟碟,这位大少爷怕是随手一拿,就能砸破好几个人的脑袋。 而且,林笙也喜静,他不太愿意和那些不认识的村民们一块寒暄。 “这没问题!”郝二郎拍拍胸脯,他说着瞄向孟寒舟,似乎想问问,“那他咧?” 孟寒舟不爱吃的多了去了,以前做堂堂贵公子的时候把嘴养刁了,很会挑食,不过他都还没张嘴,林笙就替他说道:“他什么都吃。” “……” “好吧。”郝二郎道,“那明天中午记得过来啊,拜堂是下午,吃席是晚上!没事的话我先去下一家了,你们村儿还有好几家要去呢!” “快去吧。”林笙朝他摆摆手。 - 晚上,林笙的烧腔骨出锅了,还蒸了细面馒头。 不过腔骨里的血水是孟寒舟洗净的,火是孟寒舟看的,翻锅也是孟寒舟拿的锅铲。 林笙只是负责把食材倒进去,加加水、撒撒盐,动动嘴。 偶尔锅里油点溅出来,吓得从来没下过厨的孟大少爷张牙舞爪,好似要跟锅里的肉骨打架一般。 两人挤在狭小的灶房里,一起做完了这顿饭。 孟寒舟虽亲自参与了这顿饭的制作,但看着这一盘嶙峋怪状的骨头,还是有点嫌弃——这种骨头多肉少的东西,以前在侯府的时候连下人都懒得吃,更不说大少爷了,那是压根都不可能出现在孟寒舟视野里的。 尽管表面看上去的确汁水浓厚,可这都是骨头,有什么好吃的? 他转头看了一眼林笙,见他直接用手拿起一个,放在嘴边啃。 啃不到的缝隙,用筷子尖戳一戳,连肉丝带汤汁一起吸溜到嘴里。然后又撕下一瓣馒头边,去沾烧腔骨的汤汁,一口泡汤馒头一口骨头。 很快就吃得嘴边油亮亮的,莫名看起来很香。 孟寒舟咽了咽口水,心想难道真的很好吃? 实在没忍住,挑了个小的,拿捏着姿态尝了一下,眼睛旋即就亮了。小火烹了很久,汁水都已经深入到骨头里面去了,浓红的酱汁里还有一种像是药味,但却让肉骨变得更加馋人的香味。 他啃了几口果然不得劲,也放下了筷子,像林笙一样下手抱着啃。 他们俩来了这文花乡,因为没钱而省吃俭用,大半的餐饭要么是面片汤,要么是菜粥,即便有偶尔孙兰家捎给他们的吃食,也只是解解馋。很久没有这样痛快的吃上荤腥了。 “区区骨头,没想到还挺好吃的。” 孟寒舟舔舔嘴角咕哝道,看林笙吃的香,自己嘴里的也变得更香几分。 - 第二天,林笙将准备好的茉莉面霜装在小篮子里,推着孟寒舟去了下河村,路上还采了一些五彩缤纷的鲜艳小花装点篮子。 一进下河村的村口,整个村子都洋溢着喜庆的氛围。 沿路的树干上都贴上了红纸条,还有成群的小孩子边叫边笑着在路上玩耍,好不热闹! 因为脚程慢了点,载着新娘子的驴车已经绕着村子转了一圈,哒哒地溜达进新郎家里了。林笙推着孟寒舟来到郝家院子门前,便瞧见黑驴妞妞扎着一朵大红花,趾高气昂地叫唤着。 “恭喜恭喜!” “恭喜啊老郝!” 此起彼伏的庆贺声响起。 郝木匠穿这件新做的衣裳,满脸喜色地招呼着人。而郝二郎正在门口陪着新郎迎客,旁边是他们请来了一个秀才,正支了个桌子记账,谁家随了多少礼,写在喜簿上。 看见林笙两人来了,郝二郎赶紧挥挥手:“林医郎!” 林笙赶紧上前去,将小篮子放在迎客的桌上,把随礼的红包交给那秀才,便朝扎着红缎子的郝大郎道喜:“恭喜呀,这是我做的一点香膏面霜,希望不要嫌弃。” 孟寒舟也跟着道了声“恭喜”。 农家成亲没那么多复杂的仪式,待会儿吆喝着拜了堂,就一块热热闹闹地吃席喝酒就行。此时院外已搭了棚子,在起锅烧油做席面了。 郝二郎喜气洋洋地凑上来,指着小院里一处头顶有荫凉的角落:“林医郎,这院子里坐的都是我们自家人。你们可以坐那边那张桌子,我也在坐那儿!今天不喝好了可是不能回家的!” 他悄悄地说:“今儿买的酒可是上好的梨花白!贵着呢!得多喝点才不白来!” “还要喝酒?”林笙皱眉。 “大喜的日子,怎么能不喝酒啊?快来,离拜堂还有一阵呢,你们先进来坐!”郝二郎一手推上孟寒舟,轱辘辘地进去了,林笙只好快步跟上。 刚落定,那边门外又有人在“二郎、二郎”地叫,郝二郎忙得脚不沾地,只好匆匆招呼了林笙两句就赶紧跑了:“桌上有瓜子花生,还有炸好的酥肉和丸子,你们先吃点垫垫肚子啊!” 林笙:“……” 一回头,孟寒舟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已经去拿桌上的小酥肉吃了。 林笙叹了口气,只好先坐下来,他推着轮椅翻过山坳走过来,确实有些口干,见桌上有水壶,便拎过来倒了一杯,想也没想就一口喝净。 液体顺着喉咙流下去,下一刻,林笙脸色微变,突然咳嗽起来:“……咳咳!” 孟寒舟立马看向他,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怎么了,被水呛住了?” “……”林笙捂着嘴,一手抓着孟寒舟的小臂,脸色通红,说不出话来,“这,这壶里……” 孟寒舟疑惑,拿起杯子闻了闻:“酒?” 林笙咳了好大一会儿才缓过来,抱怨道:“怎么会在茶壶里放酒啊?” 桌上放了两个壶,一个里面是酒。 孟寒舟捞了另一只壶过来……一闻,还是酒。 方才郝二郎说是专门买的梨花白,但梨花白孟寒舟喝过,比这壶里的酒水要浓郁很多。或者说,这并不是正宗的梨花白,而是掺了水的……郝家这是被无良酒肆骗了吧? 不过,这大喜的日子,也没道理非要把这事说出来让主人家不高兴。 孟寒舟把壶放下:“可能是壶不够用。” 其他桌子上的壶具也是各色各样,大概是从乡亲们家里借来的,所以都不一样。他看着林笙异常通红的脸,“你没事吧,不然我喊一声,让郝二郎给你打点水来……” “不用,只是呛了一下,现在已经好了。”林笙摇了摇头,伸手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再来一口压一压!” 孟寒舟狐疑地观察了他一会,觉得他怪怪的,又说不上来,直到见他被呛得通红的脸色确实慢慢平复了,再喝了两口,也没什么变化,这才放心下来。 “不要空腹喝酒。”他伸手夹了一条小酥肉,“你吃点这个。” “……嗯。”林笙垂眸看着眼前的东西,眨了眨眼,突然探头过去张嘴咬住,齿间在孟寒舟的筷子尖上磨了两下,叼走了肉条,慢慢地咀嚼。 孟寒舟没想到他会直接从自己筷子上抢食:“你……” 林笙唇色被炸物上的油渍蹭得亮盈盈的,看起来很软很弹的样子。 孟寒舟心底一动,心虚地挪开视线,匆忙往自己嘴里塞了个丸子,没话找话地聊:“这个乍一吃还凑合,但是多吃了几口,有点腻。不如昨晚上的骨头香。” “因为好吃的不是骨头本身啊。” 林笙一手托着腮,斜斜地看向孟寒舟:“是两个人,一张桌……”另一只手探出食指,指指他,又指指自己,“嗯,一起做饭,再一起吃饭。” 孟寒舟闻言看着他:“以前没有人陪你吃饭?” 林笙似乎是沉思了一会,抿抿唇,又摇摇头,但没说话。 孟寒舟心想,以前也没人陪我吃饭……除了林笙。 嗯,只有林笙。 “以后,我陪你吃饭。”孟寒舟郑重其事地道,“每一顿。” 林笙一愣,他看看孟寒舟的眼睛,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那么土俗的话他都说出口了!就换来林笙一个嘲笑,孟寒舟炸起毛来。 林笙不吱声,却突然站起来,抱起了自己身下的圆凳子。 “你去哪?”孟寒舟被他吓了一跳。 孟寒舟看着他不明所以的在原地转了个圈,然后凑到自己轮椅旁边,放下凳子。歪了,挪一挪,直到圆凳紧紧地贴住他的轮椅,贴得一点距离都没有了,然后林笙才满意地坐了下来。 “好,以后都……一起吃饭。”林笙笔直地坐着,说完,他就不动了,像一尊安静的玉像。 孟寒舟:“……” 虽然难以置信,尽管离谱至极,孟寒舟谨慎地注视了他一会,还抬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忍不住问道:“林笙,你不会是……醉了吧??” 才两杯!还是掺了水的稀酒! “醉?”林笙一把抓住在眼前瞎晃的东西,“什么是醉,我不会醉。我还能喝三百杯。” 话音刚落,他头一偏,结结实实地靠在了孟寒舟的肩膀上。 作者有话说: 要不是掺了水,一杯就倒了 - 第42章 异物卡喉 第42章 异物卡喉 “林笙……林笙?” 林笙抱着他的手臂, 呼呼地吱应了一声,然后就没动静了。 孟寒舟满脸震惊地看着倒在自己身上的人,再看看桌上的水酒。 他拿起壶倒了一杯, 亲自尝了尝……和料想中的一样淡。连喝了四五杯, 也只是觉得腹中多了一股暖意, 连微醺的感觉都没有。 又拿过林笙的杯子, 贴着水光未干的那边, 将杯底残存的一点酒液喝了, 静候了一会——依然毫无感觉。 孟寒舟第一次喝酒是九岁,在长公主的寿宴上, 当时被表兄哄骗着喝了半壶甜甜的石榴酒,也没有醉倒, 只是头疼难受了一宿。随着年纪大一些, 酒量更似摸不着边了。偶尔被贵族子弟们叫出去交际,一群少年郎都趴下了,只有他跟没事儿人似的。 以前孟寒舟以为是自己天生酒量好,现在再想来, 许是随了他那个赌徒酒鬼亲爹吧……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孟寒舟长这么大, 就从来没见过谁是真的一杯倒的。那些在酒场上三推四让, 谦让着说自己“不胜酒力”的人,往往都是唯一一个能从酒桌上站着离开的。 没有哪个像林笙这样的,嘴上自夸“能喝三百杯”,实际上径直睡倒。 要不是孟寒舟亲自尝了林笙那杯, 他都怀疑是不是有人在他那只杯子上涂了麻药。 孟寒舟悄悄伸手,在林笙白白净净的脸上掐了一下, 还把他的嘴巴捏成小鸭子状。 ——放肆了一会,没有被打。 这下,孟寒舟终于确信。 林笙只是单纯的……醉了。 院内院外一片喧嚣,小孩子争抢着果脯来回跑动大呼小叫,乡民们高声交谈放声大笑,吹着漫无边际的牛,还有嗑着瓜子的村妇絮絮叨叨地聊着家长里短。 只有这小小的角落,像是檐荫下的安静小世界。 没多久,有人喊着吉时到了,由村里儿女双全子孙美满的妇人领头,欢欢喜喜地去请了新娘出来,簇拥着去拜堂。院门外随即响起一长串噼里啪啦的鞭炮声,穿插着黑驴高亢而兴奋的嗷嗤嗷嗤的叫声。 众人一股脑地涌去看新娘子了,一边起哄、拍掌、吹口哨,现场一片混乱,没人注意到大喜的背景下,阴影里还躲着两个人。 孟寒舟低头看了看林笙,抬手捂住了他的耳朵。 漫天飞扬的红纸屑落在两人身上。 把他们俩也映得红彤彤的。 新娘子是美是丑,孟寒舟也没有看着,直到年轻人们闹了洞房回来,太阳慢慢地斜过去,主家喊着要开席了,终于忙得差不多的郝二郎从新房里挤出来。 天气越发地热了,尽管有一角屋檐在头顶,却也拦不住日光的蒸腾。 被林笙当做枕头靠着的一半肩膀,已经有些潮湿的微汗。 “林医郎这是怎么了?”郝二郎道,“困了?” 孟寒舟支着手掌,挡着夕阳斜照进来的金芒,撇撇嘴:“喝多了。你家这会儿有能睡觉的房间吗?” “啊?有倒是有……”郝二郎疑惑,赶紧帮忙把林笙架起来,送到自己的房间里去,“可是席都还没开呢,他咋喝多的?自己喝的?” 孟寒舟本想与他表演一下林笙“醉倒”的过程。 这时被扶着才坐到床沿的林笙皱了皱眉,突然往郝二郎身上靠去。孟寒舟啧了一声,不乐意了,在林笙软绵绵倒过去之前,一把捞住了他的后领,将他一拽一带:“往哪里靠呢?床在这边。” 林笙晃了晃,坐直了,垂着脑袋在身边摸了摸,摸到一片滑溜溜的“巾帕”,擦了擦嘴边的口水,然后又是啪叽一歪,倒在床上。 郝二郎问:“他这是喝了多少啊?” 孟寒舟束起两根手指。 “两壶?……两斤?”见孟寒舟频频摇头否认,郝二郎大惊,“难道是两坛?!” 孟寒舟沉沉吸了一口气,都不好意思说出来:“……是两口。” 听到这个惊人的酒量,郝二郎难以置信地盯着林笙看了一会:“林医郎这也不像是喝醉了的样子啊……” 他弯腰戳一戳林笙的脸颊。 逗一下,林医郎就哼一声。 “干什么呢。”孟寒舟嫌弃地挥开了他的手,弯腰把林笙脚上的鞋子给褪下,“有醒酒汤吗,茶水也行。” “有专门煮的桂圆红枣喜茶!一会儿我让做席的伙计再帮忙炖个醒酒的酸菜汤吧。”郝二郎啧啧称奇,不禁悠悠地摇了摇头,他都没见过能开席之前就把自己喝醉的人,感慨道:“唉,我家妞妞……” 孟寒舟抬眼,纳闷他为什么要提驴子。 “都能喝一盆呢!” 孟寒舟一阵无语,作势又要找东西扔他。 “哎,不闹不闹!”郝二郎赶紧笑嘻嘻地跳开了,收敛起忍俊不禁的嘲笑脸,好好地说道,“这屋里应该不会有人进来,就让林医郎在这儿睡吧。就是可惜了,席都没吃上呢!” 郝二郎听见外边又在起哄,忙说:“哎不跟你说了,我还得去给我大哥挡酒去呢!” 他给两人端了几碟子点心果子进来,又放下一壶茶水,就把门虚掩上,赶紧跑走了。 屋内安静下来,孟寒舟看着被林笙攥在手中的自己的衣摆。 抽了几下,林笙反而攥得更紧了,还不高兴地嘟哝:“不要……不要抢我的枕巾……”紧接着就把这片柔软的“枕巾”垫在了脸庞下面,上面还沾着一点亮晶晶的口水痕迹。 孟寒舟:“……” 林笙一杯倒后也不吵不闹,只是安安静静地发困睡觉,脸色不仅没有红一点,反而还比往日更白了几分。看着好像没什么事情,可摸一摸脉门,却跳得很快。 孟寒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他担心林笙有什么问题,倒了一杯温温的红枣茶水,硬是把林笙拉扯了起来:“醒醒,喝点水再睡。” “……唔。”林笙被生拽着坐起来了,两手撑在床沿,呆呆地垂着脑袋。 “张嘴,啊。”孟寒舟把水杯贴到他唇边,林笙反应迟钝了一会,还是听话地含-住杯沿,小口地抿着甜甜的红枣茶,只是喝了半杯就困住不动了,怎么也不肯喝了。 孟寒舟只好作罢,拧身放下茶杯的时候,就觉腿上一沉。 林笙居然放着正经枕头不睡,不知不觉直接倒在了他的腿上,身体微微半蜷着,两手揣在胸-前,像团团睡的猫咪一样。孟寒舟小心碰了他一下,林笙不仅不躲,还乖乖地和他贴贴。 手心被林笙侧脸贴着,孟寒舟一僵,丝毫不敢动,生怕他会从床上掉下来。 孟寒舟看着腿上的林笙,琢磨起为什么他酒量会这么差,醉酒后还会变得这么乖,乖得几乎称得上是任人摆布了……如此胡思乱想了一阵,孟寒舟自己也靠在椅背上,阖上眼睛闭目养神。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也不知道林笙还要睡多久。 这时,突然原本欢欢喜喜、笑声阵阵的窗外,极不合群地响起一道女人的惊呼声,突兀地穿刺进昏鸦鸦的房间里,一下子惊醒了孟寒舟。 “……小宝!小宝怎么了!” “这,孩子脸都紫了!”紧接着窗外又响起板凳倾倒、碗盘摔碎的声音,还有众人嘈杂的喊声,“郎中……快去找郎中……” 一时间,郝家小院里慌乱无比。 孟寒舟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忽然原本安静睡着的林笙坐起来了,他望着窗户眨了眨眼。 “你醒了?”孟寒舟惊讶地看着他。 “谁在喊郎中?”林笙茫然地仔细听了一会,确信是真的有人在求救,就扶着脑袋站了起来,匆匆踩上鞋子就往外跑,直奔着最为嘈杂慌乱的方向去了,一边朝里挤,一边推开人群,“郎中在这,郎中在这!” 很快林笙成功挤了进去,就见到是一个女人正惊慌地抱着个两岁上下的幼童,旁边人七手八脚的,有拍孩子胸口的,有说要灌孩子姜汤的,有掐孩子人中的。 还有几只农家来蹭食儿吃的小狗,围着众人汪汪地乱叫,场面不可谓不乱。 郝家父子也被吓得不轻,这大喜的日子,人家孩子在自家席上出了事,不吉利自是不说,万一真有个三长两短,都没处说去。郝家大郎身上还挂着大红的绢花,正手足无措地原地打转。 直到郝父扭头看到林笙,这才回过神来,赶紧把林笙拽了过来:“对对对,林医郎在呢!林医郎,你快来救救孩子!” “都让开,不要碰孩子!”林笙立即查看了孩子的情况,小童脸唇发紫,张着嘴喘不上气,“孩子是不是吃了什么?” 孩子母亲一脸惊慌茫然,吓得哭哭啼啼的:“我不、不知道啊,我刚才一直在和王婶说话……” 林笙顿时皱起眉头:“孩子这么小,你就坐在孩子身边,连孩子在干什么都不清楚?” 他飞快四下观望了一圈,看到地上散落着一些干桂圆和红枣,瞬息之间就做出了判断,立即从女子手中接过了孩子。他单膝跪地,将孩子翻过来面朝下趴在自己腿上,头向下低过身体。 林笙用左臂固定住头颈部,手指捏住孩子的两颧,让他张开口,右手快速地从肩胛骨往上冲击孩子背部。 冲击到第五六次的时候,孩子突然微微一搐,从喉咙里喷吐出了一粒黑溜溜的东西。 有人看清了,喊道:“是桂圆核!吐出来了吐出来了!” 林笙又拍了拍孩子后背,确认喉咙里没有其他异物了,孩子的脸色也慢慢地由紫转红,然后哇的一声大声啼哭起来。林笙拍背的力度放缓,转而轻抚了几下,便将孩子交还给了他娘亲。 “小宝!”女人一把抱住孩子,又急又心疼,“你吓死娘了!” 听着孩子嘹亮的哭声,林笙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道:“孩子没事了,下次注意点。这么小的孩子什么都往嘴里放,一个没看住就会出事,不是每次都能这么幸运能及时救到。” 孩子娘亲忙千恩万谢:“谢谢、谢谢你,你是小宝的救命恩人……” 林笙摆摆手,一泄气,脑袋就嗡嗡的,他幽幽地爬了起来,拍拍衣服的时候,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拉扯自己的裤腿。 “?”他低头看了一眼。 郝木匠见已经解决了,大大地放心下来,赶紧赔笑着招呼众人:“没事了没事了,惊着大家伙了!大家继续吃,吃好喝好,吃好喝好啊!” …… 因为院中已经吵成一锅粥了,孟寒舟见林笙冲过去之后,明知自己就算跟上去也帮不了什么,还不如老实呆在原地别给他添乱。 他正担忧地听着外面的动静。 然后林笙就施施然地走回来了,孟寒舟看着他进了门,扬声问道:“外面没事了吗?你……” 还没说完,下一刻,林笙鬼鬼祟祟地扭头关上了房门,笔直地朝自己小跑过来,途中着急得还差点被自己左右脚给绊倒。他做贼似的飘到跟前,凑到了孟寒舟面前,蹙着眉心,捂住了他的嘴巴:“嘘,嘘,不要叫——” 孟寒舟:“……唔。” 林笙小心地往外看了一眼,又朝孟寒舟贴近一点,盯着他看了好久,兴奋地叫他的名字,语气里还流露出几分莫名的神秘:“孟寒舟孟寒舟!” 孟寒舟唔唔回应两声,握住他的手腕,将他手心从自己嘴上拿开:“……怎么了?” 林笙眼神天真直白,且异常炽热,像是烧着一把小火苗似的。 “我想要这个!我要这个!” “什么?”孟寒舟没明白。 说话间,林笙偷偷地扯开了衣襟,高兴地叫他看:“你看你看……” 孟寒舟视线向下移。 作者有话说: (先发一章,欠1) - 第43章 小狗会冷 第43章 小狗会冷 一只白乎乎毛茸茸的小奶狗被他藏在衣服里。 衣襟打开一条缝后, 小东西冒出头来,奶声奶气地“啊呜啊呜”叫了两声。 小狗用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孟寒舟,林笙亦眨着亮闪闪的眼睛望着他。 孟寒舟:“……” 看这小狗一丁点大, 蜷在衣服里很老实也不怕人的样子, 应该是当地农户家里豢养的, 顶多不过才一个多月的小奶狗。孟寒舟犹豫了一会:“这, 你从哪抱来的啊?” 林笙坐下把小狗掏出来, 放在自己腿上, 颇为得意:“院子里捡的!” 小奶狗也不害怕,追着林笙的手掌转圈圈, 咕嘟一下,把自己转晕软趴趴地差点滚下去, 林笙赶紧把它捞住放回来。 孟寒舟离得近, 小奶狗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舔他垂在一旁的手指。 “噫!”孟寒舟立马缩回了手,嫌弃地用手背顶开了小狗,掏出帕子擦了擦, “脏不脏。” 这种满地乱跑撒野,还会乱叫乱尿的小东西, 孟寒舟并不喜欢。或者说, 这世上除了日奔千里的宝马、和训练有素的猎鹰, 其他的动物,他都避之不及。 小狗被孟寒舟顶了个屁-股蹲,扭头就钻进林笙怀里,委屈地呜呜直叫。 林笙揉揉小狗的脑袋:“没事没事。” “这狗不怕人。”孟寒舟将擦过手指的帕子都丢到一边, “应该是来吃席的人家养的,玩一会儿就赶紧还回去。” 林笙一听, 立马把小狗塞回了衣服里,生怕被人抢了似的:“要还的吗?我捡到的不就是我的了吗?” “……但这不是小野狗,是有主人的。” 有主人,那就不叫捡到,叫偷,被人家发现是要挨骂的。 林笙无辜地扁着嘴巴,撒娇似的唤他的名字:“孟寒舟……” 孟寒舟一愣,后脊梁的寒毛都被他叫得竖了起来,只是迟疑了片刻没有回应,林笙就生气地抬起下巴,抱紧了怀里的小狗,蛮横地耍性子:“我不……我想要,我就要。我要带它回家睡觉!” “……” 林笙哼了一声,揣着小狗要偷偷走掉。 孟寒舟就吃亏在没腿上了,只能赶紧转动轮椅跟在他背后:“不是,不是不让你带走,是万一人家找来……” 即便是喜欢想要,也得找到人家的主人,问人家愿不愿意割爱。 刚才看林笙冲出去救小孩,还以为他已经清醒了,可看他现在这不讲道理的模样,孟寒舟又糊涂了。 话音未落,紧闭的门板外就响起一阵爪子刨抓的声音,还有另一只小狗在外面“嗷呜嗷呜”地狂叫。 打开门缝,一只黑色的小奶狗迈着小短腿把脑袋挤了进来,尾巴还留在外面,扑棱棱地摇。 林笙低头看看这个踩在自己鞋子上的小黑团子,眼睛一亮,立即又回头去看孟寒舟。 “……”孟寒舟直感觉大事不妙。 果不其然,下一刻林笙就打开门,把小狗抱起来,喜出望外地道:“孟寒舟,这个我也想要!” 他把啊呜啊呜叫的小狗揉了一顿,试图往衣服里藏。 孟寒舟扶着脑袋,觉得头一疼。 “小三,小四?”一个少年拿着根吃剩的骨头,嘴里还嚼着丸子,找了过来,“咦?奇了怪了,刚才还看到在院子里呢?小三,小四!小——” 少年经过门口,一低头,正好撞上蹲在地上慌里慌张往衣服里藏小狗的林某人。 小狗虽然只是才出生一个月的小奶狗,体型很小,林笙的衣服很宽松,但藏一只遮遮掩掩还勉强能看。藏两只,显然是塞不下的,小黑狗的胖屁股还挂在外面。 且随着少年熟悉的声音唤起,之前听话的小白狗也窸窸窣窣钻了个脑袋出来。 林笙眼见被发现了,一把抱住两只小狗,呲溜一声躲到了孟寒舟的轮椅后面。 少年:…… 孟寒舟:………… - 一刻钟后,孟寒舟与林笙,那少年,还有方才救治的小童的娘亲,齐聚在这一方小屋里。 地上放了个大木盆子,里面放着两只赃物……小狗,前爪趴在木盆上好奇地摇尾巴。 林笙低着头,眼巴巴地看着小狗。 那少年告状道:“小姑!他偷咱家的狗!” 那才被林笙救治了孩子的农妇赶紧把侄子拽了过来:“你这孩子瞎说什么,人家怎么可能偷狗?”她朝众人尴尬地笑了笑,“这是我侄儿,哥哥家的。他们家今儿没空来,侄儿就跟着我来热闹热闹……小孩子瞎说话。你们别见怪啊!” “不是,他就是要偷狗!”少年不服气,“我亲眼瞧见,他把狗往衣服里藏!” 这时窸窸窣窣一阵,大家回头一看,林笙又去抱小狗了。先是抱起了小白狗,犹豫了一下,又想要小黑狗。抱起了小黑狗,又舍不得小白狗……像昏君沉迷美色挑花了眼。 最后,干脆两只都要抱走。 他当着众人的面,把小狗往衣服里放,甚至还给小狗取好了名字。 “汤圆,白白圆圆的,你叫汤圆!嗯……那你就叫芝麻。”林笙坐在地上一手一个,把脸埋在毛茸茸里蹭了蹭,开心地道,“汤圆芝麻,不要理他们,他们好吵哦,还是你们乖……” “啊呜!啊呜……” “……”场面一度沉默。 那少年的脸上更是写满了:“你看、你看你看!” “林笙。”孟寒舟拽了拽林笙的衣服,握住他的手往他先把小狗放下,只好解释说,“他这是喝多了,在发酒疯……你们的小狗肯不肯卖?我们把它俩买了行不行?……过会儿等他醒了,肯定让他给你们道歉。” 农妇赶紧摆摆手:“不用不用,两只小狗而已。这就是我们家里自己养的狗生的狗崽子,这窝生了四个,本来早晚也是要送人的,说什么买不买的。林医郎才救了小宝一命,我们都没报答呢,要是林医郎喜欢这小狗,就给抱走吧。” 刚才小童被桂圆核卡住的时候,少年没在,所以没瞧见,是回来听其他人形容,才知道如何危急。 这会儿听见这个“偷狗贼”就是救了小表弟的林医郎,只好道:“那,那给你们吧!”但还是嘀咕了两声,“想要可以直说的嘛,不用偷偷摸摸的……” 林笙怀里揣着两只小狗崽,晃晃悠悠,一边开始发困,一边咕哝道:“唔,想要。” 孟寒舟:“……” 孟寒舟还是拿了钱塞给他们,就算是把小狗买下了。 “……林笙。”事情解决后,孟寒舟拽了拽坐在地面、抱着小狗不撒手的某人,两个小团子挤来挤去从他衣襟里冒出脑袋,又好笑又无奈,“起来了,小狗已经是你的了。” 眼见小黑狗要从里面掉出来,孟寒舟一手接住,拎着后颈丢进了木盆里。 然后拽了半天,因为使不上力气,没办法把林笙给弄起来。 两人拉扯了一会,林笙嫌他吵,还推了他一巴掌——虽然并没有推动,反而把自己推得踉踉跄跄,结果啪叽一屁股摔在地上,干脆趴在孟寒舟膝上不动了。 郝二郎进来瞧见他俩,一个抱着小狗缠着孟寒舟耍性子,一个被气得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 他笑得前仰后合。 孟寒舟瞪他一眼,要不是被林笙缠得脱不开手,就想拿东西丢他了:“还笑!” 最后,席还没散,宾客们正喝得上头呢,院子内外一片划拳吆喝的吵闹声,郝二郎就赶着驴车把两人送回了文花乡。 天已经黑透了,两只小狗被装在铺了稻草的背篓里,林笙也已经闹累了,在山路规律的颠簸中,枕在孟寒舟的腿上昏昏欲睡。 “早知道是个一杯倒,一口酒我都不会让他碰!” 这一个下午,把他十几年来的脸都丢得差不多了。孟寒舟嘴上说着要把林笙捆起来打一顿,还要把他的两只小狗都丢下车喂狼。 郝二郎挥着小鞭子回头看了一眼,却看到他解了外衫,盖在了林医郎的身上,还左手把林医郎往身上拢一拢,拍一拍,右手抱住快要颠翻装小狗的背篓。 也不知道刚才那个语气凶得要吃人的,究竟是谁。 终于回到了文花乡的小院。 郝二郎帮忙把林笙给架到床上去,因为家里还有很多杂事,老爹一个人忙不过来,也没有多留,赶紧又回去了。 孟寒舟把自己挪到轮椅上,慢吞吞跟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林笙正掏出两只小狗往被窝里放。他顿时脸色一变,呵斥道:“林笙!狗不许上-床!” 林笙吓得一顿,可怜兮兮地看着他:“我捡来的,就是我的了……” 孟寒舟又被他撒娇似的眼神唬住,只不过沉默了片刻。林笙就默认他同意了,高高兴兴把两只小狗放在原本属于孟寒舟的枕头上,然后自己跟着躺下:“这里就是你们的家啦……” “……” 这是它们的家,那我睡在哪里?! 孟寒舟深深吸了一口气,脾气已经在要爆炸的边缘。 他气得要去把狗扔掉,手还没碰到一根狗毛,林笙又想起什么似的,坐起来发了会呆,把两只小崽子拿起来,放到了床的里面,这才重新躺下。 小白狗换了新地方,气味有点陌生,趴在被子里面呜呜叫唤着。小黑狗则皮一点,还踩着林笙的身体乱跑,想去刚才软软的枕头上睡。 林笙一手指把它按住,抱回来,哄它说:“不可以,那里是孟寒舟的位置……” 小黑狗:“啊呜……” 林笙揉揉它的头:“嘘,不要乱叫哦。他是个小气鬼,你弄脏他的枕头,他会生气的!” 在说谁小气鬼? 孟寒舟攥起拳头,是真的要生气了。 他冲上床,去掀林笙的被子,今晚说什么也要把两只小畜生给扔到大门外。 “孟寒舟他……”林笙揣着小狗,跟小狗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孟寒舟暂且停了下来,他要听听林笙还能跟狗说出什么能气死自己的话来。 林笙扯了扯被子,含混不清地说:“他也是我捡来的,唔……我捡来的,也是我的……” 孟寒舟竖起耳朵,贴近,没下文了。 低头一看,林笙已经沉沉睡过去了。 “……” 孟寒舟坐在床边气了好大一会,气得把鞋脱下来重重扔在地上,然后钻进被子躺下,一翻身,把被子都裹到了自己这边。他要冻死林笙! 天气几近入夏,没多会,孟寒舟都要捂出汗来了,林笙终于凑过来,贴在他的后背上,来拽他身上的被子。 结果孟寒舟还没满意一点,就听林笙梦话里说:“小狗会冷……” 孟寒舟瞪大了眼睛,盯着他,冷冷道:“我也会冷!” 林笙不知是真听到了,还是在梦呓,他犹豫了一会,咕哝着放开了手,“好吧。”他翻身回去,摸到已经团在一起熟睡的小狗,把自己的袖子盖在了小狗身上:“他没有毛。没有毛很可怜的,你们让让他吧……” 孟寒舟:“?” 孟寒舟七窍生烟,气得根本睡不着。 他把被子一掀,丢回林笙和两只狗身上,起身从床头的矮柜里面抱出一只筐。 他怒从心头起,暴躁地从里面掏出一根银光闪闪的缝衣针! 孟寒舟扭头看了看睡得格外香甜的林笙,和他的两只狗宝贝,然后—— 咬牙切齿地开始缝狗窝。 作者有话说: 笙:我捡了三只小狗。 这是狗三。(芝麻:汪!) 这是狗二。(汤圆:啊呜!) 至于狗大…… 舟:??你们看我干什么? - 第44章 离乡之日 第44章 离乡之日 第二天日上三竿, 醒来的时候,林笙觉得身边很热,身侧的被角底下还一直有东西乱动。 他以为屋里半夜进了老鼠, 一下子醒了, 小心翼翼地去掀开被子。 “啊呜!”一黑一白两只奶狗团子正在里面打架。 被子一掀开, 小东西就迈着小短腿, 扭着小屁股, 踩着林笙的肚皮过河。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摔到床褥另一边, 然后翻个身跳起来继续打。 林笙茫然地看着两只小狗,海里只勉强浮现出了零零碎碎的画面, 但大多是模糊的,救治了一个窒息小孩子的事情倒是还有印象, 但是后面的事情, 是一丁点都记不起来了。 想了好一会,才想明白,哦对,自己昨天喝酒了。 ……可是为什么家里会有狗?以及, 他不是在郝二郎家吃席吗,为什么肚子还是饿的, 又是怎么回来的? 林笙正抱着其中一只小白狗, 与他二脸懵逼的时候, 孟寒舟一脸阴寒地进来了,林笙看他眼下挂着两轮明显的乌青,一时有点纳闷:“你没睡好吗?” “……”他还好意思问!连夜缝了只狗窝出来,任谁能睡好? 孟寒舟磨了磨后牙, 把一碗粥放在桌上:“吃饭。” “哦。”林笙揣着小白狗下床,另一只小黑狗就吧嗒吧嗒地跟着跳下来, 尾巴似的跟在后头。他走到桌前探头看了看,惊讶道,“你自己煮的粥?” “不就是水里加米,有什么难的。” 小黑狗跑过来咬孟寒舟的裤脚,孟寒舟恶狠狠盯着他,想把它踢开,又怕踢重了林笙要生气,只好忍了又忍,感觉眼神尖锐的下一顿饭就要吃烤狗肉了。 林笙尝了一口,顿时皱起眉头,他沉默片刻,觉得还是要鼓励一下大少爷:“挺好的……熟了。” “?”什么勉为其难捧场式的评价,这可是他辛辛苦苦炖了一早上的粥!孟寒舟立即端过来自己喝了一口,林笙伸手没有拦住,就见他嚼了两下,嘎嘣一声。 孟寒舟捂着脸,一脸不可置信:“为什么粥里会有沙子?” “因为你没有淘米。”林笙道,“最好的除去沙子的精米我们还买不起,而普通的米里多多少少会有些沙子和尘土,下锅之前要用水淘洗几遍。” 他说着,便从碗里挑出了几粒小碎砂。 孟寒舟没听说过竟然还有这种事情,没想到落魄以后,要洗衣服就算了,吃饭前还要先洗米。他按住碗,拿过来替他挑里面的砂砾,豪言壮语道:“以后我会赚钱,让你不再吃带沙子的米!” 林笙挠了挠怀里小狗的脖子:“好啊,那你可要快点,我真的要饿死了。” “那怪谁?明明随了礼,结果一口没吃上,还弄了两个拖油瓶回来……”孟寒舟忍不住把他昨天干的那些事,一样不落地都说了,尤其是“偷狗”一节。 林笙听完“嗷”一声捂住了耳朵,哀嚎道:“你怎么不拦着我?” 孟寒舟震惊于他倒打一耙:“我拦得住吗,你连狗的名字都取好了!” “……”林笙抬起头来,“叫什么?” “白的叫汤圆,黑的叫芝麻。”孟寒舟不情不愿地回答。 “你记得听清楚嘛。” 在地上玩耍的小黑狗拿孟寒舟的鞋面磨牙咬着玩,被孟寒舟抬脚攘开了,嫌弃地威胁它:“不要以为林笙护着你们就可以嚣张!再咬我,我就把你们都扔了!” 芝麻什么也不怕,也不怕孟寒舟的威胁。 它打个滚爬起来,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嗷嗷叫着朝床底下钻了进去。 汤圆听见芝麻的叫声,也想跟着去玩,可是林笙的腿很高,它胆子小不敢跳。可怜巴巴地啊呜啊呜着急叫了几声,林笙只好把它拎到地面上,扭头看它俩要去干什么。 只见芝麻扭着屁-股,从床底下拽出来一个硕大的厚布垫子,用很多碎布头拼凑在一起的,远远看去像个五颜六色的荷包蛋。两只小狗爱不释口地咬着玩,又跳进去打滚。 “那是……狗窝?”林笙问,“你缝的?” 孟寒舟顿时脸色挂不住,昨夜缝完他就有点后悔了——熬夜通宵缝狗窝,说出去像什么话?! 可是怎么他都塞到床底了,还能被狗扯出来? “我是怕它们睡我的枕头!”孟寒舟板着脸,避重就轻,“我嫌它俩脏。以后它俩只能睡这个,不许再上-床!” 床明明是他和林笙的。 “哦。”林笙似笑非笑地点点头,“好,以后它俩只睡你亲手缝制的狗窝。” 孟寒舟:“……” 算了,反正以后不管怎么说,再也不可能让林笙碰一滴酒了,尤其是在外面! - 林笙吃了点孟寒舟挑过沙子的粥,勉强管住空荡了一天一-夜的胃。 他想起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也不再休息了,先去院子里查看那些剩余的装蜂蜡的罐子,将它们密封好口,堆到阴凉的地方放着。 虽然是个一杯倒,但是无论如何也能算作是宿醉了……吧? 孟寒舟还想让他多躺会,却被林笙摆摆手拒绝了。 离他与崔郎中约好的日子也没几天了,文花乡里还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安排好呢。 林笙先去了趟孙兰家,观察一下柳山生锻炼得怎么样了,又交给他们夫妻俩一套新的动作,让他们继续再练习。 顺便看看银子身上烫伤后留下的疤痕。 林笙留了一副新的祛疤药方,让李灵月之后抓了药,自己碾成药粉,用蜂蜜调成药膏给银子涂抹。 小孩子新陈代谢快,表浅的地方只有脱痂后鲜嫩的淡粉色了。重的地方还是有些疤痕增生,不过好在都是不会轻易能露出来的地方。 只有左耳侧偏后脑勺的一小块,因为接触滚水很早,皮肤又稚嫩,毛囊破坏很严重。林笙之前还侥幸地想,也许小孩子生机旺盛,连毛囊也能顽强地挺过来……现在看来,是真的被烫死掉了,估计很难能再长出头发。 李灵月听完也叹了口气:“没事,不过是些头发,什么都不如把命保住了好。” 银子的小脑袋比同龄孩子的笨一点点,但不意味着她觉察不出娘亲的心情变化。她抬头看看娘亲,又去拽拽林笙,小声地问:“是因为我这里没有头发,腿上还有虫子爬,变丑了,阿娘就不喜欢我了吗……” 她说的虫子爬,就是指那些攒生的疤痕,蔓延在腿上像蚯蚓一样。 “没有的事。阿娘永远喜欢你的呀!”林笙蹲下来,温声说,“银子,小姑娘的美丽不在头发和疤痕上,你自己每天觉得开开心心、漂漂亮亮就好了,不用在意别人怎么说。” 银子似懂非懂,想了想,依然不懂。 “林哥哥和小舟哥哥过几天要搬家了,送你个礼物好不好呀?”林笙看她不开心,便哄一哄她,“我们漂亮的小银子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银子眼睛亮起来:“可以吗?我想要一个新的头花!”但她随即又有点难过,“……可是阿娘说头花很贵,我们买不起。” 林笙看她头发因为营养不-良而有些黄糙,扎着的发绳也旧得都褪色了,于是摸摸她的脑袋:“过两天林哥哥送你一个,好不好?” “小舟哥哥的针线活可好了。”林笙自豪道,“让他用布给你缝一个,不要钱的。” “哇!好!”银子高兴地拍手,“布头花,布头花!” 在家里看小狗打滚的孟寒舟:觉得鼻子怎么痒痒的。 林笙哄开心了小丫头,这才抬头对李灵月说:“这两日-你有时间吗?方便的话白天到我那去吧,我教你一些常用的炮制药材的方法。你不用担心,都是很简单的。因为有些药材采下来不经放,需要及时炮制存放才行。” “我们走了以后,这边还需要你给帮衬。” 李灵月忙应下:“明儿一早我就去。” 林笙点点头,想着也没什么其他的事情了,就回了小院,把答应银子送她一个小头花的事情,告诉了孟寒舟。 孟寒舟正揪开两只打架的小狗,闻言震道:“我哪里会缝头花?” “头花嘛,不就是这样这样,再那样那样……”林笙瞎比划了一阵,“就成了。你不是都缝出狗窝了吗,区区头花,应该不在话下呀……” 孟寒舟:“……” 倘若沉默可以听见,此时孟寒舟的心声早已震耳欲聋。 林笙,你把我当绣娘使唤吗?! 我不要给小姑娘缝头花!谁缝谁是狗! “可是我都答应她了。小姑娘缺了一块头发的话,会很难过的。” 林笙蹙着琥珀似的眼睛望着他,只是这样看着,眼底的澄澈晶莹就让孟寒舟缓不过神来,好像不答应他的话,这对漂亮的眼睛随时都会碎裂。 “孟寒舟……” 孟寒舟愤愤把手里一只狗丢给了他。 林笙抱住汤圆,看到孟寒舟转身去拿针线筐,旋即笑起来,凑到他身边去坐着。 “好熟练,好厉害……”林笙支着下巴看他穿针引线,小白狗就趴在他胳膊上,把狗下巴搭在他臂弯处。 “闭——”孟寒舟又恼又羞,脱口而出闭嘴两字,但还没吐完,看到林笙笑吟吟的脸庞,最后闭嘴的成了他自己。 …… 孟寒舟研究了三天的头花怎么做。 两只小狗因为总是在药筐里捣乱,尤其是芝麻无法无天,带着汤圆各种撒欢,被林笙拎着后颈丢到了屋里。 “如果炮制材料用完了,就让人进城顺路跟我说一声,我再采买一些送回来……” 林笙在院子里教李灵月收拾药材。 “活该。”孟寒舟看着委屈巴巴趴在自己脚边的小狗,忍不住嘲笑它,“失宠了吧?等我缝出这个头花,就把你俩炖狗肉火锅!” 芝麻汤圆齐齐哆嗦了一下,馅儿都要抖出来了。 孟寒舟好似终于扳回一局,满意地缝了个很完美的一针。 不过,等孟寒舟真的缝出来一朵歪歪扭扭的花朵形状的头花时,已经是要离开文花乡的日子了。 林笙把并不算多的家什放到驴车上,回头看了看这个小院子。 虽然住的不算久,但回头看来,也觉得有几分舍不得了。 这里是他和孟寒舟的开始。 小院里,银子踮着脚,趴在孟寒舟的轮椅扶手上,眼巴巴地瞧着他手里的头花。 那朵花花竟然是能拆下来的,即可以当做头绳扎头发,也可以只用花花别在耳朵上,还能当做手环套在腕子上,同村的小姑娘都没有这样的。 “哇!哇!小舟哥哥好厉害!”银子高兴的拍着手,以前她还挺怕孟寒舟的冷脸的,这会儿一口一个小舟哥哥,笑的好不开心。 孟寒舟被捧的尾巴都要翘天上去了。 李灵月帮着林笙收拾东西,见状感叹:“刚来的时候,总觉得孟哥儿不好相处,还挺怕他的。现在……”她笑了一下,尽在不言中。 林笙望着孟寒舟的侧影,弯弯唇角:“只是个脾气倔点的少年郎。以前没有人好好待他,所以不知道怎么交朋友罢了。” “我们走了以后,小院就拜托灵月姐了。” 李灵月:“一定帮你们打理的干干净净,想回来随时回来。” 驴车那边,来帮忙的郝二郎数了一下车上的东西:“应该是最后一个包袱了吧!” “嗯。”林笙应了一下,起身朝院子里喊了一声,“孟寒舟,走啦!” 作者有话说: 换地图咯 . 第45章 有女鬼 第45章 有女鬼 驴车顺利地进城, 到了白石巷。 林笙掏出钥匙,打开院门。 郝二郎第一次来,好奇地进去张望了一圈, 瞧着是中规中矩的一间小院子, 青瓦白墙精致是精致, 但是比起乡下宽敞的大院子来说, 还是有点憋屈了, 连头驴都没地方养。 “怎么能跟乡里的院子比。”林笙笑了笑, 把几个包袱拎进屋里来,他自己倒是没觉得院子小, 毕竟以前刚毕业时租合租房的时候,也就七八平米的落脚地, “有一个能晒到太阳的院子, 就很好了。” 郝二郎帮忙去拿东西,感叹说:“你真是知足。” 放下行李,他看到墙边散落着几枚纸钱,虽然心里也明白, 既然人家林医郎都不忌讳,他个来帮忙搬家的也没道理忌讳啥, 但是看到家里院子有纸钱, 还是觉得有点不吉利, 便拿了扫帚扫出去。 那边孟寒舟腿上摞着几个包袱,转着轮椅一路畅通无阻地进了房子。 这点也是林笙当初相中这个院子的原因之一,这间院子进出很平坦,也没有什么门槛, 不知是房主人刻意这么设计,还是什么原因……但总之, 是方便了孟寒舟进出。 小院和旁边院子之间的墙不算很高,林笙正好出来,郝二郎小声问:“听说墙那边就是房主人的白事铺子?他们平常就在院子里做纸马纸船吗?” 他从来没去过白事铺子,每年给娘上坟的时候,都是大哥去买祭拜用的物件,不肯带他,总推脱说他太小,容易被阴气沾身。对于能用一双手就扎出各色纸物件的地方,少年人难免会有一点好奇。 有的白事铺子手艺特别巧,扎出来的纸马纸人甚至可以动,惟妙惟肖就像真的一样。 郝二郎蹦起来能看到对面一点,但看不真切,勉强瞧见角落里一口井沿,还有靠墙捆着的一摞竹子。 “偷看人家院子像什么样子?”林笙道,“小心对面有鬼把你抓走。” 郝二郎知道他在说笑:“光天化日的,怎么可能有鬼?” 林笙摇了摇头,蹲下看墙边的一溜空地。不知道是不是以前卢家人住的时候,曾经栽种过花。向阳的这边墙根下面,有大约一步宽的长条形地面没有铺设石砖。 他拿铲子翻了翻,还是水分充足的泥土,可以用来种点花花草草,或者小菜苗。 “啊!”郝二郎突然叫了一声,一下子冲到林笙身边,差点把蹲在地上的林笙给撞倒,哆哆嗦嗦地指着院墙,“有有有……那边有鬼……” 林笙拍拍土站起来,嘲笑他道:“不是你自己才说的吗,光天化日的,怎么可能有鬼?” “……不是!”郝二郎急道,“那边真有个东西飘过去了!长、长头发,白衣服!” 林笙道:“别大惊小怪的,许是卢家兄弟在院子里走动呢。” “他们家没有人吧?”郝二郎探头出门瞧了一眼,“这小门都是上锁的。” 他说着,不经意从门缝里瞄了一眼,只见井边赫赫然背对着门口站着一只“长发白衣女鬼”,他正被吓得后颈发凉,突然就见那“女鬼”脚下一滑,一头栽进了井里。 噗通一声! 郝二郎怔了片刻,才突然回过神来,赶紧跑回小院,喊道:“林医郎!林医郎!女鬼、女鬼她——”他一把拽住林笙,“跳井了!” 林笙:“……”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郝二郎也说不清楚,手忙脚乱地比划着:“我亲眼看见的,这么高的女鬼,穿着白花花的衣服,飘到井边,好像、好像是想打水喝……然后脚下一滑,就进去了!” 林笙看他语无伦次地形容着女鬼是如何脚滑的,越听越是离谱。 女鬼怎么可能需要喝水?更不可能会脚滑。 只有人才会…… 林笙一愣,骤然反应过来——是人!可能是人掉进去了! 他跑到隔壁卢家铺子的后门,果然锁链把门栓得死死的,他喊了两声“卢文”的名字,里面也没有人回应。倒是再隔两间有邻居出门,听见他们在喊人,不耐烦道:“别喊了,卢文一早就出门去了。我亲眼见他锁的门。你们要是找他有事,就多等会,别瞎嚷嚷了!” 林笙赶紧问道:“他家不是还有个弟弟吗?” “那谁知道,他弟弟一般不出门,可能是又病着了吧。”那人随便说了两句,就挥挥手回去了。 林笙更加觉得不对劲,他抬脚踹了几下,门上锁链岿然不动。城里院门不似乡下的篱笆门,一踹就容易烂,这门板厚实得很,震得脚都麻了也没用。 郝二郎去拿了个铁铲,朝着锁链用力砸了起来,但也只是砸掉了锁上的一点锈色。 他们砸门这么大动静,就算是个病人也能听见了,好歹是该问一句的,结果现在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林笙返回小院,正好孟寒舟跟出来问发生了什么事,他顾不上解释太多,让孟寒舟将轮椅转到墙根下面。 “卢文的弟弟可能出事了,我翻-墙过去看看。”林笙借着踩着孟寒舟的轮椅,终于爬上了墙头,然后又踩着那边几层摞起来的杂物往下爬。 “你小心点!”孟寒舟喊道。 话音刚落,墙那边传来稀里哗啦一阵杂物倾覆的动静,还有一声似有似无的痛呼声。 “林笙?”孟寒舟瞬间心里一急,“林笙!” 过了片刻,孟寒舟都急的要跳起来了,隐约才听到墙那边响起林笙的说话声:“我……没事!” 林笙揉了揉膝盖爬起来,堆摞的杂物不太整齐,他一下子没踩稳,不小心弄塌而摔了一下。还好,院墙不高,只是擦破了一点皮而已。 他一瘸一拐地换了几口气,赶紧跑到井边朝下看了一眼。 这一看不要紧,林笙也吓了一跳——果然有个人泡在井底!白衣,黑发,面容还看不清,但总之肯定是个人。 他喊了两声喂,那人也没有回应,只是在井底浮浮沉沉,看起来似乎已经昏过去了。 井不算很浅,靠林笙自己很难把他捞上来,只能扬声喊道:“郝二郎,别砸门了!速速翻-墙过来!井里掉进个人!” 郝二郎一听,哪敢耽搁,赶紧丢了铲子,跑回来一脚踩着孟寒舟爬上了院墙。他整天上山下水灵活得多,三两下就蹦了下去,冲到井边:“真的有人啊?!” “林医郎,你别动了,找个结实的地方把绳子栓住。”郝二郎捡起井边应该是用来下桶打水的粗麻绳,一头交给林笙,一头系在自己腰上,“你捆紧了,我下去把他弄上来。” “好,你小心点。”林笙点点头,把一头绳子系在一个重物上,自己也紧紧攥住。 他才准备好,那边郝二郎就毫不犹豫地从井口下去了。 没多会儿,郝二郎从井里喊:“林医郎!真是个人!快拉绳子!先把他拉上去!” 林笙赶紧往回拽绳子,郝二郎也在下面帮忙托举着。 终于看到一头湿发从井口冒出来,林笙忙把绳子先拴住,然后快步到井边,一把抱住了对方的双臂,把人给拉了上来:“我拉住他了!” 把这人拽出井口,解了他腰边的绳子,重新丢给井下的郝二郎之后,林笙立即仔细打量起落水者。 是个和郝二郎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模样倒是清秀,但面色发青,身体被阴寒的井水泡得冰凉。 林笙用力拍了拍他:“喂,醒醒!听得见吗?” 喊了几声对方都没有回应。 郝二郎拉着绳子从井里爬上来,身上水也不顾及,赶忙凑上前去,伸手试了试鼻息,吓得不禁瘫坐在地上,语无伦次道:“死、死了,不喘气了……” “别乱说!”林笙听了下心跳,眉头逐渐紧皱,忙立即将他放平,双膝跪在他身侧,两手交叉做心肺复苏。 郝二郎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浆糊,什么忙也帮不上。 孟寒舟在院墙那边听到什么死不死的,高声问道:“怎么了!” 郝二郎看了看死人,又看看林笙,想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时,卢家后门响起了拨动门锁的声音,郝二郎一个激灵爬了起来,下意识站到了林笙前面去,手足无措道:“林医郎,怎么办?咱们是好心救人,待会儿别说不清楚……” 说罢,小门就被从外面打开来。 孟寒舟听到动静,也赶紧转动轮椅过去。 正好看到刚刚回来的卢文一脸震惊地望着里面。 卢文一下子就冲了进来,伸手摸了摸弟弟的脸和呼吸,眼睛顿时就瞪红了,歇斯底里地质问:“你们对我弟弟做了什么!” “我们什么也没做!”郝二郎反驳,“是他自己掉进井里,我们好心翻墙过来救他!” 卢文悲愤交加,根本不信他们说的话,一把推开了林笙,抱住弟弟就要出去找郎中。 “站住!” 孟寒舟刚好进来,闻声虽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立即把轮椅横在了门口,挡住了卢文的去路。 林笙道:“你把他放下,他现在心跳骤停,最近的医馆离这里也有一盏茶的时间,但他但凡耽搁半盏茶,就救不回来了!我就是郎中,你如果能信我一点,他还有救治回来的希望。” 郝二郎担心地看了看林笙。 虽然他一直很信任林笙的医术,可现在他亲手试过,人已经不喘气不心跳了,怎么救回来啊?万一到时候……怕是要吃官司的。 卢文心急如焚,那表情恨不得要从孟寒舟身上踩过去了。 可是林笙说的,他又何尝不知道。 白石巷附近没有医馆,即便抄近路能去魏家医馆,可那里的医术烂到整个上岚县都有耳皆闻。 别说能起死回生,就是个厉害点的咳嗽头痛,魏家医馆都看不明白。大家去魏家医馆,多是去抓抓药,买点他家祖传的金疮散。 犹豫了片刻,林笙已经走过来接过面色隐有发绀的溺水少年,扔将他放平在地上,继续做复苏。 卢文急的团团转,脑袋却一片空白,他已失去了阿爹和阿娘,不想再失去弟弟这唯一的亲人…… 他以前也帮着救过一个掉进河里的人,那人被捞上来后也是绝气了,送到郎中那里,郎中连药也没开一副,直接摇了摇头让家里人带回去准备后事了。 卢文恍恍惚惚的,望着地上浑身湿透的弟弟,越发觉得绝望。 此刻,他甚至都忍不住怀疑,是不是家里风水真的有问题,还是自己命里就克亲人? 正胡思乱想,突然—— 地上的少年身体一弹,向外呛了一大口水。 郝二郎震惊万分,大喊道:“醒了!醒了醒了!” 卢文一下子被喊醒了,马上回过神来:“阿钰!” 林笙微微喘着气,看少年接连呛咳出好几口混着血沫的水,脸上绀色渐渐退去。他摸了下少年颈侧的脉搏,大松一口气,往后瘫倒时,忽然感到后背多出一处结实的倚靠。 他回头看了一眼,是孟寒舟出现在身后,并拢了双膝给他当靠背。 “阿钰,你真的活了!”卢文喜极而泣。 卢钰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被卢文一下子给抱住了,他茫然地眨了下眼睛,一边低声咳嗽,一边偏着耳朵听了听,好半天才出声:“哥、哥哥……” 心肺复苏很累人,林笙靠着孟寒舟的腿歇了口气,才缓过来道:“人醒了基本就没事,先给他熬点姜汤去去寒。” 据林笙观察,井水还是挺清澈的,但仍不能断定会不会后续发生吸入性肺炎。 林笙:“我给他开点清肺的药吃,这两天再观察一下咳嗽和喘促会不会加重。” 卢钰依然很虚弱,因为呛水,肺部剧痛,还因为井水冷得瑟瑟发抖,衣角往下淌着水,看着极其可怜。 郝二郎见状好心掏出了条巾子,递给他用:“你刚才吓死人了。给,赶紧用这个擦擦脸吧!” 卢钰听到他的声音,很陌生。 “谢……咳咳,谢谢。”卢钰喘了两声,伸手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去拿,但颤巍巍地抓了几下,明明近在咫尺,他却总抓空到旁边。 郝二郎半举着巾子,奇怪地看了他一会,终于反应过来。 “你……看不见啊?” 作者有话说: 第46章 暴盲症 第46章 暴盲症 “看不见”三个字似乎刺痛了卢钰, 他剧烈咳嗽起来,郝二郎顿时闭上嘴不敢乱说话了。 卢文把弟弟抱进屋里,想帮他换一身干净衣服, 但被卢钰摇摇头拒绝了。 “我自己来……”卢钰接过衣物, 忍着胸口痛非要自己换衣服。他不想被人当做没用的瞎子看不起, 还倔强地把帘子放了下来, 无论如何不让卢文帮忙。 卢文拗不过弟弟, 只好叹了口气, 转身又去拿了套衣服,给同样下过井浑身湿淋淋的郝二郎用。 郝二郎大大咧咧的, 也不避讳,道了声谢谢, 就随便找了个角落利落地把湿衣服脱了下来。 他俩在里屋换衣服, 卢文则去泡了茶水给大家喝。 孟寒舟正捏着林笙的手掌看。 那根麻绳很粗糙,林笙的手却很嫩,拉拽绳子的时候,两边掌心都被粗麻磨出了一道红痕, 最薄弱的虎口处被磨破了点皮,有轻微的渗血点。 刚才忙着抢救卢钰, 没顾得上在意这些, 这会儿被孟寒舟碰了几下, 才后知后觉有点疼。 林笙的掌心真的很软,很好捏,孟寒舟很想多捏一会,就像林笙自己很喜欢抱着小白狗捏它的爪爪一样。 但是因为磨红了, 孟寒舟没敢多碰,身边也没有药, 就用巾帕帮他轻轻擦了擦,再吹一吹。 卢文端茶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幅场景。 林笙突然抽回了手,孟寒舟拧着眉抬起头来,才发现卢文进来了,虽然有些不满,也只好把帕子收了起来。 “林郎中,喝点茶吧。”卢文给他俩斟了茶水。 “你弟弟眼睛不好的话,后院里的东西还是应该多防护一下,不然太危险了。尤其是那口井,井边湿滑,就是正常人都有可能不小心踩滑,别说是盲人了。”林笙提醒卢文道,他们院子里的危险因素不只有井,还有凌乱摆放的尖锐工具,和各种用来扎纸的竹篾和绳索,“你这自己出门就算了,还把门给锁了,要不是我们偶然看到他掉进去……” 那后果就不堪设想。 今天可能是掉进井里,下次也有可能不小心撞翻火苗,或者被锐器刺伤,太危险了。 卢文也觉得后怕,他苦笑了一下:“唉,不锁门也出过岔子。” 当时有年天旱,闹了灾,粮食歉收,卢文早早出去排队买米,并嘱咐弟弟不要随便出门。但城里多了很多流民和乞丐,有的就会挨家挨户上门乞讨,也有两人讨到了卢家来。 卢钰性子温和,就拿了个饼子想分给他们,结果那两人见他是个瞎子,便心生歹念,不仅推攘间打伤了卢钰,还抢走了家里的粮食和钱财。 卢钰因为看不见,摔在地上急得无可奈何,只能任凭他们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 直到卢文回来告了官差,这才抓住了这两个恶徒。钱财倒是没损失什么,但卢文打那起,就不敢不锁门了,生怕再发生同样的事情。 没想到防了外贼,防不住家里的祸端。 孟寒舟好奇插了句嘴:“他天生就看不见?” “不是,阿钰是后来生病才瞎的。”卢钰脸上露出几分懊悔,重重锤了下自己的腿,叹息道,“都怪我!我就不该催促他读书参加什么科举!我总觉得,我们家这行当,天天要遭人白眼,干到我这就够了。我想着,阿钰读书出人头地了,去做个小官,再不济当个教书先生,也比没白没黑的继续干这个强……” “阿钰说他头疼的时候我也没有在意,结果有一天早上,一觉醒了,先是觉得看东西模模糊糊的,有重影,我还只当是他读书太累了,就让他休息两天。”卢钰摇头,“没想到,就越来越严重,等我觉得不对劲的时候,阿钰已经看不见了。” 这些年,卢钰一直十分愧疚,他总觉得,要不是自己一门心思想让卢钰读书改换门庭,也不会逼得弟弟落下这种残疾。 尽管瞎了以后,卢钰也没有发过什么脾气,但弟弟越是如此懂事,卢钰就越是难受。 他一直在给卢钰买药吃,再贵的药,但凡有一点希望,他都舍得买回来试试,还想多多挣钱,到府城去、京城去,找更好的大夫给弟弟看病。 前两年的时候还好,家里营生还供得上,今年因为天谴说,白事生意也不好做,以前一些常做祭拜的大宗祠也不来采买纸活了。但药钱却翻了好几倍,家里一下子就变得紧巴起来。 卢文这才动念头,想把旁边的小院赁出去,多点进账。 谁想白石巷的房子难租,价压的都没有其他地段的三成,这点月金,也就够卢钰煮药的一点柴火钱罢了。 卢文只好再想想别的路子,譬如他听说今天城外的寺庙办素斋法会,会有很多女子小孩去上香,就赶紧连夜扎了些风筝和小风车,想过去卖掉补贴家用。 就这半天的功夫,卢钰就差点出事了。 卢文很疼爱这个弟弟,一想到刚才弟弟差点在自家后院溺死,顿时后背生寒。他暗暗蹭了蹭眼角,见林笙手磨伤了,忙借口起身:“家里还有之前买的金疮药,我去拿来。” - 此时,里屋。 郝二郎麻利地换上了干燥衣服,袖口稍微短了几寸,估计是卢钰的衣裳,毕竟他俩瞧着年纪差不多大。 拽了拽袖子,郝二郎想出去时,注意到床帘子里面还在窸窸窣窣地响动,时不时还有急呛的咳嗽声。他犹豫了一下,慢慢挪过去,好声问道:“那个,你要帮忙吗?” 里面静了一刹,才响起声音:“我自己能行……” 郝二郎等了一会,见他依然没有好,不像是“能行”的样子。他到底性子粗犷一点,忍不住去掀开帘子,只见小瞎子把衣服穿的歪歪扭扭,衣带也系错了地方。 卢钰听见了掀帘子的声音,但没来得及说话,郝二郎已经自来熟地凑上来帮他整理衣服了,把卢钰急得脸红了一大片。 “扭捏啥!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伤着腿的时候,我哥还扶着我去尿尿呢!”郝二郎打小乡野里混,不拘小节,三下五除二就把卢钰衣服整好了,“好了!你是要躺着,还是要下来?” 这人语气熟稔,好像是跟他认识了好多年的朋友一样。 “我想下来……”卢钰恍恍惚惚的,小声说,“你让开一下,我要穿鞋……” “妥。” 卢钰从没有被卢文之外的人照顾过,被郝二郎莫名的热心弄得一惊一乍的,因为看不见,郝二郎无论做什么,他都是后知后觉才知道。他觉得有人在碰自己的脚。 “我、我自己……” 郝二郎弯腰瞟了一眼,见床下有鞋,拿起来比划了一下见大小合适,就直接给卢钰套上了。 卢钰:“……” 郝二郎把胳膊伸给他,还嘀咕说:“你这床也太不方便了,这床边上怎么还多一层台阶啊?麻不麻烦,这大半夜起来上茅房,不得摔个满头包?” 卢钰:“这是脚榻……” 乡里大床没有这东西,这么多余,摆在床边除了好看不知道还有什么用处,郝二郎一边嫌弃一边自告奋勇:“我给你拆了得了!你要是嫌床高,回头我给你打个带缓坡的,不会绊脚。”他见卢钰一脸茫然,“哦,我爹是十里八乡最好的老木匠!我也会木工活!” 卢钰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他好久没见过这么自来熟的人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应对。 郝二郎见他迟迟不动,这才想到他可能是看不到自己的胳膊在哪,要么就是不敢。于是握住他的手腕,把他的手搭在了自己的小臂上:“你握着我的胳膊,放心,我给你当眼睛,保管不会摔到你!” 卢钰想说不用,他瞎了好几年,屋里已经很熟悉了,并不会摔倒。 但郝二郎已经把他拽了起来,丝毫没给他插嘴的机会,一直喋喋不休地讲话:“哎我跟你说,刚才你在院子里,也不梳头穿个白衣服,我还以为瞧见女鬼了,大白天走路跟飘似的,吓我一跳。” “……”卢钰忍不住道,“我只是刚睡醒,想去找口水喝。” 结果井边有水迹太滑了,就掉进去了。并不是故意要吓谁。 外面卢文听到了他俩的交谈声,忙推门进来看一看,正见弟弟握着郝二郎的手腕,小步小步地走着。他担心地把卢钰扶住:“阿钰,怎么就下床了,多躺会吧!” “哥,我没事了……”卢钰侧了侧耳朵,但他没力气,只能被哥哥按回了床上,盖上被子。 郝二郎摸了摸头,以为自己好心办了坏事,不该让小瞎子下床。 林笙进来见郝二郎讪讪的模样,就知道这家伙又自来熟跟人套近乎了。 他走过去仔细观察了一下卢钰,正好这个房间是迎着光的,明亮的光芒照进床帘,映进卢钰的眼中。林笙发现,卢钰两眼外观都是正常的,没有任何变形,瞳孔虽因盲而有所放大,但虹膜颜色很干净澄澈。 卢文所说的“生病而盲”,应该并不是眼球本身发生了疾病。 “介意我帮他看看吗?”林笙问。 卢文忙说让林笙随意,他可是才救了小钰性命,无论如何都不会害小钰的。 林笙到床边给卢钰把了脉,又用手指撑开卢钰的眼皮检查了一遍,然后道:“伸舌头出来看看。以前眼睛好的时候,平常身体有什么不好吗?” 卢钰想了想,摇摇头。 舌黯淡,苔薄,边上还有细小的瘀点,脉有弦涩之意,都成一派瘀滞之象。 林笙问:“你眼睛出问题之前,是不是曾经受过外伤?撞到了眼眶或眉骨?” “是啊!这能看出来吗?”卢文忙点头,“那之前几天,阿钰出门买笔墨,差点被一匹惊马冲撞,摔了一跤。不过就是这里伤了个小口子,流了点血,很快就好了。” “难道……和这个有关?”卢文一愣,“不是夜里读书读的吗。” 林笙道:“他这么年轻,寻常挑灯夜读,即便伤眼睛,也是日积月累变得看东西越来越模糊而已,一般不会突然间失明。他这个,应当是那次摔伤所致的瘀血阻络,眼脉受阻,引起的暴盲。” 若是用现代医学解释,极大可能是视网膜动脉阻塞,导致急性缺血性失明。 “你现在眼睛是什么感觉?”林笙问,“胀痛吗?是一丁点光都感觉不到,完全漆黑?” “刚瞎的时候还疼过,现在早就没感觉了。”卢钰小声说,他指了指自己的左眼,“左边这只眼睛,如果夏天太阳特别亮的话,能知道太阳在哪个方向。但是在屋里,就什么也看不到。右边的就不行,什么都没有。” 林笙想,那意味着卢钰左眼还是残存了一点光感的。 卢文忙追问:“林郎中……你能治吗?” 林笙也不敢说,瘀滞型暴盲应该在两个小时内紧急处理,否则就会引起缺氧视力下降。到四个小时以后,就会导致广泛性的不可逆损伤,直至失明。 换言之,卢钰这个早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不知道多久了。 右眼极大可能是没什么希望了,但卢钰左眼还有光感,不好说一直用药,再配合针灸的话,能否恢复一定的视觉……毕竟隔年太久了,很难保证能有多好的效果。 最好的结果,是能让左眼模糊看到一些轮廓,但要想真正恢复视力,恐怕悬。 林笙也把实际情况告诉了卢家兄弟,即便他能试一试,也不希望病人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 但这对卢文卢钰来说,已经是莫大的骐骥了。卢文忙激动地握住林笙的手:“我们治!我们愿意试!花多少钱都行!能让阿钰看到哪怕一丁点,我倾家荡产也给他治!” 林笙无奈摇头:“还犯不上倾家荡产。” “我之前不知道你弟弟是这个情况,还压了你家房子的租金。说来我们也挺不好意思的。” 卢文摆摆手:“这两码事,这里房子本来就不好租,不是你们来杀价,也会是别人。你要是能治好阿钰,那房子送你们都行!” “哥……”卢钰赶紧叫住卢文,要是真为了治这个病要倾家荡产,卢钰宁愿瞎一辈子。 卢文难得没有依着弟弟说话,对他来说,没什么比家人更重要的。钱和房子,没了都可以再赚,只有家人,一辈子只有这一回,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林笙看他要给弟弟治病的心情不假,便点点头答应下来:“那等卢钰身体养两天吧,他肺部才呛了水,多休息几天更好。等他胸口不疼了,可以找个平坦的地方多散散步,晒晒太阳,活动活动眼球。一直闷在家里,也不利于眼睛恢复。” 卢钰抿了抿嘴,失明以后,他心情一直很低落,不太愿意出门。 一是不愿意见人,二是外出很不方便。 卢文平日忙着赚钱,也没太有空陪着弟弟,看他这样,也不禁叹了口气。 “下次来,我给你做个竹杖吧!再给你带点我自己做的小玩意。”郝二郎开开心心邀请他道,“我平常在家还挺闲的,就帮家里送送货、买买炭火啥的,三天两头就要进城。到时候我做完事情,就来找你玩!我知道城边上一片空地,阳光特别好,还有很多花,我们可以去采花。” 卢钰怎么好意思麻烦别人:“不用,我……” “就这么定了!”郝二郎在他肩膀拍了一下,以示约定。 卢钰:…… 郝二郎回头看了一眼,热情地再次邀请:“大舟!你也一起去啊!” 孟寒舟折身就跟着林笙出去了:“谁要跟你去采-花。” 郝二郎凑上去道:“为什么不去啊,那里每年花都开的可好了,去采点花回来装饰你和林医郎的新家,不好吗?” “……” 作者有话说: 触发关键词#你俩的家 舟子:去!马上去! - 第47章 点拨魏璟 第47章 点拨魏璟 因为卢钰需要休息, 几人没有多待,林笙留了一副清肺汤的方子,让卢钰吃两天观察观察, 便拎着郝二郎和孟寒舟回去了。 一出了卢家后门, 汤圆和芝麻两个小家伙就颠颠地迎了上来, 大概是家里没人, 它俩顺着气味闻着跑出来了。 林笙立即蹲下去抱住小狗, 捏捏耳朵, 揉揉下巴。小芝麻活泼好动,让摸摸肚子就打个滚自己跑回家了, 汤圆则赖在地上不走,直到林笙将它抱进怀里。 他抱了小狗, 就推不了轮椅了。 孟寒舟眼睛里要射出刀子来, 狗能翻开肚皮寻求关注,孟寒舟却不能,只能自己滚着轮子回了家。 因为中间穿插了卢家的事,车上东西还剩了一点没卸完, 郝二郎一股脑地都给拎了进来,最后没忘记老爹吩咐的事情——拿出了一条腌肉给林笙, 当做乔迁之喜的礼物。 那日郝家办喜事, 林笙给帮忙救治了差点在席上噎死的孩子, 算是帮了郝家大忙,结果林笙还没吃到什么好菜。郝爹有点过意不去,所以特意留了一挂腌肉,让郝二郎捎过来聊表心意。 乔迁之日, 邻里朋友间送些礼物是象征求个吉祥顺遂的,林笙也就没推辞。 而且晚饭就用这块腌肉做成了杂酱面, 重新喂回了郝二郎的肚子里。 他吃了个肚儿滚圆,见天色不早了,就拿随车带的一兜干草野果喂了喂驴子,便跟林笙他俩告别:“我得走了,不然一会儿山路太黑,妞妞会害怕的。” “……”林笙逐渐习惯了他对黑驴爱-宠-般的体贴,抬出手掌在颊边挥了挥,“拜拜。” 郝二郎奇怪地问:“拜拜……什么意思?” 林笙也吃饱了有点脑子生雾,一时嘴快,竟然跟他说byebye,思考了一瞬,强行解释说:“就是期待下次再见的意思。‘再见’太生硬了,熟人之间才会说拜拜。” “哦……”大概是京城时兴的俗语吧,郝二郎也伸出手朝他挥一挥,现学现卖,“我也拜拜。” 走之前,郝二郎还记得又跑去隔壁卢家,跟新交的朋友卢钰打了个招呼。 “对了,你喜欢什么花纹吗?”郝二郎问半靠在床上正在喝药的卢钰,“到时候给你做竹杖的时候,给你雕上好看的花样!” 卢钰捧着药碗,听他数着什么蝙蝠纹、祥云纹、喜鹊纹,摇摇头低声说:“不用了,你刻了我也看不见……” “那是两回事。”郝二郎道,“刻上好看的花纹,尽管看不到,但是可以摸到,心里也会高兴的!” 卢钰睁着空洞的眼睛,朝他说话的方向慢慢眨了一下。 郝二郎看他半天也说不出个字来,急性子实在忍不住,就自己把事情包圆了:“那我看着给你刻个好看的吧——你快喝药吧,林医郎的药特别管用,你肯定会好起来的。” “那我先回家啦!拜拜!” 卢钰喝完药,郝二郎已经走了,他都没来得及问“拜拜”是什么意思。 - 收拾完新家,第二天,林笙就去了魏家医馆,和魏璟一块去看了在家养胎的齐娘子。 城里路平坦,孟寒舟就一块跟来了,他一来是不愿意自己在家呆着,二来一想到那个齐家大哥齐风是三皇子的人,虽然只是个排不上名号的小喽啰,但他还是信不过,难免警惕一些。 一进齐娘子家,林笙就差点被绊一脚,定睛一看,地上堆了数个箱子。 “林医郎,你来了?快进快进。”齐娘子的夫婿坐门槛上挑豆子,见状赶紧跑出来,收拢收拢东西,不好意思地朝他们笑笑,“这是我大舅哥暂时放在这里的。” 有箱子半敞着,林笙随便瞥了一眼,见是些稀奇古怪的花草,但古怪归古怪,都是些不知名的植物,里面没有三皇子想找的“那个东西”。 只是没想到过去这么些天了,齐风这么忠心,还在寻药。 林笙收回视线,若无其事地走了进去,关心询问道:“我们是来看看齐娘子身体怎么样?” “多亏吃了林医郎你的药,芙娘最近气色好多了,饭量也变好了。”男人忙领他们去了卧房,齐娘子正靠在床头给未出世的宝宝绣小衣服,看到林笙来了,忙放下活计打招呼。 林笙叫她不用乱动,自己上前去给她把了脉。 上次齐娘子脉象很是细弱,孕脉也不明显,如今经过一段时间的卧床休息和吃药调养,已经有力很多。他起身,让魏璟也过来摸一摸,同时对齐娘子夫妻道:“齐娘子脉象好很多了,暂时不会轻易小产。” 夫妻俩露出笑容,林笙继续叮嘱:“但她身体太纤瘦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最好到胎儿四个月前,还是要继续吃保胎方,卧床保胎,以免发生意外。” “好,好。我肯定什么活儿都不让她碰。这不,我还打算中午给芙娘磨点豆浆喝!”男人高兴地搓搓手,“多谢林医郎。” 魏璟那边把完了脉,大概是没摸出什么名堂,直到离开齐娘子家,眼神都是迷茫的状态。 拐出了齐娘子家所在的小巷,到了另外一条没人的巷子,林笙停住脚步,问道:“刚才你给齐娘子把脉,指下是什么感觉?” 魏璟沉默了一下:“理应是如盘滚珠……” “什么叫理应?”林笙不满意地说。 魏璟:…… 理应就是,他也不知道自己摸到的究竟是什么。他觉得脉诊好复杂,尽管书上的东西都背了个遍,真的去摸脉,却总是一头雾水。 他知道孕脉是滑脉,滑脉替替,往来流利,盘珠之形,荷露之义。 但让他具体说为什么,又说不出来。 林笙手心里握着刚才从齐娘子家里随手抓的一小把豆子。他挑出几颗浑圆饱-满的,又让孟寒舟伸出手来,把几颗圆豆子排排坐放在他手里,让魏璟用三指按在上面。 饱-满的圆豆子从指下滚过,林笙道:“闭上眼感觉一下,这就是如盘滚珠,圆滑,流利,像波浪一样交替出现。但这是气血充实的滑脉,应指有力,而不失弹软。” 他又挑出几颗有些瘪软的小豆子,放在孟寒舟手里,仍让魏璟去按:“这是齐娘子的脉,确是孕脉不错,但她气血虚亏,所以她的脉象也会呈现出偏细弱,就像豆子软趴趴不饱-满了一样。” “就像不同的豆子、放在不同的面上,按上去会有不同的感觉。”林笙把饱-满的豆子从孟寒舟的掌心挪到轮椅扶手上,硬邦邦的底,让豆子按起来也变得很硬,“诊脉是望闻问切的基本功之一,它之所以重要、之所以能够用来验病,因为它验的不是病症本身,而是人的气血。人的生、老、病、死,说白了就是气与血的相互作用。人的血脉贯通全身,是最好的洞察内里气血的窗口。” 魏璟每次听林笙说这些,都觉得他很厉害,好像能把他看了那么多书都不懂的东西,用三两句话讲明白,不禁沮丧地低下头:“我是不是太笨了,天生不是从医的料子,背了这么多书,却连最基础的脉学也搞不懂……” 林笙摇摇头:“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大夫。” “就比如,你买水果挑选哪个新鲜,难道是圣贤专门著了一本书,让你去菜市的时候一边背书一边买吗?不是的,是你在一次次买水果中,发现了什么样的颜色更鲜嫩,什么气味更甜脆。并不需要什么书,久而久之,买了酸果子也不要紧,酸上几次之后,你再看到这种果子,就知道它好不好吃了。只是,这种办法比较慢。” “如果恰好有个婶娘,偷偷告诉你,哎小伙子,集市里有一种屁-股上有三个瓣的果子,很甜还有奶香味。婶娘也不是天生就知道它好吃,而是和你一样,多吃了几次才懂——脉学也是一样的道理,圣贤书,就是那个热心肠的婶娘而已。或许集市上还有其他果子,屁-股上也有三个瓣,你认不出哪个才是婶娘说的那个。那又如何,都买回来尝尝,哪个有奶香味,哪个就是。” 林笙看向他:“魏璟,我再问你,黄瓜清甜、苦瓜苦涩,但它俩都是绿色的,你怎么知道哪个是黄瓜,哪个是苦瓜?如果它俩颜色一样、大小一样、外形都一样,你会把黄瓜错买成苦瓜吗?” “那当然不会了。”魏璟想也不想,“苦瓜皮是颗颗粒粒的,黄瓜皮上有小尖刺。” “对呀。”林笙耐心地跟他说,“所以,你要搞明白本末,并不是瓜的颜色、气味、模样,决定了瓜的味道。而是它的味道具象于外,呈现出了种种表象。即便某一处表象相似,也会有其他不同的表象。找出它们的不同,然后区分它们,这是买瓜的过程,也是诊病的过程。” 魏璟一怔,原地沉思了很久,突然一惊一乍:“原来如此!林医郎,我懂了!我、我要赶紧回去写下来……” 经过林笙生动的一点拨,他忽然想明白一些东西,好像脑子里堵住的孔窍松动了一块,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记录下来,也来不及跟林笙一块走了,匆匆忙忙就抄了近路回医馆。 林笙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然后低头问孟寒舟:“中午想吃什么?” 孟寒舟手心里还滚着几颗豆子:“被你说的,想吃黄瓜了。” “那我们去买吧!”林笙道,“顺路再去买点便宜的笔墨。” 两人一前一后地穿行在星罗棋布的民宅巷路中间,往集市的方向走,经过一条小路,孟寒舟突然轮椅一停,把林笙也给拽了回来,避进了墙角的阴影里。 林笙被拽得蹦了两下,差点坐在孟寒舟身上,皱眉问:“干什么?” 孟寒舟让他看前面:“齐风。” 不远处,应该是一个酒家的后门,门口拴着匹高头大马。看马匹矫健的身形,还有鞍鞯上的佩饰,它的主人绝非是平民小户。齐风正捧着一握草料喂食大马,另有一人站在看不见的门内与他说话,好端端的不知道门内的人说了什么,齐风忽然面露惊恐,回身朝他屈膝行礼。 那人随即走出来,连个好脸色也没有,抬起一马鞭就朝齐风抽去:“废物!让你们找个东西,找了这么久也没点动静!主子养你们还不如养头猪!” 马鞭尾巴扫过齐风脸颊,啪一声就是一道血红的伤口。 齐风被鞭风甩得倒在地上,又匆匆跪起,一直抱着拳头诚惶诚恐地朝他告罪:“属下办事不力……” 那人嫌弃地擦了擦鞭子上的血迹,居高临下地问:“也没发现什么可疑的知道仙药消息的人?” 齐风脸上的血直往下流,滴进青砖缝隙里。 他一瞬间想到林笙见到仙药画像时的表情,迟疑了一下,仍道:“没有。这里药材铺老板都说,根本没有这种药……” “一群废物。”那跋扈的人又踹了齐风一脚,就没耐心地翻身上马,骂骂咧咧地拧过马头,“再给你两个月时间!若是再得不到一点消息……呵!” 林笙看得直拧眉,他脚下一动,却被孟寒舟紧紧扣留在身边,怕他过去。 齐风跪在地上动也不动,直到对方骑马走远消失在路口,才敢从地上站起来。 孟寒舟这才松开林笙:“那是三皇子贺煊身边的心腹之一,他认识我。也最好不要让他看到你,贺煊心狠手辣,仗着母族横行无忌,还闹出过人命。他如果知道你认识那个东西……” 没想到三皇子竟然还派了身边的人下来敦促,看来是真的很急迫要找药。只是三皇子又没有病,他母妃那边也都很健康,没有道理花这么大功夫找什么仙药治病。 但三皇子是无利不起早的人。 他已是几个皇子里比较受重视的了,母族煊赫,他自己也身领要职。自从前太子被废后,他风头无两,却还是不知足,不知道如今又想通过这个所谓“仙药”谋划什么更大的利益。 以贺煊的脾性,如果得知林笙可能认得此药,就算是只有一点点得到消息的可能,他必然会派人来抓住林笙,不择手段逼问。据说他自己在隐秘处弄了一间地牢,专门用来做些不干不净的事情,曾经有个与他关系密切的世家子弟,喝多了提起过这件事,说里面到处都是断肢和血泥,看一眼就回去吐了一宿。 孟寒舟脸色沉下来,心里腾起一种阴鸷狠毒的想法。 还好刚才齐风什么也没说。 如果林笙被伤到一根手指头,他不会放过齐风,更不会放过贺煊。 但只是想到这里,孟寒舟就开始烦躁起来,因为此刻的自己,太无力了。别说是要对三皇子如何,就是跟郝二郎动手,他都是被撂倒的那个。一想到林笙的血有可能滴落在贺煊的地牢里,孟寒舟胸口就像被柴火烧灼一样。 林笙见孟寒舟脸色不好,一时间有点莫不着头脑:“你怎么又不高兴了,心疼齐大哥挨打了?” “……”孟寒舟真是气不住了,“我心疼他干什么?我是——” 他抬起眼睛,看到林笙一张白皙漂亮的脸,清澈明亮的瞳仁里面,倒影着孟寒舟自己的模样。 林笙朝他歪一歪头:“是什么?” 孟寒舟不肯说了,哼了一声:“总之不是心疼他!而且,你才是心疼他的那个吧?” 林笙奇怪:“我哪里心疼他了……” 孟寒舟呼呼地倒退着往后转轮椅,要换条路走:“那看他刚才挨打,你那么着急,都快冲上去了。” “我没有着急啊,我只是觉得对方打人不对。如果他打的是你,是郝二郎,是别的什么人,我也会上去的。”林笙只好跟着他走,走了一小段,突然叫他的名字,“孟寒舟。” 孟寒舟停下,余光瞥一瞥。 林笙指了指另一个岔口:“走错了,菜市在这边。” 林笙根本就不懂。 “……我不想吃黄瓜了。”孟寒舟桀骜不驯地说,“想吃苦瓜。” 林笙三两步上去把他拽了回来:“苦瓜也在这边!” 作者有话说: 舟:吃苦瓜吗,吃一个大苦瓜,送我一个这样的小苦瓜 - 大家中秋快乐! 今天有小红包~ - 第48章 男子汉大丈夫 第48章 男子汉大丈夫 两人去菜市, 随便买了点经放的蔬果。 林笙听不懂话,真的买了苦瓜,这可把孟寒舟气得够呛。 孟寒舟脸色像苦瓜也就算了, 还要帮着林笙拿东西, 轮椅的靠背角上、扶手上, 自己腿上, 都是林笙买来的萝卜白菜和大葱, 肩膀上还挂着一串辣椒。 回去的路上又去买笔墨。 林笙想到之后肯定会常常跟着崔郎中出去行走, 身上备着笔墨还是必须的。 进了文房铺子,店里伙计丈量了他一眼, 见他面白衣净,瞧着像个不事劳动的书生公子哥儿, 当即喜笑颜开迎了上去:“小公子想买点什么?文房四宝我们这都有!” 见林笙直奔着墨锭那边去了, 伙计赶紧跟上来介绍:“公子想买墨?是作画还是习字?习字的话您试试这个乌纱墨,不仅墨色好,寓意也好,用了乌纱墨, 将来早登科!” “这个多少钱?”林笙问。 伙计:“这个不贵!一笏才五百文。” 林笙瞪大眼睛,什么, 这还不贵? 官制的价值五十两的一个银锭子, 与它类似大小的条块状的东西, 俗称一笏。也就是说,一个银锭子那么大的墨块,就要五百文。 他忙放下了这款能保佑升官发财的“乌纱墨”,又看别的。 伙计惊呼一声:“嚯!您眼光真好, 这是雪斋墨,一年只产一百斤, 可是别处排着队也不一定能买着的上品墨啊!”伙计笑着搓搓手,“这墨衬您的气色,我给您算便宜的,一笏只要千文。” 林笙:“……” 他不敢碰这边柜架上的东西了,怪不得说农门难出状元,先不说师资力量,也不算其他纸笔消耗,光是三天两头买墨的钱,都能压得一家人直不起腰来,那可真是砸锅卖铁供儿子上学。 所以民间便有很多穷苦书生,为了能够继续读书将来改换门庭,选择入赘到商家小姐家里去。 林笙觉得自己还不至于为了一块好墨去入个赘。 他摇了摇头,随便在铺子里看看,经过其中一个单独的柜架时,看到上面只陈列了一盒墨,盒底用正红色的丝绸铺垫包裹着,里头只躺着一块食指长的小墨,但这墨乌中发金,阳光下隐隐有着星芒般的光泽。 林笙看了一眼,忍不住又看了一眼。 伙计眼珠一转,热情介绍:“哎哟,您这眼光真是没的说!这可是被誉为‘人间万金值’的黑龙髓,是我们掌柜私藏了十年的镇店宝墨!不仅色若星夜,还有幽远清香,以此墨作画书写,香气逸于书房三日不散啊!” “……那你等等我。”林笙道。 伙计疑惑:“等什么?” 林笙皮笑肉不笑说:“等我赚了万金,就来买这块墨。” 伙计消化了一会,可算是回过劲儿来了,原来这位不是阔气的主儿,在这儿打他的镲呢。伙计收了收笑,问说,“那您有多少钱买笔墨?” 林笙翻出钱兜,拎出了一串八十钱,想了想,又抠搜地撸下来二十个,把剩下的递给伙计:“就这些。” 伙计:“……” 最后,林笙得到了一块最便宜的混烟墨,和一只还没用毛毛就已经有些分叉了的小羊毫笔。 走之前,林笙又忍不住看了一眼那块发着星光的黑龙髓墨锭。 孟寒舟浑身上下挂满了蔬菜,慢吞吞地跟上来,就看到林笙走出店门时依依不舍的表情。他随着林笙视线瞄了一下,便也看见了那块高高架起的墨锭。 回去的路上,林笙也没有提起在笔墨铺里发生的事,回来试了试墨就放进了布兜里,然后真给孟寒舟炒了一大盘苦瓜当午饭。却把之前吃剩下的腌肉的肥边边绊了饭渣,给小狗们吃。 孟寒舟看着两只狗吃的都比自己荤,这下子觉得不仅嘴里苦,肺心管里都是苦的。 吃过饭,林笙说下午要去拜访一下崔郎中。 一个是既然已经进城安顿了,出于礼貌,也应该拎点东西去串串门。二来,他其实想管崔郎中借一副针包,卢钰的眼睛单用药物效果不佳,要配合针灸才能更好。 林笙打听过,银针是精细工艺,一般的匠人难以打造,加上用量少,所以价格十分昂贵。 暂时买不起,能借一副用是最好的办法。 他以为孟寒舟肯定还要跟着去,没想到林笙才提了一嘴,孟寒舟洗完碗,把碗碟根据林笙习惯的按大小、颜色依次排好晾晾干,就擦了擦手爬上了床,懒洋洋地说:“不去,我要睡午觉。” 孟寒舟说着往床里面挪去。 放以前在侯府时,孟寒舟都是一个人占一张大床,从来不会与人同-眠。初到乡下,他病得厉害,下床都困难的时候,是林笙睡外边,方便起夜倒水照顾他。 后来这样睡习惯了,即便林笙不睡午觉,只有孟寒舟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规规矩矩躺在里侧去。 正在拼果篮的林笙悄悄拿起一个枇杷果咬一口,已经熟得快要过季了,甜得腻人。闻言,他放下枇杷盯着孟寒舟看了好久,突然站了起来,一条腿爬上床沿,凑过去要摸他。 孟寒舟刚躺下,就被林笙袭击了,他一把握住林笙冲过来的手:“你干什么?” “看你是不是发烧了?”林笙稀奇地说,“怎么不黏人了?” 孟寒舟耳后础一下微微红了:“什么黏人,我什么时候黏人了!” “好,不黏人,只是不喜欢一个人在家。”林笙换了种说法,他细细观察了一下孟寒舟的脸色,越加古怪,他抽回手腕,往孟寒舟后颈伸去,“是不是病了,我摸摸温度。” “没有病……你起来。” “没病为什么不让摸?” 两人一上一下,孟寒舟仰面躺着,而林笙一只腿跪在床上,为了能够到床内侧的人,他用手俯撑着身体,几乎是悬在孟寒舟的上方。 一低头,墨发就从林笙身后滑下来,乌绸一样铺在孟寒舟的肩头。 林笙与他争执了几下,最后成功把手伸进了衣领,贴在孟寒舟的颈后。 寻常家庭一般习惯摸额头,但有时人在低烧时,额头的温度会受很多外在因素干扰。体温最明显,波动较小的地方,是颈部、腋下和腹股沟,摸这几处感受比较准确。 孟寒舟确确没有发烧,但经过一番斗法以后,林笙一手摁着他的胳膊,一手钻进他的领子。 他甚至还能感觉到林笙呼吸时吞-吐的热流,很细微,但又铺天盖地。 此刻,孟寒舟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在发烧。 林笙摸了他的体温,又试了他的脉:“确实没有发烧,只是脉有些数……为什么脉搏这么快?脸这么红?” 孟寒舟的目光落在林笙沾了枇杷汁水的唇-瓣上。 “你跟我动手,我脉搏能不快吗?”他也闻到了果实香甜的味道,本来没有任何不舒服,闻到近在咫尺的甜味后却忍不住咳了两声。他把林笙推到另一边,翻了个身,停了须臾又说道:“以后不能随便碰我。” 林笙只好下床站着:“不让碰怎么给你把脉治病?怎么推拿按摩,怎么给你药浴?” “……”孟寒舟不答。 这时两只原本趴在窝里睡觉的小狗,听见动静以为他俩在打架,都摇着屁-股跑了过来,一个往林笙脚踝上蹭,一个在底下撕咬孟寒舟的鞋子。 林笙弯腰把鞋子从芝麻嘴里拔-出来,朝小狗耸了耸鼻子:“狗脾气。” 没多会儿,林笙就拎着果篮走了。 走了约莫一刻钟,孟寒舟也睁开眼睛,他坐起来看了看沾了狗口水的鞋子,嫌弃地套上,然后坐上轮椅也出门去。 - 孟寒舟回到了晌午去过的那家文房铺子。 那伙计正在柜台上打盹,听到了一阵吱呀呀的木轮子滚动声,朝柜台外边一看。因为孟寒舟的木轮椅子是从没见过的稀罕物,所以伙计对他还有印象,记得他是和那个看上黑龙髓的穷书生一块来的。 “怎么又回来了?” 孟寒舟径直去了摆放黑龙髓的架子,单刀直入地问:“实诚一点,多少钱?” 伙计张口便是:“先前不是说了,这是人间万金值……” “这是假的。” 伙计声音断住,盯着孟寒舟看了一眼,然后才笑:“您说笑了不是,这可是黑龙髓,您不能因为没见过这么好的墨,就说它是假的……” 孟寒舟道:“黑龙髓墨早绝迹了,全大梁总共也只剩不到十块,如今都在一些名家、世家手里珍藏,不会轻易流出。你这块,只是掺了些珍珠粉、贝母、银朱所仿制的假黑龙髓。你们这块……还是早年间的造假手艺,烂大街了,也就骗骗没见过世面的土大户。” 伙计沉默了一会,将门掩了一点:“你等会,我叫我们掌柜的来。” 孟寒舟随便拿了支笔在手里把-玩:“那快点。” 伙计匆匆而去,没多会,从后面掀帘子走出来个胖胖的男人,上下打量了一遍孟寒舟,才低声道:“就是你?你想怎么着?砸场子?” “这块墨,我想要。”孟寒舟说,“我就是想听个实在价。” 掌柜狐疑道:“知道是假的,你还要?” 孟寒舟抬眸:“知道是假的,但我家里人喜欢。” 当年书墨行当里有一阵特别追捧这种墨,当年掌柜也是贪便宜,被人怂恿了买回来的。正如孟寒舟所说,这墨在手里搁了没多久,这造假工艺就被捅破了,闹得整个行里人尽皆知。 这块墨就直接砸在了手里,识货的人一眼就能看穿,没办法,就带回来小地方摆着充充门面。 万一遇上一个冤大头,他就顺势脱手。 孟寒舟提醒他:“你不要乱开价,假墨的成本你我心里都清楚。” 掌柜撇了下嘴,没想到冤大头没遇上,遇上个眼尖的:“行行行,我看着这东西也糟心,一千钱,你拿走。” “二百文。” 掌柜的差点一口气噎死过去:“就算是块假黑龙髓,它也是块墨!还是上好的松烟墨,不是个石头蛋子!” “不行,九百钱。” “这么小一块!”孟寒舟掐着手指头比划,也不松口,“二百五十钱……再加我身上这件衣服。” “……我要你衣服干什么?!”掌柜没见过这么砍价的,“八百五十钱,不能再便宜了。我就当上品松烟墨卖给你了。” 孟寒舟摇了摇头:“大梁律法,诸造古品珍品之伪者,仗八十,徒二年,凡有商户知伪售伪者,与制伪者同罪。” “别念了别念了。”掌柜忙捂上他的嘴,又把门掩上了一点,左右看了看,还好店里没有其他客人:“我这也是几千钱买回来的,你总不能二百就让我卖了。” 孟寒舟眨眨眼示意听到了,然后伸出了一只手。 掌柜的看了一眼,痛心疾首:“五百!五百给你!” 他伸手问孟寒舟要钱。 孟寒舟能说话了:“等我一会。” “等什么?” 孟寒舟骨碌碌扭头去了对面的书局,进门前,他看了看门口张贴的纸张,探头进去问:“你们还招抄书的吗?” 文房铺子掌柜远远见他竟然去应聘了,一时间无语至极:“……” 没钱,现挣啊? 孟寒舟喊了两声,一个留着山羊须的老头儿,才从书堆里冒出头来,还有点耳背:“啊?哦!招、招!你会写抄经体?” 抄经体一开始是寺庙道观当中为了誊抄经书而演变而来的字体,并不是为了要多行云流水、笔走龙蛇,更多追求横平竖直、干干净净,每个字都像框在模子里一样。 所以后来人们抄书,不管是圣贤书,还是小话本,都用抄经体。 “会。”孟寒舟道,“大观寺经体和玄诚体,我都会。” 大观寺经体和玄诚体,都是抄经体的一种,是一南一北最风靡的字体。大观寺经体厚重平稳,玄诚体则更细窄秀静一点,只是偏好不同的区别而已。 这书局中午路过的时候,孟寒舟就瞧见了他在找佣书人,还是急招。 老头儿走出来,见他坐着会滚动的椅子,还讶异了一下,片刻反应过来他可能腿脚残疾,年纪轻轻的,就失了腿,不禁有点可怜起孟寒舟来。 他找了张废纸,铺在木板上让孟寒舟写几个看看。 孟寒舟用两种经体随便写了几个字,老头儿眯着眼凑近仔细看了一会:“嗯,你小子写的还不错,是这么回事。你都读过什么书?我这要求可严,错得太多,你可是要倒赔我笔墨钱的。” “自小在京城的书院里读,课业还可以。后来身体不好,就在家养病。”孟寒舟也没说的太详细,“一般的书我都能抄。我就是想挣点钱,补贴家用。” “要不是我这腿……”他说着微微掩面。 老头儿看看他的腿,又看看他衣着干净整齐,不像是穷困潦倒的。想来,也许是突然双-腿生疾,断了前途,又看病吃药花光了钱财。 这世道,药比命贵。 “唉,你也是可怜人。”老头儿叹了口气,“行吧。这批书是一个热衷藏书的老员外托我帮忙的,他想将一些常翻常看的书抄一份,大概二百来本。” “但是规矩要跟你讲好——纸墨都一律用我这里的,按一本五十钱,厚的另算,纸面上不许涂抹修改,每本可以有十页纸的耗费,写错超过十页的,每多一页,倒扣十钱。行不行?” 孟寒舟立即点头:“行。” 老头儿看他字写的不错,还爽快,就让他留了地址好找人,就去给他拿试抄的书和纸张去了。 孟寒舟见是几本前朝古籍,也不是很难。 他接过,又有点不好意思地问:“那我能不能先支一百钱?” “你干什么用?”老头儿问。 孟寒舟回头看了对面的文房铺子一眼,低声朝老头说:“我腿废了,没有前途了。但我家里兄弟还在读书,他因为我的病,日日照顾我,什么也舍不得用,笔都是分叉的……我想给他买块墨。” 年轻的时候,谁还没有过窘迫的时候。 老头儿当年家里也不富裕,浮浮沉沉几十年,年过半百的时候才攒下这间书局,过上了稳当的日子。 其中的苦,经过的人才心有体会。 老头十分感动,拍了拍孟寒舟的肩:“行,老头子我自己提前支给你一百钱。千好万好,都不如兄弟和睦好啊!” 孟寒舟随之潸然点头。 …… 又小半个时辰后,文房铺子掌柜面若寒云,看着孟寒舟捧在手里的一串百钱。 掌柜深吸一口气:“现挣就算了,还要分日子给?你当我这里是菩萨庙了?要不你求求我,看我能不能答应?” 孟寒舟沉默了一会,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 “求求你。” 掌柜:“…………” 他活了三十几年,当真第一次见如此嚣张、厚脸皮,还能屈能伸的人。 作者有话说: 舟子:为了老婆,能屈能伸一点怎么了? 你们没老婆的人是不会懂的! - (今天出去给家里老太太过寿了) 第49章 简单跋扈的感觉 第49章 简单跋扈的感觉 之前崔郎中没有告诉他府邸的地址, 所以林笙提着果篮直接去了华寿堂。 门口的伙计还是当初林笙第一次卖生晒药时的那个,只是过去太久了,早已把他忘了。伙计看他拎着水果说找崔郎中, 就以为他是来谢医的, 就叫了个闲着的小药僮上去问了一声。 崔郎中倒没想到林笙会这个时候来, 听了传话, 便点点头, 左右这会儿也没有病人:“让他上来吧。” 伙计多瞅了林笙几眼, 这才把他放上去。 林笙由小药僮领着进到里面,走过的时候大概四下观望了一圈:华寿堂有上下两层楼, 一楼主要是卖成方、抓药和候诊,二楼才是坐堂大夫看病的地方, 后边还有个用来当仓房和煎药的地方。 结构不错, 如果将来有机会开家自己的诊所,也能按照这样装修,后院要是能再宽敞些最好了,可以隔一圈小房间, 当做临时安置病人的观察室。 “崔老在里面第二间,乙字号隔间。”小药僮朝他指了一下。 林笙谢过药僮, 掀开隔帘走了进去。 崔郎中桌上摆了几册古书, 面前也铺了笔墨, 似乎正聚精会神在写着什么。林笙也没敢打扰,就安静地站在一旁等候,不时地抬头看看贴在墙上的经络图。 看到一张图卷了边,林笙才想用手指压一压, 崔郎中这才注意到他已经进来了。 “林小郎君,进来怎么不叫我一声。”崔郎中忙放下笔, “坐。这还没到约好的日子,你怎么就来了?” 林笙挨着旁边的凳子坐了:“看您写着东西,怕打扰您。乡里也没什么事了,我们兄弟在白石巷赁了个小院,就提前来收拾收拾。想着今天没事,就挑了几个新鲜的果子,过来看看您。” 他放下果篮,偷偷将崔郎中手边的东西瞧了一圈。 笔墨就不算了,桌上还有软包脉枕、洗眼瓷杯,银篦子,巴掌大的铜药杵,还有个没有打开的药奁。 崔郎中见他带来了水果,虽不是多值钱的东西,但可见这年轻后生是个心细知礼数的,暗暗赞赏地点了点头,也客气道:“来就来了,还带着东西……” 他端着热茶喝了一口,瞧了林笙两眼,又笑说:“送果子是假,我看你专门跑这一趟,其实是有事要说吧?” “倒是被您一眼看穿了。”林笙微微抿唇,只好将卢家兄弟的事情跟崔郎中讲了,提出想要借一副针包用,“卢钰的眼疾是多年顽疾了,需要用针刺激经络,才能有好转的希望。” 崔郎中喝茶的动作慢了下来,打量着林笙道:“卢家小子的病我知道,卢文曾经来找过我。可惜老夫医术有限……” 林笙这才想起,崔郎中擅长的是小方脉,也就是儿科,卢钰初病时年纪还小,卢文来找过崔郎中倒是有可能的。他摇了摇头,谨慎道:“也没有把握,只是想着试一试也好,卢钰还年轻,若是就此双目皆盲,实在可惜。” “这倒也是。”崔郎中应和了一下,却也对林笙能治好卢钰没报什么期待,那小子他去诊的时候,眼脉早已枯敝,能治好的希望实在渺茫。 不过林笙,年轻人么,意气扬扬是好事,撞了南墙自然会回头的。 “等等,你竟会用针?”崔郎中突然念头一转。 他与这林笙不过是一面之缘,出于提携后生的念头才允许林笙跟在自己身边,对于这林家小子的医术、人品知之甚少。更何况,林笙要借的是针。倘若林笙在外面鲁莽施为,闹出人命来……自己多少也脱不了干系。 做人都有私心,崔郎中清静从医一辈子,虽没出人头地成为举世闻名的名医,却也没砸过手里的招牌。要是因为林笙毁了自己的名声,实在是得不偿失。 林笙正要应答。 外边小药僮踩着木质的地板咚咚咚地快步来了,掀开门帘道:“崔老先生,外面来了一个浑身抽搐的小孩子,瞧着不太好,但是底下药柜上……” 还没说完,一名男子就抱着个孩子冲了进来,一把攘开了堵门的药僮,火急火燎地朝崔郎中喊道:“郎中!快看看我家囝囝!” 崔郎中赶紧站了起来,一摸孩子身上:“怎么这么烫!快去拿退热丸!” 那药僮在原地踟躇了一下,崔郎中又催道:“愣着干什么?快去啊!” 药僮只好说:“退热丸已经卖光了,刚才想说的就是这个事……”但是还没说完呢,就被那抱着孩子的男人给打断了,“现在后院里正抓紧现做呢,但是等做好,也得晚上了……” 华寿堂每天来来往往很多病人,用药量大,所以柜上会提前备着很多常用的药膏药粉,万一有急症来,能直接拿来就用。 但是就是这样不巧,前两天有一味制作退热丸的药材缺货。之前做好的药丸勉强撑到今天,实在是没有了,药商上午才迟迟把货送来,药僮们赶紧制作,但怎么着,今天也是用不上了。 “晚上?!”那抱娃的父亲急了,“等到晚上,我娃都没气儿了!你们华寿堂不是上岚县最好的医馆了吗!怎么连药都没有?!我囝囝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们没完!” 话音刚落,他怀里的崽崽就脑袋后仰,又是一阵抽搐,两只眼睛直直地往上看,口中还发出怪叫,很快小娃娃腿间也尿湿了。吓得孩子他爹脸色煞白,急得原地团团转。 “真是误事。”崔郎中只好赶紧开一副方子,拿给药僮,“速速抓药去煎。” 药僮接过药方匆匆跑去了,林笙端详了一下小孩的面色,出声道:“可否让我来?” 孩子父亲立马大叫:“你谁啊?” “别急别急,这是小林郎中。”崔郎中拦住男子,打了个圆场,他回头朝林笙瞥了一眼,用眼神质问他,“你真的能行?” 林笙点点头:“此乃急热惊风,可用针定痉。” 小儿疾之最危者,无越惊风之证。 孩子年龄越小,发病的危险程度越高。而且稍有处理不及,病情变化十分迅猛,常常会危及小儿的性命。当暂时无药可用时,针刺解高热、止惊是非常有效的。 崔郎中考虑了一番,确也想看看林笙有几分本事,便从药奁中取出了一个卷包:“拿去吧。”只是又不放心,将针包递给他时还小声叮嘱了一句,“经脉乃是人体气血之眼,万不可鲁莽施针,误人性命。” 林笙忙点头称是。 他快速展开针包,见里面排排插着二十几根金银细针,由粗到细各有不同。他一边准备针,一边让男子将孩子抱住不要乱动,并叠了一块巾帕塞到孩子牙齿之间,避免让他抽搐间咬伤自己的舌头。 林笙取了最细的几根,点了蜡烛微微燎一燎针头。 便取太冲、涌泉、百会、印堂下针,行泻热手法,略一思考,又加合谷、内关二穴。并以稍粗一些的针刺大椎、十宣放血,以缓解高热。 男子见孩子的十根手指头全被扎破,一滴一滴的血珠被挤出来,又心疼又忐忑,但那么多针插在囝囝身上,他动也不敢动,只是急得不停地念叨:“你、你这行不行啊?你别扎坏了我家囝囝。” “稍安勿躁。”林笙平静地道,放过指血,他起身去洗了洗手,拿帕子擦干净,然后才回来继续运针得气。 崔郎中一开始神色严肃,背着手紧紧盯着林笙的每一个动作,防备着稍有不好,就立刻补救。但瞧着他这一套有条不紊一套行针下来,竟是半点慌乱都不见,好似早已身经百战一般。 那父亲束缚着孩子的身体,以防小孩乱动被针误伤,没多会,他忽然惊道:“好像……好像有用!” 男子松了松手,孩子没有像刚才那样猛烈惊搐,只是还有些烦躁不安,摸一摸身上好像也没有刚来的时候那样滚烫了。 林笙取下了百会、印堂的针,只留着其余不太危险的针,又捻提刺激了一会儿,到孩子不再紧咬牙关,能够正常地嗷嗷大哭,这才将所有针全部取下,放在一旁,并拿掉隔在牙齿间的小帕子,说道:“已经止搐定惊,用凉手巾给孩子擦一擦降降温,先不要走,观察一下,等药煎好正常喂药就可以了。” 他轻捏孩子的嘴-巴看了下:“孩子之前几天,是不是给他喂了很多大荤大肉吃?发病之前,应该还吐过吧?” 那男子一愣,回忆了一番,惊奇地啊了一声,忙说:“正是正是!孩子在后院玩水染了风寒,病了好几天。家里老太太说囝囝亏了身子,要炖点人参鸡汤,煮点鸡蛋、酱肉,给孩子补补……” 林笙用小帕子角在孩子舌头上一揩,抹下来一层黄腻厚苔:“本来只是风寒,避一避风,吃些疏风汤子就行了。小孩子身体本就阳气壮实,并不需要额外进补,他一下子吃了太多大热的荤物,湿热之邪由口入腹,食积化热,郁结胃肠,火入心包,所以引动惊风。” “此次回去后,要清淡饮食。你闻闻,孩子口中已有食腐之臭,之前呕吐过,就已是给你们警示了。” 男子闻言忙凑近一闻,果然如此,但他随即想到,这话不是把罪过都怪在老母亲身上了吗? 他反问:“怎么吃点好东西还能吃死人?我娘养了我们兄弟姊妹八个,都是这样养过来的,我们各个儿身强体壮,也没见有这毛病。你不要乱说。” 林笙皱眉:“每个孩子体质都不同,你若不信,便可当我说的话是耳旁风。但孩子若是再惊搐几次,就很有可能伤到脑袋,将来变成痴傻儿。” “我囝囝可不能傻啊!”男子吓了一跳,忙扭头看向崔郎中以求证实。 崔郎中跟着点点头:“小林郎中所言不虚。养病期间,勿要大鱼大肉。”他出房间叫来经过的一名药僮,让他领着这对父子到楼下找个地方休息观察,等着喂一遍药再走。 “请跟我来吧。”药僮指引他们下楼去。 林笙因为摸了小孩的口舌,又洗了一遍手。 崔郎中在旁边不住地打量他,最后实在忍不住,问道:“林小郎君,你别藏着掖着,实话告诉老夫,你是金针派谁家的子弟?” “崔老何出此言。”林笙想找帕子擦水,才发现已经都用光了,他看看多少都已经脏了几条帕子,虽然没有严重的洁癖,却也说服不了自己继续用那些,只好等着手上的水珠自然风干。 什么金针派,他听都没听过。 崔郎中摸了摸胡须:“我观你下针配穴,都极为精妙,非金针后人出身难有此等沉着老道……” 大梁擅药者多,撇去那些自诩神医的金丹方士不谈,南北声名显赫的一些名医多是擅长大小方脉者。疡医骨医干的是血肉活儿,多是边疆随军医户里出名得多,却也是少之又少。 而像是会针的,那更是凤毛麟角。大半郎中都只会用药,不会用针。 只有汾平周家、江东柴家、泉昌穆家,能以祖传针术婓名大梁。而这三家,往上倒一百多年,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一家。 百十年前,江东横空出世一名叫柴阳的医者,靠一手针法活人无数,被人誉为“金针圣手”。可惜柴阳一生未娶,只收养了三名孤儿,传授他们针法——便是后来的周柴穆三家。 学医嘛,各人体会不同,这三家就逐渐分成了三个流派。三家都以针法行世,相互较劲,谁也不愿意将各自的绝活教给族外之人,也都自称自己才是“金针正统”。 后来大家干脆统称这三家叫金针派,除了周柴穆三家,其他零零散散的小针医,就都不值一提了。 崔郎中能会些针术,也是当年柴家一个族人暗自教了他几手,虽不多,却也令崔郎中受益匪浅。不过他并不精谙针道,所以遇上合适的症状,也只是按柴家人教的,用固定的针方行针,不敢妄加改动。 但林笙这一手,精妙灵活,稳准快,毫无犹豫,便是同等年纪的三家子弟,也未必能使得出来。 崔郎中甚至怀疑,他是否是三家的嫡系子孙,跑到这里来埋名历练。 林笙听罢缘由,不禁失笑:“原来还有这些典故……不过我确实不是这三家的人,我的医术和针法都是一些您不曾听过的老先生教授的,您就当,是一些隐士吧。” 他的老师,这里人必然没有听过。更何况,林笙所学到的东西,已经是几千年发展下来的精华,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由无数先人一代代试错后得来的经验。不值得在努力探索了一辈子的崔老面前洋洋得意。 “崔老,我也是偶然侥幸学得了一些而已,您若是感兴趣,我可以写下来给您。”林笙道。 “真的?”崔郎中喜出望外,随即忙压下嘴角,摆摆手,“不可不可,这不可,我怎能偷学你个小娃娃的东西,要是让你师门知道了……” 林笙忙说:“这岂能叫偷,从医本就是要博采众长,医者学会的东西多一些,病人才会少些痛苦。如果我的师父知道,高兴都来不及呢,他要是在这里,肯定自己就背着包满地乱跑,到处办讲座给大家分享他的学术理念。” 崔郎中听他这么说,心里又高兴了几分,不过听他意思他师父可能“不在了”,一时又惭愧提起人家的痛处,忙清咳了两声,从药奁中另取了一副卷包。 “这是我备用的针包,你拿去用吧,不急着给我。”崔郎中道,比起针术,林笙年纪轻轻却不知比他强到哪里去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不过要我说,卢钰的病恐怕难治。” 林笙高兴地接过针包,放进自己的布兜里:“试试吧。” - 借到了针,林笙等着观察了一会那惊风小童的病情,见吃了药已经退热了,便不再耽误,挎着布包回家。 一进门,两只小狗嗷呜一声扑了上来。 院子里水桶翻仰,芝麻一身湿漉漉的,连一向雪白乖巧的汤圆都不知道打哪沾了一身泥水,变得脏兮兮。汤圆跳起来要抱,被林笙嫌弃地拎着后颈拿起来:“不行,你们太脏了。” 孟寒舟呢? 怎么让两只小狗乱成这样,总不至于睡到现在还没醒吧? 林笙一手一个小脏狗,用脚尖轻轻顶开了虚掩的房门,往里一看,又看到了另一只……小脏狗。 孟寒舟正趴在桌子上写字,垂下来的袖角黑了一块,不知道是不是被墨染了。 他轮椅高大,身形高瘦,之前吃饭没觉得有什么,一板正经写起字来,却显得高度不那么合适了。写上两行,他小心地放下笔,端起手腕来甩一甩,然后又继续写。 因背对着门口,即便门微微响了一下,加上有小狗嗷嗷乱叫,他只以为是芝麻汤圆跑了进来,头也没回地道:“不许乱叫!待会要是害我写错了,就拔光你们的毛!” “你要拔光谁的毛?” 林笙突然从背后凑了上来,在他耳旁说话。 孟寒舟肩膀一抖,一个激灵把手里的笔杆子扔出去好远,下意识手忙脚乱就要胡拢起面前的东西。等“啪”一声林笙拍在桌上,他顺着这只手往上看,这才发现,甩起的墨点子飞到了林笙脸上。 他瞄一眼林笙的脸色,伸出拇指去揩了一下,想补救一番。 没想到一抹,只是个泪痣大小的墨点,愣是让他摸出一条墨痕来。 黑的墨,白的肤,反衬得他愠色之下的这张脸艳若桃李。 “……”孟寒舟立即先声夺人,“你不要突然在我耳旁说话。” “?我没有突然,我是正常走进来的。而且小狗都叫了好几声了,你没听见吗?”林笙气笑了,“是你自己心虚。”他伸手拿来孟寒舟没来得及藏起来的纸张,“你在写什么?你哪来的纸张笔墨?” 孟寒舟抢了两下,没有抢到。 没想到林笙这么早回来,他原本打算,先抄一会,在林笙回来之前收拢好。 林笙举起看了一会,就是些枯燥的古文,其他的都被孟寒舟藏得差不多了,他不好去抢,也不屑继续动手,又询问了一遍孟寒舟还是不肯说,不禁有点生气:“不说算了。” 他丢下纸张,抓起满地乱跑的两只小狗,去给它们洗澡:“脏得要死,今晚不许上我的床睡觉。下次再乱跑,打烂你们的屁股!” 孟寒舟隐约觉得,这句话不是说给狗听的,是说给自己听的。 晚饭随便对付了几口,林笙就揣着针包去隔壁给卢钰扎针去了。 孟寒舟和两只洗得干干净净在窝里相互舔毛的狗面面相觑。 直到天快黑了,林笙才与卢文有说有笑的回来,两人走到门口依然难舍难分,卢文握着他的手又聊了好长一会,还往他怀里揣了一个兜子,这才依依不舍地回去。 林笙回来也不与他说话,抱起小狗玩了一会,洗漱后便上-床去歇息。孟寒舟匆匆去擦了下脸,回来忙跟着也要往床上爬,林笙正没好气想踹孟寒舟一下,却反而被抓住了脚背。 “……放手。你又发什么疯。” 孟寒舟抓得更紧,他受得了被侯府所有人冷落,但受不了被林笙冷落:“我今晚的药还没有吃。” 林笙一只脚陷在他手里:“药就在厨房,你自己去煎。” “我不会。”孟寒舟说,“我会把厨房烧了。” 林笙盯着他看了一会,觉得这人真的能干出烧厨房的事来。他不想崭新的院子被烧成灰烬,气得只好自己亲自下去给他煎药。蹭到床边,他扭了扭脚尖,示意孟寒舟把手放开。 孟寒舟松了松手,林笙顺势朝他身上踹了一下,起身就溜。 林笙气呼呼地进了厨房,从架子上取下按日子排好的药包,就听到骨碌一声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他低头去看,见是一只巴掌大的精雕木盒。 他不记得家里有这种东西,一弯腰拾了起来:“什么东西放在这……” 一打开,林笙眼睛立刻黏住了:“孟寒舟!” 孟寒舟揉了揉被林笙气急败坏踹了一脚的胸口,还没反应过来,林笙就一阵风似的飘了进来,一双眼睛闪啊闪:“这是你放在架子上的吗?” “……不清楚,不认识。”孟寒舟死鸭子嘴硬,“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 林笙再不明就里,大概也能猜到一二这墨是怎么来的。 中午那会儿他就觉得孟寒舟突然要午睡,怪怪的,就像小狗不出声必在作妖的真理一样。不过当时要去拜访崔郎中的事要紧,便没有理会孟寒舟。 没想到他是去弄墨了! 拿到手,这墨比摆在柜台上时看起来更好看了,亮闪闪的掺杂着不知道什么做成的碎粉,像群星闪耀的夜空一样好看。林笙很高兴,拿着墨想试一试,却又舍不得,捧着看了一会,越看越喜欢。 林笙把墨条拿出来欣赏了一会,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去,突然想起一件事:“你怎么弄到的,这墨这么贵……不会是卖身给什么人了吧?” “……没有!”孟寒舟不知道他怎么会想到卖身,“其实也没有那么贵,这块墨没有那么正宗,所以我稍微跟他们砍了一点价。”他见林笙目光狐疑,忙说:“我找了个书局,给人抄书,没有拿家里的钱……只是看你很喜欢。” 他说着说着也拿不准林笙怎么想,怕林笙说他胡乱花钱买一块不正宗的墨锭而生气。 林笙觉得他像蔫巴巴怕人责骂的小狗,有点好笑:“我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也一定非要有。我今天喜欢,明天或许就不喜欢了,难道样样都要买回来?” 看孟寒舟刚才写字的样子,恐怕那份抄书的工作并不轻松。 只是为了一块徒有华丽外表的墨,没有那么实用,倒也不至于如此费劲。 “虽然只是一块不很正宗的墨,但是你喜欢。”孟寒舟有点不满他嘲笑自己,横气道,“你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可以有?我就想看你拿到它高兴的样子,不行吗?你想要小狗的时候,不也有了吗。” 林笙一顿,盯着孟寒舟看了好久。 父母没了以后,他辗转在亲戚家里寄宿,一年换一家。 最先学会的一件事,是漂亮的东西看看就好,喜欢的东西也不一定要拥有。除了必要之外的花里胡哨的东西,买回去只会变成多余的累赘。 彩色的橡皮,和别人用剩一半的橡皮头是一样的。印着卡通人物的作业纸,和之前的作业纸翻过来写,也是一样的。 林笙曾经看着亲戚家的孩子有一只漂亮的背带水杯。 他告诉自己。 它只是一只用来喝水的水杯而已,好不好看喜不喜欢并不重要,不会摔坏才最重要,所以我并不是很想要。 直到长大工作,有了充足的积蓄,林笙也会在琳琅满目的缤纷商品当中驻足,观察比较哪一个更新奇、更漂亮,拿起来摸一摸。但是最后,依然会下意识选择最实惠最经用的那个,哪怕它不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一个。 而孟寒舟理直气壮地说: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可以有? 为什么呢,林笙也不清楚。 “我想给你,让你高兴。”孟寒舟说,“如果你明天不喜欢了,可以再扔。如果你今天还喜欢,那就值得买回来。” 林笙不知道为什么不可以有,但孟寒舟知道为什么可以有。 ——因为有了,就会高兴。 多简单的道理。 孟寒舟真不愧是个跋扈的大少爷。 但林笙不得不承认,他喜欢这种“简单而跋扈”的感觉——很奇妙,这是一种,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就被人重视,被人放在心上,被人用心对待取悦的感觉。 这一切都不凌驾于任何计较思量之上,只是单纯的因为,他会高兴。 林笙看着因不服气而与他据理力争的孟寒舟。 也许节气快要入暑了,林笙也觉得有些热了起来。 他弯腰,伸手把孟寒舟揽过,往怀里抱了一下:“谢谢你,我很高兴。” 孟寒舟喋喋不休的嘴一下子止住了。 作者有话说: 多年以后,孟总看着不停买买买疯狂败家的林笙,回忆往昔,吐出个烟圈:唉,这一切都要从我年少无知说过的一句话讲起…… 小林总:老孟!过来刷卡! 孟总:哎,来了来了。 - 二合一,补昨天的更 迟来喊一声国庆快乐,今天前20小红包~ - 第50章 裱字摘花 第50章 裱字摘花 晚上孟寒舟辗转反侧, 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懊恼。 当时林笙过来抱他,他脑子里空白了一下, 身体也轻飘飘的, 都没有来得及细细体会, 林笙就将他松开了。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 他肯定要把手放到林笙背上去。 越想越气, 孟寒舟左手给了右手一个巴掌, 骂它俩道:“怎么腿不好用,你俩也不好用吗?” 林笙睡得好好的, 冷不丁听见“啪啪”两声响亮的巴掌,他以为孟寒舟大半夜发疯在打小狗, 迷迷糊糊伸手揉了揉“小狗”, 又把孟寒舟两只胳膊拿到了被子里,按住,还拉了拉被角:“不要欺负它们,快睡吧……” 按住他的手后, 林笙紧接着就继续睡了,手也没有拿开, 就这样搭在了他的腕上。 天已经开始热了, 孟寒舟也不像之前重病那样害冷, 被被子蒙了一会竟然有点出汗。他顶着一头莫名被林笙揉乱的头毛,很想掀开被子透透风,但因为林笙还握着他的手,又觉得天气也不是很热。 孟寒舟忍不住转过头偷看林笙, 只是送了一块小墨,林笙就和他抱在一起, 如果送更大更好的一块…… 想到此,孟寒舟很想再去讹那掌柜几块宝贝。 这样看了一会,最后孟寒舟带着一头汗睡着了。 接下来两日没什么事,孟寒舟抄书还债的事也被林笙问了个底儿掉。两人就哪儿也没再去,窝在家里,孟寒舟也不用藏着掖着了,就趴在桌上抄书。 林笙也在写东西。 卢家自带的是一张八仙桌,不算很宽敞,孟寒舟那里又是古书、又是纸笺,摊子铺得很大。他书写很快,看一眼原书,就可以默下大半页的内容,几乎没有停顿迟疑,连字也十分工整。 林笙这会儿才相信,他以前是真的读过书,且曾经成绩优异。 孟寒舟的墨下得飞快,林笙时不时停笔思考时,就顺手帮他续水研墨,省得他来回倒腾,再不小心弄污那些价值不菲的防虫纸笺。 为了还债,孟寒舟要压着性子抄这些枯燥的文字。 一连写了十几张,砚里依然还有源源不断的墨,孟寒舟古怪地抬头看了一下,这才意识到,是林笙在帮他研墨。 孟寒舟蘸了蘸笔,心想,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红袖添香吗? 一下子,枯燥中就冒出一点点惬意来。 抄了好一会,孟寒舟才想起来问:“你在写什么?” “我向崔郎中借了针包,崔郎中对针灸术感兴趣,我答应给他写一些。”林笙斟酌着纸上的内容,下意识咬了咬笔尾,头也不抬地说。 “哦。”孟寒舟探头瞧了几眼,不是很懂,“那怎么不用昨天那块墨?” 林笙抬起脸,一副这还用问的表情。 这些东西写了是要给崔郎中的,那不是相当于白送给崔郎中了? 林笙才舍不得。 孟寒舟怂恿说:“买了就是要用,再不济也要试一试吧?人家乔迁新屋都是要写点什么喜联的,我们也写一幅什么东西挂在家里吧。” “有这个规矩吗?”林笙也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反正自己是个外来户无从分辨,“那好吧。” 于是裁了一条纸张,小心地取出那块伪黑龙髓墨锭来,小气巴巴地就磨了一点点小角,就够写几个字的。他蘸着墨,落笔前又犹豫了一会:“写什么?” 孟寒舟随口道:“随便你,什么都行。一般都是祝福话之类的吧……” 祝福的话…… 林笙想了想,提笔写下了星光熠熠的八个大字。 - 翌日晌午,笔墨铺子掌柜正靠在自家柜台上,与人一块儿看几副画,一抬头,又瞧见孟寒舟转着轮椅来了。他顿时如临大敌,立马把画儿卷起,戒备道:“扫把星!你又来干什么?!上次讹得还不够多吗?” 孟寒舟从怀里提出一串钱:“先还你五十。” 掌柜有些意外,半信半疑地接过钱:“只是还钱?” 孟寒舟沉默了片刻:“还想问问你家有没有不要的硬绢,帮我把这幅字裱一下……” 掌柜的跳起来,果然,果然是来讹人的! 但这次掌柜的没有售假也没有违律,没有道理再被他讹一次!他推上孟寒舟的轮椅,就把他往门外“请”,然而轮子才转了两圈,就听孟寒舟道:“假的。” 掌柜现在听不得“假”这个字,顿时倒吸一口气:“又是什么假的!除了那锭墨,我这里没有其他假货了!” “我说的是那幅画,赝的。”孟寒舟指了指柜台,“那副《临渊飞鹤图》几年前就被一个西戎使者高价拍走,带回去了,据说是那使者的夫人酷爱仙鹤,所以收藏了很多鹤图。” “……”掌柜的停住了脚,心里一骇,他刚才差点就要把那画买下来了,赶紧骨碌碌的又把孟寒舟推了回来,搓了搓手喜眯眯道,“你再帮我看看其他几幅图真不真?” 孟寒舟也不说话,抚了抚抱在怀里的纸卷,掌柜忙讪笑着接过来:“不过是裱副字,我家伙计就会,不值一提。” 四幅画都是几个名家画师所做,名气大的三副都是赝品,且赝得不是很高明。 最后一副的画师名气小些,不算完全赝,但却是在一副破损残画上面额外修补出来的,补作的部分不管是笔法还是技艺都与画师有天壤之别,令价值大打折扣。 伙计在那边给他裱字的时候,孟寒舟就每幅画跟掌柜的讲了讲,说得那上门卖画的人脸都青了,辩驳不出来,只能干巴巴指着孟寒舟骂他污蔑。 掌柜看他狗急跳墙,一看就是心虚,赶紧把那卖画的赶走了,连着他的假画一起扔了出去:“这人还说什么跟文画院沾亲带故,要典画救父才忍痛卖画,原来是骗子,幸亏没有真的给钱……” 文画院是太府寺下设的一个官署,太府寺总百工技巧之政,文画院就负责其中的文墨书画,里面聚集了大梁最炽手可热的画师名家和书法大家,一副字画可谓是千金难求。 民间画师都以将来能进入文画院为荣。 掌柜平素没什么爱好,就喜欢买买字画,今儿个遇见个落魄公子,听说是文画院出来的画作,这才把人叫到店里来详细聊聊。 他把骗子丢出去的时候,气得连着骗子和文画院都骂了一串话,回到店里突然念头一转,好奇问:“你怎么认得出这些画是赝的?” “……”孟寒舟瞥了他一记,“我与文画院也沾亲带故。” 这话不假,这任文画院的院使是出自曲成侯孟家旁族里的,算辈分,还是孟寒舟的堂兄……当然现在已不是了。那人虽辈分上是堂兄,但年纪却比孟寒舟大一轮,十分有才华,年纪轻轻就被举荐接掌了文画院。 孟寒舟少年时在太学念书时,有文画一课,便是那堂兄负责教授,不时的他便请文画院里的诸多书画大家来教导众人。 孟寒舟在孟家过得不顺心,寻常课业再努力取了任何名次也高兴不起来,唯独这个堂兄的课不拘一格,能让人放松下来。 只可惜孟寒舟对书画并不感兴趣,只学了点皮毛,但得益于此,诸位名家的画作是真是假他却还是认识的。 掌柜的还在尴尬,又在琢磨这个讹人精到底什么身份,怎么什么好东西都认得。 那边伙计已把字裱好了,拿来还给孟寒舟。 孟寒舟见他柜上有茶,闻起来挺香,自己倒了一杯解解渴。刚进口,就眉头一皱,忍不住问:“你这是什么东西?” 掌柜回头一看,得意地炫耀:“这是仙洲香雨!” 所谓仙洲,就是东去海上三百里,有一座海上孤岛,岛上常年云雾缭绕,宛如仙境。岛上山巅盛产一种香茶,每逢雾后都要茶农乘船上去,掐尖采摘,经过十道工序制茶,入喉后香气弥漫,如春后细雨笼罩肺腑,所以这茶被称作“仙洲香雨”。 那茶产量不低,所以在海边的几座城里不算做特别珍贵的东西,但是卖到内陆就不便宜了。 孟寒舟十分无语,把茶盏放下:“也是假的。普通毛尖加香料熏了几遍伪制的,仙洲香雨不是这种味道。” 掌柜声嘶力竭:“怎么可能!!” “你不要再买什么好东西了,一买一个假。这样早晚要把你这个铺子都败光。下次再让我鉴真假,我要收钱的。”孟寒舟都忍不住嘲笑了他两句,“这幅裱字不算讹你吧,就当是今天帮你鉴画鉴茶的报酬。” 掌柜的说不出什么来,毕竟刚刚孟寒舟还帮他免去了一场被骗的危机,但讹墨之仇怎能轻易忘怀,不禁也出言反讽他:“那你有这么大本事,做什么不好,怎么还沦落到去给人抄书还债?” 两人相互嫌弃了一番。 孟寒舟被推出笔墨铺,抱着字,又去了对面书局,取了二十来本要抄的书,这才回家。 只是在路上,他又忍不住回忆起掌柜说的话…… 做什么不好? 孟寒舟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不会,不像郝二郎有一手好手艺,也不像林笙懂得治病救人,甚至还不如李灵月和孙兰有一身好力气。他懂的,只是一些贵族子弟如何奢靡生活的东西,似乎是毫无用处的。 一进白石巷,远远的就瞧见停在门口的一辆驴车,就知道郝二郎又来了。孟寒舟收回思绪,凑上去看了看。不过怪的是,驴车栓在卢家门口了。 孟寒舟推开院门进来,见林笙正在院子中收拾药材,只有两只小狗围在他身边啃咬一株紫草。 “郝二郎呢?” 两只狗嘴都被草药根茎上的汁水染红了,林笙给了两只小狗一脑袋一个巴掌,终于把草茎从它们嘴里取出来,又拿了条巾子给小狗擦擦嘴边的毛毛,朝隔壁挑了一下下巴:“一来放下药材,就去那边了,还带了很多玩具。” “玩具?” 话音刚落,隔壁院子里响起一阵欢笑声。 听着嗓门大的那个确实是郝二郎的声音,不知道说了什么,引得卢钰一直在笑。 林笙把药材铺了满院子都是,孟寒舟轮椅宽大,尝试了几次都会压到他的宝贝药草。他挑眉看了一下,竟然连屋里都摆了一筐筐的药材,他无处下脚,只能停在了林笙身边:“为什么这么多药材?” “李灵月能干……” 林笙也没想到她这么能干,这一次就采了林笙两次的药,而且每种都是按照林笙留下的办法给炮制了,林笙只需要再晾晒上两日,就可以直接拿来用,或者卖掉。 只是单纯卖药材有些可惜,卖原材料是永远不能发家致富的,林笙想着能不能做一些成品出来,至于做什么,还没有想好。 孟寒舟想给他看裱好的字,还没张口,外边郝二郎就连蹦带跳跑了进来。 他只好把字重新卷上。 “大舟,林医郎!我们去上次说过的地方采-花吧?”郝二郎笑嘻嘻地喊了一声,不等他们回应,就已经率先把孟寒舟推出去了,仅凭一己之力,就把孟寒舟扛上了驴车。 孟寒舟气得叫嚷:“郝二郎,把我放下来!” 林笙怕他俩又打起来,只好放下手里的药草,把两只小狗关在屋里,也匆匆地跟了上去。 出了院子,林笙一扭头,看到了安安静静站在卢家墙下的卢钰,怀里抱着一根竹竿,竹身上通体雕刻着摆尾的锦鲤。乍一眼看去,那竹子打磨十分漂亮,也不知用了什么技法,仿佛一根碧玉一般。 卢钰似乎听到动静,偏了偏耳朵,小声地问:“是林医郎吗?” “嗯。”林笙与他打了招呼,“你今天怎么样,肺不疼了吧?” “一直在按时吃药,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卢钰点点头,拿竹竿朝前面戳了戳,试着迈了一步。 但他已经好几年没有出过门了,对于院墙外的世界已经陌生得很,走了两步后,就又站在了原地,彷徨地四下听了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郝二郎见状把孟寒舟一丢,大步走过去,拽着一脸惊慌的卢钰到驴车旁边:“你摸,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妞妞,可乖了,它喜欢吃苹果和萝卜。” 卢钰被驴子甩甩耳朵的动静吓了一跳,然后才在郝二郎的指引下,摸了摸妞妞的后背。 妞妞似乎也不讨厌他,没有朝他喷气,只是扭过头来顶着他的衣襟蹭了几下,痒得卢钰笑出声来。 逗了会驴子,卢钰才上了车,郝二郎挥舞着小鞭子去了城郊。 “这里原先是一个富商买的地,想盖庄子来着,后来不知道是不是家里有了变故,就起了一小片矮墙后就停工了。已经很多年了,也没人管没人问,就长出了一大片的野草野花。” 卢钰侧过头闻了闻:“好香啊。” 林笙闻言看去,果真是姹紫嫣红一大片。 郝二郎把车找了个草地茂盛的地方栓上,让驴子自己随便吃草,就把卢钰扶了下来,喊他去摘花:“那边的花开得好,而且是没有刺的,我领你去!” 卢钰答应出来走走,但是也没想着去摘花,毕竟眼睛看不见了,花开的再好又有什么区别呢。 但是郝二郎语气中是兴高采烈的,似乎丝毫不觉得他坏了眼睛和能不能采-花之间有什么关系,他催促着卢钰快点去,说一会儿太阳毒了,把花儿晒蔫了就不好看了。 卢钰犹豫了一下,只好握住了他手臂。 “大舟,快点!” 郝二郎真的是管杀不管埋,他领着卢钰跑了,孟寒舟却费了好大的劲儿才从车上挪下来,坐到轮椅上。要不是刚才轮椅挡了下车的口子,恐怕他连轮椅都不会帮忙抬! 这里的土地也不如城里的地平整硬实,轮椅在土里转起来很费力,孟寒舟压塌了好大一片花草,才勉强跟上他俩。再往里土壤更软,孟寒舟不想陷进去出不来,就在外围摘了一大束白白黄黄的小野花。 看到一簇很稀奇的凌霄花,明明是攀援类的花,竟然长在这里,他折下了一支缠在小臂上,下意识回头想给林笙看,却发现林笙并没有跟着来采-花,而是自己坐到了旁边一棵大树底下乘凉。 “林笙!”孟寒舟轱辘辘地转了过去,抱着花和字去找他说话,结果想开口时,发现林笙背靠着树干,正在闭目养神。 昨晚孟寒舟抄书到很晚,实在坚持不住就睡了,但是睡下的时候林笙依然在写东西,他并不知道林笙最后写到了多晚。 孟寒舟等了一会,把花束上的蔫叶和小刺都除掉了,林笙也没有睁开眼睛。 他扶着轮椅站了起来,小心挪动了两步,把一大捧鲜亮的花束放在了他怀里,自己抱着怕被风卷走的字画,挨着林笙一起坐在了草地上。 阳光很灿烂,已有盛夏的势头,斑驳的光芒透过树梢穿下来,落在林笙脸上像是一块块的金箔。 美则美矣,但亮光刺得林笙眼皮不停地跳动。 孟寒舟思索一阵,举起袖子遮在了林笙头顶,直到太阳从正头顶慢慢偏过去一点。 林笙似乎感觉到了,但被晒得暖融融的,懒得睁眼,而是贪图舒服往孟寒舟身上靠了一下。他闻到一股香味,睁开眼看了一下,见自己怀里不知何时冒出来一大捧鲜花,而孟寒舟手上缠着一支艳丽的花藤:“这是什么?” “凌霄花。”孟寒舟抬起手给他看,“京城有种凌霄酒,就是用这种花酿制而成,酿成的酒液就像晚霞一样好看。” “哦……凌霄。”林笙想起来了,它也是一味药材,只是不怎么常用,药效也有很多可替代的更好的药材,所以暂时忘记了,“挺好看的。” 说完,林笙就又阖上了眼睛。 没多久,他听见窸窣细小的声音,林笙又睁眼,发现孟寒舟在心不在焉地掐花,他把孟寒舟的手打开了:“不要掐,掐秃了就不好看了。你又是有什么心事了,说来听听?” 孟寒舟摆弄着花枝,迟疑片刻,忍不住问他:“林笙,你为什么去学医术?” 孟林两家做姻亲,孟寒舟自然是暗中叫人去查了林家的底细,挺干净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寒门小官,一代一代都挣扎着在县令的位置上,只有到了林笙父亲这代,才出息了,苦熬资历终于进了京官。 据孟寒舟所知,林家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去做郎中。 “嗯?”林笙懒洋洋地应了一下,“为什么这么问。” “没什么……”孟寒舟有点心烦,“只是觉得你有想做的事情,二郎也有,连魏璟那样的笨人都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好像只有我什么也不会,腿也一直好不了,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生病的时候荒唐了好几年,连仅剩的一点名声也都败光了。 如果早知道有今日,当初他肯定会在床底挖个洞,藏一大箱子金银珠宝,等出来就全部送给林笙。 林笙把花枝引到了自己手上,不想它继续被孟寒舟糟蹋:“人活一世,没有人是白走这一趟的,只是有人开窍早,有人开窍晚。我从医其实也有机缘巧合的成分,并不算是一开始就笃定要做这个,只是我没有试错的资本。后来开始学了,逐渐发现乐趣和成就感,才坚定心志。” 他抬起眼睛,把孟寒舟扁成一条线的唇角往上捏了一下,笑了笑:“你很聪明,不会一直这样的。只是眼下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路而已,若是找到了,必会一飞冲天。就像这支凌霄花一样,盘石托根,身向碧霄,终有一日可向白云问自由。” “不知道做什么,你可以一样一样地试,直到找到为止。”林笙道,“不管做什么,我会为你托底。” 手腕上缠-绕的殷红的花朵在暖风里微微摇动。 可向白云问自由,孟寒舟心里一动。 孟寒舟的脸被他捏得很滑稽:“你当真信我?” “信。”林笙没有犹豫,他轻轻打了个哈欠,就罢手靠了回去,抱着一大捧花闭上眼睛,“往前一点,那边好晒。” 孟寒舟挪了挪屁-股,用肩膀替他把刺眼的阳光全部挡住。 林笙抱着花,靠在树干旁睡着了,很惬意的样子,像一副静谧得让人不忍心打扰的画。 一阵裹着花香的风横扫过来,将两人的发梢缠在一起,也把放在身边的那副字给吹开了。孟寒舟悄悄地伸手去拿回来,却发现右上角多出了几个小字,他都没注意林笙是什么时候写的。 身体康健,万事如意。 林笙写完这很普通甚至有些俗气的八个字后,就叫孟寒舟去拿剪子,要把多余的纸边裁掉。再回来,林笙已经把纸卷起来了,他帮着将那一点空白剪掉后,就直接拿着去笔墨铺裱起来,也没有再细看。 许是拿剪子那个时候加上去的。 林笙在八个字前,加了三个字——愿寒舟。 因为很小很小,远看像米粒一样,并不起眼,所以并不妨碍整幅字的整洁美观。 真正的黑龙髓,墨迹干掉以后,是一种淡淡泛着微光的沉稳大气的颜色。 而这块假的黑龙髓,因为混杂了贝粉金屑,还有一些调色的颜料,所以字迹干掉以后,呈现出的是一种珠光宝气的黑紫色,阳光一照,有种波光粼粼的错觉。 对文人骚客来说,这很庸俗,但对于孟寒舟来说,华丽得刚刚好。 郝二郎用手腕牵引着卢钰,踏过一片花海朝他们走了过来。 卢钰脸上挂着开心的笑容,怀里亦捧了一大束鲜花,比林笙怀里的那束更大更艳丽更好看,几乎快要把瘦弱的卢钰给淹没了。好在他本就看不见路,花束再大再遮挡眼睛,也没关系。 “大舟,你怎么就摘了那么点小花啊?”郝二郎一身香喷喷的,很嫌弃他那点花,“还不如我给小鱼摘的呢!是吧小鱼!” 郝二郎喊卢钰叫小钰,喊快了加上乡下的口音,听起来像小鱼。 卢钰好久不活动,走得气喘吁吁的,也没听清郝二郎说了什么,就隔着硕大的花束点点头。 孟寒舟看着他那束不知道哪里采的大花,再看看林笙怀里略显枯瘦的那一束,攀比心一下子就上来了。他一抬手,啪一下不小心打到了身边没合拢的字画。 字轴的另一头哗啦啦地随着风滚了下去,一副大字瞬间铺了满地。 “哎呀。”孟寒舟赶紧抓住字画,“你怎么知道这是林笙写给我的?” 郝二郎:………… 作者有话说: 谁问你了? - 二合一继续补,对不起放假了我也玩嗨了_(:3」∠)_,今天一定调整作息 依然前20小红包~ - 第51章 蜂毒 第51章 蜂毒 “谁要看你的字了?” “也没人要看你的花。” 不知道为什么, 孟寒舟与郝二郎两个人,三两天不见了还会念叨,但是真的见到面了, 没多久就会掐起来。 卢钰因为看不见, 也不熟悉他俩的脾性, 只听着还以为他俩真的生气了, 一直在旁边劝说。林笙的一番春困, 被他俩斗嘴吵得睡不着, 从地上薅起一大把野草,朝两人扔了过去。 “不过是一幅字, 一束花。”林笙起身去摘了一大把,分作两束, 给孟寒舟和郝二郎一人一束, 很公平,“好了,谁再多嘴,我就用针把谁扎成哑巴。” 两人瞬间就闭上了嘴, 只能用眼神相互攻击。 卢钰依然担心他俩会继续吵起来,就借口说自己想要更多的花, 让郝二郎带他再去摘一趟。 郝二郎笑眯眯地说好。 孟寒舟看着他俩喜笑颜开手牵手去摘花, 虽然这是因为卢钰眼盲没办法, 但心里还是不是滋味。明明已经正经成亲的那个是自己,结果他连林笙的手都不敢碰。 因为被闹了一顿,林笙也不困了,就起来整理花束。 孟寒舟突然把手伸了过去:“林笙, 给我把把脉,看我什么时候能好?” 什么时候能好, 并不是把一次脉就能决定的,而且孟寒舟现在脸色白中透红,没有丝毫问题。 林笙手上都是土屑,转头就把孟寒舟的爪子拍进了草堆里,还说:“你之前不是说,不让我随便碰你吗?自己给自己把吧!” “……”孟寒舟被噎得哑口无言。 谁能知道,好几天前的石头,还能突然掉下来砸自己的脚。 真是可恶,明明林笙才是喜怒无常的那个——刚才还笑着说信他会一飞冲天,转头就因为吵了他小憩,就翻起旧账,现在不仅连个脉都不肯给他摸,还把他摁进地里。 换了别人,孟寒舟一定撕烂他的花。 但这是林笙的花,他不敢撕,也不舍得。 - 郝二郎两人这一去,走的远了,竟出了事。 本来两人依旧是到之前那片地方摘花,卢钰摘花要用手摸一下,摸到大的才会摘,没开的花苞都会留在那里。郝二郎看他身体弱,怕他蹲地上晒久了再晕过去,就把他领到一片矮墙底下遮阳,自己去给他摘。 卢钰闻到一股很奇特的花香,好像是从附近传来的,郝二郎听了就去帮他寻。 在另一面矮墙底下,确实找见一簇盛放的花丛,他闷着头摘花,却没注意墙缝里筑了个野蜂巢,里头的野峰被他惊动,呼啦啦飞出来就追着他蛰。 郝二郎打小就爬树掏鸟蛋捅蜂窝,倒是不怕这个,只是才跑出去一段,忽然想起来卢钰还在原地。要是自己跑了,卢钰看不见路走不脱,那群野峰报复心强,肯定要回去乱蛰卢钰。 他又立马调头回去,脱了衣裳把卢钰罩了起来,叫他趴在地上别乱动。 自己则捡了根树枝挥打着蜂群,引着它们跑了,因为里头没再多穿一层,被活生生咬了满身包,最后狼狈跑到了一个臭水塘跳进去憋了一会,这才摆脱。 郝二郎也不知道被咬了多少口,过后从水塘里爬出来,还不忘回去牵上卢钰、捡上花。 卢钰也看不到他怎么样了,就要把衣服还给他。 “你披着吧。”郝二郎疼得穿不下衣服,拒绝说,“万一还有回头蜂,能挡一挡。” 两人这样脏兮兮地走回来,把林笙吓了一跳,忙起来看了看,问他这是怎么了。因为一路走过来,身上的泥水差不多都干了,郝二郎嫌丢人张不开嘴,还是卢钰说,是被蜂群追了。 林笙仔细看才看到大大小小的红包,碰了一下,疼得郝二郎嗷嗷叫。 孟寒舟坐在轮椅上,专门凑上前来幸灾乐祸地问他:“郝二郎,你怎么不笑了,是天生不爱笑吗?” 气得郝二郎要跟他决一死战。 “别乱动。”林笙吓唬他道,“这蜂也不知道什么品种,万一有毒就不好了。你再乱动,毒发更快。你这有的包上还有刺,我出来没带任何东西,也没有药,要赶快回去用针给你挑出来。” 郝二郎一听立即收敛起来:“啊?我不会死吧?” 卢钰闻言更加着急了:“都怪我非要那个花……” “和你有什么关系,是我低着头没瞧见墙缝里有东西。放心吧,没事,我小时候成天被蜜蜂追着咬。”郝二郎忙安慰他。 话未落地,郝二郎突然觉得头微微有点沉,半边身子也使不上力气。 孟寒舟嘴上最毒,郝二郎倒下来,他却是第一个伸手接的——只是没接住,被郝二郎一屁-股砸在了腿上。 现在一个半瘫子,一个盲人,一个被野蜂咬得站不起来,就算林笙从来没有驾过车,也只能赶鸭子上架,坐到前面去握住皮绳。好在妞妞听话认路,刚才一顿自助餐也吃饱了,载着这一车老弱病残回了白石巷。 卢家大哥正坐在门口扎纸人,见一辆驴车歪歪扭扭地驶进来,忙上前去帮忙握住了缰绳。 郝二郎在路上的时候,半边身子就肿起来了,到了家门口,连脸蛋都胖了三圈,甚至嘴唇都肿了起来,舌头更是麻得说不出话来。 卢文力气大,赶紧把郝二郎给抬进院子里,林笙先用清水把他身上的泥冲洗干净,这才让卢大哥把人抬进偏房的床上。自己则抓了一把皂角,用温水揉搓出了一大盆皂水,端了进去。 卢钰敲着竹竿,围着驴车绕了三圈都没找到路,急得快要哭了。 孟寒舟只好调头回去,让卢钰扶着他的轮椅一起进来。 “怎么蛰得这么凶?”卢文拿着条巾子在旁边,“这是毒蜂吧?” 林笙顾不上回答他,取来针包,打开窗把光线引进来,就坐在床边,仔仔细细地挑伤口上的刺。 因为肿起来的地方已经开始发麻了,所以针尖刺进皮肉里,郝二郎也不觉得有多疼,只是他也是第一次被咬成这样,有些后怕会被毒死,嘴里不知道呜呜哇哇念叨着什么东西:“哇哇唔哇……唔唔哇,哇哇哇唔唔……” 卢文听了半天:“这小兄弟说什么呢?” “鬼知道。”林笙头也没抬,“都咬成这个样了,还这么有精力。” 卢钰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小声插话道:“他说,他在床底下藏了一个木盒子,里面有私房钱,是偷偷卖木玩意儿攒的,如果他被毒死了,让林医郎把这事偷偷告诉他大哥……” 郝二郎凄怆地流泪点头。 林笙惊诧地回头看了一眼。 孟寒舟心有灵犀,替他惊叹了一句:“这也能听懂?” “现在知道怕了。”林笙挑出几根细小的刺,把针尖清洗了一遍,再继续挑,挑好刺的地方,让卢文帮忙用皂角水给郝二郎洗一洗,“别哭了,你暂时还死不了。” 郝二郎可怜巴巴地朝他眨眼睛。 林笙说:“你都被咬了小半个时辰了,既没有无法呼吸,也没有伤口发黑,只是头晕和肿痛,说明这蜂即便有毒,毒性也不大,要死你就早死了。不过今晚家你肯定是回不去了,待会把刺给你挑干净,再磨些药给你涂上,就睡在这观察一-夜吧。” 郝二郎巴不得呢,闻言赶紧点点头。 就算撑着回去了,在乡里也找不到比林笙更好的郎中。他惜命,别说可以睡在这里,就是林笙要赶他走,他都会把自己拴在林笙的桌腿上。 “还有你,怎么他哭你也哭?”林笙回头看卢钰,见他脸蛋也脏兮兮的,神色可怜,好似天错地错都是他的错的模样,语气都忍不住柔和了几分,“你的眼睛之前才施过针刺激脉络,要多多放松才有利,把脸擦干净,回去歇着吧。” 卢钰担心郝二郎的病情,徘徊了几回不想走,还是卢文劝他留在这里也没办法照顾病人,还要劳烦林笙反过来照顾他,这才无奈离去。 林笙挑了些家里现有的药材配药,但还是缺了几味,又专程去魏家医馆买了一点半边莲和两面针,这两味药材对治疗蛇虫咬伤有奇效,能够解毒消肿止痛。 他将配好的药磨成粉,用大青叶煮成的水调和成药膏,涂在郝二郎的伤口上。 等全部涂完药,郝二郎已经在又麻又晕当中睡过去了。 孟寒舟把剩下的药膏放到一旁,跟着林笙一块出来,天已经黑了,两人窝在厨房煮了点面片汤吃。孟寒舟注意到他挑刺挑得指腹都红了,就用干净帕子泡了热水,把他两只手包起来,解解乏。 “今晚还要再看看,一会你先睡吧。”林笙道,“蜂群蛰咬比三两只蛰咬更危险,他的肿这会儿还没到巅-峰,得看后半夜情况怎么样,就怕肿得厉害会有呼吸困难。” 哄郝二郎没事的那些话,多少有几分安慰在里面。 孟寒舟虽然很不悦郝二郎要霸占林笙,但他也知道这是治病上的事,不应该无理取闹。 但是林笙昨晚就没有睡好。 “他这会儿应该问题不大吧?”孟寒舟沉思了一会,“你先睡会,我替你盯着,正好我抄会今天的书,过两个时辰我再喊你起来。” 林笙张了张嘴,还没说话,突然小院的门被人拍响了。 “林郎中!林郎中!” 林笙纳闷这大晚上的是谁,便起身去开门,推开一条缝后,他微微惊讶了一下,竟然是齐娘子家的男人。 看他满眼焦急的,林笙心下便以为是齐娘子怎么了,忙打开门问:“你怎么找到这里来,是齐娘子怎么不好了吗?” “我是问了魏郎中,他说你住在这里。”对方火急火燎地道,“不是芙娘不好,是我大舅哥!他烧得昏迷不醒,林郎中你能不能去看看……”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上岚县第一纨绔 第52章 上岚县第一纨绔 林笙回到屋内, 拿上针包和一些现成的药和工具,装在篮子里,孟寒舟问他出了什么事。 “齐风病了, 只说是发烧, 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齐风?”外面夜色深沉, 那身结体实的男人提着个油皮灯笼, 在门口焦急徘徊, 孟寒舟很不放心林笙独自去, 想跟他一起出门,“夜深了, 我和你一起去……” “你留在家里,帮我照看一下二郎。” 林笙心想, 这是城里, 有衙役更夫夜巡,不会出什么大事。再说即便当真路遇歹徒,孟寒舟这种路都走不成个儿的能有什么用,难道跳起来扛着轮椅打人吗?但林笙惯知道这人吃软不吃硬, 便按住他的小臂,语气温柔和缓, “我去去就回, 好吗?” 孟寒舟耳边发酥, 看了一眼肿成个猪头,睡得混事不知的郝二郎,心不甘情不愿地留了下来。 林笙嘱咐了两句二郎可能会发生的情况,这便跟着去了。 原以为是跟着去齐娘子那里, 没想到男人领着他去了附近一间客栈,倒是不远, 只是有些七拐八拐。 “齐风不与你们住在一起?怎么住在客栈。”林笙纳闷,跟着他一起上了楼。 男人推开一间房门,屋里昏昏黄黄点着一盏豆烛:“本来是与我们住一起,不过之前他说要与同僚商议一些事情,不便回家,就自己住在了客栈。我们都知道他是给大人办差的,那些事情我们不方便问,也就随他去了……” “林医郎,你来了!”魏璟正拿着冷水帕子给齐风降温,瞧见林笙来了,赶紧迎上去。 “你也在?”林笙跟着走进房间,迎面便是一阵浓烈的药味,齐风正躺在客栈床帐内,双眼紧闭,但呼吸粗重。他忙加快两步凑到床前,见齐风一侧脸颊缠着纱布,脸色通红,他伸手一探:“怎么会这么烫?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男人连连叹气,“我前两天来瞧过他,那时候就见他神色不好,有点发烧,脸上还伤了,他说是染了风寒,练刀的时候头晕才不小心把自己划伤了。我看着确实是一点不严重的外伤,大舅哥向来身体壮实,也没多想,给他拿了金疮药用后,就回去了。他怕芙娘担心,还不许我跟芙娘提这事。” “今晚家里蒸了一些菜肉包子,芙娘记挂着大舅哥,我就过来给他送点包子吃。没想怎么敲门也不应,闯进来一看,就……就已经这样了,叫也叫不醒。” 他赶紧去敲最近的魏家医馆的门,但魏璟听说烧到昏迷,不敢出诊,就叫他赶紧来找林医郎。 男人去请林笙后,魏璟也担心齐风会出事,就先跑过来瞧瞧:“林医郎,我觉得是伤口所致,但我试着揭了纱布,和脸上有些黏在一起了,我就没敢贸然撕开。” 林笙觉得这脸色红赤,眼睛也肿了起来,的确不像是寻常风寒引起,便拿剪刀把他缠在脸上的纱布剪开了。 揭开层层包裹的纱布,顿时一股淡淡的臭味飘了出来。 林笙顿时皱眉,放下剪刀靠近去看:“劳烦,帮我照点亮。” 男人闻声立即去点了一支大点的蜡烛,端过来给林笙照明,他跟着凑前去一看,也被吓了一着:“这,这流脓了!” 齐风半侧脸颊高高肿起,细长的一条伤口从眼下斜着撇过脸颊,此刻裂口略显苍白,久不愈合,附着着黄黄白白的脓液——果然是伤口化脓。 魏家祖上是看金创出身,魏璟耳濡目染多少懂一些,林笙用赶紧帕子揩去表面一层脓液后,魏璟见了底下伤口的细节,下意识便说:“这不像是刀伤啊……” 林笙当然知道这不是刀伤,那日他与孟寒舟撞见齐风与三皇子心腹在酒楼后门密谈,那心腹因他找药不力,甩了齐风一鞭子,这就是当时鞭风划伤的伤口。 人脸上的皮肤新陈代谢快,越小的伤口愈合得越快,就像偶尔起个痘痘、或者被指甲眉刀划伤而流血,可能就一-夜的功夫,伤口就愈合了。 但齐风这个伤的位置不太好,太靠近面部的中心区域。 人的大血管里的血液一般只会朝着一个方向流,但面部的细小血管却没有这种功能,所以这里有危险三-角区之称,即便是很小的疖肿、痤疮,如果脓血随着血反流,细菌也会跟着进入深处。 也有表面看似愈合,实则却把脓液憋在里面,也能使细菌反流入血。 总之,严重的会危及生命。 每年医院里都会有很多因为挤破痘痘而引起颅脑感染的倒霉蛋。但是一般情况下,就算有一点化脓,只要妥善清理、好好用药,不要刻意挤弄伤口,不会轻易发生这种重症。 林笙猜想,可能是齐风不在意这一点小外伤,伤口感染后,就想将脓液挤一挤好得快,没想到反而加重了病情。 “前两天我看着就是皮外伤,怎么会这么严重啊?以前他受了比这重很多的伤,也不过是躺了几天就好了,就这一点小伤口,怎么……”男人焦急地想帮齐风擦脸,沾了生水的帕子还没碰着,就被林笙及时拦住了。 “不要再碰生水,他伤口不干净,感染了。” 想来马鞭在驱赶马匹时,有可能沾上不干净的泥水或者马的排泄物。 林笙看着齐风这道略显脏污的伤口,转头问魏璟:“你祖上是做金创的,那家里有没有金创刀具?” 魏璟回忆了一圈,忙点头说有,赶紧跑去医馆翻找出来。 齐娘子男人光听着有性命之忧,一直坐在凳子上慌神,又怕齐风死,又怕将来没办法给芙娘交代。林笙想要些烧开的水,喊了他几声他都没回过神来,只好自己下楼去厨房讨。 这个时辰客栈早就熄锅了,林笙找到守夜的伙计,说明来意。 那伙计不敢放他进后厨,一脸为难地看了看他,小声地说:“倒不是不肯给您,后厨确实留了一口小灶以防有客人想吃宵夜,但是这会儿方小公子正占着那口灶,我们惹不起……” 林笙不解:“他弄他的宵夜,我只是想烧一壶热水。实在不行我自己另生一口灶,又不妨碍他的事情。” “这……他也没有在做宵夜,我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伙计畏惧地摸了摸脸颊,刚才他就是觉得方小公子进去太久了,想过去问候问候有没有要帮忙的,结果方瑕不由分说就给了他一巴掌。 他可再不敢进去讨打了。 林笙这才留意到他脸上有个红印,这什么小公子,怎么还带打人的。 见林笙还要去,伙计赶紧拽住他,竭力劝说:“您是不知道方小公子吗?那可是方瑕,县里有名的混世小魔王,你去招惹他,没什么好果子吃。” 但林笙清洗伤口必须要用干净的热水,不就地在客栈烧水,难道要千里迢迢回家去烧吗? 他屏开伙计道:“我自己进去与他谈,再混世魔王,也没有占着灶自己不用还不许别人用的道理。既然是世家公子,总要讲道理的吧?” 眼见林笙朝着后厨去了,伙计可不敢跟上去自讨苦吃。 道理?方家小公子,上岚县第一纨绔,可不喜欢与人讲道理! 伙计只当什么都不知道,远远的揣着袖子躲到前面去了,就算林笙真挨了打,也是他不听劝自找的。 伙计说那小公子霸占着厨房,然而林笙到了门口却发现后厨里是黑的,挡油烟的竹帘被放了下来,靠近门口的两口灶都是冷的,更里面的情况就看不清了,但能听见叮铃哐啷的动静,还有阵阵的咳嗽声。 林笙拿了盏油灯照亮,才掀开帘子走了进去。 一点光芒将后厨一角映亮,里面的人听到脚步声,以为又是那不长眼的伙计,当即就怒站起来一巴掌甩了过去:“混账,谁让你进来了,滚出去!” 这人蹲黑暗里太久,猛一起来头有点发晕,林笙轻而易举地挡住了,就着他的手臂往后一推,对方踉跄了两步竟然没有站稳,直接一屁股跌了下去,摔在了一堆木柴堆上。 林笙发誓自己真的没有使多大的力气,但摔都摔了,且是因为他先动手林笙才反击而已,怪不得自己,但还是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方瑕一身鲜艳的银红袍子,脖子上挂着珊瑚珠子,除此之外,全身上下最亮眼的就是腰带上的一串金银玉石,瞧着十分浮夸。 就是脸蛋上全是灰烬,黑花花的。 林笙怀疑他是不是钻进了灶台里面。 长这么大,方瑕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儿,还没被人欺负过,整个上岚县没有敢跟他对着干的。他捂着被木柴硌疼的腰,恼怒地爬了起来,又要故技重施,赏林笙一巴掌。 手抬了一半,方瑕看清了林笙的模样。 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雅静美人,举着油灯,修身玉立,点点火光将他周身蒙着一层橘色的圈晕,黛眉瓷肤,看起来温柔和顺。 夜色朦胧,灯花如蝶,照影频飞。 方瑕心上蝴蝶也翩翩要飞,神色不由微转,把手收了回去,款款地问道:“美……兄台你来厨房,是深夜饿了吗?” “我需要一壶热水,要用这里的灶台。”林笙看他突然变得礼貌起来,也不好继续与他动手,若是能用嘴巴沟通就解决,当然是省事的,“方公子漆黑一片在这里做什么?” 方瑕一向奢靡任性,无顾无忌,尤其喜欢漂亮的男子。 但他品味挑剔,单是漂亮也不行,还要干净端庄,他不喜欢妖艳多情的,像是南风馆里那些倌儿他就瞧不上。 林笙不仅样貌赏心悦目,身上还带着清幽淡雅的药香气,像是笔笔画画都照着他心上描一样。方瑕看着就不肯挪开眼睛了,魂都不知道飘到哪里去,脑袋里空空的全是浪花。 林笙问什么,他就说什么:“我……我要放火烧客栈。” “那、那你先烧水。”方瑕翩翩然地让到一边,十分风度地让他先用灶台,“我待会再放火……” 林笙觉得自己耳鸣了,荒谬了片刻,又重问一遍:“……你要烧什么?” 作者有话说: 假期结束了,不能乱搞了,明天恢复九点更新 - 第53章 月刃刀 第53章 月刃刀 问了两遍, 方瑕都说是要“烧客栈”。 要不是他说的过于理直气壮,林笙几乎都以为“烧客栈”是一道什么地方菜。 林笙觉得更加荒谬了,沉默了一会, 他问:“方公子, 你知晓这间客栈里住了多少人吗?” 方瑕还当真掰起手指算了算:“知道啊。不年不节也没有大事集会发生, 这种破店, 约莫住不上三成, 可能有个十来个人吧?” 如果他当真放火, 如此夜深人静的时分,众人包括伙计们大多都在睡觉, 烧起来也很难被人发现。这周围店铺又是联排的,墙共用, 瓦相连, 等火势大起来就晚了,如果救火不及时,那可不只是十几条人命,周围几十间店铺都可能被焚毁。 他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方瑕却不服气:“这出去二百来步就是一座望火楼, 怎么可能连烧几十间店铺?我只烧这一间,烧了我再赔他们就是了!就是可恶, 那伙计竟然骗我, 明明说留了一口灶火的, 结果根本点不燃!” 林笙看看他脸上身上的黑灰,再看看唯一一口留夜的灶也熄了,灶膛内塞满了粗壮的木条。 守夜留灶,实际是将灶内明火压下, 只留灰堆里一点木柴处在半燃半灭的状态,如果有人需要用灶, 扒开灰堆,用些轻薄的木枝引燃,随时就可以复燃成明火。 但这位方小公子显然不懂,他意图放火烧后厨,直接就用粗木条扔进去,结果不仅无法复燃,反而压灭了那点火星,熏得自己满脸都是灰烬。 由此可见,这位纨绔公子或许很混,但是着实脑子不太好使。 如果真要放火,直接拿房间里面的烛灯往床上一扔,不比从后厨里引火简单? 林笙自然不可能把这个简单的道理,讲给这位潜在的纵火犯听:“所以你为什么要放火,你跟这间客栈的掌柜有仇?” “没有啊。”方瑕见林笙一直在与自己聊天,现在根本没心思继续弄火,殷殷地就往林笙身边凑去,“我就是想弄点大动静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这火是我放的……哎,你叫什么?” “你不需要知道我的名字。” “为什么?”方瑕看着他。 林笙指了指头顶道:“因为我就住在这层楼的上面,如果你要放火,待会第一个烧死的就是我。就算侥幸没烧成一块黑炭,我也会被浓烟熏死呛死,总之是要第一个死。” 方瑕立马把手里的木条给丢了,脚边的柴火也都踢得远远的:“那我不烧了!” “真不烧了?” 方瑕赶紧点点头,指天发誓。 那林笙就要烧水了。 他叫方瑕让一让,站到门口去,自己蹲下来把灶膛里过多的木柴都抽-出来,用手里油灯点燃了几根细木枝后,丢进去,待火苗稳定,再一根一根地往里添柴。 没多会儿,水就烧好了,林笙提着铜壶要走。 方瑕见他要回房间去,飞快地擦了擦手和脸,整理了一下衣襟,就寸步不离地跟在他后面,和他一块上了楼。 “你跟着我干什么?”林笙在楼梯上问。 方瑕瞥向左右:“没有啊,我就住你隔壁不行吗?” 魏璟已经取了金创刀具回来,正在屋里挨个擦拭,用火烧燎一遍,放在木盘上一字排开。 他听见似乎是林笙上来了,一抬头,竟然看到大名鼎鼎的上岚县一害——方小公子,跟在林笙身后,堂而皇之地就这么跟了进来。 他骇然地盯着这一前一后的两人,表情像见了鬼一般,那边林笙一放下热水,他立刻冲上去把人拽到一旁,悄悄地问:“林医郎!你怎么把他给招来了?” 方瑕探头探脑地向屋里张望,见林笙回头朝自己看来,立马矜持地站直了,朝他眨眼睛。 林笙神色复杂,有点一言难尽:“算了,不要管他了,还是先管管齐风。” 他看了一下魏璟带来的医工刀具,不亏是有祖传渊源,各种形状的剪、刀、钳、凿,一应俱全,还有形似镊子的工具。他端上木盘和热水,让魏璟掌灯,同时按住齐风的脑袋。 林笙则坐在床边,用细长的月刃刀切开齐风脸上久不愈合的瘀腐,将边缘的苍白死肉除去,又一点点刮尽内里的脓。这是细致活,脸上皮肉比肢体薄很多,需要万分小心。 齐风因已经高烧意识不清,一番操作下来,即便刮肉除脓很痛,他也感觉不太出来了。 “魏璟,平刃刀给我。” 方瑕起先不清楚他们在做什么,见到床上躺着个男人,屋里人也不少,还有些生气,凑近了一看床上那人面目狰狞,血红脓白的模样,当即捂住口鼻,退后三丈远。 这才后知后觉出来,原来这个文静标致的美人竟然是个给人瞧病的郎中。 他虽然想亲近美人,却又不敢靠近,生怕那人的恶病沾染到自己身上,可是又不甘心离去。 等了不知道多久,林笙终于完事了,他将几把都沾污了的刀扔在木盘里,给齐风再次把了脉,才起身道:“脓肉已刮去了,再用清水把他脸擦一遍,给他覆上一层你家的金疮药。我再给他配些凉血的药方,不要煎成汤子,磨成药粉用水调一调,浓稠一些给他灌下去,然后把他枕头垫高一点再睡。” 魏璟应下,那边齐家男人也忙焦灼地问:“怎么样了?” 林笙去洗了手,登时一张雪白的帕子递了过来,他下意识接过擦了擦:“只是清理了伤口,还要灌药后再看看,看看高烧能不能退下来。” 如果高热一直不能退,就会很棘手,恐怕还要想别的办法。 男人战战兢兢地点点头,赶紧跑到床边去查看齐风的状况。 林笙擦完手,才发觉这帕子过分细腻,一抬眸,正撞上方瑕一双滴溜溜的眼睛,他皱眉:“你怎么还在这里?” 方瑕很想收回那张真丝帕子,但是又觉得它沾过脏了,犹豫了一会,只好放弃,答非所问地说:“我也觉得眼疼腿疼脑袋晕,喘不上气了,你给我也看看吧,帮我揉一揉……” 他说着就一边扶着脑袋,一边哀声着往林笙怀里凑,那不安分的手爪子才偷偷绕过林笙的腰。 下一刻,方瑕就“嗷”一声跳了起来,举起莫名被扎了三根细针的手臂。不知道扎了什么穴位,他整条手臂又疼又麻,动弹不得。 林笙好在随身携带了针包,这回他要是再看不出这个方瑕揣着什么心思,他就是瞎。林笙微微一笑,恐吓他道:“方小公子,这针上有毒,你再动,这毒不知道会流到什么地方去。你也不想废条胳膊废只腿吧?” 方瑕闻言立即后退半步,低头一看,被扎的地方正在渗血,当即疼得眼泪汪汪。 林笙开了药方,在纸上涂涂画画一阵,最终拟定了,将方子拿给魏璟去取药。写完药方,林笙抬头看了一眼,见方瑕凄凄楚楚地贴着墙角,托着扎满了针的胳膊动也不敢动的模样,又一时心软,走过去道:“不许再碰我,不许去放火烧楼,听懂了吗?听懂我就给你拔针。” 方瑕赶紧猛猛点头。 林笙确认他听进去了,这才帮他拔出了几根细针,用火燎了几遍消消毒,收回针包当中。 扎了好一会,胳膊早就麻透了,方瑕只觉得是毒没有解,忙追问:“解药解药?” 哪有什么解药,林笙随便从自己的篮子里摸了点什么无伤大雅的药粉,选最苦的那种,往茶里撒了一小撮,冷着脸往他面前一置:“喝。” 正好魏璟带着药回来了,有几味时间紧张来不及处理,只好连着工具一起揣了回来,林笙就接过来当场磨药。 魏璟看看方瑕,又看看林笙,欲言又止。 方瑕不敢质疑,二话不说捧起茶盏仰头就灌,连着枯黄的茶梗都不敢放过,一起嚼吧嚼吧给咽了,被当中的药粉苦得龇牙咧嘴。 林笙看他年纪小,恐怕比孟寒舟还要小一点,只当给他个教训,看他知道老实了,就又给他倒了杯水,从篮子里取出一小瓶药,丢给他没好气道:“喝完了就赶紧回家,深更半夜的别在外边七搞八搞。这是化瘀的药油,回去自己涂一涂。” 捧着心上人给倒的茶,方瑕好了伤疤忘了疼,没多会又被林笙娴静的脸蛋给迷住了,心里又开始痒痒——虽然心上人会扎人,但是他温柔似水啊,扎过了还记得给自己药,连冷脸都这么好看。 显然美人郎中还是心疼自己的,一定是嫌自己过于轻佻了,所以才闹脾气。 他顿时就不生气了,完全被自己臆想中的林笙给迷得七荤八素,觉得自己又行了,晕晕乎乎地解了外衫,柔情蜜意地披到了林笙肩上。 方瑕衣服上不知熏了什么香料,在风里一抖,刺激得林笙当场打了个喷嚏。他看看身上莫名其妙多出来的衣服,再看看脸色红扑扑的方瑕,沉默无语:“你又干什么?” “夜深了,怕你冷……你不感动吗?”方瑕切切地献殷勤。 冷夜孤灯,披衣添烛,再冷硬的一颗心,在凄冷的夜晚被披上衣服,也会将心融化,继而感动地与他相拥依偎、共赴温柔……话本里都是这么写的。 林笙因为磨药,累出了一脑门的汗,越发觉得这个方瑕脑子是不是真的有点什么问题。 方瑕被他面无表情地瞪了一会,直到看到他的汗珠顺着鬓角流下来,愣了半天才终于反应过来,只好不甘愿地把衣服收了回来,呆呆地说:“那你冷了我再给你披。” “……”林笙忍不住气笑了。 “你朝我笑了!” 方瑕只看到他对自己笑,一点也揣摩不出来这笑背后的喜怒,更是飘乎乎要上天了,心里也跟着乐,觉得机会近在眼前,要赶紧把握,于是又没心没肺地凑上去,想去拉林笙的手,又怕被扎,只好握住他的袖子。 方瑕直勾勾地瞄着林笙瞧,满心欢喜地问:“那,那我们什么时候成亲?” 林笙:“?” 作者有话说: 舟子在杀过来的路上 - 第54章 这人有病 第54章 这人有病 在旁边默不作声帮忙切药的魏璟, 闻言都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林笙更是一头雾水,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了成亲。 方瑕却已经开始盘算起聘礼来了,要多少鹿, 多少雁, 多少多少箱子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 眼看着他马上就要快进到婚礼上要磕几个头…… 林笙放下药杵:“你是不是又想挨针了?” 方瑕马上抱住了自己的两只手, 瞅了瞅林笙的脸色:“为什么又要扎我, 是我给的聘礼不够多吗?” 这是聘礼多不多的问题吗? 林笙眉毛忍不住挑了挑:“我是个男子, 你也是男子,而且你我从见面到现在, 连半个时辰都没有。我不知道你是谁,你也不知道我叫什么。究竟是哪一点, 让方小公子认为, 我们可以成亲了?” 方瑕痴痴地看着他,仍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甚至心中巴不得今晚就直接拜堂,热切得耳朵都红了:“我喜欢你不就行了?以前不认识没关系啊, 成了亲再慢慢认识嘛!” “……”林笙气极反笑。 他伸手去摸针包,准备直接朝这小登徒子的脸上来几针。 不过还没抽-出针来, 客栈的楼下大堂传出了一些骚乱声, 似乎是与守夜的伙计嚷嚷着什么。没多会儿, 一串凌乱的脚步声就沿着楼梯跑了上来,一伙人直奔着里头来了,一掌推开了他们的房门。 领头的是个精壮挺拔的汉子,瞧着足有近两米身高, 威慑力十足,但穿着打扮像个护卫。随后从他身后冒出个娃娃脸的小厮, 探头瞧见了方瑕,登时一脸焦急地扑了上来:“少爷!可找着您了!” 林笙听着,是人家家里人找来了,只好默默把针包放了回去。 不过方瑕姓方,这护卫的腰牌上却刻着个周字,不知是什么关系。 方瑕显然对他们的出现很不高兴,抱起双臂,撇着嘴角没好脾气地说:“你们来做什么?” “少爷您再怎么着也不能不做声就离家出走啊,快跟我们回去吧,周老太爷听说您不见了,都急死了。”小厮动手拉了拉他的衣服,还朝那人高马大的护卫使了个眼色。 护卫得到暗示,也忙上前来,走到跟前,突然动手抄起了方瑕。 方瑕年纪小,比林笙还矮一个眉毛,猝不及防就被人像拔葱一样从地上提了起来。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你们好大的胆子!”方瑕叫嚷了几声,连踢带踹地挣扎,那护卫铁着脸当没听到,架着他就往外走。 那小厮倒不怎么跋扈,临走匆匆朝林笙他们行了个礼,就赶紧追上去好声哄着他家小主子:“少爷,大晚上人家都睡了,别喊了……” “心肝儿,美人!”眼见是摆脱不了,方瑕扭头朝林笙胡乱喊道,“等我回来娶你!” 林笙:“……” 这群人扛着小祸害吵吵嚷嚷地离开以后,客栈终于安静下来了,连楼下的伙计都松了口气,打发着出来看情况的客人们纷纷回去安歇。 林笙也舒心地坐了下来,配制了一会药粉,仍越想越离谱,忍不住发出感慨:“这人有病吧?” 魏璟应和地点点头:“这个方小公子是平西府方家的独子,性情顽劣,一向不着边际,平常就没人敢惹。今天也不知道发的是什么疯,竟然要和你成亲……” 他斜斜瞄了林笙几眼,虽然林医郎确实隽秀美貌。 这个方家位于平西府,在京城的西边,祖上出过三个皇后,一个宰相,曾经煊赫一时,虽然那都是前朝的事了,但如今族中仍有不少人在做官,在平西一带很有影响力,家世深厚。 这边的上岚县,则是方瑕外祖父的老家——周氏一族。 周氏也是个望族,族内出过不少名师大儒。大梁重文,所以对这些文人很是推崇。虽然如今周氏一族无人做官,但靠着百年积累的偌大家产,蒙荫之下,仍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不知怎么,两姓结合竟然生出个文理不通、只会招猫逗狗的纨绔出来。 周家子嗣不丰,壮年一代都没了,府上只剩下年逾八十的周老太爷,一群女眷,还有一个体弱多病、随时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长孙。 因此,上蹿下跳、活泼无比的外孙方瑕,就显得越发珍贵。 所以这方瑕,既是方家那边的掌上宝,又是周家这边的心头肉,不管是平西还是上岚县,都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将他养的十分骄纵,无论要什么都会满足他。 就是要天上的星星,周家老太爷都能撑着八十岁的老骨头去爬梯子给他摘。 往常不过是逢年过节,这个方瑕才会来上岚县祸害一阵,不过十几天就会走了。大家不敢招惹他,忍忍也就算了。 这次也不知道是平西府那边出了什么变数,竟然已经一年多了,也没有派人来接方瑕回去。 这个方小公子无人管教,就越发横行无忌,砸人家的店、杀人家的马,那都是寻常事,反正他家有钱,赔得起。 但这可苦了上岚县百姓,谁家要听说方小公子又出来逛街了,那恨不得闭门墐户,奔走相告。 “林医郎,惹不起咱还能躲不起,你以后尽量避着他走吧。”魏璟提醒道,“下回他还不知道要怎么着呢。避一段时间,他喜新厌旧,很快就把你给忘了。” 林笙重重捶了几下药。 他已经被迫和一个脾气不好的瘫子成了一次亲,完全不想再和一个脑袋不好的傻子再成一次。 想到孟寒舟,林笙又忍不住担心,留一个病人照顾另一个病人,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此时,白石巷小院。 孟寒舟当真无事可做在抄书,只是夜深了,久等林笙也没有回来。他不肯上床去睡,可精力又不足以继续支撑,抄抄停停,还掐了自己几下,但最后仍然撑不住,不知不觉趴在桌子上,打了个盹。 直到被笔摔跌到地上,惊醒了在他脚边团团睡觉的小狗,嗷嗷叫了几声。 孟寒舟皱着眉睁开眼,迷茫着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砚中的墨早晾干了,窗外静悄悄的,虽然尚看不到天光浮起,但已经有苏醒的小虫在蛰鸣。 林笙竟然一夜未回? 孟寒舟登时有些焦躁,他甚至不知道林笙究竟去了哪里,如果真的不见了,应该去哪里找……是齐家,还是魏家医馆? 见不到林笙,孟寒舟把气撒在了他心爱的小狗身上,一只赏了一个爆栗,把尚睡得糊糊涂涂的小狗崽子提了起来,逼问它们:“去,别睡了,叫你们主人回来。” 小狗莫名被敲了脑壳,哪里知道发生了什么,孟寒舟一松手,它们两个就撒腿往门外边跑。 “跑,看你们往哪跑?”孟寒舟支着下巴,没形没状地歪着,看它们扒拉紧闭的院门,“跑得慢的那个,待会抓你回来包狗肉饺子。” 话音刚落,院门就开了。 林笙在外边一推门,两个毛茸茸的小家伙就一个兜头滚了出来,撞在他的鞋子上。他忙蹲下抱起委屈巴巴的两只小狗,一个揉揉屁股,一个揉揉脑袋,抱在怀里往里走去:“谁又欺负你们了?” “……”孟寒舟唰一下就坐直了。 林笙抱着狗进来,看到孟寒舟仍坐在桌前,眼下扫着淡淡一层青晕,有些吃惊。这时间,差不多凌晨四点钟:“你没有睡?” 孟寒舟不肯说是为了等他而熬了一宿,反而将罪责推到那边的郝二郎身上:“他打呼噜,吵得人睡不着。” 林笙转头看了一眼,郝二郎白日动如脱兔,睡觉却好老实,姿势和他之前走时一模一样。两人说话这功夫,郝二郎撅着肿成腊肠的嘴,连一个呼噜都没有打过。 孟寒舟岔开话题:“怎么去这么久,不是说去去就回吗?” 林笙把小狗们放进它们的窝里:“齐风病情比想象中重一点,而且遇到一个脑子有问题的纨绔,耽搁了。” 没等孟寒舟追问什么叫脑子有问题,林笙过去查看了一下郝二郎的情况,看他无事,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走到另一边屋子一头栽在了床上,偷懒地往里一滚:“睡觉吧……” 孟寒舟:“衣服不脱了?” “好困……”林笙闭着眼咕哝了一声。 他先是聚精会神地刮了伤口,后来又是捣药又是降温,折腾了几乎一-夜,现在连胳膊都不想抬起来。 孟寒舟还记得下午扰了他闭目养神,惹他生气了的事,一时没敢继续吵他,而是蹑手蹑脚地爬上了床,躺在了林笙身边。 孟寒舟转头看看,看他困倒连睡姿也不讲究了,犹豫了一会,想帮他把外衣脱了。 低头去解他衣带的时候,离近了,忽然闻到一股香味……这味道虽然淡,但十分甜腻,和林笙身上清苦的药味格格不入。 孟寒舟眉头一皱,顺着香味往上闻去,一直嗅到了林笙的颈间,味道最浓。 林笙困得都睁不开眼了,只觉得脖子有点痒,被吹得热热的,他伸手推了推:“别闹了,芝麻,汤圆……” 孟寒舟被推开少许,只好躺了回去,以为是在齐家沾染了什么齐娘子爱用的香料,但躺了一会,又狐疑起来,他见过几次齐娘子,那女子似乎并不爱熏香。 而且这股香气很熟悉,好像在哪里闻见过。 他又凑近仔细闻了一个遍——终于想起来了,会用这种熏死人的甜香的场所,不是赌场就是乐坊,总之不是什么好地方。 孟寒舟喉咙收紧,直挺挺坐了起来,抓着林笙的手问:“你身上为什么有别人的香味?” 作者有话说: 你身上有他的香水味,是我鼻子犯了罪() - 第55章 扫晴娘 第55章 扫晴娘 “什么别人……”林笙呢喃了一声, 推开孟寒舟,翻了个身背对过去继续睡觉。 孟寒舟低下头贴在颈边又嗅了一会,确信自己并没有闻错, 这就是花楼歌坊赌场里爱用的那种香。他实在想象不到, 要靠得有多近才能把香味弄到衣领上去。 林笙都已经睡着, 又被他闻来闻去的给弄醒了, 睡眼朦胧地听了好一会, 才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香?哦, 可能是方瑕那件衣服吧……” 孟寒舟捏着他的手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凤霞?她还脱衣服了?!” 林笙困意正浓, 耳边却不停地被孟寒舟念叨着什么。 后来被捏疼了,也冒出几分起床气, 嫌他吵, 径直拿枕头拍在他脸上,然后掀起被子捂上头,甚至从被窝里还踢了他一脚。 孟寒舟:…… 孟寒舟捂着被踢到的小腿,难以置信地瞪着林笙:“你踢我?你为了那个凤霞, 竟然踢我?” 凤霞到底是哪个楼里的?名字这么俗,林笙也瞧得上? 但林笙不再理他, 孟寒舟怒火中烧, 想把林笙提起来逼问一番, 但因为力气不够,抱不动林笙,只能作罢,反而把自己气了个半死。 这火气足足烧了半宿, 孟寒舟气的睡不着,睁着眼直到天亮, 在脑海中把那个凤霞撕成了一百八十瓣。 林笙一觉睡到日上三竿,伸了个懒腰睁开眼后,就看到孟大少爷正顶着一双黑眼圈,脸色阴沉得快要凝出冰来,在抱着针线筐扎小人。 看起来像是一晚上没有睡。 昨天困极的时候,孟寒舟好像跟他说了什么事,但是想不起来了。 他看了看孟寒舟手里的小人,才做好一个圆脑袋,小人光溜溜的脸上没有五官,只歪歪扭扭绣着“凤霞”两个字。 凤霞?谁是凤霞? 林笙正要问,那边房间里面郝二郎呻-吟着醒来了。 他只好先下床去查看对方的病情。 经过一夜的修养,郝二郎身上已经不那么麻木了,但脸依然肿着,想坐起来的时候,身上窜过一阵针扎一样的细细密密的痛,所以忍不住呼出了声。 “你身上的肿还没有完全消。”林笙把他扶起来半躺着,给他把了脉,“还头晕吗?” 郝二郎两片唇还红肿充血,张不开嘴,只好哼唧了一下以示不晕了。 正说着,正团在窝里仰着肚皮玩耍的小狗忽然跑了出来,冲着院门嗷嗷叫了几声。 林笙喊了声“芝麻,回来”,小狗摇着尾巴过来蹭,他这才听到一串微弱的敲门声,跟小鸡啄米似的。要不是有小狗叫唤提醒,险些就要听不到。 林笙打开门,果然不出所料:“卢钰?你来看望二郎吗?” 好在两家紧挨着,卢钰敲着竹棍摸索过来了,手里提着一个食篮,怯怯地道:“林医郎,二郎醒了吗?我家蒸了几个山药甜糕……不知道二郎能不能吃?” “可以吃,进来吧。”林笙让他进了院子,自己在前边带路,还故意加重了脚步声,好让他听到方向,“昨天忘了仔细问你,你身上没有被蜂蛰吧?” 卢钰赶紧摇了摇头:“二郎用衣服罩住了我。他没事了吧?” “应该问题不大。”林笙说,“再涂几次药,吃几副消肿的方子,两三天应该可以恢复。” 卢钰听到这个,轻轻地松了口气。 他是为了保护自己才被蜂群咬成这样的,如果出了什么事,卢钰会惭愧死的。 郝二郎看到卢钰来了,为了彰显气概,努力坐直了忍着肿痛朝他招招手。晃了好几下,才反应过来他看不到,又噘着嘴巴说话:“小鱼,早……” “二郎,你身体好些了吗?”卢钰往前走,脚尖踢到床沿。 “我好着唔!”郝二郎用力把舌头捋清楚,“你坐!” 卢钰迟疑了一会,感觉到郝二郎似乎在拽他的衣服,只好顺从地挨着边沿坐下:“我带来一些山药蒸糕,你吃一点吧?” “林医郎,你也吃,哥哥做了很多。”卢钰找不到林笙在哪里,捧着篮子胡乱递了个方向。 林笙探头看了一下,确实不少,肚子里确实咕咕在叫,他谢过一声后不客气地拿了两个。 回到里屋,把其中一个递给了不知道为什么在兀自生气的孟寒舟。 “我不吃。”孟寒舟冷哼,和你的凤霞去吃吧。 “芝麻,汤圆。” 两只小狗欢快地凑上来,林笙各自撕下一个小角丢给它们。一点点碎屑而已,填不了牙缝,小狗们吃完又争相来讨第二口。林笙又撕下一个大角,从眼巴巴的小狗头顶虚晃了一圈,送到了孟寒舟脸前:“张嘴。” 一-夜之后林笙身上的熏香味终于散了,原本清爽微苦的药味又逐渐占据上风,孟寒舟扫了眼他露出的一截雪白的手腕。 “不张嘴我就要给它们了。” 在林笙作势又要丢给小狗的时候,孟寒舟一口咬住了,不仅咬走了这块蒸糕,还在他手指上留下了浅浅的牙印。 林笙看了看指腹上的牙印,也没生气,笑吟吟问他好不好吃。 孟寒舟抿唇:“……凑合。” 林笙自己也尝了一口,微微蹙眉:“好甜!” 他吃不了很甜,咽下这口,感觉舌头都掉进了糖罐子里,赶紧把剩下的都塞给了孟寒舟:“既然爱吃,回头我问问卢大哥配方吧,我试试自己能不能做出来。” 孟寒舟看着手里被咬了一个月牙形缺口的糕点,脸色缓和了一些,但是转头一看到凤霞小人,心里郁气又凝结起来:“哪里有那个凤霞身上的香味甜?” “……”林笙一头雾水,终于逮到机会问他,“你这一大早阴阳怪气……究竟是哪个凤霞招惹了你?” 孟寒舟怒气冲冲:“你问我?” 林笙伸手勾起他缝了一半的大头娃娃,盯着它脸上的丑字看了又看,想了好一会,从香味回想到“凤霞”,才终于串起了来龙去脉,恍然“啊”了一声:“难道是方瑕?” 孟寒舟目光注视着林笙,就说,果然是有吧! 林笙笑出声来:“那就是我昨天跟你说的,那个耽误了我很多时间的小纨绔,叫方瑕。齐风暂住在一间客栈里,刚好遇上的,可是他脑子似乎不太好,非说我冷,要给我披衣服,我捣药出了一身汗,香味也是那时候蹭上去的……你不会以为我昨晚跑去什么不该去的地方了吧?” 孟寒舟:“赌场花楼……你都没去?” 林笙坦坦荡荡,自然没什么好隐瞒的,似笑非笑道:“我是去诊病的,哪有空去那种地方。魏璟昨晚也在,回头你一问就知,那小纨绔是真的脑子有病。……你就为了这个气得一晚上没睡啊?” 孟寒舟听到魏璟也在,那个呆头鹅就是个说不出谎话的实心眼子。 看来真的是自己误会了? 他脸上有点挂不住,一把将大头娃娃抢回手中,哼道:“我的意思是,那都是些不干净的地方,你也还没有及冠,去那种地方沾染财色之气,会掏空身体,还会留下脏病!” “比我还小一岁,还学会教育人了。”林笙去拿了一条泡了热水的帕子过来,叠成长条形,“还是先看看你自己被掏空的黑眼圈吧!你也太能气了吧,为了这点事跟鼓了肚皮的青蛙似的。” “谁像青蛙了……” 孟寒舟一动,被林笙用手心盖在了眼睛上,把他脑袋按了回去:“不许动。我好容易才拿名贵药汤养出来的一点好看血色,让你一晚上给熬回去了。” “……”孟寒舟在他手心里扇了两下眼睫,老实地躺回去了,但还是不忘多心,“你不能去那些地方!” 林笙把热帕子贴在他眼睛上,敷了片刻,再用拇指隔着帕子,用力揉了揉他眼周的穴位,把他捏得不敢动弹解了气,语气才松软下来:“知道了……放心吧,我对那些事情也不感兴趣。即便以后有闲了有钱了,我也不去那种地方。” 大梁遍地都是各种画楼歌坊、赌场红馆,鲜少有人能经受得住诱-惑。 单是孟寒舟知晓的许多表面恩爱的夫妇,外面传得多好听,私底下一打听,都爱出入这种地方与人应酬。 孟寒舟被他托着脸颊揉来搓去,觉得他这算是向自己誓言,应该有所回应,脸色逐渐地泛红了:“……那我也不会去。” “知道了。”林笙将他眼下的淤青揉开,“补会觉吧,这娃娃不要再绣了。” 孟寒舟被他抚平了炸毛,按得整个人晕晕乎乎,手里攥着的大头娃娃也被林笙悄悄地收走了。 林笙握着凤霞小人摆弄了一会,越想越无奈好笑。 又觉得缝都缝了一半,扔了怪可惜的,孟寒舟这针线活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于是找根绳子在脑袋上穿了一圈,挂在了窗外旁边,做扫晴娘。 挂完娃娃,他去瞧了一眼隔壁偏房里的郝二郎。 见两人不知道偷偷说着什么好玩的事情,卢钰弯着眉梢一直在笑,也很和谐。 本来还想凑机会给卢钰再扎一次针,看他俩玩得正开心,便没有进去打扰,转而到院子里整理整理药材,又抱着笔墨跑到院中树下,找了个太阳晒不着的阴凉处,写了一会针灸体悟。 毕竟马上到了该去做正经医侍的日子,答应了崔郎中的事情,也不能够食言。 接下来几日倒是安详了许多,林笙每天抽空去看一下齐风的情况,他高烧了两天,硬是灌了几副浓药之后,渐渐有所好转,只是脸上伤口化过脓,愈合比正常的慢了很多,需要勤换着药。 中间齐风偶能苏醒一时半会儿,也不是特别清醒,他大概也知道自己的身体不太好,一直反复念叨着不要把这件事告诉齐娘子,以免她担心影响胎儿。 齐娘子夫君一向听大舅哥的话,只好继续留住在客栈里,白天回家照料齐娘子,晚上再跑来看顾齐风。 林笙去了客栈几回,都没有再碰见那个方小公子,加上到了去给崔郎中做医侍的日子,他便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把齐风托付给魏璟。虽然魏璟诊病差,但换药之类外伤的事情,他有家学渊源,还是能做的很好。 做医侍的头几天,崔郎中收到了林笙熬了好几夜写出来的第一部分小册子,看得津津有味,并没有外出诊病,林笙也只是在医馆里面帮忙碾碾药,记录记录药方,都是些简单的头疼脑热的小病患。 但经手的杂事多了,心思也就顾不到其他的事了,很快就把方瑕那段离谱的小插曲给忘得差不多。 直到一个天色灰沉的天气,似要落雨,空气里潮乎乎的。 那个娃娃脸的小厮突然找来了华寿堂,顾不上药僮们的阻拦闯了进来,见到屋内的林笙,二话不说扑通往地上一跪,哭道:“林医郎……你看看我家可怜的少爷吧,他都要死了……” 作者有话说: 第56章 方瑕又死了(捉虫) 第56章 方瑕又死了(捉虫) 林笙这天好容易闲下来, 正琢磨一个避虫止痒的小药方—— 上岚县靠山,蚊虫本来就多,最近天气一热, 到了晚上一点上灯烛, 小蚊子嗡嗡地直绕着光亮飞, 没多会就能咬人好几个包。孟寒舟矜贵, 咬出的包要很久都不会消散。 他就想着做些随身携带的药包出来, 防防蚊虫, 这才有了一点头绪,就被这顿哭声给打断了。 林笙拧眉, 仔细看了来人好几眼,才终于认出他是方瑕的贴身小厮。 瞧着, 好像不如上次见的时候脸蛋圆润了, 神情中也透着一股肉眼可见的疲累。 “小的同心,是方瑕方公子身边伺候的。”小厮忙介绍自己道。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林笙纳闷。 那方小公子虽然思路清奇,还喜欢自说自话,但除了言语无状之外, 实际也没有造成什么伤害。林笙着实没把他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他们会突然直接找上这里来。 同心跪在地上不起来, 只好答道:“华寿堂崔郎中新招了一个帮忙的医侍, 姓林, 这件事情只要派人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 周家在上岚县根须深厚,查个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崔郎中招医侍这件事在华寿堂里是走过明面的,而周家人又是华寿堂的老主顾了, 林笙都没有刻意隐藏过行踪,找到他并不费功夫。 同心左右看了看, 趁其他人没注意,偷偷往林笙袖子里塞了块银锭子:“只要林医郎肯上门医治我家少爷,诊金好说。” 林笙不为所动,也没接下钱财:“既然是病了,华寿堂多的是名医大家,不管是大小方脉还是外科疮疡,都很拿手,你随便找一个就是了。我只是个还没有在官署登记造册的普通医侍,出诊不合规矩。” “这,我家不看重这些,只希望少爷能好起来。”同心忙说。 林笙看他哭了这通,脸上实则也没几滴泪,更觉得其中蹊跷,于是顾自抱起一罐捣好的药材绕过他,婉言推辞:“方小公子金尊玉体,我水平实在有限……要不还是把你家主子抬过来,让各位名家一起看看吧。” 同心一听就急了,见林笙要走,赶紧爬起来跟上,支支吾吾了一会,见他无论如何都不松口,只好硬着头皮道:“林医郎,实不相瞒,少爷他被禁足了。他太可怜了,出门会被老太爷打死的。我是趁护卫们不注意,偷偷跑出来的……” 说完,他就开始嘤嘤哭泣。 林笙纳罕道:“他被禁足出不来,一出门就会被打,难道我进去就不会被打了?” “……”同心没想到这茬,一时之间嘴皮子绊住了,飞快思索了一会,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哭再说,“我家少爷的病,只有您能治!没有您,他怕是活不过这个月底了呜呜呜……” 同心哭着跟他下了楼,一拐弯,嘭一声,一头撞在个硬邦邦的椅子背上,鼻子瞬间撞出了血。 他捂着脸,手指缝很快被奔涌出的鼻血沾湿,疼得头晕眼花:“谁把椅子堵在楼梯口?” 林笙都替他觉得疼,仔细一看,这位堵楼梯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家的孟大少爷。 “孟寒舟,”他讶了一声,“你怎么来了?” 继而看到被孟寒舟抱在怀里的油伞,便明白过来:“来给我送伞的?谢谢你,我正愁待会飘起雨来怎么回去呢。” 孟寒舟斜瞥了同心一眼,才转头把伞交给林笙,还多带了一件可以披的薄衫:“我去给书局送书,顺路带来的……这是谁?” 林笙低声附耳说:“之前跟你说过的,方瑕,的贴身小厮。” 孟寒舟闻言就沉下脸来,千万分警惕地盯着同心看。 其实他一点也不顺路。 只是送完书回去的路上,不知怎的眼皮一直跳,进了院门,跳得更厉害了。孟寒舟见头顶乌云密布,转念就抄起了伞出来了。 怪不得眼皮一直跳,这一进来,就听见什么“没你就活不到月底”…… 明明已经入夏,孟寒舟的手指却有点凉,林笙接伞的时候摸了一下,不禁皱皱眉,难道是湿气太大的缘故? “既然来了,就等会我吧,过会一起回去。”林笙折身去给孟寒舟倒一杯温水。 林笙一走,孟寒舟立刻变了脸,眯起眼睛去瞧满脸血痕的小厮,脸色和外边的天气一样阴:“你家主子,离了他就活不了了?你们少爷叫什么来着……方,瑕。” 方瑕两个字,被他念出来,好像是被记在了斩立决刑册上一样。 同心捏着鼻子,对上孟寒舟的眼神,顿时被冻得一个哆嗦,鼻血都瞬间就不流了:“你、你是什么人?” “不是什么人。也不过是一个……没他就活不了的人罢了。”孟寒舟把手伸到了袖子里,“反正都活不了了。他不想跟你去,你要是再纠缠,非要带走他,那我只好给自己拉一个垫背的。” 孟寒舟眸中阴森,冷冷看他,袖中寒光微现。 明明是个坐在椅子上的瘸子,同心却不知为什么被他冷峻的神色吓到了,后背微微发凉,感觉面前像是一只呲牙的野兽。 平常他和少爷出门都有护卫撑腰,但今日同心确实是一个人来的,他以为孟寒舟袖中有刀,瑟缩退了半步后,心中叫苦不迭——不过是想请林医郎到家中去做客,哪里犯得上赔条性命? 识时务者为俊杰,同心飞快认怂,捂着受伤的鼻子跑了。 看着他跑走后,孟寒舟才从袖中摸出一件小东西,冷声嗤笑一下。 “你把他赶走了?”林笙端着温水出现在背后,突然看到他手上有个亮闪闪的小玩意,便伸手拿了过来,是个巴掌长挺精致的细铁片,一头雕刻着飞蝉,一头镌着魁星赐福四个字:“哪来的书签?” “书局老板给的。”孟寒舟坐直嗯了一下,眼底的阴霾立即散去,而后抬眸望向林笙,“你喜欢的话送你。” 林笙拎起来晃了晃,沉思几许,也掏出一件东西放他手里:“那我用这个跟你换。” 孟寒舟看着手里用小帕子包裹着的一小把药材,他随手拨弄了几下:“这是什么?” “驱蚊虫的香药。”林笙道,“刚配好的,还不知道好不好用。你如果不想要的话……” “要。”孟寒舟二话不说收了起来。 - 小厮同心跑出去后没多会,天上就落了雨。 他冒着密雨跑回周府,从宅邸后门窜了进去,一路直奔向宁心居。沿路有负责看守宁心居的家丁护卫,瞧见是他,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宁心居是方瑕的居所,周老太爷-宠-他爱他,但也免不了嫌他过于跳脱,所以专门着书法大家写了这块“宁心居”的匾额,希望熏陶熏陶方瑕。 然而事实证明,在纨绔子弟面前,这些都是徒劳。 方瑕正没规没矩地盘腿坐在床上,一边翻着闲书一边吃瓜。 是新鲜从南边运来的第一茬寒瓜,切成漂漂亮亮的三角形,摆在盘子里红红绿绿,那叫一个好看。 一点也不像是个在禁足的人。 看到精彩处,忽然听到外边的脚步声,他忙得瓜仁都来不及吐,匆匆咽了下去,把碟子往床底下一塞,话本子往被窝里一捅,拉起被子就躺了下去,嘴里“哎哟、哎哟”地呻-吟。 没多会,同心擦擦鼻子,抖了抖肩上的水,推门进来了,看到自家少爷嘴边上还黏着粒瓜子,忍不住撇嘴道:“少爷,别装了,人家压根就没有来!” “……”方瑕顿时睁开眼睛,一个骨碌爬了起来,“怎么没来?你没跟他说我病得要死了吗?美人郎中那么温柔可善,听到我要死了,怎么会舍得不来?你是不是说错话了,是不是按我教的说的?” 同心无语了一会,正是按少爷教的说,才觉得不可能成功! 现在他鼻子还剧痛呢。 同心把原原本本说了什么,都跟方瑕讲了一遍,且道:“林医郎家里有个凶神恶煞的瘸子,差点要把我宰了,您还是不要招惹他了。不然只怕明年就没有人陪您吃瓜了。” “我要你陪我吃瓜做什么,我要他陪我吃瓜。”方瑕气得抄起手边的话本朝他扔去,“去,你再去一趟,就说我马上、马上、马上就要咽气了……” “说的是什么胡话!”同心还没接茬,门外突然响起一道厉声呵斥。 同心一个激灵,忙恭恭敬敬退到一边去拜了拜:“……老太爷。” 周老太爷拄着拐杖走了进来,怒气冲冲地看着方瑕:“让你好好地在屋里反思,你就反思出个这些?!你就不能好好的,读个书写个字……” 方瑕别过头去,丝毫不肯示弱:“外祖要是想让我好好的,就放我出去。不然就给我准备聘礼,我要把林郎中娶回来!只要林郎中能做我的娘子,我肯定天天读书写字!” “你!”周老太爷胡须倒竖,“你这说的什么疯话!哪有娶男人回来的!” “男人怎么了,我就喜欢男人!” “你听听,你听听,这像什么话?” 周老太爷被他气得捂住胸口,同心生怕少爷把耄耋老头给气死了,赶紧凑上来扶住老太爷,又是给他胸口顺顺气,又是给老太爷倒茶,好声找补道:“老太爷您别和少爷一般见识,他还小,不懂事……” “他还小!”周老太爷敲了敲拐杖,“我像他这个年纪,举人都考下来了!他爹在他这个年纪,大小也已经是个荫官儿!你再看看、看看他,草包一个,人家连荫官都不屑给他一个!” 老太爷对方瑕疼爱归疼爱,嘴上却向来严厉,屡屡骂得贼凶,过后又后悔,再送来很多好东西来给外孙赔罪。 方瑕就是拿捏住了老太爷这点,所以脾气也越发的蛮横:“你这么欣赏我爹,那让我爹来给您做孙子呗!” 同心:“……” 老太爷差点被他的胡话给气厥过去,老头胸口起伏了几回,狠心冷下脸道:“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还指着你光耀门楣,以后别再说什么娶男妻这种不三不四的事情!” 方瑕长这么大就遇上这么一个可心可意的心上人,是一定要弄到手的,闻言瞬间就不乐意了,气急败坏地叫道:“我哪有爹?!” “别以为我不知道。他忙着去攀附什么三皇子四皇子的妹妹,就等着圣人病死了,他好做新的大驸马!他定是又和别的女人又生了一个,把我丢在这荒山僻壤不要了!” “啪!”一声。 一道干脆利落的巴掌落在了方瑕脸上。 老太爷勃然大怒,厉声怒斥:“混账!谁教你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你有几个脑袋,敢说这种话!” 方瑕被打愣了。 “……少爷!” 从小到大,就是方瑕走路撞一下脚指头,老太爷都是抱在怀里哄着说“打死这咯疼了我们瑕瑕的臭石头”。他在外头闯了祸,砸坏人家的店面,老太爷也是笑眯眯地去帮他收拾烂摊子,他从来没有朝方瑕发过这么大的火,更别说甩他巴掌了。 同心都吓傻了。 方瑕捂着脸,眼睛迅速地红成了一团,他又害怕又委屈,转瞬就哭得死去活来扑进了床褥里面。 周老太爷虽有几分懊恼打重了,但这小子竟然说出这种话来。方瑕再任性,也得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圣人最慕长生,最忌讳生死之事,要是方瑕这两句让有心之人听去了,传到圣人耳朵里,周家方家有多少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周老太爷怒极,一杖掀碎了桌上的茶壶茶盏,扭头就离开了,还吩咐几个护院将院门看牢,不许方瑕和同心再离开宁心居半步。 方瑕闻言哭得更凶了,屋顶都要被他哭翻。 先前禁足还只是做做样子,同心进进出出护院们也只当没看到。 这回众人面面相觑一阵,不敢懈怠,哗啦啦把院门上了锁。 离宁心居隔了两道墙,是个叫添寿堂的小院子,一个精壮精壮的小仆捧着壶药汤,站在床边伺候着主子喝药,一边与他讲着那边院子里发生的新鲜事。 “您没瞧见,老太爷走出来的时候脸都气绿了,表少爷这回怕是要吃苦头……” 床上的不是别人,正是周家真正的小公子,周兰泽。 “咳咳……”周兰泽面色苍白,口唇发青,无力地喘嗽了几声,他手抬了一半,又重重地垂在了被子上,恍惚了一会才问,“同庚,还有多少药没喝?” 同庚忙打开盖子朝里看了看:“快了快了,还有小半壶。” 小厮同庚也是周老太爷精心给他挑的,专门请算命先生选了个八字旺主、命格长寿的,还起名叫“同庚”,就是指望他能旺一旺周家长孙的命,盼着周兰泽能多活几年。 但眼看着,药汤吃的是一年比一年多,周兰泽却一年不如一年,现在连床都下不了了。 府上的人都觉得,自家少爷也就是这两年的事了,很多人都对周兰泽的病情不抱有希望。 还有不少心思活络的,擅长阿谀奉承,早早都跑去巴结吹捧方瑕。他虽然只是表少爷,但将来如果周家真的后继无人,以老太爷对方瑕的-宠-溺程度,说不定以后这整个周家都会交给方瑕。 到时候周家,恐怕也要改姓方了。 周兰泽心思敏感,怎会察觉不到这些下人们的想法。他看着同庚端过来的一碗浓药,喉咙里反酸,侧身往里偏了偏,恹恹道:“不想喝了,根本就没有用。倒了吧。” “少爷……”同庚想劝他再喝两口,但周兰泽已经闭上眼睛。 …… 白石巷。 孟寒舟当晚回去就缝了个香囊,把那一小把药材都倒了进去,挂在身上。 戴好香囊后,他抬头看见了挂在窗户底下的“凤霞”。 林笙说挂着这个娃娃做扫晴娘,可以驱散阴雨天气,但孟寒舟看见凤霞就会想起方瑕的事——前前后后他这才明白过来,林笙说的“脑子有病”是怎么个有病法。 虽然林笙没有回应那小厮的要求,似乎并没将那个方瑕放在心上,但孟寒舟怎么想怎么觉得不爽。 此时林笙在偏房里给卢钰扎针,给郝二郎涂药。 孟寒舟暗戳戳滚着轮椅到了窗前,冷哼一声,抬手就给了凤霞一拳。 林笙看见了:“……” 忍不住嘲笑他真幼稚。 - 原本以为,方瑕主仆吃了瘪,知道无趣,就不会再来找他了。 平平静静过了十来天。 倒是郝大郎先找来了。 之前二郎被蜂群蛰咬的事,林笙已经托人传了消息回村里。但是过了这么久,也没见郝二郎回家,大郎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不敢跟家里说,或者在城里给林笙添麻烦,特地跑过来看看。 结果发现郝二郎早已大好,只是因为跟新朋友卢钰玩得热火朝天,不愿意回家而已。顿时气得连踹了他两脚,揪着耳朵把他拽回了家。 林笙把他们哥俩送到城门口,顺便又去看了看齐风。 在魏璟一丝不苟的换药之下,齐风的高热终于降了下来。大概是四五天的时候,逐渐恢复了清醒,幸好齐风身体底子强,这么折腾了一圈还能硬撑了过来,要是放到一般体质弱的人身上,只怕邪毒早已入脑,回天乏术了。 只是唯一可惜的是,林笙估计,他脸上会留下一道难看的疤。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比起美貌,自然还是保住性命更重要。 “多谢你了,林医郎。诊金和药费回头我都给你补上。”虽然齐风大致已脱离了危险,但身体还很虚弱,他看着林笙垂着眼睛认真地给自己把脉。 要是没有林笙,恐怕自己此刻早就在九泉之下了。 林笙应了一声:“这次是侥幸,下次可未必能这么幸运了。齐大哥,虽然这话我说可能不那么合适,但希望你还是能多斟酌斟酌这个差事,你如果出了事,齐娘子该多伤心……” 齐风微微一怔,随后叹了口气:“林医郎,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林笙没有明言:“这不是个好差事……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主子。” 下令寻找那种药的人,能是什么好人。 齐风何尝不知,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这两年上头的主子性子越来越急,稍有不如意,就对底下的人严加责罚。曾经的许多相互依靠的兄弟们,没有倒在执行任务的途中,而是倒在各种无端的责罚打杀里。 只是离了这个差事,齐风也不知道还能去做什么,他咳了两声:“……我会好好考虑考虑的。” 林笙言尽于此,留了些药离开客栈,顺路去买了些新鲜的菜和嫩豆腐,想着时间刚好,可以回家去给孟寒舟炖一锅豆腐煲,香喷喷的软烂又开胃。 回到白石巷,远远就看到孟寒舟守在巷口,林笙刚想喊他,便发现他正黑着脸与一伙人对峙。 还有一段距离,林笙就瞧着那为首的两人身影格外眼熟。 走近了一看,果不其然。 矮小的那个不是同心是谁?而同心旁边的,就是一开始在客栈遇到的,那个倒拔方小公子的大高个护卫。其余的零零散散垂头丧气的,应该都是周家的人了。 怎么又来,还阴魂不散了? 还这么大阵仗。 林笙微不可及地皱起了眉头,但还是尽可能保持平和走了上去,把一脸不高兴的孟寒舟往身侧拽了拽,才问他们道:“你们又来做什么,总不至于上次没成事,现在改动手抢了吧?” “今天又是什么理由,方瑕又死了?” 没想到同心红着眼眶,抽了抽鼻子,带着哭腔道:“林医郎,上次是我不好,我不该骗你的。可、可是这次是真的……” “我们少爷真的要不行了。”同心哭得凄凄惨惨,两只眼睛肿得像核桃一样,“少爷不知道哪天就没了……他没有别的愿望了,就一直念叨着再见您一面,与您说几句话……林医郎你心善,圆他个梦吧呜呜呜,让他走得高兴一点……” 那大高个护卫脸色也不怎么好看,见同心如此,也有些动容,揪起片衣角给他擦擦脸上的泪。 同心把脸埋在这片衣角上,立刻哭得震天动地。 林笙:…… 作者有话说: 舟子:回家再给凤霞两拳! - 二合一补更 - 第57章 周家邪门 第57章 周家邪门 林笙一开始并不相信, 没有理他们,推着孟寒舟回去了。 同心见状急急跟了两步,又怕真的惹恼了他, 一直跟到离小院十几步路的地方就停了下来, 却也不走, 站在墙角一边默默流泪, 一边巴巴地往他们门口望。 头上艳阳高照, 暑气渐生, 没多会就把人晒出了一身汗。 到了傍晚,阳光偏下了远处山巅, 白日里蛰伏的蚊虫又跑了出来,聚在有光亮的地方嗡嗡不停。 卢文家里吃过晚饭, 去给林笙送点自家做的红糖小圆子, 一出门看到他们几个,也忍不住多瞧了两眼。 听说外边那些人是周家的下人们,他不禁有些惊讶,不过倒是想起什么来, 跟林笙闲聊说:“说起来,昨天有个周家的管事, 到附近几个铺子里打听丧物纸件儿的事, 脸色很是难看, 不过最后也没订,就拿了几个纸样回去了。” “我还以为是他家的周小公子……没想到是方小公子?他家也真是多灾多难。”卢文随便感慨了一下,“他们来找你是什么事?也找你看诊的?我刚才过来,他们还在外边站着呢, 也不知道要站多久。” 林笙刚好煮了些薏米甘草水做凉饮,有清热润肺健脾的功效, 添上几个红糖小圆子在里面,便成了一道舒爽小甜水。 闻言有点诧异:“他们还没走?” 卢文点头:“在外边喂蚊子呢。” 林笙把手上甜水碗递给孟寒舟,听着卢文的话沉思了片刻后,又起身拿了个大碗,去灶房舀了一碗薏米甘草水。 白石巷里都是些民宅,围墙普遍不高,没有什么能遮阳的地方。晒了一天下来,人都是瘪的了。有其他跟来的周家下人觉得林笙不可能再出来了,早想要回去,却也不敢张口。 同心这两日几乎没怎么睡觉,哭得眼睛一圈都是泡的,眼下晕晕乎乎,胳膊腿上被咬了好多蚊子包也没感觉了,没多久脚下就虚虚发晃,正想找个地方靠一靠,面前就多出了一堵阴影。 他抬头一看,见是高个儿护卫站过来了,抬手挥赶着蚊虫。 同心刚想说什么,突然小院的门响了,一道人影走了出来,他忙站直看过去。 只见林笙走了过来,端着一只大碗递给他们。 护卫迟疑了几分,确认是给他们的,这才接过碗,先递给同心喝,待他咕咚咕咚解了渴,才接过剩下的几口喝完,将空碗还给林笙:“多谢。” 同心眨了眨红肿的眼皮:“林医郎……” 林笙看了看同心,又仰头去看那沉默寡言的护卫,问:“你们方小公子是当真生了重病吗?” 护卫张了张嘴,低低应了一声:“……嗯。” 林笙皱眉道:“因为什么?” 也不怪林笙狐疑,毕竟上次见方瑕那小纨绔,虽然不怎么着调,处处气人,但是面色红润、活蹦乱跳,又能踢又能打的,这才多少日子,说病重就病重了? 同心摇了摇头,哑着嗓子说:“……大夫都说是得了和泽少爷一样的病,但是我们公子病势猛烈,怕是不好。林医郎,上次是我们少爷不对,但这回少爷恐怕真的时日无多了,他吃不下也喝不下。他现在最喜欢您了,您去跟他说两句,他便是好不了,能多用些饭也是强的。” 林笙一回头,看到孟寒舟不知何时跟了出来,林笙还没出声,他倒是冷哼一声先张口了:“你如果要去,我也要一起去。”他狠狠瞪向同心,“但你们要是再骗我们……” “没有没有!没有骗你们!”只要林笙肯去,别说是带一个孟寒舟,就是连家里的鸡鸭猪狗,同心都能叫人一股脑地给他们抬府上去,闻言赶紧点头,合掌哀求道,“林医郎,求你了……” 刚才看到林笙出来送水,孟寒舟心里就知道,如果那姓方的是真的要病死了,林笙肯定会动恻隐之心。他深知,林笙从来都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毕竟当初也是因为林笙心软,孟寒舟才能活到现在。 与其摔锅砸碗不让林笙出门,还不如跟着一块去瞧瞧真假。 林笙犹豫斟酌了片刻:“好吧,那我们就去一趟。” 同心大喜过望,赶紧叫人去牵来车马。 林笙回屋挎上自己的布包,就跟着同心他们一块去了周府宅邸。 - 天色黑尽,周府灯火通明。 一进门,林笙便觉察到周府上下气氛紧张,来来往往的仆役们各个儿脸色惶恐,还有捧着水盆、药罐匆匆不知去往哪里的仆妇。 见林笙打量那些人,同心叹气说:“林医郎别见怪。自打我们少爷骤病,老太爷急火攻心,也突然倒下了。府上现在一片混乱,连个能主事的都没有了。” 同心领着他们绕过游廊,直接去了后面少爷们住着的一角。 越靠近,忙碌的仆人们越多。 进了方瑕所在的宁心居,外边更是候着一堆伺候的下人,还有端着食盘、拎着食盒的厨娘们从里面出来,擦肩而过时林笙瞥了一眼,见里面饭菜已经凝出了一层油脂,看来放了很久,几乎都没怎么动。 卧房内似乎有数人在争执。 同心一早就出门了,这会儿不知是什么情况,只好将他们安置在外面一间小茶厅,先进去看了一眼。 茶厅的镂花偏窗敞开着,能隐约看到小院里形色遑遑的下人们进出,外边有几个洒扫的小仆,未注意到林笙他俩进了茶厅,还以为里面没人,便抱着扫帚抹布靠在窗户旁边偷懒,低声碎嘴着主家的杂事。 “……我看周家气运败了,还是早做打算,投奔下家吧。” “我听说,早年就有算命的批周老太爷八字太硬。要我说啊,还真不能不信邪。你瞧,老太爷自己倒是活了八十多没病没灾,身子骨比那些六七十的都硬朗,可惜啊,都是拿子孙运换来的……” “这怎么说?” “你新来的,不知道?这周家啊,邪门!”那人悄声道,“一开始啊,是周家大爷,年纪轻轻就突然中风没了,大夫人伤心欲绝,没多久也跟着去了,只留下尚在襁褓的泽少爷一个,打小身体就不好。后来,是二爷,在订亲筵上喝酒喝死了,没留下一儿半女。再后来,是三小姐,倒是安安稳稳出嫁了,以为能逃过一劫,没想到生了瑕少爷后没几年,也生病没了。” 他说着连连叹气摇头:“这老太爷接连白发人送黑发人,硬是挺过来了。谁承想,咱们泽少爷,周家唯一一根独苗,得了治不好的怪病,现下是有一天熬一天地过。如今连外家的表少爷也患上了一样的怪病……唉,你说,这不邪门吗?大家都说,许是府上有不干净的东西。” “我前两天也听跟着管事干活的毛六说,管事们正商量着,要不去请些道士来驱驱邪。” 这话一出,周遭几人都打了个哆嗦,战战地环顾四周:“周家文传百年,一向清正,怎么会遭这种邪事?” “这谁晓得,说不好是不是私底下做过什么亏心事,破了风水,惊了土里的地仙……” 几人说着说着,竟聊到府上一些奇奇怪怪的事,都归结于是鬼怪作祟。 见林笙拧着眉头,有点不高兴了,孟寒舟突然咳嗽了几声——外边的窃窃私语戛然而止,几人这才发觉茶厅里竟然有人,忙吓得哄然散去。 “别听他们瞎说。”孟寒舟瞄了林笙几眼,悄悄把自己的手放了过去,“这种话都是捕风捉影,说来故意吓唬人的,但你要实在害怕……” 也可以握住我的手。 孟寒舟翘了翘自己的手指头,疯狂暗示。 “这有什么可怕的,我只是嫌他们嘴碎。”林笙径直没有看到他飞舞的手指头,“这世上根本没有神神鬼鬼,更不该拿别人家的苦难随便编排。” 孟寒舟:…… 林大郎中真是不解一点风情。 孟寒舟郁闷地收回自己的爪子,没多会,同心跑过来,引着林笙到卧房去见面。 周家真是家大业大,单是卧房又用珠帘隔成了里外两间。林笙进去的时候,外间桌旁正坐着两三个人,他倒是认得,是华寿堂的门面,只是他们并不认识林笙罢了。 ——这都是往常不怎么去医馆坐诊,只挂着牌子,等病家重金请求出诊的“名医”。 这些名医,都得三请四叩,先掏百两出门辛苦费,再付诊金、药费和车马钱,要是额外还扎针动刀,那又是一笔另算的费用。 平日里就是请其中一位,对寻常百姓来说都是一笔天文数字。周家,竟然将他们齐聚在这里,只能说的确是财大气粗。 “老夫诊治周家公子多年,既然同是弱症,自然要用老夫的方子。” “你治了多年也没见好,可见需要换换药了!” “两位就别再吵了,方小公子病势比周家公子迅疾,如何用药,还应早做决断……” 方才林笙听见的争执声,正是这几人在争论究竟该听谁的法子下药。 同心扑到床边,晃了晃方瑕的手道:“少爷,你看看谁来看你了?” 此时的方瑕,一点也不见当日的神采飞扬,正恹恹地躺在床上,脸色蜡黄,神色低迷。似乎是睁着眼,但目中无神,半恍半惚,也不知道是在看什么。俨然从一颗水灵灵的绿白菜,变成了蔫黄的枯菜叶,瞧着可怜兮兮的。 竟然没有撒谎,真的是病了。 听见同心的话,他乏力地扭头看去,模模糊糊见是林笙,立即睁大了眼睛想要坐起来:“林、林美人,你果然是舍不得我……” “……”真是都这时候了,还不忘占便宜。 林笙抿了嘴,把床边的凳子往外勾了勾坐了下来,让他看得见但摸不着:“方小公子,怎么病的这么厉害了?” 方瑕心急,但一动就头晕眼花,只能让同心扶着半靠在床头,他气喘了一会,折腾了半天出了一身虚汗。 睡了很久,转头才发现天已经黑了,忙说:“同心,给林美人端一盏好茶来,要年初才从西境运来的那个……那个……” 明明就在嘴边,他一时却想不起叫什么了。 “不用了。”林笙摆摆手,“你的忠心小厮在我门前站了一天,非要我来看看你,让我劝你吃饭。” 方瑕又有点开心,又有点低落,被子底下两只脚搓了搓,小声道:“我现在不好看……” 林笙看他这么热的天,却盖着这么厚的被子,看来是虚得厉害,这才几天,脸颊都凹下去了,脸蛋上一点华彩也无:“同心,去给你家少爷端点清淡好消化的东西过来吧,我看着他吃。” 同心见方瑕虽然拧着眉毛,但却没有出言反对,忙高高兴兴地去小厨房,要了一碗少爷最爱喝的牛乳燕窝粥。 林郎中一来,少爷也肯吃饭了!果然林郎中最是管用了! 方瑕看着同心端过来的一小碗燕窝,勺子到了嘴边,他又后悔了,不想吃。 他往常每天睡前都要来一碗这个,现下却只觉得腥甜,抿了一小口后就想吐掉,转眼看到林笙正在看他,才忍着反胃给咽了下去。 林笙看看他的脸色,又看看他的手指,眉心蹙了蹙,忽然起身走到床边,用拇指压了压他的下眼睑。 方瑕忽闪了几下睫毛,也不知他在做什么,但就是很欣喜他愿意靠近过来,所以生怕林笙跑了,就动也不动地随他摆弄。 林笙又同样翻看了下另一只眼睑,突然问道:“你最近如厕有没有便过血?” 作者有话说: 舟子:老婆你害怕可以握我的手~ 笙:(正气)不,我相信科学。 - 第58章 笙哥哥 第58章 笙哥哥 “啊?”方瑕被突然问愣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怎么好端端的问起这个,何况谁解了手还会去看那么恶心的东西? 林笙提出想看看方瑕的溺桶。 同心倒是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什么样的叫有血?反正特别显眼的鲜血是没有的, 不过那也是前几天的事了。这两天少爷胃口不好, 几乎没怎么吃东西, 所以一直没有出恭, 溺桶是空的……” 方瑕咳了两声沉下脸, 不叫同心说下去了, 在心上人面前怎么可以提这种肮脏的东西! “那他近日可有吐血,或者可曾跌倒撞伤、与人打架斗殴过?” “没有没有。”同心摇摇头, “少爷一直被关在宁心居里禁足,哪里都没有去, 就是吃了睡、睡了吃, 偶尔发发脾气,摔摔东西。就算是砸了物件,也是下人们来收拾,哪里有人敢和他动手。” 都没有? 林笙若有所思, 用手背触碰了一下方瑕的颈侧和肘内,感觉潮湿微凉。 遇到了看似奇怪的症候, 他一时犯起职业病, 顺势就将三指搭在了方瑕的脉上, 垂眸感受了一会,忍不住开口问:“其他大夫怎么说?说他这是什么病症?” 同心看他竟然把起了脉,这才记起林笙也是个郎中,不过他觉得少爷病情又不是什么机密, 告诉他也无妨,忙回答道:“说是和泽少爷一样的虚劳弱症。就是什么……阴阳亏损, 五脏衰退之类之类的话,林医郎,我就记着这么些词儿,咱也不懂。” 林笙侧头:“虚劳?” 所谓久病为痨。 先天禀赋不足,或者后天失养、邪毒内侵,所致亏虚日久不复,久而久之才发展成虚劳。是消耗性的病症,但方瑕之前还活蹦乱跳,怎么可能十来天的功夫,就患上虚劳? 林笙翻开方瑕的手,轻轻掐住了他的指甲又松开,过了好片刻,甲床才恢复成极淡的粉色,淡得几乎要与月牙痕融为一体。 “病程太短了,虚劳有些牵强……” 正沉思着,许是把琢磨的心声说出了口,被珠帘外的郎中们听见了。 一个方脸老郎中多瞧了林笙两眼,见他眼生,却也在给方瑕把脉,扬声道:“你也是来为小公子看诊的?小友师从何人,难道对小公子的病情有什么见解?” 林笙发现方瑕指缝里布着奇怪的小红点,没来及细看,只好先起身应对:“晚辈是崔郎中新招的医侍。方才查看方小公子的身体时,发现一些奇怪之处,可能……” 话还没有说完,那郎中就摆摆手将他打断了,语气不免带上几分高傲:“哦,崔鸿维新记在名下的那个就是你啊。” 还以为这小子是周府从外地请来的什么名师高徒,原来只是崔鸿维手底的跑腿仆从,那崔鸿维自己也不过一个外乡来的看小儿病的平庸大夫罢了。 郎中身边跟着自己的药僮,闻言也讥讽说:“区区才入门几天的医侍,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什么时候华寿堂的规矩,轮到医侍也能自己出来看诊了?” 同心忙解释说:“林郎中是来看望我家小公子的。” “怪不得,原来是来抱大-腿的。”药僮低头忝笑道,“先生,不要与他一般见识了,周老爷那边还在等您请脉,咱们还是快些过去吧。” 林笙:“……” 林笙当他们是德高望重的前辈,所以才尊尊敬敬好声说话。 面对病情,即便是才翻三天医书的门外汉,也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啊,就算说的不对,大可以心平气和探讨,对方反而无缘无故就张口指责,一副高师下凡的姿态,好生让人讨厌。 “既然大家说是虚劳,敢问各位大家,何为劳?”林笙掀开珠帘走了出去,问道。 那药僮瞪他一眼:“你竟然敢顶嘴?” 林笙将他攘到一边:“因虚致病,因病成劳,以病致虚,久虚不复,五脏亏损,是为劳。那么又请问,方小公子因何致病,因何成虚,亏损何脏?——既无由致病,无病可虚,无脏可衰,那劳从何来?” “……”那高高在上的“名医”被三连诘问,张了张嘴,又踌躇闭上,只说,“他与周家小公子是同一种病。” 方小公子病情确实颇为怪异,但他与那个周兰泽一样,都是毫无缘由的出现脉象弱而不及,继而头晕心慌,卧床不起。那周兰泽本就娘胎带弱,后来就患上这虚劳怪病,与他病情相似的方瑕,自然也应该是。 只是周家小公子从能走能跳,到卧床不起,用了好几年的时间;而方瑕却只用了十来天,病势更为迅猛。 林笙还没有见过周家公子,自然无从比较两人病症。 他只相信眼前所见。 坐在桌子另一头的是个一直默不作声的老大夫,听他们争论了一会,才出声和稀泥道:“那依小友所见,这方小公子的病是什么缘由?可说来听听。” 林笙道:“病本尚未可知,但标象乃是失血过多所致的气血亏虚。” 先前的名医还以为他能说出什么来,忍不住笑了一声:“黄口小儿,此处又非战场,何来的失血过多一说?” “方小公子面黄头晕,动则气短,如今触之皮肤湿冷,双睑发白,指甲亦按之苍白,脉象也细弱无力……这都是血亏之象。”林笙,“加之他总共病了不过十来天,亏虚得过于快速,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失血过多。” “各位想必几天前就来诊治了,可见了方小公子的便溺情况?” 几人相互看了一眼,均没有出声。 方瑕的病像乍一看几乎与周兰泽一模一样,周府又有那样的病史,几乎所有人都是先入为主地认为,方瑕是发了怪病。 问倒是问过一嘴,但谁也没想到亲眼去看方瑕的溺桶。 林笙摇了摇头。 没有看到方瑕粪便的情况,就不能判断究竟有没有便血或者黑便,毕竟同心只是个小厮,描述的也不会很准确。且方瑕也没有受伤的病史,内脏出血的可能性也不大……没办法找到失去的血去了哪里,这就是怪异之处。 人不会无缘无故地生病,更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贫血。 林笙一顿,忽然想到什么,忙走回床边,拿起方瑕的手仔细地翻看了一遍,又让同心将他软袜褪下,看了看脚趾的缝隙。果然发现了和手缝里一样的小红点,像是什么疹子愈后留下的印记。 他喊同心过来辨认:“这个红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同心抱着方瑕的手指看了一会,也有些迷茫,大概是太不明显了所以没有留意:“少爷,这是什么时候有的?” 方瑕神色懒懒地说:“这已经好些日子了,起先还挺痒的,后来没几天就自己好了,就没管它。这不是痱子吗……” “对啊林郎中,少爷常有夏天起痱子的毛病。”同心也跟着点点头。 不对,这不是痱子常起的位置,也不是痱子的形态。 林笙托着下巴,在房间里徘徊了几圈,脑袋里一直在转,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方瑕被禁足没有出过门,他手脚间莫名出现又能够自愈的疹子,突如其来的奇怪贫血,还有下降的食欲和进食时的反胃……整个府上,不算那个周兰泽,只有方瑕突然生了这个病。 “!”林笙灵机一现,“同心,十几天前,你家少爷有没有吃过什么奇怪的东西?” 同心疑问:“奇怪的东西?” “就是之前的食谱上没有,临时加的,而且很珍贵稀少,或者很贵……总之,只有方瑕一个人吃了,且他还很爱吃。或者这院子里有没有进了什么新物件?” 新物件是没有的,少爷被禁足后,老太爷就断了他的月钱,想要磨一磨他的性子。所以只是没有短他好吃好喝,别的什么都不叫下人给他,连个新话本子都没进过院子。 但少爷赌气,跟老太爷唱反调,闹着不吃也不喝,要绝食明志。 老太爷也生怒,说既然不吃就饿他几顿。 只不过,才绝了两天,少爷就坚持不住了,大半夜偷偷爬起来,摸黑到小厨房找吃的。可他并不会做饭,又拉不下脸来喊厨娘…… 等同心发现他不见了,找到小厨房时,方瑕正蘸着酱生啃了一堆菜叶子和瓜果,因为厨下太黑,他又太饿,连瓜皮都吃进了肚子里去。 “……等会,”林笙突然一顿,“他吃了什么?” 同心:“额,生菜叶子和瓜皮……” 林笙问:“哪里来的瓜果生菜,是本地的吗?” 同心想了想,摇摇头:“少爷吃不惯山里的菜,他爱吃的都是南边那些脆脆甜甜的蔬菜瓜果,还有这季节南方刚下了第一茬的寒瓜和黄皮果,都是少爷喜欢的,所以一贯是从外面专门运来。” “这菜只给方瑕一个人吃了?” “是……也不全是。”同心说起来有点赧然,“我们少爷有的,隔壁的泽少爷也都有,只是泽少爷身体不好,饭量少。他见我们少爷爱吃,就把他那份也给送我们院子里来了,可能泽少爷自己只留了一点点吧。” 其实大半还是让方瑕这个馋嘴子自己吃了。 林笙此时心里已冒出一个想法,只是还需要更多证实,他问同心:“你们另一个少爷,能不能叫他身边的人过来问问,或者让我过去看看?” 周兰泽一向避人喜静,不喜欢被人打扰,而且他生病的事本就在府上十分敏感,大家能不提起就不要提起,所以没有老太爷发话,同心不敢擅自做主让他过去。 方瑕可不管那些,他就喜欢看林美人为自己关心的样子,只觉得满心欢喜,林笙说什么他就跟着应和什么,让同心去把在泽表哥身边伺候的同庚给喊了过来。 “同庚,这是我未来要娶的夫人,林美人……”方瑕扶着发晕的脑袋,嘴里乱叫一气。 林笙沉默片刻,实在受不了他夫人美人的一通胡说:“我叫林笙,笙簧的笙。如果不出意外,比你大。你再乱叫——” 方瑕凄凄惨惨地道:“我都要死了,不能叫两句吗……” 看他又去摸腰间的布包,被针扎手的可怕犹记在心间,方瑕立马住嘴,乖乖缩在被子里:“知道了,笙哥哥。” 林笙:…… 不然还是扎死他算了。 方瑕咳了咳,虚弱道:“同庚,笙哥哥他问你一点问题,他问什么你直说就是了。” 同庚瞄瞄林笙,又看看方瑕,忙低头:“是。” 林笙问了问周兰泽的吃食,得到的回答与同心所说的相差无几。 周家小公子因为久病卧床的缘故,院子里对他的饮食格外留意,都是少而精致的小火慢煮,一点冷食都不敢给他吃。 那车外边来的蔬果,他们只留了一颗小寒瓜,同庚瞧着瓜水灵,洗得干干净净后切开给周兰泽挖了一点点瓤心吃。 寒瓜性寒,不敢给他吃太多,后来天气热放了太久有些坏了,干脆直接扔掉了。 同庚说,周兰泽一直就是体弱卧床,还是那样,最近也没有特别加重的迹象。 但方瑕却是实实在在吃了那车蔬果之后,才有了病症。 那方脸的一向瞧不上崔郎中,自然更看不起一介医侍,没多久就冷哼一声,拍下一张治虚劳的药方,携药箱离开了宁心居:“你们就跟着个医侍胡闹吧!老夫还要去给周家太爷诊脉,告辞。” 没几会,另一个左右看了看,也说要去给周兰泽诊日常脉,匆匆也走了。 屋内便只留下那擅长和稀泥的老大夫。 “小友,你事无巨细地盘问起饮食上的事情,可是有什么想法了?”他虽也不觉这么年轻的小医侍能有多少见地,但这小伢子有意思,反正无事,听听也无妨。 林笙又拎起方瑕的爪子看了看,按了按他的肚子,问他疼不疼。 方瑕点点头,又犹豫地摇摇头。 “到底疼还是不疼?” 方瑕仔仔细细感受了一会:“……也说不上疼不疼,好像疼,又好像不疼。笙哥哥,你多揉一揉,我就不疼了。” “……”林笙一针扎在了他的中脘穴上。 方瑕嗷嗤一声,眼泪汪汪。 林笙这才回身,对那老大夫道:“我还是以为,这不是虚劳,更不是什么将死的重病。方小公子之病,显然是有诱因的,不出意外就是那车外地来的蔬果。” 老大夫微微皱眉,一斟酌,忽然抬起眼:“你意思是……” 林笙点点头:“是虫,嗜血的虫。” “虫子?哪里来的虫啊?”同心和方瑕都一脸的不可置信,两人面面相觑。 比虫卵污染的蔬果,如果沿途温度适宜,寄生之虫甚至能苟活三四个月之久。方瑕绝食偷吃的时候,也不知道洗没洗干净,很可能就会被吃进肚子里去。 方瑕手脚柔嫩处的红点,也像是虫蚴引起的皮炎。 林笙道,“我建议用些打虫的药。” 老大夫沉思片刻:“你这么说,是已经有了把握?” 这驱虫药常用的下法和吐法,好将虫排出来,难免会伤身体。方小公子眼下这般体弱,如果用了猛药,万一…… “没有。” “?”老大夫犹豫,“那……” 林笙回头看了方瑕一眼,见他脸色虽枯惨,却还能坚持不懈地调戏人,哥哥哥哥地乱喊,可见还有富余精力:“没有把握,有没有虫打打就知道了。” “方小公子。”林笙坐在床边,偏头一笑,“愿意吃点驱虫药吗?” 林郎中长得貌美,声音也温柔,问他吃药好像问他吃不吃糖一样。 方瑕一见林笙过来,早被迷得找不着北,林笙说什么他都只想点头答应,蜡黄的小脸上泛起红晕:“嗯……吃。” 作者有话说: 第59章 养血驱虫丸 第59章 养血驱虫丸 这老大夫哪里做得了方瑕的主, 他一向明哲保身,劝了几声不要胡乱吃药后,便趁机一溜了之。 他虽然对方瑕患虚痨这件事有些不同想法, 但至于林医侍所说的腹中有虫的说法, 他也心存疑虑。而且, 这种虫此前上岚县从未出现过, 倘若方瑕因为吃打虫药而出了什么问题, 他可担待不起。 周家这祖孙三人, 统统都病着,尤其是周老太爷, 自从急火攻心病倒后,如今府上的事, 全靠几个管事相互支撑。 听到方瑕闹着非要吃一个无名医侍的药, 不让吃就继续绝食寻死。管事们劝也劝不及,这位小祖宗平时就我行我素,连老太爷的话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更别说是他们这些下人了。 他们的方小公子, 之前被禁足就是为了娶男妻一事,如今更是了不得, 痴到命都不要也要博红颜一笑。 把几个管事闹得头疼万分。 方瑕闹了一晚上, 终于得偿所愿, 喜滋滋地睡了。 虽然这一番折腾,也把自己这本就破落的身体折腾了个七荤八素,躺在床上眼花喘促了大半宿,但是一想到接下来林笙会到府上来专门为他治病, 瞬间就不难受了。 不过这些林笙都没瞧见,因为要准备药, 他当晚就与孟寒舟回家去了,让同心多多注意方瑕的便溺情况。 回到家,林笙与孟寒舟说了方瑕的事。 孟寒舟一听是肚子里害了虫,在胃里肠子里啃噬吸血,一边觉得恶心,一边又乐得直呼活该。当听到林笙之后还要去他家给方瑕治病,脸色很快就垮了下来,哐哐给了凤霞两拳。 “我怀疑是虫,虽没有确切见到虫,但也有个六七成把握。其他郎中认为我资历低,并不相信我的话。可若是照虚痨病治下去,人只会越治越虚,最终心脏衰竭而死。” 林笙泡在浴桶里,朦胧的说话声从氤氲热气中传来。 因为接触过方瑕,怕带回虫卵,他一回来就去沐浴了,浴桶里特意也放了一些驱虫的药材。 孟寒舟探头瞄了瞄,突然一声淋漓水响,他猝不及防看到一抹白腻后背,心下一乱匆忙挪开了视线。 林笙洗得干干净净,宽松披了件衫子,就把一直在抠轮椅扶手的孟寒舟给拽到了床上来:“今儿个瞧他病得挺可怜的,人枯了一圈下去。这小子是顽劣了点,但也不是杀人放火罪大恶极,也不至于明知病因,还看着他去死。” 孟寒舟冷哼一声,只是不爽林笙在方瑕床前待了一晚上,自己却留在茶厅吃了一晚上冷茶。 但林笙在不清楚方瑕病情时,也不放心让孟寒舟进去,万一有传染性,孟寒舟现下身体仍比常人虚,很容易中招的。 “过来,我看看你的腿怎么样了。”林笙伸手去撩他的裤腿,让他将腿脚放到自己身上来检查,“你也吃了我这么多药了,应该有些起色才对。” 林笙身上药香淡淡,沐浴后泡过热水的手也暖呼呼的。 贴在孟寒舟微凉的腿上,烫得他下意识颤了一下。 他看着林笙修长秀气的手指,沿着自己的骨骼经络游-走,又觉得,方瑕那小子肯定没有这种待遇——只有自己才能与林笙同床共枕,还把腿放在他身上,这样一想,心里又多了一丝愉悦。 “太久没有活动,大-腿上的肌肉已经有些紧缩虬结,用些针吧。”林笙指下摸过一圈,说着就取了针包,亮出一根寒光四溢的针,“疏通一下经络。” “这就不用了……”孟寒舟脸色骤变,想抽回腿却来不及了。 上次他贪图按摩,结果被按得鬼哭狼嚎的事,现在想起都还觉得丢人。要是再被针扎出眼泪,他也不用做人了。 林笙夹着细针,感受到手里肌肉紧绷起来,抬头看到他时白时青的脸色,似笑非笑道:“你不会是……怕扎针吧?卢钰都不怕的。” 他阴沉沉道:“谁会怕这个……!” “放心吧,只是用针得气刺激经络穴位,我手艺很好,不会疼。”林笙一只手掌托在他小腿下面,拇指在要下针的穴位上揉了揉,“如果扎疼了,我随你处置。” 孟寒舟眸底微潋,因他不经意的这句话而胡思乱想之际,那道细细的寒光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入了穴位当中,没入寸余,甚至都没来得及觉察到针尖是如何刺破皮肤的。 须臾之后,从大腿至脚踝,就出现了一排针。 林笙食指并拇指捏着针柄捻转几下,像是拨弦一般,孟寒舟只觉得有酥麻的感觉从下针处扩散开来,似有似无的沿着经络上下游窜……但真的是不疼,只是有些酸酸胀胀。 确实不疼,孟寒舟又有点失望。 第二天过了晌午,林笙取道魏家医馆,来取让医馆帮忙捣的药。 是用厚朴、苍术、陈皮、甘草各六钱,煅青矾五钱,以及榧子、槟榔五钱,和着打烂成泥的大枣肉,捏成一堆绿豆大小的药丸。 药中前几味是为了调脾和胃理气。 其次煅青矾入心入血分,能够补血敛疮、燥湿杀虫,这味药中含有铁元素,可以治疗缺铁及失血性贫血,只是它性极寒,且有毒,会引起胃肠反应。大枣则是为了养血益胃,让药丸口味变好一些,也能够减少青矾带来的副作用。 只有榧子和槟榔这两味药,是真正用来打虫的。 “你这药是给谁用的?药方我从未在书上见到过。”魏璟将药交给他,又让药僮明路取了个小药瓶,同时有些担忧和好奇地问,“这药是不是太伤胃了?” “给方家小公子的养血驱虫丸,他不干不净吃了一堆虫进肚子。”林笙将药丸收进小瓶子里,“伤胃也没办法,药不猛不足以把虫打出来,今天看看吧,如果反应得厉害,今晚说不好要守一夜。” 林笙收起药就去往周府,同心已经焦灼地等在门口了,见到林笙忙凑上去道:“林郎中!果然如你说的!上午少爷心情好,多吃了一点,没多会就出了一次恭,虽然不多,但颜色确实是黑油油的!不过还没有找到有小虫子……” 黑便,林笙想,那就对了,胃肠内有出血。 “知道了,你们去熬些粘稠养胃的米粥,再准备一点软烂有口味的小菜吧。”林笙嘱咐,“今晚辛苦厨娘值守,灶下的火不要灭,夜里可能随时要用水用食。” 同心赶紧点头,吩咐其他人去通知小厨房。 知道林笙会来,方瑕今天一早就起来了,让同心给他换上了一套艳丽的锦绣华服和珠宝头饰,照了照镜子觉得脸色有些枯黄,很不美,还特意去向府上后院里的女眷们要了一盒胭脂,扑在脸上显气色。 然后就摆好姿势靠在床上等着。 所以林笙一进去的时候,就看到方小公子穿得像只花枝招展的孔雀,头上金光璀璨,脸上红云萦绕。 见林笙来了,方瑕眼神发直,忽闪忽闪地朝他眨眼皮:“林美……笙哥哥。” 林笙蹙眉看了一会,走过外间时顺手抄了一块巾子,一把拧在方瑕脸上。 “唔!呜呜……”方瑕鼻子嘴都要被他拧掉了,引以为豪的漂亮睫毛也被蹭掉了好几根,脸上的脂粉都变成擦疼的红痕。 同心见状赶紧跑上来接过巾子,心疼地继续擦了两下才发现这是抹布。 他赶紧丢到一边,重新拿了丝绸的软巾,给少爷擦脸。 “以后我来复诊,不要往脸上涂奇怪的东西。”直到露出那张苍白的脸,林笙才满意,抱臂道,“我看不到真实面色的话,会误诊。” 方瑕被拧得捂住鼻子,含泪点点头。 林笙从药瓶中倒出五六粒药丸,确认此前方瑕已吃过一些东西,这才让他服下:“现在先吃几粒,让肠胃适应一下,过一个时辰,再吃十五粒。” 方瑕闻着林笙身上香,连他做的药都比别人香,于是毫不犹豫地将药丸接过吞了,美滋滋地道:“这药竟然还有些甜味,笙哥哥一定是心疼我,才把药做的这么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林笙皮笑肉不笑,心想也就嘚瑟这一会儿了,现在觉得好吃,过会儿只会觉得好拉。 吃下第一次药的时候,方瑕还笑嘻嘻地跟林笙套近乎,甜甜唤着“笙哥哥”,只是觉得嘴-巴里涩涩的,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铁锈味。 等吃完第二次药后没多久,方瑕就有些笑不出来了,他捂着肚子,隐隐觉得好像有只手握住了自己的胃,一直拧来拧去,恶心难受得紧。 可是紧闭着嘴,也抑制不住反胃的感觉。 方瑕想要些茶水压一压,但是一张嘴,就觉得有东西要从喉咙里冲上来,同心早就准备好了唾盂,见状赶紧捧上来。方瑕头一伸,哇的一声就吐了。 吐过两次,脸色很快又虚白了一层,再次蔫了。 同心一会给他喂水,一会哄他说话,担心得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趴在床上恍惚了不知道多久,方瑕感觉到有人在给自己擦汗,他以为是同心,颤颤地睁开眼,却一愣,竟然是林笙。 “同心去给你温粥了。”林笙折了折巾帕,声音变得轻柔温和,“待会起来喝一点粥水。” 方瑕缩成一团,眼睫湿润:“好难受,我不想喝,我不要治了……” 没多会,同心端着粥跑回来了,方瑕一看到吃食就神色苦闷,别说是粥,就是喝点水他都想吐。他脾气拗,要把脸转过去抗拒,但是看到林笙从食盘上接过了碗,又默默忍住了。 林笙好像是要亲手喂自己。 “别说胡话。这药是有些毒副作用,胃里越空,就越难受,再坚持坚持。”林笙搅了搅粥水,水米交融煮得柔滑无比,他吹一吹,“来,喝一点,几口也行。” 方瑕捂着胃,张开了紧闭的嘴巴。 林笙顺着他意喂了他两口,之后稍微松手,方瑕糊里糊涂就自然接过了碗,自己坚持把小小一碗粥给喝光了。 然后也顾不上心上人了,兀自抱着被子难受伤怀。 反胃呕吐、再补充粥米,反反复复了几次,终于捱到了天黑时,方瑕又垂头丧气的被逼着起来吃点东西。不过同心才帮他布好碗碟,他就忽然感到下腹一阵绞拧,忙叫道:“同心,我肚子也痛……” 林笙上前查看了一下:“当是药效终于起来了,扶他去如厕试试。” 同心忙搀扶着他去更衣。 便后,同心按照林笙吩咐的,让人用浓盐水倒进便桶中,寻找有没有可疑的漂浮上来的东西。 先后拉了两次,倒把方瑕给拉惨了,回来的时候腿都是打颤的。躺回床上,不仅下面沉坠胀痛,上面还依旧绞痛想吐,上下一块折磨之下,方瑕一个没忍住,啪嗒啪嗒掉起眼泪来。 大概是方小少爷此前养得太精细,过于娇弱了,所以身体对药物毒性的反应格外大。 林笙见他这样,就知道今晚怕是走不了了,得留在这里随时观察,以防出什么意外。 “天啊——林郎中,少爷!真的夹出一个虫子!” 半个时辰后,同心惊叫着跑回来了,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密封的盒子,唯恐里面的东西跑掉。 林笙打开看了一下,洗得还挺干净,确是虫,半弧形,食指长,已在方瑕腹中大快朵颐吸饱了鲜血,把自己撑成了半透明的淡红色。这小细虫被浓盐水杀过,不太活泛了,但并不会彻底死去,还会微微蠕动。 “看来没有下错药。”林笙阖上盒子,“烧了吧。千万不要再让他排泄的任何东西直接倒到地里掩埋,或者卖给净夫。让人往便桶里也撒上石灰,过会也要烧了。” 城里有专门收粪的挑粪工,叫做净夫,这还是一桩很赚钱的买卖,所以每天清晨天蒙蒙亮,就会有净夫推车挑担进城,吆喝着收粪。高门大户里人口多,净夫们尤其爱来。 这虫是从南方来的,原是因为方小少爷挑食的缘故,所以整个上岚县目前还只有方瑕一例。如果不消杀处理,任由粪便流通出去,进入当地的田地菜园,后果不堪设想。 “等会,同心,让我也看看……”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方瑕绝不会好奇,非要叫住同心,闹着去看自己拉出来的东西。 他探看了一眼,瞧见那细细一只从自己身体里出来的虫,还会动。 方瑕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当即被吓得眼前一黑。 在听到林笙说,这只是开始,依他失血的程度,肚子里至少还会有十几到几十条虫,而且比这还大还粗,一只只此时都正钻在他的肠肉和胃肉里饱餐的时候,他两眼一翻,直接昏过去。 林笙摸了摸方瑕的额头,有些低烧,又吩咐同心去准备些热水过来。 方瑕昏睡了一会,梦里身体不痛了,但是心里痛。 因他噩梦连篇,先是梦到自己约了几个公子哥儿在山珍楼里吃席,据说是新上了很多菜色,结果一盘盘的菜一端上来,保温的瓷盖子一打开,里面赫然密密麻麻一堆虫在蛄蛹,还有几只会飞,冲到他脸上来。 “啊——”吓得他脑子一空白,尖叫着醒了过来。 一只手拿着布,盖在他脸上擦来擦去。 方瑕连番受惊,就算林笙粗鲁地给他擦脸,他也觉得亲切又怀念,总比大虫子袭脸要强吧! 他凄怜地握住林笙的手:“笙哥哥,还是你对我好……但是,或许也许可以轻一点。” 擦脸的手虽然停了下来,却没有躲开。方瑕心里一喜,捏着他的掌心、指头摸了摸,有点纳闷:“笙哥哥,为什么你的手变得这么大,这么硬,还有茧子?” 他把脸上的布揭了下来,甜蜜蜜地抬眼一看。 孟寒舟铁着张要杀人的脸,朝他冷声一笑:“手不大不硬,怎么掐断你的脖子?” 作者有话说: 舟子:没想到吧.jpg - 第60章 英年早婚 第60章 英年早婚 昨日这两人没有打上照面, 所以方瑕并不认识孟寒舟。 屋里也没有同心的身影,他以为是家里进了歹徒,张嘴就要叫, 被孟寒舟一巴掌给捂住了, 狠狠道:“林笙在暖阁睡着了, 你要是再叫, 吵醒了他, 我就真的把你掐死。” “……”方瑕慌忙眨眨眼睛表示听懂了, 孟寒舟这才松开了手。 他小声问:“你和笙哥哥认识?你们是什么关系?” 孟寒舟嫌弃地擦了擦手心:“成过亲的关系。” “不可能!”方瑕听这一急,立即从床上弹起来, 然而血流猛地往虚弱的天灵盖一灌,他气短发昏, 又晕晕乎乎地倒了回去, 但嘴巴还是不服,“笙哥哥那么好看,又温柔又贤惠!你这么丑,他怎么会和你成亲!” “哼。你敢说我丑?!”孟寒舟眯起眼睛, 挑了挑眉梢,“不然他和谁成亲, 你吗?” 方瑕耳根一红:“要是笙哥哥愿意的话……” “做梦吧你!”孟寒舟把抹布摔在方瑕脸上, 他目光落在这纨绔水灵灵的看起来就很会哭的眼睛上, 蓦然笑了一声,“你如果不信的话,改日可以到——我和林笙——的家来,我给你看看——我和林笙——的婚服。” 他重重地咬字在“我和林笙”几个字上, 还强调了好几遍:“我和林笙睡在一张床上,他每晚都会给我按摩。还会给我做驱虫的药包。” 孟寒舟拎起挂在腰间的驱蚊香囊, 在他眼前晃了一圈。 方瑕伸手去抓,没有抓住,眼看着香囊被孟寒舟远远拿走挂回身上,不禁面露焦色,叫道:“我不信!你骗我,不可能!” 孟寒舟把玩着香囊,饶有趣味地道:“不信明天你问他。” 方瑕眼睛睁得圆圆的,他盯着孟寒舟瞧了一会,见他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好像一点也不怕与林笙对峙。心里顿时难受极了,呜的一声哭了出来。 “不许哭!”孟寒舟又冷脸,“林笙照顾你半宿,他很累,才睡下,再哭就拔了你舌头。” 方瑕听到前半夜都是林笙照顾的,心里旋即开心起来,他不想吵醒林笙睡觉,于是慢慢闭上了嘴。可是一想到林笙和面前这人成过亲,又越发难过,拿起手里的抹布贴在眼睛上吸水。 “你这么凶,就算成过亲又怎么样,肯定是你逼迫笙哥哥,他不会喜欢你的!” 孟寒舟被他无意间戳中痛点,眉心一竖,抬手就要打他,方瑕吓得立刻躲进了被子里。 要不是林笙要睡觉,孟寒舟才不会在这里照顾他! 今儿傍晚,孟寒舟照旧去书局还书,恰巧遇上了出来采买的魏璟。魏璟就顺嘴跟他提起了方小公子的病情,言语间颇为仰慕林笙胆大心细,医术高超,敢给病人开从没见过的猛药。 但孟寒舟只听到,林笙有可能今晚要留在周府。 他哪能容忍林笙与那个方瑕共宿一-夜,当即开拔去往周府。周府位于街景繁华的上岚县东北角,昨日坐着同心叫来的车马都走了一炷香的时间,孟寒舟自己一个人,勉强在天都黑了,周家门房都要落锁时才赶到。 那时方瑕发着烧,小厮同心忙里忙外,床前只有林笙自己守着。 林笙惊讶他怎么会来:“本想着过会儿让周府的人跑个腿,告诉你一声……你怎么来的?” 孟寒舟才不会告诉他,自己把轮椅都搓出火星子了。 他看了眼床上的病号,不满地问:“病这么重,非要守着吗?” “嗯。也不是重。”林笙解释,“只是我的药方有副作用……你可以理解为以毒攻毒?其他人都不熟悉,万一夜里出了什么症状和意外,我能随时调整。” 说着话,同心就忙中出乱,不小心跌倒摔在院子里,在小花圃石栏上抢破了头,流了一脸血。林笙只好给他包扎了一下,让他去休息了,只留了两个人帮忙送送水。 方瑕夜里发烧,还说梦话胡话,林笙忙活了半宿,孟寒舟好几次看他撑着脑袋打盹打过去。 院子里都知道林笙是方瑕的座上宾,自然不敢怠慢,早就整理了旁边一间小暖阁。只是林笙怕下人们粗心大意,偷懒忽视了病人的症状,而耽误病情,一直不肯去歇。 孟寒舟虽然不情愿照顾方瑕,可更不情愿林笙为了方瑕熬夜。就提出自己来看着方瑕,一个时辰后,他再去叫林笙起来。 林笙想着一个时辰而已,不会影响孟寒舟的身体,这才同意去睡一会。 五更的时候,林笙缓缓地睁开眼睛,看着窗外将亮未亮的天色,才发觉自己平静地睡了一-夜,孟寒舟竟然骗人,并没有中途把他叫醒。 他忙去了方瑕的房间,就看到方小少爷已经起了,正靠在软枕上喝粥,眼圈通红。 孟寒舟则坐在桌案旁边,打着哈欠,百无聊赖地勾着腰上的香囊玩。 “孟寒舟,你去暖阁睡觉。睡醒了再找你算账。” 林笙过去瞧了一眼,见方瑕眼睛又肿了起来,反复核对了几遍自己的药方,纳闷道:“我药量下得没错啊,为什么眼睛肿得更厉害了?” 方瑕被气得在被子里哭了一夜,能不肿吗? 孟寒舟低声嘲笑了一下,转着轮椅往外面去,到了门口又回头说:“林笙,床褥里是不是很凉。” 林笙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这都什么月份了,热还来不及呢:“我才睡过,床上怎么会凉?你要是再转快点,热气都还没散!” 隔着珠帘,孟寒舟朝方瑕挑了下眉。 方瑕听到他俩如此熟稔,虽然端着粥,却好像端着醋,噎得一口都吃不下了。 孟寒舟嘚瑟地离开后,方瑕仍不死心,忍不住问:“笙哥哥,你真的和他成过亲?” “……”林笙不知道他怎么问起这事,估计是昨夜这两人闲聊了什么,便随口答道,“算是吧。” “你给他按摩,还给他做了药包?” 林笙也点头,按摩推拿是为了治病,驱蚊虫的药包不仅孟寒舟有,卢文卢钰两兄弟也有:“嗯。” “那、那你现在真的和他睡在一张床上?” 林笙逐渐觉察到不对味了,这才意识到孟寒舟那厮肯定是跟方瑕说了什么鬼话。 但他越是不说话,方瑕越是看懂了,于是嘴角越撇越往下,最后微微一抽,泪珠子顺着眼角就砸进了碗里——原来他看上的心上人,早就与别人成亲了。 他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过林笙也觉得,趁机借此摆脱方小公子的痴缠,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毕竟长痛不如短痛嘛。他叹口气,故作安慰道:“天涯何处无芳草,等方小公子的病好了,还可以去追求别人。” 方瑕抽抽鼻子:“……可我喜欢男子。” 林笙沉默了一会:“你是真的喜欢男子吗?还是只是图新鲜,好玩。” “难道还有假的吗?”方瑕鼓起脸颊,“我不喜欢那些小姐们,她们不好玩,也不好看。” “如果真的喜欢,那就去追求男子。”林笙道,“但是不可以再动手动脚,也不要再随随便便就说什么成亲的话,太轻浮了,人家不会觉得你是真心。等你们心意相通,彼此欣赏,自然会愿意携手一生。” 方瑕委屈道:“可是爹爹和外祖都觉得我在胡闹。他们不让我找喜欢的男子玩,会把我禁足,不许我出门。” 林笙:“他们为什么觉得你在胡闹呢?” 方瑕想了想,低落地说:“他们觉得我年纪小,做什么都不行吧。读书也没什么名堂,对做官也不感兴趣……我爹早就不想要我了吧,所以把我扔回外祖家来了。” 林笙问:“为什么这么说,你爹对你不好?” 方瑕也不知道怎么说:“挺好的啊。但我听说他最近想给我找个高贵的后娘,再生个听话的弟弟。不然为什么这么久了,他都不来接我回家?我杀了人家的马、砸人家的店,还差点烧楼那次,闹那么大,他连问都没有来问我一次。” “……”原来他烧楼是为了引起远在平西的老爹的注意。 林笙无语了片刻,但还是耐心地说:“你亲眼见到,还是你爹亲口说的,要给你娶个后娘?” 方瑕拧眉,竹筒倒豆子一样说:“好多人都这么说!还说我爹年轻的时候,在平西山里射猎救过一个小姐,一直念念不忘,后来和我娘成亲了之后,才知道那小姐是宫里的公主。现在我娘死了,那公主也到了出嫁的年纪,我爹就嫌我累赘,要去娶她……” “照你这么说,这公主如今也就十六七岁。你爹驭马射猎少年时,最多也不过及冠吧?且不说公主金尊玉贵,怎么会去平西的山里,就说当年即便她真的出现在山上,也才两三岁。你爹怎么会对一个吃奶的小娃娃念念不忘,还非要求娶?” “这……”方瑕有些怔住了,可是那些人都这么说。 林笙摇了摇头,去端了今早的药来给他:“外头传言真真假假,凡事动动脑子,不要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你爹不来接你,也许是另有要事,也许是别有隐情。没有亲眼所见之前,怎么能随便相信外面的谣言……” 方瑕接过药碗:“那他有事,为什么不跟我说?” 问出这话,方瑕也后悔了,这种事还用问吗,自己只会吃吃喝喝,就算爹爹真的有要事,跟他说有什么用? 林笙看他似乎明白了一些道理,顺势道:“你如果真的在意这些,就更不应该整日鬼混,惹他们生怒了。你应该自己先做出一番事业出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日子也蒸蒸日上,不需要长辈为你操心,你也要挺直腰板,自己解决所有的困难和麻烦——当你能够这般独立的时候,不管是家族的事,还是娶妻的事,他们自然会知道你不是在开玩笑,会重新审视你的要求。” 方瑕看着林笙,愣了一愣,嗫喏问:“真的吗?” 周老爷子和方父的确-宠-溺他,要什么给什么,但如果不听话,也只有训斥和禁足,从来不会心平气和地与他说这些话。 在他们眼里,方瑕是不经人事的孩子,一切出格的行为都是被-宠-坏了而已,都是孩子的胡闹。 林笙颔首:“真的……喝药吧,喝完药再闭上眼睡一会,不要再哭了。” 方瑕咕咚咕咚把药汤喝干净,然后乖乖地躺下。 林笙真好,就算生气也从来都不对他大呼小叫,连讲的话都这么动听,还有道理。 甚至冒出几分发愤图强的念头来。 林笙收走空碗,顺手扯了扯他的被子,又摸了一把方瑕的额头,还好,已经不发烧了。 方瑕闭上眼睛,感觉到他的手轻柔地从脸旁拂过,那些不愉快又很快散去,心里变得甜滋滋起来,满脑子都是:他好温柔,我好喜欢。 飘忽了一会,方瑕才隐约记起——林笙已经成亲了。 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英年早婚了呢! 唉,可恶,他什么时候跟孟寒舟和离啊? - 自从第一次用药后,就打下了一条小虫,接下来方瑕连吃了十天的驱虫药,兼顾补血养胃。 几乎每一次更衣,便桶里都能找出新的虫来,最多一次,竟一口气找出了十几条的虫,各个形如弯钩,大的像绣花针,小的只有指节那么长。 让人觉得瘆得慌。 这下府上再也没人敢质疑林笙的治疗,管事们更是对他有求必应,府上的东西都随他取用。还听了林笙的建议,专门派人去南方那车蔬果的产地,果然打听到当地陆陆续续出现几名和方瑕症状极为相似的病人。 这下就更加证实了,方瑕的虫病是来自于那车蔬果。 经此一遭,方瑕也不敢挑嘴了,老老实实吃一些自家田庄里栽种的干净蔬菜。 随着药量从小变大,再慢慢减少,方瑕排出的虫也逐渐从吸饱血的淡红色变成了淡白色,个头也不如前几日了,这意味着这些钩虫已渐渐失去了活力。 如今驱虫即将进入尾声,之后再加几副养血补益的药方,好生调养一段时日,应该问题就不大了。 隔壁的添寿堂,同庚将这段时日的见闻讲给周兰泽听。 “他真的治好了方瑕?”周兰泽问。 “可不是吗!那个小林郎中,真的是有些本事的。”同庚给少爷盛了点排骨汤,稀罕道,“当初那么多名医郎中,都说表少爷恐怕是不行了,我那时候被叫去问话,瞧着表少爷脸色比您还白呢!府上差点都给他备丧事了……这才几天,表少爷都能下地乱蹦了!” “当时还有好多人觉得那个小林郎中是个骗子……” 周兰泽歪靠在一旁,听着同庚念念叨叨,他则望着窗外的兰草出神,神色淡淡,不知道在想什么。 同庚把骨汤端到他手里,劝他用一些,看着周兰泽因整年不晒太阳而白淡的面色,他忽然说道:“少爷,那林郎中既然能治好表少爷,是不是也能治好您啊?——对,要不趁他还没走,我去把他请过来吧!” 周兰泽眼底微微一动。 “算了。”但随即,周兰泽又轻轻叹息一声,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再说了,疲惫地道,“换了那么多大夫,吃过那么多药,也不见好……” 同庚忍不住嘀咕:“可是多一个人看看也不费什么,万一……” 话音未落,添寿院外就传来一阵热络的喧闹声。 “什么人!” 同庚刚想出去叱责是哪里的下人,不懂事竟然跑到少爷院子外头打闹—— 突然半掩着的小院门就被人从外面一巴掌推开了。 “表哥!你醒了吗?”已经重现春-光的方瑕冒出头来,不过他大病一场,脸色还没有完全恢复,仍有些萎黄,但精神头却很好。 “表少爷?”同庚一愣。 方瑕扒着门缝往里瞧了几眼后,就兴致冲冲地跑了进来,趴在窗口,朝里面歪躺在床上的周兰泽打招呼:“表哥,你今天好些了吗?我把笙哥哥带过来了,他很厉害,让他也给你瞧瞧吧!” 他说着往旁边让了让。 周兰泽乏力地睁开眼。 “周少爷。”一身清秀书生打扮的人站在窗外,朝他温和地笑了笑,“介意我进去给你把把脉吗?” 作者有话说: 凤霞:名花虽有主,我来松松土()舟子哥,我这边建议您尽快和离呢。 舟子:?? - 有问凤霞是什么虫的,钩虫(但有演绎成分) 可经过被污染的食物、水、粪便,通过人的皮肤、毛囊、口进入人体,主要寄生于消化道,咬附消化道吸血进食,部分前期有钩蚴性皮炎,部分症状更加隐匿,只有上腹部隐痛。会造成人慢性失血、急性消化道出血,严重者影响心脏功能。(顺便建议不要去百度) - 昨天被叫去加班 欠了一章 看以后找机会补回来 - 第61章 消失的脉搏 第61章 消失的脉搏 周家其实没什么太大的规矩, 添寿院也并非是什么不能来的地方。 只是周兰泽病了好几年,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初时他还能出来走动走动, 后来多走两步就气喘, 干脆躲在小院中不见人了。 周老太爷自然是心疼老周家这根独苗的, 请了无数名医来给他诊治, 可都收效甚微。 周少爷生性敏感, 病后更加容易自怨自艾, 周家的下人们都生怕哪句话说不好,触碰了他的伤心处, 所以除非必要,都不到添寿院这边来惹他难过。 以至于这小院子常年冷冷清清的, 除了贴身伺候周兰泽的小厮, 院子里连个人声都没有。 不过方瑕却是个例外,这位表公子没心没肺的,才不管那些,回回都是想来就来了, 围着周兰泽表哥长表哥短。 挨罚遭禁足的时候,还常常堂而皇之地搭着梯子翻墙过来, 找周兰泽蹭饭吃。 俗话还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方瑕嘴甜, 周兰泽看他活蹦乱跳,好像没有忧愁一样,既嫉妒又羡慕,却也从没让人把他赶出去。 “好香啊!表哥你在开小灶啊, 我能尝一口吗!”此时方瑕见他桌上有炖得浓白的骨汤,顿时嘴馋, 不请自来跑进去,想要蹭一碗。 周兰泽其实刚准备卧下,只好让同庚扶着坐了起来,朝身后垫了几个靠枕。 “阿爷是没给你饭吃吗?那是我吃剩下的。”周兰泽掩嘴咳嗽了几声后,动动手势,示意同庚过去。 同庚忙上前伺候:“表少爷,我再去小厨房给您热点新的吧。” “不用不用,这不是都没怎么动嘛!”方瑕摆摆手,自己舀了一块肉骨头要啃,才张嘴,余光就瞥见了林笙。 林笙正拧着眉盯他,视线里充满警告——因为他胃肠还没有完全恢复,林笙不许他吃得太油腻,也不让他吃辣、吃冷,不能吃的太甜,连这个季节他最爱吃的鱼脍也不许吃了。 他看看近在眼前的大肉骨,撇撇嘴,讪讪放了下来,只小小喝了两口白汤,尝尝味。 周兰泽看他竟然因为那个林郎中的一个眼神,就乖乖地听话了,不禁有点讶异。 要知道这小魔头可是出了名的难管教,谁也不服。 周兰泽在看着林笙发愣的时候,林笙也在观察周兰泽。 这位周小少爷的样貌与方瑕截然不同——方瑕是没什么棱角的脸蛋,圆圆的杏仁眼,睫毛弯弯的,像颗活泼水灵的蜜桃。周兰泽却比想象中更文弱一些,下巴病得有些尖了,细长的直睫毛半压着一双桃花眼,好看也是好看的,只是多了几分阴柔忧郁之感。 林笙看他床边层层叠摞着许多书籍,有些都已经翻得起了毛边,而且大多都是一些名字就很枯燥的经史子集。 看来和方瑕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不同,这位周少爷还是个爱读书的小公子。 林笙过去又一次问他请脉,周兰泽没说行却也没抗拒,大抵是同意了。 他卷一卷袖口,才触碰到周兰泽的皮肤,第一个感觉就是周兰泽的手很凉。仿佛旁人都在过夏季,而周兰泽却在过初冬。 又或者,像是一具日渐失去温度和生机的……冰冷躯壳。 林笙暂时将此按下不表,把手指搭在周兰泽的脉门上,浮切一会又取重切……他眼底细微一动,抬头看了看周兰泽,又去拿了另一只手来探脉,直接重切到底。 沉默片刻,林笙又顺着两只手的腕侧,往手背合谷穴的方向细细摸去,这回,脸上的轻松敛起,表情逐渐凝重了起来。 怎么会…… 指下无脉,寸关尺皆是一片死寂! 有些人因为天生的生理性变异,桡动脉不在腕关节的内侧,会出现在手臂背侧,叫做反关脉。这是正常的,只是此时切脉,要到手背那侧去切。 但是怪了,林笙已经挨处摸过,周兰泽的手背上依然没有任何跳动。 ——所以周兰泽也不是反关脉,他竟然是真的没有脉搏?! 林笙在脑海里思索着可能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